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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中心组学习经验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为贯彻上级有关建设工作精神,我校给予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接到上级文件指示精神以后,我校领导班子,及时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就我校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部署。经研究,我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在此基础上,我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建设活动,一是要把好学习关,通过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达到领会精神、抓住实质、全面筹划的目的;二是把好方案关,在学习上级文件要求下,我校组织有全体教师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分析影响我校建设的不利因素,为制定实施方案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把好活动关。创建学校特色活动、树立学校先进典型关键在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活动中提高教师的素质,为再创会山学校辉煌业绩做出全体教师应有的贡献。四是把好借鉴关。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校建设工作,还要积极向友好单位学习,学习他们好的做法,体现出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真正意义。
二、扎扎实实开展好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
1、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学习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我校工作思路,谋划我校工作方案。
2、我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布置我校召开全体教师座谈会的相关事宜,为剖析我校存在的影响建设的不利因素,为制定方案打下基础。
3、我校将征集上来的影响建设的点子进行汇总,再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酝酿我校工作方案。
4、我校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学习文件上的有关理论和相关知识。大会讨论通过了我校的工作方案。
三、制定了相关的制度
为保证建设工作有效推进,我校制定了《全体教师学习制度》、《会山学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会山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及分工》
通过这些制度的制定,使我校建设活动更加规范、更加健全。
四、以扎实开展各项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建设活动
为把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我校具体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
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会山学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2、召开学校建设活动动员大会。
3、成立学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4、充分利用网络、班报电子屏幕、会议等传播手段引导舆论,营造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提高效率促作风
1、充分利用政治学习对全校教师,就时事政治、业务理论、团队建设等专题进行教育。
2、利用中心组学习使学校领导就反腐倡廉、党风党纪等专题进行学习。促使领导向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节约型、廉洁型转化。
3、在上学期开展有效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效率意识,开展向单位时间要效率,向教学方法要效率,向精选精备要效率活动。
专业发展促教风
1、加大德育队伍建设,加强德育方法的研究,提高育人水平。
(1实行德育工作层层负责制,形成全员育人的德育局面。
(2开展德育论文或工作经验总结评比活动。
2、强化教师治学精神,鼓励并督促教师多读书,读好书,积极主动优化教学行为,以专家型、学者型教师为发展方向,打造名师团队;
教育活动促学风
1、通过三好学生评比,用身边的榜样教育学生。
2、通过红诗辽宁活动,唱红歌、忆先烈,用老一辈先进事迹激励学生。
3、开展主题班会观摩活动。
一是律师工作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中谋求新发展。全市执业律师总数已经达到54名、律师事务所6家,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律师工作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广大执业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广大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反映社会诉求,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今年我市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选派了9名执业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组建“市巾帼维权人才库”,参与妇联处理的婚姻家庭案件;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到下基层“三解三促”、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事业中,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崇高的奉献精神。2012年全市律师办理刑事案件104件、民事案件39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9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86家。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差异性发展中谋求新突破。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进一步明确自身发展方向,今年我们将重点放在满足乡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上,在服务乡镇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升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中,成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法律助手。开展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调查有无基层法服人员充当社会咨询机构人员出庭“”现象,帮助完善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规定,加大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惩戒力度,净化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环境。2012年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共诉讼事务1223件、非诉讼事务16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34家。
二、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在深化法治平安建设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全面深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履行对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按照市、镇和有条件的村(社区)5:2:1的比例及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配备2-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成立以圆桌谈心对话为调解模式的“圆桌纠纷调解室”,建立针对婚姻、赡养、抚养以及遗产继承等涉及家庭内部矛盾纠纷的案件的“家事纠纷调解室”;成立全市首个以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老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市物业纠纷调委会共受理物业纠纷113件,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均为100%;市医患纠纷调委会共受理医患纠纷16件,成功调解12件。市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511件,调解成功率97.7%。全市两级调处中心组织共接待群众583批次1363人,受理矛盾纠纷372件,调解纠纷370件,调解成功369件,调解成功率99.2%。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制度,本市内已设立8家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72家村(居)调委会、5家专业性调委会、2家行业调委会、11家其他性质的调委会和8家刚调整设立的500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已全部备案在册。
二是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两所一庭”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确保乡镇司法所机构单列、编制不减、工作不乱。今年年初我局制订下发《二0一二年度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及司法所2012年工作要点,制定司法所基础工作、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及法制宣传百分考核表,将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并以此为依据,部署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带动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化,全面推动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三、以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为重点,在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矫正。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载体和矫正方法,健全教育矫正中心软硬件建设水平和功能设置,逐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与中心的衔接融合,提升管理的整体合力和成效。与电信等部门合作建立移动定位系统,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管力度,将有暴力犯罪前科、重新犯罪风险较高、监管难度较大的重点人员全部纳入定位监控系统,预计年底前将投入使用。截止2012年12月底,全市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社区服刑人员1028名,期满解矫658名,移交公安36名剥权人员,其中今年接受248名,解矫196名,移交36名,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34名,其中缓刑279名,假释47名,暂予监外执行8名,所有人员中无一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全面拓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渠道,完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强帮扶服务,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劳教所、监狱及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理顺工作流程,防止脱管漏管。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完成帮教工作管理软件安装调试工作,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推进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提高衔接信息录入率及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加强基层帮教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帮教安置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率,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我市已累计接受刑释解教人员204名,其中刑满释放160名,解除劳教44人。衔接率、帮教率和安置率均达到100%,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四、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时代性和实效性为重点,在加快推进法治平安建设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抓全民普法。紧扣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实现全市经济“三年翻番”发展目标,把法制宣传教育有机融合于经济转型升级、融合于社会管理创新、融合于服务保障民生。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组织女干警、女律师、女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走进市永坛时装厂,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咨询活动。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金沙中学、金城镇中心小学等12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走进学校为学生们上法制课,公布“12348法律咨询平台热线”,并接受师生现场法律咨询。
二是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水平抓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建设,开通法制宣传教育微博,在《金沙周刊》开辟法制宣传专版,在广播电台《89关注》栏目中开辟法制宣传小专栏,通过全新的视角介绍我市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和成果,为普法工作提供了全新的平台。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我市民间文化、基层文化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依托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的优势,把法律知识通俗化,把法律规范直观化,把法律历史形象化。金城镇以学校校本教育课程为载体,将刻纸创作融入法治文化建设;朱林镇以唐王故事会为依托,开展“举案说法”故事会;开发区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以身边人、身边事写法治、演法治、唱法治、讲法治、画法治,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
五、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在增进民生幸福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围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今年是司法部统一部署的“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也是省司法厅确定的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我市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门槛,逐步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网络队伍建设,在8个镇区增设各镇残疾人和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十五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的新格局,2012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0件,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971人次(其中,来访642、来电1319、来信4件、网上咨询6件)。选聘18名具备相应条件的专职律师具体承办本年度法律援助案件,逐步向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专业化过渡。聘请172名村居联络点联络员,94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挂靠村居联络点联络员,8名残疾人和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联络点联络员,组建起一支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队伍。
二是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公证工作水平。认真部署开展“四万工程”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以“促进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重点,主动介入全市重点工程,为企业融资引资、兼并重组、公司上市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公证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开展公证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减免相关服务收费,满足困难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稳步推进公证机构事业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市人社局、市编办统一安排下,对公证机构的组织类别、岗位设置、绩效工资、经费管理等进行清理规范并出台新的“三定”方案。2012年我处共办理各类公证4484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公证1381件、国内经济类公证1176件、涉外民事公证1859件、涉外经济公证27件、涉港澳台公证合计41件。
六、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在打造堪当时代重任的司法行政队伍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领有关科室负责人,围绕“三解三促”和新一轮争当排头兵活动要求,对挂钩扶贫村(薛埠镇塔山村)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大调研。定期与驻点单位研究帮困措施,定期分析、研判驻点单位的民情民意、发展难题,帮助驻点单位破解发展中的难题,集中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疑难矛盾纠纷,依法依规依理引导当地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民生权益和合理诉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场办理接案受理手续,并实行领导包案结跟踪制,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帮助基层排忧解难。
二是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学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学习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组织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照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认真查摆问题,逐条梳理,集中整改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问题。同时把创先争优活动、争当排头兵活动、深化法律六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先争优年活动等作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有机融合,增强活动实效性。
三是不断完善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机制。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创新力和战斗力。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配齐配强全系统干部队伍力量,把原则性强、专业性强、综合素质强的人才选拔到司法行政队伍中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组建了“优秀调解能手人才库”,参与涉法及“大接访”活动,选拔培育了2名市应急工作人才库专家、2名市人民陪审员、1名省级调解能手专家库候选人,积极打造司法行政人才高地。
七、明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统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重心,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方法,着力为全市加快转型升级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的发展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以“六五”普法为契机,着力服务中心大局工作。
通过对“六五”普法开展以来的经验总结,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学法用法的热情,为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集中开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市民法律素养”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条例》、《食品安全法》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打造一批有品位、有特点的法治文化阵地,做精做优《司法》、《与法同行》等广播电视普法栏目,通过以案说法、市民互动等环节,提高市民参与度。积极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效应,把普法教育与提供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使法制宣传成为引导群众崇尚法律精神、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过程,成为钝化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过程。
(二)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对高危人员实行实时监控,全面实施审前调查和假释前评价。大力推进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分类教育和心理矫正,探索建立社区矫正需求和效果评估体系,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建立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的无缝对接,全市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100%。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及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举办全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培训班,切实落实“首要任务”和“禁止令”制度要求,提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增强矫正教育效果。树立“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用工作成效彰显社区矫正工作在推进基层和谐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以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龙头,着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先行”、“社会管理创新、法制建设奠基”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监督保证”等专项活动,加大经常性和集中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推行网络化排查新模式,强化对重大政治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着力调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发展类、民生类矛盾纠纷。加强社情民意分析和研判,突出抓好矛盾排查预警工作,对排查出的敏感、热点问题和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民众不满情绪积累,防止矛盾问题叠加,防止由此引发新的热点、敏感性矛盾。进一步强化对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应急反应和管控处置,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细化预案,提高突况的应急处置能力。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加强与矛盾纠纷多发领域、部门的有效配合,进一步健全“大调解”格局。
(四)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为抓手,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好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签订诚信执业责任状,不断规范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在公证队伍中树立多做一份公证,减少一份矛盾,多一份和谐的理念,下大力抓好政治业务建设,不断拓展公证业务工作领域,积极跟进农村土地流转、企业转制,做好公证保障服务。进一步加大民生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适当降低经济困难审查条件与标准,畅通申请渠道,重点加强对生活困难群众和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加强“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平台建设和窗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电话申请制,尝试开展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服务,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