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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书

时间:2022-09-23 11:17:44

情况说明书

第1篇

情况说明书格式 一、标题部分:某某公司申请发票增量的申请

二、台头部分:某某国税局

三、本企业基本情况:成立日期、认定一般纳税人日期、法人、财务负责人姓名,经营地址、注册资金、主要经营项目。

四、本企业最近几个月的收入、税金、税负情况;财务核算情况,是否按时纳税

五、本企业发票的核定情况,以及最近几个月的发票使用情况;特别是增值税发票使用情况。

六、本企业申请发票增量的理由:有无大笔定单或合同,根据现有核定情况无法满足实际要求。

七、提出申请,根据我企业的实际情况,现申请发票增量。

八、落款:某某公司

九、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第2篇

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____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先生。公司设立时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副本证照编号:________)。

20____年___月中旬,我司相关保管人员发现营业执照副本遗失,经分析后认为系保管人员文件保管不善所致,遗失证照确系无法找回。

公司领导决定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补办营业执照副本。

特此说明。

股东签章确认: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范本二:财务情况说明书】

____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产品有:A产品、B产品和C产品。开户银行是工行合肥市大钟楼支行。企业法人代表刘伟。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本公司有两个基本生产车间;一车间和二车间。一车间生产A产品,二车间生产B产品和C产品,各种产品所耗原材料均为开工时一次投入,单步骤大量生产各主要产品。本年十二月A产品完工50箱,B产品完工45箱。销售A产品100箱,B产品200箱,全年累计实现实现利润总额120.84万元。

二、利润分配及资金变动情况

我公司20___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2.69万元,营业成本194.46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56万元,销售费用为33.9万元,管理费用86.8万元,财务费用1.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为15.8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溢为2万元,投资收益为4.28万元,营业利润总额122.50元,营业外收入为0.6万元,营业外支出为2.25万元,缴纳所得税29.10万元后净利润为91.7万元本公司期初的实收资本为320万元,其中国家资本224万元,D公司法人资本金96万元;期末增加资本金45万元,是C公司以固定资产对我公司的投资。年末提取盈余公积9.3万元,分配给投资者利润24.8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65.7万元,20___年末所有者权益为479.7万元。

三、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率指标

期初总资产为590.80万元,总负债为137.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期末企业总资产为792.1万元,总负债为31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资产负债比率较期初有较大的提高,表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有所下降,但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2、流动比率指标

期初企业流动资产360.00万元,流动负债57.77万元,流动比率为6.2,期末流动资产432.6万元,流动负债137万元,流动比率为3.1。我厂流动比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但是企业持有的闲置现金数额较大,从而影响企业资金的有效利用,降低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3、应收帐款周转率指标

本期企业营业收入为452.69万元,应收帐款平均余额35.62万元,周转率为12.7次。本企业应收帐款周转率较好,我公司的应收账款的运营效率尚可。

4、存货周转率指标

本期企业销货成本194.4万元,平均存货153.6万元,存货周转率1.3次。我企业的存货周转率不是很高,与行业水平有一定差距,说明存货资产的营运能力较低。(面试网)

5、营业利润率

我厂该年度利润总额为122.2万元,营业收入为456.29万元,营业收入利润率是27%。该指标越高,反映企业销售收益水平越高,获利能力越强。

6、资本收益率

我厂年度净利润为91.7万元,资本金平均额为342.5万元,资本金利润率为26%,资本金利润率越高,表明企业权益资本的获利能力较强。

四、对本期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说明

固定资产增加对财务状况发生的影响。二车间购入设备一台,总造价是84.43万元。新设备的投入必将增加二车间B产品的生产能力,同时应做好生产资金的准备和增加销售的市场开拓。

新建三车间借款100万元对财务状况发生的影响。20___年12月26日,我厂向建行城南分行借入五年期借款100万元,利率6%。借款的增加,导致未来五年中每年的财务费用要增加6万元。为确保按期还本付息,减少财务风险,应尽早开工建设,早日投产使用,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本期产品成本有大幅度上升。期初A产品单位成本20xx元/箱,B产品单位成本为1000元/箱,本期完工产品A产品单位成本为2263元/箱,B产品完工产品单位成本为1289元/箱,比期初A产品单位成本上升了263元/箱,上升13.5%,B产品单位成本上升了289元/箱,上升28.9%。由于产品成本价格的上升,必然会消弱了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我们务必采取多种措施,努力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企业发展脚步.

_____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陈_____

二〇___年元月二十日

【范本三:家庭困难情况说明书】

尊敬的各位工会领导、公司同仁:

您们好,我叫邵xx,是xxx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进入公司已经两年多了,首先感谢各位在这段时间给我的关心和照顾,在这里的每一天我都过的很开心,很充实。因为每一天我都能学到新的东西、每一天都在进步,更因为有你们的陪伴和给与我的谆谆教诲,谢谢你们。是你们让我在这里感受到了家一般的温暖。

很不幸的是,在20xx.7.20日,我在参加公司组织的团体旅游活动中,不慎摔伤,指使右肩锁骨骨折,不得不住院接受治疗。住院期间已花费2万多元。而这两万万有7000是车间主任陈炜大哥借给我的,其他的都是我东拼西凑凑起来了,这样才能勉强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后续治疗还需要一笔钱,家里条件非常困难,无能力一下拿出这么多钱。我深知我们公司是一个人性化、温暖、互帮互助的大集体,故再次我恳求各位施以援手,帮帮我,各位的大恩大德我定会铭记在心,谢谢你们,好人一生平安。下面我就详细介绍下我家庭情况。

我的家乡位于重庆市巫山县福田镇的一个小山村里,交通十分不便利,每逢下雨都很难行走,家中的饮水完全看老天爷的脸色,用一个大水池来蓄水,如果遇到干涸季节,基本上都处于饮水困难的状态。家中父亲年迈、常年患病,每一年都要花去家中不少钱,哥哥还在读研究生,每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是家中最愁的事情,经常向亲戚朋友借钱,家中现已负债累累。而我每个月的工资基本上都会拿出很大一部分寄给我哥做生活费,尽管我已工作两年了,基本上无任何积蓄,我此次受伤无疑给窘迫的家庭雪上加霜,父母急的团团转,到处借钱,可是由于以前借的钱都没还,都不肯再借了,没办法,我只好求助同事们,恳求你们帮助我度过这个难过,谢谢你们。

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一辈子除了种田还是种田,每天都过着面朝黄土,背朝田的日子,早出晚归,但尽管如此,每年的收入都少的可怜,基本上只能维持日常家用。

我家的主要困难原因是:

一是:人多耕地少。农民没有土地就赖以生存,生活必然困难。这个一个千真万确的真理,我家深有体会。我家每年的耕地面积大概只有2亩,人均耕地为0。33亩,众所周知,农业基础差、投入大、产出少、收效微。去年我水稻折款纯收入3600元,出售家禽家畜1200元,除此外,别无收入,年人均收入没有达到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生活甚是困难。

第3篇

【关键词】护士;药品说明书;使用情况

【中图分类号】4C3.R7;912 【中图分类号】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1-0223-02

药物说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药物使用的说明文件,任何人使用药物都必须以药物说明书为依据[1]。药物治疗是临床上最常用、最重要的治疗方法之一。护士既是用药的执行者, 又是用药前后的监护者, 应掌握各种药物的药理知识[2]。护理工作是合理用药的一个重要环节, 如果护士对药品的使用不甚了解, 就可能给患者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 甚至造成医疗差错事故[ 3]。笔者于2013 年5 月调查了本科室护士使用药物说明书的情况,提高护士对药物说明书重要性的认识及阅读说明书的情况,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科护士17 名, 其中本科3 名,大专10名,中专4 名,

1.2 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半开放式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护士对药物使用说明书重要性的认识、有无阅读说明书的习惯、阅读说明书的频次、阅读习惯及侧重点等内容,调查共有7 个问题,问卷通过同行专家评议对问卷进行补充和完善。由专人负责调查,调查前统一指导语,说明调查的目的及意义,由护士独立完成。共发出调查问卷17份,回收17 份,有效率为100%。

1. 3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 14. 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及单因素方差分析进行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①90.0%的护士认为阅读说明书重要及必要;10.0%的护士认为不太重要及必要。②6.0%的护士在使用新药物时阅读说明书;35.0%的护士只在需要时查阅;59.0%护士不阅读说明书。③2.0%的护士关注说明书的全部信息,98.0%的护士更关注药物的用法和配伍禁忌。④护士很少阅读说明书的原因,包括28.0%的护士认为太忙;1.0%的护士认为这是医生的事情;54.0%的护士认为以上两种原因均存在;8.0%的护士认为有其他原因。

3 讨论

3.1临床护士对药品说明书使用的重视程度欠缺 药品说明书的使用是护士安全用药的依据, 临床用药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4]。通过阅读药品说明书, 了解药品的通用名、规格、适应证、禁忌证、配伍禁忌、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 才能保证用药的安全性[5] 。结果显示, 临床护士对药品说明书使用的重视程度欠缺。说明在临床护理工作中, 药品说明书的使用常常被忽视, 局限于遵照医嘱为患者实施治疗和护理, 导致患者存在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 因不合理用药导致患者发生不良反应的比例约为10% ~ 20%, 其中5%的患者因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导致死亡,我国发生率占住院患者的10% ~ 30% [6] 。通过药品说明书临床护士只有了解是否需要进行过敏试验, 应使用何种溶媒, 药品的使用浓度及用药速度, 才能保证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提高护理质量, 保证患者安全。因此, 了解药物的性能、配伍禁忌、影响药物疗效的因素等, 对防止盲目执行医嘱, 合理安排给药时间, 充分发挥药物作用, 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尤为重要, 所以应重视护士对药品说明书的使用及学习, 提高其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

3.2 护士阅读药物说明书信息不全 只有2.0%的护士关注说明书的全部信息, 而更多的护士都觉得时间匆忙,她们更注重药物的用法和配伍禁忌。35.0%的护士只在需要时查阅说明书,她们只查阅想要知道的内容,而很少全篇通读说明书。主要与医院对于护士在使用新药前读不读说明书,如何阅读说明书没有硬性的规定和合理的安排及相关制度,因此临床护士在遇到新药时很少阅读说明书或阅读说明书信息不全。故笔者在调查后采取“首用负责制”的方法引导护士阅读和学习说明书,得到了临床护士普遍的认同。

4 对策

在学习过程中, 临床护士虽然因客观原因未重视对药品说明书的学习, 但科室应激发她们的求知欲, 加强对药品说明书的分类保管, 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具体对策如下

①及时收集药品说明书, 编排目录, 装订成册, 便于查找。对于有滴速要求或需避光和配伍禁忌等注意事项用红笔标明或在此药品说明书的反面做记录注明, 并将在临床工作中发现的特殊情况记录下来[7] 。②学习药品说明书手册。制订学习计划,将药品说明书手册作为业务学习内容的一部分, 每次使用新药时, 护士长、治疗护士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 次日晨会组织科内护士学习。③科室不定期请药剂师进行讲座, 提高护士的药理知识水平, 保证安全用药, 提高护理质量。

药物一方面可以作为解除痛苦,救治生命的利器,但另一方面也可给患者造成医疗事故,甚至带来生命危害。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药物的品种和类别也在不断地变更,作为临床一线的护士,除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外,还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 对自己所使用药物的功能、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用法用量、贮存方法等熟练准确地掌握。其中阅读药物说明书是全面了解药物的最直接和有效的方法。调查发现,临床护士对于阅读药物说明书还不够重视,提示我们应从建立完善的阅读药物说明书的制度做起, 认真阅读和严格按照说明书用药,从而减少药物使用风险,提高用药安全,达到防病、治病及提高护理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物管理法[S]. 2001.2.

[2] 石建平. 药品说明书在护理工作的应用[ J ] . 护理研究, 2006,20( 1 ): 254.

[3] 周金玉, 李瑞真, 吴东. 儿童药品说明书及包装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J] . 中国药业杂志, 2000, 9 ( 10) : 57 - 58.

[4] 周素娟, 王建荣, 任索琴, 等. 门诊老年病人使用药品说明书情况的调查[ J] . 护理研究, 2006, 20 ( 13) : 1157- 1159.

[5] 蒋洁, 谢丽吉, 陆伟娟. 药品说明书在门诊输液室的应用体会[ J ].护理学报, 2006, 13( 7 ) : 76- 77.

第4篇

【关键词】儿童用药 处方分析 超说明书

由于儿童的机体组成和生理功能跟成人有很大区别,儿童用药时应以选择疗效确切、副作用小的药物;严格掌握用药剂量(特别是新生婴幼儿);注意给药途径等为原则。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对我院非儿科门诊的儿童处方的超说明书用药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收集我院2013年度非儿科门诊的儿童处方共42714张,统计患者基本情况( 患儿的就诊科别、性别、年龄、疾病) 和药物的使用情况( 用药品种、剂型、用法用量、给药途径、药物联用情况等)。根据药品说明书及我院超说明书管理规范,对处方中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门诊科室分布(见表1)

处方量前三的科室分别是皮肤科(22.46%)、耳鼻喉科(21.8%)、中医科(14.69%)。

表1 各科室儿童处方分布及比例

科室 泌尿外 普外 骨科 中医科 皮肤科 眼科 口腔科 耳鼻喉科 神经与精神科 妇科

保健科

处方数(张) 1251 1329 1182 6275 9592 6123 1718 9312 5416 516

百分比% 2.92 3.11 2.77 14.69 22.46 14.33 4.02 21.8 12.68 1.21

2.2 超说明书用药情况及分布(见表2)

涉及超说明书用药11580张(27.11%),其中排前三位的科别是:眼科2088张(18.03%)、精神/神经科3417张(29.51%)、耳鼻喉科3797张(32.79%)。

表2 各科室超说明书用药情况及分布。

科室 泌尿外 普外 骨科 中医科 皮肤科 眼科 口腔科 耳鼻喉科 神经与精神科 妇科

保健科

处方数(单位:张) 204 246 327 759 189 2088 174 3797 3417 379

百分比 1.76% 2.12% 2.82% 6.55% 1.63% 18.03% 15.02% 32.79% 29.51% 3.27%

3 讨论与分析

从结果可以了解到,11个非儿科科室的42714张处方中,发现有27.11%的超说明用药情况出现,主要集中在眼科、精神/神经科以及耳鼻喉科。按类型主要为超年龄用药、超适应症以及改变给药途径。

3.1 超年龄用药

眼科的超说明书用药主要是外用滴眼液,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用于2岁以下儿童安全性未建立,而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可用于新生儿泪囊堵塞。精神/神经科主要涉及儿童使用SSRIs抗抑郁药,如帕罗西汀、氟伏沙明、西酞普兰等,说明书上写不推荐用或不适用于18岁以下儿童。根据《中国精神障碍防治指南丛书 抑郁障碍防治指南》指出SSRIs不良反应轻,可用于治疗儿童青少年抑郁症,但由于儿童个体差异很大,用药必须因人而异。部分鼻喷剂超年龄用药,如辅舒良用于4岁以下儿童。其他,如感冒咳嗽类非处方药(包括减充血剂、祛痰剂、抗组胺及止咳药)用于2岁以下儿童, 2岁以下儿童使用此类药可能会发生罕见的、严重的、潜在的致命性不良反应。[1]

3.2 超适应症及改变给药途径

复方硫酸新霉素滴眼液用于滴鼻,氧氟沙星滴眼液(泰利必妥)用于滴耳,既是改变给药途径也改变了适应症。

由于儿童属于特殊人群,可免于新药临床试验,导致很多药物的儿童安全性及有效性资料缺失[2], 而使超说明书用药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可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密切监测及适当干预,以保障儿童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第5篇

打新股包赚不赔的时光已经成为过去,那么,投资者怎样去看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呢?(湖北省 夏小艳)

专家:

拟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的格式分为五个部分:招股说明书的封面;招股说明书目录;招股说明书正文;附录;备查文件。看招股说明书时要注意如下事项:(1)风险因素与对策说明:了解公司存在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之策是否有效;(2)募集资金的运用:看看资金都流向了什么项目;(3)股利分配政策:了解公司对股民的回报;(4)发行人在过去至少3年来的经营业绩:以此来判断公司经营的稳定性;(5)发行人股本的有关情况:了解公司发起人、重要持股人的持股情况;(6)盈利预测:直接关系到公司股票的发行情况。一般而言,上市公司更愿意乐观预测盈利,将盈利数字说得大一些;(7)公司发展规划说明:这是表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规划;一份好的规划应该是严谨、科学、实事求是的;(8)发行人认为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

1.募集资金的运用。本次募股资金的用途与投向;投资项目总体情况介绍,包括项目预算、投资周期与资金使用计划等;如果所筹资本尚不能满足规划中的项目的资金需求,应说明其缺口部分的来源及落实情况;增资发行的发行人必须说明前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资本的运用情况。

2.股利分配政策。发行人股利发放的一般政策;发行人在发行股票后第一个盈利年度是否准备派发股利;如果准备发放,发放几次,何时发放;不同类别股票在股利分配方面的权益;如果暂不准备派发股利,简要说明原因;新股东是否享有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的滚存利润;其他应说明的股利分配政策。

3.经营业绩。这一部分应当根据专业人员的审计报告和审查结论,来观察发行人过去3年的经营业绩,它至少应包括:最近3年销售总额和利润总额;发行人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发行人近期完成的主要工作,主要指重大项目和科研成果;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情况;筹资与投资方面的情况等。

4.股本。这一部分应当注意发行人的股本及其变动情况:注册资本;已发行的股份;如果发行人已进行过股份制改组、定向募集或公开发行,则应当披露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权结构,包括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其中含内部职工股)、外资股等各占的份额;发行人认购股份的情况;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的结构,包括公司职工股的有关情况;本次发行前后每股净资产,等等。

第6篇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已于7月1日实施,现将实施《销售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代销机构应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销售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基金销售活动。

二、《销售办法》实施之前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会同基金托管人按照《销售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变更基金合同(契约)的相关内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实施。

三、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该基金开始募集两个工作日前将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无异议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报当地证监局备案。

四、符合《销售办法》规定的条件、拟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见附件)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代销资格业务申请材料。

附件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一、 申请材料的格式

(一) 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格)。

(二) 封面

1、 标有“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申请材料”字样;

2、 申请人名称;

3、 正式报送申请材料的日期;

4、 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 申请材料的页码应置于每页下端居中,按内容分章节安排页码顺序,例如:1-4或者1-4-1……章节之间应当有分隔页。

(四) 份数: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基金代销资格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定稿)各1份。

二、 商业银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 承诺函,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二) 申请报告及银行基本情况说明;

(三)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 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情况分析、今后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分析、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对银行经营的影响、风险和对策等;

(五) 资本充足率是否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说明;

(六) 财务状况说明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实收资本及财务报表;

(七) 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重大处罚的情况说明;

(八)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专门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能说明;

(九) 基金销售主要分支机构及网点情况说明;

(十) 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及培训情况说明;

(十一) 银行总部及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办理基金销售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二) 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软硬件及其他技术设施情况的说明;

(十三) 银行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联网测试报告;

(十四) 银行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与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间联机、联网测试报告;

(十五) 最近一年内信息技术系统是否发生过重大技术故障情况的说明;

(十六) 客户资金及资产安全保证措施的说明;

(十七)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八) 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代销业务基本流程、代销业务资金清算流程、代销业务帐户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代销业务客户服务标准、代销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代销业务应急处理措施、代销业务监察稽核制度、代销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等;

(十九)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 证券公司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 承诺函,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二) 申请报告及公司基本情况 说明;

(三)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 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情况分析、今后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分析、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风险和对策等;

(五) 财务状况说明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实收资本及财务报表;

(六) 最近一个月的净资本表;

(七) 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说明;

(八) 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重大处罚的情况说明;

(九) 最近两年是否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行为的情况说明;

(十) 公司是否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 公司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说明;

(十二)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专门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能说明;

(十三) 基金销售主要分支机构及网点情况说明;

(十四) 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及培训情况说明;

(十五) 公司总部及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办理基金销售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六) 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软硬件及其他技术设施情况的说明;

(十七) 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联网测试报告;

(十八) 公司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与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间联机、联网测试报告;

(十九) 最近一年内信息技术系统是否发生过重大技术故障情况的说明;

(二十) 客户资金及资产安全保证措施的说明;

(二十一)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十二) 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代销业务基本流程、代销业务资金清算流程、代销业务帐户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代销业务客户服务标准、代销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代销业务应急处理措施、代销业务监察稽核制度、代销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等;

(二十三)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 承诺函,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二) 申请报告及公司基本情况说明;

(三)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 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情况分析、今后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分析、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风险和对策等;

(五) 财务状况说明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实收资本及财务报表;

(六) 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重大处罚的情况说明;

(七) 公司是否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 公司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说明;

(九)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专门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能说明;

(十) 基金销售主要分支机构及网点情况说明;

(十一) 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及培训情况说明;

(十二) 公司总部及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办理基金销售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四) 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软硬件及其他技术设施情况的说明;

(十五) 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联网测试报告;

(十六) 公司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与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间联机、联网测试报告;

(十七) 公司最近一年内信息技术系统是否发生过重大技术故障情况的说明;

(十八) 客户资金及资产安全保证措施的说明;

(十九)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十) 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代销业务基本流程、代销业务资金清算流程、代销业务帐户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代销业务客户服务标准、代销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代销业务应急处理措施、代销业务监察稽核制度、代销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等;

(二十一)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 专业基金销售公司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 承诺函,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二) 申请报告及公司基本情况说明;

(三)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 公司章程;

(五) 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情况分析、今后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分析、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风险和对策等;

(六) 财务状况说明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实收资本及财务报表;

(七) 主要出资人的财务状况说明和规范运作情况说明;

(八) 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重大处罚的情况说明;

(九) 公司是否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 公司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说明;

(十一) 基金销售主要分支机构及网点情况说明;

(十二) 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及培训情况说明;

(十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四) 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软硬件及其他技术设施情况的说明;

(十五) 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联网测试报告;

(十六) 公司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与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间联机、联网测试报告;

(十七) 公司最近一年内信息技术系统是否发生过重大技术故障情况的说明;

(十八) 客户资金及资产安全保证措施的说明;

(十九)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第7篇

[关键词] 参麦注射液;肾功能;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真实世界;倾向性评分

参麦注射液(以下简称“参麦”)由红参、麦冬制成,主要含人参皂苷、人参多糖、甾苷、有机酸等成分,用于治疗气阴两虚型之冠心病、休克、肿瘤等疾病。随着参麦注射液在临床上的推广应用,其安全性问题日益受到医务人员及患者的关注,而药物对人体肾功能是否有损害是安全性的重要指标之一。关于参麦注射液对肾功能的影响,既往文献阐述了如下观点:参麦注射液在治疗小儿病毒性心肌炎[1]、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患者术后[2]、腹部重症等患者时[3],对患者的肾功能均无不良影响,是一种安全有效的药物。然而,临床上,超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参麦注射液的情况比比皆是,其对肾功能是否有损害的情况尚无报道。基于此,本研究以全国18家三级甲等医院的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 HIS)为数据来源,了解超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参麦注射液对肾功能是否有影响。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全国18家三级甲等医院的HIS为研究对象。HIS中,每条数据由患者的一般记录、诊断记录、医嘱记录、理化指标检查记录等构成。

1.2 数据纳入标准 从18家三甲医院HIS数据库中,按照如下标准纳入数据。①使用参麦的患者。若一个患者住院期间有多次使用参麦记录,则选择用药剂量最大的记录。②年龄在18~80岁,包括18, 80岁。③使用参麦前后7日有2次血肌酐与尿素氮检测者,若该时间段内有多次检测则取距开始用药前最近的1次检测与停止用药后最近的1次检测。④参麦说明书推荐剂量为20~100 mL/次/d,因此,以单次静脉用药剂量>100 mL作为超说明书推荐剂量判断标准。

1.3 数据提取 按照上述纳入标准,提取18家三甲医院HIS中数据,最终将治疗前后有血肌酐的分为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未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治疗前后有尿素氮的亦分为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未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病例筛选过程与分组结果见图1,数据提取结果见表1。

1.4 结局指标 ①以血肌酐与尿素氮检测值高于该数据正常范围的20%作为判断其是否发生异常变化的依据。②无论用药前血肌酐与尿素氮正常与否,若用药前正常,但用药后异常,或者用药前异常,用药后更加异常,则记录该患者为“用药后异常变化”;用药后指标正常,则记录该患者为“无异常变化”;若用药前后都异常,但用药后异常程度减小,也记录该患者为“无异常变化”。

1.5 数据分析方法及统计软件 采用带协变量调整的倾向性评分加权Logistic回归方法分析数据。倾向性评分方法可处理影响患者肾功能的多种混杂因素,如年龄、病情、合并用药等,使甲乙2组条件均衡,达到随机化分组的效果。若倾向性评分后,仍有个别协变量未被平衡,则可利用倾向评分加权和协变量调节相结合的方法来估计处理效应。使用的统计软件为SAS软件9.2版,R软件 2.15版。

2 结果

2.1 整体人群的用药剂量分布情况 32 111名患者中使用注射用参麦的医嘱为70 869条。70 896条医嘱中,按照剂量值将患者单次使用剂量分为如下7段:≤40 mL,41~60 mL,61~80 mL,81~100 mL,101~200 mL,201~300 mL,301 mL及以上。其中说明书中推荐剂量为20~100 mL/次/日。患者单次使用剂量分段分布情况见表2。

由上表可知,单次使用剂量大于200 mL的共156例,不足1%,说明临床上超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参麦的情况相对较少。

2.2 超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参麦注射液对肾功能的影响 平衡混杂因素:临床上,影响肾功能的因素很多,合并用药、年龄、病情等均可能影响肾功能,统计学上称之为“混杂因素”。因此,必须平衡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和未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之间的混杂因素,才能单独分析超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参麦对肾功能的影响,以达到随机化试验的效果。本研究中,考虑可能与分组变量和安全性结局有关的变量包括年龄、性别、入院病情、病危天数、病重天数、住院天数、费别、总费用、疗程、主要诊断,以及在其理化指标测定期间内的合并用药等71个。加权前后71个协变量差异检验的P与均匀分布值见图2。

图2中,实心圈与空心圈分别代表加权前与加权后2组协变量差异检验P的分布情况。加权前,近半数的P接近于0,说明这部分协变量在2组间有显著差异,需要加权以平衡之。加权后,P沿45度的直线,即[0,1]均匀分布,说明大多数协变量在2组间差异不显著,混杂因素得到平衡,达到随机试验的效果。加权前与加权后各协变量所占百分比与P见表3,4。

表3,4中,列出加权前与加权后各协变量所占百分比与P,可直观地显示加权的效果。例如,表2的“地西泮”协变量中,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所占比例为86.7%,未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占74%,前组比后组的比例高,P为0.003,小于0.01,差异显著。加权后,未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比例为81.3%,P为0.179,大于0.05,差异不显著,则该混杂因素被平衡。表2的71个协变量中,“其他合并用药”、“脑梗死”的P平衡后变小,差异变显著,因此,未被平衡。则需利用倾向评分加权和协变量调节相结合的方法来估计处理效应将更加有效。将“其他合并用药”、“脑梗死”协变量加入到估计处理效应的Logistic回归模型中,可以适当调节存在的组间差异,从而,得到更稳健的处理效应估计。

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血肌酐、尿素氮2个指标的倾向性评分结果见表5。显示2种方法的P均大于0.05,说明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与未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比较,导致血肌酐、尿素氮发生异常变化的可能性相同,统计学差异不显著。未发现“超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参麦对肾功能有损害”的情况。

3 讨论

3.1 倾向性评分法可用于HIS真实世界研究 HIS来源于临床真实世界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可反应患者病情和实际诊疗情况等。但由于数据庞大,信息量众多,掺杂较多的混杂因素(又称“协变量”),若处理不得当将影响结果的真实性。因此,如何处理混杂因素是真实世界研究的关键问题。倾向评分估计法可将多个协变量综合为1个值来分析,既能避免了过度分层和过分匹配等问题,同样也避免了自变量间的共线性,可提供自适应、自动的估计倾向评分的方法,特别适用于具有连续的、名义的、有序的多种协变量数据[4],可用于HIS数据分析。本研究选取全国18家三甲医院的HIS为研究对象,采用倾向性评分方法平衡除参麦以外的对肾功能可能有影响的协变量,分析超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参麦对肾功能的影响,以达到随机试验的效果,使结果更符合临床实际情况。

3.2 基于现有数据,未发现“超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参麦注射液对肾功能有损害”的情况 本研究中,整体人群用药剂量分布的结果提示,99.79%的人群是按照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参麦,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的情况仅占0.21%。虽然所占比例较小,但仍需重视,因此,针对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的病例,进一步分析其是否造成肾功能的损害,结果显示,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与未超说明书推荐剂量组比较,导致血肌酐、尿素氮发生异常变化的可能性相同,统计学显示无显著性差异。基于现有数据,未发现超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参麦对肾功能的损害作用。既往文献亦有类似报道,如马秀梅等[1]单用大剂量参麦注射液治疗小儿病毒性心肌炎10~14 d,大剂量组的血肌酐、尿素氮与正常剂量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说明大剂量参麦对病毒性心肌炎患儿无肾功能的损害。参麦对肾功能无损害的机制可能有以下几点:通过抑制细胞间黏附分子-1,TNF-1,IL-6的表达、抗自由基损伤、减轻脂质过氧化,以阻止肾缺血再灌注造成的损伤[5-7];阻止肾小管上皮细胞的变性坏死[8];调整肾小球毛细细血管的血液循环,以阻止肾小球、减轻肾小球的代偿性肥大[9]。

通过以上分析,未发现“超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参麦注射液对肾功能有损害”的情况。然而,临床中,仍可见由于超说明书剂量使用中药注射剂而致不良反应的现象[10-11],因此临床使用参麦注射剂仍需谨慎,比如用药剂量需在说明书规定范围内,合并用药种类不宜过多,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加强监测等,以尽量保证用药安全,避免发生不良反应。

[参考文献]

[1] 马秀梅,王风涛,张卫红,等.单用大剂量参麦注射液治疗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的疗效及对肝肾功能的影响[J].潍坊医学院学报,2008,30(5):404.

[2] 黎家明,何一荣,区显立.参麦注射液对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患者术后肝肾功能的影响[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1,9(8):37.

[3] 史火喜,袁又能.参麦注射液对腹部重症患者肝肾功能影响的临床观察[J].时珍国医国药,2001,12(12):1116.

[4] 王超,吴骋,许金芳,等.倾向性评分匹配法在不良反应信号检测中的应用[J].中国卫生统计,2012,29(6):855.

[5] 林明佳,何小洪,谢利英,等.参麦注射液对大鼠肾缺血再灌注损伤中SOD、MDA 作用的研究[J].河南职工医学院学报,2005,17(5):266.

[6] 黄珀,邓勇,张春梅,等. 细胞间黏附分子-1与大鼠肾缺血再灌注损伤的关系及参麦注射液保护肾脏作用研究[J].中国煤炭工业医学杂志,2004, 7(2):180.

[7] 王利,答喆,徐关丽,等. 参麦注射液联合川芎嗪对脓毒症小鼠的肾保护作用[J].激光杂志,2012,33(3):82.

[8] 何泽云,阳晓,张盛光,等.参麦注射液对大鼠5/6肾切除模型肾脏及腹膜形态结构的影响[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1998,18(9):553.

[9] 阳晓,何泽云,魏毅,等. 参麦注射液配合腹膜透析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实验研究[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1997,17(S):89.

[10] 杜晓曦. 中药注射剂风险管理的现状与思考[J].中国中药杂志,2012,37(18):2679.

[11] 魏戌,谢雁鸣. 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与发生机制分析[J]. 中国中药杂志,2012,37(18):2748.

Based on 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 data, analysis of effects of different

doses of Shenmai injection on renal function

JIANG Jun-jie1, TANG Hao2, XIE Yan-ming1*, YANG Hu2, ZHUANG Yan3

(1.Institute of Basic Research in Clinical Medicine, China Academy of Chinese Medical Sciences,

Beijing 100700, China; 2.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

3. The PLA Navy General Hospital, Beijing 100048,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assess whether the dosage of Shenmai injection influences renal function. Method: Analysis of 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HIS) data from 18 national hospitals using Shenmai injections. Patients were aged between 18 to 80 years old. Blood analysis of creatinine and serum urea nitrogen was undertaken 7 days before and after exceeding the maximum recommended dose of 100 mL of Shenmai injection. Propensity score method was used to compar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groups of renal function scores. Result: The differences in abnormal changes in creatinine and serum urea nitrogen levels between the groups before and after exceeding the recommended dose was not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but abnormal changes were detected. Conclusion: Based on the available data we did not find that exceeding the recommended dose of Shenmai injection had a significantly deleterious effect on renal function. However, caution should be applied in its clinical use.

第8篇

岗位说明书(简称JD)不仅对招聘工作有指导意义,对薪酬、绩效、人员任用及配置等方面都有指导意义,岗位说明书的编制是人力资源工作的核心和基础。

公司每次管理升级时总会聘请外部专家来进行指导,而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则是每位专家都会组织开展的工作,其重要性可见一斑,也正因此,我对岗位说明书的编制有一些初步的认识。下面,一同与大家分享:

一、岗位说明书编制责任者

一般情况,岗位说明书的编制要求HR或专家与对应岗位上级人员来共同完成,并经上级的上级批准生效。

二、岗位说明书包含内容

岗位说明书重点有两大方面的内容,即岗位描述和任职资格,详细内容则可分为:岗位基本信息、岗位设置目的、岗位关系图、岗位职责、工作衔接关系、岗位权限、工作要求、任职资格、工作环境及所使用设备等。

要全面回答这些内容,可归结为对8个因素(6W1H1Q)的认识与理解:6W即责任人(WHO)、做什么(WHAT)、为谁做(WHOM)、何时(WHEN)、何地(WHERE)、为何做(WHY),1H即如何做(HOW),1Q即具备何种资格(QUALIFICATIONS)。

这8个因素的答案的获得,需要通过工作分析来达成,所以说岗位说明书的编制,重点工作是做好工作分析。

三、岗位说明书的编制

1、准备阶段

重点要做好岗位说明书编制的前期宣传、培训工作,使得员工明白岗位说明书的重要性,进而促进员工参与该项工作,做好配合;与此同时,要对各部门管理人员尤其是负责人进行相关知识和方法的培训,以促进后续工作取得实效;在此阶段还要讨论形成统一的岗位说明书编制工具库,主要是对相关行为等的标准描述以及其它规范性内容。

2、信息收集阶段

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关键是进行工作分析,这也是信息收集阶段的主要工作。工作分析常用的方法有3种:观察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

我们采取的是访谈法,首先安排各部门针对各岗位实际情况填写好下表,然后再针对职位描述和任职资格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就岗位说明书所需信息达成一致。

3、整理汇编阶段

信息收集以后,由HR针对岗位说明书编制工具中的相关专业术语,对岗位说明书的规范性进行统一,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形成岗位说明书。

四、注意事项

1、要做好岗位说明书编制的引导工作。做好宣传,促使全员尤其是管理层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以便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为促进岗位说明书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能够落实,而非摆设。

2、针对岗位进行编制。岗位说明书的编制应该是针对岗位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可以参考该岗位表现突出的员工所应具备的素质,但总体而言是对岗不对人的。

3、要充分减少灰色地带。岗位说明书的编制要充分沟通,确保组织的各项工作都落实到每个岗位上,尽量减少一些职责不明的灰色地带。

第9篇

论文关键词:石油工程国际投标标书研读与制作技巧

论文摘要:参加国际投标是石油工程服务公司拓展业务、接轨国际及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投标的胜负,不仅取决于竞争者实的强弱,也与投标技巧是否得当,策略是否正确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标书研读与制作就是很关键的一环。本文主要就投标方如何研标书并在标书制作中充分体现自身的优势和能力进行了论述。

1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油气需求也呈快速增长趋势。而仅凭国内油气开发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这种消费需求,所以国内石油工程公司纷纷将目光转向发展国际业务以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石油工程招标,是石油工程公司进入国际石油市场较为公正、安全和有效的途径之~。国际投标一般由五个步骤组成。本文主要就邀标书研究及投标书制作技巧进行探讨。

2标书的研读

业主的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书的主要依据,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惟一的依据。因此,一定要研究透业主的招标书,弄清各种关系要素。国际邀标书一般包括三个主要部分:投标须知,合同样本和工程要求。收到招标文件后,首先要快速的阅读浏览相关工程要求,以了解标书中的规定是否与公司自身条件相符,如果符合公司业务范围及施工能力,再对标书进行详细的研读:同时通过一些业主所在国或周边国家施工兄弟单位来了解相关情况。标书三部分各有侧重又相互关联,阅读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分清承包商的责任和报价范围,不要发生任何遗漏;

2)了解各项技术要求,以便制定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

3)及时调查了解工程所在地工、料、机等的市场价格,以免因盲目估价而失误;

4)弄清开、竣工日期及总工期的要求以及奖罚条件,以便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

5)工程款支付条件,有无工程预付款;结算方式;拖延付款的责任和利息支付等,以便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6)弄清有无特殊材料、设备及施工方法要求,以便采取相应对策措施

7)弄清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工程项目组成的内在含义,防止漏项发生;

8)弄清总包与分包的规定,以便当自身施工能力不足时便于分包及协作。

9)弄清施工期限内的涨价补偿规定,以便报价决策时充分考虑利益风险等因素;

10)对含糊不清的问题,应及时提请招标单位予以澄清,包括合同条款、施工范围、报价等。

3国际投标书的

制作国际投标书不仅是传递信息的载体,更是投标人能力、实力与技巧等综合实力的证明,标书制作的优劣直接决定投标人中标的几率。

3.1投标书的组成

国际石油工程投标文件虽然不同的招标公司会有所不同,但一股有三部分构成:

1)技术标书。包括投标证明文件:投标授权书、营业证书、QHSE认证证书、最高管理者情况等;设备情况:设备的名称、技术规格、以前的一些施工业绩、施工图片以及设备的出厂证件、设备的检验情况等。如果设备参数与邀标书要求的有所不同,则要特别说明,说明替代设备的参数、施工情况等;人员情况:人员简历,技术特长,工作经验等:QHSE体系运行情况:各类认证证书以及能够说明系统运行状况的一些记录、文件等;技术优势以及与标书要求相关的补充资料。

2)商务标书。包括标书报价及相关说明,一股包括设备施工报价、人员报价、待命费、材料费、动迁费等。报价的具体形式(包括日费、一次付清或工序报价等方式)要根据标书的要求选择。3)合同标书。包括合同条款异议说明、保险购买情况说明以及投标保函、互相免责协议。

3.2投标书的编制

在通读标书的基础上,投标人应根据要求仔细认真的编制标书,编制投标文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投标须知要求的格式、顺序和内容编制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不要随意更改。如果投标人填写后,仍未能准确清楚的表达出投标人意思,可以加入补充说明。

(2)技术标书的制作要重点突出投标人员的海外工作经历和相关施工能力,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实时监控参数、范围及传输能力,优势的或独一无二的施工技术,0HSE的业绩和发展完善的证据,投标人在地域、人文环境以及该区域合作经验上的优势;有能够缩短工期、更安全环保、节约成本、提高收益的替代设备或推荐方案都应该列举在标书中;

(3)合同标书的编制要特别说明人员和设备保险情况,当投标人购买的保险与业主的要求有差距时要重点说明弥补和改进的办法,还有银行保函、免责协议等都要按要求填写办理;

(4)商务标书在按要求报价后,如果同时有几个标书则要突出同时中标或不同数量标书中标的价格折扣;如果有替代或补充设备、方案,则要突出这样施工节约的成本和创造的效益;如果是联合投标则要突出联合投标的价格优势。价格变化大的材料费、油料费等则要特别说明,以减少风险和不必要的损失。

(5)最后反复审核,消除误差要对计算数量,如工程量、单价、总值认真核对。文字表达要准确无误。

(6)标书制作要干净整洁,页眉页脚设置标书名称及编号以及投标人标志,用统一规格的纸张和精致的文件夹装订成册。投标书的装订要便于招标机构的审阅,并在每册封面上打印投标公司的标记。

3.3递送投标文件全部投标文件编好、校核并签署后,投标人需按招标须知的规定分装,密封,并按要求粘贴或写明收件信息,在截标日期之前,送到或寄到招标机构指定地点,并取得收据。

第10篇

一、目前法院判决书的书写格式或内容简介。

作出判决书是目前法院进行司法审判实践活动最直接、最普遍的反映或表现形式。研究司法审判实践,不能不研究法院判决书的书写格式或表述内容。目前在我国,我们依据法院判决书判决所针对或适用对象和诉讼程序的差异,可将法院判决书大致分为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和行政判决书三大类,下面分别介绍之:

(一)刑事判决书,是针对犯罪行为所作出的判决,所涉及到的诉讼参与人包括被告人(包括其辩护人)、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公诉人、刑事自诉案的自诉人、其他单位或人员(如被害人、证人或鉴定人等)。其中刑事一审判决书(仅以普通公诉案为例)书写格式内容依次为:1、介绍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基本情况;2、介绍公诉提起情况、审判人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等到庭情况;3、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和提起公诉的法律依据;4、被告人或其辩护人的认罪及辩解情况;5、法院经审理查明情况;6、适用证据情况;7、法院认定情况(包括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8、具体判决结论;9、判决生效及上诉提示内容。刑事二审、再审或死刑复合判决书,其基本上是在一审判决书基础上作出的,就其书写格式而言,只是增加了前次的审判情况、二审、再审或复核查明情况、改判事实、证据或法律依据等。

(二)民事判决书,是针对民事行为(如债权或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等)所作出的判决,所涉及的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包括其代理人)、被告(包括其代理人)、第三人、其他单位或人员(如证人、鉴定人等)。其中民事一审判决书书写格式内容依次为:1、介绍原告、被告、第三人(如有)基本情况(包括他们的委托代理人);2、介绍案件受理和审判人员组成和到庭情况、原告、被告、第三人(如有)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到庭情况;3、原告诉称内容、被告辩称内容、第三人(如有)声明或陈述内容;4、法院经审理查明情况;5、适用证据情况;6、法院认定情况;7、具体判决依据和判决结论;8、判决生效、诉讼费承担及交纳、上诉提示内容。民事二审、再审判决书,其基本上是在一审判决书基础上作出的,就其书写格式而言,同样只是增加了前次的审判情况、二审、再审查明情况、改判事实、证据或法律依据等。

(三)行政判决书,是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作出的判决,所涉及的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包括其代理人)、被告(行政管理机关,包括其代理人)、第三人、其他单位或人员(如证人、鉴定人等)。其中行政一审判决书书写格式与民事一审判决书书写格式基本等同,行政二审或再审判决书写格式与民事二审或再审判决书书写格式也基本一致,在此也就没必要一一列举了。

二、目前法院判决书书写格式及所反映出的司法理念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缺陷问题。

从哲学角度讲,内容决定形式,但形式对内容又有反制约作用,只有良好的形式才能更好地反映出内容的本质。就法院判决书的格式而言,其实是一种典型的“八股文”形式,一旦形成定式,它几乎不允许法官对格式进行任意的创新和改变。但毋庸质疑的是,判决书的表述形式或书写格式应当紧紧围绕判决的目的进行定制。那么判决书的目的又是什么呢?说得通俗点,就是为了说清楚让具体责任人承担或不承担怎样法律责任的道理或依据问题。刑事判决书就是为了说清楚为什么追究、不追究或如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事实和依据问题;民事判决书就是为了说清楚为什么让当事人承担、不承担或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的事实或依据问题;行政判决书就是为了说清楚为什么让政府机关承担、不承担或如何承担行政责任的问题。表面上看,按照现有的判决书书写格式,把追究或不追究有关诉讼主体的法律责任说清楚似乎不难。但是,实践中,通过一份判决书真正把判决的道理或依据说清楚的确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我们几乎很难发现一份挑不出毛病的法院判决书。这是因为好的判决书不仅需要良好的表现形式或书写格式,而且要求这些形式或格式在具体判决中能够被严格遵守,判决内容必须能够经得起逻辑科学的推敲。考虑到判决书功能作用及现实中我国司法审判人员对判决书书写格式的遵从情况,我们认为:目前在判决书定制形式或书写格式及所反映出的司法理念方面至少存在如下一些不足和缺陷:

(一)掩盖审判人员个人的责任或主观能动性。因为,任何一份判决内容,不管其看起来有多么公正合理或偏私荒唐,都是由具体的审判人员来作出的,在判决书中应当体现审判人员的个人观点、分析或看法。而我们的判决书在书写方式上却完全忽略审判人员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审判人员的一些看法硬说成是人民法院的看法,如将本应该是“本案合议庭人员认为或本案审判人员认为”的表述硬说成是“本院认为”的表述。这样,法官个人的人格完全被法院的单位人格所吸收,肯定不利于强化法官个人的职业神圣感和责任感,也不利于体现“审判人员独立判案”的司法独立原则。

(二)在事实认定方面过于强化审判人员的高明之处,实际恰恰反映了其断案的专横,让判决书失去说理性和逻辑性。我们不管是在刑事判决中,还是民事判决或行政判决中往往只强调法官对事实认定结论的绝对正确性,而忽略通过说理的方式确立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如审判人员在判决中总是强调或运用“经本院或本院经审理查明”之类的表述,其实,很多情况下,审判人员是没有能力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经法院审理查明或认定的事实很多情况下并非是客观事实,甚至完全是审判人员主观臆断的结果,有时甚至与客观真实情况完全相反,而且法官在调查事实方面并不比公诉机关或当事人表现得高明多少。所谓的“经本院或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无非是具体的办案人员倾向于认可或支持某一方列举或陈述的事实而已。

(三)在证据采信或认定方面过于笼统概括,甚至流于形式。相比民事判决和行政判决而言,刑事判决在证据采信和认定方面往往在判决书中表述的更详细一些,但是也没有表述详细到具体什么事实有什么证据证明的程度,而一般是在“经本院或本院经审理查明”事实之后笼统地把所有相关证据名称或类别称呼列举一遍,至于证明与审判人员所认定事实相反的证据往往不会说明不予采信的理由或依据,甚至有时根本不会被提及。在许多判决书中,如果仔细核对证据的具体内容时,很多情况下我们会发现所采信证据不能证明所认定的事实或所认定事实与所采信的证据无多大关联,甚至在特殊情况下得出所列举的证据证明的事实与判决书中认定的所谓事实相反的结论。

(四)在判决结论所依据或适用法律部分基本不列举法律或法规条款的具体内容,尤其是民事判决中,甚至连具体的法律或法规条文都不提。一份高质量的法律判决书,不仅事实认定要符合客观实际,更重要的是法律适用要准确,这样得出的判决结论才令人信服。司法实践中,许多判决存在的问题不是事实认定存在错误,往往是适用法律存在错误。有些判决书(尤其是民事判决书)中所适用的法律甚至与判决结论基本没有必然联系。尤其是在上诉或再审案件中,有关案件当事人往往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执。如果判决书中不把适用的具体法律或法规条文内容(包括法学理论、商业惯例、社会习俗等)写清楚,这样的判决书肯定是经不住法律上或逻辑上的推敲的。

(五)判决书没有写明不同审判人员对案件事实或适用法律认识上的分歧,没有体现审判人员不同的观点,使合议庭制度和集体审判制度形式化;同时也反映出审判不够公开或对人类认识和思维的规律不够尊重。本来审判裁决的原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无可厚非,对同一事实认定或同一案件的法律适用,不同的审判人员有不同的认识或观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审判人员对案件在认识上存在差异,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并不影响案件结论的作出。但是,我们的判决书中却从不体现或反映不同的声音,给人的感觉似乎是所有审判人员对案件认识总能够达到高度的统一。这样,久而久之,恐怕想表示不同意见或看法的法官也没有表示的必要了,产生的必然结果往往是:判决结论不是依据说得更有道理、分析得更符合客观实际、获得更多的认可或支持的法官的意见作出的,而是依据有关领导或官阶更大法官的意见作出的。

三、法院系统内部影响司法公正的主要因素。

影响司法公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不仅包括司法系统内部因素,还包括司法系统外部更广泛的因素(如政治体制、经济基础、社会文化等)。但是,从哲学角度讲,“内因是变化的根本,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所有的外部因素都必须通过司法系统内部的因素才能起作用。我们研究司法公正问题,不能不考虑法院系统内部影响司法公正的主要因素。这些因素都包括些什么内容呢?我们认为:至少应包括人和制度两方面的因素:

(一)人的因素,即法官自身素质的高低,包括道德品行、文化水准、职业敏感等综合方面的素质。培根认为:再好的法律,如果让拙劣的法官去执行,它也会变得一文不值;相反,即便是法律不健全、不完美,让优秀的法官依据法律的原则或精神并本着自己的良知去断案同样可以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可见,法官个人或整体素质的高低与司法公正有着直接的联系,能否选择更多的优秀法官从事司法审判工作直接影响着法院整体审判水平的高低。

(二)制度因素,即法院系统内部的制度建设能否保证司法系统内部人力资源的相互整合和相互监控问题,能否保证审判机制能够实现高效良性运转问题。比如:1、对重大疑难案件如何发挥集体审判或合议庭制度的优越性;2、如何保证审判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3、如何保证审判独立,充分体现法官个人的断案水平和思维特征;4、如何强化法官个人的职业责任感,逼迫法官尽可能地秉公执法;5、如何实现法官与法官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等等。总之,好的制度可以限制或约束人性的自私或恶的方面;因为法官并非神明,他们也有七情六欲,如果我们把审判权力交给他们掌管后不能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有效地去制约他们,则必然会导致或增加他们滥用手中审判权力的机会或可能性。

通过以上判决书书写格式及所反映的司法理念分析,我们目前的判决书书写格式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方面为审判人员枉法裁判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同时也为弱化法官个人的权威和责任、限制法官独立办案制造了许多合理的借口。其所造成的必然结果就是助长司法腐败现象的滋长,使司法公正从形式上都无法得到彰显。

四、判决书书写格式或内容应怎样才能体现司法公正。

即然判决书的书写格式能体现或影响司法公正,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对判决书的书写格式进行统一的规范或改革呢?我们认为,对判决书表述的下列内容进行改革肯定有利于提高司法审判人员的整体办案水平和有利于改变目前的司法腐败现状。

(一)改变事实认定部分的写法,使法官的判定建立在更加客观真实的基础上。比如,法院在判决书中应尽量避免运用“经本院或经本院审理查明”之类的表述,而代之以如下表述会更具有说理性和逻辑性:1、(在刑事案件中)经侦查(人员)机关或公诉(人员)机关查明的事实是:…… 本案审判人员认为:经侦查(人员)机关或公诉(人员)机关查明的事实由(或欠缺)……证据进行支持,更具有可信性(或不具可信性),本案合议庭成员或审判人员支持认可(或不支持认可)对被告人某某的关于……的犯罪事实指控。2、(在民事案件中)对原被告各方无争议的事实是:……;对各方存在争议的事实是:…… 本案审判人员认为:原告(或被告)所列举的事实由(或欠缺)……证据进行支持,更具有可信性(或不具可信性),本案合议庭成员或审判人员支持认可(或不支持认可)原告(或被告)所陈述的事实。3、(在行政案件中)对原被告各方无争议的事实是:……;对各方存在争议的事实是:…… 本案审判人员认为:被告(某某行政机关)所列举或陈述的事实由(或欠缺)……证据进行支持,更具有可信性(或不具可信性),本案合议庭成员或审判人员对其支持认可(或不支持认可)。

(二)改变证据采信的写法,在判决书中必须说明证据采信或不予采信的理由,将采信的具体证据详细情况写入到具体认定的每项事实之后。比如:1、在说明证据采信或不采信理由方面,至少应写明:原告(或被告、公诉机关、行政机关)某某提供的证据来源合法,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更具有逻辑性,能够排除其他解释或能够形成优势证据,故审判人员予以采信;原告(或被告、公诉机关、行政机关)某某提供的证据来源非法,证据间相互矛盾或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或没有经过质证,或不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具有逻辑性,不能够排除其他解释的可能性或不能够形成优势证据,故审判人员不予采信。2、在判决书中尽可能详细说明或列举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所包含的信息内容及来源渠道。3、将采信的证据必须与事实认定部分放在一起,比如,什么事实由原告或被告哪份证据(或证据的哪一部分内容)证实,不能在事实认定最后部分笼统地表述为:“上述事实,由证人证言、被告人陈述、……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4、对不予采信的证据必须在判决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提供证据该方诉讼主体试图证明的事项和法院不予采信的理由。在证据采信方面做如此严格要求,必然会减少审判人员随意或枉法认定事实的机会。

(三)改变法律适用和判决结论的写法,必须把判决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文内容(包括判案依据的法学理论、惯例、社会习俗等)在判决书中详细列举出来。凡是案件当事人认为应适用其他法律或法规规定内容的而没有被采纳的。在判决书附后应详细说明为什么没有采纳不同法律法规内容的理由(比如,超出本案适用范围、与更高级别的法律或法规相冲突、已经失去法律效力等)。对判决书此部分如此要求,必然会督促当事人和审判人员更加精心地去研究法律法规,避免或减少审判人员故意曲解或不当适用法律的机会或可能性,使判决结论更加令人信服。

(四)在判决书中必须避免法官个人的人格完全被法院单位的人格所吸收的表述方式,不得使用“本院认为”之类的表述,而代之以“本案合议庭人员认为或本案审判人员认为”之类表述。对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中对案件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的不同的观点或看法,必须在判决书中予以体现。至少应说明判决民主表决程序的过程(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成员中有几人赞成、几人反对)。这样便于强化法官个人的职业神圣感和责任感,能够较充分体现“审判人员独立判案”的司法独立原则,同时也便于促使司法审判公开透明,避免“以权压法”的黑箱操作。

第1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将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基本精神落到实处,提高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规范系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说理性工作的认识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制作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法律文书,增强其说理性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展现行政执法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体现执法者的办案水平和业务素质,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正视当前处罚决定书制作中存在的表述不清、说理不足、权威不够等问题,将此项工作作为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基本要求

各地应当从规范处罚决定书的格式、增强处罚决定的说理性入手,进一步提高处罚决定书的制作水平。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交待案件的来源,说明违法的事实,列举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明确认定案件性质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说明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采信与否的理由,阐述对当事人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做到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详略得当,叙事完整、说理充分,语句流畅、逻辑严密、用字准确。具体包括以下要求:(一)讲清认定的违法事实。案件事实表述应当紧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展开,保证案件事实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一要介绍当事人情况;二要交待案件来源;三要陈述违法事实。在陈述违法事实时,要求对当事人何时、何地、从事何类违法活动,行为的具体表现,涉案标的物数量、金额、违法所得等情况进行清楚叙述;同时,对于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的主观意图、所采取的手段、造成的社会后果作出客观表述。四要列举相关证据。证明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逐一详细列举并指出该证据所要证明的事实,保证事实和证据的关联性。五要说明执法程序。在执法程序中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经过法定机构鉴定的,应当如实载明。同时,还要写明告知的时间,当事人有无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情况;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写明陈述、申辩的复核情况或听证情况;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采信与否的理由也应进行叙述。(二)讲准适用法律的理由。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规定,客观分析当事人的违法性质,对案件性质进行准确定性。案件性质认定要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着手阐明理由。同时准确引用所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禁则条文的内容,说明当事人的行为具体违反了该法条的什么禁止性规定,构成什么行为;然后详细引用与禁则相对应的罚则条文的内容。(三)讲明处罚裁量的情理。在对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的主观意图、手段、社会后果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对从轻或减轻、从重或加重处罚的情节、理由、法律依据作必要的说明,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合法合理。

三、制作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把握的重点环节

?v一?w要注重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说理性的前提。要针对“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果”五个方面有计划地开展调查取证,防止随意性。证据的收集应当满足违法事实的认定并根据违法事实加以取舍;证据的提取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的审查应当强调关联性,证据链完整并能相互印证。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v二?w要注重法律论证工作。法律论证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的主要体现。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展开深入透彻的论证说理,客观公正地适用法律,使当事人释疑服罚。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就案件事实运用法律原理进行分析论证,主要在违法与合法、情节轻重与危害性大小等核心问题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逻辑严谨、论证周密、说理充分。(三)要注重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说理性的核心。办案人员要不断提高文字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应用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各地要通过培训、评选优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案人员互评互查等形式,大力提升执法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水平。

四、推行时间及步骤

本着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2-3年努力,在系统内全面推行说理性处罚决定书。到2008年底,各市、县(市、区)局制作的说理性处罚决定书占当年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除外)的30%以上,2009年底达到70%以上,2010年底达到100%。

第12篇

刘涌案件二审的改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其中许多人对改判结果感到不理解,甚至表示强烈不满。这一方面说明公众十分关注司法的公正性,并对司法在实现社会正义方面的作用给予很高的期望;同时也说明,该案件的处理不论实体上是否正确,都没有达到诉讼的预期效果,没有发挥刑事诉讼的应有功能。之所以出现这种结果,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二审法院判决书没有充分阐释其之所以如此改判所依据的理由。

在刘涌案件的二审判决书中,二审法院对于将一审判决中的死刑立即执行改为死缓这样一个重大改变,作了如下简单而又模棱两可的说明:“关于上诉人刘涌、宋健飞、董铁岩及其辩护人所提公安机关在对其讯问时存在刑讯逼供行为的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此节在一审审理期间,部分辩护人已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该证据亦经庭审举证、质证,公诉机关调查认为:此节不应影响本案的正常审理和判决。

二审审理期间,部分辩护人向本院又提供相关证据,二审亦就相关证据进行了复核,复核期间,本院讯问了涉案被告人,询问了部分看押过本案被告人的武警战士和负责侦查工作的公安干警。本院经复核后认为: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的刑讯逼供的情况。“”上诉人刘涌系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可不立即执行。“至于二审中提交了哪些相关证据或者新证据,为什么这些证据能够改变一审判决中关于刑讯逼供的认定,二审法院没有作出具体解释。在实体方面,”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刘涌鉴于什么样的”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而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也没有详细说明。总之,根据该判决书所说的十分笼统的理由,不能必然得出改判的结论。其实,刘涌案件的判决并非个别情况,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判决书过于简单、概括、模糊、说理性差的问题。

法院的裁判书确定了判决结果,却不说明据以作出该裁判结果的理由,看不出判决结果是如何形成的。这就导致了以下问题:一是只有裁判结果,没有具体裁判理由,看不出裁判理由必然得出裁判结论,判决的信服力差,难以使人信服;二是诉讼的公正性受到怀疑。由于裁判理由阐释得不具体、不详尽、不充分,给人的感觉是裁判结果有太大的随意性,即使裁判正确,也会使诉讼的公正性受到怀疑;三是不详尽阐释裁判理由,裁判结果形成的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往往使人感觉法院审判有暗箱操作之嫌。在目前司法腐败相当严重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在存在上述问题的情况下,刑事诉讼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刑事诉讼的目的也就难以实现。刘涌案件的判决引起社会各界争论和许多人强烈不满,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刘涌案件的裁判,是该问题的一个典型。

从刘涌案件的改判引起的社会反响,使得我们有必要对我国裁判文书的制作规范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公正是刑事司法永恒生命之基础所在。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体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是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它关系到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关系到人民法院依法办案的公正形象。因此,法院的判决书必须有助于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任务。其中,对于犯罪的惩罚应当是公正的;只有公正的惩罚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社会公众对于惩罚公正性的认可,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来判断的。因此,只有理由详尽。论证充分、推理得当的判决书,才能达到应有的社会效果,达到宣扬行为准则、教育公众遵守法律的目的。

从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看,除陪审团认定的事实外,许多都要求判决书要对认定的事实及其证据、相关的法律问题,以及判决形成的理由等问题进行详细阐述。例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267条规定,被告人被有罪判决的, 判决理由必须写明已经查明的、具有犯罪行为法定特征的事实。证据如果是根据其他事实推断出来的,也要写明这些事实。在审理中如果有程序参加人主张刑法特别规定的排除、减轻或者提高可罚性的情节的,对这些情节是否已经确定或者是没有确定,判决理由必须对此说明。此外,判决理由必须写明所适用的刑法和对量刑起了决定性作用的情节。被告人被无罪判决时,判决理由必须明确是否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罪行,或者是否以及因何原因认为已经查明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的事实。《日本刑事诉讼法》第44条也规定,裁判书应当附具理由。

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9年发布了《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为各级法院制作裁判书提供了一个范本,使得裁判文书在形式上更加有条理和规范。但是,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来看,我国裁判文书的制作尚需要进一步完善。

首先,关于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案件事实是法院作出裁判的基础,而法院对于事实的认定,需要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证据来加以证明。因此,在作出裁判时,裁判文书应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作出描述,并逐一分析为什么要排除某些证据、不采纳某些证据,以及用以定案的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并通过分析和推理,对案件的事实作出认定。其次,关于是否采纳控辩双方意见。美国学者迈克尔。D.贝勒斯在《法律的原则卜书中指出,“法院应根据理性的规则和原则以及听证和审理时提供的信息,以明白晓畅的语言作出判决。”因为判决结果本身不能证明其正当性,其正当性需要判决理由的支撑。法官在庭审中是否充分地关注和认真倾听当事人的主张和辩论,是否采纳了当事人的意见,是否随意地将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排除于定案考虑的因素之外,都要靠陈述判决理由来阐释;判决书是否考虑了不应该考虑的因素,也需要通过法院陈述的判决理由来检验。按照上述要求来衡量,在刘涌案中,“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并不足以说明改判的具体理由,缺乏说服力,引起社会的争论也在所难兔;此外,判决书中就刘涌改判的关键性问题,即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认定和合理解释,就是说,“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的刑讯逼供的情况”这种说法并没有就是否刑讯逼供的事实作出认定,更谈不上进一步说明。

总之,只有改革、完善我国裁判文书的制作模式,使裁判结果通过判决理由的详尽阐释而变得透明。

公开,使裁判文书体现出诉讼的公正性,才能真正确立司法权威,达到诉讼活动的应有效果,这是刘涌案件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