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4 05:21: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按照区委办、区府办[20__]*号、*号文件下发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精神,____镇委、镇政府对本镇社区矫正工作十分重视,于20__年6月28日,在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上对该项工作在我镇的铺陈作了研究和部署:首先对全镇拟纳矫对象按照要求进行摸排;其次,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关于成立____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____镇社区矫正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协同配合、稳定有序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在领导的充分重视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村级社矫组织的通力配合下,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完成现定目标任务,按程序纳矫在册对象*名,实时帮教、耐心矫正,无一人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或受治安处罚,总体情况良好。其中2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已按期予以正常解矫。整个05年的工作规范、有序、稳妥,切实体现了“社矫为本、以人为本”的工作要求和精神。(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明确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开展。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符合区社矫办的相关要求,根据区委办[20__]17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____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金国平镇长为组长,李尧平书记为副组长,镇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财政统计办、综合治理办、司法所、妇联、镇团委、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内,负责日常全面工作的开展。6月28日召开了本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会议,明确本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各职能成员单位的职责及本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总体安排,按照镇矫正办的统一部署: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对我镇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多次的专题研究,制定并转发镇委红头文件,提出工作安排日程表,为整项工作合理开展,稳妥推进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二是摸清底数,了解现实状态,为开展社区矫正相应工作奠定扎实基础。[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镇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对本镇拟纳矫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排,按照法律文书等确定执行根据的文书齐全以及受矫期限大于三个月的要求,确定符合诸项条件的10人纳为拟入矫对象,并分别对10人的资料进行备档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文书的移交。三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除按照区里要求,于5月19日派人前往区委党校参加区社区矫正的培训外,还于05年7月6日,对镇属各行政村(社区)开展了集中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对村治保主任和志愿者全面介绍社区矫正相关事项,让村级社矫工作者对我镇即将铺陈的该项工作能有一个总体性的把握,明确相关工作目的、任务、要求以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二)抓好抓实拟增社矫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为了能正确掌握每名纳矫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我镇对每名拟纳矫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前教育。在矫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的意识,积极配合镇社矫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镇社矫办能及时通知其宣告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关键的是加深其社会服刑意识,能在社矫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截至目前,我镇社矫办共对纳矫对象开展矫前教育6批18人次,分别是05年7月29日一批10人次;9月3日一批3人次;9月27日一批1人次;06年1月4日一批1人次;2月5日一批1人次;2月18日一批2人次。此外自06年后,还按照区矫正办新的要求,对新增矫正对象详细做了首次谈话记录。从工作实际开展以及所取的效果来看,矫前教育对社矫对象纳 矫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有着积极的影响。
(三)改善办公条件,加强社矫硬件建设,为社矫活动的开展提供物质性的保障。为确保社矫工作规范开展,镇政府斥资5万元,添置档案柜两只,配置电脑,添置办公桌,并重新调整办公室布局,特意腾置出办公用房两间,作为社矫办公室以及谈话室。同时根据区矫正办的要求,将相关制度上墙,明确社矫工作职责、社矫制度、社矫纪律等。
(四)循章按序,做好常规衔接和宣告工作,确保社矫工作开展的严肃性。本镇于8月5日,在区矫正办的业务指导下,完成了首批共计10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矫宣告仪式。在衔接仪式上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促使纳矫对象能正视社矫工作,主动配合社矫活动地开展,增强其自身身份意识。此外,本镇还根据区矫正办关于对3人以下的社矫对象适用简易宣告仪式的精神,分别于05年9月6日,永乐村戴某等3人;10月31日,葛巷村张某1人;1月10日,葛巷村张某1人,2月8日,高桥村管某1人以及2月23日朱庙平某等2人,共5批8人次进行简易宣告,对相关制度进行宣讲、明确,与监护人及志愿者签定协议书,明确监护及监督帮教责任,建立监督考察小组9个,并制定体现个性的社区矫正方案,并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了专档,专人管理。
(五)建立健全村级社矫小组建设,加强与派出所以及村(社区)的沟通,形成联动网络。本镇社矫办在做好日常考核外,大量相应工作依托村级社矫小组的开展。目前,我镇已在所辖的10个村和一个社区均建立的社矫小组,并委托村(社区)治保主任负责村级社矫工作的开展。在社矫对象相对较多的永福村(共有3名)、永乐村(共有3名)、葛巷村(共有3名)、高桥村(共有3名)等4个村,由村支书、村民主任担任社矫志愿者,加强了村级社矫在村务工作的受重视程度,带动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共同监督社矫对象,及时敦促其严格遵守社矫相关制度。如:葛巷村村民副主任在获悉该村一应纳矫对象,长期未来报到,接受矫正,主动前去其家中交代相关事情,并去其所在厂,责令其回____受矫。在纳矫后,该村社矫组织严密关注其动态,并定期提醒,时刻敦促。现该社矫对象已能按时按期报到,积极配合社矫组织开展工作。其次,为了及时掌握各社矫对象现实表现,我镇社矫办还充分利用综治中心每月举行的治保主任联席会议之机,由各村治保主任总结当月本村社矫对象的受矫情况,梳理社矫难、疑点,分析相应对策,开展针对性的社矫工作。如:宋家山村社区矫对象许某,其能按规定进行报到,参加公益劳动,也能按期按要求递交思想汇报,司法所在日常考核中认定其表现良好,并准备按照相应规定将其处遇升级。但该村社矫组长反映许某未经允许私自建造违章建筑以及未经允许在禁倒地私自倒放塘渣,村里及村镇建设办已多次发出告知,但其仍有私自建造以及私倒现象的发生。根据反馈信息后,镇社矫办及时请示领导,所长和李书记亲自多次做思想工作,镇社矫办也晓之大义,并决定暂缓其处遇升级,每周约访一次,敦促其停止倾倒行为以及自拆违建。再次,加强与公安派出所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与镇派出所定期进行沟通,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正常”,实时控制社矫对象活动,协调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六)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一是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制度,镇社矫办针对社矫对象认真落实各项基本制度,并将相关记录在案。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矫正教育措施。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中教育8人次,主题内容清晰,教育意义深刻,分别开展了《社区矫正资料汇编》、《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适时开展节前安全教育;组织个别教育104人次,听取其思想汇报,详细记录相关谈话记录,作到有针对性以及体现阶段性原则;在公益劳动方面,鉴于本镇实际,采取定点自助的方式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实现行为矫正,并委托村级社矫组织负责考核;三是切实做好帮困解难工作,以解社矫对象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安心受矫。诸如对无一技之长且年事已高并因交通肇事而已经先期赔付大量款额的矫正对象,以安抚帮教为主,多方寻求关系,为其解决工作问题,缓解其家庭负担;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矫正对象,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为其寻求帮助;对住房上有困难的矫正对象,与村委、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切实解决其居所问题等等。四是规范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区矫正办的方针、政策,根据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表现情况,予以相应的考核,及时将相关处遇升级,改变考核方法,目前纳矫的18名社区矫正对象已有9人处遇升为一级宽管,另有4人处遇升为二级宽管。五是认真做好解矫准备工作,指导矫正对象完成个人总结,及时对其进行期满合议,并报上级机关审批。经过相关考核,镇社矫办根据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以及现实社会反映,对符合要求的对象及时组成合议机关,对其期满合议,现已有2人经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批准,予以期满解矫。六是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严肃制度的同时,想社矫对象之所想,坚持人性矫正,保证相关制度能更好的落实。诸如,鉴于本镇在册社矫对象中有相当一部分有固定工作,且不易请假,为避免矫正对象产生逆反心理,各项制度得以落实,经镇社矫领导小组同意,将该批对象的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允许采用先请假再补课的形式接受相关教育,时间安排在其下班后。截止目前,该8人均能主动按时按要求报到,未有脱管现象的发生;在顽化对象的改造上,除了建立传统的“四位一体”的监督考察小组外,还充分动用社会其他力量参与帮教,比如发动表现较好的社矫对象帮带,在一定程度上能实现矫正目的与期望的双赢,并且能够避免不良倾向的相互传染;此外,还根据派出所的分片原则,将辖区内行政村分片,由能自觉遵守矫正,且在对象中有一定号召力的社矫对象当“片长”,负责督促自己片内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学习教育、思想汇报、公 益劳动等相关制度的执行。
(七)注重信息报送,及时汇报相关工作,倾听上级领导指正,逐步完善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我镇社矫办能注重信息的报送,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在得到区矫正办反馈后,能及时改正工作上的不足,完善工作,深化矫正工作的开展。
二、20__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20__年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法治城区”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加强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尤其是对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开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规范要求和省、市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的学习,深化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将思想统一到村、镇两级社矫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对治保主任与志愿者等义务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尤其是在社矫对象相对居多的村(社区),要将培训办到村里,采用灵活机动的培训方式,加强相关人的工作责任感,确保社矫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三是充分利用一切会议举办契机,开展“以会待训”工作。诸如在联席会议上分析难、疑点,解决社矫出现的新问题。
(二)完善村级社矫小组的各项制度和台帐,夯实基层基础。及时与区矫正办沟通,对村级社矫小组工作制度等进行商定,并按要求予以上墙,做到村村对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善村级社矫基础台帐备录工作。要求各村社矫小组将本村社矫对象的日常活动情况、表现详细记录,做到工作台帐规范、细致,全面正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继续抓好社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余矫办[20__]10号文件精神,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记录,规范存档,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此外,适时根据区矫正办的要求,做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逐步理顺衔接工作。继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在材料移交,初次谈话中,明确相关事项,合力促进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网络。根据实际,确保衔接一名社矫正对象,相应成立一个社矫监督考察小组。在社矫对象相对较多的村,要注意培养新的志愿者,注意志愿者的素质要求和工作量的平衡问题,合理培植监督考察小组成员,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监护人没有形成主动反馈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加强走访,经常性地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加强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
(六)继续抓好各种的形式的教育活动。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社矫对象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术人有专工”,以便能开展对口性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七)尽快确定公益劳动基地,集中组织开展行为矫正。在继续抓好我镇目前公益劳动开展的同时,尽快与相关职能科室的联系,确定公益劳动基地,集中组织开展行为矫正工作。并积极探讨在企业中,建立归正、矫正人员过渡性就业基地。
(八)深化奖惩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考核工作。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增强教育矫正效果,尤其是对表现良好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公益劳动以及相关学习教育方面在不违反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有所倾斜,起到激励效果,努力构建“在希望中矫正、在矫正中进取”的社区矫正氛围。认真做好涉及奖惩的调查、取证、原始资料积累以及报批等各项基础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依法规范、及时准确地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考核工作。
(九)依法做好社区矫正终止相关工作。今年我镇在册矫正对象中将有7人期满。故此,须严格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指导期满对象撰写社区矫正个人总结,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的期满合议,进行期满鉴定,办理材料报批手续。矫正对象矫正期满,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按时解除,终止解矫,发给期满宣告书,配合派出所向矫正对象发放由公安机关签发的相关文书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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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__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制定下发了__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二是镇委镇政府与基层各单位签定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镇的工作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机制;三是明确镇领导机关各部门分片责任制与工作实绩挂钩,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维稳工作机制。
(二)加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确保社会平安、和谐。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是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真正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镇,矛盾纠纷不上交”。二是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治调主任和民调中心户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坚持综治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今年以来共发生矛盾纠纷67起,已调处67起,调处成功率100%,无民转刑。
(三)加大各类案件的侦破和查处打击力度。
一是认真抓好夜班巡逻,特别是对镇头山社区治安环境复杂、发案率比较频繁的特点,由公安干警带队,镇消防安保队员参与,坚持24小时不失控。二是镇综治办、安全办、派出所、司法所组成专班,对金融、消防等重点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进行了重点整改。三是加大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力度,各类案件明显下降,破案和查处率明显上升,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明显提高。四是实施“天眼”工程,目前镇委镇政府已投资20万元安装监控探头36 处,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为侦查破案和打击犯罪起到了震摄作用。
(四)加大社会面的控制,确保春节、两会社会稳定。
一是对全镇不稳定因素进行大排查,对重点人进行稳控,做好思想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了全年无越级赴省进京上访。二是坚持镇领导接待和值班制度,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依据政策及时给予答复和办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46批107人,受理群众来信14件,其中受理上级交转办3件,办结率88%。
(五)集中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根据中央、省、市电视电话紧急会议要求,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检查督办,镇主要领导牵头,综治办、派出所、安全办、教育等部门参与对辖区内所涉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督办。做到组织、人员、防范器材、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六)狠抓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狠抓基层治调委员会和民调中心户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类案件纠纷档案资料管理;二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管理,落实帮教措施,聘请社区矫正志愿者,关心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目前无一人重新犯罪。
二、__年工作打算
(一)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坚持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较大影响的集体访、非正常访,,恶性治安刑事案件要追究其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健全工作机制,重点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一是突出解决涉及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事关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二是突出解决难点问题,防止和避免因问题久拖不决造成非正常赴省进京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力求问题解决在基层,不稳定隐患消除在基层,预防 和妥善处理和突发性事件。
(三)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
加快推行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逐步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信息化,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帮教措施,加强监外执行人员监督和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严防脱管和漏管,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分类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四)认真组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整治,确保明显效果。
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理权限,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整治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并取得明显实效。
2020年,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加强青少年保护工作,有效维护了青少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一、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重点,推进以法育人
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都开设了法治教育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并构建起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新机制。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一是建立完善了师资、教材、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制度,选派了42名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业务精的政法干警到全县21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二是结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活动,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辩论会、“争做最美守法少年”征文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三是积极支持学校建立家委会,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今年,全县各中小学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42场(次),上法治课50余课时,免费发放编印的《法律进学校》2300册,受教育师生达3000多人次
二、开展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解答青少年的法律咨询,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主阵地,在全县乡(镇)设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中心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每个组落实一名联络员,建立健全了“点线面”的法律援助全覆盖体系。畅通便民利民举措,对青少年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推行预约、上门服务,代为受理、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相关材料,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的青少年及时指派或安排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让青少年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二)降低申请门槛,优化服务。对青少年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实现青少年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青少年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害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家庭经济状况审查。
(三)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督促承办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认真做好案件的审阅、调查和开庭准备工作,对群体性或影响较大、较复杂的青少年案件,由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指导或协同办理。通过陪同会见,旁听庭审,案件回访等多措并举,及时做好律师卷宗检查,以多位一体的监督模式,来提升青少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三、真情帮扶帮教,给予青少年更多司法关怀
县司法局注重保护青少年矫正对象的自尊和隐私,对其宣告不公开进行,在宣告时进行红色教育,通过讲述红色故事、解读新宪法,让青少年矫正对象潜移默化中接受爱国主义的教育和洗礼。加强与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衔接,充分了解青少年服刑人员的家庭环境、犯罪类型、成长过程、心理特点等情况,分析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制定差别化、个性化的矫正个案,确保矫正成果着实见效。对存在心理疾病、心理危机的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沟通交流,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协调教育局、学校、就业处为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在就学、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使其更好的融入社会。
四、部门联合,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清单及工作内容,形成部门合力,对青少年的权益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1、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进展顺利。社区矫正是政法战线一项全新的工作,是全局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社会治理系统工程之一,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根据市里部署和区政府要求,今年6月份以来,我们相继制定了《**区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和《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召开了**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举行了社区矫正工作交接仪式暨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班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班,启动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10月下旬,我们又深进全区14个乡镇和一个街道办事处逐一调研,全面把握了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91名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监管改造动态,还前往耿城镇和乌石乡就社区矫正对象定期解矫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进行了现场指导。目前,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展顺利。
2、“五五”普法又有新推动。召开了全区“五五”普法中期推动会暨“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部署了今后三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以来,牢牢围绕“两个增强、三个进步”的工作目标,深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新成效。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有新作为,二是工作保障方面有新机制。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方面有新气象,四是普法实践方面有新活力。同时,组建了“五五”普法宣讲团,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区中通法治文化广场的年度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城乡联动的大型广场宣传活动。
3、人民调解又有新成果。组织开展了对全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情况的调研,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方面发展。继续进行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评选。还认真总结、积极推介了甘棠司法所在今年“7·10”特大洪灾中将人民调解室设进重灾区的做法,司法所长林楷平也因此被**市司法局荣记三等功。甘棠司法所异地成功调处高速公路指挥部同姓名招聘用工阴错阳差引纷争的纠纷,被省司法厅和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采访报道。
4、法律服务治理又有新成效。按照省厅和市局部署,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了以“规范治理、诚信执业”为主题的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了查摆和整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3月,**区成立了全市第一个***党派法律援助工作站——**区法律援助民革工作站。全区各乡镇都依托司法所相继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5、司法所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又有新进展。今年以来,以创建“示范司法所”为载体,不断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强化司法所组织机构、基础设施和保障机制建设为中心,确保司法所基础更加稳固。同时,开展了争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活动。有3名司法所长落实了副科级职级待遇。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和积极争取,建立了**市一流的集语音、视频和数据为一体的多功能视频电视电话会议室和局网络信息中心,司法行政信息内网全部开通,并常抓不懈,切实发挥信息网络的最大功效,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的充分肯定。
二、局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1、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了中心、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按要求制定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班子成员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了“作风教育月”活动。遵照区纪委全年各时段的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召开班子会和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公务接待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务公然得到推行,办事公然开始实行,效能建设进一步深进。
2、切实搞好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把党建工作纳进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支部领导班子,建立了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了党员目标治理责任制,与每位党员签订了责任书和党员社区承诺书,与平***区签订了“共驻共建”协议书,并已落实兑现。今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同一部署,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落实推进年”活动,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活动,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并完善了“”制度,推行了支部党务公然,设立了党务公然栏,不定期地公然党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十七大精神等系列活动。本年度支部有1人被评为区级“优秀党员”。
3、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我局注重干部理论学习,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将政治理论思想与对外宣传工作融为一体,在强化学习的基础上,以《司法简讯》为载体扩大对外宣传。通过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平寿同道先进事迹等活动,积极深化宣传效果,并不断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使我局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4、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在注重干部的综合素质的同时,着力进步自身道德修养,坚持文明用语,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创造***环境。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推行垃圾袋装化,坚持“月末周五”清扫制度,积极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发挥了文明市民学校阵地作用,经常性地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科教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全区性环境清扫整洁活动。在由区委宣传部等部分组织的公民道德建设有奖征文活动中,我局有1人获奖。
5、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计生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治理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局里与每个科室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治理到位。根据20**年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认真开展综治工作,明确了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把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全面进步本部分社会治安防控水平,确保全年综治任务的完成。今年我局健全计划生养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各类表格的上报工作,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计生知识宣传,并号召全体干部自觉地向家属宣传计生政策,支持所在社区开展计生工作,有效地配合了街道社区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6、切实抓好工作。我局将工作纳进重要议事日程,配备兼职干部,在局办公室设立接待室,继续坚持法律工作者到区局参与涉法值班制度。今年,我们着力解决了局老干部曾多次提出的司法局宿舍区自来水改水题目,并将有关帐目进行了公然。
关键词:宽严相济;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
中图分类号:DF7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1-0164-03
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大背景下,尽可能早的结束未成年犯罪者的刑事诉讼程序,扩大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司法转处的适用,也就是扩大针对这一弱势群体非监禁化的处置方式和原则在理论和司法实践方面已不存在争议。作为对此原则的积极回应,检察机关也在相对不方面拓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应用。2005年,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不决定的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开始实施;去年年底至近日。最高检察院又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办理不案件质量标准》(试行),其中前者规定了具有七种情形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不,后者规定对五种情形依法不: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列为第一种情形。至此,可以说,在刑事检察方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宽缓处置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法律依据。但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过宽缓处理后的“帮教”工作方面却存在种种疑惑。2004年至今,我院共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决定,相对于法院135名未成年被告人,从数量上看,可谓杯水车薪;从质量上,也就是宏观的社会效果方面回头看,结果不都是很理想,或者说,有的就无从界定其理想或不理想。现笔者就前面提到的问题结合我院办案情况和同行们商榷交流,以期推进我市未检工作的完善和发展。
一、工作实践中帮教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帮教协议”的签订只有政策,无法律依据,检察院无从监督
2005年我院在对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作相对不时,综合其本人和我院未检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规则》第十五条,首先和王某所在学校协商让学校和王某签订帮教协议,学校认为做帮教工作可以,但要签订书面的协议,教育局没有相关规定,他们承担不了此责任,故和学校的帮教协议未能签成;其次我院准备让社区和王某签订帮教协议,但王某的监护人,其母亲反对,说如果让社区参与帮教,她儿子的犯罪事情周围邻居就都会知道,对儿子的帮教会起负面影响,我们当时考虑监护人说得有一定道理(这又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不公开范围问题),何况社区和学校一样也未必愿意签订这样的协议;最后,只好我院一家和王某及其监护人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帮教协议。其他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做同样工作时,类似的问题也大同小异的存在,既便是有关方面签订了《帮教协议》.人家不按《协议》执行,检察机关就是发《检察建议》,因只有政策要求,无法律依据,效力也不大。《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对人民检察院落实帮教措施的监督方面也没有明确:检察院不后有关方面对被不的未成年人帮教缺位或不力,检察机关能否提出纠正意见?
(二)“帮教条件”的标准如何界定不明确
一般认为被帮教对象家长有能力和责任心管教孩子,社区、学校和当地公安派出所愿意对其进行帮教。但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实践中,一般有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经济条件、教育能力、自身素质等方面都多少存在缺陷,犯罪的未成年人自身也有比较难以纠正的“坏毛病和坏习惯”,社区、学校对这类孩子避之唯恐不及,对帮教工作往往比较消极。所以,在对“有帮教条件”的把握上,办案人往往心中没底。要求严了,这项工作做不成;要求宽了,工作量加大不说,办案的责任风险更大,无形中就会挫伤办案人的积极性。
(三)“帮教”的权责、方式方法、成功标准不明
从大量媒体宣传检察机关进行帮教工作的经验材料看,检察机关现阶段在帮教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付出了许多心血。我院在帮教工作中付出大量精力和心血的同时,不可避免地遇到了许多疑惑。
《西安市检察机关2005年度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制度改革工作规划》中要求“未检”工作改革试点单位试行建立帮教考察机制。从市院的《工作规划》和前述《规则》第十五条看,在帮教工作中,检察机关不是具体实施者,而是监督指导者。西安市《2007年刑事犯罪案件公诉工作要点》中也要求:“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公诉方式改革,要以高检《规定》为基本依据,逐步将工作重点集中于检察环节,一般不宜超越自己职能范围”。正如在《西安中外法学专家未成年人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上西北政法大学毕成教授在回答检察官疑惑时讲:“检察机关不是帮教主体,只是监督帮教工作的落实,最多可签订一个帮教保证协议;在对方不作为时,我们可以发出检察建议;对不配合的机关等可追究主要责任人的不作为责任。”应该说,检察机关在帮教工作中处于法律监督者地位是明确的,但在社会“帮教”制度不健全,帮教的方式方法、期限、帮教是否成功的标准没有法律上可操作依据的情况下,监督者也很无奈,有时不得不越俎代庖。
(四)帮教是否包括经济上的资助和解决被帮教人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我院不的王某在返回学校上课后,其身上的一些不爱学习、欺负弱小同学等“坏毛病”经常复发,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多次要求我院将此学生想办法转到其它学校,但我们除了继续作各方面的说服教育工作外,对转学一事爱莫能助。
有人说:帮教工作如果仅是“教”而不“帮”,不解决帮教对象生活、工作、学习中存在的实际困难,那么这种帮教就很难触动他们的心灵,帮教效果也不会理想。但解决实际困难就需要经费支持,钱从哪里来?(2004年5月12日,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法院法官蒋庆在家里被她帮教了十几年的帮教对象因生活困难向她要钱她拒绝而遭杀害……)可喜的是,今年9月30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律师协会签订《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其中“未成年犯助学奖励基金项目”已经启动。但愿有更多这样的福音惠及误入歧途的浪子。
(五)流动未成年人不后的帮教工作问题
目前,各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适用不的条件之一就是具备帮教条件,而基本帮教条件之一就是犯罪嫌疑人居住在本辖区,对在外地居住及属流动人口的未成年人,因对他们的社会调查、不后的监督管理、帮教考察不好展开一般不考虑适用不。当然,未检工作者都认为这样做对居住在异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法律适用上是不公正的,但这也是客观条件使然。我院2005年曾对居住地在陕西省延长县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我院办案人对此案投入了其它案件几倍的工作量,包括到延长县进行“社会调查”和帮
教协议的落实工作,期间,本文前面提到的疑惑和问题同样存在。
实际上,未成年人不工作的关键是帮教环节,从恶如崩,从善如登,正如市检察院吕惠萍副检察长在2005年澳门举办的“违法犯罪青少年司法保护研讨会”上提出的:“因为不的善后救济措施的缺失,没有建立相应的教育改造机制,难免出现不后流落在社会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显然,不制度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大环境和系统科学的未成年人犯罪基本法为基础。”
二、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不后的帮教工作纳入社区矫正体系
从高检院的《规定》和我院的帮教实践来看,帮教工作绝不是检察机关一个部门的事,它是社会问题和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努力。借助“社区矫正”这一非监禁性刑罚制度是良好的选择。“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当今世界各国非监禁性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我国是亚太矫正组织的参加国,2001年又成为国际矫正组织成员。为此,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试点地区,2005年1月又将试点地区扩大到18个。
实际上,社区矫正就是在过去社区帮教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对被矫正对象,除道德教育之外,还要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心理治疗、技能培训等,其经费由政府开支。前面提到的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不后存在的帮教问题在社区矫正体系内基本能得到解决或缓解。目前的矛盾在于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不决定,不是一种行刑方式,按《通知》规定,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去年年底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中更未提及将不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纳入社区矫正体系,这不能不说是个很大的遗憾。我们认为,虽然检察机关不的未成年人不是罪犯,对他们进行的矫正工作基本不带有惩罚性,也不是一种行刑方式,但在矫正工作的性质和目标追求上有许多相同之处,比如,对心理障碍、人格缺陷、生活中不良习性的治疗矫正,技能培训等,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不后存在的帮教问题纳入社区矫正体系,能够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完善的社会矫正体系,保证帮教工作目的和效果的实现。实际上,上海市检察机关就已经将不的未成年人的帮教丁作纳入社区矫正范围,有条件的地区也应进行试点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地方立法,保证贯彻实施。目前,我们省市的社区发展还不成熟完善,应该在这方面借鉴发达地区经验试行“社区矫正”。
三、检察机关不的未成年人纳入社区矫正体系的具体设想
(一)社区管理要规范,矫正工作纳入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管理
因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各地区社区建设和发展也存在很大差异。如果当地社区管理不规范,就很难保证矫正工作的成效。有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管理,矫正工作的质量和专业性就会加强,经费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保证,有能力解决被矫正者一定的生活学习困难。
(二)被不的未成年人自愿接受社区矫正,家庭配合
矫正工作首先要被矫正对象自愿配合,如果本人不自愿,矫正工作者就无法和他沟通,无从了解他的内心世界,矫正工作也就不可能进行下去。所以,被不的未成年人在进入社区进行矫正之前,应该做出自愿接受社区矫正的承诺,以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最大的区别就是对家庭的依附,所以在矫正工作中,家庭的积极参与是矫正取得成效的必要条件。同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家庭成员也能在参与中提高对孩子的教育能力。
(三)认知技能的训练是矫正项目设置的主要内容
未成年被不人和其他未成年人一样都渴望能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喜欢,但在成长过程中,因种种障碍而使他们在确立人生目标时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他人的想法和感受,无法应对挫折,以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导致犯罪。认知技能的训练就是综合行为、心理、思想等方面进行矫正项目设置,改变他们冲动、自我中心和不合逻辑的思维方式,学会社会生活的行为技能和社会技能,以适应社会生活。当然,认知技能训练是否达到了这样的目的,还要相关专家结合其他矫正工作的量化标准做出鉴定报告才能确认。
(四)不公开原则
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人实行的不公开原则,我们认为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同样适用,在社区不以“被矫正者”身份出现,这不但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避免给社区居民留下“问题少年”的标签,影响矫正效果,而且,也避免给未成年人的家庭带来压力和负面影响,保护其家庭的隐私权。
(五)成立矫正小组,应有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针对需要矫正的未成年人个体成立矫正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教育工作者、社会志愿者、该未成年人司法转处机关的执法工作者。比如,检察机关不的未成年人就由办理该案的未检人员参加;因为未成年人犯罪多是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生理障碍造成,道德因素相对较少,所以,对他们的行为、心理、思想等方面的矫正心理等相关专家参加必不可少。必要时,被害人及其家属也可以成为矫正小组成员。
(六)被不的流动未成年人矫正工作问题
前述说过,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多数犯罪嫌疑人是不属本辖区的“流动少年”,而且,这些“流动少年”多是来自不发达地区和偏僻的农村山区,那里的社区建设可能也不完善,或者说还没有社区矫正的观念,对他们实行“属地矫正”可能不现实,但都实行监禁型处置显然不公平。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对社会资源的享用已经有过多的不公平,他们走上犯罪无不与此有关,因此,对他们进行的司法转处矫正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犯罪地”原则。2005年,上海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建立外来未成年人“观护站”13个,“观护站”成为外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行处理期间的“家”,检察机关对外来未成年人取保候审、被不后的矫正工作都可以在这个“家”中进行。有条件的地区应该借鉴上海做法,体现大城市怀的人文社会责任。
四、设立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国家出台《矫正法》进行法律规范
2005年开创性工作安排
根据《邯郸市司法局2005年工作要点》和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两头对接,中间激活"的工作思路,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我局的2005年开创性工作安排如下:开展司法所建设"十个一"工程和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一、基层司法所"十个一"工程
按照一制、一庭、一所、一队、一员、一线、一训、一杯、一会、一考的工作思路对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建设。
1、"一制":即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的管理体制。 为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领导力度, 使之真正发挥作用 , 争取将司法所建成县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实行县司法局和基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2、"一庭":在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庭,村(居)建立人民调解室。 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纠纷排查登记调解制度、 规范调解程序、健全档案文书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排查、调解、责任追究机制等。
3、"一所":完善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积极拓展业务。 符合条件的依照程序申报一批法律服务所; 条件暂不满足的, 先行挂靠其他所成立法律服务站, 延伸法律服务范围; 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 及时了解辖区内若是群体的法律需求, 协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提供援助服务; 建立公证工作联络处, 协助县公证处为辖区内的各个生产单位和经营组织及其各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成立外出武功人员法律服务中心,为维权和促进增收提供法律保障。
4、"一队":建立乡镇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通过吸收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和热爱法律工作的社会志愿者服务队,协助基层司法所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5、"一线":在乡镇司法所设立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综合服务热线电话,每个村(居)要公开一部电话,方便辖区群众,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
6、"一员":每个村、居、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固定一个民间纠纷信息报告员,对各类纠纷信息及时准确报告,以利于矛盾纠纷化解得最早。
7、"一杯(旗)":在乡镇、村(居)开展以无矛盾纠纷激化为主要内容的"长安杯"(或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8、"一会":县、乡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可向上请功。
9、"一训":乡镇司法所定时开办村(居)法制骨干培训班,村居要建立法制夜校。乡镇和村都要有针队性的制定年、季、月、周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重点和编制授课教材。两级培训都要健全考勤薄、授课台帐和考试制度以备考核。
10、"一考":量化任务,责任到人。对司法所及干警建立和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不好的,除司法所年终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外,有关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岗位调整或调离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层司法所要健全对辖区各类调解组织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二、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上半年工作概况为“深化四个理念、突出三个重点、加强两大能力,贯穿一条主线”,即继续深化“服务大局、争先创优、法治惠民、求真务实”四个理念,凸显“营造法制文化氛围、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移动平台”三大重点工作,以提高“维稳能力、服务能力”两大能力为抓手,整合社会各方资源,贯穿“五五”普法这一主线,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一、深化争先创优理念,突出三大重点工作
一是营造法制文化氛围。法制文化以其特色鲜明、形式多样、贴近群众、寓教于乐的特点多年来受到群众的欢迎,今年,以“建设法制文化,构筑和谐”为主题的第二届法制文化艺术节在4月拉开帷幕,此次艺术节由宣誓、签名仪式、百场法制电影展播、法制文学大赛、法律知识擂台赛、青少年万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坛、优秀执法案例评比、法制文艺大赛等系列活动组成,群众在欣赏法制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通过传播法制文化,培养群众法治理念,实现从单纯的传播法律知识,到不仅使群众了解法律知识,而且使其掌握获取法律知识能力的质的飞跃。
二是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今年4月,经过一年多的积极努力,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苏州代表处在昆正式成立,这是在苏州县市区设立的首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在全省也仅三家。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代表处主要是为苏州县市区台商和外商提供高层次、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将为台商、外商在我市守法经营,稳定经济、社会秩序作出积极贡献,也必将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推动律师行业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是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移动平台。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下拨50万元资金用于启动矫正信息移动平台,通过政府采购,全面完成了全市300通手机及配套电脑、扫描仪的采购。目前,各区镇已全面启用该系统,这必将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深化法治惠民理念,提高“维稳”和“服务”两大能力
人民调解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一是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市级人民调委会挂牌成立,建立起市、镇、村(社区)、企业人民调解三级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各级各类调委会694个,人民调解员3656名,实现调解工作网络的“全覆盖”。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662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8起,制止群体性上访2起,劝止群体性上访人数180人。二是人民调解能力进一步提升。以修改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考核细则》、《市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细则》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考核奖惩机制;在张浦镇政府召开“公调对接”现场推进会,整合公安、司法调解资源,全市司法所和派出所建立“公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切实提高调处效率,并积极探索“访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模式;结合《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组织全市350多名街道、社区居委和村调解主任参加培训,规范调解程序,观摩模拟调解演示,参训率达98.9%。
矫正安置工作有效防止重新犯罪。一是创新工作方法。针对在昆台籍矫正对象数量多,而且没有相关法律制度可以参照的情况,结合实际,经过省厅批准,制定《市境外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办法》,对台湾籍矫正对象出境审批等事宜进行制度化管理。二是突出人性化管理。多渠道开展帮困解难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慰问,开展矫正对象互助活动,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创造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条件。上半年,全市矫正安帮部门共为困难矫正对象募集、发放救济金1.36万元,在日常管理教育和真情的感化下,矫正对象积极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市231名矫正对象自发向灾区捐款40多万元。其中,两名矫正对象个人捐款就分别达11万、10万元。三是延伸帮教取得良好效果。6月,组织矫正安帮领导小组成员赴无锡监狱开展延伸帮教,并创新地在监狱中举办矫正对象自主创业报告会,对今后刑释解教人员树立重新做人生活的信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上半年,全市共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86名,解矫47名,无重新犯罪;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48名,安置率达98%,帮教率达100%。
积极拓展和不断规范法律服务。一是抓表彰奖励。向市政府积极争取,下拨20万“律师人才培育金”用于引进高级律师人才,开展法律、外语等专业培训,资助律师继续进行学历提升或出国深造,奖励德才兼备的执业律师。与团市委联合表彰了2006-2007年度“市十佳优秀青年律师”。在“双争”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争创先进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主任”为主题的双先活动。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和市民法律顾问团作用,坚持律师参与政府接待工作,今年政府法律顾问团协助市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150批次,涉及上访群众400余人,调处矛盾纠纷100余起,发挥了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上半年新增设立了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江苏华峡律师事务所、苏州正文人律师事务所3家律师事务所,目前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4家,代表处1家,律师150名,实习律师31名。二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结合援助中心搬迁,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硬件条件,办公面积达300平方米,各种现代化设备一应俱全。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年”的要求,规范案卷归档整理工作,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开展对援助案件的督查、旁听等,顺利通过省厅考核组对援助案件质量的抽查。积极打造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形成援助中心—各镇、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法律援助分站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目前全市建立法律援助站34个,分站30个。中心上半年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总共人3442次,受理援助案件170件,其中民事案件107件,刑事案件63件。三是深化“公证质量建设年”主题活动。引进电子签章系统,加强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完善国信、正信公证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相互监督,全面提高公证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继续开展公证案卷质量互查、评比活动,杜绝假证,避免错证,减少差证。今年1-5月,“国信”、“正信”两个公证处共办理公证5263件,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深化求真务实理念,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一是抓评估考核,巩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年初召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及联络员会议,完善《市“五五”普法评估办法》和全年度评先申报考核制度。经过积极争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级机关效率效能考核细则之中,与机关各部门的年终排名及考核奖金挂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积极调动整合各部门资源,定期召开联络员片长会议,并赴常熟等地学习交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选表彰了“市十大法制事件”和“市十大法制宣传裁体”,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向全市推广,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二是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将法制讲座纳入领导干部菜单式讲座和干部网络学院中,人大常委会组织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专项考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进行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在外来人口聚居地建立视频播放系统。目前,已进入牧田(中国)有限公司、樱花卫厨、正新轮胎、沪士电子等17家企业安装了40余台视频播放器;在全市建筑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或者造价在1千万以上的建筑工地建立民工法制学校,并专门编写了2万余册建筑工人法律读本。三是发挥职能,整体推进“五五”普法进程。全市各司法所喊响“人民调解促和谐,化解矛盾保平安”口号,在交通要道树立人民调解宣传标牌,制作法制宣传资料并发放,在调解矛盾纠纷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市法律工作者全年义务开设法制讲座32次涉及1500余人,设摊咨询10次,制作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把法制教育纳入对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之中;将司法行政系统两法三条例纳入机关“爱我司法岗,精彩月月讲”活动中,致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调整目标定位,“五个要”、“三项措施”合力推进“五五”普法进程
“五个要”,一是定位要正确。在顺利通过苏州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后,正视已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调整工作思路,以创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考核要夯实。以《市“五五”普法评估办法》、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各区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机关效率效能考核为抓手,积极调动各区镇、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性,整合资源,形成法制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活动要扎实。按照年初制定的法制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安排,开展好百场法制电影展播、法制文学大赛、法律知识擂台赛、青少年万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坛、优秀执法案例评比、“十佳法制好新闻”评选、法制文艺大赛等系列活动,形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声势,扩大影响力;四是平台要完善。做大、做优现有的“法治”、“法治风”等传统媒体栏目,改版“普法网”、“法制短信”等平台,为重点普法对象搭建针对性和专业性普法平台:建立完善“市未成年人校外法制宣传基地”;继续打响“法制大讲坛”品牌;加大“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规范化建设力度;五是材料要积累。在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材料的积累和经验的总结,召开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编印“五五”普法经验材料,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三项措施”,一是抓法制宣传组织网络建设。突出抓好市局法制宣传科专职工作人员,全市法制宣传联络员,“五五”普法讲师团及志愿者三级组织网络建设,具体做到,市局充实法制宣传教育科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各区镇、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工作职责到位;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为抓手,在每个行政村组建一支由农村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组成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立“乡镇为主导、村民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二是继续抓好法制宣传品牌化建设。设计制作“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标记”,结合全市开展的各项普法活动使用,使我市法制宣传工作深入人心。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改变以往单纯通过法制宣传工作传播法律知识的传统观念,在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使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过去的遇事找领导评公理,向现在的遇事找法律讨公道转变,依法维权能力增强。
二、提升软件,打造“一所一品牌”,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是抓品牌打造。以结合基层司法行政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等职能,积极打造全市各个司法所各自的工作品牌,形成“一所一品牌”、“一镇一特色”格局,打造具有特色的司法所品牌。二是抓调解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司法所所长、干事和内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好一支市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做好镇、村(社区)专职调解员的聘请工作。三是抓考核奖惩。以《市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细则》为抓手,抓人民调解卷宗数量和质量,以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四是拓宽对接渠道。建立多种对接联动机制,提高调处效能。五是加大行业调委会建设。巩固规范已有的行业、专业调委会,针对建设系统的房产和物业纠纷的增多,成立房产和物业纠纷调委会,针对劳资纠纷的增多,在劳动局成立劳资纠纷调委会。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六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抓好1-2个过渡性安置基地点,形成做法,适时召开推进会,把过渡性安置工作在全市推广;积极开展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教育活动,引入现代技术,建立心理矫治档案;出版《社区矫正案例选编》。:
三、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整体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是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加快发展脚步,在做好诉讼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非诉讼业务,争取走进花桥开发区、城北高新区等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域,努力消灭各区和乡镇法律服务的空白点,开辟律师参与涉法绿色通道。二是优化法律服务从业环境。通过开展素质拓展训练等途径,增强团队意识;通过举办“法律沙龙”、法制讲座、青少年法制夏令营等形式搭建服务平台,加强与法律顾问单位的交流,做好部门协调,进一步优化执业环境。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办案程序,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四是提升公证质量。开展公证案卷质量互查、评比活动;突出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在工作中做到“三清”,即“前台咨询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公证员审核材料一次清”,确保我市公证行业不出错证、假证,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证源,实现公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真正发挥公证工作在市场经济中的服务和保障功能。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重视力度,强化保障机制
年初调整充实了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制定了《关于开展区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预青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预青工作提供了专员和政策保障;另一方面,加强领导,完善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依托象山街道、正东路街道现有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四牌楼街道的青少年服务站建成3家“青春加油站”,促进资金、人员、阵地“三落实”;区财政每年拨付6万元预青工作经费,其中两万五千元专门用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
(二)、做好排查摸底,掌握动态变化
由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区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关工委,以社区(村)、学校为主,定期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调查摸底,重点关注不良行为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青少年,全面掌握此两类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分布状况、特征信息,为开展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三)、综合分析研判,抓好临界预防
对前期排摸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归纳总结青少年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重视普通青少年向不良行为青少年转化的边界,重点关注青少年偷拿财物、逃学、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等早期不良行为,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防止青少年与家庭和学校关系紧张、联系断裂,避免青少年受外界不良行为影响产生不正常的社会化倾向,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在各中小学校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定期为学生讲授法制课程;在各社区成立了青少年法律学校,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社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通过邀请学生家长参加子女的法制课,志愿者上街宣传等形式,力争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以此带动青少年懂法守法,抵制不良行为。
(四)、引入专业力量,做好教育矫治
依托公安、司法等部门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禁毒志愿者队伍,开展 “国际禁毒日”宣传,法制讲座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共计10余次,充分发挥其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优势;联合区检察院打造雨露工作室“234”工作机制,建立立体化心理矫治体系;采取当面矫治模式,远程矫治模式,普法宣传模式和阳光关爱模式四大模式,构建全方位心理矫治机制,切实加强对涉罪青少年的关爱和帮教,雨露工作室“234”工作机制”先后被正义网、《江苏法制报》、《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等多家媒体推广介绍;在古城社区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内设立了“雨露维权加油站”,定期了解辖区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学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和法制宣传;将专业化社会组织引入社区,利用节假日联合仁爱社会工作事务中心、益家乐青少年服务中心开展模拟法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讲和参观活动等,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发生。二、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筑牢工作根基
贯彻落实《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精神和《2018年镇江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镇预青〔2018〕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预防组织体系建设,调整区综治委预青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切实发挥预防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督查、推进、宣传等工作。围绕热点青少年社会问题和重点青少年群体个案进行研讨协商,做好资源整合,发挥成员单位作用,依托专业力量同频共振、同步发力,推动重点工作和项目深入推进。
(二)突出重点群体,持续加大工作力度
总结重点青少年群体 “成长护航工程”的典型做法和经验,突出不良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犯罪预防这一重点,整合综治委预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力量,重点实施不良和严重不良(涉案)青少年“管护帮教行动”,在调研摸排基础上,依托成员单位和社会工作力量,加强对判处非监禁刑、附条件不起诉、不判处实刑、刑满释放、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等的未成年人的关爱帮教、教育矫治和重新犯罪预防。联合公检法司等综治委预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 “航标灯” 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雨露维权加油站”等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地在教育、矫治、帮扶涉案未成年人工作中的实际作用,提升教育转化率,避免重新犯罪。
20__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平安__”、“法治__”、“和谐__”建设的职能作用,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全省排头兵,全国中心城市一流”的工作目标要求,积极进取,做大宣传,扩大影响,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把握舆论方向,落实目标任务
1、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弘扬司法行政系统的主旋律,着力在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全面达小康、建设新__”、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在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影响力、知晓率上求突破。
2、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对外宣传能力增强,新闻宣传管理规范有效,刊播稿件的总量和质量走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的工作目标。
3、要以省厅和市局建立的主要新闻媒体为主阵地,突出《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__日报》、省市电视台等宣传主攻方向,及时充分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改革的新突破、队伍的新风貌、工作的新举措。市局主要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和区县局每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新闻分别不少于20、20和80篇(条、幅)。
二、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宣传实效
4、结合机关作风评议,大力宣传全系统作风建设的措施与成效,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构建“平安__”、“法治__”、“和谐__”进程中的重要职能作用、经验和成效。
5、大力宣传在“五五”普法、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所建设、社会矛盾调处、帮教安置、社区矫正以及劳动教养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事例)。
6、大力宣传在推进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新方法、新举措,以及法律服务业在执业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7、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对市局党组和区县局拟定的典型人物进行挖掘、培养,力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行政干警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三、加大宣传策划,提升宣传品位
8、加大与市级主流媒体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省、中央专业媒体沟通联系,做大宣传平台。利用好省厅、市局两级已建立的宣传阵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展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办好《__日报》和__电视台教科频道的专版、专栏。
9、加强对省、市媒体的一些社会市民类、新闻谈话和评述类等节目的跟踪研究,积极探索适合媒体风格和栏目要求的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新闻化宣传的路子,注意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故事性、新闻性、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和事件,提升宣传品位,优化宣传效果。
10、坚持定期谋划和专项策划制度。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遵循新闻规律,做好阶段性宣传计划和月度宣传安排,明确宣传重点,捕捉新闻亮点,把握新闻热点,始终掌握宣传工作的主动权。重大宣传活动,要有针对性地搞好调研分析,做好专门策划。
11、着力搞好典型宣传和专题报道。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报道。组织记者深入司法行政基层一线,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的实践与创造。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2、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是司法行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各区(县)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并根据各自的条件,在报刊、电视等大众宣传媒体上开办专版和专栏。
13、加强统一协调,实行归口管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宣传政策,遵守宣传纪律,重大新闻事项要按规定向市局新闻主管部门申报,统一对外。
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成都市司法局下达的工作目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我局着眼于为区委、区政府的大局服务,着力于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和工作优势,稳步而有序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现对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也是实施区委、区政府《2004-2008年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第三年,按照市治市办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为启动“五五”普法打好基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区司法局专门制作了“五五”普法宣传录音磁带,印制了“五五”普法宣传小册子三千余册向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发放。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区有400余名法制宣传员参与宣传,出动宣传车68台次,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300多条,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书籍、资料二万余册(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30多人次,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区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大忙前的农闲时节,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广泛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除重点宣传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上街宣传、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以及法制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3.围绕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区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纳入了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音像宣传以及宣传橱窗、宣传展板、挂图展示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全方位的介绍了专利、商标、版权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
4.积极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区30余家区级执法部门的近百名法制宣传员,奔赴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我局在送法下乡活动中,除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农村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同区书法家协会联系,先后两次组织书法家协会会员到城厢镇和祥福镇,为当地农民群众义务书写法制春联,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3月下旬,从区级机关和乡镇抽调一百余名法制宣传员,组建了11支法制宣传小分队,举行了隆重的“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并分赴全区11个乡镇(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月11日,我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12个单位的法制宣传员,又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等单位法制宣传员,在我区怡湖公园广场前共同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活动中,除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外,还向大弯街道的石家碾社区、革新村以及红阳街道的玉带社区、红锋村的一千户家庭赠送了一千册“五五”普法法律知识手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5.积极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务员法》的实施之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全区各级干部学习《“五五”普法干部读本》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举办法制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把《公务员法》纳入了区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在全区机关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竞赛活动。
6.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区各中小学校结合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落实,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采取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三月初,有关部门分别在祥福中学、蜀星中学和实验小学召开了全区初中、高中、小学阶段的法制教育研讨会,认真总结“四五”普法期间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向各中小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在蜀星中学召开的全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现场会上,对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为进一步落实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依法治理工作
1.以区委办、区政府办的名义向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及区级各人民团体印发了《××*区2006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2.将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006年度依法治市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纳入区委、区政府的一级工作目标。
3.4月26日,我区召开了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我区去年依法治区的工作情况,表彰了2005年度完成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安排和部署了2006年度全区的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4.深入开展热点、难点的依法治理工作。在认真排查、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排查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治理措施。目前,一些热点、难点的治理已初见成效,大部分热点、难点的治理工作将按计划在年底完成。
二、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业有序发展
(一)公证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上半年,办理经济类公证280件,民事公证193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产业发展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此类公证1031件。积极疏导和化解了征地拆迁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的出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2.以提高公证质量为中心,强化监督管理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公证质量管理,严肃公证质量检查。认真抓好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的质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质量管理措施,将公证质量与个人收益挂钩,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促效益,公证处分别于季度末、半年对公证质量进行了自查,公证错证率为零。
实行重大疑难公证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公证处对出现的重大疑难公证案件,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公证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对重大公证案件及时上报,确保了公证质量。
3.加强公证队伍建设
认真抓好公证队伍建设,将“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作为新时期公证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4月27日,召开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动员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区公证岗位培训活动。要求公证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维护公证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律师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认真组织律师为“产业发展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局成立了“成都市××*区司法局律师服务产业发展年工作指导小组”,出台了《组织律师认真做好“产业发展年”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了“产业发展年”律师服务团,为我区重大产业化项目、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把律师的执业活动同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政府管理行为的法律水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顾问律师主动介入到党委政府的法律事务决策阶段,依据法律和事实,敢于讲真话,敢于负责任。上半年,协助政府起草、修改、审查合同18份,参与全区重大决策、研究会议15次,参与全区重大纠纷处理10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58条。
2.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指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律师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处理涉法和,协助区领导参与接待,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深入开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加强律师的诉讼和辩护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改善律师参与诉讼的环境和条件,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业务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律师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两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并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为建设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继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律师正确的价值观、义利观,培养更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科学的执业方式、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生活情趣的律师。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律师树立服务为民、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学习教育机制、行业准入机制、自律机制、监督惩戒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
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当事人签约须知制、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制度、律师事务所重大法律事务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制度、律师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当事人利益冲突审查机制等。
组织指导律师做好关于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相关工作。我局律师工作部门主动与人大和司法部门衔接,协助有关工作,及时审查律师工作的相关材料,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庭审工作。在4月19日人大代表视察法院的庭审工作中,我区的律师辩护工作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上半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3家,刑事诉讼辩护及22件,民事案件诉讼26件,经济案件诉讼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3件,法律事务文书36件,解答法律咨询434人次。
(三)法律援助工作
1.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倾注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和爱心
通过区政府网站法律援助栏目全面、真实、客观地宣传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解答法律咨询,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加强与媒体协调,对全区有影响或重大疑难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予以了宣传报道。组织各相关科室和法律服务机构认真开展了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设立了10个助残日宣传咨询服务点,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助残日的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就残疾人法律维权等方面开展了咨询服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120人次,免费代书18份。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5月19日,局机关相关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在局党组书记××*的带领下,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2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认真了解导致贫困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好重点帮扶工作打好基础。当日,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指导达和、西蜀律师事务所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11名贫困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免收费金额达5万余元。为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对口法律援助。
2.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成立了由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妥善处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发事件。
依托148法律服务热线,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咨询、投诉热线电话。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查、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了24小时内受理制。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法律援助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工作衔接力度,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程序,扩大受援范围,提高援助效率。
认真开展“平安成都”、“平安××*”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依托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进一步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3件,受理3件,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3.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人员信用等级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服务卡制度,向法院、当事人征求办案质量意见。
加强办案质量监督检查,我局上半年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大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3件,民事法律援助21件。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认真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立,强力推进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
切实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努力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范经营、劳务输出和农民增收增产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上半年,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27人次,诉讼案件3件。
农村乡镇(街办)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100%,并切实发挥作用。在去年建立8个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至此,全区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面达100%。
2.以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发挥好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队伍。上半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居委会、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共43家担任法律顾问。
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开辟非诉讼领域业务,形成特色法律服务,上半年非诉讼法律事务18件,调解纠纷22件。
三、巩固基层,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我局以全省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各企业调委会进一步规范,巨石集团、成都桥梁厂等6家企业规范了人民调解标识,攀成钢、川化集团、王牌厂等调委会把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都桥梁厂等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不断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为企业生产和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针对我区去年开展的村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开展调研工作,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区96个村委会、25个社区和1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全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471件,调解率100%,成功457件,成功率97%。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5件3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7件68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64人。
(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抓好了衔接、安置、帮教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措施。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了综治工作和依法治乡镇(街道)工作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打下基础。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经努力争取,区政府11届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明确了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纳入职业补助范围,进一步推进了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问题。
上半年,回归社会的127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了86.6%,帮教率达到100%,回归不满5年的刑释解教人员1477人中重新违法犯罪2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1.9%。
(三)积极推进片区司法所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我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加强了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明确了司法助理员,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精神,启动了建立片区司法所的工作,对片区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人员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协商,为下一步国债资金的到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7件,宣讲法律231件,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8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4件,成功1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政治稳定。
(四)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调研工作
5月中旬,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深入各乡镇、街道和辖区派出所,对全区社会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清理,掌握了基本情况。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有关对策和建议,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打下了基础。
四、综合工作
(一)大力实施“责任风暴”、扎实推进“治庸计划”。按照区委《关于在全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开展“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切实加大责任落实和干警管理力度,在全局干警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干警进行治理,在全局完善起干警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干警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二)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全面深化“创一流”工作。按照区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局将此项工作同完成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工作,着力抓好“创一流”工作的落实。通过开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推进我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我局于5月25日邀请了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吴忠良进行了题为《知荣辱、重修养、
抓落实》的专题讲座,使全局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荣辱观教育。局党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了“三个要”(要带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以荣辱观教育活动为载体,构建和谐司法局;要开创五种意识)以提高全局干警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订,形成了区司法局《关于2006年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效能投诉处分工作制度》,制定颁布了《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干警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积极参与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上半年,全区乡镇(街办)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100%,全面完成了今年的为民办实事目标。以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工作;通过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深入抓好窗口“改进服务,便民利民”活动,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六)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干苦干’大讨论活动。我局结合“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努力营造适应全区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创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崭新局面。
(七)全面落实市、区为民办实事目标。一是在乡镇建立农村法律服务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100%。截止五月底,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已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至此,全区乡镇(街道)建立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面达100%。二是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2件,受理2件,已结案1件,另1件于6月14日开庭审理,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三是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摸底工作,并与三户“三结合”户签订了帮扶责任书。
(八)其它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第二届修志工作,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全局的目标进行考核,将14个篇目下达到了各科室。各科室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已着手清理本科室涉及的文件、图片、表格等资料,并认真制作资料卡。二是积极完成领导干部实名制推荐就业目标,截止目前已推荐就业7名,另外两名于年底前完成。三是为提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能力,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规范全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订下发了《成都市××*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是开展干部队伍思想状况调研工作,完成了市局下达的调研任务。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
(三)围绕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督导各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公证机构的改革工作。
(六)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七)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区委区政府支持,加紧片区司法所筹建工作。
(八)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底至少启动1-2个试点,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和思路。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我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寻计问策,为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打下了基础,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一定要全面把握、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条主线,把全局干警、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十七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四查找四明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个人和集体两方面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了回头望,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了成绩,查找出存在问题,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我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情况
1、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重要标志。按照十七大报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的要求,我们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推进全社会的法制化进程,这不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方面。我们站在全局的高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把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精心谋划,全力推进。通过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按照《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__县20__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要求,扎实全面地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终总评制度,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从根本上规范和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的民主法治建设。二是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普法教育实效。通过广泛与新闻媒体协作,形成多层次、多手段、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态势,构筑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平台,开拓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宣传教育新途径和新领域。三是全面推进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务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四是坚持以考促学,切实抓好对全县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考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文件要求,适时认真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参加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及时组织开展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全面检查验收活动,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2、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基础,是群众利益的根本所在,更是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可以说,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位任务,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定地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强化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和预防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实现科学发展。健全完善“调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民不转刑”的原则,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大厦的基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拓宽安置途径,预防和控制“两劳”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做好全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争取成为全市、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排头兵。要围绕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的保护功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对社会弱势群体、下岗再就业人员、农民工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扩大救济制度的惠及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__年以来共为各类群众办理151件的法律援助,真正注重发挥法律援助扶贫助弱、伸张正义、维护稳定的功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3、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实践证明,改革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创新则是更大的发展。按照十七大报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积极
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积极拓展经济类公证业务,对符合我县县情的经济类公证项目,争取政府支持,为开展经济类公证奠定基础。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司法行政业务软件和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科技化、数字化、信息化,提高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工作,由零星突击检查向常规检查转变。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做好〈__县推进乡镇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套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将非诉讼法律事务案件及一般简易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去,拓宽了广大群众申请法援的渠道。积极开展全县律师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4、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建设高素质的干警队伍为目标,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思想,树立依法治警、依法治所、公正执法、科学管理的理念,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干警职工、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活动,树立全员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有计划地采取措施,提高五个方面的素质。一是在提高政治素质方面,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和支部党日活动的中心内容,组织党员干
部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深刻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吃透报告的精髓。二是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以学历提升、统一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为内容的综合培训。同时,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公务员法》、《公证法》、《律师法》、《法律服务工作者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三是提高理论素质。严格学习日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侧重学习哲学理论,进一步提高用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四是提高文化素质。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日常鼓励开展读几本好书,唱几首好歌,培养几个好兴趣,做几件好事,交几个好朋友活动。五是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熟练掌握微机操作、__写作等方面的技能,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此外,特别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及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出关系证、人情证,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纪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不断提高全县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在理论学习方面,不够系统深入地学习,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多。平时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去调查研究不多,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不够。3、加强业务交流学习做得不够。平常缺乏沟通联系,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公众知晓率较低。4、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不注重全面学习理论知识。分析局领导班子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对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未能把学到的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导致在制定发展规划中缺乏战略高度,工作出现片面性、盲目性;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理论的理解和认识,大家一致认为,不靠理论上的成熟指导实践工作,就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要求。当前我们在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实际上就是学习不深不透,理论功底不厚,用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不强的表现。
2、深入调查研究意识不强。未能把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长期困扰的工作难题,未能更好地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手段和方法,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发挥,未能更进一步为民办好事和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3、没有全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没有完全掌握好司法行政工作要勇于面对改革开放,适应学会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改变传统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新观点,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不够更新,没有科学把握时代的脉搏,缺乏敢为人先,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政治思想素质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4、队伍管理和行风建设不够扎实。对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够得力,导致个别人没有完全做到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做为评判自己工作优劣的标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没有根深蒂固,服务工作不是十分到位,质量不是很高。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抓得不牢固,甚至存在有认为工作做好了,任务完成了,就完成了队伍建设的思想,忽视了从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抓队伍建设,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
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
1、带头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坚持学习。在学习内容上,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科学知识和领导艺术的学习。在学习形式上,针对班子成员日常工作繁重的实际,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争取做到每月班子集中学习一次,每天个人自学。二要学以致用。要学以致用,不能停留在对理论、方法的简单了解上,要把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工作中去,要成为本行业、本专业的行家里手,在各
自工作岗位上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水平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三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要与思考相结合,学习要与工作实践联系起来,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改变思维方式,创新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管理手段,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2、以民为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民服务。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我们要在立足本职、服务社会上做文章,采取一系列措施,为民服务。一是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农村政治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利,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要加强民主制度、民主原则、民利、民主程序的教育。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符合法律的要求,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要以创建文明生态村建设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20__年底,各镇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要达到100%。每个乡镇要创建4至5个高标准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争取成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建立法律服务室。在全县行政村内分批次建立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室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和维权活动。选拔1名“两委”班子成员负责,责成2名以上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熟悉法律援助业务的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村民维权意识。目前,我局已在全县8个乡镇全部建起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下一步,准备以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辐射点,在各村全部建起法律服务室,并加强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对“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主要培训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者,逐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要村村设立普法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广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行业服务。一要以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服务理念追求真诚,服务内容追求规范,服务形象追求品牌,服务品质追求一流;还要抓好窗口优质服务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律师公证人员的教育管理,以“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为载体,使人民群众真正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