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2 20:22: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行政审批权限,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十报告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目前,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有1700多项,新一届政府在两会时下决心在此基础上再削减1/3以上。为落实政府的执政承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经清理出涉及多个部门的600多项审批权,目前正在与各部委密集沟通,未来将逐一落实。
12年“瘦身”近七成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成为其中重要的环节。经过数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年来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大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规范性、公开性等也大大提高。
2012年8月,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瘦身”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自2001年以来,国务院已先后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31个省、区、市取消和调整了3.7万余项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8.2%。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表示,尤其在投资体制领域,改革以前的2002年,原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共审批1400多个项目,改革以后,发改委年均审批核准590个项目。审核项目的数量下降了60%,企业投资部分全部不再搞审批,而是搞核准制。其中一些重大的需要核准,80%以上是由自己来进行备案。通过这样的改革,进一步释放了中国的经济和市场以及企业的发展活力。同时,注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严格市场监管,及时纠正市场失灵,保持了多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地发展。
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行政审批权限的革故鼎新,要义当然不只是“做减法”。一方面是该减的要减,另一方面该强化的公共服务与责任仍待明确。这些年,在大部制改革后,“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行政理念早已深入人心。
一轮轮行政审批权限调整,首先有助于理顺市场与政府之间关系,使得“有形手”与“无形手”各种边界清晰,互不逾越,谨守规则。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21年的历史告诉我们,中国市场机制的建立健全史,其实也是一部行政权限更理性的历史。换言之,适合市场的事情,就该放手让市场做,大包大揽反而成为政府包袱,折损效率、虚耗成本。从更门阔的视野来看,谋取国际市场及WTO中“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认可,厘清行政与市场的关系,也是必经之路。
其次,伴随着行政审批权限的调整,是公民权益与自由的逐步归位。对于个人而言,从生至死,隔三差五都会与行政审批打交道,正如专家所言,“一些部门和地区利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而冗杂审批、低效审批的结果就是使得公民办事大费周章,备受诟病的“公章旅行”由此而来。对类似审批权限的清理及调整,实际上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尊重与保护。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改革雄关漫道,却为社会进步、民生福祉增能提效。我们当然不能满足于数量上的变化,在“软柿子”捏完之后,更多触及公平正义的“硬骨头”,亟待行政权作出积极回应。
(一)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决定》政发[]19号)检查已经减少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是否停止执行。保留的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是否公开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否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审批权限问题,否存在反弹及其他相关问题。落实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清理年审年检项目情况。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决定》政发[]19号)检查已经减少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是否停止执行。
(二)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发[]10号)要求,对本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中有关条款的细化和规范工作是否按时完成,否按要求梳理行政处罚权并制定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否经常组织部门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量化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已量化的自由裁量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否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实施行政管理工作;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并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否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否依法制定和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否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通知》政办明电[]136号)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委托和投诉举报等相关制度及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等。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否定期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的检查评议。
(五)收费情况。行政事业收费是否持证,做到合法有效;行政收费是否做到零收费或按省政府规定的下限执行;行政收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检查方法及时间
按照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检查前公开预告制度。结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根据收集到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自查报告、查阅案卷和文件、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检查、调查行政管理相对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并深入基层开展“明查暗访”
第一阶段:自查自评阶段各乡镇、各部门参照县政府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月底前报县政府法制办。
第二阶段:抽查阶段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汇总迎接省市检查阶段)检查组进行总结并向县政府书面报告情况,同时把检查结果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评估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做好省市来检的一切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好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于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具体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要把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当前依法行政状况,注意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促进全县行政执法整体水平的提高。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行政审批制的指导意见》(政办发〔〕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凡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中长期投资发展方向,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要求,有利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境内市外落户益阳且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和外资项目,经投资者自愿委托,均可纳入全程服务范围。
二、服务机构
对市人民政府有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权限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市经济合作局(对外加挂“益阳市投资项目全程服务中心”牌子)提供代为投资者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加快项目落户的服务。对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审批权限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区县(市)经济合作(招商、商务)部门提供代为投资者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加快项目落户的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咨询服务。向投资者提供办理项目行政审批所需的申办内容、责任单位、办事程序、所需资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间、申报人的权利、监督投诉办法等内容的咨询服务,为投资者解难答疑。
(二)办理本级政府权限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跟踪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建设、消防等审批手续;办理工商、税务、外汇登记等审批手续;办理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性事项。
(三)协助投资者办理超出本级政府权限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服务程序
全程服务机构要按照“接待咨询、受理委托、转送相关、协调办理、及时反馈、接受监督”的工作程序进行。
(一)接待咨询。对有意在益阳投资的服务对象,提供各类投资政策以及有关办事程序的咨询,指导其按照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受理委托。服务对象向全程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全程服务机构负责对服务对象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与服务对象签订委托协议,填写有关项目表。
(三)转送相关。全程服务机构受理委托后,迅速与政务(服务)中心衔接,由政务(服务)中心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同时,将项目审批所需的资料分别送达相关部门,对事项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并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对超出本级行政审批权限的事项,协助投资者做好向上级机关申请和争取支持的工作。
(四)协调办理。项目情况特殊,需要召开联席会议或需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协调的,全程服务机构应及时提请联席会议或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及时反馈。服务事项办结后,全程服务机构将领取的证照、相关批准文件以及办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资料逐件核实,尽快送达服务对象。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及时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延期理由。
五、工作要求
(一)全程服务机构要按照“一个窗口对外,全程跟踪服务”的要求开展工作,严格规范服务行为,自觉接受企业、客商、社会各界及政府监督机关的监督,确保事项按时办结。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协同服务。
(二)各地要加强对全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一支业务熟悉、规范高效、廉洁勤政的全程服务队伍。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为项目审批代办员;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部门,要明确专职代办员,负责项目审批事项。代办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
(三)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全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投资项目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召集人为本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联席会议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同级招商引资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营造最优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减少、规范审批事项
(一)根据统一部署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工作。凡是上级部门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区一律予以取消和调整。
(二)结合我区实际清理和减少审批事项。本着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深入清理和减少审批事项,能减则减,能并则并,能改为备案管理的改为备案管理。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行政备案事项一律取消。
(三)承接好市里下放的审批事项。市级部门将本着权责一致、促进发展、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要积极和科学地承接好市级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许可中心)办理。
(四)规范和统一实施的审批事项。在承接市里下放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区实施的审批事项。要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申报条件、统一申请材料、统一承诺时限、统一办理程序,编制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审管办、法制办、监察局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落实)
二、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
各审批部门要改变部门内部对一件事情多头审批、多层次审批、多环节审批的状况。所有审批事项都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减少申请材料,本着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对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属于事后监管内容而变为前置材料的,向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材料,要坚决予以取消。各类审批事项的申请要件总量原则上减少30%以上。对需要申请人出具中介机构或第三方提供的材料,凡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均予以取消。除事项外,对依法设定的申请材料都要向社会公布,严禁超范围擅自增加索要申请材料。(审管办、法制办、监察局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落实)
三、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
(一)实行审批服务再提速。在巩固我区*年审批服务大提速成效的基础上,各审批部门要通过优化、简化程序,进一步缩短承诺办结时限,再扩展一批“立等可取”的审批服务事项。要严格执行限期办理制度,在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管理与行政效能监察应用系统上规范办件,禁止变相延长审批办结时限,防止规避行政效能监督。各审批部门审批承诺办理时限总体上再提速20%。(审管办、监察局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落实)
(二)拓展网上审批办理。对行政审批服务网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功能,在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管理与行政效能监察应用系统”上规范办件,进一步扩大网上办理比例。在许可中心门户网站建立在线互动平台,开辟网上办事窗口,实现门户网站由“信息窗口”向“在线办事窗口”转变,打造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审管办牵头,科信委、财政局配合)
四、承接落实好市里下放的审批权限
市发改委将进一步扩大区县相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或备案权限。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对区域内的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由总投资5000万元扩大到1亿元;对区域内的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由总投资1亿元扩大到7亿元。内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5万平方米扩大到20万平方米。以市发改部门下放区县的项目审批权限为准,所涉及的环评、能评、规划、人防、消防、开工许可证事项的审批权限,一律匹配下放到区县实施,防止审批层级不一致。各审批部门要承接好并规范用好市级部门下放的审批权限。(发改委牵头组织,经委、建管委、规划分局、房管局、环保局、人防办、消防支队落实)
五、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一)归并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各审批部门要推进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整合,将审批职能归并整合到一个审批科室并将该科室整建制进驻许可中心,强化集中审批服务。要履行法定程序,向派驻许可中心的审批事务的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强化落实在许可中心实行“一审一核、现场审批”的规定。做到进许可中心全部可以审批。各部门的现场审批落实率要达到95%以上。审批部门的审批事项发生量小的,由许可中心实行制,统一接件,内部运转,限时办结。(政府办、编制办、审管办、监察局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落实)
(二)扩大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企业设立类及一些正在筹建施工的招商引资、投资项目等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以实现整体提速。(审管办、法制办、监察局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落实)
(三)提高全程服务质量。以企业设立联审平台为依托,继续做好企业信息采集、属地服务、部门衔接、重点帮扶等审批后期全程服务(照后服务)工作。对拟外迁企业提前介入,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减少企业外迁因素,做好外迁企业挽留工作。(审管办会同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推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四)试建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推进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向街道社区延伸,在具备条件的街道办事处试建行政服务中心并接通行政审批服务网络,构建区、街两级行政服务体系。(审管办会同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推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
(五)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坚持上门服务、超前服务、跟踪服务,追着项目审批,围着企业服务。对企业在审批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决不能“推、拖、绕、等”。要坚持迎难而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实在在地为企业解决一批审批难题,真正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审管办、监察局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落实)
六、创新联合审批高效办理机制
(一)强化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按照依法合规、便捷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联合审批规程,在企业投资项目已基本进审程序办理的基础上,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全部纳审程序,在许可中心规范办理。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投资项目,4月8日起逐步进审程序办理。(审管办、发改委、监察局牵头组织,经委、建管委、规划分局、房管局、环保局、人防办、消防支队落实)
(二)明确项目办结时限。实行审批时间和自然时间“双限时”,在确保项目全程审批时间控制在核准类项目31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2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将全程办理的自然时间限定在140天以内。其中:项目核准、备案阶段控制在15天内(其中备案类项目控制在4天内);规划阶段控制在90天内;开工许可阶段控制在35天内。各阶段牵头部门都要超前服务,及时进件,努力达到无缝对接。(项目核准、备案阶段由发改委牵头组织落实,工业技改类项目核准、备案阶段由区经委会同发改委牵头组织落实,规划阶段由规划分局牵头组织落实,开工许可阶段由建管委牵头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三)试行一窗受理、接办分离。投资项目各类审批在许可中心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一窗接件,落实效能监察登记制,部门并行办理,按时完成审批,对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行全过程勤政廉政监督。(审管办、监察局牵头组织,发改委、经委、建管委、规划分局、房管局、环保局、人防办、消防支队落实)
(四)建立帮办领办服务机制。对进合审批程序办理的投资项目,由发改委、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指派得力干部(两人一组),兼职负责为项目全程审批提供无偿帮办服务,并与许可中心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专人领办服务机制和联审效能监察登记制互为衔接,为申请人提供全面咨询服务、全程导办服务和多部门间的协调服务。(审管办牵头组织,发改委和有关部门落实)
(五)扩展联合审批服务范固。将企业变更事项中的适宜类型纳入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流程办理。(审管办、工商分局牵头组织,质监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配合落实)
七、建立落实便民服务制度
(一)建立健全24小时开门服务制度。建立专人现场接待服务制度,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在线值班制,在许可中心设立“24小时开门服务接待处”,指派专人现场值守接待来访人员,随时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全天候为公众、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审管办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落实)
(二)建立解难题登记记录和月报制。各审批部门对企业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以及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情况,要全面及时做好记录。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以简报等形式进行报道、宣传和推广。(审管办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落实)
八、创新审批质量监督检查机制
(一)确保审批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所有项目都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防止“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上马,防止项目违法违规建设。各类行政审批都要依法依规,确保审批质量,禁止不具有审批职能和业务素质不高的人员从事审批工作。(审管办、法制办、监察局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落实)
一、目前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与困惑
一是审批事项多。拟投资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要经过环评审批、节能评价、安全评价、水保方案、项目立项、供地审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城市绿化设计方案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市政园林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人防工程报建及设计图纸审查、消防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查备案、建筑质量监督手续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不少于19个环节审批程序。这些审批事项仅仅是该项目开工建设前的审批项目,如果加上项目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需要审批的事项则会更多。因此,一个项目从审批启动到开工建设至少一年以上。
二是授权不到位。比如办理土地、规划、环评、安评、人防等审批手续,存在市级审批权限授权不到位问题。高新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只是负责接收、初审投资方申报的材料是否齐全,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市有关部门审批,而无权对申报事项实施审批。经初审上报的报批资料有时按照市审批部门要求需投资方反复修改完善,反复修改往往需要占用大量的时间。一般而言,投资方修改补充资料的时间是不纳入市审批部门对外承诺审批时限内的,投资方只有达到市审批部门要求方可正式进入审批程序。授权不到位是制约高新区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是技术审查难以实现市场化。技术审查贯穿在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涉及环评、能评、安评、规划测绘、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等节点。技术审查存在行业垄断或中介机构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项目审批进程,甚至成为审批效率提升的掣肘。这些因素往往是高新区有关职能部门全力协调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的问题。
四是高效审批与规范管理的矛盾。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加强,用地、规划、节能、环保、消防、质检、安全等各方面的规范要求越来越严格,在实际审批过程中各职能部门通过优化审批流程,采取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或特事特办、后置审批等措施加快了审批效率,但随之而来“高效审批与规范管理”的矛盾,“先批后补”出现脱节,已成为行政审批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五是选址变更等其他因素。有些企业既不参加说明会也不愿接受业务指导,对审批手续办理表现出等、靠姿态,甚至在提报资料时能拖则拖,影响了审批进度。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前期工作准备不到位、设计不够细致或由于项目选址更改等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时有发生,也是影响审批效率的原因之一。
二、几点建议和对策
1.厘清审批事项。各职能部门应结合淄博市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重新界定审批事项、权限,摸清家底,在落实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上无缝对接,对于高新区权限内的事项,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该精简的精简,该取消的取消,做到该减的环节减下来,该降的门槛降下来,该压缩的时限压缩下来,最大限度地予以整合或取消,编制高新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2.充分授权到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国家级高新区,本应享有与市级相等的审批权限,但是很多项目还需要经由市级部门审批,该授权的行政审批项目没有授权。目前只有经发局落实了市级审批权限,规划、土地、建设、环保等部门的部分审批事项需上报市局审批,制约了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为此,建议进一步对上争取审批权限,履行好审批职能。在摸底、分类、公开的基础上,对于市属审批事项,尤其是与重点项目开槽建设关系较大的环保、规划、土地等部门的审批权,积极对上争取,充分发挥市赋予高新区的审批管理权限。
3.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加快行政服务中心搬迁改造,建好“市民之家”,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切实把各单位审批服务事项统一整合到大厅集中办理,实现审批事项由自由分散向集中规范服务转变,抓好各审批职能部门事项、人员的进驻,确保“人”进中心到岗到位“能办事”,“事”进中心便民利民“办成事”,“权”进中心授权到位“办好事”,从体制上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等问题。进一步改造升级电子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功能,抓好中介服务区进驻和管理,为加快审批效能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4.抓好联审代办。在落实好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淄博高新区建设工程项目优化流程联合审批试行方案》,并依据《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事项代办服务暂行办法》、《企业设立联合审批试行办法》,重视对各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和培训,抓好“首席代办员”队伍建设,加大对上审批业务协调力度,开展好“联审代办”工作;加强标准化建设,精减、合并审批环节和提报的资料,印制代办服务手册、开通网上申报审批业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5.理顺审批体制。建立起审管分离、权责并重、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才能更好地实现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成本最低的工作目标。据了解,潍坊高新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三局合一”,已组建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仅组织机构代码一项行政审批由过去的承诺时限5天压缩为1天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淄博市各区县也已将工商、食药、质检等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归并到位,文昌湖区也已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而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区理应走在全市甚至全省前列,但至今相关审批事项审批权限无法落实到位,严重制约企业设立审批环节效率的提高。建议组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建议挂包领导、挂包部门、职能部门和项目驻地园区等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让企业全方位了解高新区联审代办、代建、代缴及项目促进等有关政策。制定对重点项目促进考核措施,建议针对“联审代办”、“特事特办”审批事项需要企业提报相关资料而企业在承诺期限内不提报或提报不齐全的,发出督办单并与政策兑现相挂钩。
为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攻坚年活动,进一步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许可(审批),一站式服务”的功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行政审批项目进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1.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除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外,一律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受理、办理,严禁两头受理或名进实不进。
2.行政审批项目较多且涉及两个以上科室(机构)的部门,要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即:“两集中,两到位”。“两集中”是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成立集中行使审批(服务)职能的行政审批科室;行政审批科室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整建制进行政服务中心运作。“两到位”是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政服务中心到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成为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窗口;行政审批权限到位,对窗口主任充分授权,使“接待型”窗口成为“审批型”窗口,实现审批与监管职能分开。
二、加强窗口建设,实行窗口主任负责制
3.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窗口工作的领导。部门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是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部门服务基层和群众、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场所。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到窗口1次,分管领导每周到窗口1—2次,现场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窗口的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
4.要进一步加强窗口队伍建设。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好的正式在编人员,在窗口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年。派驻2名以上窗口工作人员的,必须派一名中层以上干部(或行政审批科室负责人)常驻窗口,由派驻部门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同任命为“窗口主任”。窗口主任根据派驻部门的授权,负责窗口的日常管理,具有本部门承办即时办理事项的决策权,承诺办理和上报办理事项的牵头协调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5.部门要通过授权窗口、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领导窗口值班等措施,使行政审批权限向窗口前移。要做到窗口既受理又办理,审批过程包括受理、审核、审批、缴费、制证等必须全部在窗口完成(涉及上级审批的除外),严禁窗口受理,回部门签批,确需部门负责人审批的事项,部门负责人定期到窗口现场办公。
6.各窗口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在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时,其效力等同于部门行政公章,凡在窗口办理的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使用行政公章外,应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7.按照标准化窗口建设的要求,窗口要放置《服务指南》、《项目告知单》,提供示范文本,要将所有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在窗口公开,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三、全面提速提效,实行两日办结制和超时默认制
8.凡属部门审批的事项,除需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检测、检疫、集体研究和上报审批外,一律实行窗口即时办理,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9.对在承诺时限内未办结的项目,实行超时默认制,由窗口直接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审批,其产生后果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重大损失的,应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0.需要多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实行并联审批。牵头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11.凡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各类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在我市以投资、合作等方式兴办的各类实业项目(投资额度1000万元以上),投资者均可委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及时提供无偿服务,各有关窗口部门要积极配合。
12.各部门实施行政许可,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项目和标准,一律在行政服务中心银行结算窗口统一缴纳。基本建设项目收费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实行“一表制”的规定。
四、强化监督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
13.市监察机关要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投诉受理窗口,受理群众投诉。对审批项目拒不进中心或名进实未进、对窗口授权不到位、审批“体外循环”的部门,监察机关要督促整改。
14.市人事部门要将窗口工作绩效作为窗口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第二条:地震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行政审批过错责任,是指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在办理地震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办理事项错误,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无正当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审批或者不再承诺期限内做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三)在法定的审批条件之外,擅自增加其他条件或者限制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予以批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五)擅自收费或者借机摊派的;
(六)把行政审批职能非法转移给中介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
(七)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指令工作人员办理,干扰行政审批行为,情节较重的;
(八)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之义务,造成一定后果的;
(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之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内容的;
(十一)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审批申请或者不予审批的理由的;
(十二)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第六条: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的方式:
(一)责令改正并做出书面检查;
(二)责令向申请人赔礼道歉;
(三)通报批评;
(四)建议调离审批工作岗位;
(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没收、追缴违法违规违纪的所得;
(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第七条:行政审批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承办人应首先填写《行政审批责任表》,审核人、批准人签署审核、批准意见。承办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行政审批过错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行政审批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九条:审核人不采纳或者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导致批准人发生行政审批过错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审核人应报请而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行政审批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或者不采纳及改变承办、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行政审批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领导指令、干预,导致行政审批过错后果发生的,指令、干预的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行政审批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办人,指具体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人员;审核人,指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批准人,指机关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
第十四条:根据情况轻重、损害后果的影响大小,行政审批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
淄博市临淄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监察部门调整到机构编制部门,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区编办。二是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审批服务事项经区政府通过后对外公布,列入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三是推进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四是稳妥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积极探索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行政管理事项,按照统一管理办法、运行平台和服务标准的方式进行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淄博市临淄区编办 张圣玺 E:CWK
高青县:按照“应进必进、整体进驻”的要求,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行政许可科整建制进驻中心,并对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全部审批事项集中在大厅办理,全县51个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353项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办理。全面梳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35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7项。对法律规定的审批时限,先由各部门自行压缩,再根据运行情况和工作实际二次压缩,做到审批事项能即办的即办,不能即办的至少压缩到法定时限的1/3。通过上述措施,全县审批事项减少49%,审批时限压缩70%以上。高青县编办E:CWK
枣庄市市中区:一是主动走访,减少“摩擦力”。分批上门走访24家政府部门,掌握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打消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疑虑,目前已全部完成摸底申报工作。二是完善机制,提升“战斗力”。建立3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分别承担相关审核及沟通对接工作,凝聚了多方战斗力量。三是广泛宣传,提高“影响力”。拓展思路,对接电视台、《市中新报》等主流媒体,以专题片、报纸专版、电视滚动字幕等形式对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进行全面宣传和解读,提高社会关注度。枣庄市市中区编办 E:TC
枣庄市台儿庄区:一是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梳理和承接工作。通过梳理,确定拟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02项,审核(上报)事项72项,取消8项,转变管理方式6项。二是建立联审、联办机制,切实缩短审批时限,完成并联审批流程梳理,协调各阶段牵头部门优化并联审批方案。目前,模拟审批进入土地审批阶段。三是做好涉企审批优化工作。建立新设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机制。四是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做好与市级政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和软件应用工作,争取本年度建成区级电子政务平台。枣庄市台儿庄区编办 E:TC
滕州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召开了全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经审核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视为违规设定,一经发现,严肃问责。二是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设在市编办,明确5项主要职责。三是制定出台文件,抓好督促检查。要求各部门将现有审批项目名称、子项、其他共同审批部门、设立依据、前置条件等内容,认真填写,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和市监察局对各部门、单位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滕州市编办 E:TC
东营市河口区: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现有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初步确定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68项,取消86项,合并42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12项,调整后行政审批事项共有191项,精简率达40%。二是强化审批权限监督。进一步明确统一审批事项的统计口径,有效控制审批事项总量,杜绝部门单位违规设立审批项目现象。全面梳理审批流程,公开审批环节、审批事项,审批责任人等内容,确保审批权力依法行使。三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通过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明晰办事环节,落实审批责任,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时限全部压缩50%以上。东营市河口区编办 E:CWK
利津县:会同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全县40个部门、单位涉及的190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和61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从审批流程和材料是否合理、审批时限是否最短以及近三年的办件量等方面进行严格摸查,并听取了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批服务人员和部分审批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现有251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减少为207项,共减少44项,减少率达17.5%。利津县编办 E:CWK
垦利县:一是以规范服务突出管理特色。全程使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办理,对213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缩减为125项。共压缩审批时限2755个工作日,将承诺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1/3。二是特事特办突出服务特色。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实行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将原来串联审批的46个步骤压缩为并联审批的22个步骤。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保姆式”全程代办服务。三是打破常规突出流程特色。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审批部门容许申请人缺少必须的技术要件以外的其他法定申请材料,先行受理、审查。四是以“一表收费”突出缴费特色。设立建设项目费税一表制收费窗口,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6项及易地建设费代收费一并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垦利县审改办、政务服务中心 E:CWK
高密市:一是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由市法制办调整为市编办。成立市审改办,设在市编办。二是将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与市审改办合署办公,全面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三是通过加强人员业绩考核、组织部门单位民主评议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手段,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打造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和投资发展环境。高密市编办 杜双 E:WHG
邹城市:一要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梳理依据“红头文件”设立的各类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清理整改,消除灰色地带。同时,要严格控制新设审批事项。二要按照“程序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要求对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要创新审批方式,完善审批规范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投诉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三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部门,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建立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及时、有效查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邹城市编办 钱锐 E:LQF
嘉祥县: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召开全县专题会议,提出上级取消的审批事项,县级一律对应取消,不得变相实施;市县共同承接的审批事项,要明确市、县职责界限,准确掌握县级的审批权限和事项;下放县级的事项按要求纳入县级审批事项目录。二是责任归属到位。经梳理,县级对应取消事项34项,市县共同承接事项31项,县级直接承接事项18项。将所涉事项归口到28个县直部门单位,做到审批事项无遗漏,责任落实无偏差。三是规范公开到位。编制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规范审批流程,做好公开公示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现落实上级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和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嘉祥县编办 张继勤 E:LQF
新泰市:按照“受理―审查―许可”的法定环节和实际操作情况,编制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要件标准、流程标准和裁量标准。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减少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主观性、随意性和差异性。建立信息公开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标准,确保既充分授权又最大限度压缩窗口人员在行政审批上的自由裁量权。增加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申请人及审批人员依规办事。完善行政服务评价体系,通过服务评价器、问卷回访调查、意见箱、互联网、电话等多形式、多渠道加强管理监督。实行首问负责制、投诉举报制,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批“提速不越轨、加快不违规”。新泰市编办 E:FQJ
东平县:一是成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编办设立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二是下发《关于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摸底清理的通知》,要求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核查。三是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以及申报要求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东平县编办 E:ZZJ
威海市:一是踏勘行为采取节点控制。以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五个节点组织联合踏勘,所有参与单位一次性到现场进行勘验。二是踏勘行为统一组织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五个阶段联合踏勘工作分别由市区两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统一组织环保、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单位参加。三是现场勘验意见集中反馈。参加联合踏勘单位,按规定要求勘验现场情况,提出现场勘验意见,由牵头部门窗口汇总形成联合踏勘意见,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勘验意见为同意的,勘验单位在审批流程规定时限内予以审批,勘验发现问题的,待项目单位整改达标后,再次组织现场勘验。威海市编办 E:CWK
日照市:日前,日照市正式启动企业注册“多证联办”,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限,方便了办证群众。企业注册“多证联办”,是由市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人社局、地税局联手审批,申请人在办理注册相关手续时,由工商局窗口一次性收齐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立户、税务登记证所需的全部材料,全部材料在各单位窗口之间内部流转、限时运作、链条办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协调督促,申请人一次性就可以带回所有证件。“多证联办”新机制实施以来,企业完成注册需要的5个证件办结最多需要2个工作日,比以往分散办理至少压缩了6个工作日。日照市编办 E:TC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从县到__个乡镇和__多个县直部门,都及时成立了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逐级召开动员大会,对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行部署。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重点从干事缺乏激情、宗旨意识不强、职能交叉或职责不清等10个方面,认真自查自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公布查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制订整改措施和目标,结合实际边查边整边改。严格实行公开承诺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抓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做好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及时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制订并全面贯彻实施“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十企千人”测评活动,对县直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民意测评和听证质询;建立完善县乡两级效能监察机构和效能投诉中心,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使各项整改措施落到了实处。认真抓好集中整改阶段“回头看”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实施方案,进行深入全面的自查自评,抓好各阶段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对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结合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把好做法、新经验上升为制度或规范,形成作风效能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改的成果。县制订出台了县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办法,从12月下旬起对各乡镇、各部门的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二、主要措施
(一)有序有效组织开展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全区、全市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对全县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县成立了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8个专门工作组,及时落实人员,配备办公设备。认真研究制订《__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__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各阶段实施方案,按工作进度召开全县作风效能建设动员大会和转段动员会,对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各部门也及时成立了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有序开展。
2、深入查摆问题。各乡镇、各部门重点从干事缺乏激情问题、宗旨意识不强问题、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问题、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部门利益至上问题、职能交叉或职责不清问题、政务不公开问题、诚信意识问题以及为政不廉、问题等10个方面,认真自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调研问卷、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服务对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相关服务对象和群众进行现场投票,将公开征集到的意见、现场投票的结果与自查出来的问题相对照,进行修改和调整后在县电视台、简报上公布,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设立了专门电话,收集和整理群众反馈的意见,认真组织召开讨论会,对存在问题进行再查摆和深入讨论,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订解决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在新闻媒体上再次公布,为在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整改提供依据。
3、强化集中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在深入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找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重点抓好公开承诺、主题实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顺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等11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改,及时通过简报、电视台等媒体公布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并对集中整改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问题继续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向群众作出说明,对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进行重新整改,确保集中整改工作效果。
4、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由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组、县效能办督查组和县直机关组共同负责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督查指导工作,并专门制订了督查工作总体方案和阶段性方案,建立了督查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面上督查、重点督查等形式,对各乡镇、各部门的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抓得紧、行动快、落实好、成效高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够扎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发出督查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有序铺开。县效能办和各单位设立了征求意见箱、投诉电话,建立行政效能投诉案件受理、查办、转办、交办制度,认真受理群众对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的投诉案件。截 至目前,全县共受理群众投诉__x件,其中涉及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的__件,其他__件,已办结__件,在办x件。
5、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标语、墙报、简报、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做法,特别是在县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定期编印《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简报》,通报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展情况,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做法和成效进行宣传,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信息工作方案,及时向区、市报送我县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材料。抓好图片收集工作,举办全县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成果图片展,同时制作全县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成果电视专题片,向社会充分展示我县作风效能建设取得的实效。据统计,全县各新闻媒体共开设作风效能活动专栏__个,刊播专题__篇、理论文章__篇,出版简报__期,宣传报道先进典型部门单位1个、先进个人1人,曝光反而典型、事例__件,在市效能简报、__日报、广西日报等发表稿件__多篇。
6、认真总结考核。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做好各阶段和整个活动的总结上报工作,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各阶段工作进行深入自查自评和总结分析,确保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按计划如期整体推进。制定了《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考核的对象、方式、内容、步骤以及考核评分的要点和标准,从12月中旬开始,通过自查自评、公众评议和实地考核检查的形式,对各乡镇、各部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把好做法、新经验上升为制度或规范,形成作风效能长效机制,比如县研究制订了《__行政决策暂行办法》(草案);__镇制定完善了《干部职工办公制度》、《办事预约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了为民服务全程制度;县__局制定了《一审一核制度》和《延时服务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成果。
(二)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
1、认真理顺部门职能。县及时下发了理顺部门之间、部门内部职能关系工作的有关文件,按照依法依规、主体明确、权责一至、上下对应、确保政令畅通和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对有关部门的职能进行全面调查梳理,根据清理结果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对相关部门的职能、责任进行重新规范和界定。同时,要求各部门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综合设置的原则,对部门内部的职能关系进行自查,根据实际优化再造业务和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在理顺部门职能和明确部门责任工作中,全县共收到各部门要求调整的事项__项,除有6项还需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外,已经有__项理顺,其中经协调有关部门协商理顺了__项,经县编委办下文明确__项,经县人民政府下文明确__项。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部门做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对接工作,对全县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将清理结果上报梧州市,待自治区、梧州市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合并行政审批项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后,我县的行政审批环节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同时,我县有关部门还根据实际,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率先将部门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基层,提高了办事效率。比如,县__局在征求社会意见和深入研究后,决定将普通行业营业执照审批、一般性违规行为查处等部份行政审批权下放到基层工商所,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
(一)以推进重点项目为抓手,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完善重点项目服务机制。以提高重大产业项目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为宗旨,积极完善“绿色通道”服务措施,规范“绿色通道”运行机制,按照“统一受理、快速转办、并联审批、办结告知”的原则,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快办、限时办结。对进入重大项目“绿色通道”范围的项目,中心组织督促各窗口单位开展联审联批,在最短时间内为客商办好所有审批事项,为重大项目办理提供“一站式”、“一条龙”贴心服务,加快重点项目审批进度,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网上审批,确保项目审批做到专人负责、特事特办、优质高效。
2、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要以大楼搬迁为契机,彻底解决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真集中、真到位问题。杜绝名进实不进、授权不充分、业务两头兼、人员两头跑、窗口只接事不办事和事项进中心审批在部门等现象。进一步加强与派驻部门的沟通,加强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进驻大厅的项目全部在厅内接件、出件,实实在在让群众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一站式”服务。
3、进一步推行并联审批服务制。建立以行政服务中心为协调平台的并联审批,严格按照并联审批办法和流程图操作,切实有效解决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程序复杂、审批环节多、周期长的问题。
(二)以创新服务模式为基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实行项目双休日预约服务制。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体制机制,全力打造特色服务,促进行政审批效能大提升,扩展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将相关工作人员及各服务窗口预约服务电话公开,并将预约服务与季度“服务明星”、“文明窗口”评选挂钩。如窗口无故拒绝接受预约服务申请或者被申请人投诉,经查实的,将严格按照《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细则》严肃处理。
2、加强窗口建设,提高办事能力。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推进成建制进驻工作,归并审批职能,核定进驻事项及办理流程梳理工作,确保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办理,审批权限向窗口转移,使窗口既能受理又能办理,决不让申办者“两头跑”,杜绝体外循环的问题。规范使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中心管委会正式启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以来,全县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41家单位共227个项目全部纳入审批监察系统统一运行管理,项目纳入率达到100%,全部实现网上办结。中心50多名工作人员在此平台上严格按审批流程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3、加强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大力推行“阳光政务”,畅通“政务公开渠道”,促进事项办理依法依规、公正公平,让权力真真正正的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一是在办事大厅设置公开栏、监督台、告知牌,在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五公开”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中心”的重要决策,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利用现代网络监控系统全程监控行政审批服务全过程。并设立有专门的电子监控室,安装11个视频探头,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视频录像监控,实现了全程、实时监督,杜绝了不廉洁行为和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4、强化行政服务工作的管理和考核。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对于考核获得优秀的工作人员,作为年度评优的依据;对于考核获得年度前三名的窗口单位,可作为“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推荐参与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予以表彰。
(三)以提供优质服务为突破,创建一流行政服务中心。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倡导廉洁之风,加大对窗口的日常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等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检查力度;二是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服务标兵,建立和完善创先争优机制,开展“文明窗口”、“服务明星”等创建评比活动,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导工作人员立足窗口,勤奋工作,规范审批,热诚服务,努力营造“爱岗敬业、创先争优”良好氛围,打造一流队伍、提供一流服务、树立一流形象、创建一流中心。
并不彻底的省直管
10月昆山,阳光明丽,街市喧攘,空气中有一种欣快的意味。
昆山的欣快其来有自。10月1日起,昆山正式试点“省直管”,“甩掉”了苏州这个“婆婆”。此事在坊间流传多年后,终成现实。
正式的官方通知已于去年11月30日下发。其时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确定昆山市、泰兴市和沭阳县为江苏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市)。《意见》称,这次改革试点的基本目标是:在已经实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和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省直管县的途径和方法,到2013年底全面实现由省直接管理试点县(市)的政府管理体制。
这也意味着,省直管县,目前仍是一场不彻底的改革。“财政直管目前已经在实行。2007年江苏省已经建立了省与市、省与县财政往来,取消了地级市与县往来财政制度。这次的省直管,主要体现在审批权限上,行政审批权力、非行政审批许可下放了一些到昆山。但还有几个不变,统计口径隶属不变,干部管理体制不变,还是归苏州管。”昆山市工商局一位官员告诉时代周报。
“管钱和管人,是省直管的两个最主要方向。财政在省与县之间往来,可以避免地级市截留,一些专项项目资金也可一步到位,不用地级市划拨。另外,人事权也很关键,地级市仍有县级市的人事任命权的话,县级官员就还要受地级市节制,自然就要考虑地与县的利益关系。”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长乐向时代周报表示。
根据目前的试点方案,改革后昆山市政府将直接向省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省政府各部门分配行政、经济资源对昆山实行计划单列,适当倾斜;昆山市工商、地税、质监部门也将调整为由省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原则上,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省辖市审批或管理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均由昆山自行审批、管理;须经省辖市审核、报省审批的,均由昆山直接报省审批。
昆山方面称,还要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国税、海关、检验检疫、电力等中央垂管部门的支持,在信贷审批权限、金融服务与支持、电力设施建设、用电指标分配等方面,努力争取银行、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支持。
据《昆山日报》报道,昆山市成立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涉及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济发达镇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组织建设等多方面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省直管县试点早就在进行,关键要看直管到什么程度。省直管县的方向是要跳过地级市,主要目的是减少行政层级。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全面改革。目前江苏的试点仍然只是财权和部分行政审批权,看样子江苏仍然是比较慎重、稳妥的,改革并不快,至少还要往前再推进一步。”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上海市行政学会理事浦兴祖向时代周报表示。
地级市已掣肘县域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为推进城市化进程而设立的地级市,延续至今,已渐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掣肘。“地级市现在有650个,设立之初是为了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加大地区自,有其积极意义。但在地级市发展过程中需要县级市进行支撑,在资源、要素上出现了争夺,在不大的地域空间中形成资源分裂。县级市渐渐地不愿意被地级市占有,宁愿到省里统筹,这样就提出省管县。省管县一定是县级市提出来的。”上海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所长郁鸿胜对时代周报表示。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秀山也告诉时代周报:“当年设立地级市,是希望由中心城市带动周边较弱的县,现在县级市逐渐变强,它要发展自己,要投资要审批,需经过两级政府批准,这显然制约了它的发展。因此,从发展趋势来看,应该会更多地实行省直管,地市这级逐渐弱化,最终变成市辖区这么一个经济社会空间,其他的全部由省来直接管理。”
确实,争夺资源、项目,财政“雁过拔毛”,已成地、县之间主要矛盾。“设地级市之初,有些地方已出现利益摩擦,对地级市发展有利的权,就收上来,以致有‘市管县变成市刮县’的说法。”浦兴祖称。而在全国率先实行市管县传统体制的江苏,行政体制的惯性使得地级市对县域地区的控制一直偏紧,到上世纪90年代,两者矛盾已呈白热化。
一个例子是,上世纪90年代,泰兴和泰州都是扬州的下辖县级市,泰兴的综合社会经济实力远超泰州。泰州晋升地级市后,旋即把泰兴的沿江工业经济重镇都纳入了泰州的行政(财税)框架范围内,社会歧议甚多。此次泰兴试行省直管,据记者观察,在泰兴羌溪花园论坛上,不少泰兴人颇感庆幸。
当前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工作的主要特征
一是力度大、范围广。简政放权工作开展以来,国务院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3以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减85%,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压减44%,多数省份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0%-70%,力度空前。这些事项囊括行政类和非行政类,涉及中央和地方各部门权限,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机关内部事项、事项和需修法决定的事项,从行业看则涵盖国民经济所有重要领域。二是更强调主动性和整体性。与以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着眼于清理计划经济时代遗留问题不同,本次简政放权改革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而做出的主动调整。同时注重整体布局与推动,以一系列相关领域配套措施增强助力。三是更注重法制化和规范化。本轮简政放权的重要特色是高度重视法治作用,特别强调“先授权、后改革,先动法、后动权”。“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负面清单”对政府运作的“法制化”提出高要求,相关改革措施全面体现“法制”理念。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在全国逐步推开,大幅减少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了权力运行。四是不断迈向深入且市场活力持续激发。本轮简政放权工作从“简单放权式”的政策文件规定,到“清单式管理”的制度框架;从放宽对市场主体的审批束缚,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从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到“互联网+”在线办理与监管,工作全面深化。企业营商环境大幅改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正在形成。
地方简政放权经验做法和主要问题
各地对简政放权工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提出了很多操作性强、成效明显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一是在审批流程系统性再造方面。除将“串联式”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外,还开展不少探索,如在标准制定方面,依法编制并实施行政审批标准,使事项遵循共同的行为准则;在机制构建方面,建立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机制、定期跟踪督促并协调解决问题的跟踪服务机制等;在职能整合与审批权相对集中方面,成立专门的行政审批部门,将分散于各部门的审批权集中执行,按照“一岗多能、一人多专”的要求建立专业审批队伍,一个窗口办理多个事项。二是在审批事项前置与后置方面。除按照国家要求保留“用地、选址+环评”两项半前置审批事项外,有些地方还对前置审批事项灵活处理,如开展“模拟审批” “审批后置、开工优先”等做法,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建设。三是在对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管理与培育方面。通过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机制、创优中介服务业发展环境、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等方式,着力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制定管理办法,对中介机构更好地发挥服务职能进行规范和引导。设立中介机构服务中心、“中介超市”等,将中介机构统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四是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推行“审管分离”,将职能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统一划转至单独的行政审批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履职情况进行监察;有些地方直接由纪检监察部门主导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使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相互制衡。一些地方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市场监管职能成立市场监管委,试行“大部门”管理体制。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由行政相对人签订“告知承诺”并接受监管。还有的地方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外部监督”。五是在“互联网+”等应用和创新方面。除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外,有些地方利用微信服务,开通全流程“政务微信办事”。还有的地方实行“视频联审”,由牵头部门通过远程视频和审批系统开展远程视频联审。六是在办事程序和要件简化等便民利民方面。典型的做法如审批中的“归类简化”,在特定区域针对水资源论证等同类事项开展“区域评估”,区内企业均可无偿使用该评估报告。还有些地方推行“一个号码管服务”、促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直通直达窗口”、设立免费服务平台的“企业代办制”、压缩审批时限的“超时默认”等。 哈尔滨:政府处室瘦身近三成,激活经济增速领跑东北副省级城市
但同时地方改革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审批体制机制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法治能力和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要求仍有差距;相关部门职能转变不到位,监管转型滞后于审批改革进程;一些部门办事程序和环节的实际效能不高,“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审批权限和事项取消或下放不彻底、不合理等,需要下大力气解决。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职能转变的建议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需并进实施。“简政”与“放权”相辅相成,应根据事权调整对现有部分机构撤销、转型,廓政部门职责关系,理顺行政与立法、司法权力边界,继续推进“大部制”改革,解决职能交叉和重叠问题。随着职能转变到位,逐步推进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设”,可在已实施大部门体制的部门进行改革试点,规避“碎片化”和部门主义等问题。
二是调整政府角色定位与权限。树立企业“生产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理念,企业要为自身违法行为承担主体责任,政府机构专事监管,在行政性放权的同时做好经济性放权,降低制度性成本。对经济性管理领域的事项要应减尽减,致力于释放市场活力;而对非经济领域如社会性管理领域,在放权的同时要注重从民生安全、社会稳定角度考虑,审批与许可权力宜留则留。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让地方接得住、管得好。
三是推动形成科学的政府治理体系。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各种社会组织,推动其成为管理主体的一元。另外要加强监管,推动企业等社会主体成为能承担相应权利义务的独立主体。同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制定“公民权利清单”,支持公民用权利制约权力,增强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尤其要鼓励运用互联网手段通过合法、合理、必要的途径维护个人利益,培育民众广泛参与治理的意识。促进多元管理主体不断成长成熟,为成熟的政府治理体系创造关键条件。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职能的严格分离,推进市场监管机构“去行政化”,由行政监管为主向法治监管为主转变。及时出台监管上位法、相关条例,建立和完善监管的标准体系,使企业行为和部门监管有法可依。探索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又合理有效监管。
五是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制度。将简政放权工作第三方评估制度化,以专业化、技术化、标准化为重点建立健全评估办法,明确第三方评估的范围、主体、程序和结果运用。同时,专门就为企业减负、方便群众办事等实际效果进行衡量。强化人大的监督与公众、专家参与,尤其要使用能吸纳最广泛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督促地方将简政放权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加大工作约束力。
六是加快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加快完善财税体制改革,解决单一下放审批事项而引发的“事权、人权、财权”不对等问题,尽快实现财权和事权尤其是财力和事权对等。同步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将“下放的权”与相对应的“钱”同步下放,进一步理顺放权机制,并与下一步“简政”工作相结合。赋予地方更多改革试点权,同时将机构编制、经费和人员配备随更多事权下放而向基层政府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