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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我国有几个自治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城投债是我国当前特定的经济环境下,地方政府在城市经济建设,特别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中,为了规避法律上的限制而发明的一种替代性融资方式。城投债的发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地方政府融资困难的问题,但是城投债的大量发行,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深入的研究城投债,对于规范发展城投债,深化地方政府在城市基础建设方面,进而加快整个经济的发展,有着深远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广西作为西部地区,同时也是后发展的区域,因此对比广西与其他省市,对于广西城投债的发行,也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研究了城投债的产生、发展、现状,以及广西与其他省市的对比分析。创新之处在于引入了城投债的发行规模与GDP之比,力图对比分析各省份GDP与城投债发行规模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城投债;地方性政府融资;广西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5-0016-02
1 城投债的含义
城投债是指通过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城司发行,由地方政府对债券的偿付提供隐性担保,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当地政府主导的地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债券。
1994年,我国开始全面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分税制改革使地方政府“财权不断缩小,事权不断增大”,在这种情况下,使地方政府处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中国处于城市化进程的关键时期,需要地方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分税制改革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下降,而法律又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或者对发行次数与规模进行严格的控制。正是在些背景下,地方政府只能绕道而行,通过设立城司,为地方政府进行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获取资金。城投债就是这些城司,所发行的企业债,政府为其提供隐性担保,并且所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的基础设施等地方主导产业的发展。
2 城投债的产生、发展、及现状
2.1 城投债的产生
城投债最早产生城投债。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上海城市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城市建设资金严重不足,为了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上海先后组建了上海久事公司(简称“上海久事”)、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上海城投”)等国有投资公司,建立起政府投融资平台,由市政府授权其对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进行筹措、使用和管理。
2.2 城投债的发展
继上海城投债模式取得成功后,重庆、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也相继以各类城投企业作为融资平台进行债务融资,以取得城市建设投资资金。2005年后,我国城投债进入加速发展阶段,2005一2009五年间,各地城投债融资额度以10636%的复合增长速度发展,截至2008年底,我国城投债余额己经达到1,066.5亿元。2009年,由于金融危机日趋严峻,我国及时调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用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尤其是国务院于2009年确定的一系列投资安排,初步计算将在2010年底之前完成约4万亿规模的经济刺激资计划,并主要投向基础设施相关领域。4万亿投资计划中,中央政府出资1.18万亿,地方政府配套 1.2万亿,其余由市场融资。投资计划带来的巨大的配套资金缺口,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充分利用现有融资平台为巨额投资计划募得资金。在此背景下,城投债获得爆发式发展。
2.3 我国城投债的发行现状
截至到2009年12月31日,企业债券共发行190支,同比增加167.6%;发行总量达4252.33亿元(图1),同比增长79.66%,占全年信用产品发行总量的25.74%,占全年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等,共计87005.14亿元)发行总量的5%。这也是近五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
数据来源:我国分税制下地方政府投融资中的城投债问题研究梁瓒
在我国企业债发行过程中,城投债占居了重要的地位,而且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尤其是地方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大部分的城投债都投向了基础设施,“08渝交通”共发行了15亿元,主要投资于重庆的交通改造,“03苏交通”15亿元,“04京地铁”共筹集20亿元,主要用于改造北京的地铁系统。
3 各省市城投债发行现状对比
(1)2002-2009年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投债的发行规模。
(2)2002-2009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投债发行规模与GDP的对比分析。
从上图表可以看出,2002―2009年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投债的发行规模,以江苏发行44支,共446.5亿元位居第一,其次为浙江、上海、重庆等省市,由此可以看出,城投债的发行较多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一般为发达地区。而我国西部地区,比如青海、宁夏、贵州等省份,却极少,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西部地区,财政收支差距较大,地方政府的担保信用受到质疑,因而城投债的发行规模和数量,都受到限制。基于这个原因,我国城投债,对于分税制度下,地方政府财实现财政资金缺位严重,满足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的新的筹资渠道利用有限。
4 我国城投债发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不过,在城投债的快速扩张,发行规模增长迅速的情况下,逐渐暴露了一些问题。
4.1 城投债的发行主体不规范
由于目前我国尚无城投债发行主体设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一般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就可。这样就导致了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一些企业、事业单位等都可以设立投融资平台进行举债,通常一个地方就有几个投融资平台,出资人涉及当地政府或其国资委、地方政府财政局等几个部门。
投融资平台设立的混乱,究其原因,实质是我国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中,投融资决策权分散的反映,即投资项目的决策、支出、融资乃至管理权分散在政府各部门。投融资平台设立的混乱,使得地方政府无法对其下各类投融资平台的投资、举债行为作出统一规划,不仅容易导致地方投资结构不合理、效率低下,也不利于对各类投融资平台的举债行为进行管理,从而无法控制举债规模,对地方政府的财政造成隐患。
4.2 发行规模失控,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根据美国的统计数据显示,为了保证市政债券的安全,市政债券的发行数量应控制在地方财政收入的10%之内,市政债券的余额控制在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内是安全的。
由于我国城投债具有准市政债的性质,使得其构成了地方隐性债务的一部分。一量城投债出现偿付危机,其偿债的压力直接转嫁给当地政府,而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相当巨大,如果城投债的转嫁,将会进一步债务缺口加大。
城投债发行规模的失控,实际使得城司在扩容与偿付的天平上已然失衡,不公给城投债自身的偿付造成了巨大隐患,也进一步加剧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危及到到方政府的信用。
参考文献
[1]靳晓黎.论地方政府举债―由财政政策两难困境引发的思考[J].财经研究,2003,(1).
全国化学竞赛的根本出发点是推动中学素质教育。试题的基本命题思想主要是考察能力的试题。“能力”的内涵很丰富,跟“智力”不太好分清。有人认为智力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和想象力四个主要表现形式。有人认为智力可分成音乐智力、言语智力、逻辑-数学智力、身体运动智力、空间感受智力、人际交流智力、个人内在智力七种。又有人将思维力分为逻辑能力与非逻辑能力。逻辑能力包括判断、推理、比较、分类、综合、归纳、演绎等,非逻辑能力包括想象、联想、直觉、灵感、逆向思维、侧向思维、发散思维、集中思维、创造性思维等等。化学竞赛属于智力竞赛,但不可能测试所有智力,也与电视台上的智力竞赛不同,主要不是测试应试者对知识记忆得多不多,牢不牢,遇到他人发问时从大脑中提取已有知识得快不快,而是考察应试者的观察力、思维力、想象力和创造力。其策略是尽可能令应试者身处陌生情景,利用原有的知识基础,提取、加工、理解新情景显现的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战略和策略,形成知识、发展知识,达到考察应试者学、识、才三者统一的水平。“学”不仅包括对前人知识的掌握,还包括个人的经验;“识”是见识、洞察力、是看清和把握方向,进行判断和抉择;“才”是才能,是能力,包括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两个方面,特别是在认识和实践中的创造力。我们化学竞赛的试题还强调考察应试者具有的对化学学科特有的分子三维立体结构的空间想象能力或者说空间感受能力,考察化学实验能力和科学表述能力(包括运用文字、图象、符号、公式等的能力)等;竞赛试题还要求应试者关注化学知识的前沿发展,化学发展与技术进展及其他学科发展的关系和科学与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经济发展、生活质量提高、环境改善的关系以及社会舆论中与化学有关的热点问题的认识、态度、判断能力、价值取向等。竞赛重点考察应试者如下思维品质:敏锐性、精确性和深刻性。竞赛中应试人的心态也是测试的重要内容,要检测应试人的自信心、应变能力、勇于提出假定、勇于修正错误、百折不挠等心理品质。近年来,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初赛[1]试题的知识水平(包括作为学生参赛前已知的具体化学知识与原理性知识的水平)较前几年已大幅度下降。我们认为,这样做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教师组织学生参赛,也有利于吸引学生参赛,是今后初赛的方向(初赛基本内容的文件也有必要通过几年试用后进行相应修改,删去过多的非中学化学知识点)。鉴于教育部已作出决定,凡数理化生物信息五科相当于化学初赛的竞赛优胜者有被保送上大学的资格,这就要求竞赛试题的质量及竞赛实施操作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更高,更规范化。赛题是否恰当,应对赛后反馈进行科学分析后才能作出正确的评估,笔者个人的粗浅议论,只为抛砖引玉,供大家研究讨论。
化学竞赛的知识水平是否应当完全以中学化学教材一致?始终存在争论。我们的看法是,化学竞赛是一种课外活动,其知识水平应当源于中学化学及其他中学学习到的科目的知识,但要适当高于中学化学教材水平。高多少?这个“度”要大家共同来讨论,难以用一根固定的尺子来量。我们的基本思想是,参加竞赛的应当是优秀中学生,应当在中学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细水常流的课外活动,加上自身的努力,获得超过中学课本的知识,因而竞赛知识不应局限于中学课本。例如,我们主张学生应当有常见元素的基本知识。所谓“常见”,不能拿中学课本来衡量。例如,铜,中学课本里连单独一节都未设置,但你能说它不常见吗?人类社会经历了相当长的“青铜时代”,足以证明铜是“常见元素”。又如铬,中学化学实验室里就有许多含铬的试剂,课本里说到强氧化剂时常提到重铬酸钾,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容量分析)里也经常用,说明它是常见的。因此,可以认为竞赛题涉及这些元素的基本性质与最重要的化合价和化合物及其最基本的性质是不过分的,不能被指责为“大学内容”。又如近年竞赛试题把I2+S2O32–的反应作为参赛者应当已有的知识,显然不是中学化学知识,但高考试题已经作为信息给出3次,许多中学教师在上课时都提到。而且这一知识是容量分析中最重要、最经常遇到的反应之一,即使中学老师在上课时没提到过,也应当是优秀学生可在课外活动里获得的知识。有的老师反映,对优秀学生,学有余力,适当、少量、有度地增加一些最常见最基本最主要的具体化学知识,对学生提高能力和今后求学成长确有好处,符合“因材施教”的原则,我们绝没有要求中学生普遍地全体地大量地在课外活动里被“灌输”一大堆大学化学知识。近年有的试题在体现“学得多智力不高不能占到便宜,学得适度智力高才能优胜”的命题策略总体上比过去强,特别是降低了属于大学化学的原理性知识的水平。
当年试题的某些知识点是头年初赛题里出现过的。这样做对不对?我们认为这样做是对的,有利于逐年调整试题的知识水平到“适度”,有利于老师们把握竞赛试题水平,更有利于抑制过度的纯知识灌输式的请大学教师对中学生在课外进行培训。但搞得太多不一定可取,最好新一年的试题有全新的思路和面貌,提高试题本身的新颖度和创造性。
近年初赛试题与过去相同,尝试了“思维容量大,应答书写少”的特点。我们的试题没有通常在高考中普遍采纳的所谓客观性试题的选择题。选择题具有预示答案的特征,较难考察学生面对自己不熟悉的事物通过对信息的获取、理解、分析、综合自己得出答案的自信心强弱和应变能力,也较难考察应试者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因而一般而言不适合于作为竞赛试题的题型。我们不赞成在各省市自治区进行不符合全国初赛的命题思想、题型、知识要求、能力要求的“预赛”来筛选出参加初赛的选手,特别是“模拟高考”式的预赛,因为这种筛选并不科学,学生参加全国初赛离高考还有相当长时间,尚未进行“大运动量”的复习,不可能达到高考所要求的应试速度。教育部有关单位强调,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的人数要与该省、市、自治区参加明年高考的人数相关,也要与参加本次竞赛的人数相关,参加此次竞赛人数少了,等于自动放弃被保送上大学的学生名额。有的同志说,我们不稀罕这种保送,你给保送名额我们的学生也不去,即便这是实情,也与通过全国初赛吸引学生、促进教学、探索道路、选拔学生的竞赛宗旨向背离。
化学竞赛初赛试题有一种试题可以称为“科学谜语题”。这是我们努力发展的一种题型。猜谜是古今中外经久不衰的智力游戏。其实,大自然就是一部巨大的谜书。“大自然往往把一些深刻的东西隐藏起来,只让人们见到表面或局部的现象,有时甚至只给一点暗示。”(见《科学发现纵横谈》王梓坤,北师大出版社,1993,第41页)我们制作的化学谜语赛题与通常的灯谜最大的不同是什么呢?灯谜的谜底都是猜谜人已有的知识,例如,一个灯谜的谜面是:“南面而坐,北面而朝,像忧而忧,像喜而喜”,谜底是镜子。镜子当然一定是猜谜人已有的知识,只是制谜人谜面做得好时,100个人同时猜谜,也只有几个人真正能理解谜面,猜出谜底。我们制作的化学谜语的谜底却大多是猜谜人未知的知识(当然也不排除已知的)。我们的谜面是构建这个未知知识的信息,猜谜人的智力强弱表现在能否用已有的知识(包括与谜底不一定直接相关的具体的描述性的化学知识、与信息相关的中学化学学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来理解这些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综合,加上丰富的想象力、联想力、洞察力以及猜测能力,当然经验和学识也起作用,最后创造性地形成谜底。既然谜底是新知识,是猜谜人自己从信息得出的新知识,实质上就考察了猜谜人的创造力。因此,我们认为,这种题型是考察创造能力的好形式,值得深入研究。不过,我们认为,由于这类试题像通常猜灯谜一样,得出结论的人不会太多,恐怕不适合作水平性考试题,恐怕也不适合作选拔比例很大的高考题。
在教学过程中,贵在告诉学生,我们不能事事时时对事物的原因穷追不舍,似乎越细节越好。对许多事物的原因,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只能达到一定的层次,继续问下去可以,需要更宽阔深厚的知识背景,其中不乏尚未开辟的处女地。追究解释的试题学生们心中无底的应答情况,很可能正暴露了我们教学中对认识的层次把握得不好,没有把认识的层次说清楚。东方人的思维偏重抽象、笼统、整体、理性,西方人思维偏重具体、详实、部分、感性,最明显的例子是中医理论与西医理论。这是长期的文化传统的积淀。我们学习来自西方的科学,有些人误解为事事时时应对细节穷追不舍,而不顾自己的知识背景是否够得上继续深入细节,忘记对事物的认识抽象与具体、笼统与详实是相辅相成的。如今许多西方人反而对老子的《道德经》越来越感兴趣,这应引起我们的深思。如今我国的中学科学教育,不是细节太少,反而是从细节上升到对科学通用概念和整个系统的认识过少。这不等于说应该满足对事物原因的笼统认识,对事物原因逐步深入是科学的根本所在,我们不应该满足于对事物哲理化的笼统解释,但不应在尚未达到一定知识背景时就对事物更深入的原因穷追不舍,因此,分清认识的层次在教学上更应重视。教学中应将学生知识背景尚不足以深入的细节留给学生今后去达到,开个窗口,而不必作笼统抽象或者用过分哲理化的所谓“解释”来搪塞。坚持适度的“解释”才有可能使受教育者从此立下了深入探讨事物原因的雄心壮志,形成从事科学创造的潜质。相反,不顾背景知识的水平而过多地沉迷于似是而非的“解释”将使学生不知所措。我们常常听到有的学生无可奈何地说:“真理掌握在老师手里”。这应引起深思。
我国中学化学与大多数国家专为培养上大学学理工科的在中学里的大学预科生的中学化学相比(请参见经过反复修订的国际竞赛大纲的三级划分),其不足处,笔者认为,可归纳为如下几点:中学化学总时数较低(指对准备上大学学理工科的学生),基本化学事实少(无论元素化学还是有机化学),基本原理涉及的概念少(如动力学基础、热力学基础、电子云、立体化学、平衡常数、电极电势、定量分析原理等,有的根本未涉及,有的不要求定量表述),联系实际过少(我国中学生的面对社会实际问题表现出来的科学能力只处于国际中学生的中下水平,见中德中学生科学能力调查报告等资料),化学实验要求更低(时数和要求都低,许多学校极少做甚至根本不做实验,内容偏重验证,较少或根本无探究性实验),相反,我国中学化学教学中,对基本概念的要求过高(过多地追求严格的定义与相互关系),化学计算要求高(可能与我国学生数学能力十分突出,在国际中学生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的文化传统有关),更要命的是,不论知识的重要与否,都过分强调其对思维能力的训练价值,常常对一些于形成科学整体认识及基本概念系统不十分重要的知识,也要作思维训练的无谓“拔高”,大运动量练习,以至千锤百炼,早起晚睡,疲于奔命。我们化学竞赛力图在面对少数优秀学生的中学化学教学中改变这种面貌。
最后需要讨论的是:如果初赛的知识水平基本上维持在《化学读本》的水平竞赛基本要求作相应修改),各省、市、自治区从初赛优胜者中选的选手(4-6人)在约2个月的业余省级培训期间能否达到决赛试题对知识基础的要求,能不能在决赛中取得优胜,并进入国际集训队,乃至出国,更期望出国必拿金牌荣归?对此问题要从四个方面思考。一是初赛后的各级竞赛(包括决赛)的知识基础定位在哪里?二是这些竞赛的试题是否确实体现这种定位,既不太高,也不太低?三是大家对这些竞赛的试题的知识基础如何理解?四是初赛优胜者能否在各竞赛前不长的时间里从初赛的知识基础发展到它们所需的知识基础?这需要大家都从实际出发,共同来讨论协商,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
我们一直坚持,国内的各级竞赛必须注意给自己定位,一级比一级高,不要混为一谈。初赛得优胜者再根据决赛的水平进行备战,有2个月的时间,决赛试题原理水平尽管高于初赛,如热力学基础、动力学基础、电化学基础等,竞赛文件里写得很清楚,只是大学一年级上学期部分内容的水平,对初赛优胜者而言,仅比通常大学生早学半个多学期,决赛试题中的描述性化学知识,仍然以基本知识为度,而且考察重点仍然是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对原理的初步应用能力,因此,2个月的备战时间,肯定是来得及的,大可不必提前学习。本书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专为化学竞赛的初赛学生备战编写的,不涉及决赛的知识点。过去的某些决赛试题确实存在要求过高的现象,随着竞赛的发展必将调整过来。决赛试题的水平在于,考察出决赛优胜者有能力去参与国家队的选拔,有能力去学习国际竞赛预备题来备战国际竞赛,并非意味着不经学习和培训就能参加国际竞赛。决赛后我们将根据国际竞赛预备题组织决赛优胜者进行学习和备战,时间长达6个月,完全没有在此前达到这些该学习的知识和该达到的能力。
最后,笔者认为,值得指出的是,不应忘记竞赛的四目的——一普及,二探索,三促进,四选拔(见竞赛章程)。前三个目的影响是深远的,但不显见,后一个目的却是显见的,振奋人心。我们又认为,不能过分强调并片面追求应试者逐级被选到国际竞赛上去拿金牌。想拿金牌本身不是坏事,否则我们不必组队参加一年一度的国际竞赛,但若只把目标瞄准参加国际竞赛得金牌,而且对该目标只与个人或学校的名利挂钩,目标就不够崇高,动机就不甚纯正,就有可能走向反面。再说,由于国际竞赛参赛队数目猛增,特别是来自亚洲的参赛队,跟我国有相近的文化背景和价值取向,特别重视获得金牌,许多参赛队,如美国队,过去成绩不佳,近年大有长进,这些因素就必然使金牌分散,不会像过去那样集中,我国参赛选手得到金牌比过去难得多了,因此,以为只要出国竞赛必能得到金牌的老经验已经过时。
现代企业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是常态,还是形象宣传
有人说机组成员其实只是尽自己的本分而已,这跟见义勇为不是一回事,这是“谬赏”了。
其实,企业奖励的也不是自己员工见义勇为,而是对企业的突出贡献。
劫机事件发生之后,机组人员和乘客们一起配合着制住了歹徒,2名安全员,2名空乘人员受了伤,而飞行员们则在外面一片打斗声中保持镇静,与地面联系,最后安全返航。如果机毁人亡的话,海航集团光是直接经济损失就有几个亿(飞机本身价值就3500万美元),生命更是无价,更不用提给社会造成的恐慌和震动。
作为一个现代企业,重奖为自己避免了重大损失和带来重大声誉的员工无可厚非。并且,这3000万的重奖也很容易就引发关注,是一次不错的企业形象营销,让更多人记住这次反劫机机组是海航的,并且对犯罪分子起到一个很好的警戒作用,而随后海航也做出了22名见义勇为乘客终身免费乘坐海航飞机的奖励,表示对乘客的感谢,这也是企业行为。
巨奖一般该由董事会决议通过,还有监事会监督
到底应该奖励多少呢?当然应该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而像是3000万这种的大奖,属于重大奖励,一般并不能由人力部门,又或者董事长一个人说了算,还需要公司的董事会集体决议通过。
按照公司法,在公司还有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则直接是监事),它的功能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因此,监事会也能监督大奖有无猫腻,是否合理。
海航集团是没上市的民营股份制企业,巨奖与国有资产没什么关系
海航是中国第四大航空公司,所以很多人都认为海航是个国有公司,这其实是种误解。尽管海航集团的股权归属一直很复杂,还颇为神秘,但是这其实是家民营股份制企业,在去年由中国工商联公布的“201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排在第七位。而海航集团现在最大的股东是一家海航发起的慈善基金会(股本是由海航集团转赠的)。
所以,作为一家没有上市的民营股份制企业,海航做重奖决定的过程一点都不复杂。董事们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需要对公司股东负责(就两个股东)。董事会又直接面临着监事会的监督,而在监事会中有1/3的人员都必须是公司职工。也就是说,重奖到底合理与否,与海航集团的股东有关,与海航集团的职工也有关,他们应该监督,但是与普罗大众其实关系很弱。
如果是国企,重奖也非不可,但需直面民众质疑,接受出资人的监督
这里所说的国企是国有独资企业或者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如果海航是这样的企业,也就是说,它的实际出资人是国民了,从根本上说,国民是它的主人。
当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企,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而到底给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多少奖励?董事会一样能够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下去做决议。董事会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一样要受到监事会(如果上市了还有独立董事)的监督。在外部还要受到国资委和审计部门的督查。因为国民把资产委托给了政府,政府又委托给了国资委。
只是,国企的监督往往形同虚设,董事、监事一家亲;上级监督官员与企业管理者共谋;企业一不小心就成了某些人的那一亩三分自留地。因此在这个时候,面对着真正的大股东的质疑,国企管理者和直接监督者有必要站出来说明情况。
政府层面给机组人员适当奖励
无不可但须慎重虽职责所在,但机组避免了巨大灾难,履行了最高职责
机组成员也接受了官方层面的诸多荣誉,不仅有了“英雄机组”的称号,也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津市、国家民航局和海南省先后奖励。累积获得的奖金有好几百万。
当然,新疆方面也重奖了航班上的乘客。这些乘客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怎么看行政部门重奖机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规定,“机长、航空安全员和机组其他成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所以,严格说,机组成员的确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过,这和“空气质量转好就重赏环保官员”这种谬赏有着本质不同。以安全来说,起飞前空姐检查每位乘客有无系安全带是最基本的职责,而冒着生命危险与劫机人员斗智斗勇则是最高职责(有空姐被打晕)。尽管每个机组都有劫机预案,都进行过演练,不过这种小概率事件真正发生的时候对人的要求非常高。另外,机组成员跟见义勇为者一起努力。避免了巨大的社会灾难,也就是创造了很大的社会公益。
2009年,美国飞行员萨伦格伯在天鹅损害了发动机之后,果断将飞机迫降在了哈德逊河上。而后,他和机组人员得到了极大的赞誉,被誉为英雄。小布什、奥巴马纷纷慰问和赞叹,美国国会也通过了表彰议案,而纽约市也奖励了他和机组成员纽约市的最高荣誉“城市之钥奖”。后来萨伦格伯出的书就叫《最高职责》。政府部门、社会民众给机组巨大赞誉其实很平常。
政府对机组成员的奖励更应该偏重精神荣誉而非物质
尽管和海航的3000万比不了,但是几个官方奖励加起来也好几百万。而且存在重复物质奖励。
而萨伦格伯成为了美国的国家英雄,全民偶像,得到许多荣誉,却基本是精神层面的,跟物质无关。就算是他所在的航空公司,也没什么物质奖励,相反,公司开了盛大的表彰会,除了机组成员外,900多名为安抚乘客、处理善后事宜做出了很大贡献的工作人员也一起出席,得到表彰。
很遗憾的是,虽然海航机组接受了很多奖励,很多荣誉称号,却并没有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这是因为跟国外许多国家不同,我国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荣誉制度。在国外很多地方,单凭勋章就能在人们心理上形成很大的可信感和满足感,获得这些勋章的人就能够同时获得国民的共同尊敬和认同。而对比这样的荣誉,其实物质奖励并不完全必要。并且政府进行奖励其实用的是公共财政,假如重复奖励,没有标准,也是对公共财政的浪费。
关于国家荣誉制度,我们可以一起来解读一下。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奖励人们的方式主要就是金钱。金钱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物欲,还会成为人们的“奖状”,为其拥有者带来荣誉。这种状态最容易导致的一个偏差,就是金钱成了目的本身,人们为了得到金钱而不择手段,笑贫不笑娟成为一种普遍流行的社会风气。这种状况发展下去,我们就必然会进入一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糟糕状态,比如买不到安全的食物,生了病却还要受到医生的勒索,无辜地被警察罚款,等等。
而设立国家荣誉制度,其意义就在于提出一套不被市场规则左右的价值体系,以疏导的方式,对这种状况进行矫正。国家授予荣誉的标准,主要不是金钱,而是那些表现出了高尚品质或做出了卓越贡献的人。一个人不必腰缠万贯,但只要他足够的高尚、正直、勇敢,只要他为国家建立了特殊功勋,他就可以获得国家授予的荣誉勋章,这枚勋章会使他比那些仅仅是有钱却对社会无所贡献的人,更能受到公众的尊敬。
建立国家荣誉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的通例。比如在建立这一制度较早的英国,由国家授予的勋章,就达九级。一个佩带最高荣誉勋章“嘉德勋章”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人对他脱帽致敬,比一般的富豪要风光多了。
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一直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国家荣誉制度。目前我们对品德高尚、建功立业者的精神奖励,主要是由各个部门、系统或单位通过表彰、表扬、记功、嘉奖等形式进行的。这些办法也不能说没有效果,但在权威性和可比性上却远不如国家荣誉制度。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各个系统、部门或单位在对其所属人员实行表彰表扬等精神鼓励时,所依据的标准往往是不统一的,而由国家建立的荣誉制度,对各种勋章的品类等级,评定程序,授予方式却有完整的制度化的具体规定,可以对不同系统、部门或单位人员的成就与贡献大小做出较为科学而公正的比较,并给以恰当等级的勋章。因此它能在人们心理上形成更大的可信感和满足感,获得这些勋章的人就能够同时获得所有国民的共同尊敬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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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有些地方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当作荣誉授予那些有贡献的人,就更不应该了,因为代表、委员,都担负有严肃的政治责任,把这些当成一种纯粹的荣誉来使用,是对国家政治制度的一种误读。
目前物质奖励太随意,才造成救人农妇与反劫机乘客的9.9万之差
6月30日上午,一声巨响打破了小山村的平静,因连夜大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夹杂大石和树木,砸在村旁的铁道上。不远处,一列大约载有500名乘客的客运火车正呼啸驶来。危急时刻,蔡景英和同村妇女陆红、张娜冲向铁道,挥舞喊叫警示司机,勇敢拦住火车,避免了一场事故发生。而这段农妇勇拦火车的故事很快在网络上传开,一些网民毫不吝啬地将“最美农妇”的称呼冠予她们。当天下午,通化铁路工务段工作人员来到五人把村,将600元钱交给村干部,希望转交给三人表示感谢。然而,第二天,三人就把钱还回去了。7月3日,白山市护路办、临江市护路办对排除“6·30”旅客列车险情的17名有功人员进行表彰,给予蔡景英等三人每人1000元奖励。但蔡景英等三人再次拒绝。最终,在花山镇党委书记于震球等人的再三劝说下,三人才收下奖金。
不少人都提到这几位可敬的农妇。尽管现在知道海航奖励机组和护路办奖励农妇是两码事,一个是企业行为,一个是政府行为(提出奖励的护路办隶属于综合治安治理委员会)。然而以在新疆的一个见义勇为的乘客得到10万奖励来说,还是可以看出政府部门给见义勇为者的奖励差别太大。这是以什么决定呢?首先,由于我国省份的见
有个数据是,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对全国5770名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生活状况进行了调人数的50.6%。有很多见义勇为直接后果是致伤、致残,有的甚至牺牲,使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生活困境。
有个数据足,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对全国5770名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仍有2920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生活困难,占被调查人数的50.6%。有很多见义勇为直接后果是致伤、致残,有的甚至牺牲,使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生活困境。
如何定义见义勇为行为?谁该为见义勇为之后的日子埋单?与那一瞬间的见义勇为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后漫长生活中能获得多少的补偿和得到这些补偿要克服的重重困难。
所以,在如此情况下,相关部门是否对于那些没有导致生活苦难者应该以荣誉为主,给予很高崇敬的礼遇,而把钱用在刀刃上呢?这是公共财政问题,值得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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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特殊教育作为教育发展任务之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我国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提供了良好发展的机遇。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质量是《纲要》的创新和亮点之处。近年来,国家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教育政策,残疾人受教育状况越来越成为衡量教育公平实现程度的重要方面和内容,不仅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数量显着增加,残疾学生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也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目前,国际社会对处境不利儿童(包括残疾儿童)的教育日益关注和重视,如下理念已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价值:教育不是少数人的特权,是所有人的基本人权;让所有的人包括残疾儿童都能够平等地接受适合其独特需要的高质量的教育;隔离就是不平等(全纳教育)残疾儿童教育“零拒绝”即“不能拒绝”(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宜的义务教育)[1。以上理念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尽管中国特殊教育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无论是与国外特殊教育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我国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相比,特殊教育的发展都还明显滞后。当前,我国特殊教育面临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尤为薄弱;投入不足,保障能力有待加强;理念、内容和方法不适应时代要求等问题和挑战。面对日益发展的中国经济、日益提升的中国国际地位、国际特殊教育新理念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和国内残疾儿童日益多样化的特殊教育需求,中国特殊教育要想真正的得到健康发展必须完成六大变革或转变。
1.由特殊教育政策、条例向特殊教育法规、法律方面转变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特殊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迅速发展,与特殊教育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等相继颁布。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和政府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确立了国家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政府责任。为保障宪法规定的实施,国家又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制订,2008年4月修订)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专项法律法规,再次宣布了“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毫无疑问,我国现行的特殊教育政策法规在推动特殊教育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我国经济发展和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相比,与特殊教育的发展要求相比,与残疾人的教育需求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巨大改善与提高的空间。表现在:
(1)现有法律条款缺乏强制性的条款。现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对违法主体的制裁缺乏法律依据,对被侵权者缺乏相关的救济措施和手段[3]。由于法律条文规定不具体,造成相关部门互相推倭责任,执法部门难以操作。
(2)特殊教育立法尚不完善。现有的法规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的《特殊教育法》。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都已经制定了专门的特殊教育法。如比利时的《特殊教育法》,美国的《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案》、韩国的《特殊教育促进法》,我国的台湾地区也于1984年颁布了《特殊教育法》。
(3)现有法律条款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已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条款原则性表述多,宣誓性的语言过多,部分条款用词空泛,可操作性不强[2]。如2008年4月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第24条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这样的条款很难起到大的作用。
如果不解决上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中国特殊教育很难得到更大的发展。因此,首先需要不断完善和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不适宜的条款,去掉空泛的宣誓性的用词,增加强迫性条款,制订《残疾人保障法》的司法解释细则,以便减少相关部门互相推倭责任,增强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能力。其次,逐步完成我国《特殊教育法》的立法工作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特殊教育法》的经验,以便解决现有的专项特殊教育法规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大法的困境。只有如此,才能使中国特殊教育真正走到依法治教的轨道上。
2.由三类残疾儿童教育向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的转变
我国特殊教育主要包括两种教育形式,一种是特殊学校教育,另一种是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就特殊学校类别而言,目前主要有盲、聋、弱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招收盲、聋、弱智儿童中那些生活能够自理、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就普通学校而言,目前也仅能招收部分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入学,其中以轻度为主。换句话说,尽管所有残疾儿童都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但并不一定都有机会。因此,严格意义上讲,我们国家目前仅能为一部分残疾儿童提供教育服务。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过去的特殊教育主要是针对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的教育,我们国家也仅为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设立了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去特殊学校上学,一些轻度的残疾儿童可以去普通学校去学习,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像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怎么办?该去什么样的学校儿童不是普通儿童没有能力接受普通学校的教育学校没有额外的经费和师资力量教育他们;即使校长禁不住家长的哀求,出于同情和怜悯接收了这样的孩子入学,由于得不到特殊教育资源的支持,也只能是把所有责任和负担转给班主任教师,可想而知,班主任教师和残疾孩子会面临怎样的困境,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是,尽管近几年有关特殊教育政策法规也指出,要为这些残疾儿童提供义务教育,但责任不明确,大多停留在文件上。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国际组织和特殊教育先进的国家,都早已将残疾儿童的概念扩展成特殊需要儿童的概念,为所有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特殊需要儿童不仅包括视觉、听觉、智力、肢体等类别的缺陷儿童,也包括超常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困难儿童等。美国法定的特殊需要儿童有14种残疾类别,邻国日本法定的残疾类别有9种,韩国也有8类,我国台湾地区也规定12种法定的身心障碍类别JLM。因此,我国的特殊教育需要将残疾儿童的概念扩展,制订政策要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包括多重残疾儿童,解决一些特殊需要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困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困境。如果在教育部建立特殊教育司,各省能设立专门特殊教育管理机构,则会更加有利于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3.由特殊学校教育形式逐渐向融合教育形式的转变
(1)我国传统的特殊教育形式是将被鉴定为盲、聋、弱智的三类残疾学生安置在专门为他们设立的特殊学校内。为了解决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的问题,我国开始尝试在普通学校安置残疾儿童接受教育,也即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近十几年来,我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人数不断增加,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在校生数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的比例一直都稳定在60%以上,2001年还达到了?.86%[4]。可以说,从“九五”以来,残疾儿童在校学生中,近六成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是在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我们国家并未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放在与特殊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给予关注,表现在:随班就读的政策法规不完善。在我国已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或政策中都只强调了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都强调了要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工作,但对于接受残疾儿童入学的普通学校经费如何拨付、残疾儿童如何管理、随班就读教师如何培训等却少有涉及。即便是1994年教育部颁布有关随班就读的专项行政法规《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提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逐步增加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经费投入”,但仅凭教育部颁布的一纸规定能对各级人民政府有多大约束力是可想而知的。
(2)随班就读的管理不到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管理与特殊学校的管理完全不一样,特殊学校一个省也就十几所,多的近百所,残疾儿童相对集中,比较容易管理,而随班就读的学校比较多,但每所学校也就几个或十几个残疾儿童,比较分散,管理起来会比较困难。目前在国家教育部的层面上仅在基础教育司设立了特殊教育处负责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管理职能,上下对应,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中也只是在基础教育处(科)中有一人兼管特殊教育,县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基本就很少有专职特教干部了,在这种特殊教育管理体制下,根本就没有能力和精力管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尽管有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学研究部门设有1名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员,但也杯水车薪,因此,很多地方的随班就读工作平时几乎很少有人问津。况且,按行政管理的范畴,特殊教育处只负责三类特殊学校(盲、聋、弱智)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教司的义务教育处则负责普通学校义务教育的行政管理。如果普通学校拒绝接受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等残疾儿童入学,特殊教育处也难以管理。
(4)随班就读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培养滞后。从对随班就读现状的研究和调查结果来看,随班就读师资质量令人忧虑。教育部特教处2007年组织专家组对随班就读师资状况的调研结果表明,只有37.80%的随班就读的师资经过特殊教育培训,而有62.20%随班就读教师没有经过培训[7。即使经过培训,能够由特殊教育机构集中培训、或学校送出接受培训占的比例也很小,大多是学校自己组织座谈、研讨等,培训质量可想而知。如此现状说明,随班就读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培养滞后已严重影响了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
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仍然是国家特殊教育发展的主体,是我国解决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必然之路,但如何真正做到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比例60%以上的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迫切需要国家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法规。因此,建议:借鉴我国某些地区随班就读的经验,根据残疾类别,分别制订不同类型残疾儿童少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国家标准;实施在普通师范院校加开一年特殊教育课程以弥补和改善随班就读教师不懂特殊教育的困境;政府从财政上给予经费:国外特殊教育发展,实施残疾学生教育5随班就读学校最基本的发展需要。
4.由过份重视特殊教育硬件投入向满足残疾儿童需求的转变
我国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即方投入总和)从1998年的8.52亿元增〕30.14亿元,净增近24亿元;预算内特殊总量也由1998年的5.96亿元增加到:亿元,净增19多亿元[8]。不能说我们国不重视特殊教育的投入,问题是投入的^近十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士都在加紧翻新扩建、征地新建,大兴土7区的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校舍、硬件设^至是全世界第一,似乎只需要把特殊学世界一流,那么特殊教育的质量也就变J至于校舍建设是否适合盲生或其他残S学校是否有足够的残疾儿童在校学习(愿意招生,居然每两年就招一届六、七个买的现代设备是否能够有效使用(有些少使用或从来不用,作为窗口设备供来1都被放置在次要的地位了。一方面,特现代奢华,并配备有特殊教育领域一流的设备,但另一方面似乎学校的办公经费非常短缺,甚至购买一些为残疾儿童课堂教学的简单教具都没有经费支持,更不用说派遣特教教师外出参加培训了。
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资金建立特殊学校学校对促进特殊教育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没有一定数量和条件良好的特殊教育学校,高质量的残疾儿童教育根本就无从说起,但问题是是否城市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都需要扩建或新建,需要建成什么规格的特殊教育学校?我们特殊学校的盲生,仍然使用着早被发达国家盲生淘汰的盲板、盲笔,扎写着每天的作业,为什么不能从建豪华大楼的经费中节省一部分,为盲生提供又省力、速度更快的盲文打字机或盲人计算机等学习用具,以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呢?
如果不改变一谈到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就是要投入多少多少钱用于建大楼或购买设备,似乎特殊教育只有大楼和设备这些硬件,那么特殊教育的质量就永远不可能得到提高,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不可能得到满足。对于城市和发达地区,特殊学校建设已基本完成,应该逐渐完成向教育质量和效益的转变。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残疾儿童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让每个残疾儿童都学有所得。
5.由城市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转变
中国的特殊教育是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特殊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格局,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在残疾儿童教育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尽管特殊教育学校从1988年446所[9]增加到2008年的1640所[10],但他们殊教育学校分布来看,以2007年为例,各地分布非常不均,东、中、西部地区差异非常大。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四省都各有上百所特殊教育学校,而西部地区省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偏少,尤其是青海、新疆、宁夏和西藏各省(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都不及10所。一方面是,发达城市的特殊学校的校舍越来越豪华,设备越来越先进,另一方面是,有些几十万人口的地区,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都没有。即使残疾儿童可以去普通学大多集中在城繊达地区(见一。从目前中国特校随班就读'但整个地区都没有几个懂特殊教育的特殊教师存在,很难想像,该地区的残疾儿童教育还能够健康良好的发展。国家制订的《“^^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008年一2010年)指出[11],2006年除北京、上海、天津3个直辖市和西藏外,全国现有326个地级市(州、盟),尚有74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中西部65个,占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地级市总数的88%。全国现有县(市、旗)934个(不含市辖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1246个,尚有493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中西部405个,占30万人口以上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县总数的82%。由此看出,中西部地区特殊学校建设仍然是未来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由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转变,可以极大的促进中西部地区残疾儿童的教育规模和教育质量。
6.由专门的特殊高校师资培养向普通大学开设特教专业培养方式的转变
据教育部2007年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培训的统计数据显示112,在34990位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中,只有18976位教师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的培训,仅占54%,换句话说,目前在特殊学校工作的教师中的人有46%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能够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的大学/学院数量太少。我国有为数不多的师范大学设立了特殊教育学院系/部,能够为盲、聋、弱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培养教师,但很难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需求。解决的出路如果只停留在国家多建几所特殊教育高等学院的基础上,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问题,特别是目前国家将要扶持中西部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或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将需要更多的特教教师。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私立高等教育随着高等教育的壮大而兴起,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在全社会及公立教育的“一路排挤”中崭露头角,没有各种制度及体制的制约,民办高校的发展似乎更加自由、自主,虽然一路走来民办高校倒闭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有些民办高校却在大浪淘沙中经受住了考验,生存并逐渐发展、壮大起来,这究竟是特殊历史机遇下的昙花一现,还是我国高等教育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民办高校在百舸争流中能否获得真正的自由?民办高校中能否重现当年燕山大学、南开大学的辉煌?一系列问题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及思考。
民办高等艺术教育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除了具备民办高等教育的身份,同时兼具艺术教育的特征。无论是精英教育还是大众教育,艺术教育对人类心灵的启迪作用都不可置疑,在当前高等艺术教育的“盛世”光景下,我们把目光投向民办高等艺术教育,揭开人们对民办高等艺术教育的种种揣想和疑问,或许可以在艺术教育的专业与普及之间、艺术生的学业与就业之间找到更好的结合点,使学习艺术不再只是梦想,也使艺术教育充分发挥其原本应该有的作用与价值。
百舸争流,谁立潮头?
中外民办高等教育情况观察
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是在消失了近30年后重新兴起的。1950年全国有高等院校227所,其中公立138所,私立89所,私立占39%(潘懋元《潘懋元论高等教育》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336)。到了20世纪50年代初,私立高校全部转为公立高校,民办教育在我国完全消失。80年代初期,我国民办高等教育重新萌芽。截至2005年,全国共有民办高校252所,在校生105.17万人,其中本科生10.41万人,专科生94.76万人(教育部《200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无论民办高等教育成长的过程中经历了怎样的坎坷与波折,时至今日,它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庞大的民办高校在校生人数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民办高校的存在已非过去那样可有可无。然而,当把我国民办高校的数量与美国进行对比时,却发现了惊人的差距。截至2004年底,美国全国拥有的大学总数为6412所,其中拥有学位授予权的大学4236所;私立大学总数和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私立大学数分别为4365所和2516所,所占比例分别为68.1%和59.4%。而在日本,截至2004年,日本拥有大学总数709所,其中国立87所,公立80所,私立542所;在其短期大学中私立大学的数量更是远远高于国立大学。
或许对于其他国家民办高等教育在其本国教育中的地位我们无法切身体会,而在国内,民办高校虽然在今天已取得不少成绩,仍然有太多的民办高校在市场的竞争中败下阵来,这与他们的办学定位有着极大的关系。对于民办高等艺术教育来说,在坚持艺术教育共性的同时,找准其在市场中的定位尤其重要。创立于1993年的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便是其中一个优秀的例子,院长李罡对有些民办艺术院校的失败给出了这样的解释:“精英教育是我们民办教育的误区,可以说目前70%的民办教育还在走精英路线,这是非常危险的,看不出市场的分水岭在哪里,看不出市场对人的层面的需求,这样的校长是很可悲的。如果我们的生源是走在国立高端院校的后面,但是我们的理念还是培养研究型人才的理念,最后会发现学生走入社会后和那些学校的学生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竞争。民办教育如果看不清自己的市场,看不清自己学校毕业的学生应该在哪里,这是最大的一个问题,我们有太多学校输在这里。民办院校的学生不是不能和那些名牌国立院校的学生竞争,关键是在哪个方面去竞争,因为我们可能动手能力强、感性思维强,艺术思维可能也会强过他们,在这方面去发挥,才是我们需要做的。最好的教育是人的教育,是个性化的教育。我们现在是属于一元化的教育,而不是多元化的教育,所以我们有些学校会输给人家。”
大浪淘沙,胜者为王:
我国民办高等艺术教育现状
学校与政府的博弈 我国私立高等教育的投资办学与美国的捐资办学有着本质的区别。可以说经费是影响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对于仅靠学费生存的我国大部分民办高校而言,尤其如此。关于这一点,李罡有着自己的深切体会:“我年初时到过我国台湾的几所私立大学,几乎每所大学都从台湾的教育部获得了教育基金,其中最少的学校获得教育基金不少于2亿台币,折合人民币约4000万元,而我们大陆有些民办高校连40万元都拿不到,今年我们学校得到了150万元的教育基金,这是北京市获得扶持最多的一所学校,还是在“扶优扶特”精神的指导下获得的,而其他大学只有四五十万,大部分没有。那么150万元与4000万元相比,也相差甚远。又如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不多,但财团的支持很大,美国的捐资助学可以说蔚然成风,因为捐资是可以免税的,所以很多美国人宁愿减少自己的利润,也要捐资助学,另外不但捐助这一块免税,国家还会对企业有其他方面的优惠,而在中国却没有,为什么中国现在很少有捐资助学?我们知道我国香港的李嘉诚、邵逸夫、曾宪梓为内地捐资,因为他们的税是可以免的。大陆的企业之所以不关注教育,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不免税,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税收制度还没有为捐资助学拿出一个完整的作法,所以我们没有捐资助学的传统。”
在李罡看来,教育是国家的公益事业,民办院校培养的人才与公立院校培养的人才一样,都是国家的人才,就好比一棵大树,只有主干,而枝叶却都没有了,那么这棵大树是活不长久的。一个国家真正的强大,是这个国家的所有人都强大。“一个船队,决定它速度快慢的不是那个航行最快的船只,而是那个最慢的船只。”李罡借用的“船队说”来形容民办学校与国家的关系:“民办学校就相当于是一艘跑得慢的船,甚至民办院校的学生,就是一个跑得慢的学生,能说中国的学生全考北大吗?可以这样讲,中国的升学率这样低,会影响到中国未来产业的发展,甚至影响中国的国防建设,因为产业大军不存在了。现在我们学的很多知识已经没有用了,一个硕士研究生的工资可能比一个瓦工的工资低,就是因为瓦工变得越来越少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虽然我们的劳动值钱了,但我们劳动的质量却差了很多。在国外,很多产业工人都是大学生,我曾在英国和德国参观过几所具有职业特点的大学的瓦工专业,进到实验室后发现学生在砌砖,老师在讲怎样砌砖。而我们的瓦工接受过这样的教育吗?没有。所以我们的建筑可能只有三十年的寿命,而国外的建筑却有百年的寿命。我们缺少这样的概念,就是技术是需要教育来完成的。”
学校与市场的博弈 无论是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发展起来的民办高校,还是依靠公办大学兴起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都必须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获胜才能走上安身立命之路,然而民办高校的生存及发展又绝非单纯的市场竞争所能决定。
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目前已成为万人学校,其特殊的办学方法就是“四个接轨”,即艺术教育与市场接轨、与社会接轨、与时代接轨、与国际接轨。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这些方法可能更适合于这个时代,更适合于这个学校,或者更适合于这些学生。但是这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李罡认为,与私立院校相比,国立院校有一个沉重的包袱,比如教育员工的体系、职称体系等等,决定了其实践类的课程不可能去调动社会的资源进入整个办学体系。而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却不一样,学院也有教授和副教授,但差不多有一半实践类课程,这些课程可以从市场上去找那些“大师”,即“双师型”的人才,比如在一线最好的录音师,给最好的歌手录过音,有很好的从业经验,有很高的技术,就可以请他来做实践课的老师,让学生一步进入到市场的基本形态,即市场是什么、市场需要什么,让学生直接就可以接触到。“国立院校之所以不便这样做,就是因为它们一定要看对方的资质,如是否具备高级职称,不具备高级职称就不能进入他们的大学,但是社会上教育实践的步伐是非常快的,教育设备的更新,包括艺术的发展也是非常迅猛的,这些东西都不是一个年纪很大的人所能够涉及到的,比如灯光、音响、视觉艺术等,它需要大量的社会实践者,那些人可能不具备高校的职称,但是具有丰富的经验,我们可以随时请这些人来做教师,这就是民办艺术院校的一大特点。”李罡认为,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之所以取得今天的成绩,还在于他坚持了一个原则,即大师不一定是老师,而老师一定是大师:“在社会上如果你不是一位大师,你就不能到我校来做老师,这是我们对教育队伍选才的一个独到眼光,在国立院校是很难接受这种观念的,比如录音专业,他们必须要用那些教授或副教授来教,可是那些教授根本不会录音,他们所教的只不过是一部分理论知识,很难接触到社会,学生步入社会以后,可能连录音器材都不懂。”
因此,从某种角度可以说,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在与市场的博弈中是获胜者。用人单位一定会聘用可以实践的学生,理论可以成为一个人的文化积淀,但在社会上用人单位看的是谁能够顶岗。相关产业内那些动手能力很强的人大都是一所学校培养出来的人,这就是该校的一个特点。强调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可能就是私立学校和公立院校最大的区别。另外,市场上最鲜活的、流行的和时尚的东西进入大学课堂,也是很有必要的。但不是所有的大学都要这样做,因为每个学校培养的目标不同,所培养出来的学生品质也不一样,所以各个学校会有自身不同的特点。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最看重的就是学生的实践性、市场性,这是它的另外一个特点。学院在与市场接轨的过程中,为学生提供了大量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可以说是为学生将来的就业做足了准备。就拿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和自治区联合打造的大型史诗音乐剧《文成公主》来说,该剧在国家大剧院演出,参与学生达170人,其中舞蹈70人,声乐100人,演出后反响极好,演出历时100天,学生的声乐课、合唱课、古典舞课、宫廷舞课,都在这部作品中得以完成,有国家最顶级的编导进行排练,学生从大三开始进入这样的磨练,对其成长是非常有利的。在这样一个高品质的演出地点,对学生艺术素质的提高远非练功房可以相比,因为像这样国家顶级的演出对孩子艺术品位和艺术鉴赏能力的提高,都有重要作用。
学校与社会的博弈 据李罡介绍,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与国立院校在教师队伍选拔理念上有一个根本性差别,即教师相比国立艺术院校的教师可能更年轻化一些,因为就其专业特点来说,年轻教师更适合在这里担任教学工作,比如做视觉艺术,软件的更新非常快,几个月内新一代的软件就会出现,年纪大的人根本没办法掌握。没有任何一个用人单位是只喜欢学历的,学历也很重要,比如要进某个电视台,首先一定要有本科以上的学历,但电视台的技术类专业只要求专科,对学历看得非常淡,大量搞摄像、录像、管理、外联工作以及音乐编辑,需要的都是应用型的人才。
在与市场和社会接轨方面,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特别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其课程也具有实践性,学生在与社会接触的过程中也强调实践性,在校学习期间,学生是没有实习期的,很多大学大四都要实习,而在这里大四学生还在上课,他们从大一开始就有实习。李罡介绍说:“我们的实习有两个概念,一是平时就有实践的机会,在课堂上就已经进行了实习,比如学录音的学生在课堂上已经学会了录音器材,他就没有必要再到社会上去找一个录音棚或者演播室去学习,这个实习是没有意义的。我们也没有写论文的时间,其他学校写论文的时间,我们还在上课,我们的实习和实践是同时进行的,课堂上已经解决了,就不需要再实习了。二是我们的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比如北京作为中国的文化中心,文化活动非常丰富,有的学校可能会纠结,他们会认为自己的学生基础还没有打好,不想让学生到社会上去实践,而我们不一样,我们的学生即使基础还没有打好,也要兼顾社会实践,因为社会实践不光是艺术的展示活动,它还是建立学生信心、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的平台,对学生心智和个性的培养大有好处。如果说课程在大学里很重要,那么我们有完善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但是一定会拿出相当多的时间让学生去参加社会实践,所以在北京市的很多文化活动中都能看到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学生的身影。
紧跟时代步伐是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在发展中尤其注重的一个方面,各种活动的参与,逐步形成了学校的办学特色。树立起这样的特色是非常复杂的。比如学校有60多位外教,这在其他大学是很少见的,李罡说:“只要我们的专业课程不如国外,不如欧美、日韩等国家,我们就一定要从欧美、日韩请最好的老师来,这是国立院校做不到的。我们可以把最好的艺术人才请进来,这样也逐渐形成了我们的特点,我们的课程中有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老师。我们的基础课程,会从国立院校请一些教授,比如理论课。而实践课程,就找业内最好的专业人员来教,哪怕他的理论水平差一些,但他的示范能力很强。其实艺术就是一个模仿的过程,如果一个人没有模仿能力,或者老师不能提供范本的话,学生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好的。我们招聘教师,首先要看应聘者的表演,如果要教吉他,就要先弹吉他,能把学生征服了,才能当老师,讲得再好、如果弹得不好,我们也不会聘用。”既然是民办院校,就会有民办院校的一些特殊做法,记者以为,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之所以在近年招生越来越多,而且是在其收费较高的情况下报考生源逐年增多,这与其紧跟时展,脚踏实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理念,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是分不开的。
千帆竞过,万木迎春:
我国民办高等艺术教育前景
共同的愿景 一直以来,民办高校在很多家长和学生的心中是下下之选,民办高校在人们心中“草根”的地位,一直使其无法与公立高校比肩而立,学生只有在进入公立高校完全无望的情况下,才会选择私立高校,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私立高校收费较高,另外除了生源质量差、学习氛围不好等,师资力量薄弱也是人们所担心的。因为只有好的教师,才能教出好的学生。对于教师来说,公立学校自然也是他们的首选,但就目前我国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教师选择民办高校,也会更多考虑到自身的专业特点及学校可以提供其实现理想的平台如何,可谓良禽择木而栖。
“目前我们基本具备了民营企业的一些优点,但更重要的还是事业,我们有90%以上的老师是出于对事业的需要留在学校的,因为他们都有教育的情结和情怀,但是他们又很难在国立院校找到自己的岗位,主要是因为我们的专业特殊。比如爵士乐专业,国立的学校没有开设,而他们又想做老师,那么就只能到我们这里来,同样可以实现做教师的愿望,甚至让他们感受到做教师的快乐。这是其他学校所不具备的。我们有三分之二的专业是独创的,专业方向与国立院校完全不同,比如流行演唱专业在国立院校没有,可是这些从事流行演唱教育的老师到哪里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呢?就到我们学院来。在事业上我们有共同性,是共同的愿景把大家凝聚在了一起。这时候薪水就不那么重要了,因为很多老师还会有一些社会培训的工作,现代音乐研修学院教师的身份增加了他们社会职务的含金量,提高了他们的社会价值。诸多的原因使我们的教师形成了一个很好的团队,我很少担心我们的教师会跳槽。因为我相信,只要我们把专业的教育做到最好,老师就一定是我们的。”李罡对于他们吸引师资的力量信心百倍。可见,民办高等艺术教育的前景与从事该领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的理想密切相关,当然更与学校的专业特色紧密相连。
恰当的定位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公立高校尚且如此,对于民办高校来说,岂非难上加难?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因为有着自己独特的办学方法,而基本回避了就业难带来的办学尴尬。
“民办艺术教育的贡献就是具有互补性。国立院校培养的是研究型人才,我们培养的是实践型人才,作为民办教育,我们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是培养优秀的中下游人才,我指的是产业的中下游人才,那些上游、高端的人才是由像中央音乐学院这样的学校来培养的。举例来说,中央电视台是上游,它只是一个节目的播出平台,而节目制作的各个环节,如灯光、音响、舞美、舞蹈、音乐等,都需要承包给中下游的各种公司来做。我们是给这些公司来培养最优秀的人才。通俗地说,是脚要踩在地上,在选才上我们就已经迟了一步,把二类人才培养成高端的人才是不可能的。当然不排除特殊情况,比如中央电视台的首席录音师是我们学校培养出的,但那只是凤毛麟角,总的批量人才不可能都是拔尖的,如果那样就变成了精英教育。”李罡所带领的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因为找到了恰当的市场定位和社会定位,才让他们的学生在市场竞争的海洋中如鱼得水。
“我认为我们办学要了解文化的业态,文化的业态非常丰富,但国立院校提供的岗位非常单一,比如中央音乐学院,主要为乐团培养人才,这是小众的艺术,同时也是精英艺术,但是有些业态他们不会关注。民办学校可能会更多关注文化的业态,比如音乐的版权管理,我们的学生可以去做,而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可能不会去做,他们只关注一个业态,不会去关注音乐的其他业态。我们也要努力去回避国立艺术院校所关注的那些业态,找到我们的业态,比如小剧场、酒吧要比乐团多得多,我们要在那里做最优秀的。音乐厅只有几个,而酒吧却有几千个,70%的酒吧是有乐队的,这个队伍需要上万人,这就是我们的市场、我们的业态,也是我们的目标,在这里面,我们要做到最好。这也是我们的学生好就业的原因。再比如艺术管理专业,我校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分为舞台艺术、影视制片、音乐商业,就业情况也非常好。要想做好艺术,没有管理会寸步难行。据估计,北京目前需要3万管理专业的人才。其实培养文化管理人才,就应该像过去培养市场营销人才那样,进行批量培养,这样我们的市场才能繁荣。另外,作为艺术管理或文化管理专业的学生,也应脚踏实地,文化的市场是不需要编制的,有些学校的毕业生不愿意去应聘那些岗位,他们只想轻松一些。心气儿太高,恐怕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
理性的规划 “很多民办学校已经解体,因为他们不相信国家未来会保护民办教育。有些人认为当国立教育完全可以覆盖到每个人的时候,民办教育一定会受到抑制。家长如果可以选择,他们一定不会选择私立学校。”虽然对民办教育的整体表现出担忧,但李罡还是对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的未来有着明晰的规划:“我们计划把学校做得更加精致,办成一个优质的大学,现在属于发展的初期,是早期的积累阶段,注重普及,兼顾提高。从2016开始,我们将进入精品教育阶段,会控制招生规模,要求质量,未来我们主要是注重提高。我们希望打造中国最好的现代艺术人才的摇篮,这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非常难。教育最后真正的锤炼和竞争就是质量,这需要从方方面面去努力。如果国家能够投入更多的资金,我们会有更好的实验室,更好的条件和环境,会让我们把学校做得更精致。”相信每一所民办高校的创建者,在学校成立之初都会有如李罡这样的对学校未来的美好期许和计划,而太多民办高校的创办者却被历史的洪流冲刷掉了当初那份梦想与激情。
做民办高等教育很难,选择在民办高校中只开设现代艺术类专业,这是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与其他民办高校最大的不同点之一,也是可以作为榜样的一个方面,因为面面俱到很难成功,有特色、有所侧重才能有所突破,这也是所有民办高校未来应该重点考虑的办学思路。
国家的重视 “如果我们不能从美国的教育或者我国香港和台湾的教育中去吸纳政府和财团以至于民间那些支持教育的做法,中国的民办教育还会步履维艰,虽然我们现在办得不错,但也是建立在学费相对较高的前提下,我们的一个学生4年的学费相当于在俄罗斯或奥地利等国家留学的费用,有些学生可能外语能力有限,所以留在国内学习,但更多更好的苗子没办法进入到民办艺术院校。我们的收费相对较高,但又不能不高,因为老师要生活,学校要发展,教材要建设,教学设备和设施要更新,这些费用都要靠从学费中出,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可以说,教育经费的欠缺是所有民办高校无法施展拳脚的首要原因,李罡的无奈具有代表性。在谈到民办高校的前景时李罡担忧地说:“在国外没有任何一所学校是完全依靠学费来支持它的发展和生存的。只有中国的民办学校是这样的。目前我国政府对民办高校的扶持机制和社会捐助的机制还很不健全,而美国的民办大学的发展,几乎百分之百来自捐资助学。如果我们不能解决政府和捐资助学的关系,我们的民办教育根本没有出路,只能畸形发展。”
记者以为,既然政府允许民办高校这一机构存在,就有责任对民办高校进行经费资助,如果在这方面政府一直无法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对于民办高校来说,其前景堪忧。因为无论民办高校自身如何发展,没有国家的肯定与支持,也只能是大海上的一叶孤舟,最终难免失去航向。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