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5 15:00: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非遗保护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媒体教学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它有一个世代绵延的文化传承过程。如果站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高度来看非物质文化现象,即发现它的活态流变性是其传承的一个重要规律。”[1]非遗的教学更加注重技能技艺的实践传承。高校由于具备人才和环境的优势,成为非遗教学的重地。它的非遗教学不仅要讲授文化遗产的源流、发展和流变,还要传承人现场教授技艺。通过教学向学生讲授和传承民族技艺,提高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兴趣,扩大非遗的受众面。
新媒体是1967年由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CBS)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率先提出的。郭庆光认为“我们所谈论的新媒介主要指伴随卫星通信、数字化、多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型传播媒介,包括跨国卫星广播电视、多频道有线电视、文字、音像的电子出版以及作为信息高速公路之雏形的互联网络等。”[2]高校将新媒体技术融入教育教学。这突破了传统的教学模式,为教学带来了丰富的内容和信息,提供了多种模式和手段,增强了教学的效果,拓宽了传播空间。
(一)创立数字化的资源库
高校利用图书馆和研究机构搜集整理非遗资料,建立非遗数据库,最大程度保护民族的文化。“文化遗产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开发利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和管理工作水平的过程。”[3]非遗文化属于动态的文明,将这些难以保存的遗产数字化,对其进行数据采集,无疑是有效、永久地保护了非遗资料。2009年至今对徐州地区国家级非遗:邳州跑竹马、徐州琴书、徐州梆子戏、邳州狮子头、丰县糖人贡、柳琴戏、徐州剪纸、徐州香包等项目进行数字化整理。内容从历史沿革、传承现状、传承人到表演现状等方面,将非遗的文字、图片、语音等资料进行数据化处理。
创立数字化的非遗资源科。它包括文献资料、音像资料和网络资料。通过对高校和文化局的档案资料,田野调查采集第一手文本资料,整理传承人的手稿和文艺工作者个人的收藏资料的整理和收集,来采集文献数据。文献资料包括曲本、曲目和研究论文与书籍等内容。编写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年鉴》(2001—2010)。年鉴包括每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概述,重要文献,学术活动,论著提要和论文摘要等。学院创建了“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信息中心”和“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将音像资料和网络资源放到非遗专题网站,每个网民都可以通过网站了解非遗的常识。
(二)探寻新媒体教学模式
以“非遗”特色课程为单位,建设新媒体教学资源库,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课程,以方便老师教学和学生课外学习,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同时有些课程将“非遗”的课程改革从课堂延伸到课外,师生分项目或分地区开展田野调查,采集第一手数据和资料,形成内容充实的调查报告。至今学生以“非遗”研究为选题的毕业论文达到70篇,学生以“非遗”研究为选题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有13项。学院先后多次组织“非遗”志愿者服务队,将教学科研同弘扬祖国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相结合。
教师运用新媒体进行“非遗”辅助教学,如利用QQ群、微博等新媒体和学生在课外进行互动交流,增强了教学的生动性和学生的参与意识。教师在课前可以在QQ群和微博中将教学的内容和重点提前告知学生,在课后将作业布置给学生。老师和学生在新媒体的平台上传输和分享自己的教学和调查研究资源,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讨论学术观点。师生互动一起去完成学习任务,这种便捷互动的教学辅助手段会大大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增强其学习传统文化的兴趣,开发他们的潜能和实践创新意识。
二、新媒体“非遗”教学的特点
2006年中国艺术研究院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此后有中央美术学院、中山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4所高校成立非遗研究机构。有20多所高校开设“世界遗产”“文化与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等课程。现代的新媒体技术引进非遗教学不失为高等教育的有效尝试,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丰富性
新媒体不受存储、印刷和发行等限制,海量性和及时性成为其典型的特点。新媒体教学的内容也具有丰富性的特征。我院的淮海地区非遗研究中心已收录研究论文4000多篇,图书900多种,项目书90多种,图片3000多幅,实物341。2009年我院成立了“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创立了专题网站。网站分为非遗研究资料库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料库两个部分,资料库包括研究的文献资料,如中外电子图书库、中外文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项目资料库包括非遗项目的图片、音视频、项目书等内容,如音像资料有非遗教学和表演的作品、音视频、图片、唱片、VCD、DVD等,非遗传人授课和展示的过程制作成视频200多个。
学院开设涉及到不同学科非遗的课程。2009年学院试开设了10门非遗公共和专业选修课,如《徐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徐州民间文学概论》、《徐州梆子戏鉴赏》、《苏北民间秧歌》、《苏北民间舞蹈》、《沛县武术》等,收到良好的效果。目前我们已经在人文、艺术和体育学院开设15门系列非遗课程,有的课程是针对全校学生开设,有的课程由于专业性很强就在其本学科的院系试点,基本上形成了以淮海地区非遗文化为特色的课程群。将非遗系列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形成不同层次立体化的课程结构体系。
(二)参与性
学校将非遗引进课堂,创造性地采用了一个专业教师和一个民间艺人共同开设一门课的教学模式,打破了单一的文本和学术教学模式。“直接参与实践和体验是研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基于这个特点,才有可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的问题讨论。”[4]这种教学不仅有教师的学术讲授,还有传承人的现场展示和指导。徐州剪纸、徐州琴书、徐州梆子戏和苏北民间秧歌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定期到学院教授,举办讲座和展演。学生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性的互动式模式。
鼓励学生参加采风调研等活动,让学生走出校园。组织学生对剧场、庙会和农村的非遗项目传承情况进行调查,整理非遗项目的资料,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设想。指导学生从事非遗的调查和研究,学生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为选题的毕业论文多篇,有多项非遗研究获得国家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资金支持。2009年“非遗”志愿者服务队荣获江苏省百强志愿者服务队称号,学院先后多次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参与“非遗”工作。2011年我院申报的“地方高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教学及保护工作的探索与实践”项目获得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三)创新性
学院以淮海区域文化为特色的系列“非遗”课程,探索“非遗”在地方高校传承的有效途径。2009年以来开展了一系列的“非遗文化进校园”的活动。学院邀请江苏柳琴、徐州梆子戏、徐州琴书、睢宁落子舞等“非遗”项目名家进校园表演,观看师生达到4300余人次;组织了3次大型“非遗展览”;举办专题展演和讲座26场。学生更加近距离的接触和了解淮海地区“非遗”的文化,丰富了校园文化。
教师运用多媒体录音和视频对学生进行课堂教学,运用网络博客与学生进行课后交流。教学培养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知,提高其对民族文化的接受力,拓展了非遗的传播空间。学生参加非遗进校园的社会文化活动和文艺演出,收看传承人的知识讲座,增强了对民族文化的兴趣。学生成为非遗文化的接受者,还成为非遗文化的传播者。有的课程以学生的汇报表演来评定教学的效果。
数字化的教学资料,多媒体和信息化的教学手段,都突破了以往非遗文化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2010年学院与文化局共同举办“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举行非遗项目的表演。利用网络这个新型文化传播平台,建立非遗教育网站、民间艺术绝活浏览库、非遗在线图书馆等为广大的网民提供快捷随时、方便灵活的非遗知识服务。不同层次的公众都有机会接触到民族的文化,提高对非遗的认知度,强化其传承意识,扩大传播范围。
新媒体技术的运用使很多学生有了接触传统文化的机会,通过教学有的学生成为非遗项目的专业人才,有的则成为传统文化的接受者和传播者。“高校在信息型实践与社会参与中具有很大的潜力,希望各地高校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事业中,发挥大学在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信息职能、人才培养和培训以及重要的文化发展创新作用。”[5]教育传承是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的最佳、最深入的方式。新媒体技术在高校非遗教学中的运用,可以激发学生学习传统文化的兴趣,提高其参与意识和创新能力。学生在生动直观的教学模式和直接参与的教学实践中接受本土文化,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获得对民族文化的认同。
(基金项目:徐州工程学院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国古代文学互动式教学模式研究”,编号:YGJ1434)
注释: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18—19.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53.
[3]陈刚.文化遗产领域信息化及其发展问题的思考[N].中国文物报,2006:12-18.
[4]徐艺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高等教育的使命[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2010,(1):69.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价值;指标体系;高州木偶戏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1-0253-03
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不同地域、民族、时代人们的生活风貌、文化及价值观,具有独一无二的魅力和特色,是一种很有开发潜力的文化旅游资源。旅游开发是当前利用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但并不是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具有旅游开发价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价值的评估,是实现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共赢的基础。
高州木偶戏,也称“傀戏”,是一门融合了雕刻、服装、表演、剧本、音乐等诸多要素的民间戏曲艺术,至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及地域特色,具有极高的工艺性和艺术性。2006年5月,高州木偶戏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在强势经济及多元文化的冲击下,观众剧减、演出市场萎缩、木偶艺人收入微薄、后继乏人,高州木偶戏面临着消亡的危险,亟待保护和传承。作为传统的表演艺术,高州木偶戏是否适宜旅游开发,这就需对其旅游开发价值进行评价。本文通过构建非遗旅游开发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对高州木偶戏的旅游开发价值进行定量评估,为其相关旅游开发活动提供依据。
一、高州木偶戏旅游开发价值评价过程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旅游资源开发价值评价一般应从资源的内部特性和外部开发条件来进行评估,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稀缺而脆弱的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和传承”应贯彻于整个旅游开发过程。基于旅游开发和非遗传承共赢的原则,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1-3],本文从非遗的资源条件、旅游开发条件、保护和传承三大方面来构建旅游开发价值的评价体系(见表1)。
1.资源条件是其作为旅游吸引物的价值所在,是旅游开发的基础。衡量指标中的遗产等级和传承集中度能反映非遗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地域非遗文化氛围,非遗等级和传承集中度越高,旅游吸引力就越大。而遗产物化多样性和游客体验性两个指标是基于体验经济视角提出来的。随着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游客消费模式已从被动观光转变到主动参与,非遗旅游资源作为一种活态文化,最大的特点就是无形,需将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及精湛的工艺转换成形式多样、体验性强的旅游产品,才能满足游客参与性、个性化的体验需求。所以遗产物化多样性与游客体验性越高,其旅游开发潜力越大。
2.遗产地旅游开发条件是决定非遗旅游开发价值的外部条件,通达的交通、发达的经济及广阔的客源市场能为非遗旅游资源提供良好的开发环境。如果遗产地具有类型丰富的旅游资源,会有利于非遗资源跟相邻旅游资源的捆绑式开发,既能提升区域旅游开发的内涵和层次,又有利于非遗旅游产品的推广,提高其旅游开发价值。
3.资源保护和传承是非遗旅游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保证。文化原真度反映了非遗的传承现状;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决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传承下去的关键因素;政府保护支持度和民间保护意识直接决定非遗资源保护和传承的大环境。
(二)评价指标权重的确立
指标权重的确定采用专家打分法与AHP法。[4-5]权重计算使用9级标度法,根据专家打分结果,对指标进行两两比较和构建判断矩阵,权重计算过程采用yaahp层次分析软件进行处理,所有判断矩阵的,说明判断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从而得到各指标的权重值W,计算结果见表1。从表1可见,资源条件在三大条件中所占的权重最大(0.625),直接决定了非遗旅游资源的开发价值;从各指标权重的排序可知,影响非遗旅游资源开发价值的主要指标依次是遗产物化多样性、游客体验性、客源市场、遗产等级、遗产原真度等,其中遗产物化多样性(0.3305)即非遗资源的旅游产品转化能力,是影响其旅游开发价值的最关键因素。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价值评价指标赋值
单个指标的评分依据参考前人的研究[1-2],并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的相关评价标准,采用模糊数学五分制记分法,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价值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在此基础上综合专家打分和自己的研究分析,对高州木偶戏的各项指标给予分值(见表2)。
(四)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
式中:E为综合得分值;Qi为指标i的得分值;Wi为指标i的权重;n为指标个数。非遗旅游价值评定结果参照国标(GB/T18972-2003)中的旅游资源“计分与等级划分”标准评定其等级结构,并按照综合得分分为五级(见表3)。通过计算得出,高州木偶戏的综合得分为7.52,属于第四级非遗旅游资源,具有很高的旅游开发价值。
二、结语
作为表演类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州木偶戏历史悠久,艺术性和工艺性强,可从木偶的制作、剧本、表演等方面转换成体验性的旅游产品,资源条件较好,加上高州市日趋完善的旅游开发条件,高州木偶戏旅游开发价值很高,很适宜进行旅游开发。但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要注意:一是重视与区域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提升区域旅游的整体竞争力;二是重视旅游产品的设计及宣传,提升知名度,扩大客源市场;三是重视木偶戏的保护和传承,政府与旅游企业合作,通过旅游开发来提升民众对高州木偶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强民众的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强对木偶传承人的培养和管理。
参考文献:
[1]张希月,虞虎,陈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价值评价体系及应用――以苏州市为例[J].地理科学进展,2016,35(8):997-1007.
[2]王海蓥.山东半岛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价值及开发研究[D].青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3]欧阳正宇.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以莲花山“花儿”为例[D].兰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
[4]吴娟,甘永萍.基于AHP法的商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价值评价[J].广西师范W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6(6):17-21.
[5]代凌枝,代合治,赵汝磊.基于AHP法的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定量评价[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11,23(1):64-70.
作者简介: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状调查
为了完成湖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湘西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课题,笔者于2014年7月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和凤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进行了为期半月的实地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两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当地相关部门的重视。
一、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之现状
1.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代表性项目名录情况
截止到2013年,龙山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项,分别是土家梯玛歌、土家打溜子、土家咚咚喹、土家摆手舞、土家毛古斯舞、土家织锦技艺,其中4项为第一批国家级项目,2项为第二批国家级项目。省级非遗12项,州级50项,县级116项。凤凰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项,分别是土家织锦、苗族鼓舞、苗族银饰锻制技艺、凤凰纸扎、蓝印花布印染技艺、苗医药,其中3项为第一批国家级项目,2项为第二批,1项为第三批。凤凰县省级非遗项目4项,州级16项,县级49项,具体详见表1。
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学术研究及展演情况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学术研究方面,两县每年都会举行1-2次研讨会。龙山县已出版《汉语土家语辞典》、《武陵四言八句》等书籍10本,凤凰县有三套集成出版。两县都发表了科研论文,龙山县5篇,凤凰县20篇。龙山县平均每年参加3-4次国内“非遗”展演,1-2次国际展演。凤凰县平均每年参加10次左右国内“非遗”展演,1-2次国际展演。表2是两县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及展演情况。
3.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名录情况
截止到2013年,龙山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名,省级8名,州级42名,县级148名。凤凰县截止到201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名,省级4名,州级15名,县级79名。
4.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情况
两县政府对已评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都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除此之外,县里还会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出外演出或是在县里举办“非遗”传习活动,以此来鼓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为了培养新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面向全体大众公开招收学徒,通过家庭、社区、学校、传习所这几种形式培养新一代传承人。
5.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与保护的情况
两县都注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与保护。在职业学校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专业、设置了“非遗”的相关课程。中小学校通过“非遗进校园”活动进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传承。龙山县还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教育指导,而凤凰县偏向于鼓励社区创办社区剧团和家庭作坊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之问题
两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仍有不少问题:
1.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投入与需求不匹配
湘西自治州是一个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区,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很多珍贵的“非遗”濒临消失,需要保护的“非遗”繁多,而投入保护的人力,财力还远远不够,只能选择那些比较重要、比较有代表性的项目优先保护。笔者调查发现,两县省级以上的代表性传承人的资金补助较多,州级以下的代表性传承人资金补助较少,龙山县级代表性传承人资金补助每年200元,凤凰县级代表性传承人无资金补助。
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老年化
由于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是以年长者且从业时间长的为先,导致代表性传承人的人才队伍年龄偏大。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最年轻的也有47岁了,83.3%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年龄已过60,70.8%州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年龄已过60,“非遗”传承人显老年化趋势,详见表3。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校教育传承不深入
龙山县与凤凰县教育局都要求中小学校积极实施“非遗进校园”活动,两县中小学有的把传承人请进课堂,有的在课间活动学生同跳摆手舞或进行苗族民歌擂台赛,有的将非遗编进教材……。笔者调查发现,两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限于搞几个“非遗进校园”活动,缺乏明确的非遗教育目标。另外,在非遗课程开发上由于缺乏统一的理论指导,非遗课程缺乏层次化、体系化,没有建立非遗教育长效机制。
三、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之对策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资金投入多元化
为了更好地搞好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两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经筹措资金,使“非遗”资金投入多元化。首先,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吸引企业或个人投资开发非遗产品。其次,成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基金会,吸引广大民众投入资金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群众力量筹集资金。第三,加大公共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离不开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播的代表性传承人。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首先,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办家庭作坊或传习所,招收学员,组织传习活动,让“非遗”薪火相传;其次,开展“非遗”知识进校园活动;第三,在村落、社区成立展演剧团、建立技艺传习基地,培养“非遗”传承人[1]。
3.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校教育传承
“社会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参与保护的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未来命运。因此,要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自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2]为此,县教育部门首先应组织人员制定各年龄非遗教育目标,以各年龄阶段目标为依据编制非遗教育教材,形成非遗教育课程体系,对各年龄阶段儿童实施循序渐进的一体化非遗知识教育。其次,教育部门应致力于培训非遗师资队伍。要对在职教师非遗知识培训或对具有非遗知识的传承人进行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培训。最后,学校应配备非遗知识习得与技能获得的相关设备,完善各校非遗教育的制度建设和持续保障机制,以真正把学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刘霞.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策略[J].岱宗学刊.2009.6,13(2).
[2]王文章.增强非遗保护的文化自觉[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09-14(1).
本次古琴音乐文化周的活动可谓是强强联手、极具规模。活动既包括了琴人雅集和对虞山派开派宗师吴景略的纪念活动,而且还首次把传统琴学研讨和当代琴乐创编、传统音乐演奏形式和现代音乐表演模式结合在一起,其内容涉及了古琴学术、创作和演奏的诸多领域。
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展览:一、“吴景略生平展”和“查阜西捐赠图书展”,展览图文并茂地介绍了两位琴坛前辈的生平功绩,而且还有书法、绘画、书籍和相关文物的展出;二、中国艺术研究院藏琴展,展出了唐宋以来各种形制的名琴;三、古琴教材和图书展,包括了中华书局等出版社的多类琴学著作。
研讨会:大会共安排十一个单元的专题研讨会,议题分为“中国近现代古琴大师们的艺术成就与学术贡献”、“古琴作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三年以来的工作成果汇报及研讨”、“古琴音乐文化的历史、现状与将来”和“琴学研究”四类。共收录论文近70篇,刊印论文集一册。
传统琴曲雅集:举行多会场的传统琴曲雅集,为大家提供切磋琴艺、展示才华的时间和场所。一般来说,雅集是以互相交流为目的,所以形式并不拘泥,与会代表都是自发性表演。
音乐会:本次古琴音乐文化周特地为代表们精心准备了五场音乐会:“2006国际古琴音乐文化周开幕式暨纪念吴景略诞辰一百周年音乐会”、“古琴与交响乐――古琴新作品音乐会”、“吴派传韵古琴音乐会――中国音乐学院专场演出”、“琴人代表音乐会”、“弦鼓谈――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学生汇报音乐会”。音乐会汇集了吴文光、龚一、李祥霆、唐建垣(香港)、赵家珍、余青欣、戴晓莲、唐士璋(美)、徐晓英、刘赤诚、戴树红、谢导秀、黄树志(香港)、卫家理、李明忠、丁承运、姚公白、陈熙埕、陈文(马来西亚)、孙于涵(台湾)、李禹贤等当代琴家一展琴艺。
工作坊:工作坊强调的是一种台上琴家与台下听众之间互动的交流方式,共分为三类:即兴工作坊,内容为古琴即兴表演,体验命题演奏的意趣;教学工作坊,内容为琴家公开课,提供与大师习琴的机会;鉴定工作坊,内容为古琴乐器鉴定及形制考据探析。
多媒体视听会:运用多媒体技术,向听众展示各种古琴音乐的新作品和新发展。这种形式的演出,可以不受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条件的限制,给大家带来最快捷方便的信息资源。
活动的内容可谓丰富多彩,其中最被关注的焦点有五。
焦点一,吴景略先生的纪念活动
吴景略(1907―1987),名韬,别号缦叟,祖籍江苏常熟,结庐于虞山之下,是著名的古琴艺术家、音乐教育家。他一生潜心琴艺,精于打谱,深于琴器制作,改良研制琴弦,烨烁琴坛,桃李天下。音乐理论家蓝玉崧为其定评为:飞腾绮丽,一代宗师。吴景略自行打谱并擅长演奏的作品有:《潇湘水云》《广陵散》《胡笳十八拍》《墨子悲丝》《渔樵问答》《梧叶舞秋风》《忆故人》等。先生辞世后,其原作《七弦琴教材》被整合到《虞山吴氏琴谱》,由东方出版社于2001年出版发行;音响资料被整合为《吴景略古琴艺术》个人CD全集,香港龙音公司1998年发行。
在纪念过程中,代表们深情地回顾了吴景略先生为弘扬中国古琴艺术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肯定了他在中国古琴艺术史中所起到的重要历史作用。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葜赋觯骸敖代古琴艺术的代表人物查阜西、管平湖、吴景略、张子谦,对古琴艺术的现代复苏和走向专业化教育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其中,吴景略先生对中国古琴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将永载史册,他发展古琴事业孜孜不倦的精神将永为后人所敬仰。”
专程从法国巴黎赶来与会的邱淑华女士曾任职于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她在《追怀吴景略老师 开拓古琴新天地》一文中说道:“在中国古琴音乐在整理、保护和创新的过程中,有过像吴景略先生这样竭尽全力负起古琴传承使命的艺术家,我们真的应该感到非常的高兴。”
作为吴派琴韵的衣钵传人,中国音乐学院国乐馆馆长吴文光教授介绍了虞山吴派所具有的“时代性”与“表现性”的特征,并指出其父吴景略借助大量的古琴打谱实践使得古琴从单纯的文化象征回归到具有多元功能的艺术和音乐中来。此外,吴文光教授还特别提到了吴派琴韵的音乐特色,比如非常强调“跌宕”这一概念的运用,以及吟猱绰注等左手按弦指法与起承转合等独特的处理方式。通过这一单元的发言,代表们对于虞山吴派的琴韵风格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焦点二,研讨会引发了古琴究竟是要“保护”还是要“发展”的大讨论
目前,就古琴究竟是要“保护”还是要“发展”的问题,在琴界和学术界形成了两种意见,并且在研讨会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意见主要集中在“古琴到底要‘原汁原味’的保护还是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的问题上,对此许健先生和龚一先生有着不同的观点。
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许健先生在论文《保护古琴遗产》中提出了四种不利于古琴遗产保护的行为:一、有些人提倡古琴创新,要求题材内容上紧跟政治风向。许先生认为此类琴曲大多直接移植流行音调,用不上多少古琴手法,因此与古琴传统联系不大,更谈不上创作;二、有些人提倡古琴社会化。以许先生的观点来看,古琴的特点就是高雅,其社会化在过去达不到,在今后更是不可能,若执意如此则可能离传统越来越远,这与保护古琴遗产的意图是相违背的;三、有些人提倡古琴要新曲、老曲并存。许先生则不同意此种说法,他指出人们对古曲不熟不懂,在这种情况下新老曲同台演出将冲淡老曲所需的古朴典雅的氛围,更不利于理解。所以他坚持古琴曲应该是“原汁原味”地保留传统;第四,有些人主张不要对古琴进行抢救性保护。许先生认真地提出他的观点:古琴资料的整理、抢救迫在眉睫,仅从古谱中整理古曲一项就有很多工作要做,怎么能够任其自然呢?简而言之,古琴要想在今天焕发光彩,就先要发扬其传统从保护做起!
但是,上海民族乐团龚一先生对此问题却有不同的看法。从他《谈古琴艺术的“传统”、“继承”与“发展”》的论文题目可以看出,有别于许先生只重“保护”的观点,龚先生在“传统”和“继承”之外,还着重强调了古琴的“发展”。龚先生认为传统就是发展,没有一成不变的传统,不能把传统变为一潭死水。他提出绝对的“原汁原味”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谁都不可能听到古人的弹奏,但是“原汁原味的韵味”是可以做到的。另外,龚先生还特别谈及他对古琴发展问题的一些思考。他认为历史传统就是以发展为基础的,最突出的发展就是创作,可是今天无论在琴学理论还是在琴曲创作上,琴人们大都抱着“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心理。针对琴界的这种现状,他提出了四条建议:一、发展今天的琴学理论;二、最好的继承应该是琴学、琴文化的全方位发展;三、创作上参古定法,望今制奇;四、注意对传统古曲的整理和新曲的创作。
中国音乐学院吴文光教授对于古琴的今后之路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说:“从事古琴工作这么多年来,我认识到由于古琴乐器本身的一些局限性,造成了古琴音乐与现代音乐的一些非兼容性。我感到古琴应该从打谱、研究,或发扬的方面,扩充到另外的领域中去。我们可以对琴曲进行一些编创,充分发挥古琴的曲库作用。众所周知,古琴有丰富的曲目,如果我们只靠琴人独奏或者单纯的打谱,那么它与现代的音乐技术没有呼应。要知道,古琴目前一共有160多种琴谱,3000多首琴曲,如果现在不充分利用,我们更待何时呀!”基于这种理念,吴教授还提到了中国音乐学院近两年来成立的“中国传统音乐符号重建工程”,并介绍了由中国音乐学院作曲家们挖掘编创的一系列琴乐改编作品,如《胡笳》《离骚》等。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任张伯瑜教授则是通过民族音乐学的视角,分析古琴在未来应该有两种功能的并存,即文化的符号意义和乐器的实用演奏意义,而且应该完成由文化符号到实用乐器的转变,这样才能使古琴适应当代听众的需求。
焦点三,对于“申遗”成功之后工作滞后的质疑
一方面是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林晨所作的“古琴作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三年以来的工作成果汇报”,系统地梳理了自古琴“申遗”成功后近三年的琴界动态和琴学活动,并称在今年6月10日中国首个“文化遗产日”古琴音乐文化的传播再次掀起了新。另一方面是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博士后章华英在论文《有关中国古琴音乐保护、传承的几点思考》中,从三个方面质疑了在申报古琴成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三年内,并未按照申遗报告中提出的具体项目做出实际行动,并呼吁现在琴界所需要的是几代琴人和理论工作者甘于寂寞的付出,而非一个轰轰烈烈的古琴保护“工程”。章华英的问题一经提出,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代表们争相发言参与讨论。
大家纷纷表示,希望找出“申遗”成功后落实工作滞涩现状的症结所在,并且尽快予以解决。如果需要琴人们的参与,大家为了古琴事业都会不遗余力地奉献出自己的力量。琴界中利用“申遗”成功谋取利益的不良现象只是少数,琴人们要积极消除那些不利于古琴发展的倾向。
琴学泰斗查阜西先生之子查克承先生认为,“以前是所有琴人都聚集于一杆大旗之下,现在是一个人就树起一杆大旗,人人都喊自己是‘正宗’。当下,琴界应该有一个组织可以让所有的琴人重新团结起来,共同实现琴乐振兴的理想。”
最后,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秦序对大家的质疑做出了解答,并对大家密切关注古琴“申遗”成功后的工作动态表示感谢,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可以督促有关负责单位将这些尚未完成的工作尽早完成。这既是广大琴人们的心声,也是音乐理论工作者们的共同愿望。
焦点四:古琴与当代音乐生活的融合
古琴可以是“摩登的”吗?听了中央民族歌舞团演奏员巫娜的古琴即兴表演,她能告诉你――古琴完全可以变成另外一种样子。巫娜的即兴表演不同于她的老师中央音乐学院李祥霆教授的即兴表演。李教授的即兴表演是由听众现场命题,然后他随即手挥七弦作成一曲,其音乐大体上还是保留了古琴的传统审美功能。而巫娜的即兴表演有的是与摇滚歌星合作的作品,有的是与人声或现代舞蹈合作的作品。这些作品给听众带来的感受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震撼:原来古琴也可以如此的现代,如此的摇滚!历史与摩登也可以尝试这样的一种结合,一种阐释!虽然巫娜在曲目终了时说:“希望大家能原谅我,因为我把古琴搞成这样了”,但是她确实为古琴在当代社会流行文化中的发展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
另外一部极具新鲜感的当代作品,是澳大利亚女作曲家Liza Lim所创作的古琴与人声作品《胎动》(首演于2005年巴黎秋季艺术节)。乐曲描述了胎儿在母体中的孕育过程,表达出作曲家试图探索古琴“先锋性”,以及发掘古琴新音色和演奏方法的意图。
焦点五,古琴的鉴定工作及琴弦沿革的问题
故宫博物院资深研究员郑珉中先生对古琴的鉴定工作一直秉持着自己的见解。在《出土与传世之琴产生于一条线、抑或另有一条线》一文中,他以考古发掘和历史文献为依据,探讨了古琴形制早期的沿革与流变,并提出“出土与传世之琴之间的来源、发展关系是‘一条线’还是‘两条线’”的问题。当前有些琴家认为今之七弦琴是由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十弦琴和湖南长沙马王堆a侯墓出土的七弦琴两种琴发展而来的;而其他琴家则坚持“两条线”的说法,认为出土的琴与中原古琴是同宗异族,不是一种乐器。对于这两种说法,郑先生的态度是赞同后者。
关于琴弦沿革问题,香港的黄树志先生颇有体会。他发表了题为《近代古琴用弦的转变对琴学观念的影响》的报告,并建议琴人应以《鼓琴训论》中主张的弹琴之道来进行古琴修习,丝弦与钢丝弦只是不同的风格,并不矛盾,可以并行发展。与此同时,今人也应挽救、复兴丝弦演奏这一优美、有韵味的传统演奏方式,以及恢复、继承和发展古老的丝弦制造技术。
一年来,该同志以学习党的十精神和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重点,正确把握社会发展的方向,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思想修养、道德修养,提高了践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自觉性。现将该同志201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业绩
(一)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做好民俗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坚持常年面向社会免费开放,2012年参观人数18万人次。先后接待文化部非遗司、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民俗学会、省史志、省电视台等单位领导的考察和参观。为省民俗学会、山东大学民俗研究所、山东工艺美院专家学者和研究生提供了学术研究方面的支持。请山东工艺美院张从军教授帮助编写《***民俗展陈列方案》,做好改陈的准备工作。
(二)认真做好古船保护与修复工作。协调***文物保护中心派员来***启动古船保护修复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工作,古船主体修复工作已基本完成。邀请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专家组成员和中国船史研学会专家、考古专家参加 “***古船保护修复工作中期评审会”,与会专家对中期保护修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后期保护修复工作提出了复原式修复的意见。预计2013年4月份古船保护修复任务可全部完成。
(三)参与定陶汉墓保护工作。根据局领导的安排,参与了定陶汉墓的保护工作。参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保护中心、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秦俑博物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就定陶汉墓保护方案以及子方案的编制和研究工作。参与了定陶汉墓出土文物保护工作。帮助定陶县文物局修改请示、纪要、汇报材料23份。配合省、市局而做好定陶王陵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争取工作。
二、科研工作情况
(一) 4月份参加中国民俗学会在金门组织的“2012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并在会议上宣读了论文《谈鲁绵织造技艺的传承与开发利用》。
(二)9月份参加省博物馆学会在济南举办的“石椁画像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在会议上宣读了论文《成武出土汉画像石的调查与研究》。
(三)10月份参加省民俗学会成立25周年学术研讨会, 并在会议上宣读了论文《***民俗博物馆民俗文物征集与保护工作的思考》。
(四)12月份撰写了《***民俗博物馆民俗展改陈大纲》。
(五)古船保护修复与研究工作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国内最著名的船史研究专家认为:***古船修复工作“认真、细致、有据、求实”,复原施工工艺具有创造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是国内出士古船修复复原的典范。
三、2013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搞好《***民俗展》改陈工作。目前山东工艺美院张从军教授正在主持编写《***民俗展改陈方案》和陈列艺术设计工作,争取四月份牡丹花会期间改陈后的《***民俗展》正式对社会免费开放。
(二)搞好民俗文物征集工作。为配合《***民俗展》改陈工作亟待征集一批民俗文物,以适应改陈工作的需要。
(三)建立健全***民俗博物馆馆藏民俗文物档案。
(四)做好古沉船脱水保护工作。四月份召开一次古船修复工作验收评审会。
(五)配合定陶县人民政府,做好定陶汉墓保护方案的编制和出土文物保护工作。
***民俗博物馆
一、花儿的活态研究
花儿活态研究是本次论坛的一个亮点,它突破了以往研究多集中在花儿唱词格律、花儿民俗以及社会功能、民族特征等方面的固态研究视域,更多投向对花儿文化生态环境和社会转型、时代精神的理解。
李健彪、穆建婷的《全球化背景下花儿的保护与传承》认为,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效率成为优胜劣汰的唯一标准,但“文化例外”。它既有商品的属性,又有精神层面和价值观层面的内涵,经济学意义上的“优胜劣汰”法则不适用于文化。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多样性、民族多样性之重要保证,花儿保护与传承应尊重花儿自身传承规律,花儿保护应坚持“无形文化遗产的‘有形化’保护”、“以人为本”、“原生态保护”、“民间事民间办”和“保护与利用并举”五项基本原则。郭德慧教授在《草根艺术――当代文化生态中花儿的传承与发展》中指出:当下花儿的发展不可能始终保持原有的旧面貌,总要随时展发生新的变化。探寻花儿的传承机制和维持运作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境,从关注音乐本体的民间音乐研究方向向不仅关注音乐本体,更应强调音乐背后的文化联系的音乐人类学进行转换,从而将花儿研究置于大文化背景下予以关照。马东平、严国芳《社会转型时期花儿文化现状》一文从转型期间花儿文化所呈现的“市场化运作”、“传统与现代的断裂”、“文化生态的破坏”以及“花儿的城市化进程”等几个现实状况进行了梳理和述描,指出:任何文化都不可能处于一种绝对封闭和静止的环境中,它总要与外来文化相互接触、碰撞并在融合中发展变迁,这是一个自发的、无意识和缓慢的过程,当民族文化进入全球化时代后,在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和各种人为因素作用下,民族文化的变迁速度会加快,程度会较激烈,花儿文化在此背景下的巨大变迁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的范例和参照。彭金山教授的文章《目前,我们如何保护花儿》指出:“坚持活态保护和静态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摸清花儿历史和现状,把既有的花儿作品全部记录下来”,并“研究新的文化生态环境下花儿艺术发生的变化乃至变异”,“一方面要保持‘山场文化’的原生态性,使‘本色花儿’与世共存;一方面与旅游文化结合,使传统艺术在变化了的社会环境下焕发新的活力。青年学者王贵生博士在他的《精神牧园:花儿会的现代意义旨归》一文中,借用解释人类学和结构人类学的观念认为:在理解、认知和体认花儿保护过程中应把主要目标和对象集中在花儿“主位语义场”――花儿会的氛围之内,对花儿群体的认知给予更深层面地研讨。同时应清醒、辩证地对待由行政、商业、学术构成的“客位语义场”在花儿生存环境、发展方向与价值体系中的作用和对花儿保护产生的影响。白晓霞的《性别社会学视野中“花儿会”活动的保护与发展问题思考》中对“花儿会”现代语境中农村女性这一主体性骨干力量进行了审视,提出为农村女性营造良好、健康的“花儿会”文化生态环境,是促进“花儿会”活动发展与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还有徐富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及实践中的误区探微――以花儿和花儿会为例》,邢燕燕《现代化与“原生态”的冲突和悖论――人类学视野下花儿传承保护的再思考》等文章,均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以“花儿会”研究为切入点,结合现代文化生态现状,对花儿传承、保护提出了宝贵的方法和建议。
二、花儿保护、传承与创新的探讨
花儿保护、传承与创新是本次论坛的热点和焦点,在所提交的论文中半数以上都是围绕此议题展开讨论的,充分体现了花儿申遗成功后,学者们对花儿今后的发展给予的高度关注。
民俗学家柯杨在《花儿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一文强调指出:花儿入选名录只是提高了知名度和影响力,应“树立大花儿文化圈意识,取消我的、你的、他的相对狭隘意识,转变为我们大家的、中国人民的、全人类的开放的、包容性很强的新观念”。在花儿保护中,“既要关注花儿的优质基因的控制、提炼和传承,又要关注其本身的吸纳、创新和与时俱进的特点”,“本着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大力发展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协作,以利于花儿文化整体性的保护,克服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片面现象,尤其要提防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的错误倾向,把花儿的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对花儿传承主体――民间歌手的关注力度,在保护花儿原创性的同时,鼓励艺术家们在花儿音乐基础上的再创作。温州大学王文韬副教授在《“花儿”保护的若干思考――关于“‘花儿’文化博物馆”的构想》中指出中国歌谣词曲的发展是一部漫长的民俗画卷,田野工作的开展不能以民俗文化的剥离为代价,针对当下“花儿”传统文化空间的不复存在,及其文化内囊渐空,内涵缺失之现状,提出了借鉴古者《诗经》、《楚辞》、《乐府》之所为,创立“‘花儿’文化博物馆”,遵循力保“花儿”艺术相对“本真”之原则,运用“跟踪调查”,“三重证据法”等相对科学、合理、可行之方法对“花儿”艺术进行行之有效的保护与传承。
除此之外,韩宏《乡音乡情花儿育新人――浅谈宁夏“校园花儿”的理论与实践》,周亮的《高校教育传承花儿探究》,魏登贤的《浅谈语文教学对花儿的保护和传承作用》以及孔德云《让临夏花儿走进音乐课堂》则从传统音乐的学校教育层面,将花儿保护与传承和学校教育相结合,为花儿的保护与持续发展提供了另一思路和途径。
花儿研究家王沛《好花儿漫红了天下――花儿“歌王”“皇后”艺术成就述评》通过对河州型“花儿王”朱仲禄、王绍明、“皇后”苏平及洮岷型花儿“歌魁”丁如兰艺术成就述评,为我们展示了半个多世纪以来花儿演唱领域各民族歌手的传承路径,旨在强调花儿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艺术形式。作者严肃指出:当下系列的所谓“花儿王”、“花儿皇后”评比显得过于轻率和随意,政府应给予合理引导,并呼唤新一代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歌王”、“歌后”的出现。
同时,武宇林博士《宁夏“花儿”歌手现状调查报告》,冯岩《论西北“花儿”的传承保护及其传承人――兼论西北花儿传承人赵存禄及其“花儿”长篇叙事诗〈东乡人之歌〉》,戚晓萍《民族志方法与“花儿”研究》等文章分别对花儿“传承人”历史、现状及传唱风格等探究,旨在突显花儿活态传承载体――“传承人”在花儿保护、传承及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期得到政府、研究机构、学者的扶持与重视,促进花儿事业的长足发展。
此外,陶柯的《谈如何做好申遗成功后的花儿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严国林、马桂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以河湟“花儿”的保护与传承现状为例》,陶雨芳、王莲喜的《对六盘山花儿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思考》,雷侃的《育得根深叶茂“花儿”红――宁夏回族山花儿艺术的传承与保护方式初探》,吴晓梅的《二郎山花儿的传承与保护》,季绪才的《关于岷县花儿保护的几点思考》,包海燕的《关于对洮岷花儿保护和发展的思考》,张润平的《也谈如何做好花儿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等文章结合地方“花儿”现状,或从宏观,或从微观之角度对如何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花儿”提出了独到、新颖、具有时代性、建树性的理论观点和方法。
三、花儿研究新成果与其他
本次论坛提交的论文选题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拓宽,研究视野较过去更为宏观,主要涉及花儿的研究方法、花儿艺术的朔源、花儿原有研究成果的梳理、花儿文化产业的开发、花儿传承源流等诸多理论成果,突显了“实用性”特征,为今后花儿理论研究领域的拓展具有参考意义。
赵毅的《打造“花儿”品牌促进经济发展》指出,加强对外宣传,并与旅游业结伙搭档,举办“花儿会”、“花儿”演唱比赛,调动各地、各民族花儿品种集中展示,吸引国内外游客,促进经济繁荣,这不仅是“花儿”传承发展的一项强有力保护措施,更是其经济、艺术价值的彰显。徐光文则在《依托花儿之乡优势做大做强花儿产业――对新时期花儿发展与创新的思考》中提出,“花儿既是文化遗产又是文化产品。我们要坚持走民营化和可持续发展之路,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资、融资机制打造花儿产业。景生魁《关于西北“花儿”的传承与创新》提出打造中国“西三角”经济带,构建“花儿”保护的地域框架,从生态循环经济中发挥民族特色,使“花儿”在困境、危机中开拓创新的建议。
另外,张君仁博士的《1949年以前的花儿与花儿研究――〈花儿学术史〉研究之一》对1949年以前有关花儿的记载与研究进行了梳理,文章指出:各时期“由于历史语境的不同,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和收获,为花儿向外传播及研究的初步繁荣打下了基础”,为今后花儿史学研究提供了参照。巨奇君《花儿研究的回顾与前瞻》在将花儿研究分为“收集整理”、“形态研究”和“深入研究”三阶段基础上,认为,今后“花儿研究”应回归田野,超越“花儿本身”,重视花儿生存之“大文化空间”和“大社会背景”之间的深层关系。马晓红《“花儿”保护的多学科合作初探》中花儿研究多学科合作方式的提出,为花儿研究提供了较为可供借鉴的理念与方法,作者认为: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有着某种程度的共同特征,而不同侧面及不同层面的研究,是多学科合作之基础,这有利于“花儿”的全方位、高层次研究。魏泉鸣先生《中国花儿源流批评史中的几个问题》一文对花儿源流研究中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认为“源流”问题应严格区分,但也允许、同意流变现象的发生,不应封杀一家之言,但各言辞应有自己之依据,在争鸣中促进花儿研究的交流与发展。李恩春《西北花儿≠西北一般民歌――略论花儿保护中演出、出版、宣传的科学性》演出、出版、宣传花儿应在正确认知花儿“属性”与“个性”基础上,对花儿“名称”、“内容”、“格式”、“引腔”、“体裁”等方面有所探析。此外还有李U的《关于编撰〈中国“花儿”大全〉的构想》和汪鸿明的《必须树立严谨务实的“花儿”研究作风》也分别提出各自关于花儿保护的建议和想法。
“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花儿保护论坛”不仅是对近年来花儿保护研究理论成果的一次检阅,同时也为诸多学者探索、共商花儿保护新思路、新途径、新机制和新方法,确保多民族共创、共享之花儿理论研究深入发展提供了一次学习交流机会。无疑为今后“花儿”长足发展,输入了新鲜血液和养分,在“花儿”发展史上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论文摘要:中国在数千年的历史中,积淀了丰厚的传统音乐文化。近代以来,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和发展受到严峻的挑战。当前,中国政府在保护民族音乐和促进世界多元文化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民族众多的国家,每个民族都创造了自己灿烂的音乐文化.历经漫长的岁月而保存至今,并积淀了丰厚的传统,成为一座传统音乐文化的宝库。历代以来.各族人民一直传承和发展着自己的文化。可以说,我国音乐文化本身就是由多元文化组成的大文化集合。近代以来世事巨变,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和发展空前严峻,连连遭受重大损失。社会政治动荡、内外战乱、强敌入侵等社会大环境的变化,以及西方音乐的大量涌入,使得人们学习、接收和欣赏音乐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传统音乐也遇到了无数巨大的新挑战。
当前.随着全球现代化进程加速和世界经济一体化逐渐形成,由于世界各民族、各地区的文化存在着很大差异,如何平等相处和交往便成为一个重大问题。在发达国家,有一种以强势经济为后盾的强势文化主宰世界的趋势,使得部分国家的传统文化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冲击,有些已经濒临。特别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更为明显。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更好地展示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促进世界文化的多元化发展.从而为人类的发展创造一个更好的文化生存空间,在2001年的联合国文明对话年活动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31届会议通过了《世界文化多样化宣言》,宣言认为文化多样化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因此,加大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尤其是濒临消亡的传统文化),及时地抢救和保护处于生存困境中的文化遗产。成为时代赋予世界各国非常紧迫的历史使命.我们必须正视当代传统文化发展中的危机意识。实际上,我们要认识到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既有同步的一面又有独立的一面.任何以牺牲文化建设来进行经济建设的做法都是万万不可取的。
在中华文化已有的各种传承方式中,努力建立一种严格意义的“原样保存”模式,不仅仅是借用今天的录音、录像、书籍记录等现代化保存手段,记录下传统的“此刻”状态,更重要的是培养一种发自内心对传统的尊重和珍惜。为当代及后代负责的态度,以树立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尽可能地将传统原样保存和继承。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世界许多国家和民族在保存自己文化遗产过程中所积累的成功经验。任何轻言“创新”都是很危险的.只把传统看成“创新”的垫脚石.更是非常可笑的。马克思指出,传统文化的优秀作品.永远起着后人难以企及的不可代替的“典范作用”。
随着世界多元文化思想的不断传播,我国政府加大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喜讯捷传。我国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蒙古长调民歌(与蒙古国共同申报)和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先后入选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我们在为中华民族有如此灿烂丰富的文化遗产而感到骄傲和自豪之余,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人们传统生存环境的改变和文化选择多元的冲击,部分传统音乐文化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严重影响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生存与发展,使在风雨飘零中的传统音乐受到了历史性的挑战。我们没有理由不将这些遗产保护好、管理好、传承好。
近年.国家针对传统文化流失严重的现象,采取了相关的保护政策。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进一步阐述了我国政府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及总体目标,大大推动了对包括中国传统音乐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发展的力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并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作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有史以来,官方大规模地保护传统文化正深入发展。
此后,部分专家认为“申遗”是保护传统文化的最好手段,特别是在地方政府中也有这种想法。而一些地方政府却往往借文化的招牌招商引资,其结果是“政绩”有了,实际上并没有达到真正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如果仅仅通过“申遗”来保护文化遗产.将对传统音乐的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我国的传统文化浩如烟海,如只通过“申遗”保护,则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申遗”是一种手段,保护文化才是最终目的。保护文化遗产的手段多种多样.不能在“申遗”这一棵树上“吊死”。传统音乐是我们自己的精神文化,不论是否“申遗”,它都是我们世代相传、不可丢弃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自觉保护这份遗产。人们最初是自发学习和传承传统音乐的,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一直延续至今。如今,乐师们已清醒地认识到传承后继乏人,只要有人习之,他们便竭尽全力“传道、授业、解惑也”。政府的帮扶有利于乐社的发展,但传统音乐始终是生于民间,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的,传统音乐的发展离不开民间。我们认为,政府的积极、正确引导有利于传统音乐的健康发展。乐师不仅要推动乐社发展.而且要自觉保护祖上留下的音乐文化,积极招纳、吸引新成员加入乐社,培养新会员和知音,因为人们的需要是传统音乐真正存在的价值。
总之.处于自发状态下的传统音乐人.不但要自醒,而且要自觉保护传统文化,要有一种对传统文化发自内心的尊敬和珍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子孙负责.尽可能将这份遗产“原样”传承下去。
历经岁月的洗礼而保存下来的传统音乐.虽然在当代急剧变化的浪潮下,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冷遇.但依然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河北省徐水县迁民庄南乐会“无论是来自外界的压力或是隐存于内部的危机,都从未令它放弃过生存的希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它善于利用各种变体巧妙地维持自己的生存与发展”。E2]河北省高碑店市虽紧邻京郊,尤其是部分大型企业人住该市后,使得其经济快速发展,但城郊的虎贲峄南乐会依然茁壮成长。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广东,民间乐社遍地开花,尤其在广州,以及广州附近的番禺、佛山、中山等地较为兴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番禺区有大大小小的民间乐社60个”,它们依然活跃在民问社区。因此说,中国传统音乐依旧前景光明。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将进一步壮大。并非有些学者所担心的那样——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逐步消亡。
关键词:鱼皮画 非物质文化遗产 艺术传承
1. 前言
在我东北有一个悠久历史的赫哲族少数民族部落,是目前唯一的一个渔猎民族。鱼皮画这一独特的文化在多年来渔猎过程中逐步形成,使赫哲族的勤劳智慧得到充分展现,并世代延传而没有消亡。
2. 鱼皮画艺术形态
在赫哲族中鱼皮画是其特有的艺术品,各种花纹图案最初主要采用剪刻形式制成,通过染色等艺术加工后向衣服、器物上粘贴或缉缝,是赫哲族的一种传统特色文化。尽管大部分花纹图案的艺术价值极高,使赫哲族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及艺术的追求得到充分体现,但在艺术品中这些物品并非独立存在,只作为实用衣物的附属装饰。
随着时代的变迁,鱼皮衣物中的鱼皮纹饰从历史舞台退出,使其赖以存在的载体逐渐失去。但赫哲民间艺人,不断将鱼皮画发展为工艺美术品,在制作方法、创作题材等方面不断突破。
3. 赫哲族鱼皮画的传承
3.1 传承现状
不断改变的自然环境及赫哲族人不断变化的生产生活方式,现代生活方式被年轻人逐步接纳,对鱼皮画的传统制作工艺日益陌生,随着赫哲族民间高龄艺人的离世,其民族艺术濒临灭绝,很多热爱民族艺术的人们投入非物遗文化传承中。艺术院校具有独特优势,可充分利用学校教育,将赫哲族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重点是研究开发实施具有民族特色的课程,使高校课堂增添了这门古老的民间艺术。一些艺术院校还申办了民族工艺品制作专业,开设鱼皮技艺课程,使鱼皮制作专业人才得到培养,有力保障了鱼皮技艺的传承,为促进鱼皮技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3.2 鱼皮画传承中存在的问题
3.2.1 鱼皮画具有较强的地域性,难以得到大众深度了解
赫哲族作为唯一一个位于我国北方的渔猎民族,人口也较少,主要在我省同江、饶河等地分布,聚居地主要是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佳木斯敖琪镇赫哲村。因赫哲族居住相对集中,与外界不具有较多联系,影响人们对鱼皮画的了解深度。对于鱼皮画很多人只是停留在知道而已,但真正见过的人不多,对鱼皮画等工艺品也没有购买过。
3.2.2 渔类资源不足,增大了制作鱼皮画的成本
近年来随着自然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影响了渔业文化而产生很多问题。鱼类资源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日益减少,已难以承载捕捞及生活需要日益增长的客观要求。而且,制作鱼皮画需要多道工序及大量时间,这也是鱼皮画制作成本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原因。很多大众即使欣赏鱼皮画,也难以接受这项高昂价格的传统工艺品。
3.2.3 赫哲人口和鱼皮画制作技能人才日益减少
不断改变的生态环境及赫哲族生产生活方式,对渔皮画的传承都产生重要影响。现代生活方式被年轻人逐步接纳,对鱼皮画的传统制作工艺日益陌生,随着赫哲族民间高龄艺人的离世,其民族艺术濒临灭绝。
4. 赫哲族鱼皮画在艺术院校中传承的优势
随着我国开展非物遗保护工程,赫哲人不断增强保护民族文化的意识,使民族传统文化弘扬、鱼皮制作技艺传承成为共识。鱼皮画制作技艺由赫哲人传承至今已成为人类记忆的“活化石”,对于鱼皮画的保护传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1 在宣传方面加大力度,使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在宣传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在艺术院校相关学者、专家及传承人的支持与帮助下,提高保护赫哲鱼皮画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专家学者应基于对人类文明成果的尊重、对多样性文化捍卫的角度,传承悠久的文化遗产,使各种文明的姿态呈现多样化特点。
4.2 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使鱼皮画制作技艺从根本上杜绝流失
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应有机结合鱼皮文化与经济发展,经济能够支撑文化的发展,应致力于赫哲族传统鱼皮画等民间艺术品的开发种类,将文化与经济发展有力结合,进而实现对鱼皮画的保护传承。
4.3 对传承人和传承教育工作者加大支持保护
我国学术界的共识就是利用保护民间艺人而实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政府部门对鱼皮画技艺传承人及教育传承者创造有利条件,诸如补贴传承过程中的各种费用等措施。
4.4 充分利用艺术院校的鱼皮技艺专业教育资源,使濒临失传的传统技艺得以传承
为使鱼皮文化资源得到充分挖掘,艺术院校设立民族文化传承专业,聘请赫哲族鱼皮技艺传承人进行授课,深入研究鱼皮熟制、染色、制作鱼皮纹饰、鱼皮线、鱼皮图案及手工缉缝等传统制作赫哲族鱼皮画技艺。将鱼皮技艺列入其中的重要教学内容,从传承到研究,使鱼皮画制作技能人才得到分层次培养,一批非物遗文化技艺传承人得到重点培养。
4.5 伴随产业发展传承鱼皮画制作技艺
鱼皮画等民族艺术品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随着不断发展的经济及文化产业,利润空间十分巨大。鱼皮画相关产品的艺术欣赏价值较高,对于鱼皮画国内具有较高的认同度,这对于鱼皮画传承提供了一个有效解决方法,将鱼皮文化向产业发展,使传统文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用市场需求使鱼皮画传承得到有力地促进。
5. 结语
综上所述,赫哲族穿用鱼皮时间十分久远,是目前唯一一个将鱼皮制作技艺传承的民族。因此应将鱼皮画的保护传承意识不断提高,充分利用艺术院校的优势,使赫哲族非物遗面临的困境得到妥善解决,对于促进赫哲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建,张中一.山海经图校与破译[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0
[2] 张敏杰.渔家天锦:赫哲族鱼皮文化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3] 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
[4] 王纪.赫哲族“霍乎底”(剪纸)及其传承现状[J],中国美术馆,2013.11
关键词:海宁皮影;传承与发展;民间艺术
一、海宁皮影简介
海宁皮影戏是一门古老的传统艺术,又称羊皮戏,影子戏。海宁皮影戏自南宋传入,即与当地的"海塘盐工曲"和"海宁小调"相融合,并吸收了"弋阳腔"等古典声腔,形成以"弋阳腔"、"海盐腔"两大声腔为基调的古风音乐;曲调高亢、激昂,宛转幽雅,配以笛子、唢呐、二胡等江南丝竹,节奏明快悠扬,极富水乡韵味。同时将唱词和道白改成海宁方言,成为浙江海宁民间婚嫁、寿庆、祈神等场合的常演节目。再则,海宁盛产蚕丝,民间有祈求蚕神风俗,皮影戏也因长演"蚕花戏",称作"蚕花班"。继2006年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后,2011年底,海宁皮影戏作为中国皮影戏的重要组成部分,入选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皮影传承问题
(一) 传统方式未能跟上时展速度
当今,文化的多元,价值的多元,娱乐方式的多元使得皮影艺术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无疑,传统的皮影戏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这也是它适应如今快节奏社会最大的障碍。
(二)皮影本身制作、储存技术上的局限性
皮影精雕细琢,巧夺天工的色彩造型倾注了无数艺术家的心血,但这也给它带来了极高的制作难度。一个皮影的制作包括了选皮、制皮、镂刻、敷彩等十余道工序,这些复杂的工艺程序足以花掉一个手工艺人数星期的时间。这还不包括这一期间因任何一个小小的错误而导致的前功尽弃的可能性。同时,成品的保存也是一个难题,长时间的日晒会导致颜料褪色,温度变化也会造成皮影的变形。
(三)皮影制作人、表演艺人传承困境
当年的制作和表演艺人如今都年q已高,皮影的传承无疑又是一个难题。一位常年拍摄皮影艺术作品的记者这样说:“随着娱乐方式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婚礼更喜欢卡拉OK等更为时尚的方式,也因为皮影戏比较严肃,所以现在只有老人的丧事才会愿意选择皮影戏,其他活动选择皮影戏的人就越来越少了。”[1]群众基础的萎缩,使得传统皮影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逐渐消亡。
三、保护皮影艺术的措施
面对皮影艺术的衰退,海宁皮影戏走出了一条“传承传统皮影戏,创新皮影保护形式”的道路。
(一) 出台政策机制保护皮影资料
2008年,制定《海宁皮影艺术保护五年计划》,明确提出“八个一”的具体要求:有一套皮影文字史料,一套皮影剧本、曲谱、曲牌资料,一套音像图片资料,一套道具、头饰、服装等实物,有一本关于海宁皮影艺术研究论文的集子,一本反映皮影人物、动物、造型、场景的专题图集,拍摄刻制一套皮影戏VCD光碟,培养一支皮影艺术后备队伍。截至2016年,海宁市共收集整理皮影文字史料28万字,编纂出版《海宁皮影戏图集》等具有较高文化价值的皮影戏书籍,并且排练皮影戏剧目94出,征集保护皮影戏实物道具千余件,挖掘收集工作取得的成果远超过预定计划。现在,新的“八个一”保护措施方案启动:制定一个保护方案,成立一个专家指导组,组建一个工作班子,建设一批传承基地,搭建一批展示平台,整理一套档案资料,出版一册普及读物,完善一套政策机制。[2]
(二)开展师徒带教活动,公开招募学员
2009年,海宁市开始实施“师徒签约机制”,每年挑选有培养资质和发展潜力的学徒和传承人签订师徒传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等,确保传承工作能够有计划、出成果。同时海宁市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徒带教活动。先后在白漾社区、南苑社区、海宁市文化馆和周王庙镇开设海宁皮影戏传习班,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学员,进行海宁皮影戏表演和影偶制作的免费培训,为培养海宁皮影艺术爱好者做出极大贡献。
(三)落实皮影戏传承保护基地工作
目前,海宁共有3个皮影戏保护传承基地,分别是海宁市斜桥镇中心小学、海宁皮影艺术团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其中,斜桥镇中心小学作为皮影戏的传承教学基地,承担皮影艺术的乡土教育重任;海宁皮影艺术团有限公司和浙江钱江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则主要担负海宁皮影戏传承保护和市场发展的双重任务。此外还有两个海宁皮影戏专题展示馆:衍芬草堂海宁皮影戏陈列馆重点介绍海宁皮影戏特色,展示皮影表演道具、演出服饰等;江南水乡非遗馆中的海宁皮影戏专题展示馆目前正在陈列布展中,侧重于海宁皮影戏表演场景的再现与活态互动。
四、海宁皮影艺术的未来发展
(一)与现代艺术结合
海宁皮影造型生动别致,制作精美大方,色彩组合上给人以丰富的视觉体验。为有效地将皮影运用到现代艺术中,首先要对皮影元素进行透彻的构思,然后以实际情况为准将其运用到设计中,尽可能地突出海宁皮影文化的艺术气息,表达出其中蕴含的深刻寓意,使浓郁的中国文化情结及艺术风格得到充分展现。
(二)产品多样化发展
皮影产品也可以从单一的皮影工艺品向多样化迈进,形成挂历、桌历、工艺地毯等;也可研发仿古皮影、皮影刺绣服装、宾馆装饰品等系列新产品,寻找新的市场,新的途径。
(三)结合科技,发展数字化皮影动画
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也需要科学的创新与发展。在当今时代,数字化技术被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皮影艺术与数字化技术的结合能克服传统皮影艺术的种种局限性,同时可以打破皮影戏作为传统艺术的沉重感,赋予它大量现代的流行元素。【3】最重要的是,通过现代网络技术,让皮影在世界各地流传,能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
五.小结
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除了进行宣传式的抢救和保护外,更应该给其一个载体,使之能与现代艺术结合起来。我们要从内心深处去体会中国传统艺术的博大精深,把这些优秀的传统艺术向世界展示出来,我相信皮影艺术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一定能够成为令世界瞩目的艺术形式。
参考文献:
[1]马东平.行动与反思――对环县道情皮影保护利用的现状、问题及趋势的研究[J].西北民族研究,2007(02):174-183,207.
[2]王晓莉.浙江海宁:创新皮影保护形式[J].中国文化报(文化科技版),2016(07).
[3]吴琼.我国传统皮影艺术与动画的结合[J].中国硕士论文,2011.
项目基金: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10356024);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文素质;大学生;构建
1 相关内涵
1.1 人文素质含义
人文素质是由知识、观念、信仰、情感、意志等诸多因素综合而成的一个人的内在品质和外在风貌,体现在文化素养、审美情趣、理想追求、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强调人文知识与人文精神的综合,即人文素质强调的是通过获取人文知识并使之内化为人文精神的结果。
1.2 人文素质教育的定义
人文素质教育,就是将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通过知识传授、环境熏陶以及自身实践使其内化为人格、气质、修养等个性特征,成为人的相对稳定的内在品质,其目的主要是引导学生如何做人,包括如何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以及自身的理性、情感、意志等方面的问题,它是维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1.3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教育的概念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二届大会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的概念及所包括的范围做了详细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就是运用蕴含着丰富的人文教育资源,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授和环境熏陶,使人类优秀的人文成果及其所蕴含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人生态度、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内化为大学生的品格、气质修养、处世哲学,使其提升自身的人文素质。
2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影响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图1更为形象地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及渠道,非遗蕴含的丰富人文知识提升学生的知识含量,为大学生人文素质夯实基础,同时学生通过参与非遗活动可以强化其人文精神,为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提供内在动力,而良好的大学生人文素质有利于非遗的保护和发扬[1]。
3 大学生人文素质的构建
人文素质内涵强调人文知识与人文精神的综合,即人文素质强调的是通过获取人文知识并使之内化为人文精神的结果。因此人文素质的构建要通过以下方面来构建。
3.1 协调人文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
素质教育就是克服我国高等教育长期存在的重自然科学知识的传授、轻人文素质培养的倾向。首先,我们必须转变教育观念,树立长远教育的思想,要确立人文学科教育在大学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在课程设置、经费投入、资源配置、师资培训上保证人文学科教学需要,重视人文学科发展,只有人文学科发展起来,才可能使整个高等教育得到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保证人文教育与专业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以实现从单一的专业教育向综合教育转变[2]。
3.2 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课程
课程确立了以人文知识传播为基础,向社会实践延伸的课程建设思路,教学内容突出原始性与活力性。
3.2.1 基础课程以普及知识、注重思想性教育为主要立足点
要想让大学生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增加人文知识,首先必须让学生了解该类文化遗产概况,要让他们由衷地钦佩文化遗产的博大精深与神奇,并让他们深刻地感受到文化遗产可以开拓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人文知识。由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课程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课程设计要通俗化、生动化。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隐形课程资源,充分拓展学生的自主学习空间。因此,课程内容要避免过多理论性的说教,而是要选择有利于拓展学生思维的素材,并尽可能以视频、图片、实物展示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学生展示博大精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学生陶醉在精湛的技艺和古老的传说中,畅游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海洋中,使学生深深地迷恋上传统文化。
2)课程设计要突出精神内核,坚持情感和意志教育相融合。现存的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与传统道德观念有关,特别是以孔子“仁爱”思想为主,弘扬“孝梯”为本的伦理道德观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随处可见。如戏剧中的“岳母刺字”、“秉烛夜读”;木版年画中的“二十四孝图”、“孟母三迁”、“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它们或提倡精忠报国思想,或劝人行孝、与人为善,或劝人从小事做起不要好高骛远,感情真挚、质朴,具备实用和传承的特征[3]。通过课程,使学生明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一部作品或一种技艺,而且蕴含着深刻的文化内涵和精神特质,这些是创作者用心塑造的表现中华传统思想和道德取向的文化载体。因此,以课程介绍单个文化遗产的内涵为契机,向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并引起文化共鸣。
3)课程设计要联系实际,鼓励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丰富的历史、经济、文化、教育、审美等价值,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静态性与快速发展的动态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下,其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提升其文化影响力和生存力,是课程的目标之一。所以课程内容要鼓励大学生不仅要增强历史使命感,勇敢承担传承优秀文化遗产的重任,更要鼓励学生进行文化创新,赋予文化遗产新的时代意义,使中华文化永葆生机和活力。
3.2.2 提高教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能力
教师是人文素质教育的实施者、引导者,因此教师的人文素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人文素质教育载体的要求,高校应探索形成双师型的教师团队模式:“教师 =传承人”、“教师 +传承人”。“教师 =传承人”模式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传承人聘为传习课程专业师资,该模式中的教师含义更为宽泛,积极借用校外资源是其最大特点,而“教师 +传承人”模式是通过民间艺人与高校教师共同参与、同台授课的方式,组建了 “高校教师 + 传承人”的教学团队,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3.3 人文知识内化为相对稳定的人文精神
3.3.1 实践课程以培育学生学习兴趣
人文知识必须通过一定的教育和实践活动“内化”为学生稳定的素质和自觉的行动后,才会成为受教育者的素质,因此加强实践课程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实践课程”,即学生人文知识的内化通过学生亲身体验和拜师习艺的方式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强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实践课程”,包括以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对象,实现技能培养和社会实践与学生日常生活合而为一,在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也增进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热爱,进而增进对民族和国家的认同。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中有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民间手工技艺及游戏、传统体育与竞技等17项。实践课程根据学校的自身情况选择性的开设实践性的课程。通常实践性课程以音乐、舞蹈、武术及绘画等为主线。在实践课程开设方面,湖南吉首大学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开设了陀螺、千秋、抢花炮、高脚马等民族传统项目的教学、研究和推广,但由于受技术主义的影响,在教学过程中往往只注重田径、球类、体操等专项技术的传授,而忽视其发展历史的研究;在缺乏素质教育意识的年代,学校对学生的考核也主要从专项技术方面评价,当市场开放后,学校大力加强实用主义课程的教学,导致学生知识素质被社会主流品味同化。技术主义和实用主义影响了学校的课程设置,因此实践课程缺失也是必然,师生缺乏人文教育的学习和了解,制约了人文知识内化为学生的人文素质。
3.3.2 让学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
人文知识内化为人文精神的过程,也是学生自觉传承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因此充分培育学生的文化自觉性显得尤为重要。为充分培养学生的文化自觉,高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
1)成立学生文化社团,如书法与绘画协会、手工艺协会、民俗社团等,把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学吸引到社团中来,通过策划一系列有意义的活动,让其亲自传承和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
2)增强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学校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搭建一系列平台,组织或鼓励学生亲自去改编或演唱民间歌谣、表演民间曲艺、制作民间工艺等,从而让文化遗产在校园遍地开花。
3)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调研活动,让学生采集自己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并以影像、图片、实践报告等形式的材料进行展示。以此途径“让大学生亲近民间生活,接触民俗传承人,了解民俗文化和民间文学的精彩魅力,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培养锻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4]。引导学生走向社会,以自己的行动唤醒大众尊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和行为。大学生在自觉传承文化遗产的基础上,还应以自己的行动如向公众宣讲、表演、制作图片展等形式,影响和感化身边的人投入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洪流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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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许建宝.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谈大学生艺术素质的培养[J].经营管理者,2010(08).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高师声乐课程 教育传承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创造了大量的有形文化遗产,也创造了丰富的无形文化遗产,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和现代化的深入,我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急剧恶化,大批优秀的无形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灭绝,当这些优秀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不能再生时,人们开始觉悟到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2003年10月,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4年8月,我国正式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并制定了一系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规和文件,如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方针和工作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的普查,并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并于201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传承。国际社会和中国政府对文化遗产的重视,唤醒了人们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社会各界就如何保护、传承、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问题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众多专家学者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途径和方法进行了积极而深入的探讨。为此,作为专业音乐教育的高等院校,在保护和传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本文在非遗背景下提出高师声乐课程开发的建议,是针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类别中的传统音乐、传统戏剧和曲艺而言的,这三大门类中,传统音乐中的各族民歌、传统戏曲中的各种戏曲唱法以及各种曲艺的演唱都与声乐演唱有关,我们结合高等师范院校的声乐教学,扩展高师声乐课的课程建设,使高师声乐课教学除了现有的美声教学、民族教学外,能兼容并包地吸纳进本地区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唱门类,这将对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非遗背景下高师声乐课程开发的必要性
(一)高师音乐教育教学目标的内在要求
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2001年,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对高师音乐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课标》对音乐课程价值的阐述中认为:“音乐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学生通过学习中国民族音乐,将会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华夏民族音乐传播所产生的强大凝聚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①在基本理念中明确提出要“弘扬民族音乐”,“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反映近现代和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同样应纳入音乐课的教学中。” ②高师音乐教育要培养适应当前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的合格师资,就必须在课程设置上突出民族音乐课程的开发和拓展,让这些课程的开设不能像民族民间音乐课一样,以概论的方式让学生“走马观花式”地对各民族音乐泛泛地了解,而是应该在民族民间音乐课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中国文化的多样性与中国地域文化的独特性,深入民间调查整理地方标志性的民族民间音乐遗产,请地方的民间音乐专家走进课堂,扎扎实实地对学生进行手把手的传授,使学生了解地域民间音乐的精髓,会唱会演,只有学生具备这样的素质,到基层成为教师,才有激发中小学生的兴趣,民族音乐的弘扬才能落到实处。
(二)国际、国内对非遗保护的实践总结和有益探索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来,国际、国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途径进行了广泛探讨,并一致认为,通过主流教育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公告》实施指南和我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中都提出了“以适当的方式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学习列入学校的正式课程,开展教学活动”③的建议;随后我国于 2002 年 10 月在北京举行了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机构和教育部主办,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会议交流和研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意义、地位、现状和教学方法,推动了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呼吁大学教育在中国社会大的转型期许多优秀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濒临消失的紧要时刻,真正发挥大学对民族文化传承创造的作用。之后在全国的高校教育领域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学校教育结合的尝试,如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讲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编写非物质文化遗产教材等,通过这些活动有效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高校的课程体系中,使学校教育活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地方音乐院校突出办学特色的突破口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地方音乐院校要想在短期内培育出自身的特色,就必须以地方院校所处的地区和城市独特的自然条件、地域文化、人文资源和经济基础为切入点,走差异化发展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显著的区域性、民族性和不可替代性,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音乐文化遗产是地方音乐院校建设特色学科的重要教育资源,地方音乐院校将学科建设、课程设置与地域音乐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既可以促进地方音乐院校特色学科的形成,提高学科建设的竞争力,还可以促进地域特色音乐文化的发扬光大和广泛传播。一些高校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非常好的经验,如新疆艺术学院对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的成功保护和传承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高等艺术学府、开创专业的学校教育传承方式和体系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和参考模式。因此,地方音乐高校要紧紧依托地方资源优势 ,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突显地方音乐院校的办学特色。
二、高师声乐课程开发的内容设置
目前,我国高师声乐学科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存在着照搬专业音乐学院声乐表演专业的教学模式,在教学内容上以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为主,在教学曲目上以外国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和中国新创作的作品为主,在教学师资方面一个音乐院校毕业的专业声乐人才为主,诚然,这种模式为我国高师声乐教育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种模式对于地域性的民族民间唱法和优秀的传统民族民间声乐曲目的纳入是十分局限的。而面对当前全国乃至全世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紧迫形势,面对新课改对高师音乐教育目标提出的新要求,地方音乐院校应该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地方音乐文化遗产,有针对性地对高师声乐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进行拓展。以笔者所在的西华师范大学为例,西华师范大学是唯一一所地处川东北地区的综合师范大学,而川东北地区有着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音乐而言,2006年川东北地区入选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民间音乐巴山背二哥、川江号子、川北薅草锣鼓,传统戏剧川北灯戏四项,根据川东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川东北音乐文化的特点,笔者认为对西华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声乐课程开发设置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歌演唱课
专门演唱川北民歌的课程,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使学生通过演唱川北地区丰富的民歌,如巴山背二哥、川江号子、川北薅草锣鼓、祥龙嫁歌等,把握川北地区民歌的风格,在语言、唱腔、韵味等方面生动地表现川北民歌的地方特色。课程教材的建设以田野采风为主,调动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利用民歌采风课或寒暑假的时间,深入到川北各地,与当地的文化局、文化馆及民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联络,通过调查、采风、整理搜集川北的民歌,整理成册。课程师资主要是以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主,声乐专业教师为辅,采用民间艺人与专业教师示范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使川北民歌的演唱能保持其原有的特质。课程性质采用选修课的形式,学习结业后可增加学分。课程的考查以民歌演唱为主,考查学生川北民歌的语言、唱腔及风格的把握。
(二)戏曲演唱课
是以演唱当地有代表性的戏曲唱段为主的课程,以川北地区为例,川北灯戏是最具代表性的剧种,川北灯戏由花灯歌舞发展而来,其中包含有川北山乡的民歌小调、清音、神歌、端公调,同时又吸取了陕西调、吴下补缸调等曲调。它有板式变化的正调类唱腔体系,也有曲牌联缀的唱腔。通过戏曲演唱课使学生大量地演唱川北灯戏中的代表唱段,把握川北灯戏的曲调特色和唱腔风格,并学习传统戏曲的表演技巧。课程教材建设可与南充灯戏团联合整理,课程师资、教学模式、课程性质以及课程的考核与民歌演唱课相同。
(三)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赏析课
将地区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欣赏课的形式,使学生通过欣赏了解、领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魅力,增进对传统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情感,激发学生学习、研究非物质音乐文化的兴趣。课程的内容以影像资料和传承人讲座的形式为主。
(四)理论研究课
在前面三门课的基础上,开设理论研究课,目的在于让学生在演唱民歌和戏曲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学习实践,开展关于民歌和戏曲演唱的理论研究,如对川北民歌和戏曲演唱语言咬字的研究,对川北民歌和戏曲的演唱技巧的研究,对川北民歌和戏曲演唱风格研究,对川北民歌和戏曲语言的语势、语调和曲调关系的研究,还可以做美声唱法、民歌唱法与川北民歌和戏曲唱法的对比研究,也可以对某个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进行研究等,这样可以使学生将演唱实践上升到理论研究的高度。课程的实施可与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选题结合。
三、高师声乐课程开发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建立平等、多元的教育理念
在高师声乐课程开发中首先应该建立平等、多元的教育理念,这是因为我们现行的声乐教育模式主要以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为主,由于受历史、教育体制以及人们观念的影响,这两种唱法被人们认为是专业的、科学的、正宗的唱法,而地域性强的民间歌唱艺术在人们观念中一直被认为“不科学、太土气”而未受到人们的重视,加之现在的高校声乐教师几乎都是现行的声乐教育模式培养出来的,其所受教育和观念对民间歌唱艺术的重视程度是可想而知的。这种外部环境和教师的思想观念直接影响着学生对传统民族民间歌唱艺术的认知和客观公正的判断,因此,通过对高师声乐课程的开发拓展,帮助学生了解民族民间歌唱艺术,领略民间歌唱的艺术魅力,使学生建立“多元一体”的文化观念,使他们认识到不同唱法、不同种族和地区的音乐文化具有同样的本质,没有高低、优劣之分。
(二)关注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文化语境”
音乐人类学家梅里亚姆认为,音乐是由构成其文化的人们的价值观、态度和信念形成人类行为过程的结果,音乐无非是人们为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要研究音乐,就要研究人类行为而不能仅仅把这种研究归结为对音乐的理解。④因此,我们在对地域性的音乐文化遗产进行教育传承中,要高度重视与这些音乐对应的人的研究和文化语境的研究,比如民歌传承和研究中,我们除了对某歌种进行田野考察工作,将民歌演唱的作品录音、录像、记谱,将之整编成民歌集成,以物化的形式保护外,更应注意民歌中的即兴演唱方式(如新声变律之手法),因演唱场所不同而作品表现之不同(表演语境),民歌曲调的可塑性研究、民歌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
(三)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针
在非遗背景下对高师声乐课程进行拓展和开发,要保证这些课程的授课质量,就必须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针,即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入课堂亲自传授,除此之外,声乐教师和学生也可深入民间向民间艺人学习技艺。这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是其地域文化的独特性,它是一个地区居民个性、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方针,为传统民间音乐文化得以原汁原味的传承提供了保证。
(四)重视非物质音乐文化的流变
民俗学的理论告诉我们,民俗有其两重性,一个是相对的稳定性,另一个是其历史流变性。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既要注重对遗产本身稳定性的延续和保护,也不能忽略遗产本身的流变性,要从历史发展的流程看待文化遗产在不同阶段的传承和变化。因此在高师声乐课程开发过程中,我们既要重视“文本传承”的重要性,即对相关音乐文化遗产的音、像、图、谱、器进行介绍和学习,又要重视不同时期音乐活动与社会环境、地理环境、文化环境等的互动关系,既要重视音乐本体的静态描述,又要观照音乐流变过程的动态呈现。
综上所述,在当前全社会重视非遗保护的社会背景下,探讨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方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地方高师音乐院校,从教育传承的角度出发,将本地区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高师声乐课程拓展开发相结合,这不仅使高师声乐教育培养出传承和传播本土优秀音乐文化的人才,也使高师声乐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注释:
②中国音乐教育[J].2002(1):7.
③“中国政府法规文件”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件”[Z].
⑤熊晓辉.论梅里亚姆“文化中的音乐研究”[J].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10(9).
摘 要 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原地区古老而鲜活的传统文化,是地域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资源,是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民族气质、民族凝聚力的有机组成和重要表征。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样化的大背景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获得了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大量蕴涵着独特民族精神和智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从人们的生活中消弱甚至悄悄消亡。因此,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就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关键词 体育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 研究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各族人民长期以来所创造积累的重要文化财富,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力和劳动力的复合与统一的完美体现,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1]。
深挖本地域特色文化内涵,阐释地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维护文化的多样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是新时期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一项创新工程,符合河南省建立中原经济区的战略要求,是推动中原文化繁荣,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打造鲜明地域特色、展现中原风貌、提高中原文化影响力的重要举措。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源远流长的中原历史留下的文化印迹,体现着中原的竞争力,同时河南省的非遗文化的开展仍存在着发展缓慢的态势,为促进体育非遗文化的现代化发展进程,本文欲着重分析河南省体育非遗文化研究的当代意义,以提升民众的文化认同,选定体育非遗文化的角色定位(奥运机制还是群体机制?),分析制衡河南省体育非遗文化发展的因素,试图通过对现代瑜伽项目的研究为河南省体育非遗文化提出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谁来传承?传承什么?如何传承?”的问题。
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是对中原生态体育文化信息进行抢救、集聚和整理,研究以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研究对象,综合涉及传统的人类学,快速发展的传播学和亟待完善的体育学。通过这些学科理论知识的运用,不仅可以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提供一次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尝试,而且还有可能为丰富这些学科的理论成果添砖加瓦,为满足该领域的教育和研究需求起到积极的意义。
对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研究,可以扩大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社会影响,对于其文化传承起到了积极地助推作用,还可以详尽的了解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阻碍与问题;同时,对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开发问题进行研究,可以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较深层次的文化发掘,符合河南省现阶段积极推进的把河南省由文化资源大省建设为文化产业强省的战略决策和大力实施“中原文化崛起”的既定方针,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意义,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河南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
(2)实践意义
研究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武术文化遗产,对深入认识和了解河南地域武术文化,全面地认知中国武术文化版图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研究一方面对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体系进行整理与挖掘,探索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从而调动民众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引起人们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的关注,不断加大对其保护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借鉴瑜伽的发展理论和经验,探索如何在传统和现代、继承和发展之间找到对其进行保护的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以确保其生命力,为河南省更好地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建议,以利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
研究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了具体对策,希望能够为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政策实践的参考。
二、文献综述
(一)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2005年12月,国务院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根据国务院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体育文化表现形式及文化空间。
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是指在河南境内,由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与体育相关的且具有一定科学价值的文化,是河南人们创造的体育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综合。
(二)传承和发展的概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18号)中明确指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采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提出了保护与传承、发展并重的工作要求。在现代科学体系中,“传承”一词首见于民俗学中,以20世纪30年代柳田国男《民间传承论》为标志,他提出要对普通人的日常民俗事象进行研究,从而阐释历史、文化、变迁的过程及发展特征。国际学术界形成了其他与传承相关的理论主要有传播论学说的维也纳学派、曼彻斯持学派与傅厄斯学派等[2]。《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湖南传统武术传承研究》中提出传统武术的传承就是由传人实施的,在代际之间进行的技艺、理论、习俗等传统武术文化内容的传递和传播。
研究认为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即承袭、创新并广为传播。承袭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历史价值、文化渊源、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文化元素和生态环境。与时代要求相结合,在传承谱系比较明晰的武术基础上,创造理论和技术体系比较成熟的武术技艺和健身、养生功效突出的套路,使其具有生存、发展的特定空间和时间维度,植根于民间的活态的传统行为方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核心就体现在它的传承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的变异与创新。同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会随着社会特征、竞技生活、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发生变化,会影响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思想,因此,完善的传播方式对扩大非遗文化的影响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国内关于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现状
1.国内关于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国内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涉及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保护研究、立法研究、制度研究、现状调查等,但都侧重于本区域的研究,地域性研究体现了一定的区域特点,但从总体是显示出各地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并在保护的基础上提出了与当地文化、政治、经济相结合的传承方式。
2.国内关于体育类或武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观点
国内学者多以本地区的非物资文化遗产为研究对象,根据对本土文化的历史追溯,相应的提出传承和发展建议。
牛爱军从全民健身和民俗学的角度出发,提出融于当地生活风俗中传承,并结合当代新农村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挥体育的健身功效,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开发,提出商业开发与创意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方式。
白晋湘从法律角度出发,指出健全法律保护机制,建立管理和保护体系,建立体育博物馆,开展文化普查工作,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关注。
社会活动和社团的开展体育非遗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姚应祥对湖州船拳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加强立法、加大宣传、依托学校,建立体育社团,开发旅游的传承建议。董亮在对四川少数民族体育的研究中指出要将仍具有较强生命力的体育文化遗产发展成为大众健身娱乐项目,延长其生命周期。
张巧凤对非遗文化的软文化实力进行研究,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高我省文化软实力》中指出调动传承主体的积极性是对非遗文化的可持续性延伸,提升文化吸引力和感召力是文化竞争力的优势所在,应打造河北特色的非遗文化品牌。
李荣芝、虞重干从传播学角度出发,指出可以通过学校教育传承途径、竞技化途径、社会教育途径、生活化途径。《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看中国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中也针对民众缺乏民族传统知识认知现状,提出加强政府管理、加大媒体宣传、维持文化“原生”的生存环境和发挥院校优势及赛事促进等建议。王林在《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困境与对策》中指出应营造适宜传承的文化生态,加强传承人的名人效应,加强传承梯队的建设。徐旭对岭南醒狮文化的研究中,指出要推动武术与醒狮相结合的影视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安剑群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人龙舞”的文化传承研究》提出要进行广泛地区的横向传承,和不断创新的纵向传承相结合,加强群体性传承和学校传承、社会传承的方式相结合;
综上所述,国内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陈关于发展的研究,从政治、经济、立法、教育学、传播学、民俗、社团、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非遗文化的传承奠定了一定基础。
3.关于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在传承管理机构的研究中,王志高的硕士论文《嵩山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制度保障研究》强调法治机制的建立,建立有制度的组织运行方式,提出以发展武术文化产业的方式传承和发展。
在传承主体的研究中,王玉霞《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及挖掘保护对策》提出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将非遗保护工程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本人在《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中提出通过对健身团队的管理和扶持,推广和传承非遗文化的技艺推广。
在传承内容的研究中,李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域下的民族传统-以河南少林武术、陈氏太极拳为例》指出要加速多种方式的宣传,挖掘民俗文化的体育娱乐审美价值;王伟红《河南省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提出开发非遗文化的器物层产品,做大做强非遗文化品牌活动,建立省及地市“非遗展示中心”。
在传承方式的研究中,任丽萍《传承・创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学校体育研究》中提出将其纳入学校体育课程体系;倪同《基于JSP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硕士论文中提出建立数据库,有效提高非遗文化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提供可视化信息,用网络模式提供资源共享,数字化宣传和保护非遗文化;赖学鸿《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思考》提出政府政策导向与舆论宣传是推动其传播和发展的保证,形成主体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科研之路,利用商业开发实现体育文化传承和弘扬,建设体育加旅游的产业机制,构建教育为中心的传承机制;王静的硕士论文《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版资源开发研究》中提出通过培养专业的出版人才,开发高质量的传统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相结合的方式促进非遗文化的传播;郭鹏飞《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强调要加大普及力度,调动民众文化自觉性,在政府主导下,依托学校教育资源,提出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加强非遗文化的长远规划和管理。
综上所述,对于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管理有了专题的研究,但为数不多,对传承主体还仅限与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关注,对传承团队建设的研究基本没有,传承内容上提出了对体育健身价值的延伸和器物层面的开发,传承方式聚集了大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晶,大多数认为多种形式及层次的广泛传播有利于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