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4:01:0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场规范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对于中国而言,人工智能的发展更是一个历史性的战略机遇,对于缓解未来人口老龄化压力、应对可持续发展挑战、以及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至关重要。
那么目前,人工智能在中国的发展条件如何,中国距离成为真正的人工智能强国还有多远?7月13日,《中国人工智能发展报告2018》在清华大学主楼接待厅。
报 告中称,目前中国人工智能的发展已经具备非常优越的条件,然而要成为真正的人工智能强国,中国还任重道远。中国在论文总量和高被引论文数量上都排在世界第 一,但中国在人才总量,以及杰出人才占比偏低。在产业上,中国的人工智能企业数量排在全球第二,不过,中国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融资占到了全球的60%,成为全球最“吸金”的国家。
报 告指出,中国必须加强基础研究,优化科研环境,培养和吸引顶尖的人才,在人工智能的新基础领域实现突破,保证人工智能发展的根基稳固。同时,要大力鼓励产 学研合作,让企业成为人工智能创新的主导力量。积极参与到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机制的构建中,在人工智能未来的技术发展、风险防范、道理伦理规范制定等领域发 挥中国独特的作用。
这份报告由清华大学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清华公共管理学院政府文献中心、北京赛时科技有限公司、科睿唯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和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联合。
论文总量世界第一,杰出人才占比偏低
报告中称,在论文产出上,中国人工智能论文总量和高被引论文数量都是世界第一。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论文的全球占比从1997年4.26%增长至2017年的27.68%,遥遥领先其他国家。
高校是人工智能论文产出的绝对主力,在全球论文产出百强机构中,87家为高校。中国顶尖高校的人工智能论文产出在全球范围内都表现十分出众。
不仅如此,中国的高被引论文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并在2013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
但在全球企业论文产出排行中,中国只有国家电网公司的排名进入全球20。
从学科分布看,计算机科学、工程和自动控制系统是人工智能论文分布最多的学科。国际合作对人工智能论文产出的影响十分明显,高水平论文中国通过国际合作而发表的占比高达42.64%。
专利申请上中国专利数量略微领先美国和日本。中国已经成为全球人工智能专利布局最多的国家,数量略微领先于美国和日本,三国占全球总体专利公开数量的74%。
全球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机器人、以及机器学习等细分方向。中国人工智能专利持有数量前30名的机构中,科研院所与大学和企业的表现相当,技术发明数量分别占比52%和48%。
企业中的主要专利权人表现差异巨大,但中国国家电网近五年的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发展迅速,在国内布局专利技术量远高于其他专利权人,而且在全球企业排名中位列第四。
中国的专利技术领域集中在数据处理系统和数字信息传输等,其中图像处理分析的相关专利占总发明件数的16%。电力工程也已成为中国人工智能专利布局的重要领域。
虽然在论文总量和高被引用论文数量上中国排名领先,但在人才投入上,中国表现并不突出。
根据该报告,截至2017年,中国的人工智能人才拥有量达到18232人,占世界总量8.9%,仅次于美国(13.9%)。高校和科研机构是人工智能人才的主要载体,清华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系统成为全球国际人工智能人才投入量最大的机构。
然而,按高H因子衡量的中国杰出人才只有977人,不及美国的五分之一,排名世界第六。企业人才投入量相对较少,高强度人才投入的企业集中在美国,中国仅有华为">华为一家企业进入全球前20。
中国人工智能人才集中在东部和中部,但个别西部城市如西安和成都也表现十分突出。国际人工智能人才集中在机器学习、数据挖掘和模式识别等领域,而中国的人工智能人才研究领域比较分散。
中国人工智能企业数量全球第二,但投融资规模最大
报告称,中国人工智能企业数量从2012年开始迅速增长,截至2018年6月,中国人工智能企业数量已达到1011家,位列世界第二,但与美国的差距还非常明显(2028家)。
中国人工智能企业高度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东。在全球人工智能企业最多的20个城市中,北京以395家企业位列第一,上海、深圳和杭州也名列其中。中国人工智能企业应用技术分布主要集中在语音、视觉和自然语言处理这三个技术,而基础硬件的占比很小。
风险投资上,从2013到2018年第一季,中国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融资占到全球的60%,成为全球最“吸金”的国家。但从投融资笔数来看,美国仍是人工智能领域创投最为活跃的国家。
在国内,北京的融资金额和融资笔数都遥遥领先其他地区,上海和广东的人工智能投资也很活跃。从2014年开始,国内人工智能投融资活动的早期投资的占比逐渐下降,投资活动日趋理性,但A轮融资还是占主导地位。
中 国人工智能市场增长迅速,计算机视觉市场规模最大。2017年中国人工智能市场规模达到237亿元,同比增长67%。计算机视觉、语音、自然语言处理的市 场规模分别占34.9%、24.8%、21%,而硬件和算法的市场规模合计不足20%。预计2018年中国人工智能市场增速将达到75%。
论文关键词:资本市场,股票,债券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资本市场也完成了从无到有、从尝试探索到深入发展的巨大转变。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正处在一个历史性的发展阶段, 如何认识当前的资本市场, 如何保持资本市场发展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如何在人民币升值和流动性过剩等金融环境下大力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如何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推进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体系的结构性调整和市场化改革, 这都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重要问题。而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必须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和目前制约其健康发展的因素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一、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变迁的简单回顾
资本市场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体来说,资本市场的产生是与股份制的产生和发展相伴而生的。我国现代资本市场的建立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发展至今大致经历了一个从起步、规范到发展的过程股票,基本可归纳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从1980年到1990年基本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资本市场的兴起是从1981年首期国库券的发行开始的论文开题报告。在这一阶段资本市场中发行量最大的是国债。从1981年至1984年,国库券每年发行量为40亿元,到1990年底共发行10年、5年和3年期国库券484.92亿元。从1988年起,国家陆续发行了财政债券、国家建设及特种国债等,期间发行量列第二、三位的分别是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而发行量最[1]小的是股票。我国股票发行试点始于1984年7月,到1990年底,全国共发行股票45.9亿元。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我国资本市场基本处于起步阶段,投资者意识淡薄,市场规模狭小,主要以一级市场为主,且极不规范。
(二)从1991年到2005年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探索期
1.1991年到1995年的初步发展阶段
流动性是证券的重要特性,面对国库券和股票黑市交易现象的存在,政府以柜台交易为试点进行尝试性探索。柜台交易市场的发展使整个社会逐渐认识到了证券投资股票,尤其是股票投资的巨大的潜在利润,一举扭转了国债和股票发行的困难局面,相对降低了发行成本,促进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并为成立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奠定了基础。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在国债的一级市场承购包销发行方式的成功,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上市公司看,到1996年底,已由最初的十几家发展到530家,投资基金已有75只,对境外投资者共发行B股85家、H股23家。从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额看,1990年为18亿元人民币,而1996年已达22693亿元。
2.1996年到2000年的规范化发展阶段
自1995年以后,我国资本市场无论在市场规模、市场结构方面股票,还是在法制建设、投资主体构成、管理体制等方面,都呈现出新的变化,使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步入了一个倡导理性投资、加强规范化建设的新阶段。至1998年底,深沪两有上市公司851家,总股本为2345.36亿元,总流通股本为740.94亿股,总市值为19506亿元,投资者已达3700多万户,证券公司近百家,证券交易营业部达2400多个论文开题报告。1998年12月29日人大审议通过并于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重大调整。这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1】
3.2001年到2005年的制度创新阶段
1990年中国股票市场刚刚问世,面对种种不确定性以及要保持“公有”的特性,中国政府对股票发行上市采取了“规模控制+实质审批”模式,确保股票上市进程的平稳和有序进而弱化供给冲击。其基本操作模式是:中央政府事先确定一个年度总规模,然后按行政分配原则在不同部门、省市进行分配。2001年4月股票,中国证监会正式取消实行了9年之久的审批制和指标制,代以“核准制+通道制”的发行模式,为加速资本市场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在这将近15年的探索期间,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三)从2005年5月以后中国资本市场进入快速成长期
针对股权分置下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不一致问题,我国从2005年4月29日开始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对这一存在缺陷的制度设计进行了革新。这次变革将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顽症。2005年5月以后,中国资本市场解决了制约市场发展的股权分置的制度平台,进而为国内资本市场的市场化、国际化,为中国资本市场建立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发展的激励机制打下了基础。【2】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理顺, 投资者预期发生了重大调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币升值预期和国际化趋势使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面临更优的金融环境。中国资本市场在2006之后迎来了一个历史上少有的快速发展期——短短2年时间, 股票市值从2005的3万亿元增长到当前的30余万亿元。更为重要的是, 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张, 内地市场对大盘蓝筹的承受能力不断增强, 2007年全年, 新入市资金逐月走高, 中国石油、神华股份、中铁等公司的发行冻结资金量均在2万亿元~3万亿元,这标志着目前的内地资本市场已经具备了相当强的需求论文开题报告。
二、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
发展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对我国实现本世纪头2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大程度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将社会资金有效转化为长期投资;二是有利于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改组,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三是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金融市场结构股票,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资本市场结构方面的问题
1、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
我国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投资者现在还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数量相对来说较少,两者比重相差较大。【3】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主要是以投机为主,其投资行为取决于个人对证券产品的投资偏好,这种投资偏好的市场随机性很强,增加了不稳定性;而机构投资者则更注重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选择策略投资对象进行理性的价值投资,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市场上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还比较弱小,难以适应投资机构化的需要,阻碍了这种稳定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
2、上市公司结构不合理
(1)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①国家股、法人股等过于集中,导致“一股独大”现象;②公众流通股的比重低,绝大部分股份不能上市流通(非流通陆续解禁后也有限售期);③流通股过于分散股票,机构投资者比重小;④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不是自然人,通常是一家控股公司。这样,上市虽然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上直接得到资金从而缓解经营困难,但长期来看对其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未必理想。同时,在国家股和法人股始终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流通股规模较小,很容易形成机构大户操纵市场的局面,并且由于国有股不能自由地交易和转让,由市场所决定的资产兼并重组就不可能发生。在股市上所进行的企业并购只是在政府部门授意下才可能发生,这就决定了我国的股市难免投机盛行。
(2)上市公司组成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①国有企业比重大,非国有企业比重小;②大中型企业比重大,小企业比重小;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多,企业整体上市公司少;④传统产业上市公司多,高新技术产业上市公司少。例如,沪深两市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股票,通过直接上市和买壳上市的民营企业所占比例只有16%左右;行业分布存在较大缺陷,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数量太多,竞争性领域企业数量超过85%论文开题报告。
3、金融产品结构不合理
(1)传统金融业务产品结构单一。在银行业,业务集中在信贷等传统的零售业务领域,即使在传统的零售业务中,也缺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系列产品,金融中介等批发业务严重不足;而国外银行业在企业的整个发展期、成熟期,甚至二次创业中都会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品种。在证券市场,中国股票市场相对于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同样存在法人股、国有股的流通问题以及A股和B股的合并问题。
(2)金融衍生工具发展滞后。衍生工具是企业规避或分散经营与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1991年中国建立了期货市场,但交易品种局限于绿豆、有色金属等商品期货,至今尚未推出利率、汇率、股指期货以及期权、货币互换、股权互换等来规避金融风险。【4】由于缺少组合投资所必需的金融衍生品,各类投资者行为趋同,容易形成市场的单边运行,在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调控方向发生变化时可能导致风险积聚。
(3)金融手段创新不足。在金融业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潮流中股票,各国金融业已借助电子技术的发展迅速实现金融业的电子化、网络化,为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提高竞争力、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中国银行业和证券业已基本实现电子化,银行、证券业务网络化也已起步,但与国外发达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时,由于体制问题,金融机构在电子化与网络化过程中各自为战,如各银行的自动取款系统和结算系统独立运行、互不兼容,增加了金融业电子化与网络化的发展成本,也因规模不经济和便利性不足而抑制了自身的快速发展。
(二)资本市场制度方面的问题
1、体制方面的问题
我国资本市场制度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体制问题。我国资本市场由于政府和行政机构的介入,行政化色彩较浓,是“计划”的资本市场论文开题报告。首先,资本一级市场受到行政垄断,影响了市场融资体系的社会化和融资渠道的多样性,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地方财政收入,在选择上市公司时很少考虑其成长性。所以股票,企业将主要精力放在“政府公关”和“包装上市”上,而不是放在生产经营和结构调整上。很多上市公司上市前并没有实质性改制,主要目的是“圈钱”,但没能有效地利用圈来的钱。此外,发行市盈率也受到限制。券商不能发挥职责的原因之一就是一级市场“包赚不包赔”式的运作,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
2、机制方面的问题
从某种程度上说,体制方面的问题是造成我国资本市场缓慢发展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体制滞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竞争机制失效、约束机制弱化和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1)竞争机制失效。在上市公司中,首先缺乏产权关系明确的市场主体,其次缺乏竞争机制形成的市场价格,导致资本市场不能形成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行政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市场机制。(2)约束机制弱化。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有国有企业改造而来,存在着“转轨”不转制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翻牌”。将未根本改制的原名企业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论文开题报告。二是“圈钱”。在上市中按溢价募集资金,力保配股资格,达到圈钱的目的。上市公司中股票,国有股处于控制地位,处于“产权虚置”状态,上市公司原主管部门以国有股代表的身份对企业进行干预,又不对后果负责;而且董事会的成员大部分来自大股东和企业内部,很难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3)激励机制不健全。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实行即时薪金与长期薪酬相结合的收入形式,具有较大的激励作用;而我国只有即时薪金的激励办法,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与公司决策经营无利益关系。因此,导致了经营者不太重视企业的长远发展,往往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严重制约了它的健康发展,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与措施,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并趋于成熟和完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外资本市场成功的经验,针对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结构和制度方面的问题股票,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不断完善投资主体结构,建立金融产品创新机制,不断完善金融产品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我国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参考文献:
[1]边小东: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变迁的回顾与思考.《会计之友》2009年1期下.
[2]吴晓求:对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若干思考.《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7年9期.
[3]应展宇:中国资本市场证券供给政策的回顾与战略前瞻.《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3008年3期.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gov.cn/pub/newsite/sjtj/.
【关键词】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行业进入了飞跃式发展时期,国家一度加强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从建筑工程的材料质量,材料规格,生产标准甚至是价格都有了一定的规定,在短暂的一段时期内,促进了整个建筑资料市场的规范化,但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受到世界经济的冲击越来越大,市场开始变得更加复杂化,建筑行业之间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各大建筑企业为了增强本企业的竞争力,使用各种方法降低成本,此刻,便开始出现了建筑材料的假冒伪劣,由于价格低廉,虽然明知道存在着一定的质量问题,但依然有许多追求暴利的企业不断使用各种劣质材料,使得建筑资料市场变得更加混乱,发展到今天,我国的建筑材料市场已经存在着巨大的材料安全隐患,各大部门不断利用先进技术手段从建筑材料的本身和管理方面,进行质量检测,并采取各种手段保证质量的可靠性,有力的促进了整个建筑材料市场的规范,但依旧需要诸多改进。
二,我国的建筑材料检测及其管理控制现状
1. 我国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人员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偏低。
对建筑材料实施质量检测和控制,不仅仅需要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更需要对相关的检测设备进行正确熟练的操作,减少操作失误,严格客观的记录检测数据,这对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学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很多相关的工作人员,对相关建筑材料质量标准认识不清,缺乏一定的工程业务能力,不仅仅在对质量检测设备上操作不熟练,更因为一些人为因素失去了在质量质量检测工作中的责任心和最基本的工作道德,因而,对整个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产生了及其消极的影响,这也是我国建筑材料很多检测标准难以贯彻落实,使得建筑材料检测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
2. 产品种类繁多,生产质量标准难以规范明确。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建筑材料市场已经具有很大的规模,各种品牌的建筑材料,各种类型的建筑材料层出不穷,由于建筑材料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对整个建筑材料市场的管理比较松垮,同时,由于种类太多,品牌混乱,造成了即使是同样的建筑材料,但在生产中对质量的核定标准也不尽相同,各个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供应厂家,都有着自己本企业的质量标准,造成了整个市场统一的规范难以贯彻实施,形同虚设,质量检测实施困难。
3. 我国各地的质量检测方法标准各异。
实施科学严谨的监测方法,统一的检测设备,这是保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的重要标准,但我国目前的建筑材料检测市场上,每个区域,每个地方都有着自己的一套质量检测工作程序,有着各自的质量评判标准,而且,每个地方研究使用的质量检测的设备机械和相应的质量检测方法,都有着各自的特点,虽然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定,但更多时候,执行的确实各地各区域,小范围的质量检测标准。标准的不统一,对整个质量检测的规范化管理带来了消极影响。
4. 对建筑材料的使用者缺乏质量判别能力。
国内很多建筑材料的使用者对自己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的好坏缺乏一定的专业判别能力,千万种建筑材料日益更新,变化多端,大多数的消费者都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缺乏很清晰的了解和认识,更多的时候是听取材料供应商或者生产商的引导,很容易被误导,当被误导且建筑材料出现了质量问题后,却选择忍气吞声,维权意识较差,这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建筑材料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
5.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方法落后。
虽然我国在建筑材料市场上采取了很多质量管理措施,但从整体而言,对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程度很低,质量检测的手段和方法传统而简单,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计算机等信息技术虽然有一定程度的采用,但很多区域的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机构依然是人工操作,手工填写表格,工序缺乏严密性,且繁琐,失误较大,甚至是人为的修改数据,使得各种数据统计资料缺乏一定的客观性。
6. 建筑材料的施工单位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不科学。
目前,各种工程建筑的施工单位是建筑材料最大的消费主体,但很多建筑企业在材料采购的标准不够严格,从材料购买,缺乏一定的专业辨别能力。同时,在各种建筑材料进入施工区后,对不同的材料缺乏统一的分类和统一的分区堆放,造成很多材料之间互相侵蚀,材料生锈变质情况严重,严重的造成了建筑材料质量的变化,使得原本合格的材料失去了质量保障。
三.我国实施建材质量检测的重要性
1.这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客观要求。
建筑材料的质量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高品质高质量的建筑材料不仅可以减少施工的中的失误,更可以延长整个工程项目的使用寿命,保证整个建筑工程可以正常发挥出正常功能,有助于保证和维护使用者的合法权利。
2.这是促进我国建材市场规范化的必然选择。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发展尚不够成熟,其中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建筑材料市场上,比如管理制度缺失,管理措施难以得到落实,市场竞争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要促进我国整个经济市场的规范化合理化,必须从各个小市场开始促进规范化,建筑材料市场是我国重要的市场组成部分之一,加强对建材的管理监测,有助于保证整个建材市场的质量,有助于贯彻落实各种质量法规,有助于提高整个市场的规范化。
四,我国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方案和措施
1.严格材料进入标准。
材料进场前应检查其规格、型号、产地、外观、性能指标、数量等参数是否与采购合同要求及样品一致。若不一致,应要求退回。而对于一些重要材料,还应该委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监督,如商用混凝土就必须在生产现场检查水泥、砂石质量、配料配合比是否符合要求,搅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等。就以建筑材料中钢筋的检测标准和为例,如图可知:
钢筋进入施工单位之前,要对其规格,型号等一系列基本的质量标准作出抽样检测并做好记录,通过图一图二可以分析可以得出,钢筋如果受到冷却发生弯曲,则需要核对相关的参数,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解决、
2.做好质量的抽样检测,客观记录。
材料进场后应该按照检测规范进行见证抽样送检。见证抽样送检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取样必须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对其真实性负责,检测报告中应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
3.采用正确的方法保管建筑材料。
进场的建筑材料应按照平面布局堆放并设立标识,将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材料分别堆放。由于大部分建筑材料在受潮之后都会变质,所以还要做好防水工作,防止水泥受潮、钢筋锈蚀等。在材料保存一段时间之后需要取用时应先检测再使用。如水泥一般存放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存放超过3个月需要取用时必须经过反复检测合格之后才能使用。
五,结束语
质量是一个工程建筑的生命和灵魂,对一个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要不断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和管理,鼓励研发新的质量检测技术和设备,严格执行统一的质量检测标准,规范化操作,相关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程建筑材料基本常识,更要本着公正,严格的原则,科学客观做好各种检测数据的记录保存,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工作的道德水平,严格做好质量检测工作,并采取合适措施,促进整个质量检测市场的规范化,保证建筑材料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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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善伟 韩业强 浅析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与控制 [期刊论文]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年18期
[3]郎广 浅谈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测及控制 [期刊论文] 《技术与市场》 -2012年4期
[4]江陆 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及控制 [期刊论文] 《西部大开发(中旬刊)》 -2011年1期
[5]刘国强 于桂华 浅谈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7期
[6]李小光 谈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措施 [期刊论文] 《南北桥》 -2009年9期
[关键词] 债券市场债券品种企业债券
中国经过20多年的金融体制改革,金融结构和企业融资水平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随着改革的深入,融资结构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中国的融资风险过度集中于商业银行,整个金融市场隐藏着较大的系统性风险,必须发展多种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因此,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成为我国企业解决筹资难问题的关键途径。
一、我国企业债券融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是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手段,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金额往往是其通过股票融资金额的3~10倍。而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融资金额相对于股票市场而言显得微不足道,企业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发展比例很不协调,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条“短腿”。因此,大力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是当前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然而我国债券融资市场仍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债券市场规模较小
我国企业债券融资比重较小,发行规模偏小。2006年底,我国债券融资规模为51800亿元,占我国GDP比重的24%,而公司债券融资规模仅为2919(含短期融资券)亿元,占我国GDP比重的5.6%。在2007年和2008年企业债券市场融资的规模仍然保留在2500亿元到3000亿元,截止到2009年债券的发行规模虽然有所增加,但变化比率不大。中国企业债市场的发展与美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债在现代企业融资中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缓慢不仅导致了企业融资手段的单一,而且影响到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充分发挥
2.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
当前,我国企业债券交易平台有两个,一个是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一个是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市场。在我国企业债券只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转让,但是证交所的上市规定又非常严格,且限制条款很多,绝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流通和转让。同时这二个债券交易市场相互分割,不能够互通交易,造成企业债券的流通不畅。抑制了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使整个的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
3.企业债券品种缺乏创新
这主要表现为金融产品多年一贯如一、期限和利率基本不变。公司债券发行利率仍受到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
4.政府管制作用还很强
目前中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行管理很不规范,在发行环节上仍采用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的监督管理模式。债券发行后还需要向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而负责监管的又是证监会,多头管理十分严重,从而导致风险完全集中于政府,使得企业债券事实上得到了政府信誉的无形担保;债券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并且,政府对发债企业的地域、行业、所有制等均要严格审批,准入限制过多,审批环节繁琐,影响了有实力的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的积极性。
5.企业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不健全
一个成熟的企业债券市场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的规范性。而规范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公正的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而在我国,这样的中介机构仍有待于进一步地发展与提高,对其监督管理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由于中介评级机构的不完善,使得许多评价报告成为“垃圾报告”,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债信用评级的可信度。信用评级体系和评级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推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企业债券市场的滞后发展与近年来政府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上采取股票和国债优先而企业债券次之的政策是分不开的。由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使命所决定,政策上长期存在“重股轻债”的思想,这是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滞后的制度性根源。目前,国内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迫切需要一个充满活力的证券市场,在中国已经加入WTO的背景下,建立一个符合国际惯例、反映市场经济要求、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债券市场,更加显得刻不容缓。这就需要有关部门积极消除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1.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
近几年,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措施,进一步推动企业债券市场化发展,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经国务院同意,对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程序进行改革,将先核定规模、后核准发行两个环节,简化为直接核准发行一个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加快了企业债券发行速度和发行规模。还应进一步加快企业债券市场产品和工具的创新;建立规范的市场机制,包括债券发行的备案管理、信息披露和债券评级等;注重债券市场的协调和统筹,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积极引入和培育证券公司、保险机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债券市场行业自律的作用。
2.扩大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在现有的市场格局基础上,打通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形成以场外市场为主,场内市场为辅的统一、高效、透明的两元结构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两个市场之间既独立运作,又互相沟通。不同的交易市场,不同的交易方式,拓展了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满足不同投资者的要求,同时将改善市场结构,更好地发挥债券市场的作用。银行间市场是债券市场的核心,也是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场所。交易所市场是企业债券的市场,主要为小额投资者提供零散交易服务。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一般机构投资者作为两个市场的投资者,将熨平各子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从而把两个市场融为一体。
3.进行品种创新
完善我国企业债券的品种结构,从发行主体、债券期限、票面利率、支付方式、债券衍生等方面进行创新。长期以来,中国企业债券上市品种主要有普通企业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两种。这两个品种的设计均较为单调,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而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票面利率固定,支付方式单一,债券的衍生品种很少,这根本不能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借鉴国际经验,根据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历程和实际情况,我们应尽快调整并完善企业债券的品种结构。据此,中国企业债券可设置两个种类:第一类可称为企业债券类,严格按照《公司法》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可以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也可以延伸到可转换企业债券。第二类类似于国际上通行的市政债券类,主要由重点建设项目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发行,募集资金须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用基础是发行人或投资项目稳定的现金收入流。在债券的品种创新方面,则应着手进行推出交易所衍生债券产品的准备工作。例如,发展指数化债券,可弥补债券的流通性、可转让性较差的缺陷,提高债券交易的效率。企业债券可以考虑发行中长期债券,也可考虑发行浮动利率债券,以及设计不同的支付方式,将期权与债券组合形成衍生品种等,为市场投资者创造优良的风险规避机制和更多的投资品种选择,从而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
4.规范管理,使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化
多年以来,企业债券的管理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导致企业债券市场多头监管,效率低下。要很好的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使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化,具体措施有:(1)淡化或者逐步取消计划规模管理,扩大企业债券发行额度。(2)放宽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在保证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同时,可以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资产重组等其他真实合法的用途。(3)对企业债券的审批,首先应选择大型国有企业和集团以及上市公司,满足一些国有重点企业的发债需求,然后逐步安排一部分额度给一些经营业绩优良而又资金短缺的非公有经济,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发行债券。在发行的方式上,要尽快推行企业债券发行核准制。(4)企业债券的发行审核应直接交由中国证监会监管。改变多头管理的格局。提高发行审核的质量及融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5.规范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是信用评级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它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评判其风险与收益水平,是投资者决定是否投资,以及以什么价格进行投资的关键。为此,有必要培育和规范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首先,政府应大力支持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的自愿评级改为强制性评级,树立评级机构的权威。其次,明确公司债券评级机构的责任,明确评级机构因评级有失公允而损害投资者利益时所应承担的连带责任。第三,完善债券评级指标体系。信用等级评估不应只局限于对企业目前财务状况的一个评价,应对企业的历史、现状、未来做综合的评价,注重企业发展的长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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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快递行业;现状;发展策略
1 前言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快速提高,社会经济活动日益频繁,人们对货物送达的时间要求越来越高,不仅传统的文件、包裹,而且越来越多的高价值、小批量、个性化的货物,都成为快递的托寄物内容。现代快递业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项利润丰厚、市场规模及潜力巨大的产业。
2 我国快递行业发展现状 1 国内快递公司增长过快,发展不足
当前,由中国邮政一家独霸天下的格局已被打破,我国快递业出现了国营、民营、外资多经济主体、多运输方式相互竞争的市场状况。目前相关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快递企业已经达到2000多家,而分支机构更多达5000多家,此外不少物流企业、运输企业也涉足快递业务。目前国内大小快递企业3万多家,存在国有、外资和民营三大阵营。中国国际快递以外资为主,国内快递则以国有为主导,民营为主体。城市内快递,民营约占90%,省际间快递民营约占50%。从实力来看,快递行业内存在“四方势力”:四大外资、中国邮政、内资大企业、民营公司。“四方势力”正因为企业策略调整和国家政策的即将变化面临有史以来最大的洗牌。
虽然国内快递行业的增速惊人,炙手可热的网络经济更是不断催生全新的民营快递企业建立,但是目前快递行业也存在着产业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 2 快递企业经营管理落后,竞争力低
目前,国内快递市场由中国邮政部门控制40%份额,其余由民营和港资快递企业占据。民营企业中,一批像顺丰、申通、宅急送等已具有影响的大中型优秀快递企业已经茁壮成长,但为数尚少。大多数民营快递企业则表现出小、散、弱等问题;互信度和协调性较差,以地区性快递业务为主。在国际快递市场上,虽然中国邮政ems控制了一小部分国际快递市场,但民营快递企业以间接方式将国际快件转入dhl、fedex、tnt和ups四大网络,对外进行销售,实际上仍依赖四大网络的渠道。多数民营快递采用制营业网络或直营混合网络,网络的中央管理普遍较松散,很难为顾客提供同质化服务,甚至经常发生网络崩溃。在财务结算方面,包括邮政快递系统在内,由于信息系统落后和商业信用的低下,常常无法实现主要地区运费的到付服务,使业务的发展受到限制。国内业者包括邮政快递在内,都没有根据客户账号进行单据的订制,也没有性能良好的客户统一结算系统、全球性的货物追踪系统、网上自动货物动态查询系统等关键的信息管理系统,在服务和效率方面远远落后于国外同行。在货物分检方面,目前我国民营快递企业主要还是人工操作,包装、分拣、装卸、搬运等大部分物流环节都是手工作业,配送中心的设施相当落后,基本没有什么先进的机械设备,由于设备落后和运用的条形码技术较为简单,缺乏以射频识别技术为基础的分件设备,使操作时间过长,降低了货物的周转速度,削弱了市场竞争力。 3 “灰色快递”搅乱市场,竞争无序
近年来,我国快递货物运量以年均20%左右的速度增长,快递业务发展如同雨后春笋,“地下快递”非法经营活动,严重干扰了快递市场的正常秩序。一是超范围经营信件类物品的快递业务。快递市场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大大小小的公司涉足快递业务谋取经济利益,把经营触角伸向了国家明令禁止的信件类物品,超范围非法经营信件类物品的快递业务。二是“地下经营”成本低,无消费保障。这些快递公司经营方式大同小异,四处张贴公司的名片广告,建立覆盖面广的隐形市场,或者由业务员直接联络企业客户,联系到客户后,由业务员上门服务,去客户处取货,拉到公司办公室打包后送到车站发货。有的快递公司专门盯住写字楼内的商户,上门招揽客户,采取压价、开展恶性竞争,打着“点对点优质服务”的幌子,不告知用户营业地址,每当开展业务时都与用户临时约定接头地点,从来不让客户到自己的“据点儿”来。三是唯利是图,缺乏服务意识。这些快递公司普遍存在着有利就投,无利不送的现象,投递范围仅限于人口集中的地方。四是人员素质方面,由于国内快递行业进入门槛低,经营竞争激烈,利润率低,因此国内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层次普遍较低,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降低了与外资同行竞争的能力。快递员一般都是40-50岁的下岗失业人员,有的甚至不会讲普通话,他们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业务素质较差。五是违规操作不开邮包检验。这些快递公司对需要邮寄的包裹从来不开包检查,极个别的问一下。 4 跨国快递公司加速抢滩,争夺市场
据估计,目前中国快递市场规模已超过200亿元,且每年还在以超过30%的速度高速增长。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抢占中国巨大的快递市场,国际的快递公司纷纷把触角伸到中国。
虽然国际物流大鳄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已进入中国市场,其中国布局也早已开始,但随着“保护大限”的放开,外资逐渐从合资、合作迈向独资,从一级城市延伸到二级城市的战略而已日渐清晰。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以及潜力巨大的国内快递需求,使四大国际快递公司非常看好中国未来的快递市场。四大快递公司进入中国速递市场,其目标不是短期盈利,而是更看重长期回报。因此,各公司均将扩大市场占有率作为近期发展的主要目标。
3 我国快递行业发展机会 1 宏观经济形势看好
目前,快递行业可谓是十足的朝阳产业,即便近两年迅速发展,如今全国的快递业务量还不到gdp的0.3%,与发达国家达到的1%左右相比,差距甚大。我国每年快递业务量约20亿件,发展空间巨大。外贸进出口的增长为快递行业开辟了更大的市场,快递市场规模的增长与外贸进出口规模的增长呈线性正相关关系。
3.2 国家对物流企业的重视
“两会”期间国家相关政策明确指出:“政府应该把‘扶持现代化流通基础平台建设’放到‘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层面’”,培养以企业自主建设为主,大力扶持现代物流,尤其是平台建设、信息软件和专业人才三个方面建设,实现“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快递市场规模的增长随着物流规模的增长而增长,快递市场规模的增长速度还要略高于物流增长速度。国家对物流企业的政策重视,给快递行业的发展带来的很好的发展前景。 3 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机会
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和上网人数的迅速增长,使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快递业务成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子商务实现实物配送的主要途径。据悉,当前快递市场1/3的业务量是通过电子商务牵动来完成的,快递业务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的前景不可估量。
快递行业应抓住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促进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产业紧密结合,融合发展;推动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网站合作,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4 我国快递行业发展策略 1 国家应整顿快递市场
国家应该从改革开放的长远着眼,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合理高效的快递监管体制,以保障快递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快递业发展肃清政策性障碍。另外,政府也要慎重选择快递行业监管部门,为维护快递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正确引导快递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通过相关法律规定不仅能够规范行业、抬高入行门槛,更将是一种对使用快递服务客户的保护措施。 2 走联合发展之路
随着外资快递巨头的大规模进入和民营快速的迅速崛起,云集了四大快递巨头的中国市场,竞争将更加白热化,而行业整合优势也将在竞争中凸显出来。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复杂,任何企业很难单靠自身的力量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快递企业也不例外。快递服务,特别是国际快递服务的门槛很高,动辄几百架飞机,几十万辆车;而且遍布全球的服务网络也绝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建成。因此,在中国从事快递业的各类公司若只是再以自身的力量开拓市场,必然受条件所限,不能形成连通国内、外的强大经营实力,也不可能提供优良完善的服务。中国本土快递企业应利用各自的优势,互惠互利,取长补短,共同开拓市场。 3 实现快递业务专业化、现代化
ems虽然有较完善的网络查询系统,但是跟踪查询困难或是查询时间较长依然普遍存在于ems的日常经营当中。国有快递企业应该加快改革步伐,加深改革力度,使其能够摆脱沉重的束缚,自由快速发展。民营快递企业也要从基础设施,技术,人才等方面不断壮大自己,加强信息系统投入,增强自身竞争力。同时,中国快递企业应加快与快递运送的源头企业及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展开合作,加强对国内快递客户的争夺。 4 快递行业服务产品多样化经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现代快运快递业的服务对象日益多元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将广泛地服务于整个的社会和经济领域,尤其是满足日益增加的工商企业和居民生活中的快运快递服务需求。
我国快递行业应拓展服务领域,将服务范围向上游产业延伸,统筹协调快递基本业务与电子商务配送、供应链管理等新业务的发展,加速推进传统服务方式向现代服务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快递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研究电子商务快递中代收货款、签收方式、快件保险等问题,组织拟定相关服务规范。国家应鼓励引导快递企业加快进入制造业供应链服务领域,承接电子商务配送服务,大力发展信息流、资金流、实物流“三流合一”业务,推进快递服务和电子商务融合发展,鼓励快递企业提供企业对个人(b2c)、个人对个人(c2c)、企业对企业(b2b)的配套快递配送服务。
关键词:安丘模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近年来,安丘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这一做法得到了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论文参考。去年4月份,山东省政府在安丘召开全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现场会议,把安丘的做法确定为“安丘模式”,在全省推广。
1.主要做法
实施区域化建设,就是从源头控制和基础工作抓起,从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入手,通过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全过程监控,逐步在全市形成符合国际质量标准要求的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区域,把住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道关口,从根本上确保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主要抓了“五个体系”建设:
1.1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
在严格实施已有国家级、省级标准的同时,研究制订了与农产品质量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33个,参照出口国食品卫生标准制定了200多个生产标准,形成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按照“基地规模化、形式多样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已建成标准化蔬菜种植基地30万亩、果品基地10万亩、标准化养殖基地400个。对所有基地,实行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组织生产、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保证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全部按标准化要求实施。
1.2健全控制管理体系,搞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源头控制和规范使用
坚持把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管理作为实施区域化建设的关键措施来抓,制定出台了《安丘市农药管理办法》和《安丘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农业化学投入品供应管理体制,一方面,强化对标准化基地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供应管理,建设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店。论文参考。在专营店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在基地配备植保员,指导规范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目前,已建成市级农药兽药专营总店1处,镇和农村社区直供店67家;设立市级化肥专营总店1处,镇和农村社区专营店60家。另一方面,加强对全社会化学投入品市场规范管理,确定15家化肥、农兽药批发企业,负责全市化学投入品的网络建设和批发供应,净化规范社会化学投入品使用的大环境。
1.3健全科技服务体系,为区域化管理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一是健全区域化管理科技服务组织。整合农业、畜牧、林业等职能部门的科技人员,落实区域化管理科研课题,积极开展良种的引进选育和试验示范,以及新农兽药的测试和推广应用。二是加强区域化管理的宣传培训。目前,已聘请检验检疫、农业、外经、畜牧等方面的专家进行骨干培训20次,培训人员2万多人次。通过电视台开辟专栏、编发科技宣传册、开展科技下乡等形式,培训农民10万多人次。三是开展区域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成立农业专家顾问组,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110免费服务热线,建立“安丘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110”网站,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321个,在全市形成了以农业、畜牧、林业等职能部门为龙头,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协会和生产合作社为纽带,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点面互动的科技服务网络。
1.4健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已有的农业、畜牧、质监等检测资源进行整合,建设了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重点蔬菜生产区和批发市场建立了快速检测点;在外贸食品公司成立了山东省首家自有出口蔬菜检测中心;在凌河镇、新安街道分别建设了高标准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初步形成了以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依托,以农产品加工企业检测资源为主体,农业、畜牧、质监、环保等部门检测机构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实现了出口农产品从农资、土壤到生产、加工各个环节全过程、无缝隙的监控和检验检测。
1.5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形成区域化管理整体推进机制
在国家出口检验检疫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了政府主导、龙头带动、部门联动、全民行动“一导三动”的区域化管理推进机制。政府主导,发挥好政府统筹协调、行政推动作用,制定实施规划,加强政策扶持,搞好组织协调,实施联合执法和监管。论文参考。龙头带动,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为支撑,扩大基地规模,提高基地管理水平,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示范带动区域化管理的开展。部门联动,根据区域化管理的总体规划和重点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在区域化管理中的职责,做到既各负其责、分工把关,又协作配合、执法联动,强力推进区域化工作开展。全民行动,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和农产品安全意识,真正调动全体农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区域化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了区域化管理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2.初步成效
2.1创新了管理模式,建立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
通过组建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协调组织和机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了政府部门的人力、技术和执法管理资源,形成了长期稳定、联合协作、富有成效的工作机制。
2.2扩大了标准化基地规模,降低了基地建设管理成本
全市标准化基地由原来的6.5万亩扩大到30万亩,有效解决了企业基地过于分散、管理费用过高等问题,降低了基地建设管理成本,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每建设一个300亩的标准化基地,可节约7.8%的用地,每年节约管理成本10万元,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成本降低15%。
2.3提高了安丘出口农产品质量和知名度,扩大了农产品出口创汇
安丘区域内各类蔬菜的药残检出率(含药残达标蔬菜)由实施区域化以前的17.2%下降到目前的2.4%。供港蔬菜从未发生投诉问题。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关注》、《东方时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香港《大公报》、山东电视台等栏目对安丘市实施区域化建设的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2.4减少了污染,保护了环境
规范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有效地控制了农业污染,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促进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2.5培育了新型农民,加快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通过开展区域化建设,对农民进行大规模教育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培养了大批新型农民,壮大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促进了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论文题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问题与对策
一、文献综述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研究述评
国外对农业保险从农业经济方面的理论研究自上世纪30代就已经开始。Wright和Hewitt(1994)发现,历史上尝试使用私人来承担农业保险多重险的尝试无一幸存。对于农业一切险和多重险的保险,基本上都由政府来直接或间接经营。1970年以后,运用经济理论在解释为什么会出现私人多重险和一切险保险市场的失灵问题时,理论界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首先,由于农业风险具有系统性风险的性质,其覆盖面和灾害深度较为严重,因此,保险很难克服这方面的困难。其次是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而讨论较多的主要是由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KnightandCoble1997)。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表现在农业保险的参与率问题上,国外有很多的实证和计量经济学方面的成果,也存在很多争论。Calvin与Quiggin(1999)发现,农民参与联邦农业保险项目的原因中,风险规避仅仅是一个很小的因素,而主要是为了得到政府的补贴。一些模拟研究结果显示MPCI收益会随着农场位置、作物和区域有显著的差异。其中一些研究表明,MPCI主要是对于所有没有保险的农场或者对于那些风险厌恶的农场主。另外有些研究表明由于MPCI所提供的收益比较小而放弃农业保险。计量经济学分析表明,那些对于保险能够带来的期望收益比较高的农户倾向于购买保险,说明MPCI存在着逆向选择。其他在计量经济学方面研究的方向主要是随着农场规模的增大,农业保险的参与率增加、农场在各种作物和牲畜的管理上分散风险的能力越强,其从MPCI中得到的益处越少,而越倾向于不购买MPCI。随着保险费率的增高,那些农场自然风险或者收入风险变化显著的单位倾向于购买农业保险。1989年美国农业部作了一项全国调查,对没有参加联邦农作物保险的农民,分析了他们之所以不参加保险的原因,并进行排序(WrightandHewitt,1994),调查发现,前五位原因分别是保障太低、保费太高、更愿意自己承担风险、农场是分散化经营的、拥有其他农作物保险,前五位原因占到总量百分比的84.9%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可见,国外对于农业保险市场的需求问题主要是从逆向选择这个角度进行分析的。也有Serra和Goodwin等(2003)在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实证研究中发现,对于美国农民,随着其初始财富到达一定程度以后的增加,其风险规避减弱,因而购买农业保险的动机降低。
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农民在生产规模和结构,以及财富存量等方面与中国有着非常大的差异,因此,对于美国农业保险需求问题的研究结果并不完全适合分析中国的实际情况,在这个前提下,中国经济学家在解释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以及农业保险需求较低问题上也做了较为系统的理论研究。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述评
我国对农村保险的理论研究起始于1935年的农业保险理论研究,以王世颖(1935)、黄公安(1936)为代表的农业经济学家对当时国外农业保险的运作制度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当时中国的具体情况,对中国农业保险的实施意义及模式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开始了农业保险研究的先河。然而,农业保险在1980年代以前的研究由于各种原因而进展缓慢,直到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新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之后,以郭晓航(1982,1983,1984a,1984b等)、庹国柱(2002等)、李军(1996等)为代表的农业经济学家又开始对农业保险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分析。国内学者对农业保险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农业风险以及理赔的复杂性(龙文霞、姜俊臣等2003等)、农业发展水平低下以及保险费率高昂与农民收入低下的矛盾(丁少群、庹国柱1994、刘宽1999等)、庹国柱、王国军(2002)从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角度分析,指出大多数农业保险产品尤其是多风险或一切险,不具有私人物品的特征,而具有大部分公共物品的特征;陈潞(2004)从公共经济学角度指出,农业保险是混合产品中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产品,是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另外,李军(1996)、陈潞(2004)在分析农业保险特殊属性的基础上,从供给和需求的正外部性两方面阐述了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原因;外部性三方面的制度供给提出自己的看法;吴晓慧、张巍、刘虹(2006)从“三农”保险市场全局出发,分析了“三农”保险发展的现状和危机,以及由此要导致的政策性保险(郭晓航1986、庹国柱和王国军2002、皮立波、李军2003、杨世法、王荫祥、刘国祯1990、史建民、孟昭智2003、胡亦琴2003等)。
归纳起来,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以及农业保险需求不旺盛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1)保险费率过高,农民难以承受;由于农业风险的复杂性以及高成灾率,农业保险费率一般都比较高(比如山西、陕西);(2)险种设置不能满足农户要求,高端保险产品供过于求,相当多投资型保险在农村保险市场上缺少购买力,而中、低端保险产品的供给又十分短缺(景纬,2006);(3)认为农户的侥幸心理严重,购买保险的意识不强;(4)农业保险消费过程中的正外部性作用,以至相对于社会最优化的需求不足;(5)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农民收入中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收入的下降,在保障水平不高(低于70%)的情况下,由于这种补偿收入的预期很小,农民没有动力进行保险。这与国外的一些研究成果类似。同时,庹国柱(2002)和刘京生(2000)也分析了农民还可以通过其他传统的风险分散途径,例如,中国农民土地规模的分散化以及种植的多样化等因素,客观上产生了一种内在风险调节和分担机制,同时,农民还可以采取多样化种植及民间借贷等方式分散风险,从而他们对于农业保险的需求将会降低!。
然而对于中国农业保险福利增进问题和农业保险失灵现状进行规范的实证分析的研究目前还较为少见,尤其是从农村保险产品的高、中、低端三个层次对农险的类型进行研究更为少见。本文将在对历史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对农业保险市场失灵问题做系统的理论分析,并提出治理我国农险市场的“双轨式”发展模式。
3.研究方法和预期目标
前期主要搜集相关文献资料,包括学术专著、学术论文以及有关机构的相关资料。利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利用保险学、金融学、制度经济学、法学、信息经济学、博弈论、经济学方法论、计量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并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自己的学科优势,力争做到多而全、专而广。并结合我国农村保险机构的具体数据进行分析论证。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坚持理论指导实践的整体方向,使理论最终服务于实践。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角度,从制度、社会、公司、个人四大层面把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恰当地运用于研究之中。
预期可以得出,我国农村保险需求的症结在于农村保险的需求不足、供给更不足,导致了最终的萎缩。从农村保险需求与供给规律找到我国发展农村保险的激励方法与手段,为我国发展农村保险的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农村保险,尤其是现代意义上的农村保险制度则是管控农村风险的有力、也是最为有效的手段和方式,而且也符合国际通行的“绿箱”政策。构建现代农村保险制度必须基于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方行为主体进行考察,三者缺一不可。而农村保险必须努力构建其激励机制,保险公司、政府供给、农户需求。与农险约束机制共同构成供需双方共有的动力机制,切实为我国农村保险的发展和构建提供智力支持。
本课题追求理论创新,体现研究成果的“实、深、新”三个特点。在农村保险研究领域构建一个新的平台,并为农村保险的实际运行建策建言,寻求农村保险发展的“瓶颈”问题解决之道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论文。
二、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
中国有十三亿多人口,其中近九亿在农村,只有让农村保险发展起来,中国保险业才能真正做大做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大工业反哺农村、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并把探索和发展农村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保险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保险业要主动承担起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任,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保险业要为不同收入层次的农民开展服务,为生产生活提供保险保障,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对保险理论研究的创新,更好地发挥农村保险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三农”问题的复杂性,以及保险经营风险防范的特殊性,农村保险的发展面临着众多困难特别是农村保险的发展更是日趋低糜,使其成为保险业发展中的“钉子工程”。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村面貌虽然有所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然而由于自然灾害的困扰,农民的利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另外,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农村人口的养老、失业、教育等方面的经济补偿问题也突现出来,因此,发展农业保险特别是农村保险,建立起稳固的后备保障基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也是保险扶持农村、安定农民和稳定农村的长效机制。
纵上综述,国内外农村保险理论研究都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大多偏重于基本的理论分析,尚未有学者专门对农村保险的福利增进和供求主体进行系统研究,更谈不上深入。而农村保险的发展的根源因素正是基于此的框架设计异常欠缺,最终导致我国农村保险发展举步维艰。我国农村保险制度的构建必须以此为基础,对农村保险供求主体进行系统研究,总结农村保险供求规律及其特征,分析制约农村保险供给的因素分析,并对农村保险市场的治理模式进行系统分析。
三、初步拟定的论文提纲
农村保险与农村保险市场治理刍议
一、农村保险与农业保险
二、发展农业保险对农村生活福利化的影响
(一)农业保险优化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
(二)农业保险是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
(三)农业保险有利于农村综合支持保护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农业保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失灵分析
(一)农村保险产品供需不平衡是导致农村保险市场失灵的直接原因
1.农村保险市场对中、低端保险产品的需求十分强烈
2.高端保险产品供过于求,中、低端保险产品的供给十分短缺
(二)农村保险“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与农村保险的市场失灵
(三)农村保险经营中的道德风险与逆选择
四、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治理模式选择
(一)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上中、低端保险产品的有效供给
(二)坚持市场原则,调整我国对农民救济政策,提高农村保险的风险管理能力
本文在这样的背景下,首先总结了国内外学者关于股利分配的政策理论,接着列示了我国的股利分配方式及关于股利分配的政策。然后主要通过对A股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加以分析找出尚存问题,进一步深入找出了影响股利分配的因素,并根据影响因素提出了改进意见,为股利市场的稳定提供依据。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现金股利;问题及建议
一、 国内外股利相关理论文献综述
(一) 国外股利相关理论文献综述
1.股利无关论
股利无关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条件下,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不相关,即在公司投资政策给定的条件下,股利政策不会对企业价值产生任何影响。企业的投资政策决定着企业的市场价值以及盈利与否,企业的市场价值取决于它所在的行业的平均成本和未来的期望报酬,而与企业的资本结构无关。
2.股利相关论
股利相关论认为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是相关的,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股利无关论所所说的完善的资本市场,实际的市场中总会有这样或长那样的情况不满足完善的资本市场的条件,这种种的制约因素影响着股利分配,股票的价格或者公司的价值与股利政策就不是无关的。
(二)国内股利相关理论文献综述
1.信号传递理论
刘志君[1] (2012)提出稳定、持续的股利政策,包括稳定的支付数量、分配方式等方面,是一种展示公司良好、稳定的业务发展前景,减少信息不对称,弱化激励问题的财务行为。并指出,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无论在支付数量还是分配形式方面都表现出相当的波动性和随意性。是一种信号传递理论。
2.利润相关理论
张春颖,刘岩(2013)[2]认为,盈利状况是公司决定股利政策时首先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有当盈利状况良好时,公司才有可能采用高股利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而我国上市公司中一部分企业业绩却不尽人意,上市公司业绩不佳是造成股利政策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3."隧道效应"理论
"隧道效应"理论认为上市公司可能存在想股东输送利益的"隧道"。大股东控股的企业股利的分配受大股东的影响,由于大股东流通受限股份较高,短期内难以获得资本利得,因而大多数大股东选择现金股利的方式来发放股利,通过分红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及问题
1. 不派现公司所占的比例仍较大
据调查,直至2014年我国上市公司不派现公司数达到了945家。公司之所以不派现大多是因为盈利状况不好,但是也有很多当年盈利情况较好的上市公司并未分配现金股利,可能与其成长周期有关。
2. 股利分配以现金股利为主
2004年《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将再融资与分红挂钩,掀起了派现的。上市公司选择以现金股利的方式来分发股利,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可以看得到的回报,可以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会给股东反馈一个经营良好的信息。
3.股利分配政策缺乏稳定性
根据统计数据(新浪财经),从2004-2010年间, 从未发放现金股利的公司数为366家,达到上市公司总数的27.0%;4年连续发放现金股利的公司数则降为100家;而连续7年发放的公司数目增到302家,但仍只占所有上市公司数的22.3%,进一步可以看出我国的上市公司连续派现行为有波动性,其现金股利政策连续性较差,缺乏稳定性。
三、 对上市公司现存股利分配政策的再思考
1.市场法制尚未完善,缺乏普遍约束力
我国规范股利分配的文件主要由证监会制定,属于较低层次的部门规章,因此具有存在权威性不足的现象,很多上市公司并没有严格遵循规范股利分配的政策法规。
2.股权结构不合理,上市公司治理缺陷
上市公司的股权主要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中,导致很多上市公司中大股东的意志就是公司的决策。大股东的股权不流通,就只能通过现金股利来实现自身利益,于是很多上司公司派发现金股利,甚至有些上市公司高额派现。
3.企业缺乏融资渠道,主要依靠内源融资
上市公司的利润在留存收益和利润分配之间进行权衡,如果企业缺乏外部融资渠道,无法及时获得外部有效融资,那么企业只能将企业利润大部分用在再投资中,使得股利分配资金减少,因此企业的股利政策往往与融资能力成正比。
四、 对股利分配政策的建议
1、加强法律效力与市场监管力度
法律监管者要制定出有威慑力的法律,并且严格执法,依法行事。市场当局要加强对股市环境的监管,防止上市公司侵害投资者的权益,预防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从而减少股利市场的投机者,为公司的筹资和个人的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实施股权分置,规范股权结构,
加大股权改革力度,通过现金股利、送股、增股、扩股对广大流通股股东进行补偿,通过实施股份全流通使得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减弱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侵占。
3、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扩大资本市场规模,提高金融工具的多样性,降低直接融资成本,改善市场供求,使各种融资方式成本趋于平衡,使企业能够从多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
五、结语
本文主要对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加以研究,在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及传统股利理论介绍后,总结了我国A股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现状和问题,并给出相应建议。目前,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企业管理者、控股股东、各中小股东以及关于证券市场的知识相较于西方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在股利政策探究这条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只有根据股利政策的特点,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才能走出适合我国现状的股利政策。
【参考文献】
[1] 刘志君. 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分析[J].公司治理研究,2010,(8):78-88.
[2] 张春颖,刘岩.股利研究回顾及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评析[J].会计之友,2013,(7):100-103.
[3] 胡国柳,李伟铭,蒋顺才.利益相关者与股利政策_冲突与博弈[J].财经学,2011,(6):72-80.
[4] 刘泽荣,黄文杰.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支付行为的影响[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2,(4):126-130.
关键词:民间借贷;困境;法律规范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
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概念,并且从现在已有的文献看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与清晰的界定,本文认为可以从概念的含义和形式对民间借贷的概念进行界定。
本文认为狭义上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进行的货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间金融的形式。广义上的民间借贷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民间借贷的交易主体具有多样化的特点,比如有的民间借贷交易是以自然人的身份独立开展资金融通活动;有的民间借贷交易是依托民间借贷组织为中介而进行,有的民间借贷交易是在自然人与企业法人之间进行[1],如此多样化的交易主体相应地导致民间借贷的形式多样化,民间借贷的形式包括:自由借贷、民间中介借贷、民间互助会,典当行等。
二.当前中国民间借贷市场规模与现状
当前我国民间借贷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对经济发展影响也是越来越大。1995年,中国的民间借贷资金约有700至1000亿。90年代中后期以来,民间借贷的发展速度更快,规模更大,而且形式越来越多,信用工具越来越复杂,对社会经济余融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2002年,在广东、福建和浙江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通过民间借贷市场的融资规模大约相当于国有银行系统融资规模的1/3左右[2]。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对全国20个省份的实地调查显示,2003年底中国民间借贷的规模在7405至8146亿元之间,占同期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增加额的比重近30%左右[3]。央行的调查统计表明,到2010年3月末,民间借贷余额为2.4万亿,占当时借贷市场比重5%以上,而近两年来,我国民间借贷资金量逐年增长,存量资金增长超过28%。特别的部分地区民间借贷规模发展迅猛,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7月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规模已达1100亿元,温州有89%的家庭或个人、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浙江省之外,还有江苏、福建、河南以及内蒙古等省区,其中内蒙的鄂尔多斯民间借贷规模据保守估计大概是2000亿,且最高年利率在60%以上,已超温州地区,50%以上的居民都参与了放贷与借贷的资本运作。
通过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发现民间借贷市场规模已经很大,并且有逐年扩大的趋势,但是我国民间借贷的极速发展和迅猛扩大的结果却潜藏着巨大的风险,一旦爆发就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比如近两年来温州老板的跑路、自杀多和民间高利贷有关。除了温州,江苏"宝马乡"高利贷市场崩盘事件,其涉及人员之广、资金量之大着实让人触目惊心,还有福建、河南、山东、内蒙古等地接连发生的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这些事件的爆发直接破坏了民间信用机制,冲击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虽然政府的最终介入及其扶持政策暂时稳定了市场信心,但民间借贷的制度风险及其法律规制问题实已无法回避。
三.民间借贷的困境
民间借贷尽管有自己的一套运行方式,但是,这种运行方式是建立在惯例和自律基础上的,并不像正规金融机构那样在政府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下产生,所以民间借贷活动的程序不规范,
在加上民间借贷缺少像法律这样的硬约束,缺乏立法上的监管,使得民间借贷在利益的驱使下,以及一些不法分子的利用下,已经脱离了生产和自用的途径而是用于投机圈钱,滋生短期行为,非法集资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部分民间借贷往往伴随着高利贷甚至带有黑社会性质。这些不法及不规范行为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纠纷和社会问题,甚至危害到了社会的安定。然而,长期处于地下隐蔽活动状态的民间借贷由于往往会与高利贷、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联系起来,而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严格监控,并且屡遭非理性的治理整顿,使得民间借贷只能游离在法律之外,进行地下运行,这样使得民间借贷的问题更加得不到的解决和保护,民间借贷的发展陷入了没有尽头的恶性循环,并且为爆发民间借贷危机埋下了隐患。民间借贷的正常发展正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困境。
(一)法律上缺乏对民间借贷的规范与保护:
现阶段我国在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规范本身不健全、规定不统一。目前,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数量较少,并且相当零散,尚未形成系统的制度体系。从内容上看,没有明确民间借贷在金融体系中应有的地位,借贷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权益保障、交易方式和合同要件、利率水平等方面规定都不明确,二是在对民间借贷的调节实践中,主要是政策在发挥作用。对有的民间借贷问题的处理没有法律依据,仅依据政策进行,从而缺乏稳定性。并且已有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之间相冲突。既表现为法律与司法解释的冲突,也表现为法律与政策的冲突。三是法律严重滞后现实,与民间借贷实践活动相矛盾。民间借贷法律规范缺少,但我国的民间借贷却大量存在,因此与之相关的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增多[4]。
(二)监管的障碍
主要体现在对民间借贷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法规的缺乏,监管技术不够先进和监管态度的非理性严格。
首先,当前中国民间借贷的监管法律不健全。当前我国关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没有专门的法律去明确其在现行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去约束和规范民间借贷,为民间借贷的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其次,当前中国民间借贷的监管专业化水平低。 经过多年的金融改革,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虽然提高不少,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仍显得落后,主要表现没有一个专门的平台统一对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以及市场准入信息进行集中有效的管理,仅能根据监管人员的经验了解民间借贷的历史情况。并且民间借贷是游离于正规金融组织之外的非正规金融活动,金融监管部门依靠现有的监管力度和监管手段,难以获取民间借贷的真正活动情况和准确的数据资料[5]。
再次,由于对民间借贷的监管没有专门的法律可以遵循,造成监管部门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力度不能很好的把握,容易因为打击高利贷和非法集资而管制过严,殃及民间借贷的正常发展。而无视民间借贷对经济发展的功绩,不区分民间借贷的优劣之处,非理性地封杀了民间借贷合法存在的空间,堵上了民间借贷进入正规金融市场的道路。
(三)民间借贷的不规范
1、借贷当事人信息不对称
民间借贷中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信息不甚了解,即信息不对称。民间借贷关系中的贷款者在放贷前并没有对借款人的资产状况等信息进行详细了解,这为不讲信用的企业肆无忌惮地通过民间借贷渠道大量贷款埋下了隐患。而且,民间借贷的放贷人在放贷后也不能掌握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情况,更无法约束贷款人合理使用借款。
2、借贷合同不规范
由于我国民间借贷行为多产生在熟人之间,因此民间借贷的行为通常比较随意。借贷过程中经常签订的是不规范的借贷合同,或者签订"借条"作为借款和双方权利义务的凭证,甚至只是当事人之间口头约定便产生效力,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往往会影响了借贷行为的顺利实现,导致借款纠纷的出现。
3、偿还协调机制不完备
民间借贷中,贷款人大多是凭借对借款人的信任而发放贷款的。尽管没有直接的抵押品,但人们通常认为应该由贷款的自然人及其家人来偿还全部债务,这实际上是扩大了"抵押品"的范围,相对于正常贷款中仅以抵押品或企业全部资产为债务追索限度,这实际上是无限追索了。当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时,贷款人缺少与借款人的协调。贷款人想到的只是如何索取自己的本金和高额利息,却不知此时企业可能连本金都难以偿还。如果此时能够减免企业的高额利息,并改以较低的利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则有可能实现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双赢。
4、民间借贷经营上的分散性
提供民间借贷服务的个人中介和机构中介在经营和服务上具有分散性的一面,基本都是各自为政、分散经营,组织结构也很不完善。这样既不可能产生科学的管理模式,也不可能形成规模经济效应,从而不利于民间借贷的健康和长远发展。
5、信用的缺乏导致民间借贷不能的顺利进行
民间借贷很多都靠信用来维持借贷行为的进行,但是有些个人缺乏信任,有些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规模小、竞争能力相对较弱、自有资金不足、银行融资不易、市场信息不畅、人才缺乏等先天缺陷,使得信用缺失行为更为严重。这一系列的信用问题,不仅影响了民间借贷的顺利进行,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
(四)引发犯罪问题
当前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润的驱动之下有的民间借贷活动不可避免地朝着非理性的空间发展,从事民间借贷的主体很有可能涉嫌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高利转贷罪和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等罪名,民间借贷带来了高度的资金风险,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甚至影响当地社会稳定。
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的监管,合法民间借贷容易与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混杂于民间金融市场之中。其中绝大部分的"高利贷"民间借贷交易出现问题后难以寻求国家公权力救济,放贷方通过黑恶势力来帮助追索债务。高利贷现象和高利贷犯罪对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都造成了冲击,干扰了贷款管理制度和贷款秩序。除了高利贷之外,非法集资也是民间金融市场上的一颗毒瘤。近年来不少企业再融资困难的情况下,不得不铤而走险非法集资。高利贷和非法集资不仅不利于合法民间借贷发挥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还会影响正常金融市场秩序,阻碍经济健康发展。
(五)引发的金融问题
民间借贷从一定程度上分流了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使得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更难贷到款,转而通过民间借贷融资,进而形成民间借贷不断挤出正规金融机构正常放贷、企业不断通过民间借贷融资的恶性循环。
一方面,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从事借贷交易的个人或者组织可能会通过合法或不当的行为手段从正规金融机构贷出资金,然后再利用这笔资金去从事高利润的民间借贷。银行存款的减少直接导致了银行信贷总量的减少,进而导致对企业贷款的减少。另一方面,人们可采取多种渠道向银行贷款,并将贷到的款再投入到民间借贷市场上,赚取二者之间的利率差。在银行信贷总量一定的前提下,这使得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更加少了。于是,企业就得更加依靠民间借贷来筹集资金,这就使得民间借贷市场更加扩大,并挤出银行贷款,最终形成民间借贷融资额不断扩大,银行贷款额不断减少,企业不得不更依靠民间借贷,融资利率不断上升的恶性循环。
(六)引发社会问题
上述的金融风险的发生,以及民间借贷引起的犯罪率的不断攀升,最终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种民间借贷由于涉及的人员通常较多,而其活动又局限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风险无法有效分散,当偿付危机发生时,会产生多米诺骨牌一样的效应,使参与者的利益严重受损,甚至导致黑社会性质的行为、恶性暴力行为、以及不堪高利贷压力自杀身亡事件(比如包头亿万富豪金利斌的自焚事件)的屡屡发生,对社会安定产生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民间借贷的犯罪率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浙江"亿万富姐"吴英非法集资案就是典型。对于民间借贷来说,目前在我国从正常的合法的借贷行为演变为非法的,带有欺诈性的犯罪行为好像并不遥远。
四.民间借贷的法律解决机制
目前,我国民间借贷规范性差,从而导致各种问题的滋生,民间借贷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困境之中,要想让民间借贷打破怪圈走出困境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建立健全的法律规范体系,构建和完善具体制度,使民间借贷主体权利义务规范化,将民间借贷纳入规范化轨道上来,促进民间借贷的正常发展。
(一)确立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划清与非法民间金融行为的界限
由于当前落后于经济发展的民间借贷制度建设,造成了我国民间借贷活动长期处于合法与非法相交界的模糊状态。目前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发展还有赖于确定民间借贷真正的合法地位。
为了有效管理民间借贷行为,首先重要的一环是,将民间借贷与其他非法的民间金融行为严格区分开来,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明确民间借贷与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的界限。其次,要在法律上明确区分现有民间借贷的合法成分与非法成分,对其分别准确定义,明确合法民间借贷的活动内容和范围,从法律上予以保护。"对民间借贷,在法律上要界定出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对资金来源是否正当,使用是否合法等方面加以规范。"张健华教授建议[6];而对非法的民间借贷特别是危害性极大的民间借贷活动,比如,无真实借贷内容、以诈取他人钱财为目的、对抵押品提出不当要求、收取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高利息等借贷活动,均要以法律形式明令禁止。
(二)建构相关法律以规范发展现有民间借贷的活动
目前,我国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条文仅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等。然而这些法律法规还远远不能满足目前的实际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应针对目前民间借贷的情况,尽快建立和健全适应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法规,来应对民间借贷普遍存在且迸一步扩大的趋势。具体地说,可以从设置民间借贷机构和规范现有民间借贷活动两个方面来建构相关法律制度:
1、允许民间资本设立合规的民间借贷机构,并创设相关法律规范民间借贷机构。
可以允许民间资本创建合规的民间借贷机构,并与现有正规金融机构共存;明确其职能是专门从事合法的民间借贷工作。这样将民间借贷的地位用法律予以明确,指明民间借贷的活动内容是与正规借贷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可以实现民间借贷和正规借贷的良性共存。除了明确其地位之外,还可以对其机构类别、组织形式、设立条件、审批登记程序、业务范围、市场退出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为我国民间借贷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2、建构相关法律以规范发展现有民间借贷的活动。
可以在民法中增设民间借贷部分,同时在金融法律制度中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现有民间借贷组织及其行为规范化。具体而言可以从借贷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合同要件、利率水平、借贷最高额、违约责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确[7],对合法的民间借贷与其他非法融资手段的区别与界线进行明确的法律解释,从而用法律手段规范、保护符合经济发展的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合法民间借贷双方的利益,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
民间借贷基本以信用为主,一般没有担保和抵押,这加大了民间借贷的风险,因此,要通过制定法律来规定对于资金数额较大的民间借贷必须有抵押或者担保。对法律规定担保抵押须办理登记手续的,可以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让应有的权利得到法律保护。
随着民间借贷纠纷越来越多,而我国的诉讼程序复杂,耗时长,费用高,加上民间借贷本身手续不全,难以取证,使得民间借贷的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甚至出现采取非法手段追讨借款等现象,致使本来的合法行为转向了非法甚至犯罪。因此建立民间借贷的救济渠道是很重要的,我们可以对民间借贷纠纷采取调解为主诉讼为辅的程序。通过立法授权某些部门或机关在管辖范围之内进行调解,对于不能调解的,可以通过简易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审理,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完善民间借贷监管的法律制度
建立起对民间借贷行为的有效监管和制约机制,其主要目的是要规范民间借贷的活动,保证民间借贷资金的良性流动,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而只有在立法先行的情况下,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在监管方面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明确我国民间借贷监管制度的监管主体和对象。
长时间的民间借贷运行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则和习惯,我们可以发展民间借贷行业的自律组织,发挥民间借贷自律组织在借贷监管中的主体作用。对于民间借贷进行监管的政府主体必须是确定的,这样可以杜绝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形成互动,可以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共同维护民间借贷的良好运行。
我国民间借贷监管制度的主要监管对象是合规民间借贷机构,之前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要求创设民间借贷机构,并且制定相关法律来规范这些机构,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更为高效的对民间借贷活动进行监管。对这样的民间借贷机构按照一般金融机构的监管方式进行监管。这样,一方面可以促使民间借贷机构向规矩金融机构的转化: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处在同一竞争水平上,消除对民间借贷的歧视。
2、从利率控制入手,强化现有民间借贷的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要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规定要进一步具体化,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借贷确定具体的利率上限,对违规者要进行严惩。只有抓住利率这个核心,才能对民间借贷进行有效的监管。建立民间借贷利率信息的监测体系,不仅对引导我国民间借贷有序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同时,对改进提高金融调控水平有重要作用。因此,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民间借贷利率信息的检测体系,引导民间借贷有序规范发展。
3、改进和完善监管手段,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
首先,应提高有关法规的可操作性,加强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其次,改变目前的手工操作,尽快实现监管手段的电子化,实现监管的网上运行,提高监管效率。再次,应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将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情况作为工作重点。要畅通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保证审计结果及时、完整地为最高决策层掌握。
参考文献:
[1] 苏虎超.民间借贷活动与金融犯罪相关问题探析[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6).
[2] 钟伟.中国金融风险评估报告[N].2002.
[3] 韦熙.中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和出路[D].硕士学位论文.2007(4).
[4] 徐燕青.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范的完善[D].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10).
[5] 张志昆.当前中国民间借贷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硕士论文.2010.
[6] 刘操.我国民间借贷监管法律问题研究[J].南方论刊 .2011(5).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市场行为的日益规范,工程的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文章从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招投标;问题;对策
随着工程招标投标配套法规逐步健全,建筑市场逐渐规范化,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工程招标投标的法规体系日渐完善,我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法规体系已经形成,为依法招标奠定了基础。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是我国建筑市场趋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全面降低工程造价,进而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招标投标的意义
招标投标的具体意义表现在: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能够减少交易费用。招标投标与直接采购、询价谈判等其它交易方式本质上的不同,就是它的基本属性:有组织的竞争、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
二、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法规理论体系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无法对投标人无故退出进行有效制约,开标时间不能依法固定,投标文件编制的时间随意压缩,对投标人的限制等,对这些条款的把握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对当事者的道德约束高于法律约束。《招投标法》作为指导我国招投标活动的法律,它应当给各方主体追求效率的空间,但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应有更严厉的规章,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弹性空间。
2、招标人暗箱操作,投标人弄虚作假
由于建筑产品招投标的某些内容及过程需要保密,客观上造成了不便于社会监督,减少了投标人因为虚假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还有,一个企业由于虚假信息在一个项目投标失败,并不至于遭到象在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那样受到市场驱逐,所以,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标的现象愈演愈烈。依托招标机构和有形建筑市场,利用现有信息技术完全可以对投标人信息进行准确、全面的核审,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全国统一信息平台整合工作滞后于现实监管需要,也给“暗箱操作”者提供了机会。
3、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难点
从法规上说,行政主管部门目前主要依靠《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有关部令和地方法规等监督招投标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实施细则。特别是法律规定的歧视性条款较难把握,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极易发生越位和缺位行为,也给招标人(招标人)“暗箱操作”提供可乘之机。从行政手段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建筑市场,特别是规范业主行为缺乏有效手段,而仅有的手段是惩罚性的消极手段,从理论上说,过多使用消极手段会伤及自身,最终会影响事业的繁荣。
4、价格形成的机制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建立的,忽视了企业独立的经济地位,国家直接参与管理活动,直接制定和控制构成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设备材料出厂价、采购保管费、运杂费、工资、间接费、管理费和税金等。事实上,我国现行工程造价定额较宽,以钻孔灌注桩为例,市场价是定额计价的60%,若降低10%,仍有30%的利润空间。现在社会上大量存在的带资、垫资、拖欠工程款问题,跟我们的定额计价有很大的关系,这些现象也可以理解为市场对不合理计价的一种修正。
5、现行招标投标方式和评标方法不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求
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依据主要是建设部、有关专业部和各省颁布执行的各种概预算定额及相应的费用定额。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不太适合,因为市场经济的根本特点就是竞争,而现有的计价模式满足不了竞争的需要。现行的定额,基于满足事先确定工程造价的需要,不管组成工程造价的这些因素的性质,通通固定化,违背了市场规律,不利于企业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也使施工企业难以发挥各自的优势。
三、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对策分析
1、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招标”建设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联合检察机关建立起了“日照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投标企业信用资源互动共享,明确要求所有投标企业必须先过“诚信审查关”。逐步建立起了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体系,极大地激励了建设市场交易各方主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招投标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此外,在法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加强法规的可操作性与刚性。由于招投标主体缺乏应有的自律能力,因此执法机关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法律和法规在执行过程中的严肃性.监督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保护公平竞争。
2、完善招标投标信息网络,提高信息透明度
寻找潜在的交易方,签订并改造合同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商务中的运用可以节省大量交易成本。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网络,招标方在网上招标信息,投标方在网上公布有关自己生产能力、履约情况、技术水平等,减少大量的搜寻成本。借助于信息网络,还可以提高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大大节约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
3、严格市场制度,避免过度恶意竞争
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非公开招标,都有高昂的交易成本。在不加限制的情况下,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开支。因为有些投标人的实力较弱,没有必需的竞争力,按正常情况根本就不可能中标,允许其参与竞争,对双方来说,只能是无谓地增加成本。如果对投标人实行严格的资格预审,或建立红名单(信誉良好企业入围),或通过总分包方式建立起长期合作的关系,彼此比较了解,可以节省许多交易费用。因此,要严格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制度,加强资格与资质审查,控制公路工程建设市场规模,有效改变过度竞争的局面。
四、结语
总之,我国的招投标事业正处在初步发展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论文重点在研究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了有效的完善招标投标运行机制和实施方案,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招标”建设,完善招标投标信息网络,提高信息透明度,严格市场制度,避免过度恶意竞争,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从而达到改进招标机构目前的状态,提高行业水平。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市场经济 伦理基础 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F014 文献标识码:A
1 我国市场经济伦理道德缺失的原因
纵观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导致我国市场经济伦理道德缺失的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我国现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期,旧的计划经济的平均主义价值观念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特点。另一方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经济伦理基础尚未建立。首先,计划经济的伦理基础是在熟人社会的基础上孕育产生的,讲究的是人情面子。而随着市场的转型,社会流动性增大,商品经济中的交易主体多为陌生人,市场经济行为无法通过传统的计划经济伦理基础得到有效的约束。其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结构、生产任务、利益分配都是计划的,是受政府严格控制的。而市场经济中,交易主体享有独立的地位,利益分配与效率挂钩,政府仅实施宏观调控。即传统经济结构的控制与被控制的垂直关系转变成了一种平等、独立的水平关系。显然,旧的计划经济伦理基础已无法有效约束市场经济行为。
2 构建市场经济新伦理基础的必要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亟需新的伦理基础完善其约束机制。首先,交易主体对“经济人”理论理解片面,忽视了自身“道德人”的身份,导致其无节制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甚至形成了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等病态现象。其次,依据“有限理性”理论,当人以为做出了最佳利益抉择时,由于人的理性的有限性和信息不对称性,所做的决策可能实际上并不是完全符合理性决策。“囚徒困境”就是有利的例证。所以,市场经济的现实状况需要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两者平衡发展的新的约束规则对市场经济行为加以规范和指导。而约束规则有硬性规则和软性规则。硬性规则主要是指法律、法规等外在强制性规则,软性规则主要是指内在的伦理道德准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需要法律和伦理共同维持。原因是:(1)法律、法规的制定、遵守和维护不仅需要法律责任作为保障,也需要交易主体在道德伦理上的认知、自律和实施。①(2)制度的实施和监督使交易成本增加,通过伦理内化产生的自我约束,能够节约交易成本和监督成本。(3)法律规定的有限性和滞后性,决定了法律约束力的有限性。伦理是法律最好的补充。(4)从伦理学的角度,任何外在的强制手段都是治标不治本的,而伦理可以通过价值内化形成一种内在的约束力,②使交易主体在计算成本和收益时,自觉地考虑伦理。再者,构建市场经济伦理基础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随着技术的进步,人类通过资源、物质财富的高消耗和自身体能的低消耗的方式发展经济,导致资源紧缺、环境破坏等“病态”和自身生命力的下降,③为了改变这一困境,我们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可持续发展旨在追求经济和环境的共同发展,并要求当代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时,考虑后代人的发展需要。由此可见,符合规律的社会发展需要以人为尺度的价值评价和伦理规范。
3 构建市场经济新伦理基础
以经济学与伦理学相协调,“经济人”与“道德人”相统一,集体主义与个人精神相结合为基本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基础。
(1)自利性与他利性相统一。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利益的追求是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原动力。并且,交易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也达到了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效果。所以自利性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我们应该肯定其合理性。但,自利性并不是毫无约束的,应当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经济的实质是实现商品价值。这要求我们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也要考虑对方利益能否得到满足。否则,商品交换将无法顺利进行,交易各方利益都无法实现。以自利为目的,以他利为手段,最终达到互利,这也符合“经济人”与“道德人”相统一的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2)自主性和责任相统一。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人们从垂直关系中解放出来,成为了独立的交易主体。这种自主性充分体现在生产、分配、消费等各个市场运行环节中。自主性有利于促进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但,当自主性畸形发展时,则会导致偷税漏税、短期行为等个人主义产生。市场经济主体,应当正确认识到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成就观。首先,自主的交易行为应当遵守市场规则,市场规则是在反复的交易过程中提炼的共同约定,能够维护市场秩序。所以,交易主体有必要也有责任遵守市场规则。其次,人的成就不应当简单地以货币财富来衡量,还应当结合个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来评价。如前文所述,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自身利益的实现离不开他人利益的实现。在繁多的交易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形成了相互交错的利益关系网,从而会产生公共利益。而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人不能脱离集体而独立存在。所以,我们个人利益的实现应以公共利益的维护为前提,坚持个人精神与集体主义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3)公平效率相统一。 公平主要包括竞争公平和分配公平。而效率是指高效、合理地利用有限的资源。效率承认收益对等性,激励经济主体发挥能动性和创造力。竞争公平是分配公平的前提,是提高效率的手段。而效率是分配公平的保障。个人与集体的统一性,自利与他利的一致性要求经济主体通过提高管理水平,改进技术等公平竞争手段提高效率。同时,经济效率代表着社会经济利益的生产创造和其第一次市场分配。然而,完全依靠市场分配社会经济利益会导致两极分化现象的产生。为了使少受益方获得补偿利益,由政府主持的第二次利益分配更加注重公平。④这种分配公平是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对收入分配的协调,并且需要以经济利益的产出和收益增加为保障。而三者的协调统一,是推动社会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的动力所在。
(4)诚实守信和契约精神。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通过契约的方式避免交换行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或时空间的分离所带了的交易风险。契约是达成合意的承诺。而交易主体对自己能获得应得利益的确信主要来自对法律效力的信任和对交易他方的信任。⑤但,法律的监督范围和效力是有限的,要实现自身利益最根本的前提是诚实守信。诚实守信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在实现交易各方利益的过程中,促进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和繁荣。
注释
①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伦理问题研究.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4.
② 杨光飞,梅锦萍.市场转型与经济伦理重塑——对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伦理反思.伦理学研究,2011.11(6).
除了解释经济现象和探究市场规律以外,经济学者和专家(权且把政府部门中的经济顾问归为这一类)更热衷于“预测”这件事。预测股市、楼市的涨跌,预测短期、长期的经济走势和全球经济景气情况。遗憾的是,人们发现这些预测大多数不靠谱,准确率比随机抛硬币的概率好不了多少。这次金融危机就连世界上最顶尖的经济学家也没有预测到,这无疑是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人们不禁要问,是经济学家的研究能力出了问题还是道德出了问题?
全世界做经济预测的专家学者数不胜数,他们“生产”出来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浩瀚如海,难道其中那些晦涩难懂的经济模型和眼花缭乱的数据统计结果只是在玩弄数学技巧,毫无实际用处?也许情况并没有那么糟。据西方媒体报道,早在几年前,美国一些著名大学里的经济学教授就曾对次级债市场进行过深入研究,发现了很多可能引发市场崩溃的迹象,但是在当时市场一路高歌的形势下,没有人愿意把他们的研究结果公之于众,也没有任何警示性信息。金融危机爆发后,有位著名教授在博客里深刻反思,他承认自己的“麻木不仁”实际上是有悖于学者的良知和公民道德的。
在经济效率的标准凌驾于一切标准之上的社会里,市场机制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经济衰退表明,市场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是失灵的,市场机制主导公共领域的资源配置将产生灾难性的后果。用市场化的指标来考核和评价数据调查和统计、学术和政策等公共领域的行为,将极大削弱违背道德的耻辱感,进而破坏社会规范。美国是一个市场化国家,通过这次金融危机,美国已经意识到了无所不在的市场观念对社会造成的破坏性影响:人们用成本和收益衡量所有的行为,道德和追求真理的精神变得毫无价值,责任意识在公共生活中沦为金钱的奴隶,人和人之间变得越来越难以合作和信任。
本期封面文章报道了我国统计数据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实际上也是和公共领域的道德缺失有关。在经济研究和预测这条“产业链”上,如果处于最下游的数据调查和统计环节不能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一切的研究和预测都将失去意义,公共政策和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也将发生南辕北辙的后果。司职数据调查和统计的部门和官员不会不懂得这些近乎常识的道理,但在经济效率压倒一切的所谓市场化理念的渗透下,地方政府把促进公共利益的政治目的降到了次要位置,人们也不再把追求真理当成人生的理想,说真话、实事求是成了不识时务的表现。
有学者提出治理中国“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痼疾应从体制和机制上入手,加强统计部门的独立性和经费预算,但我们认为,体制和机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数字之惑”,必须重塑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公众在数据统计和研究这些公共领域的参与度和自由度,才能破解市场经济社会面临的共同困境――对共善、真理的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