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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

时间:2022-12-08 20:48: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跨境贸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跨境贸易

第1篇

关键词: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服务贸易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894(2008)06-0028-04

一、教育服务与跨境提供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定义了4种服务提供模式,跨境提供是其中之一。GATS把跨境提供定义为“自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提供服务”。该定义表明,在服务贸易发生时,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均没有流动,跨境流动的只是服务内容。

就费用与成本而言,跨境提供是最便捷和最经济的一种服务提供模式。一方面,服务的消费者和提供者不必承担像其他3种服务提供模式下一方或双方必须流动才能提供或接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成本,如在境外消费的模式下消费者流动到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提供地国,在商业存在的模式下服务提供者以设立新的商业实体的形式流动到东道国,而在自然人流动的模式下服务的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流动到东道国提供服务。另一方面,由于提供者和消费者都不必流动,跨境提供实际上为消费者和提供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而收益并不一定会逊色于其他的服务提供模式。

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主要是通过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广播电视、卫星通讯、因特网等现代通信媒体完成。由于各国国内对卫星器具使用的规管和广播电视媒体的政治敏感性,教育服务跨境提供通常的形式主要有函授、远程教育和培训、网络教育(E教育)等。

跨境提供的网络教育服务较之传统的函授、广播电视媒体提供的教育服务有很多的优点和优势,如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便捷的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和节省费用等。首先,网络教育是学生容易获得的教育服务模式。就网络学校而言,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进入网络,自主决定学习的时间、内容和方式,而不需要像传统教育方式下定时定点学习指定的内容。其次,网络教育可以使教育方式有更强的适应性。教师可以使用更为灵活和互动的教育方法。第三,网络教育节约费用和时间。网络教育由于不需要把教师和学生统一集中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而节约时间和成本,唯一需要协调的就是有时需要教师和学生同时进入因特网。

和其他教育服务提供模式一样,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也受制于一些因素。首先,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水平。教育服务的进口国和出口国的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水平和应用普及程度决定其网络教育发展水平,也直接影响其对外提供和接受外国教育服务的政策走向和教育服务开放程度。其次,国内与国际网络教育政策。教育服务中的跨境提供只适用于那些做出开放承诺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并有法律约束力,而对于那些没有承诺的WTO成员或者非WTO成员并无义务的约束。事实上,即使在承诺开放教育服务的WTO成员中,大约一半的成员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做出种种限制。再次,教育服务出口国的教育资源提供能力。教育服务的出口国应当具备为外国教育服务消费者提供达到特定标准或符合要求的教育服务的能力和资格。在某种程度上,教育服务的内容和从事教育服务的人员的素质对教育服务质量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第四,统一的教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教育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学生对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选择。对于教育服务提供者而言,教育服务的质量关系到他们在教育服务市场的份额和长远利益。统一的国际教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有利于跨境提供远程教育的健康发展。最后,学历、学位的国际认证与认可。学历和学位能否获得广泛的国际认证和认可是学生关注的焦点和选择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基本依据,也符合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长远利益。建立有效的国际学历、学位认证、认可机制有利于促进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

二、WTO成员与教育服务跨境提供

由于发达国家在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教育发展水平方面都享有巨大的竞争优势,通常在国际教育服务市场上占有强势地位,对以网络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开放持积极和欢迎的态度。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包括网络教育在内的国际教育服务提供能力,甚至难以满足本国的教育服务消费需求,对网络教育服务的开放持帝嗔甚至是消极、被动的态度。我国没有承诺开放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为必要时制定灵活的跨境提供教育服务政策留有余地。

在150个WTO成员中,只有47个成员开放教育服务市场,其中又有大约一半的成员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做出各种限制。美国作为教育服务出口强国,在市场准入方面只承诺开放成人教育服务和其他教育服务,但对跨境提供教育服务没有限制。美国要求其他WTO成员取消包括东道国的不透明国内补贴和针对电子传输教育资料不适当的限制在内的14种妨碍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障碍因素,并要求尚未开放市场的WTO成员开放教育服务市场。法国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对跨境提供均没有限制。韩国对高等教育和医疗健康有关的成人教育跨境提供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不作承诺。日夺对小学和初中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不作承诺,在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其他教育服务方面作出了限制性的承诺。澳大利亚承诺开放中学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服务,并对跨境提供的市场准入不做限制,采取了比多数WTO成员更加开放的教育政策,并且指责部分WTO成员为采用因特网提供教育服务设置新的障碍和对进口教育资料设置限制等。可以看出,上述各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采取不同的立场实际上反映了各自的教育发展水平与开放能力,但更多的是他们各自在教育服务领域的贸易利益和竞争优势,如澳大利亚以促进教育服务出口发展国际贸易,在2004年通过跨境提供方式吸引了24 000名国际学生,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也采取积极开放的政策。

三、我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政策与立法

在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模式下,教育服务提供者(通常是学校)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境内,通过电子传输、函授和通讯等渠道和方法向另一国家或地区的教育服务消费者(即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在我国主要指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E-education)。广义的远程教育包含利用邮政、广播电视技术、互联网和电信网方式提供的教育服务,网络教育属于远程教育的范畴。

广义上的远程教育在我国始于1960年建立的广播电视大学,经历了40余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远程教育体系。@我国至今也没有关于远程教育的统一立法,只有教育部及其办公厅的零星的临时规范性文件,比较重要的有《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2003年)和《教育部力公厅关于全面推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应用的指导意见》(2005年)等。在这些规范性文件中,国家鼓励开展远程教育,对远程教育提供机构进行规范,实

施质量控制。但是,监督和管理的力度远不能适应远程教育发展的需要,对于跨境远程教育方面的立法基本上是空白。现有的立法(如果是的话)从立法层次和效力上看只能算是规范性文件,其立法层次低、效力弱、内容粗疏、结构散乱的特点很明显,既不能反映和适应国内远程教育发展的现实,也不符合跨国远程教育服务发展的趋势。

我国在教育服务方面实行的是积极渐进的开放政策。一方面,我国承诺开放了所有5个教育服务次类的市场准入,即使与英、美、法、澳大利亚等教育服务强国相比也有较高的开放程度;另一方面,我国也对义务教育和警察、军事、政治、党校等特殊教育服务的市场准入、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和国民待遇作了保留,对自然人流动作了主体资格上的限制。

我国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不作承诺,既符合我国的教育发展水平和需要,也反映了民间对开放教育会引起种种问题的担忧,如教育的丧失、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国内教育服务市场的流失等。一方面,我国的教育服务总体发展水平及教育管理体制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教育法制不健全,政府服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开放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必定会更容易发生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交流与碰撞,意识形态的冲突不可避免。

我国没有承诺开放教育服务的跨境提供模式,意味着我国不必承担向外国教育服务提供者开放跨境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的国际义务,为我国制定和修改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方面的立法留有余地。但是,这并不完全能够排除外国教育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提供的方式进入国内的教育服务市场,尤其是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服务。这是因为,一方面,英、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实行教育服务出口战略,一些国外高校为扩大影响,增加收入,必然设法拓展海外教育市场,加上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可以让教育提供者和学生不需要跨境流动就可以提供和接受教育服务。另一方面,尽管我国高校不断扩招,高校入学率节节攀升,但民间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依然强劲,国内可以提供的入学机会难以满足需求,而跨境提供的模式可以为国内的教育服务消费者提供一个高效率、低费用的高等教育机会。因此,我国虽然还没有大规模的外国远程教育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但这种教育服务模式的快速发展应促使我国建立相应的教育法律体系。

四、我国应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策略

尽管世界各国和部分国际组织对教育服务贸易的内涵存在较大分歧,各WTO成员对待开放教育服务采取不同的态度和立场,各国开放教育服务的力度也不尽相同,但是,不容否认的是,跨国教育服务正蓬勃发展,美国、英国等老牌教育服务出口强国正设法扩大跨国提供教育服务市场的份额,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代表的新兴教育服务出口国正把出口教育服务作为发展经济和扩大服务贸易市场份额的重要战略渠道,教育服务跨境提供已成为重要的教育服务出口模式。我国目前发展滞后的教育法制和低效的教育行政体制已成为教育服务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瓶颈,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才能保证我国的教育服务业在开放的环境里健康发展。

1、保持积极、渐进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 教育服务的复杂特性和各国贸易利益的冲突使教育服务成为承诺开放最少的服务部门。我国已经做出了较高程度的开放承诺,相对于现有的教育发展水平已属不易。在目前的形势下,我国应维持现有的开放政策,同时积极参与教育服务贸易谈判,维护本国的教育服务贸易利益。

2、加快完善教育服务跨境提供方面的相关立法 (1)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明确促进教育服务开放、维护教育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原则。(2)制定全国性教育法律。尽快制定《成人教育法》和《学生法》,加强对学生权益的保护。(3)尽快制定《教育服务贸易条例》和《远程教育条例》。前者作为统一规范和管理教育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应规定开放教育服务、鼓励教育服务出口、维护教育、保护和发扬民族传统和文化、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等原则、教育服务的4种提供模式、规则、程序和法律救济等条款。后者是调整远程教育服务的专门法规,应规定远程教育服务的定义、适用范围、提供远程教育机构的资格和条件、运作、远程教育的质量监督、涉外远程教育机构的特别规定等内容。

3、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跨境教育服务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 我国现有的教育行政体制缺乏对跨国教育服务质量的有效监控,对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服务的贸易属性认识不足,对开放教育服务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缺乏准备和对策。在目前的形势下,我国建立和完善国家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学历学位认证、认可制度,加强对教育服务跨境提供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同时,为学生提供及时、客观、全面、有效的教育信息服务,防止和减少学生选择跨境教育服务的盲目性。

第2篇

[关键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贸易因素;政策建议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4.129

[中图分类号]F832.6;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4-0-04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位,对外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我国的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和我国的经济力量极不相称。跨境结算主要是为对外贸易服务,通过从贸易角度分析影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发展的原因,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政策,能进一步推动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

在国际贸易中,企业可选择的计价形式有3种:出口国货币计价(Producer's Currency Pricing,PCP)、进口国货币计价(Local Currency Pricing,LCP)、第三国货币计价即工具货币计价(Vechile Currency Pricing,VCP)。Grassman通过利用1968年瑞典的进出口贸易数据对其国际贸易计价货币进行研究而提出了“Grassman法则”,即发达国家之间的工业制成品贸易使用最多的计价货币是商品生产国的货币,其次是进口国的货币,很少使用第三国货币计价。Ligthart等则在Grassman规则的基础上将其归纳为3个程式化的事实:工业国之间的商品贸易主要使用PCP,其次为LCP;工业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商品贸易主要使用PCP,或是VCP;同类型商品贸易主要使用美元或其他工具货币计价,但不同类型的商品贸易主要使用PCP。Page进一步验证了Grassman法则的适用性,并发现了国际贸易结算中的更多规律:①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边贸易中,发达国家的货币占据了主导地位;②在发达国家之间,出口国的经济规模、出口商品的市场份额与结算货币的选择密切相关;③大宗初级商品一般采用少数几种货币计价结算,而美元则是首选货币。

国内学者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始实施后对此进行了详细分析,首先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陈红泉认为人民币结算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人民币结算存在进出口结构失衡、地区结构失衡等。王朝勇、孙延风等认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现在存在着结算规模依然偏小、我国企业话语权与议价能力薄弱、人民币境外流动清算系统尚未启用等问题,这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1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现状

1.1 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

自2009年7月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开启,但初期整体规模不容乐观。试点首年年末,银行累计为365家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09笔,总金额仅为35.8亿元。2010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人民币跨境结算境外区域开始向东南亚地区扩张,结算规模持续增长,2010年上半年的结算金额就接近上年的20倍,达到925亿元。随着2010年6月试点范围和贸易结算范围的扩大以及各项试点配套政策的日益完善,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进入迅速增长的阶段,于该年年底达到3 414.3亿元人民币,出口试点企业的数量也增加至67 724家。

2011年和2012年,结算试点范围全部放开且取消了出口试点企业的限制,人民币跨境结算迎来了强势发展阶段,如图1所示,除2011年第三、第四季度的小幅回落以外,基本维持稳步增长的态势。2013年第四季度跨境贸易结算金额达1.46万亿元人民币,占当期进出口总额的21.76%。2014年全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达到6.56万亿元人民币,比2013年增加了41.61%,2014年以人民币结算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都大量增加。

图1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2010年1季度-2014年4季度)

资料来源:2014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断发展,人民币在国际支付市场的地位也逐渐提高。据全世界银行间金融电信学会(SWIFT),截至2015年1月,人民币全球付款价值不断取得新高,以2.06%的全球占有率紧随市场份额为2.79%的日元,位列第五名。而在2014年1月,人民币在全球支付市场的占有率仅为1.39%,全球排名第7位。而且截至2014年12月,人民币在信用证支付中所占比例由2013年7.32%上升至9.43%,超过欧元的6.45%,成为信用证支付中第二常用货币。人民币在支付市场上地位的上升,表明人民币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使用比例不断增加,世界对人民币的认可度也逐步提高。

1.2 人民币结算的商品结构

作为进出口贸易中的两大部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的人民币结算量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量的增加而不断增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货物贸易为199.9亿元人民币,占一季度总量的91.1%,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仅为19.5亿人民币,比例为8.9%。2011全年的货物贸易为15 60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为5 512.7亿元人民币。2012年人民币结算的货物贸易总额为20 600亿元人民币,较之2011年增加了32.1%;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的总额为8 752亿元人民币,比2011年增加了58.76%,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增加的幅度超过了货物贸易增加的幅度。而2014年以人民币结算的货物贸易总额达到了59 00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贸易额为6 565亿元人民币(见图2)。

图2 2010年-2014年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总量变化

数据来源:历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特点

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仍十分有限。2013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占全年对外贸易额的17.9%,2014年,我国对外贸易额为264 334.6亿元人民币,而采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的金额仅为65 565亿元人民币,只占到当年贸易总额的24.8%。

人民币结算商品结构失衡。2010年第一季度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为199.9亿元人民币,占人民币结算总额91%,服务贸易及其他仅占9%;到2014年第四季度,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为15 900亿元,占人民币结算总额的90.8%,服务贸易及其他占9.2%,但其总额为1 609亿元人民币。

人民币结算区域发展不平衡。首先,从境内看,东部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我国跨境贸易结算经历了从2009年7月开始试点的上海、广州、深圳、东莞4个城市到2010年6月扩大至全国20个省市再到2011年8月扩展至全国所有地区的过程。从试点以来至2011年6月,东部地区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累计达13 461.02亿元,而中西部仅分别为324.5亿元和889.4亿元。东部地区结算金额是中部和西部结算金额的41.5倍和15.1倍。

人民币结算收付结构逐渐趋向平衡。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公布,2011年第一、二、三、四季度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收付比分别为1∶5、1 ∶1.29、1 ∶1.67、1 ∶1.7。这说明在跨境贸易中人民币的结算进口额大于出口额。之后跨境贸人民币结算收付比一般都维持在1 ∶1.5左右,2014年第一、二、三、四季度的收付比分别为1∶2、1∶1.66、1∶ 1.36、1∶ 1.24,人民币结算收付金额趋向平衡(见图3)。

3 影响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贸易因素分析

3.1 贸易规模对人民币结算的影响

贸易规模是一国货币成为计价结算货币的重要条件。贸易规模的增加会带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的增加;贸易额增长放缓或退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必定会下降。

3.1.1 贸易规模的扩大为使用人民币结算提供了基础

根据计价货币选择理论,出口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越大,出口商就越能在国际贸易结算的货币选择权上占有有利地位。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的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不断增加,从2001年的4.3%上升到2014年的12.2%,总额增长了接近9倍。如图4所示,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除2009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而略有下降外,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到2014年进出口总额已达到264 300亿元人民币。而且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随着进出口总额的增加而显著增加,且增长率大于进出口总额的增长率。

一国贸易总量占世界贸易总量之比重(世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只是该国货币成为国际货币的基础条件和必要条件之一,而不是充分条件。从历史经验上看,货币的先发优势和惯性影响力巨大。英国从二战后就不再是贸易大国和经济大国,但英镑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依然占有重要地位。日本和德国先后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但两国的贸易主要用美元进行结算。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人民币结算才刚刚开始,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占的比重并不大。

3.1.2 我国出口占全球份额偏低限制了人民币结算规模

Bacchetta认为出口国的商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越大,出口商就越能在国际贸易结算货币选择中居于有利地位。我国已是第一贸易大国,据2011年统计,我国是124个国家的第一贸易伙伴,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比例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4.3%到2014年占世界总出口比例的12.2%(见图5)。但当时英国的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0%,有力地支撑了英镑的国际货币地位;二战之后初期,美国的对外贸易总额占当时西方国家的45%,也促使了美元霸权的产生。我国的贸易份额占世界的比重还较低,对于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的支持并不够。

3.2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对人民币结算的影响

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结构比例。我国的服务贸易是在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为我国的对外贸易注入了新鲜活力,现在服务贸易已经占据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相当一部分比例,但与货物贸易相比,比例依然较小,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比例依然不协调。

如图5所示,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7.8%,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92.2%;到2013年,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1.5%,货物进出口总额比重为88.5%。虽然服务贸易的比重增长缓慢,但绝对数额增加的很快。199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98亿美元,2013年就达到了5 396亿美元。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比例不断调整优化,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有极大促进作用。2014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服务贸易结算比例达到了24.9%,结算额为16 309亿元人民币,较之2010年增长了2倍左右。

图5 1980年和2013年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进出口比较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4

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结构比例。我国初级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比例大幅下降,工业制成品的占比不断上升(见图6)。2005年,我国初级产品进口1 477.1亿美元,出口490.39亿美元;工业制成品进口5 124.09亿美元,出口7 129.6亿美元。到2013年我国的初级产品进口为6 576.01亿美元,出口1 072.83亿美元;工业制成品进口为12 926.87亿美元,出口21 027.36亿美元。工业制成品出口大幅度增加,这为我国增加在国际市场上的定价权提供了可靠保证,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产品差异化程度影响企业结算货币的选择。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宗商品、初级产品集中在交易所或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这种高效的标准化交易方式,反过来又一进步推动了商品的同质化,迫使出口商选择交易所指定的、单一的、交易成本低的货币计价。相反,那些生产技术和品质差异较大的出口商品,主要是高附加值的资本品、耐用品,出口商在计价货币选择时有更多的主动性与灵活性,表现为计价货币比较分散,很少出现类似大宗商品那样集中使用一两种货币计价的情况。实际上,在同质的出口商品计价中,一旦某种货币取得先机,被广泛使用于国际贸易计价,就会逐渐形成一种很强的惯性,出口商一般不会轻易替换计价货币。因为替换计价货币很可能造成交易成本上升或国外需求数量下降,使得出口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3.3 贸易区域结构对人民币结算的影响

3.3.1 对外贸易区域分布不均影响结算实收付比例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地理区域结构呈现出以下特征:从进口来看,我国进口市场多元化,从拉丁美洲和非洲进口的比重不断增加;从出口来看,市场分布依然较集中在欧美国家和地区。我国对外贸易地理区域结构造成了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比重小于进口贸易即实收实付比例的不协调。根据Page对Grassman法则的进一步阐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边贸易中,发达国家的货币占据了主导地位。从贸易伙伴结构角度考虑,我国在出口贸易中的议价权相对会弱于进口,出口人民币结算的可能性就会小于进口人民币结算的可能性。

3.3.2 出口企业的国内区域影响人民币结算国内分布

内部区域结构则是指一国国内各地区在本国对外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或地位,这一指标表现出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该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

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发展不均衡,东部地区是我国率先开始对外开放的区域,发展对外贸易中有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所以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图7所示,2014年1-9月东部地区的进出口分别占全国进出口的88%和84%,而中部和西部的比例都不超过10%。内部区域分布的特点也影响了我国跨境贸易结算国内的分布状况。2013年第四季度东部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的95%,而中西部占人民币结算总额的5%,我国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主要集中在沿海沿边地区,这与东部地区相对发达的对外贸易分不开。西部地区有与我国的邻国交界,沿边贸易有一定的有利条件,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也有一定的优势,但周边的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及内陆国家,经济相对落后,跨境贸易发展相对滞后,这也造成了中西部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较小。我国的地理区位和对外贸易区域发展状况造成了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内地发展缓慢,沿海沿边地区发展迅速的特点。

图7 我国东中西部进出口比较

数据来源: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4年秋季

4 政策建议

自2009年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伴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也经历了由小到大的发展。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既存在很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不少不利因素。有利条件包括:我国庞大的进出口规模及逐渐提高的全球份额,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导的出口商品结构,在劳动密集型和部分资本密集型产品上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在东亚处于“市场提供者”的地位,不断改善的对外贸易区域结构等。不利因素包括: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较低,贸易区域布局不合理等。从整体上看,有利因素较多,在结构方面的有利因素则较少。

4.1 大力推进对外贸易发展,夯实人民币结算基础

作为“三驾马车”之一,对外贸易对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我国对外贸易经过了迅速发展,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近来受全球经济环境的影响,对外贸易发展速度逐渐缓慢,对外贸易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直接影响,同时也是人民币流进流出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需要继续大力推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近年来,跨境电商在对外贸易中崭露头角,为对外贸易又开辟了新的渠道。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约4.2万亿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出口占比约85.4%。从外贸发展的角度看,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是外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2015年6月20日,国务院对外《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合理增加进口,扩大国内消费,促进企业和外贸转型升级。我国企业要积极利用跨境电商迅速发展的机会,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占有率。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不断上升,增强了我国的市场主导能力,这为人民币成为结算货币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区域贸易中,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良好的发展势头,使人民币成为东亚“10+3”框架下的主导货币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种种迹象表明,国际贸易格局的改变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人民币国际化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应抓住机遇,大力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4.2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掌握结算货币选择权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行者。企业的实力决定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及在货币选择上的话语权。一方面,需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实力。虽然我国的企业进入世界500强的数量不断增加,但对创新的投入不足及我国现在以加工贸易为主的贸易方式使得我国企业在创新能力上与国外企业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创新投入和人才投入,在产品研发、品牌树立以及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才能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主动地位,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从而在结算货币上有更多的选择性。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当前我国在办理手续上还是比较繁琐,需要政府简化手续,并为进行人民币结算的企业提供出口退税政策上的优惠来提高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积极性。

4.3 提高出口产品的异质性,提升决定结算货币的能力

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异质性对出口商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的议价能力具有重要影响,为提升企业进行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意愿,政府应推出相应优惠政策来促进企业的自我完善,帮助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当前,我国的出口企业多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贸易方式主要是加工贸易,这导致了我国出口的产品价格弹性比较大,在国际市场上面临激烈的竞争压力,由于聚集效应和惯性,国外进口商具有了更强的议价能力和决定结算货币的能力。因此,政府应从宏观上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的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在实际操作当中,对于那些拥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宗机器设备的企业,给予出口退税、政府补贴等优惠的政策,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政策上的扶持,利用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推进人民币的跨境贸易结算。

4.4 平衡对外贸易区域结构,扩大人民币结算使用范围

依据Grassman法则,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进行贸易时倾向于使用发达国家的货币,这使得我国企业在于这些国家进行贸易时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的意愿并不太强,对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不利的。在未来应加强我国与新兴市场和金砖国家的贸易发展,并且在与之贸易中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此外,通过“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实施,促进人民币在这一区域中的使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安文强,王相宁.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影响因素分析――基于FMOLS模型和Granger因果检验[J].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2014(6).

[2]范方志,韩骏.中国资本项目管制与跨境贸易结算:问题与对策[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2(9).

[3]李波,伍戈,裴诚.升值预期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结算货币选择视角的经验研究[J].世界经济,2013(1).

[4]李婧.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看人民币国际化战略[J].世界经济研究,2011(2).

第3篇

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稳步、快速发展,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适时推出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一方面增加了企业对外融资渠道,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促进了传统跨境人民币业务转型,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实现银企共赢。但在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该项业务的开展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还存在一些要完善的地方,需要多措并举才能稳步推进和发展。

完善处理程序,规范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操作

加强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的创新不应仅局限于创新出一个独立的全新产品,更应在现有国内贸易融资产品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操作模式,实施营销策略,提升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拓展能力。

一是加强结构性安排,通过不同基础产品的组合,打造一系列适销对路的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满足更为多元的融资需求。二是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和企业融资实际需求,通过以产品为支撑的客户营销方式,形成规模不等、行业多样的中小企业客户群体,培育多元化的贸易融资客户资源。三是建立健全重点客户业务跟踪机制,细分市场和细分客户,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提高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的效益。四是及时为客户提供综合性、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提高对重点客户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不断扩大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的范围,为企业客户开拓国际市场,进行对外贸易和投资提供有力的支持,推进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的长期发展。

实行业务分类管理,严防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业务风险

目前,我国虽制定了一些表外业务监管的法律法规,但总体来说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分散,缺乏统一规划。

随着商业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业务的发展和创新,有必要从大的条目上,进一步完善表外业务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对存在的空白及时进行填补,对一些不明确的地方进行补充说明。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对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业务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业务性质,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同时,加强业务监督检查,严防业务操作风险。银行应密切关注内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管理机构应针对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业务风险及时向相关银行机构发送风险提示,做好预警工作。一方面要注意检查客户的分类是否坚持了信用等级优良标准等;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业务经营情况和业务风险的检查和总体分析,杜绝借虚假贸易而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通过各类检查工作的开展,强化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业务的风险防控水平;通过加强法规建设,促进合规经营,严防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业务风险。

加强业务培训,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业务发展环境

商业银行应从自身战略发展的高度出发,将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重要手段,推进资产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第4篇

关键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影响分析

一、背景情况及相关政策

(一)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恰逢其时

21世纪以来,中国与全球经济日益融合,在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次贷危机以后,全球货币市场进入震荡,对以美元、欧元为主要结算货币的中国企业带来了交易风险。相反,得益于中国经济实力强劲稳定的增长,人民币在这期间始终保持相对稳定和坚挺。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相继与俄罗斯、韩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等签定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除了“解决短期流动性问题”之外,由于互换货币可以用于贸易、投资方面的日常支付,也为人民币的国际化创造了条件。同时,我国在多年办理边贸业务、人民币计价业务后已累计了一定的经验,人民币在周边区域的接受度较好,加上我国超过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也是人民币成为区域性清算货币的坚实后盾。

(二)试点项目标志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迈出坚实一步

人民币国际化是指人民币能够跨越国界,在境外流通,成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计价、结算及储备货币的过程。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于2009年7月6日上午成功叙做了全国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该笔业务为一笔香港客户从中银香港汇出,并最先到达中国境内的汇入汇款业务。资金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及中国银行综合业务系统,进入客户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的账户,确认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首笔交易成功的业务。

(三)试点阶段适用范围和外汇管理政策

适用范围:试点阶段仅适用于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叙做企业必须列在国家核定的试点企业名单内。

外汇管理政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项下人民币收款不需进入试点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帐户,只申报,不核销。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试点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提供外汇核销单。

二、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优势分析

作为试点启动的首发结算业务,沪港人民币贸易结算的首批资金经由中国人民银行的大额支付系统,从香港的人民币清算行和参加行分别汇入上海的两家结算银行,不仅体现了沪港经济金融的紧密合作,促进了内地与香港两个金融体系的互动,也展示了人民币支付结算体系的良好功能。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不断深化的复杂环境下,在上海和香港之间率先进行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利于满足企业的迫切需求,促进进出口保持稳定增长;有利于内地和香港在“互助、互补、互动”中实现共同繁荣;有利于推动金融服务的改善和创新,促进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对企业的好处

1.规避汇率风险

对我国企业来说,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不仅手续繁杂,而且还要向银行支付一笔结售汇的手续费(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对于没有外汇收入的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利于减少外汇兑换损失。随着近两年人民币升值,汇率波动幅度加大,使我国企业遭受越来越大的汇率风险。虽然这种汇率风险可以通过各种金融工具避险,但企业往往经验不够,或嫌手续繁琐(如远期结售汇需开立保证金账户)不愿尝试。而如果采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则可以改善我国企业的贸易条件,避免由于汇率大幅波动造成的损失,锁定财务成本,估算企业预期收益。

2.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一方面,出口企业为了规避风险,会在金融市场上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但这些金融工具成本较高,会间接导致企业出口成本上升。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会增加企业这方面的成本。另一方面,中国出口的主要是低附加值的产品,以价格低廉来打开国际市场,但美元的贬值使这部分企业的优势日益丧失。采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以避免这种结果,使我国的出口企业保持其一贯优势。总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比于可兑换货币结算,有利于精简流程环节,简化手续,进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还有利于降低选择人民币融资产品时的衍生费用。

3.便捷操作

企业在办理进口申报核销时,减少了企业在银行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往返,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办理业务的效率,节约了管理成本。

企业在办理出口申报核销时,企业凭银行标有备注的入账水单、增值税发票和海关票证办理退税;可在很大程度上便捷企业的操作并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

(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机遇

1.增加境内外分支机构国际结算量

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商业银行主要是作为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银行。对于国内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而言,推动此项业务的动力更加强劲,因为它可以带动商业银行境内外的人民币跨境联动业务。

2.扩大业务范围,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的增加,促使商业银行推出与之相配套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目前,针对企业的需求,已有银行推出了一系列人民币跨境结算相关配套产品和服务。境内结算银行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贸易结算项下,通过境外参加银行向境外企业提供以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金额为限的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这种扩大的业务范围,毫无疑问,会促使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随之增长。

(三)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中国长期以来保持着贸易顺差,而中国货币在国际上却几乎是没有地位的。国际货币体系长期以美元为首,而金融危机下美元的贬值,使很多国家对美元失去了信心。世界正希望有一个新的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货币加入到国际货币体系中。要改变我国在国际经济中被动的地位就要让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有可能改变中国长期以来贸易大国、货币小国的失衡状态,减少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对中国的不利影响,增强中国的影响力和发言权,提升国际地位。

三、 人民币跨境结算需解决的问题

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首先要保持的是我国经济的稳定。只有稳定发展的经济才能保持币值稳定,其他国家才会愿意采用人民币结算方式。

(一)企业须注重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给企业带来的益处毋庸置疑,但企业要避免自欺欺人。企业的优势在于其竞争力而不是国家为其创造的政策。我国要在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同时,督促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加产品附加值,以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

(二)商业银行面临挑战

1.内部风险控制防范

目前仍然处于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应业务政策还在陆续出台中,因此,国内银行须严格审查业务办理条件,坚持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原则,防止洗钱和非法套利等活动;防范境内企业和境外参与银行的资格缺陷风险;完善各项协议签订,防止结算过程中的法律约束缺失;强化业务监督检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范发展。

2.业务处理风险防范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同样面临着国际结算业务本身的风险。对此,商业银行需完善自身国际结算操作系统,在技术上严格把关,同时关注各类政策带来的操作风险,例如,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人民币报关,如把核注人民币报关单放在商业银行操作,那么在远期人民币信用证项下核注报关单时点应如何把握,商业银行需根据自己的风险理解采取不同的操作方法。

(三)对宏观经济的挑战

1.货币政策有效性

人民币的跨境流通降低了中央银行的“前瞻性”和“熨平波动性”货币政策的效力。当中央银行按既定的经济增长率投放货币时,由于存在无法估量的货币外流和内流,则实际有效的货币投放与实际货币需求就可能不相等,从而可能出现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对整个国家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2.外汇管理工作

一方面,跨境贸易真实性审核。由于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后,将会出现出口收汇收到的是人民币、进口付汇支付的也是人民币的现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使当前的进出口核销制度出现操作性困难,对其贸易真实性和资金监管等都有一定的影响。

另一方面,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的全面性。以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币种是外币,并以外汇跨境收支活动为依据统计对外各项交易。对外贸易计价结算币种的变化将会对现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内容、申报流程以及国际收支统计报表的编制等有一定影响。

四、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前景展望

这两年中,人民币结算从无到有,再到爆发式增长,人民币结算业务已经完成在144个国家和地区布局,实现了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起步。虽然短期内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增长迅速,但是在其他配套政策没有实质性改变之前,未来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可能会放缓。因为从我国的对外贸易结构来看,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微观基础并不扎实,人民币国际化具有一定局限性。

目前国内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业务量大部分集中在进口。在我国进口贸易中,初级产品占比较高,达到30%左右。而在国际贸易中,初级产品一般使用美元标价,并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这意味着在总体进口贸易中,30%左右的部分将确定使用美元结算。而从贸易方式来看,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比相当高,2010年达到了进出口贸易总额的38.9%。由于加工贸易处于产业链低端水平,经济附加值较低,这决定了境内加工企业基本没有产品定价权,而为了减少财务成本和汇兑损失,境外企业倾向于在进出口环节使用本国货币计价和结算,因此占比较高的加工贸易进一步挤压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空间。

另一个关键的问题在于,人民币目前在资本项下不能兑换,人民币也不能一步走到全面可兑换,因此目前境外人民币无法以直接、全面和分散的方式进入内地的人民币金融市场。此外,央行理应积极探索境外人民币资金的流动和交易机制,积极拓展海外人民币投资渠道,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在人民币没有完全可兑换之前,给流出境外的人民币一个交易的市场,这样才能促进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发展。

目前,我国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试点可能带来的冲击,因此在试点中采取了谨慎而不失积极的态度,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空间。比如,央行专门开发了信息系统对可能出现的洗钱、热钱冲击等进行防范,对交易过程全跟踪。而且,境外参加银行对此态度积极。在香港成为人民币离岸市场前景的刺激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对香港银行开拓业务、对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都会带来巨大的潜在利益。可以断言,虽然在实践中会出现很多问题,但前景仍然是光明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必将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供巨大推动力。

参考文献

[1]樊晓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外贸企业的影响[J].北方经贸,2009(10)

第5篇

【关键词】跨境电商 国际贸易方式 中小外贸企业 转型发展

1.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我国跨境电商虽起步晚但发展迅速。2012年3月商务部《关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2013年7月国务院推出《促进进出口结构增长调整的若干意见》、扶持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国六条”,2-13年9月《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2014年1月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4年5月海关总署出台的《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2014年5月质检总局公布的《关于加大帮扶企业力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措施》。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到5.88亿万人民币,增长32.8%,其中跨境电子商务的增幅达30%以上,据艾瑞咨询2012年的《2012-2013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数据显示,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已经达到8.1万亿,增长27.9%,其中跨境贸易额高达2万亿元,同比增长31.5%。

2. 中小外贸企业的成长困境

(一)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外部市场环境恶劣。 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深层次影响还在继续,世界经济处于长期低徘徊时期,世界主要国家均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消费者信心指下降,出现负增长,制约中国企业的市场开拓。我国以出口为导向的中小外贸企业,大多数还是生产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新兴市场的兴起、世界产业的转移,再加上国内劳动力成本增长、原材料价格提高、人民币升值等一系列因素影响,我国中小外贸企业发展受到严重威胁,举步维艰。

(二)融资难,中小外贸企业资金压力大以致发展受限 资金是企业发展的有力保障,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依然是限制其发展的首要问题。针对融资难的问题,虽然国家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金融政策,但由于缺乏硬性规定,在政策的实际实施过程中无法落实。另外,中小外贸企业本身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信用度低,其在金融市场融资活动中受到歧视,无法获得实际金融支持。受金融危机影响,美国制定资金回流措施,受资金紧缩影响,采购商资金压力大,延长支付时间,付款节点后移,使得在产业链最前端的我国外贸企业资金压力增大,再加上我国实施适度紧缩的货币政策,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更加困难、发展受限。

(三)“内外夹击”,中小外贸企业利润空间压缩严重 中小外贸企业利润空间压缩主要因为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受人民币升值影响,外贸企业利润大幅压缩。从2008年到现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涨了将近20%,2014年1月我国进出口以人民币计价同比增长7.3%。有业内人士分析,人民币每升值1%,棉纺织、毛纺织、服装行业利润率将分别下降3.19%、2.27%和6.18%。另一方面,受国内通胀影响,近年来国内的生产资料和人工成本节节攀升,加上流通环节生产资料成本上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给外贸企业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

3.跨境电子商务对中小外贸企业发展的作用

第一,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整合供应链,帮助中小外贸企业释放利润空间。一是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双向信息流,打破供应链各环节的沟通壁垒,各节点分享信息,将平台零散物流信息进行整合,降低物流成本。二是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诚信体系,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且通过在线跨境支付,解决资金流问题。三是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将传统外贸链条延伸到零售领域,让国际购买行为更加扁平化、直线化,拉直“微笑曲线”,将传统“工厂-出口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的外贸环节缩减“工厂-零售商-消费者”三个环节,甚至直接缩减到“工厂-消费者”两个环节。

第二: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打破OEM困境,实现中小外贸企业海外品牌突破。中小企业借助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将品牌建设、售后服务、销售结合在一起,通过立体化信息网络营销,快速建立线上品牌,直接与海外卖家对接,根据需求开展产品的设计、研发,在网上进行注册、打造并维护产品和企业品牌。

第三: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数据分析进行精准营销,实现效益最大化随着媒体“碎片化”时代的来临,流量开始分散,流量背后的受众也随之分散,大数据精准营销的必要性开始凸显,比较成熟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都有专门的数据分析团队,通过对平台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对用户进行行为分析,了解消费者是谁,需求什么,什么时候需求,何种方式接触、互动,从而找准受众及用户属性进行精准营销投放,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

第四:有助于中小外贸企业绕过贸易壁垒,降低市场开发难度。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依靠互联网和国际物流突破了传统商圈概念,使产品供给者直接对接需求者,消费者借助网络和跨境电商平台的力量,打破传统贸易壁垒、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使终端消费者不受国家政策引导和约束,自行决定购买行为,从而增加了中小外贸企业的贸易机会,降低了其市场开发难度。

第五:通过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促进贸易便利化,为中小外贸企业增效。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出现,给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了一站式综合服务,只需要和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单一窗口对接,就可以依托平成报关、物流、外汇、退税、融资等多环节操作。目前国内比较成熟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有深圳的一达通和宁波的世贸通,这些平台不但可以实现进出口环节的管理外包,还可以提供在线互助担保快速融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出现,不仅为中小外贸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提供“管道”和“平台”使中小外贸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和人力专注于自身业务和市场开发,有助于中小外贸企业发展得更加专业化、规模化,为中小外贸企业增效。

参考文献:

[1]邓志新.中小外贸企业服务外包模式探索[J].特区经济,2012

[2]刘娟.小额跨境外贸电子商务的兴起与发展问题探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电子商务及物流服务创新[J].对外经贸实务,2012

第6篇

1.全球电子商务现状

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国受到国际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形势的影响,跨境电子商务也引发了各大商家的注目。自2003年以来,世界上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口都通过注册成为了互联网用户,全球选择互联网购物的消费者则达到了10亿左右。其购买产品主要是书籍、服饰等。而到了2013年,全球B2C电子商务达到了1.3万亿美元的交易额,同比上期的增速很明显,增幅大约为18.3个百分比。根据全球电子商务地区分布特征我们可看出,其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传统强国仍居主导地位

根据2013年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当年美国电子商务达到了总额5590亿美元的交易总额,其中由B2C电子商务成交的总额在两千八百亿美元左右。从美国本土市场的交易状况来看,借助网络购物渠道成交的金额在全部零售额中,占据了大约7%的比例。其中,书籍、音乐作品、服饰等,是网络购物的主产品。欧洲B2C电子商务交易额,在2012年这一年,就突破了3117.2亿欧元。其中,欧盟各国B2C电子商务总交易额在整个欧洲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上,占据了最大的比例,大约为88.7%,交易总额达到了2765亿欧元。其中,英国的交易额最多,在961.9亿欧元左右,其次是德国、法国,而这三个国家的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在整个欧洲电子商务市场占据了大约61%的比例。

(2)新兴市场快速增长

从整个欧洲地区电子商务发展速度状况来看,土耳其、乌克兰、罗马尼亚等东欧或者南欧国家的发展速度最快,而非那些经济比较发达的西欧国家。南欧和东欧地区在俄罗斯的带动下,仅2012年这一年,就分别达到了3240亿元和1340亿欧元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上期都明显有所增长,前者的增幅为29.3个百分比,后者的增幅则达到了32.6个百分比,二者在整个欧洲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总额中,分别占据了10.4%、4%的比例。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俄罗斯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在2011年到2012年期间,一度上涨了27亿欧元,达到了35%的年增长率,并且俄罗斯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有望在2015年,突破300亿美元。

(3)跨境电子商务有着很大的市场潜力

美国是全世界范围内跨境电子商务发达程度最高的国家。以亚马逊为代表的美国电商,其交易额在2001年-2012年期间得到了快速的增长,从最初只有25亿美元的净销售额,仅一年的时间内就上涨到了610亿美元。其中,贡献最大的要数北美地区,其净销售额在整个美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中,占据了43%左右的比例。2012年,欧洲跨境电子商务在国际电子商务市场上,属于增速最为明显的地区,仅这一年的交易额,在全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中,就占据了大约10%的比例,到了2015年,该数据更是达到了惊人的水平。在这些欧洲电商中,有14%左右的企业都从事国内电子商务活动,而有6%左右的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活动。2012年,在俄罗斯,仅跨境在线电子商务,就达到了20亿美元的交易额。

二、跨境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积极影响

1.简化了国际贸易的业务流程

国际贸易业务流程的简化、无纸贸易的出现,是电子商务发展中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在整个无纸贸易中,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应用的产生,是国际贸易逐步发展至关重要的环节。该技术旨在:借助互联网计算机,将商检、海关等部门相连,以实现贸易数据的共享,从而简化传统贸易的审批、检查等流程,为无纸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如此我们可看出:无纸贸易这种新型贸易模式,融合了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生代贸易形式,是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电子商务有效规避了传统数据被重复输入的现象,在减少劳动量和交易成本的同时,又提高了准确率。

2.国际贸易经营主体多元化的不断进步

电子商务的不断变革与发展,直接刺激了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首先,电子商务由其自身的特殊性质直接推动了电子虚拟企业的发展。当今的国际贸易已非郑和下西洋时代,电子信息技术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出现与运用,使得电子虚拟企业应运而生。这种虚拟的运作方式不仅具备了单个外贸公司必不可少的市场功能,而且能够将单个的外贸公司相互牵连、粘着在一起,形成新的联合工作方式,既有效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分工与合作,又极大限度的实现了资源共享,避免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更重要的是实现了各个外贸公司的共同利益。其次,电子商务的出现对中介行外贸公司造成了直接的威胁,这种便于操作的透明度较高的运营方式不仅为生产商推销商品降低了成本,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3.改变了国际贸易的传统经营管理模式

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积极影响还体现在,对其经营管理模式的变革上。单向物流的经营管理,是传统国际贸易的重要经营方式,它具有耗时很长、成本较高的缺陷,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而电子商务是通过虚拟的电子企业,在网络上对物流信息加以整合,变直接贸易为间接贸易,利用互联网的实时优势打破了时空条件对国际贸易的客观限制,是对国际贸易经管体制的重大突破与创新。

4.改变了国际贸易的监管方式

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经营主体及经营方以及政府监管方式带来了影响,无形中也促使国际贸易的监督管理方式做出相应的改变。传统的国际贸易体制以直接贸易为主,在进行国际贸易的各个环节,均需出具纸质材料的书面证明,但是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网络办公,则难以满足这一监管要求。由此,政府监管被迫建立新型的电子化监管体制,以适应这一发展趋势,从而提升监管效率。我国于2006年建立的“贸自通” 电子商务应用管理平台,为国内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也通过这一平台,实现了政府各相关部门对电子商务下国际贸易的有效监管。

三、跨境电子商务的消极影响

1.加剧了国际贸易中的“马太效应”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并非百利而无一害,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更加举步维艰。总的来说,是由两个方面来主要体现出来的:其一,发达国家利用其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优势,制定对内、对外不同的经济政策,设定更高的贸易壁垒,使得发展中国家在逐步适应电子商务的国际贸易过程中,不断遭遇各种阻碍,电子化商务进程缓慢,而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具备的这一优势,不断加速发展经济,这便导致“马太效应”日益加剧。其二,发达国家利用自身先进的科技与丰厚的资金,对电子商务加以完善,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竞争中的地位日益精进,发展中国家为了适应这种局面,不得不投入更多的精力,然而毕竟自身基础实力与发达国家在根本上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差距,所以从起步阶段到发展过程,都受到来自发达国家的主观或客观因素的限制。因而在这场无纸化的国际贸易竞争中,发达国家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则急需适应这种贸易模式,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仅仅依靠电子商务就取得优势。相反,这种差距会由于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运用中的种种限制而日益增大。

2.造成国际贸易中大量税款流失

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同时给双方各自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这种影响集中体现为税款的大量流失。当然造成这种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也是比较复杂的。首先,由于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网络办公存在相当程度的虚拟性,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盘查及取证的过程中,都遇到了史无前例的阻碍,比如难以确切的定夺国际贸易发生的地域及税收源。其次,电子商务的普及使得电子信息技术日益精进,税务机关在税收和取证过程中,很多时候需要破解计算机密码和软件密码,这就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第三,电子商务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之间的桥梁,虽然促使了中介产业的破灭以及为生产者与消费者双方提供了便利,但也在很大程度上考验着纳税人的自觉性。当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时,税务机关在征税时就会遭遇很大的取证困难。最后,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的应对电子商务贸易的税收征管体制与手段,也是造成税收流失的重要因素。综上所述,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造成的税收流失成因是复杂的,而要想有效改善这种局面,有效改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完善的税务征管体制,则不仅需要各个部门的相互协作,更需要从根本上提高信息技术监督手段,可谓是路漫漫长修远兮。

参考文献:

[1]李辉作.电子化国际贸易[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2]应小凡.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积极影响与存在问题分析[J].商业时代,2011(11).

第7篇

关键词:中职教育 跨境电商 国际贸易专业 专业改革

跨境电商的发展引起了传统国际贸易的变革,跨境电商的增长速度远高于传统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己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相对于传统的外贸经营模式,跨境电商通过B2B、B2C模式,实现了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直接对话,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交易费用。嘉兴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方面具有非常好的区位优势。

一、中职国际贸易专业面临的困境

笔者学校的国际贸易专业已经开设多年,一直以来都以培养传统的国际贸易人才为目标。但是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人力资源市场趋于饱和。目前,传统外贸公司尤其是一些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对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的基本要求是英语六级,本科甚至是研究生学历。中职毕业生很难在大型外贸企业找到合适的工作。从近三年中职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统计中就可见一斑。

中职国际贸易专业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挑战,我们应该转变观念,及时转型。跨境电商给中职国际贸易专业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跨境电商专业人才短缺,这是中职学校培养国际贸易人才的新契机。跨境电商兼具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的特点,但其核心是国际贸易,所以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更能满足企业的要求。改革现有的国际贸易专业是研究的新方向。

二、嘉兴市跨境电商人才需求分析

近几年,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很多中小型企业也纷纷转型,人才需求量大幅度增加。上海、杭州、宁波三个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都在嘉兴周边,因此,嘉兴在区位上有相当大的优势,嘉兴的乌镇又是世界互联网大会的永久举办地,嘉兴市政府也出台了很多电子商务发展的利好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跨境电商的人才需求就更强烈了,而且这一新领域对人才设置的门槛也比较低,给中职学生提供了就业机会。

三、直面跨境电商,改革国际贸易专业

1.成立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跨境电子商务兼具电子商务及国际贸易的特征,对中职学校来说是全新的方向。在知识层面和实践技能上都需要专业人士进行指导。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由跨境电商行业专家、企业工作人员、学校领导、国际贸易专业教师、电子商务专业教师组成。根据社会发展方向、行业需求,指导学校调整专业培养模式,更新课程设置,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

2.国际贸易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对原有培养模式进行改革,推进互联网国际贸易相关课程的教学与实践,把跨境电商的项目课程纳入国际贸易专业教学,培养学生的互联网国际贸易技能,利用B2C平台开展小额跨境贸易。学生通过跨境电商的学习,可以对真实业务进行操作,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兴趣。

3.跨境电子商务课程的设置

核心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跨境电商职业能力,包括基本的语言运用能力、电子商务运作能力、国际市场营销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能力。中职教育可以把现有国际贸易专业中理论性较强的课程调整为跨境电商的课程,例如跨境电商基础、跨境电商平台操作、跨境电商英语、跨境电商网络营销、产品拍摄与店铺装修、跨境电商案例分析等。除了常规课程外,还应积极建设实践项目基地,把实训教学作为一个重要环节。

第8篇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中介;B2B2C;价值

一般来说,传统国际贸易的海外分销渠道被各类贸易中介所控制,如出口商、进口商、商、批发商、零售商等。跨境电子商务时代海外分销渠道不断收缩,贸易中介作为渠道上的重要结点,也必然会受到严重影响。当理论界还在对跨境电子商务时代贸易中介何去何从进行争论之时,实践领域中的一些大卖家开始反向控制工厂和自建海外仓的版图扩张,则展示了我国贸易中介新的广阔发展空间,其蕴含的巨大价值也开始显现。

一、我国贸易中介的渠道变化

(一)跨境电商前时代的单边控制

在跨境电商前时代,由于互联网未普及,以及搜索引擎还达不到快速精准,对于跨境交易双方而言,主要通过国际间的交易会或展览会建立联系,而对对方国内的渠道信息知之甚少。对于出口贸易而言,我国贸易中介主要指出口商或者出口,实践领域中的常见形态是经营进出口业务的贸易或者经销商。加上我国在加入WTO之前,外贸进出口业务实行审批制而非现在的登记制,许多制造型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进入国际市场的方式就是通过我国贸易中介,也就是将外贸业务委托给专业外贸公司来做。从进口国来看,能够全球参展和采购的往往也是该国大的进口商,掌握海外商品信息,从而可以牢牢控制进口国内的分销渠道,在其下面逐渐形成批发商、零售商等各级贸易中介。可以说,跨境电商前时代是海内外贸易中介层层控制、共同盈利的渠道链条,产品的出口渠道掌握在我国贸易中介手中,他们拥有对外的议价权;进口渠道掌握在进口国各级贸易中介手中,层层加价后才最终到达海外消费者。

(二)跨境电商B2B时代的被挤出

虽然跨境电商B2C起步于2003年,但受到理念、政策、技术等各个方面的制约,真正的大发展开始于2013年。可以说,2013年之前是跨境电商B2B时代。加入WTO之后,外贸经营权开始下放,更多制造型企业开始增设外贸部门,绕过贸易中介,直接开展外贸业务,成为外贸企业。这一时期,跨境电商B2B平台的发展改变了跨境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且较之交易会、展览会更为便捷与廉价,就给了外贸企业与专业贸易中介同台竞技的机会。而我国贸易中介没有了渠道信息优势,又缺乏对出口产品的控制,只能逐渐被挤出渠道。即使有贸易中介存活下来,往往也是依附于外贸企业当拿佣金,丧失之前的议价优势。较之于我国贸易中介的被挤出,海外贸易中介则获得了新优势,原因在于跨境电商B2B平台对海外客户充分展示出口企业信息,而出口企业对海外客户信息的获取只能通过所收到的询盘函,这种“一对多”的信息优势使得海外客户可以通过多发询盘来进行比价,在控制进口渠道的同时也达到对出口渠道的控制。尽管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海外小额批发的兴起改变了大的进口商垄断进口渠道的情况,但海外贸易中介主导整个渠道的事实并没有改变。

(三)跨境电商B2C时代的重新嵌入

随着跨境电商B2B平台上供应商数目的增加,我国外贸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的成效日益下降,亟待转型升级。跨境电商B2C平台创造了我国卖家和海外消费者直接在线交易的新模式,海外贸易中介也被挤出渠道,给了我国外贸重新建设海外分销渠道的机会,因而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2013年下半年开始出现大发展的趋势。然而,外贸企业长期以来习惯于大宗交易,尽管2008年危机后逐渐适应外贸小批量业务的发展,但让其从跨境电商B2B转向B2C,还是不愿意做这样碎片化的贸易。可以说,跨境电商B2C平台的发展不是从事跨境电商B2B业务的外贸企业所引领的,而是起源于C2C。阿里速卖通2010年上线,平台能够迅速发展起来主要是免费吸引众多做跨境C2C业务的个人小卖家,从而被称为“国际版淘宝”。这些小卖家热衷于从国内的批发网站上购进产品,然后通过平台销售给海外消费者,从而扮演了一种新型贸易中介的角色,使得我国贸易中介在跨境B2C时代又有存在的价值。但是,贸易中介在此阶段还只是重新嵌入渠道,既脱离传统外贸交易流程的约束,又因为新规则的不完善,不仅不能控制渠道,其利润空间下滑和直邮模式问题也不断出现。

(四)跨境商B2B2C时代的主导扩张

跨境电商B2C交易出现的若干问题,最终都会归于跨境电商平台。作为我国最大的跨境零售出口平台,阿里速卖通的对外形象严重受损,在外国人眼中成为“假货的集散地”,迫使该平台进行转型。自2016年起,阿里速卖通实行收费,以促进平台全面从C2C向B2C转型,这意味着今后在平台上进行运营的不再是个人小卖家,而会有更多专业化运作的贸易中介出现,从而更加注重外贸品牌和信用建设。此外,海外仓被誉为解决跨境电商B2C“最后一公里”问题的良方,越来越多的卖家开始尝试这一新模式。但是,海外仓运作已不再是单纯的跨境物流,还涉及海外仓储与配送、售后服务、信息管理、工商税务等跨境经营业务,是个人小卖家所玩不转的。可以说,这些变革不仅有利于解决跨境电商B2C存在的若干问题,也促进了新型贸易中介的成长和壮大,开启了跨境电商B2B2C的新时代。当前,跨境电商平台对卖家进行信誉评价和搜索排名,如速卖通平台将店铺信誉评价等级分为金牌(1-5级)、钻石(1-5级)和皇冠(1-5级);卖家产品的搜索排名规则主要有商品信息描述质量、与买家需求的相关性、交易转化能力、卖家服务能力和搜索作弊情况等五大类。只有排名靠前且有评级标志的大卖家才能更多引流和订单转化,而大卖家要保持这种优势,其能力需要从选品拿货到营销服务再到供应链整合不断延伸,从而正在成为连接产品供应与需求的重要纽带,逐步形成对整个的海外分销渠道的主导与控制作用。

二、我国贸易中介的价值体现

(一)符合跨境电商发展方向

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来看,2016年上半年跨境电商B2B进出口仍占90.7%。对于我国而言,跨境电商B2B的发展才会对我国外贸产生根本性影响,是主流发展趋势。但是,当前引领跨境电商B2B变革的力量主要来自于第三方平台,如阿里国际站正在力推的“一达通”,革新思路主要是线下交易转向线上交易,打造金融、信用、数据、物流、支付等外贸综合便利化服务平台。但是,这种变革还只是在整合国内资源,并没有根本触及海外渠道的变化。另一方面,跨境电商B2C虽然仅占整个跨境电商进出口的近一成,但跨境电商的热度是B2C引l的,其发展速度也远超B2B,而且其开拓市场能力和业绩表现都不错,也是一些地方政府力推的跨境电商发展方向,如浙江等省。然而,这种线上零售模式冲击和破坏线下销售网络生态,各国都在加紧关于规范线上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定。我国也不例外,2016年上半年出台跨境电商B2C进口的相关税收政策,虽然之后设置了1年的政策过渡期,后又延至2017年底,但最终会实行线上零售与线下零售相平衡的税收政策。可以预测,跨境电子商务B2C出口今后在海外遇到的麻烦不会少于B2B。跨境电子商务B2B2C的发展则不一样,大卖家要获得渠道的控制力,必然要考虑海外仓操作,而海外仓出口具有跨境电商B2B的特征,平台零售则具有跨境电商B2C的特征,可以兼顾跨境电子商务B2B和B2C的发展;大卖家通过对海外仓的探索也会对海外市场更为熟悉和容易融入,较之于跨境电商B2B改变了受制于人的局面,较之于跨境电商B2C则减少了未来海外政策改变所带来的冲击,必然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最为理想的发展模式。

(二)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对全球价值链的定义可以概括成“为实现商品或服务价值而连接设计、产品开发、采购、生产制造、营销、交货、消费、售后服务、回收利用等活动的全球性跨企业网络组织及其价值与利润分配”。长期以来,我国外贸以接单生产的方式成功嵌入全球价值链最低端的加工制造环节,与前向的研发设计和后向的品牌渠道服务相比,所获得的价值增值和利润分配都极其有限。当前,我国新型贸易中介正在改变这种状况。价值链的前向攀升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卖家开始注重与工厂关系的建立,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直接采购协议,而是向ODM和OEM发展,也就是要求工厂按照给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加工制造,或者要求工厂为其贴牌生产以打造店铺品牌。当这种关系不能很好的理顺时,就有一些大卖家想要反向收购工厂,如小饰品行业,大卖家会吸取海外潮流趋势打造新型饰品,款式会层出不穷,若工厂不能满足其多样化的需要,或者大卖家迫切想要提高饰品和包装档次,其控制工厂的意图就会更为强烈,而这种控制力的增长也必然能够带动我国外贸全球价值链的前向攀升。从价值链的后向攀升来看,为了提升客户对出口产品的体验度,越来越多的大卖家开始尝试跨境经营,从体验海外仓开始,再到开办境外体验店,进而发展O2O(线上与线下)的新型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这种渠道开拓的思路不仅可以在海外树立更好的品牌形象,也可以吸引海外B端客户的加入,最终达到我国外贸中介控制海外多层次分销网络的目的,得到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从而加速了我国外贸全球价值链的后向攀升。

(三)适应工业4.0 新要求

工业4.0就是“互联网+制造”,除了智能制造之外,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大规模生产转向个性化定制的生产形态。个性化定制的关键在于快速响应每个客户的需求,当然,大力推动制造型企业上线跨境电商B2C,直接实现M2C到C2M的转变不失为一种策略,但实践中,跨境电商B2C平台上出现更多的是专门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司或店铺团队,说明新型贸易中介更加适应这种个性化定制的发展。在跨境电商发达的广州、深圳,越来越多的跨境电商公司或店铺团队开始组建,已经形成了十分完善的公司内部组织架构,下设后台操作、选品、美工、客服、运费、营销、数据分析等更多专业岗位,如果再进行海外仓操作的话,还要包括跨境的信息管理、仓储、工商税务、保险、销售、售后服务等更为复杂的事项。这些岗位已非制造型企业专长,很少有中小制造工厂有发展眼光和实力去进行自组织。而专门做市场的新型贸易中介,掌握海外消费者需求数据和跨境经营经验,以此为核心竞争力,具有自动集合各类资源和优化调整运行机制的能力,从而可以把握海外个性化定制的方向,引领规模化定制潮流,不仅实现定制创新的从无到有,也能够在定制的基础上打造爆款,创造“1-N”效应。此外,其也与货代、保险、银行、报关等有着紧密联系,具有资源内化和网络化外部合作的先天优势,非常擅长发展和拓展这种自组织形式,若在自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打通企业能力平台,如与工厂契约式合作或反向收购工厂,完成定制化生产所需的“自组织+企业能力平台”的新形态,就能够确立其在工业新时代的主导地位。

三、我国贸易中介的价值提升路径

(一)与制造工厂的竞合发展

和跨境电商B2B平台的工贸一体化一样,制造工厂也可以全面上线跨境电商B2C平台,打造M2C或C2M的新型跨境电商模式,但这并不影响我国贸易中介的发展。一方面,代运营业务是我国贸易中介错位发展的空间,跨境电商B2C的店铺运营不再只是规范的贸易流程操作,还是细分市场后的跨境零售经营;不再单设一个外贸部门,而是需要更为复杂的组织架构来进行密切协作,并不是所有的制造工厂都有这样的实力来拓展运营业务的。而我国贸易中介的优势主要在店铺运营上,可以为那些没有或有限国际化实力的制造工厂进行代运营操作。另一方面,多平台操作打造我国贸易中介的竞争优势。从制造工厂多年来的跨境B2B平台使用情况来看,很多企业依赖于阿里巴巴国际站进行多账号操作,较难尝试新平台,而新兴的贸易中介只要初具规模,典型的特点就是多平台操作,包括阿里速卖通、敦煌网等国内平台,还有Amazon、eBay等国际平台,而且,一旦有新兴平台出现,如Wish等,也会第一时间跟进尝试。这些事实说明这些贸易中介已经充分意识到多平台操作是其竞争优势的体现,只有充分利用各大平台的规则体系来完善店铺运营和不断创新发展,才能打造更强的代运营能力,从而争取更多制造工厂的业务。

(二)与第三方平台的竞合发展

作为在第三方平台上开设店铺的卖家,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必然会受到某些控制,如只能在某一个品类下开设店铺,而不能多品类店铺运营等,对于贸易中介而言,代运营能力的增强需要扩充其运营品类,客户信息的平台共享也会让其有数据隐忧,最好的做法可以是多平台多品类的更为复杂的运营模式,从而可以实现与第三方平台的竞合发展和成长。当然,也有一些Q易中介将店铺运营升级为平台运营,成为自营电商平台,也可以称之为B2B2C平台,是贸易中介做大后的平台模式,也就是直接从制造工厂采购,通过平台的海外营销推送,将产品销售给海外终端消费者,从中赚取进销差。这类贸易中介虽然摆脱了第三方平台的控制,但也受到无法做大流量的困扰,还是要与第三方平台产生竞争或合作,如自营平台的同时添加第三方平台模式,与第三方平台产生竞争关系,如兰亭集势、DX、大龙网等;或者有自营平台的同时也入驻第三方平台,与第三方平台产生合作关系,如米兰网等。但是,无论是哪种发展方向,对于贸易中介而言,与第三方平台的竞争或合作,都应明确其核心竞争力在于做市场,品牌和营销推广,如果偏离主营项目,变成单纯的做平台流量思路,只能让其优势丧失的更快,混合模式中去强化其核心业务才是贸易中介做大的根基。

(三)与第三方物流的竞合发展

海外仓本为解决跨境物流问题,是物流企业主推的发展方向,如出口易、递四方等。平台企业因推动线上物流的发展,或者自建海外仓,如敦煌网等;或者选择与第三方物流合作,如阿里与菜鸟国际的合作等。而据跨境电商公益流平台《极客营》所作的调研发现,月销50-100万美金和100万美金以上的大卖家分别有55%和69%的比例已有自建的海外仓或者计划自建海外仓。虽然大卖家不惜成本自建海外仓有不满意跨境物流现状的原因,但主要因素还在于做海外市场需要拓展个性化服务。可以说,当前已经进入海外仓的升级版建设,从解决“最后一公里”物流向展示品牌、体验产品、解决售后和定制咨询等方向发展,形成“前店后仓”的新模式。第三方物流和贸易中介的海外仓的建设思路是不一样的,第三方物流优势在于物流,更愿意全球布仓,而贸易中介的优势在于市场,更愿意全球布店;现阶段最为理想的海外仓建设战略应该是鼓励这两类企业都积极地“走出去”,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内进行建设,促进二者之间的合作以实现前店后仓的无缝对接。对于自营平台的贸易中介,有实力去自建海外展示厅或体验店,如兰亭集势等,而对于相对弱小的店铺大卖家,则可以采取抱团发展的方式,形成合力与第三方物流合作建设升级版海外仓,如德化陶瓷企业抱团与出口易合作就非常成功。

第9篇

【关键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策

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后,美元等主要国际货币汇率波动剧烈,给各贸易方带来了较大的风险。为减少对美元的依赖,降低汇率风险对经济的影响,且人民币己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周边地区的流通货币,初步具备用于国际结算的良好条件。在此双重背景下,我国于2009年7月在上海等5地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在跨境贸易中直接使用人民币作为标价货币进行计价结算。它是人民币支付结算功能从国内向境外的延展,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迈出了关键一步。既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成本,也利于境内银行扩大市场份额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现状

(一)结算规模显著扩大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2009年7月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5个城市开始试点;2010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等20多个省区市;2011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等又联合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扩大至全国。自2010年8月起,境外央行、人民币清算行和人民币参加行等境外机构可使用人民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2011年,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扩大至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及境外项目贷款。3年多来,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序开展,结算规模显著扩大,人民币在境外接受程度不断提高。自2009年7月试点开始至2013年4月末,全国累计办理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金额6.8万亿元,其中2013年1-4月累计办理1.3万亿元,同比增长72%;全国累计办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金额5470亿元,其中2013年1-4月累计办理1106亿元。目前除经常项外,资本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也有序推进。

(二)商业银行是主要参与者

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结算金额和相关业务发展迅速。这是人民币从区域结算货币到国际货币转变的重要起步。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作为这一业务的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其国际化经营由此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商业银行作为境内结算行,为境内进出口企业的跨境贸易结算提供了包括人民币在内的更加丰富的结算货币;作为境内行,为境外参加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在该账户下为其提供人民币资金兑换、购售和融资服务;并通过境外参加行或境外清算行为境外贸易企业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这样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从境内企业扩展到了境外企业和境外商业银行,服务业务从外币结算扩展到本币结算,服务范围从国内延伸到港澳和东南亚各国,并进一步扩大到全球各国的贸易和金融市场。这有利于商业银行综合服务水平的丰富和完善,有助于商业银行以优质服务吸引更多优质的国际业务客户,提升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政策制度不完善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从试点开始,到现在已近四年,取得了巨大发展。但在是其发展过程中,一些相关政策及制度还是不够完善,这也相对制约了其发展速度和规模。

第一,审批手续复杂。目前,我国己经取消了进口企业试点制度,但对于出口企业仍然采取试点制度。要成为试点企业,就必须经过多个部门审批。从开始申报到通过审批,至少需要两个月时间,如此长的时间,影响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推进。

第二,出口退税政策与报关措施不完善。对于有些企业来说,出口退税是重要收入来源。然而,国家税务总局直到2009年8月25日才出台相关政策,在此之前,很多企业是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降低了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的意愿和积极性。2009年9月8日,海关总署通知,试点企业可以异地报关。而此前,因为不能异地报关,一些试点企业对采取人民币计价结算就没有多大积极性。

第三,进出口核销及监管制度不完善。我国现行的进出口核销制度是针对使用外币计价和结算而设计的,当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时,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都是人民币,因而进出口核销制度就需要相应的调整。在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也会面临境外资金界定、出口退税界定等一系列的问题。同时由于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境外人民币的大量流通,会使得我国金融的监管难度更大了。

(二)企业议价能力有限

国际贸易的前提和基础是国际分工,谁在国际分工中占据优势地位,谁就在国际贸易中拥有主导权。我国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取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国际分工地位得到提高,成为“世界工厂”,但是仍然位于国际分工的下层。我国企业在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上还是相对偏弱,并且很大一部分企业没有掌握核心技术,从而导致出口产品的替代性较高。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谈判中就处于劣势地位,缺乏谈判的话语权,也就没有结算货币的选择权。此外,在我国的进口贸易中,国际大宗商品的比例相对较高,而国际大宗产品大都是以美元来计价的,人民币无法撼动美元地位。

(三)人民币结清算渠道不完善

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清算模式主要有三种:边贸模式、模式和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模式,这三种模式到目前为止发展不完善。我国现行的银行结算体系中,各个银行结算体系相互独立,信息不能相互交流,没有形成一个统一高效的支付清算网络。人民币清算网络体系尚未达到国际标准,与国际主要清算体系的差距还是很大。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现有的人民币清算系统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币跨境结算的需求。所以,如果没有一个有效、方便快捷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体系,就会导致其便利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参与热情。

(四)境外人民币投资渠道狭窄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使得境外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人民币资金,而持有者需要将闲置的人民币资金用于投资。目前,境外人民币的投资渠道相对有限,主要是投资于境外的人民币存款业务,境外人民币债券市场以及境外人民币基金业务。但由于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完善,金融工具有限,为境外企业提供规避风险和保值增值服务的能力不足,境外主体要获得人民币资金,只能通过在境外开展人民币业务的金融机构购售,这相对增加了持有人民币资金头寸的成本,降低了持有意愿。在资本项目还不能自由兑换的条件下,境外人民币资金无法直接、全面的进入我国金融市场,这种状况影响了人民币作为国际货币的计价结算功能。因此,非常狭窄的投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结算和使用。

三、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对策与建议

(一)着力解决政策协调

政府部门一方面要消除涉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政策限制,另一方面要做好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运作涉及海关、税务、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在账户开立、报关、国际收支申报、反洗钱以及结算与税务等主要运作环节需要紧密配合。

在针对审核出口试点企业的环节上,我们要缩短审核环节,并制定表格式审核流程。第一,将审核环节下放到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出口试点企业递交申请后,可由在企业所在的省份自行确定出口试点企业名单,这样既能提高出口试点企业在跨境贸易结算中选择人民币的积极性,同时又可以有效地减少企业等待的时间,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第二,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制定表格式审核流程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政府机关在接到出口试点企业的申请后必须尽快回复,制定表格式审核流程,提高了出口试点企业审核效率。

(二)提升涉外企业的议价权

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低端位置严重制约了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的竞争力。我们需要顺应国际产业发展的趋势,结合自身优势,制定正确的产业发展战略,通过行政指导、税收、法规及产业扶持等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升级,助推产业转型。对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行加工,提升产品附加价值,赢得客户和市场,从而在对外贸易谈判中结算货币的选择权上居于主导地位,真正享受到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带来的好处。

(三)增强合作及完善结算体系

在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早期阶段,我国签订了一系列的货币互换协议,推动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但是这些协议都有期限,绝大多数是三年。为了保证境外人民币规模不会因协议到期而突然下降,我国应继续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同时与其他国家也应积极合作,增加人民币结算的行规模,为人民币的流入流出提供保障。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应尽快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理顺人民币结算渠道,合理规划国家支付体系,为我国人民币支付体系的科学发展提供政策的指导。方便快捷的清算网络是一国货币成为国际结算货币的必要条件。我国应借鉴美国和欧盟建设国际支付清算系统的经验,研究边贸模式、模式和港澳模式等三种不同的清算模式,根据我国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建设符合国际贸易需求的人民币结算网络,完善人民币清算体系,健全人民币跨境清算制度,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

(四)加强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建设

目前人民币真正的离岸市场只有香港,香港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未来可以选择经济金融发展程度都比较高、专业金融人才聚集、且具备先进的交通、通讯设施的区域,建立更多的离岸市场。实现人民币与主要金融市场的衔接,为境外居民投资避险提供更多便利的离岸市场。更多的离岸市场不仅分散风险,而且增加海外人民币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市场定价能力,并辐射到周边地区。

参考文献:

[1]李东荣.人民币跨境计价结算:问题与思路[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22-23.

[2]刘艳.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南方金融,2010(2):50-52.

[3]马俊,冉萍.人民币跨境贸易决算及人民币国际化路径分析[J].昆明学院学报,2009,31(5):90-93.

[4]李靖.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看人民币国际化战略[J].世界经济研究,2011(2):13-19.

第10篇

关键词: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外贸企业;效益贡献

一、前言

随着我国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外贸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关键的地位。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传统外贸发展环境较为严峻,国际的外贸发展环境较为复杂;就我国国内经济发展环境而言,现阶段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越来越大,传统外贸的发展遇到一定的问题,发展速度缓慢,成产成本不断上升。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外贸企业必须寻找新型的发展模式,积极面对挑战。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出口企业直接通过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实现货物交易,而境外买家可以在互联网上直接购买并实现支付。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外贸发展形势,我国相关部门十分重视这一点子商务模式的发展,因此,研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对外贸企业的效益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与主要特征

1.市场发展较为迅速

现阶段,我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较快,逐渐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型模式。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4万亿元,其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外贸的增长速度。但是,与我国整体外贸市场份额相比,我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所占的比例相对不高。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将会进一步提高,在我国外贸整体规模中所占比例将会越来越大。

2.进出口规模相差较大

从我国外贸结构的分布情况来看,我国出口规模较大,主要出口的商品主要包括服饰、电子商品以及饰品等,其增速较快。其进口规模相对来说较小,进口的商品主要包括奢侈的化妆品、奶粉以及粮食等。但是随着我国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出口方面的政策,网购的基础环境开始不断完善,同时,不少消费者逐渐养成境外购物的习惯,其进口规模将会进一步增大。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之所以会出现进口规模较小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相关政策以及消费者的购物习惯等。

三、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对外贸企业的效益贡献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作为一种较为新型的外贸发展模式,他对我国外贸企业的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缩短贸易流程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可以大大缩短贸易的流程,缩短交易所需的时间,进而大大提高外贸经济效益。传统的外贸方式要经过以下环节:一是外贸交易的双方要进行贸易合同的签订;二是出口这一方要根据签订的合同在国内寻找相应的生产商,进行商品的生产,一到合同签订的交货时间,将商品交给进口这一方,并将货物运输到相应的指定地点;三是进口这一方一般不进行商品零售,他们主要的售卖方式是将商品转卖给他们国内的批发商;四是批发商再将商品销售给零售商;五是零售商才能将商品卖给相应的消费者。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传统的外贸交易方式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每经过一个销售渠道的时候,其销售成本就会不断增加,最终零售商销售商品的价格远远高于进口时的价格,进而导致消费者要花费更多的钱去购买进口商品,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这十分不利于外贸发展。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则可以解决以上问题。根据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国内出口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将商品出售给国外企业或消费者,而国外企业则可以直接在网上实现购买、支付和评价。通过这样的方式,外贸的流程将大大压缩,出口这方的企业能与市场进行直接的接触,并获得中间环节的利益。除此之外,通过这样的外贸形式,可以进一步降低商品的价格,进而积极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十分有利于外贸规模的发展。

2.创造较多的贸易机会

根据分析我们发现,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这一方式,还可以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相关问题。在以往的外贸方式中,无论是出口商还是进口商,为了更好地进行合作伙伴的选择,往往会花费较大的人力与物力,然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这一模式不仅仅具有开放性,同时还具有全球性的特征,可以进一步解决国内外消息不流通的问题。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这一方式,无论是出口商还是进口商可以对合作伙伴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对相应的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在得到合作伙伴相关信息的同时,还能进一步全面掌握该地消费者的需求以及市场的变化情况,让市场信息不断透明化,并及时得到相应的反馈。同时,相应的外贸企业还可以得到“长尾效应”。这一效应主要是指相关企业将徘徊在市场边缘或是较为零散的需求信息收集,并进行一定科学分析,可以为相应的企业提供意想不到的作用。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中,进行交易的形式主要是大宗商品,这种交易模式对于一些较大的外贸企业来说较为有利,但是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刚刚发展起来的企业来说,并不是十分有利。但是,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这一模式中,外贸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规模与市场需求来选择合理的交易模式,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为外贸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进而积极促进我国外贸行业的发展。

3.有利于外贸企业的转型

在传统的外贸方式中,国内大部分的制造商往往会采用贴牌生产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制造商往往只会根据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然而自己的企业并没有创造能力,不能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牌。不可否认,这种外贸生产模式曾经大大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经济全球化发展,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设置了一定的障碍,这导致我国始终存在于生产链的低端,导致我国外贸经济效益不断降低,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粗放型出口。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这一模式就可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相关企业的转型与升级。在这种外贸形势下,相关外贸易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转型升级:一是相关外贸企业通过对市场信息的分析与反馈,从而积极对自身的生产方式进行调整,不断改善自己的生产经营模式,进而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二是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牌。以上两种方法可以进一步促进相关外贸企业的发展,推动其进行转型以及升级。

四、总结

通过以上可以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在我国外贸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可以进一步推进企业的转型与升级、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并不断简化外贸的流程,让进出口流程信息化、透明化,积极促进我国外贸行业的飞速发展。在此,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特点以及对外贸企业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希望对相关企业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参考文献:

[1]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石良平,汤蕴懿.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政府监管问题研究--以小额跨境网购为例[J].上海经济研究,2014,09:3-18.

[2]杨坚争,郑碧霞,杨立钒.基于因子分析的跨境电子商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财贸经济,2014,09:94-102.

第11篇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境内机构与境外机构进行跨境经贸时,以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并且允许境外非居民持有人民币账户去方便国际结算的进行。

我国自2009年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以来,跨境贸易结算量迅猛发展。试点初期全年结算量仅36亿元,2011年范围扩大至全国后全年结算量为2.08万亿元,较2009年增长57678%。截至2014年上半年,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量累计达到3.27万亿元,同比增长59%。同时,其占贸易总额的比例也从2009年的0.03%上升到2014年上半年的26.25%。

二、跨境贸易结算货币的国际借鉴

(一)美元经验借鉴

美元作为当今世界第一大货币,在全球支付体系中占40%左右,在各国国际储备中所占份额也超过半数之多。两次世界大战、“布雷顿森林”体系和马歇尔计划均在助推美元成为世界主要货币中发挥重要作用。尽管美元的有利条件已经不可能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重现,然而美元的路程也为我们揭示了成为跨境贸易结算主要货币的基础条件。

1.强大的经济实力是国际结算货币的基础。美元经验告诉我们,一国的经济实力从根本上决定着一国货币的国际地位。从美元崛起的历程来看,国际货币的核心竞争力就是货币发行国的综合国力,强大的国家才会有强大的货币。因此,无论是19世纪的英镑还是20世纪的美元,都说明跨境贸易主导货币都是由世界上最强大的经济体提供的。

2.发达的金融体系是维持美元国际货币的保障。美国在一战前就已超越英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但美元真正替代英镑成为世界核心货币却是随着美国金融深化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在经济实力基本具备的条件下,完善的金融市场能为需求者提供低成本、高安全性和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从而促进该货币在国际贸易中结算使用比例。

(二)日元经验借鉴

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GDP年均增速高达9%,与当今中国十分相似,经济的高速增长也使日元国际化迎来了空前的繁荣。但迄今为止,日元作为国际结算货币与美元和欧元相比,所占的市场份额仍然极其微小,日元远没有获得与日本经济相应的地位。日元国际化作为一个失败的案列,其国际化历程中的教训值得我们反思和借鉴。

1.日本政府缺乏系统的战略规划。在亚洲金融危机前,日本政府未主动构建一个系统的、连贯的国际化战略。面对日元全球化的市场需求,日本政府从最初的消极抵制,转变为迫于美国对日元升值压力而采取的零散且不成体系的应对措施。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日本政府才开始提出“日元亚洲化战略”,但此时日本的经济条件和国际环境却早已发生了变化。

2.金融市场改革滞后于市场需求。为保护国内金融市场,日本政府实施的是内外分段的国际化金融改革:封闭国内金融市场、开放欧洲日元市场和东京离岸市场,此种方式与日元国际市场需求形成了巨大的冲突,严重阻碍了日元国际化进程。直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日本政府才开始认识到开放国内金融市场的重要性,但此时的改革已错过日元国际化的最佳时机。

3.日本进出口贸易结构不合理。在进口结构方面,日本作为资源匮乏型国家,进口商品中生产资料占比约50%。按照国际惯例,初级品和国际大宗商品都以美元进行计价结算,日本的进口结构决定了日元在进口贸易结算上的弱势。在出口结构方面,日本作为出口主导国,出口对象多集中在欧美国家,而美国进口的产品80%均以美元进行结算。

4.日元汇率波动剧烈频繁。日元汇率的频繁大幅波动导致日元无法广泛用于国际结算领域,在1971年至21世纪初的40多年中,日本年均汇率波幅大于10%的年份超过30年,波幅大于20%的年份超过13年。日元曾出现过一年升值40%以及三年内贬值100%的记录。日元汇率的大起大落致使贸易伙伴甚至是日本本国企业都避免选择日元进行结算。

(三)马克经验借鉴

从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到欧元诞生期间,马克作为国际贸易结算的第二大币种,地位仅次于美元。在马克国际化过程中,也出现了持续的贸易顺差和随之而来的货币升值压力,与人民币国际化所面临的环境有类似之处。但马克顺利完成了升值过程,带来了与日元升值完全不同的结果,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

1.稳定的货币价值。马克的币值稳定包括对内价值的稳定和对外价值的稳定。对内价值的稳定表现为自其投入流通以来一直保持着较低通胀率。在马克使用的50多年间,通胀率多保持在3%以下的低水平,为美国同期的二分之一。马克对外价值的稳定表现为战后汇率稳中有升。在马克实行浮动利率的26年间,除1981-1985年、1997-1998年这7年马克对美元出现短暂贬值外,其他年份都是升值过程。马克汇率的稳中有升,使其在国际社会树立了良好形象。

2.独立稳健的货币政策。1974年,在马克汇率升值的过程中,德国政府面临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两者取一的选择。为维护国内物价的稳定,德国政府坚决地奉行了独立的货币政策,使得德国经济顺利发展,没有因为汇率的升值问题而受到伤害。1987年,美国为维护美元稳定,要求德国降低利率,德国表示中央银行拥有独立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利、政府无权干涉,没有因为美国的压力而放弃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三、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发展的宏观建议

(一)持续提升经济综合实力

经济实力是提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的坚实基础。美元、日元和马克成为主要结算货币时,本国经济占全球百分比分别为51.3%、9.18%和5.27%。2013年中国经济占全球比重为12%,已具备结算货币国际化的基本条件。但从人均GDP的角度来看,上述国家人均GDP为全球平均GDP的4倍左右,我国人均GDP却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0.66倍。因此,我国应继续提升经济总规模和人均规模水平。

(二)维护人民币币值稳定性

结合日元汇率大幅波动和马克币值稳定的国际经验可以看出,货币国际化过程中汇率升值本身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过快升值、波动过猛,从而对经济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本文认为汇率升值问题并非不可化解,关键在于如何调整和把控:

1.采取缓慢渐进的方式来调整汇率。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人民币升值一定要与经济发展的进程以及资本项目的开放进程相适应,缓慢渐进的调整方式能有效避免人民币在短时期内急剧升值或贬值。2009-2014年间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渐进发展,最大波幅仅为-2.6%,平均波幅-1.09%。

2.维护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自主性。德国经验表明,一国在面临货币升值压力时,在坚决维护物价稳定的前提下,合理的汇率浮动和资本项目开放并不会破坏本国经济的稳定发展。货币政策的独立自主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应坚决维护国内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不能依附于国际大国的意愿;另一方面货币政策应独立于中央政府的控制,中央银行应根据经济形势自主制定政策,不受政府的干预和影响。

(三)逐步建立健全金融市场

1.逐步开放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人民币资本账户不可自由兑换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发展的一大阻碍。从中长期来看,逐步实现资本项下的可兑换,才是跨境人民币结算稳步发展的要务:一要逐步放宽限制条件,以出台优惠政策等方式提升境外机构对内投资积极性,从而引导人民币回流境内。二要在加强政府监管水平、适合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放宽条件,扩大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规模。三要通过拓宽境外人民币债券的发行地域、增加债券发行量和债券品种,逐步满足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需求。

2.加快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建设。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作为人民币境外投资的主要渠道,在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要通过鼓励人民币债券证券和其他人民币金融产品在境外市场的挂牌和流通,增加境外人民币市场的流动性。二要通过建立境外人民币汇率和利率的形成机制,逐步拓展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三要因地制宜地发挥香港、新加坡和伦敦等几个离岸人民币中心的不同作用。

3.进一步完善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形成机制。我国在利率市场化和汇率改革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应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在利率形成机制方面,应努力发挥人民币市场基准利率对市场的定价能力,通过境外人民币的交易流通,形成和世界市场接轨的人民币利率,逐步融入世界金融市场。在汇率形成机制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形成机制,努力协调好市场与政府间关系,以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同时采取多种风险监控方法进行检测,防止汇率大幅波动。

(四)优化进口出口贸易结构

产业结构是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发展的一大动因。我国进口贸易中初级产品比重较大,约占30%左右,这就意味着在总体的进口贸易中约30%将使用美元进行结算,高新技术产品占比为27%、机电产品占比43%。在出口贸易中竞争力较强的机电产品占60%,高新技术产品占31%,说明我国出口仍然主要集中在低技术和低附加值的产品方面,出口产品替代性仍较强。因此应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优化经济结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外延型转向高效率的集约内涵型,实现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二是加快推动服务业发展,实现我国由生产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三是依靠科技进步,通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制度创新和结构性调整,争取实现由世界工厂到创新策源地的转变。

(五)健全人民币跨境清算系统

跨境人民币清算系统是推进人民币结算规模发展的支持和保障。现阶段我国主要通过中国现代化支付大额支付系统来完成人民币跨境清算,该系统不仅承担着国内人民币和跨境人民币清算的双重任务,而且仅按照国内时间运行8小时,且与SWIFT报文格式不兼容,影响清算效率。因此,本文建议建立与大额系统独立且相连的跨境人民币清算系统。该系统在业务处理时间和业务类型中均独立于HVPS系统,在清算时间和报文格式方面与国际标准兼容。同时为满足汇划需求,该系统与大额系统又可以相互连通。通过两个系统并行运行、相互竞争来不断提高人民币清算的自动化水平以及人民币清算总体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12篇

【关键词】跨境贸易 人民币结算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尚不确定的大背景下,为了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需求,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贸易的正常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贸易便利,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城市率先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并对外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7月3日,央行又印发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又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及中行、交行上海市分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当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汇入、汇出业务第一单在沪正式试水成功,标志着具有强大现实意义与深远历史意义的人民币国际结算试点工作及人民币国际化步伐迈出了关键一步。至8月21日已历时35个工作日,1个多月时间,跨境贸易人民结算试点的实际情况到底怎么样?试运行中政府相关部门,试点地区及银行、企业存在一些什么问题?有什么好的改进建议及办法?鉴于此,本着理论联系实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眼前与长远相统一的原则,笔者通过查询新闻资料、电话问询、实地考察、收集数据、咨询专家及相关人员等各种方式,进行了相关探讨,以供政府相关部门及银行、企业等相关方面决策及实际运作参考。

一、概念及历程

(一)概念

所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允许进出口企业以我国本币人民币在跨境的国际贸易中执行计价和结算收付的货币职能,实质上是我国居民可向非居民收付本币人民币。

从严格意义上说,我国本币人民币是一种信用货币。世界金融发展的历史,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相适应,先后经历了物物交换、银本位、金本位、金汇兑本位、布雷顿森林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形成了若干个具有全球影响的主体信用货币,像美元、日元、欧元等,分别与美国、日本、欧盟相匹配。我国历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发展成为世界贸易大国,而人民币仅限于经常项下可自由兑换,资本项下尚未全面自由兑换,且经常项下仅限于国内报价、不能用于国际计价和结算。我国对外贸易大都采用主体信用货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进行计价和结算,除此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的货物贸易超过90%的结算采用第三国货币。这对贸易双方来说,都存在着各自本币兑换成第三方货币的二次兑换问题,既增加了人民币汇率风险,又增加了兑换成本,并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效率及效益,制约了我国国际贸易的便利化,也与我国的国际经济及贸易大国的地位不相称。因而,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国际经济、贸易地位的提升,人民币成为国际计价结算货币、到交易货币、再到储备货币,是人民币国际化三步曲的必然趋势。

(二)历程

1.2001年12月10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当时,中国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就意识到加快人民币自由兑换及国际化的重要性。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以来,人民币连续4年单边升值,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企业的国际贸易及国内实体经济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再加上2008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使我国政府逐步认清了这是一次严峻的挑战,更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从而进一步坚定了我国政府对人民币国际化的信心与决心。

2.2005年4月,交通银行总行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开始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可行性理论研究,并向中央上报了试点建议,2006年交行基本完成了相关系统及制度的准备。

3.2008年9月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等文件,要求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4.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5.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个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6.2009年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并对外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公告[2009]第10号),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7.2009年7月3日,央行印发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进一步细化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具体操作规则。

8.2009年7月6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汇入、汇出业务第一单在沪正式试水成功,标志着试点工作正式迈出了人民币国际化三步曲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二、试点情况及意义

(一)试点

1.首日及近期情况

(1)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全国首单汇入业务(2009年7月6日上午9点05分,清算模式):收到中银香港汇出的香港贸易伙伴给上海电气集团下属的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出口电站设备货款约1 383万元人民币。

(2)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首单汇入业务(2009年7月6日,清算模式):收到交行香港分行汇出的中业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给上海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口服装货款约15万元人民币。

(3)交行上海市分行首单汇出业务(2009年7月6日,模式):支付上海环宇进出口公司汇给香港贸易伙伴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账户进口舞台灯光设备货款约30万元人民币。

(4)交行上海市分行首单信用证汇入业务(2009年7月6日,模式):收到工行印尼开出的90天远期人民币信用证给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出口货款,开证申请人:PT IDDTRUCK UTAMA。

(5)中行广东省分行(2009年7月7日):为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首笔业务,总金额约693万元人民币,包括汇出、汇入及信用证等各种结算方式。

(6)东莞市分行(2009年7月7日):东莞市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和中信6大银行,分别与同舟化工有限公司、奥宇五金塑料公司、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荣泰塑胶原料有限公司、永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东莞富港电子公司等6家企业签约,完成6笔业务:汇出5笔共计106万元、汇入1笔14万元,合计120万元人民币。

(7)中行深圳市分行(2009年7月7日):为中兴通讯旗下的中兴康讯公司支付给香港金龙电子有限公司的一笔进口货物约800万元人民币。

试点启动首日,中行上海市分行交易额2笔约1 400万元人民币,交行上海市分行交易额3笔约300万元人民币,广东省分行合计交易额1 613万元人民币;截止8月21日试点后35个工作日,中行上海分市行累计5笔约1 600万元人民币,交行上海市分行累计6笔约400万元人民币,广东省各分行合计约2 000万元人民币,这样首日合计成绩约3 313万元,近期累计约4 000万元,1个月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成绩基本都停留在“启动首日现象”上。

2.试点数据

(1)试点地区。国内2个:上海市,广东省;国外2个:港澳地区,东盟地区(包括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6 500亿元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

(2)试点城市。5个: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

(3)试点银行。国内第一批6家:中行、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信银行;境外香港清算行是中银(香港)有限公司、澳门清算行是中银(澳门)有限公司,其他境外地区都是签约的行或清算行。

(4)试点渠道。2条:分支机构清算转账;行转账。中行第一批拥有17家境外清算行、11家境外行;交行第一批拥有19家境外行。

(5)试点企业。第一批上海市92家,广东省深圳市100家,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东莞市200家。

(二)意义

1.从政府相关部门及人民币本币来看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三步曲迈出了国际计价与结算的关键性第一步,多了一种币值相对稳定的人民币国际计价结算的货币选择,逐步使我国金融发展与我国的国际经济及贸易大国地位相匹配,从而可争取早日使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并逐步成为国际交易及储备式的全球主体信用货币。

2.从境内企业来看

(1)选择本币作为结算货币,企业无需再使用各类汇率避险工具,可有效降低结算成本,避免对外贸易中由于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

(2)合同计价货币和企业运营货币一致,签约前就能切实了解交易成本和收入,可提高企业决策有效性。

(3)贸易用资金和生产用资金币种一致,企业可更有效地进行现金管理。

(4)政策导向使企业结算更为简单便利。一方面结算遵循国际惯例和规则不变,没有新增成本;另一方面,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和外债额度管理,企业无需提交核销单,出口货物仍能享受退免税,贸易成本降低。

3.从境外企业来看

(1)选择币值相对稳定的人民币作结算货币,一定程度上能防范汇率风险。

(2)使用和持有人民币,能够分享中国经济稳定发展的成果。

(3)中国企业更愿意选择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如境外企业作同样选择,可进一步拓展市场。

三、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相关部门

1.没有统一的跨境贸易人民币清算试点及人民币国际化工作(以下简称人民币国际化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组(包括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没有权威的人民币国际化工作的长短期结合的战略发展纲要或规划(包括国际计价结算货币计划、国际交易货币计划、国际储备货币计划等)。

3.没有一套有效的人民币国际化工作的支撑性应对措施或办法,具体体现在:

(1)中国人民银行没有主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制定一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收款、付款及差额预算计划,应对差额形成的人民币资产、负债或平衡3种结果相应的应对预案,并以特殊追加预算的方式列入国家年度预算计划及决算执行跟踪分析,为国务院重大决策提供计划预警与信息支撑。

(2)财政部没有主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一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相关的流转税、所得税及出口退税、进口关税的优惠政策。

(3)商务部没有利用自身下属各省市商务厅及委、企业协会、会计学会及商会等组织优势,及时组织召开座谈会或实地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及时收集试点企业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改进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4)没有一个定期的、透明的人民币国际结算信息机制及联网的、可稽核的统计信息体系。

(二)试点银行

1.境内试点银行第一批6家均为中资银行,没有考虑只要跨境贸易业务真实、能统一使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信息系统,境内银行试点范围可逐步扩大到第二批所有中资银行,第三批从事境内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第四批所有外资银行。

2.境外试点银行第一批香港仅中行、澳门仅中行,其他东盟地区只有签约的清算行或行;没有考虑只要愿意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贸易计价和结算、贸易业务真实、签订相关协议,境外银行试点范围可逐步扩大到第二批港澳及东盟地区的所有外资银行,第三批有贸易往来的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外资银行。

3.第一批试点境内外银行有先入为主的想法,出现试点业绩基本上停留在“首日效应”上,中资境内外银行应将人民币国际结算试点业绩与其内部的考核、年度奖惩及表彰、提干等多种激励约束机制挂钩;中外资银行应定期公布其业绩、结算成本及服务情况,形成中、外资银行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格局。

(三)试点企业

1.境内企业

(1)境内企业试点第一批近400家,其中上海市92家,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东莞市200家,深圳100家;而实际上海市有外贸企业约2万多家,广东省有外贸企业3万多家,试点企业可谓杯水车薪。而且列入试点的大部分为大中型企业、不急需人民币国际结算,未列入的大部分为中小型企业、急需人民币国际结算,造成试点企业名单错位问题。

(2)列入试点的广东省境内企业对港澳、东盟地区有一定的国际贸易业务量;但上海市境内企业对港澳、东盟地区国际贸易业务量偏少,大部分在美、日、欧地区,造成试点地区业务量错位问题。

(3)列入试点的广东省、上海市境内企业,好不容易有了港澳或东盟地区贸易伙伴的进出口业务,想找自己的银行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结果未列入试点银行,又得找试点银行重新开立账户,且时间较长、手续烦琐,造成了新的贸易不便利。另外,现在境内外贸企业除自营外,大部分属于业务,用外汇结算还有两笔收入可创收:一是换汇结算差价;二是外汇理财产品创收,这两块由于基数大、创收的绝对额非常可观,因而财务部门没有积极性,而业务人员已经习惯于传统的外销及外汇结算流程,无利可图的情况下不可能主动试点人民币国际结算,因而手续烦琐、影响创收是影响境内试点外贸企业选择人民币国际结算的两大关键问题。

2.境外企业

(1)境外企业虽然没有试点企业的限定,但限于港澳、东盟地区,且香港、澳门限于中行,其他地区限于中行的17家清算行、11家行及交行的19家行。这样大部分港澳、东盟外贸企业想选择人民币国际结算往往也需到试点银行重新开户,自然时间长、手续比较烦琐。

(2)港澳、东盟的境外企业的进出口业务,愿意选择人民币国际结算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出口中国大陆货物用币值相对稳定的人民币收汇有利于保值,如果同时要进口中国大陆货物就比较顺利;如果不需要则存在人民币使用及保值问题,兑换成其他外币则有汇率风险、兑换成本及兑换便利问题。二是进口中国大陆货物用人民币付款,如果已有人民币存款则比较顺利;如果没有则要用本地货币或第三国货币兑换成人民币,也有汇率、兑换成本及兑换便利问题。三是国际贸易传统上比较接受美元、日元、欧元等可自由兑换的硬通货,虽然近年来中国经济及贸易发展速度很快,但金融发展及国际化网络配套未同步跟上,人民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需要币值相对稳定的硬件、网络国际化的软件及广而告之的长期宣传,同时改变境外企业及个人接受人民币品牌的心理预期逐步调整及适应需要一个过程。因而,境外企业选择人民币国际结算存在手续烦琐、换汇风险、人民币品牌的3大关键问题,是我们试点工作首先要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

四、建议及对策

(一)建议

通过广泛而深入的新闻资料及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实地调查研究,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人民币国际结算及人民币国际化工作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带有战略性、国际性、全局性的系统工程,事关我国国家经济、贸易及金融安全,外向型经济的转型与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历史性课题,也是我国金融及商务领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问题。由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涉及政府相关部门、银行、企业等行为主体,所以,笔者建议:应尽快建立起一整套以企业为主体、银企合作、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的齐抓共管、稳步推进的人民币国际结算工作的组织、计划及办法体系。特别建议逐步、适时、适度调整我国现有约2万多亿美元外汇储备的投资方向及结构,投资一些优级资源类、实业类项目或股权,并将部分外汇储备投资设立“人民币国际基金”。目前比较可行的是大陆及港澳地区人民币国际结算资金来源可通过发行国债等形式;东盟及其他国家地区人民币国际结算资金来源可通过签订货币互换协议等形式,并由国家各部委及各省市自治区带头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商品、重点国家或地区跨境贸易中,切实推进人民币国际结算及人民币国际化工作。从长远来看,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循序渐进、合作共赢,逐步使人民币从国际结算货币过渡到交易货币、再到储备货币,最终使其成为全球性的主体信用货币,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经济、贸易、金融三位一体的基础条件,也为进一步构建理想的全球超储备货币作出中国应有的贡献。

(二)对策

1.政府相关部门

(1)建议成立人民币国际结算及人民币国际化工作的协调工作组(包括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国务院分管总理、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经济要害部门,试点境内外银行代表,试点境内外企业代表等。

(2)人民币国际化协调工作组负责拟订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计划纲要,并逐年跟踪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实质性推进措施,具体是:

央行制定人民币国际结算差额预算计划,列入国家预决算追加计划与分析,确保人民币国际结算大盘子的计划性与可行性,跟踪试点问题及时予以改进。央行要制定人民币国际结算的优惠政策: 人民币币值相对稳定、高存款率(比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平均同比高1个百分点) 、低贷款率(同比低1个百分点) 、低银行手续费率(比其他外币低20%)的优惠政策、并及时予以调整,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参加人民币国际结算年结算量100万元以上的境内企业在流转税(营业税减0.5%、增值税减1%)及所得税减1%,同类出口货物退税率加1%及进口货物关税减1%的特殊优惠政策,并列入国家年度预算追加计划。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要牵头制订并尽快出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税的简化管理办法》。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参加人民币国际结算年结算量100万元以上的境内企业按每元人民币出口补贴1分人民币的奖励政策,并列入国家年度预算追加计划。

保监会制定参加人民币国际结算的境内企业参加进出口保险收费比其他外币结算优惠20%。证监会要制定参加人民币国际结算的境内企业在申请上市、发债等方面作为重点加分指标。

(3)建立一个定期、透明的每月或每季的人民币国际化情况新闻会及协调工作组例会制度,并形成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五网合一的信息监管平台及统计信息系统,阻塞人民币国际结算业务弄虚作假的漏洞。

2.银行方面

(1)参与试点境内银行要尽快建立绩效挂钩的内部奖惩考评机制,对外定期每月或每季公布业绩、结算成本及服务新品种,开展内外资银行性价大比拼活动。

(2)境内银行范围先放在从事人民币业务的中外资银行,以后推广到有国际业务的所有中外资银行。

(3)境外银行范围先放在港澳、东盟地区与境内银行签订人民币国际结算协议的清算行或行,以后推广到有国际业务的国家和地区的、所有签约的清算行或行。

(4)由于港澳地区不是最终消费者,他们仅仅是一个中转站,为此,在港澳地区为所在地的贸易公司提供一定的人民币使用额度,以解决二次兑换问题,使人民币跨境结算进入良性运营。

3.企业方面

(1)境内企业重点解决简化重新开户手续,银行上门服务及手续费减20%及人民币币值相对稳定,出口退税加1%、进口关税减1%,1元人民币1分补贴等优惠政策,内部也要建立人民币国际结算业务及管理人员绩效挂钩的奖惩考评体系。

(2)境外企业应尽快扩大愿意与境内银行签订人民币国际结算协议的清算行或行的范围,简化新开户手续,加大境外人民币结算货币投入量,一切为了客户便利入手。进一步宣传人民币币值相对稳定,高存款利率、低贷款利率,银行手续费减20%,中国产品物美价廉等优势,做好客户分类分级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人民币国际结算业务的数量、质量及服务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

[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

[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

[3]《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