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6 00:23: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文联法治建设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自20*年实施以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1、抓重点对象学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社会法治化奠定思想基础。“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深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查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目前,县人大任命领导干部都实行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对一般公职人员,继续推进普法合格证制度,并将此与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提拔使用挂钩。三年来,全县每年统一组织近12000余名公职人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同时,组织和推动司(执)法人员岗位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20*年至2009年,全县每年都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岗位学法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脱产培训。为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我们在每年的“3.15”、“3.18”、5月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持续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年来,我县共征订或免费发放《“五五”普法干部读本》、《*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农民工维权手册》4万多册,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600台次,受教育群众达49万余人次。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3、深入开展以“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成长和心理特点,实施分类别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各类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普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到法庭、看守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犯罪犯错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到青少年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20*年11月开始至2009年5月,由教育局、县法院、*局、检察院、团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活动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县每年都有40000多名师生参与听讲和讨论,效果明显。20*年在加强“送法进校园”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征订《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学参考》3500多册,荣获遵义市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表彰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自从二郎乡开展“三关工程”以来,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年必须完成2至3节法制课时,并且要求有课时安排表及教案,各个学校要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年来,共为青少年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328条,送法进校园289次,观看法制电影15场次,受教育12万多人次。
4、加强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民工面临生产安全、工伤致残、超时劳动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20*年6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编写了《*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5000多册发放到农村干部手中;20*年8月,由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宣传部、县文化局、县人民法院、县*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局等39家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在县城五星街至新华桥设立咨询台,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物、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农民工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各项依法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20*年2月,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工会、县妇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二郎乡等六家单位在二郎乡政府开展一场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型法制文艺演出宣传活动;2009年1月结合返乡农民工的培训抓好法制培训,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奠定了基础。2009年5月结合开展法制巡回宣讲活动,组建宣讲组深入乡镇、村开展法制宣讲142次,受教育35000多人次。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6、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热点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针对各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我县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开展了矿山安全整治、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9年4月份以来,针对“8.15”案件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和社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工作。一是组建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开展宣传工作。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制作宣传光碟,组建“*县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围绕工作动态和工作安排布置进行宣传发动,共出动宣传车86台次。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4月18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58家235名工作人员在县城开展以法制宣传咨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手册2000多本,展出展板60多块、挂图与图片达400多张,受教育人数达8000多人次。三是精心安排、指导抓好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书写、制作悬挂永久性标语70多条,制作宣传专栏15块。四是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创办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栏,并定期公布综合整治工作动态。五是在县城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上张贴车身标语200多条,增强宣传效果。六是在县城主要位置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5块400多平方米,在乡镇公路沿线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11块100多平方米,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20*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20*年、20*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2、突出法制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方法。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加强法制宣传,迅速形成“大普法”格局和学法对象主动学法用法的浓原氛围。县司法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运作方案,负责办好“红城法治”栏目,确保每月播出2期自办节目,把“红城法治”栏目办成*“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品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编写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案例手册;《今日*》要开设“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各镇乡、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永久性法制宣传栏规格为150厘米*500厘米,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并每月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县依法治县办公室配合县城管局要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统一制作永久性依法治县工作宣传专栏;各乡镇要在县城出入口和镇乡公路沿线明显的地方制作大型法制宣传标语牌,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宣传内容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在2011年的最后10天里,山东省济南市六区三县一市的党代会陆续召开。在科学总结上次党代会的主要工作和经验成绩,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和机遇、现有的基础和条件的同时,各区县市都精心谋划了未来五年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
历下区:打造繁荣文明的首善之区
五年来,在建设繁荣和谐现代化新历下目标的指引下,历下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功能跨越式提升,体制改革机制转换成效明显,和谐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增强。2011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0亿元,年均增长14%,总量居全市首位;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7亿元,年均增长30%;预计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5亿元;预计完成服务业增加值600亿元,年均增长1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1%。
今后五年,历下将按照“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突出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统筹改善民生三个重点,全面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打造繁荣文明的首善之区。一是实施“西部提升、中部崛起、东部腾飞”战略,着力打造有机统一的城市综合体和城市生命体;二是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智力密集型产业为引擎、传统商贸旅游业为基础、具有强劲区域核心竞争力和省会城市群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三是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幸福历下。预计到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1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突破70亿元,现代服务业比重超过65%,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前五强。
历城区:打造文明和谐平安历城
过去的五年,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均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预计2011年实现辖区生产总值670亿元,是2006年的1.72倍,年均递增1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280亿元,是2006年的1.69倍,年均递增1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由2006年的14537元、6040元,提高到2011年的26700元、10940元。
今后五年,历城将进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此,历城区制定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即: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左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8%左右;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新提升,社会和谐创造新局面,人民生活达到新水平。
历城区决定,今后五年将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为主导方向,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更加有利于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打造文明和谐平安历城。
槐荫区:建一流现代化省会新城区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槐荫区在综合分析发展形势、发展机遇和发展优势的基础上,围绕一个目标,实施“双轮驱动”,打造“三大片区”,培育“四新特色”,按照“全面赶超、跨越发展,实现槐荫五年大变样”的总体发展目标,坚持“新区开发、老城提升”并重,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未来五年,槐荫区将全面实现“五年大变样”奋斗目标,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努力实现综合经济指标大幅提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五年再造两个槐荫的目标。槐荫区将全面加快西部新城建设步伐,加快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音乐厅、图书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等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启动省文化厅、省文联、省级文化院团西迁以及艺术家之家、荣宝斋大厦、泉城软件园、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济南影城、济南书城等重要文化项目和文化设施建设。槐荫区还将努力实现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届时,槐荫区的社会管理会更加完善,民主法制建设会更具成效,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会进一步提升。
章丘市:推进富裕和谐幸福建设
过去的五年,章丘市在一二三产业各个领域都取得长足发展,实现了发展效益大提高、城乡面貌大变化、民生状况大改善、发展活力大增强、社会管理大提升、党的建设大推进。预计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人均生产总值分别达到572亿元、34.5亿元、978亿元和5.6万元,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1:57.5:31.5。
未来五年,章丘将坚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市、人才强市、科技强市、文化强市战略,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富裕章丘、和谐章丘、幸福章丘建设。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推动经济综合竞争力跨越式提升;二是推进现代山水园林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推进文化繁荣发展;四是实施富民增收工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预计到2016年,章丘市全市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指导性指标实现翻一番。
济阳县:建设幸福美好新济阳
今后五年,济阳县将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围绕富民和强县两大目标,全面实施农业富民、工业强县、三产兴县、民生优先四大战略,努力建设幸福美好新济阳。会上,济阳县提出了“五个翻番、四个高于、三个控制、两个优化、一个前移”的奋斗目标。
“五个翻番”主要是指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自营出口五项指标实现翻番,县域综合实力大幅提升。
“四个高于”是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在岗职工工资和全县民生支出增幅四项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个控制”主要包括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和万元GDP能耗三项指标控制在市控范围之内,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两个优化”,一是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综合经济实力大幅增强;二是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影响发展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抓落实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而所谓“一个前移”,即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在全省位次实现大跨度前移,区域竞争力明显增强。
平阴县:建美好家园 壮“平阴制造”
在过去五年中,平阴县生产总值由2006年的91.1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87.8亿元(预计,下同),年均增长13.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2.6亿元增加到6亿元,年均增长18.2%;固定资产投资由44.5亿元增加到101亿元,年均增长17.8%;出口总额由1.6亿美元增加到4.1亿美元,年均增长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9亿元增加到56亿元,年均增长14.1%;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95.1亿元,比2006年增加54.4亿元。三次产业比例由15:63.4:21.6调整为13.3:62.5:24.2。
今后五年,平阴县将围绕“建设美好家园、打造幸福平阴”的总体目标,继续做大经济总量,加快产业升级,着力培育一批产值过百亿产业、壮大一批利税过千万企业、争创一批国字号品牌,推动支柱产业高端化、主导产业优势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发展。平阴县还将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政策激励,建设创新型企业孵化基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让“平阴制造”壮大,让“平阴创造”涌现。
商河县:融入济南 实现跨越
过去五年,商河县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显著增强,预计2011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4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35亿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4.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3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05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新农保参保率分别达到70%、98%。
未来五年,商河县将“全方位、多层次地融入济南”作为工作中坚持的重点之一,努力实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经济结构明显优化、特色产业优势凸显、城市功能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社会发展更加和谐、基层建设更加牢固”的发展目标;着力于实施工业突破,突出民营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项目带动,推动工业经济上规模、上水平;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特色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扎实推进文化建设。
市中区:打造金融商务中心
过去的五年中,市中区生产总值先后跨过300亿元、400亿元台阶,预计2011年可完成558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0207元和11432元;城市低保由每月230元提高到400元、农村低保由每年1200元提高到2400元;养老保险扩面连续五年保持全市第一。
今后五年,市中区将围绕金融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核心区、商埠文化传承区、生态宜居示范区四大功能定位,着力实施新型城市化、服务业优先、社会管理科学化、民生普惠四大战略,把市中区建设成为省会现代化中心城区。
城市规划,要做优“一轴”,做精“两带”。在纬二路―英雄山路―103省道沿线“一轴”,引进一批企业总部、商贸中心、高端地产、文化旅游项目;在经四路沿线重点聚集一批现代金融、高端商务、大型商业项目;在二环南路沿线重点引进建设一批文化休闲、旅游观光、生态居住项目。
经济转型,要以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为重点,做大做强金融产业集群,同步发展财务、信托、融资、担保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全国或区域总部及研发中心、运营中心、结算中心。
改善民生方面,要深入开展“民生普惠、满意万家”行动,每年扎实办好一批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努力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天桥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天桥
五年来,天桥区以济南化工产业园区和药山科技园为依托,大力发展新材料和高新技术产业,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6.6%;基本完成17个棚户区改造任务,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主体完工,鹊山龙湖完成一期开发建设和1.4万亩农业用地整理。
未来五年,天桥区将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天桥”目标,大力推进“老城区、滨河新区、北部新城区”三大区域开发建设,实施“新型城市化、三产富区、工业振兴、北跨发展”四大战略。争取到2016年,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达到47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6%,达到4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五年累计完成1200亿元。努力到2016年,城市建设实现新跨越。老城提升全面突破,滨河新区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北跨基本建成北跨起步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2.4%,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3%,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面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消减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
长清区:大力实施“一二三四五”战略
今后五年将大力实施“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为主攻方向,以济南经济开发区、大学科技园、长清主城区开发建设为突破口,以建设实力长清、宜居长清、平安长清、幸福长清为目标,全力实施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五大工程,为打造高品质现代化特色新城区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这一发展战略,未来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
建设实力长清。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016年生产总值超过55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3.3亿元、年均增长17%,提前实现翻一番的目标。
建设宜居长清。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森林覆盖率达到43.3%,进入全国绿化模范区行列。
关键词:儒家文化;乐舞思想;山东秧歌;审美
山东地区是中华民族和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早在旧石器时代,这里就有古人类生息繁衍。山东亦是先秦时期齐国、鲁国所在地,号称“齐鲁礼仪之邦”。齐鲁文化是一种以古代齐国和鲁国为代表的地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成为中华民族的主流文化,其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的灵魂,至今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齐鲁文化发轫于东夷文化。早在四五十万年以前,东夷人的直系祖先沂源猿人面对群山树海,勇敢地开始了从原始森林走向文明的艰难跋涉。“从原始社会至夏商时期,齐鲁的东夷人逐渐形成了两个文化中心。在泰山以北,以今之淄博为中心,是爽鸠氏、季荝、有逢伯陵和季蒲姑氏等活动的地域。泰山以南,以今之曲阜为中心,是少昊、蚩尤、颛顼、后羿、奄国等部落和方国的居地,同时又是中原文化和南方文化联系紧密、便于交融的地区,因而有及其丰富的文化积淀。距今6000年左右,齐鲁的原始居民进入新石器时代,他们被统称为‘夷’或‘东夷’。”[1](P2)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分工的发展以及对夏商文化的广泛吸收,东夷文化与中原文化的联系逐渐加强。西周建立后,通过分封建立了许多诸侯国,其中以齐、鲁两大诸侯国为主。齐国和鲁国分别继承了东夷文化和夏、商、周三代的先进文化,但由于两国建国方略的差异和人文环境、地理条件的不同,此后的六七百年中,两国各自沿着自己的轨道向前发展,逐渐形成了两个既有共同点而又风格迥异的文化传统———齐文化和鲁文化。战国时期,两种文化体系开始逐渐融合,形成齐鲁文化。齐文化具有“重实效、崇功利、举贤才、尚法治、扬兵学、倡开放的文化品格”[2](P4),其精神主旨是“因时变化,与时俱进”,其思想代表是强调“与时移物,应物变化”的黄老学派。鲁文化“讲究道德名节,注重研究传统文化和阐发宗法伦理观念”[3](P4),其精神主旨是“固守传统,强调原则性”,其思想代表是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的儒家、墨家学派。齐文化和鲁文化的结合,共同缔造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源头———齐鲁文化,这使得山东的古代文化既重视人文价值理想,又重视现实国计民生;既注重道德礼仪的建设,又注重行政法规的完善;既保有厚重的传统,又能兼容并包。齐鲁文化所蕴涵的“自强不息、爱国主义、厚德载物、勤劳勇敢、求真务实”的文化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资源和理论基础。
一、讲礼之风范儒家文化重视
“礼”,这是种极为森严的仪式形式,且形式大于内容,体现在在乐舞中就是讲究排场和气势,如西周时期的“八佾舞”。“佾”是古代舞蹈阵容的衡量单位,一佾八人,最高级别给天子享用的舞蹈是“八佾”,八八六十四人,场面浩大,讲究排场。古代的礼仪乐舞均讲究祭拜的先后,如祭祀时,需先焚香叩拜,而后祭品呈上,再行叩拜,如此几进几出,彰显对神灵的敬仰。因此,在儒家思想的制控下,华夏成为了礼仪之邦,一个讲“礼”的国度。讲,可视为讲究,礼,可视为礼数,这些礼数也影响着山东秧歌的发展。孔子作为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十分重视乐舞的教育作用,强调乐舞为政治服务,还把规范人的伦理道德观念的“礼”与乐紧密结合在一起。《论语•八佾》中记载,孔子因为大夫身份的鲁国季氏僭越,擅自观赏了只有天子才有资格欣赏的“八佾舞”而大声抗议:“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左传》中记录了周人对“礼”的认识:“经国家,定社稷,徐敏人”,其目的是:“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可见周人对“礼”体现出一种追求稳定的保守倾向,对此,孔子是极力维护的[4](P25)。孔子认为礼与乐的配合是统治百姓的有效措施,只强调规范性极强的礼,会造成不“和”,而乐可以“和民声”,但乐也要依靠规范性极强的“礼”来节制。山东被称为“礼仪之邦”,将社会政治、伦理道德相结合,“敬天尊祖”也渗透到了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舞蹈。无论是上层社会还是底层百姓都自觉信奉。山东三大秧歌之一的海阳秧歌,受儒家传统文化及乐舞思想的影响,对礼仪十分注重、讲究。海阳秧歌中重要的礼仪就属“拜进”,又称“三进三出”,是在祭神、祭祖的“三叩九拜”的基础上演化而来。大年初一,秧歌拜祭本家祖宗,后到各村串演,过程中要向东道村家庙、祠堂祭拜,而祭神的活动也离不开秧歌队,也要行大礼。古时,参拜的礼数更为周全,也更为繁琐,讲究“进门一二三,出门三二一;一回三番九个礼,九回翻番八十一礼[5](P34)”。从进门到出门,过门就拜,鼓乐喧声之中,众目睽睽之下,秧歌队有秩序、毕恭毕敬地表演一整套规范的动作,十分虔诚地完成对祖宗和神灵的祭拜过程。据说参拜仪式能持续两个小时之久,其庄重、虔诚之心,热烈程度可想而知。如今的“三进三出”比过去的“三拜九叩”在形式上简化了不少,但其本质却是相同的。“三进三出”是历代秧歌队必行的礼节,也从侧面反映出齐鲁人重儒尚礼的秉性。两支秧歌队若迎面相遇,不能绕行不能回避,而要行参拜之礼,如若这“三进三出”之礼做得不好,就等于说秧歌队不尊重他人,不懂规矩,就会被人耻笑。正是因为极为重视礼仪,民风古朴,使得海阳秧歌在表演上套路规范、动作整齐。海阳秧歌讲究礼仪,也彰显出山东人重礼尚义的品质,所以说海阳秧歌明显带有儒家传统文化及乐舞思想的印迹。
二、善美之体现
中国古代对舞蹈理论的研究始于春秋战国时代,人们也将这一时期视为中国文化的轴心时期,而有关的乐舞思想也发轫于此。中国古代乐舞不分家,有乐必有舞,有舞必有乐,乐之为用,全在声容兼备,有声而无容,不能称之为乐。先秦诸子百家中对乐舞理论有着比较深刻见解的首推儒家,而孔子作为儒家的创始人,虽然在乐舞理论方面没有留下系统的著作,但是他总结了前人对乐舞的见解,在一些基本认识上,为儒家的乐舞思想观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儒家提出的“美善统一”的思想,要求舞蹈的美必须与善相结合,唯此才能尽善尽美。孔子认为《韶乐》是尽美尽善之作,闻之“三月不知肉味”,而《大武》是歌颂武力取天下的乐舞,尽美却未尽善。唐朝孔颖达对《礼记•乐记》做疏证时指出:“乐之善恶,初从民心而兴,后及合成为乐。乐又下感于人。善乐感人,则人化之为善;恶乐感人,则随之为恶。”[6](P26)这又将乐舞对社会生活、对人的作用阐发得明白晓畅。依据传统的排列方式,海阳秧歌队中走在最前面的是“执事”,紧随其后的是“乐队”,“舞队”则走在秧歌队的最后面。这三大部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且配合相当默契。执事与乐队都是为舞队而服务的,分别负责秧歌队的礼仪事务和奏乐、营造氛围。舞队作为秧歌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角色众多且极具个性特色。无论是锢漏与王大娘、丑婆与傻小子带有情节性的双人舞,还是扇女、小嫚的集体表演,都是在乐大夫的统一指挥下,即兴表演,变换队形,无不体现着对美的一种追求。说到海阳秧歌的礼仪庄重、阵势庞大、规范严谨的美,不得不提春秋时期的齐国,这里曾经诞生了被孔子评价为“尽善尽美”“闻之三月不知肉味”的《韶》乐,其气势恢宏,规模庞大,艺术感染力强,体现出一种恢宏壮观之美,这对后世齐鲁乐舞的发展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也体现在海阳秧歌的表演形式中。优秀的舞蹈作品总能体现特有的民族审美习惯,倡导特定的时代审美追求。除了外在表演形式的美,海阳秧歌的美还体现着其内在的思想性。海阳秧歌的思想内容积极向上,崇尚对美好的追求,对生活的热爱,倡导人们去追求真、善、美。古时它是祭神、祭祖的仪式,今日它成为广大民众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际交流的重要方式,在历史的每个阶段它都谱写了不朽的篇章。抗日时期它是宣传抗日、激励斗志的重要手段,如今它已然成为海阳市的文化品牌,也成为了招商引资的一种重要途径。
三、真情之流露
儒家乐舞思想的代表著作《乐记》中指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7](P26)作者以人心感物而动来探讨乐的本质,认为乐舞是人们思想感情的表现,但并非所有的人类精神活动都是艺术。当人们的思想感情需要表达时,同时又通过特定的形式外化出来时,那才是艺术。如果只是发出自然的声响,并不能算是“乐”,自然之“声”禽兽亦可以发出。这样的表述清晰明了,正印证了“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附于内容,但形式又反作用于内容”的观点。孔子认为,乐舞是人们思想情感方面的表现,可以通过乐舞观察一个国家的政治面貌和民俗风情。乐舞不仅是人们思想感情的外化形态,它对人们的情感也具有反作用,因而孔子认为乐舞是移风易俗最有效的工具,也是教化民众的有效工具。明代的乐律学家、舞蹈家、历算家朱载堉在继承儒家乐舞思想的基础上,提出“论舞学不可废”,把舞蹈看作一门艺术,看作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象,他认为:“盖乐心内发,感物而动,不知手足自运,欢之至也。此舞之所由起也”。他站在“天人合一”的角度强调:“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君子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此之谓也。”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相互和谐的关系,并以此强调舞蹈所起的中介作用和各种功能,充分肯定乐与舞各自独立的艺术品格与相互难以取代的重要作用。海阳秧歌中的锢漏与王大娘两个角色,是从秧歌剧中演化而来的一对情景舞蹈演员,表演时也是成双成对,不离不弃。他们是海阳秧歌中艺术风格最为突出的一对人物,有着优美的舞蹈动作和丰富的表现手法。二人眼神相互交流、互相,“你进我退,你拦我去,你去我追,你扑我引”[8](P108),尽情对舞,动感极强。锢漏与王大娘的传说有多个版本,有说王大娘是玉皇大帝的小女儿,名叫旱魃,因眷恋人世不归天庭,危害人间,后被土地神所化的锢漏匠利用情谊将其收服;也有说王大娘是千年狐仙所化,玉皇大帝命土地神化作锢漏将其收服,但土地神最终爱上了这个美丽的狐仙,与王大娘一起演绎了一场终破牢笼的爱情故事。无论是旱魃还是狐仙,无论天兵天将还是土地神,也无论锢漏与王大娘的结局如何,他们都是民间艺人将自己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向往倾心附之的妖、仙、人化为一体的特殊人物,是人们借以抒怀,给自己以追求美好生活的希望和信心,同时也体现了对封建社会制度抑制人们情感的鞭挞和痛斥。吕文斌在《胶州秧歌的特征与形成》一文中谈到胶州秧歌的审美时指出:“社会一方面要求男演员扮演的女角色要用女性动作的优美姿态满足审美要求,另一方面社会又用儒家的观念,要求扮演的女性角色表现出温顺贤惠、含而不露的品德。受这种社会审美心理的影响和约束,在秧歌表演中,男演员扮演女性角色也是在两重心理下完成的,一重是他们为能借助自娱性的秧歌形式,尽力去表达自己生活中不能表达的内心情感而感到欢娱的心情,另一重又受儒教和社会审美标准的束缚,在动作上表现出既激动又沉稳的含蓄美的特征。秧歌中扭、拧、抻、韧的风格特点,就充分表现出了挣脱不了那个时代的妇女们被压抑的内心激情,这一切可以归纳成一个‘曲’字。这个‘曲’,不只表现在女性角色代表的现实生活中的妇女们,同样也体现在那个时代的男人身上。这种两重心理的艺术体现,形成了胶州秧歌女性动作既有北方妇女舒展奔放,又有内在含蓄、含而不露的风格特点,令人感到别有风情,韵味无穷。”无论是海阳秧歌中为争取自由的锢漏与王大娘,还是借助自娱性的秧歌形式表达内心情感的胶州秧歌,他们都是人们内心情感的一种寄托,一种表达。人们借助秧歌这一形式宣泄着内心的情感,秧歌又依托着人们的情感得以保存和传承。综上所述,秧歌作为一种身体符号,代表了农耕时代民众的思想,体现着最朴素的民众情怀。百姓在一年当中最适宜的时候,举行最能表达他们心愿的活动———秧歌,他们在一起欢歌笑语、载歌载舞,用这样一种独特的形式来犒劳辛苦了一年的自己。海阳秧歌在中国民间舞蹈尤其是秧歌类舞蹈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历史悠久、形式多样、保存相对完好、普及范围广,与其它地区的秧歌(东北秧歌、河北秧歌、陕北秧歌等)有着鲜明的差异,风格亦有显著不同。涨阳秧歌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和流变,印证了不同时期民众的精神生活,同时也承载着多元社会文化内涵。它生长在素有“孔孟之乡”的齐鲁大地上,受传统儒家文化思想及乐舞观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民间祭祀性质,也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勤奋务实、勇于拼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民族精神。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充满韵味的胶州秧歌、古朴粗犷的海阳秧歌以其自身独特的魅力,越来越多的受到广大民众的喜爱。
参考文献:
[1][2][3]孟祥才,胡新生.齐鲁思想文化史—从地域文化到主流文化[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
[4][6][7]冯双白,茅慧.中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