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1 02:40:2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治超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年治超工作总体思路
继续加强对超限车辆的治理力度,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建立长效治超机制,强化联合执法、部门联动,推进源头治理的不断深入,实现治超工作重点由路面治理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化。推动I类治超站点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实现车辆检测和数据信息向省、市反馈网络化。提高对路面、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区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我区交通畅通和满足社会运输需求。
二、年治超工作重点
(一)准确把握治超政策,强化治超工作职责。要结合我区治超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近年来治超工作的经验、教训,按照上级对治超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调整工作思路,从建立健全长效治超机制出发,组织执法人员吃透治超政策和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区治超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打击严重超限行为。重点治理超载10%以上的车辆,要求卸载到位,并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处罚,对抗拒管理、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完善Ⅲ类治超站点建设。合理、规范的规划建设固定治超站点,上半年完成仙山路和正阳西路Ⅲ类治超检测站的前期调研设计工作,年内完成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外周流动治超点、位,推行多点流动检测治理,加大治理和处罚力度,完善路面监控,全面提升治超功能。
(四)构建联动机制,扩大治超范围。按照治超工作总体思路,在市治超办统一协调指导下,争取市稽查支队的大力配合,加强对行驶在四流北路、重庆中路、遵义路、黑龙江中路等城乡结合部道路、桥梁的超限车辆的管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超限车辆造成洒漏污染环境以及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实施严格管理。
(五)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一是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以治超站点为依托,稽查牵头,运管、维修等各执法单位联合行动,每年组织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对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状,从根本上消除超限运输的装载条件,促进运输市场及运输价格向市场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强对装载源头的治理。对辖区内公路两侧的物流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管理,对为超限车辆提供便利的运输站(场)依法予以处罚,确保车辆源头装载符合条件。
(六)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超限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确保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准确,并和执法机构共享。对多次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要定期公布黑名单,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超限超载违法记录次数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要责令其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停业学习培训,并重新考试;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超过总数5%的运输企业,要向社会予以公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七)进一步强化治超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对治超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治超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切实抓好治超站点的规范化管理,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督查室、法制科要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执法程序的督查力度,确保我区治超工作健康发展。
(八)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超限运输检查活动,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做好调查取证、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规范动作上岗执勤,使用文明用语,坚持“三快”原则,最大限度方便运输业户。要杜绝不使用检测仪器、凭目测、凭经验乱扣乱罚行为出现,以及、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
(九)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超限运输行为的良好氛围。
*年全市治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思路和目标
*年全市治超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立足源头、标本兼治、科学治超”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形成“经济调控治本、源头把关治根、路面查纠堵漏”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我市治超工作引向长效管理之路。
*年全市治超工作目标是:全市普通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率继续控制在9%以内,实现市境内“大吨小标”车辆全部更正到位,杜绝“三乱”现象,努力实现治超工作的长效管理,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交通安全。
二、任务和措施
(一)道路治理:
1.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路面联合治超工作力度,依法实施严管重罚,坚决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要坚持定点检查和机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相结合、工作日检查和节假日检查相结合、守候式检查和举报式检查相结合,不断提高检查的频率,扩大检查的覆盖面,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据省统一部署,全市自7月1日起开展路面执法统一行动,通过各地、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大规模、全方位地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行为。
3.格落实卸驳载措施,坚决纠正违法行为。对于确属卸驳载后又重新装载继续超限超载的,交通、*部门要作为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4.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记分等合并执行。对累计分值超过12分的驾驶人,要依法扣留驾驶证,组织学习和考试。
5.交通公路、运管部门和*交巡警部门以及高速公路路权单位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参与市治超办联合办公;各县(市)、贾汪区也要相应抽调相关人员参与当地治超办联合办公。在全市各路面治超点,交巡警部门各派出每班次不少于2名干警、配备1辆警车,交通路政、运管部门各派出每班次不少于2名路政、运政稽查人员,并配备称重检测设备及车辆等,共同做好一线执法工作。
6.安部门要配足警力,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扰乱执法和管理秩序的行为。针对“黄牛”带车绕逃等违法现象,*部门要组织开展梳理整治,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治理活动。
7.监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治超称重设备进行计量鉴定,确保数据准确,切实减少误差,最大限度地解决和消除由此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8.物价等部门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卸驳载收费标准,规范卸驳载收费行为,及时查处卸驳载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保护运输业户的合法权益。
(二)源头监管:
1.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汽车生产和改装企业的管理,严把车辆生产关,努力从生产环节杜绝“大吨小标”和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车辆。
2.监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推行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及时责令汽车厂家召回存在缺陷的汽车。
3.安车辆管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内完成“大吨小标”车辆的参数更正、行驶证换发工作。
4.商部门要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强日常督查,牵头在公路治超点开展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改拼装和倒买倒卖非法改拼车辆的行为;结合企业年检,重点审查汽车改装企业的资质和经营行为。
5.安部门要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对于违规车辆一律不予登记和核发车辆牌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车辆的企业以及违规车辆的有关情况,要按季度集中通报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通运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重点物资运输集散地、货运站场、卸驳载等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消除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现象,依法严厉查处货主、站场故意协助、放纵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采取措施阻止“大吨小标”车辆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7.究并落实“黑名单制度”的具体实施措施,基本实现对本地违法经营业户的有效监控和及时查处,对外省、市车辆,要定期组织通报车籍地相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三)基础保障:
1.大治超宣传力度。各级治超办及成员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治超工作的各个环节,运用多种宣传媒介开展治超宣传工作,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载体,形成浓厚的治超舆论氛围。各级治超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治超集中宣传活动。7月20日和10月20日为统一集中宣传日,所在周为集中宣传周,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治超办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要在当地电视台分期制作治超专题访谈节目,每个成员单位1期,交通、*1-2期。各级治超办要组织媒体开展3-5次采风活动,让记者深入了解治超一线情况。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提高治超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2.地、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领导力度,切实落实本地、本部门治超专项经费,满足一线工作需要,确保各项治超工作和措施得以落实。
3.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等部门把治超经费纳入预算,切实加大专项资金投放,改善治超工作条件,保障各项治超工作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4.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各治超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治超执法队伍和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治超法律依据和相关政策要求,并严格执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各地、各级治超办和监察、法制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不定期暗访活动,力争对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查纠,保障治超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对涉及治超的相关投诉举报,相关部门要统一口径,妥善处理,切实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确属违规执法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长效管理:
1.强治超组织机构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治超领导小组,健全治超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治超办的协调、督促职能。
2.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管理制度》,重新明确各成员单位信息联络员名单,加强治超信息交流与管理。
3.强治超站点的建设,严格按照《*治理路面超限超载检测点管理量化考核评分办法》的规定,对治超点进行一次普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治超站点不得启动治超工作。
4.织实施我市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布局规划研究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
5.一步推广普通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方式,通过经济手段,消除超限超载车辆的非法利润;进一步完善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政策,鼓励和扶持发展多轴大型车辆;把好货运企业许可、个人从业资质关,鼓励企业走大型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提高企业良性竞争力。
6.实抓好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责任主体是县、镇政府,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县、镇政府要明确负责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的专兼职人员,采取聘请治超信息员、委托管理等方式,充分调动村委会和沿线农民的积极性,加强对搭接国省公路的农村公路路段和其他重点路段的监督管理,加大流动检查力度,有效防止超限超载车辆绕道行驶农村公路。交通部门要在上述路段设置限载标志,公布治超举报电话,对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当地货运站场的监督管理,消除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现象。市治超办要不断完善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布局,逐步建立全市性的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
三、责任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我市治超工作正处于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加快向长效治理机制转型的攻坚时期,能否做好今年的治超工作,关系到前两年所取得的成果能否巩固,关系到治超工作能否顺利转入长效治理,更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部署和要求上来,认真把握今年治超工作的思路、目标和要求,切实把治超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坚持治超工作机构不变、经费不减、力度更大。要按照《*年全市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部门、压力到个人,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今年来,桃矿街道办事处在临湘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的工作要求,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了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式稳定好转,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突出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机制
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年初,根据人员调整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党政领导及机关站所人员按区域划分了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了《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消防工作方案》,完善了《桃矿街道办事处总体应急救援预案》,与社区、职能站所及辖区各企业经营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发展领域各项工作。
1、抓全面长效的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在宣传教育上不仅注重形式,更注重全面和长远。按照上级要求和实施方案在2个社区会都设立了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并根据不同时段更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辖区各企业及学校也根据自身特点制作了永久性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在“春节、两会”、“五一”、“安全活动月”、“中秋国庆”期间,我们在主要路口和人群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了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培训教材》、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通过“桃矿安全”微信群大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和警示教育视屏,来提升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警示大家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今年来,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200人/次,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0多起,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分类整理,建档登记,加强监控,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的责任、期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制度,严格执行事故隐患交办、督办与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加强对隐患整改的督促检查,按时对隐患整改进行回访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按照办事处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对辖区的13家企业、8家宾馆酒店、液化气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执法文书240多份,对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严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安全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和消防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促进办事处安全形势好转,我们组织辖区企业单位安全员,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同时严格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企业新上岗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上岗前培训,老员工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街道还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4、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突出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治超、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非煤矿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富安矿业井下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管理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今年来开展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燃放整治行动3次,辖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危险品的整治。今年我们加大了对华升天然气公司和兴达液化气站的安全监管,要求液化气站对超检测期的气瓶不得充装液化气,对非法经营的液化气经营店进行清理,以确保安全。四是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加大对九源生物饲料公司和鑫宇泡花碱厂有限空间作业监管,要求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对上述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五是治超和道路交通。今年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治超和道路交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派出所、城建、安监等单位,加大对源头企业和路段及校车管理,取得了好的效果。六是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对金坡社区马路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每天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和劝导,彻底了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七是森林防火。街道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了防火应急队伍,制度了森林防火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防火特护期间安排人员进行排查检查,加大对野外用火行为处罚力度,在主要地段和路口张贴标语和警示标志,同时加大对居民的宣传教育,确保辖区未发生森林火灾。八是消防安全监管。我们组织人员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宾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下达了整改指令,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了辖区消防安全。
5、强化安全生产基本、基础建设。
督促各企业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定、操作规程,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开展及时有效的救援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了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三、2020年亮点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全年共开展事故应急演练1次。6月28日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办事处和富安矿业共同承办了岳阳市富安矿业2020年安全生产防洪应急演练,通过精心组织、编排、协调,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00多份参加咨询和观看居民2000多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3、充分发挥“桃矿安全”微信平台作用。在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不定期组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知识学习,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及时反馈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情况,取得预期的效果。
一、科技手段对于打造廉政交通的重要作用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不断取得突破,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我省交通正处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全面推进新跨越的关键时期,科技手段在交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科技手段在有力推动交通业务工作的同时,也促进了交通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科技手段是保障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
“十五”时期包括整个“十一五”时期,浙江交通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将处于大发展阶段,工程建设的规模大、投资多、周期长,而且中间环节复杂,在目前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尚未建立、制度还不是非常完善的情况下,只要一个环节发生问题,就容易发生腐败消极行为,进而影响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手段,建立跨岗位、跨部门的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工程建设管理的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加大了对权力运行的敏感环节和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督,有助于铲除腐败滋生的环境和土壤。
(二)科学技术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有力武器
在交通工作中,路政、运政、稽征等业务中普遍存在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这些权力落实到基层执法单位和岗位,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再加上执法人员自身素质问题,就会造成局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现象。强化执法监督成为防治执法腐败的关键。运用科技和网络手段,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执法岗位和业务环节,可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业务操作,增强执法透明度,有利于提高监督效能,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的干扰,降低廉政风险。
(三)科技反腐是完善监督的有效途径
交通工程建设量迅速增长,执法队伍日益扩大,反腐败任务繁重,要求我们着眼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切实解决被动监督、多头监督、责任不清、机制不灵、合力不够等问题。发挥信息技术在制约权力、强化监督、提高效能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形成灵敏的监督机制和强大的监督合力,是完善监督的重要途径。
(四)科技反腐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反腐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具有浙江交通特色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的结合点。搞好科技防腐,既是新时代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队伍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身素质的具体体现。
二、运用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厅按照“科技促建”的构想,结合交通实际,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网上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效能和廉政建设得到了共同提高,成为具有浙江交通特色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
(一)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堵塞工程建设监管漏洞
一是开发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将交通行业的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市场信息纳入统一的管理平台。通过该系统能够查询到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在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诚信信息。自该系统运行以来,已经有42家企业因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受到了通报。二是开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对在建高速公路的监管,实时掌握各合同标段、驻地单位及监理单位的项目建设情况,省厅在“诸永”等高速公路实施了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工程建设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工程监理等关键环节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如在资金拨付过程中,资金的审核、审批、支付等环节都实现由计算机控制,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专人的电子签名,资金的流动情况可以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查询,此举有效防止了工程款结算由“一个人说了算”。
(二)推进管理智能化、网络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开发了“超限运输联网跟踪查询系统”和“道路运输稽查管理系统”。通过“超限运输联网跟踪查询系统”,建立超限案件的情报库,开通了公路、运管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间联动执法的信息通道。各管理单位通过治超系统在网上可以随时得到处罚金额的信息,及时产生管辖区域内的各类案件查处、处罚金额、赔补偿金额等治超业务统计报表,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并且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了执法第一线,有效地防止了治超过程中出现违法乱纪现象,推动了交通行风的好转。同时该系统具有联网查询和统计分析的功能,通过联网查询,可以获取相关车辆的历史犯案信息。科技手段的运用,增强了治超的透明度,规范了治超流程,提高了治超效率。20__年,全省公路平均超限率下降到10%以下,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去年全省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3.45%,死亡人
数同比下降8.85%,下降幅度为历年之最。通过实施“道路运输稽查管理系统”,将行政处罚的依据、内容、金额通过软件固化,约束了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该系统实施以来,行政处罚案件逐年下降,从02年的18万件下降到了05年的11.5万件。二是开发了全省公路规费稽征管理系统和水路规费稽征系统。实现了规费征收的网上监控,保证了征费政策的统一性,减少了规费征收过程中的人情操作。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减少了征费上的漏征现象,网络化的稽征管理系统还打破了传统的车、船属地征缴规费的模式,减少了人力,方便了车主和船户,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港航部门自实施水路规费稽征系统以来,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一起执法人员违规稽征的行为。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
开通浙江交通网,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一是从20__年开始,对全省乡村康庄工程计划和县省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计划以及交通厅补助各市乡村康庄工程和全省砂改油工程的资金全部实现网上公示。从网上可以看到:05年康庄工程计划建设13952.7公里,总投资额为364060.4万元;砂改油计划建设5990公里,省补资金147409.5万元。最近,全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专项整治计划也实现了网上公示。二是研究开发“财务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公布交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预算、建设资金,做到资金调度的公开透明。三是实行厅机关、厅属各单位非政府集中采购大宗物品购置网上公示制度,规范非政府采购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四是推行交通系统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实现审批项目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公布,计划20__年将实现80%许可项目网上审批,20__年实现100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的目标;五是将交通系统的法律法规、最新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资金公示、规费标准、行政许可决定等向社会公开。
(四)畅通诉求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为接受社会的监督,省交通厅推出了厅长信箱、浙江交通手机短信投诉举报系统和网上投诉举报系统,交通厅运管局开通了96520投诉举报系统,在网上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互动的桥梁。如通过运管局96520投诉举报系统,群众可以对道路运输方面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进行信息记录、整理、分发、督办和统计,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据统计,20__年一年,全省共受理96520投诉电话6.3万次,查处违章行为1.4万件。
三、科技防腐的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科技防腐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这些年来,我们对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意识明显增强。随着科技手段在防范腐败方面的作用不断显现,各单位各部门对科技防腐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断加大,开始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将科技手段运用于反腐倡廉工作之中。其次,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来看,公路、港航、运管系统都结合实际,建立了电子化的防范“网络”,防范腐败的网络系统覆盖了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交通业务工作,有的行业和业务系统还将防腐网络延伸到了市、县甚至基层站所,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第三,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从已有的实践情况来看,早期信息系统的开发和使用仅仅考虑到交通业务工作,防范腐败只是一个辅助功能。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一些单位已开始从防范腐败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对廉政风险和监督薄弱环节的分析,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发防范腐败的监控体系,来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我省交通系统虽然在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科技防腐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是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有的没有从促进惩防体系构建,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的高度,充分认识科技防腐的重要性,认为科技手段的运用仅仅是变手工操作为计算机操作。有的担心科技手段的运用触动现有的权力结构和既得利益,不愿意去得罪人。还有得认为科技防腐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而产生的效益并不明显,存在着等待观望的心态。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严重制约了科技防腐工作的深化,影响了科技防腐水平的提高。
二是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横向的不平衡,即各个部门、各个地区间的不平衡。有的部门、有的地区领导重视,投入较多、信息化机构健全,信息化水平就高,防范腐败的能力就强。有的部门和地区起步较晚,投入较少,科技防腐的能力就弱。二是纵向的不平衡,即省、市、县三级发展的不平衡。省级交通部门起步早,起点高,市级部门次之,县级交通部门由于资金缺乏、忙于业务工作等原因,发展速度较慢,难以形成三级统一的有效防腐网络。
三是发展水平较低。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领导,目前科技防腐手段的运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各部门各地方单兵作战的局面,缺乏系统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再加上各条业务系统的独立性,相互之间缺少联结,使得反腐倡廉信息资源还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状态,难以实现共享。另一方面由于认识和技术上的原因,科技防腐的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例如政务公开还只是停留在部门职责、办事程序等一些静态的政务信息公开,距离权力运作动态公开、实现“阳光行政”还有着很大距离。
四是调查研究滞后。这几年,虽然我们在科技防腐方面总结了一些经验,但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在科技防腐工作如何更好地融入惩防体系、如何紧密地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等等,这些与下一步深化这项工作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尚缺乏深入的分析和理性的思考,影响了对实践的指导。
四、进一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的对策建议
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促进惩防体系的构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我们在科技防腐方面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也具备许多有利条件,进一步推进科技防腐的时机逐渐成熟。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提高了,行动才会更加自觉。在推进科技防腐工作的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两个结合”的观念。
一是科技防腐必须与交通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科技手段推进反腐败工作必须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与交通业务建设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紧贴业务工作来开展。特别是要处理好制约与效能的关系,坚持制约与效能相统一,努力实现行业管理、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与防治腐败相结合,促进发展“双赢”甚至“多赢”。既要对那些权力和资金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监督和防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示范,将腐败行为有效制止于萌芽状态,又要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二是科技反腐必须与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反腐败工作中,没有一种法规、政策、举措能够“毕其功于一役”,达到药到病除的功效。科技防腐手段也不是万能药,也需要与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协同配合。当前,反腐败工作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只有把教育、制度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发挥科技防腐的最大能量,共同筑起一道道坚固的防线,为我省交通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科技防腐领导小组,加大对科技防腐工作的领导力度,围绕促进惩防体系构建这一目标,对全省交通系统的科技防腐工作进行统一决策和部署,制定统一的规范,使科技防腐保持正确的方向和明确的目标。要加强分类指导,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对行动迟缓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其加快步伐,确保科技防腐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是加强对科技防腐工作的规划。要围绕惩防体系构建和20__年至20__年工作要点的实施,制定科技防腐的相关规划,增强科技防腐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要将科技防腐技术开发和硬件建设的规划纳入到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之中,有针对性地开发和推广一些防范腐败的应用系统,使其与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进程有机结合。要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要组织力量对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功能进行系统开发,进一步拓展运用的领域和深度,并将开发成果付诸应用。
三是加强对科技防腐工作的调研。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探索新方法,深化对其规律性的认识和研究。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实践中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了解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研究解决措施,更好地推动实践工作。要加大理论研究力度,不断深化对科技防腐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交流合作,拓宽思路,扩展视野,推动科技防腐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监控。在消极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行业,要加大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在防范腐败方面的推广运用力度。目前,我们已经着手开始实施网上审批系统、行政处罚网上监管系统、行政许可实时监督系统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建设,下一步的目标就是要加快建设进度,通过对权力运用全方位、全程化的在线监控和对关键部位、环节的重点监控,形成符合交通系统实际、较为规范有效的科技防腐系统。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政务公开是一项行政成本低而效果好的有效防腐措施。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能公开的尽量公开,能向社会公开的就向社会公开。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定要社会公开。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要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机关部门对其依法行使的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现阳光行政,以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逐步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和办理,推进跨部门、多环节的网上并联审批系统,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络“一站式”的便捷服务,防止因互相推诿、效率低下而带来的消极腐败现象。加强机关内网建设,促进内部各办事环节的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机关内部的扁平化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相互监督和制约。
(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协调作用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
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