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0 1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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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论文字数
每个刊物的字数都是不一样的,要是发省级刊物的话一般字数在2000字到3000字之间不等,一般多数在2500字左右
关于教师的职称论文
教师教育与音乐教师专业发展
[摘要]在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转型的今天,音乐教师专业发展也将面临新的冲击和挑战。本文通过对目前音乐教师专业发展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教师教育对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重新审视音乐教师专业发展问题,思考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策略,并进一步探讨其研究的意义与价值。
[关键词]教师教育 音乐教师 专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2)06-0154-02
一、背景和现状思考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以“教师教育”替代了长期使用的“师范教育”概念。所谓的“教师教育”是对教师培养和教师培训的统称,是师范教育与教师继续教育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统一组织的现代体制,是实现教师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历史要求。教师教育逐渐取代师范教育,是教师教育自身的特点及其优势决定的,也是适应终身教育内在需求的必然选择。因此走向专业发展的教师教育,就成为世界教师教育改革的趋势。处于这个转型时期,提高我国音乐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势在必行。在国家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大环境下,新的音乐教育理念和音乐课程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形成,给音乐师资队伍所带来的冲击与挑战更是前所未有的,面对现代教师教育和艺术教育的新要求,重新审视音乐教师专业发展,在原先的基础上,寻求适应现代教师教育要求的教师专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质量和水平也在不断地提升,这就要求音乐教师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即教育教学能力)、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准,还要有较深的专业理论体系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尽管我国音乐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专业化标准的要求,但也存在着不少尚待调整和完善的问题。
1 忽视对音乐教师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行业特有的软科学研究,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更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增强教育研究的科学性,使专业获得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在我国,由于大部分音乐教师自身的学历起点偏低,加上步入工作岗位后,音乐课作为小科教学在学校长期得不到重视,学校领导缺乏对音乐教育功能的认识,导致音乐教师提高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的氛围和环境不理想、音乐教师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得不到进一步的强化和提升。
2 音乐师范教育的弊端影响了音乐教师的专业发展。在大学音乐教学中。音乐教育专业一般进行三年的课程学习,第四年的大部分时间主要用于教学实习。而多数情况下,学生的音乐经验主要是通过教学实习环节获得的。由于学生直到临近毕业的最后一年才有实际教学的体验,在此以前,他们无法肯定自己是否能对教学环境做出良好的反映。教师在进行教学之前也没有机会在课堂上判断自己的教学水平,也不能为学生提供有关做好成功教师的有效案例。由于刚毕业的大学生缺乏教学经验,因而他们往往不能很好地胜任音乐教育教学的工作。同时,由于师范音乐教育过高地追求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和提升,忽视人文科学的学习,这样的学习和评价导向,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是高技能、低学识的音乐教师,这种人文素养和知识结构严重失衡的状况,是与现代教师教育对音乐教师教学素质全面化的要求相悖的。
3 音乐教师专业成长环境使其缺乏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近些年,由于行政领导的不重视,使得音乐教师的成长环境受到了影响,导致音乐教师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不能及时地得到更新、提升和深造,音乐教育资源得不到合理的配置,影响了他们专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的课程体系的构建。
二、教师教育对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
1 教师教育研究能力的培养成为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教师教育的发展要求专业教师能对自己的教育教学理论、实践和经验进行探索、研究、反思、改进和创新,通过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不断促进业务的提高。音乐教师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科研成果的取得,都将有利于推动音乐教育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而这种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是区分专业教师和非专业教师的根本标志,是对音乐教师专业自主发展的强化。
2 音乐教师专业发展有赖于职前教师教育的改革。要深化教师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认识,促进专业发展,提高专业化水平,就必须加强音乐师范教育的课程建设,构建音乐教师教育合理的专业理论体系和经验系统。要加强和改革音乐师范教育的德育工作,促进音乐教师教育的专业理想、专业情操、专业取向和专业自我意识的发展。要强化实践环节,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打造实践教学平台,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切实加强音乐教师专业技能培养。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终身学习的教育制度,实现音乐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的衔接与沟通,保持音乐教师教育发展的一体化、终身化。要推进体制创新,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推进音乐教师教育多元化。要创新音乐教师教育的新模式。提高音乐教育的质量,提升他们专业训练与发展的水平。
3 音乐教师教育机构和课程实施的认定制度为音乐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了保障。音乐教师专业化依赖于教师教育,教师教育认可制度、教师教育机构和课程的认定化,以及教师教育的专业化,应为音乐教师专业化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音乐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艺术熏陶的重要学科。作为一名大学音乐教师,仅掌握学科知识是不够的,还需要接受音乐教育的专业训练,获得音乐教师的从业资格,遵循音乐教育的职业规范。
4 音乐教师专业自身成熟度要求音乐教师要有职业角色意识。在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首先要明确自己既是一名社会成员,同时也是学校成员,是学生社会化和自身社会化的承担者。其次要有课程意识,要了解课程改革的理念与目标,倡导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倡导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倡导课程内容的现代化,倡导学习方式的变革,以及课程发展性评价及课程的民主化。第三要有学生意识,把学生当作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是教育教学研究的对象,每一个学生都有他们各自的独立性、选择性、需要性和创造性,有自己的爱好和内在需要,要尊重并关怀学生的成长与发展。第四要有服务意识,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满足学生的需要。第五要有发展意识,要坚持不断地学习,充实新思想、新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
三、教师教育下的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策略
1 教师培养专业化。要推进音乐教师教育内容创新,改革师范音乐教育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内容和手段。要结合音乐教育专业的职业、技术及岗位的特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和改造音乐教师的实践性知识,使音乐教师能把专业知识技能迅速转化到音乐教学实际中,加强知识技能与实用领域的沟通,形成较强的音乐教育实践能力,奠定适应现代音乐教育发展的坚实音乐专业能力基础。
2 实施校本课程,音乐专业应体现多元化。当代教师教育注重教育的基本要求的统一性与人才培养的多样性的结合。校本课程能从师范院校的办学特色和教师的特点出发,注重建设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多元化音乐专业体系。校本课程针对性强,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特长、扩大音乐教师的服务范围、增强其社会竞争力,亦有助于音乐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
3 合理定位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对象是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它担负对学生进行音乐学科知识的传授、音乐技巧的训练和音乐素养熏陶的任务。这就要求音乐专业人才不仅要熟练地掌握音乐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而后者对一个人专业的发展和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教师教育转化到“大学+教育学院”的轨道上来。需要进一步提高音乐教师教育的专业化程度,培养高层次的音乐教师。
4 提高艺术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以提高生源质量。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应着眼长远,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和能力,逐步扩大招生规模,提高生源质量。文化水平能确立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和对知识的接受能力。学生的文化水平提高了,学习能力、学习自觉性、学习习惯,以及接受知识的能力等方面就会加强。要培养高素质的音乐教育人才,首先要具备这些能力。贫乏的文化知识,必定会扼制学生艺术教育才能的发展。
5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能力的培养。在音乐教育领域,数字化音乐教学手段正越来越多地被运用于音乐课教学中,多媒体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丰富音乐教学的媒体资源、促进音乐教学效率的提高。作为21世纪的音乐教师,掌握音乐教育必备的计算机信息技术、课件制作以及多媒体技术的理论和技能,是对传统音乐教育的突破,更是适应现代音乐教育的基本要求。为此要加强对教师现代信息技术能力的培养,特别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同音乐教学的联系,为音乐教育现代化打下基础。
6 促进音乐专业制度的不断完善。专业制度的建立是确保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保证。根据世界教师专业化的基本经验,教师专业制度主要是教师资格制度,该制度通常包括教师入职资格制度、教师再认证制度和教师资格等级制度。我国目前的教师资格制度主要是入职资格制度。为了保证音乐教师的终身发展,要建立音乐教师资格再认证制度,建立明确的音乐教师培训制度,学校和教育部门要为音乐教师进修提供必要的时间、经费、编制等保障以及相应的考核制度。与教师入职资格制度相对应,要求建立相应的专业标准,比如音乐教师标准、音乐教师教育质量标准、音乐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音乐教师教育机构水平评估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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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在职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双师型”教师在职继续教育体系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在职继续教育体系还未能充分发挥出高校、企业、政府、社会这四方主体之间相互合作的作用,未能充分调动起企业、政府和社会各界参与到高职院校办学和教师培训中的积极性。高职院校的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大多数都设置在普通高等学校中,这些学校承担着“双师型”教师的在职培训工作。我们在承认这些高校对师资培养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普通高等学校承担高职院校教师培训工作也会带来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如高校对于“双师型”教师培训应开设何种课程以及采取何种办学形式的问题,专业知识培训是否能赶上专业发展速度的实效性问题,应聘请何种人员来担任“双师型”教师的培训者的问题等等。此外,在“双师型”教师队伍中的一部分青年教师是刚从高等师范类院校毕业的本科生,尽管他们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但实践动手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未必能真正达到双师的标准,尚缺乏足够的职业技术岗位和生产管理一线的实践经验。同时,他们的课程教学经验也相对不足,未能形成一套独特的教学模式,这已成为他们新进教学岗位的重要掣肘因素。在“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组成结构中,还有一部分教学资历深厚、实践经历丰富的资深老教师,他们在积累教龄的同时,还积累了不少行业技术岗位生产实践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知识技能表达能力和传授能力,但在他们身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是:他们对当今社会的新兴专业和新知识还较为生疏,原有专业知识也逐渐老化,学生对他们一些过于陈旧的教学方式不太适应。我国高职院校对“双师型”教师在职培训还未形成系统的认识,未建立起健全的“双师型”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以满足教师队伍中各级各类教师的在职培训需求。
(二)忽视“双师型”教师在职培训交流工作
每一所高职院校都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个体,每一位“双师型”教师也都不可避免地与外界进行周而复始的交流,因此,中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正是基于不同学校、不同教师之间“信任、协作、互助”的共赢方式,才能营造出一个“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经验共享、成果共享”的教育大环境。然而,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忽略了“双师型”教师在职培训的对内和对外交流。例如,在校内举办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或教师教学经验交流会等活动相对较少,组织各高职院校之间交流访问、考察学习的机会相对不多,把本校“双师型”教师派往发达国家交流学习或从发达国家聘任优秀高职教师的数量也屈指可数。长此以往,将导致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固步自封,高校无法准确定位本校教师综合素质在我国高职教育行业所处的位置和水平,无法吸收全国先进模范院校关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可贵经验,同时,教师队伍建设的速度也跟不上国际高职教育的发展水平,从而间接影响到我国高职教育的整体教学质量。
(三)“双师型”教师职称和能力考核标准模糊
教师职称评定不仅是对每一名教育事业工作者思想品德、知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学术成果的综合性评价,而且还与他们的薪酬水平、绩效奖金、晋升幅度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对于保持他们足够的工作热情、持续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我国起步阶段的高等职业院校大多是由早期的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形成,或是普通本科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因而至今为止,国家也没有独立出台有关高职院校这一层次学校的教师职称评定政策,致使现如今的高职院校在“双师型”教师队伍职称评定的过程中出现套用其他层次学校评定办法的状况,并不能对他们实践技术经验丰富的教学特点做出具体的评价。众所周知,作为高职院校高素质人才培养的中坚力量——“双师型”教师,他们既要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丰富的教学技能,更应掌握娴熟的操作技术、系统的一线经验,可见,对此类教师的职称评定不应只是落实在科研能力方面,应更多地体现在专业知识教学、实践操作引导和科研成果推广和实施上。但由于国家对此类教师缺乏一套独立的考评系统,一方面,考评无法从本质上反映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特色和教师实际的“双师”能力,在无形中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使他们对教学工作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考评误导了此类教师的教学发展方向,导致许多教师朝着发表职称论文的方向努力,而不是力求真正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也使很多高职院校迷失了自身的办学方向,逐渐向普通本科院校的模式靠拢。因此,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必然会导致“双师型”教师教学精力涣散,对高职院校整体教师队伍建设必将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二、完善我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在职培训的配套措施
(一)完善“双师型”教师在职继续教育体系
1.促使教师教学工作改进
现如今,我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不是一劳永逸的,对他们的资格认定也逐渐转变成了“五年一审”,越来越突出其职业时效性的特点。尤其是随着当前劳动力市场新行业、新工艺、新技术、新标准的不断涌现,社会对各类人才的职业要求和专业知识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加之高职院校为顺应经济市场发展的需求,不断地调整学校专业的设置,致使新的专业层出不穷。面对这一外部环境的变化,“双师型”教师必须紧跟时展的步伐,在专业理论的学习上不能停滞不前,要通过理论的学习带动实操水平的提升。因此,要建立一套科学、完整、高效的“双师型”教师继续教育方案和在职学习规划,亟需解决的问题在于如何从源头和途径上促进教师更好地投入教育教学中来。一方面,负责职业教育的各级政府部门和各高职院校应给予“双师型”教师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更多的政策支持,力求从观念上和制度上改变“教师在职培训只与教师个人利益挂钩”等观点,把高职院校人力资源建设提到高校管理的关键议程上来;另一方面,各高职院校应从本校的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教师在职培训和教学工作改进方案,并找寻落实方案的各种途径和具体操作方法,可通过专题座谈的方式,引导教师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方向和学术科研的前沿动态;通过集体研讨的方式,解决教学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探讨更多新的教育教学方法;通过教学观摩、教学成果评比等方式,增进教师之间的相互了解,更利于吸收先进教学经验,从而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2.调动企业参与“双师型”师资培养
“双师型”教师普遍被要求既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丰富的教学技能,更应掌握娴熟的操作技术、系统的一线经验,但事实上大部分教师并不一定能达到既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又能完全掌握该专业复杂操作技能的水平。因此,针对部分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和教学技能但尚缺操作技术经验的“双师型”教师而言,高职院校要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水平,关键在于完善校企合作、企业参与教师培养的机制,探索有利于校企“零距离”接触的合作方式,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创造更多机会让高校教师投身到企业管理、产品设计、技术项目的改造计划中来,由最了解本专业所需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同时又具有最直接工作经验的企业技术人员指导教师实践工作,并鼓励教师与企业联合申报科研课题,促进“双师型”教师专业知识与操作经验的融会贯通,使他们时刻走在经济社会对本专业发展要求的最前沿。我国不乏把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引入企业参与培训的成功例子。例如,湖南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定期安排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等专业的教师到企业中参与生产过程的操作和现场实践,并由企业指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对教师进行技术指导。武汉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要求新晋教师第一年不能参加教学工作,而是参与计算机机房实验管理和建设,同时,每年暑期均指派“双师型”专职教师到富士康、微软、泰和、支点等大型企业中参与企业一线生产活动。北京师范大学高职教师培养基地长期与神州数码、中软国际、幸星国际影视动漫学院、美国Autodesk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让教师走进企业,了解企业不断更新的用人需求,使教师更有目的性地学习企业先进的操作技能和管理理念。上述高校在培养“双师型”教师的过程中无不重视企业参与的机制,可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实践技能的培养,离不开一个稳定且有效的环境,而这个环境的营造更多的是通过校企之间良性互动来实现。
3.加强教师进修培养
对于“双师型”教师队伍中一部分资深老教师而言,高职院校应合理利用这部分教师的师资力量,引导他们向新进教师传授自身独具特色的知识技能、教学方法、学术成果和行业技术岗位生产实践经验。在充分发挥他们教学指导优势的同时,学校还应发掘他们在教学中的可提升空间,为他们有效克服自身在教学过程和知识更新过程中有待改进之处创造更多的培训机会,开辟更多的培训途径。高职院校可委派此类“双师型”教师到当地科研院所或全国知名的高校进行短期全脱产进修培训,在校兼任重要行政岗位的老教师可采用半脱产的培训形式。培训的重点应放在当今社会的新兴专业和新知识,同时,还应提升老教师对新的教学方式的适应能力和教学设备的使用技能。通过一段时间的培训,资深老教师可在一定程度上更新自身的专业知识系统,加快他们的专业教学理念与时代教流的接轨,使毕业于高职院校的知识技能型人才更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要求,越来越受到社会行业的青睐。此外,对于拥有一定教龄的资深老教师来说,薪酬、福利甚至休息休假时间等未必都是最具激励性的因素,他们更多地会看中学校对他们职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和投入程度。因此,在职培训无疑是对他们的一种有效激励,无形中会提升他们对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