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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工作者推荐材料

时间:2023-01-24 23:24: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先进工作者推荐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先进工作者推荐材料

第1篇

关于评选2008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2008年,在全员的辛勤努力下, 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下达的经营指标,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公司员工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的优秀员工。为表彰在2008年度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者,同时以先进人物的事迹推动公司全员在2008年的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公司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评选先进工作者活动。要求各部门、车间在总结部门及员工个人全年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工作实绩的考核,切实按照评选条件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确保部门先进与优秀的员工得到应得的荣誉。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员工(除公司领导外)。 (二)评选比例 为平衡各部门工作,原则上按附表所列评优,个别部门业绩突出者可另行申请。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先进工作者自下而上进行评选。以各部门、车间为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评比,于1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报行政部,并附上先进工作者的初步书面推荐材料,报公司审核通过; (二)对先进工作者的奖励: 1,公司年终大会上公开表彰; 2,由公司领导颁发奖状与奖品; 3,颁发奖金1000元; 4,由公司组织前往“ ”旅游公休度假。 三、评选要求 (一)各部门、车间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层层选拔。要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切忌使评选工作流于形式。要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评出风格、评出水平。 (二)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工作者的先进思想、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员工奋发进取。 (三)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应由所在部门填写“登记表”一式2份(贴2寸彩色近照);先进事迹材料2份(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突出重点,文字简练生动,不少于300字),材料均需用A4复印纸打印。于1月10日前将登记表、事迹材料送公司行政部。 四、评选条件

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足以为全体员工表率者:

1、所在部门全年工作业绩完成较好,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设备、环保、治安等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德、业务素质兼好,工作扎实,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作用,有团队合作精神,对团队建设有贡献,与同事沟通良好,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3、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勤奋工作,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增创效益方面特别优秀者;   4、在生产、管理、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等方面,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良好效益并做出突出贡献者;

5、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受本部门人员一致赞扬者; 6、在其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二??五年一月一日

第2篇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推动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深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出一批“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和“交通文明执法标兵”、“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交,为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推进现代交通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检查内容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1.建立主要领导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的情况;

2.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制机构的工作条件;

3.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方案,并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4.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5.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奖惩考核内容的情况。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

2.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

3.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4.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

5.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

6.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情况。

(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了以下制度:

1.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2.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

3.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

4.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

(四)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1.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3.积极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4.办理本单位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5.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6.履行国家赔偿和行政补偿职责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1.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工作方案情况;

2.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

三、检查步骤和方法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组织,上下联动,检查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3月份)

具体安排部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事宜,确定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根据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自查阶段(4—5月)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根据《2012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2.各地区、各系统的地市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将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总结本地区、本系统的自查情况,并形成专题自查报告,连同本地区、本系统的地、市级以上(海事、长航为其一级直属机构)交通主管部门、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的自查报告、自查评估得分表一起于 2012年5月31日 前报部。

第3篇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交通执法监督机制,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深化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培树一批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全面推进依法治交,不断加快交通行业管理法治化进程,努力提高我省交通行业“三个服务”的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厅体法字〔2008〕63号)精神和《二八年全省交通系统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安排,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①依法行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或主要领导负责工作机制建立情况;②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及活动开展情况;③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方案,并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④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⑤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奖惩考核内容的情况。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①行政执法人员经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②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整顿和培训情况;③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④文明执法单位主题活动开展及创建情况;⑤执法便民新举措;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⑦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⑧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结果合法;⑨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⑩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情况。

(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情况: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

(四)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①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②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情况;③积极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④办理本单位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⑤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⑥履行国家赔偿和行政补偿职责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②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工作方案情况;③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情况;⑤组织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

二、检查的形式和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分动员部署、各单位自查、省厅组织互查、迎接交通运输部检查组检查和交通运输部重点抽查、总结等六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30日前完成)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制定本地、本系统的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动员部署。

(二)自查阶段(5月15日前完成)

1、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各市州交通局(委)自查范围含局直各执法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含公路、运管、征稽、港航、海事、交管站);省公路局、运管征稽局、港航海事局自查范围分别含本系统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省高管局自查范围含全省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公司),厅质监局自查范围含局直执法单位及全省交通重点工程。

2、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将自查情况形成专题自查报告(附自查评估得分表,下同),连同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执法机构的自查报告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送省厅;厅直各业务管理局要将本系统的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专题自查报告,连同各市州本系统执法机构的自查报告,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送省厅。

3、各地、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向省厅推荐“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交通文明执法标兵”和“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应当是自查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并且在交通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起到模范示范作用的省级以下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应当是自查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且“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这项检查内容得分在7分以上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交通文明执法标兵”应当是其所在单位自查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评选条件见附件2,下同)。“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应当是其所在单位自查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从事交通法制工作(包括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普法等工作),在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包括法制工作的主管领导、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及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材料,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送省厅。各单位每项推荐候选名单数不得多于1个,没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可不予推荐。

4、省厅将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的基础上,结合自查、互查情况和实际工作情况,综合考评后,择优向交通运输部进行推荐。

5、自查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各地、各单位对所属不合格单位要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形成专题报告,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送省厅。

(三)省厅组织互查阶段(5月25日前完成)

1、5月15日至25日,省厅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8个检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4),对各市州、厅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交叉互查,互点为被推荐为“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以及自查不合格的单位。省厅将视情参加检查组的互查工作,厅直各业务管理局可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系统内的互查和检查。

2、检查组在检查中,要注意总结被检查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注意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前应将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

3、各检查组要于检查结束后三天内,将互查报告和被检查单位(含重点检查的候选示范单位)检查评估得分表用电子邮件报省厅(邮箱:fxb@),互查报告应当包括对被检查地区和单位,特别是被推荐为“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的考核意见以及对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5、省厅将根据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综合整理后形成专题自查报告于2008年5月31日前报交通运输部。

(四)迎接交通运输部检查组检查(6月1日至6月20日)

6月1日至6月20日,交通运输部第六检查组(山东省交通厅、安徽省交通厅)将对我省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省厅抽查和交通运输部重点抽查(8月份)

8月份,交通运输部将组成若干抽查小组深入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交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同时省厅也将根据《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文明执法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法〔2008〕236号)精神,检查验收各地、各单位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总结阶段(9月底前完成)

检查结束后,省厅将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向全省交通系统进行通报,并抄报交通运输部体法司、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和省政府法制办。

三、检查的主要方法

1、采取听汇报、查案卷、看资料、随机访谈或召开座谈等形式,重点检查被推荐的候选单位以及自查不合格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制工作情况。

2、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深入执法现场,检查1-2个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采取随机提问等方式,抽查3-5名执法人员对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应知应会的掌握情况。

4、采取考核计分办法,具体操作按照交通部《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计分。

四、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监督检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此项检查作为今年交通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由于此次监督检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合理安排时间,密切搞好配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自查和迎检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对于要求报送的相关材料要明确专人负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如遇有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厅。

第4篇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众多适应*世纪发展要求的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人才,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对密切我省对外交往、提升我省在国际上的知名度,服务我省对外经济贸易、科技引进和文化交流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中,我省教育系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奋斗,勇于奉献,出色地完成了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开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新局面,我厅决定于2009年评选表彰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励名额

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高等学校、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

评选先进个人的范围: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中长期从事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人员或对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本次先进个人的评选。

表彰名额:先进单位50个,其中高等学校20个,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30个。先进工作者100名,其中,高等学校50名,基础教育方面50名(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控制在10%以内)。

推荐名额:各市原则上推荐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较多的市,可适当多推荐1到2个先进单位和1到3名先进个人。各高等学校根据总的表彰名额和本校实际情况,酌情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学习*理论和“*”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顾全大局,配合我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战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服务教育发展和对外开放。

3.重视和支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

4.开拓创新,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活跃,成绩突出,为本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5.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为本地区、本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取得明显效果。

6.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和掌握国家外交方针和相关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政策。

2.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岗位中兢兢业业、乐于奉献、任劳任怨、尽职尽责,业绩突出。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引进国(境)外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积极主动承担各级政府以及本校国际合作项目和任务,出色完成任务,受到外方高度评价,为我省争光。

5.自觉遵守外事纪律,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过程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采取自下而上推选,领导集体研究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面向一线工作人员,面向基层单位的原则。

(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先进质量,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四)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2000字左右)。

四、推荐评选程序

请各市、各高校根据评选条件推荐选拔本市、本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地各高校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见附件1)和《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于2009年6月15日前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外事处,联系人:于炳文,联系电话:0531-81916579。有关表格可从上下载。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我厅将授予“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第5篇

26年前,刚从学校毕业的我,带着对幼教这片净土的向往与渴望,全身心地投身于公道中心幼儿园这个多彩的世界。乡镇幼教是片热土,有尽情挥洒的空间,有研究不尽的课题,在专家的指导下,我执着地追求着。耕耘着。快乐着:农村幼教科研是个大舞台,有奉献一生的价值,有深耕细作的精彩,我孜孜不倦地努力着,探索着,收获着……

一、火玫瑰,为精彩全力以赴

火玫瑰是红色的玫瑰,颜色鲜艳,热情似火,既精彩了自己,又精彩了大家!这种传承是薪火相继的!

1987年,我遇到了一个很好的师长——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劳动模范、公道中心园园长兼乡镇幼师辅导员陈绍娟老师,是陈园长把我带进了教科研的殿堂,由老园长的引荐,使我认识了南师大赵寄石、唐淑等教授,进入了赵寄石教授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七五”规划重点课题“农村幼儿教育研究”课题组。从此。我走上了精彩年华的上升通道。

1985年,公道镇中心幼儿园成了南京师范大学教科研实验基地。1988年,公道幼儿园接受了原国家教委“七五”期间的重点科研项目“农村幼儿教育研究”的试研任务。当时我在赵寄石教授的直接指导下参与这项课题的研究。1989年,国际幼教大会在南师大召开,会上播放了我园大班教学实况录像,得到各国幼教专家的好评。1993年,公道中心幼儿园又接受了南师大的“学前儿童多种保教形式”的研究任务。在南师大唐淑教授直接指导下,公道中心幼儿园的“少先队带散居儿童”“大班儿童带散居儿童”“开设中午班”、“开设晚班”等多种形式,以正规教育带动了非正规教育,将3周岁~6周岁未入园的幼儿,特别是流动幼儿组织起来,让未入园孩子接受了与同龄幼儿园孩子的同步教育,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这个优秀的团体吸引着我,鼓舞着我。面对天真无邪的孩子,面对着五彩斑斓的教育科研,我暗暗地对自己说,这就是我所热爱的幼教事业,这就是我的七色彩练!我要为这一平凡的事业贡献我毕生的力量,实现我的个人价值!

在专家教授的指引下,年轻的我一边工作,一边虚心地学习,努力使自己不断地成熟起来。业余时间,我苦练教学基本功,勤学专业理论知识;工作中,我不断钻研、思考、改进自己的工作。很快就成长为一名年轻的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由于工作认真、出色,在2004年,我由一名普通教师走上了业务园长的岗位。2006年,我被公道镇政府任命为幼儿园园长。我深知,这是组织和同事们对我的信任。职务变了,我的压力更大了,但我的追求却始终没变。在一线,我要做一名好老师,在领导岗位上,我就要做一名好领导。使幼儿园获得更好的发展。经过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追求,我先后荣获邗江区先进教科研个人、档案先进工作者、区教育局十佳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二、火蝴蝶,为特色精益求精

幼儿教育是面向未来的,精致管理是现代幼儿教育的灵魂,为了实现质的飞跃。我们踏上了构建符合农村特点的园本“综合教育”课程,这是农村幼儿园的浴火重生之路,

20世纪90年代中期,公道中心幼儿园参与了南师大学前系赵寄石、唐淑教授主持的“农村幼儿园综合教育的研究”。从此,幼儿园课程的研究时间从学前一年发展为三年;研究内容以苏北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为背景,体现苏北农村的特点,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农村大自然、大社会这个活教材。

从“七五”至“十一五”,公道中心幼儿园参与了多项课题的研究。以课题研究为载体,挖掘可利用资源,课程内容不断丰富。如在进行“农村幼儿劳动教育实践”课题研究时,我们利用家乡鞋厂、玩具厂、服装厂的资源,在幼儿园走廊上创设“民间工艺”“服装制作”“玩具、鞋子制作”一条街特色区域活动。利用乡村手工艺的优势,我们开辟了一个用麦秆做材料的巧手角,带领幼儿用稻草编草鞋、搓绳子、做稻草人、编围裙,让幼儿在活动中模仿,在活动中训练劳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培养动手操作能力。

在赵寄石教授和唐淑教授“综合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我们摒弃了农村幼儿园的课程严重小学化、城市化的倾向——重视活动课程建设,重视隐性课程开发,强化课程整体效益的提升,强化农村资源在幼儿教育中的开发与利用。如在收割麦子时,我们领着孩子们拾麦穗,念古诗《悯农》。孩子们在观察和参与力所能及劳动的过程中,了解了麦子生长的全过程,懂得了粮食的来之不易,有效地培养了孩子观察能力和爱惜粮食的情感。此外还注重组织活动组织空间的开放性,在户外开设运动区,在广阔的户外玩“老鹰捉小鸡”“放风筝”和“藏猫猫”,去小溪边玩打水漂等游戏……多样化区域活动的开展。不仅丰富了主题活动内容。也使幼儿园课程特色得到彰显。

公道中心幼儿园“综合教育课程”的特点是:以主题教育的形式出现,注意综合性,凸显“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同时。“综合教育课程”更好地符合本园、本地的实际。注重发挥教师在课程园本化探索中的创造性,实现教师从关注文本教材向关注身边教育资源的巨大转变。“综合教育课程”的构建,从观念到行动上提升了全体幼师的能力,实现了农村幼儿教育的伟大“突围”。

“综合教育思想”对农村幼儿园所产生的影响,远远超出了“综合教育”本身。它让我们农村幼儿教育工作者解读到了这样的理念:中国的幼儿园课程不应该一统化,一切适合于幼儿发展的课程都值得去探究。

三、火凤凰,为梦想浴火重生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不前进就要后退,这是我的信念。为了这一信念,工作再繁重,再劳累,我也没有停止过学习。

工作着是美丽的,学习着也是美丽的。读书学习是我不断充实、提高、完善自我的有效方法。1991年我参加了成人自考大专班的学习,每周日往返扬州教师进修学校听课学习,课后还要搞科研,任务十分繁重。2005年。我参加本科学习。在自己学习的同时,我经常把我读过的好书、好文章,推荐给同事们,并创造条件鼓励她们不断学习,为我园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在教育教学上,我也是一丝不苟。从教以来。先后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好玩的稻草》《蚕豆用处大》等教学活动设计以及多篇教学和管理论文。与此同时,我对幼儿园科学领域教学进行了深入研究,2007年6月,我参加了南京师范大学虞永平教授主编的幼儿园教师用书《科学》一册的编写工作,公道幼儿园“综合教育课程”的科研成果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了推广。2010年3月,我还代表扬州市幼儿园园长在“江苏省农村合格园园长培训班”上作了《团结奋进、深化特色、争创一流》的专题发言和话题互动。

第6篇

第一章建立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

第一条选拔范围:我市境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第二条选拔对象:在科研、工业、教育、卫生、农业生产及科技推广等第一线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第三条选拔的条件:

1、国家、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获奖者。

2、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攻关及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以及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新成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可行性报告,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和应用价值,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经济管理方面有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5、在我市教育、卫生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6、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第四条选拔程序:

1、基层单位推荐。由本人所单位公开推荐。

2、组织审核。各县、区、市直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在基层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按照选拔范围和条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审核材料报市人事局。

3、考察评审。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考察,提出建议名单,交政府特殊津贴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4、公示。对领导小组审定的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确属优秀的,报市委、政府审批。

第五条津贴和管理

1、市政府特殊津贴从200年开始,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5名。

2、凡被批准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颁发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荣誉证书,每人一次性发给奖金10000元。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突出业绩及成果进行专题报道。

3、推荐选拔工作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组织、人事、科技、财政、教育、卫生、计经、经贸、农牧等部门组成市政府特殊津贴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选拔政府特殊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承办推荐选拔具体工作。

第二章建立功勋奖

第一条授予功勋奖的范围:凡在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技术发明、重大技术改造与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创造出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评选程序:参照市政府特殊津贴选拔程序

第三条奖金与管理

1、功勋奖从200年开始,每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2—3人,每人一次性发给奖金10万元,同时授予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功勋奖由市委、政府授权的相关部门受理初审后,提交市委、政府审定批准。

3、功勋奖当年评选不出来的,可以空缺。

第三章建设专家公寓

第一条入住专家公寓的人员范围:

1、享受国务院、自治区及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及自治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入选人员;

3、享受自治区科技功勋奖人员;

4、市上授予功勋奖的人员;

5、凡是我市引进的高级专家、学者及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二条专家公寓建设:市委、政府将在市、区选择优越地理位置建设专家公寓,专家公寓竣工后以成本价由市财政、用人单位、个人各承担三分之一,可产权到人。

第三条专家公寓管理。专家公寓小区实行统一物业管理,小区内做到绿化、美化到位,配套其它文化娱乐设施到位,服务措施到位。为各级专家在我市工作创造一个舒适、安逸的生活环境。

第7篇

第二条    科技必须同管理相结合。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必然要求有现代化的管理与之相适应,才能变为先进的生产力。因此,在积极推行科技进步的同时,要狠下功夫,推进企业管理进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第三条    科技进步包括各专业的科技研究、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新工艺和新材料推广、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活动、学术和技术交流等。

第四条    管理进步主要是合理地组织生产力和维护生产关系,按照现代化管理的思想原则,对传统的管理进行改革和提高。通过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应用科学管理方法,使企业在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人才、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等方面逐步实现现代化。

第五条    合理化建议包括科技进步、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操作技术、生活福利、文教卫生、思想工作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活动的全部内容。在以上范围提出的有创见、行之有效的建议,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均属合理化建议范围。

第二章    科技进步

第六条    科技进步工作实行矿长领导下的生产矿长负责制。生产矿长兼科技进步委员会主任。科技进步委员会成员由工会主席、矿长助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有关科室正职组成,生技科科长兼副主任。各分矿、车间分管生产技术的副职负责科技进步工作。

第七条    科技进步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编制和审核全矿科技进步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确立全矿重要科技项目;

(2)对全矿重要科技项目确定承担单位、负责人及所需经费,并对科技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和重大科技项目的进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结合全矿科技成果进行评审、鉴定,确立奖励级别,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优秀成果;

(4)审查科技经费收支情况;

(5)向人事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

第八条    科技进步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季末月下旬举行一次例会,研讨本季度科技工作情况,部署下季度科技工作,由主任和副主任向矿长汇报。

第九条    每年一月前将全矿上年度科技成果进行一次审核,确立奖励等级。

第十条    科技进步的日常工作由生技科负责。

第十一条    我矿科技进步的具体目标是:提高地质储量,降低损失、贫化、节能降耗,提高劳动生产利率,提高选矿回收率,保护环境,改善职工的生产、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    科技进步项目分国家项目、矿内重点项目、矿内一般项目。国家项目必须按上级指令执行,矿内重点项目经科技进步委员会审定后,由生技科下达有关单位完成,矿内一般项目,原则上由各单位提出立项意见,经生技科审核后,由各单位分头完成。

第十三条   项目费用在一万元及其以上者,为矿内重点项目,所需费用由技术进步专项基金列支。项目费用超过一千元,不满一万元的为一般项目,如果不能列入技措费,也不能摊入成本,亦可按重点项目费用列支渠道处理。费用不足一千元的,属于小改小革,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按财务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是我矿科技进步可以借助的力量,我们按平等互利的原则,搞好技术协作、学术交流,共同推动我矿科技进步事业的发展。

第十五条    科技进步项目可以实行承包制,包任务、时间及所用经费,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责任和利益关系。

第三章    管理进步

第十六条    管理进步工作实行矿长领导下的工会主席负责制。矿部成立管理进步委员会,工会主席兼主任,企审科长兼副主任,成员由有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管理进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企审科,企审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

各分矿、直属科室、车间的行政正职负责本单位管理进步工作。

第十七条    管理进步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编制和审核全矿管理进步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全矿重要管理进步和管理开发项目。

(2)下达管理进步和管理开发项目计划,责任落实到单位或个人,对计划的执行情况按季进行调度、检查。

(3)对全矿管理进步的成果和效益进行评审、鉴定,确立奖励级别,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优秀成果。

(4)根据企业管理的需要,组织对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学习、引进。

(5)会同教育部门制定管理知识培训计划,加强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

(6)向本矿人事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优秀管理工作者。

第十八条    管理进步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检查管理进步计划执行情况,安排部署工作,会议情况向矿长报告。

第十九条    每年的一月份,对全矿上年度管理进步成果、效益进行审核,确立奖励等级。

第二十条    管理进步的日常工作由企审科负责。

第二十一条    管理进步的目标是:提高产品、工程、工艺质量,降低成本、减少消耗,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经济效益,主要包括:通过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取得的成果,通过加强经济核算,在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果;通过优化管理机构、劳动组织,加强定额、定员管理取得的成果;通过管理咨询,实施整改方案取得的成果;通过加强质量、设备、能源等专业管理所取得的成果。

第二十二条    管理进步、管理开发项目分为国家项目、矿内重点项目、矿内一般项目。国家项目是按上级计划安排的项目;矿内重点项目是经管理进步委员会审核,统一组织下达的项目;矿内一般项目由各单位提出立项意见,经企审科审定后,由各单位完成。

第二十三条    管理进步和管理项目开发所需费用,在立项的同时提出费用计划,经审定包干使用,由管理费列支。

第二十四条    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管理协会搞好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推动企业管理的发展。

第二十五条    管理进步、管理项目开发可以实行内部承包,包任务、包时间、包费用,并以合同形式确定责任和利益关系。  

第四章    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六条    合理化建议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不能单靠行政手段,必须充分发挥职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

第二十七条    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由所在基层工会报矿工会,矿工会根据建议的性质、类别,分别转交有关的职能部门承办。其中,涉及部门较多或者难度较大,费用较多的转交生技科,由生技科牵头研究解决。

第二十八条    总矿各职能部门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不论是否采纳,都要有回音。对于一般建议要在接收后一个月内给予答复,对于重大建议,要在五十天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九条    工会、生技科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做好统计,其中重大建议要形成完整归档资料。

第五章    奖励

第三十条    科技进步、管理进步及合理化建议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三十一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分别申请科技进步、管理进步及合理化建议奖:

1、井巷工程和基建、技改工程结果的改进和质量的提高;

2、工艺、计量、检验方法和标准的改进;

3、有效地利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水源、设备及自然条件的技术成果;

4、发现有效利用矿产资源方面的技术成果;

5、为解决生产中的重大技术关键问题的科学研究、试验成果;

6、设备、仪表、装置、工具、器具的改进;

7、设计、统计、计算技术的改进;

8、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9、安全、环保、医疗卫生方面创国内、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

10、通过制定并落实劳动、能耗、物耗、费用、资金、设备利用等定额所取得的成果;

11、通过加强质量管理,在提高产品、工艺、工程质量方面的成果;

12、通过加强物资、能源管理,在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发放、回收等方面节约支出或费用;

13、通过加强经济核算,在资金管理、成本管理方面节约支出、费用或减少贷款利息;

14、通过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的成果;

15、通过合理调整劳动组织,加强定额、定员管理,提高劳动效率;

16、各专业部门、系统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取得的成果;

17、其他方面有明显效益或效果的科技进步、管理进步成果。

第三十二条    参与评奖的科技进步和管理进步项目及合理化建议必须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进步性,指研究、设计、管理、建议者所提出或实施的方案、措施相对于原事物有所改进、完善和提高。

可行性,指方案、措施在实践中可以实施,只指出问题的现象,或者仅提出建议、设想的名称而无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者,属于一般性意见,不能视为科技进步、管理进步和合理化建议项目。

效益性,指项目实施后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十三条    科技进步、管理进步、合理化建议奖励,按年经济效益(或一次性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工作量及社会效果等分成四个等级:

一等    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发荣誉证书,奖金2000至5000元;

二等   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发荣誉证书,奖金1000至2000元;

三等   经济效益5万元以上,发荣誉证书,奖金500至1000元;

四等   经济效益1万元以上,发荣誉证书,奖金200至500元;

第三十四条    对那些难以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如管理、安全环保等,应考虑其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及社会效益,合理确定奖励等级。

第三十五条    集体完成的获奖项目,按参加人员(不包括辅助人员和施工人员)计奖。

第三十六条    对获一、二等奖的项目,可以择优申报上级奖励。

第六章    申报与审批

第三十七条    科技进步、管理进步及合理化建议分别由矿科技进步委员会、管理进步委员会评审。

科技进步委员会和管理进步委员会向矿长负责,项目评审工作接受职工监督、检查,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和效率。

第三十八条    凡申请合理化建议、科技进步奖励时,必须填写《黑岚沟金矿科技项目一览表》,申请管理进步奖要填写《管理进步效益表》,申请奖励必须经采用单位审核、盖章。

第三十九条    生技科、企审科接到申报资料后必须进行复核,然后提交科技进步委员会或管理进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奖励等级和奖金额,经矿长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条    科技进步、管理进步和合理化建议奖励的获得者的事迹由生技科、企审科写成专门材料,劳动人事科会签,装放本人档案,作为今后考核、晋升、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和评先进工作者的依据之一。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科技进步、管理进步和合理化建议获奖项目的全部资料必须立卷归档,并确定密级,不经批准不得转让和泄露。

第四十二条    科技进步、管理进步和合理化建议奖金计入生产成本。

第8篇

20xx年安徽省见义勇为条例最新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特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

第四条 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宣传表彰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五条 全社会都应当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具体工作由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以下简称综治机构)实施。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司法、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相关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宣传见义勇为事迹。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省、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当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会。

第二章 确 认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

(一)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扭送或者协助有关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逃犯的;

(三)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

(四)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

第九条 见义勇为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综治机构确认。

第十条 见义勇为行为人或者其亲属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综治机构申报见义勇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综治机构举荐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没有申报人、举荐人的,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可以在调查核实和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直接确认。

第十一条 申报、举荐见义勇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两年,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综治机构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线索。

申报、举荐见义勇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二)受益人、证人或者相关单位、个人提供的证明。

第十二条 县级综治机构在接到申报、举荐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六十日内提出是否确认的意见。

评审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综治机构,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司法、教育等行政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的专业人员以及其他方面的人员组成。

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对见义勇为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见义勇为的受益人应当如实提供见义勇为证据或者其他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对拟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应当自拟确认之日起十日内,将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和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因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安全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保密的,可以不公示。

未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报人、举荐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并书面通知申报人、举荐人及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见义勇为人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综治机构和有关单位;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应当在调查后决定,必要时可以组织评审委员会再次评审。

第十五条 申报人、举荐人对见义勇为的确认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确认结论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综治机构申请复核,上一级综治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报人、举荐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章 奖 励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对已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及时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定期予以表彰、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可以载入地方志。

第十七条 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包括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先进集体、见义勇为模范或者模范集体、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英雄集体。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事迹比较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先进集体称号,给予一万元以上的奖励,享受同级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待遇。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在本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模范集体称号,给予三万元以上的奖励,享受同级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待遇。

省人民政府对事迹特别突出、在本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安徽省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英雄集体称号,给予五万元以上的奖励,享受同级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待遇。

第十九条 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十倍以上奖励;因见义勇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十倍以上奖励;因见义勇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倍以上奖励。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见义勇为人员予以奖励和保护。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奖励、捐赠。

第二十一条 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公开进行,受表彰、奖励人员或者其亲属要求保密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保密的除外。

第四章 保 护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应当立即送医疗机构抢救和治疗,并及时向当地综治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拒绝、推诿或者拖延。当地综治机构应当及时协调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抢救和治疗费用。不能及时解决的,由综治机构从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中垫付。

第二十三条 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以下各方承担:

(一)由责任人、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依法赔偿;

(二)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三)由受益单位、受益人或者其监护人补偿;

(四)由所在单位补助。

通过上述方式未能解决的费用,由行为发生地县级综治机构从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四条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符合工伤条件的,享受工伤保险的有关待遇;未被认定为工伤的,由民政部门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给予抚恤。

第二十五条 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公(工)亡的,按照国家因公(工)死亡规定享受抚恤待遇;未被认定为公(工)亡的,参照因公(工)死亡规定享受抚恤待遇,抚恤金从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县级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或者基金中支付;按照国家规定批准为烈士的,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第二十六条 因见义勇为牺牲、伤残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在按照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其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补助;受益单位、受益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给予力所能及的扶助。

第二十七条 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人员,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换适合的工作岗位,非因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工作单位的,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推荐力所能及的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认定为工伤的,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其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且无扶养人扶养的见义勇为人员,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或者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妥善安置。

第二十八条 见义勇为人员和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就业、保障性住房、入学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 因见义勇为致使本人或者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因其见义勇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援助。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应当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档案和回访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其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第三十二条 合法权益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得到保护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经费保障

第三十三条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

第三十四条 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基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同级财政拨款;

(二)募集收入;

(三)捐赠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鼓励社会力量向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

第三十五条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应当用于:

(一)救治、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

(二)抚恤、补助、救助、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六条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不足以支付见义勇为各项费用时,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补足。

第三十七条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并定期公布使用情况。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负伤的见义勇为人员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非因法定事由,与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劳动关系。

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待遇以及相关费用不按照规定办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见义勇为负有受理、调查、确认职责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受理、调查或者确认的,由其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 弄虚作假、骗取见义勇为表彰、抚恤和奖励的,由原确认机关核实后,撤销荣誉称号,追缴抚恤金、奖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并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见义勇为确认、奖励和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9篇

一、立足岗位,健全架构,促进发展

为配合全行实现抑制经营亏损目标,该同志充分发挥其信贷工作经验,广泛吸取新知识,探索工作新途径,立足岗位,为行内当好参谋,收到较好效果。

1、进一步完善管理架构,形成以制度规范操作、监督的制约机制。今年年初以来,***同志先后组织起草下发了《法人客户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信贷员工贷后管理不良积分制度》、《****分行个人消费信贷审查委[网文章-员会工作规则》、《***分行消费信贷审查中心管理办法》、《***加强贷后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提取信贷档案管理的补充规定》、《公司客户信贷资产质量和潜在风险贷款压缩退出考评办法》、《***分行法人客户信贷业务操作及核保操作中心工作规则》等有关制度、规定共16项,有效加强了我行信贷管理工作,为我行信贷业务的科学、有序、健康发展建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2、抓好信贷基础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该同志注重对基层行的工作指导以及问题的解答,在推广新知识、新业务上,能够首先做到本人熟知,以带动全行推广;同时加强对重点客户、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信贷调查与分析,全年共组织参与撰写钢铁行业、汽车配件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开发区贷款等有价值的调查分析报告60余份,有力地指导了我行公司业务开展,为本级行经营决策当好了参谋,也为上级行制定行业信贷政策创造了条件。

3、定期组织召开信贷管理工作分析会议。对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重大难点问题,通过定期召开信贷管理工作分析会议的形式,及时分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规划,并以《信贷管理工作会议纪要》、《信贷业务整改通知书》等方式通知问题相关行,限期落实整改。一年来共组织召开信贷管理工作会议8次,下发《信贷业务整改通知书》62份,均收到较好效果。在业务指导方面,严格执行贷后管理“有请必复”工作制度,全年共答复各支行报请的信贷管理难点问题46启,答复率100%,有力地推动了我行信贷管理工作。

二、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勇挑重担

1、严格信贷管理,遏制滋生不良。年初以来,***同志通过从信贷基础工作抓起,在信贷业务前后台分离的基础上,实行了含法人、消费业务全口径统一规范管理,组建了“信贷业务核保及操作中心,全面推行信贷“一对一“监督,实行了大客户分析制度、风险预警、提示等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了影响信贷资金正常运行症结。全年共组织下发《加强管理工作意见》25份,实现整改不规范操作问题24项,构建了防范风险的坚实屏障。为防范信贷风险,在XX年对全行信贷资产质量夯实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资产质量认证,先后三次开展质量分类,对部分风险隐患较大的贷款下达清收处置计划,查清、查实责任人,赋予必要的管理,取得较好效果。

2、全力压缩潜在风险贷款,进一步夯实信贷资产质量。***同志针对贷款剥离后潜在风险贷款日益显露的现象,及时组织全行进行潜在风险贷款阶段式排查,加大压降工作力度。期间共锁定潜在风险贷款**户,金额**亿元,截止2011年年底已实现压缩**亿元,处置率列全省第*位。对暂时无法收回和消费信贷存在批量还款问题的**亿元贷款,开展了管理责任认定,逐笔制定了处置预案,将其列入不良贷款管理,进一步夯实了信贷资产质量。

3、实行信贷业务精细化管理。为推进信贷资产精细化管理,下半年着手组织对剥离后的**户企业,金额为***万元的贷款全面进行了精细化管理。根据总行制定的行业信贷政策和信贷管理规定,结合客户实际情况,从规避信贷风险入手细分客户,适时划定支持、维持、压缩、退出四个类别,按不同贷款方式和形态,逐户、逐笔制定和落实管理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4、规范消费信贷管理,夯实资产质量。消费信贷实行统一后台管理后,***同志立即着手组织资产质量清查。按总省行要求,及时将具有违约和批量还款特征的贷款***万元转入不良贷款管理,并采取了定期深入基层调研指导、规范催收、风险、依法诉讼等13项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措施,仅下半年即实现清收任务***万元,清收处置率列全省同系统之首。

5、组织好信贷员工业务技能培训。为提高信贷员工素质,***同志认真组织制定全年培训工作计划,协调相关专业,确定主讲人、审定教案、制作幻灯片,全年共组织两期由支行信贷主管行长和市行相关部室人员参加的信贷管理脱产培训班,向参加培训的信贷人员讲解了《现代商业银行信贷营销与管理》、《信贷审查要点》、《客户财务报表解读与分析》、《客户评价规则》、《统一综合授信申请与审查》等信贷业务涉及的内容,及时下发新业务幻灯片和讲义四套,开阔了信贷员工业务视野,推动了信贷人员学知识、比干劲氛围的形成。

三、廉洁奉公,服务员工,服务社会

第10篇

“科研兴师、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是我校始终坚持的科研之路,教育科研是学校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一个学校的教育要发展,教科研必须先行,教育科研与学校的教改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十二五”期间,我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学校承担的市级科研课题、区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均以结题。学校因此评为“2014年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现将2011年以来的教育科研工作进行总结:

一、变观念,树信心,营造科研氛围

   “十二五”期间,由于我校领导对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比较重视,经常过问,亲自督导。不论是哪里有培训的学习班,都能拿出经费派教师前往学习。在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过程中,学校领导还亲自对教育科研工作做阶段性的小结。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实施得力,活动方式引入,教师的观念不断发生变化,由不自觉逐步走向了自觉,参与热情不断高涨。我校教育科研的氛围进一步形成。我们始终坚持走“科研兴师、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之路,争取将教学质量的提高落到实处。

二、定目标,明职责,优化科研机构

    我校领导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专人负责。成立校教科研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由副校长分管教科研具体工作。为了使教师能有更大的热情投入到教科研工作中,我们还不断建立、完善了《校本研修管理办法》、《课题研究管理制度》、《教育科研考核办法》等。对教科研工作取得一定成果的教师,实行政策鼓励、精神激励、物质奖励,进一步激发了教师的教科研热情。多位教师的论文在国家级杂志上获奖和发表。同时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举办各类科研讲座;积极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及时反映本校科研动态,宣传教科研理论。

三、研课题,谋高效,提升科研能力

    我校至2011年起,就启动了市级“小课题”的申报工作,彰显“问题真、切口小、周期短、过程实、突出用”等特点,明确“基于问题解决、改进教育教学实践”的主旨,引导出40周岁以内的教师们申报了10多个市级级小课题,如《小学低年级阅读教学“图式板书增效”的课例研究》、《高年级小学生作文心理活动细节指导的案例研究》、《中年级小学生语文课堂笔记的指导策略》、《中年级小学生计算题高频率错误类型、成因及对策的研究》、《高年级数学课有效追问、深化思维的片段研究》、《生活英语任务驱动、游戏激趣的细节研究》、《小学高年级英语自主互助型教学模式的课例研究》、《小学音乐欣赏教学中激活想象力的案例研究》、《小学低年级体育课安全预防的方法研究》、《中年级信息课“抓两头,促中间”的小组个案研究》等等。这些突出课堂、微观、现场、行动、应用研究的小课题,深受教师们欢迎。先后有20人次参与实施市、区级的课题研究工作,已有1个市级大课题、15个市级小课题结题,形成了市、区、校多级课题研究网络。此外,我校高度重视对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2014年11月在我校组织开展了东宝区高效课堂研讨活动,我校参赛的三节课节节课都体现出教师对学校课题的研究体会和成果,好评不断,均获一等奖,和兄弟学校间也进行了很好的交流学习。与此同时,学校还派出优秀青年教师外出学习,开阔他们的视野、增长他们的见识,丰富他们的经验,促进他们的成长。一批青年教师在学校的积极培养和自己的不懈努力下正茁壮成长。像周阳、彭珺恺、贺群、陈悦悦、左苏妮等90后教师已逐渐成为教科研骨干。在课题课展示方面,周阳老师为大家做了很好的示范,使大家更为清晰地理解了如何将课堂教学与课题研究有机的结合起来,更有效地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

四、抓管理,促落实,完善科研档案

我校的教科研工作,从校领导到教师都非常重视,每项工作都安排有专人负责。对局、室有关文件精神,能及时批阅,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拖拉推诿。“十二五”期间,学校加强对课题实施过程和鉴定工作的管理,制定了课题操作的细则。我校要求人人参与课题研究。但由于客观存在的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所以我们对每位教师的具体要求也不一样:对于一般老师,重在抓好学习,组织听取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讲座,了解有关课题的研究报告,使其认识课题研究的意义,掌握一些课题研究的方法,而后根据自己的实际和需要确立一个研究专题,写出简要的研究实施方案,并在科研骨干教师的带领下,一起学习,一起讨论,一起实践,通过一堂课,一种教法,体现研究成果,学年末写一份总结。对于骨干教师,则给任务,压担子,承担课题主要研究工作,使之能成为产生辐射效应的科研核心群体。为保证课题研究的进程和质量,我们对他们的工作在加强指导的同时,更坚持阶段检查。按照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每学期逐条检查各课题组的落实情况。从各课题立项批准之后,学校对他们的研究过程全程监督,从开题报告撰写、实施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到活动记录和学习材料的整理,再到调研报告、阶段总结的撰写。研究过程落实,各课题组每学期安排一至二次教学研讨活动,每次研讨有明确的目的,及时反馈。根据课题研究,制订好后先对自己的教学现状进行分析,做到有案可据,制订好针对性的措施,并定期汇报自己的课题研究情况。使课题申报、论证、立项、指导、结题和成果奖励、推广等各项工作运转有序。

五、勤耕耘,善总结,积淀科研成果

     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学校完善了教科研奖励制度,每学期评比教科研先进个人。对、获奖、学术交流、辅导学生等教育教学成果均有奖励措施。同时及时收集、反馈市级以上各级各类报刊的征文、论文竞赛等信息,着力组织教师参赛、投稿、推荐发表。教师热情极高,我校部分教师将自己的教学经验、教学实践升华到教育科研的高度,提升了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11篇

现代社会要求公民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是指包括阅读理解与表达交流在内的多方面的基本能力。实践证明,阅读能力是语文素养的核心,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离不开读书。

我校小学生拥有的图书量不多,拥有一百册以上图书的学生只占29%,拥有50册以上图书的学生占35%,37%的学生没有尝到课外阅读带来的乐趣,所以不想读书。于是被其他的媒体夺去了几乎所有的课外时间。46%的学生不会读书,拿起书来无从读起,不知吸收,不知消化,即使迷迷糊糊读了也没有什么收获。11%的学生不能读书,原因是家里没有藏书或是没有合适的书读。

二、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

1、苏联的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让学生聪明的方法不是补课,不是增加作业量,而是阅读,阅读,再阅读。

2、当代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提出阅读程度不够的原因,阅读太少是一个,阅读不得法尤其是重要的一个。多读固然重要,但尤其重要的是怎么读。

3、《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中既提出了要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鼓励学生自主选择阅读材料。又具体规定了课外阅读量,第一学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第二学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40万字,第三学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

三、同类课题内外研究现状

从2005年开始,南京教研室推出了一项振兴阅读计划,计划为期五年,在南京乃至全国都产生了一定的反响。南京的小学生通过这样的一个计划,掀起了一股读书热潮。如南京力学小学,学校每年都向全体老师和学生推出一位作家,一套丛书,一本经典,以年级、班级为一个维度,每个班都有自己的阅读方案或者计划。学生读到了很多的精华和经典,提高了读书的效益,语文素养明显提高。

四、学术价值

课外阅读促进了学生的课内学习,而课内学习成绩的提高又刺激了学生课外阅读的兴趣,这样,课外、课内便形成了良性循环,学生尝到了课外阅读的甜头,真切地感受到了课外阅读的意义。课外阅读还可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精神,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精神。

五、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让每一位教师在语文教学当中,把培养学生爱读书、会读书、多读书、读好书作为教学的中心任务的经验,推广本课题可以建立小学生课外阅读的学校研究基地。

学生和教师都是本课题研究最大的受益者,而学生和教师的发展又促进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和育人目标的全面实现。

六、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1、创造条件,解决书源,为学生阅读提供可能,在班级内、校内、家庭中创设读书的良好氛围。

2、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指导活动,有效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逐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和阅读品质。

3、在“教学相长”中提升语文教师的人文素养,厚实文学、文化底蕴,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文化品味;在研究实践中掌握开展课外阅读的方法,探索课外阅读指导课的类型,提高有效指导学生开展课外阅读的能力。

4、以读促写,通过大量阅读,经常练笔,逐步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5、以阅读充实学生的课余生活,丰富学生的内心世界,培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纠错的能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6、遵循“模糊性、重过程、重激励”的评价原则,尝试采用活动评价、作品展示,读书记录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的课外阅读进行评价,形成激励机制使学生进一步提升自己的阅读能力和阅读质量。

重、难点:1.小学生课外阅读能力的养成;2.小学生课外阅读兴趣的保持。

七、研究目标

激发学生阅读兴趣,教给学生课外阅读的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地指导学生阅读,使学生爱读、乐读、会读,在轻松、愉快的阅读氛围中获取知识。

八、研究对象

五(2)班学生、四(2)班学生、三年级全体学生、二(1)班学生

九、研究方法

本课题采用行动研究法,辅之以调查法、个案研究法和开展研究。

十、研究步骤

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011年12月)--------安排部署和基本情况调查

1、学习资料,了解国内外最新的阅读观点和动态;

2、调查学生课外阅读情况,了解学生阅读现状;

3、申报课题,确定研究班级和人员,制定课题研究方案。

实验阶段(2012年1月――2013年10月)

第一步:营造读书氛围,为阅读创设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让学生能读;

A、召开家长会,开展亲子读书活动,宣传开展阅读活动的意义,提高家长的阅读认识和参与度、支持度;

B、筹措图书,充实学校图书室,建立班级图书角,为师生提供阅读环境;

C、开展每周格言和每周一诗诵读活动,做好班级文化建设,营造班级读书氛围;

D、开展“营造书香校园”校园读书活动,让校园弥漫书香,让学生置身书海;

第二步:探索阅读指导方法,为阅读提供科学引领,让学生会读;

A、各班级制定阅读计划,定期小结;

B、将语文课时进行重新分配,每周安排一节阅读指导课,在时间上保证学生的阅读,教师要探索不同类型阅读课的指导。

C、建立教师读书活动的相关制度及配套措施,开展师生共读,以教师的成长带动学生的进步;

D、根据实际,推荐不同学段学生阅读的阅读书目,并通过班级读书会引领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和阅读品质;

第三步,开展各种读书促进活动,激发阅读潜能,让学生乐读;

A、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以活动引领阅读,以活动激发阅读,以活动促进阅读;

B、开展各类评先评优活动,激发阅读向纵深发展;

C、开展各类读书展示活动,激励学生向往阅读;

总结阶段(2013年11月――2013年12月)

1、建立学校图书室定期开放制度和班级图书角定期充实图书和借阅制度;

2、建立学校年度读书评比制度;

3、各类课题成果的编撰与整理;

4、举办课题成果展示会,推广实验成果;

十一、预期成果

课题论文集,优秀课外阅读课例,学生课外阅读活动、展示集、成果集、多元评价表、结题报告。

十二、课题保障

课题组成员选员科学、结构合理,采取个人申请与考查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选定业务能力强、学历层次高、年段分布均衡的教师为主要研究成员。其中课题组负责人董晓育,曾参与中国学习科学学会学习指导实验研究中心指导的学习指导实验研究,并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王永平与王莲老师曾参加过陶行知十一五课题(《陶行知教育思想与语文课外阅读》)。王蜀苏老师参加过国家教育部十一五课题《小学生阅读教学中的学习方式的评价》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在一次又一次的探索中不断增强自身的科研能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资源为本课题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我们课题组还准备聘请自治区、市级教研机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作指导。

十三、项目分工

组长:董晓育 主持课题,全面领导

第12篇

一、活动主题

心系祖国献青春躬身实践长才干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纪念建党90周年、100周年为契机,以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为目标,创新实践形式,拓展实践途径,广泛发动青年学生投身社会实践,引导青年学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得出正确的社会观察结论,明确坚定的政治方向,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发现新知、运用真知,在实践中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奉献社会、增长才干。

三、时间安排

1、日,宣传动员、组建社会实践团队、确定具体实践时间地点、完善实践计划,并填写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年学生组团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

2、日,上交项目申报书;

3、日校团委对各系部申报的实践项目进行项目答辩、审核、确定,并将结果通知各个系部;

4、日,各实践团队根据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赴实践地开展活动;

5、月份,各系部上报实践材料,校团委组织开展评先表彰总结等工作。

四、活动内容

1.大学生建党九十周年成就宣讲团。以了解我党历程,感受我党九十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党建典型为主线,组织大学生开展参观建党九十周年成果展、观看宣传片、考察重点工程、体验新农村建设、访谈典型人物、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组织大学生深入到城乡基层广大干部群众中,宣讲建党九十周年成就、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营造共建和谐社会良好社会氛围。

2.大学生环保志愿服务团。围绕传播生态文化、感知生态体验、宣传节能减排、服务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我校大学生环保社团成员和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志愿者,深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地、村镇,集中开展生态文化宣传、节能环保知识宣讲、保护母亲河、建设绿色家园等活动,引导社会公众珍惜资源,爱护环境,植绿护绿,树立环保意识,改善生态环境。

3.大学生工业技术推广团。走高校与企业相结合的路子,重点结合我校实习、见习基地,选拔一批专业技术好、思想素质高、动手能力强的青年志愿者学生参加暑期大学生工业技术推广队。鼓励同学们把从书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企业、服务于社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加自己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通过具体工作岗位的锻炼,增强自身的就业意识。

4.大学生下乡家电维修服务团。依托我校的专业优势,组建一支农村家电维修服务团队。通过公开招募、集中培训、严格考核等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选拔一批思想觉悟高、业务技术强的学生,深入农村开展义务家电维修。提高同学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充分发挥同学们的主观能动性。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为农村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5.大学生“三下乡”文艺演出服务团。发挥我校艺术社团及文艺社团大学生志愿者的作用,利用文艺演出这个平台,展现青春风采。组织他们进入定点联系的企业、乡镇等,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艺活动。

6.大学生支教服务团。发挥大学生志愿者的作用,组织他们进入定点联系村,对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少年儿童进行学业辅导,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帮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暑假;协助做好“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达标的相关服务工作。

7.大学生骨干挂职服务团。集中组织大学生骨干到城市社区、厂矿、农村进行挂职锻炼、调查研究,在参与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深入了解国情,经受磨练,增长才干。把组织大学生骨干挂职锻炼作为实施“青年者培养工程”的重要环节,使他们在实践中加深对和谐社会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部要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内容,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按照“就近就便、安全第一、统一保险”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团总支要起草一份暑期社会实践实施方案,并以校团委文件下发给各团支部。

2.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落实“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要求,加强调研,掌握基层需求,根据需求进行活动立项。

3.扩大覆盖,注重建设。力争使每一名学生在暑假期间至少参加一次(5-15天)社会实践活动。要不断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力争每个系都建立相对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推动社会实践的长期化、常态化、长效化。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系要在做好暑期实践工作的同时,成立宣传报道小组,重点做好本系团队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校内报栏、广播、横幅和工作简报,交流工作经验,推动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深入。

5.及时总结,着重加大媒体报道力度。在具体实施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各系部应及时总结,并及时联系媒体,把实践团队所取得的成效宣传报道出去,保证每个团队至少在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一次。同时,做好积极申报省、国家级先进社会实践团队的相关工作。

六、校级重点团队的申报和资助

1.团队组建

参加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在校学生,学生可跨年级组队,每个重点团队组队的学生数10人左右,必须由1-2名老师带队。

2.项目申报

各系部至少应联系两个挂牌的,能够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社会实践基地。同时,每个系部组建1-2个团队。请各系部于年6月17日前将重点团队申报表、候选项目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评审会,确定立项团队和项目,并从中选拔推荐申报省级和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和项目。

3.活动开展

立项团队将填写《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年学生组团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期间,立项团队需设立联络员1名,每两天与团委联系一次,上报活动信息通讯稿。各系团总支要及时对本系团队的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确保实践团队安全顺利完成实践活动。

4.经费来源

此次社会实践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学校专项经费、系部支持、学生本人、实习见习基地赞助等。

七、学生个人参与暑期社会实践

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将所学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各系团总支应广泛动员全校学生自行寻找适合自己的单位进行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实践活动的时间5-15天。

2.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可以是企事业单位见习、顶岗实习、专业实践、公益服务等。

3.实践单位根据学生的实践表现在团委统一制定的《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会实践调查表》上给予表现评定。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系(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另一份学生自行保存,可用于今后就业时的自荐材料。

4.开学后第一周,各系团总支将《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社会实践调查表》收齐交团委,同时附个人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