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7:56: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近年来,随着全球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带动互联网金融业态不断涌现,对传统的金融领域产生了深层次的影响。对此,商业银行应当深刻意识到互联网金融对自身发展乃至金融行业的影响,为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商业银行的创新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主要依托于网络、支付、云计算等互联网工具为手段或渠道平台,在业务形态和运作模式等方面区别于现实环境中的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领域的新金融模式和现象。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有P2P小额信贷模式、第三方支付平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金融服务平台模式、金融理财产品网站等。从互联网金融性质来看,它并不是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简单融合,而是互联网精神与传统金融行业结合所创造的新兴领域,其不同与传统金融之处,在与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运行、交易方式等都是基于互联网实现的。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是新兴领域,有多种运作模式,是在互联网渠道上实现货币流通与资金融通,使传统商业银行与现代金融服务在互联网上得以实现。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角色被弱化
互联网金融具有多种功能与作用,在其迅速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替代了商业银行的一些功能,使得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角色大大弱化。例如,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余额宝等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可以快速的实现货币支付,使人们无需到商业银行排队办理。此种便捷、快速的支付方式受到了广大客户的青睐。P2P网贷平台的运作,使资金供需双方在了解彼此信息的情况下,快速借贷、多种方式还贷,使得企业或个人融资更加便利、安全。
(二)商业银行经营服务模式面临有力挑战
从互联网金融角度出发来分析商业银行经营服务模式逐渐显示出弊端。因为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服务模式主要采用柜台服务的方式,客户来到商业银行是开展经营服务模式的首要条件。而互联网金融的运行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完成,这给客户带来很大便利。所以,互联网金融的替代作用逐渐凸显,使商业银行经营服务模式面临有力挑战。
三、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创新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使传统商业银行倍感压力,唯有创新可使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突围,那么,如何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下创新商业银行呢?笔者建议是:
(一)开拓网络运营渠道
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创新发展,首先要做的就是开拓网络运营渠道。通过此种方式的创新,商业银行在从事线下金融活动的同时,进行线上金融活动。基于此,商业银行应当在网络环境中开辟网上商城、融资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等,打开网络运营渠道,进行网络金融活动。
(二)创新大数据产品组合
互联网金融时代中,商业银行必然要在充分认识大数据的颠覆性影响的基础上与互联网金融产生联系,而创新大数据产品组合就是实现与互联网金融联系的有效措施。当然,商业银行要想创造大数据产品组合,应当注意加强以下几方面:其一、商业银行应未雨绸缪,早做布局,从管理体系建设、具体运用模式方面不断探索,抓紧解决内部数据挖掘分析,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成果转化,通过大数据高效应用,加速推进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其二、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外部资源的合作,如与电商核心企业合作,掌握供应商在支付物流等环节的数据,整合外部数据,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融资。也可基于重构信息和数据传递机制,创新适合客户需要的大数据产品组合,如订单+应收账款转化融资。
(三)加大个人财务管理力度
互联网金融时代中创新发展商业银行,应当注意加大个人财务管理力度。在线上支付宝、理财通、网易现金宝等互联网理财业务大放异彩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作为线下金融服务主力,应当注意做好与线上互联网理财业务的合作,同时优化现有银行业务,使商业银行线上、线下业务发展良好。而要想达到这一目的,就需要商业银行结合线上、线下业务运行特点,合理设置个人财务管理,使其可以有效监督、控制业务运用,为促进商业银行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四、结束语
基于以上内容分析,互联网金融的日益兴起,给传统金融业务带来深层次影响。对此,商业银行可采用开拓网络运营渠道、创新大数据产品组合、加大个人财务管理力度等措施,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作者:武国荣 刘超 单位:内蒙古银行包头分行 中国银行包头分行
参考文献:
[1]巴曙松,谌鹏.互动与融合:互联网金融时代的竞争新格局[J].中国农村金融.2012(24)
[2]郑联盛,刘亮,徐建军.互联网金融的现状、模式与风险[J].金融市场研究.2014
厘清“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两个基本概念并进行比较分析,不仅能回答上述问题,有助于我们理解围绕互联网金融的各种争论,而且还能帮助我们处理好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关系并思谋二者未来的发展,非常必要而且具有现实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内涵各不相同
其实,目前国际上尚无机构对互联网金融做出权威统一的定义,国内研究中比较主流的观点以谢平教授(2012)提出的区别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即“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代表,他对这种模式的定义是“支付便捷,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统一;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等上的成本非常低,可以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可以达到与现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能大幅减少交易成本”[1]。在这个模式设想里,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个模式要摒弃金融中介的存在,它试图改变的其实是市场参与的主体和形式。
基于此,笔者认为,区分“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目前最好的角度就是从行为主体和参与形式来理解。所谓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电商等非金融机构依托于支付技术、云计算、大数据和社交网络等互联网工具和手段,介入金融领域,从而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主要形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小额信贷、基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众筹、网络保险和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等模式。而金融互联网(也被称为金融互联网化),则指的是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自我革新和自我变革,从而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其参与形式表现在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的处理,采用电脑、手机、移动终端等新的交易渠道、开办电子商务等。前者是互联网公司从事创新型金融业务,而后者则是传统金融机构将自身业务互联网化(见表1)。在这种区分界定下,二者的差异表现在很多方面。
表1 “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的行为主体和参与形式
(一)衍生的背景不同
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渗透、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传统银行业务逐渐不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具有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为特征的新兴金融业态;金融互联网固然离不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但促其发展更直接的动因则是日趋激烈的同业竞争、互联网金融强势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和金融脱媒的压力,通过进军互联网,以实现传统金融服务的网络化与增值化。
(二)现实定位不同
互联网金融定位于“平台金融”、“平台经济”,在平台经济理念下,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搭建、开放网络金融平台,可以使客户通过平台实现在线融资、现金管理和跨行支付等功能;而金融互联网的定位则是“渠道”,目前金融互联网的步伐多是开设网上银行、产品上线、进行数据处理和开办电子商务,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的只是渠道的作用,最终不过是延伸或增加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交易渠道。
(三)资源配置特点不同
互联网金融模式中资源配置的特点是去中介化,即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并匹配,供需双方不再需要银行或交易所等中介机构撮合,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信息更加对称,市场更充分有效,从而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所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而金融互联网模式中传统金融机构虽然发力互联网技术,但始终无法改变其作为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中介组织的特定身份。
(四)创新内容不同
由于国内金融监管的要求和金融产品创新本身的复杂性,目前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主要还是基于服务手段和方式的创新,很难做到金融产品上的创新。而在金融互联网进程中,一直以来作为金融创新的主体的传统金融机构,不仅可以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更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大有用武空间。
(五)监管要求不同
在监管要求和力度上,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远未在同一层面之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中一方面由于业务涉及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工信部、商务部等多个监管部门,另一方面由于业务创新速度快,缺乏现成的行业法规,导致目前在风险控制、技术安全隐患等方面监管缺位,风险隐忧值得关注。而传统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互联网的主体,明确由银监会和央行监管,在贷款业务、支付结算等方面有多个明文法规和一系列明确要求,监管相对成熟。
二、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各有竞争优势
(一)互联网金融的比较优势
1.庞大的网络用户群。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上网用户数量为5.64亿,位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普及率为42.1%。时隔半年,截止到2013年6月底,该中心公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5.91亿,较2012年底增加265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4.1%,较2012年底提升了2.0个百分点,数据短期内的快速增长,显示出人们对互联网越来越依赖,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规模经济潜力巨大。(见图1)
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3.7
图1 中国网民规模与互联网普及率
2.开放的资源平台。互联网金融搭建的资源平台是开放的,一方面是资源的开放,在这个平台上实现了资源的共享;另一方面,是对参与主体的开放,运算力强大的电子系统可以 将客户拓展的边际成本削减至几乎为零,“二八定律”成立的前提也随之消失,因而,以往被传统金融机构所忽视甚至所排斥的80%的中小客户可以进入平台,真正参与金融活动,这一点使得互联网金融更具有普惠金融、民主金融的意义。
3.海量的信息和数据。互联网金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组织在运营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交易信息和信用数据,进而构建起互联网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数据库,可以识别中小客户的信用情况,消除融资中信息不对称的障碍。例如,阿里巴巴通过淘宝、天猫等平台形成的数据,可以解决用户的信用评级、风险评估等问题,再通过阿里金融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商家发放贷款。未来互联网金融还可以依托海量的信息,利用云计算将消费者的财产状况、消费习惯等数据进行分析,从中挖掘商业价值,智能满足用户需求。
4.便捷和高效的服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尊重客户体验,以客户体验为主导,一切都是为了使客户能够更便捷、更高效、更低成本的完成交易;同时,智能搜索引擎通过对信息的组织、排序和检索,能有针对性地自动匹配需求,大幅提高信息搜集效率。在这种方式下,信息充分透明,定价完全竞争,大幅度提升了服务的效率。
(二)金融互联网的比较优势
1.雄厚的资金实力。互联网是真正“烧钱”的领域,为了争夺市场、积累客户、开发后台技术,前期往往需要大量的投入,很多互联网企业就是因为投入难以为继而不知所终。金融互联网的行为主体是银行等传统金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融机构,在其业务互联网化的过程中,无论是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还是开发电子商务,其雄厚的资金实力都足以支撑各项投入,这一点互联网企业是难以匹敌的。
2.良好的信用品牌。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经过长期的发展运营,积累了极高的公信力,在用户心中的地位根深蒂固,相比较近年互联网金融企业频繁发生的“卷款跑路”现象,传统金融机构的诚信品牌无疑可以为金融互联网的发展吸引更丰富更稳定的客户资源。
3.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等构成了复杂多变的风险环境,传统金融机构在实践中不断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健全各项风险控制规章制度,形成了互联网金融难以企及的风险防控优势。
4.得天独厚的政策保护。表现在监管部门严格管制市场进入,行业准入门槛高。譬如现行监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从目前来看,互联网企业获取银行牌照的难度很大。
三、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竞合与共生的商业生态
(一)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竞争+合作”的关系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互联网金融通过发挥“鲶鱼效应”,在理念和观念上对传统金融机构带来冲击,激发金融互联网的崛起和发展;金融互联网则打通了银行卡账户与第三方支付账户资金的双向互转,为互联网金融搭建的支付平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业务上,互联网金融企业着力在传统金融机构业务的盲区小微企业和个体贷款方面,与金融互联网布局高端客户形成错位营销,共同发展的态势。
同时,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各自的跨界实践或者说竞争也越来越多。互联网金融毋庸赘述,第三方支付、微型贷款、金融产品代销、余额宝等都已经有很成型的产品;金融互联网方面包括手机银行、微信支付、远程理财等创新也不少,特别是网上商城,譬如建行的融通商务、交行的交博汇、民生的民生电商等都做得风生水起。应当看到,不论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还是金融企业进入互联网领域,谋求的都是协同效应,而非简单多元化。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不是简单取代和颠覆的关系,更多的则是“竞争+合作”的关系。
(二)基于合作实现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的共生共赢
从长期看,资本短缺、是否有能力提升安全和稳定性制约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对海量非结构化数据,整合与分析的能力的严重欠缺则是金融互联网发展中的瓶颈,未来只有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打造合作互惠的模式,才是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突破局限、共生共赢的发展之路。
1.共享数据资源与客户信息。互联网金融企业从电子商务、网络支付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交易信息;金融互联网企业经过多年的运营,与交通业、制造业、物流业、零售业等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紧密合作关系。双方可以有条件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交叉销售。
2.联合做大做强贷款业务。首先,是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其需求量巨大,与大企业信贷相比,能带来更高的利差收益,成为时下亟待开发的信贷市场。其次,是消费信贷业务,未来10年我国个人或家庭贷款购房、买车、婚庆、游学仍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加强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之间的合作,借助互联网金融积累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的海量信用交易数据和客户评价、快速的市场应变能力,可以有效发掘新客户群,拓展信贷业务;同时充分发挥金融互联网雄厚的资本实力、监管赋予的吸收存款的能力和零售信贷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强强联合,可以实现共赢。
3.合作开发全新的支付工具。在目前线上支付、包括传统银行线下支付相对饱和情况下,开发全新的支付工具可以是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合作的又一个切入点。包括移动支付、二维码支付、O2O(Online To Offline,即线上筛选服务,线下交易支付)等,在新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通过合作开发全新的支付工具,使支付更加人性化,为客户提供超一流支付服务,这方面前景广阔。
4.共同开拓大众理财市场。目前银行重点布局高净值客户,互联网金融的服务能力仅限于“屌丝”阶层,而国内广大的中产阶级特别是他们的财富管理和投资理财需求则属于银行和互联网能力都不能顾及的真空地段。加强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之间的合作,将互联 网金融大数据信息、支付渠道与金融互联网的专业能力和产品相结合,在大众理财市场会有非常广阔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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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融资;中小企业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融资模式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
1.促进商业银行业务转型。互联网金融在第三方支付和社交网络信贷方面表现出来的强大生命力直接对商业银行经营造成威胁,再加上央行取消了贷款率下限,商业银行制度红利逐渐消失,商业银行业务转型迫在眉睫。面对日趋激烈的零售银行业的竞争,银行应积极作出经营策略的调整,在信贷方面实现客户下沉,加快中间业务创新,建立持久盈利的客户关系和较高的客户忠诚度。
2.促进商业银行注重客户的体验。互联网利用交互式的营销策略、开放式的金融平台、简易的操作程度以及具有个性化的服务产品,受到了客户的青睐,无形中稀释了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商业银行要想扭转这种局面,需要在区别客户贡献度的基础上注重客户的体验。从客户的角度来审视金融产品、重新对金融产品进行设计、完善金融的服务体系、实施网络营销的策略同时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服务流程等等。
3.促进商业银行提高科技水平。互联网金融在数据信息处理等科学技术上具有强大的优势,因此,商业银行要想稳固发展地位,必须加强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投入。在银行内部采用数据整合技术,并且建立一个市场的细分系统和客户的人性化管理系统。把这种集中数据的技术转化为商业银行可以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有效生产力,确保商业银行的稳定运行。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必须与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紧密相连,寻求共赢,充分发挥二者在市场经济当中的优势,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监管
整个互联网金融体系当中,由于管理方面的缺陷,行业自律性差。只有一小部分的金融企业能够遵守《小额信贷信息服务机构自律公约》。目前,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以及金融的监管制度中,缺乏针对互联网金融制定的监管策略。随着银行风险的日益扩大,特别是受“哈哈贷”倒闭的影响,银监会在2011年的8月份颁布了《人人贷款有风险的提示通知》。按照这个文件当中所规定的内容,P2P这种信贷业务本身并不在金融监管的范围之内,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并没有有效的防止风险的蔓延。
二、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缓解作用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中小型业融资困难这一问题,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生存及发展。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来临,互联网金融为中小型企业来带了转机。互联网金融是打破垄断,实现金融民主化的利器,它在个人消费贷款以及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放款速度快、产品类型多样以及贷款审批流程简单等。
新生的融资平台朝着社交网络模式与银行融资服务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企业可以在网络社区上找到贸易伙伴、融资支持、财务咨询等,体验网络化的全生态金融服务,使标准化的金融服务成为企业在更加和谐的金融生态中唾手可得的便利资源。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和前景
互联网金融虽然起步时间晚,发展时间较短,但它的发展前景良好。针对互联网在处理金融业务方面的特点、经营风险等进行分析,预测其发展前景,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首先,多元化资源的战略整合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趋势。互联网金融融合了数据信息优势、社交网络和第三方支付,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助于实现融资的民主化和金融的普惠性,其重要形式之一是P2P模式。P2P实质是一种“众筹”模式,侧重小微金融的发展,其通过发现潜在金融消费者,金融创新简单化和标准化,量化放贷控制风险,有独特的优势。但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同质化,模仿盛行,在发展过程中需避免“伪创新”。
其次,以互联网金融为基础的IDSS(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带来丝理财趋势。随着居民个人财富的增长和理财意识的强化,居民对理财产品的需求逐渐加大。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数据和专业知识,很难再“大海”中找到合适的理财产品。IDSS的数据基础则可以渗透至个人客户的理财服务,帮助银行开发、客户选择理财产品。
再次,风控成为互联网金融崛起的瓶颈。融资的民主化带来方便的同时,在携带着风险。数据的便利反过来也会使不法分子通过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非法获得个人和企业信息。法律技术和制度创新支持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必要环境。
为了最大限度避免金融系统当中存在的风险,必须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实施分流疏导、科学引导,并且要在必要的时候颁布相应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政策。实现互联网金融在管理过程中的自律性,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的透明度。强化互联网金融当中对金融理念的认知程度,积极控制坏账率,使这种新型的管理模式以及管理知识可以受到更广泛的推广。大力倡导责任金融、惠普金融,提高公众在金融方面的风险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以及资金风险的辨别能力。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创新是相互统一的,因此,在实现金融创新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完善相关的管理体制,使金融监管工作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小、轻、新”成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主流,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快了互联网金融到来的步伐,使传统的融资体系得到完善,促进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规范化。我们应当展开怀抱,迎接着互联网金融给我们的生活所带来的更大的便捷,提高金融普惠性,实现金融部门服务实体经济。
参考文献:
[1]李麟,冯军政,徐宝林.互联网金融:为商业银行发展带来“鲶鱼效应”[N].上海证券报,2013(8).
互联网是当代社会最为显目的成就,以互动平台的方式作为依托,跨越时空的范畴,在网络社会中传递多种多样的信息。互联网惠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其高效、便捷的信息传输技术深入我们的生活。并且在日渐成熟的发展长河里融汇了种类繁多的行业,也自然渗透到了金融业,互联网金融也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起源于美国,以1999年Paypal公司将第三方支付与货币基金连接为标志,互联网货币资金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第一次出现。2005年,Prosper公司首家创设了P2P网络借贷模式以及2009年Kickatarter网站首次成立了众筹股权融资模式。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紧跟美国,2013年6月份余额宝的上线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兴起。现如今,互联网金融成为经济运行的长河中大势所趋。
“互联网+金融”源自互联网公司与金融业融合的一种新业态,它并不是书面上的简单地将互联网同金融业结合起来,而是,在以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的基础上,为迎合新的需求而创造出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与传统金融业有着显著区别的、结合了互联网精神的新兴领域。两年间互联网金融发展了五种业态:第一,第三方支付;第二,P2P网络贷款平台;第三,大数据金融;第四,互联网金融门户;第五,互联网众筹融资平台。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传统金融行业存在明显差异,互联网金融是以大数据、云计算和数据挖掘技术等现代技术为依托,以互联网、社交网络、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作为媒介,使得部分传统金融业务在完全脱离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中介机构的条件下,能够为用户提供信息透明度更高、运营成本更低、操作程序更加便捷、速度更快的金融服务。
二、互联网夹击下的商业银行
(一)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造成的冲击
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上具有里程碑式的一年。余额宝的横空出世,凭借为客户提供远高于传统金融的基准存款利率的收益率,不到一年的时间,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在客户数量、资金数额方面更是远超20世纪90年代初期股票市场所诞生时所创造的业绩。同年8月,腾讯公司推出移动支付,以绝对的优势成功占领移动支付客户端市场。自此,P2P以井喷式的发展速度,使其资金规模达到空前水平。互联网金融成功吸引了大众的焦点。2014年3月5日总经理明确表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无疑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方向。
本着“开放、协作、平等、分享”的互联网精神,互联网金融得以迅速发展,同时对商业银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尽管传统商业银行亦步亦趋紧跟时代步伐,仍然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第一,在支付结算方面,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出现“挤占效应”;第二,融资领域,互联网金融以其创新、灵活、高效、迅速、便捷等优势,向公众推出多款便捷的贷款产品;第三,在信息优势、技术优势、客户资源优势等方面,互联网金融不仅能轻而易举地突破传统银行形成的拥有优势的“行业壁垒”,并且超越了这些优势,并造成传统银行进入互联网金融的“壁垒”;第四,互联网金融拥有全新的业务开发模式,产品营销模式,成为行业的领头者,而传统银行则变成畏首畏尾的追随,地位处于被动。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层面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在负债业务、中间业务、资产业务三个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第一,负债方面;互联网金融分流了商业银行负债业务,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模式运行的基础,也是三大业务的基础,主要通过吸纳资金价值链上游客户存款。一般来讲,传统商业银行一直以来都维持在较高增长水平,然而,从2013年开始,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出现显著变化,从两位数增长水平变为个位数增长水平。说明互联网金融开始分流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互联网金融依据其客户粘性和金融产品持续创新性满足资金价值链上游供给者需求,甚者直接匹配资金价值链下游需求者。
第二,中间业务。根据2014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研究报告》,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的主要收入包括结算与清算、业务、银行卡等,为资金链上下游客户提供服务。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以第三方支付为标志,通过支付宝、财付通等形式便捷、快速完成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并且不断创新,渗透到证券、基金、保险等领域,一步一步地蚕食商业银行业务。对传统商业银行造成一定的“挤压效应”。
第三,资产业务。商业银行资产业务是通过满足资金价值链下游客户贷款需求而赚取利润。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方面一直实行粗放型增长方式,“抓大放小”策略使得商业银行客户在行业、数量方面太过集中,易受到经济形势的波及,潜在风险较大。这就会表现出贷款业务相对于客户资金需求供给不足。相反,互联网金融在中小微企业贷款方面显现出比较优势,在客户规模、贷款交易成本、贷款资金成本方面能更好地满足资金价值链下游客户的需求。并在该方面已经对商业银行形成了补充和替代。随着“互联网+”态势的不断扩大,必将进一步抢占商业银行的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
三、互联网背景下的商业银行未来进一步的发展
(一)网络背景下的商业银行道路
第一,随着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金融快速成长,也因此对传统商业银行造成一定的冲击。面对互联网的冲击,各大银行纷纷选择通过搭建各自的电商平台,转变被动的地位,扭转不利于自身的境遇。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 建立各自的电商平台,不仅能够盈利,也能够进一步掌握客户信息及相关交易数据,实现金融服务的全面化和具体化。
第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为客户带来了崭新的消费群体,便捷的手机移动支付进入公众视线,第三方支付成为商业银行和网络金融公司的香饽饽。为了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逐渐开通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通过电子渠道实现转账、明细查询和在线支付等。相关数据表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已经获得公众的广泛认可。
网络时代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应该转变服务思维,提高服务品质,综合科技的发展去完善现有的金融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一般来讲,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两条策略路径,自身转型优化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的未来走势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倒逼式 ”金融创新并不会彻底颠覆传统商业银行,但其创新优势将激励银行汲取创新基因、深度嫁接现代信息技术以提升金融服务品质,最终两者将逐步实现融合以完善整个金融体系效率。互联网金融的强势发展,带来盈利增长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建议政府应当在互联网金融监管、商业银行增长模式、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和商业银行结构优化四个方面加强政策引导。
第一,推动网上银行转型,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第二,实体店网点智能化,内部系统完善升级;第三,拓展移动金融,社交平台交流;第四,积极发展中小微企业;第五,建立差异化竞争战略,实现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
四、政策建议
商业银行关系着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主体稳定有序的发展,在互联网大形势下,政府既要做到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又要保障商业银行的发展。面临互联网金融对于商业银行的挑战,关键问题是做到发展互联网金融在资金价值链上下游客户的服务。这关乎国家经济运行的安全,政府作为宏观经济主体调控手段,需要做好四个方面的政策安排:一是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二是有效辅助商业银行做好转型升级工作。三是商业银行结构优化升级。四是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做到一定的拓展。在政府和商业银行的共同协作下,可以实现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协同发展,实现共赢的局面。互联网金融对于商业银行不仅是挑战的关系,更是对于现有的商业银行达到一种鞭策的作用,督促商业银行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公众,呈现经济体系健康蓬勃的运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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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颠覆了我国乃至全世界的金融业传统业务的格局,同时也带了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的风险因素。论文在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特征及其在制度、法律、技术和操作上的风险因素等方面探讨了国际上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同时也将这些成功经验进行分析,引发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讨。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管理;风险;国际经验
互联网金融是融合了信息技术、移动支付和云数据计算等高科技手段和传统金融系统的新时代产物。她的出现推动了世界金融业的新一轮飞速发展,加快了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周转速度和刺激了世界经济总量的增长,同时也为顾客群体的日常生活中免去了许多麻烦。但由于“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特性,决定了她的风险在制度、法律、技术和操作上要比传统风险复杂得多,并更难防范。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目前存在的风险因素
(一)制度和法律上的风险因素由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近年来发展过于迅速,国家层面还没有对此市场和体制过于细化地规范,并出台全面的法律法规来加以约束。这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的漏洞,侵入法律灰色地带,侵害普通消费者的权益。互联网金融机构和消费者一旦发生矛盾,必定会引起社会舆论导向,给互联网金融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进而阻碍了这个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技术层面上的风险因素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发展是互联网金融成功的先决条件,互联网金融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非常大。但系统设计的主观性、框架的不合理性和一些特发事件都会给她带来技术安全风险和经济上损失的可能性。常见的技术风险有:黑客入侵系统,数据丢失,恶意病毒木马和编程BUG等。
(三)人为操作上的风险因素该类风险因素是我国目前所面临的最大风险因素,主要来源于管理系统缺陷、操作方法陈旧、内部员工欺诈和客户群体相关知识普及不够等。它具有极强的关联性、涉及业务广和可掌控能力弱的特点。在互联网金融上,人为的一点点差错都有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国际上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成熟经验
相对于中国而言,国际上有部分国家凭借着信息技术起步较早,互联网金融市场也相对我国较为成熟。同时,西方先进企业管理制度非常注重风险管理,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有着许多成熟经验可供借鉴。
(一)P2P线上借贷市场监管1.英国。线上P2P借贷最早诞生于英国,英国对此监管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由金融服务管理局(FSA)负责管理借贷过程中的资金安全和公平贸易管理局(OFT)把控中介平台的市场准入,两部门共同负责对P2P线上借贷市场的管理;二是将P2P线上借贷定义为一种消费型借贷,再根据《消费者信用贷款法》对其进行监管。2.美国。美国同中国一样,并没有具体针对P2P线上借贷的法律法规,而是通过参考与之相关的条款来进行管制的。除了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双重管制外,美国P2P线上借贷还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消费者保护局(CFPB)通过反诈骗、强制信息披露等手段来进行监督。
(二)第三方中介支付机构监管1.欧盟。第三方中介支付机构要想在欧盟成员国设立业务机构,必须申请到电子货币公司或者银行业经营执照。二者择一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除了拥有一百万欧元的初始资本外还必须拥有自有资金;二是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资金必须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业务;三是必须有科学的、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慎重的、高效的行政管理习惯和统一的、标准的会计核结算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2.美国。在美国,第三方中介机构被归类于货币服务机构,并且对这类机构颁发营业执照时就明确规定好了其投资范围、初始准备金和自有流动资金。这类平台把所积累的资金存放在联邦保险公司监管,属于负债业务。除此之外,在正式运营前,第三方中介机构还需要在金融犯罪执行网上完成注册,接受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双重管制。
(三)众筹市场的监管1.欧盟。意大利、英国和德国等国家承认众筹市场的合法地位,并对其实施政府监管。对于众筹市场的规定是,资本数量在500万以下(德国是10万以下)、期限在一年内的产品不用公开募资说明书。其中英国还明确要求,必须得到金融行为监管局的授权后,众筹的股权和借贷模式才能进行运营活动。2.美国。2012年,美国正式对众筹做出相关规定:第一,符合条件的众筹平台不再需要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第二,同意一个项目有多个投资人,但对每个投资人的出资设置一个上限;第三,众筹平台上最多只能筹集100万资金。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新的探讨
(一)健全监管体制首先,努力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思想和成熟经验,创建一个互联网金融国际治理组织,让地区和国家的局限不再成为互联网金融风险处理与控制的障碍,来缩小与西方国家互联网金融的差距;其次,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三会一行”,组建一个以中央银行和银、证、保监会为主,工商总局、商务部和工信部为辅的互联网金融的全面监控的网络;再次,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分级预警机制,用现代数字化管理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整体发展,从而提升国内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接着,为了避免内部员工的人为操作失误和蓄意盗取他人隐私信息等现象产生,必须构建一个高效的内部控制及审查体系,由内置外得做到公平及安全;最后,组建一个征信整理部门或者一个高效率的征信团队,确保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监管法律法规首先,在宏观角度下,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蓝图,并且着重解决这些难题:1.互联网金融的准入标准具体有哪些?经营范围有多大?和发展底线是什么?2.国内尚缺乏一套官方的行业引导规范和国家标准。3.监督体系不完善,缺乏行业自律协会。最后,目前国内市场由于缺少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门法律法规,形成消费者不敢放心投资,企业也不能百分百融资的局面。为此,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以线上P2P借贷市场为例,一是明确P2P借贷公司的准入标准,中西结合,外为内用,建立一套稽查与准入方法;二是参照央行所颁布的《备付金颁发》和《支付办法》中有关条例,确保沉淀资金的安全管理;三是尽早对线上P2P借贷公司的内部风险管理和外部监督等关键性问题形成文书规定。
(三)发展监管信息技术首先,优化互联网金融用户及公司双边信息的认证体系。可以借鉴当前银行系统使用的网络信息识别与认证程序,建立一个更安全更可靠的线上体系;接着,不断更新技术设备和升级病毒库、防火墙等安保软件,提高自身的安全防御性能,来抵御外来黑客入侵和保护客户和资金和私人信息的安全;其次,主动去创新和优化安全控件和监控方式、引入指纹识别和签名技术等高科技防伪技术,来确保互联网金融中各方信息的可靠性和中介平台的稳定性;再次,监管部门还需要构建检测系统,引导线上线下积极合作,构建一个高效率的反欺诈联动体系;最后,要有意识的侧重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两方面的建设,在核心技术环节要安装具有自主性、灵活性和可控性的信息安全软硬件设备。
(四)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和建立消费者维权机构第一,在舆论导向层面,采取有奖问答、有偿征文、宣传报道等交互方式把互联网金融知识在消费者群体中传播,使得消费者养成辨别能力、理财观念及自我保护意识,减少金融诈骗的事件发生;第二,在市场层面,相关部门要力争维持市场信息对称化和公开化,杜绝虚假信息,使得互联网金融产品信息透明,让消费者群体更容易、更便捷、更正确得了解产品的信息。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公司也应该以可视化的图表代替枯燥的文字,以清晰明朗、通俗简约的风格来描述投向市场的产品的回报和风险;第三,在政府层面,应当建立一个给消费者群体提供专门维权服务的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既能有效地帮消费者解决矛盾纠纷问题,使得消费者行驶正当的权益,同时又能在消费者群体中起到一个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的官方机构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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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我国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人民收入水平不断上升,理财日益成为一个人们关心的问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也随之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从单一化产品向种类丰富多样化更新升级。而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了提升空间,另一方面,更是成为商业银行的一大挑战。因此,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研究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概况
互联网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带来了新的市场参与者及金融服务模式的持续创新,消费者也因此取得了更多获取信息的方式。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与金融业的不断渗透,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互联网活跃用户不断开拓。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7.10亿,上半年新增213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51.7%,比去年年度提高1.3个百分点,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2016年上半年互联网金融类应用持续增长,互联网理财用户和网上支付用户规模增长率分别为12.3%和9.3%。各大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对大众理财产品的不断补充,“一站式”服务理念的持续推广,场景化的设计理念以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
2.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突破传统业务模式,在现阶段主要围绕这六种模式:金融业务网络化、大数据金融服务、第三方支付、P2P、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和众筹,突出表现在以下两点:第一点是第三方支付上,客户通过这个结算方式有了全新选择,不但拓宽了购买渠道,而且不再受限于传统金融机构。与此同时,保险、基金等行业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创新结合共同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潜在客户。第二点是P2P网络借贷上,由开始单纯依靠中介服务平台提供各种信息到之后与担保机构的跨界融合,使债权的买卖转让有了进一步的保障。
3.交易成本逐渐减低。就办理银行基本业务而言,现阶段人们越来多的会选择通过网上银行交易,简单易懂的操作程序使人们动一动手指就可以完成。这不仅节省了时间成本,还能省下一些额外的手续费用。再者,像每个月的水电费人们也无需到营业网点人工缴费,除了直接卡上扣款外,还可以通过小区微信水电费公众服务平台办理即可。银行等金融机构只要在互联网技术和电子设备上投入一定资金,就可以减少不少的柜台人员压力以及网点的建设投入。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互联网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全新的模式深得人心。在此背景下,我??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也受到了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既有有利的一面,也带来了一些挑战。
1.理财产品种类多样。现阶段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多样化主要体现在理财产品发行量和业务范围方面。从产品发行量上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需求市场较大。2014年全国银行发行理财产品66512款,2015年发行数量上升至77860款,仅2016年上半年银行业理财市场累计发行理财产品97636款。从业务范围上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业务范围从发展初期到现在已得到很大拓展。现今的产品业务种类不再单一化,而是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分成各类,比如有按投资期限分类的产品、按是否保本分类的产品和按投资渠道分类的产品等。在投资期限方面,中长期理财产品占比持续增加,而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期限相对灵活,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一定冲击,但与此同时也激励商业银行在投资期限上再作创新。
2.理财业务竞争激烈。随着当下各个商业银行陆续推出各式各样的个人理财产品,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在不断创新理财业务,导致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是比较激烈的。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近些年的发展态势良好,各个银行都希望在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中有一席之地。加上近几年商业银行受到“降息”政策影响,这又给各商业银行间增添竞争压力。另一方面,国家对于银行业发展理财业务的监管比较严格,相关政策更完善,因此受限程度较高,而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行业的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因此其创新个人理财业务的途径更丰富,这对商业银行而言无疑造成了很大威胁,加剧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压力。
3.理财产品品牌效应明显。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展同一般的产品发展情况相似,会根据产品特色树立品牌效应。品牌效应的影响使得该理财产品辨识度更高,更容易被客户信任,从而为商业银行带来忠实客户。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的影响是双面的。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中发展较好的产品会削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如余额宝、活期宝、理财通等著名互联网金融企业产品不仅知名度高,而且发展态势良好时收益率较商业银行高,这无疑将削弱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另一方面,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管制尚不完善,于是不少不法分子钻漏洞欺诈客户资金,相比之下,我国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上的监控更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不安全性增强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同质化严重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得到蓬勃发展,与其发行产品的创新力度有着密切关系。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种类丰富并且收益高,这些优势建立在其不断优化的互联网技术以及更低的业务成本上,再加上互联网发展理财业务限制相对较少,使得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度更高。而纵观目前各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尽管做了创新,但从服务内容、功能等地方都如出一辙,缺少自身的个性特点和吸引力,并且含技术量不高,客户难以准确选择针对性的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二)营销模式滞后
互联网金融的普及使银行获得更多的销售途径,近几年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量在不断上升,但仍没有突破性进展。一方面,由于缺乏预期收益,一些银行的理财产品推广理念较落后,科技含量不高,导致销售平平。另一方面,销售团队建设的滞后性,无法一时改变传统的服务模式,很难达到吸引客户注意的目的。据统计,2009年以来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年均增速保持在50%以上,2013年突破17万亿元,2014年达23.3万亿元,2015年达31.2万亿元。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理财产品以更低风险,比银行存款更高的收益在人们生活中普及开来,与互联网金融相比,落后的营销模式使得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三)客户体验不佳
由于传统的金融业对于资金流动性存在数量和期限上的限制,客户体验不佳,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互联网金融更具透明化和人性化,方便、灵活、快捷,同时,信息的更具对称性也使得互联网金融处理业务交易成本更低,从而给予客户更好的服务体验,也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选择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以第三方支付为例,这一业务已经包含甚至于覆盖了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学费缴纳、水电费代缴、转账汇款、理财投资等一站式服务使得第三方支付更贴近人们的生活。
(四)创新动力不足
由于我国国情、制度、政策与别国不同,在银行业的管控上也大不相同,我国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还在发展初期阶段,这与我国整体的金融行业环境离不开关系。不够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遭遇大大小小的限制,尽管在个人理财产品和业务上不断改革和创新,但纵观当下几乎所有商业银行都存在“行政色彩”。一些银行在趋势引导下忽视了为客户服务的初衷,一味追求数量而忽视了质量。在整体金融环境和服务体系背景下,各个银行的分行往往需要根据总行推出的理财计划进行工作,按部就班,更别提在理财业务和服务理念上的创新,创新动力严重不足。
四、对策建议
(一)创新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下想要发展好个人理财业务,创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做好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首先应调整传统理财产品的结构。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往往风险更大,对普通客户而言门槛较高并且风险承担能力较差,而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对高端客户而言达不到理财的理想目标。因此,银行可以抓住这点多研究保本收益类与高风险类相结合的理财产品。其次是普惠金融的理念创新。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以中小客户群为中心,与基金、保险、投资等金融公司互相合作,打造低风险、较银行更高的预期收益、门槛低、资金流动性高等特点的理财产品,使银行流失了不少客户资源。商业银行应借鉴互联网金融这样的理财思维,努力创造出像“余额宝”、“活期宝”这样适合大众的理财产品。
(二)提升服务
面对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的局面,短时间内对产品的多样化发展难以实现,这样银行的服务质量就显得格外重要。尽管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但却缺少了与消费者的正面沟通和服务。因此,商业银行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可以在提升服务上多做努力。首先,在业务程序上,商业银行应合理简化操作流程,这既能降低银行额外的成本,又能节省客户的时间和精力,达到优质服务的目的。其次,在服?渣a href="lunwendata.com/thesis/List_4.html" title="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管理上?银行应定期对理财专业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和检查,保证理财专业性。最后,在服务宣传上,良好的宣传是成功的一半,银行应借助互联网平台和线下的各个商店推广自身理财业务,有针对性对不同客户打造不同产品,加深客户认同感,转变客户对银行的服务印象。
(三)调整策略
商业银行应牢牢抓住互联网金融平台已有的独特优势,在此基础上打破传统的营销模式,借力发展自己的产品品牌。一方面,银行可以合理运用大数据技术。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迅速发展,关键还是因为其拥有庞大的数据库和数据整合分析的先进技术。因此,银行应运用好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升客户服务,缩小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压力,设计针对性的理财产品并运用到管理监控上。另一方面,银行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当下越来越多的传统金融企业逐渐往互联网金融过渡,特别是中小型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能够在更低成本下,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满足客户进行投资消费。商业银行应合理利用互联网金融的这些优势,线上线下共同经营,发展自身业务。
(四)加强合作
当前,商业银行与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已是大势所趋,尽管银行推出越来越多创新型理财业务,但同质化严重。互联网金融平台拥有成熟的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大量客户资源、优质化服务体系、专业的理财团队、完善的风控机制等优势,是传统商业银行可以紧密合作的对象,通过双方优势互补,达到互利共赢。当然,商业银行不仅可以与电商合作,也可以发展与线下热门行业的合作。除了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汽车、房地产也都是商业银行可以合作的对象,通过这些机构对于银行拓展个人理财业务,使其更多样化有重要意义。
注释
《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自2013年6月以来,阿里集团推出的余额宝产品,开创了互联网金融的新时代。通过灵活的转存余额宝,用户不仅能得到较银行活期利率高的收益,而且能实现T+0到账,方便随时消费与支付。截至2015年3月,余额宝规模已超过7 000亿元,其背后的天弘基金也成为国内最大的基金公司。
此外,微信理财通、百度理财都是等同于余额宝一样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均具有高收益、灵活转账的特点。它们凭着“互联网平台+大数据”的模式,充分发挥着便利性、低成本的优势,对传统银行活期存款业务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用户方面更具优势。
同时,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也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众多的理财产品势必造成资金的竞争。如果处于经济不稳定的情形下用户大规模赎回资金,势必造成挤兑风险,类同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问题。流动性风险即当一家银行缺乏流动性时,它就不能依靠负债增长或者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变现资产来获得充裕的资金,极端情况下,流动性不足将导致银行清算倒闭。本文以余额宝为例,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以下文中出现的“余额宝”,均代表余额宝之类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
二、 互联网金融产品流动性风险分析模型
Diamond与Dybvig于1983年提出了著名的银行挤兑模型(DD模型)。该模型从银行活期存款的功能、缺陷和优化角度,证明银行因其特有的流动性特征而不会被其他机构或市场取代;同时证明了防止银行发生挤兑风险的两个措施:暂停取款和政府存款保险制度,这两者均可实现最优化的纳什均衡。本文运用DD模型对互联网用户、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的动态行为进行分析,研究其流动性风险和策略调整的机制。
1. 研究假设。
基本假设一:经济体系由N个用户和互联网金融论文产品组成。用户是理性人且厌恶风险,每个人选择要么存余额宝,要么不存,两者选择其一。
基本假设二:模型为三期模型,T=0,T=1和T=2。余额宝为引入资金,在T=0时向存款人提供理财契约,承诺在T=0存入“1”单位货币的存款人,在T=1时期支取时按r1计息,而在T=2支取或还在账面上,则按r2计息。r2>r1。
基本假设三:存款人分为两类:第一类存款人偏好提前消费,选择在T=1时期取款;第二类存款人偏好延期消费,选择在T=2时期取款。所有的存款人在T=0时期是同质的,即每个人不知道自己在T=1时期的类型。
2. 理财契约。根据假设1,经济体系存在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市场。因此,对于有初始财富的用户,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全部存入余额宝,二是不存余额宝。理财契约表示为:
T=0 T=1 T=2
1 r1 0
0 r2
其中“1”代表在T=0时期每个用户得到了“1”单位的初始货币。T=2为一个确定的时点(如年底或者存款到期时点),T=1并非T=0和T=2的“中间点”,它可以是其中时期内的任意时点。
3. 行为描述。表1为两类存款人在T=1,2期的收益表。
在T=0时期,每个人获赠“1”单位的初始资金,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高收益低风险特征,每个人都会选择将“1”单位货币,要么全部存入余额宝,要么全部不存。
在T=1时期,出现θ状态。这里的θ状态指发生意外冲击,出现流动性需求,比如双十一的网络购物狂欢,大量资金将从余额宝中取出进行购物消费。存款人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取出资金进行消费,我们记这一部分存款人所占比例为t;二是继续持有,我们记这一部分存款人所占比例为1-t。第一类存款人取出初始资金,得到的收益为1*(1+r1)=1+r1,而第二类存款人没有取出初始资金,得到的收益为0。
在T=2时期,由于第一类存款人已经取出全部资金,所以得到的收益为0。第二类存款人因长期持有,得到的收益为1*(1+r2)=1+r2。
4. 理财契约的一般均衡。存款人取出余额宝资金的目的是为了消费,所以假设第一类存款人在T=1时期取款进行消费的数量为c1,其消费效用为u(c1);第二类存款人持有资金至T=2时期,取款进行消费的数量为c2,其消费效用为u(c2)。
u(c1,c2;?兹)=
u(c1),?兹状态下的第一类存款人的消费效用ρu(c2),?兹状态下的第二类存款人的消费效用
其中,u(c1)是二次连续可微、递增、严格凹的函数,并且满足u′(0)=∞,u′(∞)=0。ρ为消费时间偏好,0<ρ<1。
所有存款人的总预期消费效用为:
EU(c1,c2;?兹)=tu(c1)+(1-t)ρu(c2)(1)
由假设一可知经济体系中存在N个存款人,T=0时期,每个人获赠“1”单位的初始资金,因此消费预算总额为N个单位。t比例的第一类存款人消费数量为c1,余下的1-t比例的第二类存款人消费数量为c2。由此可见,N个用户的总消费预算约束为:
■+■=N(2)
在(2)式约束下,求解EU(c1,c2;θ)的最大值。
首先,由(1)式和(2)式构造拉格朗日函数L
L=tu(c1)+(1-t)ρu(c2)+?姿[N-■-■](3)
其中λ为拉格朗日系数。然后对(3)式中的c1,c2求偏导,
通过计算,(4)式与(5)式可联合得出(6)式:
u′(c1*)=?籽×■×u′(c2*)(6)
将(6)式变形,得到λ的值为:
?姿=■=■(7)
(6)式为理财契约达到均衡时应满足的条件,c1*和c2*为帕累托均衡解。(7)式为等边际法则,意味着c1*和c2*为均衡时,存款人无论何时取款,其消费都是无差异的。
由于u(c1)是二次连续可微、递增、严格凹的函数,所以其均衡解c1*>c1,c2*>c2。
5. 理财契约的纳什均衡。由前面的假设,我们用一个有同时选择的两阶段博弈模型,对互联网金融的挤兑风险做进一步讨论。用客户1和客户2分别代表两种类型的存款人。第一阶段为T=1时期选择是否取款,第二阶段为T=2时期选择是否取款。分别用图1和图2的两个得益矩阵表示。
与前面的假设类似,假设存款人在T=1时期取款资金为c1,存款人持有资金至T=2时期取款资金为c2,1+r2为存款人一直持有的收益。显然可以看出,1+r2>c2。以下是两阶段的博弈模型分析。
用逆推归纳法来分析,由划线法可以得出,图2中标有下划线的策略为纳什均衡策略。两个纳什均衡(取款,取款)和(不取,不取)分别对应得益(c2,c2)和(1+r2,1+r2)。由于1+r2>c2,可以看出,后一个帕累托均衡(不取,不取)明显优于前一个均衡(取款,取款)。
当第二阶段的博弈是比较理想的纳什均衡(不取,不取),则第一阶段的博弈为图3的得益矩阵。
图3可以看出,第一阶段的等价博弈也存在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一个是(取款,取款),另一个是(不取,不取)。可以看出,后一个帕累托均衡(不取,不取)明显优于前一个(取款,取款),同时也是上策均衡和风险上策均衡。因此两客户都会选择后一个均衡(不取,不取),即在T=1时期都不会从余额宝中取款出来,余额宝不会发生挤兑风险。
如果第二阶段的博弈结果是较不理想的纳什均衡(取款,取款),那么第一阶段的博弈可以用图4的得益矩阵所示。此时也存在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一个是(取款,取款),另一个是(不取,不取),分别对应于得益(c1,c1)和(c2, c2)。但是由于c1,c2的大小无法确定,也就是说上策均衡可以是(取款,取款),也可以是(不取,不取)。如果c1>c2,则可以确定出上策均衡是(取款,取款),下策均衡是(不取,不取)。这也就是说,在T=1时期,由于上策均衡(取款,取款)的存在,大多数存款人选择的是从余额宝中提取资金,市场中出现挤兑提现,导致互联网金融系统崩溃。
三、 互联网金融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以上的模型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纳什均衡的存在,余额宝之类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流动性风险。那么如何防范这样的挤兑风险,业界已有一定的管理措施。
1. 根据“大数定律”对资金账户做出额度限制。大量的实验证明,当重复试验的次数n增大时,随机事件A的频率总呈现出稳定状态。在余额宝中运用大数定理,其成立的基本条件为:(1)资金池样本量要足够大,即n→∞,参与的用户越多越好;(2)单笔取款金额要小,单笔取款产生的风险对总体流动性风险不会产生显著影响;(3)各资产账户的离散度要大,即每资产账户在整个资金池中的比例不能过大;(4)各用户的风险相关性较弱,风险实现分散化,即用户取款事件都是独立同分布的事件。
从第三方支付界的鼻祖Paypal,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关于资金额度限制的启示。Paypal在1999年11月创立了世界第一支货币市场基金MMF,申购起点0.01美元,最高账户余额为10万美元。
余额宝对用户的资金账户也有相应的额度限制。比如,单用户的账户资金上限为100万元,用户每月转入资金上限为20万元。微信理财通也对每个账户的资金上限作出了100万元的规定。这样的资金额度限制符合大数定理成立基本条件中的第2条,体现了阿里集团与腾讯集团对大数定理的敬畏。实际上,对于任何货币基金管理者心里都存在一个隐患,比如这些资金大量涌入互联网金融体系,是否又会短期撤离,从而发生类似银行挤兑的流动性风险。
2. 根据“大数定律”对用户行为做出预测,提早作好资金准备。社会学者认为在一个群体中,个体的行为动机无法掌握,但是当群体中的个体达到一定数量时,群体特征就会出现一定的共同规律和趋向。如网购个体的消费行为具有随机性,但几千万总体用户的消费行为却服从大数定律。根据以往“双十一”网购的数据,结合余额宝的有效用户数量、订单价格等指标,可以预测出“双十一”网购节可能的赎回金额。互联网金融公司可提前存储一定的准备资金防患于未然,不至于出现大规模挤兑现象而造成支付困难。
3. 加强监管。互联网金融业务可分为三大块: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和网上金融超市,涉及的监管部门分布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权威机构之中。为余额宝提供资金支付渠道的支付宝,具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监管。其次,余额宝本质上质上是投资于货币基金,而货币基金领域由证监会监管,需警惕基金可能出现的大幅缩水或大规模挤兑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最后,互联网上的信息安全、黑客攻击等风险,由工信部协调监管,需防范由于网络安全漏洞而出现的账户被盗之类的各种风险。针对互联网金融新兴事物,各监管部门需严密分工、协调运作,严格管控流动性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
4. 加强立法。互联网金融产品是新生事物,立法相对滞后,这也是互联网金融出现问题的根源。《余额宝用户服务协定》中提出:“支付宝仅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支付渠道,不保证投资者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盈利或保本”。这就为将来的亏损埋下了隐患,法律纠纷难以避免。为避免流动性风险出现带来的巨大影响,国家立法部门需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特点,加快相关立法建设,在现有金融法律体系中作修正与补充。如现有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的修订,以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征,有效控制风险。同时,还需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互联网金融用户众多,如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将对金融市场和经济环境造成较大冲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立法部门需根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独特性量身制定出合理的法律法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四、 结语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网民参与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购买,但对其流动性风险认识不足。余额宝本质上是货币基金产品,其收益率并非百分百稳定与持续。加上目前类似余额宝的产品众多,竞争激烈,互联网网民更换金融产品的频率也日益频繁。在这种情况下,余额宝为实现T+0策略,其资金池更容易遭到挤兑,流动性风险防范呼之欲出。本文运用DD模型和博弈论,论证了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的流动性风险。若对其流动性风险置之不理,挤兑行为可能演化成均衡策略,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甚至危害金融稳定。因此,本文建议尽快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立法,采取更加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成为金融普惠的新渠道。
参考文献:
[1]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关键词:金融创新 需求 电子银行 手机银行 技术 发展 分析
1 概述
很多国内的行业银行都加快了现代金融业企业的进程,而城市商业银行作为一支有生力量也纷纷提出了进行经营战略转型的要求。目前,转型产品研发的方向和核心内容就是个人零售业务,而银行零售业务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差异性和零距离的服务,此外,银行零售业务还是倒灶致命品牌的主要工具,也是创造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手段。手机金融平台不仅能够提供手机银行服务,还能够通过结合金融创新业务、移动通信技术以及商业银行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特色为客户提供移动营销、移动支付、移动咨询和移动商城等贴身的金融服务。目前,以客户端方式结合WAP方式实现整合的手机金融平台,在服务端除了通过分模块实现手机银行、移动咨询、移动营销和移动商城以及移动支付等功能外,还可以在主流智能机上实现客户端的应用。由于安全性是所有金融系统最重要的要素,因此,本文对如何保证移动金融平台的安全性进行了分析。客户通过手机金融平台,实现了随时随地办理银行各项业务的愿望,更加突出了移动通信快捷方便、贴身以及时尚的优势。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银行的各种业务,已经成为目前一种最便利以及更具有竞争性的服务方式,相对其他方式而言,最大限度的满足了金融客户的需求。随着手机终端不断的普及以及渠道的不断扩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行营业部的压力外,更有效的降低了银行的业务成本。因此,不仅是客户和银行在高科技背景下共同需要发展手机金融业务,这也是对未来同业激烈竞争的必然选择。
2 嵌入式移动金融服务平台的设计与实现
随着现代化信息产业的蓬勃发展,人们生活、学习以及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凸显了以IT服务为主线的软件产业。虽然现代化的信息产业极大的丰富并方便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随着移动服务市场的快速增长和为人们生产生活服务不断涌现的各种新平台,也随之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即移动服务市场的一大弊病就是新服务平台的管理和整合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新的移动金融服务平台的开发和实现。手机用户通过基于嵌入B2C的软件系统平台注册后,就可以享受到系统提供的基于银行业务和基于地理位置的各种服务,并且服务提供商如银行、酒店和机场等也可通过系统进行服务信息的和销售,同时,通过该系统,整个过程中的现金流都能够自动的进行转账等操作处理。因此,它除了是一个简单的M-Business应用外,它还能够有效的协同从服务到销售再到银行业务的整个过程。由于此系统涵盖了服务行业产业链流程的大部分过程,因此,对于服务提供商而言,此系统无疑是给他们又开拓了一个新的市场。移动金融服务平台的实现,集网络运营商、银行业务提供商、物流服务商和产品服务提供商为一体,有效的管理和引导了服务商的产品从到收益整个过程。同时对移动用户提供基于位置的和随处可得的各种服务,并通过个性化的定制来进行理财和消费,成为一个真正销售服务的商城和服务进行投资的商城。
3 互联网推动移动金融信息化迅速发展
近年来,除了“大家长”网上银行外,手机银行、iPad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银行新型业态、创新业务层出不穷,目前,上市银行的电子银行交易替代率普遍超过70%。其中,依托移动终端的“指尖”金融发展尤为迅猛。各银行手机银行的用户数量、交易规模、活跃度的增幅和增速远大于其它业务。在业内人士看来,因为要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习惯和需求,依托互联网金融的特性,与之关联最为紧密的电子银行业务必然要不断地推陈出新,其本质始终在于提供更优质的银行服务。
我们知道,网上银行的服务是不间断,电子银行的突飞猛进与移动终端的发展不无关系。现在,无论何时何地,由网上银行、手机银行、iPad银行、微信银行等成员组成的电子银行“家族”都可以不间断地为人们提供银行服务。
根据中国互联网中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末,我国的网民规模已经达到了5.64亿人,互联网的普及率为42.1%;其中手机网民已经超过了台式电脑,不仅扩速最快,并且已经成为第一上网终端,其规模达到了4.2亿人。近两年,随着3G网络、智能手机以及云计算等的发展,移动金融和手机支付也随之迅速崛起。很多对市场反映敏锐的银行,纷纷开始在该领域跑马圈地,以达到抢占市场的目的。目前,有50多家银行如招商、浦发、工行以及民生等都先后推出了手机银行客户端服务,并且,有的银行针对不同的手机系统还推出了多个版本的银行客户端,如招行有iPhone版、Android版、JAVA版等5个版本。
从今年银行的半年报来看,各银行手机银行的用户数量、交易规模、活跃度均较2012年有大幅提升。从有披露手机银行业务的9家银行半年报来看,手机银行累计用户数量已超过3.4亿人。以招行为例,截至2013年6月30日,其手机银行累计交易金额达4208.00亿元,同比增长228.49%。手机支付累计交易金额为127.19亿元,同比增长248.85%。其中,手机银行及手机支付累计交易笔数及交易金额均已超过2012年全年水平。此外,继手机银行、iPad银行后,微信银行等电子银行新业态也日益走进人们的生活。今年下半年以来,招行、工行、交行、中信、光大等均开通了微信银行服务平台。除了提供包括业务咨询、自助查询、转账汇款、预约办理等银行服务外,不少银行还试图结合微信的特点推出特色服务,例如二维码支付、“摇一摇”付款等。
“近五亿人的微信用户,有需求、有市场,微信银行便应运而生了。”招行零售银行部人士认为,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环境下,电子银行肯定还会衍生出更多的新型业态和创新业务,其本质始终在于提供更优质的银行服务。
4 移动金融信息化风险监管
从政府不断出台的金融、财税改革政策中不难看出,惠及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已然成为主旋律,而互联网金融一直深受中小微企业的青睐,互联网进军网上银行是否可行?与之相配套的监管措施是否齐全?很多专家对小微金融的现实环境、环境大变革、多样化发展路径的重点话题与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代表展开了积极深入的对话与探讨。以阿里巴巴为例,互联网金融对阿里来讲,最大的优势在于其拥有海量的小微客户资源,借助这些资源就很自然的向互联网金融延伸了,但是建立网上银行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监管边界不够清晰,在没有实体网点的情况下怎样对其风险评估,怎样做监管的定位,这是最大的难度。如果阿里真的被批准成立网络银行的话,那就可以有吸纳存款的权利,而至今为止对互联网金融还没有确切的监管边界,这样就很容易失控,会存在很大的风险性。
有专家认为,没有监管边界,所以互联网金融不能漫无边界的延伸,以后在经营发展上应该做一些收敛,把业务集中放在它最强项的方面去发展。互联网金融更应该注重去提升其服务的效率及业务质量,包括降低风险,网络理财等方面,将这些基础做好了才能会有更加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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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微企业;普惠金融;金融创新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作为世界性难题,贷款难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首要瓶颈。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企业经营波动性大、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且易变动等特点,商业银行愿意贷款给资金相对充裕的大企业,而更渴望获得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与现行的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放贷要求无法实现顺利对接,导致服务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主体缺失,与融资体系不匹配。而现有金融体系内的改革,无法从本质上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普惠金融理念为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径,也为制定新的资金配送标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普惠金融体系的完善和适度的金融创新以“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方式为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打开一扇窗。
一、理论综述及国外实践
198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就提出了金融服务、教育和医疗等基本权利的消失会导致贫困的观点。随后Galor、Zeira(1993)和Clarke(2003)等通过对金融与贫困关系进行研究表明,全社会阶层覆盖的金融体系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指出金融市场应该更多服务于穷人。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是2005年联合国小额信贷年时广泛运用的词汇,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建立信贷模式和金融制度的创新,使那些长期被排斥在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之外的困难群体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和发展机会。普惠金融是微型金融和小额信贷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最终目的是将零散的金融机构结合成一个整体系统,并将这个系统有效的为小微企业服务。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尤纳斯教授甚至将穷人的信贷权利提高到人权的高度,提出“信贷权是人权”的观点。国内较早倡导“普惠金融”理念的是“中国小额信贷之父”-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杜晓山教授。普惠金融的提出,将使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较为宽松的贷款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了相对宽松包容的融资环境。随着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及中介组织形式的不断创新和发展,金融产品设计创新及金融行业软实力得到不断提高,传统商业银行自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服务效率及作用将得到提升,同时以微型金融、互联网金融、民间金融等形式参与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形态得到发展,一个以整合的普惠金融系统将满足不同层次和类型的中小微企业的需求。
在国外,以孟加拉、印度、印度尼西亚、玻利维亚、巴西等国家为代表的普惠金融思想得到了较为成功的实践。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模式已经发展形成一个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两个专业性机构,三个兼营性非政府组织的普惠金融框架,初步构建了以两个基金项目为支持,以乡村银行为核心的孟加拉国服务小微群体金融体系。印度的富登信贷模式和小组信贷模式除了在贷款机制、产品多元化、结构连锁化、服务专业化特点外,该公司建立分权授信系统。传统商业银行一般采用集中化的授信管理,有较为固定的信用评分体系,分行拥有审批权力,不符合信用评分的客户难以得到信用支持。富登模式对银行的授信系统进行了分散处理,通过对口客户信用服务,提高其贷款的获得率,从而缩短了贷款审批的时间,也能够有效地降低坏账产生的可能性。印度自助小组模式主要服务的是印度的农业和农民,在专业发展银行的支持下,印度自助组SHG通过开展SHG-银行联结项目为贫困妇女提供微型金融服务。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模式是正规金融机构从事小额信贷的成功模式之一。小额信贷以盈利为目的,以生产生活困难、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自我成长力的个人或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贷款利率市场化水平较高,但是可以得到政策性补助。根据客户对流动性的不同需求,可以提供多种储蓄产品,在贷款规模决定、期限和抵押,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储蓄利率确定等方面给予了商业银行营业部的自利。巴西中央银行与巴西财政部、社会发展部等部门在普惠金融制度框架建设,发展小微金融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十分注重普惠金融创新和推广,银行业务模式是一个成功的案例,巴西允许银行在更为广泛的领域,为目标客户提供多样化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信贷票据”的推出使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提前获得相应的生产周转资金。政府扶持和培育的强制性小额信贷支持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率的支持资金。玻利维亚的私人小额信贷银行模式成功尝试成立了第一家专门提供小额信贷的私人商业银行。通过相互担保和小额信贷征信制度的完善实现私人小额信贷商业银行的业务开展, 同时小额信贷机构都可以吸收存款,通过存贷利差实现自身的可持续经营。
二、普惠金融发展与中小微企业成长性的内在逻辑
国内外研究表明,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企业是否能够成功获得资金支持是由其内部和外部的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受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等因素影响,外部融资成功与否取决于公司所需融资项目是否具有一个可行可信的融资方案,同时也取决于企业的内部治理、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透明度。融资障碍对于小企业的发展有显著抑制作用,通过金融准入原则进行的融资似乎是制约企业成长最重要因素。本文通过构造简单投入产出模型,分析融资障碍与普惠金融两种状态下的小微企业的收益及成长性问题。
1.基本假设
(1)假设一个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存在两种状态:存在融资障碍A状态和享受普惠金融服务B状态,经营周期设为t期。
2.模型推导
以上推导和对比显示,在普惠金融体系支持下,企业在t 个生产经营周期内不断获得信贷支持,在项目平均收益和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小微企业能够获得长足发展,企业财富值增加从而摆脱了小微企业发展难,自我发展能力差的恶性循环。在现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传统信贷渠道下,降低金融准入壁垒,尤其有利于小企业的发展。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金融支持给小企业带来的帮助往往要比大公司大。在投资环境较差的地方,小企业比大企业有更多的障碍更为显著。
三、基于普惠金融的创新思路
1.加快完善多样性、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制
普惠金融如今已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虽然明确的表述只有六个字“发展普惠金融”,但这足以表明普惠金融已上升为国家规划。而普之城乡、惠之于民这一梦想成为现实,就要求加快完善原有普惠金融制度。与国际先进经验相比,我国在普惠金融战略的顶层设计和政策统筹方面略显不足。基于国情,制定合理的普惠金融发展战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发挥政府财政支撑和引导作用,明确普惠金融供给主体成为推动普惠金融深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鼓励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参与到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中,形成多方参与,多种模式互补发展,构建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系。建立以大型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参与的,微型金融、互联网金融和民间金融适度发展,传统普惠金融与新型普惠金融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普惠金融体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严格控制过剩行业产能,逐步提高地方政府和大企业融资效率,从而形成资金“挤出效应”,盘活资本存量,使资金能够更多地流向成长性高、创新性强的小微企业。不断完善普惠金融监管评价体系,有效指导普惠金融实践,形成严格高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建立以协会“一行三会”为监管核心、金融机构内控为基础的金融风险监管系统,央行应该大力推进普惠金融业务的开展,并对其业务承担监督责任。通过协调大型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互补及对接机制,引导金融资金及金融服务在弱势群体间的均衡配置,努力将多样化的需求主体都纳入到普惠金融体系中,从而保障普惠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2.鼓励商业银行破坏性创新的尝试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创新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政府支持力度大,社会关注度高,贷款需求量大的现状下,在小微企业信贷方面,商业银行存在破坏性创新的可能。破坏性创新是指将产品或服务透过科技性的创新,并以低价特色针对特殊目标消费群体,突破现有市场所能预期的消费改变。在小微企业的融资过程中,小微企业各自的基本素质是不相同的,符合商业银行授信条件,且经营效益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成为小微企业中的高端客户。综合微型企业融资需求表现为时间短、频率高、放款快等特点,在缺少足额抵押物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采用风险管理理念,引入信用保证等多种保押方式进行灵活的组合搭配,有效降低贷款准入门槛,为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便利化授信品种。由此,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存在破坏式创新主体。小微企业高端客户的风险低于低端客户且收益可观,各个银行都极力营销小微企业中的高端客户,较高的利润回报成为商业银行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资金增值的动力,这促使商业银行将更多信贷资源配置给小微企业的高端客户,同时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中的中大客户表现了一定程度的依赖性,因此,存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破坏式创新的可能。当小微企业高端客户对信贷需求得到满足后,商业银行将更多地关注低端客户尚未引起重视的次级属性,针对小微企业低端客户的特点研发出相应产品变的迫切,产品在设计研发上应具有成本低廉、流程简便和准入门槛较低的特点,在标准化产品研发的基础上,开发满足小微企业个性需求的产品,例如以产品的授信循环额度为基础,在核定授信循环额度项下,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灵活机动地申请用款,当归还用款后,额度自动释放出可用空间,又可循环使用,逐渐培育自己的高端市场客户。
3.有序推进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
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主要有三种形式:转贷款形式、担保贷款形式和合作贷款形式。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合作具备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政府支持,正规金融在贷款资金供应量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有明显优势,而小额贷款公司则在贷款灵活性和便捷性等方面有明显优势,双方的合作可以取长补短,使普惠金融多渠道多方式的得到实践。通过建立自评体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法,正规金融机构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授信,使小额信贷公司获得批量资金。具有担保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从而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性。由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和经营状态以及不同金融机构融资要求和风险评价的不同,使合作形式的金融创新成为可能。正规金融机构与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合作表现为,正规金融机构的相关部门与小额贷款公司共同组建小额银团,由小额银团进行评级和守信,共同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4.适度拓展微型金融业务范围
微型金融在为弱势群体提供持续小额金融服务方面独树一帜,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方式成为传统金融体系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微型金融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蓬勃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困难群体及小微企业广泛信用评级差、获得商业银行贷款难度高,而微型金融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提高小微企业自我成长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无论在产品设计上还是产品优化上,都有一定创新成果。例如设计考虑季节因素的信贷产品,创新设计了“季节性贷款”,因此,结合微型金融信贷需求、周转期、盈利空间等特点,通过存款、贷款、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优化组合及关联信,为小微企业提供复合性,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这样能够有效防范违约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例如可以尝试向借款者推出“小额储蓄+贷款+保险”、“贷款+基金+保险”等产品组合。随着小额信贷发展的不断成熟和完善,微型金融可以可以尝将微型保险、微型证券等金融业务引入我国微型金融市场,随着业务的成熟,业务范围拓展到小额储蓄、小额保险、汇款等领域,从而改变产品开发创新少,品种单调且小额信贷产品的期限与生产周期不协调等问题。
5.构建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协同发展体系
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领域中的热点,当前正是风生水起,其提倡公平与分享价值取向与传统组织体系的等级制度不同,是普惠金融体系一个有益和必要的补充。一定程度来说,互联网金融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为普惠金融提供新的契机和突破口。同时互联网金融与实体金融机构有机结合,可以助推民间金融参与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和发展。对小微企业融资创新发展,金融互联网可以大幅度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交易速度,“去中介化”“泛金融化”“全智能化”“互补共赢”的互联网金融新模式,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参与进来。互联网金融的繁荣,加快了商业银行金融功能和金融服务多元化建设进程。同时,提升原有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调高速率,精准地、有效地提供全球全天候的金融服务。合理引导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介质金融,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移动设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挖掘等新技术从,更大可能的激发更多更有效的金融需求,发挥其“长尾效应”。
四、结论
文章在对普惠金融的相关理论整理的基础上,分析了普惠金融与小微企业成长性的内在逻辑,通过借鉴国外普惠金融理念在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经验和实践教训,提出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在普惠金融理念下的金融创新思路,指出加快完善多样性、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制,加大商业银行改革力度,合理有序推进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适度拓展微型金融业务范围,构建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协同发展的金融体系是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获得自我发展和成长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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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360淘金平台远期定价模式
一、前言
(一)股权众筹的概念
众筹,顾名思义,就是一种群体性的合作,集合众人的力量;人们基于互联网平台汇集资金,来支持他人发起的项目。股权众筹作为众筹分类中的一种,其实代表着私募股权的互联网化,我国的股权众筹可以说是一种私募或半公开的融资行为。融资者借助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向投资者出售一定的股权来获取资金,则投资者以股权为回报。跟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股权众筹为创业公司降低了融资成本,增加了投资者找到了好项目的机会,但是股权众筹面临着非法发行证券的风险。
(二)我国股权众筹发展现状及趋势
2011年,点名时间成功上线,拉开了我国互联网众筹融资的序幕,随后我国众筹融资呈现了跨越式发展,2014年被业内人士成为众筹元年。股权众筹在互联网金融大发展的背景下,也取得了空前的发展,天使汇、创投圈作为我国最早涉足股权众筹的平台,已于2011年成功上线,随后大家投、人人投等股权众筹平台相继上线。2014年11月19日总理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给予了股权众筹明确定位,股权众筹终于真正进入社会主流, 2015年总理在全国两会报告中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股权众筹融资成为了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中最火热的话题,股权众筹业内人士把2015年称为股权众筹元年。
从《2015中国股权众筹行业发展报告》中可以看出:股权众筹因为迅速的火爆升温,已经快速的度过行业萌芽期,已经有京东、阿里、平安等巨头及京北众筹、36氪、中科招商等新秀进入股权众筹领域,行业的竞争壁垒迅速提升,股权众筹的大幕正在徐徐拉开!截止2015年7月底,除去5家即将上线平台(众友众筹、创业e家・众虎筹、云投汇、蚂蚁达客、平安众筹),以及3家(海立方、投易赢、好项目)统计信息不明确的平台外,共有113家平台开展股权众筹业务,成交项目数量达1335个,主要集中在医疗、教育、科技产品、文化创意等方面,成交金额已达54.76亿。
根据云投汇最新统计显示,截止2016年6月30日,研究选取了28家股权众筹平台进行信息采集,28家平台累计成功融资856个项目,累计融资规模突破60亿元。互联网金融、企业服务、文化娱乐、生产制作、汽车服务、智能硬件、大健康、生活服务、电商、餐饮、游戏、教育、O2O、社交、私募基金等行业最容易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二、领投+跟投模式分析
领投+跟投模式主要有领投人和跟投人,领头人一般由经验丰富风投机构和天使投资人担任,跟投人为大众投资者,领头人和跟投人会签一个管理协议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领投人的责任比较重大,在具体的项目中,领头人一般要需要对项目进行投前尽调、头后管理、协调投资者和创业公司之间的关系。领投人根据自己的行业经验和资源帮助创业者完成投融资项目。在各大平台中,对领头人的要求各有不同,大家投平台规定,领投额度不得低于5%,但不得高于50%,融资期限为90天,期满额满则成功融资。目前,采用领投+跟投模式的平台有天使汇、原始汇、大家投、创投圈等等。具体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三、360淘金平台下的远期定价模式
(一)360淘金平台介绍
2016年1月5日,奇虎360推出了360淘金平台,然而360淘金平台跟其他股权众筹平台的领投+跟投模式不同,360淘金平台采用了远期定价模式。目前360淘金旗下拥有私募股权和淘金学院两个产品,根据360淘金的官网统计,已经成功完成了8个项目,累计募集资金超过3.1亿元。360淘金平台特别之处在于与顶级的VC机构、A轮之后的创业公司合作。360淘金目标为小而精优质项目,即不看重交易规模,只要有好的优质项目,先融资后定价。360淘金负责项目的流程,从项目的筛选、投前尽调、投后管理直至退出。在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下,为非上市企业搭建了很好的投融资平台。
(二)远期定价模式分析
360淘金推出的远期定价模式是目前股权众筹行业有的模式。从字面来看,远期定价模式就是创业公司先融资后定价。,360淘金与顶级投资机构合作,筛选知名机构投资过的优质创业公司,签订投融资协议,通过众筹将募集到的资金先快速汇入创业公司,供创业公司运营使用。“一旦创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拿到新一轮机构股权融资,众筹资金按照新估值的一定折扣转换成股份,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按照上一轮估值或约定估值折算成股权,也能以一定的约定价格回购投资额度。操作方式灵活多变,一切站在投资人的角度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在项目的运作中,360淘金负责筛选优质项目,通过一定的激励政策,促使360淘金的投资经验寻找更加优质的项目,同时为保证项目的质量,该平台还要求项目必须曾有一轮专业机构投资人的投资且占股不低于5%。
VC在360淘金与其他平台中的角色不同。在“领投+跟投”模式中,平台找VC要项目,姿态相对较低,这种合作模式难以保证投资人的利益,而在360淘金平台中,平台和VC是一种合作共赢的关系,这也是360淘金平台比较睿智之处。
站在投资人角度,这无疑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优质的项目,360淘金平台对项目的投前尽调、风险评估、法律合规、投后管理进行评审。站在项目方角度,360淘金平台的这种模式比传统模式的打款周期缩小了三分之二,为创业公司减少了融资成本,缩短了融资时间。360淘金还作为一个中介平台,通过良好的项目展示以及独特的远期定价模式,可以为创业公司引荐潜在的投资者。
四、股权众筹的风险及建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更新换代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股权众筹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可能遇到如下一系列的风险。
(一)股权众筹面临的风险
(1)法律风险
股权众筹作为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融资模式,并不符合传统金融融资的法律法规,其中最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国外有些国家已经在股权众筹行业进行了相关的立法。比如在美国,已经有完善的jobs法案以及众筹监管的法律法规;在意大利,当局率先签署了Decreto Crescita Bis法案及监管细则;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关于网络众筹和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则》。但是在我国,目前比较对应的法律法规有《证券》、《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这样使得很多投机者打球,游走在灰色地带,给我国股权众筹行业带来不利的影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规定:应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以“股权众筹”等名义变相公开募集资金、突破法定人数限制、降低投资者门槛。但是始终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极容易触犯法律的红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更新换代,政府已经出台了很多关于股权众筹的指导办法、风险管理实施准则,
(2)道德风险
在股权众筹融资模式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利益的相关性,股权众筹平台和融资者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大多数众筹平台靠成功发起的项目收取手续费来盈利,在利益的驱动下,众筹平台可能降低项目的门槛,对项目的有关信息审核不够严格,只求项目的数量,不求项目的质量,由于监管的漏洞,可能存在众筹平台和融资者的关联交易、内部交易,这将对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冲击,也因此流失一部分投资者。
综上所述,股权众筹行业存在风险的原因:一方面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众筹平台和融资者容易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来创造利益;另一方面是信息披露不完全,关联交易引发的道德风险。
(二)股权众筹发展的相关建议
(1)出台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
股权众筹行业在发展过程,由于不断出现创新的模式,很难符合传统金融监管的要求。出台符合时展的股权众筹的法律法规刻不容缓。我国在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就互联网金融这一块,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文件。2014年证监会颁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4月14日,证监会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互联网股权融资活动纳入整治范围,分步有序地开展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因此完善的法律法规给众筹平台、投资者、融资者界定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有效的防范了股权众筹项目在运行中的风险。
(2)构建完善信息审核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
融资者和投资者在股权众筹项目中时常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这容易引发道德风险。股权众筹平台作为一个中介者,责任重大。站在投资者角度,众筹平台需要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详细的调查,对项目的信息应及时披露;站在融资者的角度,平台应搭建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在项目的审核阶段,众筹平台需谨慎审核项目资料,不能只追求项目的数量而损害质量。完善的信息审核机制要贯穿整个项目的流程,包括立项、投前尽调、投后管理以及推出机制等等,每个环节都需要秉承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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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essay mainly describes the discoveries from financial reporters during the period of 2011 to 2015, concerning Chinese five Large-scale Commercial Banks. The discoveries suggest that, recently, these large commercial banks' innovative awareness in finance is enhanced, and non-interest income increases with a rapid speed. So these businesses' percent of revenue is increasing and yield structure is optimizing. However, as these banks' scale expanding and internationalization accelerating, non-performing assets are increasing while the decrease of assets' quality and the lower yield rate of overseas businesses arouse wide concern. Simultaneously, with a slower speed of economic increase, these banks' profitability presents a decreasing trend. And recent revolution of market-oriented interest rate increase these banks profitability pressure without question. Therefore, the essay raises several measures for these commercial banks, including enhancing financial innovation awareness, intensifying process control, laying emphasis on train of excellent financial employee and the like to solute emerging issues in process of these banks' development.
P键词: 大型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盈利能力;金融创新;过程控制
Key words: large-scale commercial banks;market-oriented interest rate;profitability;financial innovation;process control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23-0040-04
1 论文概述
1.1 论文研究背景
根据我国与世贸组织有关协议,2006 年年底我国全面开放银行业,金融体制和金融市场发生深刻变化,外资金融机构享受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等国民待遇。通过出售部分股权给境外投资者,与境外战略联盟,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等机制,我国国有控股银行逐渐成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按照市场化机制运作的现代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稳步发展,工行、农行、建行、交行及中国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先后在境内外上市。
自2012年6月8日央行对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开始至2016年年底,期间几年时间,基准利率一直下降,市场利率水平下行。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五次降息并放开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其影响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尤为显著。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与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五家大型商业银行在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蜕变后又面临新的挑战。
1.2 论文研究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银行是金融的中心。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积少成多、配置资金的方式为政府、企业、居民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文章主要围绕我国五家大型商业银行近几年发展状况展开论述,并就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其探究意义在于,一是结合最近几年各大行发展成效,对其状况进行中立描述,有助于关注相关问题的人进一步了解我国银行现行发展;二是针对我国银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同时希望有更多的人就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提出更为切实、合理的对策,促进我国金融事业向前发展。
1.3 论文创新内容
文章主要结合我国五个大型商业银行2011-2015年度报告进行探析,以中立的态度对各行近几年发展成效进行描述。其中有对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近年取得的成果、积极进行金融领域创新变革的论述,也有对各行成长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思考。除此,文章结合五大行之一的H银行真实数据,借用图形对探究过程中发现的运营趋势展开论述,借以突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呈现的特征。文末针对指出的问题提出三点发展建议。
2 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大力加强并改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注重拓展中间业务,加快发展电子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经营效益实现逐步提高。从我国五大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工行、农行、交行及建行近些年的财务报告披露情况等总体来看,各大行呈现出的特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2.1 非利息收入增长迅速,收益结构逐步优化
各大行利息收入近年来平稳增长,而非利息收入多是以两位数的增速迅速扩张,营收占比逐年增加。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主要指手续费佣金收入,包括银行卡、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业务收入、资产托管、担保及承诺等。其中以工行为例,在其2015年A股财务报告中,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增长2.90%,营收占比72.80%;非利息收入增长14.80%,营收占比27.20%,较上年提升2.1个百分点。而在2010年,工行非利息收入占比20.20%,说明我国大型商I银行收益结构在不断优化,以利息收入为主的盈利模式在发生变化,非利息收入为银行整体收益增长助力。
2.2 契合时代,金融创新意识不断增强
在2001年年末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时,部分学者就中西方金融领域差距发文,指出我国银行业务创新不够,工具使用等都和外资银行差距较大。历经十几年,坚持以产品、服务、渠道创新为理念,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取得长足进步。近些年,各行渐行推出适应当代经济发展潮流的各种金融产品与服务,包括个人理财、个人基金、个人保险业务和私人银行等个性化业务,这些业务正以两位数的增长速度为金融机构带来收益,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金融改革,正值互联网金融潮流兴起,随着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向互联网金融进军。推出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可以不间断为客户提供服务,据年报数据,各大行电子渠道业务替代率基本在80%以上。结合互联网科技,工行推出融e购电商平台,建行、交行则分别推出善融商务和交博汇。数据显示,融e购开业一年注册客户超过1200万人,交易金额突破700亿元。在互联网金融推动下,中国金融的效率、交易结构,甚至整体金融架构都在发生深刻变革。这就是金融创新的力量。
2.3 资产增速加快,不良资产占比逐年增加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深入,银行业竞争日益加剧,为提升银行集团的综合竞争力,各大行资产不断扩张。从对外披露的年度报告来看,农行2011年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1.68万亿,到2015年末资产总额达到17.79万亿,期间的年平均增长速度约为11.10%,工行2011年至2015年的资产总额年平均增长速度较低,但也达9.45%。
近些年,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深化,产业转型加速,企业资金链普遍趋紧,部分企业偿债能力下降,致使各大行资产质量控制压力加大,资产质量逐年下降,不良资产比重不断上升,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则呈下降趋势。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与贷款减值准备余额有关,分别反映每单位不良资产和每单位客户贷款及垫款分摊的贷款减值准备金,可以反映贷出款项减值风险的预防能力。各大行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呈下降趋势表明贷款减值预防能力减弱。以交行为例,2013年不良贷款率为1.05%,时隔两年2015年达到1.51%;拨备覆盖率则由213.65%下降到155.57%。两种趋势反映银行资产质量下降。
2.4 国际化步伐加快,境外业务效益有待提高
根据工行2015年对外披露信息,随着国际化、综合化经营格局不断完善,境外网络扩展至42个国家和地区。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业务方面,2015年工行境内国际贸易融资累计发放1040亿美元。国际结算量2.6万亿美元,其中境外机构办理9500亿美元。不仅是工行,包括农行、交行、建行等在内的其他四个大型商业银行都在努力走出国门,加速国际化进程。
但根据几大行披露的财务报告来看,在客户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业务上,境外业务平均收益率低于国内同类业务整体平均收益率。就工行2015年报告分析,在该项业务中,境外业务的平均收益率为3.47%,而同属该类业务的其他几个项目,最高的公司类贷款平均收益率达到了5.58%,最低的票据贴现业务平均收益率也达到了4.53%。这之间的差距是在提醒,我国商业银行在积极加快国际化步伐的同时也要注重整体的投资报酬率,把握好集团境外扩张的速度,在保证合理效益的基础上将集团做大做强。
3 H行营运趋势探析
H行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成立,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于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日挂牌上市。经过持续努力和稳健发展,已经迈入世界领先大银行行列,向全球532万公司客户和4.96亿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文章以我国金融领域颇具影响的五大商业银行之一的H银行作为探究对象,选用的数据主要来自H行对外披露的2011-2015A股年度财务报告。
3.1 盈利能力
近些年随着央行多次调减基准利率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H行盈利能力缓速减弱(结合图1)。五年中,净利息差在2011年和2012年最高2.49%,2014年较有所上升,到2015年出现较大落差,从2.46%回落到2.30%,整体上呈下降趋势。净利息收益率变动趋势与净利息差相近。风险加权资产收益率是对以风险性质为权重加计得到资产收益率的描述,能更真实反映银行资产的盈利状况。H行风险加权资产收益率更清晰反映了这五年间收益率的下行趋势。
H行盈利能力降低与目前经济环境有密切关系。一方面利率市场化进程向前推进,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放开,银行资金成本提高,存贷款利差逐步缩小。另一方面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央行多次调息促使利率大幅下滑,市场流动性加大,非保本理财业务作为表外业务优势下降,促使保本类理财产品与非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率差距进一步缩小,致使整体平均收益率下滑。
3.2 资产质量
H行资产质量相关指标近几年变化趋势较明显,整体来看,H行资产质量在逐年下降(结合图2)。其中,不良贷款率由2011年0.94%,增长到2015年的1.50%,除2012年有所下降,整体呈上升趋势。而拨备覆盖率变动正好相反,基本是下降趋势;贷款拨备率则是“标准”降低,只是下降趋势较为缓和。两种变动趋势表明,在此期间H行资产质量逐年下降。
“金融脱媒”现象诠释了银行资产质量日趋下降的部分原因。“金融脱媒”是指资金盈余的储蓄者与资金短缺的融资者双方不再借助传统银行媒介,而是双方直接联系进行资金交易,常见的如股票证券等。关键是有能力跳过银行直接融资的公司通常是较优秀的企业,这就造成银行老客户中优质客户流失,为开展业务、提升业绩,银行必须考虑不成熟、风险较高的中小型企业。相比之下,新客户加大了银行传统贷款风险管理的压力,资产质量受到影响。
再有,各大行股份改制上市的宏观背景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历经多年的快速扩张,资产总额飞速增加,H行2015年资产总额与2011年相比增长43.50%。资产的快速扩张无疑加大银行资产运营管理的难度。同时,相关人士指出资产质量下降与住房抵押贷款也有关系,一旦开发商楼盘滞销,资金回笼出现问题,同样威胁银行资产整体质量。
3.3 成本收入比
H行近几年成本收入比逐年递减(结合图3),由2011年29.38%下降至2015年的25.49%,其实,这种利好趋势在我国商业银行当中较为普遍。这种较为清晰的下降趋势说明各行在努力实现以较少业务费用投入,实现较多营业收入产出,经营效能在逐步提升。
成本收入比是银行业务及管理费与营业收入的比值,结合图4中趋势线可知,H行费用和营收在2011年-2015年之g均呈上升趋势,其中业务及管理费的拟合直线斜率小于营业收入,即业务及管理费增长速度小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这正是成本收入比在此期间逐年下降的直接原因。
成本收入比普遍呈下降趋势与银行主动加强费用管理,以减缓收益率降低带来的压力,增强自身综合竞争力密切相关。一方面,一些大型银行积极优化物理网点的布局,将部分老城区网点迁建至开发区、高新技术区、新兴大型社区等具有低成本优势的区域,同时撤并营收效益偏低的服务网点。另一方面,许多银行主动推进网点转型,大力推进网点智能化、轻型化,降低传统物理渠道的运营成本,以此降低业务及管理费用、提升集团综合效益。
4 发展建议
近年来,在我国五大商行强化业务费用管理,积极促进金融创新,逐步优化收益结构,努力推进国际化进程,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的进程中,看到了各大行的成长,也发觉其中出现的问题,以下提出三点发展建议。
4.1 注重金融创新,强化长期盈利能力
在我国近两年经济增长放缓及存款利率上限放开的环境下,各行盈利水平有所降低。随着央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资金成本增加,盈利压力将继续加大。金融创新,要求各行即时把握时代特点、经济趋势、顾客需求以及消费行为特征等,以此进行产品、服务、渠道的创新。在减少传统运营成本的同时,不断推出适合时代需求的创新型金融产品以增强集团长期盈利能力。从各大行财报数据来看,近几年推出的一些具有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如私人银行、个人理财等表现出“蓬勃”生命力,业务收入增长迅速,在营收中占比趋重。结合信息科技推出的互联网金融算得上金融领域的一次飞跃,它帮助银行减少、轻化传统物理网点,达到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盈利水平的目的,也是银行链接世界的桥梁。金融创新对我国银行长期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4.2 加强过程控制,提高资产质量
针对银行资产质量下行趋势,开展贷款业务前,加强贷款风险防控,加大信贷业务审批力度,提升信贷业务审批质量和效率,对涉险较大行业采取压缩授信额度,增加积极有效担保等措施。事中做到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公司类贷款行业集中度,降低不景气行业贷款难回收本金和利息收益的风险。事后对已放贷资产,推行稳健审慎的计提减值政策,完善单独的风险拨备与核销机制,通过合理计提、处置贷款减值准备等手段,优化对不良贷款的化解和处置程序。加强对贷款业务事前、事中及事后的过程控制以减少不良贷款,提高银行资产质量。
4.3 践行金融人才培养,助力集团利益最大化
集团基层工作者是银行与客户、市场间的桥梁,一方面向客户推广金融产品、服务,一方面能够将客户和市场反馈的信息传递到银行内部,进一步优化银行业务。优秀职员不仅有助于集团政策的上传下达,同时能为客户提供综合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为银行创造更多收益。为此,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践行金融领域人才培养,有计划展开基层员工培训,提升职员业务素质,以打造优秀职员团队,提高集团运营效率和整体收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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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P2P网贷平台经过多年的发展,整个行业显现出收益率降低,不同地域的利率存在明显差异的现象。资产实力雄厚的知名企业或银行系开始推出P2P平台进行入网贷行业,中介模式的私营P2P网贷平台则通过较早进行该行业的优势努力扩大市场份额,使得该行业的投资风险与收益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同时,行业监管的力度逐步加大,管理细则即将推出,一直以来发展不够规范的P2P网贷行业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关键词 :P2P网贷平台;收益率;强化监管;风险控制;
引言
据统计,我国P2P网贷平台交易市场规模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P2P网贷平台交易市场。一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加速增长,截止2014年7月,全国已有近20起投资案例。另一方面,所谓的“跑路”事件频繁发生,自去年以来,全国倒闭的P2P网贷平台累计超过120多家,逾20亿元资金被套牢,投资人损失惨重。无序的格局使得投资者加强监管的呼吁越来越强烈,业界对P2P网贷平台行业监管也加快了步伐。因此,P2P网贷平台行业监管的制度急需出台,人们期望强化监管,市场利率理性回归。
1、P2P网贷平台行业的现状
1.1 网贷平台收益率普遍下降
2014年,我国P2P网贷平台新增数量继续大幅增长,发标规模也随之扩大,导致投资人抢标现象大幅减少,供需矛盾趋缓,其直接后果是借贷利率下降。事实上,P2P网贷平台行业的整体收益率已经出现了拐点。目前,盛世汇海P2P网贷平台产品最高收益率为13%,卡趣网在线投资服务产品的年化收益更是在7.2%至12.6%之间,而国内最早进入P2P网贷平台行业的宜信早在前些年就将收益率降低到了10%左右。因此,可以预见,市场上动辄20%年收益的平台将快速消失,行业平均利率水平将逐渐降至10%左右。在市场博弈因素决定下,随着投资者数量增加,利率下降是一种自然趋势,整个行业利率将回归理性。其实,全世界信贷金融业发展100年以来的历史,在任何一个阶段、任何一个区域,都不曾有三年年化收益率超过15%的产品。
1.2 南北行情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
我国P2P网贷平台行业一方面表现出发展迅猛发展的势头,一方面表现出利率过高,并且南北差异大的特点。通常,国内外的P2P网贷平台正常出借人的投资回报率在7%-12%之间,实际的情况是北方诸多省份的P2P网贷平台市场利率普遍都在15%左右,而南方的部分省份常态收益率则在20%以上,南北行情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以P2P网贷平台市场极为发达的杭州为例,大部分平台公司给出的年息接近24%。而这仅仅是表面上的利率,平台公司还通过各种活动奖励员工与客户。显然,这背后的原因就是杭州新开的平台公司越来越多,如果不提高收益就难以招揽客户。这种现象的背后显现出市场资金的紧张。因此,那些急于通过20%以上的高回报率来吸引投资人的平台显然存在着风险。
通常情况下,线上交易成本要比线下低,P2P网贷平台网贷的借贷利率高于线下的借贷可视作正常,但如果大大高于线下则显然属于畸形。浙江衢州的“中宝投资”于2014年4月份发生了老板“跑路”事件。调查发现,该平台成立三年以来的平均年化收益高达34%,并且大部分资金被老板挪作他用,无法长期经营下去就以“跑路”告终。
这种现象的形成原因主要还是投机行为使然。由于监管不健全,当前情况下成立一家P2P网贷平台公司的门槛很低。有些投资管理公司只需要花几万元买一套软件,就能进入P2P网贷平台领域。而较低的准入门槛就造成了整个市场的良莠不齐,同时也抬高了整体利率。
1.3 银行与上市公司涉足网贷平台
2014年是上市公司纷纷扎堆P2P网贷平台的一年。据统计,2014年已经有超过20家上市公司涉足P2P网贷平台行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就是熊猫烟花,其投入资金量最大,并打算把金融业务作为未来的主要业务。银湖网的注册资本也从1亿元提高至5亿元,将成为行业内仅次于陆金所的第二大平台。
银行系的上市公司凭借自身的优势也在紧锣密鼓地打造P2P网贷平台。继招商银行去年自建平台后,今年7月民生电商也建成了自己的P2P网贷平台——民生易贷。还有华夏银行以及包商银行也在积极筹备互联网理财平台。
除此之外,上市券商也不甘落后,广发证券旗下广发信德上市券商宣布对深圳P2P网贷平台企业投哪网注资近亿元,持股比例超过30%。甚至拥有国资背景的上市企业也注资P2P网贷平台企业,如陕西金控旗下全资子公司的金开贷,北京海淀国司均推出了P2P网贷平台项目。
可想而知,上市公司构建的P2P网贷平台与早期的以私营、小型的P2P网贷平台相比,都有背后的股东资金实力强劲、抵御风险能力较强的共同特点。
1.4 网贷平台倒闭现象依然严重
在互联网金融大潮下,P2P网贷平台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成为传统金融服务的有益补充。然而,尽管这种普惠金融让许多小微企业或者个人受益,但由于长期缺失监管,缺乏法律规范,行业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状态。资金链断裂或倒闭等现象频频出现,给P2P网贷平台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从2012年末优易贷“跑路”,到近期旺旺贷涉嫌诈骗“跑路”,P2P网贷平台行业已经爆发了几轮的“跑路”潮。数据显示,2013年10月以来,几乎平均每天就有一家平台陷入资金链断裂或倒闭状态。2014年前6个月,共有55家平台出现“跑路”、提现困难或运营不善而关闭。2014年8月新上线平台北京龙华贷更是只上线一天便“跑路”了。截至2014年7月份,可查的P2P网贷平台机构有1200家,实际“跑路”的有150家。这确实说明了管理的缺失造成了网贷市场的混乱现象。
在整个行业缺少强有力的监控的状态下,有一些上市公司纯粹为了拉抬股价,玩概念,对于P2P网贷平台的投入往往不会大,其风险管理能力相对也较低。也给缺乏管理的网贷市场带来混乱。但是,令人担忧的现象是,无论机构还是官方数据都显示出P2P网贷平台的高风险,平台的交易量却不断攀升,投资者的热情也不降反增。数据显示,2014年第二季度我国P2P网贷平台网贷市场相较于第一季度有明显增长,行业交易规模环比增长26%,达381亿元。
2、强化P2P网贷平台监管的对策
分析与归纳P2P网贷平台倒闭的主要表现与原因,可以看出,之所以网贷平台倒闭现象频繁产生,一是该行业门槛低、无监管,以致有人用虚假信息资料实施诈骗。二是平台吸收投资人资金自用或给关联公司使用。这种自融平台多采用“借新还旧”方式维持,若后续资金填补不上则将发生资金流断裂,实际上这是一种非法集资。三是点对点网络信贷平台不使用第三方托管机构,将投资人的钱放入平台关联的资金池中,再由平台借给借款人,资金流向不透明,从而产生风险。四是P2P网贷平台自身为借款人做担保,或网贷公司之间进行“同业拆借”。由于审核机制、风险控制能力等的缺乏,借款人的信誉问题往往难以确保,最终导致出现坏账等问题。五是单人借款金额过大导致经营风险。网贷平台单个借款人的贷款额与平台资金实力不匹配,存在大标逾期风险和绑架风险。一旦大额借款人效益不好,还款逾期,平台也会随之倒闭。P2P网贷平台一旦发生网贷平台倒闭事件,将给投资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对社会和谐稳定埋下极大隐患。因此,加大监管力度已经成为大众的强烈呼声。
随着P2P网贷平台倒闭事件愈演愈烈,处于行业链条上的利益相关方也频频出手。继2014年4月份一次性下线800家P2P网贷平台后,百度公司最近再次对平台上进行搜索推广的P2P网贷平台推出强制规定,即P2P网贷平台综合利息不得高于年化18%,否则给予推广下线。虽然百度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并不见得合理,但在监管没到位以前这么做至少能起到规避风险的作用。可以预见,这种网络平台自发的防风险措施并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国监管部门设定了P2P网贷平台的几条底线,央行关于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监管的指导意见也已制定完毕,但是粗线条的规则与指导意见比较宽泛,是针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框架性指导,并不具体针对P2P网贷平台、众筹、第三方支付等出台细则政策,因此,抓紧制定细则,确实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点对点网络信贷市场的风险已经是个十分紧迫的问题了。从立竿见影的效果出发,加强监管的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首先就是对高管与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核。可以设定相应的准入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P2P网贷平台公司的资金安全性。比如,公司高管必须要有金融从业背景,资金必须托管到银行,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等。
其次是加强P2P网贷平台的坏账率监控。目前,信贷平台的坏账率都在2%左右,有的平台坏账率甚至达到5%以上。如果将平台坏账率控制在合适的范围之内,就可以有效防止信贷平台的网贷平台倒闭现象。
严格控制中介性质的平台。即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以及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引入投资人保护机制。由具有担保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担保公司为所有投资项目提供担保,借款人逾期还款三个月以上,由担保公司进行先行赔付,包括全部未付本金、未付利息、逾期罚息,确保投资人利益。
此外,利用信息技术的提升对P2P网贷平台交易进行监控,全程监控P2P网贷平台公司是否存在资金池、期限错配、拆标、自融等违规行为。
3,结束语
众所周知,P2P网贷平台的借贷双方大部分是个人、微型企业、中小工商户,这部分人很多是现金交易,在银行没有流水,也没有稳定的工作,而目前P2P网贷平台行业还无法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这就对风险控制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作为小微投资者,如何选择安全可靠的P2P网贷平台投资是至关重要的。投资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抵制高收益诱惑,尽量不要投资年化收益在15%以上的平台;要了解平台对借款人的筛选方式,如果完全通过线上认证开展信用借款业务,则平台的风险相对较高。同时,要了解资金是否安全、信息披露是否完善以及产品法律设计是否健全;最后,要了解本金与收益的保障方式与保障机构。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既取得相对高的收益,又能保证资金的安全。作为监管部门需要在政策层面给予推动与支持,加快行业标准化从上至下的推进与实施,才能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全面落地的同时,实现政策层面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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