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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整改报告

时间:2022-12-28 17:23: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环保整改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环保整改报告

第1篇

一、调查目的

摸清流域上游水污染防治情况,掌握流域上游水污染状况,为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和流域水环境安全,严厉查处流域内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

流域水库以上范围内的街办、镇、分乡镇、镇、镇的工矿企业、规模畜禽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网箱养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情况和其他可能对水体造成隐患的情况。

三、调查内容

1.调查辖区内工业企业、矿山企业(探、采、选)、规模畜禽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企业的数量及生产规模、排污口数量及污水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名称、设计参数、运行状况、持证排污等情况。

2.调查辖区内乡镇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排放情况。

3.调查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落实及验收情况。

4.督办落实市环保局下达的等五家企业的整改情况。

四、监测内容

1.相关企业排污口及排污口上下游地表水断面,监测项目为: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2.乡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项目为: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3.天福庙水库、西北口水库、尚家河水库、水库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透明度、叶绿素a、藻密度等,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4.干流及支流监测。源头、东支、西支适当点位采样监测一次;支流:适当点位采样监测一次。监测项目: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透明度、叶绿素a、藻密度等,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五、调查分组

六、工作职责

1.污防科负责拟定调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按要求汇总调查结果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局。

2.监测站负责拟定监测方案并按分组情况实施。

3.材料员负责制定调查相关表格,以便现场检查时填写,调查表格应满足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撰写要求。

4.材料员负责将调查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区环保局污防科汇总。

5.每组负责安排一人携带相机调查,形成影像资料。

七、相关要求

1.各调查组于2013年6月18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工作。

2.监测站于2013年6月20日前出具监测报告,并附数据分析报告。

3.各调查组材料员于2013年6月23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一是对调查的每一家企业编写调查技术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持证排污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排放及达标情况、废渣处置情况,市环保局下达整改的五家企业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并附现场相关照片。

二是对流域内乡镇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情况的技术报告,包含存在的问题、在建和拟建乡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基本情况和建议。

三是上报调查工作报告,包含调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和相关建议。

第2篇

在大讨论活动第二阶段,市环保局对市区“5.29”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查摆问题不深入,针对性不强,剖析根源不深刻。对此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部署各处室、单位“回头看”,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着力深挖思想根源,剖析问题实质;查找工作漏洞,严肃工作作风;依据工作职责,追究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回头看”过程中,市环保局从服务大局观念、工作责任心、思想解放、关注民生、工作作风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主要归纳为以下三大方面:

(一)缺乏服务大局观念,主动协调不够;

1、思想转变较为迟缓,对加快发展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科学发展的眼光和服务大局的意识,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融入到整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之中。

2、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未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3、主动协调不够,遇事只知道埋头干事,注重自身职能,缺乏和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意识不强。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

1、环境执法力度不够到位。在开展环境管理的过程中部分人员还存在一些执法不够到位、程序不够规范的现象。虽然每年都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但部分企业和经营业主违法偷排、污染环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2、对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向水务部门了解调水情况,致使河流流向改变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3、部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高,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不能满足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需求。

4、环境监测工作未能有效发挥预警作用。对水质自动站管理维护不到位,发生故障和数据异常时也没有能及时分析和排除,未能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三)工作作风不扎实,效能不高。

1、加强学习不够,未能形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

2、制度不健全,未能形成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未能把实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要、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未能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求真务实地解决实际问题。

3、环境监察工作不深入,检查不够全面。在本次5.29事件前,监察人员检查了企业的排污设施,而未对企业其它设施进行巡查,给企业的偷排造成了可乘之机,最终造成5.29污染事故。

4、部分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思想麻痹,认为__饮用水源相对安全,发现自动站运行不正常未能及时采取人工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不齐全。

二、整改方案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同时,结合对“5.29”事件的深刻反思,集中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整改的自觉性

做好整改工作,关键是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好制度完善和整改方案的制定、落实。

一要跳出思维惯性,更新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环保工作面临着更高、更新的任务和要求,思路要有相应的创新,要充分认识到新的发展形势对环保工作的新需要;要立足于新实践,在创新中找答案,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以创新的思路破解难题,以创新的手段来丰富环境管理措施。

二要拓宽环保工作思路,为地方发展服务。目前,我市正处于大发展、大突破的关键时期,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因此,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解放思想,围绕大局,准确定位,找准环保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结合点,切实履行环保职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环境承载能力,为全市突破资源环境制约、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作贡献。

(二)关注民生保障,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环境执法,强化环境监管。完善12369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认真查处环境举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当前,集中解决的问题就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强化水环境预警监测。

一是狠抓落实,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在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会议之后,我局立即传达了会议精神,成立了饮用水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责任。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继续扎实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巡查方案,安排专人对市区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日查日测,同时要求县区环保局对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开展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落实专人巡查值守,实行日报制度,认真做好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工作。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对各地集中供水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请记住我站域名/]中发现的问题,已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

三是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汛期水质易受污染的情况,我们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安排监测、监察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局领导亲自带班。同时,我们积极配合市水务局等部门做好预案的完善工作和县区预案评审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预案演练的准备工作。

四是组织加密监测,确保汛期饮用水安全。组织开展汛期京杭大运河__段水质联防监测工作,在京杭大运河共布设了5个断面,自6月1日开始,进行每天两次、为期一个月的加密监测。同时,认真做好上游来水水情的跟踪调查工作,对可能影响我市的饮用水源的京杭大运河上游邳洪河黄墩小河和新沂河上游及入新沂河的沭河全线进行了调查和取样监测,并及时将调查和监测情况用监测快报的形式上报市政府,有关建议已批转相关部门执行。认真做好水质监测仪器的维护工作,水质自动站故障已解除,6月6日恢复运行,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加强比对监测,保障运行效果。

五是积极协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6月14日下午,我们和相关部门专题研究了市区自来水供水的水质报告问题,就水源地水质异常上报的原则、上报的方式以及上报的责任部门达成了共识,并已形成会议纪要,即将上报市政府,

待批准后执行。同时,加强协调,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做好水质数据的跨部门共享工作,预计6月底完成。

(三)加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环保自身能力建设。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环境监察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为适应新的形势,我们将不断加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污染源远程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手段,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快速的服务,有效地改善和提高环境管理的工作效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是整合环境管理资源和力量。饮用水源自动监测、污染源远程监控、12369举报热线等工作均要求24小时全天候的管理,一方面,有利于全面、及时地掌握工作动态和变化;另一方面,从市环保局系统现有人员力量来讲,难以为继。必须整合现有力量和资源,将自动监测、远程监控、12369举报热线、应急处置等整合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以应对人员少、工作量大等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疏而不漏。

三是构建大环保格局。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工程,环保工作不仅是环保部门的事,还是事关全局、全社会乃至每个人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在全社会形成“大环保”理念,构建大环保格局,各部门、单位应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密切配合,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具体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对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和侵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危害环境安全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四是强化环保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进入__开展环评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准入管理,引入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鼓励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监督其保证环评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以规范环评中介服务行为,为客商营造更好的服务环境。

(四)改进工作方法,快捷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完善长效管理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职权关系,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完善首问负责制、建设项目限时办结、违诺追究、大项目风险抵押等工作制度,规范环保执法和政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是建立内外部监督机制。内部强化目标考核和效能监察,外部向社会公开承诺,强化公众监督。如在项目审批方面,我局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和考核办法。同时,公开承诺:建设项目审批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意见;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意见;环境影响登记表在服务中心窗口当场批复。环保部门在咨询、预审、审核、审批、验收各个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定期公布项目审批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五)实行分级负责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第3篇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对象包括: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而开工建设或生产的企业;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能保持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受到群众反复投诉的企业。

二、整治措施

(一)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要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并报市环保局审批。

(二)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必须限期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并报市环保局验收。逾期未通过验收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污染治理设施不能保持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要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或关闭。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地方和企业负责人召开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现场会。各有关地方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凡纳入此次集中整治范围的企业要针对存在问题,严格对照整治要求,迅速制订整治计划并报所在地政府和市环保局,保证人员、资金、技术方案“三到位”

(三)整改督办阶段企业所在地政府和市环保局要对照整治要求,结合企业整治计划,对企业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四)检查验收阶段市政府将成立检查验收专班,对纳入集中整治范围的企业,对照整治要求,逐个进行验收。凡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市环保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企业所在地政府作为此次整治行动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按照整治要求做好相关企业的停产整治和关闭工作。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保自查自律活动,激励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提升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认识自我差距,强化自我整改,变“要我治污”为“我要治污”,切实让重点排污单位在自查、自纠、自律中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此基础上,努力采取新技术、新管理手段,实现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是指排放污染物总量大或对环境潜在影响大的企事业单位。

全区参加行动的重点排污单位为:

1.制革(含人造革)、电镀、造纸、印染、化工、水泥、电厂、食品(酿造)、制药、冶炼、蓄电池、石材、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

2.年以来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其他行业的企业、单位;

3.区环委会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增加参加自查自律行动年的其他重点排污单位。

三、工作原则

(一)排污单位自查自律原则。在区环委会的统一组织下,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对照《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和自我整改、提高,在自查自律中主动、有效地落实本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实施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环境管理、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守法、社会行为等5个方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时间从年至年(部分指标评价时间为—年)。评价结果分为环保模范、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等4个类别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黑牌标示。对“黑色”、“黄色”的重点排污单位加大监察、监测、监管力度,促进重点排污单位提升等级;组织和指导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其认真落实。对“绿色”、“蓝色”的重点排污单位给予表彰、鼓励,促进其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扎实有序推进原则。各有关部门、各重点排污单位应加强组织,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行动。行动步骤依次为:各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审、区环委会评定。其中,拟评定为“绿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应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复核。

(四)实施动态管理原则。加强评估跟踪管理,根据重点排污单位自我整改情况,实施升降级动态管理制度,引导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等级评定后,重点排污单位因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评价等级降一级;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评价等级降为“黑色”。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完成污染治理工作,按程序申请提高其评价等级。

(五)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原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政〔〕1号),在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查自律行动进行监督、指导、服务,切实落实相关激励约束措施,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和达标排放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

四、工作步骤

本次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时间为年月至年6月,分6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对象确定阶段(年月30日前)区环委会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本区参加自查自律行动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同时,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动员,组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熟悉行动标准、内容和方法。

(二)工作对象自查自纠自评阶段(年月日—6月30日)区环委会办公室于月30日前向重点排污单位发送参加《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告知书》(见附件2)。

重点排污单位在接到告知书后,对照《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如实填写《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申报表》(见附件3)并进行等级自我评价,认真做好自查自律工作总结和档案建档,于6月30日前将申报表、工作总结和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查期间,区环委会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认真、主动地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逾期未完成申报或拒不申报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黑色”等级进行评定。

(三)等级评价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区重点排污单位将《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申报表》、工作总结和档案材料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逐级进行审核。

1.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评(年7月1日—7月20日)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根据日常环境监管情况,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申报资料按“一单位一档”进行整理,对申报资料逐一进行核实,提出评价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应征求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当地群众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反映、看法。同时,要做好与重点排污单位的沟通,明确提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将初评结果反馈给重点排污单位,对重点排污单位提出的意见应认真进行现场核实。经过必要的材料审核及现场核实后,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形成等级初评意见,于7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申报材料和核实评价材料、初评意见报区环委会办公室。

2.区环委会评定(年7月21日—8月20日)区环委会办公室对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报送的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申报材料和审核评价材料、初评意见组织进行评审;对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审核评价材料、初评意见与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出入较大的、重点排污单位反映意见较大的,应进行重点审核和现场复核,与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查摆对证,必要时还可以召开有当地群众、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复核会。区环委会经过认真评审,形成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评审意见,其中,拟评定为“绿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于8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环委会办公室评审,市环委会办公室于8月20日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区环委会。

(四)函告阶段(年8月21日—8月31日)

区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最终评定结果函告有关单位;同时,区环委会办公室将评定结果上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备案。函告基本要求如下:

1.正式函告重点排污单位;

2.将评定为“黄色”、“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函告市、区两级发改、经济、国土资源、规划、工商等与重点排污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作为行政许可和监管依据(见附件5);

3.将评定为“黄色”、“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函告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信用等级管理的参考依据,并抄送市、区两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见附件6)。

(五)整改提高阶段(年9月1日—年2月28日)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分类管理。对评定为“绿色”的,抓好典型示范;对评定为“蓝色”的,抓好巩固提升;对评定为“黄色”和“黑色”的,实施限期整改。

评定为“黄色”和“黑色”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接到评定结果告知书后20日内,必须根据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内容、期限、资金、目标。整改方案应于9月20日前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环委会办公室备案。重点排污单位应根据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任务。

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按各自职责,指导、督促各重点排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期限内逐项逐条完成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对拒不整改的重点排污单位,给予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六)总结验收阶段(年月日—6月30日)

重点排污单位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后,要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书面报告整改完成情况,经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核实后上报,由区环委会办公室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申请等级变更,其中,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可以提前申请等级变更。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黄色”重点排污单位,评价等级降为“黑色”,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黑色”重点排污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等级变更结果确定后,区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等级变更结果再次函告重点排污单位及其开户银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见附件7—9)。

区环委会办公室应对本辖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总结材料应于年6月1日前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于年6月份组织对各地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工作进行验收,检点排污单位档案材料,并进行实地抽检。验收工作结束后,市环委会办公室将在《晚报》及当地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主流媒体上对仍为“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予以公布曝光。

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全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普遍强化,“黑色”重点排污单位基本完成摘牌,“黄色”重点排污单位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基本达到“蓝色”、“绿色”等级。

五、激励约束措施

通过将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等级评定、整改结果与商业信贷、评先评优、争创名牌、上市融资、专项资金补助、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以及行政许可、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行政、经济、法律管理措施挂钩,促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主动整改,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一)等级为“绿色”的单位

1.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

2.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可优先予以环保核查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在重点排污单位申请有关项目审批中开辟“绿色通道”。

4.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二)等级为“蓝色”的单位

1.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时予以适当倾斜。

2.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予以环保核查。

3.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推荐。

(三)等级为“黄色”的单位

1.根据自查自律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等级降为“黑色”,责令停产整顿。

3.环保部门加大现场巡查次数,每月至少巡查1次。

4.在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环保部门不受理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函告给发改、经贸、国土、规划、工商等有关部门,在未完成整改前,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

5.在单位上市环保核查中出具否定性意见。

6.不予环保资金补助。

7.取消单位和个人参评各类评先评优的资格。

(四)等级为“黑色”的单位

1.根据环保自查自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治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

3.每月向环保部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环保部门每半月至少巡查1次。

4.在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环保部门不受理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函告给发改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新建项目行政许可;函告给其他经贸部门,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函告给规划、国土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用地行政许可;函告给工商部门,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函告给供电、供水部门,采取限电、停电、断电以及限水、停水、断水等措施。

5.函告给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并抄送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人民银行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提请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银监部门监督、推动、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其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6.不予环保资金补助。

7.对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环保认证、上市环保核查等实行环保否决。

8.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委〔〕118号),排污单位的业主或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是人大代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人大代表进行处理;是政协委员的,依照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对该政协委员进行处理。

(五)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重点排污单位整改工作督促不力,辖区内“黑色”等级的排污单位数量没有明显减少的,实施“区域限批”。

六、职责分工

(一)为确保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的顺利开展,由区环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具体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开展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行监管。

1.区环保局是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是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重点污染源治理工作。

2.建立齐抓共管的污染监管机制。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项激励约束措施。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开展评价、函告、整改和验收等各项工作,加大对“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的监察、监测、巡查力度;在“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不受理其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自查自律行动年方案的宣传,开辟专栏,组织多种媒体及时报道相关内容。发改、经贸、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对“黄色”重点排污单位加强监管,暂停受理其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工商部门要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供水供电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评定为“黑色”的重点排污单位采取限水限电、停水停电、断水断电措施。金融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社会责任管理,将自查自律行动等级评定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政策的落实。

(三)排污单位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重点排污单位必须依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负起本单位本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找出差距、明确目标,不断规范和改进环境行为,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评、环保“三同时”等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夯实环保基础条件,完善环保硬件设施,健全环境管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实现“双赢”,努力实现和谐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有利于增强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调动重点排污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及时化解因污染问题引发的环境纠纷。

(二)加强组织指导。由区政府成立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领导小组,挂靠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自查自律行动年的日常工作。

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自查自律行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认真组织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熟悉等级评定标准、内容和方法。要加强环境监测、监察、统计、污染控制等各方面基础工作,以保证资料、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及准确性。要积极探索制定有利于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政策措施;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查找环保薄弱环节,切实提高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要注重自查自律行动的社会效果和环境效益,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和指导“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和帮助其认真落实,切实改善环境行为。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自查自律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环境监管。加强现场执法监管,着重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严重、屡查屡犯的“黄色”、“黑色”重点排污单位的巡查,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联合检查、交叉互检等措施,加大快速响应、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节假日检查力度。大力敦促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进一步实现污染物削减。

(四)发挥市场作用。在环保部门和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金融机构间建立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将重点排污单位行政许可、环境违法等相关环境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金融机构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促进完成污染减排目标和解决环境问题。

第5篇

2019年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根本遵循,围绕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环保办抓问题整改、整督结合、有序推进。2020年是崭新的一年,现将部门工作计划做如下汇报:

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根据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将安排人员开展日巡夜查,重点是对融汇化工限产、餐饮企业油烟净化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对道路扬尘、施工工地及经营门店燃烧散煤进行整治行动。

2、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巡查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奖惩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实行街道、社区网格化责任制;对辖区内露天焚烧全方位无缝隙监管,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到位,确保实现“零火点”。

3、强化街道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站点监测数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监测数据达到要求。

4、加强各类件督察整改对各类件要高度重视,组织环保、市容城管、城建部门开展调查,积极配合市环境监察支队进行查处,按期按要求及时整改,切实有效履行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避免污染环境问题再次发生。

二、工作措施

集中力量抓突出环境整治

1、对融汇化工、环宇沥青、恒鑫集团环保督办案件积极和区环境分局及企业沟通,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做到案件资料齐全,办理程序合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帮助企业完成环保整改验收、销号工作。

2、重点整治“散乱污”企业对辖区内铜网厂、四山工业园及纸版厂内“散乱污”企业定期巡查,做到心中有数,对停产整顿企业防止反弹和死灰复燃。坚持日常巡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内企业环保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对偷排现象坚决制止,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提升环保服务水平,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6篇

习培训,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突出实践特色,坚持边学边改,形成了《市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

实效,真正把学习实践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对照《分析检查报告》,特制订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围绕市委确定的“三问三保三促进,千人千策解千难”的主题实践活动,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

理清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取得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的实践和制度成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基本原则

整改落实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集中精力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出成果、见实效的关键阶段,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至关重要,抓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以整改落实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党性锻炼和修养,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全市环保工

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2.全面整改,突出重点。既全面推进整改工作,逐项研究分析,拿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

3.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体领导作用,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认真落实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责任科室要严

格按照方案逐条整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4、建章立制,常抓不懈。要把整改的过程作为健全机制、巩固提高的过程。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三、整改措施

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着力解决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不适应的突出问题。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压力大

整改要求:我市生态环境脆弱,环境容量十分有限。随着我市一大批煤电、化工项目陆续建成投产,*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体呈增长趋势,减排任务十分艰巨,针对实际困难,破解难题,确保

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环境容量空间和“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完成。

整改措施:

(1)运用环保手段,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

整改时限:2009年8月15日

(2)推进污染整治,为经济发展提供环境支撑。把加强污染减排作为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全面落实污染减排各项措施,全力完成“十一五”确定的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国电

5、6、7期,润凯淀粉厂和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快国电5、6期脱硫工程和润凯淀粉厂污染治理设施的竣工验收,继续深化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结合完成污

染减排指标,全面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污染控制科、总量控制科

整改时限:2009年8月20日

(3)强化执法监管,提高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和达标排放率,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跟踪力度,全面完成对宇恒水泥厂,污水处理厂一期和羊场煤矿沙背冲井的挂牌督办任务。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污染控制科、办

整改时限:2009年8月30日

2、城乡统筹发展给环保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整改要求:由于治理工作不平衡,城市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农村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具体反映在污染治理存在片面性,比较注重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欠账较多。针对这一

实际情况,切实解决城乡协调发展难题。

整改措施: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计划,通过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自然保护科

整改时限:2009年8月15日

3、环保机构、队伍综合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要求:针对环保部门技术力量薄弱,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专业人员缺乏的情况,打造一支能全面履行职责、适应环保历史性转变的环保队伍。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硬件设备建设,创造条件强化干部职工的技术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强化科学发展的新理念。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大轮岗

力度,落实岗位责任,使干部能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宣教科

整改时限:2009年8月20日

4、环境案件逐年加剧,某些重污染区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染举报、纠纷时有发生。

整改要求:认真开展污染纠纷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及时化解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和减少环境案件。

整改措施:加大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严肃查处发现的违法排污问题,把环境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办

整改时限:2009年8月20日

三、组织实施

1.领导率先垂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榜样。凡要求科室和直属单位做到的,局党支部班子首先做到

,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的,局党支部班子成员率先做到。

2.加强分类指导,解决突出问题。在整改过程中,要强调原则性,注重差异性,讲究灵活性,针对市局机关和基层单位不同特点、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等不同层面,提出不同要求,分层分类指

导,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群众呼声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提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不互相攀比。对一些

涉及到多个不同的地方、行业、部门或多个层级的问题,要注意加强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形成合力,共同促进问题的解决。

3.注重统筹安排,做到活动和工作两手抓。要把学习实践活动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与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加

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以体制机制的建立来推动各项工作,以各项工作的新成果来检验整改落实工作的成效,真正做到学习实践活动和各项业务工

第7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危险废物处置规范,彻底清除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对重点企业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6月以来,我市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330余人次,车辆110台次,检查企业205家次。三是结合“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共组织环保志愿者200余人,发放环保资料3000余份。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负责督促指导企业整改落实。二是共投入400余万元添置设备,修建、完善治理设施。其中,射洪洪达家鑫化工有限公司投入210万元新增日处理废水300立方米的氨氮一体化设施一套;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5万元完成了厂区120平方米的地面硬化处理;新绿洲印染有限公司投资12万元添置cod在线监控设备一台;华润啤酒遂宁有限公司根据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已制定脱硫除尘设施改造方案。

(二)加强宣传,严格审批

一是加大对企业业主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环境风险防范的认识。二是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区的新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或未实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依法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55件,罚款44.4万元。其中,对不规范处置危废的大英县兴茂石化处罚款3万元。对治理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放的大英县永佳纸业责令整改。

(三)加强指导,精细管理

针对部分企业在危废管理、环保审批手续、选址不当等问题,我市指导企业逐一完善。金湾电子、太晶电子已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设置了危险废物包装袋标识;大英县兴茂石化、盛马化工环评手续正按程序报省环保厅审批;船山区青龙丙烯橡胶厂从XX年11月16日停产整改至今,

企业目前正在开展搬迁前期准备工作,所有企业均完成了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了审查、备案。

(四)加强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射洪美青氰胺公司于XX年11月8日开展了“三胺装置反应器突发燃烧事件”应急演练工作,金湾、太晶、海英三家涉重企业也开展了针对危险废物转运的应急演练。并计划今年7月和11月分别在凯米特化工和川中油气矿天然气净化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防范

市政府已确定麻子滩水库作为市城区备用水源地,供水管网维修维护工程已全面完成,达到供水及应急水源功能。各县(区)也已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标牌设置,加强水质预警系统建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加强各类污染源监管,建立健全“一企一档”,切实做到监管的精细化、定量化和科学化,督促企业切实做好环境隐患整改落实,消除环境隐患。

第8篇

园区污染防治汇报

今年以来,园区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以及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1、多管齐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成立了吴宿工业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开展定期巡逻检查。每周至少对企业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谈话。

2、根据省部交办问题及市区交办问题进行整改。园区问题主要集中在南区的子豪印务、金印包装和弛信管业,西区为百悦科技,目前金印包装、弛信管业、百悦科技均安装环保设备,子豪印务出具第三方报告。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主动性不够、监管力度不大、宣传还不够深入全面等问题,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提升。

下一步,园区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区环保局指导下,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效推动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具体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企业污染防治检查力度,分组多次检查,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2、针对企业未使用环保设备生产的进行约谈并上报区相关部门。

3、继续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全镇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到合格水为目的。通过若干年的不懈努力,实现我镇石材加工企业污水零排放,确保我镇一流的水质环境。

二、目标任务

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地水质量安全,保障农村、农民、农业有合格的生活用水和生产灌溉用水。

三、整治范围与重点

我镇所辖行政区范围,重点为辖区范围内向及其支流直排污水的石材加工企业。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4月8日至4月12日)

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做好行动前的宣传,将我镇水污染形势宣传到各个石材加工企业及各阶层群众,使大家充分认识做好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严肃性与必然性,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水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及时报告治理进程,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各村及工业园必须利用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

(二)摸清底数,确定对象(4月12日至4月15日)

各村委会、工业园要与供电、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对全镇范围内企业、重点行业、涉水排污企业和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建立详实准确的基础档案数据库。

1、工商局负责调查提供涉水排污企业经营执照情况。

2、各村委会、工业园负责各自辖区内石材加工企业名单,并按规模大细分三级归类报。一类指全仓库加工企业。二类指精加工企业。三类指民用建材加工企业。并与供电、税务部门协作调查企业用电情况及污水排放情况。

(三)启动建设,全面实施(4月16日至7月31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数据库确定的整治对象,全面启动排污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补办证照(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规范排污口设置,并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排污监测管理工作。

1、所有未建污水治理设施的涉水排污企业单位必须整改,按照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镇政府请环保局提供技术指导,并进行验收。

2、镇政府将配合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涉水排污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污水治理达标且循环使用者免征;污水治理达标但不能循环使用者按标准征收;污水治理不达标者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并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达标;拒绝治理者,供电、工商、环保等部门将按府办号文件执行,直至关闭。

3、对有污水处理设施,但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者,督促企业改进管理办法,加强监测管理,并责令改正且按有关规定处罚;对污染物超标排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进行限期治理,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停。

4、企业排污口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化设置。

5、经环保验收合格且未办理相关证照的企业单位(个体),补办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

6、镇政府将数据库中42户规模企业或污水排放量较大的石材加工企业,列入重点整治对象,并安排责任领导、镇干部、村干部负责整改,监管到位直至达标排放。其它加工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蹲村领导及所属村工作组、村干部负责整改监管到位。

(四)强化监控,检查验收(8月1日至9月31日)

1、对所有涉水排污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符合要求的逐个验收。

2、对排查中发现未完成或不符合要求的催促加快进度和依法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曝光,直至关停。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找出问题、总结经验、制订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10篇

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市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从6月份开始对我市环保工作开展执法大检查。此次检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对《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法检查、对我市农村地区环保工作的执法检查以及对我市新安电力集团等十个重点污染排放企业的跟踪督查。今天这个会议就是根据以上三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意见)要求,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刚才,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诚如宣读了以上三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意见)。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这次环保执法检查的重要性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党和国家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20**年以来,市人民政府认真宣传贯彻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环境质量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但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我市经济总量的不断增加,各类污染物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多,生态压力进一步增大,环保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动向。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管理问题,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以及污染治理难度进一步增大等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我们必须在下大力气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环保执法工作,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要从关注民生的高度,认识到执法检查的重要性。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关爱人的生命、珍视人的健康,我们大力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如果经济发展了,物质生活丰富了,而人喝的是受到污染的水、呼吸的是受到污染的空气,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那么这种发展就没什么意义。20**年,我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天,但优秀天数仅17天,空气质量在全省18个市中排名倒数第二,城市大气环境中的的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仍然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个别重点工业区域更是突出。另外,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也未完成省定目标。陆浑水库是我市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地,也是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取水地,但从陆浑水库及上游伊河两岸的环保现状来看,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发还没有得到根本扼制,尾矿的处理还不到位,农药、化肥、网箱养殖及有机物造成的污染依然存在,库区旅游业带来的污染同样不可忽视,截至目前,库区的二级保护区内还有6家宾馆不能达标排放,还有部分旅游、房产项目待批、待建。再加上两岸部分入河排污口未经审批、分布不合为您提供大量免费范文!理,嵩县、栾川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不到位、收水率低等问题,沿岸仍有不少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伊河。这些污染因素的存在,严重地威胁到了陆浑水库的水质。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传统农业仍占主导地位,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现象依然存在,规模化畜、禽业的发展,村镇工业企业的发展都对农村的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此外,被明令取缔的“十五小土企业”以及小化工、小选厂等污染环境严重的企业,在农村地区存在死灰复燃的迹象,农村环境存在进一步恶化的趋势。从以上情况看,处理不好城市、农村的环保工作,就会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更谈不上以人为本。

(二)要从推进法治的高度,认识到执法检查的迫切性。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严格依法推动环保工作,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是一些乡镇和部门的领导还没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将一些在市区不能存在的污染企业或已被要求关闭的污染企业引到本地;二是一些企业、甚至是大中型企业,不及时配套环保设施或不正常运转环保设施,不正当排污的违法行为还比较严重。这次督查的十大重点污染排放企业,主要就是督查除尘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督促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在线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从根本上维护减排政策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三是对环境保护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监管不到位,不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人民群众对此不满意。我们要通过执法检查,切实推进环保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在全市上下,尤其是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中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法制观念,增强环保执法的自觉性和严肃性,督促环保部门等有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逐步建立起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三)要从推动发展的高度,认识到执法检查的必要性。当前,我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容量成为区域布局的重要依据,环境管理成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环境保护成为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内容。为此,国家适时出台了环境容量区域限批政策,借此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从我市资源消耗情况看,我市是老工业基地,资源型、高耗能产业占70以上,第三产业发展滞后,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小,我市以占全省11的经济总量消耗了全省20左右的能源。从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看,为实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奋斗目标,我市实施了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特别是通过大项目带动来实现相关产业的发展。相关产业的急剧发展必然牵涉到污染排量的增加,但我市经济结构调整进展缓慢,还没有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资源型、高耗能型产业比重依然较大,循环经济规模偏小、产值不高,再加上环境保护责任制还没有落实到位,节能减排压力大,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在我市表现的越来越突出。如,我市决定建设火电产业、新型材料产业基地,这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必有之路和优势所在,但是我市现有的火电企业已有17家,发电机组41台,装机容量647.5万千瓦,占全省的四分之一,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占全市排放总量的80以上。在环境容量有限的前提下,还要面对节能减排的压力,势必对我市相关产业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通过执法检查,促使各级政府认清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切实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等多种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最终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提高执法检查实际效果

动员会结束后,三项活动将按各自实施方案(意见)同时交叉进行,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抓突出问题,抓薄弱环节,抓重点,抓关键,以提高检查实效。

(一)突出检点。对《条例》的检查,要重点放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及界线标志的设置情况;二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及污染排放情况;三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网箱养殖及旅游发展情况;四是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水质定期监测情况及相应的防止污染方案制定情况;五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补助、补偿机制建立情况。对农村地区环保工作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地区的小企业环保设施配置情况及环保投入情况;明令禁止的污染企业是否存在向农村转移的现象;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土”以及小化工、小选厂、小冶炼等环境污染严重企业是否有死灰复燃的现象;排污不达标的企业的处理情况。对新安电力集团等十个重点污染排放企业的跟踪督查,要重点放在对无特殊因素、治理进度比较缓慢的企业以及不依法启动治理排污工作的企业。总之,切实抓住那些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经过努力可以解决并影响全局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突破口,抓住不放。

强化宣传教育。一次检查活动很难把执法中的所有问题都解决,但可以对干部群众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强化众多企业经营者的遵法守法观念。

务求整改到位。这次环保执法检查必然涉及到环保违法案件的处理,各地、各部门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并根据整改条件成熟状况,认真组织整改,对整改条件成熟的,要做到马上就改,对一时无法实施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限期分步整改。对在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环节中发现以及人民群众举报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转交市、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并在做出处理决定后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回复办理结果。对《条例》的检查,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在适当时机把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再做一次报告。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保证执法检查扎实进行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执法检查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强,与广大人民群众和生产企业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并且在新闻媒体上执法检查公告和电话,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对检查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辖区内的执法检查,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若干执法检查组分赴有关县(市)区进行抽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对污染向农村转移问题,要逐个村庄拉网排查,把存在的问题彻底排查清楚。

第11篇

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抓手,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畜禽污染整治,有效减轻面源污染;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从源头上遏制重金属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建设生态县和推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全面检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粘土砖厂、工业园区内各企业是否组织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落实解决闽鑫钢铁有限公司落后产能淘汰问题;是否制定控制总量消费、发展清洁能源的具体措施;是否组织对上述各项任务完成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时间表。

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和查处力度。重点检查南鹰电源有限公司、奥沃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情况。严查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依法责令超标企业在整改期间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对经过限期整改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对本年度开始执行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升级改造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电池产业、环保型砖厂等企业按期执行新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主导,推进网格化管理,对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有效解决。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各自职能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结合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江流域重污染行业和紫阳石板材行业专项整治。

在近年来集中整治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铅蓄电池的基础上,加大对位于江流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巩固整治成效,对停产整治企业,要严格验收标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在产企业,要加强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管;对在建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得批准其试生产。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应建而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利用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责令限期消除污染,并依法处罚。对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企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一律关停并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整顿一批严重污染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县紫阳乡石板材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抓好石板材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内部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特征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查督办。

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及淘汰落后产能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印发)、近年来环保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等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重点督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要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三个机制,实行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五个结合,并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企业实行驻厂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用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的执法检查预防、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四)实行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

要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畅通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邀请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认真调查媒体、网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布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注。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主动公开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和整治阶段(7月至9月)

集中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检查,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

(三)督查阶段(10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中旬组织对本县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0月底前组织对我县环保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12篇

1、认真完成二九年度安全环保工作相关考核评比事项。

一是完成了对直属企业、化危企业、建安企业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选和推荐先进集体28个,先进个人26人,分别受到了区府办、市中小企业局、我委和区安监局的通报表彰;二是完成了区安委会对我委的安全工作考核,使我委获得了二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受到了区府办的通报表彰;三是完成了区环保局对我委的环保工作考核。

2、根据职能和要求,结合实际需要,提出了二九年安全

环保工作总体思路和要点。

3、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和行业的不同性质与不同

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分别组织直属企业、化危企业、建安企业进行签订,层层落实了安全责任,做到了区别对待,分类管理。

4、突出重点,及时部署,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突出了重点企业,始终坚持把直属企业、化危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企业来抓,做到重点关注、重点帮助、重点督促检查。二是突出了重点工作,始终坚持把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防污染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防止和杜绝了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突出了重点治理,始终坚持把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设备、重点管线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理重点,加强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加强了对安全基础工作的推动与建设。

5、有针对性地做好节假日和季节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

是认真抓好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防洪渡汛、防暑降温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落实,早预防。

6、及时转发国家及市、区相关文件,组织企业贯彻落实国务

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要求,督促企业学习和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要求搞好事故统计报告。

7、认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重大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上半年,组织开展了企业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并以长经发[2010]16号和17号文件进行专题报告,同时深入企业安全检查3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30余人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督促整改隐患51起。

8、根据市政府、区政府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业安全工作实际,草拟了经委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9、努力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与区国税、区地

税、区财政、市经委、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市墙材协会、市水泥质检站等部门取得联系,做好相关衔接与协调,帮助企业按要求搞好相关工作。

10、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一是及时对长寿供电

局反映的云台青云变电站施工受阻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协助领导做好相关协调处理,同时形成了书面报告;二是按时完成了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73号提案的办理和回复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关系不顺,工作被动,尤其燃气安全、和电力安全还难以

进入工作角色和工作状态,难以发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能动性,难以有效配套地推进工作开展。

2、安全监管的手段缺乏,力度不够,效果不佳,难度很大,

难以有效开展和深入推进安全工作。

3、全科人员都缺乏相关安全监管专业知识,急需进行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管、电力安全监管、城镇燃气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专业学习和培训,否则,难以适应安全监管工作形势和任务的发展需要。:

4、办公设施无打印机,使一些急办件难以及时传递和及时落实,影响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效率。

5、安全生产方面的人文环境很不适应有效开展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1、抓好防暑降温、防洪渡汛等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

2、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城镇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委属企业安全;

3、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

4、抓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督促工作;

5、协调开展好工业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作;

6、协调开展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年度检查与衔接工作;

7、检查责任目标落实和完成情况;

8、认真学习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