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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论文

时间:2022-08-25 09:41: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场经济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场经济论文

第1篇

“后华盛顿共识”(PostWashingtonConsensus)。时至1997年,流行全球的“华盛顿共识”自发起之日起已达近十年之久。但是,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不得不促使人们重新审视、反思“华盛顿共识”所提供的理念和方略是否正确。企业效益萎缩、债务危机缠身、通货膨胀加剧、经济异常波动、政府财政危机、宏观调控不支,种种经济问题摆在了东南亚诸国家面前。对此,在1998年,时任世界银行资深副总裁与首席经济师的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Stiglitz)首次发出了“后华盛顿共识”的呼声。他敏锐地观察到了人们对“华盛顿共识”所提供的经济发展模式渐渐失去了信任,并清晰地列举了传统经济转型模式的弊端:①从指导思想上讲,“后华盛顿共识”重视政府的作用,从而逐渐相信“管得约多的政府,就是约好的政府”。②从观察视角上讲,“华盛顿共识”过分地关注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而全然忽视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特殊性;而“后华盛顿共识”则一改这种“一刀切”的处理方式,并将其视角更多地投入到发展中国家所特有的经济现状和危机解决。③从政策目标上讲,“华盛顿共识”简单地认为经济增长便意味着社会发展,而“后华盛顿共识”则清醒地意识到了两者之间的鸿沟,并将政策目标全面着眼于社会的全面发展。④从解决方案上讲,“后华盛顿共识”反对过度自由的经济政策,试图加强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上的能动作用。如上所述,诚如前英国首相戈登•布朗(rdonBrown)在2009年伦敦G20金融峰会上所言:“旧有的华盛顿共识已经终结。”

“北京共识”(BeijingConsensus)。2004年,时任高盛公司高级顾问的乔舒亚•库珀(JoshuaCooper)在向英国伦敦外交政策中心提交的一份调查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北京共识”的表述。其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创新经济理论。即将创新视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②经济指标多元化。即国内生产总值(GDP)不再是衡量经济发展的唯一指标,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和分配公平问题亦更为重要。③经济安全理论。即国家经济秩序的维护依赖于独立的政策决定权和金融自。

既然我国采取渐进式的经济转型模式,那么我国的经济转型则呈现出阶段性发展的特点。一方面,从宏观上讲,我国经济转型大致经历了两次历史选择。第一次是由旧中国脆弱落后的市场经济向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转型,从而奠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工业基础。

第二次是由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的转型,从而在国际化、现代化的浪潮下,顺应了时代的需求,并兼顾着本国的实际。同时,从经济转型的绩效上看,中国没有走苏联的老路,而是逐渐摸索并探索出了一套特有的经济转型模式。事实上,“中国模式”也好,“北京共识”也罢,问题的关键便在于中国的经济转型没有受到西方传统观念的束缚,而是扎扎实实地建立一套可行的经济转型模式。最后,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经济转型不仅仅彰显了本土特色,还为世界经济提供了学习和借鉴的模板。

总体而言,我国经济转型所取得的成果主要包括:一是开创了经济转型的中国模式;二是摆脱了西方传统市场经济理论的观念束缚;三是为市场经济赋予了社会主义内涵;四是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培育的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能作用。

作者:李辰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区支行)

第2篇

一、商业文化由商业行业向全社会扩展,并逐步上升为主流文化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之初,商业文化属于商业系统的“行业文化”,它的舞台是全国商业行业,对流通环节的商业活动、商业行为发挥作用。现在,这个概念已经远远落后于现实了。商业的地位与作用在计划经济时期并不突出,是作为生产的补充形式和辅助环节而存在,其功能受到压抑。这个时期的商业文化自然带有鲜明的行业背景和色彩,属于行业文化。市场经济的发展赋予了商业更高的地位与作用,它不再是作为一个行业而存在,也不再局限于充当生产的补充与辅助角色,转身成了一个社会性产业,而且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这个产业链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商业自身,甚至把生产环节也纳入进来了。现在所讲的商人,也不仅仅是指从事商业流通活动的人们,而且包括一切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人们,无论生产者还是流通者均属商人。从社会分工角度上看,无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还是第三产业,它们的一切活动都是商业活动。商业涵盖了市场经济的所有领域,所有环节,集中反映出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因此,商业文化也就必然的从原来概念下的行业文化延伸到了全社会,成为社会所共有的文化形态。商业文化的社会性来自市场经济的社会性。凡是从事经济工作的人都知道,计划经济下的商业职能是分配生产部门的产品,而市场经济下的商业,则是市场经济的枢纽。所谓的市场经济也就是高速发达的商业经济。实际上我们已经进入了以这种经济为主流的商业社会。不仅商业活动成为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生命线,而且商业活动的原则理念和精神,正在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改变着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例如,各行各业都在重视的品牌文化、促销文化、时尚文化、健康文化、休闲文化、养生文化、旅行文化、娱乐文化等,都是受商业活动的影响而逐步形成的,是商业文化新的元素和表现形式,延伸着现代商业文化的内涵。全球经济一体化催生的移动互联网,更是创新了互联网文化,是新时代商业文化发展的新成果。它对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和全球生产方式,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巨大影响。这就是商业文化的力量。它从一个侧面有力的反映出商业文化的广泛社会性,说明商业文化已经在客观上上升到了社会主流文化的层面,起着主流文化的作用,关键在于人们是否能够与时俱进的认识它,正视它,因势利导的培育它,扶持它,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统一性与多样性并存

商业文化与企业文化不同,它的生存土壤是整个社会,统一性是它的一个重要特性,意味着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要培育和建设的商业文化,是全社会、全民族共有的。尽管市场经济千姿百态,错综复杂,但商业文化所包涵的文化发展方向,基本内涵,核心价值,以及倡导的商业精神,都是统一的,体现的是全社会和全民族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意志,共同的愿望,共同的追求。但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活动的范围也越来越大,领域越来越宽,涉及数以百种行业,数以千种产业,数以万种市场,数以亿种商品,犹如一条奔腾的江河,浪淘不尽,生生不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商业文化也就呈现出多样性的态势。每一种不同的商业活动都反映出特色不同的商业文化,每个商业活动均是这一文化海洋的一滴滴水珠。他们千姿百态,色彩斑斓,反映出多样性的一面。就拿商业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饮食文化来说,我们是一个饮食大国,不同民族、不同地域间的饮食文化千差万别,每一种饮食文化元素都反映着它那个民族与地域所独有的特点,众多的饮食文化汇集在一起,就如同春天里漫山遍野盛开的鲜花,充满着无限的生机与活力。还有近几年来随着商会经济的兴起,商会文化也伴随产生,并且风格各异,特色鲜明,相互辉映,构成了我国现代商业文化一副灿烂的画卷。虽然商业文化是建立在各种商业活动基础上的文化,每种商业活动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但是,任何特殊性均反映着普遍性和一般性,商业文化既有多样性,也有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反映着商业文化的共同本质特征和一般规律性。因为各种商业活动必当遵循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的商业文化本质要求,只有这样才能行走天下。商业文化建设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关系,既要以改革的精神提倡多样性,鼓励不同商业文化特色与风格的培育发展,更要强调统一性,要在统一性中呈现多样性,在多样性基础上实现更高层面的统一性,在“百花齐放”中繁荣我们的文化,彰显文化的魅力。

三、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融合步伐加快

当前我们正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一切经济活动都面向世界,以整个世界为舞台。尤其处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所有商业活动已经没有什么行业界限,也打破了国界的概念。在这个背景下,商业文化正在从封闭走向开放、从独享走向共享,从分割走向融合,从传统走向现代。这是历史发展的趋势,是谁也改变不了的。在这个趋势中,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国际经济贸易合作的提升,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碰撞现象也变得更加突出。这种碰撞的结果,不像过去形成了对立,而是走向了融合。这种不断发生的多元文化碰撞与融合的现象,也就推动了现代商业文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近代社会以来,大量的外来文化随着国际交往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而涌入,不少先进的外来文化对于本土文化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例如文艺复兴以来,西方先进的工业文明对于农耕文化具有强烈的、正面的积极推动作用,带来一场深刻的文化革命。这是外来文化的历史进步意义。当然,外来文化对于本土文化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外来文化中的糟粕成分对于本土文化的精华成分的伤害和破坏。例如,西方文化中对于资本追逐利润的贪婪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深刻的揭示,当这一外来文化涌入当今的中国市场经济之时,由于长期我国农耕文明所导致的缺乏抵御这一西方文化糟粕的能力,结果,在盲目照搬照抄,甚至于全盘吸收之下,为了贪婪地追逐利润,不惜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来。近几年来社会上假冒伪劣盛行,正是这一现象的表现。从文化高度反思,本质上就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精华被稀释、被冲淡、被抛弃的结果。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大碰撞、大融合是一个不可逆转的潮流。从现实来看,这种碰撞与融合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正面的碰撞带来了有效的融合。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之间建立交融的新机制,在文化基因层面由正能量的对接而互补、互生,水融,由此创新和丰富了商业文化的内涵,使之赋予了时代的新特征,推到了一个新高度。第二种情况是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在不断的碰撞中并没有形成新的文化元素,只是在表层上部分的结合了,遇到文化内核的排异,出现文化隔阂,甚至于缺乏融合的机制。这主要是由文化价值观的本质区别所造成的。但不管怎样,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融合步伐将会越来越快。我们所要做的是既要以积极的开放姿态参与融合之中,再也不能自我封闭起来,同时又要在融合中坚守自己的文化价值观。要通过融合洋为中用,而不能丧失自我,当了文化俘虏。

四、商业文化建设重点由传承转向创新

我们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全新的经济体制,最需要的是创新。近几年来人们都感受到了创新所带来的变化,尤其是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商业活动与商业模式不断出新,商业文化也正在纳入互联网元素,吸收互联网的文化精髓,使之具有新的内涵与特征。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商业文化,突出的标志就是融入“互联网思维方式”,将传统商业与移动互联网实现新的全面嫁接。互联网作为一种先进工具,绝对不可能离开其他产业,过去所讲的“颠覆思维”也许并不正确,互联网并不是一个颠覆工具,而是一个融合工具,将各个产业在互联网平台上融合起来,成为新的更加强大的产业。如今,商业文化也融入了“互联网+”这一新元素,“电商文化”就是商业文化创新的一个标志和主要方向之一。如今不少传统商业转型困难,根源之一是在文化上出现了瓶颈,没有真正理解什么是互联网文化这一先进的商业文化,结果在惊慌失措中找不到方向了。其实,互联网文化并不神秘,也不可怕,关键是将商业文化提升到互联网水平上,具备“用户思维、简约思维、极致思维、迭代思维、流量思维、社会化思维、大数据思维、平台思维、跨界思维、连接一切思维”这十个“互联网文化”的核心元素,我们就可以从容地推进传统商业的转型与发展。“互联网+”成为当今时代的强劲动力,传统的商业文化随之进入互联网商业文化这一崭新的阶段,我们要主动拥抱互联网,让商业文化注入互联网基因,丰富商业文化的时代内涵,提高商业文化的整体水平。

五、商业文化价值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在这个基本内容里,商业文化的价值成为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既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商业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商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点就是“诚信意识、敬业精神、友善态度”,要求一切商业活动均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敬业是对所有商人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商人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诚信即诚实守信,更是我国千百年商业活动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是现代商业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今我国社会最高层面,最有中华民族底蕴的文化成果。商业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全社会最优秀的商业道德内涵。我国社会主义商业活动中所培育出来的优秀文化价值,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有了充分体现,这从一个方面说明,商业文化正在一步步生成为社会主流文化,在中华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

作者:王作言 吴兴杰

第3篇

戏曲茶楼在性质上属于茶楼或茶馆的一种类型,它是把民间的戏曲文化与茶文化结合起来,让客人在饮茶的同时欣赏戏曲表演,在中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了,但也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早在宋代,民间艺术就进入了茶馆,有艺人、艺伎在茶馆吹拉弹唱,地方戏曲也常在那里表演。清代中叶以后,说唱艺术已经成为茶馆的一项主营业务。但是在这一时期,此类茶馆的主营业务依然是饮茶,只收茶和茶点的钱,戏曲虽然在茶馆兴盛,但也不过是其附庸之物。二十世纪上半叶,戏曲和茶馆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一些茶园、茶馆成了戏园的代名词,是人们丰富自身精神生活的重要场所。当时有许多名伶在茶馆献艺,吸引了众多茶客和票友,如在当时作为河南省会的开封市,就有着许多茶园以戏曲表演为主。此时这些茶馆的主营业务已经不再是茶,而是戏曲大餐了。当代,“戏曲茶楼”或“戏曲茶馆”已经成为一个专有名词,一目了然地揭示出这一类型的茶馆是以戏曲表演为主体、饮茶为辅助的。茶客来到戏曲茶楼不为饮茶,不为谈事,只是为了在此听上几段自己喜爱的戏曲。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物质生活丰富之余,必定会寻求精神家园的满足。戏曲作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生活积淀,在民间拥有着一大批忠实的观众。在河南本土,无论在乡村还是在城市,都常常能听到一些戏迷饶有兴致地在农家小院或者公园唱着戏曲,且周围必定会有许多人观看聆听。这也就说明了传统地方戏曲不仅在农村而且在城市依然有强大的市场。然而,城市不比农村可以接连好几天在一个空旷的地方搭台唱大戏,加之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生活节奏较快,故居住在城市的戏迷们需要一个固定的场所来观看戏曲表演。所以,20世纪90年代之后,大大小小的戏曲茶楼、茶座便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国的城市中应运而生,满足了城市居民精神生活的需要,开辟了戏曲传播的一个重要渠道,而郑州市作为河南这一戏曲大省的省会当然不会例外。郑州市与河南乃至全国其他城市的相比,拥有着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和戏曲资源优势,因此也是河南省最适合开设戏曲茶楼的城市。首先,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处于中原的核心地带,凝聚了中原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最能代表河南的形象。其次,郑州市拥有丰富的剧种,数十种河南地方戏、豫剧的五大流派及其几大调都在郑州汇聚,是名副其实的“戏曲大码头”。再次,郑州市是河南省剧团和专业演员最多的城市,它拥有省市级豫剧团和曲剧团共七个,公立的戏曲学校两个,专业戏曲演员众多。最后,郑州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之一,拥有四通八达的交通,也是旅客们的集散地和中转站,方便吸引热爱河南地方戏曲的外地人来到郑州感受本地的戏曲文化,加之郑州本地也有众多戏曲爱好者,使得郑州戏曲茶楼有着相对庞大的受众群体和市场潜力,这一点也是众多优势中最为重要的。据调查所知,郑州市第一家戏曲茶楼于1993年由一位台湾同胞开设于二七广场附近的大同宾馆,虽然只存在了短短的几个月,但它标志着郑州市的戏曲茶楼进入了开始阶段。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之间的七八年时间是郑州市戏曲茶楼最为兴盛的时期,先后有近百家戏曲茶楼在郑州市开设,而在2000年时,曾有五十多家并存。然而近几年戏曲茶楼却趋于平淡,不少茶楼关门歇业,还有一些在继续维持,但也只是惨淡经营,形式不容乐观。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该看到郑州的戏曲茶楼有着令人欣慰的发展前景。因为戏曲茶楼已经在郑州市扎根并形成一定的规模,成为展示河南戏曲文化一个重要的窗口,具有坚韧的生命力。据统计,目前郑州现存的戏曲茶楼有三十家左右。其中高档的约有十家,主要分布在管城区、金水区和二七区的繁华地段;中低档的在十五家左右,主要分布在中原区和惠济区这些离市中心较远的区域。高档和中低档戏曲茶楼在受众群体、内外部设置、演员、演出形态、消费形式、消费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总体来说:高档的戏曲茶楼定位较高,茶客的经济实力较强,所以要选择繁华地段,打造优雅环境,这必然也导致其成为高消费场所,进而对演员的个人素养和唱功也会有较高要求,而中低档的与高档的相比就有着较大反差。郑州市戏曲茶楼主要的营业时间是晚上,而白天则处于歇业状态,这是因为戏曲茶楼作为一种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休闲娱乐场所,可以使白天忙碌的茶客们晚饭后在此得以缓解、释放。

二、郑州市戏曲茶楼的存在价值

郑州的戏曲茶楼“像郑州这个城市一样,喜行不于色,藏民而不显于市”,是河南戏曲文化的独特景观之一。河南本土戏曲在这里上演,使郑州有了自己的特色,而这一切都体现在它的优点和价值上。

第一,与剧场相比,其演出形式比较自由、灵活。剧场演出的局限性在于它并不是每天都有演出,而且每次演出的是一个固定的、完整的剧目,时间较长。这就要求观众等到演出的那一天方可观看,且每次只能看一个剧目,观众一旦到了剧场没有选择演员、剧目的权力,只能听从剧团的安排。而戏曲茶楼在演出形态和演出方式上与剧场有着较大不同。戏曲茶楼作为一种商业气息浓厚、面向市场的文化产业,满足客人需求是其最大的服务宗旨。所以,在这里茶客有自由选择的权力。他们根据点戏单点某几位演员的某几出戏,茶楼就会及时进行演出,其随机性、灵活性比较大。在这里观众每天可以在此听到几十个乃至上百个戏曲片段和各种剧种,这也正是戏曲茶楼十几年来依然坚挺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丰富了当下的娱乐形式,既拉近了演员与观众的关系,也给戏迷提供了一个展示的舞台。河南地方戏曲是世世代代河南人民审美心理沉淀的结晶,在中老年人群中依然备受欢迎,所以郑州市戏曲茶楼的存在正为中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文化娱乐提供了一个得天独厚的场所。郑州的戏曲茶楼不讲求气派豪华,而是追求简单大方。茶楼的空间面积一般都不大,可容纳五十至一百人。在内部布局上,前面有一个古雅明亮的戏台,旁边坐着乐队,后面摆放十几张简单的桌椅,使客人感受到场面的温馨,近距离的观看自己喜爱的戏曲。有的演员还会走进观众与其攀谈,使得演员和观众没有在剧场时的距离感,侧面上再次加深了戏曲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了地方戏曲来源于民间以还原于民间。一些茶客本身就是戏迷,他们有时也会按捺不住,主动上台献唱,乐队也会予以伴奏,而茶楼是不会像茶客收取伴奏的费用,只要茶客高兴就好。

第三,为专业剧团演员和业余演员提供了收入来源,改善了许多演员的生活,也有利于提高演员们的演唱水平和综合素质。近两年来,河南政府出资扶持本地专业剧团发展,开展了“送戏下乡”的活动,专业演员也因此有了固定的收入。可是前些年,戏曲因受到现代流行娱乐形式的强烈冲击,一直处于一蹶不振的状态。无论是专业剧团还是业余剧团,其演出都极少有观众,许多县、市级的中小剧团因没有经费扶持,没有收入来源,演员长时间发不出工资,最终纷纷解散,其演员也失去了生活保障。而郑州的戏曲茶楼吸纳了这批演员,给这些从剧团走出的演员提供了收入来源。因为面向市场,所以必定会有竞争,这就使得演员们不断学习、锻炼、创新,以提高自己的唱功及综合素质。演员是戏曲表演的重要载体,也是重要传承者,所以,演员的综合素养得到提高,对弘扬、革新中原戏曲同样有着重大意义。

第四,代替剧场或剧院成为外来人士欣赏河南戏曲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豫剧在全国是第一大地方剧种,南到台湾,西到,全国十几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有专业的豫剧剧团,无疑是河南地方戏曲的骄傲,也是河南文化的重要特色。戏歌《烩面好吃豫剧好听》开头就有这样一句词:“没看过豫剧你不能算到过河南,没吃过烩面你不能算来过中原。”在现今旅游业兴盛的形势下,拥有着豫剧和烩面两大最具河南地方色彩的旅游资源的郑州,对外来游客具备着一定的吸引力。由于当今剧场经济发展不景气以及其定时定场的局限性,已经不能及时、全面地为外来游客提供精彩的演出了,而戏曲茶楼以其独特的戏曲文化、资源优势和自由性,恰好弥补了这个缺失。来河南旅游的人们,为了欣赏最精湛的豫剧,感受河南地方戏曲的魅力,最好的选择场所就是郑州的戏曲茶楼。

第五,有利于借助戏曲向大众传播重情重义、惩恶扬善的传统价值观念和历史文化常识。俗语有云:“黄土厚,黄土黄,黄土里长出了梆子腔。”中原戏曲诞生于民间,散发着浓郁的泥土气息,其对现实生活的观照和所蕴含的惩恶扬善的教化思想,都典型地体现着中原民众的审美心理和群体性格。河南戏曲无论是传统戏还是新编古装戏,都以历史题材居多。而这些脍炙人口的戏曲在郑州市的戏曲茶楼长期上演,使人听后酣畅淋漓,有着自己的善恶评判,同时也有利于普及历史知识。

第六,在传统文化和市场经济之间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契合点,为中原戏曲文化的发展指出了一条适宜的道路,既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又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在当今这个市场经济多元化的时代,改变观念、开拓创新才是长久发展之计,传统文化更是如此。郑州戏曲茶楼将传统的地方戏曲置身于广阔的市场之中,与影视、流行歌曲等进行较量,为戏曲的保护传承开辟了一条重要道路,同时也有利于使其不断革新,增加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以更好更长久地发展。

三、总结

第4篇

(一)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主体不可或缺的品格

中国传统文化详细说明了诚信的作用,这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道德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中主要内容是诚信。诚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即诚实守信,诚实是指保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事求是、不任意夸大或者缩小事实;守信是指遵守契约,不投机取巧。这就需要经济活动主体做到诚实待人。在市场经济中最根本的经济关系为信用,是社会生存发展的根基,缺乏信用,将无法维系社会正常运转。

(二)诚信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一,信用信息能够确保市场充分发挥效率,在不确定性中促使经济主体节省成本,保障或者增加收益,有效延续市场经济活动和交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大量出现了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自然形成了不确定性与市场风险,扭曲了经济主体,降低了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效率。第二,信用管理制度可以延长博弈过程和时间,避免出现潜在欺诈问题,确保市场积极发展。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中追求最大化的利益目标,在信息不对称或不完全的状况下,假如缺乏信用管理制度对其限制,则在交易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欺骗行为。实际上,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交易在市场经济中不断进行博弈。在博弈有限的数量中,假如经济主体担心将会是最后一次交易,都不敢信任对方,那么就不会存在信用关系。因此需要构建自行履行的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对交易进行约束,帮助经济主体可以自行塑造信用形象和交易对方之间的信用关系。第三,信用管理机构的社会化信用服务行为,确保了有序实行各种经济活动和交易,保证市场经济的运作效率。信用管理机构利用将专业化的防范风险和处理信息提供给市场经济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程度,节约了信用交易所需的成本,延伸了博弈过程,拓展了市场规模。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缺失诚信的危害

1缺失诚信是导致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失衡的具体原因。中国经济通过改革开放已经逐渐脱离了短缺时代,进入了买方市场时期,面临着消费不足的巨大挑战,我国长远经济政策是扩大内需。但是,由于缺失诚信,造成市场中充斥了大量的伪劣商品。结果导致投资主体怯于投资,消费主体无法消费,进一步无法充分发挥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功能。2由于缺失诚信,极大削弱了将诚信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经济往来更加重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模式。这一向现金交易、以货交易等退化传统交易方式的趋势,为企业节省了生产资本以及降低了投资风险,强化了预期投资的不确定性,促使企业与银行更加谨慎与收缩投资行为。3缺失诚信也对有效构建我国一些特殊经济政策造成了影响。例如,改革城镇住房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因为缺少诚信制度的支持,将很难实施改革。4在金融系统中不断累积诚信风险,特别集中于国家银行,最后,不断延伸的失信行为,导致道德风险加大,混乱了经济秩序,加重了财富分配不均。尤其是部分企业与个人通过违法犯罪等方式达到暴富,损坏了市场制度的信誉,对社会稳定造成了影响。5缺失诚信降低了我国经济的市场竞争力。一个国家诚信环境的好坏是国家投资者对环境恶劣情况进行衡量的尺度。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环境的缺失,促使外国投资者产生了顾虑,不但增加了我们对外资进行吸引所需的成本,并且加大了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成本,阻碍了我国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三、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诚信原则的思路

(一)宣传诚信理念,提升公民道德水平

第一积极提倡诚信,加强社会的诚信理念。在现代化社会中,市场经济正常运作的重要条件之一便是信。从前的信很多都用于对朋友关系进行处理,逐步扩展到市场经济中的人和人、企业和企业之间,因此可以更好的体现作用。第二积极培养将诚信作为中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标准。在全社会推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标准。在现代文明建设中积极遵守诚信,使其成为复兴中国民族事业的关键内容。

(二)强化法制建设,保证诚信规范

虽然诚信是规则的根据,但是缺少规则,诚信也将无法存在,国家不管通过何种方式提倡诚信,都无法利用法制加强诚信。从微观角度分析,诚信和法制之间关系紧密。在不断完善的竞争制度中,诚信的人更加容易取得成功,而诚信缺失的人最终会被淘汰。可是,在竞争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诚信的人迫不得已隐藏诚信而主动与社会相适应。可见,要想得到完善的市场竞争制度,关键是健全法律系统。

(三)通过社会制度对诚信生存环境积极维系

缺乏诚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成本较低。在诚信机制完善的国家,一旦在诚信档案中产生污点,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是在中国,不管是从立法还是执法上,惩罚诚信缺失行为都不能提高失信成本到无利可图的程度。因此,迫切需要构建失信惩罚制度,这也是对诚信系统进行巩固的重要步骤。解决市场经济中产生的诚信缺失问题,需要系统管理制度建设。在构建有关法律的同时,重视严厉执法,产生一整套诚信激励、失信惩罚的制度,促使诚信良好的企业与个人获得社会的信任,进一步取得巨大利益。

第5篇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相应的检验检测平台。从目前的发展情况看,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已经进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新阶段,产业结构升级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建设相应的检验检测平台,可以充分发挥其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的基础保障以及技术支撑作用,其意义是十分巨大的。(2)提升品牌策略,强化质量管理,为消费者创造出一个满意的购物环境,为商家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推动我国产品质量的快速提升,更好地与国际市场接轨。(3)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地方知名企业和特色产品的扶持力度,政府部门要充分重视起来,加强引导和监督,以名牌产品带动企业的快速发展,进而吸引优质资产,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不过需要注意,必须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4)改进服务方式。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要以产品质量为主抓方向,加快服务质监建设,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公共技术平台,实现信息和技术的共享和交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策略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想切实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一)及时调整观念

要想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及时对自身的观念进行调整,认清形势,强化责任,将提升服务质量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快推进质量振兴战略,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在保证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寻求新的突破;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对市场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全力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违纪行为,严把产品质量观,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工作实效性

在市场中,部分产品是有季节性的,如农产品、服装等,一旦过了结节,就会停止生产和销售,消费者也不再使用,因此,质量监督工作应该保证实效性,在季节刚刚开始就要进行,并且保证检验的效率,将检验结果在第一时间以各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得消费者可以在季节内了解产品的质量信息,真正起到引导消费者和质量监督的作用。

(三)开展品牌建设品

牌效应一直都是引导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对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而言,要加强对于品牌的认识和研究,结合本地区的特色产品和服务,对相关企业进行扶持,推动其快速发展。同时,要加大同类产品的品牌整合速度,推进地区品牌建设,对品牌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并加强对于品牌产品的抽检和复检工作,确保品牌产品的质量。对于仿冒品牌产品的行为,要予以严厉的打击,保护品牌产品的知识产权和外在形象,放大品牌效应。另外,要强化品牌产品的宣传力度,鼓励消费者选择品牌产品,并组织企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完善工作体制

完善质量监督工作体制,强化监督部门自身建设,对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执行是十分必要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注重科学发展,加快综改示范,提升品牌效应,强化科学监管,确保优质服务,构建交流平台。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充分重视起来,当好推手,进一步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推动效应、保障效应以及服务效应,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结束语

第6篇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决定民商法律文化的发展方向

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原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这一问题具有永久的讨论价值。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步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纵观过去,社会的不断法治化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民商法律文化的培育也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致力于发展也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这种市场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迫切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想焕发更多的生机和活力,必须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引导和制约。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上升发展阶段,对法律文化呼唤又要求与之相适应。这一要求不仅仅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健康发展的坚实动力,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国际相接轨的重要途径。所以,不仅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更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文化。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必须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密切相关的,也是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商法律文化的培育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所决定。从另一个层面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也要受到民商法律文化的制约。

二、民商法律文化制约和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就社会制度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形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某种程度而言是一种法治性质的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法脱离法治而存在和发展,它需要在法律的基础上来形成和发展,换一种说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民商法律法规的规范。只有民商法律制度能够有效运转,法律秩序能够不断有序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有效地运转。法制化的重要途径就是培育法律文化,在如今这种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刻,为了法律不被一些不法分子加以利用,需要有效避免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消极面。只有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化,培育与之相适应的法治文化,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就是法律文化,它是思想观念、理想人格、行为趋向、情感倾向等方面在法律生活中的群体化中加以体现。人们对法律的情感和需求的观念模式的沉淀的过程就是法律文化。实际上,只有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情感对法律有自觉的需求时,人们才会自觉地选择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民商法律文化也才能真正得以实现。总结说来,文化的支持推动了法律的运行,文化深藏于法律的生命之中。

三、市场经济呼唤民商法律的培育

国家单方面并不能决定法律运行等行为,包括个人、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在内的整个社会在生活的时候需要按照各自对法律的理解和态度进行。由此观之,国家意志不能决定法律的实现,宏观上来看,这也是文化的具体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的支持,这种经济体制才能得以实现。就是说,如果没有法律文化与之进行相适应的支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的运行必然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制约。总体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律文化相适应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秩序就能维护法律文化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就能保证正常、健康和迅速,而两者一旦不相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因为民商法律发展的不完善而受到严重的影响。这又与题目相呼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民商法律的培育。考虑到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商法律和文化的培育已经是必不可少的。

四、结语

以人格实质的平等和独立为基础,所形成的社会秩序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只能是一种以指导思想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本位是个人权利的,以基本内容是符合社会活动规律的法律制度的法律文化。与我国目前已有的法律文化有很大的不同,我国当下对新型法律文化的发展有迫切的需要,具体说来就是民商法律文化的构建和发展。我国的若想构建文明法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必须注重民商法律文化的培育。所以说,民商法律文化的培育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是我们在一段时期内所必须坚持的。

作者:贾清 单位:内蒙古党校法学教研部

第7篇

一、市场主体行为热点问题探析

市场经济的运行是通过市场主体行为来实现的。法治经济既为市场主体创造了健康的发展环境,也对市场行为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从民营企业的行为特点、企业法制环境、劳资冲突等方面来进行分析。

1.民营企业的行为特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营经济已成为中国重要的微观经济主体,是近30多年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马丽娜对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宪法保护的差异性展开了政治经济学成因分析,认为在意识形态、法律和政策上,民营企业长期处于被歧视的地位,外部环境特别是法律环境不完善,不仅影响民营经济在未来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的程度,更影响民营企业自身的制度创新和变革。据全国工商联统计,2004年以来中国大陆以每年新生15万家民营企业的速度递增,但同时每年又死亡10万多家,有60%的民营企业在5年内破产,有85%的民营企业在10年内死亡,平均寿命只有2.9年。针对我国民营企业在改革开放初期经历急剧发展后迅速步入衰退期的现实,以义利关系、诚信文化、政府经济伦理为研究方法,提出:民营企业要增强经济伦理建设的自觉意识,通过产权决策企业文化构建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来有效抵御企业衰退;其次,政府还应加强相应的配套制度建设,将政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理念纳入其中,真正实现我国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在中国转型背景下,政治关联构成了民营企业外在环境的重要部分,能够为民营企业带来利益掠夺效应,容易导致权贵资本的产生,造成寻租行为的盛行和社会效率的下降。民营企业应采取积极的策略来建立政治关系,争取和借助政治力量和政府资源来促进企业发展。从制度视角分析了中国企业家“不务正业”的现象,认为在当前中国的制度环境下,企业家寻租、投机和投资移民既是一种无奈选择也是一种理性选择。关键在于要改善企业家生产和创新的制度环境以及完善企业家实业投资的制度环境。

2.企业法制环境。企业法制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保障。较差的法制环境往往与较高的政府干预程度相联系,这使得企业的市场交易成本十分高昂。对中小企业市场竞争法制环境的现状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市场准入方面,过多的前置性审批导致市场进入门槛过高;产业政策方面,没有统筹考虑中小企业发展;在资源获取方面,政府的政策措施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在产品销售方面,市场力量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在法制环境较差的地区,地方政府为实现其政治目标,对经济与司法实施干预的程度会更多,并且干预行为很难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因此企业更倾向于利用关系网络进行交易,而不是通过市场去获取资源或开展战略联盟。“关系网络”替代法律保护机制的作用越强,节约交易成本和提升企业价值的作用越明显。“替代论”强调关系、社会资本、社团等非正式制度一定程度上能发挥正式法律制度在提供稳定、可预测产权保护、契约实施等方面的功能。特别在法制环境较差的地区,非正式制度节约交易成本和提升企业价值的作用更明显。实证考察了市场化进程、法制环境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认为,市场化进程对投资的推动作用,不仅容易被地方政府目标取向的干预所削弱,而且技术创新成果更容易得到地方政府行政力量的保护,对法制环境的依存度降低。要改善政府业绩评价框架,改变地方政府短期政绩导致的技术性投资动力不足问题,形成技术创新的市场化与法制化调控机制,成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量。

3.中小企业诚信经营与劳资冲突。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竞争和创新意识强,在创造就业机会、活跃经济、改善市场结构、完善市场经济机制、增加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性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中小企业在大中型企业的夹缝中生存,生存环境相对困难。他们在挣扎中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突破了社会信用体系,导致不诚信行为的发生。认为应从法律制裁和道德制裁这两种途径来解决我国转型期中小企业非诚信行为,构建中小企业诚信价值取向会帮助建立和完善市场秩序,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劳资冲突具有某种常态性,是一种无法回避的客观存在。分析劳资冲突的原因在于:利益表达渠道不畅,社会权利意识增强,劳资双方权力和信息不对称,政府管理中存在两难困境,社会公众对政府的高依赖,低信任。提出要完善三方谈判机制,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探索政府管理和社会化解冲突的多元协同机制。

二、研究建议

通过对前人研究文献的梳理,我们发现,不同于西方理论所强调的法律为经济发展构建制度基础的作用,法治在中国经济改革中突出的是其政策导向。政府在处于相对信息优势时以一定意义的法律弹性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为制度创新营造了稳定、相对充裕的环境,实现在稳定基础上的经济增长。但制度弹性的代价在于过度行政干预的路径依赖提高了建立现代法治的难度。带来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律制度尚不够完善,主体不同权、权利不平等,民营经济发展受到限制;二是政府权力过大,政府与市场边界模糊,制约了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发挥;三是对中小企业保护不力。现有研究还需要厘清:

(1)有关市场经济的讨论是一些假设性目标,即理想的、完备的、信息充分的市场。但具体情况与此并不匹配。政府如何针对不完备市场随时随地作出干预?如何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法治如何进行保障和规范?(2)并不是所有的制度都是完美无缺的。制度存在软性、刚性、资源错配、缺失等环节。如何在法制的框架下硬化软性环节,软化刚性环节,优化调整错配环节,补充完善缺失环节。

根据法律与经济增长的经验,必须坚定以法治化深化经济改革,推动经济增长的决心。但是,迄今为止,中国式法治在市场监督和管理方面采取了非常强硬、直截了当的方式,有关法规也往往呈现刚性结构,以令行禁止、严打重罚为基本特征。结果是放任自流与强制命令这两个极端的并存和交错,引起“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两难困境。法律实践是一个由易到难、试误前行、帕累托改进的渐进过程。要克服法律工具主义、法律权威主义、法律万能主义、法律精英主义、法律供给主义等倾向。要建立市场经济法治化的评估指标体系,将法治实现的具体要求和目标定量化。要关注公共政策的法治化,理论上将依政策办事纳入法治范畴,在实践中使公共政策与法律协调统一、相辅相成地作用于政府和社会,构建政策与法律的建设性关系,使法治逐步成为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治理方式。要注重法治文化的培育,建立法律信任体系等。这些都事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法律上层建筑等要点问题的梳理,需要我们在今后研究中努力加以把握。

作者:黄丽云 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第8篇

1老年人赡养道德问题的国际比较

1.1欧洲、美国子女对老年人赡养现状欧洲整体养老制度比较完善,父母与子女间的经济依赖程度低,它的孝道,更多强调“精神赡养”。较为重视家庭观念的法国甚至制定法律,要求子女给予老人更多的精神关怀。在丹麦、挪威等北欧福利国家中,都有关于子女给予父母“精神赡养”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以量化的方式规定了每周、每月、每年乃至每日子女应当与父母接触的次数和时间,子女与父母的居住距离等等,从而最大限度地在法律上保证“精神赡养”的质量。美国父母与子女间关系更为独立,子女成年后与父母大多分开居住。美国老人希望保留更多个人空间,并不愿意为女子照顾孙子,做住家保姆,为孩子和家庭的牺牲没有亚洲人那么强烈,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更为平等。美国法律中没有规定子女必须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但美国政府鼓励家人间的相互照顾,例如,政府政策规定子女赡养父母的生活能够减免一部分的税费,符合条件的家庭还可以申请政府补贴。这一系列政策加强了大家庭之间的联系。

1.2日本、新加坡子女对老年人赡养现状日本与新加坡市场经济发达,文化与中国的相近,“家”的观念要高于欧美。在日本的社会习俗中,老人大多选择与子女居住在一起,即使子女与老人分开居住,也提倡孩子与父母间距离不要太远。日本的老龄化程度高,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制定《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老年人福祉法》、《老年人保健法》等强调社与法律对老年人的保护。70年代后,更多作为赡养老人主要力量的家庭妇女走进职场,日本出现老人“空巢化”严重问题,今天日本政府又开始提倡家庭养老的总要性。新加坡法律严格,其政府认为,孝是威固家庭与社会的必须,政府在制定法律时,更多强调了家庭成员的赡养义务。1994年制定《奉养父母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赡养父母”立法的国家,如被告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法院将判决罚款或一年有期徒刑。政府鼓励子女与父母居住,对与父母居住的子女有购买组屋与继承父母财产的优先权。但是在近几年,新加坡发生了反对在住家附近建造老人设施的现象,说明有人依然把养老责任视为负担。从各国的经验比较上来看,无论是父母子女间相对独立的欧美还是有悠久“孝”文化的东亚国家都通过立法强调“孝”的必要,一方面来说这是法律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也显现出“孝”的尴尬,其作为一种道德,随着经济模式的转变,大家庭纽带弱化,“孝”的自发性开始减弱。随着全球老龄化问题越发严重,政府与社会的养老负担也会越来越重,这也需要我们重新认识过去所固有“孝”的道德观,强化家庭赡养在养老中的作用。

2处于传统道德观与市场经济新道德观之间的老年人老有所养的实现途径

2.1重视宣传教育,重塑孝道传统中国从西周时期已有养老敬老的传统,对老人的长期照顾,需要传统孝道作为信念支撑,若孝道丧失,则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老人赡养都难以坚持。目前我国的机构、社区养老还不尽完善,在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农村养老依然需要以家庭为主,重塑我国孝道传统显得十分必要。在实际措施中,国家需在基础教育中更加强调中国传统孝观,在各中、小学多开展孝敬主题教育活动。各地方政府应对长期照顾失能老人的子女进行奖励,对不孝儿女进行公开批评,循序渐进地重塑中国传统孝道观念。

2.2国家在政策上对家庭赡养老人给予支持2013年我国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将“精神赡养写入法律,是我国老年人立法保护的一大进步。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的规范依赖于法治,尽管法律无法面面俱到,但它可以通过其强大的约束力规范人们的行为。子女对老年人的赡养行为进一步具体酌情量化也十分必要。对与老人同住者,政府应在政策上给予照顾,可提供税收部分减免和一定额度的补贴,与老人同住者优先享有原籍保障房购买资格等。中小城市依据各自经济发展水平提供政策吸引人才回流,一方面缓解“北上广深”大城市病,另一方面为亲情的延续、家庭和谐养老提供可能。

2.3我国社会与政府担当更多养老责任,增加对机构养老补助额度现今家庭纽带的松散化是整个世界的大趋势。在中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包括计划生育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无疑加速了这一变化。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之初政府便承诺为老年人养老承担更多,今天政府应担当起其应有的责任。需要增加公立养老院的数量,对严格审核过后的私立养老院提供税收减免优惠,加大养老支出所占GDP比重,通过具体的措施为建立一个健全的养老保障制度打下基础。

2.4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完善相关商业养老模式作为补充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用市场化的方法养老可为我国的社会保障提供多一种思路。2013年我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张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将于2014年进行“以房养老”试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作为商业养老模式之一,可为我国老年人养老多提供一种选择。与此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即便是在“以房养老“模式成熟的美国,它都不是主流的养老方式,适宜群体小众。我国各保险公司也有一系列的商业养老保险,这作为老年人养老的一种补充是有必要的,国家应鼓励商业养老模式的创新,但若由此弱化了政府的责任与道德的教育是不当的,我国老年人养老的问题,现阶段主要还需要依靠政府、社会和家庭。在养老功能进行部分市场化、市场经济道德观深入人们意识中的环境下,需要重新重视家庭养老。

作者:陈以博单位: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第9篇

(一)高职院校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其办学宗旨具有市场需求性

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反映了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其独立性要求形式多样化的主体在资源配置的市场背景下能够在市场的竞争中实现平等参与。这种竞争体现为一种宽领域性与自发性,也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生存与发展的竞争。失去了市场竞争性也就难以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所以在经济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背景下,高职院校应该不断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在人才培养等方面彻底摆脱原有计划经济的条框束缚,加快自身的转型,逐渐融入新的经济环境之中。在这种竞争的环境之中,由于用人单位自扩大以及企业人才需求的方向性转变,会操作、懂理论以及善管理等人才成为市场的重要需求方向。所以高职院校作为培养应用型实用人才的重要阵地,应该切实加强教育过程中的实践环节,通过产教融合把理论与实际有效结合,实现学生实践能力的发展。所以高职院校的发展与市场经济分不开,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与把握市场主动权密不可分。高等职业教育的育人方向主要面向具有一定理论知识与较强实践能力的人才培养,所以在其办学宗旨与培养目标中面向生产、基层与管理服务一线,技术型、实用型与技能型是其人才培养目的,也是其教育的高等阶段。所以在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操作性应该被更加重视,学生的动手能力也应该被突出和发展。产教融合能够有效实现高职院校的办学宗旨,能够使其不断遵循市场的需求和运作规律来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使高技能人才得以生产,适应企业生产的变化,更好地实现高职院校的生存发展之道。

(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高职院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性”与“职业性”两个根本属性,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高职院校在办学中并未科学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该摆脱“基础性的研究工作者”和“一般操作工”的误区,具有“动手与动脑的双重能力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才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所在。在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高技能并非是现代社会的需求,其也不利于受教育者的发展,从而脱离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独特性。在教师的执教能力方面,由于高职院校教师的来源所限,教师偏重学生学术研究能力而忽视实践动手能力的问题广为存在,所以使其缺乏对企业与产业发展的了解,在人才培养中不能有效实现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的目标。综上,前文中所出现的问题就需要高职院校着力于产教融合的应用与深化,使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参与实用科研与产业实践,能够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在实践中的产品研发等相关实际问题的解决中培养实践逻辑与产业思维。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与产业的发展,提升学生的知识适应性,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毕业生就业难问题进一步要求高职院校推行产教融合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劳动力市场的竞争程度不断得到强化,而针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更加注重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在我国高职教育体系中由于理论模式的影响使其在人才培养方式中仍然沿袭传统模式,难以符合市场对人力资源的需求。适应建设、生产、管理与服务第一线的需要是高职院校毕业生顺利就业的重要影响因素,如果缺乏这样的能力与适应性则必然会出现高居不下的待业率。高职院校的培养模式是与市场对人才的需要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新的培养模式能够切实有效地解决此类问题。产教融合的推行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以提升,并能够增强对未来职业的判定与认同,目标的明确与能力的提升使受教育者也能够着眼于市场的变化,在企业需求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并寻求发展机遇,从而缓解高职毕业生所面临的就业压力。所以高职院校应该置身于市场经济体制之中,在产教融合的育人模式推动下抢得市场人才竞争的优先权。

二、市场经济背景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角色定位与实施标准

校企合作开展的是围绕“人才培养”和“用工需求”这一切入点来开展的,在此过程中需要对产教融合中的各个主体进行科学定位并厘清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标准来推动其有效开展。

(一)市场经济背景下产教融合的多方角色定位

产教融合最根本的落脚点和最终的追求是为学生服务。在产教融合的办学过程中,学校和企业应把为学生服务当作宗旨。如何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求职观念,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是产教融合的目的所在。学校仅凭借企业需求的“订单”来培养学生势必存在弊端,而产教融合的根本目的也就偏离了,学校和企业不但要培养学生娴熟的专业技能,同时要帮助学生树立自身的求职观,以期通过校企共同培养人才的模式来取得成效。如此,高职院校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地位就显而易见了,作为产教融合实施的主体,向本地输送所需的应用型人才是高职院校发展的永恒主题。各地的高职院校也就成了合作育人、合作办学首要推崇的主体。在我国校企合作办学的模式中,高职院校是产教结合的积极推动者,学生顶岗实习、合作办学、创建实习基地等形式彰显了高职院校在培养学生和满足社会需求的过程中所做的贡献。就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的项目而言,不同于中职院校的是高职院校在产品的开发和实际工作中更具实力,就此我国一批高职院校的成就得到了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为产教融合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政府和企业在产教融合的过程中无疑起着推动和促进的作用。政府虽然置身于产教融合的具体实施外,但在政策的协调制定上、法律上和财政扶持上对高职院校和企业有着宏观调控的职能。高职院校的产教融合发展是否顺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支持与推动,所以西方发达国家制定了众多的法案来确保学校的产教融合顺利进行。与此同时,企业在产教融合模式化的办学中也是最大的受益者,这一模式能够大量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既然企业有着对科研成果和人才储备的诉求,那么就会与高职院校进行人才联合上的培养。而产教融合在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是一份良心工程,由于现代社会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何使企业在产教融合的参与中更具说服力和道德感,从而形成良性的产教运行机制,这就需要来自社会与政府的监督、监管,所以培养企业经营教育的社会责任感是产教融合办学的成功关键。

(二)市场经济背景下产教融合三维标准

产教融合的实质是使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从表面意义上来讲,产教融合是连结学校和企业之间人才供给的纽带;从更深层的意义上来说,产教融合又肩负着自身的使命,高职院校要完成人才“供给”与“需求”对等,要把如何培养人才、怎样培养、怎样实现人才与企业的需求相对接作为办学的重点,从而培养出优质的人才,推动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实现产教融合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标准:首先,招收的学生数量要与企业用人数量相协调。高职院校在开设专业前,要经过大量的市场调查与论证,通过统计各企业的人才缺口来设定专业及专业规模。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既满足了市场的需求,又确保了学生、学校、企业的自愿和平等,使我国企业对应用型技术人才需求的紧缺状态得到缓解,同时也减轻了学生的就业压力,释放了由求职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其次,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要符合各行业的标准。也就是说高职院校对于学生的培养不能再拘泥于老传统和老规矩,要跳出固有的教育模式寻找适合学生发展的新型培养体系。在传授基本专业理论知识、遵从学生信仰之余,还要找到行业要求与专业建设的融合点,让更多的行业模范人物和企业管理者参与到人才的培养过程中,使学生的行业从业水准得以提升。第三,高职院校要模拟企业的经营场景。在企业众多专利的申请中,“学生专利”占有很大一部分比重,由此可见学生在高职院校中实践能力的重要性。在学校中模拟企业场景可谓是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最有效途径。模拟场景的建设摒弃了纸上谈兵的弊端,让学生在学习专业基础知识的过程中快速将其转化为实际应用,不但使思维得以转换更增强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市场经济背景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发展的现实障碍

从20世纪80年代我国高职教育迅速发展以来,无论是在中央层面还是在理论与实践界都十分重视高职教育中的人才培养创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也不断强调通过产教融合的方式加强校企合作来推进高职教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但是在现实中产教融合仍然并未得到深入、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其中的认识观念、政府推动力不足以及文化差异与系统性缺失等问题是其发展中制约因素的重要的构成。

(一)产教融合的认识误区约束了其开展与深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各类人才,技术技能型人才也是人才结构的重要构成,提高经济的竞争力,核心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而这就需要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产教融合对政府来说,是寻找经济增长点的起跑器;对职业院校而言,是培养经济实用人才的有效途径;对企业而言,是获取应用性、技能性、复合型人才的捷径,是人才储备的银行。产教融合的真正内涵应定位在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将高职教育资源的势能转化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实现办学的整体效益。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都是学校为求生存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多数企业给予学校的资助,亦都停留在较浅的层面。受到传统教育理念与模式的影响,部分高职院校缺乏对国内和国际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先进理念以及企业社会需求的了解,并未认识到产教融合在培养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人才的重要性、紧迫性与必然性。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此类院校在办学定位、顶层设计等方面并未科学合理的展开,缺乏系统和全面的人才培养方式规划。如此一来,在真正的产教融合过程中也更多地流于形式,并未真正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使得产教融合的长效机制难以得到保障。另外,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部分企业由于缺乏大职业教育观念,使得其社会责任并未得到有效履行,其对产教融合模式缺乏全面的认识,对其配合度较低。所以,在认识产教融合的过程中应该认识到其双赢的因素,而并非学校站在“索取者”而企业站在“支撑者”的角色,其并非是以一方利益受损为代价的。

(二)国家意志对产教融合的推动作用不足,缺乏配套的政策、法规环境

在我国的高职教育发展过程中,教育部等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诸多相关文件来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高职院校进行产教融合,实现校企合作。但是在这些相关文件中更多反映的是一种倡导性发展方向,规定都较为宏观和笼统,而对于此方面的优惠政策、法律条文以及执行性文件等较为缺乏,使其发展缺乏资金、税收等辅助支持而带有比较显著的民间性与自发性。在高职教育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过程中,虽然此领域成立了校企合作协会等组织形式,并且实验和试点逐渐展开,但是其发展中缺乏一种完整的、权威的产教融合准则和指导手册,这也就使其发展实践中难以得到有效的指导。所以在此环境中仅仅凭借企业、行业和高职学校的单方面力量就很难在市场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等背景下实现产教融合,其开展的有效性也难以得到保障。政策、法律环境的缺失也就难以使产教融合过程中长效机制得以建立,同时也缺乏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组织机构人员来对产教融合进行相关的部署、规划、推行和评价。这就导致了在推动产教融合的过程中政府的宏观调控与指导作用不明显,对产教融合的规范与推动力度不足。尤其是在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中缺乏相关的协调机构,使其缺乏产业部门以及政府部门的支持,使得双方的利益无法在政策层面得到有效保障。

(三)文化差异产生的冲突与运行中的系统性缺失等问题导致其发展的动力不足

在高职教育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传统教育与企业关系的影响以及大职业教育观念的缺乏使得高职教育在与合作企业在决策、管理、执行等层面的文化差异十分显著。二者之间的文化差异是开展产教融合需要解决的重要矛盾之一。其中学校社会服务、教书育人、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职能发挥,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首要任务与企业中最小的成本获取与利润获得之间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这是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整合的。另外,在产教融合的具体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相关的发展障碍。首先,由于缺乏对产教融合的整体推进而并未从系统的观点来统筹运作和通盘考虑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也就难以在办学诸要素与企业的运行之间形成特定功能的整体,其相互作用和有机结合难以实现。其次,从产教融合的微观运行制度来看,其仍然还存在着待完善和不成熟之处,其中表现较为突出的是在运行中与学校中的现行制度所发生碰撞时而显示出的问题。第三,从产教融合的层次来看,现有的产教融合仍然停留在较为粗浅的层次,深度仍然不够,在技术开发方面仍然较为欠缺。这在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主动性中就可以明显的表现出来,现今的合作中更多的表现出了学校为了求生存而主动寻求企业合作,而反方向的作用力则较小,并未建立起真正可持续发展的产教融合的良性循环机制,这使得高职教育资源转化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目标仍然表现出很大的差距。另外,在运行形式方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内工业中心”等是其主要形式,其他创新形势的开发较为有限,难以满足产教融合的发展趋势。

四、市场经济背景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育人模式的整体性构建

产教融合是高职教育育人过程的本质体现,也是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和根本,它涉及到指导思想、配套政策、文化融合、课程建设、师资提升等多个领域和内容,需要建立一套较为完善与规范的体系来实现不断推进其实践中的健康发展。

(一)树立“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指导思想,政府建立配套性政策、法律体系

“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在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及“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职业教育方针基础上的一种创新,这种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了以学校、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模式,通过动手能力以及实践性的加强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就业,从而实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紧紧围绕高职教育基本目标,是一种大职业教育观念的体现。高职教育“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一定是与市场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密切相关的,这种现代化、生态化的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教育、企业、行业的配合与支持,这也是全面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与教育教学水平以及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内容。所以,在此过程中学校应该认识到“面向社会、着眼未来、服务经济”的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中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将市场的短周期性与人才培养的长远性有机的统一起来;企业也应该明确认识到对高职教育的支持与配合一方面是企业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另一方面也应该认识到实习学生的潜在价值,从而使二者在科学认识的基础上推进“产教融合“的深化。与此同时,政府应该继续不断加大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与法律的配套来支持其向前发展。现今政府虽然关于管理机制、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指导政策,但是这方面的力度仍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其中在政策的导向作用方面也应该进一步的深化。在法律法规方面,政府应该提供和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提供其发展的保障。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缺乏对校企合作等领域的详细规定,现有规定过于原则化和笼统化。所以以此法为例应该在其中构建对企业、行业、职业院校等各个主体中的权利与义务,除了对不履行相关义务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之外还要通过法律法规来制定相关的税收减免等鼓励性政策,通过规范规定来提高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另外,政府也应该通过对区域经济、教育、文化等领域的调查来因地制宜地出台产教融合的具体性实施措施与意见,通过此类实施办法、促进条例等来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的快速发展。

(二)实现“产教融合”中的文化融合,通过事务机构的建立来进行统筹规划

在进行产教融合过程中应该牢牢把握住文化的价值观主线,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优秀文化的因子的融合来推动产教融合中文化的生成。首先,需要通过产业企业文化进校园、教材、课堂来搭建合作文化载体,提升高职院校师生的产业文化素养。在具体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该开设产业与优秀企业文化的基础课,通过这样的文化渗透来更好地实现产教融合中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另外在课程教学、专业建设等方面也要渗透产业文化,尤其是在具体的产教融合过程中让学生切实以员工的身份来接受和认同企业的规章制度,不断感受企业版的工业文化。学校可以通过结合专业特点在产教融合过程中使学生与职工共同参与社团以及文体活动等,来使得二者文化得以有机的结合。在校企合作的基地建设过程中也要十分注重将精神文化中的工作价值观深入其中,将产业文化育人实践贯穿于育人的各个环节,不断形成师生的文化自觉。“产教融合”的事务性机构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在企业、学校以及行业之间往往缺乏有效的协调与沟通机制,导致学校教育标准和企业的用人标准不对接,出现学校关门办学等问题。所以应该切实建立“产教融合”的事务机构,在此过程中要十分重视行业作为重要元素的加入。通过制度设计与机制建设来建立权威性的事务机构,其可以与行业机构共同来统筹规划产教融合中的具体合作事宜,从而实现政府主导与行业引导的主体框架机制的健康运行,进一步推进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作用。此机构的建立也有利于企业树立高层次的企业价值观,在与高职院校的合作中完成人才培养的任务,并且也能够解决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与纠纷。

(三)校企双方共同开发与实施优质核心课程和教师一体化培养,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与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