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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论文

时间:2022-08-29 22:15: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养老服务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养老服务论文

第1篇

1.1“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格局已初步形成黄石市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格局,但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于实际需求[8]。在居家养老方面,已经于2013年4月开通了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热线“12349”[9]。在社区养老方面,在有条件的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使老人在子女上班时能够得到照料,下班后能回家享受天伦之乐[10]。截止2014年5月,黄石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具体情况见表2。

1.2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有待完善黄石市目前已有的老年人健康服务机构有下面几种:①综合健康服务机构。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126个,病床13220张,卫生人员19719人。每千人口病床数、执业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为5.4张、1.93人和2.82人。②老年病防治医院。5个城区(包括开发区)各确定了一所老年病防治定点医院。③老年病专科。在7家综合医疗机构设置了老年病科。2013年7家医院老年病科有床位341张、医护人员152名、住院病人6409人次。④健康体检中心。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转变健康服务模式,开展了健康体检业务,17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市疾控中心还设置了体检中心。2012年我市第1家专事为中老年人健康体检机构成立。⑤老年病防治研究所。研究内科领域的各种老年病,并实施老年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老年病的早期发现、诊断和治疗,开展老年心理学研究等。

1.3黄石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实践形式①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点。如在市福利院设立医务室,提供驻点医疗卫生服务。该医务室占地面积340m2,配备有内科医生4名,护理人员2名。2013年度门诊治疗4950人次,急诊治疗245人次。②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市中医院与金山老年公寓签订分阶段健康服务协议,华新医院与南岳社区养老院签订自助医疗协议。③启动试点托管工作。2014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确定胜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澄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试点单位。这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多家老年公寓签约,共计管理服务300多名老年人。

1.4黄石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配套政策在养老资金投入方面,落实了货币化养老服务补助投入、高龄老人生活津贴资金、城乡养老保险机制,2011年—2013年省级财政投入城区居家养老和福利机构营运建设资金643万元。市级财政对居家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补贴投入250.67万元。近年来,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较少,多是利用城区旧厂房、旧办公用房等发展养老业。

2黄石市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存在的不足

2.1医养结合服务供需不平衡,现有机构和服务形式无法满足需求。

2.1.1缺乏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医养结合性质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床位与老年人口的比例未达标,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床位21张,离国家目标每千名老年人35张~40张有一定差距。而且从表1可以看出,黄石市老年人口数和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会逐年递增。如果不增加养老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这种供需不平衡在未来几年会进一步加剧。从医院的角度来看,符美玲等[11]研究发现,“长期住院”(住院时间超过30d)病人往往因疾病康复支持治疗需要、暂时未找到符合继续治疗的机构或者出院后家庭、社区无法提供后续支持性治疗等种种原因,符合出院标准而不愿出院。目前黄石市也存在老年人长期滞留医院、挤占医院床位的现象。建立具有养老和医疗服务功能的医养院,是今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12]。

2.1.2城乡之间、不同性质的养老机构之间发展不平衡在农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般只有部分五保老人住进敬老院或福利院。由于农村敬老院经费紧张、服务质量较差,闲置床位较多。在城区,一边是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一边是不少老年人找不到地方养老。公家办的一般人进不去,私人办的费用又承担不起[13]。

2.2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支持保障力度不够

2.2.1医养结合配套的财政、土地规划等政策情况不少养老服务设施虽然地处城区,但由于用地限制,缺乏扩建或改造的余地,导致出现床位少、空间少、入驻需排队的现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郊区的养老机构存在入住率低、效益低等问题。民办养老服务项目土地取得成本过高,入住门槛也相应提高,影响了养老服务设施的供给。根据湖北省推进服务于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工作的要求,相关场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但目前很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条件有限,无法确保符合要求的房屋和场地。

2.2.2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能力欠缺,优质医疗资源缺乏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支持的动力养老机构所属的医务室医疗水平低,且缺乏医保政策支持。诊疗水平高、信誉好的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紧张,诊疗任务重,加之医患关系紧张,诊疗存在医疗纠纷风险等原因,缺乏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支持的动力。

3完善医养结合的思考和建议

从调查结果看,黄石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快,老年人口基数大。由于老年人患病明显高于全人群的患病率(老年患病率是全人群的3.2倍),且患病往往多病并存,疗程长、预后差,对长期生活护理需求大。由于人口寿命普遍提高、长寿老人相对增多等原因,失能老人数量增多。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家庭结构变化及养老观念的变化,独居等老年人越来越多。靠子女来照顾失能老人、完成失能老人的医疗和养老存在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让老年人“老有所医”。

3.1突出养老事业的公益性,加大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支持保障力度

3.1.1合理规划布局在规划新建养老院或医院时,应提前布局,合理规划,让每所新建的养老院附近有一所与之相对应的医院。便于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角度看,推进医养结合的最佳途径是临近医疗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开通急救通道。

3.1.2对医养结合机构实行税费优惠和金融支持适当减免医养结合机构的相关税费;服务机构用电、用水按居民生活用电、用水价格收取;向非营利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扣除;在政府扶持和优惠政策上与政府服务机构同等对待;允许投资者提取合理收益等。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和完善对社会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服务产业的金融服务。

3.1.3提供必要的房屋和土地在建设养老机构或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规划居民小区时,预留空间和场所,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3.1.4加大对医养结合专门机构的政策优惠力度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允许其申请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并在符合要求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审批,解决养老院内看病不能纳入医保的问题。

3.1.5构建完善的老年医疗保险制度老年人医疗需求大,基本医疗保险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需求,需要通过多层次的保障方式弥补[16]。如建立专门的老年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对老年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扶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通过疾病保险、护理保险等,对现有的医疗保险进行补充。

3.2积极引导,整合资源,发挥不同类型机构在医养结合中的作用以资源整合为重点,推进部分一、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病院、护理院或康复医院。目前大型综合医院床位紧张,乡镇、社区忙闲不均,一些厂矿医院和卫生院依矿而兴、因资源枯竭而服务对象减少而导致生存困难。将生存困难的卫生院改造成护理院,酌情实行整体搬迁,并改造成老年病院、护理院或康复医院。不断完善这些新型医疗机构的管理。发挥大型公立医院的示范作用,鼓励公立医院举办集医疗、护理、康复于一体的“医养结合老年护理院”。实行双向转诊,在大型综合医院、护理医院、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之间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派出老年专科医生、糖尿病、高血压等专科医生、护士定期到养老机构会诊、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附近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周边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养老福利院等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兴办养老、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医养结合服务等方式。

第2篇

一、海南养老需求的现状与特征

海南省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总体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养老机构数量少,二是服务质量不高,大多数养老服务福利机构为确保候鸟型,异地养老的老年人。这些机构面临的一个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较低,淡季维护困难等问题。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养老功能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海南省迫在眉睫。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良性运行,需要一定的人力资源。调查显示,工人,流动性较强,一般使用寿命短,缺乏工作经验。大多数养老服务福利机构为确保候鸟型,异地养老的老年人。这些机构面临的一个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较低,淡季维护困难等问题。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养老功能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海南省迫在眉睫。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良性运行,需要一定的人力资源。调查显示,工人,流动性较强,一般使用寿命短,缺乏工作经验。一方面,社会对这一行业还存在偏见,机构养老服务发展缺乏社会认同。另一方面,一些高质量的专业人才引入养老机构,人才流失严重。因此导致养老服务团队是人才短缺,低水平的专业化。为老服务团队不稳定直接影响到服务质量和养老机构的形象。海南省在解决老年人生活护理,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明显缺乏基本的人力资源基础。尤其是社会养老服务人才,无论数量或质量难以满足养老服务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需求。

二、国内外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及培养现状

之前和之后的1970年代,美国大学研究生和本科课程在老年学类、研讨会、工作坊等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这些学校在1976年达到1275人,27%是大学,29%是一个四年制大学,其余33%是社区学院,学院函授或职业学校。日本是一个举世公认的长寿。日本高度重视养老专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人员。早在今年上半年的20世纪,日本人口老龄化增长采取的对策,不仅发展老年产业,并高度重视老年社会保险、老年福利养老科学研究和培训。在中国自1984年以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开始招募老年医学在人口统计学的专业研究方向研究生,培养老年学,博士,正准备从事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研究、教学、管理、外汇、高级专业人员,从事衰老研究的需要,培养和培训养老服务人员,可以指导老年人服务和管理。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应用老年人服务人才的培养几乎是空白。从1999年开始,由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很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等地区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城市大学,山东淄博师范学院和其他学院和大学开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人员,培训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老年服务和管理人员。但是有很多问题在当前教育:如多个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为主,模式运行状态对未来社会需求这么大的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统一,缺乏高素质的专业教师,缺乏高质量的材料,缺乏完善的教育条件等等。

三、海南高校应增设为老专业,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为应对海南省乃至全国的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力资源匾乏问题,必须要从现在开始储备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展养老服务人力资源的调查研究,探索人力资源构建策略,并加大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养老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培养和培训适应我国养老服务需求的高质量人才。对于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的海南省来说,目前只有海南工商职业学校在旅游艺术系下首开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但是相关的师资和硬件条件都有待完善。在海南省现有高等教育中还没有设置老年服务类专业,因此人才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海南未来养老事业发展的瓶颈。

(一)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养老产业是一项新兴、特殊型产业,在人才需求方面既需要技术型人才,也需要管理型人才。人员培训应考虑如何适应我国国情,如何面对社会和适应市场。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如社区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定位是培养应用和技术人员,应注意的培养实际应用能力,照顾老年人基本生活延伸到医疗康复、精神安慰,法律服务,爱照顾,等,有效地满足人口老龄化的多样性的需求。因此要采取分类培养与分层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可以概括为三种人:一个是旧的护理人才,社区服务中心和其他各级养老机构发展知道老年人生活护理、心理护理、营养保健、医疗保健、医疗、高级护理人员;二是管理人才的机构,社区文化社会养老工作的经理;三是为老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为老年人口提品或劳务、满足老年人口衣食住行用等各方面需求的各种行业。

(二)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学工培养模式养老服务管理专业主要是培养实用、应用型人才。所以除了需要宏观和微观理论指导,更需要特定的操作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应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一方面在教学,提高学生的理论高度,让他们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视图老化问题,步入工作后,有一定的研究,决策能力;另一方面,关注学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践,老年医学、心理学、老年护理、老年教育、老年营养、文化娱乐和其他课程既是一个全面的把握,和关注的东西。让学生在专业课程,完成一个门和两个能掌握的技能,他们发展成有衰老的理论指导和实践能力服务的专业人员。突出职业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学校可以加强和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让学生深入养老机构实践,并加强专业指导。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区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和指导的旧管理和服务专业学生建立“老年人志愿者”的团队,并动员志愿者参与其他高校,吸引社会想要加入团队,一个狂热的参与。也可以与更多企业的经济实力,向企业筹集一些资金,动员员工参加志愿者团队。通过整合各种资源,双方受益,老人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照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提高能力的组织实践,为社会做有意义的事情和精神满足和快乐。为企业和学校,这是一个生活是无价的,在团队活动中,企业形象和声誉越来越办学。在资源整合方面,可考虑突破院校及专业限制,可以与国外高校联合办学,整合院校及行业的优势资源,建立老年服务专业研究团队,鼓励专业教师及学生到国外学习、进修。同时,也可以邀请国外的专家、学者到我国进行指导、教学探索老年服务市场的需求特点、政策保障体系及人才培养目标等内容。

(三)政府加大政策支持与帮扶力度目前在社会上普遍对养老服务专业还有一定的偏见,因此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人数与社会需求有较大的差距,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给海南省的政策。比如从政策层面给予真正的支持,充分发挥政策指导和演示。在招生方面,可以与企业合作定向培训,或培训相关的老年服务与管理单位相应的资金支持或补贴,或取消减免学费的学生,在就业方面,在养老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基层大学给予合理的身份,在工资方面,在这一领域工作,提高学生的工资水平,改善职业声望。从长远来看,政府必须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养老机构和高等院校加快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更多的储蓄养老服务,更高层次的人力资源。

作者:陈琳朱林单位:三亚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美术学院

第3篇

论文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2009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即将开始启动,理论界对此问题的研究也进入了新的阶段,研究内容集中于:当前我国农村老龄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模式的选择、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角色及职能定位等方面,其特点在于紧密结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联系农村社会保障的进程,寻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与建议。

进人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由城镇向农村稳步推进,以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已经形成,但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使得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遇到了城镇不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因而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2000 - 2009年是国内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时期,仅就论文方面来看,根据中国期刊网收录的相关论文,从2000年至2009年中,国内共发表社会保障相关论文共12195篇,其中涉及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论文数量为1240篇,约占社会保障论文总量的10. 2%;而涉及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的论文数量有463篇,约占社会保障论文总量的3. 8%,农村社会保障相关论文数量的37.3 %。特别是2007 - 2009年,国内关于农村养老保障的理论研究更加深人,涉及的内容更加广泛,所取得的成果更加丰硕。据统计,这一时期国内关于农村养老保障相关论文数量约有212篇,约占养老保障论文总量的45. 8%,反映了在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方针指引下,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理论研究进人了新的阶段。

一、关于当前我国农村老龄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在对我国农村老龄化趋势以及养老保障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的基础上,邓大松等指出,农村地区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占家庭户数总数比例为22. 02%,分别比城市和镇同比高出4. 69和5. 78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中一人户、二人户的比重,农村地区均高于城镇地区。其他学者基本上也持相同的看法,李琼指出,2000年我国人口第五次普查结果显示,中国农村人口为8. 33亿人,其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7. 36%,民族地区农村占7. 56%,到2030年,6. 64亿农村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将占17. 39%,民族地区将占18. 1%,可见民族地区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仅高于城镇,而且高于其他农村地区。邓大松等认为,农村高龄老人目前主要还是依靠家庭成员、亲属的照顾,而且越是在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人们的老年生活保障越是依靠家庭。穆光宗的研究结果显示,在城市,养老方式顺序为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三者的比例是:1:0.7:0.3(以社会养老为1);而农村的顺序则是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三者比例为14. 6: 6. 6: 1(以社会养老为1)。可见农村老年人主要还是依靠传统养老模式度过自己的晚年。当前的问题是,这种非正式的农村养老制度正受到巨大的冲击和严峻的挑战,其保障功能在逐渐衰减,已经不能单独承载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并且,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的养老压力相对城镇将更加突出,如不未雨绸缪,将会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一部分学者们认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已势在必行。

二、关于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关于从1992年1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至1999年7月国务院暂停执行这一方案期间7年多的情况,学者们总体认为基本上是不成功的,彭希哲、宋韬综合国内学者的各种分析后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表现在:(1)农村社会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着制度上的不稳定性;(3)是资金保值增值困难;(4)保障水平过低;二是执行过程当中出现了问题,表现在:(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和完善;(2)机构管理费用人不敷出;(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阵的混乱局面。

当前我国农村是否具备了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学者们对此问题的看法迥异,刘卫国认为,我国具备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理由是:第一,我国整体经济已进人快速发展时期,已具备进行国民收人再分配的能力与手段;第二,农村经济日益发展,农民收人逐渐提高,城乡差别正在缩小,农民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强化,农民参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第三,发达地区农村、城镇近郊农村和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部分乡村,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基本具备;第四,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战略需要。而何文炯等人则认为,国外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大都是在工业化发展的中期转向成熟期的过渡阶段,从经济指标看大体有:(1)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在巧%以下,农业劳动力结构份额在20 %以下;(2)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率降至50%以下,且处于老龄人口高峰期;(3)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高,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按照这些指标来衡量中国农村所处的阶段,总体上差距是比较大的,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差距会更大,全面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经济条件尚不具备。认为中国目前尚不具备普遍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观点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

三、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模式的选择

由于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是否成熟存有分歧,因此在养老模式的选择问题上学者们各抒己见,莫衷一是。

第一种意见是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实施分类处置,何文炯认为,就全国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应当有进有退,发达地区应积极推进,欠发达地区应暂缓推行。他提出,暂缓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欠发达地区宜在积极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人的同时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家庭养老;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是发挥土地的保障功能;四是发挥商业保险和储蓄的养老保障功能。杨志玲在对云南丽江纳西族聚居地区调查后发现,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不仅长期以来受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及民族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表现出与城镇、汉族家庭养老模式不同的特点:一是少数民族农村家庭养老受少数民族传统道德观念影响较大,具有强烈的尊老、敬老的民族意识;二是农村家庭养老方式比较稳固;三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少数民族地区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四是少数民族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发展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由于家庭养老形式难以被其他形式所替代,因此,以家庭养老为主,发展农村社区养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是少数民族农村养老形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二种意见是建立“三结合”式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杨翠迎认为,中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出路在于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建立不同的养老保障模式,而且重点在于解决养老资金来源的问题。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需要发挥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三种主流保障方式的合力作用,方能解决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需要。

第三种意见是“实物换保障”,卢海元指出,“实物换保障”是指根据不同的对象,以特定方式将其拥有的农产品、土地和股权等实物转换为保险费,分别设计现实可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案,如年轻农民可实行“产品换保障”;老年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则实行“土地换保障”,等等,他强调,与一般建立养老保险的方案不同的是,实物换保障是一个能同时解决养老和发展问题的方案,而这正是该方案的最大特点,也是世界银行所倡导的新模式。

各位学者还分别就上述三种模式下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方式提出了相关建议。

四、关于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角色及职能定位

国内学者比较一致地认为,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如柴瑞娟、罗新铭认为,政府职能社会化已成为当代政府职能发挥的一个显著的趋势,这种从单一权力行政向公共服务行政的转变决定了提供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是当今政府的职责所在,而稳定健全的社会秩序和一套合理的制度框架无疑是最为核心的公共物品。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政府也就必然参与其构建和管理。尤其是当今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巫需国家出面支撑,政府之责义不容辞。

石秀和等认为,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职责具体体现为:(1)政策设计:为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行提供有效实施手段;(2)组织引导: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件的进程;(3)财政责任:为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4)管理监督:使农村社会保障纳人规范化轨道。马雁军、孙亚忠则进一步指出,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政府职责边界。政府尽管在农村基本养老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政府履行责任并非在任何时间、任何地域都一成不变。政府责任具有三个重要特征,即动态性特征、区域性特征和层次性特征。这三个特征客观上要求政府责任在不同时间和地域其侧重点和功能有所区分并相机抉择,从而保证政府主导原则在当前实践中的有效贯彻。

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方面的决策水平与施政能力,江治强等提出,优化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共决策,首先应树立公正决策的理念,要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理念,科学认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共享的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指导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建设;其次应重新审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形势,包括分析农村经济形势的变化对社会保障形式的影响,客观估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保障功能,农业的市场风险对政府社会保障的制度需求,对农村宗族及社区保障作用作深刻的研究,理顺政府制度性保障与农村非制度性保障的关系,准确定位政府在社会保障事业中的职责、职能。再次应注重公共决策与农民认同的良性互动,充分利用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体制,政府现代运行机制以及培育农村社会非政府组织发挥其反映诉求的作用,把农民的呼声和认同更好地融人政府公共决策当中。孙文基指出,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时,在处理其中最重要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这一问题上,政府才是投人的主体,而不是主要由农民承担。在农村社会保障的投人以政府为主体与我国各地现阶段的财政是否相符、是否会构成很大的财政压力的问题上,他认为,只要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这个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第4篇

关键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F299.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0-0070-02

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居家养老在破解养老难题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过程中,居家养老社会化已成为一种潮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并将继续加速。十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并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等四个方面、十次提到“基本公共服务”,这在表明新时期政府对老龄问题更加重视的同时,也为缓解养老压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指明了发展道路,即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角度,使“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持续取得新进展”。

一、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测评的重要价值

从2000年开始,我国各地陆续展开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北京、上海、广州、大连、宁波等地区纷纷进行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实力、人口老龄化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水平和服务效果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这给统一评价全国及各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水平和发展状况带来一定难度。

从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趋势看,全国范围内不仅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的地区范围越来越广,在服务内容和服务队伍的建设方面也向纵深发展。如何综合考量和测评各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水平、运行方式、管理模式及整体效果,势必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可喜的是,2012年6月民政部下发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文件中充分肯定了指标体系监测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明确指出“通过指标体系有效监测行业发展,是新时期加强政府宏观管理、推进养老服务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举措。”并进一步将监测体系划分为人口数据、福利补贴、服务保障、资金保障和队伍建设等5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43个三级指标。与此同时,学术界对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体系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章晓懿等,2012;包国宪等,2012)。在实际工作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地区也日益增多,厦门市在2012年12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数据收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表明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综合测评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的工作内容。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背景下,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其一,作为一项政府公共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不仅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队伍等方面,服务效果和评估也是其重要内容。因此,综合测量和评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应有之义。其二,通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构建和实证分析,不仅可以度量和评价各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工作水平,也为政府制定相关社会管理政策和老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研究现状

作为居家养老的重要支撑,居家养老服务是顺利实现社会化养老的关键环节。陈友华(2012)认为,居家养老服务是是“养老地点”与“养老服务供给”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居家养老”与“社会服务”的一种交叉组合形式。在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相关研究中,不少学者针对不同地区提出了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构建的设想,本文试图从指标体系研究的四大主要步骤出发,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

第一,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理论基础,即解决“凭什么测”的问题。现有研究中提出理论依据的较少,部分研究根据地方特色或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则或依据。章晓懿、梅强(2012)基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服务属性,将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理论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的依据。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中,民政部(2012)将导向性、科学性、简便性和突出重点作为监测指标体系的主要原则。左建一等(2009)则以“政府主导、依托社区、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及居家老年人生活的实际受益等方面作为考量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依据。

第二,构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指标体系,即解决“测什么”的问题。根据不同的理论依据和原则,各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指标体系。在对上海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体系中,章晓懿等(2012)从公平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四个维度,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31个三级指标,包括投入、产出、服务种类、服务对象评价等内容。包国宪等(2012)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内涵及其过程基础上,构建了绩效分析模型。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中,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二级指标,包括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次、城市和农村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等6项三级指标。左建一等(2009)将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分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评估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两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又分为政府主导、基础设施、服务队伍和服务成效5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

第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评价方法,即解决“怎么评”的问题。目前鲜有学者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价方法和权重设计进行深入分析,仅有章晓懿等人对上海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实证分析。他们采用专家意见法,优选了学术专家、职能部门专家及机构专家共12人作为咨询专家,进行了三轮德尔菲专家咨询。包国宪等(2012)则将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应用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效率评价。

第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体指标权重的设置,即解决“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如何分配”的问题。章晓懿等(2012)根据专家对各指标重要性程度的评分,依据层次分析法的原理,经过计算机程序模拟仿真处理得出各项指标权重。虽然专门针对居家养老服务各项指标的权重分析文献较少,但是针对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研究较多(陈天祥,2008;宋美喆等,2012),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提供了技术方法的借鉴。

三、研究不足及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量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指标体系有助于我们在衡量、监控和评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探索影响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因素,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从而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

通过相关文献梳理发现,现有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不足:(1)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测评研究理论支撑不足,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理解不同,产生了不同的评价体系;(2)没有考虑到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将居家养老服务泛化分析,对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缺乏针对性的指导;(3)各地区对居家养老服务测评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在指标体系的框架设计上差异较大,无法对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状况进行统一评价;(4)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是一项复杂的探索性的全新工作,涉及面广,各地尚未有成功的模式和经验,在指标体系的设置和综合评价方法的应用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综上,在过去近20年中,虽然学术界取得了较多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尤其是近3年内对于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构建和测评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客观评价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提供了可能;但是,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评价研究仅仅局限于某一个地区或某个街道、社区,且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使得指标体系缺乏普适性,不能满足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综合衡量的实际需要。

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分析中,如何深入挖掘政府绩效评估理论、社区照顾理论以及满意度理论等相关理论,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服务效果以及服务效益相结合,探寻适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理论基础,将是下一步研究的重要课题。

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最终研究目的是改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措施,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因此,总结和评估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各地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通过指标体系,识别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与预定目标之间的差距,辨析各种居家养老服务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败,找出影响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而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是居家养老服务测评工作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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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包国宪,刘红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价研究[J].广东社会科学,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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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杨鸿燕.居家养老中生活照料评估体系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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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曾宪新.社区为老服务评估体系及应用系统的开发[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2002.

第5篇

一、引言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外文献中养老保险被直接称为社会保障(Socialse-curitySystem)。按筹资方式的不同,养老保险可分为现收现付制(Pay-as-you-goSystem或UnfundedSystem)和基金制(FundedSystem)两种类型。现收现付制是从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以来至今大多数国家采纳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而基金制是自20世纪80年代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保险面临的财政支付危机以来,一些国家开始试行并逐渐实施的一种养老保险模式。

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Samuelson(1958)和Diamond(1965)的世代交叠模型(OLG)的基础上,多数研究通过对个人储蓄、收入分配、劳动力流动之间关系的认识,对养老保险制度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例如Barro(1974)从遗产动机的角度、Romer(1986)从个人储蓄、劳动供给的增长模型讨论了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等。不过这类研究通常不考虑技术、人力资本、制度等要素。

自Lucas(1988)和Rome(1990)等的新增长理论形成以来,经济增长更加强调技术和人力资本等要素的重要作用,于是人力资本积累与物质资本一样也被看作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此后,许多研究借助于人力资本积累这一桥梁来研究养老保险制度同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在人力资本的新增长模型中,教育投入成为衡量人力资本积累水平的一个重要的指标,教育投入量、受教育时间与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三者之间是成正比的,延长受教育时间意味着教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育投资越多,人力资本积累水平就越高;反之,受教育时间少则教育投资则相对会减少,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也较低。人力资本投资主体可分为政府和非政府两类,其中政府对人力资本投资一般表现为财政性教育投入,而非政府的人力资本投资主体则包括企业、社会其他经济组织、学生家庭以及学生本人等。但从新近的文献研究来看,各类研究主要针对养老金制度与政府或者学生家庭对子女人力资本投资而进行,一般不涉及其他非政府主体的人力资本投资(如企业和社会团体对教育的资助)的内容,且研究路径也各有差异。

二、养老保险与人力资本投资的理论研究

通过世代交叠模型假定年青期和年老期人力资本和养老保险效用存在代际间相互转化,是研究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力资本投资的基本理论框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人力资本投资属于公共支出,需要符合公共服务效用最大化的公共决策原则;而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的决策则需要符合个人终身效用最大化的原则。这样,通过2期或3期的世代交叠模型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就可以针对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这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人力资本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分类研究,约束条件为市场均衡条件下的微观主体效用最大化和经济稳定增长。

(一)养老保险与家庭对人力资本的投资

在世代交叠模型中,基金制条件下的强制性储蓄或社会保障税使父母在年老时获得的养老保险与子女未来承担的赋税无关,也无法产生遗产效应,这可能造成生育率上升和人均人力资本水平下降,不利于经济长期增长(Stuart,1998等);反之,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则能通过对年青期个体强制征收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障税并转移给当期的老年期个体(或者父母),以保证年老期个体(或者父母)对孩子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也有利于鼓励父母对子女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有利于经济增长。

Kemnitz&Wigger(2000)等则认为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人力资本积累存在外部性时政府矫正市场失灵的政策手段,它可以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促成人力资本积累达到最优水平,而基金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则与没有社会保障的自由放任经济一样会造成人力资本积累的不足。其原因是,每一代人的人力资本积累总是建立在上一代平均基础之上的。如果每个人都增加学习时间,不仅可以提高其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还可以提高下一代人的人力资本水平及劳动生产力。在具有基金制社会保障制度的自由经济中,个人并不能获取人力资本积累所产生的全部收益,也不可能为了提高下一代人力资本水平而增加学习时间,因此个人投人学习的时间往往少于最优配置的学习时间。

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条件下,养老金的数量往往与个人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有关,而工资收入通常是与教育程度正相关的,这相当于将养老金数量直接与年轻时积累的人力资本挂钩,使得延长学习时间的人能够在年老时获得更多养老金,这种更高的回报是来自于下一代人的人力资本增加而带来的整个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所以从理论上讲,只有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才能体现出人力资本积累在代际之间的正向溢出效应,刺激各代人为了提高下一代的生产能力而积累更多的自身人力资本。

(二)养老保险与政府对人力资本的投资

由于人力资本投资离不开政府对公共教育领域的资助,许多研究还将政府人力资本投入引人理论模型分析之中。政府支出包括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其中,非生产性支出中包括政府用于公共教育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由于一国政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府每年预算的约束,增加一方面的公共支出比重则必然会导致另一个公共支出领域预算的减少。

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中,当期工资与养老金数量挂钩,这利,养老保险计划不影响当年的财政收支平衡,政府可将更多的公共资源用于教育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支出领域,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以提高全社会生产效率。而在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下,个体的养老金数量或者说未来的福利是由他本人过去的储蓄和基金运作表现决定的,与下一代人力资本水平提高而带来的教育收益率的提高没有关系,他们希望政府能将更多预算投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这将会减少政府对教育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公共支出,从而不利于政府人力资本投资的决策。因此从养老保险与政府人力资本投资的研究结果来看,这些结论也大都偏向于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对政府人力资本投资和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在一个3期的世代交叠模型中,Buiter&Kletzer(1995)考虑了现收现付养老保险的代际转移再分配政策对人力资本积累的影响,发现当年轻个体不能够从资本市场上进行借贷以支付他们的教育费用时,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尽管会降低物质资本的积累,但却有利于公共资源偏向于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而Kaganovich&Zilcha(1999)的研究表明,假定在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下存在市场均衡,那么政府会将大量预算开支用于教育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保障的转移支付,这时养老金计划也许没有存在的必要。而在子女的福利状况是由人力资本水平决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定的前提下,父母的效用函数由其自身消费大小和子女当期的人力资本回报来决定,因此,父母考虑到今后的退休福利水平,就必然会加大对子女的教育投入,这时政府给予家庭的教育补贴也会起到积极作用。此外,Bellettini&Ceroni(1999)还将公共支出和人力资本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并引入理论分析,指出只有现收现付社会保障才会增强公众赞成提高生产效率政策的意愿,从而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本投资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也有一些研究如Starketa1.(1997)、Panu&Poutvaara(2007)等从跨国之间劳动力流动或者技术转移的角度考察劳动力流动对人力资本的影响。结论是跨国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能够促进欠发达国家的人力资本投资并通过技术人员的双向流动提高欠发达国家的人均人力资本,但现收现付制社会保障形式下,比例工资制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和固定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费用制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间的劳动力流动会导致前者人力资本投资的减少和后者人力资本投资的增加,并由此带来帕累托改进。

三、养老保险与人力资本投资的应用研究

与理论研究不同的是,养老保险与人力资本投资的应用分析并不关注养老保险制度的唯一合理性问题,而是围绕着生产率提高和经济增长这些主题,对不同经济体中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受教育年限、退休年限、社会福利及生育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

Rojas(2004)的研究配合了内生生育率选择来量化1985年以来西班牙的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的成本和收益,结果显示:西班牙的政府教育补助的增加改变了人口教育程度的分布并导致人口出生率下降,受教育人群中低人口出生率和高人均寿命改变了总人口的年龄结构,使得政府必须增加社会保障税率以平衡养老金预算,因此这一机制实际上降低了教育投入政策的社会福利。

在充分考虑了美国劳动者工作期内缴费形成的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这些参数的条件下,CruzAEchevarria.AmaiaIza(2006)的研究结果表明,在美国,由工作期内劳动者缴费的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支付制度会促使人们考虑提前退休,但随着未来社会保障费用负担人口的减少,预期寿命的提高也能够促进单位资产GDP增长速度的提高。现收现付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养老保险制度能够促使个人延长受教育时间,增加家庭或个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但随着社会保障负担率的提高会带来单位资产GDP增长速度的降低,使政府面临着预算平衡等问题。

我国的养老保险模式是现收现付型还是混合型模式目前还存在许多争议,不过从目前养老保险资金账户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中国仍然处于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中。针对这种情形,近来国内也有一些关于养老保险与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研究。例如,于凌云等(2008)针对中国社会保障改革过程中养老保险和人力资本公共支出的增长效应进行了分析,并通过人力资本这一指标来体现它们与经济增长的相关关系,结果表明:从公共支出角度来看,政府对养老保险的转移支付与人力资本和长期经济增长率之间呈现出一种负相关关系;公共教育投入对于长期人力资本及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很明显,而对短期经济增长的正效应却不明显。超级秘书网

针对中国长期的城乡分割的现实情况,赖得胜等(2004)、田永坡等(2006)等的文献根据当前中国“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对我国城乡人力资本投资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由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位,造成了基层政府和农村家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庭在教育投资领域的沉重负担,因此需要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提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重,从而有利于人力资本投资。

四、结论与展望

第6篇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年农民,参保意愿

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同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展开试点,2010试点覆盖面已达到20%,预计今年达到60%的覆盖面,2020年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农民作为新农保制度的参保对象,他们的意愿将对新农保制度的实施效果产生重要影响。中年农民是不久将面临养老问题,并且当下还有足够时间为自己的养老做不同安排的群体,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反映敏感的一个群体。所以,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第一批试点地区河南辉县的中年农民。

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方法

1.调查对象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划分45岁以下是青年,45~59岁为中年,60岁为退休年龄。而我国民间约定俗成地将35~45岁之间的人们定义为中年人。我国目前统计的平均寿命是71岁,人口中位数为35岁。因此,结合我国人口寿命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查把35—60岁的农民作为中年农民。

2.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的数据来源于2010年7—8月对新乡辉县11镇9乡进行的《河南中年农民参加新农保意愿调查》。本次调查采用多阶段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3个乡镇,每乡镇根据经济状况好、中、差随机抽取3个村,每村随机抽取20户。在样本地区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52份,有效率为84%期刊网。

3.资料收集方法

本次研究是由我们课题组成员利用暑假时间,对试点地区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资料收集时除由农民自己填写外,还采用问答和访谈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以及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农民的基本特征、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知程度与参与意愿等方面的信息。问卷调查调查所得资料经审核后,用SPSS 11.5建立数据库,录入数据并进行分析。

二、调研数据

1.中年农民样本的基本情况

(1)性别结构:男性有143人,女性有109人,比重分别为56.7%和43.2%。

(2)年龄状况:35-40岁有54人,41-45岁有95人,46-50 岁有62人,51-60岁有28人;分别占样本的21.4%,37.7%,24.6%,11.1%。

(3)文化程度:文盲有36人,小学有112人,初中有67人,高中或中专有24人,大专及以上有13人,分别占样本的14.2%,44.4%,26.6%,9.52%,5.16%。

(4)婚姻状况:未婚的占样本的14%,已婚的占86%,已婚有子女的占82%,已婚无子女的占4%。

(5)职业:以务农为主的仅占29..2%,其它情况如经商、打工等占70.8%。

(6)儿子人数:无儿子的占样本的31.3%,一个儿子的占57.6%,两个儿子的占10.5%,三个或以上占0.6%。

(7)年人均纯收入:5000以下的占38.6%,5000—10000的占46.2%,10000—20000的占12%,20000以上的占3.2%。

如表1 样本基本情况

变量

百分比

变量

百分比

性别

56.7

职业

务农

29.2

43.2

非农

70.8

年龄

35-40

21.4

儿子人数

31.3

41-45

37.7

1

57.6

46-50

24.6

2

10.5

51-60

11.1

3及以上

0.6

文化程度

文盲

14.2

收入

5000元以下

38.6

小学

44.4

5000—10000元

46.2

初中

26.6

10000-20000元

12

高中及中专

9.52

20000元以上

3.2

大专及以上

5.16

婚姻

未婚

14

已婚有子女

82

已婚无子女

4

由于老农保中途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以至于很多中年农民也心存疑虑,担心政府挪用资金或者这些钱是否能够如期发放等;并且48.1%的中年农民也担心所缴纳的费用在未来贬值,不能保证老年基本生活费。这些担心使中年农民对政府的信任感大大折扣,导致未来是否会继续投保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因此政府一定要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基金管理。

四、加强新农保建设的建议

我国新农保工作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有些农民思想认识上还不到位,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管理模式仍是个雏形,操作中往往是利弊伴生。因此,只有坚持边研究,边改进,才能走出一条实实在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新路子。

1.加紧立法和制度建设,为新农保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理论研究和法制准备工作明显落后于实践,农保部门在开展这项工作时,一方面觉得任务迫切,另一方面感觉没有有力的法律依据,而农民自己也觉得心中没底,对这项政策不放心。我们应该在总结多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出台一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基本法律,使这项工作真正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各地在此基础上做好制度方面的准备工作期刊网。

2.坚持广泛宣传发动,着力扩大覆盖面,充分体现新农保的普惠性、全民性

宣传工作始终是推动农保事业发展的助推器、是推动工作的永恒主题。试点地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纸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新农保政策的普惠性、全民性进行全方位地的宣传,让农民清楚了解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益性、可靠性和规范性,尤其要让农民像了解银行储蓄存款利率那样明白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预期收益,使广大农民真正感到社会养老保险是政府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所办的是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大实事。

3.提倡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倡导孝道

目前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农村养老的最主要模式,目前的新农保只是提供了一个最基本的保障部分,仅靠这个还远不够,不能为了推广社会养老而轻意否定了家庭养老不可代替的作用。家庭养老模式是儒家文化几千年的优良传统,赡养老人是儿女的责任,在推广新农保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是对家庭养老的有益补充。家庭在提供生活照顾和精神危机慰藉方面又具有无可替代性。要大力提倡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对农民进行感恩教育,要赡养父母,及时行孝。

4.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政府信任度。

地方政府在推进新农保工作的整个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新农保的本质特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公开透明地处理每件事。一是加强基础管理:各地采取了拉网式的调查摸底,使得全市应保人员全部纳入基础数据库,对参保人员及时输录数据,加强核对。二是坚持阳光操作:乡镇、村要把享受参保补贴待遇的对象、条件、标准等,均做到上榜、上墙公布,接受监督,真正让农民群众投上 “放心险”,让农民群众都清楚明白自己履行了多少义务,可享受多少待遇,实行公开透明的运作模式。

第7篇

关键词:民间养老机构 评估 必要性

1 民间养老机构分类

第一,托老所,指设在居民小区内的寄托性(日托型或全托型)养老机构;第二,养老院,指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的养老机构;第三,老年公寓,指具有齐全的公共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建筑和装修都符合老年人心理和体能特征的(独立或半独立)家庭居室的养老机构;第四,护理院,指借助器材、依靠护理才能实现基本生活的养老服务机构;第五,临终关怀机构,指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老人提供服务的机构。

2 民间养老机构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相关统计显示,我国现有4万多个各种类型的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大约有170万张床位。按照现有的老年人口1.45亿且5%的老人需要入住养老院来计算的话大约需要700万个床位,这与现有的170万个床位相差甚远。目前现有的养老床位仅占总需求的0.24%,这个数据与曹燕文的研究理论即可供老人使用的床位仅占总需求的百分之零点几相吻合。总之,我国养老机构存在的床位缺口大、入住率低的形势不容乐观。

第一,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对于条件好的老年公寓由于收费偏高,而无法承受;对于收费低的又由于其条件差而无法接受,从而造成我国的民间养老社会化程度仍旧偏低。第二,养老机构的类型单一。我国绝大多数的养老机构仍旧是以“养”为主,仅仅满足老年人的吃住,而在精神慰藉、医学护理方面的服务项目却寥寥无几。第三,养老机构分布不合理。目前由于大部分的养老机构都建设在近郊区从而造成城区养老机构缺口大。第四,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低。由于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上岗后又没有对其进行专门培训,从而缺乏对老年病基本护理的了解。

3 我国民间养老机构的评估现状

第一,没有明确的评估主体。目前,我国的养老机构评估主体只局限与政府民政部门。虽然在评估当中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由于民间养老机构的资金多来源于政府或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因此,这样一来容易将评估流于形式,更容易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第二,单一的评估手段。由于我国的民间养老机构评估起步较晚,不仅缺乏本土化的理论指导,更缺乏有效的实践指导,从而充满了盲目性。而我国,在评估民间养老机构的服务过程上没有充分利用过程评估的手段,对于难于考量的就不去考量,即便有些地区出台了评估标准,不仅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访谈,更没有充分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第三,评估内容流于形式。民间养老机构作为服务机构,其目的就是为老年人提供所需要的服务。但是在我国的民间养老机构的评估过程中却忽视了服务对象是否满意、服务机构的收费状况如何以及服务机构的收费状况和资金状况等服务本身。由于开办民间养老机构需要遵守各地的规范性文件,因此,目前的养老机构多注重于硬件的配置,而评估也仅仅停留在外在硬件的评估上。这种重视硬件评估而忽视服务本身评估方式不利于提高民间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

4 对民间养老机构评估的必要性

第一,民间养老机构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的民间养老机构存在公办、民办以及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规模较小的缺乏统一管理而难以保证质量;此外,从我国民间养老服务的行业发展来看,制约养老行业发展的瓶颈就是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因此,对民间养老机构进行评估,不仅有利于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和规范化水平,更有利于促进养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二,能够有效地促进民间养老资源的充分配置。评估体系在发达的国家不仅是养老机构资金来源的主要凭证,更是保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主要措施。组织定期的民间养老机构评估对于政府而言,有利于对民间养老机构资源的分配和需求状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掌握。第三,民间养老机构评估理论本土化发展的需要。虽然人们已经认识到了养老机构评估的重要性,但是在选择评估模式上还不能与实践进行良好的结合,因此,对于我国民间养老机构评估理论本土化发展而言,迫切需要开展养老机构评估。

5 加强民间养老机构评估模式的对策

第一,制定民间养老机构评估法律规范,实现有法可依;第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选择评估具有权威性和执行性的评估主体;第三,在评估过程中除了重视硬件评估外,还应当评估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布置情况以及社会公信力等软件方面;第四,在对养老机构进行审查的过程中,除了听取服务机构负责人报告以及审查账目外,还要重视过程审查,即针对服务对象和亲属进行座谈会以及标准化评分等;第五,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撰写评估报告从而促进我国民间养老机构的发展。

6 结论

总之,在我国老龄化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对养老机构进行有效的评估是确保其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国外对此已经有了详尽的论述。因此,我国也应当在此问题上结合自己的情况走出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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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慧鸽,钟悦文.我国养老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以洛阳龙门疗养养老院为例[J]. 决策探索(下半月),2010(03).

第8篇

关键词:企业年金;监管;机构监管;功能监管

企业年金是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分担养老保障责任的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是对抗老龄化危机、家庭小型化趋势、长寿风险的重要的制度安排。然而企业年金计划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纷繁复杂,因此,要达到保障企业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建立高效率、高效用的监管机制尤为重要。

一、我国企业年金监管的现状

(一)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

自2004年两法施行以来,我国企业年金进入了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到2005年底,我国企业年金积累基金为680亿元;到2006年底,达到910亿元;2007年企业年金的全年增量为400亿左右,积累基金达到1300亿元。然而,在监管方面却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二)我国企业年金监管的机制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监管采用机构监管的模式。所谓的机构监管,即按照企业年金运营中涉及的机构的类别设计监管机构,不同的监管机构分别管理各自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年金运营所涉及的主体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范围,企业年金的监管主体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负责企业年金立法和执法的监管、负责经办机构资格的确认等;银监会,负责托管银行的监管;保监会,负责监管保险公司;证监会,负责监管信托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财政部,主要负责监管企业年金方面的税收政策。这种根据机构职能分工负责的机构监管模式,在现实的操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三)我国企业年金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

1.存在监管盲区以及监管重复的现象。

监管主体过多,包括政府主体和非政府主体,政府主体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审计署等;非政府主体有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以及受益人等。这些主体之间的合作,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不能使监管发挥其最大的效用。

2.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以及受益人自我监管缺失

在年金监管的过程中,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定位不明确,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而委托人以及参与缴费的职工也缺乏安全与权益意识,每月缴费后,不再过问企业年金的运作情况,使得企业年金的运作缺乏受益人的自我监管。

3.企业年金担保机制不完善,受益人利益缺乏最终保障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建立的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了第一线的担保方式,但担保的水平很低。除此之外,我国并没有其他的基金担保制度,一旦年金基金发生投资亏损,风险准备金无异于杯水车薪,无法保障受益人的利益。

二、发达国家企业年金监管方面的经验

(一)美国企业年金的监管机制

美国的企业年金是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分别对不同层次的退休金计划进行监管,同时,主要有三大组织机构来负责处理退休金的监管:国内税属、劳动部、退休金和收益保证公司。监管的主要法规是ERISA法案(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和IRC法案。在ERISA之外,美国的企业年金还受到税收法、保障法、1947年全国劳动法、TaftHartley法案的部分管制。

(二)英国职业年金计划的监管

英国养老金制度的监管机构有:国内税收收入局;职业年金监管局;政府收益相关年金计划;职业年金咨询局;金融服务局。此外,英国还建立了两大辅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吹哨"机制,引进专业裁判或者仲裁者,代表委托人的利益,可以对受托人的不当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二是建立"成员抱怨"机制,实际上是鼓励广大成员通过该意见表达机制,直接将自己的意见或者不满反映给监管者或监管机构。法律方面,主要是受1986年的《金融服务法》和1995年的《养老金保险法》的监管。

(三)日本企业年金的监管机制

在日本,对企业年金监管的部门主要有两个:一是厚生劳动省和金融服务机构。在监管模式方面,日本的监管模式从定量限制监管逐步向"审慎人"规则方向发展。在法律规范方面,主要遵循《劳动标准法》、《公司税收法》、《员工养老金保险法》、《DB养老金法》、《DC养老金法》。此外,近年来在简化法规的驱动下,通过注册的养老金保险公司、工会、员工养老金协会进行间接监管的作用正日益提高。

三、对改善企业年金监管的几点建议

结合着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存在的现行问题,借鉴国外美国、日本、英国的经验,我认为,企业年金应在一下几方面完善。

(一)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

所谓的功能监管,就是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二设计的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的,能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协调的监管。在功能监管框架下,各个监管主体关注的是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所能发挥的功能,而不是金融机构的类型和名称。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从总体上监管,而在具体的操作方面,银监会负责监管托管事务,保监会监管账户管理事务,证监会监管投资管理事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监管过程中起着领导的作用,是法定监管人。

(二)中介机构的监管

明确行业协会以及中介机构的定位,加强信息的披露。通常情况下,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财务报表和基金财务报表必须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受托人必须聘请外部精算师对其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各机构必须经信用评级机构的评定。中介机构与行业协会要公正的进行并加强信息披露。此外,要建立企业年金的行业自律机制。这一点要借鉴英国的"吹哨"的机制和"成员抱怨"机制。自律监管要依赖于某些重要专业人员的监管。

(三)受益人的自我监管

提高受益人的安全意识,建立受益人的意见表达机制,加强受益人的自我监管。受益人的意见反映了受益人的要求、希望和不满,是促进基金经理人改善经营管理以满足受益人要求的动力。所以,建立受益人的意见表达机制,既是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激励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的担保机制

在这一点上,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养老基金担保公司。养老基金担保公司资金来源于年金计划发起人的缴费、年金基金的部分投资收入以及年金基金担保公司托管的计划资产,比较可行。并且,通过赋予养老基金担保公司一定的监管职权,能够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的效率。我们国家的企业年金现在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段,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的担保机制是必要而迫切的。

参考文献

[1]华金辉.企业年金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海南金融.2005.8.

[2]单美姣.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制度的比较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第9篇

论文关键词:影响因素,灰色关联,人口老龄化

0. 前言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中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当前正处于崛起过程中的所有发展中国家问题最为严峻的国家[1]。截至2008年底,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1095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3%,比上年上升了0.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15989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2%,比上年上升了0.4个百分点。根据有关预测,2014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2亿,2026年达3亿,2037年超过4亿本科毕业论文格式,2051年达到最大值,届时,中国人口中将有1/3达到60岁或者更大,4.38亿的老年公民将超过美国的人口总数。

影响人口老龄化的最直接因素是出生率和死亡率[2]。按照联合国的研究,人口老龄化的决定性因素是生育率下降,而不是死亡率下降所导致的平均寿命的延长。美国学者诺特斯坦(F.W.Notestein)认为决定生育率转变的根本因素是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现代化期刊网。伊斯特林(R.A.Easterlin)强调公共健康的改进、普通教育的提高、城市化、新产品的引入和家庭计划服务(R.A.Easterlin,1985)是影响生育率转变的5个基本变量。对于相对封闭的中国人口,急速的人口老龄化过程无疑是生育率降低和平均预期寿命延长的共同作用的结果。考察国内的研究文献,系统构建影响老龄化的指标体系,定量分析人口老龄化影响因素的文献几乎没有。笔者在人口老龄化影响因素的选择与分析一文中提出了影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五大因素,即社会公共健康、社会养老事业、普通教育、居民经济生活和人口结构。本文将运用灰色关联模型,在借鉴文献[3-5]的基础上,分析人口老龄化与这些因素的关联性,探寻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以期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提供有益参考。

1. 灰色关联分析方法简介

灰色系统的关联理论[6]是从系统内多因素中确定主要因素进行优势对比的一种理论,是指系统内部主要因素随时问而变化的同步程度,它定量刻画了系统内都结构之间的联系,是动态过程发展态势的量化比较分析。

分析过程中,设有参考数列为x0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被比较数列为xi,(i=1,2,…,n)。且x0={x0(1),x0(2),…,x0(n)}, xi={xi(1),xi(2),…,xi(n)},(i=1,2…,n)。灰关联度分析步骤如下:

①原始数据变换:对原始数据消除量纲(或单位)转化为可比较的数据序列。分别用第一个数据去除后面的数据,得到新的倍数数列,即为初值化数列,量纲为一,各值大于零。且数列有共同的起点。

②求关联系数: 按公式①计算参考数列x0和比较数列xi的关联系数。

(1)

式中:ξ1(k)为x0与xi在k点的关联系数。

称为第k点x0与xi的绝对差。称为两级最小差。其中是第一级最小差,这表示在第i条曲线上找各点与x0的最小差。是第二级最小差期刊网。表示在各条曲线中找出的最小差的基础上本科毕业论文格式,找出xi中的最小差。

是两级最大差,其意义与两级最小差相似。

ρ称为分辨系数,其意义是消弱最大绝对差数值太大所引起的失真,提高关联系数之间的差异,一般取ρ=0.5。

③综合各点的关联系数,得到整个xi曲线与参考曲线x0的关联度ri,

ri=(2)

2. 指标体系与数据来源

考虑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对人口结构变化的影响,根据综合数据的可获得性并借鉴国内外相关文献,笔者筛选了人口老龄化影响因素(如图1)。

基于本文旨在研究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的目的,选取图中可定量刻化的因素16个,依次使用数据序列包括教育经费投入、初、高中升学率、妇女文盲率、卫生总费用、卫生机构数、卫生技术人员、环境污染与破坏次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人均GDP、恩格尔系数、人口城市化率、居民消费支出、人口密度、0-14岁少年人口比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0-2009)、《中国发展报告2009》和《WorldPopulation Prospects: The2008 Revision》。为了使本文研究有更强的解释能力,同时考虑到时间序列数据的可得性和完整性,本文将研究的时间范围限定在1999-2008年。社会养老事业中的三个具体指标卫生保健服务、生活照料服务、文化教育服务以及人口结构中的计划生育政策更适合做定性分析,因此不纳入灰色关联分析范畴,人口年龄结构(即人口惯性)是现时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最主要影响因素之一,因其影响的复杂性,对其定性定量的分析以及社会政策提出将另文发表。

图1 人口老龄化主要影响因素

3. 灰色关联度的计算

经过对人口老龄化影响因素的定性判断,选取的16个影响老龄化的主要因素分别命名为x1、x2…x16(见表1),历年的>65人口比的数据为参考数列x0,根据灰色建模理论和程序[7]本科毕业论文格式,建立灰色关联分析。

表1 1999~2008年老龄化主要影响因素的原始数据

影响

因素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X0

6.9

7

7.1

7.3

7.5

7.6

7.7

7.9

8.1

8.3

X1

3349

3849.1

4637.7

5480

6208.3

7242.6

8418.8

9815.3

12148

14500

X2

50

51.2

52.9

58.3

59.6

62.9

69.7

75.7

79.3

83.4

X3

63.8

73.2

78.8

83.5

83.4

82.5

76.3

75.1

71.8

72.7

X4

21.56

13.47

15.2

16.92

15.85

14.86

16.15

13.72

12.44

11.52

X5

4178.6

4586.6

5025.9

5790

6584.1

7590.3

8659.9

9843.3

11290

12218

X6

31.1

32.48

33.03

30.60

29.13

29.75

29.99

30.9

29.84

27.84

X7

445.9

449.1

450.8

427

430.6

439.3

446

462.4

478.8

503

X8

1614

2411

1842

1921

1843

1441

1406

842

462

474

X9

1965.1

2278.5

2489

3171.5

3680

4258.4

5093.3

6309.8

7834.2

9740.2

X10

7159

7858

8622

9398

10542

12336

14053

16165

19524

22698

X11

42.1

39.4

38.2

37.7

37.1

37.7

36.7

35.8

36.3

37.9

X12

52.6

49.1

47.7

46.2

45.6

47.2

45.5

43

43.1

43.7

X13

35

36.22

37.66

39.09

40.53

41.76

42.99

43.9

44.94

45.68

X14

3.55

3.904

4.1887

4.596

5.082

5.839

7.122

8.048

9.360

11.086

X15

131

132

133

134

135

135

136

137

138

138

X16

24.01

22.89

22.89

21.29

20.34

19.3

19.55

18.47

第10篇

论文摘要 目前,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94亿,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也是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面临挑战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老龄化社会的形成让我们面对严峻的养老现状,“未富先老”加之人口众多、发展差异大的基本国情,使得我国养老问题更为复杂,解决困难也更大。传统观念主导下的居家养老模式已然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转变传统养老观念,创建并完善新型社会养老体系则是当下改善我国养老现状、解决养老问题的关键之策。

论文关键词 老龄化 居家养老 社区养老

据我国民政部的统计,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人口已经达到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养老问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 我国居家养老的现状

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采用居家养老的方式,这是几千年的农耕社会所延续的家庭养老的模式。中国一直缺乏有效的社会养老机制,养儿防老是中国人最传统的观念,居家养老是最主要的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存在天然的优势。老人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可以享受天伦之乐,物质上和精神上都能老有所养。但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和家庭结构的改变,居家养老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我国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快速的转型。工业化的进程需要很多产业工人,人口流动成为了常态,人口跨区域的流动使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距离增大,老人不愿离开熟悉的社会环境去陌生的环境生活,另一方面子女还缺乏应对高成本的生活支出,这使空巢老人增多,居家养老破灭。其次,家庭结构的变化也使居家养老雪上加霜。传统的大家庭被小型的核心家庭所代替。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养老的重负都压在了独生子女的肩上。生活压力、工作压力使独生子女在面对养老重任时力不从心。《中国青年报》对独生子女赡养父母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74.1%的人表示工作生活压力大,照顾父母力不从心;68.4%的人表示要同时负担多位老人的养老;50.1%的人表示居住在异地暂时没有能力把父母接到身边;42%的人表示不同城市的老年人社保、医疗保险不能有效融合;37.7%的人表示对社会养老机构不放心。居家养老缺乏了家庭成员的支持,该模式必然徒有形式,家庭养老的功能丧失。因为缺乏家庭成员人力、精神、经济的支持,居家养老难以为继。即使勉强支撑,老人的养老的质量也很难如意。许多空巢老人患有各种老年性疾病,加之身体器官机能的衰退,许多日常生活性的事务都勉为其难,生活质量很低。我们国家又缺乏专业高效的家政服务和配套的公共服务,社区养老更是在探索之中。辅助居家养老服务的缺乏,使居家养老更是难上加难。

二、居家养老问题产生的原因探析

(一)传统观念的桎梏

社会的进步并没有使人们的养老观念也同步转变。在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的浸下,中国人的家庭观念很强。传统的家庭观念强化了子女对于养老的责任和义务,养老成为家庭生活的一项主要职能。家庭不仅仅是一个为老年人提供物质需求的场所,更是一个精神寄托的港湾。这种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情感关系让老人们感到慰藉和舒心,人们认为养老是家庭内部的事,居家养老天经地义。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敬老的国度,民有敬老之情,官有奉老之礼,历代陈陈相因形成了千古不变之民纲。几千年的敬老养老的历史文化积淀,强化了这种美德,使其延续至今。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一些人认为将自己年老的父母送到养老院是一种十分不孝的行为,养老问题在家庭范围中便习惯性的被强化了。因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老人不愿离开家将自己的晚年生活托付给社会。

(二)社会养老体系的不健全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养老服务青黄不接,存在不少问题.从目前来看,我国在社会养老方面的财政投入尚不足,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专业水平也参差不齐,养老机构不够完善是老人不愿意住进养老机构的主要原因。公办养老院和民办养老院在设施建设和服务上存在严重的两极化现象。公立养老院设施建设和服务均比较到位,可是想要住进去也得排队,通常情况下都是其他老人过世,床位才能空出来,因此长时间“一床难求”也让想要住进去的老人们一筹莫展。私立养老院能住,但是条件相对较差,并且收费颇高,动辄四五千/每月,这让拿着微薄退休金或养老金甚至低保的老人无力支付。同样的,养老院的居住环境也是千差万别:有的数千张床位,地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视野开阔、服务周到,而有的却只有寥寥几十张床位,环境脏乱、设施陈旧、空间狭隘、防暑及保暖手段有限、护理人员缺乏。而许多民办养老机构因为条件差不能满足老人需求,无法吸引老人入住,因此收入少甚至亏损,这样一来便没有充裕的资金改善机构内部居住环境,如此形成恶性循环。公立养老院“一床难求”的情况短时间得不到改善,私立养老院又因为经营中的困境而无法发展壮大,在这样的情况下,老人们只好继续在家独居生活。除此之外,护理人员的紧缺也是公立与私立养老机构都要面对的难题。有数据显示,以我国老年人口的情况来看,我国需要的养老护理人员应该在1000万左右,但是目前这个行业中只有22万人,并且真正拿到资格证的也只有区区2万人 。大多数护理人员只负责老人的日常基础生活,对于心理安抚等专业性知识了解甚少,由于人手不足,通常都是一个护理人员来照料6、7位甚至更多的老人,如此一来,老人的生活质量必定是无法得到保证的。这就是为什么有钱的不愿意去住养老院,没钱的又住不起,从而导致部分养老院床位闲置。总之,我国目前的养老服务业在专业技术和基础设施方面都不能满足老龄化社会的需要,必须有进一步的强化和完善。

三、完善我国养老模式的对策

(一)转变传统观念,积极推进社会养老

在传统社会,基本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以前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家庭养老是人们的一个必然选择。在以儒家文化为基础的中国社会,代际关系表现出以老为贵或尊老文化的强烈特征,而尊老敬老的理论基础则是孝。正是长期以来这样的文化思想导致人们普遍认为,只有把老人放在家庭的中心才算孝,老人的晚年也理所应当在家庭里度过,如果说把老人送出家庭,让社会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那则是不孝的表现。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养老服务已从家庭内部转变为全社会性的问题。社会形态的转型和家庭结构变化都使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困境,老人和亲属都应该意识到家庭养老的模式必须改变,社会养老应成为一种合理的模式得到接受。养老服务由私人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其文化基础发生了改变,单纯的传统孝文化已难以涵盖,需要拓展,应培植新的与老龄化社会相适应的照护文化。 因此,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转变传统的养老观念,为思想注入新的血液,强化社会在养老工作中的责任,这其中包括政府、企业、民间组织、社区、志愿者等等,要明白养老并不是某一个家庭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要把社会与家庭的力量恰当的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全民的、社会性的养老理念,寻求最务实的养老方式,只有这样才有从根本上转变当前养老现状的可能。

(二)鼓励建立社会养老机构

现有的社会养老机构无法满足老龄人口不断增涨的需要,鼓励社会养老机构的建设是促进养老体系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现阶段,中国的养老机构正处在“公立难进,私立难营”的尴尬局面。要想使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政府需要发挥基础性作用。一是要整合现有资源,为养老机构场地提供方便,利用街道的旧厂房、废弃学校等,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租赁给养老机构。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给予老人公寓开办补助以及老人入住补贴,补齐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经费缺口,对养老机构的税收进行适当幅度的减免。三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服务,将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造和经营活动交给专业化组织去做,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在机构养老上的潜力。

(三)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

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养老事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准,也是决定老人晚年生活质量的关键所在。养老服务是基于一种社会分工的职责,有客观的规范和要求。因老年群体的特殊性,服务不仅有专业性的要求,更要凸显人文关怀。养老机构服务水平的提升可以从人和物两个方面来完善。首先是关于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规范化的问题。政府应鼓励和支持职业教育机构开办与养老服务专业相关的课程,有针对性地培养护理、老年医学、心理康复、营养搭配等方面的专门性人才,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政府组织应制定从业人员的入职标准并进行资格考核,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政府机构应组织开展培训,推进养老护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养老服务业职工的薪资和福利待遇,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此外,完善机构内部的硬件设施也是不可忽视的。养老机构要按标准建设配套服务设施,适当增加床位、合理拓展空间、解决安全隐患、提供健身和阅读场所、改善就餐环境等。通过集团化经营强化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消防和防暑设施的完善。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创新管理模式,使养老机构为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环境。

(四)大力发展社区养老

第11篇

论文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 居家养老 服务 综述

国际通用标准:如果一个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新标准是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那么表明这个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2010年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占人中总数的13.3%,已经超越老龄化国际标准,进入老龄化社会行列。”根据相关统计预测,到2050年,全国老龄人口将会达到4.1亿人,约占总人口的30%,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达到近9000万人,占老龄人口的22%。老年人口的增加,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现代化进程中传统家庭的养老功能不断弱化,机构养老由于运行成本高、总体数量少、服务形式单一等原因也难以满足养老的多样化需求,急需探索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成为解决我国现实养老问题的重要选择。

“所谓社区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有效补充与模式更新。”“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是指非营利组织依法通过相应途径,并以多种方式,参与居家养老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从而增加社会和公众养老服务的行为。”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具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是可以弥补政府失灵,提供多元服务;二是弥补契约失灵,完善养老体系;三是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效率;四是整合社会资源,提升福利水平。据相关统计,目前我国不同形式的非营利组织和服务团体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着积极的重要作用,正在成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并逐渐发展壮大。

一、国外相关研究

在国外,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实践引起了学术界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一直以来,西方国家奉行自由主义,对社会和经济有限的干预,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成为社会保障的有效补充,非营利组织参与的实践得到快速的发展,一直持续到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第一次经济危机。凯恩斯主义的提出,国家干预经济成为治愈经济危机的灵丹妙药,这一段时间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活动趋于平淡。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福利危机,“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使得政府不堪重负,无法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服务需求,非营利组织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的不足和缺陷。

(一)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

政府/市场失灵理论。1974年美国经济学家伯顿·韦斯布罗德首先提出了政府/市场失灵理论,为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物品提供奠定了的理论基础。韦斯布罗德利用需求—供给传统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来解释非营利部门的存在。在他看来,政府、市场、非营利部门是满足个人需求的手段,这三者在满足个人需求方面具有相互的替代性。政府和市场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的局限性,导致了对非营利部门的需求。

契约失灵理论。美国法律经济学家亨利·汉斯曼1980年提出的理论。契约失灵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仅仅依据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契约,难以防止生产者坑害消费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出现。契约失灵无法靠市场自行解决,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往往会选择依靠市场之外的一些组织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如非营利组织,它们不以营利为目的,受非分配性原则约束,不能将所得利益在组织成员中进行分配,只能用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非分配性约束原则使得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故意提高价格或降低质量的可能性不高,抑制了一些市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志愿失灵理论。美国著名公共管理专家萨拉蒙教授提出来的。萨拉蒙指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营利组织一样有其局限性,也会产生失灵,即“志愿失灵”,这也是非营利组织自身所固有的缺陷。非营利组织的弱点恰好是政府组织的优势,政府因其掌握着全社会的资源,能够通过立法、运用民主政治程序等方式较好地克服非营利部门的缺陷;而非营利部门则具有较强的灵活性,能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或者较小范围内的服务等优势。所以,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各自组织特征方面形成了良好的互补性,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之间应建立起合作关系。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福利多元主义主张政府不是社会福利的唯一提供者,社会福利应由公共部门、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家庭和社区共同负担。政府角色转变为政策规范的制定者、服务的购买者、管理的仲裁者,政府应加强与其他服务主体的合作,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提供的质量和效率,满足公民多样化的福利服务需求。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最主要的两个方面就是参与和分权。

(二)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经验

国外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根据西方发达国家养老服务的实践经验,养老服务模式主要表现为三类:“一是统一主义福利模式,以英国等福利国家为主要代表,注重通过机构为全体国民提供养老服务;二是新自由主义福利模式,以美国为代表,注重在养老服务中强调自立和互助,注重引入市场机制,从而减少政府的责任;三是政府主导的合作模式,以日本为代表,强调政府与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的配合,政府主要发挥宏观调控和微观渗透的功能。”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养老服务模式各不相同,但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从实践中可以看出,多元化模式是发达国家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趋势,非营利组织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发达国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经验对我国居家养老的发展带来很多启示: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完善法律法规确保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家庭照顾者的服务、扩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专业的社工人才队伍等。

二、国内相关研究

(一)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历程

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开始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性探索。1998年,北京、上海、大连等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城市进行了居家养老的尝试。2000年,全国“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倡议动员社会力量建设福利设施,开展社会福利服务,满足民众对社会福利的需求。2001年,全国社区实施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旨在依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多样的福利服务,建立和完善社区老年人福利网络。2006年,我国颁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2008年,民政部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广居家养老模式。2011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明确“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

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在上海市静安去、杭州市上城区、南京市鼓楼区、宁波市海曙区、青岛市市南区和大连市沙河口区等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全国的推广提供了经验借鉴。他们的成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载体,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方位覆盖。二是服务对象相同,均为60岁以上的老人,特困、独居、失能老人、有特殊贡献和百岁高龄老人为服务重点。三是服务供给的方式主要是由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服务,政府直接将资金拨付给非营利组织,或采用居家养老服务券和代币券等两种方式。四是提供服务的内容相似,主要集中在日间照料、爱心助老、上门服务等。

(二)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研究的成果

国内学者对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从理论和现实需要论证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必要性;二是从参与环境条件和参与的优势等方面论证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可行性;三是从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服务、非营利组织直接提供等方式论证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途径;四是从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政府职能的错位和越位、非营利组织自身管理的缺陷等方面论证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障碍和困境。

国内学者对养老服务的研究在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供给主体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尤其对服务方式的研究。我国学者普遍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能应对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机构养老的局限,更能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的需求,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在服务供给主体研究上,邓国胜、穆光宗等学者指出我国未来养老服务发展的主流应该是政府、营利机构、家庭、非营利机构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家庭养老、自我养老、社会养老和社会助老相结合,走多元化的发展道路。

国内学者对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唐咏、徐永德等学者指出非营利组织在养老服务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⑥贾西津主要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角度分析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部分学者选取典型社区进行调查研究,如周珺仪以北京市F社区为例、付裕以郑州市金水区金夕阳托老站为例、李敏以江西省为例、徐峰以南京玄武区为例、吴春以济南市洪家楼街道为例、唐东霞以南京市鼓楼区为例,对非营利组织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实际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参与的方式、参与的困境和出路进行了一定的探讨,旨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

第12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邻里互助” 社区养老

一、城市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优势

“邻里互助”模式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但是与二者存在着交叉。我们可以称其为社区化居家养老。它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从养老的方式看,是居家养老,即老年人是在自己的家里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其次,从养老提供的主体看,居家养老除了需要家庭照顾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简而言之,社区化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委员会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他的存在有以下方面的优势及现实意义。

(一)邻里互助,助人助己,和谐社区。据榆林市老龄办贺主任介绍,参加服务的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和低收入者,他们本身的经济负担就比较重,参加服务的人员在帮助独居在家的邻居老人解决了生活以及精神等方面需求问题的同时,解决了自身的就业问题(同时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满足了自身生存的保障,其实质是种助人助己的活动,增进了社区居民间的沟通,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利于和谐社区的构建,进而构建和谐社会。

(二)灵活方便,服务周全,满足多方需求。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具有方便、灵活的特点。由于参加服务的人员和需要帮扶的老人在同一社区,可随时服务上门,方便办事,能够及时解决老年人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大家彼此熟悉,感觉亲切,便于情感的交流,能够满足老年人在精神方面的需求;

(三)低成本,高质量,老年人满意程度高。榆林市老龄办主任贺和平介绍,老龄办会定期走访被服务老人,若发现服务人员服务质量不好,就会将其解聘。“这种养老方式融合了机构养老的优质服务和居家养老的温馨,老年人满意程度很高。”另一方面,因为处同一社区,服务人员与被照顾老人感情基础比较好,切实把老人需要当成自己问题。在资金运作方面,采取的是政府补贴的形式,即政府承担大部分的资金,老年人子女承担小部分资金,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第一,观念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

观念认识不足,来自于政府部门和老年人自身两个方面。一方面,城市社区“邻里互助”照顾依靠的主要力量是地方政府和社区本身但是,受历史习惯及政治体制的影响,地方政府和社区对其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到又助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维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另一方面,受传统“养儿防老”的影响,老年家庭认为子女供养及照顾父母,是必然的道德标准,也是自己必须承担的义务。因此,在老人看来,靠政府、社会的照顾是给孩子丢脸,给自己丢面子,对此有一定的抵触心理。另外在我们调研过程中,这一利民惠民的服务项目,同一社区的很多人并不了解,只有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表示热烈的支持与欢迎。这也在另一方面反映了舆论宣传力度不够。

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一方面,发展社区“邻里互助”照顾的关键在于提高政府和社区的重视程度,改善和提高社会政策的决策和执行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力度,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使得老人获得真正的心理慰藉,让老人明白养老问题不单单是自己的义务,也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使他们放下心中的惶恐与不安。

第二,资金缺乏,筹资渠道单一,政府财政负担压力过重。

社区“邻里互助”养老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的投入,而我国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未富先老”,在现阶段,对于较发达地区而言,财政尚可承担,而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如果想进一步扩大受惠面,势必会导致政府财政负担压力过重。据老龄办贺主任介绍,实行邻里互助模式已经将近两年,仍然处于初始阶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最终导致只能维持现状,不能进一步过大受惠人群。因此,不难发现,资金的缺乏最终将导致地方政府没有充足的财力去完善相关制度、配置与之配套的社会资源。

要解决这一问题,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1、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发挥社会慈善机构的作用。设立相应的社区建设与发展基金,接收企业和个人的捐赠,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社区建设和发展中来。2.加快社区养老的产业化。改变传统的认为养老主要是义务和福利的观念,社区养老要从行政性经营向市场化经营转变,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社区养老服务事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政府要做的就是严格把关,做好宏观调控,保证市场能够公平顺利进行。这样既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提高服务质量,也可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第三,管理体制不健全、权责不明,评估体系不完善。

由于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和评估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了有限的社区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低下,不能有效的整合相关资源。其具体表现在:l、各部门之间协调管理不畅。老龄工作的开展及民政、妇联、劳动保障及民间机构等多个部门。但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合作与沟通,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使得主管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民政部门无法整合其他部门的资源,从而很难提高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的综合服务能力。2、评估体系不完善。参加服务的人员的管理比较松散,缺乏相应的激励奖惩制度,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更多的是依靠道德的约束,长期以往,必然会使得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下降。部分试点社区虽然出台了相关的资金补贴办法,却没有出台与之相配套的评估制度。

要解决这一问题,1、政府应该健全法律法规及管理体制,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2、,加强行政协同,在社区内建立专门的机构进行服务管理,综合协调社区和各个部门的关系,使得各部门,共同制定今后开展老龄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分工和各自的职责。3、为保证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必须完善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实现奖惩结合的规范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J].全国老龄办,2008

[2]王海滨.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问题分析及对策[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陈卓颐.实用养老机构管理[M].天津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