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4:17: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养老院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不善待老人现象发生原因
事实上,社会福利机构不善待老人的现象不仅仅发生在长春。湖北鄂州市鄂城区燕矶福利院曾将一位老人送入停尸房,老人被接回家后,家属发现其腰部至腿部多处溃烂,有的地方深可见骨;在青岛一家福利院,九旬老太摔伤后,福利院竟半月之久没将老人送去医院。当我们对这一起起福利机构不善待老人的事件表达愤怒的时候,同时也要想一想,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现象频频发生?
一些养老机构责任心不够
在一些民办或者是偏远的民政乡村养老、敬老机构,我们看到的现象常常是三两个护理员照顾几十位、上百位老人,有的养老机构虽表面上有数十位的服务员,但这些服务员除了固定的时间给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送送饭外,很少为他们洗衣服、打扫房间。这些老人的居住生存环境较差,住所不能保证冬暖夏凉,膳食结构不合理、饭菜单调,长此以往,很多老人会导致营养不良,身体素质越来越差,患病现象频频发生。而有的老人并无亲近的子女后人,再脏兮兮的拖着病残之身,则更遭受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冷眼与虐待。
以赚钱为目的,其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如今,我国正逐渐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需要兴建大量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设施和场所,单纯依靠政府投资来兴办,政府财力又非常有限,不可能从根本上满足全社会大范围的养老需要。于是,国家鼓励“福利院社会化”,使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集体、社会团体、个人等以多种形式兴办老龄产业。这样的思路没错,但国家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保证其福利性质,而那些民营、个体养老机构很多变成了赚钱项目,当“社会福利”转变为“企业经营”,这样的养老院的性质和服务内容及质量恐怕就很难把握了。
“非”“正”养老院优劣比较
问题养老院护理员素质差,伙食标准低
很多住在非正规养老院的老人都害怕护理员和服务员,有的甚至还要讨好他们,时常给他们送些小礼,用一些小恩小惠沟通和联络感情,见面首先和他们打招呼,还要奉上笑脸。就是这样,还有一些老人会说某某护理员脾气差,经常用话损人,服务态度不好等等。寻其原因,很多非正规养老院聘用的护理人员来源复杂,没受过正规培训与指导,素质和责任心都较差。
有一些养老院伙食标准也过低,个别院方甚至还认为老人活动少,为节省开支,每天只提供两顿正餐,而且饭菜单调,导致严重的营养失衡。
正规养老院因收费高导致一些老年人无力迈进
与非正规的养老院相比,正规养老院的护理员、厨师等都要有相应的资格证,民政部门还请专家对这些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入住正规养老院的老人大多都会说住在这里很舒心,因为他们每天能感受和享受到的是整洁的环境,高档的设施,周到温馨的服务,可口的饭菜,他们选择在这里度过自己的晚年,即使每月比非正规养老院(即不审批、不登记、不年检的养老院)多花几百块钱,他们也认为很值得。
当然,这是一些经济条件相对优越的老年人的心得。而对于那些经济薄弱的工薪阶层的老人来说,正规养老院收费高,无疑成为了他们入住的最大障碍和门槛。
对“福利院社会化”须加强监督
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呼声里,曾有论者提出,民政部门应逐步从具体经,办者的角、色中脱离出来,使自己摆脱繁杂的具体事务的纠缠,处于一个超脱利益冲突的地位,这样才有利于其承担起服务标准制定、服务质量监督、服务效益评估及服务纠纷伊裁的责任。
希望相关养老机构和民政部门更好地行使对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行政管理职责,在“福利院社会化”的进程中,能早些制定出一套完善的规则和严格的,监督考评制度,以保障民办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行。
长春三大措施破解养老困局
怎么样把标准、质量提高,使老人能安全、舒适生活?近日,长春市民政局紧急召开全市养老机构清理整顿会,全市城区、开发区民政局长、主管养老机构的科长参会。长春市民政局要求:立即开展全市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短期内见成效,见成果。
同时,长春市民政局提出,鼓励民营资本创建养老机构、社区建立日托站、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三项主要措施,破解养老困局。
措施一:
年底前建100个日托站
2009年,长春市民生工作计划中,有一项是,年底前要在100个社区建立日托站。社区开辟专门场地,专人照顾老人吃饭、生活。就像托儿所一样,儿女们白天将老人送到社区日托站,交纳少量吃饭等费用,晚上,社区将老人送回家冲。现滨河社区等已建成日托站并投入使用。
措施二:
民资办养老机构优惠多
政府应该下发文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养老服务机构捐资、捐物或者无偿提供服务。
措施三:
关键词:养老模式;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
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了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显示,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根据国际通行的判断标准,当一个城市或国家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重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时,标志着这个城市或国家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有迅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持续提高,现代医疗技术也不断革新,这些,为解决养老问题提供了经济基础。尤其作为中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的辽宁,是国家本养老保险的首批试点地区,所以辽宁的老年人基本可以解决最基本的经济问题。目前,辽宁省初步建立了“六位一体、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体系,即“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养老服务中介为纽带、国有养老机构为示范、兴办民办养老机构为导向、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延伸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这一养老服务体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但是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需要不断地补充和完善。
一、辽宁养老体系发展现状——以锦州为例
居家养老曾经是中国最为普遍的养老模式,但随着步入老龄化社会,,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受到很大挑战,“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机构养老相对的养老方式。这种方式,家庭养老可以采用,社会养老可以采用,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也可以采用。它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它是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目前,辽宁全省的养老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体系。
1.具有统一的管理机构
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是居家养老的管理机构,负责行业审批、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福利养老人员的审批,把居家养老院纳入社会养老机构重点指导、服务和管理范围。同时,街道成立居家养老管理中心,负责街道和社区的居家养老日常管理工作,自2005年8月起,锦州市各街道将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仅负责养老护理员的管理、组织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考核、调配,还调查采集摄取家庭养老需求信息,为有家庭养老需求的老人选派养老护理员,并且定期征询老人意见,改进服务等等。截止到2012年1月末,锦州市已有2300位老人实现居家养老,全锦州市有四千余名名经过正规专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走上了养护员的岗位,为老人们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的主要任务包括研究确立家庭养老院的工作计划、措施的实施;入户摸底调查;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确定居家养老院的养护对象和养护员;负责签署养护员协议;养护员的调配、管理、考核和培训;发放养护员的工作补贴;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募集慈善资金等。
2.政府给予资金补贴
政府根据老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对于符合不同补贴标准的老人,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80元、200元、100元不等的财政补贴。在节假日,由社区人员向不同补贴标准的老人给予不同的物质补贴,如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
3.机构养老服发展迅速
养老机构是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锦州的养老服务机构共有63家,以小型养老机构为主,床位低于50个的有57家,50~100个的有4家,100~200的有2家,辽宁省锦州市社会福利院规模最大,共有250个床位。锦州的养老服务机构分为多种形式,包括养老院、福利院、疗养院、老年公寓等多种形式,其中老年公寓形式居多。政府对于养老福利机构也给予一定的经济,政策方面的支持。例如依据规模大小给予不同层次的补助,辅助小型养老机构扩大发展,鼓励大型养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扩大规模等。锦州目前养老机构的状况仍然是供不应求,因此,锦州政府仍然扩建养老机构,在完善机构设施的同时实现每一区都有一所高档机构,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机构的养护员都经过专业化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二、辽宁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存在的障碍
1.服务设施供需缺口大
由于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老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庞大老年人群的需求,特别是迅速增长的“空巢”、高龄和带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以锦州市养老机构和床位数为例,据民政部门统计,目前锦州市有养老机构需求的老年人达3万多人,但实际床位数量却不足4000,缺口竟接近3万。需求压力巨大,但供给却极为有限,这为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了巨大的供需不平衡。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将会愈显愈烈。从机构的医疗设施方面看。锦州市国营养老机构内均设有医疗服务部门,且医疗服务功能较完善,各类药品齐全,常用医疗器械较齐备,包括血压计、输液器、体重器等.除手术和较严重的疾病外,常见病、康复医疗、理疗、保健等都能在机构内部得到解决。但个体办养老机构在医疗方面并不完善,甚至大多数养老机构并不设立医疗服务部门。
3.服务覆盖面窄
老龄化是全社会性的问题,所以,养老服务应当是面向全社会所有成员,但现在因为财政限制,社会参与的不足,并不是所有的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从锦州市的养老服务体系来讲,在社区服务方面,能够享受社区养老的基本是“五保户”老人或者家庭贫困的低保老人。这些人在经济上存在困难,政府给予的津贴又十分有限,所有他们很难获得更加优质全面的养老服务。而且目前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还比较高,以锦州市的社会福利院为例,床位费每人每月1200元,这对于老年人来讲还是普遍偏高。伙食费一般在600元左右,老人的基本护理费220元。这样算下来,一位只需要基本护理的老年人每月入住养老院的费用就达到2020元,锦州市退休职工的平均工资约1100元,连尚未算上医疗消费的养老院费用都承担不了,更枉论服务全面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了。
4.人力资源严重缺乏
当前锦州的养老服务体系缺乏专业的养护人员。笔者经过走访调查,目前,锦州不论是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还是养老服务机构都缺乏专业的人才,人力资源的质量不够。以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例,目前为老年人提供有偿服务的主要是社区帮忙联系的养护员。这些养护员多数是下岗女工,他们缺乏基本服务技能使得老年人对此类服务缺乏信任,加之养护员文化水平较低和为老服务的意识浅薄,年纪较大的老年人思维与年轻人不同,有时会有一些偏激的思维,养护员不能从心理学角度理解老年人想法,无法加以正确的引导和开解,反而跟他们发生冲突,导致养护员频繁更换。
另外,锦州的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服务人员有相当比例是志愿者。志愿者占所有养老服务人员总数的15%,并且不具备稳定性,大部分为学生,他们是以社会实践的形式参与的,所有存在流动性,并且不具备专业性。如果可以吸收部分稳定的志愿者来从事养老服务体系的工作,可以为养老服务体系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
三、对养老服务体系改进的建议
1.建立多元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从发达国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实践来看,都是政府在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中都扮演了比较明显的主导角色。无论是在政策及相关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或是在对各种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和引导上,政府都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民间组织、企业、社区等都参与到养老服务产业中来,改变政府直接提供养老服务的模式,从而扩大了服务范围,提高了服务质量,降低了服务成本。
2.增加吸纳经费的渠道
国外养老服务经费的来源大致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由政府拨款。也就是养老的公共设施的日常经费由政府提供,在少数国家很多养老服务都是政府资助经费,老年人无偿获得服务。二是来源于个人和组织捐款。现代社会中,国外政府对养老服务事业主要通过契约方式向社区组织购买服务;通过低息贷款和税收减免政策鼓励民间组织参与养老服务;通过拨款数额的增减,体现政府关注的重点,达到控制社团行为的目的。政府除对养老服务进行必要的资金资助外,还主要进行广泛的动员,吸收更多的社会资本。因此,养老服务资金筹集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社区动员,社会资本支持。
3.吸引志愿者加入
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打造庞大的志愿者群体也是其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积极因素。志愿者服务不仅因为其无偿性的基本性质为各国养老服务节约了开支,同时也由于其服务形式的多样性丰富了养老服务的内容,对满足老年人各方面的需要尤其是精神慰藉方面起到了积极良好的作用。因而各国对发展志愿者队伍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
4.建立多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新城
目前,由于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单纯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很难形成体系,难以全面覆盖老年人的生活,给予他们最妥善的照顾。因此,产生了一批以“老人城”的形式出现的新的服务社区。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总干事吕斌透露,该委员会在未来3至5年拟在全国建设20个综合性的社会养老示范基地①。这对辽宁的养老服务体系指引了新的方向,锦州市就在此基础之上做出了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新的努力。据民政局数据,锦州市老年人口占人口比例为17.5%,超过全国平均比率5%,且未来几年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更加严重。目前锦州养老社区发展模式不均衡,以政府主导的养老院等市政配套设施,与市场需求相比差距很大。锦州市场化的养老住宅尚处于起步状态。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消费水准和消费能力增强,养老朝着中、高档和差异化发展。在此背景下,锦州政府吸引外资企业进驻锦州高档养老市场,以实现健康、快乐的老年新生活为目标,建设中高档的生态养老社区,打造锦州养老市场的第一品牌。并由上海东滩顾问公司就该养老社区项目进行了细致的可行性调研,项目组分析了当前国内和锦州地区老年人养老的市场需求情况,实地走访了相关机构,了解了当地养老市场的现状,发现锦州地区专业养老机构发展具有很强的紧迫性,市场需求潜力巨大。(作者单位:辽宁大学)
参考文献:
[1]赵丹.提高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效果研究[D].辽宁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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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钟桂华等.社会化养老“辽宁模式”正叫响[J].辽宁日报,2009,(5).
(一)要有坚强的班集体核心。班委会与团支部成员要团结一直,密切联系同学,起模范带头作用,深受同学信任与拥护,有要对工作忠诚的责任感、对广大同学高度负责的热情和用语克服困难的精神,能够以自尊、自爱、自信、自立、自强的热情,真正成为班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核心。
(二)要实行班务公开制度。设立班务公开日(一月一次),是班级事务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使班级里的同学人人都可以参与到集体事务中来。同时,广泛采纳同学们对班级事务的意见,集思广益,争取使班级工作更上一层楼。
(三)要有共同奋斗的目标。共同的奋斗目标是班集体建设的方向,它反映全班同学的共同愿望和要求。我班应始终把争创“先进班集体”作为本班的学年目标,从实际出发,制定班级总体规划,并有计划、有步骤地提出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鼓励学生克服困难,团结互助,携手前进,为实现总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四)要有良好的纪检制度。我始终认为一个集体的每位成员的自律性强否直接关系到这个集体的先进性与否。我班的纪检工作可以说一直做得相对良好,而大部分同学的自律性亦都很强。不过新学期伊始,有部分同学出现了倦怠现象。针对上课迟到人数略有增加等问题,纪检工作的力度会有所加强。班干部要起好带头作用,并多督促身边同学,让大家尽快重新适应学习生活。
(五)要有浓厚的学习气氛。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习纪律,热学习方面。同学们都已知道自己上学期的考试成绩,无论好坏都已是过去式,关键在于大家意识到:在大学期间,学习依然是最重要的。本学期要与大家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爱所学习的专业并圆满完成各科学习任务;注重是环节能力素质的培养。发扬“团结、严肃、勤奋、创新”的优良学风。
(六)在劳动、文娱、体育等各方面,我们一定积极配合学校和系里的工作,认真完成学校和系里分配下来的各项任务。另外,我们也计划开展一些具有鲜明本班特色的活动。上学期我班曾比较成功地举办了元旦联欢晚会,本学期我们计划举办一些其他的活动,具体的活动内容按同学们的总体意愿以及当时的实际情况而论。尽量主办一两次大型活动,务必人尽其才,尽量使每个同学都能够参与,得到锻炼。希望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能增进老师、同学彼此之间的感情,给大家带来快乐。
(七)、如果可行的话,还可由同学自发性地在班级内或跨班组织些爱好联盟,如篮球部落、足球总动员等,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八)、发挥班级体的温暖,向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班级成员伸出最无私的援助之手。由此引申,也可与青年志愿队联系,参与一次大型的公益活动。(如慰问老人院)a、扶贫助困b、助残c、慰问孤儿、养老院)
(九)本班同学在已建立班级群的基础上,创建了班级校友录。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在网络上展现班级的风采。班级校友录也可以作为同学们心与心交流的无限空间,让大家更好地溶入到班级体这个大家庭中。还可以建设成为宣传班级形象的阵地,提高班级影
根据街道关工委20xx年寒假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结合新华社区实际,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积极配合街道和学校做好假期未成年人的思想、法制、安全、教育工作。为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愉快的假期活动,特制定社区寒假:
一、为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发扬中华民族爱清洁讲卫生的优良传统。组织孩子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认真细致地搞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组织开展社区环境保护活动,以清理身边白色垃圾为主题,大力做好爱国卫生运动,使孩子们在度过新年的同时增强对卫生工作的重视和热爱。
二、配合街道关工委、学校,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为提高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知识,社区为孩子们准备了“以案说法”专题讲座,请社区民警于海同志进行法律教育课,让孩子们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寒假。
三、结合建国60周年、少先队建队60周年、“五四”运动爆发90周年重大节和纪念日,对孩子们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民族精神教育。组织孩子们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影片,开展学习民族英雄事迹,发扬爱家、爱党、爱国的民族精神。
四、为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用圣贤智慧熏陶孩子们。中华文化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是价值极高的精神文化宝藏,是驱动中华民族强大而持久的精神动力。作为中华民族子孙,要了解我们民族的精神和我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针对孩子们制定适合他们阅读的传统文化书籍,以丰富传统教育知识,开阔孩子们的视野,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思想素质。
五、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根据“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孩子们到辖区内“夕阳红”养老院慰问演出,使老人享受天伦之乐,让孩子们在关爱老人的过程中增强尊重老人、孝敬老人的意识,提高全社会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意识。
六、大力开展赞改革开放30周年伟大成就和科技成果的活动。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开展“赞改革、颂成就、爱祖国、思党恩”的主题活动。组织孩子们以xx大知识手抄报制作的形式学习xx大精神;组织参观辖区内企业,提高孩子们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切身认识。
社区XX年寒假工作计划(二)
根据街道关工委XX年寒假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为使广大社区青少年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寒假,武定新村社区结合实际,以科学发展的精神为指导,积极配合街道和学校做好假期未成年人的思想、法制、安全、教育工作。社区精心组织寒假青少年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愉快的假期活动,特制定社区寒假工作计划:
一、继续开展“童心盼青奥”活动
为引导社区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到申办青奥的活动中,为充分展示当代青少年的风采,社区假日小队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继续开展“申奥小小行动天使”活动,包括引导社区青少年积极参与“我为青奥在行动”活动;做一张申办青奥的祝福卡片;走进社区、街头做一次申办青奥的小小宣传员;将青奥相关知识告诉一个手拉手小朋友的“青奥知识一传一”活动以及参加“迎青奥我运动我快乐”趣味体育活动。
二、开展“低碳生活从新年开始”活动
低碳生活就是提倡借助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的生活方式,把生活耗用能量降到最低,从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保护地球环境。在青少年中开展“低碳生活从新年开始”活动,倡导低碳生活,并号召青少年带动家人积极实践低碳生活,社区特围绕主题开展“低碳生活从我做起”花灯制作系列活动,倡导社区青少年从身边小事做起,随手关灯、关水,多步行,多植树,多坐公交,积极实践低碳生活。
三、开展“青少年平安自护”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自护意识,提高自护能力,寒假期间,社区继续以“平安自护”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使青少年在活动中学到知识,掌握自护技能,尤其是加强对青少年有关交通、水、电、燃放、饮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避免事故的发生,保证青少年都能够平平
安安过好春节。社区特邀请社区民警开展安全教育知识讲座。
四、发扬中华民族文化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也是弘扬民族精神、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契机。社区要抓住这一时机,充分发挥文化育人的功能,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组织少年儿童开展了解一个趣闻民俗、学唱一首民族歌曲、会背一首古文活动,让少年儿童体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魅力,感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激发广大少年儿童培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自觉传承优秀的民族文化。
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办和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通知》〔〕6号)全国老龄办、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等十部委局〈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4号)省老龄委关于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老龄委〔〕5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老龄办〈关于开展州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府办发〔〕66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州老龄办主任会议的安排部署。拟在和、社区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全面抓好此项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的战略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是指由社区和社会帮助家庭成员为在家里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和精神慰籍等方面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破解巨大养老服务难题的根本出路,也是依据国情,尊重民族传统,更新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方式、发展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我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构建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抓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一)养老模式
即:以老年人家庭为依托,以“家庭式养老院”为主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生活在社区的老年人分门别类地定时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家政服务等方面服务。
二)服务对象
服务分为“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辖区老年人。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60岁(含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享受“低保”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生活自理有困难的城镇老人;有偿服务”对象为居住在辖区的60岁(含60岁)以上且生活需要照料的空巢或独居老人。
三)服务形式
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几”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是以家庭服务为核心,居家养老服务是以“钟点服务”为主要形式。以社区照顾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手段,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社会化服务。
四)补贴标准
1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的对象为享受无偿服务”老年人。其标准: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费的补贴。每个社区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筹建开办经费由县政府给予补助3500元。
其资费按“社区牵线搭桥、受(助)双方自愿、提倡低偿资费”市场化有偿服务的原则执行。2个人购买服务的对象为享受“有偿服务”老年人。
五)申报程序
1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报批程序
填写《县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社区居委会通过听证核实,由本人或家属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提出初步意见后报镇政府,镇政府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和社区居委会的调查意见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经公示3-7天后报县老龄办审批。县财政局按照县老龄办审核上报补助的金额,将服务补贴经费拨给县老龄办,县老龄办根据镇政府上报情况再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经费下拨,由镇社会事务办落实到有关社区居委会并组织对其补助对象实施服务。
2个人购买服务(有偿服务”申请程序
填写《县居家养老个人购买服务对象申报表》社区居委会将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和所需服务项目或要求,本人或家属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通过由社区推荐符合条件的助老服务员公开竞聘的方式,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社区协助提供市场化的有偿服务。社区居委会有义务对其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服务队伍
着力打造专职助老服务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专业化服务队伍。镇政府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员工在业余时间利用专业知识、技能、体能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负责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将设置的居家养老工作岗位作为“公益岗位”予以开发,把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与实施下岗再就业和“低保就业联动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专职服务人员主要从“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低保”未就业人员及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纳入社区公益机构统一管理。各试点社区应设立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站,负责组织具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的落实和实施。每个试点社区由县再就业办安排1至2个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县政府对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给予适当的启动资金补助,镇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办公经费。
七)责任分工
负责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宏观管理和制定全日制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1县老龄办是全县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协调部门。并对方案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核定居家养老有关资金的拨付。
社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2社区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负责助老服务员的招聘、考核、调配、补贴兑付等工作。面向老人直接开展面对面服务,做好助老服务员的选派、管理、职业道德教育,做好奖惩、服务质量监督等具体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工作的领导
一、明确目标任务,开好局
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要点和《县城市管理局XX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制定了《县环卫所XX年工作绩效考评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并对各项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细化了考核内容及考核评分标准,以制度管人管事,使全局人员人人身上有责任、压力、动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增强环卫发展后劲
1、垃圾中转站建设稳步推进。总投资170余万元的石圳中转站上半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机械设备运转正常。总投资500万元日处理能力300吨的大型垃圾中转站建设在稳步推进,4月初已确定选址并完成地勘施工,项目的立项和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全部落实,目前已进入图审和报建程序,大型垃圾中转站建成后,可实现垃圾封闭化、大运量运输,减少运输垃圾车流量,提高运输经济性,显着改善垃圾运输的环保性,对保护东江源有重要意义,同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垃圾填埋场设备不断完善。按年初工作计划,垃圾填埋场285标高路面防渗材料铺设已基本完工,总造价55.80万元,施工质量达标。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更换了价值39.58万元的mbr膜和反渗膜,确保雨季来临前的污水处理能力达到设计标准(100吨/日),原存在缺陷的污泥脱水系统—板框压滤机,经专家的指导,拟采用卧式螺旋卸料沉降离心机代替有缺陷的板框压滤机,目前离心机的采购合同已签,等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后,可解决污泥池内污泥的排放难题,保证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正常运转。
三、延伸清扫保洁范围,增大公共服务辐射面积
在去年对县城建成区小街小巷全覆盖纳入垃圾收集、清扫保洁范围后,今年又将县城四个出口路纳入了清扫保洁范围,新增清扫保洁面积10万㎡,其中城南出口路2.4万㎡城东出口路1.2万㎡城北出口路4万㎡马蹄岗至养老院1.8万㎡、进三中村道0.6万㎡,目前主、次街道清扫面积已达118.89万㎡,小街小巷清扫面积28.46万㎡,县城居民基本都能享受到卫生清扫保洁的公共服务。
四、积极探索市场化模式,调动员工积极性
在充分论证老城区的清扫保洁承包给瑞金美怡保洁公司的利弊得失的基础上,将黄岗山公园和综合大市场内的清扫保洁以公开竞标的方式决定清扫保洁承包人,另将城北一路至三路原环卫所直管路段以管理权发包的方式承包给本单位有管理经验的退休干部,
营运成本低、卫生质量高、效果明显。
五、强化日常监管,清扫保洁质量稳步上升
1、出台多项切实可行规章制度、向以制度管人的规范化管理转变。上半年,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新出台《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垃圾压缩站操作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垃圾收集车作业管理制度》、《勾臂车作业管理制度》等四项专业制度,充实完善了《考勤制度》、《清扫保洁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等四项管理制度,基本上把整个环卫运转环节都纳入了制度管理的范畴,有效保证环卫体系正常运转。
2、实行轮流带班制,监管出工、出力及质量状况。实行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督查制(5个班子成员周一至周五每人带班一天),对全城各清扫段,各承包区的人员出勤、出力及工作状况进行督查,随时掌握一线情况。
3实行错时上下班制,有效提高监管效果。目前环卫监管队伍实行了灵活应用的六班制作息方式:即上午三班(行政班 8:30-12:00,早班6:30-10:00,中班10:00-13:30),下午三班(行政班14:30——18:00,中午班 13:30-17:00,小晚班17:00-22:00),带班班长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灵活选择六班当中的任何两班,并在相应签到表中签字备查(必要时会进行反查)有针对性地对当天的出勤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初衷:财政预算不能成为“糊涂账”
鄞州,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历来经济发达。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207.7亿元。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在现实的财政分配中,盲目切割财政“蛋糕”现象屡见不鲜,缺乏绩效约束的财政预算安排,渐渐沦为一笔“糊涂账”。
巨额财政资金用到了哪里,取得了什么效果,这不仅是百姓心中常有的疑惑,也是鄞州区人大不得不回答的现实问题。
为扭转财政资金“重投入、轻管理、更不重效益”的局面,根据2011年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鄞州区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7月出台了《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的若干规定》,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县(市、区)级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制度。
该规定明确,以预算支出结果为导向,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为目的,把预算绩效监督的着眼点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问责的全过程,建立“前评审、中评估、后评价及结果运用评议”4项评估机制,从而促进政府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
按照规定,每年区人代会上,政府部门提交年度A算草案的同时,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预算绩效目标草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这也意味着,政府部门要想拿到钱,就必须开出“陈情书”,重点说明“为什么要花钱”、“花多少钱”、“怎样花钱”、“达到什么效果”。
翻开厚厚的《宁波市鄞州区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草案)》,记者看到,这份“目标书”详细表述了89个项目的资金用途、开支进度、绩效目标等内容。以第1页“鄞州区2016年城区环卫保洁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例,“目标书”不仅列明了实施依据、绩效目标、预算安排、保障措施,还以表格形式,清楚罗列了路面保洁经费测算明细,市容清理、“城市家具”和桥梁护栏清洗费用测算明细,公厕管理经费测算明细,以及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这样一本明细账,就等于给资金使用单位戴上了‘紧箍’。”鄞州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有了绩效目标作对照,就能更清晰地判断政府有没有“乱花钱”、“多花钱”,方便人大代表管好财政开支。
而这样的“目标书”在提交人代会前,已经过了严格的审查:一般每年8月至9月,由各部门提交下一年度的预算绩效目标报告,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再由人大常委会于每年的10月底、11月初,邀请专家、代表召开绩效目标专家评审会。
经过层层评审把关,部门立项中的“水分”尽可能被“拧干”。评审会后调整的绩效目标(草案),由区政府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单独提交人代会审查批准。经人代会审议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在批复部门预算的同时,批复绩效目标。
2012年11月,根据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在现场评审会提出的整改意见,财政部门最终将28个项目的8.25亿元编入2013年预算,核减了3.11亿元。
一经“试水”,就尝到“甜头”,更坚定了鄞州区人大持之以恒推进预算绩效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13年,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将预算绩效监督实施项目增至28个,2014年扩大到 1500万以上的所有项目,2015年扩大到1000万以上的项目,2016年再扩大到500万以上的项目。
现状:从“多讨钱”到“用好钱”
“财政资金是‘烫手山芋’。要不到足够的钱没办法开展工作,钱要了没有花出预期效果也要被扣分。我们2013年争取了区级财政预算资金9078万元,2014年我们调整了预算安排思路,只打算申报683万元的资金。”
2014年9月的鄞州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区教育局局长王建平颇有感触。
鄞州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原副主任朱裕高介绍说,预算绩效监督工作开展以来,部门绩效意识明显增强。“区人大常委会制定预算绩效监督制度后,区政府也下发了《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意见》,并重新修订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全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如今许多部门在申请财政资金时,更为慎重。“在2014年预算编制过程中,民政局等部门就主动提出,要求减少镇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预算。”朱裕高说。
出现这种从“多要钱”到“用好钱”的变化,与绩效监督工作中的“后评价”环节密不可分。自实施预算绩效监督起,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每年确定7个部门的7个项目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绩效评议,确保一届内政府所有组成部门轮流评议一遍。
区政府报告绩效运行结果,区人大评议组报告每个项目的评估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打分投票,现场宣读测评结果。根据测评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反馈整改情况。
2012年10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7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以及综合评价工作报告,并针对农村菜市场改造超范围补助、农民健康体检财政补贴人数不实、公路养护项目人为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等问题提出20余条意见建议,要求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刚刚从评议现场“应考”通过的王建平,正是有感而发。
这样的制度设计,确保了预算绩效监督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2014年核查30个项目,申请预算22.47亿元,最终编入预算15.8亿元,核减预算资金6.67亿元;2015年43个项目,申请预算27.61亿元,最终编入预算26.61亿元,核减了1亿元;2016年区级预算安排500万元以上项目数量由最初的92个减少到89个,核减预算资金2.5亿元。
不过,这项制度更为人称道的地方,还在于以预算绩效为抓手,切实推动了部门决策科学性的提高,“许多部门及时完善了政策导向。”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老年乐园建设工程”。按照政策规定,每个乡镇都要建老年乐园,但现实情况是城区与乡镇供求失衡,城区养老院“一床难求”,而该区某镇花了3000多万元建设的老年乐园,却出现了空床现象。
“运行成本大,服务又跟不上,审议中代表们认为应该重点建设区域性的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现在政策已作了相应调整。”朱裕高说,绩效目标监督,使预算决策更加科学,从原来的“拍脑袋定预算”,向“要钱有目标”转变。
“各部门要争取到财政资金,就必须制订科学的绩效目标、周密的工作计划、合理的绩效指标和资金需求,并主动减少低效项目的申请。”朱裕高表示。
展望:实现200万元以上项目全覆盖
从2012年试水至今,鄞州区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工作可谓蹄疾步稳。他们以自己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财政分配方式不合理问题,实现了从人为随意分钱到制度科学分钱的转变,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将有限财政资金用到最有效益、最急需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事业上来。
回首5年多来的实践,鄞州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同志感触颇深。
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是,人大自己的力量有限,如何在预算编制上人代会前,将相关基础性工作做细做实?答案是,借力中介机构。
在这方面,他们积累了有益经验。“聘请优秀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按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资金补助对象,并通过实地勘察、座谈走访、财务审计、对比分析等手段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集中评审时,听取中介机构的评审报告后,区人大对中介机构的报告质量和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根据打分结果由财政支付评价费用,使评价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朱裕高认为,预算绩效监督工作能出成效,“完善制度、规范实施是基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是关键。”
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的若干规定》,为工作明确了方向。在推进过程中,他们始终注重规范财经工委初审、常委会会议审议、人代会审查等监督程序,增强了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而细化的绩效目标、工作计划、预算明细及绩效指标等,切实解决了原来“缺乏可审性”问题,使预算监督“看得懂、讲得清”。
“你觉得你的绩效目标可行吗?”“这么多资金,确实都是需要的吗?”“预期效益指标能否如期实现?”在每年的预算绩效目标评审会上,专家、人大代表类似的追问,都会不留情面地“抛向”部门负责人。
保证预算绩效监督的可持续性,坚持公开公平是基本原则。为此,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力求让预算的制定、执行、结果都在阳光下运行。在具体操作中,借助高校、中介和审计的力量,广泛吸收人大代表、专家、群众的意见建议,使民主的力量全程参与预算绩效监督的各个环节,促使预算单位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和绩效责任。据介绍,目前区政府直属的交通、城管、人社等多个部门,都相继成立了绩效评估科。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战略任务,进一步落实基层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媒体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实现各级各部门单位及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
(一)消防宣传进机关
1.各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确定消防安全宣传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章制度,有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
2.党校、行政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至少有1名经过培训的专兼任教师,提高参训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水平。
3.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每年组织2次以上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4.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有消防安全内容,重点部位设有消防安全标志,定期利用单位广播、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5.机关事业干部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即: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二)消防宣传进学校
1.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建立校外消防辅导员制度,消防救援指战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定期对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2.中小学、幼儿园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和师生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设消防安全课程。
3.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开设一堂消防知识课、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进行一次灭火实操、阅读一本消防安全知识读本。
4.学校校园显著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栏,有条件的学校设立消防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和模拟体验装置。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张贴消防安全须知和疏散示意图。学校校报、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定期刊播消防安全常识。
5.每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教学活动,培养消防授课教师。定期组织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主题征文比赛、消防漫画大赛、参观消防站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消防宣传进社区
1.社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内容。
2.推举产生“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经消防救援部门培训合格后,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督促《居民防火公约》落实等活动。
3.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安全提示。
4.辖区医院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每年对医务人员和职工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防培训,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5.社区内福利院、养老院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人,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员消防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和有行为能力的人员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四)消防宣传进企业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消防工作责任考评内容,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档案;确定消防安全宣传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建立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场所,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每半年开展1次全员消防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3.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醒目,操作使用方法用文字或图例标明;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板、示意图或标识,开展“三提示”工作(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
4.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等活动;企业文化包含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企业员工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5.交通企业利用各类灯箱广告、电子显示屏、阅报栏、提示卡和交通工具内的广播、电子显示屏、报刊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在电影、电视开映(机)时播放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五)消防宣传进农村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内容;对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消防培训,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行政村成立志愿消防宣传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依托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有条件的建立消防安全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在主要道路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易发生山火、林火的地方,设置警示性标语。
3.村委会因地制宜制定并落实《村民防火公约》,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措施;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对生产加工企业等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麦收、秋收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节,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古村落、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部位设立消防安全标志,提示村民和游客注意防火安全;村民集体活动场所设置宣传栏或警示牌;定期组织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等活动。
5.建立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邻里守望”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上门宣传消防知识、查找火灾隐患,并落实紧急情况时的救助人员。
(六)消防宣传进家庭
1.将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乡规民约等创建内容;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建立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发放、宣讲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等活动。
2.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家庭消防安全常识,倡导安全用火、用电习惯,指导家庭查找、消除火灾隐患。
3.定期组织城乡居民开展家庭灭火、疏散逃生演练,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家庭成员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4.教育家庭成员外出关闭电源和液化气、天然气总阀门,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防止飞火入户;教育儿童不玩火;协助、提示独居老人或生活能力有障碍的群众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5.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器材;有条件的地区帮助弱势群体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七)消防宣传进公共场所
1.在商场、宾馆饭店、景区、商业街、电影院、医院、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速公路路口、收费站、服务区,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
2.组织大型商场、宾馆、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3.商场、市场、电影院、车站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要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促进提高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将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范畴,积极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全力激发公民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
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乡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结合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督促属地城市商业综合体及其内设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针对前阶段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2.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在2021年1月底前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4.强化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要组织村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村建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中。
5.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各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对工业集中区、物流集散地、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点名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各级“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力打牢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村级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监所、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监督员挂点、文员派驻、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消防执法水平。“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乡镇每月完成不少于2起消防行政处罚,各地消防委托执法开展情况将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内容进行考评。
(四)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消防部门要紧盯季节交替,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加强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要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加强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与微型站联勤联动、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学校要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消防、市场监管、项目办、文明办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分类组织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XX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建立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10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
结合《XX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乡《关于加强全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乡政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乡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依托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全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
通过会议中回顾和总结昨天的工作,进行业绩分析,认识到其不足,对其批评,共同交流,找到好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市场遗留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证券营销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证券营销工作计划1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营销团队的日常管理,指导营销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一支高效、有序的营销团队,特制订本指引。
第一章 营销团队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二条 各营销团队均应制订本团队的管理及薪酬标准实施细则报渠道管理部,经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营销团队应在每年初制订出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制订营销方案,并与相关合作银行签订当年的营销合作方案。新成立的团队,必须在筹办时列明一年内的工作计划与目标开户数。
第四条渠道管理部负责对各营销团队营销方案等文件进行指导和审核。营销团队的年度营销方案、人员招聘、考核办法等必须上报,经过总部相关部门会签审核后方可执行。报批流程:营业部将请示传真经纪业务综合室渠道管理部(注明必须会签的部门)经纪业务综合室协助走完报备流程主管副总裁等公司领导批示完毕经纪业务综合室传真会签意见,流程结束。
第五条营销团队在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与计划后,应把工作分解给区域经理或客户经理。定期检查工作进度,根据业务进展情况对计划进行回顾,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
(一)客户经理在开展工作时,必须记录工作日志,团队负责人不定期对工作日志进行抽查,及时了解人员工作动态。
(二) 营销团队内部成员之间应有明确的分工,在开展
业务时要密切配合,开发客户和服务客户要紧密结合。
(三) 根据工作进度与时间安排,有步骤地实施计划,
逐一落实工作目标。
(四)客户经理在各网点的调整、调动应服从营销团队的统一安排。
第六条 营销团队要定期撰写月度、半年、年度业务分析报告,分析业务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以便顺利完成工作计划。
第二章 营销团队的考勤制度
第七条 营销团队负责人负责本团队营销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协调好组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客户经理必须服从本团队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 营销团队必须执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专人记录每日的考勤情况,当月考勤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比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客户经理必须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不得无故擅自离岗,其上班时间与其所在网点的上下班时间一致。
(二)客户经理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度,其他时间按自愿加班原则处理。
(三)客户经理必须参加本团队组织的培训、营销等活动。外出展业、访问客户原则上应该向团队负责人员说明,并填写《营销人员出访单》(见附件),详细列明目的地、被访人及联系方法,交负责人员,负责人员应在事后进行抽查或全查。
(四)团队负责人应对辖区内的人员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向客户经理所在网点的相关负责人了解人员动态。
(五)客户经理请事假、病假等必须提前向团队负责人请假,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三章 营销团队的会议制度
第九条营销团队必须制定严格的例会制度,团队负责人必须每周召集一次工作例会,每月一次月度总结例会。例会主要对工作进度进行回顾,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交流竞争对手的情况,及时对工作方法进行调整。
第十条 营业部的营销团队必须每日召开晨会,晨会内容包括:
(一)通报当日市场信息,研判市场走势;
(二)由团队负责人对公司的最新精神进行传达,对新产品、新业务作简明介绍,布置新的工作任务;
(三)团队工作进度汇报;
(四)学习营销案例,交流营销体会;
(五)激励团队士气等。
第四章 营销团队的实物管理
第十一条 营销团队负责人负责本团队电脑设备、办公设备、宣传用具等实物的全面管理。
第十二条 客户经理具体负责所服务网点实物的保管。
第十三条 营销团队应设专人负责实物管理的具体工作,制订《实物管理明细表》,逐笔登记物品出入库情况,办理人员变动的实物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实物的损毁、丢失或被盗等形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五章 营销团队的业务统计与考核
第十五条 客户经理的业务统计:
(一)营业部每月根据crm系统中的数据及客户经理薪酬标准计算出每位客户经理本月度业务明细数据,汇总表格由营业部财务部复核。
(二)营业部财务部在收到相关数据后,应核算出每位客户经理本月度的薪酬,并编制《营业部客户经理薪酬月报表》,由主办会计、副经理(经理助理)和经理逐级审核签字后,作为为营业部财务部发放薪酬的依据,同时报经纪业务综合室备案。
第十六条 营业部负责对营业部营销团队的考核工作。
考核分工作职责考核和业绩考核两部分。工作职责考核主要对客户经理日常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客户服务工作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业绩考核主要对其所开发的客户数量、所辖客户创造的净收入和客户资产总量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考核按月、季、年为周期来进行。业绩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决定当月客户经理的业务提成数额;每三个月综合考核一次,决定客户经理级别的升降;年终对客户经理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调整客户经理的级别。
第六章 营销团队的档案管理与使用
第十八条营业部交易管理岗应对团队的人员档案、客户经理营销客户确认单据、各类统计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分别以电子文档汇总管理,原始资料进行存档形式保存。以下各类资料的存档形式相同。
第十九条 营业部应与聘用后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
限一年),与兼职人员签订营销合作协议(期限一年)。劳动合同和营销合作协议签订完毕,合同原件留档备查。
第二十条对于客户经理的招聘工作,营业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各种证件的真实性,建立客户经理的管理档案(包括应聘及聘用后所需的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担保书、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营销合作协议、合同期内的各期考核情况和奖惩文件等),所有档案应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 营业部交易管理岗要对客户经理每月的营
销客户明细、营销业绩建立电子档案进行管理分析,对《--x客户经理营销客户确认单》等单据进行妥善保管,编制流水号,每月整理归档。
第二十二条 营销团队每月的业务月报,包括业务开展数据及分析说明、人员变动、人员工资薪酬报表等资料要存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对拟聘客户经理的岗前培训、考查结束后,由营业部根据拟聘客户经理的表现和考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合格者予以试用,并办理相关试用手续。对拟聘客户经理的资料要留档保存,以做人才储备参考使用。
第二十四条为了便于管理,营业部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采用电子化管理。《员工培训档案》由培训组织部门指定专人在培训项目完成后填写,记录员工参加培训的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以作为公司培训管理、员工绩效考核和干部任免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对于报批、报备到公司或者渠道管理部的各类资料,营业部必须妥善保管,重要资料放入文件柜,做好表头,编制流水号,以便能快速查找。档案的查阅原则是团队负责人以上人员、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客户经理可以要求查阅与本人相关的资料。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适用于营业部。
第二十七条 本指引由公司渠道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券营销工作计划2一、增大宣传力度,加强银证合作
营业部准备和县内各大银行网点进行牵手合作,与银行方进行沟通联系,并在银行柜口放置公司统一印制的宣传册,并且本着与银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推出股民开户优惠政策,变被动营销为主动营销。
二、加强股民教育,提供投资咨询。
__营业部针对新股民,赠送股民宣传手册和教育光盘,根据股民的差异化管理原则,对资金量较大的客户赠送了__投资分析软件。并且,营业部还要在每个星期组织股民收看公司的证券讲堂,增强股民投资参与的积极性。
三、重新细分与定位目标市场。
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通过提高、改善服务方式及服务渠道,从而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不同需要,并且大力发展非现场客户,并积极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
四、继续完善日常工作
提升对存量客户的服务质量,在夯实基础的情况下,加大力量扩展业务,努力多吸收机构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和资产保有率。
五、坚持客户为本的宗旨,科学设计服务工作流程,给客户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投资环境。
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养,建立一支高效团结的员工队伍。在工作中加强服务意识,做到针对不同客户提供所需的投资服务,深化人性化服务理念,从而真正提高服务质量。
六、“开源节流、增收节支”。
明年,__营业部将进一切努力,一方面,服务好原有老客户的同时,不断开发更多新客户,以增加各项利润指标。另一方面,想尽一切办法控制费用指标,降低经营成本。
七、加强投资咨询力量。
新的券商之间的竞争,还体现在研发方面的竞争。立足营业部实际情况,加强员工队伍的培养,在团队合作的基础上逐步改变投资咨询薄弱的局面。采用多种现代通讯方式,加强和客户的沟通与联系,开展多种快捷的服务,如业务提醒,研发报告推荐,等等,使营业部对客户的服务向纵深发展。
总之,__营业部的全体员工将紧跟公司的步伐,让管理和服务上一个新台阶,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的投资者,面对新的一年,我们充满信心。
证券营销工作计划3市场部为了树立品牌形象,建设规模的、高质量的营销团队,开拓市场,逐步扩大营业部在当地的影响力,展现营销团队的潜在活力,开拓并巩固营销渠道,发展客户,创造营销奇迹特制定以下营销方案。
第一部分 市场战略定位
一、市场的范围
以长沙市区为中心,辐射到周边城镇,为中高端客户提供股票基金等投资产品和保守的理财咨询服务。
二、客户服务方式
1、基础服务主要包括:及时解决现场及非现场客户交易过程中的问题;
客户提出的有关业务及证券知识方面的问题,及时给予清晰和全面的解答;积极同客户沟通,促进客户能够及时和细致了解公司新业务种类和服务产品;为客户提供多种交易方式;收集了解客户需求,及时反馈业务部门,促进完善客户服务内容。
2、亲情服务主要包括:法定节日或特殊节日营业机构管理人员通过广播或到客户群体中恭贺或者有能力的也可给客户举办一些活动;
客户及家人的特殊日子发贺电、发贺卡、打电话、拜访、送鲜花等形式表示祝贺。这类服务三种客户的区别也不大,只是一般客户通常不进行客户及家人的特殊问候。
3、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根据客户需求选择性的将各类研究咨询张贴或转发客户;
定期提供客户持仓个股分析报告;及时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资讯产品和信息,并根据客户需要为其度身定制资产配置方案;定期将研究机构的投资策略报告发送给客户;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对客户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客户专用电子信箱服务,为客户提供个股门诊单、周评报告、月度投资计划以及模拟投资组合等;通过短信提供咨询建议;提供个股答疑、推荐以及跟踪个股服务;现场客户和非现场客户定期沟通。这类服务三种客户的区别就比较大,一般客户只提供基本的咨询服务,接受公共的咨询,而重要客户和核心客户一般都有一一对应的客户经理服务,核心客户的个性化咨询服务比重要客户更好。
4、增值服务主要包括:根据其需要提供各类研究报告,包括内部研究成果和外购报告;
以短信营销和客户服务为信息平台,为高端投资者提供实时行情、股市资讯和在线交易同时提供自选股等个性化管理功能。提供及时、全面、权威的财经资讯,短信营销信息和客户服务平台作为补充可提供及时的公告信息、个股预警、个股资讯、成交回报、资金变动、中签通知服务;根据客户需求,编撰投资分析报告,如果客户资产量达到相当规模,可根据其需要提供全方位私户理财计划。这类服务三种客户的区别就更大了,一般客户基本不享受增值服务,重要客户享受及时的服务,核心客户则享受全面及时的服务。
第二部分 客户开发
进入居民家中,挖掘潜在的客户资源,为他们讲解理财知识,宣传世纪证券理财工作室以及为其办理证券开户等投资咨询业务。
1.执行时间(12月中旬——12月底)
2.主要活动对象:桔园小区全体居民
3.活动地点:桔园小区
具体地点:A区(1—6栋)
B区(1—6栋)
C区(1—6栋)
4.活动安排:
4月底召集全体工作室成员在定点时间进行专业的“扫楼”培训(由世纪证券的专业培训讲师进行市场营销培训);12月10日已展开。
第一次培训活动选出培训中优秀成员编入“扫楼”团队(暂定大一大二学生相互配合)。
5.具体活动时间:每天17:30——20:00
6.具体人员安排:
附注:每三位同学为一组,大一大二相互配合,每一组选出一位小组长。每一栋宿舍由三个小组负责,每个小组负责两层楼。要做好具体信息登记以及客户回访工作。
7、费用预算:
A、世纪证券提供户外营销所必须的宣传折页;
B、配备的宋老师的小礼品;
C、其他预算在华民理财工作室制定的规划书里面。
第三部分 团队的组建和管理
一、团队的组建
通过与其他证券公司优秀客户经理接触,了解营销员在原来券商的情况,引进有经验的证券营销员
1、联系部分高校,
建立校企实习培训基地,能够充分的挖掘有潜质的营销员
2、团队的建设、团队的管理与执行
制定一个有利于团队发展的工作目标是团队合作精神完成最终目标的必要条件。要尽快树立起营销员的业务信心,由于营销员换了一个新的工作网点,网点业务还不够熟悉,需要区域经理和他们一起营销、一起开户这样不但让营销掌握业务技巧,而且也增强了他们开展业务的信心。
第四部分 营销措施
一、银行驻点营销
几年前,银行驻点营销是市场一种创新,让券商从营业部的坐商走向了市场,让单一的营业部场地,扩张到全市所有的银行网点,因当时的银证通模式,银行直接可以开立券商资金账户,客户可以在银行进行一站式的手续办理。让券商拓展了极大的一一部分离营业部很远很远的客户,券商投入小,产出高。银行开发的客户质量也相对比较好。
为此,我市场部与银行关系须注意以下五点:
1、要建立双方长期合作关系。
2、一般企业在银行都有个企业帐户,可以通过银行工作人员的推荐来帮本营业部实现。
他们和企业有个很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对他们比较信任。这点要求银行和本营业部的合作关系处理好。
3、管理层要对银行公关关系的重视。
每隔半月或新人报到之时都工有上级对银行关系的回访。
4、在重要节日会送上些礼品。
通常情况下,礼物费用控制在1000元左右。
5、对于重点驻点网点公关,需营业部利用资产的资源为网点注入一定量的存款,为营销员提供更好的业务开展空间。
综上所述,营业部门高管应重视商业银行负责人的公关行动。
二、与大通讯机构的合作营销
要与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等机构合作。合作模式应有所不同,例如移动、联通,仅对券商开放系统的合作是不够的。可在其营业厅布点,发展其内部员工。其余的中大型的通讯机构,合作的内容包括,通讯商的资源共享,通讯商入驻小区营销活动时,双方共同营销。券商负担部分通讯机构的产品赠送、通讯商的营销人员兼职券商的营销,实现双赢。
三、低佣金的促销
长沙市场的佣金,应该是目前以来最低的阶段。从华泰证券08年开始就以所有客户的佣金打至0.8,南宁市场进入了佣金价格战,各券商纷纷跟进,愈演愈烈,现在的光大证券开展佣金年费制,打出一天一元,轻松一年口号,但是实行佣金年费制的这一时期,光大证券一直莫名其妙的没有得到多大的扩张,其主要原因是缺少一支强有力的营销队伍。目前,营销团队人数多,且人员相对稳定的券商开始对低佣招揽客户的方式有所收敛,实行按资产多少来规定佣金比率,并随着咨询方面优势的提高逐渐取消降佣制度。目前新进的券商,都是以低佣来招揽客户,新进来的安信证券的佣金比例是整个南宁市场最低的,10万左右都可以给0.3。考虑到目前整个市场竞争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对一般客户,本团队开发客户时,给予非现场交易的手续费为0.5到2.0的政策是合适的,给予营销员一定底限的自己做主的佣金调节,对特殊客户再另行申请。而对于本营业部也可以科学地对成交量较大的客户做出更大调节。
四、社区营销及技术服务站营销
可以选择些人流量比较大,商业性质比较强的地段进行布点。分工合作,两人派单,两人对有意想客户进行营销说明。 在周围的高
档写字楼张贴海报、设点促销,利用上下班及午餐人流量大的时间段派发宣传资料、意向沟通,周末在优质社区、大型商场摆台促销,以登记电话送小礼品方式挖掘潜在客户,日常电话跟进,开户即送精美礼品一份。可以不定期的与企业合作:搞庆典联谊活动或投资座谈会股市沙龙等,免费开股东卡,送精美礼品,开发团体客户及机构户。
五、服务品牌的营销
此营销模式是本人比较推崇的、比较欣赏的一种模式。做我们这行的迟早是要做回服务的,只有打造自己的服务品牌,做好客户的服务,你才能在这个市场是立于不败之地。为客户提供有效的资讯,能让客户在市场上挣到钱才是王道。而本营业部在公司没有特别的支持下要坚持自己组织语言,坚持每日一到两条对大盘的分析,个股的推荐等信息。当然这个还依赖与个人专业知识掌握的多少而论。充分利用金穗金融软件下载按资产量的多少来给予使用作为卖点,从而使客户对软件的存在一定的依赖性。提高公司在南宁的竞争力,应尽量避免通过价格竞争来实现;通过差异化的服务,增加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对于差异化服务和公司品牌的树立和扩展,我认为可以通过几个措施来实现。
(一)、广告和公关工作的开展是品牌建设的重要步骤
为了达到公众对我公司品牌的认知,可以做些平面的广告,让市场知道就在本营业部就有证券营业部,使他们对公司有所认识,进而在他们有从事证劵交易的需求时,能够想到我们湘财证券。
通过合理正确的运用公共关系和公共事件,扩展我公司在南宁的知名度。正如人们所说,资源都是可以靠借的,可以借资金、借人才、借技术、借智慧。而公共关系就是这样一种资源,我们所要做的仅仅是把他们汇集起来,运用智慧把他们有效地运用起来。
事实上,客户对公司信息的接受的程度对比是,间接传播比公司对客户的直接传播更容易。因为从客户心理的角度来说,他们更愿意相信身边的人,对公司直接的宣传都会或多或少的抱有怀疑和警惕的态度。因此,应通过公共关系和公共事件的运用,间接的将公司的宗旨和服务进行宣传,当然这就要求工作人员的时时关注和公司高层的统筹。
一句话就是借势,就是借助人物、事件等本身的社会效应在营销活动中以达到推广产品的目的。同时,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在周末组织公司所有的营销人员以及公司高管在当地的养老院或孤儿所等一些公益事业单位做义工从而既为社会献了一份爱心,又在宣传本营业部。何乐不为?相信这样的宣传对与老百姓来说比一些空洞的广告更具说服力
在借势营销中,可以借助的手段是多方面的,比如:其他行业具有轰动效应的大事件;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新闻媒体的各种报道等等。通过策划发挥、延伸实施,就可以为我所用,去实现自己的营销目标。
借势营销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为企业带来丰厚的收益,也可能让企业的付出付诸流水。然而,只要企业对企业自身进行仔细分析,在适当的时机抓住自己需要的靠山和机会,正确运用公共关系,并进行有效的营销策划,必能获得成功!
(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高服务质量,形成竞争力
其实,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营销理论不过是本营业部转换角度看问题的方法,是一种让消费者更容易接受产品/服务的营销工具。在竞争性市场中,顾客具有动态性,顾客忠诚度是变化的,他们会转移到其它企业。要提高顾客的忠诚度,赢得长期而稳定的市场,重要的营销策略是通过某些有效的方式在业务、需求等方面与顾客建立关联,形成一种互助、互求、互需的关系,把顾客与企业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大大减少了顾客流失的可能性。
面对迅速变化的市场,要满足顾客的需求,建立关联关系,企业必须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反应速度和回应力。这样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抱怨,稳定客户群,减少客户转移的概率。提高服务水平,能够对问题快速反应并迅速解决。这是一种企业、顾客双赢的做法。(每隔半个月或股市出现重大问题时候对客户的回访。将客户反映的问题做记录。根据问题小组展开讨论,给予客户问题解决的方法)
(三)、同时,加强对客户维护,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大力推行关系营销,缩减成本扩大利润
关系营销越来越重要了,在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发生了本质性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抢占市场的关键已转变为与顾客建立长期而稳固的关系,从交易变成责任,从顾客变成拥护者,从管理营销组合变成管理和顾客的互动关系。记住二八定律,必须优先与创造企业80%利润的20%的那部分重要顾客建立牢固关系。否则把大部分的营销预算花在那些只创造公司20%利润的80%的顾客身上,不但效率低而且是一种浪费。而沟通是关系营销的重要手段。
(四)、营销的目的是利润,但执行的核心是公司员工
对企业来说,市场营销的真正价值在于其为企业带来短期或长期的收入和利润。一方面,追求回报是营销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回报是维持市场关系的必要条件。企业要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价值,但不能做仆人。因此,营销目标必须注重产出,注重企业在营销活动中的回报。一切营销活动都必须以为顾客及股东创造价值为目的。同样对员工来说,回报也是对其工作价值的肯定。从外部营销到树立内部营销理念。由于员工是客户的直接接触者,管理者的观念、思路和决策都要通过员工们的日常工作和行为来贯彻和体现。事实上,内部员工应是营销活动的首要对象。要善待客户,必须首先善待员工,高度重视内部营销。处理好管理者权威和员工自主性的关系。首先,应该培养共同参与意识、共同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共同的归属感,努力为员工创造个人发展的机遇和条件。其次,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明确的责任分工、畅通的信息流动系统及科学、公正的内部考核制度,并前后台效益挂钩,树立起群策群力的合作意识,保证各项政策持续而切实的贯彻。完善管理制度,增设优秀新人奖、开户纪录奖、市值纪录奖等奖项,完善薪资待遇(比如当月成交量达到600万/1000万/1500万等等的提成变法做到多劳多得,奖罚分明。积极进行各项市场调查活动,能对公司的销售模式和销售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人为本,追求个人价值。在新的体制和组织结构下,所有人员的价值由业绩来衡量和体现,而不以上级的主观评价为依据。同时,要形成尊重员工、关心员工的风气,摈弃那种牺牲或压抑员工个性的文化氛围,处处体现出亲和力。
综合来说,公司的营销思路应以客户为导向,以实施关系营销为指导思想,通过前期的成本控制,形成成本优势,打开市场,建立与客户的关联,通过差异化的个性化的服务,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理客户的需求,建立同客户长期的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形成口碑,树立公司在市场中的品牌形象,实现公司的市场战略。
同时公司营销队伍管理上面,我觉得管理方面主要还是看公司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要人性化、要朴素、蹋实、奖罚分明,要有完善的体系和制度。组织员工培训。与投资公司、保险、安利等营销团队合作,资源共享,相互借鉴,请其优秀讲师授课,为我部客户经理培训营销技巧,养成积极心态。
证券营销工作计划4证券营销就是整合产品营销和关系营销,大力发展在证券公司购买股票的客户,争取达到每个在公司开户的人都同时开立股东账户,扩大股票市场中客户占有份额,发展潜在客户。同时给公司树立起品牌文化形象,打造稳健的、专业的、诚信的、负责的、智慧的、有远见的、伙伴关系的企业形象。
第一部分 新客户的开发
自20--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受内外围因素影响,加之本身的发展机制不完善,中国股市一直处于疲软状态,财富效应难现。投资者信心受到打击,市场人气不足,资金不断流出。证券公司之间佣金之战越演越烈,加大了证券公司的经营难度。由于短期内证券公司转型困难,在一定时期内经纪业务仍是重点。为了保持良好经营环境,稳定公司业绩,拓宽营销渠道、发展新客户就显得极其重要,必须通过行之有效的营销途径提高客户开发度。
一、短期小区营销
以昆明市区为中心,辐射到周边城镇,在适宜的时间进入居民小区,挖掘潜在的客户资源,为他们讲解理财知识,宣传华泰证券以及为其办理证券开户等投资咨询业务。
由于其临时性,小区居民开户量有限,适宜捆绑优惠项目(如开户送上网费、有线电视费等等)或推广证券产品吸引居民。虽然是短期营销,但如果当次活动的咨询人数在10位以上或开户数在3户以上,则应考虑在该地的后续营销,形式可以是股评或设摊咨询。如经过挖掘有一定的潜力,可以发展为长期营销社区。
二、长期驻点营销
1、银行驻点营销
银行有固定场所可作为我们的驻点地,银行有较高的信誉,是我们主要的合作伙伴。银行驻点营销是市场一种创新,让券商从营业部的坐商走向了市场,让单一的营业部场地扩张到全市所有的银行网点,拓展了极大的一部分离营业部很远很远的客户。券商开发投入小,产出高,同时,通过银行开发的客户质量也相对比较好。因此,营业部应加强与银行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对重点驻点公关,为营销员提供更好的业务开展空间。
2、社区驻点营销
经短期小区营销发现有潜力而发展为长期营销的社区,在周围的高档写字楼张贴海报、设点促销,利用上下班及午餐人流量大的时间段派发宣传资料、意向沟通,周末在优质社区、大型商场摆台促销,以登记电话送小礼品方式挖掘潜在客户,日常电话跟进,开户即送精美礼品一份。并可不定期的与小区开发商合作:借企业搞庆典联谊活动或投资座谈会等机会免费开股东卡,送精美礼品,开发团体客户及机构户。与开发商合作,居民容易相信合作的长期性。
3、与通讯机构的合作营销
要与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等机构合作,这些公司基本上与小区有收益分成,且希望通过捆绑合作提高宽带网的服务内容,也希望通过证券公司给客户的开户优惠(如开户送宽带网开通费、有线电视使用费等)增加使用户数量。具体合作模式应有所不同,例如移动、联通,仅对券商开放系统的合作是不够的,可在其营业厅布点,发展其内部员工。其余的中大型的通讯机构,合作的内容包括通讯商的资源共享,通讯商入驻小区营销活动时,双方共同营销,证券公司负担部分通讯机构的产品赠送,通讯商的营销人员兼职券商的营销,实现双赢。
第二部分 老客户的维护
“开发十个新客户,不如维护一个老客户”,这是一条销售的黄金法则,稳定的老客户资源不仅可以使自己的工作变得更加有效率,而且也是保持业绩稳定的重要方式。老客户流失、老客户重复购买率低有很多种原因,但是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一直被企业所忽略或者在原来的条件下企业需要花费过大的代价来实现,那就是:持续保持与老客户的有效的、具有一定频率的沟通。
1、持续的沟通
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后来者始终都会盯紧市场的任何变化,试图闯入客户购买决策时的备选答案。作为营业部的老客户,具有先天的优势,他已经认可或者部分认可你的产品了。要做的工作就是保持自己在客户购买决策时自己是一个首选选择,不能被竞争对手挤出来。因此,企业与老客户之间必需形成持续的沟通关系,只有持续的沟通,才可以以最简单的操作起到长期持续的效果。
时刻关注关键客户,并且寻找各种机会与他们保持良好的沟通在营销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要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关系,维护老客户可以:a)在重要节日向客户发出信件表示祝贺,或者寄出一张别致的贺卡、送上一件客户喜欢的小礼物等。b)每逢公司重大活动时,邀请客户参加,如公司重要庆典、年会、客户联谊会及专家讲座等。c)记下对客户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如生日、公司年庆等,表达你对他们的关注。在双方合作成功纪念日的时候向客户表示感谢,这既可以提醒客户对你表示关注,又可以为今后的合作创造机会。
2、有效的沟通
客户是很挑剔的,持续的沟通需要投其所好,需要有对用户友好的内容、对用户友好的界面、对用户友好的沟沟通方式,只有这样才会形成有效的沟通、你的营销邮件才不会被用户当作垃圾邮件。老客户关系维护解决方案,正是具备了在用户行为特征模型分析上独特的优势,才能够让企业与用户之间形成一种持续的有效沟通,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
随着产品同质化趋势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更趋向客户服务,在对客户进行管理时,企业也不妨厚此薄彼——为关键客户提供更精细、更全面的服务。除了配合企业为关键客户提供更多服务项目,推销人员也要有意识地为关键客户争取更周到的服务,比如创造更舒适的环境、举办大客户联谊会或提供更专业的咨询服务或培训等。
3、适当频率的沟通
与用户的沟通频率要讲究适度。所以,通过一系列的用户模型对老客户进行分析挖掘,准确掌握其沟通频率特征,才能让用户感觉友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客户关系会经常发生改变,因此,销售人员不能一成不变地固守原有的客户管理方式,而必须随时对关键客户的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一旦发现客户关系发生变化,立刻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处理。比如,经常根据准确信息对客户类别进行重新划分;随时关注新信息,争取在第一时间寻找到潜在的大客户;当发现原有的关键客户丧失需求或者转向竞争对手时,迅速做出反应。
第三部分 服务品牌的打造
做证券迟早是要做回服务的,只有打造自己的服务品牌,做好客户的服务,才能在证券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提高公司在昆明的竞争力,应尽量避免通过价格竞争来实现;通过差异化的服务,增加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对于差异化服务和公司品牌的树立和扩展,我认为可以通过几个措施来实现。
1、广告和公关工作的开展是品牌建设的重要步骤
为了达到公众对我公司品牌的认知,可以做些平面的广告,让市场知道本营业部,使他们对公司有所认识。
通过合理正确的运用公共关系和公共事件,扩展我公司在昆明的知名度。事实上,客户对公司信息的接受的程度对比是,间接传播比公司对客户的直接传播更容易。因为从客户心理的角度来说,他们更愿意相信身边的人,对公司直接的宣传都会或多或少的抱有怀疑和警惕的态度。因此,应通过公共关系和公共事件的运用,间接的将公司的宗旨和服务进行宣传,当然这就要求工作人员的时时关注和公司高层的统筹。
2、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高服务质量,形成竞争力
在竞争性市场中,顾客具有动态性,顾客忠诚度是变化的,他们会转移到其它企业。要提高顾客的忠诚度、赢得长期而稳定的市场,重要的营销策略是通过某些有效的方式在业务、需求等方面与顾客建立关联,形成一种互助、互求、互需的关系,把顾客与企业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大大减少了顾客流失的可能性。
面对迅速变化的市场,要满足顾客的需求,建立关联关系,企业必须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反应速度和回应力。这样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抱怨,稳定客户群,减少客户转移的概率,提高服务水平,能够对问题快速反应并迅速解决。这是一种企业、顾客双赢的做法。
3、同时加强对客户维护,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大力推行关系营销,缩减成本扩大利润
沟通是关系营销的重要手段。关系营销越来越重要了,在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发生了本质性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抢占市场的关键已转变为与顾客建立长期而稳固的关系,从交易变成责任,从顾客变成拥护者,从管理营销组合变成管理和顾客的互动关系。记住二八定律,必须优先与创造企业80%利润的20%的那部分重要顾客建立牢固关系,否则把大部分的营销预算花在那些只创造公司20%利润的80%的顾客身上,不但效率低而且是一种浪费。
4、营销的目的是利润,但执行的核心是公司员工
对企业来说,市场营销的真正价值在于其为企业带来短期或长期的收入和利润。一方面,追求回报是营销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回报是维持市场关系的必要条件。企业要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价值,但不能做“仆人”。因此,营销目标必须注重产出,注重企业在营销活动中的回报。一切营销活动都必须以为顾客及股东创造价值为目的。同样对员工来说,回报也是对其工作价值的肯定。
综合来说,公司的营销思路应以客户为导向,以实施关系营销为指导思想,通过前期的成本控制,形成成本优势,打开市场,建立与客户的关联,通过差异化的个性化服务,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理客户的需求,建立同客户长期的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形成口碑,树立公司在市场中的品牌形象,实现公司的市场战略。
证券营销工作计划5(一)充分认识完成今年资产量的目标艰巨性。
去年,我们团队业绩量做的离目标太远,营销计划的实施中遇到不少的问题。团队在营销宣传当中,无法拿到相应的礼品实物及模拟品,不能更好的做好宣传计划;银行网点维护方面,因银行业的竞争,对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要求过高,对于信用及、基金及存款方面月度任务较重。导致我们的客户经理都在为维护好网点宣传方面进度迟缓,虽然是团队配合个人完善银行网点维护,可是对于存款难度还是较大;对于银行网点开发我们处于劣势,不能够在为银行提供存款和更好双赢“营销方案”达成双方的合作目的。没有一个很好的渠道开发,营销计划的开展难度就增加了。
(二)充分认识推进优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团队管理进入了成长阶段,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可能还会凸显出来,构建完善的团队管理计划尤为重要,综合计划改革今年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通过对于团队成员间的凝聚力,向心力,执行力及对工作的热情等现状存在的一些问题,作出新的优化计划,及时解决其问题,完善团队管理。
(三)充分认识招聘成员的重要性。
新的成员是团队的新鲜血液,是补充团队发展的重要部分,没有新成员的增加,大家庭的组成也是不可能的,公司对于招聘方面做出好的优化方案,以团队招聘细化。一并实施,善营销目标。
充分的认识形势问题和任务的目标,完善--年,团队新景象,新变化完善完成各项任务,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销管理制度:
1、日常管理:
①分组管理制度:工作中,将团队分成3个小组,通过把人数落实到分组,由小组长进行管理,提高其团队发展。并通过与小组长沟通,更深入的了解到团队每个成员工作上、生活上的情况,工作上进行良性竞争。
②日常一对一管理:工作中,多与团队成员沟通,了解趋于成员的展业情况及宣传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指导,给予他们鼓励和支持。
③工作效率制度:工作中,要销售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1、千方百计完成区域销售任务;
2、努力完成销售中的各项要求;
3、负责严格执行客户开户手续流程;
4、积极广泛收集市场信息并及时整理上报;
5、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对工作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建立团队高效率的工作精神,团队以每个月15日之前完成当月工作情况,通过高效率模式对新员工进行影响,便于后期团队管理。
2、会议管理
团队会议是团队发展的重要环节,会议是现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销售人员对公司的指示精神理解不够,销售心态就不稳定,就不会严格按照终端思路开拓客户,工作效率就大大折扣。
①工作内容:通过会议中回顾和总昨天的工作,进行业绩分析,认识到其不足,对其批评,共同交流,找到好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市场遗留问题,恢复市场肌体,提高工作效率。(内容:新增资产,开户数,客户疑问)
②会议精神:一天之际在于晨,周一是当周的关键日子,通过周一开会对上周工作不足进行批评指正,指正的方式决定了其主要意义,营销主要的成功方法,无异于精神支持和鼓励,使人有更高的上进心。周一对大家工作进行鼓励,调动起积极性,致使工作顺利完成。
③会议文化:会议中增加才艺展示,把个人优秀的一面展现出来,彰显其自信和人格魅力,鼓舞其团队士气,增强其团队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人员招聘
销售团队组建,人员招聘是重要的部分,不断地补充新力量,团队才能更好的发展。招聘分一下三个方面:
①网站招聘:通过助理在智联网招聘,招募优秀成员。
②人才市场招聘:合人才大市场,进行招聘。
③校企合作:这个是创新招聘的一中新方式,目前还没有成功,通过与学校领导进行沟通,开办期毕业生校企合作,在毕业生毕业前进行培训,了解其优秀成员,招募到公司(在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中)
(三)区域培训
在公司的组织的培训下,团队内部进行新员工开户培训强化方案。
①新员工开户流程及企业文化代训(a股,b股开,基金,创业板,机构开户)
②销售技巧及话术培训(swot分析教材,客户面谈沟通的技巧,银行网点开发维护)
③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证券基础知识,证券交易知识)
【出处】《法商研究》2013年第1期
【摘要】在我国,私人可以被授权者、被委托者、行政助手以及私法主体的身份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国家需要针对这四种不同身份完善行政组织法制。在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确保实现国家担保责任,对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私人进行准入监督和行为监督,行政行为法制需要围绕契约监督和绩效监督模式加以展开。就司法救济而言,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呈现多重法律关系形态,行政诉讼应当在相关行政争议的解决中发挥作用。行政法制保障体系的构建,有助于我国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改革的顺利推进。
【关键词】私人;警察任务;法律身份;政府规制;司法救济
【写作年份】2013年
【正文】
依据传统的行政法学理论可知,警察任务是专属于国家的职能,必须由警察机关亲自执行,私人不得染指。然而,近些年来,外国行政法制的实践表明:私人正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参与到各种警察任务的执行之中。[1]在我国,除私人承包特定区域的治安巡逻任务外,招录治安辅助人员及交通协管员协助人民警察从事治安及交通管理工作,成立民营消防队提供消防服务,鼓励公民拍摄交通违章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吸收民间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及社区矫正等“更多依靠民间机构,更少依赖政府来满足民众需求”[2]的民营化举措正在当下警察任务执行的过程中得到广泛推行。虽然这些改革具备相应的法理基础和社会现实需要,但仍有必要将这一新形式的警务改革及时纳入行政法治的轨道。[3]正如有的学者所言:“真正的民营化政府责任是不能被转移的,所转移的只是透过民间功能所表现出来的绩效;且真正的民营化并不会造成政府角色的消失,而只是减少而已。民营化的成功,是建立在一个健全的政府功能基础上的”.[4]因此,在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改革的过程中,作为主导者的公安机关必须努力扮演好多重角色,合理地运用多种规制手段对私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进而确保民众的基本权益不因私人执行警察任务而受到损害。基于这一考虑,笔者通过对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法律身份、政府规制及司法救济的研究,试图从组织法、行为法及救济法的三重维度构建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行政法规制体系,希望能够对处于争议之中的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推行有所助益。
一、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法律身份
从我国目前的实践看,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最大困惑是“身份”问题。[5]特别是种类多样、名称各异的辅助警察,几乎参与执行了所有的警察任务,但其法律地位却始终没有明确。这种状况不仅无助于私人更好地参与执行警察任务,而且还极易引发辅警滥用权力侵害民众合法权益以及辅警自身执行任务遭遇侵权的恶果。因此,在考察行政任务民营化实践的基础上系统梳理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法律身份就很有必要。法律身份的确定能够清晰地展现私人在执行警察任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而通过完善行政组织法制为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推行提供保障。
由于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是一个新兴的课题,私人参与的具体方式也处于探索之中,因此有关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法律身份的研究成果比较少见。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李震山曾以参与依据为标准,将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情形分为基于紧急状况、本于法令之义务、出于自愿及依据契约等4种情形,对确定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法律身份具有启示作用。[6] 除此之外,其他有关私人参与经济行政、给付行政法律地位以及利用私人完成行政任务可能性的一般探讨也具有参考价值。例如,德国学者施利斯基在分析私人参与完成经济行政任务的方式时,就将其形态分为被授权人、行政协助人、服务于国家的私人、被委托人及混合形式5种。[7]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詹中原将私人参与公共事务的法律身份分为自动从事公益事务之人、行政助手、行政委托3种;[8]而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程明修在分析利用私人完成行政任务时,则提出存在行政之替代执行者、对私人人员或物资的纳用、行政受托人、行政助手4种可能的情形。[9]
以上学者的有关论述虽然表述不尽一致,但在私人参与执行行政任务中的具体角色定位上却并无明显分歧。例如,施利斯基所说的“被委托人”与通常意义上的公权力委托行使并不相同,前者指的是企业经营者的辅助机构,负责特定的监督任务,并不行使任何国家职能,但受到企业的约束,完全是一个私法上的组织机构。其实,在德国环境法中存在大量“环境保护受托组织”,它们“系依法设立于事业、企业之内部单位,为事业之所属员工,具有 环保专业之相关知识,非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故不属于行政机关之员额”.[10]这类情形实际上与程明修所说的“行政之替代执行者”相似。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法”中的“委托私人行使公权力”与祖国大陆行政法中的行政委托并不相同:后者是一个与行政授权(法律、法规授权)相对应的概念,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发生行政主体资格的转移;前者的委托既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也可以基于法律规定的授权以行政处分或行政契约的方式产生,但结果都是受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完成任务。?[11]结合祖国大陆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改革的实践,笔者认为,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法律身份主要有如下4种情形。
(一)以被授权者的身份
在我国,私人以被授权者的身份独立执行警察任务的情形并不多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警察任务一直被视为属于国家的核心任务,必须由人民警察亲自承担。不过,机长和船长是两个比较典型的例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46条规定:“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22条规定:“航空器在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机长统一负责”.该条例第23条规定:“机长在执行职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1)在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有关方面对航空器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安全措施的,拒绝起飞;(2)在航空器飞行中,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3)在航空器飞行中,对劫持、破坏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及安全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4)在航空器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对航空器的处置作最后决定”.根据上述规定,作为私人的机长实际上被法律、法规直接赋予了执行航空器内危险防止任务的权力。也就是说,机长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能够在飞机上“自由裁量”行使警察权。2011年6月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机场的“3名乘客被南航机长‘赶下’飞机事件”?[12]就与机长警察权的行使有关。与此相类似的还有船长在船舶行驶过程中享有的各种警察处置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36条规定:“为保障在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船长有权对在船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采取禁闭或者其他必要措施,并防止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可见,作为私人的船长根据法律的直接授权同样可以行使警察权。
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私人行使警察权的规定还不多见,但随着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改革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在警察任务日益增多与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时,将警察任务中的某些纯粹服务性、技术性、辅事务分离出去交由更具实力的私人执行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例如,面对形势严峻的吸毒现状,仅靠公安机关的力量显然无法完成强制戒毒任务,必须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确立了崭新的社区戒毒模式。国务院还专门了《戒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并举的戒毒工作模式。《条例》第15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条例》第21条规定:“社区戒毒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以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这些规定明确了“禁毒社工”的法律地位,为私人参与执行禁毒任务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对于类似外来人口居住证办理、道路交通安全讲习、防诈骗宣传、消防知识宣讲、邻里琐碎纠纷调解等与警察强制权无关的服务性警察事务,今后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法规乃至规章授权的方式直接转交私人执行。[13]
(二)以被委托者的身份
行政委托是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重要方式之一。不过,在我国当下的实践中,行政委托却呈现出诸多乱象,特别是将警察权随意委托给辅助警察行使之后,暴露出大量公权力肆意侵犯民众私权利的恶性事件。为此,有学者提出,对于行政委托,我国需要的不是实践中的积极推进、理论上的提倡论证;相反,我国需要的是实践中的适当收缩和明确界限以及理论上的正本清源。[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7条的规定,人民警察所行使的具有强制性的公权力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在实践中,侵犯民众私权利的事件也集中体现在上述两类公权力的行使上。因此,对这两类具有国家暴力色彩的警察权力应当禁止委托给私人行使。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17条均对委托行使权力作了严格的限制,尤其是对后者限制更严。法律不仅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而且还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15]?至于调查、检查等其他警察权力能否委托实施以及如何委托,我国目前并无统一的法律规定。不过,从我国第一部行政程序地方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行政委托的规定看,似乎也存在严格限制的倾向。[16]
由于按照祖国大陆行政法学界的通说,行政委托并不发生行政主体资格的转移,被委托者实施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都由委托机关承担,因此,在遵守法律优位原则的同时,完全可以将某些警察任务事项委托给私人行使。例如,违章停车的拍照取证任务、非机动车牌照的检查任务、养犬证照的检查任务等相对较弱的警察权事项完全可以委托给辅助警察行使。这些警察事务具有工作量大、不涉及人身自由、非属行政执法最终处理决定等共同点,具有实行功能民营化的可能性。又如,一些地方进行的治安承包改革尝试也可以归纳为广义的行政委托范畴之中,无论是纯粹的路面巡逻还是巡逻过程中必要的盘问,都可以通过签订治安承包协议的方式委托给承包人行使。当然,警察任务的委托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还在于法律依据不足,毕竟通过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行委托不仅无法让民众知悉,而且也无法解决相应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为此,加快有关地方规章制定工作的步伐迫在眉睫。
(三)以行政助手的身份
行政助手是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最重要的方式,也是争议最小的一种方式。究其原因,行政助手相当于行政机关手足的延伸,其完全是在行政机关的直接指挥监督下协助行政机关执行行政任务。因此,作为行政助手的私人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在从事行政任务时,也不发生公权力的转移问题。警察行政领域存在非常广阔的行政助手使用空间,如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交通协管员在交通警察的指挥下协助疏导交通、纠正行人及非机动车违章,警察在处理完交通事故之后民间拖吊从业者代为拖吊事故车辆,等等。就当前各类辅助 警察实际从事的工作而言,绝大部分都是这种行政助手性质的任务。
由于行政助手是一种参与程度最浅的民营化方式,因此行政机关完全可以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私人作为行政助手的身份。当下各地纷纷制定的有关交通协管员的管理规定就是例证。例如,《安徽省公安机关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将交通协管员定位为“协助交通民警从事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的专职人员”,第7条规定交通协管员“不具有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权,须在交通民警带领下执行职责”.《云南省公安交通协管员管理试行办法》第1条将交通协管员定位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的人员,在公安交通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备执法主体地位”,第4条规定交通协管员的任务是“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治安秩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保障交通安全”.《陕西省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交通协管员“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从这些规定看,实践中的交通协管员都是作为行政助手参与执行道路交通管理任务的。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辅助警察的地方政府规章---《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5条将警务辅助人员定位为“人民警察的助手”,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职责,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这一立法在国内率先以规章的形式对治安辅助人员、交通协管员、文员等警务辅助人员的行政助手地位作了明确的规定,值得在我国其他地区进一步推广。
(四)以私法主体的身份
私人除了以被授权者、被委托者和行政助手的身份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以外,还可能以纯粹的私法主体身份参与相应警察任务的执行。诚如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李震山所言:“私人或民间组织,除法令有特别规定者外,皆可基于自助心理或社会责任意识,自愿贡献心力,参与警察任务之执行,此类自发性组织或个人,既不必受法律组织形态之限制,人事经费上又不受民意机关与外在压力影响,并可以选择政府力有未逮之任务,加以协助,其所提供服务,必会受到尊重与支持。政府除不断激发人民参与警察任务执行之社会责任意识之同时,应有义务提供良好的法令,以解决因私人自愿参与警察工作所衍生之法律问题”.[17]站在功能主义的立场上看,私人无论是基于自卫“被动”还是基于公益“主动”参与危险防止或犯罪追缉等活动,都能够减轻国家本应承担的警察任务。
在祖国大陆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实践中,事实上就存在着大量私人以普通私法主体身份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实例。例如,一些地方出现的“民营消防队”,大多是由私人投资成立并按照企业模式运营的。这些民营消防队与当下很多民办养老院、民办学校一样,缓解了政府的诸多压力,满足了普通民众的需求。当然,对于农村偏远地区的民营消防队,政府应当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消防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又如,企业内部设立的护厂队、学校内部设立的护校队对于各自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都起到重要的作用。这种自发形成的护厂队、护校队与公安机关之间并没有形成授权或委托关系,也不是在公安机关的指挥下工作,完全是普通的私法主体。此外,各类志愿者在提供治安信息、扭送违法犯罪分子、疏导道路交通、参与抢险救灾、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警察任务的执行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虽然志愿者出于志愿参与执行各种警察任务,但公安机关也应当从多方面对志愿者的志愿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进而在激发民众出于公益积极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同时,也能够保障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二、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政府规制
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之后,公安机关并非可以推脱一切责任而撒手不管;相反,为了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不因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而遭受额外的侵害,公安机关仍应肩负监督之责。也就是说,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不但没有减轻公安机关的职责,反而要求公安机关承担决策者、监督者、谈判者等角色应该承担的职责。
事实上,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之后政府规制的理论基础正是“国家的担保责任”.相对国家的执行责任而言,担保责任是指“特定任务虽由国家或其他公法人以外之私人与社会执行之,但国家或其他公法人必须担保私人与社会执行任务之合法性,尤其是积极促其符合一定公益与实现公共福祉之责任”.[18]也就是说,国家的担保责任意味着一种官与民的合作。国家通过大致的条件设定以及相关结构性的要求而影响私人,促使与公共福祉有关的目标能够得到落实,但国家并不亲自实施。“国家的调控工具,除设定法律之框架以外,尚有咨询、提供财政诱因、持续性的观察与监督等;控制、观察、助长与咨询,系常见的国家担保责任的政策手段。”?[19]警察任务的民营化改革既要追求效率,又要追求公平。这既是警察任务民营化改革的目标,也是政府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基础。虽然运用市场的力量可以改善公共部门的绩效,但市场毕竟不能取代政府。这突出表现在公共部门的“公共性”上。民营化虽然是公共部门治理的重要工具,但它与治理一样存在内在的缺陷---不强调公平和公正。[20]可见,在后民营化阶段,为了防止私人部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损害普通民众的权益,政府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规制。从这种意义上讲,民营化在现代宪法国家中“绝非为国家放弃对于民营化领域之管制与监督,毋宁仅只涉及管制理论基础与方式之改变,即所谓‘管制革新’之问题”.[21]
虽然规定国家担保责任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但其内涵却随着民营化涉及的任务领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许宗力曾经归纳出5项后民营化阶段国家管制义务的内容:给付不中断的担保义务、维持与促进竞争的担保义务、持续性的合理价格与一定给付品质的担保义务、既有员工的安置担保义务以及人权保障义务与国家赔偿责任之承担。[22]观论者的表述,好像是以公用事业的民营化为例得出的基本结论。笔者在研究公交特许经营后的政府规制革新时,也曾提出依据公交特许经营自身的发展流程,应当依次解决好市场准入规制、特许经营合同规制、价格规制、质量规制以及市场退出规制等5个环节的问题。[23]就笔者研究的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而言,由于具体种类繁多,公安机关在监督重点上也存在差异,如对民营消防队需要给予财政扶持、对民间拖吊从业者需要进行价格管制等,因此,从总体上讲,在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过程中,政府(主要是其公安机关)的规制责任集中体现在准入监督和行为监督两个方面。
(一)准入监督
由于民营化实际上是一个公共部门在市场上挑选合适的私人参与执行公共行政任务的过程,[24]因此,准入资格监督是私人在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时政府实施规制的首要环节。面对形形的私人,作为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组织者的公安机关,就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实体条件和公开的遴选程序进行审慎选择,尽可能吸收条件最优者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与其他公共行政领域不同,警察任务属于传统国家的核心职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 保密性。如果不能切实把好准入关,让一些素质低劣的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那么既会增大民众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可能性,又会败坏公安机关的形象甚至危及公安事业的健康发展。
正是基于对辅助警察队伍素质的重视,公安部一直强调要严把进人关。2004年9月3日,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对于已招聘的治安员要逐步清退。2008年4月30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从严把握交通协管员的招聘录用条件。招聘交通协管员,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具有一定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基础业务知识;原则上会讲普通话。聘用交通协管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公安部的多次整顿也体现了对辅助警察参与执行警察任务进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现实要求。
从目前辅助警察招录的实践看,虽然各地公安机关都作了一些相应的规定,但相互之间的差别非常明显。以辅助警察的招录为例,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07年为招考30名巡逻辅助警察专门了招考简章,对招考范围、报考条件、招考办法和程序作出了十分详尽的规定,并且特别强调招考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生“自愿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如此详细的实体和程序规定与人民警察的招录几乎等同。江苏省灌南县公安局2010年为招收600名辅助警察,也了招录简章,但其规定极为简单,尤其是其招录程序几乎无任何可操作性,根本无法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诚如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许宗力所言:“如果立法者设有关于相对人资格、条件之规定,行政机关固应遵守,即便无相关规定,以维护公益为己任的行政机关仍有义务选择一个对任务执行而言,在能力、组织、财务与信用等各方面均具备最佳条件的相对人。要找出这位‘最适’的相对人,就有赖一套适当的选定程序。选择相对人至为重要,倘所托非人,而使民营化不幸沦为‘政府卸责',乃至’‘、’利益输送‘的代名词,则推动民营化将是未蒙其利反先受其害了”.[25]
从总体上讲,准入监督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其中,实体方面是对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私人的资格审查,它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积极的方面是从正面列举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应当具备的年龄、文化、身体、品行、技能等条件;消极的方面是从反面列举不能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限制性条件,如有违法犯罪的记录、有吸毒的经历、有直系或旁系亲属正在服刑等。之所以要参考人民警察的招录标准来设置辅助警察的准入资格是因为警察任务具有特殊性。程序方面主要体现为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合适的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对于治安承包、清障施救等借助市场化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改革而言,治安承包人、清障施救业者的选择更需要借助公开招标的正当程序来完成。
由于准入监督在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监督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因此应当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及时将准入监督的内容记载下来,确保以正当法律程序推进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改革。其中,信息的及时公开、意见的广泛听取和理由的充分说明是确保准入监督发挥实效的重要程序性制度。作为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主导者,公安机关在民营化的准备、实施及善后等阶段都应当及时向社会最大限度地公布相关信息,以便普通民众知悉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意图和具体方案,并在民营化的过程中充分表达各种意见,进而提升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接受性;否则,就可能导致“公权力遁入私法”或“警察任务转嫁”等诸多弊端出现。[26]我国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第16条规定:“行政机关得依法规将其权限一部分,委托民间团体或个人办理。前项情形,应将委托事项及法规依据公告之,并刊登政府公报或新闻纸”.《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21条第2款也规定:“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将受委托的组织和受委托的事项向社会公布”.令人担心的是,目前很多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改革还没有被民众广泛知悉,这种“只做不说”的状况终究难逃民主性、正当性的拷问。因此,加强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专门立法、明确私人参与不同类型警察任务执行的准入条件就变得相当急迫。[27]
(二)行为监督
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实质在于公私合作共同完成警察任务。国家的警察机关具有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尤其胜任高体力、高智力的警察活动;民间力量则具有技术优势、人力优势,尤其适合从事服务性、技术性、辅警察事务。因此,在把好准入关后,针对私人履职行为的监督就成为最重要、最经常性的监督。由于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方式不同,因此对私人行为的监督重点和控制密度也存在差异。一般而言,对私人行为的控制密度与私人参与强度及事务本身烈度成正比:私人参与程度越强或参与事务影响民众权利越明显,其行为就越要受到严格控制;私人参与程度越低或参与事务影响民众权利越轻微,其行为所受控制就越要宽松。例如,私人以被授权者或被委托者身份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时,公安机关对其需要采取高密度的监督措施;私人以行政助手或纯粹私法主体身份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时,公安机关对其就没有必要采取高密度的监督措施。特别是作为行政机关手足延伸的行政助手,由于其几乎完全是在人民警察的直接指挥下从事相应的辅警察工作,因此最易受到直接监督。相比之下,在被授权和被委托执行警察任务的情况下,由于人民警察不可能时时在场,因此需要灵活运用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的策略。其中,静态监督是指公安机关应要求受托者向其提供与执行业务相关的书面材料,动态监督是指公安机关到场视察、进行抽检、对第三人进行访谈或在必要时指挥受托人执行业务。[28]
在行政任务民营化的理论谱系中,行为监督可进一步分为专业监督(合目的性监督)和法律监督(合法性监督)两大类。“所谓专业监督系指,受委托之私人纵使未违反法律或法律之授权规定,但其执行公权力有违行政目的时(如违反委托契约上之合意),委托之行政主体若认为违反情节重大且影响公共利益者,甚至于得终止该业务委托民间办理;在法律监督方面,则由委托之行政主体经常性监督受委托私人,于执行受委托业务时有无逸出法律规定或法律之授权。”[29]由于行政委托是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方式,且公私双方之间往往都签有明确的委托契约,因此依据契约的监督应当成为行为监督的主要模式。同时,如同民营化决策需要广泛的民众参与一样,民营化之后的监督也不能排除民众的参与。某项警察任务交由私人执行,究竟服务质量有无提升、社会安全感有无增加、权益有无遭受侵犯,普通民众最有发言权。可见,除了依据契约监督之外,在行为监督方面还必须 建立民众参与其中的绩效监督。以下将分别就行为监督中的契约监督模式和绩效监督模式略作论述,借此能够管窥现代行政行为法如何应对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兴起所带来的挑战。
英国有学者指出:“在一个混合式行政的时代,在一个对公权力和私权力的创造性相互作用极其依赖的时代,合同乃行政法之核心”.[30]在参与执行特定警察任务的私人遴选出来以后,公安机关就必须与其签订条文详尽的委托合同,以明确私人承担警察任务的事项范围、受托私人与委托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机关对受委托私人的监督、违约责任分担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监督措施,能够避免警察任务民营化过程中不必要的争执,降低公私合作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从我国公用事业等其他领域民营化改革的经验教训看,行政机关缺乏合同意识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一个公私合作全面推进的时代,行政机关应该改变动辄采用命令控制型规制手段的习惯做法,学会采用谈判签约的方式实现对民间合作者的控制。以时下比较盛行的治安承包改革为例,承包合同的签订及落实就是私人参与履行治安防范任务的关键。在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湖南邵东治安承包改革事件”中,虽然湖南省邵东县公安机关将城区夜间治安巡逻任务“整体”承包给保安公司的做法值得商榷,但这项改革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的,并且双方还签订了包括承包区间、事务内容、承包费用、承包期间、奖惩规则等条款在内的较为规范的夜间治安巡逻协议书,因而是符合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契约监督模式要求的。[31]
美国学者萨瓦斯指出:“严格的监测很有必要,但可能会流于微观控制或管理;过于松散的监测则会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两者之间须保持适度平衡”.[32]在民营化改革推行之后,如何确保警察任务的公共性不至因私人参与执行而丧失,就成为政府规制的基本目标。除保留必要的命令控制型和激励协商型规制手段监督私人执行警察任务之外,应当大力倡导可量化指标的绩效监督模式,通过行业标准的设定和操作规程的规范化提升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质量。以我国当下较为混乱的民间力量参与道路清障施救任务执行为例,针对收费不合理、行业标准模糊、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例如,湖北省为了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工作,满足广大司乘人员对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的需求,专门制定了内容非常详尽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标准和规程(试行)》,分别就清障施救服务形象标准、清障施救服务信息公布、清障施救服务操作规程、清障施救服务规范、清障施救服务监督管理等事项作了极具可操作性的规定,从而为绩效监督模式的推行提供了科学而全面的评估标准。在未来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后续政府规制中,类似的绩效评估手段无疑值得进一步推广。
三、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司法救济
虽然“司法审查的通病是为人熟知的”,[33]但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之后同样会出现更多新类型的法律关系,与此有关的纠纷究竟是通过行政诉讼还是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救济似乎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有学者指出:“……以私法实现行政目的的方式目前还是游走于公、私法的边缘,成为公、私法都不能尽心照顾的’流浪儿‘,因此应将在这类行政活动中引起的争议通过立法全部纳入行政诉讼,以防止行政’遁入私法‘而失去监督”.[34]对此,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为相对人提供一定的司法救济途径,而并不意味着对于所有的相关争议都应当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得到解决”.[35]就我国当下正在试行的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而言,也存在不少争议,如辅助警察因待遇、退出问题与公安机关发生的争议,南航机长驱逐乘客引发的机长强制权滥用的争议等。不过,这些争议都没有诉诸司法机关。其实,在我国公用事业、社会保障等其他行政领域民营化的过程中,也没有出现过类似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无论是从当前祖国大陆行政审判司法政策的调整看,还是从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形成的多元化法律关系上看,伴随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而来的纠纷确实不太可能全部纳入行政诉讼救济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