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10:09:0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部门自评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通过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改进不足,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为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称涉药企事业单位)
(二)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
三、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综合评估。由各相关监管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发)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自查自评可以根据实际合理缺项,但需加以说明。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依据全市药品监督检查、监督抽验、质量公告等情况,自行确定质量状况评估表及计算方法,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调查问卷(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组织网上问卷调查或发放问卷,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撰写汇总分析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涉药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方案由其自行制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并督促全市涉药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我评估、撰写自查自评报告;抽查涉药企事业单位自评情况的基础上,全面综合汇总自查自评情况,进行自我评分,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评估方式与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自查自评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以自查自评为主,检查评估为辅。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4.问卷调查。对过往群众、经营单位营业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及加减分办法,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照鄂食药监文[]83号文件精神制定。
五、检查评估工作安排
(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各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撰写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三)迎接省联合检查评估组对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束后,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含评分表)和工作总结,经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全面准备。各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鄂食药监文[]83号文件及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备,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各相关监管部门自查自评报告均要按照先总述、后分述、再列出相应备查资料的要求来编写,力求做到观点明确、层次分明、文字简洁,确保自查自评报告的质量。各类备查资料统一按分类分项要求汇编成册。
通过11月9日、10日对各院系职能部处及直属单位迎评工作验收检查,发现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各单位的汇报,尚有许多须改进的地方,现将有关要求提出,望认真修改。
一、对职能部处的要求
1、职能部处及直属单位领导要重视汇报材料,主动积极地准备材料,配合学校做好评估工作。
2、各部门认真学习学校自评报告中与本部门相关的部分,领会精神,以自评报告为蓝本,汇报材料中的有关数字、特色等不但不能与学校自评报告相矛盾,而且要自觉地将具有佐证作用的材料充实到汇报材料中。各项数据要与学校自评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一致,特色要围绕自评报告中的三个特色展开。
3、各部处自评报告要贯彻“继承和发扬哈工大优良传统”的基本指导思想。
4、本次评估为“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评估专家主要关心与本科教学工作水平有关的内容,因此,各部处的汇报材料要紧紧围绕“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展开,给专家展示本部门为教学服务的理念、措施、成效,忌将汇报材料变成工作总结。
5、汇报材料的PPT应精心制作,尽量采用图表代替数字和文字,字号大小适度,布局均衡,色彩和谐,重点突出,便于专家形成良好而深刻的印象。
6、对于达不到评估要求的指标,要以有力的证据说服专家,而不要置之不理。如图书册数不够,就要强调馆际互借,电子文档,免费原文传递等;设施不达标就要给出令人信服的解决措施和由此取得的成效。
7、掌握汇报时间,通过字斟句酌,精选材料,将汇报控制在10分钟之内;注意措辞与语气,避免过谦和夜郎自大,避免贬低外校来提高我校,尽量不要使用贬义词。
8、各单位PPT电子稿和自评报告的文字稿于11月18日交评估办。
二、对院系的要求
1、院长(主任)汇报材料(PPT)要突出继承和发扬哈工大“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优良传统,以翔实的材料证明在各项教学工作中的落实情况;突出本单位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情况;要突出本单位在本科教学工作的特色与亮点。
2、汇报材料(PPT)要图文并茂,用大量的图片资料给人以深刻印象。
3、汇报材料(PPT)要进一步纲化、挖掘更多更新的材料。
4、各院(系)佐证材料仍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必须进一步提高质量。
5、实验室参观点存在实物不足,重点不突出,卫生不整洁等问题,要求各单位对参观环境进行精心设计,摆出实物、突出重点、整洁卫生、设备仪器处于运行状态。
6、各单位解说词要精心准备,解说员认真演练。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可能”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汇报材料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汇报
按照《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民生办[2020]15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文件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将市民生办文件转交到民生工程各牵头实施部门,要求各部门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
二、积极谋划
12月4日,县民生办组织召开牵头实施部门联络员会议,专题布置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各牵头实施部门也明确承办股室和专人,将绩效自评工作做实做好。
三、认真实施
一是及时转发。县民生办于12月初将已有的省级各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转发给部门,新增项目的评价办法也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转到部门,为开展自评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上门会商。县民生办对历年没有被省市评价的项目认真梳理后,到相关部门开展上门会商工作,针对评价办法的各项指标,与部门逐项核对准备情况。
三是规范自评。各部门严格对照各项绩效评价办法中的考核指标,逐项打分,并形成自评报告。
四是补差补缺。各部门开展自评后,就评分中的缺项和不足部分,认真开展补差补缺,包括相关软件资料和民生工程标识标牌。
五是公开公示。按照市民生办要求,各部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后,将自评情况以及自评打分表在部门网站或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迎接评价
各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已全面完成,也做好了相关的迎接评价的准备工作,力争在各项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将以此次自评工作为契机,全面总结2020年实施民生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以及与兄弟县区之间的差距,认真谋划2021年的各项民生工作,与省市主管部门做好对接,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为2021年实施民生工程打下良好基础。
一、考评组织
消防大排查、大整治考核工作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安消防大队具体实施,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
二、考评方法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自查自评合格后,将自查自评情况9月29日前书面向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所有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2、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自查自评合格后,9月29日前书面向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同时由公安消防大队将自查自评情况和验收记录表(复印件)报地区消防支队,并申请验收。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分值为100分,考评内容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逐级自评验收等工作,火灾情况作为扣分项单独计分,详细自查自评及验收标准见附件1。
(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部门组织推进工作(10分)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筹实施(9分)。根据《关于印发县集中开展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察的要求,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检查内容,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2、部门推进落实(9分)。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9个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每月向安委会和公安消防大队报告排查整治情况,由公安消防大队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的单位名称以及发现的火灾隐患,本行业、本系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3、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分)。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由公安消防大队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严格督促整改。
(二)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25分)
1、单位自查自纠(5分)。落实单位排查整治责任,社会单位按消防部门公布的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
2、实名公布自查自纠(20分)。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社会和单位职工群众监督;消防大队统一将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单位“实名”报告的自查自纠情况,在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上公布,督促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完成自查自纠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30分)。
1、完成执法工作量(16分)。根据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情况赋分。
2、公布执法情况(10分)。公安消防大队要将监督检查情况通过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内容包括:检查的单位场所名称、抽查部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
3、落实不良行为公布(2分)。每月按照要求248号《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0分)
1、媒体宣传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主流媒体的上稿数量,地级主流媒体播出公益广告情况。中央主流媒体统计范围: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正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仅统计6点至23点时段新闻、专题。省级主流媒体统计范围:省级党报、电视台和广播电台。
2、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的情况,户外视频和楼宇电视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情况。
(五)逐级自评验收工作(5分)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验收申报工作。凡自评验收走过场、弄虚作假,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
为及时、顺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根据辽宁省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XX市交通局、XX市运输管理处对于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及考评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即日起在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工作要求如下:
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关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和检查。各部门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要全力配合,按照要求认真推进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梳理检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程、资料、图表、文件和工作措施等。
二、由考评小组对各部门的考核形成自评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检查、考核不合格部门要按照安委会和自评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接受自检小组的复查直至合格。
四、不得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过程中制造障碍,妨碍工作推进,不得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计入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一、评估及督查的目的
检查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掌握印发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查找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三定”规定和改革要求的落实;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评估长效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
二、评估及督查的内容
(一)政府职能转变情况。对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已明确的转移、取消、下放、加强的职能是否落实到位;有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二)理顺部门之间职责关系情况。部门“三定”规定已明确整合、调整、划转、加强的职能是否落实到位;部门之间是否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部门内设机构之间是否存在职责交叉、分工不明和关系未理顺的问题。
(三)明确和强化责任情况。是否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明确相应的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措施。
(四)严控机构编制和执行“三定”规定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增设或加挂内设机构牌子、变更机构名称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超编和超领导职数问题,以及机关长期借用人员的情况,采取了何种消化措施;部门机构标牌、内设机构名称是否已经更换;部门机构印章(包括内部对外业务印章)是否已经更换和启用。
三、评估及督查的方法步骤
(一)召开涉改部门评估及督查工作布置会。各涉改部门分管和工作承办股室负责人参加,明确有关政策措施、目的内容、实施的方法步骤和要求,进行发动和布置。
(二)各部门自查自评。政府各涉改部门按照评估及督查内容和要求,及时开展本部门(系统)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并开好三个会,即部门自评工作会;部门(系统)机构改革工作情况座谈会并进行部门(系统)自查测评;部门服务对象座谈会并进行服务对象问卷测评。
(三)县评估及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督促检查。在各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县工作领导小组从纪检监察、组织、政府办、人保、财政、编制部门抽调人员,派出检查组到各部门进行实地督查,重点抽查10个部门。督查内容包括:部门自查自评问卷测评效果情况;部门之间和内设机构之间职责划转和理顺情况;资产处置和档案移交情况;机构标牌(包括内设机构名称)和印章启用更换情况;询问其他有关情况等。
一、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做法
(1)建章立制,构建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近年来江苏沛县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和沛县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沛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沛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沛县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明确程序,科学编制绩效预算。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沛县以编制2015年县本级部门预算为突破口,尝试将绩效目标管理融入到部门预算编制中,要求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按部门预算编制二上二下程序,预算部门对于50万元以上的财政资金支出项目,必须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审核在一上阶段进行,调整的绩效目标审核在二上阶段进行。财政业务科室组织初审,重点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和完整性,预算科具体实施评审工作。业务科室在二下阶段通过预算编审系统批复完整的绩效目标,并将项目信息及绩效目标批复文件下达到部门。
(3)自评为主、突出重点,分层次稳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
2015年初,县财政局制定下发了《2015年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自评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分别确定了当年的县本级自评项目24个和重点评价项目10个,提出了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自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项目评价组,根据年初工作方案,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实施绩效评价,最终形成绩效报告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方案确定的重点项目,组建重点评价工作机构,按规定程序分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对于政府重点关注及难度较大的住房保障、农业、科技等项目,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对于与经济发展和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由财政业务科室人员与聘请的专家联合组建评价组实施评价;对于从单位自评项目中按20%比例抽取的作为重点评价的项目,由财政各业务科室自行组建评价组对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评价。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绩效管理意识不强。
很多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意识不强,不能正确认识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着力点,往往视为削权,长期形成的重分配、轻绩效的观念没有转变,导致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甚至阳奉阴违,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合力,推进阻力较大。
(2)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技术力量欠缺。
目前,沛县未成立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由预算科1人牵头负责,财政监督、预算、投资评审等内设业务科室具体配合。当前,县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均缺乏专家型的绩效管理人才,尤其缺乏既有实践经验又懂技术操作的复合人才。
(3)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
财政支出范围广泛,具有层次不同、领域不同、支出性质不同的复杂性。在国家没有统一规范、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情况下,沛县制定的评价指标是依据上级精神与借鉴外地经验而形成的,标准设置较为粗糙,评价方法单一,影响了评价结果的适用性,造成绩效评价结果大多停留在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层面,评价质量不高。
(4)评价结果未得到有效利用。
绩效评价工作最重要的作用是通过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目前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看,评价结果没有与项目安排、预算编制等有效结合,应用不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全程绩效理念。
首先,从政府层面要给予高度重视,主导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财政组织、部门实施、中介配合、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其次,政府及其各部门应统一思想,强化绩效管理主体意识,将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理念贯穿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同时合理分解、量化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设立绩效目标,测算资金需求,以此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在预算执行中,全过程的绩效监控应与项目目标实施进度相结合,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在预算执行结束后,要通过结果与目标的对比分析,对预算部门的职能履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机构职能,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各业务科室之间要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充分考虑县级人才和财力缺乏的实际情况,引入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充实专家队伍,并建立专家跟踪考核机制,及时更新专家库,实现滚动管理。三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外部协调机制。协调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其监督检查、效能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督促和考评。
(3)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科学可行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
一是要依据财政部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近年来的绩效评价实践经验,进一步梳理完善共性指标。二是根据具体绩效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个性化评价指标。三是结合县域内各部门的实际,合理分配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的权重,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提高部门之间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可比性,切实增强评价结果的可用性。
(4)进一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
一是建立绩效评价报告反馈制度,正式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后应及时向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反馈项目的成效、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同时财政会同监察部门督促其整改落实。二是将预算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以评价结果为导向,对于绩效显著的延续项目,可优先安排资金;属于一次性项目的,相对于同类项目可予以倾斜;对不落实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应相应调减直至取消项目预算。三是扩大绩效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逐步扩大绩效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审核情况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增强部门的支出责任。四是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跟踪问责制度,对项目完成的质量成效、规范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如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应建议政府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人员实施问责,提高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5)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绩效氛围。
XX年6月中下旬,学校自评小组对照标准,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自评,撰写出《自评报告》,于6月下旬,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同时,召开行政、段长联席会议,对报告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学习,特别是对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进行逐条分析与讨论,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问题与建议备注 1.部分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改变,未能适应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对素质教育评估细则还应全面学习理解,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从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整改措施
召开行政、段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整改方案;同时召开全体教师会,组织学习素质教育内涵和评估细则,进一步明确方向,提高认识,从而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责任部门
办公室
教务处
责任人
李福城
各专题组负责人
完成时间
XX年9月
8月27日召开全体教师会,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要求。 2.要进一步加大对新课改的领导和管理力度,优化课堂教育教学过程,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手段,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提高现有设备的使用率。
整改措施
加大资金投入,完成所有教室多媒体设备的配置;进一步利用学校网站,建立并完善学校教学资源库。
责任部门
总务处
教务处
教科室
责任人
李福城
黄凌燕
陈良役
林美德
完成时间
XX年12月
3.高效课堂尚未真正落实,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堂训练时间偏少。
整改措施
按照“五课型”达标要求,强化教学管理措施,加强对教师备课的检查,做到有效备课,有效上课,有效听课,有效训练,真正落实高效课堂。
责任部门
校长室
教务处
责任人
李福城
陈良役
林美德
完成时间
长期跟踪
每学期初召开教学管理人员、备课组长会议,落实相关要求
。
4.学校内部常规管理不够规范,各类设施使用率不高,器材管理和使用制度未落实,学生试验次数偏少。
整改措施
科学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和使用制度,由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提高各种设备设施的使用率,实现课程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责任部门
总务处
教务处
责任人
李福城
黄凌燕
陈良役
各责任人
完成时间
长期
5.生均校园、校舍面积和计算机机生比偏低。应继续加大对校园校舍、仪器设备设施、图书以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投入,不断优化学校的办学条件。
整改措施
联系社会企业家和县计财股,争取他们资金上的支持,增加设备投入,优化学校的办学条件。
责任部门
校长室
总务处
责任人
李福城
总务处
完成时间
XX年底
学校预定于XX年秋季开始,对部分功能进行调整及设置更新。 6.特色学校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力求取得实质性突破。
整改措施
结合学校实际,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制定“花样跳绳”、“棋类”、“书香校园”特色实施方案,并认真加以实施。
责任部门
校长室
教务处
责任人
李福城
陈良役
各责任人
完成时间
XX年9月
学年初制定较为合理完善的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活动。
1.统计基础工作(总分12分—自评分12分)
明确了副局长为组长,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统计工作(2分);配备了、两位同志为兼职的综合统计员(3分);明确了统计工作责任和分工的计(2分);统计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3分);建立了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并上墙(2分)。
2.统计管理工作(总分40分—自评分40分)
(1)本单位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有一间独立办公室作为统计办公场所,有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认真组织实施了本系统管辖范围内承担的常年统计调查任务,并按“六有”标准开展了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基层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达标率达100%。(8分)
(2)有效落实了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协助县统计局做好了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及时向县统计局提供了本系统增减、变更信息资料,并及时向县统计局报送了有关资料。(3分)
(3)认真做好了本单位的统计联网直报。组织了本系统帮扶的“一套表”企业实施统计联网直报工作,联网直报率达100%。(10分)
(5)如实做好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清理、申报。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了本系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入库工作。(5分)
(6)统计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积极组织本系统的统计从业人员参加统计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持证上岗率和继续教育率达100%。(5分)
(7)会议培训管理到位。按时参加了统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4分)
(8)及时、详尽提供了统计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统计局提供了本单位年度统计资料。(5分)
3.统计调查工作(总分43分—自评分:43分)
(1)协助做好了国家和地方的统计调查。按规定报送了统计报表资料:包括劳动工资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商贸统计、服务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等。(23分)
(2)认真做好了固定资产投资改革试点的报表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时间节点,按时、按质上报了投资报表。(10分)
(3)认真做好了部门统计调查。按要求报送了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部门统计报表、业务资料、行政登记记录以及全县主要经济指标的配备性数据。(5分)
(4)扎实开展了经济普查。协助普查员做好了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入户调查及后期查询和数据评估。(3分)
(5)做好了其它统计调查。全面完成了其它专项统计工作任务。(2分)
4.统计法制建设(总分3分-自评分3分)
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对系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系统管辖范围内没有统计违法行为。(3分)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部分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使用制度较为薄弱的情况,根据省局要求及我局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坚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原则,坚持监管和规范引导相结合、打击违法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狠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整治重点内容及相关要求
1、切实做好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对肉制品、调味品、黄酒、糖果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前,各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添加剂使用制度。检查过程中,对照企业上报的《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自评情况表》,对企业的配料间、生产车间、添加剂使用专柜进行重点检查,对企业存在生产过程中添加剂使用与自评表不一致的情况,要责令生产企业重新上报,对企业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及时保存证据并封存或扣押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同时移交食品稽查中队调查处理。
2、加大对重点企业添加剂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
各部门要加大对部分未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的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力度。对部分企业未按要求提交《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自评情况表》的情况,各部门要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并当场让企业填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自评情况表》。对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及时保存证据并封存或扣押涉嫌质量问题的产品,同时移交食品稽查中队调查处理。
3、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
鉴于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存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对企业产品的标签进行重点检查,同时督促企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企业存在产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责令其整改并现场督促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标签。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各部门对要企业落实添加剂使用制度进行引导规范,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相关添加剂使用标准,及时上报添加剂自评表,做到监管与引导相结合。
机构编制评估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创新性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对被评估部门来说,有一个认识、理解、重视的过程,加强组织领导是促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针对省、市对机构编制评估的工作安排,市编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认真的汇报。市编委为此专门召开编委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形成了思想共识。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为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评估工作组,建立了精干高效的评估队伍。8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会议,进一步阐释了机构编制评估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起了全市上下的高度重视。各被评估部门成立相应的机构编制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评估工作。
其次,扩展评估范围。机构编制评估是厘清政府组成部门机构编制和机制运转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市编委会认为,滕州市委各部委以及人大、政协、审判、检察、群团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于2002年机构改革时确立,已运转十余年时间,其配置合理合规度和发展变化情况更需要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在做好政府组成部门评估的同时,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有关规定,将评估范围延伸扩展到全市党群机关、政法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与政府部门评估同步进行、同步推进。
第三,科学制定评估方案。根据市编委会研究的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通知》,下发了《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明确了全市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从2013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对全市党政群机关、政法机关和参公管理80个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今年评估市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统计局、安监局等5个政府部门和市委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机关党委等8个党委机关。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13年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评估的具体内容、方法程序和时间要求。为确保评估内容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结合滕州实际,设计了《滕州市机构编制评估调查统计表》,重点突出职能配置、内部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内部工作机制运行、下属事业单位运转等情况的调查。该《调查统计表》根据党政机关性质的不同,分为适用“党群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和适用“行政机关”两类调查表格,调查内容有所侧重,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二、紧紧抓住严格程序这一关键要求,做到不走过场
一是严格进行部门自评。部门自评是评估的重要一环。部门能够认真自评,正确填报调查表格,如实反映问题,评估的质量就有了保证。同时,由于评估表格涉及较多方面,有些内容相互印证,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有的部门工作人员并不能完全理解目的要求,难免发生不会填或错填现象。为保证评估质量,在部门自评阶段,评估组不当“甩手客”,市编办作为牵头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部门进行指导。各参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评估内容和要求,认真搞好自查自评,完成自评任务。部门自评完成后,为初步掌握被评估部门的情况,在实地评估之前,评估组对参评单位的自评报告、调查表格,对照“三定”方案等有关材料进行了仔细的分析研究,认真梳理反映出的有关情况,拉出实地评估需重点调查的问题清单,做到有的放矢,为实地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认真组织社会调查。社会满意度调查是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程序。由于滕州市今年被评估的单位分别为市委部门和政府部门,调查的内容和对象并不完全一致,为此,我们采用了两种方式。对市委工作部门的满意度调查,采取信件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主要是部门、镇街的党委负责人和分管党群工作的负责人以及部门、镇街、村居和企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发出调查问卷200余份。对政府部门的调查全部委托枣庄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谈的形式进行,调查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中心城区居民等,共电话问询2000余人,形成了有效的样本点。
三是扎实开展实地评估。实地评估是评估工作的关键阶段。在实地评估中,评估组与部门负责人、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分别座谈,深入了解部门职能配置、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和运行、履行职能情况及成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等情况,全面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三、紧紧抓住客观公正这一核心追求,确保科学评估
机构编制评估的目的是优化机构编制配置,提高机构编制执行水平,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客观公正反映被评估单位实际情况是实现这一任务目标的根本要求。实地评估结束后,评估组成员共同分析掌握的资料,分别发表意见、集思广益,确保形成的报告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为此,我们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
第一,科学分析信息资料。评估资料信息好比法庭证据。信息资料不真实,即使有了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也难以得到真实的评估结果,对收集到的评估信息资料必须综合分析,多方印证,去伪存真。在评估工作中,有的单位反映职能多、任务重、人员少,要求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有的单位反映职能交叉,外部协作存有扯皮现象,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注重结合滕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源头上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科学的综合分析研判。
第二,如实反映存在问题。通过评估,我们发现,滕州市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政府组成部门执行“三定”较好、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少,部门职责清晰、职能履行较好。但市委工作部门由于距离上次(2002年)机构改革时间较远,期间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较多,少数单位机构编制实际配置情况与原“三定”方案有不一致的地方。这些事项有的经过了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有的属于自行调整。有的单位承担的任务增多,造成职能加强;有的单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某项职能并未履行;有的单位个别单位内设机构职责有所交叉,关系不理顺。比如,市委组织部所具有的科级干部因公因私出国政审职责,根据“三定”方案,分别由干部科和组织二科具体负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组织二科并不了解科级干部的信息资料,不便于审查,造成了工作的扯皮现象。对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真实反映,实事求是加以解决。
第三,综合考量意见建议。就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而言,不同的部门所存在的问题不尽相同,问题产生的根源也相对复杂。所以,评估一个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必须多角度审视,综合考量,既要看现象,又要看本质;既要看现状,又要看发展看长远。比如,我市的城市排污管理职责问题,市水务局2010年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原市建设局的城市管理中的涉水管理职责划入市水务局。但在实际运行中,城市排污的管理权、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排污费的征收划入了市水务局,排污管网的建设、管理、维护职责仍在市住建局,由住建局下属的市政工程处具体负责,出现了职责扯皮问题,为此,我们认真分析其多方面的原因,提出了较为合理的意见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肥城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提出了“真评实估、评真估实、评出成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分工副市长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社等7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统筹兼顾,靠上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评估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同时,市财政拨付专项经费,配备了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2013年7月25日,召开了由24个政府工作部门和22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会议,就评估工作进行动员和发动,并对2013年的评估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同时,在肥城机构编制网上开通了“评估工作专栏”,通过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宣传评估的意义、工作动态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工作措施到位。一方面,按照上级关于政府届期内工作部门评估一遍的要求,制定了评估工作推进时间表,将评估对象扩展到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确定2013年评估对象12个,其中,政府工作部门6个、直属事业单位6个。其他部门单位的评估工作将于2016年全部完成。另一方面,健全完善了评估工作机制。市编办作为职能部门,组建了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工作人员在评估期间全程盯靠,不再参与原单位的工作,实行人员、时间、精力“三集中”,确保了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把握四个重点,力求评估科学合理
一是科学制定《实施意见》。组织人员到评估试点地区进行学习取经。同时,深入部分部门单位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肥城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意见》。期间,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向泰安市编办汇报请示,多次反复讨论,几易其稿。
二是合理设定评估指标。本着“抓住关键指标、突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原则,设计了《肥城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指标体系》和指标体系解释,将评估内容分解为职能精细化管理、内部工作机制运行、对外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和运行、履行职责及成效评估、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履职评议和社会评议以及其他评估指标等七大项31个小项,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职责落实和履行占45分,机构编制管理占40分,社会评议占15分。履职绩效和机构编制管理占总分值的85%,突出了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特点。
三是指导部门搞好自评。为提高单位自评质量,制定了《关于做好自评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对评估工作的相关问题作了统一明确,并对各部门单位业务人员进行了一次培训,使部门单位对工作要求和程序一目了然,开展自查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另外,深入到各部门单位加强督促协调,指导帮助他们搞好自检自查,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提高了自评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是严格程序真评实估。到部门单位评估前,及时发放评估日程安排表;到部门单位实地评估,严格遵循召开会议、问卷调查、个别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实地检查的程序进行,确保该走的程序一个不少,该把握的环节一个不漏,该查阅的资料一样不缺,全面了解掌握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执行的具体情况,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客观作出评价。
三、坚持四措并举,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一是五位一体问卷调查。围绕了解清掌握实相关情况,按照市分管领导、单位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相关职能部门、监管部门等五个层面,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调查问卷。采取市分管领导点评、编办主评、管理服务对象助评、职能部门参评、监管部门鉴评“五位一体”工作法,共发出调查问卷1291张,广泛了解各个层面对被评估部门单位的评价。
二是分层别类个别访谈。按照市分管领导、单位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几个层面,先后与261名对象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全面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以及对被评估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高新区评估时,通过个别访谈了解到高新区管理体制调整后,与所在的王瓜店街道在农村建设、水利、环保等基层社会事务上存在职责交叉、关系不理顺的问题,为下一步规范高新区与驻地管理体制提供了依据。
三是查阅档案实地检查。按照部门提供的资料与自查报告相对照、与访谈情况相对照、与编办掌握情况相对照,履行职责与“三定”规定相符、与岗位职责相符、与工作绩效相符的要求,通过查看档案资料、实地检查的形式,评估部门单位在履行职责和机构编制管理执行等方面的情况。有下属事业单位的,按不低于30%的比例,一并检查评估。通过实地检查,对发现的挂牌不规范、自设内设机构等问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
四是汇总分析形成报告。评估工作组通过汇总、梳理和分析调查问卷、个别访谈、实地检查等情况,以打分的形式确定评估等次,并形成评估报告。在征求被评估部门单位意见后,报市编委会研究,形成正式评估报告,并送达被评估部门单位。评估结果及时通过肥城机构编制网进行公告。
四、做到三个结合,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一是将评估结果与研究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相结合。根据评估掌握的情况,在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内,优化整合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发挥。如,针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时没有内设科室的实际,根据评估掌握的情况,结合其承担的职能,对其内设科室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为其更好地发挥职能有序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针对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承担任务较重、单位空编较多的实际,今年为其批复了1名安置干部编制使用计划,补充了工作力量。
二是将评估结果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将评估结果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部门单位抓好落实。如通过评估发现,虽然在职能界定时,立足实际将煤矿、石膏矿安全监管职责交由市煤炭局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交由市安监局承担。但在实际运行中,市煤炭局和市安监局都对石膏矿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存在重复监管执法问题。为此,重新明确了相关职责划分,进一步理顺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