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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论文

时间:2022-11-23 20:17: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档案法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档案法论文

第1篇

关键词:个人信用档案管理法律关系主体规制

个人信用档案管理的法律关系实则是以个人信用档案为核心在征信机构、个人信用档案主体、信用档案信息提供者、信用档案使用者之间形成的多重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是立法的重点①。由于目前我国没有个人征信法起草的计划,最有可能尽快出台的全国性征信法规仍是《征信管理条例》。因此,笔者将结合《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具体阐述对个人信用档案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规制,并对《征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改进意见。

一、对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的规制

个人信用征信机构,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采集、存储、加工处理信用信息,提供信用档案和其他信用咨询服务的组织。它是独立于信用交易双方的第三方,具有中介性质。

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对征信机构的管理,以地方政府规章或部门规章为主,尚没有法律位阶较高的专门法对征信机构的从业资格、经营范围进行监管。征信机构设立无序、混乱。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对征信机构的义务做出规范。

1.尊重个人信用档案主体权利的义务

征信机构应充分保障公民对自己的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的知情权、异议权。这在《条例》中也有所规定,“第四十条信息主体认为其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受理异议申请,并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异议信息的核查和处理,书面答复异议申请人。个人提出异议申请,征信机构未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该信息主体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该征信机构一次性删除其全部信息。”但是《条例》中缺少了对征信机构通知、确认等义务的规定,通过立法要求征信机构记录信息主体不良信用信息时,即负面信用信息将被列入‘黑名单’时,征信机构应通知本人,并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美国信用档案管理中,对于负面信息入库,一般会有2-3次的友情提醒。

2.对个人信用档案信息规范化管理的义务

在个人信用档案信息收集时,首先须有特定的、合法的目的,并且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和方式进行,不得以欺骗或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手段取得他人信息。《条例》中第十五条也体现了“合法收集的原则”,但是却没有对“限制收集”做出明确的规定,应尽快完善。限制收集是指,将需收集的个人信息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尽可能不收集或者收集最少的个人信息,即可收集可不收集的信息,采取不收集的原则。

在个人信用档案使用时应采用限制原则。征信机构利用个人信用档案,应通知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并征得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同意,法律规定的除外。征信机构还应对信用档案申请使用者的身份、使用目的进行严格的把关,以保证信用档案的使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这在《条例》中也有所体现。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信机构对所收集的信息应当客观、及时进行整理、保存和加工,不得歪曲、篡改,并应当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这正是征信机构保障个人信用档案信息准确性、真实性的义务。信用信息真实、准确是个人信用档案发挥作用的生命线。因此征信机构在收集信用信息时,就应按照法定的程序征集、审查,制定相关的内部操作机制与校对机制,保证信用信息处理前后一致。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征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征信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建立信息查询内部分级管理制度,在信息收集、整理、保存、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确保信用信息不被泄露。征信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查询或越权查询该机构拥有的信息,不得泄露在业务工作中获悉的信息。这对征信机构的安全保护义务起到很好的法律规范作用。

3.保持独立、公正的义务

信用信息对个人关系重大,信用信息的公正性就显得尤其重要。如果征信机构受某种利益的左右,信用档案信息失去了公正、客观性,不仅不能服务于社会,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相反还会贻害于人,成为扰乱市场的一个根源。因此,征信机构作为独立于市场交易的第三方,应客观、公正地收集信用信息,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不应受到除法律以外的政府、企业或个人的干涉。《条例》中对于这点并没有提出,笔者认为在总则或征信机构的一般规则中应有所体现。

二、对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保护

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就是指其信用信息被征信机构收集、处理和利用的人,即被征信人。对于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称呼,美国使用的是“消费者”,而欧盟使用的则是“数据主体”。一般而言,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应当为个人(即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

整个信用档案管理流程是围绕个人信用信息展开的,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又是以个人信用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为前提的,因此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隐私问题,这也是个人信用档案立法的焦点。《条例》对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保护,从“总则”中的基本原则到“分则”中的具体规则都有体现。但是笔者认为《条例》对于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保护是不全面的,随着个人权利空间的逐步拓展和权利种类的渐趋细化,与个人信用档案有关的个人权利不仅包括隐私权,还有可能涉及个人的信用权、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等多种人格权。因此应充分明确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信息权。

为了有效规避公民信息在经济社会中可能受到的侵犯,我国个人信用档案立法应强调个人信用档案主体享有以下信息权利③:

个人信用信息同意权,是指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决定其信息是否被该征信机构征收,基于何种目的、以何种方式在什么范围被处理、利用的权利。《条例》也规定除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已经依法公开的信息和其他已经公开的信息外,征信机构收集、保存、加工个人信息应当直接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个人信用信息知情权,是指个人信用档案主体有权知道其信用信息处理情况。个人信息知情权是实现个人信息权其他方面的基础,因为只有个人信用档案主体才会对自身的信息存在高度的敏感性,最容易发现个人信用信息中的错误,能积极主动更改错误信息和已过时信息,从而保证收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条例》第三十九条中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应包括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来源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正体现了这一点。

个人信用信息更正权,是指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发现其信用信息不正确、不完整、未更新,可要求有关征信机构更正、补充的权利。个人信用信息更正权的赋予,既是个人信用信息知情权演绎和发展的必然逻辑,也是实现对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有效制度安排。

个人信用信息删除权,是指个人信用档案主体要求征信机构删除其信息的权利。在个人信用档案管理中,对确认为错误的信息,征信机构非法储存、超范围储存、逾期储存个人信用信息的,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均有权要求予以删除。

应该说《条例》中以上规定对公民的信息更正、删除、保密权的保护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对异议处理完毕以后除了书面答复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外,还应免费提供一份信用档案,以保证个人信用档案主体了解自己的异议处理的最终情况。

个人信用信息救济权,当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获得事后的民事、行政、司法上的补救。《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信用信息提供者和信用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救济制度可以启动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对征信机构、信用信息提供者、信用档案使用者的监督程序,使我国对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个人信用信息封锁权,是指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对其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在异议未解决期间,个人信用档案主体有权要求征信机构以一定方式暂停信息继续处理和利用。另外,当双方对信用资料的正确性发生争议,征信机构又无充足理由证明的情况下,也必须对该信用信息进行封锁,不能予以提供。这是《条例》中所欠缺的,笔者认为有必要增加。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的封锁权可以保障异议处理期间,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对信用档案信息提供者的规制

个人信用档案信息提供者,是指为征信机构提供其掌握的关于公民的信用信息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如银行、保险公司,公共服务部门(如水、电、气)等。

信用信息的正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信用信息提供者的行为规范,但我国对于信用信息提供者约束的法律条款少之又少。对于征信法律关系中重要的当事人之一,如何对其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其法律责任,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笔者认为,信用档案信息提供者的义务应包括类似于征信机构义务的方面,因为他们都涉及到信用档案信息的传输环节。要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信用信息保密,应当告知信息主体该信息特定的提供对象和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等。

四、对个人信用档案使用者的规制

个人信用档案使用者,是指利用征信机构为其提供的个人信用档案进行授信、雇佣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当前社会中,信用档案使用者往往也正是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的提供者,如诸多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笔者认为,个人信用档案信息使用者的义务主要应该有④:

一是使用目的限制。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的使用者,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取得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授权后才可使用。

二是信用档案信息来源披露义务。信用档案信息使用者根据信用档案信息,做出不提供服务或拒绝交易的决定后,有义务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告知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关于做出决定的依据或原因,并且提供出具信用档案征信机构的联系方式,还应清楚、全面地告知个人信用档案主体提出异议的权利和途径,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信息主体及时向征信机构查证征信机构所收集的自身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另一方面还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某些不法行为,如身份盗窃行为。

《条例》对信用信息使用人也进行了使用限制,并规定了侵害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使用范围定位的缺失,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笔者认为,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信用信息披露进行约束,可将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的披露限制在以下方面:

一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向公民提供相关业务服务时,调查其信用状况,以判断其支付能力与偿还能力;二是有关政府机构做出行政许可时的调查;三是潜在雇主需要了解个人诚信情况,以便做出是否雇佣的决定;四是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记录或授权他人使用;五是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披露的。

注释:

①吴国干.个人信用征信基本法律关系探略[J].湖北社会科学,2008(8):131-134.

②谢静.关于征信机构的几个法律问题[J].社科纵横,2006(7):90-91.

第2篇

关键词:教师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利用;管理

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是指教师个人自进校以来,在教学过程中参加各类教学比试活动所形成的历史记录,是教学水平及工作能力的主要凭证。教师业务档案工作是学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体现。

教师业务档案工作是教师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学术工作中形成的一项能够反映教师专业教学水平、业务熟练程度以及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等教育教学方面的重要的历史材料。教师业务档案能够真实地记录一名教师的学历、职称、工作量以及教育教学的效果、科研水平、进修以及奖惩等细节的基本情况,比较全面地反映出教师的专业业务水平,是教学管理档案的重要补充工作。多名或者全部教师业务档案就自然地形成了一项重要的信息源,如人才配置的合理使用工作、科研优势以及社会效益、传统的专业前景以及新兴学科的不足、学历层次以及师资力量等,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的文字依据之一,从客观上反映出一个学校的教育管理水平,也是教育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的标志。

一、原始教师业务资料及材料的收集工作

进校时的个人档案,包括毕业学校、参加工作时间、所教课程名程、所教年级;在教学过程中参加各类教学比试,如优秀教案材料、优质课评比材料及获得各类各级的荣誉证书;个人或者几位教师一起共同参加的课题立项申请书、结题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学校教学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正式发表在刊物上的论文、论著。

对这些材料一定要实事求是地鉴定、精选、整理、打印,使之分门别类而又自成系统。尤其要注意打印、留存环节,做到登记及时,并且不遗漏、不错登、不重复,整理有序,编号规范,确保万无一失。

二、整理及归档工作

1.学校档案员平时要及时收集各种教学业务档案

档案收集要及时整理、归类,电子档案及时复制到电脑中进行保管,有价值的档案做到不漏收。

2.要进行定期的档案整理工作

学期结束时,对收集到的资料要分门别类,因为有些教师在教学比试中获得奖项较多,另外还要加上各种荣誉证书等许多档案,如不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就有可能遗失,给个人或学校造成一定损失。所以,在学校有教师参加重大活动之后,要主动问询有关教师并索取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三、加强《档案法》宣传工作,增强教师的档案管理意识

提高教师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会给档案工作以有力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从1988年初施行至今已有14年,而将《档案法》原则性规定进一步具体化、便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也已实施多年。对学校的教师业务档案工作而言,首先是加强领导的档案工作意识,在主管领导的相关支持之下,积极地向有关部门教务科、学生科、教研室以及行政各部门宣传《档案法》的重要性,并且把落实抓好档案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档案工作者也要结合单位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在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上,严格执行借阅规章制度,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借阅档案最好在档案室并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要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然后以复印件外借,并在档案借阅簿上登记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如有学校教师本人需要查阅档案资料的,只需学校档案员在场就可以查找。多年来,教师在评职称、考核方面,需要查阅大量的业绩材料,因为这些都是硬条件,如教学比试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等级、教坛新秀、获奖论文、班主任年限、各类荣誉证书都是学校评比先进工作者或职称评定的首要条件,这对教师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资源。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日趋完善是新时期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适应新时期下的教师评价制度,教师业务档案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除了反映量化的第一手资料外,也开始注重评价材料的收集。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能够促进教师评价系统的完善,对教师在教学中起到激励作用,对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都有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焰.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完善学校档案管理体系[J].龙岩师专学报,2002,(04).

[2]蔡桂娟,刘新艳.谈高校档案工作目标管理[J].兰台内外,2009,(03).

第3篇

2012年12月份,我国生产化学农药原药(折百)34.2万吨,同比增长9.97 %。2012年1-12月,全国的产量达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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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2012年12月份,我国生产化学农药原药(折百)34.2万吨,同比增长9.97 %。2012年1-12月,全国的产量达354.9万吨,同比增长19%。 从各省市的产量来看,2012年1-12月,江苏省化学农药原药(折百)的产量达105.58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29.75 %。紧随其后的是山东省、浙江省和湖北省,分别占总产量的23.25 %、8.47 %和8.34 %。 杀虫剂原药产量同比下降11.96% 2012年12月份,我国生产杀虫剂原药7.92万吨,同比下降29.36 %。2012年1-12月,全国的产量达81.34万吨,同比下降11.96 %。 从各省市的产量来看,2012年1-12月,湖南省杀虫剂原药的产量达24.93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30.65 %。紧随其后的是江苏省、山东省和湖北省,分别占总产量的29.53 %、9.22 %和8.94 %。 杀菌剂原药产量同比下降7.08 % 2012年12月份,我国生产杀菌剂原药14383.11 吨,同比增长1.86 %。2012年1-12月,全国的产量达143893 吨,同比下降7.08 %。 从各省市的产量来看,2012年1-12月,江苏省杀菌剂原药的产量达60458.42 吨,占全国总产量的42.02 %。紧随其后的是浙江省、安徽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别占总产量的13.92 %、9.39 %和8.74 %。除草剂原药产量同比增长42.55% 2012年12月份,我国生产除草剂原药16.27万吨,同比增长40.74%。2012年1-12月,全国除草剂原药的产量达164.79万吨,同比增长42.55%。 从各省市的产量来看,2012年1-12月,山东省除草剂原药的产量达67.13万吨,同比增长88.65%,占全国总产量的40.74%。紧随其后的是江苏省、浙江省和湖北省,分别占总产量的20.41%、10.27%和9.18%。(摘编自《中商情报网》)

第4篇

关键词:世界城市 档案 法规 对比

档案法制的建立健全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城市档案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文以纽约、伦敦、东京、巴黎等世界城市档案法规建设为研究对象,借鉴世界城市档案法规建设的经验,以完善北京市档案法规建设。

1档案立法的两种模式及北京市档案法规建设现状

在档案法的立法形态上,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而产生了相异的档案法。由于国家管理体制不同,档案法规也依联邦制国家和中央集权制国家分成两种。联邦制国家的档案法可称为“英美档案法模式”,以英美为主要代表,施行联邦档案和地方档案分开管理原则。虽然有国家档案法或国家档案馆法的制定,但各联邦或州仍可制定适合自己需要的法律。中央集权制国家可称为“法国档案法模式”,以法国和瑞典为代表,其档案法规可在全国范围内贯彻执行,由档案法授权国家档案局按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以掌管国家档案事务。①我国的档案法规属于“法国档案法模式”,档案法律、档案行政法规、档案部门规章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贯彻执行。

本文所称北京市档案法规包括档案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北京市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在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大量存在,很多规范性文件发挥着调整某一方面工作的作用,故本文所称档案法规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档案法规体系是由地方性档案法规—《北京市实施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以及档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构成的。经过对建国以来北京市制定的档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截止到2011年底,北京市档案局独立制发及与其他市属机关联合制发的现行有效档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57件。②这些文件涉及档案馆工作、机关档案工作、企业档案工作、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行政执法等各个方面。

2世界城市档案法规建设概况

2.1世界城市档案法规建设比较完善

纽约州档案法属于《艺术和文化事务法》系列,纽约州档案法规分为法律、规章和制度3个层次。纽约州可以制定法律,颁布的档案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地方政府档案法、地方政府历史学家法、州政府档案法、档案馆合作伙伴基金法案、纽约文件遗产法案。颁布的档案方面的规章有公共团体档案规章、州政府档案和文件管理规章、文件遗产资助和帮助规章。具体制度包括档案保管期限和处置办法、存储和保管档案办法、鉴定档案办法、利用档案办法、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等。

伦敦城市档案馆的所有制度由文化、遗产和图书馆部门制定,主要包括鉴定政策、复制和传递政策、收集政策、数字存储政策、网络利用政策、安全政策、环保政策、利用和说明政策、学习和发展政策、志愿者政策等。

总之,世界城市档案法规覆盖了档案馆的鉴定、保管、存储、利用等各项业务工作,比较完善。

2.2世界城市档案馆大多隶属于文化部门,档案法规中的文化特色鲜明

世界城市档案馆大多隶属于文化部门。英国档案馆属于文化、媒体和体育部管辖范围,与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同属一个部门管理。伦敦城市档案馆隶属于文化、遗产和图书馆部,伦敦市把市政艺术画廊、艺术馆、伦敦城市档案馆作为3个文化遗产服务机构来吸引参观者和利用者。伦敦城市档案馆的许多档案制度都在使命陈述中明确规定:以高质量的图书馆和遗产服务机构支持商业、教育、休闲需要,提高城市在国家文化建设和商业方面的声望。

法国档案馆成立初期归属教育部,后归内政部,现在隶属于文化部。巴黎市档案馆由省、市文化部门双重领导,收藏省级和市级行政管理文件。

美国国家档案馆建立初期归属联邦政府,1949年改属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局。国家档案与文件局是美国独立机构。纽约州档案馆属于州教育部门管理,教育部门下设文化教育办公室,管理州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公共广播办公室。文化教育办公室的职责是管理州、地方政府、商业和个人的知识和信息资源,丰富藏品,服务于纽约居民和组织的长期利益。

2.3完善的标准日益成为法律法规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伦敦城市档案馆的许多法规都依据国际和国家标准。伦敦城市档案馆数字存储制度中规定,按照都柏林核心元数据元素标准(ISO 15836),数据处理和信息存储用介质的储存、传递和维护标准(BS 4783)以及开放档案信息系统标准(OAIS)执行。伦敦城市档案馆复制和传递制度规定,所有技术都要符合英国标准协会(BSI)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规定。伦敦市档案馆在档案编目工作中,完全按照档案描述方面的国际标准(ISAD)执行。在档案保存保护,特别是库房建设中,要按照档案保护方面最重要标准(BS 4545)执行。可见,完善的标准日益成为法律法规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3世界城市档案法规分析

在对世界城市档案法规进行对比研究时,我们深刻认识到,世界城市的具体档案管理制度是可以学习借鉴的。可借鉴的世界城市档案管理制度主要有:

3.1档案鉴定制度

档案鉴定作为决定档案存毁命运的重要手段,在国外普遍受到高度重视。国外档案鉴定的组织十分严密,大多设有专门的鉴定领导机构或指导机构,并且制定有鉴定的指导性法规和章程,为鉴定的实施提供有效的行政和法律保证。世界城市的档案鉴定工作大多具有档案鉴定组织严密,档案鉴定程序严格,鉴定依据操作性强的特点。

伦敦城市档案馆制定了鉴定制度。该馆认为,鉴定是一个质量控制机制,是一个积极的和必不可少的档案活动。其鉴定制度规定,有资格的档案专家才能开展鉴定工作,或者在档案馆馆长的监督下由相当于专家的人员开展鉴定工作。档案鉴定分为两个环节,在档案接收进馆前和接收进馆后。接收前的鉴定是避免把不应入馆材料接收到伦敦城市档案馆,减少不必要的花费和下一步剔除的费用;接收后的鉴定是在编目过程中将新藏品逐一鉴定。

伦敦城市档案馆较小规模的藏品以件为基本单位开展鉴定,较大规模的藏品可以逐件鉴定,也可以采用宏观鉴定法。宏观鉴定法把分析组织机构功能作为区别档案价值的基础。在鉴定由相似部门和组织机构产生的档案前要形成指南,例如供所有财政机构鉴定用的指南。经过鉴定不需要留存的档案一般都要销毁,在极少数情况下给其他的档案服务机构。经鉴定,捐赠的档案不需要继续保留的可以退还给捐赠者。

纽约州档案馆制定了保管期限和处置制度,该制度操作性非常强。纽约州的文件保管期限表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通用文件保管期限表,另一种是专用文件保管期限表。纽约州的通用文件保管期限表覆盖了21个管理领域的216个文件系列,包括纸质、电子、缩微等载体。专用文件保管期限表分为教育机构保管期限表、各郡县保管期限表等。值得一提的是,纽约州档案馆还制定了非政府组织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处置表,供非政府组织借鉴。纽约州档案馆的保管期限和处置制度中规定了档案的处置、销毁和移交等,处置条款中还规定了禁毁年限,明确规定没有特殊原因不能销毁1900年及以前的档案。

3.2档案信息化方面的制度

为了保存和管理数字化档案,伦敦市城市档案馆制定了数字存储制度、网络利用制度。数字存储制度包括原生的数字文件存储和传统载体数字化,规定数字文件格式必须是“开放格式”。

随着远程查阅档案公民的增加,制定了网络利用制度,以方便管理公众在伦敦城市档案馆进行网络查阅档案的行为。该制度规定,利用者可以在公共区域利用无线网络装置查阅档案,网络查阅档案都是免费的。该制度还规定了网络利用者的责任、错误应用互联网的处罚、数据保护和禁止利用条款等。

纽约州档案馆制定了电子文件管理制度。该制度认为电子邮件、声音,地理信息系统,网页,文字处理文件,电子数据表,数据库,数字图像和声像档案都是电子文件。他们能够被存储在光盘,磁带,磁盘和其它媒介物上。由于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文件可用性受到威胁。管理电子文件最具有挑战性的就是电子文件长期存储问题。对抗技术过时有几个策略:一是拷贝电子文件到不借助机器就能看得见的媒体,如缩微或者纸张;另一个策略是坚持数据标准或者非专属性的格式;一个有效但是需要花费人力和金钱的办法是迁移数据到新的软件中,通常3—5年迁移一次,迁移数据包括文件和元数据。

3.3档案保存和保护制度

伦敦市城市档案馆保存和保护制度包括保存保护制度目标、制度阐述、前景计划等4部分。制度阐述是其中最详细的部分,包括收集、保管、服务、保存、安全、环境监测和控制、害虫管理、传递和运输等。可见,伦敦市城市档案馆在保存保护档案中实行非常精细化的管理。

纽约州档案馆制定了保存和保护档案制度。他们认为安全可靠存储档案是非常重要的;认为“少就是好”,要尽量减少档案的重复件;认为缩微是减少实体档案存储的好办法。该制度规定了保存档案的环境标准,包括温湿度范围、安装安全设备等,与我国的档案保管“八防”措施类似。

3.4档案馆志愿者、环保等制度

伦敦等世界城市建立了的一些档案管理制度,例如档案馆志愿者政策、环保政策等,目前北京市还没有建立,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化可以适时建立。

伦敦城市档案馆每年吸引超过31,000个参观者和超过25,000个来自世界各地的远程咨询,志愿者在伦敦市档案部门非常普遍,志愿者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接待来访人员、帮助保管档案。伦敦市建立了档案馆志愿者政策,规定了志愿者、档案馆的权利义务。例如,该政策规定伦敦市档案部门应该致力于志愿者知识、技能和效能的培训等;志愿者应该是非在职的不领报酬的人员并对文化遗产感兴趣等。

伦敦城市档案馆建立了环保政策。该政策规定档案馆有责任支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垃圾、二氧化碳的产生,减少电、废气的排放等。

4北京市完善档案法规的对策

将北京市与纽约州、伦敦市等世界城市档案法规进行比较后,发现北京市档案法规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4.1完善档案鉴定制度

在我国,从国家层面上,国家档案局2006年颁布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在地方层面上,北京市2007年制发了《北京市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只是鉴定工作的一部分。档案鉴定的组织、程序,档案价值评定的原则和方法、标准,电子档案的鉴定等内容都没有涉及。

2011年6月,在国家档案局的《国家档案法规体系方案》中将《档案鉴定办法》作为待制定的档案规章。2012年,为促进档案征集和保护工作,中央档案馆聘请档案、历史、文博、书画方面以及其他行业的专家学者组成“中央档案馆档案价值评定委员会”。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成为国家档案局的重点工作。③

北京市应该制定《档案鉴定制度》,明确鉴定步骤、原则和方法,鉴定标准,规定档案处置、销毁等内容。成立鉴定委员会,聘请档案、历史、文博、书画方面的专家学者对相关档案的价值进行分析和评价,为征集珍贵档案和国家重点档案提供咨询,为档案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行政决策提供咨询以及执行相关档案法规提供参考和依据。在档案处置方面,要明确处置程序;为妥善保管和保护古老档案,要规定档案的禁毁年限。

4.2健全档案信息化方面的制度

目前,北京市档案局独立制发、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发涉及档案信息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7件:《北京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北京市档案局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机关电子文件归档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等。④这些规范性文件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亟待制定档案数字化成果的存储和利用、档案网络利用、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管理规范等制度。

4.3完善档案保存和保护制度

档案安全保护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和核心之一,但是目前,北京市档案安全方面的制度呈碎片化,没有统一的档案保存保护制度。制定全面系统的保存和保护制度是当务之急,要从全局、全流程、综合防治的层面上进行科学部署。注重在预防性保护工作方面的研究及综合管理措施的实施,包括制订应急预案、开展风险评估、落实档案管理和利用过程中的全程保护、实施环境监控、进行保护需求调查、虫害综合防治、制定保护标准和工作程序、工作质量控制、起草单位保护策略、提出保护工作预算、制定保护优先方案等一系列的技术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到设有档案保护技术相关课程的大学进修;与图书馆等拥有专业保护部门的机构加强沟通,聘请它提供技术咨询、解决方案及技术培训等。

4.4逐步建立档案馆志愿者制度、环保制度等

北京市档案管理部门应该认识到志愿者工作对社会进步和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培育档案志愿者队伍,适时出台相关制度,规定成为志愿者的条件,档案馆、志愿者的权力义务等,引导志愿者在档案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当前,北京市档案馆正在进行新馆建设,设计方案中体现了“节能、绿色、低碳”的基本理念。北京市档案管理部门要适时制定环保制度,将“节约能源、节省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等理念落实到实处,贯穿到新馆建设和库房维护工作当中。

4.5进一步健全档案标准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标准对法律法规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要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涵盖范围全面、层次明确、结构合理、系统科学的北京市档案标准体系框架,构建符合首都世界城市发展要求的北京市档案标准化体系。

北京市制定的档案行业标准少,地方标准不够用。目前,有关档案工作的国家标准和档案行业标准共有67项,北京市只组织制定了1项档案行业标准。⑤北京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话语权较弱。北京市制定的档案工作地方标准有5项,⑥较之以前有很大进步,但还远远不能满足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

北京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档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邀请国家档案局、市质监局、高校教师等专家,确定每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加大档案信息化标准的制定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采用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档案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力度。档案标准化工作与档案科研课题研究相衔接,形成良性互动机制。积极主动参与档案工作各级标准的编制工作。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档案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立项、修订和编制工作,提高我市档案部门对档案工作的话语权,提升档案标准工作对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贡献力。

借鉴伦敦城市档案馆的档案信息化法规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做法。要积极引进都柏林核心元数据元素标准,开放档案信息系统标准等,采取聘请专家讲授等方式加以学习借鉴。国际标准是全人类智慧的结晶,北京市在出台档案信息化制度时要把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内容,不同程度地加以吸收,并贯彻执行。

*本文为“基于世界城市水平的北京市档案事业发展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论文

注释:

①朱玉媛.档案法规学新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②④北京市档案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Z].1985-2011

③宁玉龙.中央档案馆档案价值评定委员会宣告成立.《中国档案报》2012(2314) 第一版

⑤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目录 行业标准目录http:///xxgk/node_300.htm

⑥北京市质量监督局.北京市地方标准 http:///outer App/standardSearchAction

参考文献:

[1]纽约档案馆.http://archives.nysed.gov

[2]伦敦城市档案馆. http://cityoflondon.gov.uk/Corporation/LGNL_Services/Leisure_and_culture/Records_and_archives

[3]美国文件与档案管理署.http://archives.gov

第5篇

【论文摘要】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本文通过对中职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探讨,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档案工作的针对性措施。

      一、中职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领导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制定决策的依据。很多同志认识不到档案工作在学校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存在“重教学、轻档案”的思想认识,一部分同志对档案管理的认识较为肤浅,总认为学校档案管理没必要要求得那么严格,甚至有人认为档案工作可有可无。有的学校领导对档案工作不重视,表现为对档案工作不理不问,或对加强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上述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的思想认识,导致了工作中档案人员归档意识不强、收集档案证据不足,造成了许多资料丢失,或者找不到。

    2.档案管理人员缺乏,素质较低。档案管理的专业人员缺乏,业务水平低下是中等专业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有的中职学校无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有的是临时配备的。因此,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档案技术人员实在是凤毛麟角。另外,一些档案管理人员不是档案专业出身或者不经过培训就上岗,不具备最基本的档案管理业务素质。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缺乏系统培训,尤其是档案保管技术专题的培训。档案管理人员对分类、归档、整理、保管、利用等知识未能很好掌握,这就很难使档案工作走上规范化。以上问题的存在,明显制约了档案管理的专业性。

    3档案资料不够完整,档案管理方法陈旧落后。思想上的不重视,人员素质的低下,导致档案资料收集不够完整。科室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谈薄,除个别重要文件归档外,很多基础性文件却随意处理。

    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档案工作的管理方法陈旧落后。文件立卷归档后不能够及时对其进行加工、调整与编目。这样的管理模式,致使档案管理人员无暇顾及对某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进行开发利用,而且因管理方式落后,导致在查阅档案时速度慢、准确率低。同时,很多中等职业学校的档案管理多是进行基本的材料收集、整理与保管,没有形成主动对档案资料进行分析、编研,以便有效地提供利用服务的意识,操作上也都是传统的、低效率的手工方式,极少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进行管理,工作上也只是“你查我调”,还处于一种被动的、消极的状态,这些都不能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及利用价值。中等职业学校档案不仅是一种历史资料,更是一种信息资源。因此,如何更为有效地利用这种资源成为中等职业学校工作发展的关键。

    4.档案立卷工作不规范,档案载体结构单一。目前,档案立卷工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领导机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收集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等相关内容不齐,没有形成完整的档案利用和管理体系,比如: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基础数据汇编、专题概要等。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录入不规范。对本单位自制档案资料的收集不齐,整理不规范,电子文档的挂接不全,特别是对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录人、有些学校还未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档案工作的质量和利用效果。

  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档案管理意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档案管理机制。提高和增强学校全体员工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是搞好学校档案工作的先决条件。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深人进行档案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使领导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都认识到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和增强全民的档案意识,坚决杜绝档案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实用主义短期行为,树立“档案就是资源”的理念,扎扎实实地搞好学校档案工作,建立起严密并切实可行的档案管理制度,按《档案法》要求,规范各类档案的分类、归档要求和管理办法,使档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应亲自过问档案工作,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促使学校档案工作跟上当前新形势下教育教学改革的步伐。再次,要按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综合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全校的文书、教育教学、设备、基建、会计、学籍、团队等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各职能部门均应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处室的档案资料,形成档案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以保证学校的各种资料齐全完整。

    2.加强人员配备,搞好档案设施建设。为了不使那些奠基性材料缺失,学校教学档案要实行统一保存和科学管理,首先要配备一名思想好、责任心强、熟悉学校工作、懂得职教办学规律、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业务能力的同志来负责,健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室管理制度、查阅制度、资料保管保密制度,严格按规章办事。其次,硬件建设是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的基础,同时也是保证档案管理质量的最佳手段。要专门设立档案室,教学档案按文书类、教学类、学籍类、声像类分别设橱,配备六防设施,确保档案材料保管安全,利用方便,管理规范。

第6篇

关键词:档案机构;非遗保护;边缘化;重要参与力量

一、新《档案法》实施给非遗保护带来的机遇

2004年的《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未提及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中没有明确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主体地位,也无非遗档案必须向各级档案机构移交的相关条款。新《档案法》在第四章的第三十四条提出“鼓励档案机构开发利用馆藏档案,通过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由此可见,新《档案法》是鼓励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1.参与非遗保护有法可依。非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档案法》由以前的“只字未提”到“鼓励”,肯定了档案机构在非遗保护中做出的重大贡献。虽然“鼓励”看起来变化不大,但是对档案机构能够积极借助档案馆藏资源参与到非遗保护意义重大,是有法可依的。2.有利于提升档案机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新时代档案机构尤其是档案馆利用馆藏和现有的平台来实现宣传非遗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遗的档案式保护让非遗的文献资源保存得更久,且档案机构利用参与非遗保护,来重塑档案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形象,提升档案机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二、我国档案部门参与非遗保护的现状

(一)调查概述

1.调研方式。为明确档案部门参与非遗保护的现状,采取直接访问省市级档案机构网站的形式,具体调研中是采取对省级档案网站和百度以“非遗”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对检索结果的文献进行统计。2.调研内容。明确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形式。赵跃博士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中表示:截至2019年8月,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主要形式为收集、征集、采集建档、建数据库、展览传播、申报支持、业务指导共7种。结合档案机构实际工作,在结合赵跃博士的分类基础上,稍做调整,保留征集、采集建档、建数据库、展览传播、申报支持5种,将收集更改为接收(含捐赠),增加移交、修志2种形式,共计9种参与形式(见表1)。

(二)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1.参与数量少且比率低。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共有国家综合档案馆3337个。调查中发现仅有107家不同级别档案机构参与到非遗保护,占比3.2%,比例低;参与的107家机构中,按照档案机构的级别划分,有13家省级(直辖市)档案机构,36家地市级档案机构,58家县区级档案机构。可见,档案机构整体参与的数量较少,参与比例低(见图1)。2.参与形式呈现被动性。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9种形式中,征集、编史修志、建数据库、采集建档被归入主动参与形式,而接收、展览传播、业务指导、申报支持、移交则归入被动参与形式。调查发现,对107家档案机构涉及的9种形式统计后共得到总参与数为145次,排名前三的依次是接收34家、采集建档29家、展览传播28家,后三名的依次是移交3家、修志4家和建数据库5家;主动和被动形式分别占比为40.69%和59.31%。对接收非遗保护中心移交的非遗档案的档案机构仅有3家统计,分别为湖北省武汉市、江苏省常州市和河北省固安县的档案机构。调查发现,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还以接收、展览传播等浅层次的被动参与形式为主,而编史修志、建数据库的主动参与形式占比不高。3.参与类型单一。为掌握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形式的丰富度,对档案机构参与类型进行统计。统计发现,有81家档案机构仅有1种参与形式,占比高达75.7%;而参与形式在3种、4种和5种的档案机构分别有1家(云南省)、2家(湖北省和张家港市)、2家(武汉市和扬州市),占比均不足2%。由此可见,档案机构参与类型单一、不丰富。

三、我国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现状原因分析

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实践存在数量不多、参与形式单一等问题,这与学界期望存在较大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身份未得到“官方确认”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管机构是文化部门。自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后,国家层面就非遗保护已出台《非遗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管理办法》等9部政策法规文件,其中《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列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的主体机构;文化部牵头的非遗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9个成员单位,也没有国家档案局身影。官方确认的非遗保护主体机构中并没有提及档案机构。《档案法》规定,档案馆具有接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定期移交档案的职能。但早在全国部署非遗普查工作时,文化部就指出:“在普查中搜集的非遗实物资料所有权归国家,由各级政府授权的有关保护机构保管。”《非遗法》中也未有非遗档案必须移交到档案机构保管的相关条款。新修订《档案法》特别规定“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这意味着非遗保护中心等主体机构产生的非遗档案不一定得向档案馆进行移交。文化界和档案界相关法规政策均未将档案机构列入非遗保护的主体机构,这意味着档案机构在非遗保护中只能充当“社会参与”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地位也很难得到其他相关主体的认可,这也是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数量少的原因。

(二)档案机构工作机制不适应非遗保护

档案机构改革后,档案馆属于文化事业机构。一直以来,档案机构保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移交的档案,是一种基于传统档案形式的服务官方机构的工作机制;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具有公开性和广泛的包容性,两类型机构存在本质区别。具体到参与非遗保护工作中,由于很多非遗项目是植根于民间,属于非官方机构的工作,档案的官方机构身份与非遗植根民间存在天然的不适应。档案具有保密性,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向社会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可以少于25年向社会开放;而非遗传承在保障非遗传承人的知识产权和利益的前提下,是以传播和传承、振兴为目的,需要更多人了解非遗、使用非遗,甚至是融入日常生活中的活态传承。档案的保密性与非遗的社会参与性存在矛盾。

(三)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主动性不高

在官方身份没有得到明确的情况下,档案机构主动参与非遗保护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一定的魄力。但很多地方档案机构对档案馆职能的理解十分狭隘,认为只需做好本职工作即可,不愿主动介入,也不愿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竞争,更不愿“越位”参与非遗保护。目前,仅有江苏省、云南省、湖北省的档案机构主动与文化部门联系洽谈非遗档案移交事宜并付诸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不主动参与非遗保护势必会造成档案机构在非遗保护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弱。

(四)保存类措施相较保护类措施处于“弱势地位”

《意见》明确非遗建档是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由此可见,非遗建档仅被窄化理解为“收集、整理”,和档案界界定的建档是“收集、整理并保存下来”相比,唯独少了“保存”。可能从语义上理解,非遗的建档“保存”本身就是一种“保护”。但是无论是《公约》《“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还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都将非遗保护措施分为保存类措施和保护类措施,其中认定、记录、建档保存类措施针对所有非遗项目,而特别优秀的且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容易造成保护优于保存的印象。而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多为认定、记录、建档的保存类工作,保存类措施的“弱势地位”可能导致档案部门在参与非遗保护工作中被边缘化。

四、新《档案法》实施背景下我国档案部门参与非遗保护的档案特色化出路

(一)充分发挥档案机构专业优势,筑牢非遗档案式保护

1.保持“前端”业务指导优势。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应主动与文化部门加强联系,协助完成非遗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介入并指导非遗中心对非遗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确保对非遗档案规范完整等方面的“前端”业务的指导,利用业务优势积极参与非遗保护。2.利用档案技术延长非遗档案保存时间。档案修复技术是档案保护技术的一项重要内容,能提高档案耐久性。在开展非遗保护过程中,会重点关注传承人的实物档案、纸质档案以及声像档案,而在保护过程中又形成不少的纸质档案,利用先进的档案修复技术进行杀虫、除菌、脱酸等服务,延长非遗档案的保存时间;还可以主动向采用家庭式保管非遗的传承人提供免费的档案修复、加固、装裱等修复服务,以解决非遗家庭式保护条件局限造成非遗档案保管不规范的问题。3.通过编史修志来开展非遗保护。档案机构利用编史修志的优势,联合地方志主管部门、文化旅游部门,编写全面反映地区非遗项目规模及非遗保护工作的志书,如《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志》,用档案机构独有的编史修志方式,记录非遗保护的脉络的形式来开展非遗保护。4.档案记忆工程延续非遗传承脉络。国家档案局于2000年正式启动“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乡村记忆工程”是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具有本土地域特色、完善的乡村记忆档案信息资源库,有效提升档案部门的公众文化形象。档案机构在开展乡村传统村落档案建设工作时,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方文化特色资源的抢救性保护结合起来,在抢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风民俗等过程中,尤其重点收集含有非遗项目的资料,创编成文字、视频资料形式,并按照故事、技艺、习俗等分类整理成专项档案数据库。通过乡村传统村落档案的建档工作,将档案资源数字化,建设资源库,在保障传统村落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的同时,保障非遗等传统文化的延续,保护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忆。

(二)借助特殊档案建档契机,丰富非遗保护的多元化形式

1.将家庭建档和非遗建档相结合。档案机构抓住为非遗传承人建立家庭档案和非遗传承人个人档案契机,全面、客观、真实记录非遗传承人表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元的艺术内涵,并借助文字、声像、实物及口述等载体形式实施非遗保护。例如张家港市已经为48位非遗项目传承人全部建立家庭档案,并完成档案的数字化。2.口述档案建档和非遗建档相结合。口述档案将历史“原音再现”,可以很好记录那些濒临失传的老记忆、老手艺。档案机构合理筹划、多方联系,积极开展非遗传承人口述档案建档工作,逐一对非遗传承人口述对象实地走访,并进行口述档案视频采集、现场录制,待后期加工制作完成后,将资料存档于档案馆永久保存。3.方言建档和非遗建档相结合。地方方言承载着乡愁、乡情,其中不乏许多优秀的非遗项目,如南京的吆喝、南京白话和南京白局。档案机构在开展方言建档工作中,要善于抓住方言中的优秀非遗项目,比如传统方言戏曲、方言童谣、方言故事、方言说唱等,通过方言建档的形式更好地保存方言、留住乡愁,并传承优秀非遗文化。如陕西省档案局的《传承非遗文明,纪录方言文化》就是以方言建档的形式开展非遗保护。4.精准扶贫建档和非遗建档相结合。2018年的《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就对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开发利用做出明确规定。“非遗+扶贫”过程中必然会形成很多精准扶贫档案,档案部门要注意收集非遗扶贫过程中这部分特色形态的档案,将其归入“精准施策类、精准脱贫类”两类中,真实、完整、准确、全面地记录和保存精准扶贫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也是对非遗的保护。

(三)遵循非遗保护趋势,加强非遗文化传播

1.关注非遗传播工程,加强非遗文化知识传播。档案机构作为我国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应积极关注文化传播工作的新动态,加强非遗文化知识的传播。首先,利用档案馆建成的档案网站开展非遗知识传播,可以在档案展览下设立非遗文化传播专栏,开展非遗文化的图片、视频形式的传播。其次,利用档案机构已经建成的官微官博进行非遗文化的传播,通过撰写推送非遗小知识等相关推文的方式传播非遗文化。再者,可以借助抖音、快手、微视等短视频平台,通过制作非遗短视频等方式来推进非遗文化的传播,促进社会共享。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从活态传承的文化服务、文化教育、文化传承等方面继续把握新机遇。第四,拍摄专题片进行非遗传播。档案机构可以拍摄以“传承地方优秀文化”为主题的宣传片开展非遗保护。如浙江省档案馆面向全省档案馆启动电视系列节目“跟着档案去旅行”,传承以浙江历史为依托的优秀传统文化,主要包括传统古城古镇古村文化,运河、钱塘江等世界文化遗产,地方传统曲艺、传统手工艺、饮食等非遗文化,乡贤文化、浙商文化等乡土文化,诗书画文化等。2.重视文化传承服务,开展档案非遗知识服务。非遗传承是非遗保护永恒的话题,尤其是教育、培训是非遗传承的重要方式。因此,档案机构除了提供非遗档案借阅等服务外,还可利用现有的非遗档案资源,与其他部门合作,通过引入传统编研的成品、VR等先进技术的视频形式来构建非遗教育资源库,为教育和培训的传承提供知识服务。3.寻求多方互动合作,集中优势资源保护非遗。档案机构利用现有的非遗档案资源,并积极与文化部门、文化产业等主体机构合作,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广社会化合作模式来打造档案特色的非遗文化产品。利用新媒体形式加强非遗档案资源宣传,如采取举办展览、编辑书籍、录制声像作品等形式进行传播,助推非遗走出国门,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的非遗。档案机构应把握非遗保护的前沿趋势,提升参与非遗保护的主动性,发挥专业优势,“有为才有位”,做历史的守护者、记忆的传承者和文化的传播者,成为非遗保护的重要参与力量。

参考文献:

[1]倪永宁,徐拥军.档案机构如何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北京档案,2011(08):37-38.

[2]陆国强.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N].人民日报,2020-06-24:10.

[3]赵跃.新时期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的反思与再定位[J].档案学通讯,2020(02):40-48.

[4]王巧玲,辛文琪.我国国家层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正式制度研究[J].浙江档案,2020(12):29-31.

[5]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DB/OL].

[6]赵昌彦.世界记忆工程与中国地方档案事业发展[J].档案与建设,2017(01):4-7.

第7篇

一、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成果性、总结性材料多,原始性材料少

一套完整的科研文件材料,应该是对该项目的全过程的真实、全面的记录,它包括主题准备、研究实验、总结鉴定验收、成果和奖励申报以及推广应用五个阶段所形成的材料。从历年的科研归档的材料来看,成果性、总结性、鉴定性及获奖证书或奖状材料较多,而在研究实验阶段形成各种载体的原始记录如技术报告、实验记录、数据分析、设计文件、图纸等重要的原始性材料却很少。许多珍贵的原始材料遗失或者仍保留在个人手中,严重影响了科研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二)一般性材料多,关键性技术材料少

能反映和评定一项科研成果水平的核心材料是关键性技术材料。它是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解决技术难题,进行技术创新的宝贵资料。这些技术材料体现了该项科研成果的新思想、新概念和新方法,它的归档保存和利用价值远远高出一般性材料。但在归档的材料中,一般性材料多,关键性技术材料少,严重影响了科研档案的开发和利用。

(三)纸质材料多,其他载体的材料少

目前,描述一种物理现象和记录各种信息的载体,除了纸质外,还有软(磁)盘、磁带、光盘、照片、录像带等。然而,在归档材料中,纸质材料多,其他载体的材料少。加强其他形式载体材料的收集,是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档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复印材料多,原始材料少

科研档案材料中复印件过多,会使科研档案名存实亡。复印材料一是保存期短,二是可以给造假者提供可乘之机。我国《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归档的科研材料必须是原件,根据需要可复制若干份。”但是,在目前学院每年收集的结题资料中,不少科研人员以复印件应付结题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个别科研人员思想保守,科研成果据为己有,严重影响科研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

《档案法》第十条规定,“对国家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但是,当前个别科研人员由于种种原因,不履行对上述科研档案材料的归档义务。有些科研人员不了解归档资料的搜集整理,结题时,为应付结题检查,只拼凑了一些一般性材料,而重要数据、重要的试验过程等有价值的材料却遗漏了,由此影响了归档材料的系统性,大大降低了科研档案的整体学术价值和利用价值。

(二)科研人员对归档文件的安全问题、使用问题存有疑虑

长期以来,一些科研人员误认为成果档案归档后就等于向世人公开,自己就失去了技术优势,把成果“给”了别人。加上确实存在个别人钻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的空子,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导致科研人员对归档心有疑虑,不愿将原始的、关键性的材料移交档案部门。再加上有些同志怕将来评职称、报成果、评奖等麻烦,不愿将科研成果移交档案室。

(三)宣传不够,多数科研人员及科研管理人员不了解科研档案的收集范围

大部分项目负责人不了解自己在结题时须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哪些资料;高职院校兼职档案员居多,而且是“半路出家”,接受过系统培训的不多。可想而知,收集的项目资料不完整、不系统、不规范也在情理之中。科研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①科研项目计划、开题报告、课题调研论证材料及项目审批材料;②课题研究计划、设计、任务书、合同、协议及计划的执行、调整或撤销报告;③课题投资、预算决算及经费、基金的申报和管理;④科研实验、测试、观测、考察的原始记录;⑤设计的文字说明、图纸及数据处理材料;⑥研究、研制报告、论文专著、工艺技术报告;⑦专家评审意见、鉴定会材料、鉴定证书;⑧推广应用意见、课题工作总结;⑨配套的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幻灯、影片增拷贝;⑩科研成果登记表、报告表及专利申请书、专利证书;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审批材料及获奖材料;科研成果转让合同、协议及推广应用方案及实施情况;生产定型鉴定材料、投产后的反馈意见。

三、改进高职院校科研档案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科研人员的档案意识

要做到科研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规范性,仅靠档案人员单方面的努力是难以完成的,它需要科研人员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提高科研人员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增强科研人员的档案意识。要向科研人员广泛深入地宣传《档案法》,组织他们学习一些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文,提高科研人员的档案意识,使其主动配合档案管理工作。

(二)加强科研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要加强对科研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一切为公的思想,把奉献精神作为一种道德追求,克服利己主义,正确处理学校、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自觉承担对他人、对学校的职责和义务。

(三)加强科研档案保密工作

科研档案是科研活动的产物和真实记录,为了科研成果发明人的权益,一定要注意做好科研档案保密工作,在借阅时限定使用范围,严格遵守保密法规,该保密的不能内外不分,不该保密的也不能借故保密而影响利用。对于一些有产权的材料,更要保护其产权不受侵犯。

(四)严格执行科研材料归档有关规定

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在1987年制定的《科学技术研究管理暂行规定》对科研档案的归档作了明确要求,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和要求,是保证科研文件材料归档的完整性的关键。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应完善以下制度:

1.实行由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主持立卷归档的责任制。每项科研项目(包括中断或取得负结果的项目)完成或某部分结束后,对所形成的科研文件材料加以系统整理,经审查验收后归档。

2.科研文件材料应在科研项目完成后及时归档,研究周期长的项目,可分阶段归档。

3.凡归档的科研文件材料,要做到审查手续完备,制成材料优良,格式统一,字迹工整,图样清晰,装订整洁,禁用字迹不牢固的书写工具。

4.凡重点科研项目鉴定、验收,其档案应由学院的档案部门审查验收,未经档案部门验收的科研项目,学校不宜结题。

(五)加强对科研材料归档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1.档案部门要取得单位领导及主管部门支持,定期检查或抽查立卷归档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公布项目材料归档进度情况,表扬与批评并用。要做好业务指导,举办培训班和专题研讨会,提高兼职档案员的业务水平。

2.材料收集与科研任务要同步管理。为了做好科研档案归档工作,兼职档案员应从立项开始就准备立档,登记在案,并跟踪任务过程,分阶段督促课题负责人收集、整理材料,保证归档材料数量和质量。

第8篇

一、疾控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1、档案收集的范围不够广泛

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大致有文书、业务、会计、设备、声像、实物等。目前,疾控中心档案收集的范围有的还仅局限于文书档案的收、发文件,从而忽视了大量的业务档案的收集。一些基层档案人员与业务科室没有更好的衔接,所收集的档案数目较少、缺少内容,这些都是造成档案收集范围较小的原因。

2、归档材料不完整

案卷的完整性直接影响档案的利用效果及价值。疾控中心有许多个职能部门(科室),每个部门(科室)的职能不同,产生的文件材料数量不一,往往有一些有较高价值的材料被本部门(科室)保存起来,档案管理人员收集文件材料时难以回收,给档案的完整性带来了影响。还有一些具有价值的科技档案存档的机率较小,在收集过程中,往往存下来的是文件档案,有的附件档案也是该文件的核心,缺少了附件的档案让档案的保存缺少了实质意义。对于缺乏专业知识的档案员来说,有时容易将疾控内容、形式和作用等方面都具有相似之处的文件资料混杂,致使档案资料重复或信息冗余;有时则造成了文件缺失,将具有内在联系的档案分置,影响了档案的完整性。另外,疾控中心的摄像、照相设备都较完整,但对于声像档案归档意识淡薄,缺乏长远的保存观念,使得一些声像资料遗失,这也是形成档案材料不完整的原因之一。

3、归档案卷质量低

档案案卷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的档案工作者在档案归档工作中疏忽大意,对档案的管理和利用都将起到了不利因素。尽管现在规定了公文归档的要求和方法,在归档文件中,有些档案管理人员对卷内目录内文件的编号、责任者、日期、页次等项纪录的不详,有的对案卷页数标记不清楚等,这些都将影响到档案案卷的质量。目前,要求档案归档文件的目录要使用办公用纸打印出来,但仍有些归档的文件或目录是书写而成的,在书写的这些档案中还会有些字迹不规范字迹不清晰等问题。这些都是影响档案归档案卷质量低的原因。

4、对档案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不够

一些疾控中心的档案人员几乎都是兼职的,一个人身兼数个职位。部分领导对档案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和关注,对档案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档案意识淡薄。还有些单位档案人员变换频繁,没有足够时间从事档案工作,有的单位一年换几个档案员,使得一年一度的文件不能按时归档整理,容易造成档案积压甚至流失,对档案工作者重视程度不够也是疾控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之一。

二、解决的途径

1、加强档案制度建设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实现疾控档案有效管理的重要保障。加强档案制度建设,要以《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为依据,建立一个符合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档案管理制度,统一规范档案的收、归纳、保管、利用等操作流程,建立切合实际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由分管领导、专(兼)职档案人员为具体责任人的档案管理队伍,形成以档案室为中心,各科室为主体,档案人员为辐条的档案工作模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档案工作的管理。

2、提高案卷质量

案卷是档案的基本保管单位,案卷质量提高了,档案资源才能得到开发,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使档案产生应有的社会效益。那么,如何提高案卷的质量呢?首先,要做好收集工作,在做好日常的疾控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外,还要拓展疾控档案的收集范围,丰富疾控档案内容。将那些反映主要业务工作总体水平的资料及监测数据,且有一定学术价值、保管时限长的资料确定为中心级档案。针对在日常开展的长期性、连续性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另外还要将年度所产生的科技档案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以保证疾控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对所疾控中心所产生的声像资料整理并进行归档,要利用相应的设备,对声像资料采取定期检查等保护措施,尽量延长声像档案的寿命。其次,做好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提高案卷的质量要在立卷、归档等方面下功夫,以便于分类和检索。要按文件材料的来源,按综合和具体业务的性质区分开来,分类立卷,避免案卷内容交叉现象发生。案卷内的文件材料的制成和书写要符合档案保存的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要准确把握文件立卷归档的时效性,完成立卷和归档任务,明确归档重点,要认真细致地接收、征集、整理、鉴定、保管各种门类(或载体)档案,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提高案卷质量。

第9篇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正面临着由市场化向公益化、由规模扩张型向内涵型发展、由经济效益向社会效益的转变。作为医院重要基础工作之一的医院档案管理也随之面临新的挑战。准确把握新时期医院发展的特点,适时充实和调整、实现医院档案现代化建设,对医院的改革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作者首先分析了当前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然后针对这些不足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医院;档案管理;问题;对策

档案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为科研工作提供技术和借鉴,为维护单位利益提供条件和保障,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做好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医院的发展来说,尤为重要的。

一 现阶段医院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没有清醒的认识: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的医院领导认为档案管理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要花费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得不偿失。甚至认为档案工作可有可无;非档案工作部门的干部和职工对档案的价值和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档案工作是档案人员的事情,与己无关。许多医院员工只注重医疗专业技术的提高,注重专业论文的发表。而对重大的医疗活动却缺乏文字记载和史料,即使对形成的资料也不注意保存或上交。二是在医院总体发展规划中,一般对医院规模、医疗设备、技术水平、人员结构等都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则。而对档案管理、档案设备投入等考虑较少或完全未纳入规划中,造成档案管理水平不能与医疗业务同步发展。

1.2 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多数医院从事档案档案工作的人员不少,但往往是兼职多专职少、非专业人员多专业人员少、年老的多年轻人少、人员流动多固定少,因此医院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工作不积极主动,造成档案工作与医院各项工作脱节,档案工作人员被动接收档案资料, 很少参与医院的各种职能活动,无法督促各类文件材料应收尽收,以至于造成有些宝贵资料没有归档而丢失。

1.3 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计算机在档案信息化管理中以收集、传递、开发利用为主要功能,是目前最重要、最基本的现代化管理手段之一。目前有些医疗单位已经尝试着使用电子档案。但由于软件设计与开发过程中,档案管理者参与较少,开发者不能将档案管理的专业要求很好地实现,因此不能体现快捷、方便、高效等众多优点。

1.4 管理机制不健全:各门类档案分散保管,各自为政。档案室隶属行政办公室,管理文书、会计、基建档案;科教科(处)管理科研档案,人事部门管理人事档案,医务科(处)管理病历档案。形成在同一个单位内由多部门管理档案,相互不隶属、相互不衔接,归档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的局面。

二 今后加强医院档案管理的对策分析

2.1 重点提高领导对档案管理的重视:领导重视是档案管理的前提,要把档案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医院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与医院业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要大力宣传档案工作,使医院领导、医院管理者、医院职工充分认识档案的重要性,认识档案与自己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密切关系,更好地支持档案管理工作。

2.2 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体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档案管理手段的更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必须建立与之相应的、科学的档案管理体系。通过建立信息档案科,明确职能,将医院各个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使档案管理与医疗业务同步考核评价,同步发展。档案和图书都属于文献信息资源,工作性质都具有管理和服务性。图书馆和档案室都负担着文献收藏、保管和信息传递任务,工作步骤都要进行文献分类、编目、检索、借(查)阅。都是由手工操作向数字化、网络化发展。馆室建筑和设备要求基本相同。医院统一规划库馆,积极促进图书、档案的一体化管理,减少机构的重复与人财物的浪费。

2.3 加大投入,提高配备:加强资金投入,引进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是实现档案现代化管理必须的条件。一方面要提高档案保护设备和技术现代化的配备,如档案库房的去湿、空调设备、高效灭虫等;另一方面要引进计算机管理,用计算机储存整个医院的各种业务、行政上的档案,方便使用者及时查找、阅读,既节省时间也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利用计算机管理可以减少档案的有效空间,保存信息方便简单,也能增加保密程度。因此,医院应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设计完善的应用软件和网络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的自动化、现代化。

2.4 创新服务方式:医院档案有两个基本价值:一是作为医院各项工作的凭证,发挥资证作用;二是作为原生性的文件资料集合, 以其丰富而真实的内容作为医院各项工作的可靠情报资料。通过对档案资源的有效管理, 充分发挥其对工作的支持、参考、凭证等作用。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利用,了解和研究档案利用的各种反馈信息,可以了解和研究档案效益发挥的情况,以便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档案利用率。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优势,以室藏的档案资料为对象,以满足医院改革、建设、发展的现实需要为出发点,编研出实实在在的、贴近需求的“适销对路”的产品,引导、方便医院职工利用档案。努力争取将综合档案室构建为信息处理和利用中心,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服务、为患者服务。

2.5 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形成由院长或副院长直接分管,院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和专兼职档案人员共同组成以临床医技为主的档案三级网络管理模式。同时,档案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档案法》有关规定,《档案法》是医疗机构日常管理档案工作的重要责任。医疗机构的管理层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医疗机构的档案工作者依据《医院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卫生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促进档案法律法规在医院得以贯彻落实。

三 结束语

医院档案管理对医院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当前医院档案管理的现状并不乐观,存在许多的问题,对医院档案工作者来说,他们只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才能使医院档案管理更上新台阶,更好地为医院事业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第10篇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1、实现实质合并,统一办公、统一管理。

去年X月档案馆成立时是东、西校区两地办公,为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学校要求,上半年先后将东校区人事档案、研究生档案和综合档案全部搬进馆内,人员也集中统一办公。为做好这一工作,重新调整改造了库房、增加了**多平方米的库房面积,安装了**立方米的密集架。

2、统一规章制度,建立起档案管理基本组织架构

档案馆成立以前,档案管理分两校区运作,规章制度也不统一。建馆以后实现统一管理的关键是不仅从组织形式上、更要从规章制度上统一。因此,我们今年的重要工作是制定档案管理办法、各门类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章制度。在全馆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截止到**月中旬,学校已经批准下发了《中国农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大学人事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党群行政等各门类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中国农业大学人物档案征集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工作考核办法》等**项规章制度,已下发各单位贯彻执行。同时,为了建立有效机制,我们还明确了内部管理机构及负责人,讨论制定了各室任务分工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使档案馆管理组织架构基本建立起来,对充分发挥和调动档案工作人员积极性起到了促进作用。

3、举办兼职档案员培训班,加强业务指导,调动各立档单位积极性。

档案是学校基础工作,要做好这一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各立档单位积极性。要真正从原分校区管理到集中统一管理,必须在统一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基础上,各单位兼职档案员掌握具体的归档方法,否则统一管理就是空的。因此,我们举办了两期兼职档案员培训班。就档案的地位、作用及归档方法、要求向**名兼职员作了讲解。通过培训,使兼职档案员档案意识增强了,明确了自己的职责,掌握了具体的归档要求。

4齐心协力抗非典,坚守岗位不停工。

非典疫情给全北京乃至全国人民造成了严重危害。档案馆在学校领导下,积极抗击非典的同时,坚守岗位,做好搬家准备工作、归档及档案利用、制定档案管理办法、建章立制工作。就是在非典特别严重的时候,也没闭馆,工作人员始终坚守岗位。另外,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机关分党委安排的门卫值班及向非典患者家属献爱心活动。

5购置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家具,为做好档案工作创造物质条件。

学校支持档案工作,拨**万元设备专款作为档案馆成立启动费。为了能尽快使办公设备到位,解决办公基本条件问题,我们在非典期间,积极与厂家联系,购置了六台计算机、三台打印机及其板台、沙发、文件柜等办公家俱,为实现统一办公提供了物质条件。

6、配合百年校庆,开展名人志编写、百年画册编辑有关工作。

学校为迎百年校庆,决定编写校庆丛书,其中名人志和百年画册主要任务由档案馆承担,如名人志共收录名人**X余名,其中**X人由档案馆承担,现已初步完成**余人的撰稿工作。百年画册编辑方案目前已经学校批准,基础工作正在准备之中。

7、精心筹备,于**月**日召开学校档案工作会

召开学校档案工作会,宣传档案法规,强化档案意识,规范档案工作,这是档案工作者多年的愿望。经过全馆人员共同努力,精心准备,学校档案工作会终于在**月**日顺利召开。这是自两校合并以来第一次召开档案工作会。江树人常务副校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交流了学校档案工作,讨论通过了对各立卷单位考核办法,决定以后每两年评选一次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会议还布置了****年归档工作和征集名人档案工作。财务处、研究生院等各部处各学院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余人参加会议。

8、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档案现代化管理有关工作

第一,招聘了大学本科毕业生X名,充实档案队伍

经过多方面努力,终于从南京大学选拔一名档案专业信息管理方向毕业的本科生,为加强档案现代化建设做人才上的准备。

第二,档案馆主页于X月开始公布,运用农大网络宣传档案工作。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于**月又进行了全新改版。改版后的档案馆网页,对档案工作信息宣传加大了,对各立卷单位服务方便快捷了。

第三,多方调研,确定购买南大之星软件系统,开展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

9、以对农大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归档和利用服务工作

经过对兼职档案员的培训以及加强宣传工作,使得****年归档情况明显好转。今年综合档案共归档****卷、件;人事档案归档****余份;综合档案利用****卷、件;接待学生参观**X多人次;人事档案利用查阅****人次,借阅**X人次,转递**X件。教学档案积压未归的**年以前成教档案今年也已归档。目前,除统战部、宣传部照片档案等个别单位未归档以外,其他单位均已完成****年归档工作。

10、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聘任工作。

学校结合深化人事等五项改革,布置了****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聘任工作。档案馆按学校要求,认真做好考核聘任工作。通过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完成了考核工作。聘任工作通过设岗、公布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进行公开招聘。档案馆把新一轮聘任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契机,要求每位档案工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特别是对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今后打算进行交流。在聘任过程中注重改进工作,对分工做适当调整,同时,做好思想工作,使考核、聘任工作平稳进行。目前已将资格审查意见上报学科评议组。

二、工作经验体会、不足和今后打算

1、工作经验体会

第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关键

档案馆在去年X月成立后,于**月结合举办农业院校档案工作协作组第十四次会议,举行了档案馆成立揭牌仪式。李晶宜常务副书记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她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提出了按照教育部关于三纳入、四同步做好档案工作的要求;今年元月九日,主管档案工作的江树人常务副校长到馆里听取工作汇报并进行了考察,对档案馆工作进行指导;九月十日,瞿振元书记为《中国农业大学档案管理法规章制度汇编》题了词:“充分发挥学校档案馆的信息功能、文化功能和教育功能,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服务”。领导的重视,为我们积极开展档案工作创造了好的氛围,同时也为档案工作指明了发展的方向。更是对我们莫大的支持。如:江校长来考察后,与有关方面协商决定,给档案馆建馆启动费拾万元,解决了我们办公的硬件条件问题。

第二、精诚团结,勇于奉献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基础

档案工作平时不起眼,也不引人注目,因此常常被忽略;但档案工作又是一项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起依据凭证和延续历史作用的极其重要的工作。档案工作者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不计名利得失,默默工作着。如:在学校机关人员编制少,档案管理人员只能走专业技术系列而不能走职员制造成待遇低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仍努力勤奋工作,相互支持配合。成功召开学校档案工作会,就是全体档案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

2、工作中的不足和今后打算

第一,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全员档案意识不够强

由于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工作还欠积极主动,特别是对档案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因此,造成全员意识缺乏。有的单位不能自觉主动归档,有的单位归档质量不好,甚至根本不做整理就统统交到档案馆。目前,档案馆库房内档案整理有的不够规范,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今后需着力加强宣传,强化档案意识。

第二,理论提高不够,在与兄弟院校交流中缺少重量级论文

档案工作人员每天忙于工作,又加上经费少,不能多人外出考察学习,造成工作人员理论提高不够。在今年三次档案工作会上,没有中国农业大学档案馆的论文参加交流,只是口头介绍学校档案工作情况,这是与我们学校的地位不相称的,今后需加强学习,善于总结,提高理论水平,做好编研工作,力争写出高水平论文。

第三,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需加强

第11篇

【摘要】高等院校学生档案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 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以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 是学校教育、考察、培养准人才的第一手资料,更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考核培养的主要依据。在步入知识经济时代、中国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完善的大背景下, 高等院校学生档案工作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因此,深入探讨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中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对于准确、完整地提供人才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甚至于对完善国家人事档案管理都有着不可小觑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档案管理;大学生; 档案工作1高校学生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改革开放以来, 国家针对高校的学生管理颁发了不少文件,如《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等。但到现在为止,没能看到专门针对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方面的法规。由于没有相关的条文约束,也没有统一的建档标准,致使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体制不一——有的把学生档案放在校综合档案室实行综合管理; 有的把学生档案放在人事处和干部人事档案一起管理;有的干脆把学生档案放在各个院系,实行分散管理。不管哪种方式,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都是归口部门的“附属品”,因为它既没有明确的定员编制,也没有具体的办公经费及工作量考核标准,所以,谁也不愿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行专项管理。于是,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在不规范的环境中运行,其结果必然是杂乱无序。

1.2学生档案管理缺乏标准化、规范化。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政”出多门,在缺少“标准与规范”“公权力”的约束下,产生的档案的“权威性”能不遭遇挑战抑或质疑。说的具体一点:(1)归档材料手续不完备——签章不符合要求。比如大学生、硕博士毕业生登记表,没有本人签名。更甚者,没有学校公章——用系所印章取而代之; 学生成绩单没有教务部门的公章, 用复印件替代的也时常看到。(2)档案材料页面没有日期记载。最常见的有:论文评审意见书、学生成绩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奖学金申请表——如果同一类材料(表格)多次出现,便顺序不清、无法排序。(3)页面设置随心所欲。多样的纸张开本和页边距设置,为我们的书法艺术保留了丰富的想象空间,但在档案管理中却要不折不扣地接受“标准化”的约束。大学生档案产生过程中人多手杂,随心所欲的取舍与发挥,其结果必然五花八门。用人单位对其人事档案规范整理时,页面参差不齐,纸张裁剪不能(可能裁掉超出边距的文字)、折叠不得;横装不是、竖装不能。严重影响了档案质量和档案的信息化处理。(4)书写用笔不规范。我们在整理大学生(录用者)人事档案时,经常发现他们填写档案材料时采用圆珠笔、纯蓝墨水、复写纸,也有的用铅笔。不规范的书写用笔显然有违《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节》[1]。

1.3档案管理模式老套、技术陈旧落后。大学生在学期间形成的档案是其人事档案的基础,不容分说,这份档案将记录其人生的起点。知识经济时代,档案电子化、信息化的浪潮汹涌澎湃——君不见,数年之前,高中毕业生的电子档案已经出现。令人不解的是进入大学以后的档案却是沿用了数百年的纸质档案。研究者已经注意到这种“返祖还原”现象,指出:目前还没有推出一套完整适用、统一规范的学生档案管理应用软件,学生档案的管理基本上还处于传统的、原始的、手工操作的实体管理模式中[2]。大学生档案管理体制、管理模式、技术手段滞后于信息时代。

2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2.1加强法规建设,确保大学生档案管理有章可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先后颁布了多部法规用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唯独缺少的是针对大学生档案管理的专门法规。这一法律空白,使得大学生档案管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此,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在《档案法》的指导下,从大学生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 尽快出台诸如《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细则条例》此类法规,确保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是与时俱进的迫切要求——随着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的加快,大学生人口比率快速提升,大学生档案成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重头戏。从大学生个人来讲,学生时期的档案是其全部档案的基础。基础牢固,大厦永存。所以,用“法规”的力量强化人们的档案意识,指导、约束大学生的档案管理及运作方式,不单单是档案工作者的心声,更是国家档案事业所要求的。

2.2及时收集、有效整理。大学生档案记录的虽然是他们大学期间数年的成长历程,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莘莘学子十几年学海拼搏,漫漫苦读最终目的在于“学以致用、报效祖国”。鉴于档案材料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就业推荐与招聘工作的超前性, 大学生档案管理方式方法已不能再沿袭过去的老一套——等到毕业生离校时再整理归档了。要从大学生被录取那一天起就做好建档工作, 入学后立即根据其专业、班组群体性特点, 随时按照国家档案法规的要求,收集、征集有关材料。一经形成, 尽快存入。当前,大学生参加的各种竞赛琳琅满目,技能、等级(英语四、六级、计算机)、资格考试落英缤纷,社会实践活动层出不穷,入党入团、评优获奖屡见不鲜,每一份材料、每一张证书都是大学生们能力与成长的记录。档案管理者应该凭借敏锐的嗅觉,不失时机地向有关职能部门索取、征集。尤其毕业之际是大学生档案材料形成的最集中最重要的时间段,这个时期是对大学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美、劳的全面总结和评价,形成的材料大致有: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表、成绩总表和积分表、大学生体育合格登记卡、毕业生体检表等。

第12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科研档案;工作;措施

目前,国内外权威机构评价大学综合实力,均以学术声誉、论文、新生质量、师资、高层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等作为考核指标,其中高校的学术声誉、公开发表的论文是最重要的评价依据。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做好科研档案工作,已成为独立学院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科研档案管理体系

要使科研档案工作顺利开展,首先必须坚持广泛、深入、持久的档案法规宣传,使广大师生了解科研档案工作。同时,加大管理力度,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制约手段,依靠行政干预,做到有章可循。如在成果奖励和职称评审中,申报者必须认真履行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的论文和科研项目必须是存档成果,否则不予以受理和认定;在项目管理中可实行结题报销前,由档案部门出具存档证明后再予以报销等措施,以促使科研人员对科研档案工作的重视,自觉存档,从而保证科研资料的安全归档。此外,在高校科研档案的管理过程中,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科研档案搞得好的课题负责人,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科研档案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因档案管理混乱而影响科研进程和造成知识产权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科研档案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必须限期改进。

二、明确科研档案的特点及归档现状

独立学院科研档案具有其他档案所具备的必要因素,同时也具有自己的特点:a.成套性。科研活动的规律性在于它是一个环节扣一个环节,所以它所形成的科研档案不是一堆杂乱无联系的文件材料,而是具有一定有机联系的文件组合体。b.专业性强。从人文科学到自然科学,科研所涉及的领域相当广。各类科研活动具有颇强的客观性和严格的科学性,因此记录这些活动所形成的科研档案也就具有很强的专业性。c.阶段性。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科研课题研究活动所形成的科研文件不尽相同,但科研活动阶段性的特点是普遍存在的。大体都要经过准备、实验、总结和推广应用等阶段。科研档案的这些特点,也给科研材料的归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主要有:a.收集不齐全。多数科研人员缺乏档案意识,他们认为自己的科研成果为什么一定要归档,放到档案室不如放在自己身边方便,安全,因此不愿意上交或不愿意将原件上交。另外,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重视科研成果的发表与获奖,轻视档案资料积累工作,最终导致材料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科研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准确性。b.科研档案的归档工作缺乏制度保证,缺乏统一管理。没有实行课题负责人立卷的制度,而是科研管理部门立卷归档,在科研档案的归档管理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手段,造成了收集工作困难,材料不齐全的后果。c.科研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不能对关键性技术进行正确的鉴别和把握。科研活动专业性强,科研人员不可能懂得太多专业知识,只能根据科研管理的流程,保存相关课题科研材料,而对哪些是关键性材料不容易掌握。

三、提高科研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档案管理作为一门科学,对从事这门科学的人员有着严格的要求。做好科研档案的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断提升管理者的素养。科研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有端正的工作态度,高度的责任感,更要具备较高的科研管理和档案管理知识。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网络化培训,帮助管理人员提高认识,提升水平,明确责任。

四、充分调动科研档案工作者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科研档案工作专业性强,任务重,不仅需要科研档案工作者的辛勤劳动,而且需要科研人员的大力配合。他们是做好科研档案工作的中坚力量,必须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在调动科研档案工作者积极性方面,其措施如下:1.深入细致地对他们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使他们充分认识科研档案事业的重要性,树立献身科研档案事业的理想和信念,积极开展科研档案工作。2.积极支持他们购买档案书刊、参加档案业务培训班和研讨会以及参观学习。3.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抓好落实他们的保健津贴。4.对他们的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评聘与科研人员同等对待。这样,可极大地调动科研档案工作者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收到良好的效果。

五、充分认识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

科研档案是在科学技术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记载了科研人员的研究思想、研究方法和研究经验,规划了学术及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反映了学校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科研成果的直接载体,为教学改革与评估,专业申报、教学与科研成果申报,科研项目申报与鉴定,职称评定等提供了原始资料,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势必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的发展,充分认识科研档案的这些作用,有利于确立科研档案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对科研档案工作的开展十分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