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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整改报告

时间:2022-09-19 16: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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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整改报告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探索监管机制,努力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实行动态、持续、追踪监管,提高企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严格按照GSP要求经营,淘汰不符合GSP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我市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三、检查对象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效能建设明确的目标任务,对全市已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的跟踪检查。

四、检查形式及标准

监督检查包括GSP跟踪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三种形式。监督检查按省局制定《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执行,重点检查带*项。

五、检查方法

从今年起GSP跟踪检查全部实行飞行检查,按照认证现场检查方法和程序进行,采取事先不告知,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六、检查内容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药品质量以及人员、仓库、票据管理等环节,以贯彻实施新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为契机,严肃查处挂靠、过票、出租、出借柜台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货、药学技术人员“挂名”等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和扩大经营范围等许可事项的企业;有群众举报和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虚假药品广告宣传的企业等;检查的重点品种是:广告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以及首营品种,退货、换货品种,临床促销品种等。

七、检查报告的处理

1、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组必须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客观描述存在的缺陷,填好相应的表格文件。各县局对企业GSP跟踪检查不要求在检查报告中写出是否通过现场检查的结论。

2、检查组在现场检查完成后,要向被检查企业反馈发现的缺陷项目和问题,企业负责人应在检查报告上签字,检查报告完成后,各县局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检查情况报送2份给市局,由市局统一汇总上报省局备案。

3、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经营企业有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GSP规定的,由县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将违规企业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将检查情况向当地政府通报。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和问题,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在GSP跟踪检查结束后30天内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交市局;药品零售企业在GSP跟踪检查结束15天内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交县局,对问题较多的药店县局要进行跟踪复查。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县局要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辖区监管实际,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年度药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方案和计划,并于每年2月报市局。全市监督检查工作一般从每年3月1日开始,11月底前完成,各县局要统筹安排,明确重点,讲究方法,注重效果,要加强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确保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2、严肃工作纪律,保证监督检查质量。

市局对监督检查中的职权、方法、对象、程序和标准都作了进一步明确,各县在具体工作中应认真执行和准确把握。今年监督检查任务繁重,也是全市实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关键的一年。为保证监督检查质量,市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核查力度。如发现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中不严格执行标准、走过场、未按规定履行GSP跟踪检查职责,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第2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5月24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贯彻会议精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新闻宣传、检查指导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制订行动方案。我区及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内容、时间和要求。并组织力量,分四个小组分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监督检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的证书和批件,是否存在无证和超范围生产行为,原料是否与配方一致,是否按照批准的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批生产记录情况等。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的合法性等。还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3、加强沟通协调。区食安办将专项行动方案转发至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配合我局开展工作。并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衔接,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根据市局打“四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区打“四非”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

1、检查整治阶段。充分发挥相关业务科室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一是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等为检查内容,对多年来一直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的企业和多年不生产的品种进行疏理,名单上报市局建议考虑吊销许可证和批准文号。二是以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等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以经营合法性、销售产品合法性、标识和说明书、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检查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取得有关许可、是否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市场开办责任、是否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三是对本辖区内违法广告涉及的保健食品进行核查,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四是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组织进行飞行检查,结合外地协查情况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特点,组织对雪佳、五洲、金日洋参、湖宝等生产企业展开了飞行检查,查阅企业准入生产手续、进货票据、批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资料,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

2、案件查办阶段。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案件涉及辖区外企业的,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协查。区食安办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加强对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工作的指导。

3、规范提高阶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三、正视问题,加强自律

当前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我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量多、分布散,对我局的监管工作提出严峻挑战。目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1、生产经营行为还不够规范。有的企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按照制度规定去做,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流于形式。有的企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用法用量、产品规格和批件不一致。抽检发现有的经营企业经营的产品含法律明令禁止添加的药物。

2、企业负责人法制意识淡薄,对员工培训力度不够。由于一部分企业生产时断时续、市场销售不够理想等方面的原因,存在员工流动快、培训不及时、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等现象,一些员工不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生产记录不完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有的企业负责人还存在一些错误的思想认识,不能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管理企业,甚至还有钻法律空子、打法律球的行为。

四、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所有药品批发、连锁和零售药店群发短信500多条,区、镇两级出动检查人员1887人次,检查(协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0多家次,批发企业、专营店、零售药店、大型商场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2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检查整治、案件查办,我区打“四非”工作成效显著,上报信息4条、报送报表4次、阶段总结9次,按时向市局报告专项行动的进展、成效和遇到的问题。

1、检查企业覆盖面广。本次行动,做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100%,大部分生产企业现场检查2次以上;批发企业、专营店、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检查覆盖面100%,零售药店、小超市等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超过了80%,检查记录规范、完整。

2、全区情况全面掌握。我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4家,拥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38个。经营企业1043家,其中批发连锁企业15家、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20家、药店544家,其余为小商店超市。我区14家生产企业中常年生产的3家(佳尔科、雪佳、五洲),去年有过批量生产的4家(奥奇、庆和、湖宝、三健),已停产1年以上,目前车间正在改造,或处于观望状态准备改造的3家(金日洋参、锦仁堂、康富来),已停产3年以上的4家(唯一、华南、红太阳、远亚),其中“唯一”、“华南”的车间已改作他用或已拆除。有关我区生产企业的现状已向市局作了报告。

3、重点企业重点监管。结合打“四非”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对省、市局制定的“打四非”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和产品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特别是对外地协查较多的“雪佳”、“全烈”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现场对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和化验室进行认真、详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还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

4、配合上级监测抽检。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和市局风险监测抽样的要求,组织进行突击检查,配合市局开展共抽检产品25批次,其中减肥类12批、辅助降血糖类1批、缓解体力疲劳类12批。

5、外地协查回复及时。共协查回复各地协查函35份,每次协查均到企业现场核查企业相关的资质、品种的批件、涉及具体生产批号的产品查阅相应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和原辅料台帐,并要求企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35份外地协查均做到了及时核实情况、及时回复。我局发函协查问题保健食品16个。

6、案件处置严格依法。对于保健食品的案件处置,我局做到严格依法查处,遇到问题产品,法规、稽查、保化三个科室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以确定最适合的法律条款和处罚标准。目前,共移交稽查涉嫌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2个,立案5个。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这次行动中,我局在遍布全区的170余块社区电子屏上循环播放食品公益广告和相关常识,大大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

9月4日,我局举办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培训班,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和医药连锁、批发企业负责人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保健食品基础知识、当前形势和监管要求,详细讲解了保健食品的定义、分类、行政许可流程、包装标识、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等内容,还结合相关案例培训了相关法律法规。到会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有效促使企业进一步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诚信和道德建设。

六、再接再厉,科学监管

下阶段,我局将主要从做好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开展工作:

1、办理案件,对有问题保健食品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保健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依法严肃处理;发现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黑窝点”,及时取缔;对涉嫌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动员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合力。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律。做好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科学保健理念,规范媒体行为,支持鼓励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公开监督电话,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氛围,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3、加强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台账管理。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建档情况、原料收货查验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批生产记录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质量意识,坚决履行质量第一负责人责任制度,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质量承诺书》执行情况和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加强监测,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性抽样送检。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及产品抽验工作,特别是我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社会反映强烈,违法违规宣传较多的功能产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曝光问题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第3篇

由市贸发局牵头,市供销社、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在“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体系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由贸发部门负责,供销、海洋与渔业、粮食部门配合。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今后五年内全市要培育4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6个,培育5个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新建和改造升级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贸市场7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2个,市级重点扶持5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供销部门负责,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20个,专业合作社23个。

3.建设农产品信息网络。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建立信息站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制度,完善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网上展销等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资源,推进网络互补,信息联通。依托**现有的信息服务网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信息服务中心平台,规范公共商务信息服务推广站,设立基层服务网络,三年内建设万村千乡龙头企业信息服务站50个,供销社系统基层信息服务站90个,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点169个(其中供销社系统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点120个,通过网上商品供求信息促进商品成交额达1亿元以上),农产品集散地商务信息网站1个,涉农网站1个,培育500个农户骨干,培养50名大学生村级信息员,开展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五年内实现每个县(市、区)、乡(镇)、行政村都有一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

4.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生鲜超市连锁企业。由贸发部门负责,加快建立和发展生鲜农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为一体的统一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鼓励连锁超市集团建立自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单、定牌生产。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重点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逐步

加大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中的农产品经营份额,国家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二)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

1.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按照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引导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进入乡村,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产业的发展,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到农村开办直营店、发展加盟店。改造和新建连锁经营网点,拓展农村市场,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零售网点的作用,依托现有经营设施,逐步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体系。鼓励农村食品经营网点适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变化,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年在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8个试点县(市、区)的乡(镇)和村建立86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并建立县级生活消费品配送中心。2007年8个试点县(市、区)乡(镇)、村计划建立40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力争用3年时间发展和改造乡(镇)“农家店”1800家,8个试点县(市、区)和**市区建立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并依托在**的大中型流通企

业,构建全市消费品流通网络。

2.加强县乡加工食品批发网络建设。由贸发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卫生、粮食、供销部门配合。在城区发展辐射农村、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或批发一条街,发展向农村小店统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发企业和配送中心。在重点乡镇培育一批讲求信誉、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户。今后五年内全市要

实现县县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街),乡乡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户。

3.加强中心集镇商业建设。由贸发部门负责,在中心集镇积极发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选店等新型业态,把集镇食品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辐射周边的农村商业中心;以现代流通方式新办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购物中心253家,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

二、建设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

联席办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及时进行处置,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主要措施:

(一)由市联席办牵头协调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粮食部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性调查分析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二)由农业、渔业、工商、供销、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落实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组织开展农药残留、滥用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兽(渔)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依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安全。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同时在蔬菜、茶叶、水果等主产(基地)乡(镇)农办设立快速检测室,每

星期深入产地2-3次开展产品上市前的抽查检测工作。继续抓好禽畜的防疫检疫工作,防控疫病发生,加强生产(外调)源头监管,防止疫病禽畜产品上市。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和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推广“基地+公司+农户”模式。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场30个(不含水产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3万亩、无公害农产品45个(其中水产品20个)。

(三)由贸发、农业、工商部门负责,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屠宰,推行定点屠宰场、市场两个“准入准(退)出”制度,巩固和发展猪肉产销监控工作,提高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加强牲畜屠宰检疫、“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工作,严格查处定点屠宰场为私宰肉盖章出证的行为。强化肉品“两证”、“两章”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推行无公害和品牌肉上市,加强对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肉品销售的监管,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和经营者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销毁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屠宰场和屠宰窝点,彻底摧毁其经营网络。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震慑违法者。

(四)落实加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质监、卫生部门负责,工商部门配合,建设农村加工食品监管责任网,完善监管制度。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并配备1-2名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食品生产加工较集中的行政村(居委会)也要配备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人员从乡(镇、街道)现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中选配。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协管员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协助质监部门做好对本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宣传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组织辖区内的企业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其完善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必备条件,严格按照质量法律法规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发现企业重要情况变化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县(市、区)质监部门报告,并协助质监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深入加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清理整顿,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扎实开展清理整顿,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管理,依法严肃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的有效管理机制。行政村(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的工作机制。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定期向乡(镇、街道)通报食品加工安全有关信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指导和督促其按照协管职责,做好加工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通过整治,到**年全市各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全都具备相关证照,28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落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责任,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由工商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要把好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指导和监督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开办者和经营者建立健全农产品和食品的索证索票、验证、检测、标识及公示制度,开展对农村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测。健全和完善市工商局流动监测车不定期巡回检测、各县(市、区)局每月抽检、基层工商所每周定向检测制度,形成三级过滤式快速检测网,特别要加大食品批发市场、批发店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宗、敏感食品的日常抽查检测、结果公示制度,切断假冒伪劣食品流通的关键环节。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对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整治,对农村无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到**年全市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店全都具备相关证照,市场上的28类食品基本具备QS标志,禽畜肉产品都有票有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都建立快速检测,对上市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进行抽检、公示。

(六)落实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责任,加强农村餐饮业整治。由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农村餐饮业监管队伍建设,乡(镇、街道)从事文教卫生干部中确定1-2名食品卫生监测员,明确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专门培训,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和餐饮业的监管。与工商、质监部门紧密配合,开展各种检查督促,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食品安全警告或警示,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报告网络体系,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农村食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组织开展农村餐饮业的清理整顿,严格把好卫生许可证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卫生许可证,严格查处无证照餐馆经营行为。到**年全市农村餐饮店、学校食堂都要具备相关证照;卫生、教育部门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整治,督促其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首先在县级城区以上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重点加强对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和课间餐学生营养餐的监督检查,改善食品加工卫生条件,提高卫生质量意识,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管理,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率。同时,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示范店”、“食品卫生示范街”等活动,以点带面,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卫生水平。

(七)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食品安全行政监管经费的保障和资金落实工作。

三、建设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

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主要措施:

(一)建立多方合力机制,实行食品安全巡察员制度。

1.组建相对固定的分别由人大、政协、社会团体、企业主、群众代表、新闻媒介、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巡察员队伍,建立完善市局

、县(市、区)局、工商所三级监督联动、方便群众参与的监督平台。

2.建立工商部门、名优食品企业、农村经销商、农村消费者四方互动机制。采取定期邀请食品生产商(供应商)、经营者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召开约谈会,协助食品生产商举办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为经营者掌握农村信息和了解农民消费需求、村民了解食品市场信息提供互动平台,进一步增进购销双方和监管与被监管双方的信任,形成名优食品产销信息互通的良性机制。

3.建立工商、名优食品企业联手打假机制。与名优企业建立经常性的联手打假机制,实行食品名优企业联络员制度,采取专人联系、定期沟通的办法,利用名优企业掌握市场信息准、识假专业能力强的优势,定期深入广大农村开展联合打假,维护名优食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4.建立红盾维权监控网。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进乡村活动,依托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等组织在全市建立“红盾维权站”、聘请红盾维权联络员,把维权投诉网点延伸到边远山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群众投诉有门,投诉方便,处理及时,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监控能力。

(二)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工商部门配合,建立乡镇一级消委会分会,做到人员到位、机构健全、履行职责规范、农村维权作用明显,至少要达到“六个一(一人、一牌、一证、一室、一薄、一栏)的标准。“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兼职做监督维权工作;“一牌”,即悬挂统一式样的乡镇分会标识牌;“一证”,即为工作人员颁发的社会监督员证;“一室”,即调解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乡镇政府其它合用;“一薄”,即投诉、举报登记薄;“一栏”,即固定宣传栏,刊登法律法规、消费警示等内容,并配备投诉举报电话。到**年全市乡(镇、街道)要100建立消委会分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年5-6月)

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根据省政府印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制定5年全市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印发各地执行。根据省里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确定晋江市、安溪县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试点。

(二)试点阶段(**年7月-**年12月)

晋江市、安溪县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组织观

摩学习,完成试点工作总结。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1月-**年9月)

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全面实施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市、县(市、区)联席办每年年初组织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下达当年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含年度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年度“三网”建设工作督查评估。

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市委“两创一促”总要求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渔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渔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切实解决当前渔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08年工作目标:摸清全市“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乡镇(街道)开展“十小”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点活动。

2009年工作目标:在全市渔农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渔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工作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渔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渔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渔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渔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县城及县城以下的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产品、茶叶、米面制品等五类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质量技监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经贸、卫生、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城管执法、供销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逐步推广食品卫生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通过整治,促使小餐饮店(包括小渔家乐、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城建、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通过整治,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

(五)小渔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渔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渔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渔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渔农资行为,维护渔农资市场秩序。通过整治,促使小渔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渔药、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渔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帐制度;执业人员具备渔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渔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农林部门负责牵头,海洋与渔业、工商、质量技监、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渔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通过整治,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的,应纳入乡镇(街道)和新渔农村建设规划,并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工商部门牵头,市场、农林、经贸、城建、食品药品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通过整治,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公安、卫生、工商、质量技监、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通过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有良好的经营秩序。“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此项任务由文广新闻出版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九)渔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船只)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船只)从事客运。整治渔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船只)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通过整治,促使渔农村小客运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船只)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行船安全。此项任务:车辆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安全监管、农林等部门配合;船只由海事部门负责牵头,港务、海洋与渔业、公安、交通、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通过整治,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帐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城建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质量技监、物价等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组、小食杂店和小菜场整治组、小餐饮店整治组、小药店整治组、小渔农资店整治组、小音像店整治组、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组、小客运整治组、小液化气供应点整治组等九个整治组和一个宣传组,分别由质量技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林、文广新闻出版、经贸、公安(海事)、城建和市委宣传部等十一个部门负责牵头。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各县(区)政府和乡镇(街道)都要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小”整治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将“十小”整治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各级政府要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把整治工作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履职。要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十小”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要深入渔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通过新闻会等形式,及时“十小”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生活品质之城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年目标:摸清全镇“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区域开展“十小”行业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2009年目标:在全镇农村全面开展“十小”行业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报上级部门,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行业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产品、茶叶、米面制品等五类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的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责任部门:经发办;联系领导:潘金财;配合部门:行政执法中队、*工商所、*卫生派驻所)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其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无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联系领导:潘金财;配合部门:行政执法中队、*卫生派驻所)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通过整治,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等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责任部门:*卫生派驻所;联系领导:杨玲玲;配合部门:*工商所、城管科、经济发展办)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通过整治,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药品储存条件良好,库存药品养护良好;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责任部门:*卫生派驻所;联系领导:杨玲玲;配合部门:行政执法中队、*工商所)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通过整治,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责任部门:村镇建设办;联系领导:吴一先;配合部门:工商所、行政执法中队)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通过整治,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责任部门:城管科;联系领导:方海林;配合部门:村镇办、行政执法中队、工商所、卫生派驻所)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的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通过整治,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安全有保证,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责任部门:*派出所;联系领导:王一鸣;配合部门:城管科、工商所、行政执法中队)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通过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责任部门:文教卫;联系领导:杨玲玲;配合部门:公安、城管科、工商所)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通过整治,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责任部门:城管科;联系领导:方海林;配合部门:*派出所、工商所、村镇建设办、*交警中队)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做到行业服务规范,服务承诺公开,收费明码标价。通过整治,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订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责任部门:城管科;联系领导:方海林;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办、工商所、*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镇政府“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办内。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基层、各生产经营单位;将“十小”行业整治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为“十小”行业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要与打造“最清洁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又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履职。要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十小”行业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舆论引导。要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及时“十小”行业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6篇

笔者作为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现就蓬安县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浅谈一些体会。

蓬安地处嘉陵江中游,幅员面积1334平方公里,辖39个乡镇,总人口73万。辖区内有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3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6家,药品零售企业9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206家,县属医疗单位3家,民营医院7家,乡镇卫生院38家,个体诊所65家,村卫生站525家。已建成的第一期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系统是运用监管专线网络、远程视频监控、无线应用技术(短信、彩信、wap、数据)和移动终端查询等功能实现对全县重点餐饮服务企业、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远程实时监管和数据查询,使药品从出厂、流通、储存、使用的全过程、餐饮后厨操作都能在监管部门的监控下进行,为食品药品质量的全程监控、食品药品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置、问题药品的及时召回和假劣药品的追溯提供了技术支撑,全面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了县域食品医药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了广大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二、主要做法

全县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分类分批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调研论证阶段。结合近年我县日常和专项监管的实际情况,组织人力开展对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基础数据收集分类遴选归档工作。对已开展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的县市区进行考察论证,借鉴并学习相关监管经验。以会议和座谈的形式分批分片分类别的向被监管单位通报目前新形势下对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家局“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在充分论证并征求不同建议的情况下,印发了《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设药械电子监管系统的实施意见》,将我县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县属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公司、药品零售企业、第一批列入西部试点药房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共计175家纳入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一期建设。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一是加强宣传,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的认识。结合新修订gsp中对计算机系统管理及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要求,加强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强调实行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对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的认识。二是由中国移动蓬安分公司与一期建设单位分别签订专线网络合作协议,由中国移动蓬安分公司和重庆黑晶科技有限公司逐 步完成对一期建设单位的专线网络及监管平台建设。

第三阶段,完善补充阶段。一是对已完成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系统建设的单位进行专线网络、软件系统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调试,对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及操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使用培训,使该系统在短时间内发挥较强的监管及应用效能。二是归纳总结监管经验,逐步完成全县所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电子监管建设,电子监管数据采集软件必须与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相一致。实现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全行业、全时段、全过程、全方位、无漏洞、无差别电子监管。

三、取得的成效

蓬安县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系统于2013年6月启动,目前该系统一期建设单位已全部投入使用,对全县175家重点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现了远程电子监控,其中对9家餐饮服务企业、3家学校食堂采用了视频监管模式,对62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采用了数据和视频监管模式,对101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采用数据监管模式,电子监管系统可以说是运筹于帷幄之中,监管于千里之外。

(一)实时视频监控。通过视频监控专线网络和监控设备同时实现在局电子监管平台大屏幕、电视机、移动执法终端上对餐饮服务企业后厨从业人员的着装、食品原料的储藏、清洗、加工、操作、回收等全流程视频监控;对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企业的店容店貌、药品的储存和陈列、从业人员的着装、执业药师在岗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控。值班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可以同时监控多家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发现问题,及时

通知整改,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人员不足而无法到现场监管的问题,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二)实时数据监控。通过系统平台实现对辖区内药品(赋码和非赋码药品)和医疗器械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各环节(主要包括原辅材料、产成品的购进、领用、生产、库存、销售、退货、报废、质量、验收、养护、流向、召回、首营等)全方位实时数据采集和监管,使其流向全程可追踪追溯。全面掌握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资质、采购、销售、库存等情况。该系统对赋码药品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网无缝对接,与国家“核注核销”系统完美融合,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网。

(三)实时温湿度监控。通过该系统环境数据采集功能及终端温湿度监测器动态监测各药品经营企业的阴凉库、常温库、冷藏库等库的温湿度并采集记录,并进行实时动态预警,充分保证药品储藏条件符合要求。

(四)实现行政执法和移动稽查。通过该系统对日常监督、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案件登记、案件办理、案件管理等实现政务电子信息化。通过移动执法设备(移动执法终端、笔记本电脑、无线打印机)现场打印执法文书,规范了执法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

(五)智能终端应用。依托日益发展的移动互联网,将电子监管系统的所有功能移植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一系列移动智能终端上,方便监管人员随时随地、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掌握最新数据和信息、处理业务,大幅提高监管效率。

(六)由重事后查处向过程管理防范风险转变。以往传统的监管模式是在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而现在运用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系统及移动执法装备,更注重对药品流通、使用过程的监管。比如:执法人员在某药店进行现场抽查时,发现有10盒盐酸氨溴索胶囊的电子监管码无法在移动执法终端上查到相关信息,随后在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网上进行核实也查不到相关信息,初步怀疑有两种可能:一是该电子监管码在国家药品电子监管平台上未正常核注核销;二是该药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监管人员暂扣了该批药品做进一步核查和检验,避免问题药品出售后引发安全事故。

(七)由运动式、救火式监管向动态实时监管转变。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监管人员不必亲赴企业现场,在监控中心就可以清楚看到餐饮后厨的环境卫生、操作人员行为规范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可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电话告知企业负责人进行纠正。并且所有视频画面均可长期保存,一旦在监控空窗期发生安全事故,即可调阅视频进行问题追溯。全时段、全过程的监管对企业管理者和操作人员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威慑作用。

(八)由人海拉网式监管向及时准确定位的靶向性转变。以往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要逐一查看每盒药品才能知道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逐一查阅药店的原始进货票据、销售台账等才能了解到该单位的相关数据,面对全县成百上千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线长面广的局面,不可能逐一查阅,因此就存在监管空白。而借助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的数据自动检索和分析能力,监管过程实现了全自动化,监管人员只需查询预警报警信息就可对安全隐患进行精确定位,及时查处,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率。比如:监管人员在查看电子监管平台的过程中,平台提示有药品过期信息报警,查阅报警信息内容显示是某药房正在销售的斯达舒胶囊和金银花糖浆已超过有效期,监管人员立即按照信息显示的药店联系方式拨打药店负责人电话,责令其马上将过期药品下架并接受调查,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四、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上认识不够。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对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存在抵触情绪,敷衍了事,没有理解gsp中对计算机系统管理的深刻含义,通过日常检查发现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对执行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经费得不到保障。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虽然已纳入政府民生工程,但未得到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从建设到运行是由中国移动蓬安分公司投资建设监管平台,建设单位终端设备及软件开发均采用收取服务费的方式回收,给管理相对人及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政府如不给予资金投入,全面推广存在较大难度。

(三)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是部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虽然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称,但部分负责人思想观念落后,对计算机知识缺乏,对各岗位人员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不严格,重销售轻管理,导致电子监管工作进度推进缓慢;二是部分企业人员流动性大,质量管理人、验收人员、养护人员变动大,新进人员不能及时得到岗前培训、从事药品电子监管录入工作的人员责任心不强,出现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脱节现象。

五、工作体会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做好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的基础。

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是推进监管方式和机制的创新,是食品药品在各个环节迈向信息化的重要一步。首先是认识要提高。充分认识电子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64号)文件精神,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研读并领会国家总局、省、市局文件精神,把做好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是提高食药监管效能,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次是思想要统一。在提高认识的同时,要把组织者和参与者的思想统一起来,形成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即是参与者更是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的推动者,只有做到这些,工作才能保证、落实,才能顺利推进。

(二)领导重视,主动协调是完成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的关键。

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涉及面大,任务艰巨而繁重,领导重视是关键,特别是主要领导重视尤为重要,明确责任分工,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门股室具体落实,在做好内部人员分工的同时,积极主动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政府的重视和部门的配合。我县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此项工作已列入县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工作目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县卫生局联合发文《关于切实做好药械远程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蓬食药监[2014]19号,将电子监管工作列入对经营使用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通过一系列举措,促使我县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宣传,主动服务是推动食品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的根本保证。

第7篇

关键词:实训基地 药剂专业 实训室和设备 建设和完善

在全区三年职教攻坚中,我校药剂专业积极申报自治区示范性专业,于2009年申办成功,成为自治区示范性专业。中职学校药剂专业毕业后的主要就业方向是医院药剂科、医药连锁药店等,从事药品的经营和零售,2010年药剂专业获得自治区300万元的实训基地建设基金,针对药剂实训室的不完善和实训场地的实际情况,从实训场所、实训模块、实训教学目标、核心实训设备进行药剂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完善。

一、实训场所,主要建成和完善了五大实训场所

1、药学基础实训中心。

2、医院药剂实训中心。

3、医药商品流通实训中心。

4、药品质检实训中心。

5、药品信息化管理实训中心。

二、主要实训模块

1、药学基础实训中心主要实训模块有专业基础化学实训室、动物实训室和天然药物实训室。

2、医院药剂实训中心主要实训模块有模拟西药房实训室、模拟中药房实训室和处方实训室(包括电子处方)、普通制剂制备实训室。

3、医药商品流通实训中心主要实训模块有药品仓储实训室、模拟药店实训室和药品配送中心实训室。

4、药品质检实训中心主要实训模块有药品常规检查实训室、药品质量检查实训室、贵重仪器实训室。

5、药品信息化管理实训中心主要实训模块有医院药剂科综合信息管理实训室、药品配送中心信息实训室、电子信息化处方实训室。

三、主要实训教学目标

1、药学基础实训中心主要实训教学目标

学会应用专业基础化学的常见操作方法进行药物理化性质的鉴别;学会天然药物有效成分的提取分离;通过动物实验,熟悉药物的作用原理及其临床用途;展示我国常见的药用植物蜡叶标本、原药材浸渍标本、中药饮片;辨认常见的中药饮片;通过药材横切面、粉末显微特征和理化鉴别鉴定常用中药的真伪、质量的优劣。

2、医院药剂实训中心主要实训教学目标

熟悉中、西药房的布局设备及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 熟悉中西药的配伍禁忌及特殊管理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的保护、使用及注意事项;掌握中药调剂工作中的常用术语(处方常用名和正名、中药的生品和炮制品、处方注脚-先煎、后下、包煎、另煎、冲服、烊化)[1]; 学会按照医师处方进行西药处方的调配(收方、划价、调配、核查和发药); 学会中药调剂的操作程序(戥量法);学会调配电子处方(中心药房);了解电普通制剂室的布局、设备及规章制度;掌握常用内服制剂(颗粒剂、合剂、酊剂、糖浆剂、散剂、中药片剂、胶囊剂等)的制备;掌握外用制剂(软膏剂、酊剂、消毒剂)的制备方法[2]。

3、医药商品流通实训中心主要实训教学目标

按照GSP操作规范完成药品陈列、接待顾客、解答顾客疑难、促进药品成交、收银、处理顾客异议、盘点等店堂日常业务;正确区分处方药品(单轨制、双轨制)、OTC药品(甲类、乙类)、保健药品、保健食品、非药品、医疗器械标识;学会药品请购计划单、单据报表、进出药品帐册及报表的使用目的和填写的方法;掌握药品的分类储存、色标管理(五色标法)、保管养护及有效期的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掌握中药的分类储存与保管(温湿度管理、防霉、防蛀、防鼠)及质量检查(外观性状、色泽、质地);熟悉药品的入库检查、在库检查及出库的发货程序;掌握收银员必备钱币真伪鉴别、信用卡使用、商业票据知识;掌握药品配送中心的进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送货等职能;学会冷藏库药品的保管和监测方法。 转贴于

4、药品质检实训中心主要实训教学目标

熟悉与制剂剂型相适应的检验设备、衡器、量具的使用方法及质检室的工作职责;掌握配制制剂的质量检查(含量测定、卫生学检查、杂质限量检查等);掌握检验报告的正确书写;掌握原料药、蒸馏水、注射用水的检查及半成品检查;掌握贵重仪器的保管养护方法。

5、药品信息化管理实训中心主要实训教学目标

药品出入库管理(入库处理、出库处理、入出库记账、查阅申请、录入申请);药品库存管理(药品月结、药品盘点、药品来源、药品去向、出入库对账、效期药品管理、过期药品管理、库存限量报警、药品供应维护、药品调价盈亏统计);药品帐目管理(付款处理、付款单据打印、付款情况查询、供应商付款查询);采购计划管理(待采购药品查询、供应商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查询、采购计划执行、采购计划作废);药品查询管理(出入库记录查询、药品使用排名);药品目录管理(药品目录维护、公费药品目录维护、药品目录查询、新药、变更药品正名、药品相互维护、药品信息维护);药品价格管理管理(药品价格维护、查询、调价)[3];电子处方、摆药管理(处方按身份、费别、开单科室出库品种、毒理分类统计);临床用药咨询(安全用药、配伍禁忌、药学服务)。

四、核心教学设备

目前,我校已购进高效液相色谱仪、高效气相色谱仪、澄明度检测仪、WZZ-2A/2B自动旋光仪、MB23/MB25水分分析、752N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SW-CJ洁净工作台、BJ-2崩解时限仪、BH数码显微镜、智能溶出度测定仪、GWJ-4A微粒测定仪、78X-2型片剂四用测定仪、TDP-单冲压片、ZP-11旋转式压片、BY-400荸荠式包衣机、YK-160制粒机机、VH-50高效混合机、半自动胶囊填充机、全自动铝塑包装机、液体灌封机、口服液灌装轧盖机、软膏灌封机、往复式切药机、DW脑立体定位仪、YSD-4G生理药理实验多用仪、ZH-A小鼠反射箱、JL-F数显式光热测痛仪、HIS药库管理系统、药用植物标本电子版等核心教学设备,在实训室中建立了3个多媒体教室以及2个计算机药品实训信息中心。

药剂实训基地在学校及药剂教研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一年的建设,如今已投入了正常的教学当中,取得良好的教学的效果。在今年的教学过程中,首次举办了学校药剂专业技能小能手比赛,应用多媒体实训室和信息中心进行了处方信息化教学、教学与实践一体化教学,尤其在中职教育中,首次开展了贵重仪器高效液相、高效气相的教学,极大的提高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学生今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但在实际的基地建设过程中,也有些做得不足的地方,如由于学校实验场地有限,较多的贵重仪器只能放在比较小的实训室中,学生实际操作时只能专业教师示教,很难每个学生都得到动手的机会,面临的问题,学校领导也相当重视,正在积极筹划协调,特别要求教研组拿出整改意见,相信随着仪器设备的不断完善,药剂实训室的建设一定更加符合教学和实践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柳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印 中药调剂与技能[M].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007,12:190-191。

第8篇

放在大系统内来考量,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用系统思维与系统方法来推进改革,做到改革不停顿、发展不止步。改革是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以下是和大家分享的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报告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欢迎大家莅临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结合郓城县全面实施集成审批,落实“一业一证”改革情况向大家做介绍。

一、坚持系统改革思维,打牢“一业一证”改革基础

改革是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项改革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认为,必须放在大系统内来考量,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用系统思维与系统方法来推进改革,做到改革不停顿、发展不止步。

一是与整体改革相结合。着眼于构建完整的审批体系和整体的流程链条,建立全事项、全流程的一体化运作机制,消除行政审批管理中的碎片化困扰,构建行政审批层面上的大协同,致力打造事项最简、流程最优、成本最低、服务一流的“至简审批”模式。我们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建立涵盖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50余项规章办法,建立40项一元化受理标准和46项一元化踏勘评审标准,形成44项“主题式”审批标准。完成省级、国家级“‘为民服务’政务服务”标准化验收,建立756项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总结提炼《“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规范》《踏勘评审服务规范》两项菏泽市地方标准。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证照同办、证证同办等具体改革事项的完善,踏勘评审、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体制机制的规范,推进了行政审批改革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为有力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结合省级的《行业综合许可规范》,整合行政审批服务局权责事项的全流程全要素为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个流程,编制集成审批手册,将“一件事”办理如何受理、怎么把关全部“落在纸上”,为工作人员审批提供具体“导引”,最大程度降低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充实帮办代办力量,针对申请事项做好辅助申报和表格填写,在方便申请人快速完成申报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前台“一岗多能、一窗受理”;健全物品标准化,特制logo、马甲、档案袋、水晶牌、水杯和大礼包,提高标准化水平,增强群众认同感。

三是与政务服务相结合。印发《关于开展“广泛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和《政务服务评议管理办法》,线上通过电话回访方式对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抽查回访;线下,设置吐槽评议窗口和意见箱,在各窗口发放政务服务评议表,聘请第三方暗访评议评价,成立走访小组,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倾听企业呼声,发现工作不足。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倒逼科室人员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进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把握繁简分流原则,破除“一业一证”改革壁垒

在实现“一窗综合受理”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发现,审批事项繁简不分、分流不明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形成“一业一证”改革的堵点和壁垒。为适应行政审批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行审批事项繁简分流。

一是简易事项即来即办。将审批事项繁简分流,真正实现“谁审批、谁负责”。制订出台《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独任审批员”制度》,成立由5人组成的独任审批科,拉出20个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且无需现场核查的高频审批事项,推行“审核合一”,由“独任审批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以前申请人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业务从申请到出证需要1天的时间,现在只需8分钟。以前办理医师执业变更注册业务需要先在综合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材料受理后再转审批科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最后送出证窗口。现在所有环节“简”为一人,避免了因业务衔接不紧密而出现降低审批效率的问题,真正实现了“一人一窗办完一件事”。截至目前,独任审批科共办理即办业务近5000件,平均用时8分钟,办事效率提高70%以上。

二是复杂事项一链通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办成一件事为目的,打破科室边界,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链条,变分类审批为集成审批。制定印发了《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成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从各科室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建集成审批科,编制涵盖了开办便利店、饭店、药店等33个事项的《集成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实行全链条闭环集成审批。将多张申请表合并为一张申请表、多套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申请材料,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审批、一同现场踏勘,同一窗口出证”工作模式,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踏勘、集成审批、一窗出证、一次办结”。先后办理集成审批行政许可业务597件,审批效率提高50%,发放31个领域行业综合许可证1700余张。

三是乡镇业务不出镇办。为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制定并印发多个指导性文件,下放两个重点镇35项行政许可事项,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委托书,以“2号章”的形式向乡镇、街道委托行政许可事项17项,构建起“县、乡(镇)、村”三级服务层级清晰、联动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大通道。通过一枚印章促好发展、一个班子抓好指导、一个册子搞好培训、一个机制抓好监督、一个哨声做好服务的“五个一”工作举措,保障下放事项能够接得住、用得好,着力打造郓城“县、乡(镇)、村”三级服务新亮点,确保群众和企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并结合发展形势,于今年3月份,将“一业一证”集成审批工作再次授权各乡镇,并已完成账号配置和业务培训。目前,四个街道办事处和两个重点镇已能独立办理业务。

三、发挥改革制度优势,力求“一业一证”改革实效

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集中行政审批权、“一枚印章管审批”优势,推进“一业一证”改革高质量发展。

一是服务前置,实行“一窗受理”。开设“一链办理”受理专窗,负责集成审批业务的即时受理,确保了申请人随到随办、畅通无阻。开通“蓝色通道”,成立“一业一证”专职代办队伍,坚持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只要企业做个登记、签个协议,就有专人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帮代办服务,让“我们动嘴、群众跑腿”转变为“群众动嘴、我们跑腿”。为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我们还制作宣传页、二维码、展板,通过电子大屏、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告知群众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表格样式等内容,做好“一次告知”,引导申请人选择“一链办理”“一业一证”方式,让申请人做事项办理的“主人”。

二是创新审批模式,实现“一同踏勘”。同一申请主体一次申请的事项,由同一审批人员办理,需要踏勘评审的,一次委托踏勘评审中心组织现场踏勘,办事结果统一反馈,减少了踏勘次数,推进审批模式由分类到集成的转变,减少了办理环节和审批时限,有利于工作衔接,避免不同踏勘、审理人员标准不一、相互推诿的现象。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减少环节50%以上,承诺审批时限按照有踏勘事项最短的计算(依法需要公示、听证等环节的事项除外),承诺时限压缩60%以上。以国药楚济堂连锁为例,该企业同时申办22家药店,改革前需要在市县两级跨层办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至少提交66次申请,现场核查44次,耗时至少3个月。现在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延时服务,帮办代办帮助制作材料,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一天完成所有药店的受理,经过“一同踏勘”“集成审批”,总共11天就完成了22家药店的开办,发放了有关许可证和行业综合许可证。

三是优化企业开办资源整合,实行“一站办理”。在“一业一证”改革引领下,在2020年开通“一窗企业开办专区”,嵌入商事登记、银行开户预约、涉税业务和刻制公章4个环节的基础上,再次嵌入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正式贯通企业开办全链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开办“一链服务、一站办理”。企业开办链条已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爱山东”APP实现线上贯通;依托企业开办专区实现线下聚集,提供“双线”服务。并将“一个窗口、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同出件”打包成“综合受理服务包”。即:在一个窗口申请办理企业开办;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申请条件、数量限制、申报材料等内容;只需要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出证窗口根据审批结果,统一登记、发放企业开办大礼包,实现了“一个服务包,办好所有事”。

下一步,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按照省市改革部署,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持续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走深走实,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感到改革带来的变化、收获创新带来的便利。

第9篇

在全县药品、医疗器械诚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6月3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市开展“平安医药”创建活动的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06年全县药品、医疗器械诚信建设工作任务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稍后,我们还将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希望同志们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推动全县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下面,结合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情况,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立足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诚信建设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帮助下,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不断整顿和规范,未发生一起药害事故,基本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着力于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诚信体系的建设,针对我县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监管的长期计划,今年制定出台了《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把对执法对象的监管从随机性、被动性变为规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并与公安、卫生、工商、物价等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联合办案机制,不断加强药械市场监管力度。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拉网式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的要求,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2002年建局至今,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136人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2534家,立案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先后作出行政处罚648起,查获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44.08万元,取缔非法经营药品户67家,涉案金额20.3万元,有效净化了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基本保障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三是积极促进医药经济发展。按照“监督有威、帮扶有为、促进有效”的监管理念,着力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下功夫。特别是在解决农村群众购药难、看病难的问题上,我们大力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充分调研,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各种类型单体药店,引导连锁企业在农村增设网点,鼓励村级卫生室药品代购分发。目前全县已发展各类药品零售店12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家,半数以上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药品代购分发,基本实现了连锁配送进乡、到村率100%的工作目标。全县药械市场出现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公平合理竞争的良好局面,各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不断提高了经营管理质量,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购药、用械,促进我县医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应当讲,通过近几年不断加大对制售假劣药械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全县药械市场秩序呈现出逐步规范有序的良好势头,但涉药违法行为仍在一定地区、范围内不同程度的存在,并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从国家、省《药品质量公告》公布的假劣药品种情况看,中药材、中成药、西药制剂、原料药以及医疗器械中均出现部分假冒产品,特别是常用药、高效药以及国内外知名品牌药品成为假冒药品的热点。而且,制假售假的手段、方式不断变换,违法行为多样化,制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一些制假包装上采用现代化技术,采用与正品相同的批号,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二是制假地点和销售渠道正逐步走向农村,进一步分散化和隐蔽化。三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成立时间较短,执法监管体制尚不健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齐二药”事件的发生,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们监管工作中某些深层次的问题和弊端,不得不引起我们高度的警惕和重视。另外,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观念淡漠,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药品进货渠道不规范、购销纪录不完整、超范围经营、驻店药师不在岗、挂靠经营等等,这些问题也是当前制假售假活动仍然存在,特别是重大的药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前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出现的这些新变化和新趋势,对我们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这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也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谐社会的核心基础是社会稳定,企业的诚信经营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当前形势下人们群众的生活需求已经有了较大提高,对于用药、用械安全性的需求也将日益走高。因此,对于如何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确实成为关乎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是促进社会稳定,是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加快建设和谐社会。因此,企业诚信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在座的各位都深知,药品、医疗器械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药品、医疗器械行业是一个为人类创造幸福的行业,保证药品质量、严格守法经营,让广大人民群众用上质量可靠的药品、医疗器械,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老百姓关心的热点。因此,我们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诚信建设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是提升企业形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诚信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对社会主体诚信的发展程度要求也越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之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遵守市场经济原则,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靠诚信树形象,向诚信求发展。目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行业总体发展是好的,为全县人民的防病治病、康复保健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诚信度不高,甚至不讲诚信的问题。如有的单位举办非法促销活动,非法广告,哗众取宠,弄虚作假;有的单位不明码标价,价格满天飞;有的单位销货时服务热情周到,遇到问题退货时推三阻四,一拖再拖。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行业发展。

自律为本、操守为重,质量第一、顾客至上,信用重千斤、美誉金不换,诚信是规范我们每个单位市场行为的基础,只有举起诚信的大旗,打响诚信品牌,才能在公众的心目中创造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尔虞我诈、图一时之利,必定会丢失公众的信任,企业也得不到长远的发展。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发展正处于良好的上升势头,市场正在逐步稳定和成熟,要维持持续、健康、稳定、高速的增长状态,药品、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就成为当务之急。

(二)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需要。

药品、医疗器械直接作用于人体,对人体具有潜在危害性。如果在经营、使用过程中不讲诚信,以次冲好,甚至经营、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将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隐患。比如,做虚假广告和销售使用劣质产品,老百姓买了后不管用,会贻误治疗;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重复使用会造成患者交叉感染;出现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不及时报告,会扩大对后续使用人群的伤害等等。黑龙江“齐二药”事件给患者带来的伤害、给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乃至整个医药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都是难以估量的,这个教训是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因此,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是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的根本途径。

(三)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是节约监管资源,探索创新监管模式的需要。

由于药监部门成立时间较晚,机构建制、人员装备、法规建设等还远远不能满足当前药械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做到既加强监管,又节约资源,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而以行业自律、单位自律、个人自律为主的诚信建设活动,正可以满足这两个方面的需要。同时,经过这几年来对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通过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诚信药店(药房)”评选、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单位”建设等工作,我们也深深感到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有利于正确处理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推动诚信制度建设;有利于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外在形象,是一件利国、利民、利己的好事。今年6月22日,在首届中国诚信食品药品品牌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惠鲁生副局长就指出,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水平,加强行业自律,一定要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是治本之策。因此,我们必须从体制机制和法制等方面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不断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狠抓措施落实,不断推动诚信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就是要求我们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遵循“市场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公益素质和管理能力。我县药品、医疗器械诚信建设刚刚起步,当前主要任务就是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医疗器械诚信单位”、“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单位”的创建活动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今年8月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联合市文明办、整规办、纠风办、卫生、工商等部门开展“诚信药店(药房)示范点”的创建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遵规守法意识,依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牢固树立诚信兴业理念,走以质量求发展的经营之道,努力打造诚信经营品牌,提升医药行业的整体形象,争做保证药品质量、严格守法经营的行业典范。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把握标准。今天在会议上下发的关于诚信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以及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方面的标准等,内容很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的逐条逐项地进行贯彻落实。要制定学习计划,把学习引向深入,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对照标准,查缺补漏,不断修正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把标准要求变为行为准则。县局有关科室的同志也要经常深入基层,给予申请单位以帮助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促进创建单位积极开展工作。

(二)加强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努力创造公平合理、竞争有序地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开展治理医药商业贿赂活动,是今年国家局提出的一项重要专项整治活动,同时也是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是规范市场秩序,纠正流通领域中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铲除医药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表示,将建立“黑名单”制度,采取不正当交易行为获取商业机会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将被列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将采取严厉措施予以制裁。对已构成违反《药品管理法》的,依法处置直至吊销其许可证或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要求,我局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为此,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意见精神,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各有关单位要务必搞好自查自纠,不留隐患,以对消费者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产品质量关,不售假,不做虚假广告,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与同行保持良好的竞争与合作,反对商业贿赂,不断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推动我县药械诚信体系建设。

(三)完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开展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是建立药品市场信用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按照有关要求,全县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统一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相应标示为a级、b级、c级、d级,目的是为了促进规范、提高诚信和依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在今后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中,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涉药单位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对a级单位,公布其年度信用状况,除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外,一般情况下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对b级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不良记录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事后回查。对c级单位,不仅要对其不良记录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事后回查,还要增加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督巡查频次。对d级单位,除采取与c级单位相同的措施外,还要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并悬挂严重失信警示标牌,面向社会公示。

我们要通过加强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如实、及时的披露药品安全监管信息,逐步扩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增加市场透明度,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以诚信安全的理念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让诚实守信的企业获得更大的效益,让见利忘义的企业声名狼藉,在市场当中寸步难行。

总书记社会主义荣辱观中“以诚实守信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重要论述,旨在构建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和时代特征。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没有诚信就没有发展,诚信已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诚信是提高企业形象的必经之路。

第10篇

一、总体目标:

2009年总体工作目标是:全街道全面铺开“十小”整规工作,至年底,基本完成“十小”整规任务(辖区内85%的“十小”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全街道食品加工小作坊、小药店、小农资、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农村小客运100%的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美容美发(足浴)店85%的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小液化气供应点、小菜场80%的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

二、工作步骤

2009年度全街道“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检查整治与规范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部署准备阶段(4-5月份)

1.动员部署,明确方案。根据市“十小”办提出的“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总体目标要求,召开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牵头办公室、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2009年度全面推进整规的工作计划、行动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全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

2.健全组织,强化考核。各办、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完善并落实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整规工作有序开展。要明确工作分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街道为主负责,部门牵头指导,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性共同参与”的格局。街道将整规工作列入对社区(村)的工作目标考核。

3.掌握动态,分类整规。各办各部门要排摸“十小”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及基本质量安全状况,全面、准确地掌握各行业整规工作的动态变化。要对宁波市“十小”行业信息平台内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核对,保证每家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全面、准确,并都能落实到具体的社区(村)内。要对辖区内“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梳理分类,按照整合提升类、整改规范类、关停取缔类等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整规措施,确保整规工作有的放矢。

4.因地制宜、按标准开展整治工作。各办各部门要根据去年其他镇、街道的试点工作情况,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依据市级有关部门各行业标准规范开展本组本行业的整治规范工作。

(二)全面推开阶段(6-11月份)

1.典型引路,全面推开。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辖区内全面推开“十小”行业整规工作。各办各部门要培育一批新的典型,通过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加以推广,切实做到面向基层、打好基础,典型示范、带动全面,不断将整规工作引向深入。每一个“十小”经营单位通过整规达到标准规范要求的,条上和块上都要验收确认,并在宁波市“十小”行业信息平台上记录验收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2.深入基层,加强指导。街道成立综合工作组,统筹协调“十小”整规工作,指导(社区)村的整规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牵头负责的“十小”行业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各(社区)村的业务指导。各地各部门对整规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行业政策、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解决办法,形成指导意见,确保整规工作顺利开展。

3.条块结合,组织督查。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跟踪,力促工作落实。督查的重点是:一是看动员会、责任书、现场会、出政策、抓培训、搞督查这六项规定动作是否做到位;二是看自选动作是否结合实际、创新手段,是否完成每月统计工作任务。街道“十小”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工作不够到位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各办、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督查活动。

(三)总结检查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各社区(村)和市各牵头部门对“十小”行业整规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将本地、本部门2009年度“十小”整规总结报街道“十小”办公室。街道“十小”领导小组对全市整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产品、制酒、米面制品等五类食品为重点,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经发办工业线牵头,市质监局、工商所、经发办三产线、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放心示范店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经发办三产线牵头,工商所、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等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餐具消毒、保洁;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社会事业办、卫监所牵头,工商所、城建办、城管中队、土管所等部门配合。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销售未经审批的保健用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食品,严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食品夸大疗效,宣传药品功效,严禁违法虚假药品、保健食品等产品广告。此项任务由社会事业办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所、安监所等部门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杜绝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经发办农业线牵头,工商所、经发办三产线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街道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经发办三产线牵头,工商所、经发办农业线、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经发办三产线牵头,卫监所、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城建办、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包括网吧、电子游戏娱乐场所)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电子游戏娱乐场所)做到:持有行业经营许可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有食品经营的,相关证照齐全;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任务由社会事业办文化站牵头,工商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九)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客车从事客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不符合道路营运要求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法规、制度。促使农村客运企业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城管办、交管站牵头,市交巡警城区中队、工商所、安监所、教办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城管办牵头,工商所、派出所、安监所等部门配合。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办各部门要将“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贯彻落实“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保稳定、提效能”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切实抓好落实。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整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整规工作纳入到平安建设、新农村建设范畴,作为一件民生大事抓实抓好。要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质量和安全年”和食品安全示范区域等活动中,严把食品安全检查和产品质量关。要加强调研,针对整规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帮助解决“十小”业主的实际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二)完善政策,注重长效。各办各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本地本行业“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措施和政策。各社区(村)要从资金、场地、税收、服务等方面出台扶持措施,加强对“十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引导。有关部门要研究行业发展的难点、瓶颈,从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制定出台有利于“十小”行业长远发展的扶持措施。

第11篇

一、2009年工作回顾

(一)整合资源,找准定位,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序

一是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调整之前,继续发挥市政府食品安全牵头作用。对三县六区及14个成员单位开展了2009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并表彰先进单位。出台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今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牵头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在节日期间及季节交替等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时段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监督检查。受理食品投诉举报15起,均及时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核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顺利完成“天辰杯”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二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6月1日以后,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到我局,我们积极履行新职能,开局良好。组织开展夏季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市教育局,自8月下旬至10月中旬对全市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做好餐饮服务许可与监管工作,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47个,处理餐饮服务环节投诉举报13起,参与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调查6起,组织好5次重大接待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2009年“国庆、中秋”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参与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联合向全市餐饮服务企业发出《告全市餐饮服务企业的一封信》。开通餐饮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短信平台,食品药品安全短信2300余条。

(二)落实责任,突出重点,药械安全全程监管扎实推进。

突出源头治理。对环球药业、涂山药厂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跟踪检查,加强对城市药业等重点高风险企业的监管,及时处理企业在生产和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企业资质重新审核认定,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

加强流通整治。开展药械许可证换证专项检查,共检查需要换证药械企业41家;对6家药品批发企业重新实施gsp认证,对66家零售药店实施gsp认证。加强违法广告监测,1—9月份共监测虚假违法药品广告19个品种10102次,全部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培训从业人员7期458人,组织从业人员体检1052人。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820份。推动“两网”升级,今年又新增34家医疗机构“规范药房”。

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共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4家;检查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2家,注销5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取缔1家无证隐形眼镜经营户。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62家,共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57份。

重拳打假治劣。截止目前,共查处药械案件82件,其中药品案件81件,器械案件1件,取缔无证经营户2户;销毁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74个品种规格,货值5.7万余元;受理投诉举报11起,均及时核查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对其中1起予以立案查处。全市抽样597批,现已完成检验539批。

强化应急处置。出台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组织药械企业落实应急药械的生产、采购、存储任务,开展对应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等工作措施,为我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提供了防控药械的质量安全和储备保障。

(三)转变观念,做好服务,促进医药经济平稳发展。

全力实施“振兴皖药行动计划”成效明显,中国医药报专门到我市采访并予以报道。采取模拟认证方式对需gmp认证企业提前介入,对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进驻企业上门帮扶,指导企业整改。今年我市各认证企业在国家和省认证检查中的缺陷项目明显少于去年。今年截止目前,全市共6家企业12条生产线通过国家和省gmp认证检查。积极协调省局帮助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解决软袋包材注册和药品包装变更补充申请等实际问题。帮助解决富博医药化工公司与涂山药厂资产重组变更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事宜,富博化工8000吨扑热息痛原料药项目顺利通过gmp认证。帮助蚌埠泰格生物股份公司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我市又新增一家较大规模药品生产企业。清大德人脑健康治疗仪在我局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产品注册证书,产品已经上市。定期召开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研讨会,帮促企业调整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药品销售渠道。搭建自主创新平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环球药业与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合作开发的国家一类新药盐酸安妥沙星,是我国首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喹诺酮类抗感染药物,已经于7月正式推向市场,这也是我市自主创新的重大成果之一。组织召开产学研对接会那一世小说,达成科研转化、共同研发、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等协议和意向5项。今年到目前,全市药品销售总额比去年同期增长20%。医药工业产值7亿元,销售收入6.8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0%和30%;实现利税9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一倍以上。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市医药经济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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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目标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先后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农村“两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同时,积极筹建皖北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政府连续四次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对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进行专题研究。目前项目选址和建设资金已经基本确定。

二、2010年工作思路和安排

2010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指导,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全面保障我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一)积极履行监管新职责。

结合我市餐饮消费的特点,制定餐饮单位整治的短期和中长期的目标。严格许可条件,细化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许可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行为和文书。着力开展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无照经营户专项整治活动,以创建小餐饮示范点为手段,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加大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管,加大食品抽验力度,推行快速检验方法,扩大抽验覆盖面。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各类食堂的专项检查。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业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物中毒的调查工作;依法做好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对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做好辖区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二)保持药械监管高压不松懈。

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采取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对注射剂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检查频次达到3次。对新黄山玻璃有限公司等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gmp认证和再认证工作。开展药品再注册工作。深入推进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对我市麻精药品的动态监管。

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推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档案。

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强药品检测车的运行管理,做好抽样检验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网络,提高病例报告的质量。

(三)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第12篇

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是新医改“四梁八柱”中的一根柱子,新医改将催生出一批要求高、功能强、覆盖广的信息系统。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是新医改的“四梁”之一。新医改要求: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建立一个覆盖广、功能强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应具有可扩展性和灵活性,它覆盖了现有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服务、应急救治、采供血管理、计划生育及农村卫生等信息系统的功能。按新医改的要求,“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这些为城乡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需要“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进行管理。新医改还要求“从2009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 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这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也需要“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进行管理。此外还有一些突发事件,如今年的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去年三鹿奶粉引发的“婴儿结石事件”、2005年劣质奶粉引起的“大头娃娃”事件等,其处置与管理更需要“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持进行管理。随着新医改工作的推进,每年都会有新的政策出台、每年都会有新的公共卫生项目开展,信息系统经常要调整改变,因此“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应是一个具备可扩展性的、灵活的系统。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基础是四类档案,即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机构卫生档案、社区健康档案。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中各类信息相互交叉(如孕产妇保健与儿童保健、儿童保健与预防接种)、前后关联(如: 健康教育与慢病管理、妇女保健到老年保健),随着时间的迁延,每年都会新增“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都会新增“孕产妇”,但其信息单元最终只可归为四类: 即个人信息、家庭信息、机构信息、社区信息。公共卫生的每项工作、每个项目、每个事件的信息都是个人、家庭、机构或社区的某些特征信息的集合。为避免发生多个系统重复采集数据、数出多门、互不共享的情况,新建立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应以四类档案为基础,对各类数据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并遵循从数据源发生处一次性采集基础数据的原则,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目标。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必须统一规划和部署。“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用户可归为四类: 一是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如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的机构;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部门或科室; 三是各级各类医院,如上报传染病等; 四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政府。这些用户基本覆盖了医疗卫生系统的所有单位和部门、其内容基本囊括了大部分医疗卫生活动,因此“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必须根据大卫生的理念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和实施。只有这样,新医改“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

医疗保障体系也是新医改的“四梁”之一。新医改要求: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合)人员就医,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还要求: “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也要求“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这些要求是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基本需求。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已形成了多种医疗保障制度,在短期内统一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是难以实现的,但对不同医疗保障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分开核算还是可行的。为给医疗保障的统一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研发集不同医疗保障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是非常必要的,既是政策的需要,也是市场的迫切需求。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应能实现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的统一管理,实现对各医疗保障制度相关信息的综合管理,应为基金安全提供技术支持,为基金效益最大化提供技术支持,为协调医、患、保、药四方利益提供技术支持。此外,还应方便群众参保就医和补偿、方便各医院药店为群众提供及时服务、方便各定点服务单位与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办理结算。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应具有三方面的功能。一是业务管理功能,包括对参保、征缴、账户及证卡的管理,对基金的收入、分配、支付和结转的管理,还包括补偿管理和结算管理。业务管理功能的使用者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二是监控监管功能,对参保与受益情况、保费征缴情况、基金运行情况、补偿结算情况、医疗服务单位情况、医疗费用情况、药品管理情况、医疗服务利用情况、参保人群健康情况、不同保障制度的对比等情况进行监管分析,通过图像、图形、图表数据和语音等形式实时动态地展现各类信息,此外还包括了查询汇总功能、统计报表的管理功能、对医疗费用进行测算和设计调整补偿方案等功能。监控监管功能的使用者主要是医疗保障的管理者和有关管理机构。三是公众服务功能,能通过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信息,公示有关医疗保障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功能,提供监督与投诉的渠道。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应能将一些基础信息,如参保(合)对象的名单、各类补偿情况等信息提供给“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药品信息管理系统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也是新医改的“四梁”之一。新医改要求: “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基本药物供求信息系统。”“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建立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完善药品储备制度。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生产。规范药品采购,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等等。要实现这些目标,一个功能齐全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是必不可少的。

“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对药品进入市场、直至病人使用后的各类信息进行连续动态的全程监管,管理药品出厂、采购、运输、存储、销售及使用的信息,管理相关各单位的招标采购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运输存储记录、不良反应报告记录、过期霉变销毁记录,管理的项目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商、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经办人员等。

“药品信息管理系统”还要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资质、营业执照、质量认证资质、批准证明材料,管理有关供货单位的销售委托书和有关从业人员的资质。药品信息管理系统由医药行政部门主管,有权限地让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生产产家、药品采购部门、药品储存运输等单位使用。系统将实现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全电子监管,实现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管,对药品流通情况的全程动态监管,对药品价格的全程监管,实现对药品质量及不良反应的自动预警和提供应急处置方案。

“药品信息管理系统”还要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医药卫生监管系统、卫生财务管理系统提供基本信息; 能通过门户网站向公众提供各类与药品有关的信息。

医药卫生监管系统

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是新医改要完善的体制之一,包括医疗卫生监管、社会公共卫生监管、医疗保障的监管和药品监管。

新医改对医疗卫生监管的要求是: “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快制定统一的疾病诊疗规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准入和运行监管。”

新医改对社会公共卫生监管的要求是: “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危害防治、食品安全、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新医改对医疗保障监管的要求是: “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

新医改对药品监管的要求是: “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和广告的监管。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的管理模式,加大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建立农村药品监督网。加强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监管,有效抑制虚高定价。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

新医改要求所有监管工作要“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药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

要实现以上这些要求,没有一个功能强大的“医药卫生监管系统”作为支撑是不可想象的。我国卫生机构数达30万个以上,卫生从业人员数近600万,每年被监管的食品卫生单位、公共卫生场所有700万个、从业人员数千万,每年的监督户次数近2000万次。特别是新医改方案提出要对医疗保障进行监管,其监管的单位及内容将更多。“医药卫生监管系统”将以单位机构和场所为基本单元,并关联有关个人信息,对单位机构和场所的监管信息进行规范、定时、动态采集,进行自动处理分析、评价,进行汇总对比,开展自动报警。为医疗卫生工作保驾护航。

“医药卫生监管信息系统”一定要与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卫生财务信息系统关联,从中获取有关基础数据。

卫生科教及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建立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也是新医改要完善的体制之一,其中包括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医学教育等内容。

新医改在科技创新方面的要求是: “加大医学科研投入,深化医药卫生科技体制和机构改革,整合优势医学科研资源,加快实施医药科技重大专项,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制关键技术等的研究,在医学基础和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的突破。开发生产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器械。”

医药卫生科技管理工作、教育培训工作、人才保障工作涉及到全国30万所医院、600万从业人员和每年30万~40万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如此巨大的科技工程非常需要信息技术进行支撑。卫生科教及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包括科技项目管理、培训项目管理; 卫生技术人员的就业、执业资质及职称管理,培训及流动管理; 还包括有关机构的人力资源的配置及优化管理。

卫生财务信息系统

“财务监管信息化”是新医改的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内容之一,新医改要求在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时“要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收支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时要“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我国政府每年卫生支出数千亿元,2009年~2011年政府卫生投入达8500亿元,政府的投入还将带动社会和个人的投入增加,我国每年的卫生总费用将达万亿元以上。监管这笔资金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必须依靠“卫生财务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