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2 19:00: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镇残联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营造“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筑共建”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社会安定、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二、目标任务
我县创建市级安全社区对象为城关镇宜园社区。2014年6月-2014年9月,组织实施创建安全社区工作;2014年9月-12月,完成市级安全社区创建任务。
三、职责划分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由有关部门牵头,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一)由城关镇政府负责,做好调查摸底,了解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由县文广局牵头,团县委、县妇联配合。文广局负责制定宣传计划,做好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团委、妇联负责妇女、儿童、青少年人群的安全宣传教育。
(三)由县卫生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残联配合。卫生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建立伤害记录制度;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扶助与康复工作。
(四)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消防队配合。公安局负责制定公共安全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队负责社区消防设施建设,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
(五)由县妇联牵头,团县委、县残联配合。妇联负责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等活动;团委做好儿童、青少年安全指导工作;残联做好残疾人的社会关爱工作。
(六)由县安监局牵头,县住建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配合。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住建局负责做好建筑工地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监管;质监局负责督导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商局负责监督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做到安全经营。
(七)由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县药监局配合。住建局负责做好市容保洁和相关环境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环保局负责抓好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的督导;药监局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20__年____*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工作按照市残联、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总队的工作要求,配合区推进办开展了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补漏补缺工作,积极开展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督导和无障碍进家庭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履行督导职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
____*区无障碍设施督导大队积极发挥督导职能,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区督导大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活动,对应改造而未改造的设施、已改造但不符合规范的设施和新建项目漏建无障碍设施等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指出,督促整改,针对多次检查一直未整改的则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办公室反映。
加大宣传力度。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规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为了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及时发放市推进办编辑的《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宣传册。一是在区推进办召开的各镇、街道、园区、部委局无障碍设施改造负责人会议上,二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大队学习讨论会上,三是在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工作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工作标准,吃透标准精神,并对照标准,结合本区实际,会同区推进办一起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无障碍进家庭等工作。
履行督导职能。我们在基层残联工作会议上,通报区、镇(街道)督导队的督导情况、无障碍进家庭开展情况,要求各基层督导小队加强对社区中物业、居委会、老年活动室、超市、菜场等居民相关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督导,在农村则重点对“三点一室”(村委会办公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点)的无障碍建设进行督导。截止11月底,区、镇两级无障碍督导队组织开展了42次督导活动,参加人员153人次。
二、积极开展无障碍进家庭工作,切实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
今年,我们继续开展了无障碍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年初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__年家庭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通知”,调查摸底无障碍进家庭的需求情况,5月份各单位、各街镇积极落实施工单位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和施工。9月份,与建委、财政局一起对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据统计,全区共投入近40万元为195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设施改造,共铺设坡道70条,卫生间坐便器和浴缸扶手148条、楼梯扶手104条。
我们还大力宣传、倡导、指导新装修残疾人住房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在征得残疾人同意的基础上,为____*镇、____*镇4户重度残疾人进行了无障碍进家庭提高型改造,为他们改造了客厅、厨房、卫生间、房间,项目有安装轮椅坡道、扶手、大门、地砖,厨房间低位灶台、洗手池、脱排油烟机、吊顶等设施,平均每户家庭约3万元左右。20__年、20__年两年共改造7户提高型无障碍进家庭,为残疾人提高自理能力、融入社会生活创造了条件。
三、积极配合区推进办,做好全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补漏补缺工作。
今年,区督导大队积极配合区推进办做好今年的无障碍设施改造,重点做好宣传、协调等工作,协同区建委、财政局做好对经委、民政局、公路署、各街镇等10个单位27个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推进了我区公共服务领域的无障碍设施全覆盖。据统计,20__年全区投入300多万元,完成轮椅坡道21个,无障碍厕位12个,无障碍电梯1部,盲道1.6公里,缘石坡道104个以及扶手等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创造了条件,深受残疾人的好评。
一、工作回顾
(一)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健全完善
按照“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要求,切实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努力形成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残疾人组织网络,不断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提高镇残联工作者的业务素质,5月举办了乡镇残联理事长理论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对残疾人工作者素质要求、“十一五”残疾人工作内容、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培训。上半年我们确定了7个村开展了村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和康复社区建设工作,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到位并切实发挥作用,完善了相关工作和职责,各村建立残疾人工作联络站,实现了残疾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络健全的工作管理体系,为推动基层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上半年在巩固、完善、提高社区残疾人工作水平的基础上,新建达标社区10个。社区工作者不断完善工作手段,将落实残疾人生活保障,有效开展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社区残疾人就业、广泛开展助残活动和维护社区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社区残协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5月17日是第十九个法定助残日,我县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具体的助残活动:18日组织了大规模的街头助残活动,全县各医疗单位开展了义诊和捐赠药品活动,义诊人数达300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4000余元;司法局、148法援中心为残疾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教育局、残联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传单3000余份,老年秧歌队沿街进行了宣传活动;18日下午,县四大班子及教育局、卫生局、残联等领导看望慰问了二完小残疾儿童培智班和隆兴昌镇敬老院,并为二小弱智班的孩子赠送了校服、学习用具和体育用品,为敬老院的肢体残疾老人赠送了轮椅和拐杖;助残活动期间有108个县直单位对118户残疾人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并送去价值24000多元的生活用品,解决了这些困难户的燃眉之急;县直中小学就近、就便到残疾人家庭开展助残活动,校园健、残学生开展了“手拉手、结队子、献爱心”活动,通过一周的助残活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增进了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对提高社会助残意识,树立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三)其它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市残联下达的任务,我会认真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
1、康复:完成白内障登记85名,其中4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完全免费的复明手术,直接支付医疗费4万余元;为全县1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每人补助药费500元,共计7500元;为一名重度聋儿装配了价值近万元的助听器。
2、教育:开展了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情况调查,为17名初、高中应届毕业生每人发放了300元助学款,共计5100元。
3、危房改造:实施二期残疾人危房改造50户,现已入住40户,10户正在建设中,已发放补助金10万元。
4、就业:开展了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登记,上半年登记21名,城镇社区安置就业18名,职业技能培训30名;农村稳定就业230名,扶持盲人就业2名,重点扶持10户残疾人发展养殖业,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
5、残疾人:半年来接待来访300人次,协调解决各类问题260多件。
6、办证:县残联对《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精心布署,周密安排。先后成立了办证组织领导机构和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各项工作准备就序,核发换证工作已全面铺开。
(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布署,4月1日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任务。学习期间班子成员撰写了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6月2日召开了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还发放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评议表。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客观、公正、全面的进行了评议。自觉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的全过程,以长远眼光谋划发展,以全局意识统筹发展,以科学态度抓好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按照自治区政府6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投入,按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落实投入经费。需要政府以全县人口基数安排康复经费30万元,并年度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都能享受康复服务。
1、为了能够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和实现我所会计电算化的目标,年,本人能够根据业务学习安排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会计电算化知识和财务软件的运用,掌握了电算化技能,提高了实际动手操作能力;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使自身的会计业务知识和水平得到了更新和提高,适应了现在的工作要求,并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2、总之,通过一年来的干部培训工作,广大卫生干部在三个方面都到提高: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促进了干部的学习,形成了自觉学习、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新时尚。二是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培训,广大卫生干部增强了思想素质,增加了见识,开阔了视野。三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通过培训,使广大卫生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技术,用学到的各种理论知识,全面、客观地审视我们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经和办法,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去,从而推动了全卫生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
3、总的来说,一年来,通过扎实的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我镇纠风工作达到了如期效果。各部门和行业切实做实做到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严明、廉洁高效的要求,促进了部门和行业的风气明显好转,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4、通过完成上述工作,使我认识到一个优秀市场部员工应当具有优秀的管理能力,不断强化的服务意识,遇事经常换位思考的能力,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准确分析、判断、预测市场的能力,如何保证管理者信息及时、对称的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流畅的文字写作能力,较强的创新能力。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为标准,这样才能不断增强自身工作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部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我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个人销售工作计划,克服对市场的不熟悉、客户的不了解等困难,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5、虽然我镇的残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做好方方面面工作,特别是当前我镇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城市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我们今后的残联工作,主要是工作抓落实,把残疾人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促进我镇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向前发展。
6、三年来,我的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兄弟科站的配合下,在全体办公室同志的团结协作下,个人取得了一些成绩,也获得了一些荣誉,2007年获全省农业系统先进工作者,2008年获国家公务员三等功奖励以及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工作者,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上还有不尽人意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服务领导决策, 督导工作落实,保证机关运转,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基金会办事处的共同努力,200*年上半年共筹集资金305.92644万元,实物价值296.5048万元。
基金会在新一届理事会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各类活动,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1、开展助残帮困活动。在新春伊始,基金会开展了一系列走访活动,慰问了悦苗寄养园的二十名残疾儿童、普陀和宝山的2名残疾人学生,以及患重病在床的松江残疾人学生,为他们送上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并将中宏保险公司的3万元捐赠用于寄养园的5名残疾儿童康复。
2、圆满完成了小灵通发放工作。目前,1万部小灵通已全部发放到全市19个区县的残疾人助理员手中,小灵通的优惠政策真正为残疾人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实惠,得到广大残疾人用户的热烈欢迎。
3、向崇明县残联捐赠100部轮椅车。基金会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的轮椅车全部转赠给崇明县的贫困残疾人,为海岛的残疾人送温暖。
4、接受上海燃气用具有限公司的捐赠。基金会将公司捐赠的价值21万余元的60台燃气热水器和116台燃气灶具全部捐赠给全市各区县的残疾人,为他们免费安装并提供终身免费维修服务。
5、为进一步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人道主义,扩大基金会的影响,呼唤社会给予残疾人关爱,让更多的残疾人服务于社会、融入社会,基金会和《灵芝草》编辑部共同主办"爱与和谐"征文活动,自200*年4月1日征稿以来,已收到大量稿件,广大残疾人对此次活动都非常支持,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6、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期间,基金会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下拨的20万元和本市86岁退休职工严老先生捐赠的10万元,为奉贤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缓解了部分残疾人因家庭贫困而无法做手术的难题。手术使长期患病的老人重见光明,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7、接受瑞声达听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助听器捐赠。瑞声达公司向基金会捐赠了价值10万元的助听器,基金会将其捐赠给金山区8名经康复后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聋哑学生,帮助他们提高听力水平,回归社会主流。
8、六·一前夕,基金会慰问了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和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阳光之家的残疾儿童,并送上节日礼品。基金会名誉理事林益仲先生当场向捐赠箱内捐赠了1千元人民币。
二、发挥办事处积极性,上下联动,共同营造帮困助残的社会氛围
为调动各区县办事处积极性,发挥各办事处的优势,基金会根据各区县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捐赠额度的分配。各办事处对基金会工作非常重视,建立了办事处机构,并配备了工作人员,同时还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办法。
部分区县结合残疾人有关节日开展了一系列助残活动,募集了一定资金,主要如下:
1、松江区办事处动员区有关企业捐赠,募得资金53万元。
2、金山区办事处在助残日期间接受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捐赠的价值1万元的电脑2台。
3、嘉定区办事处接受三贵康复器材(上海)有限公司捐赠的价值5万余元的轮椅车39部。
4、闸北区办事处与区文明办联手,动员区17家市级文明单位捐赠5.1万元资金,帮助17户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子女解决部分学费。
5、闵行区办事处在助残日期间接受捐赠5万元,为120名对象提供救助。
6、青浦区办事处在助残日期间举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现场进行募捐。通过全区11个镇(街道)、20多个委办局和青浦残联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捐款金额达到了7万余元;争取爱世克私(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支持,捐赠700件价值20万元的运动服。
7、奉贤区办事处争取区中心医院支持,减免白内障手术费4.8万元。
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对各区县办事处的工作指导,做到上下结合,市区联动,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优势互补的协作网络,共同开拓资金筹集渠道
2、配合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做好f1老赛手2006爱心之旅慈善邀请赛;
3、做好爱心演唱会的准备工作;
4、成立中国狮子联会上海代表处;
5、做好2006中美残疾人艺术交流文艺演出活动;
本辖区内有13.4万名居民,其中有明确诊断为国家6大类精神障碍的人数为: 名,在管人数 人,非在管人数 人,并建立档案录入国家重精网管理。
2020年本辖区的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一年工作计划:
制定一年工作计划,明确一年的工作任务与目标。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本辖区的现实情况,确定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再据此确定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定工作具体步骤。根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缺点、障碍、困难,制订预定克服的办法和措施,以免发生问题时,工作陷于被动。在实践中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计划。
二、排查工作
每年一次排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常态化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新患者,及时与镇、区慢病、派出所联系,并及时更新患者信息。收集没有明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上级专科医院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区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新发现患者的档案建立和录入
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四、接受家属咨询工作及宣传工作
每年两次对家属进行教育培训严重精神障碍方面的知识及政策。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每年四次宣传重精方面的相关知识。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积极普及《精神卫生法》等法律知识。
五、随访工作
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其中面对面随访2次,病情严重者应每月随访一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
六、健康指导工作
作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成员,应该掌握一些对患者的护理知识,这样才会帮助患者早日摆脱疾病所带来的困扰。每季度随访患者时指导家属和病人正确认识坚持服药的重要性。定时定量服药,不擅自停药和减药。
七、免费体检工作
为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防控措施,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健康干预,有效降低危险行为,提重精神障碍患者与其家庭的生活质量,结合实际,制定免费体检工作计划。
出于保护患者的隐私同时为缓解我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体检时的排除心理以及紧张感,我院借助老年人体检工作一同进行,体检主要分一般状况,生活方式,一般查体,各脏器功能。以及重要的辅助检查。
因每年上半年老年体检量多,检验科室工作量超负荷,加上重精患者的病情多变性,重精患者的体检集中在患者量少的下半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上半年也可以做体检。
八、评估工作
每季度为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病情评估,防止患者发生伤人毁物事情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区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确定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做危险性评级。评级共分五级,对三级以上的患者会同镇派出所及村居干部进行重点管理,监督其及时服药、必要时住院治疗。
九、家庭医生签约
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积极普及《精神卫生法》等法律知识。认真执行家庭医生职责,为有需求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各项服务。开展居民的健康管理工作,运用适宜技术,进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签约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按规范进行动态管理,执行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规范和制度,为有需求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与上级医院的双向转诊、专家预约和专家会诊服务。
十、组织管理工作
按上级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排查计划、宣传教育计划等各项计划,明确卫生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职责,建立建全随访制度、排查工作制度、双向转诊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评估工作、健康指导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免费体检工作等管理工作。
十一、档案管理方面
所有档案一式两份,个人信息表内容及地址、电话有变化的,按要求更新。没做体检的患者应在体检通知单里写明不做体检的原因并签字放入档案里。
十二、应急处置
按上级要求成立应急处置小组,明确职责及工作流程,及时安全高效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应急处置工作。
在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完毕后,卫生院医护人员应每天随访一次。连续2次随访病情稳定后可停止随访。如果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与派出所联系转到精防机构精神科门诊留观或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
十三、双向转诊工作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上转: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下转: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转诊对象为辖区内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常住人口。
转诊疾病种类为、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精神障碍 3、偏执性精神病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5、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6、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工作要求是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上级专科医院联系。
十四、失访、死亡患者的管理
失访、死亡患者单独管理。应在国家网里及时准确录入失访,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并制作表格报至相关部门。
十五、做好保护患者隐私工作
家属要求保护隐私的,应尊重家属意见,做好保护隐私措施。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背景下,在院领导的关心和培养下,期待2020年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取得好成绩,得到辖区居民的认可,再上一个台阶。
在深化创业创新调研和结对联系活动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整合部门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再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真情送服务活动,努力形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工作氛围和“上下联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力求让更多的基层单位和群众得到实惠。
二、主要活动内容
县属各单位以组建各类服务团队的方式,面向创业创新主体,为创业创新提供服务,为改善民生提供服务,针对性地开展政策、科技、文化、医疗、信息、项目、资金、人才等下基层服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群众受欢迎、覆盖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示范效应强的送服务活动。
(一)开展医疗卫生进海岛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医疗专家下偏远小岛为群众诊治活动,免费向群众赠送药品,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开展渔农民免费体检活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下基层活动,开展“生殖健康环岛行”和“生育关怀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口和计生局)
3、开展“关爱行动送康复”活动。(责任单位:县残联)
4、开展农贸市场肉类、贩运蔬菜经营户免费体检活动。(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5、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基层活动。(责任单位:县药监局)
(二)开展文化艺术进社区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送戏、送图书、送电影)(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2、送体育健身器材进社区,开展社会体育骨干培训活动,开展渔农村社区国民体质监测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3、组织送文化下工地活动(送图书、送劳动合同法、送职工艺术展出)(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4、义工艺术团下乡慰问演出。(责任单位:团县委)
(三)开展送温暖到群众活动。主要内容为:
1、开展“情系渔农村”关爱活动,看望慰问困难群体。(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启动“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开展重点优扶对象“关爱功臣”送温暖活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4、开展特困残疾人送温暖活动。(责任单位:县残联)
(四)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活动。主要内容为:
1、组织开展“科技专家联村帮户”结对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协)
2、开展技能培训进社区(企业)活动,举办各类专场就业招聘会。(责任单位:县人劳局)
3、组织开展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培训指导。(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4、开展船舶行业的初中级技工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5、开展渔农村旅游从业人员专项培训。(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6、开展“科技下田头”及举办“阳光培训班”活动。(责任单位:县供销社)
7、组织开展“就业保障进企业”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劳局、县经济开发区)
8、设立“巾帼创业贷款”助推妇女创业。(责任单位:县妇联)
(五)开展政策法规帮群众活动。主要内容为:
1、开展劳动合同法、海洋渔业法、税法、国土资源法、专利申报和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政策咨询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协助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劳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建设局、县安监局)
2、开展“安全生产日”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3、开展送法制电影下乡、送法制读本进军营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4、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县法院)
5、开展专利申报和专利知识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6、开展碘盐“三率”宣传。(责任单位:县盐业局)
(六)开展资金项目扶村企活动。主要内容为:
1、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联系工作,推进重点项目立项、审批等服务工作,帮助做好结对企业有关问题的解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开展产业发展、区域布局、境外投资、企业上市等方面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3、为企业安装内部安全保卫视屏系统,加强对企业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帮助指导企业提高技防能力。(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4、开展渔农村通村联网公路建设,做好江南岛公交车开行调研。(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做好重点用海项目企业的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6、开展“本地拟建、在建的船配企业与外地企业合作”活动。(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7、帮助指导企业申报商标注册,规范渔、农产品订单合同。(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8、帮助企业进行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申报。(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9、开展渔农家乐旅游项目策划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县渔农办、县旅游局)
10、做好船舶工业项目审批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11、组织开展“协调服务进重大工程项目”活动,帮助解决企业筹建、生产过程中的困难。(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经济开发区)
12、帮助指导涉外修造船厂根据查验机构要求,落实相关监管设施工作。(责任单位:县港口办)
13、帮助长涂镇等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6月初到6月上旬)
由县大讨论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召集各相关部门,组织召开送服务活动协调会和部署会,安排工作任务。各参与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加强沟通,整合力量,研究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填写报送《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安排表》(见附件1)。
2、实施阶段(6月上中旬)
为营造浓厚的送服务活动氛围,形成联动效应,原则上要求各项活动集中安排在6月上中旬开展。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未列入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整体方案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早组织真情送服务活动。
3、总结阶段(6月下旬)
各责任单位认真做好送服务活动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填写《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县大讨论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具体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真正把这项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切实落实责任。创业创新真情送服务活动,由县大讨论暨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牵头抓总,各单位共同组织参与,各部门的送服务活动,均要由领导干部带队。已确定的送服务活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参与,多方协调,认真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围绕送服务活动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设计载体,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广泛开展真情送服务活动。
2、坚持统筹安排。各部门要把握好工作节奏,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活动。要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进程,认真抓好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对送服务活动实施进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切实加强协办单位的协作意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活动的顺利完成。
2020年上半年,民政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着“为上分忧,为下解困”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忧、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创新,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0年度上半年我镇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低保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有序。
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一直将低保工作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严格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的原则。特别是2019年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从严管理,规范运作,始终做到低保程序全程透明,向群众公开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对低保申请对象坚持入户调查,细致审核,对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情况、补助标准坚持镇村两级公示;始终追求动态管理,根据农户经济情况的变化而随时调整低保名单,对困难群众符合政策的“应保尽保”,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经济条件好转的及时退出。按照民政局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修改完善健全低保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2020年6月份止我镇享受农村低保XXX户XXXX人,城镇低保XX户XX人,截止2020年6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及价格补贴XXX万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进一步完善。
我镇始终坚持做好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依照五保供养对象政策界定,每年核定。确保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五保范围。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人员,重复享受五保、低保待遇人员,进行调整、退出。截止2020年6月份共发放五保生活补助196万元,门诊医药救助10万元,住院护理补贴10.3万元,丧葬费补贴2万元,XX、查湾二所敬老院运营补贴9万元。遵照”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原则,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或年老体弱情况,及时由分散供养转为集中供养,对失能、失智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料人员,全部送入XX厚德养护中心,2020年上半年全镇入住厚德养护中心3人,上半年入住厚德人员达17人次(其中死亡2人)。认真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五保金发放工作,确保每季度五保金准确打卡发放到位。加强全镇两所敬老院安全工作,分别与两所敬老院签订安全责任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敬老院消防设施进行更新、维护。2019年由国家投资1380万元兴建的XX镇敬老院工程,主体工程已结束,水电及外装修工作正在进行。
三、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
镇民政部门一直坚持做好受灾申报工作,认真上报灾情,及时组织人员到实地了解灾情,并积极帮助他们开展灾后自救和互救工作,使灾害降至最低,做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截止2020年6月份共发放一批次临时救助4万元,乡镇备用金救助3万元,镇、村二级救急难共发放救助资金10.8万元。
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有力。
为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民政办常年与各村保持联系,发现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止2020年6月份共发放生活补贴9.3万元。每月与村联系核实保障情况,确保每月孤儿生活费打卡发放到位。
五、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
以建立“救急难”二级平台为主线,积极开展“救急难”救助工作,“救急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上半年村级“救急难”互助社共发放救助资金10.8元。
六、努力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
我镇截止2020年6月份为106名精神残疾人发放药费补助X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户中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贴XX万元,对XXX名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XX万元。为困难人群提供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款X万元,解决了这些患者的燃眉之急。
七、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集中整治影响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实行部门联动、社会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建设管理水平,使道路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得到遏制,占路经营集市得到清理,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规范,道路交通更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
二、整治重点
(一)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线路班车正常的经营行为,全面提高客运服务质量。
(二)严厉打击机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道路通行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四)集中整治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
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进行,先行对外环路以内区域的交通秩序进行重点整治,再对外环路以外区域进行全面整治,并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整治效果。本次活动从2月份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份)。
1、搞好调查摸底。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从事非法营运、无证无牌上路行驶、私自改装机动车车体的车辆和人员情况,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打好基础。
(1)摸清各种车辆的营运状况,包括从事非法客运出租的机动三轮车和无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的轿车、面包车以及货运出租汽车超范围经营的具体情况。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2月份。
(2)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和其他机动车辆的实际存有数量以及私自改装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2月份。
(3)搞好对使用机动三轮车的残疾人的车辆、人员、家庭状况的调查摸底,并将这部分人的名单通知其所在镇(街道、园区)。
责任单位:残联。
完成时间:2月份。
(4)搞好对使用机动三轮车的残疾军人的车辆、人员、家庭状况的调查摸底,并将这部分人的名单通知其所在镇(街道、园区)。
责任单位:民政局。
完成时间:2月份。
(5)对名单所列残疾(军)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他们及其家人的思想和稳控工作,避免发生。
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2月份。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关于整顿交通秩序的政策规定。
(1)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这次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局、农机局、市场管理局。
完成时间:2月份。
(2)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向从事非法客运出租经营的残疾人、伤残军人宣传国家有关车辆、交通安全、运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这次整治活动的意义,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其主动退出营运市场。
责任单位:残联、民政局、有关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2月份。
(3)新闻单位成立专题报道组,开设专栏,宣传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关于整顿交通秩序的政策规定,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交通秩序整治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完成时间:2月份。
3、制定稳控工作预案。此次整治工作涉及的问题复杂,触及的矛盾尖锐,须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前预测、安排和防控,做到关口前移,力争将各种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提前做好处置预案。
责任单位: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残联。
(2)制定工作预案,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一包一”的工作体系,避免出现上访事件。
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2月份。
4、通告。市政府于2月底《关于开展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通告》。自之日,市广播电视台每天进行滚动播放,《今日平度》进行全文刊发,交通、公安、城管行政执法、公路、农机、市场管理等部门在车辆、人员密集的区域进行张贴,使其家喻户晓。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路局、农机局、市场管理局。
完成时间:2月份。
5、召开会。市政府于2月底召开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会。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2月份。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11月30日)。本阶段采取先易后难、压茬进行的办法,强力推动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各职能部门坚持把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年工作,突出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把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推向深入。
1、规范公交车正常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重点解决公交车车内卫生差,公交车车容车貌不够整洁,公交车站环境卫生差,公交车车体广告乱,公交车乱停乱靠、站外上下客,公交车运行间隔时间过长,公交站牌、站点不够规范等问题,规划建设公交停车场,新增更新公交车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打造公交服务品牌。
(1)集中开展公交车及公交车站卫生整洁专项活动。
督导公交企业集中开展“车容整洁从我做起”活动,与全体驾驶员签订活动责任书,车内外卫生每天至少清理2次,座套至少10天换洗一次,全力做好站点、站牌卫生整洁和公交车车容车貌及公交车站的卫生整洁工作;研究制定卫生保洁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加密公交车运行班次,延长公交车辆运行首末班时间,让市民出行更加便捷。
督导公交企业严格按照公交车班次安排和限定时间运行,加强行业监管,协调公交企业相互配合,确保公交车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3)集中对公交站牌、站点进行科学规范。
安排专人对市区所有公交站牌、站点逐一现场察看,统筹考虑,科学调整,确保公交站牌、站点布局合理,方便市民出行。
责任单位: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4)研究制定公交车考核及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完善细化公交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设立投诉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强力推进服务质量提升;研究制定公交车各种奖励、补贴发放办法,严格与服务质量考核挂钩,真正做到依靠制度规范公交车管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5)整治公交车车体广告。
对公交车的车体广告进行全面清理,研究制定公交车车体广告清除补偿办法。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6)整治公交车乱停乱靠。
加大公交车站外上下客查处力度,重点解决公交车乱停乱靠问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7)全面落实特定人员免费乘车政策。
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老年人、残废军人、视力和下肢残疾人等特定人员免费乘车政策,方便其出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3月份。
(8)转变公交车经营方式,全面推行公车公营,规范经营管理。
在部分线路已实行公车公营的基础上,督促公交企业将目前
实行目标化管理的公交车全面推行公车公营,使公交车经营体制实现根本性转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4月份。
(9)规划建设公交车停车场。
完成市区范围内公交车停车场建设规划,新落实公交车停车场2处。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建设局。
完成时间:4月份。
(10)新增更新公交车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
更新公交车16辆;新开通2条公交线路,投放公交车16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9月份。
(11)探讨新上一批新型公交车,让客运服务更加便民利民。
在增加公交车运行密度的基础上,探讨新上一批新型公交车。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9月份。
(12)打造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质量。
引导公交企业以争创“红飘带”为契机,积极开展创建“满意在公交”服务品牌活动,全面提升公交车服务质量,使群众的满意率大幅提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11月份。
(13)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公交正常运营。
强化对公交正常运营的行业监管,确保监管到位,促进公交企业服务到位。组织好对客运企业服务质量的考核。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11月份。
2、规划建设临时停车场,方便市民停车。
(1)在对市中心区进行调查摸底和实地勘察基础上,提出临时停车场地的规划建设意见,确定好5处临时停车场和四条背街小巷,增加临时停车位650个。
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市公安局、建设局和所属街道、园区共同现场确定临时停车场地,并研究确定场地改造、建设及管理具体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有关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3月份。
(3)市物价部门负责尽快制定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临时停车场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物价局、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4)临时停车场验收合格后对社会开放,作为公共停车场使用,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在媒体上临时停车场信息,做好各类车辆的停车疏导工作。
责任单位:公安局、物价局、有关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3月份。
(5)在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车辆密集区域,规划设置标识明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满足城市交通和管理的需要。
责任单位:公安局、建设局。
完成时间:3月份。
3、划定部分路段禁行标识。
(1)确定市区设立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的区域。
将市区路以北、南京路以南、郑州路以东、福州路以西范围内的主要道路确定为设立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的区域,研究制定禁行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设置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
在确定设立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标志的区域设置禁行标志。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3)《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通告》。
《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通告》,自之日,市广播电视台每天进行滚动播放,《今日平度》进行全文刊发;在车辆、人员密集的区域进行张贴,使其家喻户晓。
责任单位:公安局、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完成时间:3月份。
(4)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违反禁行标志行为依法严厉处罚,确保禁行效果。
根据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安排警力,集中搞好市区主要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常抓不懈。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11月份。
4、整治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坚持疏堵并举,双管齐下。规范出租车正常的经营行为,重点解决出租车内卫生差、车容车貌不够整洁、出租车不打计价器等问题,增上出租车,打造出租服务品牌。同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1)集中整治客运出租市场秩序。从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抽调车辆,分组划片联合执法。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间:4月份。
(2)为下肢肢体残疾人出行的代步工具制作配备标志。
责任单位:残联。
完成时间:3月份。
(3)增上出租车,缓解客运压力。
报批增上出租车手续,科学研究制定增上出租车方案;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批复,做好增上出租车工作,使群众出行更加便捷通畅。新上出租车采取公车公营的方式运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10月份。
5、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逐步对城区道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的交通设施进行完善,规范非公路标识,确保道路安全通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4月份。
6、集中清理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及市场。彻底清除公路用地内摆摊设点经营、乱搭乱建棚屋、乱停乱放、打场晒粮、倾倒垃圾等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清理迁移占用国道、省道和县道经营的集市,提高公路通行能力。
(1)加强国道、省道穿村镇路段的治理,坚决制止国道、省道沿线打场晒粮现象。
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及路面路肩,确保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无占用路面路肩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无占用路面路肩打场晒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公路局。
完成时间:6月份9月份10月份。
(2)加强县道穿村镇路段的治理,坚决制止沿线打场晒粮现象。
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及路面路肩,确保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无占用路面路肩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无占用路面路肩打场晒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6月份9月份10月份。
(3)加强乡道、村道穿村路段的治理,坚决制止沿线打场晒粮现象。
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及路面路肩,确保无占用路面路肩摆摊设点,无占用路面路肩乱堆乱放草垛、粪堆或其它堆积物,无占用路面路肩打场晒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完成时间:6月份9月份10月份。
(4)清理迁移占用国道、省道和县道经营的集市。重点清理迁移在国道、省道及县道上设有的集市。对于没有办理市场登记注册的无证集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清理;对于手续齐全、但随着规模扩大而占用道路经营的集市,引导业户退路进场经营;对于手续齐全但沿路开设的集市,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划设立新区域,实施整体迁移;对其他占路经营集市进行规范,引导退路经营。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市场管理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6月份。
7、集中整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集中整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使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有所下降。
(1)集中整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突出抓好大型货车、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整治。
责任单位:公安局。
完成时间:3月份。
(2)查处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载人等农机安全违章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机局。
完成时间:6月份。
(3)对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和占路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采取流动巡查和错时管理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整治效果。对侵占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采取现场、非现场等执法方式进行处理,对驾驶员在现场的,责令其驶离人行道;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采取张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方式,告知违法停车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同时,以教育规范为主,对人行道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采取督促经营门店责任人规范摆放或执法人员协助规范的方式,实现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间:3月份。
(三)完善机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证整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整治交通秩序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牛润之任组长,副市长刘波、刘玉明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2011〕24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幸福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分类指导,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体,加大扶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切实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
二、目标任务
本次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和确认工作的通知》(粤贫明电〔2009〕1号)的要求上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经省扶贫办核查确认的全市农村17185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用5年左右时间将全市农村17185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造建设成为安全、经济、适用、卫生的安居房,让贫困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目标。2012年年底前,完成列入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范围的87条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五年规划见附表)。
三、措施保障
(一)政策引导,积极扶持。要坚持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解决好困难群众改房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要落实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从2011年开始至2015年安排专项资金,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扶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市、县两级财政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其中市级财政负责安排每户补助资金1000元,县级财政负责安排每户补助资金不低于4000元。根据我市实际,省级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新建住房按每户1万元补助到户,加固维修住房则由各县(市、区)按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给予每户补助至1万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制定补助标准,对新建住房户和加固维修住房户可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继续给予补助,或对住房改造建设难度大的农户给予重点扶持,或对特殊困难户给予全额扶持,或在确保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有关村庄公共设施和村容村貌整治建设。二是各级政府要制订和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减免农村困难群众建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积极为农民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通电等一系列的方便措施。三是要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作用,积极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小额贷款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较困难的农户贷款建房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四是要依托“扶贫济困日”活动等平台,积极开展“为贫困农民安居乐业添砖加瓦”募捐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房建房给予支持,集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五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自筹自建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观念,彻底抛弃“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用勤劳双手建设自己美好家园。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一是要科学编制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各县(市、区)要认真编制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房屋设计的技术指导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方案,并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报市扶贫办备案。二是要分类指导农户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分类开展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建设工作。对有劳动能力和一定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户,应鼓励其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结构牢固、经济实用、具有岭南特色的安居房。对主体结构尚好且具有当地建筑文化保留价值的泥砖房可采用加固维修方式进行改造。对没有劳动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可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建设面积较小的产权归集体所有的安居房。各地要根据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合理控制建房面积和总造价。三是要组织开展整村改造示范村建设。各地要结合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行动,选择群众建房意愿强烈、基层工作积极性较高、危房较集中的村庄或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需集中搬迁安置的边远分散村庄,实施整村改造,力争每年建成一批生态宜居示范村。四是要合理安排使用农房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改造建设住房时或先拆旧屋后建新房,或建新房后必须拆旧屋。对确需搬迁异地重建的,要办理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手续,建房用地选址要符合镇、村建设规划。要严格勘察地质情况,避免在地质灾害区建造房屋。对实施搬迁异地重建所腾出的拆旧地块,由村集体统筹使用。
(三)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一是要强化扶持资金管理,县级财政部门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把补助标准拨付办法逐一细化,要设立专账专户,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户。二是要实行扶持公示制,公开扶持计划、公开扶持对象和公开扶持补助资金,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要实行项目专档管理,要建立专项档案,逐户登记造册,做到一户一档。要建立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建设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和年报制度,对工作动态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跟踪。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决农村低收入农户住房困难问题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把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做到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责任到县、资金到县,并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由扶贫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残联、妇联、金融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
在开展扶贫“双到”工作期间,贫困村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按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帮扶与被帮扶双方工作责任》(粤贫〔2009〕12号)要求,由帮扶单位会同当地政府和扶贫、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完成。要把解决农村低收入农户住房困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要按照《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云发〔2008〕15号)和《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办法》(云委办〔2010〕28号)的要求,把各地每年完成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以及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
一、基本原则
(一)低水平,广覆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家庭(个人)自愿参保;
(三)家庭(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多方筹资;
(四)建立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
(五)保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治疗;
(六)统筹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二、参保范围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含学龄前儿童)或本市城镇中小学学生(包括职高、中专、技校学生)。
(二)暂无缴费能力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国有、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后所在单位具备缴费能力的,其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基金筹集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由家庭(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构成,不计征税、费。
(二)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110元,18周岁及以上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210元。
(三)缴费及政府补助标准:
1、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家庭(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80元。其中属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家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100元。
2、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家庭(个人)缴纳130元,政府补助80元。其中属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或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下称“低收入老年人”)的,家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200元。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人员(以下简称“三无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家庭(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四、参保居民享受以下待遇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医院级别设置住院医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4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400元。低保对象、“三无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少年儿童起付标准减半。
(二)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指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4万元。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别为:在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住院、留院观察费用,医保基金支付60%;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50%;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40%。
(四)参保居民的门诊特定项目治疗范围参照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规定,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治疗费用,医保基金暂按50%支付。
(五)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的,医保基金报销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增加2%,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再增加2%,最多增加不超过原标准的20%。
五、基金管理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基金收支和运行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
(二)参保城镇居民的地方政府补助,省政府补助35%,市级财政补助比例按照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分档确定,具体为:属国家扶持重点县的,补助55%;其余县区补助45%。
(三)财政补助资金实行预决算制度。启动初期由财政按居民参保计划数,预拨财政补助资金。运行正常后,年末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次年的参保扩面工作计划拟定全年预算,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于次年元月、七月分两次预拨,年底根据全年实际参保情况据实决算。县区财政补助到位后,中央、省、市财政补助拨到相应专户。
六、服务管理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县区管理。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协调、指导和管理,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镇(乡)、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办理当地城镇居民参保、待遇支付等具体业务经办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原则上全市范围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与其签订定点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建立全市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集中管理,经办服务向县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延伸,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支付范围参照贵州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儿童用药标准按劳动保障部《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37号)执行。
七、其他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城镇居民殊困难群体和大病患者无力负担个人自负医疗费的问题,由民政部门提出具体救助方案,切实解决。
(二)今年试点启动后至2009年6月30日参保登记缴费的,当月缴费,次月享受待遇。2009年7月1日后新参保缴费(或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人员,自参保缴费(或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医疗消费需求,劳动保障部门可会同财政部门对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要求,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着力点,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将建设成为区域性特大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四个方面能力,即提升发展保障能力、增强服务提供能力、提高实施管理能力和扩大社会影响能力。在提升服务能力过程中,切实解决好市、县(区)在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发展保障能力。1、继续推动以“三个纳入”为重点的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落实,努力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本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范围,力争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发展保障能力。2、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性质,加强县(区)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采取灵活的用人方式,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至少配备3名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提升法律援助供给能力。要加强培训工作,用两年时间分期分批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一遍业务轮训。今年主要是对县区中心、专业工作站、和乡镇街道工作站进行培训,明年重点对村居联络员进行培训。3、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与业务量相匹配,并能随业务量增长而同步增长。4、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各县区要在临街、一层方便人员往来的地点设立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窗口;完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设施,力求更方便快捷地接待和服务困难群众。5、健全和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作站职能,各工作站要配备专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加强村(社区)法律联系点建设,推进村(社区)法律联系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方便困难群众获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增强服务提供能力。1、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制定符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的经济困难标准,将更多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2、科学配置现有资源,在全市推广“点援制”,各县区应公示辖区内执业律师的照片、专长、电话等信息,供受援人自主选择;合理确定辖区内执业律师承担法律援助的义务量,提高案件补贴标准,充分调动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规范的公证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运作制度及程序,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要有大幅度提升。今年目标任务,原则上市法律援助工作中心要办理援助案件1000件,各县要办理400件,各区要办理300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年度考核、奖评的重要依据。3、创新服务机制,全面应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要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的硬件投入,实现市法律援助中心、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网运作,力争做到案件咨询、登记、归档100%录入,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管、办案质量网上评估,加强对信息系统资源的利用和功能完善,以信息化建设牵引和保障业务工作向前发展。
(三)提高实施管理能力。1、进一步做好接待咨询工作,市中心要建立社会律师值班制度,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要安排法律等专业人员值班;继续做好舆情分析,增强舆情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和成果质量。2、加强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高效便捷、运行规范、台帐明晰的常态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方式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3、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点援、听庭、回访、归档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投诉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4、保障法律援助经费的正确使用,加强监督管理,对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实行动态监控。5、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各县区要通过乡镇(街道)、民政、残联、老龄委等部门主动搜集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援对象的基本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同时对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加强宣传,简化申请、审批程序。6、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可行性调研,争取尽早将这项工作纳入全市民生工程范畴,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些实际困难。
(四)扩大社会影响能力。1、要积极将法律援助工作中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赢得支持和重视;2、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开展经常性法律援助制度和工作等方面的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3、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基层站点的作用,采取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努力让法律援助制度在最基层的乡村、社区家喻户晓。
四、实施步骤
“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从2012年2月中旬开始到2012年11月下旬结束。整个活动分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月中旬至3月下旬)。各县(区)认真学习全省“服务能力提升年”动员视频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和领会其具体要求,依照市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本辖区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能力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各县(区)工作计划于4月5日前报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组织实施(3月下旬至10月中旬)。各县(区)按照省、市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针对本辖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确保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市局将选派工作人员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驻点进行指导、监督,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三)总结考评(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各县(区)认真总结“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于10月底上报“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总结材料,11月上旬迎接省厅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县、区司法局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开展“法律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抓住机遇,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