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7 11:56: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监局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坚持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建议函的机制。年初,根据全国及本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精神,我处及时向市建委、市交通委、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民防局、市烟草专卖局、市路政局、市运管局发出了《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函》,督促行业管理部门落实会议精神,并对奥运之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同时,还针对发现的隐患情况,及时向市建委、市消防等政府部门发建议函,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坚持联合发文工作机制。我处与市建委、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民防局、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共同确定了全年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并联合下发了文件,指导区县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工作。同时,督促、指导市旅游、商务、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编制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则,指导各行业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处共召开部门联席会议12次,加强部门间的工作沟通,细化奥运期间的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通报检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如:四月份,与人员密集场所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平安奥运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保障工作联合检查方案;协调专项监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违法案件及时查处等工作;确立了部门间情况沟通联席会议机制。同月,组织市建委、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市运管局、市铁路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国防科工办、市农委、市水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民防局及市公园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召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行业开展“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研讨,明确提出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行业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4.坚持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为做好“两节”、“两会”、奥运会以及“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处会同市公安局、市质量监督局、市建委、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民防局等政府部门,共开展联合检查112次。重点检查了涉奥周边人员密集场所、铁路、地铁、公交枢纽、奥运建设工程和其它施工工地等,有效地强化了重点时期、特别是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5.加强对区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定期召开区县综合监管工作会议,指导、督促区县局落实“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如:5月份,组织召开区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推广朝阳区、海淀区和顺义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通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关内容,并就细化“平安奥运行动”工作计划,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内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等提出工作建议。
(二)扎实开展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确定了区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任务和责任,细化了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配合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对全市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深入部署和安排。全市建筑、交通、商贸、旅游、文化、体育等各行业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同时,监督二处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着力推动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结合“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积极推动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配合组织开展了市领导亲自带队进行的督查活动。监督二处还对昌平区、东城区政府进行了综合督查,检查了4个乡镇、街道奥运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抽查了8家商场、超市、加油站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认真做好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对本市火车站、地铁等场所的3次安全督查工作,及时对总局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进一步深化了本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四)持续加大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奥运安全生产保障力度
7月3日,苟仲文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其中,对综合监管工作部署了2项工作:一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百日安全大检查;二是开展城市维护、保养、改造工程作业以及单位内部非主营业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为贯彻落实“7.3”会议精神,市商务、文化、旅游、体育、交通等各行业部门和消防、技术监督等专业监管部门制定了检查方案,在各系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大检查和城市维护、保养、改造工程作业的安全大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我处与执法队,共同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守护行动,重点对涉奥场所周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共检查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顺义、昌平10个涉奥区县涉奥周边企业331家。
(五)全力配合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配合开展农用车专项治理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我处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和市农业局在本市开展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交通违法集中治理工作。围绕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和事故多发地段,采取日常巡逻管控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密管控。同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规范农村运输市场,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农用车辆安全运行情况稳定。配合农业局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广泛开展“九个一”安全生产活动,严把农机的安全技术检验关。今年创建20个示范乡(镇)25个示范村和2500个示范户。通过严格的复评和考核,推荐顺义区、怀柔区作为本市“平安农机”的示范区,上报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
2.配合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配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完善安全设施,加大对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车辆强制报废的制度,加强高速公路标志标线的隐患排查,严格进行校车的安全监督检查。同时,在奥运期间联合市公安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加大交通事故查处力度,使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3.配合开展消防和地下空间专项整顿。会同市公安局消防局、市民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市商场、超市消防安全专项整顿和全市地下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格进行地下空间使用的行政审批,严肃查处地下空间使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商(市)场以及地下空间安全生产工作。
4.配合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对“五级防控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综合治理,共检查单位6.14万家(次)。深入开展社区、商市场和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整改火灾隐患5218项。
5.配合开展铁路局开展安全反思大检查活动。为认真吸取胶济线“4.28”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对北京铁路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北京铁路局在安全大反思大检查活动中要脚踏实地、务求实效。到7月20日共监督北京铁路局整改隐患3125件,投入整改资金1.1亿元。
(六)积极推进重点地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为认真吸取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严防本市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监督二处狠抓了城乡结合地区、区域结合地区的休闲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一是由张家明局长分别主持召开了区县专题会和行业专题会,听取城乡结合地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情况介绍,了解掌握基本情况;二是组织开展对城乡结合地区的休闲娱乐场所进行夜查,共摸查企业45家;三是研究制定重点地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与首都综治办进行沟通,确定了我局与首都综治办共同开展城乡结合地区经营经营场所的综合整治模式;四是研究制定本市重点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合法企业的生产经营经营行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经营单位,逐步建立城乡结合地区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七)积极探索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一)深化监管系统应用,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
1、更进一步发挥监管系统的作用。继续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的完善应用为工作重点,在前期试行的《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并下发,更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各级安监人员,要充分利用监管系统,研究、指导日常工作;
二是市局将对监管系统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升级、完善。修订“企业隐患排查表”的相关内容,更新、完善“企业基本信息”,重新分级上传“重大危险源”,完成地图定位等。增加“隐患排查”未整改项的提醒功能,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
三是分别完善监管系统与省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省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三系统的联网,便于监管系统与省局各系统的互通。
2、对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依照修订下发的《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视频信息管理办法》进行检查验收,使监管系统视频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重点检查工作完成、视频运行、保障机制等,从技术和管理上确保各类企业视频设施正常运行,视频信息安全保存,对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后查找线索提供技术支撑。
3、切实抓好企业隐患排查自报表的审查、培训工作。
一是按照《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填报内容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审查,提高监管系统的信息录入质量,确保审查率达到100%。杜绝拒报、迟报、瞒报,逐步减少错报现象;
二是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月报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错报和新调整岗位录入人员培训,规范企业填报人员行为,解决自查不实、排查不细、填报不规范等问题,逐步降低错报率。
4、加大对拒报、迟报、错报“隐患排查月报表”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未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隐患排查月报表”的相关企业,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二)深化应急预案管理,大力提升应急救援演练水平
1、加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工作力度。
一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完善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抓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二是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预案的管理,做到每一重大危险源都有预案,且可靠、实用。
三是对各级安监部门、企业编制工作完成情况、编制质量情况、应急演练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要求,大力提升应急救援演练水平。
一是各区县局年内至少组织一次高质量、综合型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包括出动消防车、120救护车等),并组织相关企业观摩、学习。
二是各企业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救援演练,对演练情况要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危化品、非煤矿山企业要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救援演练。相关企业可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模拟事故状态下,员工自救、互救和逃生的演练。
三是各级安监部门可采取突击抽查的方式,拟定题目,要求企业组织救援演练,以检验其日常演练水平。
四是积极会同鲁中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和鲁中矿山应急救援中心对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服务。
3、加强应急救援检查。按照国家总局、省局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加大“两节两会”、安全生产月、汛期、冬季等期间,应急救援措施的检查力度,避免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对企业应急救援器材设施配备情况、应急救援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企业尽快整改。
(三)多管齐下,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提高应急救援协调和处置能力。继续协调完善消防支队、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中心、120急救中心及相关专业事故救援队伍联动机制,推动化工园区和基层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选取基础扎实、有条件的化工园区、中小型矿区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快速响应、相互补充、协同作战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安监部门的事故现场协调、处置能力。
建立局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由党组书记、局长邵福龙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方锦忠、夏春芳、滕根洪任组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二、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
1、开展效能与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学习《20*年度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组织机构;做好日常工作中的效能与作风建设教育宣传工作。
2、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要深入基层,掌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主动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大力推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进和优化审批流程、工作程序,确保机关服务文明、规范、高效。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健全自上而下的科学民主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的行政执法程序,及时查处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4、按时完成《20*年全区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中的相关任务及其他任务;及时制订20*年度民主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计划,并认真对照落实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设节约型机关,制定节水、节电、节油等节能管理规定;全面、规范推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建立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维护部门网站,节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5、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四条禁令”等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认真受理、及时查处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投诉件、并切实抓好整改,及时调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查处企业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健全完善监督网络,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规范办事、提高效率的能力。
(二)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要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全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促进机关行政效能与作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安排,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的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是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安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安监所)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依照《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授权其所属安监所行使监督检查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权、责令排除事故隐患权、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应急措施权等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区安监局委托镇(街道)安监所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限:
(一)实施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
(二)实施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
(三)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须经区安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受委托的镇(街道)安监所,应当具有2名以上符合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和《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负责本镇(街道)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并应具备必要的办案条件。
第六条区安监局必须与受委托的镇(街道)安监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载明:委托机关和受委托机构名称,委托行政职权的种类、适用范围、权限、期限以及相关义务等内容。委托协议应报区政府法制办和市安监局备案。
第七条受委托的镇(街道)安监所与区安监局签订委托协议后,方可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第八条受委托的镇(街道)安监所必须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行为;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第九条受委托的镇(街道)安监所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使用区安监局统一印发的执法文书和统一刻制的执法专用公章;统一使用正规的财政罚没款收据,按正常程序进入财政帐户。当场处罚的案件,5日内报区安监局备案;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7日内报区安监局备案。
第十条各镇(街道)安监所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台帐,并及时准确地向区安监局报送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
第十一条受委托的镇(街道)安监所业务上接受区安监局的指导、监督,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职责,实行错案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受委托镇(街道)安监所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和行政执法证后,须定期参加由上级安监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和法制业务培训。
第十三条区安监局应当定期组织受委托镇(街道)安监所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第十四条区安监局应当加强对委托执法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对受委托单位的执法人员不遵守执法纪律,违反委托执法规定,超越委托执法权限执法的,应立即取消其委托执法资格,情节严重的,报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区安监局对受委托安监所不能正确行使委托职权或不符合委托条件的,应当及时纠正或者撤销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并可以暂停或中止委托。
第十六条如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委托行政执法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福州市罗源县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进行再部署
近日,罗源县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推进会。会上,县安监局通报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检查工作重点。县道安办、住建局分别对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整治情况进行了汇报。县政府陈明义副县长最后强调,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时刻不能放松。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罗源县安监局)
福州福清市政协委员视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近日,福清市政协主席游美兴、副主席陈力奇、副调研员张忠康、安监局副局长林绍凯等部分市政协委员,对福清市道路交通管理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游美兴指出,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事关群众出行的综合性工程,需要多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作机制,通过“抓违章、防事故、保畅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各项措施,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他要求,要积极查纠超速等各类显见性违法行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要突出抓好重点车辆以及驾驶人员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切实消除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安全隐患;要重点解决好群众行车难和停车难等问题,进一步推进交通智能化建设和交通秩序整治。(福清市安监局)
厦门市集美区安监局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教育实践活动
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要求,把企业员工和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期待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风向标”。一是加强沟通。深入镇(街)、村(居)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查研究,利用网络互动平台、网上意见箱等广泛征求企业员工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回应关切。成立区级宣教中心,健全安全生产宣导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密度;启动安全健康教育体验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三是增进感情。认真开展咨询指导、送法上门、扶贫帮困、文明督导、党员志愿者服务、学雷锋送温暖等活动,树立安监队伍监管为民、执法为民的形象。(集美区安监局)
厦门市思明区双管齐下狠抓液氨使用企业生产安全
一是领导带队检查。厦门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郑云峰率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分成6个组,对危化、景区、工地、学校、交通、港区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突出重点企业监察监管。部署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大宣传,执法人员分组分片深入非煤矿山、危化企业、油库、加油站及重点企业进行监察监管。三是各行业领域扎实行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公共交通、消防、建筑、学校、景区景点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整治,指导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展开自查自纠工作,并采取组织督查、交叉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扎实推进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海沧区安监局)
厦门同安区四项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大检查工作推进力度。要求全区各单位细化方案和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继续排查整改隐患。二是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隐患整改“动态归零”,切实做到大检查“零容忍”。三是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和明察暗访力度。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密集人员场所消防、在建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燃气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扼制重重大事故发生。四是持续加大安全大检查宣贯力度。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做法,搞好现场观摩和学习交流,起到相互促进提高作用;加强安全大检查活动信息报送,有效促进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安区安监局)
宁德市安监局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制度
近日,宁德市安监局制定出台了《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制度》。该《制度》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的范围、移交要件、移交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局各科室(含直属单位)在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除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案件外,其余均移交执法支队实施行政处罚。为切实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移交过程中的信息登记和办理,完善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衔接,《制度》还专门制作了《宁德市安监局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表》用于案源信息的移交报送审核。还规定执法支队在案件结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处理结果反馈给移送科室,由相关科室纳入日常监管,并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宁德市安监局)
宁德市屏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14家
屏南县安监局按照国家、省、市、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既定目标不变、既定部署不变、既定措施不变、既定要求不变,截至目前,共组织督查组62个,参加检查人员396人次,督查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和场所424家(其中暗查、突击11次,交叉检查4次),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693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14家(其中建筑施工的6家是局部停工),共处罚款9.43万元。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屏南县安监局)
莆田市深入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
莆田市五项措施开展安全大检查:一是市旅游局拨出经费7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二是市、县区旅游局领导带队,对旅行社、星级酒店和A级景区开展安全检查,做到了全覆盖;三是与“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规定,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旅游非法违法行为;四是与推进旅游企业安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市45家旅游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已完成达标40家,其他5家预计年内可实现达标;五是结合旅游业务培训,突出宣讲旅游安全大检查,受训人员达300多人次,有效调动旅游从业单位和人员参与安全大检查的积极性。(莆田市安监局)
莆田市涵江区多举措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认真抓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计划。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加强与媒体沟通协作,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打牢群众基础。三、加强考核,激励先进。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结合当地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制订工作标准,适时组织对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四、认真总结,上报信息。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交流。(涵江区安监局)
莆田市仙游县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仙游县召开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会上,县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陆进贵同志通报了2013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较好的部门领导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综合督查中较差的单位也作了表态发言:最后陈育副县长通报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情况,并就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作强调部署。他指出,一要提高认识,持续开展百日行动;二要统筹兼顾,扎实抓好其他工作;三要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仙游县安监局)
泉州市“三注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组织实施注重“细”。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并加强与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完菩有关的信息报告、简报编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典型案例公布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二是宣传发动注重“广”。每季度公布关闭取缔企业名单,每月收集各级各部门1-2个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有关单位。三是行政执法注重“狠”。通过工商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信息交换平台,抄告违法信息,开展联合执法。组织“拉网式”排查,形成四级联动监管网络,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来,全市共立案查处729起,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120家次,经济处罚419.3万元。(泉州市安监局)
泉州南安市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危化品专项整治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南安市结合全市实际,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一是加强联合执法。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南安市安监局)
泉州晋江市落实人大代表提案投入600万元完善世纪大道沿线交通安全设施
今年年初,晋江市人大代表、驻晋某部队副政委贺小剑提出的《关于科学完善世纪大道交通设施的建议》被列为今年重点代表建议。截止目前,晋江在世纪大道沿线事故多发点、段,已投入600万元安装限速标志14套、爆闪灯12套、测速“电子警察”12套,并更新交通信号灯8套,配套建设5套闯红灯“电子警察”。针对桥山路段存在的交通隐患,采取增设引导标志等临时过渡方案,改善路通环境。在世纪大道南拓S个路段边分隔带增设开口,同时组织设计单位对部分路段进行人行通道变更设计,增设摩托车通行功能。(晋江市安监局)
漳州市安监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今年来,漳州市安监局结合自身专业特色,认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坚持为民服务要接地气,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努力优化生产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一是许可便民。转变服务方式,最大限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二是宣教利民。以安全文化建设为中心,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教方式。三是执法为民。按照“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要求,通过“12350”安全生产特服电话以及其他举报查处等方式,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的困难,维护好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树立起为民的良好形象。(漳州市安监局)漳州市华安县农药行业安全大检查实现“全覆盖”
为了保证农药经营过程的安全性,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华安县安监局深入全县各家农药店,开展农药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据悉,此次农药安全专项检查,该局共向各农药经营企业及私营农药店发放《华安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检查表》128份,实现辖区农药行业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该局执法人员通过查会议记录,看工作部署情况;查台账资料,看隐患整改实效;询问现场员工,看舆论氛围营造等形式,详细记录每家农药店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落实情况,对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做到检查必须签字、必有记录、必留内页依据,滴水不漏执行现场检查规范。(华安县安监局)
漳州龙海市安监局推行“四本台账”治隐患
龙海市安监局从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出发,探索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行“四本台账”治隐患制度。一是按“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完善辖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台账:二是按“一患一档”的要求,建立安委会安全隐患“登记、督办、复查、销号”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安全隐患实施动态监控;三是在深入调研、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统一印发涵盖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管理等14项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四是梳理编制安全执法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龙海市安监局)
龙岩市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龙岩市煤管局结合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和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矿井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严禁边报批边建设、边建设边生产。在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中,若发现煤矿建设项目手续不全的问题,责令立即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坚持依法办矿:同时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闽煤安监监察[2010]47号进行施工,做到建成一个即完成一个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通过整治,全市市共撤销12个项目,保留27个建设项目。自开展大检查工作以来,查处了2家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煤矿,行政处罚共计20万元。(龙岩市安监局)
省安监局王志明纪检组长一行深入永定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近日,省安监局王志明纪检组长一行4人,深入永定县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王志明一行听取了永定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深入湖坑镇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对永定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有力度,工作检查到位:安全宣传教育有特色,开展“七个一”活动有声有色。王志明强调,百日行动要全覆盖,零容忍,要严防虚报、瞒报,严防走过场,乡村要“动起来”,确保全覆盖。以举报查处等方式,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的困难,维护好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树立起为民的良好形象。(永定县安监局)
龙岩市上杭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出台新规定
上杭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3]116号),该文件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作了新的规定。一、明确责任,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二、规范经营,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三、严格审查,落实烟花爆竹许可制度。四、科学规划,优化烟花爆竹网点布局。五、严格标准,推进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六、依法行政,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上杭县安监局)
三明市安监局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交叉互查活动
近日,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明市直各部门开展各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交叉互查。三明市安监局抽调各地非煤矿山监管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共12人,对全市非煤矿山开展交叉互查。截至8月25日,已查露天矿山15家,地下矿山12家,尾矿库6座,下达整改指令书31份,责令停产整顿4家。三明市住建局组织4个督查组深入12个县(市、区),采用抽查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形式,重点督查建筑施工安全、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农房质量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渣土车专项整治等7大项内容。(三明市安监局)
三明市尤溪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再掀新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尤溪县从今年6月起专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对所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生产经营建设及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要求检查率、整治率达到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截至目前,“百日行动”共查处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26起,处罚抄告货运企业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122人;完成国省道隐患整治21处,县乡村道62处;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969起,其中酒驾41起、客车超员6起,涉牌涉证1077起,货车超载109起。(尤溪县安监局)
三明市大田县县长熊旭明要求“四个强化”落实渣土车管理工作
近日,大田县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会上,县长熊旭明对渣土车运输管理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县渣土办尽快牵头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强化企业监管。凡在境内从事建筑渣土沙石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必须取得城市建筑渣土处置核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监管,对违法、违规运输车辆实行严管重罚;四是强化考评奖惩。加强宣传引导,对守法、规范运营,无不良纪录的运输企业在建筑渣土沙石运输招投标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违规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从严查处。(大田县安监局)
南平邵武市安监局、经贸局联合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近日,邵武市召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网上申报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市经贸局黄嫦娥副局长关于该市标准化建设国家网上申报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南平市安监局黄虎忠科长对该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定行业、分标准。企业要做好自我定位,深入学习把握行业标准,明确安全管理发展方向。二是定人员,建制度。要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从本质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查隐患,保安全。要完善自身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确保做到安全生产。(邵武市安监局)
南平市浦城县开展在建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
浦城县住建局联合安监局、发改局对正在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圣农饲料加工厂和生物发电厂、荣兴食品园等在建重点项目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组要求各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当前要继续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室外作业要避开高温时段,及时将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饮品发放到位;要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防险避险能力;要采取奖励措施鼓励员工自查隐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浦城县安监局)
省安监局:
根据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川安监〔20__〕193号)要求,__市认真开展了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8月10日,我局向区(市)县安监局转发了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安监系统充分认识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陈庚文局长在局办公会上专门对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各业务处紧密结合日常监督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专门编制了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冶金和机械等重点行业专项监察计划,明确了将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使用管理情况和是否使用通过安全标志认可的特种防护用品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要求监察人员严格执法检查,做好详细的现场笔录,详实填写《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截至10月底,我局在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62人次,检查168户企业。涉及金属及非金属矿山5户,化工企业82户,建筑施工企业25户,冶金企业12户,制造加工企业16户,其他企业28户;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66份(其中:金属及非金属矿山1份,化工企业20份,建筑施工企业13份,冶金企业7份,制造加工企业14份,其他企业11份);受处罚企业6户(其中:金属及非金属矿山、化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各1户,制造加工企业3户),处罚金1.6万元。全市的安监机构出动6377人次对1873户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440份,当场处罚决定书16份;立案查处53件;处罚金6.7万元。
二、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生产经营企业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及个人配备要求等各项管理制度,设立有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有购买和发放记录;对过期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能按规定要求予以更换和销毁。多数企业从业人员能按照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也能掌握劳动防护用品性能及作用,对自身所享有的劳动防护权益也能够自觉维护,没有发现不按照规定购买和不使用通过安全标志认可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经费落实不足,发放数量不足。对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把关不严,没有严格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提供资质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二)部分企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不到位,缺乏对职工正确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指导,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欠缺。
(三)少数企业没有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或存在不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情况。问题较多的是家具企业、制鞋企业;部分建筑、化工、冶金、制造加工企业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化工企业职工以普通纱布口罩代替防毒口罩;有的建筑施工企业个别职工在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或存在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劳动防护用品投入,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使全镇小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管理机制,从而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达标原则
依据标准,逐步推进,企业自评,组织复评。
三、时间和步骤
力争到年完成全镇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全面达标,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12月——年6月),企业自评。
小企业对照《区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要求,进行自评,由所在村、镇属公司安全办公室上报书面自评报告。
第二阶段(年6月——年12月),达标复评。
镇安全办审查企业自评报告后,上报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组织人员按照标准进行复评。按复评成绩分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类。
第三阶段(年1月——年7月),督促整治。
对未完成达标工作的小企业重点指导,促使其达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未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四阶段(年7月——年10月),总结完善。
通报全镇小企业达标活动情况,由区安监局向达标优秀单位颁发证书。对当年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予以摘牌处置,并于第二年进行再复评。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各村、镇属公司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搞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小企业安全标准管理达标活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是遏制小企业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重要举措。
(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各村、镇属公司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分批实施,抓住典型,以点带面,在基础较好的小企业中先行试行,继而推广到整个地区、整个部门不同类型的小企业中,使小企业达标工作顺利进行。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3、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
4、安全监管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
5、工作车辆及装备。
二、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原则。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承担起责任和应尽义务;地方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通过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二是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针对全镇非煤企业实际安全情况,重点加强各类井工企业、尾矿库和危化企业的监管工作,努力解决非煤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坚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与监管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
四是坚持计划监管。镇安监站在区安监局行政执法授权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安监局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安全监管执法。
三、监管机构人员
监管人员
,镇安监站站长,负责全镇各非煤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镇安全科负责人,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管。
,镇安全科科员,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管。
四、镇企业数量及现状
全镇重点非煤企业8户,其中井工企业5户、露天企业2户、加油站1户,综合监管企业13户。
五、监管执法工作日及覆盖率
镇安检站,现有工作人员3人。监管执法总工作日为国家法定日,工作日为250天。
具体工作安排:
1、整理内业,制作执法文书、送达执法文书(上级和企业)工作为72个工作日。
2、陪同上级检查工作为36个工作日。
3、参加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为36个工作日。
4、参加省、市、区会议、业务培训、政治学习、工作日数36个工作日。
5、调查举报案件工作,工作日数36个工作日。
6、联合执法工作,工作日数72个工作日。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日数36个工作日。
8、全镇重点监管企业每户两月检查1次为120个工作日。一般监管企业每户每年4次,60个工作日。
9、对全镇其它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企业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抽查一次(抽查率为30%),工作日数为60个工作日。
10.带薪休假,占用工作日数为30工作日。
11.站长总工作日为个84个工作日。
以上总工作日为584个工作日,不是工作日由节假日补,符合工作日要求。全镇重点非煤企业安全监管覆盖率达100%。
六、监管执法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监督检查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七、其它
1、坚决按照监管计划进行监管。
2、严格执行监管计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
一、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取得成绩及存在问题
A.主要工作做法及成绩
(一)以强化目标管理为核心,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核心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主体责任,2月25日,县安委会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了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表彰了2010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强化目标管理,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会上提出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分解了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县政府分别与23个乡镇、县经济开发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基本做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局面。
(二)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为动力,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县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认真组织开展了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徐德县长和各位副县长亲自带队,组成9个小组深入到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工地、企业、渡口等,进行督查检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
2.安监局组织4个小组,春节前后对全县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市场进行强化管理,局长亲自带队检查,重点对批发企业、近700个零售经营点进行细致查看,共取缔户外经营15家,没收鞭炮、烟花近10万余响,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3.在3月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中,安委办组织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建设、教育、消防等12个相关单位,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含水上)、火灾事故、客运企业、渡口渡船、供气、供水、供电、建筑拆迁工程、特种设备、防雷装置以及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县,做好隐患统计报表,坚持边查边改、定期通报、现场论证、挂牌整改等措施。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中,共排查各类隐患2071处,责令整改2058处,整改率达98%以上。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供电公司发电厂烟囱、上塘镇胡桥村老窑厂烟囱、县云忠洗浴中心等3处隐患,列为重大隐患,实行挂牌整改。
4.按照文件精神,安监局在4月份,组织4个小组对全县近700户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落实“四个统一”情况,要求实现统一专柜、统一安全制度、统一消防器材、统一安全警示标识。检查中,查出隐患近700处,现场整改625处,出具整改通知书75份。并在4月中旬进行复查,将隐患整改到位,保证安全经营。
5.为吸取洋河某玻璃生产企业爆炸事故教训,安监局于5月6-7日组织专项小组,对全县宏祥、红光等6家玻璃生产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这次对玻璃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中,局长亲自带队,逐个排查,在排查中发现部分玻璃生产企业没有给工人配备防护服、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有的没有配备消防设施,生产设备老化,特别是四河一家玻璃生产企业,存在烟囱破裂,而且距离煤气生成炉较近,安全隐患严重,对此安监局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整改,同时对其他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下发整改指令书,要求在一周内整改到位。同时在5月10-12日组织人员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安全生产。
(三)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中,不但注重隐患排查,还注重安全知识宣传,3月13日,安委办组织公安、交通、消防、卫生、质监等13个单位,在县府前广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接待咨询群众、职工近5000人次,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资料1.4万余份。
2.注重安全文化阵地建设,全县23个乡镇均建立安全文化一条街,园县投资5万多元创建了安全文化宣传大道,全县刷写安全文化标语、漫画近3700条,建立村(居)安全文化宣传长廊157处,乡镇、学校建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20余处。
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传授消防安全知识,打击非法经营,4月8日—10日,安监局牵头,联合文广新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举办了人员密集娱乐场所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这次培训班有网吧、电子游戏、歌舞厅等206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参加。4月15日—18日,安监局和县经济开发县联手,举办了全县规模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印发资料2万余份免费下发到各个企业。5月24日,组织全县各系统在总工会会议室开展“安康杯”安全知识演讲竞赛,5月26日和住建局联合,在黄河小区组织13个建筑公司开展技能竞赛,这些活动对安全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以强化专项治理为重点,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月18日,我县举行了2014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启动仪式,严格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县交通局、公安局、农机局配合行动,对全县县乡道路、内河渡口等交通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参与春运的长途客车、农运班车、城市公交、出租车及货运车辆逐一排查。共查处违章驾驶1020人(次),当场暂扣驾驶证729本,发现隐患137处,现场整改137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加油站(点)的规范管理,3月1日至2日,安监局邀请了市局危化品专家前来对加油站(点)的负责人、安管人员进行培训。这次培训,专家们针对经营中存在的隐患,开展了危化品安全经营实用指南、消防设备及操作措施、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全面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管理,5月23-24日,和市专家组一起,对亿源化工、悦诚化工、贝斯特等7家企业进行了检查考评,提出了具体整改建议;重点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的实施方案》,年内完成3家3级达标企业。
(五)以落实“执行力提升年”为抓手,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按照县委要求在全县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的具体方案,安监局迅速落实,出台了《县安监局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方案》,召开局内民主生活会,就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确立整改措施,同时结合“六条禁令”,在媒体进行公开承诺。加强廉洁教育,增强网上公开透明行政权力运行,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B.存在工作问题
首先是安全生产工作难度加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控制指标逐年在递减,压力非常大;二是受发展水平影响,我县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三是问责力度加大,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必定会实行责任追究。
其次是全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县事故发生率和死亡人数没有实现“双下降”,容不得半点乐观。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落实不到位。
再次是局人员和资金不足,在编人员8人,负责全县安全监管,任务重,人手少,特别是执法监察大队,按编制为5人,目前只有2人。安监局每月2万元的办公经费只能用于3辆执法车辆的油耗,经费严重不足。
C.对县委、县政府的建议
针对安监局人手和经费不足,建议加强人员配置,特别是执法监察队伍,望尽快安排人员,以便加强执法力度;对于经费也希望增加资金,同时建议县政府在新办公区增建一处安监系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安监局合署办公,并且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二、“十一五”以来主要工作亮点、创新举措及荣誉
安监局正式独立办公于2005年5月,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五年来,各任领导克服人手少,办公设备简陋和资金不足等因素,积极创造条件工作,不断创新,确保了“十一五”期间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使安全稳定态势逐年好转。2009年打造安全文化阵地和主题公园,实行领导定点包片,扎实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等安全作业技能培训,成为全市亮点;2010年创新性开展了规模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工作,全市安监局局长座谈会在召开;今年开展渡口安全文化长廊、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等亮点。主要荣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半年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狠抓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的落实。上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跨入省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再进行一次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细化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2)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精心组织,确保活动不断取得实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构建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预防一般事故,进一步压减全县事故总量。
(3)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五进”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别是临时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全民安全氛围。
(4)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加强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自发、自动、自觉的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基础。
(5)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全面加强安全监管队伍“1+2”配备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和安全文化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人员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工作计划
(一)镇(街道)级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行政
1、具体工作内容: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职能下放的力度。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委托非园区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一是继续跟进实施第一步职能下放以后,有关工作开展的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二是探讨继续加大职能下放的范围和时机,三是根据8大园区的机构和职能设置情况,安排好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2)向区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3~5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在8月20日前报出。
(3)对各镇(街道)现有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经区政府任命为安全生产监察员,8月底前完成。
(4)对.....等六个镇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年度考核,于9月底完成。
(二)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高危行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的规划和布局,控制其总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评价。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统筹规划,在工业园区规划设立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专门区域,使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的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能相对集中;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企业也要逐步向园区专门区域转移,逐步实现高危行业的集中设立、管理、治理和应急救援。由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力争在9月底以前制定出规划方案。
(2)在9月底以前制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行业的市场准入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办法由安监局和公安局牵头制定。在现有区政府联合审批立项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批和管理办法。
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管理办法由环保局牵头制定。
(3)根据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以及对高危行业的监管部门分工,加强和落实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采石场和建筑施工等所有高危行业的监管。
(三)实行试点企业分类监管制度。
1、具体工作内容:按上级要求在部分行业企业和试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
2、工作负责人:.....及交通、旅游等部门的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2003]136号)的要求,制定我区企业评估的实施方案,要求在8月底完成企业的自我评估、9月底完成企业的监评、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评估任务。并根据评估结果,把已评估的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
(2)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9月底)。
(3)根据佛山市制定的办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的结合的工作。
(四)建设区、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1、具体工作内容:推进区和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继续完善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由传统监管手段向现代化监管手段转变。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继续完善桂城和松岗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委托软件开发公司,9月底之前完成区和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并利用我区现有城域政务网实现区、镇(街道)和村之间的互联互通。10月20日前安监局、桂城和松岗要完成资料录入工作,实现系统局部运行。
(2)8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监管对象的资料录入,逐步投入实际使用。
(五)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1、具体工作内容: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和佛山市的意见,深入试点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各项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其现场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 9月15日前,结合企业安全评估,完善试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根据企业需要,组织好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职业岗位培训。
(六)加强社会监督管理
1、具体工作内容:探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建立有关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建立面向小企业的社会化安全生产服务机制。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探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实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的延伸。在松岗镇松夏工业园区,通过加强园区管理公司的管理力量,建立有关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现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
(2)在桂城街道和松岗镇松夏工业园区培育和发展两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发挥其专业支持和服务作用,建立面向小企业的社会化安全生产服务机制。根据佛山市制定的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设立条件和业务职能,力争在9月底前挂牌成立,逐步进入实际运行阶段。
(3)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处理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在此9月底前,都要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
(七)资料收集和经验总结。
1、具体工作内容:做好有关试点工作的资料收集,特别是企业在试点工作前后的具体情况材料收集,总结我区的试点经验,将有关资料报送佛山市安监局。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8月底前完成企业试点前的具体情况材料收集。
(2)9月底前完成企业完善各种设施、制度后的情况的材料收集。
(3)及时收集试点各类资料,总结各阶段试点经验,必要时按要求制作有关会议演示资料。并按要求及时向佛山市报送有关资料。
(八)加强宣传报道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社会舆论,在全社会形成关注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的氛围。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配合各项工作进展,随时宣传报道。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
非公有制试点工作事关全省、全国,我们一定要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
(二)整体安排,同步推进
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到目前已经完成。8月要重点完成指导企业建章立制工作,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建设、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各项监管办法建设等方面工作;9月各项试点工作要全面突破,试点企业取得初步成效;10月20日前我区的试点工作要全面完成,迎接省和国家的验收。
本协会在业务主管部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行业协会管理部门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帮助下,在各会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围绕智能部门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顺利的开展了协会的各项业务和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安全生产协会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了纵横沟通联动机制
首先,在纵向上,对上与省、市安全生产协会建立了稳定的信息沟通和资料交流机制,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对下,健全了全县安全生产技术协会的基层组织交流,同时还在一些重点会员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报告员。
其次,在横向上,县安全生产协会与县安委会和安监局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立了固定的工作关系。目前,全县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协会都要参与,我们正在推动建立全县安全生产协同协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安全生产。
二、建立了会员活动制度
会员也是安全生产主体,所以必须开展好协会会员活动,发挥主体作用,调动好会员的积极性,通过一系列会员活动,服务会员,吸引会员,规范会员,逐步实现协会会员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年初以来我们协会共组织会员参加县各项安全生产会议4次,并结合单位的具体实际制定了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建立协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措施
每年都以会员为单位带头搞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并通过会员牵头带动其他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协会共培训三期,参加培训各类人员526人次。通过培训增加了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推动行业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县安监局的要求,积极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我们23个会员单位都达到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通过省、市验收合格。
回顾一年来的协会工作,通过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成绩意味着过去,与上级的要求和会员单位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也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我们协会要进一步认真研究本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方式、方法,探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为会员、为会员单位、为政府、为社会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开创本会工作的新局面。
根据鲁政办发[2009]43号文件要求,为有解决保护渔洞水库库区水资源环境面临的破坏和威胁,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的要求,强化措施,细化责任,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管理监督,把握重点环节,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处理好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共同抓好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一、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成立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领导组织和办公室,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坚持动态巡查,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禁止私挖滥采,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对资源环境的污染破坏。
二、认真开展非煤矿产资源整合
今年1月初,早动员,早部署,及时成立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拟定工作计划,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原*水磨矿区共设置矿权6个,其中采矿权2个,探矿权4个。通过资源整合,现已注销探矿权证2个,另外以招商引资方式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进行兼并或重组,最终只保留1个探矿权,1-2个采矿权,减少矿权3-4个。矿山开局不合理等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矿业结构调整和矿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终将实现,最终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既有利于培育壮大矿业经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更有利于渔洞水库库区上游水资源环境保护;
三、大力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工程
20*年以来,主要实施了省级投资*县龙*片区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449.02公顷,总投资1*6.33万元,现已竣工并通过省级组织验收;目前,正在继续实施国家级投资*县*—新街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779.83公顷,总投资1495万元,20*年度已投资400万元;20*年度已投资595万元;2009年度计划投资500万元。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在项目实施工作中,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三个效益相结合原则,坚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与生态防护、灾害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从而达到“山、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通过项目配套工程实施,促进了渔洞水库库区上游水资源和环境保护。
四、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开采情况
因*“11.15”、“11.26”和“8.10”地震后恢复重建的需要,以及*片区方圆15公里内无玄武岩,砂石料资源相对紧缺,导致非法开采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冬春季节,砌房盖屋多,农民自采自用确实存在,且点多面广,难以发现和及时有效制止。
针对存在问题,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安全生产”宣传月、“十一”期间,*县国土资源局都要会同县公安局、安监局、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砂石料开采,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20*年元月2日、3月18日、5月27日、6月28日、9月29日30日、12月12、16日分别深入*片区,在乡镇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对*乡辖区内白岩、石灰窑、徒家坟砂石料开采点进行了检查,发现多处非法开采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对此,检查人员对向太府、苏正检、李家顺、李太恩、李雄恩、李宏正、马大贤、李才军、李毛进、王高正等人,一是做耐心细致的安全生产、矿产资源和治安管理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二是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炸药4公斤、导火索4米、雷管3枚,并对有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三是由国土资源局下发违法开采通知书9份,依法责令停止了非法开采,作业人员立即全部撤离了现场。但当检查人员深入现场时,没有非法开采,当检查人员撤离现场后,又出现了炸石取材的情况。
2009年1-5月,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多次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动态巡查,通过蹲点守候,抓获了非法开采者,当场没收钻机1台、钻杆2根、撬杆5根、炸药6只,处理非法开采者3人。
目前,又研究制定了砂石料专项整合方案,以页岩、白云石、石灰石、砂石料场为整合矿种。全县共12个乡(镇),根据昭整规[2009]2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市整合的目标任务,我县共保留4个整合矿区,其中由梭山乡、水磨镇、*乡、新街乡整合为*矿区,该矿区仅保留采矿权证9个。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五、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