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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核心论文

时间:2022-12-24 02:53: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音乐核心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音乐核心论文

第1篇

11年10月18―20日,由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主办的“2011中国当代音乐作品和声论坛”在上海举行。本次论坛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大专业院校的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众多专家与师生,围绕我国当代专业音乐创作尤其是音乐院校作曲家的理论与实践,举办了多场学术讲座,开展了精彩纷呈的理论探讨并呈现了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学者的最新成果。正如作曲家、上海音乐学院院长许舒亚教授在开幕致词中所指出的,本次论坛是“一次独具特色的学术交流盛会,旨在对我国作曲家音乐作品中的和声及其相关领域的问题进行阶段性探讨。”通过理论的阐释,中国新音乐作品在和声技法方面的文化成因与美学诉求亦得以显现。

本次论坛内容丰富,安排极为紧凑,主要包含:六场具有较高学术品质的专题讲座,分别由中国音乐学院樊祖荫教授和金湘教授、中央音乐学院刘康华教授和贾国平教授、上海音乐学院甘璧华教授、叶国辉教授主讲;三场参会论文的交流与座谈(论坛共征集到30篇参会论文并印发了供交流学习的论文集);入选论文作者宣讲与评奖;两场具有很高艺术水准的当代作品音乐会。

三位理论家和三位作曲家的六场专题讲座从不同的侧面展示我国当代作曲家与音乐理论家在和声领域的创新实践与深入思考。樊祖荫教授的讲座《五声性调式和声中的调扩张技法研究》结合中国当代作品的创作实践,系统阐述了“调性扩张”这一现代调性与调关系的新概念,并对中国现当代音乐作品中运用五声调式和声的调性扩张技法及其特征进行了论述;刘康华教授的讲座《中国当代作曲家和声语言构成的思维与技术特征》则对新音乐作品中在对“和音”和“音组”等现代和声语汇个性化运用中形成的一些特点进行了归纳与总结,并以较有代表性的新音乐作品为例进行了分析与阐释;甘璧华教授的讲座《音粒子、音线、音块及其“对位效应”》探讨了这些既有别于传统和声、又与之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现代和声语汇在中国现代作曲家作品中的应用,并试图从全新的分析方法透析现代和声。

金湘教授、贾国平教授和叶国辉教授分别从自身创作出发,阐述了其独有的和声风格与创作思维。金湘教授对于内心音响的重视和“五度复合音程体系”的理论给与会者极大的思考,其富于艺术激情与人文关怀的理想主义创作观念也引起了极大的共鸣与感动;贾国平教授则通过对自己的作品《梅》和《翔舞于无极之野》的讲解,展示了中国传统音乐习惯思维与序列主义等西方现代技法相结合带给创作的可能性与广泛空间。叶国辉教授的讲座《感知和声》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跨越了繁复的技术屏障,将作品中深邃的音响存在形式与人的感性直觉相对,体现了对音乐本体、作曲技术与主观认知的深入思索。

通过专家委员会公开投票选出的6篇获奖论文则代表了我国当今中青年音乐理论工作者在和声研究方面的最高水平与学术倾向。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童颖的论文《融古今于一炉――中国版〈大地之歌〉的音高结构研究》以对叶小纲作品《大地之歌》音高素材及其特征的精彩分析获得了一等奖;华南师大音乐学院教师魏扬博士的论文《金湘创作中的“纯五度复合和声体系”探究》和福建师范大学李向京教授的论文《简练形态下的复杂理念――从瞿小松作品和声形态看其创作思维与美学观》分别对这两位当代卓有成就的作曲家创作中最具个人特质的和声技法及其美学背景进行了深入阐发与透视,共同获得了二等奖;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师刘晓江博士的论文《江文也早期钢琴作品的调域分析》、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教师孙志鸿博士的论文《贾国平木管五重奏〈孤松吟风〉中的线化和声研究》、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王娟的论文《核心音集在音乐构成和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以罗忠的作品〈暗香〉为例》分别从独特的视角,对江文也、罗忠、贾国平等三位不同时期的作曲家代表性作品的音高思维及和声语汇进行了翔实的分析,共同获得了三等奖。

此外,在参会论文的交流与座谈中,还涌现出了不少具有理论思维、又与创作实践密切关联的优秀成果。如沈阳音乐学院王进的论文《论音高组织核心的控制与离散――徐占海歌剧创作中的音高组织观念及表现形态研究》、西安音乐学院冯勇的论文《论音级集合[4―23]“和声张力”的特殊性》、首都师范大学肖武雄的论文《第二交响乐〈台风〉中的和弦设计》、汪恋昕的论文《大提琴协奏曲〈黎明〉的音高组织手法》、武汉音乐学院黄瑾的论文《民族风情与现代作曲家技法结合的成功探索――朱践耳〈黔岭素描〉及〈纳西一奇〉之和声研究》、左云端的论文《线性思维下的动力与色彩――鲍元恺〈炎黄风情〉和声的深层结构》等,都从不同层面、运用不同分析视角与理论工具关注了我国新音乐创作中的和声技法与风格的关系及其与中国民间音乐、美学传统及当代文化背景的关联。

两场精彩的当代作品音乐会展现了我国作曲家近年来在钢琴音乐和室内乐方面的成就,为论坛增色不少。在“中国当代钢琴作品音乐会”上,青年钢琴家陈洁]绎了陆培的《遥谣》、金湘的《黑与红》、朱践耳的钢琴组曲《南国印象》、杨立青的《九首山西民歌主题钢琴曲》、周龙的《钢琴锣》、陈其钢的《京剧瞬间》、陈怡的《八板》等优秀当代钢琴作品。这些作品的创作跨度极大――从“”前直至近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几代中国作曲家在半个世纪的历程中作曲技术、音乐观念和美学思想的]进。作为闭幕式的“中国当代室内乐作品音乐会”则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当代中青年作曲家的创新与突破,这些作品有的尝试挖掘中国民族乐器的室内乐表现力(如许舒亚的《In Nomine (题献)II》、陈牧声的《品・相》、郭文景的《竹枝调》),有的则试图在西方室内乐组合的形式中彰显当代性、民间性与中国性的辉映(如沈叶的《音诗》、秦文琛的《太阳的影子VII》、叶国辉的《徒歌》、温德青的《痕迹III》),这些作品对]奏者构成了巨大的技术与理解的挑战,其完美的]绎也体现了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家一流的室内乐表]水平。最后,为纪念刚刚去世的我国著名作曲家、音乐理论家、上海音乐学院前院长,对和声研究与教学贡献巨大的桑桐先生,音乐会还专门献]了桑先生在1947年创作的小提琴与钢琴的《夜景》,这部我国最早的无调性作品是中国新音乐发展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聆听这一作品使我们在缅怀先哲之时,备感前路修远,还需努力。

本次论坛最大的亮点在于:牢固地立足于中国当代音乐实践、理论与创作紧密结合,力图从当代优秀新音乐作品在和声语汇及创作技法与美学意蕴上的突破中,去寻求具有中国特色的和声理论的发展途径,从而推动作曲家艺术实践的发展与进步。这也是对中国作曲家和音乐理论家在和声技法与理论研究方面厚重的思想、精湛的手法与精深的学养的全面检阅,本次论坛必将有力地开拓与促进音乐专业院校和声教学与研究的思维与水平,为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作曲家与音乐理论家提供助益!

伍维曦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副教授

第2篇

(赤峰学院音乐学院,内蒙古赤峰024000)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近几十年来我国小提琴艺术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共有近三百余篇论文在我国《上海音乐学院学报》等集中核心音乐期刊上得以发表,这标志着我国在小提琴艺术领域探索的层次与范围都在不断扩大,我国小提琴艺术事业相比于改革开放初期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并逐步迈入快速发展时期。但是由于我国小提琴艺术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所以此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相对于小提琴教学与演奏较为落后。在我国小提琴艺术发展的历程中,因为对相关作品产生的背景以及相应历史情况的重视程度较低,这造成了我国在小提琴作品理论研究较为落后,对我国小提琴艺术的整体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小提琴;艺术理论;改革开放;教学;演奏

20世纪80年代初,当中国小提琴家胡坤首次在西贝柳斯国际小提琴比赛中获奖时,给世人造成了极大的震惊,因为这是中国小提琴家第一次在世界级的小提琴比赛中获奖,与此同时,虽然这个成果令世人感到无比震撼,但是大多数人还是认为这是极其偶然的现象。不过自从胡坤作为国人的代表首次在世界级小提琴比赛中获奖,中国小提琴艺术家们接连在国际小提琴比赛中获奖达几十次之多,这样的结果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这也开启了我国小提琴艺术家们走出国门的道路。今天当我们坐在家里听到电视里说中国小提琴家在某国际比赛中获奖,除了发白内心的喜悦之情,已然没有了惊喜与激动。这就是中国小提琴艺术发展的结果。虽然我们现在不能说我们在小提琴艺术领域有多么显著的成绩,但是我们也不会让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看轻,因为我们的成绩就摆在那里,没有人可以否认。我国的小提琴艺术之所以可以取得这么好的成绩,这都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使得我国的经济得到迅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的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已经开始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结合我国小提琴艺术与国外先进技术与理念的结合,促使了我国小提琴艺术事业的飞速发展,并涌现出多位著名的小提琴家。下面作者根据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对中国近三十年来的小提琴艺术理论予以简要叙述。

一、中国小提琴艺术发展现状

随着与国外交流的逐步增加以及我国音乐工作几十年来的努力,我国小提琴教育家对世界小提琴艺术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的同时,也熟知了西方小提琴演奏的相关训练方式,并且在实际的运用中有良好的效果。中国也被世界著名的小提琴教授称为是世界级的小提琴学校。随着小提琴艺术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在学习、参考国际小提琴艺术所取得的成果的同时,正在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东方小提琴艺术。就目前我国的小提琴艺术来讲,其主要由中方与西方两种音乐所组成,主要包含了小提琴教学、表演以及研究等诸多方面。由于我国小提琴研究的特殊性,其研究范围包括中外多种音乐知识,是一个涵盖多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在最近几年,由于中国音乐行业的不断发展,使得中国的音乐水准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对小提琴艺术的研究也达到了鼎盛。

二、1978~2008年三十年间小提琴艺术论文概况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这三十年间,共有358篇涉及小提琴艺术方面的论文在7本核心音乐期刊上发表:(1)有140余篇论文是涉及演奏会、艺术成就等方面的,在这其中就有40余篇是与马思聪相关的,体现了他对中国小提琴艺术事业以及中国音乐事业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2)有近80篇论文是涉及小提琴教学以及相关的演奏理论的,其中有6篇论文主要讲述了冠军教授——林耀基所创立的林氏教学法,并对此教学法进行了细致的剖析;(3)有60余篇论文是涉及到小提琴音乐作品方面的,在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对马思聪的相关音乐创作进行研究;(4)有30余篇是涉及到小提琴比赛的,并且大多数是介绍或专访国际小提琴大赛参赛者与获奖者的。

三、对三十年来中国小提琴艺术理论研究缺失的思考

与三十年前相比,中国小提琴艺术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与此同时,这三十年间也还存在着不小的、值得重视的缺失。与飞速发展的中国小提琴艺术实践相比,中国小提琴艺术理论研究整体处于滞后状态。这表现为:一方面,有许多成功的实践还未上升为理论,存在着理论落后于实践的空白区;另一方面,已有的理论研究没有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前瞻性、科学性作用,缺乏对零散化知识的有效整合。在中国小提琴演奏技术堪称世界一流的今天,仍有种种技巧、内容、形式、艺术等方面的关系和问题,没有得到真正深入的研究,例如:林耀基等重要教育家怎样充分运用艺术规律、针对不同特点的学生因材施教的教学技巧;中国演奏家演绎西方乐曲时的文化、审美基点;关于专业演奏家、业余爱好者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类音乐教育的培养理念问题;在中国小提琴曲创作中,如何将西方作曲技法与中国民族风格更好地统一的问题等等。这里面,既有关乎中国小提琴艺术发展方略性的问题,也有侧重于实践操作的技术性难题。音乐理论从来不以自身的发展为其目的,而是应当在演奏、作曲等音乐活动之间铺路搭桥,起到纽带的作用。音乐表演、教学、创作的实践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对艺术的思维研究也是一样不断发展更迭。我们需要建立高瞻远瞩、正确客观的音乐艺术思维方式,以完备的理论体系支持和应对动态展开的、丰富多样的音乐实践的飞速发展。已有的小提琴艺术理论研究与实践相脱节的危机关系,其原因一是在于不大受实践者重视;二是理论研究本身没有发挥出其充分有效的作用,干预音乐实践的精神不足。

四、结语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小提琴艺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得到了国内外权威人士的一致认可,这与改革开放初期阶段形成了鲜明对比。但是南于我国小提琴艺术发展起步较晚,在小提琴理论研究方面仍有极大的发展空间,需要相关音乐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完善。在小提琴艺术发展的过程中,将会不断接受新的挑战,要使小提琴艺术在挑战中发展、在挑战中完善。多年以来,我国小提琴艺术一直希望可以向具有中国特色的小提琴艺术方面发展,虽然我国小提琴艺术起步晚,但是凭借着音乐工作者对小提琴事业执着认真的态度,必定可以将中国特色的文化与音乐融入到小提琴艺术中,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小提琴艺术学派。

第3篇

一、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与

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相同吗?

管建华先生在其文章《“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写道:“但有一点似乎让人迷惑不解的是,在21世纪中国的音乐课程标准中却提出了比审美的音乐教育更为极端的概念,即‘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的概念。这种‘核心’的哲学根基是什么?”“我们没有看到音乐新课标中关于‘审美’界定的任何参考文献,也无任何新的理论阐释,从其理论依据来看,它基本出自对历史的沿用,如从席勒、康德美学理论中‘审美’的引用。再则,与美国音乐教育家雷默‘作为审美教育的音乐教育’(MEAE)有一定联系。”“它(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基本上将音乐教育禁锢在‘审美’的牢笼中,使音乐教育无法面向人类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的世界敞开。因为,音乐生活与人类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活动各领域息息相关。”很明显,管建华先生认为国内的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与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如出一辙,而国内这种说法甚至还要极端。

那么,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与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到底相同不相同呢?为了弄清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先来明确―下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本质。

审美音乐教育哲学产生于美国20世纪50年代末期,在此之前,美国音乐教育主要以实用主义为其哲学基础。“二战”后,苏联人造卫星上天,与之对照,美国发现自己教育的落后,由此调整教育目标,将学科教育放到了教育之首。面对音乐教育备受冷落的境遇,纳尔逊・亨利提出要发展一种注重音乐内在价值的音乐教育哲学,希望通过强调音乐学科的学习价值与独立存在价值,确立音乐学科在教育中的基础地位。于是音乐教育出现价值转向,开始强调音乐中要素的、形式的、审美关系的感知和知识,以及对音乐学科的实在的体验,音乐教育由此开始进入一个审美教育哲学的时代。该哲学思想于20世纪6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至1970年,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这一著作的出版标志着这场审美教育运动达到了巅峰。80年代之后,审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逐渐走向衰落,并开始受到其他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质疑与批判。由以上可以看出,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产生背景以及其美学理论基础(18世纪康德、席勒等人的“纯粹美学”)决定了它过分强调音乐的本体价值。该理论认为:音乐作品的价值是固有的和内在的,欣赏者要想获得审美体验,必须以审美方式聆听音乐作品,必须深入到使作品成为一件艺术作品的那些创作素质中去――即旋律、和声、节奏、音色、织体、曲式等音乐要素。很明显,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倾向于“为艺术而艺术”(审美),从而也就忽略了音乐的其他功能。

我们国内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哲学理念的确立在某种程度上,既是对传统历史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又是对外来文化的借鉴与吸收。

回顾历史,早在春秋时期,儒学创始人孔子就提出“尽善尽美”的评价音乐作品的标准。说明,我国古人早已注意并感受到音乐陶冶性情之美,以至于孔子在欣赏了《韶》乐之后,陶醉得“三月不知肉味”。但我们注意到,音乐作品在此必先“尽善”,后才“尽美”。之后,由于宗法伦理社会的需要,更是过分强调音乐的教化功能。如孔子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于是音乐渐渐沦为道德教育的附庸和政治宣传的工具。至1912年,任教育部长时提出将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主张(这一主张深受康德及席勒的影响),并先后提出“五育并重”、“以美育代宗教”、“美育救国”等创见。在1930年为《教育大辞书》所写的“美育”条目中说:“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培养感情为目的者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可见,的美育主张依然是以德育为最终目的的。后来,美国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代表人物贝内特・雷默在1985年与1998年两次来华访问,其《音乐教育的哲学》(1970年版)著作也被引入,由此对中国音乐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中国音乐教育之所以容易与雷默的审美音乐教育立场产生共鸣,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传统儒学文化中的美学渊源;另一方面,便是社会因素促成了两种文化的结合。原因是,在刚刚经历了疯狂迷乱的十年“”岁月之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对政治变得格外敏感,而由于音乐素来有为政治服务的传统,于是便认为就音乐论音乐没有任何政治色彩,可能会比较保险。最终在制定《标准》时,明确提出我国的音乐教育哲学: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笔者认为,虽然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理念源于西方,但由于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之中,它很难成长为纯粹审美意义的哲学理念,它依然脱离不了通向德育教化目的的传统文化轨道。也就是说,与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理念相比,实则名同而质不同,相通而不相同。春秋时期的晏子曾曰:“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句话中所蕴含的哲理用以解释这种现象再合适不过了。这也正是音乐学科在中国始终不被重视,而在美国能够成为基础学科的真正原因。

二、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是统一性、封闭性、排他性的吗?

我们先来看看功能论、语境论、实践论各自对审美教育哲学的批评。

李渝梅、李方元两位教授在其文章《解读“功能音乐教育”――读书札记:关于当前美国音乐教育理念之一》中对美国教授保罗・哈克博士所主张的功能音乐教育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功能音乐教育最核心的内在品质有两点:“一点是通过音乐多种功能的教育,影响学生的态度、价值和行为,以此发展出学生对多种音乐风格的判断力和抉择力,并获得明智的运用的能力;另一点是,希望音乐真正回归到文化之中,以此承载起更多的社会功能,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审美的和

非审美的交流,包括对社会、对仪式、对环境、对心理、对生理等全方位的贡献。”通过引用著名音乐人类学家A.梅里亚姆所指出的音乐的十种功能(情绪表现、审美欣赏、娱乐、交流、符号象征、身体反应、强化对社会规范的符合、树立社会机构和宗教仪式的权威、为文化的延续和稳定服务、促进社会的凝聚力),进而指出:既然音乐作为人类的基本活动具有多方面功能,那么,音乐的多种功能应该在音乐教育中得到充分展示。而“作为审美教育的音乐教育总是倾向于孤立主义的‘为艺术而艺术’,这样就大大限制了音乐所能起到的功能,不能使音乐教育在广泛、多样、基本的功能方面表现出应有的作为。”原因是审美音乐教育存在局限性――“审美教育有三个将点:一是它与欧陆的传统美学的直接联系;二是其理论是建立在音乐学的知识体系之上的,与精英主义观念有着某些渊源;三是从时间上看,它可能还没有来得及与民族音乐学进行认真、深入的对话和对其最新的研究成果做出必要的回应。”以上可以看出,功能音乐教育针对审美音乐教育孤立“审美”的弱点,提倡审美理念与实用理念相结合的观点,力求使音乐在更广阔的社会范围内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同时对音乐的文化语境也给予了关注。

那么,我们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是否对音乐的各种功能给予关注了呢?在《标准》中除了对音乐教育美育功能的强调,对音乐教育德育功能的关注更是我们的历史传统,如《标准》中指出:“应将我国各民族的优秀传统音乐和反映近现代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音乐作品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另外,《标准》中对音乐教育的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文化传承价值四方面价值的界定,也体现了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对音乐教育其他功能的关注。

管建华先生在其文章《“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从音乐人类学的角度,提倡建构将“音乐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语境论)。指出音乐人类学家已提出将“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的观点,国际音乐教育学会也已经公认“音乐是作为人类的普遍文化现象”。当今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已成为重要潮流,“今天的音乐教育必然开始音乐文化反思与‘概念重建’。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将不同文化音乐并置,承认它们是价值平等而表现方式不同的音乐,非洲音乐、阿拉伯音乐、印度音乐、东南亚音乐、拉丁美洲音乐等等,都将进入我们音乐教育的视野。”所以“(1)我们需要多学科的、综合的与文化整合的音乐教育哲学,而非单一的、与文化分离的审美的音乐教育哲学。(2)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日益受到严重挑战,音乐教育不可能回避全球文化视野及其生活世界的考虑,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人类未来音乐教育的现实基础。”进而指出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哲学是建立在自笛卡儿以来的认识论的普遍主义哲学基础上,在哲学史上有其历史局限性:“第一,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哲学基础是普遍主义,它将‘审美’作为人类理解音乐的最重要的和共同的心理基础。第二,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基础是反历史主义的。第三,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哲学基础是反哲学语言学转向的。”特别是管建华先生的几个反问,更是有效击中了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软肋:“是否存在符合所有文化普遍的‘音乐’界定以及普遍的‘美学’标准或‘审美’概念?或者说我们能否找到一个音乐的共同本质的东西作为理解世界音乐的基础?”“我们是否能够先脱离各种文化或依据一种文化来创造一个普遍的、本质的音乐美学、概念理论,然后可以用这种普遍的美学理论去说明、去理解不同音乐?”“请问有哪一种‘音乐美’在历史上是永恒不变的?”从而得出结论:“当代音乐教育不是一种审美区分的教育,审美并非核心,它是文化功能中的一种,文化的概念可以包含美学的、宗教的、哲学的、艺术的、政治的、教育的各个方面,但音乐教育作为审美,把音乐教育的认识活动简单化或单一化了,并将音乐的生活世界的经验隔离或边缘化。”

而在我们的《标准》中,则将“理解多元文化”作为基本理念之一,指出应“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这充分说明我们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已经从音乐人类学的视角,对世界多元音乐文化给予了关注,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多元文化意识。另外,《标准》中对音乐教育的文化传承价值的明确界定,也说明了,我们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已经将音乐这一传承载体归属到其文化母体之中,赋予其深厚的文化意蕴。

前面两篇文章都提及了美国大卫・埃里奥特的实践哲学。在埃里奥特看来:只有实践才是音乐的本质,音乐在实践中存在,音乐人也是实践意义上的存在,音乐欣赏只是音乐实践的一小部分。也就是说,审美只是音乐教育的一部分,实践包括了审美。音乐教育的主要价值即MusIc(指包含了许多种不同的音乐实践的多样化人类实践)的主要价值:自我成长、自我认识以及最佳体验。因此,音乐教育的目标,以及每一个音乐教学情境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培养学生在精选的音乐实践中平衡他们的音乐能力和音乐挑战,使他们获得自我成长、自我认识及音乐愉悦。埃里奥特认为,音乐的审美概念以四个基本的假设为基础:“第一个假设是音乐是客体或作品的集合。第二个假设是音乐作品存在而且以一种且只以一种方式聆听,即审美的方式。审美地聆听音乐作品意味着完全专注于所谓的审美特征。音乐作品的元素和结构特征:旋律、和声、节奏、音色、力度、织体和组织过程(如变奏、重复),这些为审美特征提供了形式。审美概念的第三个假设是音乐作品的价值总是固有的和内在的。大多数(而不是全部)美学理论家相信音乐的价值只在于音乐作品的结构特性。第四个假设是假如听众审美地聆听音乐作品,他们将获得(或经历)一种审美体验。术语审美体验指一种特别的情感发生或无私的乐趣,它们似乎来源于听众对音乐作品审美特征的完全关注,不包括任何道德的、社会的、宗教的、个人的或其他特征可能表现、指向或代表的实际联系。”

在《标准》中同样体现出非常明显地注重多样化音乐实践活动的倾向。如《标准》中明确规定将“重视音乐实践”作为音乐教育基本理念之-,并指出:“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

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对于功能论、语境论、实践论三种哲学观点各自所坚持的不同立场、各自的合理内核,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关注,虽然在广度与深度上不及各种观点更广泛、更深刻,但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与西方统一性、封闭性、排他性的审美音乐教育是不同的,它有着一种非常明显的追求多元化、开放化的倾向。

那么,为什么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还会受到人们的质疑与批评呢?笔者认为,首先是因为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与西方的审美音乐教育是同宗同源,是建立在具有历史局限性的18世纪康德、席勒等人的美学理论基础之上的,并与19世纪的精英主义“为艺术而艺术”的艺术观有着天然的亲和关系。这一天生的劣根性,自然会成为人们的众矢之的。其次,便是因名之故。以“审美为核心”这一命名,很容易误导人们去过分注重音乐的本体价值,从而也就容易忽略音乐的非本体价值。如前面所述,不论是实践论的观点,还是从功能论的角度,审美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且各种功能并不存在“核心”与“边缘”或“主”与“次”之分。正如保罗・哈克所说:“无论审美功能如何重要,具备怎样的基础性质,我们应该同时记住音乐的其他功能也是同样重要的,也具备着同等的基础性质,当我们在涉及审美的价值以及实现这种价值的必要性的时候,我们绝不能孤立地考虑审美自身。”。而且,在音乐人类学家看来,并不存在一种符合所有文化的普遍的“美学”标准或“审美”概念。如此一来,以“审美为核心”这一命名确实有些让人匪夷所思。这应该正是管建华先生认为:“有一点似乎让人迷惑不解的是,在21世纪中国的音乐课程标准中却提出了比审美的音乐教育更为极端的概念……”的原因。

三、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该如何发展?

哲学家威尔什指出:后现代是一个告别了整体性、统一性的时代。后现代是一个彻底的多元化已成为普遍的基本观念的历史时期。的确,在当今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多元化”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在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领域内,音乐教育哲学基础也呈现出多元化的面貌。刘沛先生在其文章《音乐教育哲学观点的历史演进―兼论多维度音乐课程价值及逻辑起点》中就系统梳理了西方音乐教育的六种主要哲学观点:所指论、表情论、形式论、语境论、实践论和功能论,各种哲学理念既对立又统一,有效地促进了我们对音乐的本质以及音乐教育价值的深入认识。各种哲学理念虽然各执一词,但相互之间也存在互相交融的情况。比如,功能论者保罗・哈克指出:“无论是实用的理念还是审美的理念,偏取一家之说都不能为全社会认可音乐教育提供强有力的论证。我的动议着眼于中庸的立场,强调音乐的整体价值……”“在这里,我提出一种‘社会的/功能的音乐教育’,或简称做‘功能音乐教育’,它可能有助于我们认识审美观与实用观之间的关系,不是截然的对立,可能有助于我们及时地为当代社会的音乐教育树立起一种更为宽广、更为全面的观点。”对于外部社会的声音的认识,功能音乐教育亦采取了音乐人类学的立场,即音乐是文化中的音乐,必须从文化中认识音乐的立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功能论与语境论以及审美观相互融合的一面。实践论者大卫・埃里奥特则主张:审美只是音乐教育的一部分'实践包括了审美,可见埃里奥特所主张的实践包括能够给人们带来音乐体验的所有音乐实践活动,它已经涵盖了审美实践。另外他亦指出:语境性和过程性是实践的特征,脱离了一定的语境,音乐也就不成其为真正的实践了。从这里我们又可以看出实践论与语境论相互融合的一面。而音乐人类学家(即语境论者)则将视野拓展到全球文化视野,坚持文化相对论,并认为音乐作为文化对于人类可以起到多方面的功能,审美并非核心,它只是音乐文化功能中的一种。在此我们亦可以看出语境论与功能论、审美观互相交融的一面。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各种哲学理念之间有着相互融合的趋势。

那么,我们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理念面对哲学基础多元化以及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质疑与挑战,又该如何去发展自己呢?我们先来看看美国审美音乐教育的掌门人贝内特・雷默是如何应对的,或许会给予我们以提示与启发。

面对多重挑战,雷默在其2003年版的著作《音乐教育哲学:提升的视野》中谈到:“审美教育并不是一个永恒不变的法则,而是提供一种过程指导,就其本质而言,必须是正在发展的过程中而且是开放的,……我所理解的审美教育是可以改变的并且是灵活的,试图去捕获有关音乐的最佳思考,并将其运用于音乐教育实践。”对于各种哲学观点,雷默采用了“融合”的观点:“融合是与多元主义和平共处,而不是超越它……但是,它不是简单的接受,而是试图与多样性共存合作促使事物多样性,试图去做哲学工作应该做的事情……融合是多元主义的一种思考、研究和分析方式。”。最终雷默的建议“以体验为基础”的音乐教育哲学。对于“体验”一词,他做出界定:音乐与人类的其他体验一样。他认为,这种体验哲学关注和珍视所有方式的音乐体验,关注和珍视能够提供特殊音乐体验的所有音乐。任何单一的哲学都没有这种哲学的内涵全面,体验哲学包括所有的音乐以及参与音乐的所有方式。可见雷默的最终目的是试图建立一种多元化、开放化,包容性极强的音乐教育哲学体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多元化的哲学观点都有着明显的开放性与包容性。这就启示我们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也应该以一种海纳百川的胸怀,对国际音乐教育领域的各种新成果,以一种兼容并蓄的态度,取其“精髓”,去其“糟粕”,进一步补充、完善自己,并以一种坦荡、开放的胸怀,随时准备接纳、吸收人们在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思想、新观点,这是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为避免固步自封,思想滞后,追求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有感于此,笔者在此提倡一种“求善论”的音乐教育哲学观点,此观点中的“善”既是对儒学创始人孔子所提出的“尽善尽美”艺术标准中“善”(德)字含义的继承,又是对它的一种超越,乃是取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著作《尼各马科伦理学》一书中“善”字的含义。在该著作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行为都有其目的,在所有的目的中,应该有某种首要的或者最高的目的。这是一种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它,而它却不以其他东西为目的的目的,即其自身就是目的的目的,这就是最高的善。很明显,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善”字的含义是指人们的愿望与理性所要达到的最高目的。藉此含义,来建立我们的“求善论”,实是与我们音乐教育的终极目的再相符不过了,它包罗万象,所有美学的、哲学的、宗教的、文学的、艺术的、科学的含义等等,都为它的胸怀所容纳,它是过去、现在以及将来人类不断追求的至高无上的理想境界。同时我们清楚地知道,由于人们认识过程的过程性与无限性,决定了一切认识和理论都天生具有着某种历史局限性。换言之,任何理论学说都不会是完美的,人们对事物终极本质的认识与关怀,只不过是人们追求的终极目标与理想,它始终在我们认识的彼岸,我们永远走在不断探索的路上。但为了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更为了深层关怀人类自身,我们愿意为之付出、不断跋涉,因为幸福、乐趣就在路上。

《文系音韵――第三、四届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

由《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编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文系音韵――第三、四届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一书是国内具有权威性的音乐理论与实践指导工具用书。该书选用的论文覆盖范围全面、研究课题广泛、理论性强,收录了包括中小学、高师以及幼儿音乐教育的论文。对音乐教育工作者和音乐专业人员研究我国音乐教育现状、了解国内外音乐教育动态、学习论文写作等方面都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现杂志社还有少量存货,欲购从速。每本定价18元(邮费另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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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关键词:音乐学硕士;创新能力;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研究能力;表达能力;培养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授予硕士学位的两个条件之一是“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这使研究生创新能力成为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尺度。音乐与舞蹈学作为艺术学的一级学科,研究生普遍缺乏对学科研究方法的学习,缺乏对创新能力的理解,缺乏创新思维的训练,这使体现学科特色的创新能力培养成为影响各艺术院校学术水准和学科建设的一个亟待探讨的新课题。

一、音乐学创新能力的特征

就音乐学硕士而言,创新能力是在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广阔的学术视野、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上,产生有社会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的能力,开拓新领域或交叉学科研究的能力,创造音乐表现新技法的能力,艺术创作和再创作过程中的创新性表现能力,以及创新成果的综合表达能力。

音乐创新能力的界定一直存在误区。人们往往重视可以用文字表述或传递的显性成果形式,忽略非文字化的隐性成果形式;重视理论创新能力,忽视隐藏在表演艺术中的实践创新能力;重视科研项目中的创新能力,忽略知识传承过程中的创新能力。因此,探讨音乐学硕士创新能力的培养机制,必须以厘清音乐创新能力的界定和属性为基础,这样才能避免大文科的雷同化。

音乐创新能力有显性和隐性两种形态,分别由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音乐研究能力和隐性音乐研究能力所制约,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隐性知识的特征是存于个体头脑中,难以文本化表述和传承,但在音乐艺术活动中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独特的音乐表演风格、对音乐独到的理解和技巧的运用,到演奏中的动作形态、力度把握、用力方式、手感变化等等,无一不打上个性化的烙印。它们大多以示范的形式传承,而无法用准确、系统的描述来表达和交流。即便是音乐创作,也难以用统一、规范的理论概括全部成功之作,经典的作品无处不展示着个人风格的魅力和融于创作过程中的灵感。对隐性知识的研究能力,比显性知识的研究更为复杂,更能体现音乐学科的特点,更需要在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各个方面进行培养。

二、考试模式的选拔意义

创新能力是在长期音乐学习过程中逐步培养出来的,仅仅靠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显然不够。对研究生基础知识和创新能力检验的第一步是入口质量关,这个环节决定了选拔的研究生是否具备创新性研究的基础能力。培养目标决定考试模式,作为选拔人才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可以看做是为创新能力搭建的平台,其测试重点主要集中于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以理论类试题为例,面对同样的复习内容和参考书目,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与广度不同,知识结构和视野不同,思想表达能力不同,对同一个问题的结论必然千差万别。史论类试题,本科生往往注重知识的全面,常采用标准化试题的考试模式,答案具有唯一性,需要死记硬背。这种模式的试题若用于研究生入学测试,则可能无法区别考生对问题的理解程度。反之,非标准化试题则给考生展示理解力、分析力以更大的空间。技术理论类试题,若简单的以对错为判断标准,简单化的写作与分析显然没有差异化辨析利于选才。譬如,四部和声写作题仅用简单的三和弦可以不出错误,但与不同形态七和弦的运用和流畅的声部连接相比较,两者知识结构的要求相去甚远。

这些差别,对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试题内容、题型设计、评分标准等均提出更高的要求。把握得当,自然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搭建起较高的平台。

三、课程设置的重叠与拓展

只有合理的课程设置,才能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对所有音乐学研究生培养单位而言,课程设置的焦点主要是如何与前置课程衔接的系统化与拓展性问题,也是继承与创新的问题。近十年来,研究生招生人数扩大一倍,从2003年的26万多人扩大到2012年的58万多人,已经从精英型教育向普及型教育转变。入学新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导致研究型学习所必须的创新能力——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广阔的学术视野缺位。如果直接引入新的内容,进入新的知识层次以拓展学生的学习视野和研究方法,很多学生则不具备深入学习的基础知识;若满足大部分学生的水平,则只能在原有基础上对必要的相关课程进行完善,由此导致研究生课程与本科阶段课程本质上的重叠,在人力资源和时间资源上造成不应有的浪费。

以专业基础必修课“音乐作品分析”为例,除全国几所重点音乐院校之外,在课程名称上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本科阶段的学习加以区别,如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必修课“曲式学”或“曲式与作品分析”,在研究生阶段称为“音乐作品分析”。但研究生教学内容与本科阶段基本相同,甚至考核方式、考核内容都与本科阶段非常相似。事实上,两者在教学模式上的区别应该是泾渭分明的。

本科阶段的学习,应能根据“曲式学”分析规则,侧重于典型的音乐作品分析,侧重于曲式结构分析,侧重于西方古典主义音乐与浪漫主义音乐的分析,侧重于规范化的标记和阐述。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则应灵活运用“曲式学”的基本规则和学理,分析异彩纷呈的音乐作品;分析的范围从曲式结构扩大到各音乐结构元素的灵活运用,包括主题分析、动机分析、复调分析、配器法分析等等,以从个性化塑造和多元化结构样式等角度窥视音乐作品从构成规律到无穷变数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外音乐作品,介绍、了解近现代音乐作品分析的基本方法;分析结果的描述常采用小论文的形式,更接近研究性成果的表达模式,为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写作做文本分析方法的铺垫。

同样,在音乐史论、音乐美学等课程中,仍然存在着差异化设置、差异化教学的问题。对于研究生阶段课程设置,既要巩固相对统一的基础知识平台,又要突出音乐专业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必须在学科交叉、领域融合上进行针对性地改革。

四、注重能力培养的教学模式

本科生课程模式主要以书本知识为主,基础课程设置量大,学生疲于完成基本学习任务,缺乏独立思考和想象的空间。这主要源自于本科侧重基础教育的教学目的。研究生阶段规定的必修课程总量减少,选修课程、学术讲座等比例增加,多学科交叉渗透、知识相融贯通,由此对教学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教学方法上,应该基于问题推广提问式、引导式、启发式、讨论式等多样化教学方法,引入学术辩论,将章节性学习变为专题性讨论,通过质疑、讨论、观摩等教学活动,培养理论层面反思与探讨的习惯,在思辨中提高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教材选择上,将以教材为主的学习变为围绕专题、广泛查阅资料、融汇各家学说,将学习的主线与不同观点的辅线相结合,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

在作业方式上,将布置-完成-检查的被动程序变为课堂小论文写作,或由导师在每次课后布置一些写作题目,鼓励学生自主阅读文献,独辟蹊径思考问题,再以论文的形式提交,并在下次课堂上介绍或阐述自己的观点。通过导师和同学各抒己见地讲评,在实际学习和感悟中提高音乐研究和论文写作的能力。

在教师职能上,应实现课堂主宰者到组织者和协调者的转变,在师生的交流与互动中启发学生思路,调动学生参与学术讨论的主动性、积极性。导师可以为学生开列参考书目,提高学生学习的方向性和目的性;让学生参与自己的研究课题和艺术活动,增加学术接触。

如音乐史论的专题研究,教师可以设定每节课讨论的主要议题和范围,由理论、演奏、演唱等不同研究方向的学生从不同的思维和视角讨论共同的问题,在讨论中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互相取长补短,既有利于专业知识的融合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又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表达能力。

五、技能与艺术的创新

音乐是抽象的艺术,涉及到精湛的专业技能和复杂的综合知识,对表演者思维能力和艺术创造力有很高的要求。尽管技能的提升常常会越过逻辑推理的思维定势,通过突然闪现的联想、灵感实现质的飞跃和境界的升华,但成功的艺术表现离不开扎实的基本功和厚积薄发的创新意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二次创作;而情景的再现和传承,又离不开技能传授中的科学方法。

蕴含在表演艺术中技能提升和传承的能力,取决于艺术表现中的创新能力,是技能与艺术的有机结合。其培养模式主要有4个特点:

1.专业知识和跨学科知识并举,打破单一学科知识视野的局限性,从多学科、综合视角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音乐感觉,培养学生多思考、多读书的习惯。

2.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举,避免两者脱节,避免单纯模仿性教学。在技能示范和学习方法教学中,一定的理论支撑是准确、科学解读的基础,对培养分析、联想、总结、概括问题能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3.小课教学与交流合作并举,从不同角度突破常规的思路,以提升创新欲望,活跃创作思想。

4.实践与考核并举,表演实践是提升艺术表现力的根本途径。如果表演类研究生把考查或考试的音乐会作为学习的唯一动力,则会因实践量不足而无法掌握艺术表现和技能传授的真谛。解决的方法是从备考曲目难度、备考曲目类型和备考曲目数量等方面进行设置,以随机的方式抽取考试曲目,增加音乐文献积累、艺术实践积累。

六、创新研究与表达能力

创新研究能力是将实践成果转变为理论成果的重要途径。很多音乐院系将音乐论文写作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开设,却忽略了论文写作仅仅是研究结果的文本物化形式。如社会科学研究中常用的观测方法、文献方法、定性方法、定量方法、系统方法、逻辑方法、思辨方法、比较研究法、田野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历史研究法等等,它们是创新研究的工具和手段,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础,是人们在长期科研活动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只有掌握并能够合理运用适当的研究方法,才有可能对新颖的灵感、观点、联想等进行科学的研究。譬如学位论文写作,首先就应掌握文献研究法,具备信息处理能力。包括:运用现代科学工具(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等)检索信息的能力,快速、准确、全面地处理信息的能力;自我更新和拓展知识,避免重复前人的研究成果的能力;总结、归纳前人研究成果,提高研究起点的能力等等。

音乐研究需要逻辑方法,也需要非逻辑方法。如在艺术表演活动中,从已知到未知之间、形象思维与创造性思维之间,往往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很可能通过直觉、感悟或想象来构建实践创新。这些创新属于隐性研究能力范畴,可能难于用语言表达,不具备复制性,但同样可以成为音乐创新的核心竞争力。如果不熟悉科学研究方法,写出的论文则会沦为“经验体会”、“学习记录”,与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要求相去甚远。

对于学位论文写作而言,从文献收集、梳理、归纳研究,确定一定视角下的研究选题,到论证自己的观点或假设,都是对思维能力、研究能力的考验。这个过程,既检验创新的研究能力,又检验规范的表达能力;既要有正面阐述的能力,又要有反问的能力;既要借鉴前人的研究思想和成果,又要对引用或吸收的内容标明来源。

音乐学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而培养机制的建设和健全,则是其中最关键的步骤。任何机制在建立过程中都会因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差异化、培养性质的差异化、培养对象的差异化而有所侧重,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究、不断完善,才能培养出具有较强研究能力、表现能力和表达能力的高素质艺术人才。

第5篇

关键词:德国音乐学;博洛尼亚进程;教学路径;教育模式;人文精神

德国在世界教育史上最先开辟了现代意义上的“研究与教学结合”的大学教育模式,学术自由,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独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德国大学的特色。音乐学这门发源于德国的学科在这样的一个教育体系中,长期以来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与它的教育模式与人文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作者结合自己在德国长达17年的音乐学和民族音乐学两个专业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在介绍欧盟“博洛尼亚教育改革”的基础上,以笔者学习过的维尔茨堡大学和工作过的埃希施塔特天主教大学为例,就德国音乐学教育模式与理念做一介绍,以此为中国音乐学教育发展提供一些借鉴与反思。

一、“博洛尼亚进程”下的德国音乐学建构制度

1999年欧盟29个国家的教育部长在意大利博洛尼亚联合推出欧洲高等教育改革一“博洛尼亚宣言”。这一改革的目的是:整合欧盟的高等教育资源,育体制,最大化的推动欧盟各大公立大学的教育合作,提高欧盟与国际的竞争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计划到2010年实现“欧洲高等教育区”(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加速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整体教育水平和科技发展。由于47个国家的参加,计划庞大,耗时漫长,因此该计划被称为“博洛尼亚进程”(BolognaProcess)。德国作为欧盟的发起国与核心国,深知欧洲一体化的实施为提高欧洲整体与国际抗衡能力的战略重要性,而教育是提高欧盟实力和推进欧洲一体化的必经之路,对此德国义无反顾地推动“博洛尼亚进程”,并对其教育体制进行改革。这一改革的推出,也是德国自二战结束后40年里的最大一次教育改革。音乐学这门在德国具有百年历史的学科随着改革的推行,无论是学制还是考试制度都做了大幅度的调整。具体的措施是:

(一)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度

德国的教育犹如它的制造业属于慢工出细活。在“博洛尼亚进程”之前,德国大学的两级学制是硕士和博士,没有学士制,大体分为理科和文科两种。硕士学位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学习阶段,在积攒够学分后才可进行初级升高级阶段的考试,以及最后的毕业考试。通常硕士阶段的学习需要4-6年,但一般学生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造成延长学习时间的弊端,致使德国劳工市场人才短缺。“博洛尼亚进程”推出的三级学制,既3-4年的本科教育和1-2年的硕士教育,以及之后的博士研究生学习,类似美国的三段式体制。这个改革对于只想掌握专业技能,之后很快进入社会工作的学生提供了快速通道,也有助缓解德国长期以来人才匮乏的市场需要。

(二)欧洲学分互换体系(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简称ECTS)

为了使欧共体参差不齐的教育水平得到提高。欧盟建立了容易理解的、统一的、可以相互比较、互认学分和学位文凭的体系,其中欧洲学分互换体系就是这一体系的基石。一个ECTS学分需要花费25到30个小时,这其中包括上课时间,课外作业和社会实践,老师辅导与考试。针对不同的学位对其学分的要求也做出了规定:(1)学士学位三年期180个学分,4年240个学分;(2)硕士学位一年60,两年120学分;(3)博士学位,没有具体的学分要求,通常是3-4年的全日制学习。学生在学习期间至少应该在国外学习一学期。

在“博洛尼亚进程”之前,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除了学习一门主专业外,还必须选学与主专业不同的两门副专业。所选的专业跨度可能很大,即使主专业是音乐学,在一些综合性的大学里,在没有特别前提条件约束的专业范围内,选学理工科作为副修专业的也大有人在,例如笔者的同学主修音乐学,副修数学和哲学专业。通常情况下,以音乐学作为主专业的学生相对选修文科类的专业较多,例如笔者本人主专业音乐学,副专业神学伦理教育和德语作为外语。主副专业只是学习强度和要求上略有不同。这种制度为的是培养复合型人才,通过对不同专业的学习,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培养了学生利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交叉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决定主副专业,所以每个学生的情况也就不同,开学时学生要自己花一定的时间为其制定本学期的课程安排。完全没有国内的同班同学和同年级的概念。所有的学习计划是根据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有很大的自。

由于整个学习以学分制为主,每个学生所学专业又有所不同,所以没有像国内专门将学士、硕士和博士的课程按部就班的分阶段统一安排出来。除了专门给硕士与博士生开设的研讨课有要求之外,学士、硕士与博士阶段的学生同时一起上课,尤其是同上研讨课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只是考试要求不同而已。

“博洛尼亚进程”后,德国各个大学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以180个学分为标准的制度下,推出了不同的学习方案供学生选择,例如笔者学习过的维尔茨堡大学就有几种:(1)将180学分只用于一个主专业的学习,(2)用于两个主专业,(3)一个主专业和一个副专业的组合。对学士学位需要4年也就是240个学分的学习也做了相应的要求。硕士学位的学习方案也像学士学位一样,可只修一门120个学分的主专业,也可修两门主专业或是一门主专业加一门副专业。相对维尔茨堡大学来说埃希施塔特天主教大学的音乐学专业只提供180学分的单专业学习,在这里由于篇幅有限就不在详细介绍。

通过欧洲学分互换体系可以对不同国家的同一个专业较容易的进行比对,为欧洲高等教育领域引入了竞争机制。学生在这个体系下可以自由的选择大学,为教师的交流也扫清了障碍。不同国家的高校间也可共同创建一个硕士课程,学生可以同时获得两个大学共同颁发的学位证书,为培养跨国型人才开创了一个新的教育模式。

所有必修部分的课程,都可以在选修课部分深入和展开。在1-4学期时建议先选学“音乐史”的基础课程,以及“体系音乐学导论”和“民族音乐学导论”、“乐器概论”、“文化语境化”、“音乐与媒体”、“音乐与区域”和“音乐社会学”模块中的课程。对于模块“历史句式”课最好在学过调式必修课后再进行学习。

多种多样的模块选修课大部分放在3-6学期学习。在对音乐媒体和文化历史、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民族音乐学和音乐原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后,就可以通过应用音乐学提供的实践课深入到文化实践和具体的工作中。除此之外还要参加相应的学习小组为毕业论准备。课程中有一半必须有考试分数,剩下的没有具体分数只是考试通过与否来评定。论文必须是有成绩的。在选修课中一共要写8篇论文,3个有分数的课堂记录,在那些除了没有分数要求的讨论课上也可以以写论文的形式代替课堂记录。如果学生完成了考试要求之外更多的带有分数的考试,将选取11个最好的考试成绩作为总分。至于学士的毕业论文,一般必须在考试中心申请,从申请之后算起8周时间内必须提交论文,毕业论文字数要求在65000到80000字之间。

硕士120学分由必修15学分、选修75学分和最后的毕业论文20学分以及口头答辩10分组成。前提条件是:(1)大学毕业(通常学士180个学分或者等同的成绩)或者即将毕业的学生,在申请时已有120个学分或者最迟在硕士的第三学期入学时出示证明。(2)必须在历史音乐学,和/或者体系音乐学和/或者民族音乐学领域已有10个学分,在音乐学和/或者音乐教育和/或者在音乐专业(例如,乐器,声乐和乐理)板块有20学分。满足这两项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习,无需入学考试。前3个学期的必修课是研究生专门的研讨课。除此之外,在覆盖24个学科模块以及一个职业实践模块和一个其他专业模块的总共26个模块中必须选修15门课程。每个学期要完成30个学分的学习,一般安排是1个模块的必修课和5个模块的选修课。第4学期主要是毕业论文的写作和口头答辩。24个学科模块要涉及5个不同的学术视角,既历史、作曲技术、文化与交叉文化、美学、社会学与心理学,或者也可以按照自己的重点选择去发展。一个必修模块。15个选修模块,一个职业实践模块和一个其他专业模块总共18个模块都要通过考试完成。其中一个必修模块,两个选修模块的考试必须以有分数的论文形式完成,其余的15个模块的考试形式多样,不必有分数。在此也提供机会在必修和选修课部分中可以选择多个有考分的课,最后的总成绩则可选各科最高分来计算。

对于3-4年全日制的博士没有具体的学分要求,但是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必须完成6个高级研讨课的口头报告和论文写作,每篇论文必须在25-30页之间,口头报告30分钟。只有通过后才允许提交博士论文,博士论文被学术委员会认可后可进行论文答辩。当博士论文正式出版后,才可得到博士学位证书。由于很多人博士论文不能及时出版,所以出现即使博士论文和答辩通过也不能马上得到博士学位证书的现象。由于繁重和严格的要求。一般在德国的博士学习3-4年很难完成,通常情况下需要6-8年,这也导致了很多人无法坚持,半途而废的局面。与国内博士学习不同的是,在德国没有博士入学考试,学生只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提交导师一份非常详细的课题研究计划书,如果通过就可入学。

从课程的设置、安排和学分要求上,可以看出选修课在整个学士180学分和硕士120学分的学习中占了主要比重。这充分的说明大学有足够的实力,提供充足的资源以满足学生的兴趣要求,将培养有个性差异,独立学术人格的学生放在首要地位。正是由于以科研带动教学,鼓励扶持老师以个人兴趣为出发点的创新研究,才可以在课程的不断更新,资源的积累上满足学生的需求,使得供需环节达到良性循环。

(四)以著作论文为主的学习教材

由于上课的内容以老师的研究为主,所以每门课上很难找到统一的教材,而是做研究必不可少的资料,诸如学术专著和各种论文。通常在课程开始时,老师会发给学生与这门课相关的参考文献,少则三五十个条目多则百种不等,阅读书单的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课程本身,对这门课有启发的书籍和论文也会被收集进来,跨学科的特点非常强烈。老师会对参考文献逐一作出介绍,也会对该领域当前的权威人士,研究水平,关注重点等等进行综述。

在涉及经典原著的课上都是围绕问题进行原著选读,并作课堂讨论。一般意义上的材被与之相关的大量针对性强的学术专著和论文替代,一两本教材的观点和知识含量被多角度和富于思辨的学术文献覆盖。其实这种大量阅读文献的要求在中学就以开始,因为德国的中学本身就没有所谓的全国材,而是各个中学由老师自己从种类繁多的教材中挑选和编写符合自己学生情况的教材。甚至国内统一的高考在德国也不存在,除了巴伐利亚州统一的高考制度外,其他各州的高考都由中学自己负责出题和考试。

一般来说,如果学生在课下不做大量的阅读,就无法参与到研讨课上的讨论中来。所以广泛大量阅读是德国大学的特点,课前准备,课后复习是学生必做的功课。由于没有材,反而扩大了获取知识面的可能性,调动和锻炼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学习能力,在每一节课中练习着查找,阅读和逻辑分析的能力。

(五)从理论到实践为主的应用转化

为了教育兴国,重整普鲁士雄风,洪堡在当年建造柏林大学时。就提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理念。学生不仅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学以致用才会为社会做出贡献,所以提出了“实习”这样一个由理论向实践转化的学习方式。“博洛尼亚进程”更是将培养学生的重心放到应用性人才上来。在笔者工作过的埃希施塔特天主教大学,从2006年起将音乐学专业与音乐教育合并,推出德国唯一一所提供“应用音乐学与音乐教育学”专业的大学。

在这个课程设置中,突出的一点是一方面音乐学与音乐教育专业的结合,另一方面的重点是课程的应用。所谓的应用重点就是学生在学习期间,通过项目实习获得实际能力的考验――例如独立掌握乐谱制版,音乐会的组织策划,实施介绍音乐的项目活动或者自己创立一个网络视频节目等等。除此之外,在第一学年学生就已经与相关的职业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做过一个小实习并且在第5学期的实习学期中完成工作实践。音乐学和音乐教育的结合不只是为了很多德国音乐厅和歌剧院新近推出的教育计划或者介绍音乐的节目而显得重要,学生们在这里一方面从老师那里学习如何将他们的知识有目的的传授出去,另一方面在掌握了两个专业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使之相辅相成的利用起来。

“应用音乐学和音乐教育”这个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包括:(1)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2)音乐教育方法与理论导论;(3)贯穿学习期间的音乐表演;(4)职业实习;(5)交叉学科的补充。课程的设置力求根据学生对音乐相关活动的兴趣,结合科学理论,音乐实践,以及通过对音乐活动的策划,项目实践和实践学期中的职业培训完成。

除了以上的领域外,学校还为学生配置了自己的电脑音乐实验室,学习合成器的使用,各种音乐软件的操作,录音录像装备的使用等等。尤其那些在学校或业余时间一直与音乐表演打交道的学生,可以很好的演奏一种或两种乐器的学生,让他们的音乐实践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为了落实“博洛尼亚进程”中,学生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这一改革措施。老师在学期末时,会对学生发起问卷调查,征询他们的意见和今后想听到的课程内容。在整个教学计划中,还有一项是学生直接参与到科研项目中,例如在笔者2013年开设的民族音乐学课程“传统音乐与音乐工业”中,就将对巴伐利亚国家广播电台传统音乐频道的调查项目交给学生负责。学生从资料的收集、整理、到对该栏目的发展历史和未来走向、收听率的调查、听众的反馈等等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并直接参与栏目的播出,整个项目调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学生的积极性极大的调动起来。

同样维尔茨堡大学在4/5学期也有相关应用音乐学方面的课程,帮助学生参与到与音乐有关的行业领域的实习中。例如广播电视、网络媒体、音乐厅/歌剧院、书籍与乐谱出版社、音响工业、文化机构、职业学校和大学。

结语

以上是“博洛尼亚进程”后德国音乐学教育模式的一个简短梳理。虽然德国作为此项改革的发起国,坚定的推行这项计划,并对自己的教育制度进行了调整,但之后的反响并不令人满意。在这项计划推行后的几年,欧洲各地大学就纷纷出现了大学生抗议游行的事件。奥地利与德国这两个原先教育体制基本相同的国家,大学生们对“博洛尼亚进程”的三段式体制提出强烈不满,认为将原来4-5年的学习内容压缩到3年,学生疲于应付考试,缺少了自由支配的时间去消化内容。原先一直推行的主副交叉跨学科专业学习越来越被单科学习所取代。同时大部分人质疑这种以市场化为导向,只注重成绩和结果的教育是否已经偏离了教育的目的。虽然“博洛尼亚进程”在某种程度上暴露出他的弊端和问题,但就笔者的观察,这一改革并未动摇承载德国教育体制的核心思想和驱动力――“人文关怀”。

通过对德国音乐学教育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与国内大而全的,单一的通史概论课相比,德国音乐学注重小而精的,灵活多样的专题选修课;与国内老师讲,学生听的大课相比,德国注重学生参与的研究讨论课;与国内教材的统一,全面性相比,德国更注重学习材料的个性化和多元化。与国内注重知识点的学习和掌握相比,德国更重视的是学生综合研究能力的培养。而这种教育管理制度和学科的建设没有围绕个人价值,自我意识,自我超越等等人文思想是很难展开的。正如德国著名音乐学家汉斯・亨利希・埃格布雷特(Hans Hein-rich Eggebrecht)在他的旷世名著《西方音乐》一书的自序中提到的,他书中的音乐史并非是尽最大可能完满地写书本里的东西。而是他多年来自己与历史事件打交道后的体验音乐史,“最后是体验音乐史所促发的反思”@。在提到他书中强调主观介入,也许有人会对此提出异议时,他写到“科学不允许错误,谬误,出轨,任意和曲解,它们(在科学里)没有机会,但科学也许容忍有人出来抵制作为最高箴言的所谓客观”。我想这种尊重研究者特立独行的人格和思想环境也许是造就德国大学涌现大批影响世界的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和艺术家的一个原因。就像中国哲学家邓晓芒认为的那样,自由的研究是建立在好奇心上的。当人将自己的好奇心作为探索的目标时。才有自我超越的可能。

除此之外,让笔者感触最深的是德国大学老师传递给学生的工匠精神,精炼有效的大学行政管理机构,设施一流,服务周到的图书档案馆,丰富灵活的交叉学科学习,全民读书,资源共享的社会意识和自我反思的公民责任感等等,这些也都是促成德国教育长盛不衰的条件,也是成功教育不可缺少的环节。

今天,当笔者多次被国内的同道们问及德国的音乐学或民族音乐学的教学模式,课程设置,安排和教材等等问题时,都不能马上给出一个满意的回答。因为我的回答是:“没有统一课程表”,“没有材”,“没有学士、硕士和博士统一课程”。这样的回答都满足不了同道们的提问,就像没回答他们的问题一样。当我多次解释德国教学管理模式的操作流程之后,不得不开始思考,为什么德国的这种模式很难与中国的对接?问题到底出在哪里?难道只是规章制度及操作环节上的不同吗?

第6篇

【关键词】音乐文献学 乐律学 音乐美学 音乐考古学 音乐制度

随着研究资料的丰富、研究方法的创新、研究领域的拓展,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研究也向着多元化、深层次的方向迈进。2011年度公开发表于音乐类核心期刊的论文共计数十篇,文章拟从音乐文献学、乐律学、音乐美学、音乐考古学、音乐制度的研究等方面进行梳理,以期描绘出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研究现状与态势。

一、音乐文献学

音乐文献学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音乐文献的介绍、译注和研究,其研究成果渗透于各个研究分支,比较重要的论文有:王小盾、余作胜的《从〈琴操〉版本论音乐古籍辑佚学》以《琴操》作为个案,对中国音乐古籍辑佚学进行论述。商立君的《〈乐书要录〉若干问题探微》从《乐书要录》作者、成书年代以及流传情况、史学价值对其做出探讨。喻意志的《唐宋乐府解题类典籍考辨》通过全面搜集历代书目、类书、丛书、笔记等文献资料,充分运用目录、版本、校勘、辨伪、辑佚等文献学方法,对唐宋时期的九种乐府解题类典籍的作者、成书、内容、亡佚、佚文等方面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与考辨。刘再生、陈瑞泉的《〈荀子·成相〉“相”字析疑兼及“瞽”文化现象》,在阐明“成相”之含义的同时,对“瞽”文化做出解释。夏令伟的《王国维论史浩大曲辨——兼论两宋大曲之变》指出“王国维在曾慥《乐府雅词》中的大曲与转踏的次序、洪适《渔家傲》的体制归属、史浩大曲的分类责任等问题上存在一定误断”①,并揭示出宋代大曲之变的特征及原因。

二、乐律学

乐律学是对乐学和律学研究的合称。2011年,有关乐律学的研究继续向纵深发展。其中,喻辉的《“乐律学”的英文译名与学科范畴问题》一文认为,“选择OrientalM usic Theory作为‘乐律学’的英文译名,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从语意和词义范畴上解决‘乐律学’研究这个长期悬而未决的学科定位问题,进一步推动我们全方位整理东方古代音乐的理论遗产,梳理中国民族音乐理论体系的文化源头;另一方面可以推动我们进一步确定乐律学在世界音乐理论体系中的文化定位和地域特色,使这个古老的东方音乐理论体系在世界音乐研究领域里牢牢占据不可替代的学科地位。”②杨善武的《宫调史研究导论》对中国宫调的历史状况、发展变化、本质规律进行了初步探讨。刘勇的《朱载堉著作的命运新探》对朱载堉的“十二等比律”不被应用提出自己的见解。贾争卉、杨小明的《十二平均律:从江永和安清翘看朱载堉的思想源流》“从朱载堉之后的江永和安清翘出发,对‘十二平均律’进行共同文化语境下的发掘后认为:一、朱载堉对生律的比例关系的发现,可能受到基于中国传统勾股理论基础上的方圆相函图的启发;二、朱载堉从三项等比数列求中项(开平方)到四项等比数列求中间两项(开立方)的突破,应该是从等差数列对应变换过去的;三、朱载堉关于平均律优于三分损益率的论证,更符合中国传统的简单、和谐自然观”。③陈克秀的《也谈“奏黄钟,歌大吕”》 将“奏黄钟,歌大吕”置于中国古代天文、律历的背景中进行论说与研究。

三、音乐美学

音乐美学的研究进展相对于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其他研究领域而言,发展速度较快,论文成果较多,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滕春红的《从“清浊”到“清和”——试析古代音乐美学中的“清”》,该文认为“‘清’在古代音乐美学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范畴,它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三个互为递进的层次:首先,作为‘清浊’的形态之一,构成声音的物理属性之一,成为‘和’的音乐审美原则的基础;其次,作为‘清音’,它逐渐成为美妙音乐的代名词,被当作音乐之主宰;最后,‘清和’成为古代音乐美学的审美理想”。④王军的《朱载堉乐律学研究指导思想辨析》指出:“晚明乐律学家朱载堉在乐律学研究中,承继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崇尚‘自然之理’,注意把律学研究与传统的天地人合一思想合理地联系起来,提倡以数为本,强调遵循自然法则。但其中的痴迷河图洛书,对祖冲之圆周率的错误批判,又反映出朱载堉作为古代学人的历史局限。”⑤修海林的《先秦道家音乐学术思想的主要特征——以〈吕氏春秋〉诸篇为例的分析》认为:“《吕氏春秋》是先秦及秦汉道家音乐学术思想研究的重点,先秦道家哲学思想与其音乐思想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重生’思想与音乐思想的联系;‘太一’观念与‘乐’之存在的联系;‘周行’‘复归’观念与十二律相生、计算法则及‘随月用律’实践的联系”。⑥杨赛、洪艳的《乐从和》指出:“‘乐从和’是儒家对音乐的本质要求。儒家常讲‘致中和’,‘和’与‘中’密不可分。‘和’即个体心境平静祥和,‘中’即社会管理均衡适度。音乐通过实现个体之‘和’,进而实现社会之‘中’。”⑦孙星群的《儒家〈乐记〉与释家音乐思想的几点比照》从“国治平天下”与“大我”“物动心感”与“虚空”“情动而发”与“成文谓音”、君臣民事物与木火土金水、中和与“急缓得中”“乐而不,哀而不伤”、乐之“治心”与“乐离无欲”“乐内礼外”与“知内见外”八个方面将《乐记》与释家思想进行比对。

四、音乐考古学

音乐考古学“既是历史音乐学的一个领域,又是考古学的一个分支。它的考察对象主要是有关音乐的实物材料,如乐器或它的残片、浮雕、壁画和器皿上音乐的画面,个别情况下还有少量的文字材料”。⑧这方面的论文主要有:刘正国的《关于“龠”的考证诸家异说析辨》“通过对出土文物、民间遗存和文字训诂的综合研究,上通故训、下谐时俗,比类考原、多重释证,终于揭示出:所谓‘如笛’‘似笛’的‘龠’其实就是一种形制古朴的、不开吹孔而以管端作吹口的‘斜吹’乐管,这种质朴的‘斜吹’乐管也正是中国‘笛’类乐器的先祖”。⑨王清雷的《章丘洛庄编钟的音乐学研究》详细介绍了考察章丘洛庄乐器群的收获,并且通过对《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总编辑部,以及刘再生、郑中和方建军三家测音资料的辨析,提出新的观点。方建军的《楚简“乐之百之赣之”试解》一文认为“1994年河南新蔡葛陵发现的楚简,内容主要属于卜筮祭祷。其中的‘乐之、百之、赣之’,应是祭祷仪式的三个环节。‘乐之’就是奏乐祭神。‘延钟乐之’即陈列编钟以奏乐祭神。‘百之’即行百礼以祭百神。‘赣’读为‘干’,应为‘舞’的代称,‘赣之’即‘舞之’。所谓‘乐之、百之、赣之’,就是以乐舞表演和礼仪活动来取悦神灵,并求得仪式的灵验性,从而达到人神沟通的功效”。⑩

五、音乐制度的研究

音乐制度是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它不但具有鲜明的等级秩序,还具有调节理性人伦、和乐君臣、维系社会稳定的功能。这方面的论文有:康瑞军的《宋代音乐研究的社会史取向——以音乐制度为例》从制度及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研究宋代音乐。李萍、孙晓辉的《论宋代部色体系》,“详细考证这一历史进程中宋代部色体系的名实、功能、管理机制以及演变过程,并将部色体系与宋代艺术实践相联系,以探讨宋代部、色体系的功能特征及其转化的深层原因”。?项阳的《地方官府用乐机构和在籍官属乐人承载的意义》,“刻意强调国家用乐体系中礼乐与俗乐两大门类的主流形态以制度与功能为保障,在各级地方官府中须普遍性地设置相关机构以为支撑,从而形成国家意义上用乐的体系化和网络链接。宫廷用乐虽具特殊性并引领潮流,但从国家意义上考量,其地方官府所用礼乐与俗乐在主导层面上必然保持与中央政府一定程度的相通、一致性,地方官府所辖官属乐人在为官府服务的同时也服务于社会,如此形成‘国家在场’的体系内传承、面向社会传播,用乐主导层面的有序;正是地方官府中用乐机构诸如府县教坊、诸州散乐、乐营、衙前乐的存在,这些具有机构意义的单位形成“网络化”的同时,亦将在各地创造的相关内容加以吸纳并融入,经过规范后由这个体系返播全国”。?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研究不但是音乐学研究的重要课题,而且对于把握中国古代音乐的发展脉络及中国音乐的未来走向都具有启发性意义。回顾与反思是为了今后更好地研究,我们期待研究者在沉潜之后,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以及一系列现阶段切实可行的论题,使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研究跨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从而为中国音乐史的研究提供更全面的视角。

注释:

①夏令伟.王国维论史浩大曲辨——兼论两宋大曲之变[J].黄钟,2011(1):104—110,133.

②喻辉.“乐律学”的英文译名与学科范畴问题[J].音乐研究,2011(6):77—81.

③贾争卉,杨小明.十二平均律:从江永和安清翘看朱载堉的思想源流[J].中国音乐,2011(2):187—190.

④滕春红.从“清浊”到“清和”——试析古代音乐美学中的“清”[J].中国音乐学,2011(1):86—91.

⑤王军.朱载堉乐律学研究指导思想辨析[J].黄钟,2011(1):161—175.

⑥修海林.先秦道家音乐学术思想的主要特征——以《吕氏春秋》诸篇为例的分析[J].中国音乐学,2011(1):28—32.

⑦杨赛,洪艳.乐从和[J].人民音乐,2011(7):77—79.

⑧俞人豪、周青青.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

⑨刘正国.关于“龠”的考证诸家异说析辨[J].音乐研究,2011(5):107—114.

⑩方建军.楚简“乐之百之赣之”试解[J].中国音乐学,2011(3):71—74.

[11]李萍、孙晓辉.论宋代部色体系[J].音乐艺术,2011(2):99—108.

[12]项阳.地方官府用乐机构和在籍官属乐人承载的意义[J].音乐研究,2011(1):6—14.

第7篇

【关键词】艺术硕士教育 调查问卷 课程设置 学生反馈

“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记录与比较”项目是在教育部批准艺术硕士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教育初始时期,试图通过对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状况在教学、学习以及课外交流活动等方面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以得到量化分析结果的跨学科研究课题。采用数据采集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我国高等院校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体系的教学、课程设置、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和学习状况的主观意见反馈做第一手资料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是该课题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数据收集和分析目的是除了常规的理论研究之外,规范和改善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微观体系,从量化的参数分析结果研究该体系是否能够达到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艺术硕士教育目标的要求;研究艺术硕士教育体系各个环节中的关键元素如何对教育成果产生影响;研究教学中的主要角色教师和学生在通过一个教学周期的学习和教学之后,对整个艺术硕士教育直观的综合印象产生了哪些变化。

一、调查问卷的背景

此次学生跟踪调查问卷是接续第一次调查问卷的思路,针对第一次问卷的分析结果和倾向性结论设计而成。学生是艺术硕士教育的受体,针对教育的主观感受能够最直接地反映浅表存在的问题,从而找出进一步深入分析的切入点。这次调查问卷的目的是依据项目立项的研究意图,多方面地触及硕士研究生经过两年多的学习之后对学校教学和学习方面相关问题的想法和态度。综合学生问卷、教师问卷和其他数据采集的分析结果,完成一个初步的、基于实际接触得到的数据分析报告,同时为建立进一步分析课程设置数学模型提供基础数据。

此次调查问卷发放的时间在2014年。调查的目的是,直接了解学生经过音乐演奏专业硕士课程学习之后,对教学体系中的具体问题的直观感受和评价。调查问卷发放的对象是2012年入学的音乐表演专业(包括钢琴、声乐和器乐演奏等专业)艺术硕士研究生。这种抽样调查的方式简单易行、问卷制作的封闭式问题对调查对象完全一致、分析归纳数据简单准确,与项目最终的目的比较吻合。这次问卷发放的范围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39所院校。

第二次问卷在全国范围内选择39所院校中的钢琴和声乐专业的艺术硕士学生。调查问卷共发放了600份。收回有效问卷585份,有效率占97.5%。

二、调查问卷内容

调查问卷一共分为十个问题。前五个问题涉及学习的感受和收获。第一个问题即“艺术硕士阶段学习与本科阶段学习的最大差异”,从“课程深度、考试要求、学习目的性、没有差异”等方面了解学生从本科到硕士阶段对学习差异的综合感受。这是一个多选题。问题设置的目的是试图得到经过两年学习的学生对艺术硕士专业课程的直观反映。四个选题的设置也是通过一个先期阶段调查之后得到具有比较典型问题的回答。再次在问卷中设置,是想进一步确认这些问题存在的普遍性。

第二个问题也是一道多选题,即“你认为表演能力的提高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A技术技巧、B作品理解、C创造发挥空间、D稳定心理素质、E音乐会项目设计”。这个问题是针对艺术硕士教育培养目标具体体现在那一个方面而设。尽管最终的考核形式会以演奏和论文的方式,学生在学习阶段的收获会有侧重。这些问题能够反映出课程设置和教学方面的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三个问题即“毕业音乐会能否全面反映艺术硕士学习的真实收获?A全面反映了学习成果、B需要论文的理论补充、C部分反映、D差距很大”。毕业音乐会是音乐专业表演专业艺术硕士展示自己学习成果和演奏技艺的最终呈现方式。各个院系艺术硕士教育对表演实践和理论学习各有侧重。这个问题目的是从学生的角度如何看待毕业音乐会的考核效果。

第四个问题即“专业理论课对表演的帮助在哪几方面?A 更容易理解作品、B 使表演更趋理性、C 更容易记忆作品的演奏要点、D与提升表演水平关系不大、E 更好地把握作品整体结构”。这个多选题涉及到了目前表演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与表演实践能力提高之间的关系。先期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对于理论课与实践能力提高之间的关系做过理论上的分析。该问题是想得到学生的直观感受。

第五个问题即“专业(实践)课是否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尖锐直接的问题。同第一个问题类似,是一个能够从数据上得出直接结论的问题。有的时候简单直接的感受更能够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直逼问题的实质。

后五个问题则侧重了解课程设置的几个特定内容。第六个问题,“选修课的必要性”。选修课是一个充分体现教学理念特点和个性化培养学生的一个衡量指标,也充分体现了各个学校在教学方面的课程设置和师资状况的配置。第七个问题,“列出对自己能力提高影响最大的三门课程”。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范围做比对。设置的目的是试图证明最受学生喜爱的课程分类。是否存在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教师与学生之间等各种分类关系在学生中的影响。第八个问题,“你认为毕业论文的作用:A 音乐会作品的文字阐释、B表演技能提高的理论阐释、C 艺术硕士学习的全面总结、D与专业表演关系不大”。毕业论文是表演艺术硕士衡量毕业学习成果考核毕业成绩的另一种重要形式。相对于原来理论硕士学位的学习,毕业论文的地位可能具有了新的位置。这个问题是艺术硕士教育从尝试到成熟过程的一个标志。特别有意义的是毕业论文与毕业音乐会之间的关系。第九个问题,“艺术硕士学习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哪几方面?A提高音乐表演技能、B事业进步的阶梯、C就业的需要、D走一步算一步”。这是一个单选题,目的是考察学生经过阶段性学习之后,对自己学习的前瞻性判断,同时,考查学生学习的功利性。第十个问题,“简短一句话,说一说艺术硕士学习的感受”。这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往往最能够反映出学生的真实想法,可以套用前一题的四个选项。也就是,回答问题的性质基本上可以用第九题概括艺术硕士学习必要性的具体体现来归纳。

三、调查问卷数据简析

“学习的目的性更强”与“考试要求”占回答比例最多的两个选项。这说明艺术硕士阶段学习的方向性更强,动力更加明确。课程深度差异的比例并不占优势。当然,这与问卷没有做学校之间差异性区别有关系。

第二题中“创造发挥空间”和“稳定心理素质”这两项比较少。“技术技巧”的提高占有绝对多数。这说明我们大多数被试学校的学生对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基本上给予了正面的肯定,那就是提高学生的表演实践能力。“作品理解”和“音乐会项目设计”这两项的衡量标准一个是思考方式和处理方式的改变,一个是处理大型项目的筹划能力。从这方面能够看出,教师对学生学习素质的正面影响和学习能力的细节方面的注重是值得肯定的。第三个问题,毕业音乐会在艺术硕士学习中,既是一个学业上考查技术技巧的方式,又是一个体现学生综合素养的时刻。同时各个培养院校对毕业音乐会的认识也存在差异。A和C项近70%的学生给予了毕业音乐会的正面肯定。B项其实是我们认为毕业音乐会在音乐表演专业艺术硕士学业中的真实功能,也就是理论与实践之间更侧重后者的地位。可以看出给予这项认可的人数只有20%,甚至还有相当部分回答认为毕业音乐会并不能如实反映学习的成果。

在涉及到作品分析、表演控制、音乐演奏记忆和作品整体结构把握等学习的四个方面。回答基本上肯定了理论课学习的重要性。但是,有近40%的人给予了负面的回答。理论课与表演艺术实践课程之间的关系还有进一步密切和完善的空间。对选修课的正面肯定其实是对表演专业个性化教学的一种期待。

毕业论文的要求曾经是艺术硕士学习要求中的热点问题。从问题的回答来看,对于毕业音乐会的认识的回答比例比较吻合。毕业论文与毕业音乐会之间的关系的确是教学和学习两方面都非常重视的问题。回答第八题时,大约有超过50%的学生都将此作为了多选题,也就是选择了两个以上选项做勾选。这一方面说明当时设计问题的时候不够严密,同时也说明学生毕业之后面临的事业选择的压力。设计此题的意图,是想将学习的动机进行各个层次上的剥离,试图在新的就业和事业升级的形势背景下,考查学生学习的动机。

最后一题的回答结果:A 项占36%的回答认为艺术硕士的学习提高了音乐表演技能;B项 87%的回答涉及了事业进一步发展;C 项80%左右的回答涉及了就业;D项几乎没有回复。四个方面的回答比例恰好能够佐证上一个问题的空缺。

这个科研项目立项初期的计划,就是对所有采集的数据做初步的归类整理、归纳和浅层次上的分析,不做结论性的结语。这份学生调查问卷的初步数据统计,比较明确地说明了经过一个周期学习的学生对当前表演专业艺术硕士教育的直接想法。这些多样的想法和态度已经顺着问卷设计者的思路归拢成为一组组目的性和方向性明晰的数据,为建立数学模型做系统的分析提供了一些可靠的依据。

(注:本文为北京师范大学自主科研基金重大项目“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记录与比较”,项目编号:008-105564GK196)

参考文献:

[1]张忠华.关于大学课程设置的三个问题[J].大学教育科学,2011(6).

[2]李占秀.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现状调查与思考[J].音乐创作,2012(6).

第8篇

论文摘要:新课程改革后,中学音乐课堂教学必须进行重组或转型以适应新课标的要求。为适应新课改的发展,中学音乐教师应具备科学的世界现、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有粉湛的专业技能,才能展现教学艺术;要有丰富的文化修养等综合的素质,才能成为新一轮玉拙教育课程改革合格的音乐教师。

音乐新课标的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审美、创造、交流和传承”四方面,核心是学生的审美体验,途径是音乐实践活动。它标志着以传授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的传统课堂教学形式的解体,反映着对音乐课堂教学进行重组或转型以适应新课标的要求。

新课标对音乐教师的素质有了新的要求,必须要有正确的音乐教育理念,要以学生为主体,去欣赏、感受、讨论、表现音乐突出主体。中学音乐教学过程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

下,学生主动参与体验,参与创造音乐的过程,没有学生的主动参与就很难有真正意义的音乐教学。因此,主体进行音乐创作的自我欣赏是音乐教学中最有效的方法。中学音乐教学,是融音乐课堂教学和音乐课外活动为一体,包含艺术创造、艺术实践的音乐活动,它在开发学生的潜能,提高学生的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方面,有相当重要的作用。要想发挥这个作用,教师本身的素质非常关键。作为音乐教育的实践者、创造者和探索者,为音乐文化的传承,担负着历史的使命。为了完成这个历史的使命,适应新课改的发展。我想,中学音乐教师应该具备以下三方面的素质。

一、要有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思维方式

世界是发展的,社会是发展的,生命也是发展的,教育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未来发展的大事。作为中学音乐教师要用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来指导音乐教学,尊重

音乐艺术的特殊规律和教育规律,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中学音乐教学在国民基础教育中的地位,认识其价值取向,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情操,热爱生命的品质和全面发展的个性,教育学生立足现在、放眼未来,要增强未来意识。要充分认识学生的“主动性”、“潜在性”和“差异性”,重视学生多向发展的潜在可能性和每位学生的独特个性,引导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积极主动参与,促进学生实现智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才符合新课程改革对音乐教师的思想素质要求。

我要认识到,音乐的流动既是质的一种有运动,又是人类社会内心世界的反映。这是构建音乐艺术的科学依据。根据声学原理、律学规律,以音响为手段,能准确而富有真情实感地反映时代精神和中学生风貌,比如:声乐、器乐、欣赏和艺术实践活动,音乐教学的传授知识和技能逻辑训练,有心理发展过程、顺序的运用,既有严密合理的结构安排,又有现代科学成果手段。是科学性和人文性的统一。

二、有精湛的专业技能,才能展现教学艺术。

在实施新课程教学中,中学音乐教师不但要能很好的组织教学,更应该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例如:教师在范唱时吐字必须标准规范,有较好的科学的发声方法,要具备自弹自唱的能力,能正确指导学生的演唱。在范奏时要有精湛的演奏技能,有较好的音乐表现能力,让学生得到最美的享受,使学生积极主动的融人到我们的音乐教学当中来。要有掌握运用教

育学、心理学的知识指导教学工作的能力;要有根据实际环境选择和决策、调节自己教育行为的魄力;要有把握教育时机,转化教育矛盾和冲突的智力;要有使学生积极投人教学活动、热爱学习和创造并愿意与之进行心灵对话的魄力;要有语言风趣幽歌,构思逻辑严密,表达叙述准确,例证妥当贴切,科学规范系统地传授音乐知识要领和声乐、器乐等技能的能力。使学生在感受音乐、鉴赏音乐和表现音乐的实践中,积极主动、兴味盎然地学会歌唱、器乐、律动、欣赏和创作。

三、要有丰富的文化修养,用“人文精神”关爱学生。

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充分体现音乐的人文特点和人文关怀,使学生在“有声”的艺术实践中,得到“无声”的人生的启迪。人文精神是人类文化体现出的最根本的精神,是人类文化生活的内在灵魂,它以人类全部文化为基础,以追求真、善、美等崇高价值理想为核心,以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终极目的,是指向人的主体层面的终极关怀。任何教育行为归根结蒂是“做人”的教育,音乐教育也不例外,也就不可避免的会具有人文的特点。我国古代典籍《礼记·乐记》描述音乐的境界说:“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表现了我们民族那种心地纯净、精力旺盛、热情饱满的精神气质,成为我们祖祖辈辈所追求和遵循的“根本”。莫扎特认为“音乐,即便是在表现最恶劣的事物中,也决不应该刺耳,它必须使听众身心愉快”,表现出莫扎特在创作中所遵循的美的法则,虽然是“含着眼泪的欢笑”,也体现出他对美的人生的追求。

音乐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思维丰富的文化内涵、个性鲜明的人文特点,超然洒脱的人文关怀,都是耐人寻味的。要想在中学音乐教学中体现出来,教师须具有综合运

用各种文化知识的能力,概括地说,要具有:本土与外来、传统与现代文化的批判融和的能力;主流与非主流文化的的能力;相关学科的交叉联系的能力。才能在教学中引发学

生的兴趣,促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民族个性的主体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为学生提供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新课程对音乐教学和音乐教师素质的要求是综合的,没有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就不能正确把握中学音乐教学的方向;没有精湛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艺术就不能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音乐教学活动;没有一种“人文精神”“人文关怀”,在中学音乐教学中就很难实现新课程的目的要求。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学习,才能成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合格的音乐教师。

参考文献

[1]彭刚,张晓东.新课程理念的更新阅.能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金亚文.小学音乐新课程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第9篇

关键词:接受美学 音乐欣赏 多解性 共同性 交流性

一、音乐理解的多解性

接受美学作为20世纪较有影响力的美学理论之一,很多观点有其合理性和建设性,但同时也有其理论不足和较为极端的一面。它是在现代释义学和现象学的理论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如果说释义学和现象学注意到了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的作用的话,那么接受美学就是将审美主体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当我们运用接受美学的理论来解决具体的美学问题时,应采取客观、辩证的态度,挖掘其合理性的部分,并着力将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

接受美学家强调接受者在接受活动中的核心作用,他们认为在考察接受活动的时候应充分考虑接受个体的存在。在音乐审美活动中接受者的核心作用就体现在审美主体对作品的理解上。音乐理解是音乐审美的高级阶段,审美主体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精神和理性的双重满足。在整个音乐实践过程中,作为音乐作品的接受环节,可以说,音乐理解不仅体现在接受者和作品的相互作用之中,它还直接影响到音乐创作活动。因为音乐创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音乐接受,只有通过音乐接受这一环节一部音乐作品才能真正实现其自身的价值。而音乐作品能否被人理解接受,理解接受者有多少,这常常也是衡量一部音乐作品是否成功的关键。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的是,接受者对于音乐作品的理解不会是单一的,由于音乐自身表达方式的独特性以及审美主体间的差异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音乐作品具有多解性。与其他艺术种类相比较,多解性是音乐艺术中的一个突出特点,但也并非只有音乐才具有多解性。戏剧是各种艺术门类中表达方式比较直观的一种,也素有“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之说;意大利画家达・芬奇的著名画作《蒙娜丽莎》,其迷人的笑容倾倒了无数的观众,可是这笑容的谜底同样引起了一代又一代人不尽的揣测。

在对音乐作品的理解中,多解性,是自律论者们作为理论支撑的现实依据之一。汉斯立克曾自信地说过:“如果乐曲真有内容(对象)的话,那么‘什么’是乐曲的内容这一问题一定能够用语言来回答。因为‘不确定的内容’,随个人的想象而不同的的内容,不是上述含义的内容。”汉斯立克的意思是:既然不同的人对音乐作品的理解会不同,那么这种“不确定的内容”不是不作品本身所包含的东西。但是,不难发现,汉斯立克的这种说法前后是有矛盾的,他承认音乐作品的多解性,却又得出了一个无解的结论。这是不符合逻辑的,因为多解只能说明有解。

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想,音乐作品所给予人们的,是一种一览无余的“照镜子”式的现实反映,那么,作为艺术,其美感也会大打折扣。因此,在音乐审美活动中,给音乐加上某种解说,强行将欣赏者的理解统一指向一定的方向,将干扰欣赏者对音乐作品的理解,破坏音乐艺术独有的特质。那么,造成这种多解性的原因,与音乐的本质特点及音乐实践过程中的多个环节有着重要的关系。

二、音乐理解的共同性

接受美学虽然强调审美主体的能动性与创造性,但并未走向“读者中心论”。该学派也从未放弃过对“本文”的研究,也就是说它从未否认过客体的共同性。多解性虽然是音乐艺术中的一个突出现象,但它们在最基本的方面,却有着一定的共性。在音乐理解活动中无论听众的理解多么具有创造性,都不可能脱离开音乐作品本身对他的制约和规定。否则音乐理解活动就会成为无端的臆想。正如于润洋先生所说,“如果在音乐接受过程中,忽视音乐作品本体的制约性,一味极端地单方面地强调接受者主体的决定作用,由听者决定一切,这势必最后导致一个严重的不可思议的后果:音乐文本事实上消失在听者任意想象之中。”

接受美学认为当一部艺术作品展现在人们面前时,它必然具备一定的先决条件,这些条件会引导读者进入到一个特定的情境中来,从而实现作品的完成。“保留剧目”是接受美学对于这些条件的定义,指接受者与作品对象活动中的“共同语言”,是二者的共同参照物。当我们把这一概念引入音乐作品中时,会发现音乐作品中同样具有“保留剧目”。即便一个没有任何欣赏的人也不会把贝多芬《第五交响曲》的“命运”主题那种由于鲜明的力度对比、紧张的和声和活跃的进行所造成的那种惊惶不安的情绪理解为轻松、悠闲的漫步。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旋律欢快、明朗、优美,能够激发起人们对春天的想象,让人陶醉在音响与美妙的想象之中,任何一位听众也不会听到音乐时想流泪。这是由于音乐作品的音色、节奏、旋律的进行、和弦的运用、整体的结构会引发人们情绪状态的变化。如音的高低构成了音乐的空间感,给人一种上升和下降的感觉,形成了一种消长的势态;音的强弱形成了力度的对比,强的力度可以是波澜壮阔、震撼人心,弱的力度可以是轻歌低吟,幽雅飘逸;节奏的变化使得处在高音区的长音给人一种紧张感,处在中音区的长音给人一种安适感,处在低音区的长音则给人一种笨重、忧伤感,时值短促的音则给人一种轻快、跳跃的感受。再举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约翰・凯奇的《4分33秒》,这是一部无声之作,整个作品中不含有上述任何因素,自始至终,表演者没有触碰过任何一个琴键,整个时空过程没有任何一个乐音音响,他只在全曲开始和结束以及1分40秒、2分23秒等处,开启和合上琴盖。那么,这样的一部音乐作品对接受者来说是否具有共同性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虽然这是一部没有音响的作品,但是它在空间和时间上对接受者有规定,从而使接受者把它当作一个审美客体而存在,并与它产生了对象性活动。因此,无论是否具有多义性,无论面对怎样特殊的音乐作品,理解活动都要在遵循音乐作品共同性的基础之上才能顺利进行。

三、结语

本文在接受美学的观点引入过程中,一直采取较为客观的态度,虽然它的很多观点有其合理性和建设性,但同时也有其理论不足和较为极端的一面。接受美学是在现代释义学和现象学的理论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如果说释义学和现象学注意到了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的作用的话,那么接受美学就是将审美主体的地位进一步提升。

在我国的音乐美学的研究中,国内音乐界对接受美学的全貌及其学术价值还没有给予充分的认识,即使一些学术论文中带有接受美学的理论观点,但并未将其研究深入下去,如高为杰在1986年发表的两篇论文中曾以接受美学的观点对音乐欣赏和接受的特殊性进行研究,但并未产生广泛的影响。近年来,有关音乐接受的专题性论文逐渐出现,同时对于接受美学对音乐美学研究的启示与影响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赵海及其导师邢维凯先后发表的硕士论文和学术论文,他们将接受美学正式纳入音乐美学研究的领域并对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赵海于1999年发表的硕士论文主要定位在“引介”的基点上,并且从音乐理解的角度出发系统地论述了接受美学及其对音乐理解问题的启示;邢维凯于2006年发表的学术论则结合了现代释义学与接受美学的理论强调了音乐审美活动中接受主体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于润洋.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

[2]恩里科・福比尼.西方音乐美学史.湖南文艺出版社,2004.

[3]汉斯・罗伯特・姚斯及R・C・霍拉勃.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辽宁人民出版社.

第10篇

一、浅说音乐欣赏课程的重要性

音乐欣赏是高中阶段的必修课,是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音乐欣赏水平及提升学生音乐知识的重要举措,在高中教学阶段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高中音乐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学生的学习角度出发。

高中阶段的学生都面临着高考这项艰巨的任务,学习压力大,学习任务艰巨繁重。音乐欣赏课程的重要性在于音乐能放松他们的心情,缓解学生的压力。对即将面对高考的高三学生来说,在既紧张又封闭的环境里奋战,一般不会将音乐欣赏课程放在重要的位置。但事实上,他们这样一心只想学习的心态往往会带来既疲累又乏味的双重压力。有鉴于此,教师应该将音乐欣赏课应用于学生的学习实践,帮助学生分散压力。据科学证明,欣赏到一些动听的音乐后,人会慢慢地放松心态、心情愉悦。

以“聆听草原放牧”这一课为例,这一课不仅要求学生要学会音乐审美,还要学会打节拍。学生在学习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对音乐的亲身体验释放压力,通过打节拍的方式,调节情绪与心情。所以,即使是对于高三阶段的学生来说,音乐欣赏课程也是非常重要且不可忽视的。音乐欣赏课程能够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精神压力,构造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教师坚持音乐欣赏课程的教学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及音乐欣赏水平。

第二,从学生的思想方面来看。

音乐可以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是一首意义非凡、韵味深长的曲子。这首曲子倾注了作者的深情,能让学生在欣赏音乐的同时感受到音乐的力量与魅力,对学生道德情操的培养起着重要的影响。优美的音乐不仅对学生的学习有着深远的意义,也能让学生将这样的思想、精神应用于学习实践中,由此可见,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不仅能培养学生的情操,还能提高学生的学生动机和学习能力。

二、审美是高中音乐欣赏课程的目的

高中音乐欣赏课以审美为重点。审美并不简单地是一种艺术欣赏,而是通过这种艺术欣赏来培养人的艺术观、审美观、音乐观及欣赏观。在高中教学阶段,学生音乐审美观的培养主要是通过音乐欣赏课程进行的,欣赏者通过对音乐进行聆听并得到收获。教材的第一单元“音乐与人生”中提到,音乐审美是教师教学活动的“纲”,是高中音乐欣赏课程的核心与目的。

所以,将音乐[第一 ww w .dylw.NET提供写作论文和论文写作的服务]审美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第一,激发学生对音乐欣赏的兴趣。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了兴趣才会有动力。教师在教学中或利用备课时间收集能打动学生的资料并与学生分享,或通过教学辅助工具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音乐之美,并通过丰富多彩的教学形式使学生对音乐感兴趣,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观,达到音乐欣赏课程的目的。

第二,让学生爱上音乐欣赏。

首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做到了解学生的基本兴趣和审美倾向。要想让学生爱上音乐,就需要清楚学生爱听什么样的音乐、爱玩什么样的音乐,只有在课堂上展示学生感兴趣的音乐作品,学生才愿意去听、愿意去学、愿意去消化。教师需要深入学生的生活圈,了解学生间交流的内容,获取有关学生兴趣爱好的信息,才能有的放矢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增强学生对音乐欣赏课程的兴趣。

其次,准备完善的课程背景资料。如在“聆听草原放牧”的教学过程中,除了课文内容之外,还可以结合当地的山川地理、风土人情来让学生爱上音乐欣赏。比如,教师可以引入蒙古舞蹈、蒙古摔跤等知识来提高学生的兴趣。

再次,将学生的爱好与课堂要求相结合。仅仅满足学生的爱好当然抓不住音乐的精髓,必须还要有教师的有力引导才行。在高中阶段的音乐欣赏课程中,包括古今中外的优秀音乐作品,面对复杂多变的音乐知识,需要教师做好充分的准备,把内容真正融入课堂。以古典音乐欣赏为例,在这个经济日益发展且科技日益发达的21世纪,很多人音乐的品位标准也发生了变化,古典音乐可能不会被新时期的年轻人所欣赏。有鉴于此,教师可以以情动人,列举很多音乐名人,讲述他们真实的故事,讲述他们具有代表性的音乐作品。教师在讲述的同时将这样的音乐风格完美地灌输到学生的思想里,培养学生对不同音乐的审美观。

三、如何提高高中音乐欣赏课程的水平

第一,提高自身素质。

俗话说:教师要想给学生一杯水,那么教师必须是流水。高中阶段对教师教学水平的要求相对较高,教师必须全方位地发展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游刃有余。教师除了要深入掌握专业知识外,还要充实相关背景知识,如历史、地理、天文等,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音乐欣赏水平。所以,在高中阶段,教师自身的素质、教学水平、知识储备及运用技能的能力对学生的发展来说极其重要。

第二,合理运用艺术教学手段。

只有教师合理地运用艺术教学手段,学生才能学以用之。只有教师用音乐的思维进行教学,才能培养学生的音乐思维。高中阶段音乐欣赏课程的内容相对偏多,例如,在欣赏《长江之歌》时,歌曲本身就要求教师应采用多样化的讲解方式,将音乐的艺术魅力淋漓尽致地展现在学生的眼前。同时,教师要有科学的教学思维才能有效地进行教学。例如,当教师备课的时候,就应该思虑周详,考虑课堂教学应该从什么角度出发学生会喜欢,或是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有效。再者,需要教师针对每个学生的爱好及特点进行教学。学生对不[第一 ww w .dylw.NET提供写作论文和论文写作的服务]同风格的音乐会有不同的学习态度,教师教学设计时重点考虑的就是怎样的方式才能带动学生,并能将学生的音乐能力发挥到极致。

高中阶段学习压力大、课程繁多,但音乐欣 赏课程不可或缺,该课程的开展能为学生减轻学习压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

参考文献

[1]赵洪敏.高中音乐鉴赏教学中审美主体间性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2013.

[2]郑莉凤.新课程改革下准格尔旗普通高中音乐鉴赏教学初探[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1.

[3]涂婷.湘版高中音乐鉴赏教材探析[D].湖南师范大学,2012.

第11篇

一、立论依据

(论文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附主要参考文献)

1、研究意义

新一轮的素质教育改革正在如火如茶的进行,改革的深度和范围都在进一步的扩展和深化。素质教育理念的提出为我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样为我国的音乐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作为我国音乐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音乐教育在素质教育理念的倡导下,推到了一个空前活跃的时期,同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显著的成绩,究其根源就在于,社会音乐教育与素质教育在理念上是一致的,他们都倡导面向全民、全面发展、过程重于结果的教育理念。

XX 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了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美育正式列入教育方针,从而明确了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这对于作为实施美育重要途径的基础音乐教育,无疑是个肯定。XX年7月29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目前我国的教育还存在着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陈旧,教育机制不完善,教育内容方法比较陈旧、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等等问题。我国的社会音乐教育虽然在近些年高速发展,但受到经济因素以及我国教育大环境中一些消极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诸如地域发展不平衡、教育市场混乱、教育评价系统机制不完善等一系列的问题。

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作为学校音乐教育的补充, 对于儿童音乐修养及音乐学习都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但不可否认, 因为目前音乐培训市场鱼目混珠现象存在, 也使深圳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选取了部分小学及社会教育机构进行问卷调查, 希望能更加准确深入地了解目前社会音乐培训市场的现状。本文希望通过对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理论上的解决办法,并对如何解决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问题提出建议,希望为深圳市的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2、国内外研究现状

2.1国外研究趋势

社会音乐教育在欧洲具有悠久的历史。在传统欧洲文化中,个体人的音乐素养被认为其社会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代欧洲存在大量的非专业的社会音乐教育,师从于私人音乐教师学习音乐是西方音乐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绝大多数人的音乐素养的形成并非是学院式音乐教育的结果,而是来自社会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既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又是一个普遍的音乐教育现象。

苏振兴、成露霞(河北师范大学)在《论古希腊音乐教育的历史地位和现实影响》一文中对古希腊社会中的音乐和音乐教育有所描述:古希腊有关音乐教学的一记载最早见于《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当时是希腊人学习音乐最主要的教材,因此荷马成了希腊人最早的音乐教师。吴跃跃在《加拿大社会音乐教育概况》中写到:加拿大的社会音乐教育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文化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增进市民之间的交往和友谊、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作者分别对加拿大的社区音乐教育、街头音乐艺术、社会音乐考级、华人音乐活动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体现出加拿大对社区音乐教育的重视及投资,几乎每一个社区都有艺术中心,教堂在社区市民音乐生活中也具有很大的影响,街头音乐艺术更是加拿大社会音乐教育的一道独特风景线。作者认为加拿大的社会音乐教育可以用三句

话来说:“人人需要音乐,音乐满足每个人”;“音乐教育多元化”;“社会音乐教育以提高人的音乐素质和文化修养为目的”。从中借鉴加拿大社会音乐教育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将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音乐教育的整体水平。维尔弗里德·格鲁恩在《80年代音乐教育大讨论中的六大热点》中写到:音乐不必去美化学校生活,而应以各种音乐会和音乐活动去影响校外的文化活动和社区生活,并把校外音乐文化的各种活动(报道、展览和演出等)纳入学校工作中。

2.2国内研究趋势

目前,有关于深圳的社会音乐教育研究资料几乎没有。有关其他地区的社会音乐教育的书籍和论文有:曾遂今在《音乐社会学》中写道:音乐社会学与音乐、社会两方面均密切相关,音乐社会学一词强调了音乐,也指向了社会则明确标志出音乐与社会相联系的内涵。曹理在《家庭和社会音乐教育与创造意识培养》一文中通过对梁雷的音乐成长历程的描述,让家长和教师从中得到一些启迪,并指出良好的环境氛围对于音乐创造意识—创造精神、创造思维、创造能力的发展有促进效应。舒泽池在《世纪之交的中国社会音乐教育》中写到:中国社会音乐教育的兴起与发展,当然不是从天而降,主要基于两个条件:首先是改革开放、政治开明、经济发展;其次是人心思“文”,越来越重视精神文明,重视文化品质。中国社会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蓬勃中有混乱,追求中有迷茫,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社会音乐教育基本上是作为专业音乐教育的附属和学校音乐教育的补充,缺乏理论的思索和独立的形式。冯效刚在《试论专业音乐教育与其他类音乐教育协同发展》文中指出:社会音乐教育是在音乐院校和普通学校以外进行的音乐教育,如文化馆(站)、群艺馆、青少年宫、音乐厅等进行的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可以广义地理解为包括群众音乐辅导、教学和组织,以及音乐表演的教育模式。王萍在《学校的音乐教育和社会的音乐教育》中对两种音乐教育的差别和两种音乐教

育在普通大学里可能的混淆及其后果进行了论述,提出学校的音乐教育和社会的音乐教育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教育必须妥善加以区分。长春大学的陈明大《对社会音乐教育的几点思考》一文从我国社会音乐教育的宏观视角出发,对社会音乐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对社会音乐教育者的素质要求进行了讨论;从发达国家音乐教育的启示、早期音乐教育的优越性、社会音乐教育的素质要求三方面分别进行了论述。陈雅先在《社会音乐教育实践的着眼点》中提出:音乐教育具有十分丰富的人文内涵,但音乐学习带有很强技术性的特点又常常导致音乐教育中人文教育内容的弱化。

因此,正确处理音乐学习与人文教育的关系,实现音乐学习的技术性与音乐文化的人文教育的交融,是社会音乐教育研究的着眼点,亦是社会音乐教育所追求的目标。孙继南在《社会音乐教育—中国音乐教育40年之三》中指出:社会音乐教育,是国家整个音乐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办学方式的灵活、多样性和教育对象的普遍、广泛性,它在活跃社会音乐生活,提高了人民群众音乐文化素养,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张力元在《人民音乐》(XX,l)中发表文章《社会音乐教育与改革开放同行》文章中主要阐述了社会音乐教育之所以有今天的成绩,和改革开放的大步发展与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是分不开的。罗

静(XX)在《重庆市少年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陶馨(XX)在《武汉城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调查研》;高畅《管窥深圳社会音乐教育》;甄妍妍《枣庄市社会音乐教育现状调查研究》;斯雯《乌鲁木齐社会音乐教育调查与研究》;胡园飞《我国社会音乐教育现状及对策》综合阐述了我国及各省市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并提出了相应措施。

3、参考文献

[1]李凤英《学校音乐教育应该教什么?》中国音乐教育XX,8

[2]舒泽池《世纪之交的中国社会音乐教育》人民音乐XX,12

[3]张力元《教育与改革开放同行》人名音乐XX,1

[4]斯雯《乌鲁木齐社会音乐教育调查与研究》硕士论文XX,6

[5]薛艳萍《关于吕梁市社会音乐教育现状的调查报告》中国音教网XX,2

[6]李景忠《发展社会音乐教育之我见》深圳市观澜中学网站XX,3

[7]白雪《浅谈社会音乐教育的发展现状》民营科技XX,12

[8]甄妍妍《枣庄市杜会音乐教育现状调查研究》硕士论文XX,4

[9]张英豪《社会业余音乐考级研究与思考》硕士论文XX,4

[10]魏豪扬《音乐学院参与社会音乐培训的市场机会》福建论坛XX,

[11]桂平 我国社会音乐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大众文艺 XX

[12]陈燕 长春市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调查研究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XX,2

二、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1研究目标

希望通过研究深圳市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问题对我国社会音乐教育的整体产生借鉴,为丰富我国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提供些许参考;同时,通过我的研究引起更多音乐教育同行对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关注,从而为最终解决目前存在问题、建设良好的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大环境创造条件。

1.2研究内容

本文主要采用现场调查、文献查阅、访谈、问卷调查、个案研究和经验总结等方法。通过对深圳市 120名学生、家长进行调查问卷,对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工商局、琴行、深圳市社会音乐教育界及小提琴教育界部分老师、个别典型家长及学生进行访谈,以及网络数据调查获得第一手的数据,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统计、分析和总结提出建议和对策。

在本次调查中,共采用了两份格式的问卷,一份针对学生和家长,另一份针对教师。调查问卷发放后,由调查对象以书面形式答卷,问卷收回后,通过整理、统计和分析,得出最终调查结果。在统计问卷调查的过程中,采用描述性分析和推断性统计分析,借助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 office 中的 microsoft excel 和microsoft word 进行电子数据处理,再结合人工分析,找准问题所在。除了无记名形式的问卷调查法,还对有关人士采用田野访谈法,通过与被访谈者的口头叙述和交流来收集所需资料,以保障本文调查内容的真实有效。

1.3拟解决关键问题

本选题以学校音乐教育为立足点来审视社会音乐教育、以学校音乐教育的教学理念来指导社会音乐教育,以便促进社会音乐教育更好的发展,对深圳社会音乐教育的培训机构和社会音乐教育工作者的教学提供一些建设性意见。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2.1研究方法

本文从音乐教育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出发,以现状调查、数据调查、分析问卷为核心,运用音乐学科教学论理论,结合音乐学、音乐传播学、音乐社会学、音乐美学和哲学、音乐文化学等知识,通过资料梳理、文献考查、问卷与谈话调查、技术分析、比较分析、逻辑思辨、归纳总结等研究过程,在分析大量调查数据以及非量化信息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本研究论题的认识框架,并在此基础上逐一分析、比较、集中不同层次所涉及的问题,最终形成本论题的认识结论。

2.2技术路线

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国内外研究现状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调查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探析

改善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对策

2.3实验方案及可行性

本文主要采用现场调查、文献查阅、访谈、问卷调查、个案研究和经验总结等方法。通过对深圳市 120名学生、家长进行调查问卷,对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工商局、琴行、深圳市社会音乐教育界及小提琴教育界部分老师、个别典型家长及学生进行访谈,以及网络数据调查获得第一手的数据,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统计、分析和总结提出建议和对策。

3.本论文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目前,社会上各种各样的音乐学习班开办的如火如茶,学生和家长们也整天奔波于各个学习班之间,忙的不亦悦乎。本篇论文主要是针对深圳市琴行培训机构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当下社会音乐教育的发展虽然呈上升趋势,但大多数社会音乐教育只重视音乐技能的培养,而忽视技术应为情操服务的原理,琴行培训作为社会音乐教育的一个分支,也是如此;学校音乐教育则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的培养,从全面发展的角度来培养学生,忽略了人刁’的培养。本选题从学校音乐及社会音乐教育的不同角度审视怎样更好地使社会音乐教育有力地辅佐学校音乐教育,使学生能够全面发展。

4.预期的论文进展和成果

预期发表学术论文1-2篇。

三、论文大纲

一、引言

1、研究背景

2、目的意义

3、研究内容

4、研究方法

二、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国内外研究现状

1、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概念分析

2、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形式

3、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特点

4、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内容

5、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目的和价值取向

三、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调查

1、深圳市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社会文化背景

2、深圳市儿童社会音乐教育调研概况

2.1 调研地区

2.2调研对象

2.3调研方法

2.4调研目的

3、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简述

四、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探析

1、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主要问题

2、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问题原因探析

五、改善深圳市福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对策

1、明确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功能定位

2、对社会培训机构和考级组织机构规范制度,加强管理

3、贯彻素质教育,取消导向性的政策

4、构建合理课程体系,发展多样化的教学形式

5、完善社会音乐教育学生评价体系,保障正确的发展方向

四、研究基础

1.已参加过的有关研究工作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查阅了一定数量与选题相关的文献,基本掌握了开展调查研究的主导方向,在导师的指导下,掌握了基本科研思路、方法和模式。

第12篇

【关键词】军队音乐文化;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研究现状

【中图分类号】G420

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新形势下,更好的认识和分析军队音乐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研究现状,可以进一步为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者利用和发挥军队音乐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

一、 国外研究现状

据查阅的文献资料,外国还没有对于此类课题的相关研究,但对于音乐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还是有一定的研究。

公元三世纪,雅典学者朗吉弩斯在他的名著《论崇高》中就曾指出:"音乐有一种惊人的力量,能够表达强烈的情感"。古希腊学者则认为音乐可以让人勇敢、积极而谦和,令人轻松和愉快。很多西方国家的音乐教育者都认为:"音乐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为了社会的发展进步"。20世纪伟大的小提琴家胡迪?梅纽因则提倡用来提高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同时指出:"只要孩子们获得更多的艺术教育,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就会减少"。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指出:"在影响青年人心灵的手段中,音乐占着重要地位,音乐是思维有力的源泉,没有音乐,就不可能有合乎要求的智力发展。对于艺术,特别是音乐,道德是其灵魂,是其存在的意义。"

对于外军来说,关于军队音乐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研究暂时还没有涉及,但对于军队文化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则可以查阅到相关的一些资料,在此简单做以介绍,以达到借鉴思考之目的。

美军主要通过牧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官兵的思想动态,"他们的文化娱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本国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宣传军人的道德行为、部队的历史传统与,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比赛,其主要活动方式是:电影、电视、演出、舞会、音乐会、电台、广播、报刊、图书、展览等。"[1]日军也非常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为了提高精神教育的效果,充分利用电化教学手段和传播媒介,将教育内容通过电影、电视、报刊或编成文艺节目进行宣传教育,以吸引广大官兵的兴趣。有的部队还通过举办歌曲会、音乐会、歌谣大会等形式进行教育,寓精神教育于娱乐之中。"[2]苏军则主要是在基层部队和军队院校设立俱乐部,俱乐部负责成员的主要职责为:"对部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宣传教育,培养军人的美学情趣,宣传优秀的现代和古代文学艺术作品,发展各种形式的军人业余创作,组织合唱队、乐队、戏剧队、舞蹈队、造型艺术小组、摄影组、文学组、体育组等。"[3]

从以上资料显示,从本质上看,外军都将军队文化工作(其中也包括音乐文化),作为对官兵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但具体详实的对于军队音乐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研究的论述、著作和成果还比较缺乏,没有一个比较完善和系统的体系。

二、 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关于"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研究已初具规模。2007年,由陈万柏、张耀灿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一书中提出:"文化载体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一个重要载体,具有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有利于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渗透力,扩大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面。发掘和利用文化中的教育因素,能够充分发挥其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同时,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渗透到文化建设中去,通过文化建设过程感染人、教育人。"[4]

但是关于"音乐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研究目前还不多,专门研究音乐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且已经出版的书籍尚且没有。在中国知网上搜索关键词为"音乐+文化"的相关文章有998篇,但搜索关键词为"音乐+文化+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相关文章仅有6篇。

再细化到"军队音乐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研究在目前来说更是凤毛麟角,严格意义上专门研究军队音乐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书籍尚且没有,涉及到"军队文化"和"军队音乐文化"的书目前仅有一本,即由何静、秦宗仓、张军等主编的蓝天出版社出版的《军队文化导论》,其中第三章为"军队音乐文化"。目前在中国知网上搜索关键词为"军队+音乐+文化+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相关文章为0篇。

总的来看,关于文化、音乐文化、各种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相关研究很多,这些研究成果既为军队音乐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研究的纵深推进奠定了一定基础、提供了重要平台,也为将来的研究提供了较大空间。但是涉及军队音乐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研究的专著还没有,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期刊论文也基本没有,只有研究方向相近的几篇硕士论文,比如我校2009级毕业研究生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军旅文艺作品在部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研究》、大连理工大学的陈肖东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论音乐教育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四川大学的孙小川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军营音乐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研究》、延边大学的李洋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论军营文化及其德育功能》和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陈惠斌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论军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艺术渗透》,因此,在这一领域,还有大量的理论和应用问题亟需进一步探讨,研究空间较大,因此本课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开创性和创新性。

三、发展趋势

军队思想政治教育与军队音乐文化关系密切,不可分割。文化既构成了外在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宏观和微观环境,又以其核心价值意识内化于思想政治教育深层,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军营环境中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目前军队理论界关于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成果颇丰,比较全面,但系统地研究军队音乐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著作还不多见,真正深入研究该问题的学术成果更少。因此,从音乐文化的角度探索军队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无疑具有重大深刻的现实意义和广阔深远的研究前景。除此之外,当今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因此,深入的、专门研究作为先进军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军队音乐文化,充分发挥其在军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功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专业性、开创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刘刚,翟吉华,花永庆.外军政治工作概论[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8:187

[2]国防大学训练部.军队政治工作理论学习指南[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87:73-74

[3]段忠桥.当代国外社会思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

[4]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253

参考文献

[1]刘刚,翟吉华,花永庆.外军政治工作概论[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8:187

[2]国防大学训练部.军队政治工作理论学习指南[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87: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