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0 05:51: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行政部门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在部门领导的领导下,检查落实部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2、安排、带领、督促、检查员工做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如实地向部门领导反映部门情况,向部门领导汇报各员工的工作表现。
3、加强现场管理意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掌握客人心态,带领员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熟悉业务,在工作中发扬吃苦耐劳,兢兢业业的精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协助部门领导.增强本部门员工的凝聚力。
5、检查当班服务员的工作着装及个人仪态仪表。
6、合理安排餐厅服务人员的工作,督促服务员做好服务和清洁卫生工作。
7、定期检查设施和清点餐具,制定使用保管制度,有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8、负责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环境卫生,负责餐厅美化工作,抓好餐具、用具的清洁消毒。
9、召开班前班后会议,落实每天工作计划。
10、注意服务员的表现,随时纠正他们在服务中的失误、偏差,做好工作成绩记录,作为评选每季优秀员工的依据。
11、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派的其他任务。
酒店行政部门20xx年度工作计划
(1)协助经理做好前厅的整体运营工作,并对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安排好店员工的住宿问题;
(2)每天能按时做3次例会,并在例会中提出一天工作的不足,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同时要对当天的工作进行总结,做好记录;
(3)制定店内工作表。让前厅员工按照当天的工作表进行工作,并把重要事情标注在工作表内。制定店内工作表是为了能更好的熟知当天的工作任务,这样也能体现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进度;
(4)掌握每天的客流量和营业额,并对周客流量和月客流量进行统计,制定相应的营销方案,同时根据周周之间、月月之间的营业额进行对比,找出其中的不足,做出总结和相应的应对措施;
(5)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的“三一”工作,做到每天一检查,每周一培训,每月一演习,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督导迎送服务。贯彻执行服务程序,满足客人的合理要求;
(7)参加前厅的接待工作,并把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同时做出相应的改进方案;
(8)制定培训计划。正确的对员工进行一系列的培训,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的加强,避免以后工作中出现。协助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酒店道德;
(9)与前台收银的紧密配合,要对每天的营业额进行记录。掌握当天备用金的领用,合理安排零钱,保证收银员的正常结账;
(10)对客人投诉的处理。客投主要分为:“当面投诉”“电话投诉”“书面投诉”三种,酒店主要以当面投诉较多。无论哪种投诉,都要站在客人的立场,首先要在感情上获得好感和信任,对于客人提出的要求,如果能当面解决的就立即解决。如果解决不了,要第一时间通知上级领导,并与领导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在第一时间给客人解决。如果出现指定人员投诉的话,首先要和当事人进行了解情况,如果在自己的权限能解决的问题,就自己解决,如果超出了自己的工作能力,就应立即请示上级领导,如实汇报情况,与领导商议解决方案,并提出自己的想法,在第一时间内给客人解决,并告知客人对指定投诉人员的处理意见,然后给客人进行道歉,不要让客人带走不满意的情绪走。这样的客诉一定要站在公司利益和客人利益双赢的状态处理。
酒店行政部门20xx年度工作计划
一、基本确立酒店各项制度体系,形成较为规范的人事管理
根据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已经完成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奖惩制度和日常培训管理规定,让日常管理工作更制度化、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员工手册等制度初稿的编制完毕。
除了完善原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外,根据劳动法和劳动政策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明晰了奖惩、考核、调动与选拔、休假、劳动关系等内容,逐步完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二、为适应酒店发展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大力加强培训工作
为了不断增强酒店的竞争实力,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满足酒店及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人力资源部制定了相关培训管理规定,并施行了日常培训检查。在培训规划与协调方面做了相应的工作。
1、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类培训工作
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共举办两期。一期酒店新员工培训共50余人参加。第二期员工集训是在管理公司来后协助进行的。
2、各部门日常培训工作效果显著。
以客房部为例,一方面,各班组重点抓好员工素质,工作态度、服务礼节培训;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当月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组织日常性的岗位业务学习 。
3、组织员工参加比赛,检验了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服务员参加滕州市职工技能比武,获得团体第二名,厨师烹饪比赛团体金奖等。
三、严格“执法”,有效整治了违纪
管理和奖罚是做好制度维持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因此,在质检部没有成立前,人力资源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维护了酒店及员工的正常利益。
人力资源部采取批评教育,督促检查,每日通报,罚款处分等一系列措施来解决员工违规现象。并加大质检力度,严格落实服务区各项制度的实施,严肃处理违反酒店规定的行为。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多部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模式。
(二)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引导广大居民充分、合理使用城市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具有可持续性的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完善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和长效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医院支援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督导计划的落实。
(二)医院工作任务
1.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2.落实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卫生技术人员,保证外派支援人员的原工作岗位、待遇等不受影响。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任务
1.根据自身需求,提出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及协作计划。
2.为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3.制订合理的综合能力提高计划,有效利用医院的支持资源。
四、主要措施
1.医院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制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培训、安排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有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接受、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管理人员到本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2.鼓励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原单位要保持其离退休待遇不变。
3.各地市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中医院等,负责辖区社区医疗与护理的培训工作。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促进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信息数据质量,充分发挥信息在妇幼卫生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根据《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管理规范》、《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是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对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或疾病方面的信息进行收集、调查、整理、分析和综合利用,为妇幼卫生工作决策和管理服务。
第三条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受本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主动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考评。
第四条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相关要求,向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上报国家和省上要求报送的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和数据,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经费予以保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广应当用现代信息工具和网络传输技术,提高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效率。
第二章机构及职能
第七条四川省卫生厅是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监督、考评及妇幼卫生信息的审核、。
第八条四川省妇幼卫生信息中心是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和业务指导机构。在省卫生厅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能:
(一)协助省卫生厅制定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年度工作计划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相关政策,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承担全省妇幼卫生年报、妇幼卫生监测及两纲监测中妇幼卫生指标等数据的收集、调查、汇总、质量控制、上报、反馈、存储等工作。对数据进行科学管理、统计分析和研究利用。
(三)承担国家和省卫生厅下达的妇幼卫生服务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任务。
(四)组织开展对下级妇幼卫生信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五)向省卫生厅提供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做好信息咨询工作。
(六)经省卫生厅审核,全省妇幼卫生信息。
(七)承担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是本地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局主管业务的科室(股)负责。履行以下职能:
(一)根据全省统一规划,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计划,将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纳入对辖区各有关单位目标考核内容。
(二)负责本地区妇幼卫生年报、妇幼卫生监测及两纲监测中妇幼卫生指标等数据的审核、。协调本级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妇幼卫生信息收集及与相关部门(计生、公安、民政、统计等)的数据核对。
(三)承担国家和省卫生厅下达的妇幼卫生服务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任务。
(四)组织对辖区有关单位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
(五)对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条市(州)级、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设置妇幼卫生信息中心,配备专职信息人员,集中收集、统一管理本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在本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在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能:
(一)承担本地区妇幼卫生年报、妇幼卫生监测及两纲监测中妇幼卫生指标等数据的收集、调查、汇总、质量控制、上报、反馈、存储等工作。对数据进行科学管理、统计分析和研究利用。
(二)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妇幼卫生服务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任务。
(三)组织开展对下级有关单位信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做好信息咨询工作。
(五)对本单位妇幼卫生信息进行调查和分析。
第十一条全省凡涉及妇幼卫生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主管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承担本单位妇幼卫生信息收集、调查和数据报送工作。上报的调查表或统计数据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所在地妇幼卫生信息中心,不得越级上报。调查表或统计数据及其原始资料应当由报送单位存档。
第三章人员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及省上关于卫生统计和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配备妇幼卫生信息人员。
第十三条各级妇幼卫生信息中心专职信息人员应当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妇幼卫生信息中心备案;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应当报同级妇幼保健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妇幼卫生信息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五条从事妇幼卫生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统计从业资质。
第四章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地区或本单位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制度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第十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实行责任人制度。
第十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在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各项规定。对未经公布的妇幼卫生信息及相关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涉及卫生统计调查项目应当由省卫生厅统一管理,具体遵照《四川省卫生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章责任
第二十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虚报、瞒报、伪造妇幼卫生调查及相关统计数据的;
(二)拒报或屡次迟报、漏报妇幼卫生相关统计数据的;
(三)对国家和省级交办的专项调查任务不落实的;
(四)对拒绝或举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对外或向外单位提供相关数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送相关数据,经多次纠正仍不改正的;
(七)其他违反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关键词:高等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绩效指标;平衡计分卡;内部利益相关者中图分类号:
近年来,国内高校的持续扩招,使高校的学术研究及教学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在提高学校整体绩效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行政管理部门绩效考评制度与学校行政绩效的提高息息相关。建立良好的绩效考评制度和寻找适当的绩效考评指标,对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国内外与平衡计分卡相关的研究成果多以提高企业管理绩效为主,而以政府机关及非营利性机构为研究对象的成果较为少见。Kaplan&Norton曾指出,虽然平衡计分卡最初的目的和应用是为了改善营利机构的管理,但是平衡计分卡用在改善政府及非营利性机构的管理上效果会更好[2]。本文借鉴平衡计分卡理论设计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绩效指标体系,旨在提高高校管理效率和效能。
一、设计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绩效指标体系的原则
依照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固有特点制定针对行政管理部门的绩效考评指标应遵65循以下原则:
第一,目标的统一性与差异性。行政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根据各机关、各院、系、所的工作性质,以及不同部门与不同岗位的特性和不同工作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制定贴切的衡量标准,评估的结果要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
第二,公开性与沟通原则。考评者要向被考评者明确说明绩效管理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绩效标准和水平是通过协商制订的,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考评者和被考评者要开诚布公地沟通与交流。评估结果要公开并及时反馈给被考评者,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今后应努力和需要改进的方向。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也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沟通。
第三,全面性和客观性的原则。考评方案中所确定的考评内容要尽可能全面、完整,包括影响工作绩效的各个主要方面。除考评内容要全面外,多角度、全方位的考评,即360度考评,能有效地减少考评者的主观性。
第四,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体现在考评指标和指标体系合乎高校行政管理的客观规律,具有严谨、精确、周全、逻辑性强的特点。指标体系要简明扼要、符合高校的行政管理实际,能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理解和接受,考评方法和手段简便易行,能根据高校现有基础条件使用或操作。
二、利用平衡计分卡建立高校行政管理部门指标体系
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与公务员考评一样,仍沿用德、能、勤、绩的考评内容和标准。[3]而平衡计分卡的核心思想是通过财务、客户、内部经营过程、学习与成长这四个指标之间相互驱动的因果关系展现组织的战略轨迹,实现绩效考评—绩效改进—战略实施—战略修正的目标。[4]
本文利用平衡计分卡部门指标分解工具——指标分解矩阵表,结合高校行政管理特点,将高校整体目标分解,总结出设计行政管理部门绩效指标体系的一般方法。
以学生工作处为例,设计出部门具体考评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部门层面的指标体系首先来源于高校层面指标的直接分解,这些指标就是初步获得部门层面平衡计分卡指标的“源头”。设计高校行政管理部门指标体系的步骤:在纵栏写出平衡计分卡的几个维度,并将学校整体目标中可分解的指标定为行政管理部门的一般指标,将他们作为各行政管理部门指标分解的“源头”;在横栏中列出各个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根据不同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对比整体目标逐个进行指标分析;在各行政管理部门和一般指标交界栏内填写相应的考评指标具体内容,将指标分解至该行政管理部门。
三、部门绩效考评实施的新思路——关注内部利益相关者
(一)内部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内部沟通体系莫过于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沟通,即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二是横向的沟通,即平级部门或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在很多中国企业中,横向沟通中存在的问题往往比纵向沟通的问题多,许多部门经理往往互相指责或互相埋怨,存在部门壁垒。在平衡计分卡与绩效管理中,解决这一问题比较好的办法是在设计部门指标体系时,关注内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对于企业中的一个部门,它的内部利益相关者有三个,即公司与上级部门、组织中的672007年刘兵,等:基于平衡计分卡的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绩效指标体系构建第1期平级其它部门、本部门的员工。在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员之间,仍然存在类似内部利益相关者的问题,包括教师群体、学生群体、各院系、其它平级行政管理部门、本部门内部的员工,也包括学校一级的管理部门。
关注内部利益相关者需求,不仅对实现良好的沟通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使利用平衡计分卡进行的指标分解内容更加全面。
首先,行政管理部门的绩效指标体系可以来自于学校整体指标体系的分解,学校整体指标体系的分解有效地加强了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因为指标体系分解过程是学校领导和部门领导共同完成的,这为充分沟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空间。
其次,它打破了单一从部门来选择考评指标的局限性,可以从其它部门对某部门的期望的角度来设置绩效指标,当然这些期望是必须与学校整体目标相一致的。
第三,内部员工是部门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能获得部门最直接的信息,他们的个人工作绩效直接影响到整个部门的绩效。
(二)内部利益相关者考评的实施
内部利益相关者考评是指将平衡计分卡中的财务、客户、内部经营过程和学习与成长等四个方面分解的部门指标体系,分别由不同的考评主体来完成,由上级领导审核,其成绩由本部门确认并最终保存的全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考评准备阶段。在每一周期的考核之前,各行政部门内部要召开工作计划会议,沟通上一阶段考评成绩,总结工作的优点和不足,制定改进方案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在部门内部得到确认后,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审核。学校主管领导确认后送交考核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制定本阶段的考核指标,由行政部门领导确认并签字。
第二阶段,初步考评阶段。用平衡计分卡分解的部门绩效指标分为财务、客户(亦称顾客)、内部经营过程(亦称内部组织)、学习和成长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分别由四个不同的考评主体来完成。其中财务考评由财务部门完成;客户考评由其它利益相关部门完成,包括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各学院及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组织考评由部门主管领导完成;学习和成长考评由部门内部员工来完成。最后,将不同行政管理部门的考评结果记入同一张表格中,并注明来源。
第三阶段,领导审核阶段。负责考评的部门要将初步考评的情况汇总,对考评的四个维度给予不同的比例,每个维度的指标也赋予不同的权重,然后进行加权计算,最后得出每个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考评成绩。财务、学习成长和内部组织三方面的考评较单一。顾客方面比较复杂,因此要计算平均值然后进行加权,将得出的初步考评成绩上报给校级主管领导。校领导根据初步考评成绩逐一与行政管理部门领导面谈,沟通考评成绩,指出优点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和对下一阶段工作的展望。此时,校级领导根据情况有一定比例的成绩修改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列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第三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保护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国范围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该项目的具体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整体规划,并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规划,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于每年十一月底前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提交保护规划本年度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度保护工作计划。
第六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确定保护单位,具体承担该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保护单位的推荐名单由该项目的申报地区或者单位提出,经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议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
第七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者相对完整的资料;
(二)有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三)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第八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收集该项目的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
(二)为该项目的传承及相关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三)有效保护该项目相关的文化场所;
(四)积极开展该项目的展示活动;
(五)向负责该项目具体保护工作的当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项目保护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九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统一制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标牌,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交该项目保护单位悬挂和保存。
第十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给予资助。
第十一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提出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完整掌握该项目或者其特殊技能;
(二)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第十三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传承义务;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应当按照程序另行认定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怠于履行传承义务的,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
第十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或者展示场所。
第十五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等级标准和出入境标准。其中经文物部门认定为文物的,适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和相关实物资料的保护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实物资料,防止损毁和流失。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鼓励、支持通过节日活动、展览、培训、教育、大众传媒等手段,宣传、普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促进其传承和社会共享。
第十八条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依存的文化场所划定保护范围,制作标识说明,进行整体性保护,并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可以选择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名称和保护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标牌进行复制或者转让。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域名和商标注册和保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利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艺术创作、产品开发、旅游活动等,应当尊重其原真形式和文化内涵,防止歪曲与滥用。
第二十二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含有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密级,予以保护;含有商业秘密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或者捐赠资金和实物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情况的检查。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直至解除其保护单位资格:
(一)擅自复制或者转让标牌的;
(二)侵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的;
(三)怠于履行保护职责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变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称或者保护单位的;
(二),致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存的文化场所及其环境造成破坏的;
(三)贪污、挪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经费的。
各县(区)以乡镇为单位设立的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共卫生事业,人员、业务、经费等归口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县级财政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规范政府对乡镇卫生院补助的范围和方式,对乡镇卫生院给予定额和定项补助。定额补助主要包括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传染病和地方病控制、健康教育和卫生市场管理等;定项补助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离退休人员费用。并随着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经费投入。
二、强化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能
按照“医卫分离”的原则,乡镇卫生院主要从事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不从事医疗活动,其职能为:
(一)制定实施乡镇卫生工作规划。制订实施本乡镇卫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担负乡镇卫生业务工作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职能;督促区域内医疗机构、村卫生室、防保员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二)强化基层卫生监督。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配合县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管理职能,对农村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监督工作。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传染病预防与控制、计划免疫、寄生虫病、地方病、结核病及其它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本乡镇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的监测工作。
(四)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妇幼保健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开展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大力推行妇幼保健保偿制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做好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工作。
(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活动,积极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促进初级卫生保健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加快“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
(六)组织药品市场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药械质量管理和药械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药械质量管理信息和药械质量方面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
(一)坚持“精简、效能、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每个行政村聘任1名村卫生员;按照不低于辖区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配备卫生院工作人员;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以“公推公选”方式,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增配一名院长。担任村卫生员、卫生院工作人员必须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卫生院院长必须懂业务、善管理,有中级以上医疗卫生技术职称及农村防保工作经验。
(二)卫生院院长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察,择优选聘,并实行任前公示、试岗制(试用期一年),对胜任工作的进行正式聘任(聘期三年);任职后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逐年考核,按照一定比例,实行末位淘汰制,解除聘用关系。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要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卫生院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优胜劣汰、运转灵活的内部机制。
(三)县(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6000元和8000元的标准安排村卫生员和卫生院工作人员、院长的人员工资。卫生院院长的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也列入财政预算。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学前教育实际,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广泛吸收和借鉴省内外学前教育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研究学前教育办园模式和保育教育方式方法,以县为主加强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性化建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有效推进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做好幼儿园保教计划,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
学前教育是为儿童健康幸福成长实施的快乐启蒙教育。各级各类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与学前教育规律,认真坚持学前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充分利用幼儿玩教具,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锻炼幼儿强健体魄,激发探究欲望和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和行为习惯,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好教研的作用,要指导幼儿园(农村小学学前班)根据办园模式和特点,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科学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有效提高学前教育办园质量和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教育保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加强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创设良好育人环境和办园条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充分利用好国家和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州(地、市)、县(市、区)学前教育资金投入的力度,加强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尤其是室内外活动场所的条件,在幼儿园内创设多种区域活动空间,配备教学活动必需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读物,为幼儿自主游戏和学习创设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结合幼儿游戏活动特点及幼儿园保育教育计划,积极创设良好的幼儿园室内外育人环境。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培训,使幼儿园教师掌握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和正确的教育方法,进一步提高师资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
四、加强监督指导机制建设,强化动态管理和过程性督导检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和督导制度建设,努力形成覆盖城乡学前教育的教研和督导工作机制。要开展广泛的学前教育业务指导,加强区域间、校际间业务交流与沟通,注重以典型引路,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以示范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和中心,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区域内学前教育教育的均衡发展。要积极探索研究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教育行政、教学研究、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深入本地幼儿园(农村小学学前班),对开展保育教育的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与管理,并要组织专人对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专项督导检查,有效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的进一步蔓延。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前教育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科学理念,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学前教育的特点,较为全面的了解幼儿园保育教育方式,树立科学的幼儿健康成长的意识和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各级各类幼儿园也要通过“家长日”等多种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将幼儿园保育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实现学前教育家园共育的目标,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教育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第一条为促进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并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逐步提高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各种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注重教学应用与研究。
第四条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扶持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将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中小学校应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电化教育。其名称可根据学校的规模称为电化教育室(中心)或电化教育组,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也可在教学管理部门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要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电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
拟定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并承担其中一部分教学任务。
收集、购置、编制、管理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
维护、管理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设施。
组织教师参加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组织并参与电化教育的实验研究。
第七条中小学从事电化教育的人员编制,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确定,按学校规模和电化教育开展的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教人员
第八条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电教业务,有较强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电教专职人员与学科教师
第九条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专职人员是教学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熟悉教学业务,掌握电化教育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中小学校电教专职人员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电化教育水平。
第十条中小学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规定评聘。在评审与聘任时,要充分考虑电化教育工作的性质与特点。
第十一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要组织、指导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学。
中小学校应聘请优秀教师作为电化教育机构的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教师担任电教机构的工作或编制教材、资料应计算教学工作量。优秀的电教教材、电教研究成果,应与相应的科研、教学研究成果同等对待。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的实绩,应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
第十二条学科教师要增强现代教育意识,学习并掌握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学;研究电教教材教法;总结电化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经费与设备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中小学电化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应确定一定的经费比例开展电化教育。
第十四条电化教育的设备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学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电化教育设备。要加强电化教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条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设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电教教材与资料
第十六条开展电化教育的中小学校要加强电教教材(音像、多媒体)、资料建设,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配备电教教材、资料,做到与电教设备、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七条中上学校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合理选择和配备由中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列入的全国或地方通用的电教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制补充性电教教材供学校教学使用,要做好学校电教教材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电教教材、资料的编辑、出版不得违反《著作权法》;中小学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管理与领导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评估和督导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协调电教、教研、装备、师训部门保障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电化教育馆(中心)是当地中小学电化教育的教材(资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关键词:学校;行政;管理;规划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21-298-01
做好学校行政管理的规划,可以让学校有计划的运行,好的行政管理会让一个学校系统的运行达到高效的最优配置,这样的学校在运营之中不会出现漏洞,让同学们能够在一个适宜的环境中学习,而老师们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工作,大大的提高了老师的教学效率,和学生的学习成绩,这就是好的行政管理给学校带来的好处,所以说学校行政管理责任重大。
学校行政管理的存在是为了让学校能够有规章有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运营下去,所以学校行政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安排学校的正常运行,让学校井然有序的运行下去。总体来说,学校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规划教学时间,安排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建立一个健全的教学组织,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和学生们的学习时间。
二、协助校长和教务处合理安排教学力量,让最合适的教师去教授最合适的班级。
三、指导教务处,年级组做好工作安排计划,并实施,在计划实施后进行检查和总结。
四、负责教师的考核和培训的指导工作。
五、制定德育计划,让同学们能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落实学生品德教育的计划并且实施行为规划训练,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六、指导各个班主任和共青团的工作,让班主任和共青团都能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比如说是外出旅游、五四文艺演出、诗歌朗诵等,合理安排社会实践活动,比如说去敬老院做有意义的事情。
七、指导图书馆,实训室,文印室等学校的服务部门更加便利的为同学们和老师们提供服务工作,让学校的成员们都能够便利的学习。
八、负责教师日常的考勤和课表安排,为有事情的老师安排调课,代课,建立健全的教学档案和教师的业务档案,记录上不出差错。
九、合理的安排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好学生的学籍,建立健全学籍档案。
学校行政管理系统的创建就是为了让学校的成员们能够更加方便的学习和生活,所以行政管理要在每学期初制定出主要工作计划,为每个学期学校的正常运行提供方便。
1、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学校的主要职责就是教育学生,为国家和社会提供优秀的人才,所以学校的工作是一定要以教学为中心来开展,为了使学校的每一个学期的工作都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确保教学质量有增无减,教导处要有非常高的意识,在每一个学期尚未开学的时候,就要制定好教学计划,确保全体的人员能够完成教学任务,然后及时的去与教师沟通,确保每一个老师都能够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
2、合理安排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行政管理方面一定要能够合理安排教学力量,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不浪费学校的教学资源,同样也让学生们能够更好的学习。安排教学力量的时候,一定要做到知人善用。这样可以充分的发挥各个教师的能力和特长,合理搭配后可大大的优化学校资源配置充分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这对于教师是非常重要的。
3、编排课程表 编排课程表的工作一定要做好,学校的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能够合理安排学校的作息时间,春夏秋冬四季的天气有很大的变化,因此作息时间也应该有所区别,一个学校是不是一个人性化的学校有些时候就是体现在学校的作息时间的安排上面,合理的安排作息时间能够让教师们工作的更有效率,而学生在学习的时候有能够合理安排时间。
4、指导教师制定各类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的制定对于教学工作十分关键。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所以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安排教师做好工作计划。
5、选择合适的教学书本 每个学期之初,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做好本学期教学用书的供应和下学期用书的征订工作。教学用书一定要选择好,为老师们和同学们选择最合适的教学用书,节省教师和学生的时间,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6、填写各类报表,及时按照规定报送到有关部门 学校行政管理的存在是为了让学校有条不紊的运行,教师们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学生们每天按照规定到校学习。提高教师们的教学质量,提高学生们的学习效率,使得学校具有良好的学风。
(1)教学计划管理。学校要严格规定教师和学生的作息时间。教师们要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工作,绝对不能够随意篡改课表,增减课程,随意的调课,要确保教师和学生都能够按照课表上课,另外学校应确保学生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音乐,美术等课程在学校都能够万无一失的开展。
(2)严格实施国家的教育规定,按照新课程标准进行教材的购买,教材管理上面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同学们都能够使用到正版,无误的教材。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保证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质量,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二章单位管理
第四条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五条健良检查单位应设置候诊室、化验室、档案室及卫生间等,并配备相应仪器设备;要有健全的临床检查、实验室检验、X光检查和档案管理等常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医护技术操作规范。
第六条健康检查单位应根据健康检查对象和内容确定相应的专业人员参加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主检人员应由主治(管)医(技)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第七条健康检查单位不得随意增减健康检查项目和频次。必须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卫生监督机构质量控制、技术考核等全面监督管理。每年定期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和统计工作。
第八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恪守医德、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第九条各级政府行政部门每年要对本地区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单位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三章工作程序和内容
第十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对不合格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原始材料同时交受检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机构须按年度将管辖范围内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统一汇总、分析并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六条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内容:
(一)对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主要检查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和皮肤病等疾病。
(二)对有害作业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主要检查职业禁忌症、职业病及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三)对在校学生主要检查生长发育、健康状况以及常见病、传染病和地方病。
(四)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内容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五)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增减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具体项目,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预防性健康检查的频次依照相应的卫生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健康检查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健康检查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第十九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使用由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对未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开展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单位,由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体检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第二十一条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全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包括: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
2.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表;
3.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4.学生健康检查表。
2019行政部下半年工作计划精选一:一、日常的行政管理下半年度将从一下几方面努力:
1 加强行政管理部门对员工晤谈力度。分析上半年日常工作中有不少员工辞职的现象,决定在下半年的日常工作中要加大对公司员工晤谈的力度,内容主要放在员工升迁、调动、离职、学习、调薪,工作考核或其他因私因公出现思想波动时进行。平时行政部也要做到有针对性地与员工进行工作晤谈,并对每次晤谈进行文字记录,晤谈掌握的信息必要时及时与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或负责人进行反馈,以便根据员工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
2 完善并严格执行考核机制。未经相应部门负责人、行政部签字的请假条一律无效,如需请假必须提前到行政部领取请假条并签字生效放算做请假,否则一律按照矿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假,否则按照矿工处理。行政部将每天进行核查,做到查无遗漏,执行必果。
3 签到考核机制监督实施。每天所有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签退,禁止代签、忘签,行政部每天统计签到签退情况,用以严格考核工资
4 强化办公室办公环境卫生管理。一个好的办公环境不仅是一个企业形象的体现,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形象员工的工作心情,一个好的办公环境能给人带来愉悦的心情。所以行政部在下班年的工作中会把卫生管理和考核作为重中之重管理。同时在考核工资中也会重点体现。
5 一楼展厅值班及卫生环境管理。一楼展厅是公司库存的表现,是公司实力的体现方法之一,其环境更不容忽视。一楼展厅共分为三个部门:机床产品展厅、配件产品展厅以及焊接设备产品展厅。因此这三部门的环境卫生由相应的销售部门负责安排,行政部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对环境卫生不合格者予以警告并强制实施改进,同时对所在部门的卫生考核实施扣分处理。
6 制定和完善公司奖惩制度。努力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逐步摸索完善相关制度。
二、后勤管理
1 宿舍管理
(1)新员工入职后必须通过行政人员安排后,方可入住宿舍。在7月份重新入住公司人员必须到行政部做登记。
(2)住宿人员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公司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经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住宿后入住。
(3)每天由行政部考核负责人检查是否关闭点电源、宿舍卫生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三、人员招聘
1 合理控制公司人员流动比率,是行政部门的基本性工作之一。行政部按照既定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个职位分析来招聘人才来满足公司的运营需求,也就是说尽可能地节约人力成本,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并保证组织能高效的运转是行政部的配置原则,所以在全力达成目标过程中,行政部对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进行必要的分析与控制。
2 根据考核标准判定人员合格与否,不合格者行政部有权劝退或勒令辞退。在人情与制度中,制度战胜人情,行政部可以利用相应的职权对不履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接受考核或者多次批评仍然不完成考核的人员予以辞退。
3 员工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公司有新员工加入需要培训时,由行政助理协助总经理安排新员工培训工作,同时当老员工有培训计划时,行政助理要积极配合总经理安排培训日程。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四、行政部门自我完善
1 完善部门组长职能,充分发挥组织职能,提升行政部的存在感。
2 完善部门人员配备,在行政需要增加人手的情况下,招聘贤才,使得行政工作高效、有序的完成。
3 提高部门工作质量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个人,充分体现行政每一位员工的职能和存在价值。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019行政部下半年工作计划精选二:一、总体目标
根据行政部工作职责,围绕“以服务为核心,以制度为支撑”的部门主旨,总结上半年工作的不足,结合目前公司现状和今后发展趋势,行政部要全面规范化,首先把自己打造成一支专业化的服务队伍,配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趋势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企业的发展做好服务和保障。
二、目前存在问题
1、行政部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工作中分工不明确,导致工作混乱;问题处理不及时,日常工作中没有真正做到上传下达;制度化监督不到位;专业化水平不够。
2、换位思考做的不够,目前各部门沟通不及时或不到位,导致工作有时出现遗漏或延误,甚至有推诿扯皮现象。
3、各职能部门分工不明确,没有明确各自的职能范围,有时候导致很多工作都是行政部在执行。
4、目前公司的培训力度弱,培训没有针对性,没有考虑时间与工作的协调,导致大家积极性都不是很高,很容易产生怨言。
5、车辆使用混乱。
6、各部门执行力不到位。
7、各部门没有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方案。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公司整体形象
1、关于公司企业文化,目前只是组织新员工进行培训学习,而老的员工目前还停留在之前的认识当中。接下来在完善企业文化后,由行政部对企业文化做一个整体的全面培训,让每一位和创员工都能够很清楚明白的了解公司,增强其对公司的信息。
2、要树立公司一个整体的形象,可以从员工包装、公司的包装、宣传等方面着手(制作公司宣传物料:稿纸、便签纸、手提袋、宣传手册等)
3、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团队,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培训、外出交流学习等方式)。
(二)日常行政工作
行政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不能一味的追求速度,否则欲速则不达,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的发现问题改进问题,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初步确定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1、《员工手册》的修改完善,始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这样能增加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及工作信心,改进措施:员工的福利待遇、奖励机制、绩效考核等。(9月10日前完成)
2、依据集团总部下发的规章制度,不断的完善和健全公司已有的《规章制度》,要以体现人性化的管理理念为先。目前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很多条,但是有时候没有严格按照制度去执行监督职责,以至于某些员工存在一种侥幸心理,有时意识不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导致工作的延误。(此项工作在8月31日前完成初步修改意见)
3、制定出公司所有人员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与任务、工作绩效标准、岗位工作关系、岗位权限、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9月30日前完成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