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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工作报告

时间:2022-09-11 05:07:04

导游工作报告

第1篇

1、加强理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一年来,我们紧紧抓住思想理论建设,着力提高班子成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在理论学习中,我们首先做到坚持突出学习重点,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我们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第六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其次是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采取读书、讲座、研讨等形式,做到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并把学习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内容。再次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在学习中紧密结合我市旅游工作的实际问题,撰写学习体会和调研文章,增强了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建设的根本制度。在日常工作和党内生活中,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从“班长”到成员,都能够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管理之下,自觉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凭个人义气,不耍个人意志,不搞一言堂,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在干部职工中的良好形象。在干部选拔、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上,坚持做到集体研究,保证了各项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3、坚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我们还特别注重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树正气,做表率。全年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没有违纪违法情况发生。一年来,委领导班子坚持做到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牢固树立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严格学习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1、成功举办第五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和2011“避暑季”、“温泉季”系列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青岩古镇、天河潭等一大批旅游景区(点)的旅游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着力打造并推出了青岩堡民族文化旅游点,促进了重点旅游项目加快投资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宣传我市“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生态优势和人居环境,促进我市避暑旅游和温泉旅游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3、加强规划编制,制定政策措施,推动产业发展。今年我们启动《旅游经济区发展战略规划》、《市旅游行业人才规划》编制工作,修订《市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市红色旅游专项规划》,制定《市住宿业管理办法》,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红色旅游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意见》,完成《市社会旅馆设施与服务质量要求》、《市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示范点认定标准》的制定工作。

5、以“三创一办”为契机,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全力做好民运会筹备工作,对民运会指定接待宾馆和80多家备选指定酒店的接待条件和接待能力进行摸底调查;制定旅行社保障工作方案和民运会指定宾馆清真厨房和餐厅改造方案;配合省筹委会完成民运会体育代表团食宿安排方案,对接待酒店、旅行社、重点旅游景区进行全面检查,从环境卫生、接待设施、服务规范、氛围营造等方面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民运会接待工作,各代表团对我市宾馆饭店和旅行社的接待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有多家酒店、旅行社获得入住代表团赠予锦旗。我委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评为九运会承办、协办工作“先进集体”。同时,全年还抓好新版《旅游星级饭店设施与服务评定划分》标准的宣贯工作,并按照新标准评定星级饭店28家,按照避暑度假酒店标准,评定5家避暑度假酒店;评定绿色饭店1家。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建立高效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督促检查,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旅游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

6、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大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按照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抓好落实。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制度建设、开展承诺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政务公开、开展创先争优、深入基层开展帮扶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全面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益型机关、廉洁型机关,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市旅游工作通过全市旅游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明显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与发展大旅游的客观需求相比还不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旅游的概念淡薄,以市场为导向发展旅游产业的机制尚未建立。旅游业是综合性很强的产业,与交通、建设、林业绿化、城市管理、宣传等部门关系非常密切,要树立起大旅游的观念,需要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配合。

2、缺乏龙头品牌支撑项目,旅游景区竞争力较弱。我市旅游资源和景点不算少,但大多数景点规模小、布局分散、吸引力不大,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

3、管理体制不顺,管理缺乏力度。旅游业尤其是各景区,分属于不同的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多头管理,缺乏协同配合,旅游管理部门难以有效地进行旅游宏观规划和对景区的管理。

4、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一方面,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景区建设投入较少;另一方面由于投资体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难以吸引大量的社会投资。资金的匮乏,导致许多旅游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和科学的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得不到完善和提高。

此外,还有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旅游宣传促销缺乏创新及旅游商品缺少地方特色等问题。上述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付出巨大努力才能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2篇

1.1目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和依据

1.1.1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得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生命安全,维护我省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1.1.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行社管理条例》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9)《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各市州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1.2.2突发公共事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突发事件。

1.3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本地区政府领导下,由本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得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善后工作。

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应急指挥和相关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协调处理工作。

2.2工作职责

省旅游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监督我省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我省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我省发生突发事件时,在省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预警

3.1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重大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3.2省旅游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情况和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资料,适时向全省发出相关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4救援机制

4.1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4.1.1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

(1)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

(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

(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

4.1.2分级响应

(1)当发生重大(I级)突发事件时,省旅游局启动应急预案,在省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参与和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较大(Ⅱ级)以下突发事件由所在地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启动相应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旅游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2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2.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同时,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管 理部门报告情况。

4.2.2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景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4.2.3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1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作出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安排。同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详细情况。

(2)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旅游饭店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决定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经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团队需经过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4)发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团队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行程路线,在本省范围内督促该团队所经过地区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消毒防疫工作。同时,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3.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

(3)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1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保险情况,由我局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4.4.2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5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并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6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领导下,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统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旅游救援体系,并进行必要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实际演练。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4.7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4.8新闻

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重大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报道要经国家旅游局或我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地方统一;重大以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按我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信息报告

5.l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2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Ⅲ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3省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对较大(Ⅱ级)和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旅游局,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书面报告。

5.4对于发生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食物中毒事故,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同时督促全省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餐饮场所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再次发生。

第3篇

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早抓早防

我局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非常重视,局领导及时召开防控工作会议,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静任组长,副局长石简菱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综合科和星级宾馆、旅行社、汽车公司负责人为成员。为认真做好全县旅游行业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增强旅游从业人员应对突发疫情的处置能力。5月13日,县旅游局在县行政中心b区524办公室举办全县旅游行业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部署会议。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全县星级酒店、旅行社和旅游汽车公司负责人参会。会上,下发了《××县旅游局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蒙旅发〔2009〕年27号)文件,石简菱副局长详细讲解了甲型h1n1流感的基本知识、发病特点、防控措施和办法等相关知识。最后,周静局长做了四点强调,一是要求各旅游企业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制定出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开展工作;二是要求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各旅游企业要广泛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宣传做到外松内紧;三是要加大对甲型h1n1流感卫生防控知识的培训,坚持领导带班制度,指定专人作为旅游企业的防控联络员,发现情况立即上报县旅游局,县旅游局再上报上级和相关

部门。四是特别特别强调旅行社做组团和地接业务时,要特别注意一下疫情较重的国家和地区的游客出入情况,组团必须慎重,否则后果自负。

会后,全县旅游系统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准备工作,各旅游企业上报旅游局的应急预案15个,为做好下一步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会议明确各单位职责,落实责任,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二、加强监管、措施到位、积极防范

(一)旅游饭店预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情况

各星级饭店建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全县星级饭店、待评高星级酒店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迅速制定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认真开展员工和住店客人的疫情防范宣传工作。进一步严格星级饭店入住登记和健康问询制度,做到健康登记表每客必填。发现住店客人有流感症状时,立即上报县旅游局,县旅游局再上报卫生和相关部门,不允许让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前往就医。一旦确认为疑似病例的,我局迅速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同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消毒工作。要求星级饭店和待评高星级酒店做好应急准备,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坚持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出现疫情,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报告及时,响应到位。

(二)旅行社预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情况

全县所有旅行社密切关注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卫生部最新情况通报,及时、认真的落实国家旅游局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凡国家禁令的疫区,坚决停止旅行社组接团业务。要求旅行社接待来自疫情流行地区的游客时,提前告知我县疾病防控措施。对乘坐旅游车辆人员数量进行减量控制,避免乘车人员过于集中。在行驶中,采取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导游员在带团过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如发现发热等流感症状,及时上报××县旅游局和卫生部门,做好游客说服解释工作,并及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要求××全县范围内出境游组团社在组织赴有流感病例报告的国家旅游时,应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发展。在外旅游时,随时提醒游客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尽量避开人群密集场所,同时密切关注团队中游客身体状况。出境旅游团队成员出现感冒症状要及时就诊,与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联系,并视情况调整行程,安排旅游团队返程,确保游客安全。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县旅游局。旅游团回国后,要求带团领队自行居家隔离7天。建立游客基本信息登记制度,以便检测和备查。拒绝有发烧、流涕、咳嗽、头痛等甲型h1n1流感症状的游客参加游览。同时要求旅游社平时工作要做好应急准备,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坚持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出现疫情,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报告及时,响应到位。

(三)旅游汽车公司预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情况

要求两家旅游汽车公司每日对运营车辆进行消毒。同时,司机要随时掌握游客旅游信息。建立坐车人员名单和载明旅游团团名、人数、进入、离开××时间等(此项工作于5月15日开始),自觉、及时为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同时要求两家旅游汽车平时工作要做好应急准备,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坚持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出现疫情,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报告及时,响应到位。

(四)景区景点预防甲型h1n1工作情况

在景区景点方面,要求全县景区景点高度重视防控

工作。张贴防控宣传画、设置宣传栏,认真开展员工防范宣传工作。进一步严格消毒措施,发现游客有流感样症状时,立即上报县旅游局,县旅游局再上报卫生和相关部门,不允许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前往就医。同时要求景区景点平时工作要做好应急准备,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坚持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出现疫情,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报告及时,响应到位。

第4篇

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早抓早防

我局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非常重视,局领导及时召开防控工作会议,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静任组长,副局长石简菱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综合科和星级宾馆、旅行社、汽车公司负责人为成员。为认真做好全县旅游行业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增强旅游从业人员应对突发疫情的处置能力。5月13日,县旅游局在县行政中心b区524办公室举办全县旅游行业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部署会议。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全县星级酒店、旅行社和旅游汽车公司负责人参会。会上,下发了《××县旅游局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蒙旅发〔2009〕年27号)文件,石简菱副局长详细讲解了甲型h1n1流感的基本知识、发病特点、防控措施和办法等相关知识。最后,周静局长做了四点强调,一是要求各旅游企业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制定出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开展工作;二是要求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各旅游企业要广泛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宣传做到外松内紧;三是要加大对甲型h1n1流感卫生防控知识的培训,坚持领导带班制度,指定专人作为旅游企业的防控联络员,发现情况立即上报县旅游局,县旅游局再上报上级和相关

部门。四是特别特别强调旅行社做组团和地接业务时,要特别注意一下疫情较重的国家和地区的游客出入情况,组团必须慎重,否则后果自负。

会后,全县旅游系统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准备工作,各旅游企业上报旅游局的应急预案15个,为做好下一步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会议明确各单位职责,落实责任,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二、加强监管、措施到位、积极防范

(一)旅游饭店预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情况

各星级饭店建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全县星级饭店、待评高星级酒店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迅速制定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认真开展员工和住店客人的疫情防范宣传工作。进一步严格星级饭店入住登记和健康问询制度,做到健康登记表每客必填。发现住店客人有流感症状时,立即上报县旅游局,县旅游局再上报卫生和相关部门,不允许让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前往就医。一旦确认为疑似病例的,我局迅速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同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消毒工作。要求星级饭店和待评高星级酒店做好应急准备,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坚持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出现疫情,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报告及时,响应到位。

(2)旅行社预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情况

全县所有旅行社密切关注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卫生部最新情况通报,及时、认真的落实国家旅游局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凡国家禁令的疫区,坚决停止旅行社组接团业务。要求旅行社接待来自疫情流行地区的游客时,提前告知我县疾病防控措施。对乘坐旅游车辆人员数量进行减量控制,避免乘车人员过于集中。在行驶中,采取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导游员在带团过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如发现发热等流感症状,及时上报××县旅游局和卫生部门,做好游客说服解释工作,并及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要求××全县范围内出境游组团社在组织赴有流感病例报告的国家旅游时,应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发展。在外旅游时,随时提醒游客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尽量避开人群密集场所,同时密切关注团队中游客身体状况。出境旅游团队成员出现感冒症状要及时就诊,与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联系,并视情况调整行程,安排旅游团队返程,确保游客安全。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县旅游局。旅游团回国后,要求带团领队自行居家隔离7天。建立游客基本信息登记制度,以便检测和备查。拒绝有发烧、流涕、咳嗽、头痛等甲型h1n1流感症状的游客参加游览。同时要求旅游社平时工作要做好应急准备,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坚持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出现疫情,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报告及时,响应到位。

(三)旅游汽车公司预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情况

要求两家旅游汽车公司每日对运营车辆进行消毒。同时,司机要随时掌握游客旅游信息。建立坐车人员名单和载明旅游团团名、人数、进入、离开××时间等(此项工作于5月15日开始),自觉、及时为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同时要求两家旅游汽车平时工作要做好应急准备,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坚持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出现疫情,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报告及时,响应到位。

(四)景区景点预防甲型h1n1工作情况

在景区景点方面,要求全县景区景点高度重视防控

第5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文明旅游事关国家形象和社会正能量,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抓好文明旅游工作,对外增强国家软实力,对内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为此,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必须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文明旅游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努力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制度

旅游管理部门、各旅行社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领导,建立文明旅游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层层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基础是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重点是落实文明旅游各项制度,核心是导游、领队严格履行职责,关键是把好出境旅游“六关”。

三、严格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的制度

(一)行前教育。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因此为做好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工作,组团旅行社应在团队出发前,对旅游团队进行文明旅游专题教育,明确带队导游或领队为责任人。教育内容包括言谈举止文明、用餐文明、交通文明、住宿文明、观光文明等内容。

(二)途中引导。带队导游或领队在组织旅游团队旅游行程中,负有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责任,应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游客违反国家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文明行为的,劝阻无效的,导游或领队应及时报告旅行社,旅行社应及时报告旅游管理部门,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省级旅游管理部门报告。导游或领队有责任及时予以劝阻,若情节严重、不听劝阻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可报警并劝其退团。

(三)行后总结。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带队导游(领队)应当对自己所带团队文明旅游情况进行总结,并出具书面的报告给单位负责人。认真总结旅游行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列入不文明行为的游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实后,通报给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四、加强文明旅游宣传,严把护照、组团、出境、交通、落地、行程等“六关”

护照关:护照关是出境游的前提条件,根据有关要求,在办理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时,要在业务工作流程中增加教育引导环节,做到有文明旅游宣传材料,有告知教育、引导信息,有外事人员的专项责任制。游客会收到文明旅游注意事项和文明旅游的提示。游客要认真了解前往国法律法规、社会秩序和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提高自身文明素质、注重个人举止文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组团关:是组团旅行社要把好的重要关口。要求组团旅行社要坚持行前教育,必须在出发前召开出团说明会,把出境的游客全部纳入教育范围,严格落实行前培训计划,针对出境游,文明旅游的告知、提醒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由带团领队详细讲解目的地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对游客进行文明素质教育,并把不文明言行的利害关系讲清楚。旅行社从接受游客报名到行程结束,都要把文明旅游的宣传教育贯穿到底。首先是合同中有文明旅游的相关条款,还要把文明旅游作为合同附件让游客签署。

出境关:主要指机场、口岸出境处要广泛开展文明出游宣传,文明旅游宣传处处可见,出入境民警事事提醒游客,“出国旅游,文明相伴”。

交通关:就是要让游客出发前,在候机候车、乘机乘车时,时时处处感受到文明氛围、接受文明教育。

落地关:要求领队与地接导游做好对接,及时普及目的地风俗习惯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有关禁忌的宣传。并一一解答游客提出的疑问,及时纠正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切实做到人到哪里、文明旅游教育引导跟进到哪里,不留死角。

第6篇

各县区旅游局,市直各旅游企业:

*8年是我市旅游业迎来发展机遇关键的一年,市委、市政府要求成功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做好今年的春节旅游安全工作,对于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构建和谐*、树立我市旅游新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度过一个安全、有序、祥和的春节。为认真做好*8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一把手都要亲自抓安全工作,落实责任人,不能走过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狠抓落实。要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的思想,坚决消除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做好各项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

二、各县区旅游局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做好应急突发事件准备工作,加强对本辖区旅游安全工作的检查,做好统计报告工作。

三、各星级饭店要加大对危险源的监控和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防食物中毒等工作的应急处理;要加强对食品采购、贮藏、加工等环节的监管,把好餐具消毒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对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标志标识,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路、电器、供水、供电、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保证各种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

四、各旅行社要做好游客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旅游车辆的监管,必须选择具备旅游运营资格的车辆,要选择信誉高、服务好、保险齐全、管理规范的汽运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使用车辆要进行安全检查,执行单程400公里以上配备两个司机的规定。加强对全陪导游安全培训工作,全陪导游要负起安全责任,禁止司机喝酒、游客超员和夜间行车;对游览参加的项目安全做到心中有数,做好景区(点)危险地段的说明提示工作。旅行社要根据自己的接待能力收客,不能盲目推线路,盲目接待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安全进行评估,坚决杜绝先收客后安排线路。

五、各旅游景区要对游乐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做到安全运行。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段,增加提示牌,加强监管,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增加巡查次数。加强对景区内外商贩的管理,严禁强买强卖,违章经营。加强对景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服务培训,做好对客流量的监测,超出接待能力后,做好疏导和分流工作,制定分流方案和涌堵等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按照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提高服务意识和接待水平,树立旅游行业文明窗口单位服务形象。切实按照旅游景区接待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接待水平要符合自己的A级标准。做好节日期间的统计报告工作。

六、严格执行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旅游应急处理预案的有关规定逐级报告,坚决杜绝瞒报、谎报,发生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七、各单位要做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务于*8年元月31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手机号码、固定值班电话报市旅游局523室,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第7篇

(一)编制目的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分类救治的原则,积极应对,科学处置,认真贯彻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国庆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甲型H1N1流感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方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国庆节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以下简称甲流)防控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市卫生局:负责节日期间全市甲流疫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置、病人救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全市甲流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收集、汇总、上报甲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承担市领导小组节日应急值守工作。

2.市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节日期间联防联控工作。

3.市委宣传部(新闻办):负责协调节日期间甲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报道和防控知识宣传。

4.市经贸局:负责协调节日期间应急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生产、购置和统一调配。

5.市教体局:重点做好学校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开学后的防控工作,与卫生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的甲流疫情预防和处置工作。

6.市公安局:密切关注节日期间与甲流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协助市卫生局做好疫情相关信息查询,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必要时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7.市财政局:负责节日期间紧急防控经费的落实,保证节日应急处置需要。

8.市交通局:负责对码头、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旅客甲流疫情监测,及时报告流感样病例,配合做好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人员的运送。

9.市外事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节日期间涉外人员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处置工作。

10.市旅游局:负责落实节日期间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甲流疫情防控管理,与卫生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旅行团队游客和星级饭店入住客人的甲流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疫情趋势和相关信息,提出旅游建议。

1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节日期间对甲流疫情应急处置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等质量安全的监管。

12.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负责保障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应急处置指挥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通信畅通,承担紧急情况下的通信保障任务。

市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节日期间甲流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按照《*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方案》明确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

三、应急值守

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应急值守,主要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甲流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保持通讯信息畅通,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甲流疫情。各部门应急机动队做好车辆、应急物资的准备,安排好人员轮休,确保24小时待命。

四、监测预警

(一)全市各医疗机构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甲流监测工作。发热门诊一旦发现学校、宾馆、景区、交通工具、养老院、看守所等单位或场所出现可疑聚集性甲流疫情,及时报告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在必要时建议市政府预警信息。

(二)各基层单位(包括学校、社区、企业、农村)依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联络员重点做好辖区内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甲流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学校严格实行晨检制度、因缺病课追查报告制度和甲流疫情统计报告。企业负责本单位员工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报告。要特别关注有基础性疾病者、老人、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及时发现流感样症状患者,并立即报告。

(三)特殊单位(敬老院、看守所等)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人员流感样病例与聚集性甲流疫情监测与报告。大型活动主办期间,主办单位专人负责对参与活动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接待宾馆和旅行社每天对入住人员和旅游团队进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报告。

(四)交通部门分别对乘坐交通工具人员及车站等场所进出人员,实施发热流感样症状监测。一旦发现发热流感样病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通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信息报送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获知甲流疫情信息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市疾控制中心报告。市疾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并向市卫生局及金华市疾控中心报告。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和金华市卫生局。

重大敏感事件,如辖区内出现首发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或聚集性暴发病例,尤其是出现学校、医院、看守所、敬老院、人口密集企业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甲流疫情时,市卫生局要在接报告1小时内向市政府和金华市卫生局报告,并逐级上报到金华市政府,其中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应报告完整个案。

卫生部门要严格执行甲流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本辖区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人)做好甲流网络直报。

六、应急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响应的原则处置国庆期间甲流疫情,主要分大型文艺活动、公路和旅游、学校等四个甲流防控工作方案进行应急处置。

七、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

(一)疫情处置

市疾控中心接到发热流感样病例报告后,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防控工作指导。辖区内出现首发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或聚集性暴发病例,尤其出现学校、医疗、看守所、敬老院、人口密集企业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甲流疫情时,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必要时可向金华市卫生局申请援助。

(二)分级分类救治

对符合标准的甲型H1N1轻症病例,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可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由辖区责任医生负责,每日监测体温和病情变化,一旦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疗进行治疗。旅游团队可在当地宾馆实行,由旅游部门落实;需住院治疗的甲流病例要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必要时,市卫生局可建议市政府征用宾馆、学校等,改善通风条件,集中收治甲流病例;甲流重症病例要在市人民医院集中收治,由市卫生局组织相关学科临床专家组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120急救中心配备专门医务人中、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负责甲流病例的转运。

(三)医疗感染控制

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各项院感防控措施,规范发热门诊,对有发热流感样症状的探视人员应当限制进入病房,接触发热流感样症状患者的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药品储备。市府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分别落实相应应急药品、应急物资储备。

(二)通信保障。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负责做好节日期间应急通信保障,特别是应急值守、相关领导、应急救援队的重点通信保障。

(三)经费保障。市财政局负责我市甲流防控经费的投入,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甲流疫情处置等经费。

第8篇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本市旅游业的发展,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行社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旅行社,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等相关旅游业务的企业,包括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旅行社的设立、经营及其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旅行社的管理。

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国内旅行社的管理,业务上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国内旅行社的审批。

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旅行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许可制度)

本市实行旅行社经营许可制度。

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旅行社经营活动。

第六条(经营原则)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旅行社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行业协会)

市旅行社行业协会是依法维护旅行社权益的自律性社会团体法人,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工作,接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设立许可

第八条(旅行社的设立)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第九条(注册资本和保证金)

旅行社注册资本和保证金的数额,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旅行社分社的设立)

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旅行社,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设立社的名义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分社。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并向分社设立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营业部的设立)

本市旅行社可以在本市范围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设立社名义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营业部。

旅行社营业部的业务范围限于为设立社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或者宣传等服务。

旅行社设立营业部的,应当在办理完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营业部所在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境外旅行社常驻机构设立条件)

境外旅行社可以在本市设立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和宣传等活动的非经营性常驻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境外旅行社常驻机构)。

境外旅行社在本市设立常驻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其本国依法注册登记;

(二)资信情况良好,是其本国旅行社协会的正式会员;

(三)经营其本国旅游者来中国旅游的业务2年以上,每年送旅游者数量不少于2000人。

第十三条(公告制度)

本市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公告制度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

第十四条(审批程序)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旅行社分社的,按《条例》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交纳质量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后,在6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旅行社名称)

旅行社申报和登记的企业名称,必须含有“旅行社”字样。国内旅行社不得使用“国际”、“海外”等与其国内旅行社旅游业务不相符的名称。

第十六条(变更及终止)

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按本办法设立申请旅行社的有关规定,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旅行社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停业、歇业,以及旅行社分社、营业部变更地址、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年检制度)

市或者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旅行社进行一次检查。未经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旅行社经营活动。

市或者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年检的结果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中外合资旅行社)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旅行社的条件和审批程序,按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经营范围)

旅行社应当按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禁止超越范围经营。

第二十条(明示制度)

旅行社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放置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旅游价格和有关手续费等应当明码标价。

第二十一条(旅游报价形式)

旅行社的旅游报价形式主要有全包价旅游、半包价旅游等。

旅行社承诺旅行费用实行全包价时,全包价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游览景点门票和导游服务等费用。

旅行社承诺旅行费用实行半包价时,半包价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交通、住宿和导游服务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旅游合同内容)

旅行社安排旅游者旅游时,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名称及地址;

(二)旅游总价格;

(三)旅游地点和日程安排;

(四)交通工具类别、等级、航(车)次时间;

(五)住宿等级及客房类型;

(六)游览景点名称、门票;

(七)餐饮次数及标准;

(八)娱乐种类及次数;

(九)导游服务;

(十)购物次数与时间;

(十一)合同终止条件;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四)签约地点及日期。

订立出境旅游合同的,还应当增加有关出境签证的手续、费用的内容。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可以参照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示范合同文本。

第二十三条(旅游合同的履行和转让)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行社向游客发放的质量反馈表或者类似书面材料,不能作为其是否履约的证明。

旅行社将已订立的旅游合同转让给其他旅行社时,必须征得旅游者同意,并不得增加费用。

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由于出境签证等原因不能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旅行社履行旅游合同的要求)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者增加参观项目、增加费用、安排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活动。旅行社安排合同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出具服务单据。

旅游合同订立后,除国家调整汇率或者运输价格,且合同双方约定此种情况下可以提高旅游总价格外,旅行社不得单方提高旅游总价格。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不能成行造成的违约)

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国内旅游,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出境旅游,违约方应当提前7天通知对方。合同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先行赔偿)

旅行社未按照旅游合同提供相关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由于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原因,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赔偿后,有权向造成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旅游经营者追偿。

旅行社对旅游者提供的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旅游保险)

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费,不得在销售价格中单独列项。

旅游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购买旅游者个人保险。旅行社在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时,应当提示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第二十九条(旅游安全)

旅行社组织旅游者旅游时,应当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对旅游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有效的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当旅游者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旅行社派出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并及时向组团的旅行社报告;在境外的领队还应当向中国政府驻外使领馆、驻外旅游机构报告。

第三十条(报告制度)

旅行社在组织旅游者旅游时,发生旅游者伤亡等重大事故的,应当在知道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按下列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一)国际旅行社发生重大事故,向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国内旅行社发生重大事故,向注册地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旅行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人员聘用要求)

旅行社与其聘用的经营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经营人员未经旅行社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旅行社商业秘密。

第三十二条(领队、导游人员)

旅行社聘用的领队、导游人员应当持有国家或者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领队证、导游证。

领队、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胸卡,携带领队证、导游证;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第三十三条(旅游广告)

旅行社广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广告所推销的服务不得超出经营范围。

旅行社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介广告的,应当注明旅行社名称和经营许可证号码;其他旅行社业务的广告,还应当注明被旅行社的名称。

制作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的广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特殊旅游项目)

旅行社开发具有危险性的特殊旅游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五条(境外接待旅行社的选择)

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选择有关国家和地区合法登记的旅行社作为接待旅行社,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十六条(禁止不正当竞争和小费、回扣的限制)

旅行社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旅游业务,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其他旅行社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其他旅行社的名称;

(三)诋毁其他旅行社的名誉;

(四)委托非旅行社的单位和个人经营旅游业务;

(五)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旅行社的从业人员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不得私受回扣。

第三十七条(纠纷解决途径)

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旅行社协商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调解;

(三)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四)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三十八条(投诉受理)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旅游者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在4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答复投诉者;对应当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投诉,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九条(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认为旅行社应当赔偿的,旅行社不予赔偿或者无力承担赔偿时,应当使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旅游者先行赔偿:

(一)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

(二)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标准的;

(三)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

(四)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营业部发生旅游纠纷的,按前款规定应当使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先行赔偿的,设立社所在地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营业部所在地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使用质量保证金予以赔偿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支付;对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支付有异议的,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裁定。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旅游者先行赔偿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统计报表)

旅行社应当按照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国际旅行社向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国内旅行社向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统计报表不得提供虚假数据。

第四十一条(档案管理)

旅行社的业务档案应当专人保管。其中,出入境旅游档案保存期最低为3年,国内旅游档案保存期最低为2年。

第四十二条(营业部管理)

旅行社应当对所属营业部实行统一的人事、财务、组团和旅游路线管理。

第四十三条(市旅行社行业协会监督)

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应当对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督,监督结果报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条例》有处罚规定的,按《条例》规定进行处罚。《条例》没有处罚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旅行社派出的领队、导游人员在组织旅游者出游时,未按规定佩带证件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旅行社警告;

(二)旅行社从业人员索要小费,私受回扣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旅行社聘用未持有国家或者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领队证、导游证的人员从事领队、导游活动或者旅行社承诺全包价或者半包价时未履行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的违法行为,按《条例》规定需要吊销《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需要吊销《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旅行社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十六条(执法者违法行为的追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索贿受贿、枉法执行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用语解释)

本办法所称的国际旅游业务,是指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

第四十九条(应用解释部门)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旅游产业、服务旅游经济发展,按照教育、规范、监督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工商、交通、卫生、物价、技监等相关部门,按照“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集中打击”的要求,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对长期阻碍我市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以“迎奥运、保平安、促和谐、提质量、谋发展”为目标,通过20*年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打击假冒星级酒店,打击“摩的”围、追、拦、截外地车辆及社会闲散人员私揽旅游业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有效遏制欺客宰客,沿路揽客等现象,达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环境”的目标。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满意度,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整治内容及工作方法

(一)开展对旅行社的专项整治

1、加大对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重点对网络及其它广告媒体进行检查,对非旅行社的单位及个人以招徕旅游业务为目的进行宣传的,坚决予以取缔。

2、加大对超范围经营的查处力度。通过日常检查及业内举报、游客投诉等,对国内旅行社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对没有出境权的国际社经营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进行查处,特别是对因超范围经营导致安全事故,或因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游客投诉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打击低于正常成本价格参与竞销的行为。通过检查旅行社与组团社来往传真及接待合同,广告宣传品等,对以超低价招徕接待旅游团队的恶性竞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4、规范旅行社的广告宣传行为。通过对旅行社在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所做的广告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虚假广告及旅游信息、欺骗性旅游合同招徕游客、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等违规经营行为。

5、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管。利用派团单为抓手,规范导游上岗服务,对旅行社的行程安排、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提高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单》的回收比例,加强检查和统计工作,对游客满意率低于90%的旅行社,对其总经理及导游员进行约谈或培训,确保游客的满意度。

(二)加强对旅游饭店的专项整治

1、严厉打击旅游饭店的虚假宣传和攀附性广告。加强对各旅游饭店在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所做的广告及宣传品的检查,对非星级酒店进行星级宣传的,或星级酒店高于本星级进行宣传的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2、加强对星级酒店使用星级标牌及标志进行监管。要求星级酒店必须将星级标牌悬挂于大堂显著位置,不得悬挂已经作废的过期星级标牌。

3、加强对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的监管。通过举办服务员培训班、星级内审员培训班、饭店经理岗位培训班,举办职业技能大赛、聘请有关专家讲座等方式,提高我市旅游饭店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旅游饭店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星级复核为抓手,对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设备设施严重老化,达不到相应星级要求的星级饭店进行降低或取消星级。对因酒店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旅游投诉,依法进行处理。

4、加强对旅游星级对外承包部门(特别是美容美发厅)的监管。要求旅游饭店加强对美容美发厅等对外承包部门的管理,美容美发厅等对外承包部门要依法依规,依照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杜绝乱收费、敲诈勒索等宰客现象。对因旅游饭店对外承包部门的服务质量或敲诈勒索等问题造成的旅游投诉,首先追究饭店法人的责任,与*部门联合,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对旅游餐馆及购物点的整治

紧密配合工商、卫生、物价、技监等部门,加强对旅游餐馆和旅游购物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牟取暴利、私自收受回扣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引导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及服务。对欺客宰客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产品质量及价格欺诈导致的旅游投诉,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处理,并在媒体上给予曝光,

(四)加强对“摩的”及“野导”的整治

继续按照20*年武夷山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坚持相关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的原则,由*、交警、交通运管、综合执法大队、工商、旅游、景区、度假区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整治工作小组,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长期有效地进行依法整治。

重点整治“摩的”拉客,及围、追、拦、截外地车辆。打击村民使用假导游证、进山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双世遗”品牌及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形象,确保自驾车旅游者的安全。

(五)加强对全市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

加强对全市旅游企业,特别是旅行社、漂流公司和周边旅游景点的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旅游企业,采取现场检查、抽查、查看旅行社客人填写的服务质量跟踪单等形式,加强对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的跟踪检查,提高服务质量。重点查处和打击导游和司陪人员各种不规范服务行为,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整治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涉旅部门要做好协调联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2、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并重的原则,以投诉和举报为工作重点,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对问题多、性质严重的旅游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定期复查和行业内通报。

3、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旅游企业及个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决不姑息。

第10篇

(一)实习管理体系建设完善

每个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都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形成了有特色的实习管理模式,黑建筑旅游管理专业在长期办学过程中也形成一套运作良好的实习管理模式和简单易操作的管理体系。学院主管领导和教务处通过制订相关文件和不定期不定时采用各种方式抽查监督实习环节的落实情况;中间协调由商务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招生就业科负责;具体工作则有实习工作小组完成,实习小组由教研室专业教师组成,认真执行相关管理文件的工作要求,落实教学部门对实习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并及时了解实习状况和采取措施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反馈实习效果和操作过程中的信息。

(二)注重实习基地的建设

为把握人才市场脉搏,降低教育成本,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选择理想的实习基地至关重要。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本着这样几个原则建设实习基地:1.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浙江;2.综合性较强,能够提供良好实践环境。如在水一方等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酒店;3.品牌价值高的五星级酒店和业内知名旅行社,如上海佘山艾美酒店、海外旅行社哈尔滨分公司等;4.稳定性强。

(三)实习过程中实践和理论失衡严重

实习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实践验证理论知识,并希望实践能促使学生更进一步地思考,从而使学生毕业就具备较高专业的水平。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采取“2+1”教学模式,即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到企业实践一年。在企业实践这一年,学生就很少有静心思考和调查的时间,加之指导教师一般在校都有教学任务,很难到企业进行长时间的跟踪指导,在实习过程中,学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因此,在注重技能训练的同时,企业和学校也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

二、旅游管理专业实习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职业感

社会上对服务业存在某种偏见,导致旅游从业人员职业地位较低,且旅游业的工作劳动强度大,接触的人杂,对工作人员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要求都很高。很多学校招收的是“服从”调剂的学生。这些学生进入学校以后,对专业知识不感兴趣,对未来没有规划,基本功不扎实,在实习的时候也不安分,存在应付了事混日子的思想。要帮助学生建立职业自豪感和认同感,让学生了解旅游管理专业,爱上旅游专业。

(二)实习基地建设要向纵深方向发展

在当前实习模式下,旅游企业、学校、学生三者对实习各有所求,没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在实习过程中,旅游企业向实习学生要效益要产值;学生要的是实习经验,学生更希望能积累多种经验;学校主要是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以培养出高素质高能力的人才,一方面为社会输送优质毕业生,另一方面提高办学知名度和美誉度。其实,平衡各方利益也不是没有办法,如果学校在向企业安排实习生前,先按企业需要培养出能够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并且应变能力强,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都达到企业要求的学生,相信企业是能够尽快认可学生并积极安排岗位实习的。这就要求学校不仅要建立稳定的实习伙伴,还要建立深度合作的实习基地,优化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新课程和建设教学设施设备等。

(三)实习模式国际化

中国加入WTO后,旅游对外开放度越来越大,国际影响越来越明显。这要求学校培养出的学生不仅要适应国内市场的需求,还要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旅游管理专业教学要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策略,把老师送到知名旅游企业进行学习,送到旅游管理专业先进的国家院校去交流学习,掌握先进的管理和服务理念、方法和技能,开拓学生的视野。

(四)提高实习调查报告在实习评定中的比重

对于旅游管理专业的人才来说,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在企业实习一年里的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完成了实习任务,但是学生撰写的实习报告的质量还有待提升。提高实习报告质量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是提高实习报告在实习评定中的比重,强调实习调查报告是实习评定中的重要部分,进而推动毕业生重视调查报告的撰写,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文来自于《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杂志。《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杂志简介详见.)

三、结语

第11篇

20__年是全面实施大地县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全力推进大旅游发展战略,构建大旅游工作格局,促进全县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今年旅游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是: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把旅游业建成大地特色支柱经济之一的目标,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通过政府主导、政策扶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大旅游招商和宣传促销力度,加快“一个中心、四大景区”开发建设步伐,全力推动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到20__年末,实现年接待游客30万人次、旅游产业总收入900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和63.6的发展目标,使旅游业成为强县富民的重要支柱产业。[本文出自文秘站网-]

按照以上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开发建设力度,提升大地旅游业竞争力

1、组织开展旅游招商,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步伐。积极加大旅游招商力度,着力引进大项目、高档次项目,重点引进会展商务型、休闲度假型旅游项目。力争在引进亿元以上旅游项目上有新突破。通过组团招商、网络招商、委托招商等形式,外引内联,开展项目推介活动。主动出击,组团参加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等大型旅游会展活动。依托著名旅游专业网站,精品招商项目,开展网上招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接洽业内知名人士、著名企业,开展委托招商或进行有选择性重点招商。

2、组织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建立旅游招商项目库。在对全县旅游资源特别是大地湖湖区旅游资源进行详查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按照一定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认真组织论证和筛选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建立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同时,委托业内著名机构,对部分近期可开发的重大项目进行精心包装推介。

3、加强旅游项目跟踪服务,促使旅游项目早日建成开放。积极协调解决旅游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已签约旅游开发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管理,督促步红休闲娱乐城、巨通休闲疗养中心等项目开发商严格履行旅游开发合同,按照合同期限和旅游规划抓好项目施工和建设。年内力争观音岛建成开放,九岭狩猎休闲中心狩猎区基本建成,平尧生态农庄初具规模,鲁溪洞二期工程完成基础配套建设。

二、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提升大地旅游业整体水平

1、规范景区景点建设。牵头组织规划、环保、土管、林业等部门,从严控制景区景点各项工程建设,确保景区景点已审批旅游规划的严肃性,最大限度保护原始生态景观和自然资源。从严查处未经审批随意新上旅游项目、景观工程或其他建设工程的行为,最大限度保护原始生态景观和自然资源。加强环境保护,禁止在旅游公路可视范围内开山、炸石、乱砍滥伐,禁止在沿湖地带及旅游公路两旁乱搭乱建。

2、规范旅游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完善旅游紧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预防和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年内组织1-2期旅游企业法人代表、安全员培训班,确保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员全部持证上岗。

3、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培训和教育,提高景区景点服务质量。与市县有关院校合作,加大对全县导游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全县地导培训认证。组织举办旅游行业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规范服务接待标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配合地税、物价部门加强景区景点票务管理,确保诚信经营,合法创收。及时调处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切实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加强旅游协会工作。对各景区景点导游词进行优化,提升景区景点文化内涵,并组织编写《大地导游词》一书。牵头组织实施旅游接待单位挂牌定点。邀请旅游界知名专家学者到大地讲学,对景区景点业主进行旅游经营管理知识培训,进一步营造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景区景点业主间横向沟通,进一步发挥协会在行业管理、业务指导、中介服务等方面的指导、协调、自律作用。

三、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提升大地旅游业知名度

1、加强媒体广告宣传推介。发挥旅游协会在宣传促销中的组织协调作用,联合各景点在《信息时报》、《黄石日报》、《南昌晚报》、《浔阳晚报》等报刊刊登广告,进行集中宣传。通过政府主导,景点联动的方式,抓好大地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介。4月份在江西五套播放我县旅游风光片,并力争在中央电视台播放;拟在《中国旅游报》上刊登反映大地旅游整体形象的专版广告。在周边地区进行户外广告宣传。抓好杨洲界牌、杨洲桥头、县城(

第12篇

关键词:艾滋病;疫情分析

游仙区自2003年在吸毒人群中检出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截止2013年共累计报告HIV/AIDS121例,其中HIV71例,AIDS50例,死亡16例,2013年新报告病例27例,是检出报告感染者人数最多的一年,现将游仙区2003~2013年艾滋病疫情分析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游仙区2003~2013年艾滋病疫情报告网络信息、HIV/AIDS相关信息收集表。

1.2方法 用Excel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时间分布 2003年在吸毒人群中检出首例以来,共累计报告HIV/AIDS121例,其中报告最高年份为2013年,为27例,占22.3%,报告人数呈上升趋势,死亡人数比较接近,见图1。

图1 时间分布

2.2地区分布 121例HIV/AIDS中,主要以农村人口为主,占51%(62/121),涉及游仙区23个乡镇,男女之比为5.05:1(101:20),农村人口男女之比为5.2:1(52:10),农村男性占很大比例,见图2。

图2 地区分布

2.3人群分布

2.3.1年龄 121例HIV/AIDS中,以20~29岁的青年为主,占38.1%(46/121),20~49岁的青壮年占86.78%(105/121),见图3。

图3 年龄分布

2.3.2文化程度 121例HIV/AIDS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文化占36.4%,小学以下占21.5%,高中/中专占23.9%,大专以上占18.2%。

2.3.3职业 农民37例,占30.6%,城镇待业人员35例,占28.9%。商业服务27例,占22.3%,见图4。

图4 职业分布

2.3.4婚姻状况 未婚56例,占46.3%,其中男性未婚占44.6%(54/121),已婚占40.5%(49/121),离异占12.4%(15/121)。

2.4流行特征

2.4.1传播途径 传播途径以性传播为主,占92.6%(112/121),其中同性传播为59例,占性传播的48.8%。注射占5.7%(7/121),经输血或血液制品传播1例,见图5。

图5 传播途径分布

2.4.2样本来源 121例HIV/AIDS中,以男男同性恋人群专题调查来源为主,占26.4%(32/121),其次为医疗机构就诊者,为26.4%(30/121),检测咨询13例,术前检测11例,性病门诊9例,孕期检查3例,娱乐场所2例,新兵体检2例,无偿献血8例,阳性配偶3例,强制劳教和羁押人员6例,出入境检验1例。

2.4.3疫情特点 ①近年来,随着筛查范围和对高危高危人群的专题调查工作不断深入,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人数逐年增加。②农村人口尤其是农村青壮年男性是主要感染人群,涉及23个镇乡。③性传播途径是主要传播途径,男男同性传播占很大比例。

3讨论

疫情资料显示,游仙区艾滋病报告例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09年以后,随着筛查范围的扩大和对高危人群的专题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更多的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被发现。青壮年农民是主要感染人群,男女之比为为5.05:1(101:20),文化程度普遍偏低。HIV/AIDS主要是通过性传播为主,男男同性传播占很大比例。

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是导致游仙区艾滋病疫情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绵阳市游仙区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幅员面积1000km2,属省级贫困县。2013年底,辖区总人口为5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2万人。每年外出到广东、浙江等地打工人员数以万计,这部分人大多是两地分居或者未婚青壮年。这些外出务工者,性活动非常活跃,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预防艾滋病的意识相当差,安全套使用率很低,大大增加了艾滋病病毒感染几率。另一方面,青壮年男性到沿海城市,接触同性人群增加,相当大的一部分人都有同性,这是导致男性感染者增加的主要原因。

要遏制游仙区HIV/AIDS快速增长的趋势,必须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艾体系。政府要高度重视防艾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防艾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各部门密切配合,重点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男男人群进行培训教育,推广使用安全套;加大对暗娼的打击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全民的防治艾滋病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艾滋病是可防可控的疾病;不断扩大艾滋病检测覆盖面,切实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的发现率,做到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2]。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