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4 21:36: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学校审计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高等学校; 注册会计师; 审计
一、财务报告是高校财务受托责任的载体
高校作为非营利性质的公共部门,从政府取得各种教育资源,承担着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责任。要保证资源被恰当的使用,如实反映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责任,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第4号公告》提出的财务报告目标中指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应当向当前和潜在的资源提供者和其他报告使用者提供信息”,以“评价非企业组织的管理者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的成绩以及其他业绩的表现”。因此,为公正评价高校管理的受托责任,借鉴《财务会计概念第4号公告》的内容,高校应当定期编制反映管理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报告,真实地披露部门预算的执行、财务资源的有效运用、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等责任的履行情况。
当然,高校管理的责任与企业经营的受托责任履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利益驱动相比,具有履行和实现机制的复杂性,无法用一些关键性的财务指标(如每股收益率、资本收益增长率等)来衡量和评价高校履行受托责任和受托业绩的实现程度,从而解除高校的受托责任。因此,按照新公共管理的思路,为评估高校受托责任的实际履行情况,必须借助财务报告的披露,提供相应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反映高校法定预算的遵从、业绩的实现等信息,并通过专家独立的职业判断,以证明筹集及使用资源的目的是合理有效,并帮助社会了解和评价高校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受托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础
基于对受托责任的鉴证是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监督的一种新形式。随着社会对公共经济责任要求的提高,高校作为教育资源的经营和管理者,其运行节约、效率、效果如何,越来越为社会大众所关注,但出于现实考虑,公众和政府自然不可能亲自对高校的运行和管理进行监督和考察,因此,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在《公认审计准则》公告中要求“为保证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应披露的材料均给予了真实的反映,该报表后还要附有一名独立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而我国2009年10月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2009]56号)所提出的“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正是顺应了社会对高校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的要求,通过赋予独立审计机构来达到对高校使用资源情况的最终控制。
三、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的问题及障碍
虽然《若干意见》已出台近两年时间,福建、山西等省的财政主管部门也制定了有关实施办法,但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高等院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实行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障碍。
(一)缺少实施高校年度财务报告须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依据
一是《教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无“高等学校会计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应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高校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年度审计无相关具体法律依据和实施细则;二是目前高校每年必须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物价等部门的年度审计或专项检查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财务管理规范化检查,政府部门对高校的财务监督检查形式和层次已经较多,会计师事务所对高校财务报表审计可能更是流于形式;三是高校(特别是公办高校)作为办学单位,财务管理的重点是考虑如何将资金用于办学最需要的地方,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基本不存在成本核算和利润调整问题,也不存在投资者的利益平衡问题,中介机构对报表的审计意义和作用无法体现。
(二)会计师事务所由谁聘任的问题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行业竞争激烈,以及目前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如果是由高校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可能受到影响,审计结论的可信度将受到质疑。
(三)审计收费问题
如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相关费用由高校自行负担,那么,实行高等学校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将给高校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以广州地区为例,根据《关于印发广州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穗注协[2006]7号)文件精神,对会计报表审计收费的依据为资产总额与业务收入总额(孰高),在此原则基础上,按照一定的额度收取服务费。资产总额与业务收入总额(孰高)在5 000—10 000万元之间的,收取30 000元服务费;在10 000万元以上的,收取40 000元以上(0.04%)服务费。对于资产规模大的高校,像广东省重点本科高等院校总资产多在10亿元至30多亿元之间,审计费将达到一两百万元,给高校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四)年度财务报告的时间问题
目前,注册会计师审计领域涉及最广的是企业单位,尤其是上市公司。对企业单位(上市公司)而言,只有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税务报表)才能报出,报出时间一般是每年4月份之前。高等学校年度财务报表同样以12月31日为决算日,但财务报告的报出时间要求离决算日非常短。决算日后,高校财务部门需根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账目、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每年财政部门要求高校上报决算的时间是春节前,其中还需根据财政部门的意见进行数据调整,工作量大,时间安排已相当紧张,若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再行报送决算报表,会导致部门财务报告的上报时间滞后,影响财政报表的汇总与上报。
我国高等教育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进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发展阶段,招生规模和校区规模不断扩大,在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的同时,也出现办学行为不规范、建设资金滥用、教学设备不完善、干部违法违纪、高校发展定位不合理等问题。此外,随着我国高校教育体制深层次的变革,高校逐步融入市场经济的大潮,在发展与变革中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①。高校内部审计,是指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通过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并进行确认、评价、咨询,旨在促进完善管理控制、防范风险、创造效益,从而促进学校事业目标的实现②。作为高校“免疫系统”的高校内部审计必须与时俱进,加快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转型,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为高校发展服务。
为摸清我国高校内部审计的现状,笔者于2012年3月对我国具有代表性的高校(主要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内部审计现状以及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对高校内部审计的重视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发放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81份,以从中窥见高校内部审计未来发展的方向。
一、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对高校内部审计的重视度
调查结果显示,有60%的政府教育部门设置了专门负责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机构;有73.33%配备了负责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专职人员;有60%的机关利用了高校内部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由此可看出政府部门在较大程度上对高校内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全部的被调查者对未来高校内审工作的重要程度均认为非常重要。通过与前面的数据比较不难看出,当前我国政府教育管理部门未来应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高校对内部审计的重视情况
通过对高校审计机构设置情况和审计部门分管领导的调查可以基本了解高校对内审的重视程度。首先,审计机构设置情况的调查结果为:设置了独立的审计机构的占78%;与纪检部门合署办公的占22%。其次,审计机构的分管领导情况是:书记占1%,校长占26%,副书记占51%,副校长占22%;审计机构直接由书记和校长领导的占27%,由副书记和副校长分管的占73%。
以上数据表明,大多数高校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且有27%的审计机构直接受书记或校长领导,审计地位较高,保证了审计的客观、公正,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受到普遍重视。但是,有22%的高校审计机构与纪检部门合署办公,说明部分高校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以及审计的职能认识不足。审计机构的分管人为书记、副书记等党委成员的占52%;为校长、副校长等行政领导的占48%。该数据表明了高校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存在差异,不同级别的分管领导会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审计工作的内容和开展工作时的权力支持。
三、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情况
(一)审计人员的来源
总体上,审计部门人员来自高校招聘的占43%,财务部门调入占29%,其他部门调入占28%,没有临时聘用情况。说明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较高,互补性较强。高校毕业招聘的人员对审计理论方面的知识比较丰富,创新性较强,但缺乏工作经验;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调入的人员有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较强,但新审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审计人员来自高校招聘和其他部门调入可以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顺利开展审计工作并且保证审计质量。
(二)审计人员数量
根据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高校审计部门全职工作人员共有574人,均值为7人。与全部在校生均值28 697的比例为1∶4 099。具体来看,全职人员10~16人的占22%,5~9人的占51%,1~4人的占27%,比例最大的是5~9人。数据显示出目前高校普遍存在审计人员不足、审计人员工作任务重的状况。审计人员的缺乏将会影响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审计的质量。
(三)审计人员学历
高校全职的审计人员中本科毕业的占50%;硕士毕业的占37%;博士毕业的占5%;其他情况占8%。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92%,反映出高校审计人员学历较高且结构比较合理,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素质比较高。
(四)审计人员技能
总体上,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审计师、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的占45%;具有中级职称(含审计师、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的占48%;具有CIA资格的占7%。说明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执业能力比较高,有利于审计业务的拓展和职能的转型。
(五)审计人员工作年限
整体上,工作年限在10年及以上、5~10年(含5年)、3~5年(含3年)、3年以内的人数比例均在25%左右,差别不大。5年及以上的占55%,说明多数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比较丰富,但工作时间较长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如容易受到固有工作思维和模式的限制,创新方面有待提高等。5年以内的占45%,说明新进审计人员占比较大。
四、高校审计工作保障情况
(一)审计方式的选择
调查显示,在审计方式使用方面,全部被调查学校使用了事后监督审计;使用了专项调查审计的比例为90%;使用了事中控制审计的占79%;使用了事前预防审计的占51%。在审计方式重要性方面,其重要性由强到弱排序为:事后监督性审计、事前预防性审计、事中控制性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无论是采用审计方式最多的还是最重要的,大部分学校都比较重视事后的监督性审计,虽然事前、事中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也占有一定比例,但是相对事后监督审计来说受到的重视程度仍不足。
(二)审计软件使用
68%的高校已经使用审计软件;16%的高校准备使用审计软件;15%的高校暂时没有使用计划;1%的认为没有必要使用。数据表明,审计信息化建设取得一定进展,但依然不足。审计信息化是向现代审计转型的前提和基础,高校内部审计需要进一步提高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应用和推广,从而有效降低审计风险,拓展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
(三)审计经费
审计经费是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审计质量的基本保障。被调查高校中,85%的高校审计经费可以保障审计工作需要,15%的高校存在审计经费不足问题。
(四)审计部门职权
调查结果显示,审计部门拥有的主要职权为建议权(98,77%)、资料索取权(97,53%)、调查取证权(83,95%)、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权(51.85%)、处理处罚权(12%)。资料索取和调查取证权是审计独立性和准确性的保证,数据结果表明了审计部门基本都获得了这 两项权利,但是,拥有调查取证权的比例不到84%,说明有部分院校审计部门调查取证权缺失。没有调查取证权,何谈审计工作的开展?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可以提高审计信息的公开透明,保证审计结果得到广泛关注,从而促进问题的整改,然而,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权的比重仅为51.85%,说明高校审计信息尚未完全公开,应该进一步赋予审计部门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权,使信息更加公开透明。12%的处理处罚权不利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和整改措施的贯彻实施。
五、高校内部审计业务情况
(一)内部审计项目主要来源
审计项目主要来源比例最大的是学校下达,占68%;审计项目来源于本部门立项的占26%。学校下达和本部门立项之和为94%。说明审计部门主要满足了学校内部要求。审计项目来源于本部门立项的只占26%,也表明审计部门工作主动性不强,被动项目较多,主动服务意识较弱。
(二)审计部门的日常业务
总体来看,开展工作最多的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占90.77%;其次是工程造价审计,占72.31%;再次是基建工程跟踪审计与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占46.15%。说明外部法规要求的审计业务为当前高校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学校内部自身需要的审计业务范围偏窄。
(三)审计部门开展的新业务
审计部门开展过“提供内部控制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的占87.32%;开展过“风险评估和控制”业务的占26.76%;开展过“管理审计”业务的占71.83%;其他的占15.49%。按比重大小依次为提供内部控制相关的咨询服务、管理审计、风险评估和控制,说明内审新业务在高校内审中逐渐受到重视,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主动转型,但开展的项目不多。
(四)审计业务外包情况
总体中有77.5%的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中外聘了社会中介机构或人员。在外聘过审计机构或人员的高校中,外包审计业务占全部审计工作的比重为5%~90%不等,平均约为40.65%,进一步证实高校内审机构人员不足,工作繁重,单独依靠内部人员无法完成规定的工作。调查问卷显示,审计业务外包主要体现在基本建设审计工作中。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复合型知识人才。因此,审计队伍应该由具有经济、管理、法律、建设工程、信息系统等专业素质的人员组成。而调查结果显示,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以财务会计、经济管理专业为主,专业结构较为单一,现有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建设工程方面的人才缺乏。
六、高校审计结果公布和利用情况
(一)审计结果公布
调查结果显示,有专属的审计网页且公布审计结果的占26%;有专属网页而不公布审计结果的占58%;无专属网页但通过其他网页公布审计结果的占6%:无专属网页且未通过网页公布审计结果的占10%。总体来看,只有32%的高校在网上公布了审计结果,68%的高校内审结果未予公布。内审部门未公布审计结果的原因,可能是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独立性较弱且没有建立制度性的规定。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可以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高校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效果。
(二)审计报告出具份数
审计报告出具份数为2份、3份、4份、4份以上的比例分别为12%、24%、14%、50%。内审机构出具4份及以上审计报告(除本部门留底外)的比例约为64%,少于4份的占36%,数据说明审计报告使用部门较少。有三分之一多的高校出具的审计报告份数少于4份,存在审计结果利用不足的现象。
(三)审计报告使用部门
在使用了审计报告的部门中,被审计单位比例达97%;组织人事部比例为85%;纪检部门比例为67%;校务会比例为57%;其他相关部门比例为59%。审计报告首要使用部门调查结果为:校务会,占44%;被审计单位,占27%;组织人事部,占17%;纪检部门,占12%。审计报告使用部门主要集中在被审计单位、校务会、组织人事部和纪检部门,表明审计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审计结果对高校的管理、规范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七、高校内部审计未来发展
(一)高校内审未来发展最大的影响因素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认为未来高校内审发展的影响因素依次为:治理结构,占33%;管理方式,占30%;民主监督机制,占26%;建设环境,占11%。高校治理结构、高校管理方式和高校的民主监督机制三个因素几乎各占了近三分之一的比例,高校治理结构被认为是影响最为明显的因素,而高校的建设环境被认为对内审工作的影响不那么明显。
(二)主要应对措施
针对未来高校内审的影响因素,被调查者认为:第一,应该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占61%;第二,加强理论研究交流,占15%;第三,拓展业务范围,占13%;第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占8%;其他方面,占3%。有过半数的高校内审部门认为,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是应对未来环境变化的首要武器,反映了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的重要性。
八、高校内部审计服务宗旨
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免疫系统论”,高校内审未来应树立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导向型审计”。关于内审服务宗旨,调查结果为:为学校发展服务,占88.89%;为学校管理助力,占61.73%;为学校规范尽责,占62.90%;其他方面,占2.47%。说明高校内部审计过去主要是为学校规范尽责,未来应该拓展为学校的发展服务和为学校管理助力。笔者认为,未来高校内部审计的服务宗旨是:为发展服务,为管理助力,为规范尽责。
注释:
目前,澳大利亚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都十分重视审计在政府教育拨款与单位财务预算管理中的监督、评价和鉴证作用。联邦政府对进行学校绩效考核,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要根据审计机关对高校绩效的审计评价和鉴证。联邦政府教育部要求高校每年要向其提交三份资料:学校教育教学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统计数据。其中高校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是由国家审计完成的。各州政府对高校拨款及财务预算管理有一套完善的程序和方法,审计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州政府教育部设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高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对州教育拨款进行绩效审计。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内部审计可以聘请社会审计帮助其工作。澳大利亚高校管理是按经营的理念来运作的,治理结构比较完善,各个职能部门及各院系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有一个适当、有效的业绩管理体系。高校普遍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审计体系完备。董事会是高校最高层管理机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学校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学校负责人直接领导学校的内部审计机构,地位相对独立,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内部控制严密,重视人员培养,人才素质高,管理手段现代化。
澳大利亚绩效审计报告一般采用具体描述的繁式报告,而不采用固定格式的简式报告。以昆士兰州审计署开展的“高校是否建立了适当、有效的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绩效审计为例:审计时间:2002年12月—2003年6月;审计依据:《审计长法案1997年》;审计目标:对“昆士兰科技大学(简称QUT)是否建立了适当、有效的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计评价,特别是QUT在行政方面的管理控制。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QUT的战略目标、计划和策略;学校理事会及其它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工作情况、会议文件、人员组成、持续培训等;管理标准;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工作;控股实体和对外合作;外部报告;风险管理七方面。
依据审查期间的资料,审计署从七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审计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
1.为了提高QUT的战略计划能力,QUT应在风险和组织战略及经营目标之间建立更加清晰的关系。风险管理在计划在全过程中的应用方式还有待改进。
2.学校理事会及其它委员会应针对各自设立的明确目标,建立相应的评价制度,至少每年一次进行适当的、正式的定期评价,从而使监管运营效果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3.建议QUT定期对现行的政策、授权和程序进行总结;制定预防措施防范欺诈和腐败行为;要对内部审计报告中已提出的或有潜在利益冲突方面的控制加强管理;建立对全校范围内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职工参与程度及质量的监控制度,提高QUT在政策、道德水平和程序方面的管理标准。
4.建议QUT建立由外部审计组织对内部审计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的制度。
5.QUT应该定期对合作计划的监管工作进行报告,如向校理事会报告各种对外合作项目给QUT带来的债务和风险,控股实体和对外合作机制仍有待加强完善。
6.希望QUT定期对其各投资方的信息需求进行评估,从而保证QUT提供的信息能满足外部报告公开批露的要求。
7.QUT应在部门和人员层次建立制度、明确程序,以保证对风险的及时监控检查;从科学合理、满足特定工作环境需要出发,在全校范围内对风险管理进行相关培训;考虑在部门和人员层次扩大风险定义范畴,如学术风险、公共利益风险和信誉风险等,建立一个在学校整体建设的层面上正式的风险形态(含监控这些风险的机制),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工作。
审计结论:QUT在计划、政策、程序控制、监督和报告制度等行政领域已经建立了一个适当、有效的业绩管理体系,获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但仍存在一些有待加强和提高的方面。从上面的实例,我们可以看出绩效审计有别于传统的以财务数据为主提供确认真实性、合法性控制的审计,而是注重从更高的层次将专业技能和知识用到如何帮助高校加强整体运营管理、控制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二、澳大利亚高校绩效审计实践对我国高校绩效审计的启示
澳大利亚绩效审计1979年开始有了立法授权,经过多年的研究、实践,绩效审计已逐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在促进绩效管理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国1983年成立审计署,1985年原国家教委和大部分高校根据国家法令要求建立了审计机构。2003年开始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署发展规划要求对公共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审计。我国高校绩效审计是应审计署和教育部要求开展的,处于起步阶段,是与财务审计相结合的“非独立类型”的绩效审计。通过对澳大利亚高校绩效审计实践情况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一)开展绩效审计应有绩效管理的社会环境
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推动,绩效管理、绩效评估、绩效问责等在澳大利亚全社会开展,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环境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促进了审计职能、范围的不断扩展,为绩效审计的广泛开展提供评价依据,奠定了环境基础。澳大利亚政府在支持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吸收西方国家的做法设立高校绩效指标体系,逐渐注重对高校进行行为问责,通过绩效拨款、绩效评估和绩效管理等方式监督和评估高校资源的使用情况以及所产生的效果,扩大了对高校开展绩效审计的需求;澳大利亚高校治理结构比较完善,非常注重实施、评价和信息反馈环节,一般都有比较完善综合的、覆盖全校区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系统和适当有效的业绩管理体系,从而一定程度上保证高等教育质量,促进高校的发展。高校治理结构比较完善,为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评价的依据。
(二)明确的绩效审计立法是开展绩效审计的保证
澳大利亚有明确的绩效审计立法,现已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澳大利亚《审计法1979年》明确提出了进行绩效审计的要求。在绩效审计实践中,审计机关注重理论研究对审计实务的指导性,善于及时汇总和吸收绩效审计经验,先后多次颁布了比较具体的且具操作性的绩效审计作业标准,用于指导审计人员进行绩效审计实务。审计机构还将从世界各地、各行各业收集优良业务运转的资料总结提炼,以优良衡量标准和良好实务指南形式确定下来,不仅可以使审计部门在进行绩效审计时有据可依,便于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而且可以供给被审计单位,帮助其改进管理的参考资料,获得人们对绩效审计的认可。
(三)有效的审计机制是开展高校绩效审计的前提
审计是澳大利亚整个教育系统管理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被视为构建高校有效治理的工具。每年学校要向联邦政府教育部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由国家审计完成。在州政府教育部设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州教育拨款的使用与绩效进行审计与检查,需要时可以聘请社会审计帮助工作。高校拥有比较完善的内部治理体系,设有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由学校负责人领导,地位相对独立。高校同样重视审计工作,非常注重审计实施、评价和信息反馈。开展绩效审计,进行评价鉴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全校区范围的风险管理活动的监控,是高校内审的职责之一。
(四)开展高校绩效审计的依据、方法不同于财务审计
高校财务审计的依据是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制度等,审计方法有规范的方法和标准的格式。从上面澳大利亚高校绩效审计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绩效审计关注高校整体的经营和管理活动,主要是采用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等方法,对高校整体管理、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详细审计评价,提出具体改进建议,促进高校更好发展。开展绩效审计在很大程度上因项目不同需依据某一领域的技术参数和标准,审计方法更多地采用调查研究的方法、比较和分析的方法,可能因项目不同而不同具有多样性的特点。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相比,具有目标多样性、标准模糊性、评价主观性、方法灵活性、建议非强制性等特点。绩效审计人员在搜集审计资料和进行审计评价时,除了运用审阅、观察、计算、分析等财务审计技术和方法以外,更多地要运用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技术。
(五)开展高校绩效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有较高的专业素质
【关键词】 委托审计; 审计风险; 示范文本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各高校均加大了基本建设投资,扩大学校规模,有效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满足了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但由于高校内审工作起步较晚,内审人员主要以财务审计为主,这与繁重的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第七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由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实施,也可由内部审计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施。据此,各高校对大中型基建项目普遍采用委托审计的方法,成了解决当前矛盾的有效途径,但在委托审计的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从而保证高校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使审计更好地服务于高教事业,以推动高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的现状
教育部2004年并执行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提出了各高校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的要求,因而各高校相继都设立了以财务审计为主的审计机构。由于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是近几年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从原来的大后勤逐渐延伸的一个新的部门职能,因此当前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中从事工程审计的人员比例相对较少。根据对苏北地区各高校审计部门的人员结构调查后作出的统计结果,除少数开设有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科院校审计部门审计力量较强,人员达3—4名外,大部分高校内审部门配备的工程审计人员仅为1—2名。这样的人员结构很难承担起当前高校复杂的基建工程审计任务,基于这样的现状,目前高校通行的做法是修缮工程、小型基建工程的结算审计由高校内审部门独立完成,而相对投资额较大的基建项目则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完成审计任务。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涉及的审计业务范围广,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强,审核经验丰富,由他们参与基建工程结算审计缓解了内审人员数量及技术上的不足与不断增长的内审工作量之间的矛盾,同时对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规避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的审计风险都有积极的作用。
二、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委托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委托审计工作在我国发展较晚,目前还没有一套可执行的法规体系,在委托审计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着审计质量:
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均为企业性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审计人员流动性强,临时聘用人员较多,而这些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审计质量,因此,选择信誉好的咨询机构及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工程师尤为重要。
2.内审部门在签订委托审计合同后对审计事项不管不问,结算中的所有问题都交由咨询机构解决,造成了委托审计的权力相对集中,审计质量过分依赖委托审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思想素质,加剧了审计风险。
3.在基建工程前期准备和施工过程中,多数高校均由基建部门管理,审计部门则参与较少,因此,审计部门掌握不到施工中的一手详细资料,审计人员只能对报送的审计资料中的数据发表意见,然而这些数据本身的真实性不能保证,更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
4.工程施工方平时不注重资料的收集,竣工验收后又急于结算,工程管理部门在接受资料后也只是充当二传手,对变更、签证等资料把关不严,导致报送到审计部门的结算资料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审计过程中还出现边审计边补资料的现象,严重影响着审计质量。
三、提高基建工程委托审计质量的措施
在委托审计中存在诸多可能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为规避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应该建立严格的委托审计制度和规范的审计程序,并相应加强对委托审计全过程的监督。
(一)实行委托审计招标制度
内部审计部门在招标前应做好社会调研,对当地的造价咨询市场有全面了解,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视调研的咨询机构的市场情况确定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中的一种。招标文件分技术标和经济标两个部分,技术标的内容主要包括咨询机构必须具备的资质、近几年主要业绩、信誉、业务开展范围、咨询机构拟派出的审计小组成员,尤其是主审的从业年限、近几年的审计业绩及业主评价等必须有强制标准,因为小组成员的职业素质、执业水平直接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公平、公正。经济标主要是指咨询机构投标时的审计费用报价。评标时应将各投标单位经济标和技术标中的各项重要指标按事先确定的标准和比例量化,最后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即评标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而不是最低投标价法。在委托审计招标中,坚决杜绝不顾审计质量,只追求经济效益的最低投标价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资质高、信誉好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是工程委托审计的第一步,也是做好委托审计工作的前提。
(二)加强委托审计合同管理与制度建设
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后,对选中的造价咨询机构应实行合同管理。当前通用的做法是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审计事项、审计要求、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等均有约定,但内审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绝不仅仅是套用示范文本,还必须对审计项目内审负责人、受委托方主审、审计进度、报酬及付款方式等在专用条款中有明确约定。为保证审计质量,在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复审时的核减率不得超过的比率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内审负责人应及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一旦发现有与合同不符的必须及时指出,严重违反合同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在重视合同管理的同时,内审部门还应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各项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的基础,内审部门在全面把握教育部、审计署及各级地方对委托审计的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一套完整、规范的委托审计管理制度,以明确内审部门的管理职责范围,委托审计的工作流程以及咨询机构审计人员在审计各主要环节的要求,如《委托审计工作职责》、《隐蔽工程验收要点》、《工程变更审核要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流程》等。
(三)重视委托审计的过程监督
委托审计是审计主体将其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委托给另一审计机构办理的行为。它不同于授权审计,受托的咨询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所有委托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都由委托方来承担,即最后承担责任的还是委托方。现阶段,高校基建工程委托审计推行的大多是全过程跟踪审计,因此,内审部门必须加强受托方在全过程审计中的协调、监督与管理。内审部门应在合同中约定每个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从合同签订到最后提交审计报告的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委托审计合同签订后,内审人员应检查咨询机构的审计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合同派驻进场人员,是否对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进行认真审核,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制度及流程中的要求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确认材料及设备价格、审查设计变更及施工签证,同时还要对工程进度款、索赔费用进行认真审核,防止审计过程中受托方审计人员缺位或越位的情况。内审人员也应深入施工一线,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了解并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召集由学校基建、财务、设备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办会,解决工程结算中的重要问题。
(四)规范竣工结算审计资料
真实、完善的结算资料是审计结果准确、公正的前提,也是审计人员进行科学审计的重要依据。首先,完整的结算资料应包括从项目前期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图纸会审,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设计变更、会议纪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暂估价的材料价格签证、甲供材料清单到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单、工程类别核定单及施工单位报送结算书等所有的资料。其次,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应履行必要的书面手续,所有结算资料必须从基建部门收取,资料接收后将其编号,这样做既便于资料管理,也有利于以后的资料归档。咨询机构的审计人员不得从施工方直接收取任何资料,已完成交接手续后仍需补充的资料,必须经基建部门认可。最后,所有的结算资料都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等都不能作为审计的依据,如果有原件缺失,必须由基建部门确认并签署具体意见后方可作为审计依据。
(五)建立审计报告复核制度
审计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因此在受托方出具审计报告前内审部门应对审计报告进行严格复核。首先检查审计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依据是否确凿充分,审计资料是否真实可靠,重点检查综合单价较高的清单中的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理,特殊材料的签证价格是否与市场接轨;其次要对审计报告中的单方造价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如单位工程的单方造价,分部工程的单方造价如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也可细分到具体材料的单方造价,如单方钢材造价、单方混凝土造价等,与同期同类别工程的相应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出入较大的应由咨询机构给出合理解释,不能给出理由的要退回重新审计,情节严重的可委托其他咨询机构进行复审,并按合同有关约定给予原咨询单位相应处罚。
四、结束语
当然,提高委托审计的质量还离不开高校各级领导的重视以及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同时内审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也直接影响着审计质量。所以,高校审计工作人员还必须做好审计工作的上下协调,呼请领导关心关注审计,促使其他部门配合审计,更要不断学习探索,提高自身的审计工作能力。相信通过委托审计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做到“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委托审计一定能达到其控制造价、高效使用建设资金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S].2009.
[关键词]高校审计 主体职能 附属职能审计责任 审计现状
一、高校审计的职能
高校审计是指高等学校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计行政管理部门、学校等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校的财务收支及其策、规章、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校的财务收支及其见,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高校审计是内部审计的一种形式。
1.监督职能
高校审计的主体职能包括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其中监督职能是基本职能。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监督职能是审计的最基本职能。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都具有监督的职能,但这三者的监督方式、监督力度都不相同。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且高等学校的审计应当对高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行独立地监督,所以,监督职能应该是高校审计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职能。
2.管理职能
高校审计属于内部审计,首先是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控制与监督作用。现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效益观念的增强,投资主体的拓展,学校规模的扩大,校园经济的壮大,高校审计在实施控制与监督的同时,利用其人才优势,信息优势,更多地围绕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开展工作,逐步发展成为高等学校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学校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已经成为高校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取决于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观念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审计人员本身,包括敬业精神和业务水平。
二、目前高校审计的现状与发展的思路创新
审计力量不足。当前高校普遍存在内审机构不健全、人员缺少现象。在机构设置上,一部分高校合署办公,由1至2名工作人员;有的高校虽设有,也只是象征性地配置了两三名审计人员,在职的审计人岗或“转业”到审计部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专职内审计人这项工作,素质参差不齐。领导对审计工作重要程度认识不足。高校在配置审计工作人员时把关不严,把一些没有审计能力的人安排在审计部门,致使审计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低下,当前很多高校还是使用过去传统的审计方法,靠审计人员手工计算核对数据的对错。这种传统的审计方法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时间长、效率低、易出错,已经不能适应高校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强化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参与督促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重视审计工作。国家审计部门依照审计法律法规加强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高校审计工作纳入高校党政负责人考核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实行审计工作的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广泛征集审计线索。省级审计机关、高校审计部门应在高校内外广泛宣传审计工作,扩大高校审计线索来源途径。改革现行审计主体,改变目前高校审计部门人员孤军奋战的状况,引入“内部审计外部化”的机制,发挥国家审计机关的强制性、权威性职能,形成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关三种力量组合的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关三种力量组合的“审计主体”。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高校实际情况了解全面、真实的优势。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较强、审计经验丰富、人员素质整体较高的优势。
三、创新审计工作思路
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国家审计规划或计划高校审计部门、社会各方面反映的信息等制定审计计划,召集注册会计师进入高校审计现场,由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业务中的询证、计算、实际盘点等具体审计工作,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复核确认,审计机关负责终审并出具审计意见,公布审计报告。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报告的监督、执行和反馈等后续审计。
1.增加审计经费,提高审计工作物质基础条件,建立审计经费的保障和正常增长机制。在学校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时充分考虑对其审计工作的经费安排。
2.强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高校审计中除基建审计等专项审计之外,经济责任审计是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几方面作为审计重点,能控制经费、预防腐败、发现问题、健全制度。①对财务部门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主要内容:是否根据《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各项收入,并及时足额入账等。②对设备管理部门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学校各类资产状况是否安全完整;公用经费和专用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制度和预算规定,设备费分配方案是否合理,设备的使用效益如何。③对基建规划处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基建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基建投资是否报经主管部门审批,有无自行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或扩大建设面积;基建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手续是否完备,经办的经济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执行情况如何等等情况。
建立评价体系,优化审计成果在高校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实,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恶意欺瞒等事实,如实记录其人事档报、恶意欺瞒等事实,如实记录其人事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个人将从此不作选拔和任用,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健全高校审计工作评价体系,把高校审计反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重要依据。审计评价可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社会效益方面可以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获取师生员工对审计结果的满意度,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审计工作的一杆标尺;经济效益方面可以采取对被审项目和社会同类项目经济效果进行对比,从中找出问题进行分析,对发现具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要将高校审计结果列入高校主要负人业绩考查内容,维护高校发展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张庆龙.内部审计价值(第二版).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2]朱锦余,赵新杰.经济责任审计.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3]刘高焯.审计学(修订本) . 立信会计出版社,1996.
在《内部审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明确了内部审计是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所以我们认为,对高校内部机构的内部审计应当在发现问题和缺陷的基础上,为高校完善控制、增强办学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所服务。但是当前高校内审存在的普遍问题制约了该目标的实现:
(一)缺乏独立性,监督和评价职能发挥不充分。由于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与本单位保持着经济利害关系,内部审计工作容易受到单位领导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影响,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难以做到依据事实,自主判断,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此外,我国部分高校纪委、监察、审计合署办公,本身机构独立性不强。同时,由于在相关业务部门在日常业务环节会要求监察环节参与,因此审计环节必然会存在对监察审计部门自身参与的事项进行审计,不符合独立性原则,有可能出现评价不客观的现象。
(二)审计力量薄弱,大型项目执行存在难度。由于内审在高校的发展时间不长,大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在人员配备上难以符合内部审计发展的需要,特别对于大型项目的执行,受人员、专业、能力的限制,内审部门执行的大型项目审计在质量上难以得到保障。人员严重不足导致工作饱和,在大型项目的执行上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
(三)审计过程重“监督”、“查找问题”,忽视从加强管理、提高效益、防犯风险的角度展开工作。大部分高校忽视了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未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没有从加强管理“提高效益”防止风险的角度介入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只强调监督而很少考虑如何为单位增效,使内部审计工作陷于被动地位。
鉴于上述认识,同时遵循《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304号——利用外部专家服务》的原则,高校在执行内部审计过程中利用中介服务实现内部审计职能是当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必然选择。
二、高校内部审计利用中介服务的策略
(一)明确审计目标,制定合理的审计方案。在审计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应遵循内部审计的职能要求,分析审计项目特点,确定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根据审计目标制定利用中介服务合理的审计方案。笔者更赞同由内部审计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联合审计的方案,这样使审计结果在运用过程中更能实现组织内部对管理咨询的需求。
以某高校后勤财务收支审计为例,该高校在2014年制定了后勤改革的目标,提出了在体制、人员、服务三方面的改革要求。针对学校部署,审计部门在确定审计目标时,明确了确认财务收支情况,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计评价;对后勤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营运成本情况,包括各类人员构成及薪酬成本进行审计。提供咨询意见,为推进后勤改革提供数据支撑;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进行评价,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和制度化提供依据;针对审计结果对后勤改革提出建议等四项内审目标。针对上述目标由审计部门编制利用中介服务参与本次审计工作的审计方案,确定总体分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为中介结构开展审计,出具审计结果;第二阶段利用外部审计结果,结合内部审计完成审计评价及建议。在内审部门制定的方案中明确审计依据、目标、内容及审计组的组成情况。
(二)选择优秀的中介服务机构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利用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中介服务结构的服务质量是项目成功的关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九条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但对于如何委托当前均没有明确规定,各高校采用方式不一。笔者认为,比选的方式更能体现服务采购的规范性及保证质量。但海选的方式是不可取的,采用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了解中介服务机构实力、思路、规范的情况下采用邀请比选的方式更为科学。在选择的过程中不能单纯注重价格,服务质量才是项目需要的最终结果。因此,在比选过程中应该按合理的分值综合考虑价格、方案、资质和业绩、项目组人员组成等因素。中介服务应根据审计部门制定的方案,自行制定实施方案,参与比选。在完成比选工作后,审计部门应该与中标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交流,修订和完善中介服务机构的审计实施方案。
(三)优化审计实施流程,高效完成审计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充分优化审计流程,以实现效率最大化。具体而言,在第一阶段工作中,高效内审部门仅扮演沟通协调的作用,不插手中介机构具体审计事项,由中介机构充分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以某高校后勤财务收支审计为例,在第一阶段中介服务机构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建议书中提出了近百条建议和意见,这是内审部门自行实施项目无法达到的深度和广度;第二阶段审计部门应在认真分析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的基础上,结合审计目标,对中介服务机构遗漏和不完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审计调查,并撰写提交给学校的审计报告,在提交的报告中重点侧重于分析和建议,体现内部审计提升组织价值的职能。
三、高校内部审计利用中介服务机构的思考
在审计结束之后,将中介结构的审计报告、审计建议书、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装订成册,分别送分管审计、后勤的院领导,并送后勤、计财等相关部门。在院长办公会上通报审计结果。根据本次审计结果,学校对后勤进行了大刀破斧的改革,成立了资产经营公司,厘清了后勤的服务职能,搞清了后勤人员收入情况,后勤改革在学校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四、思考和建议
(一)内部审计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目标的确定是项目执行效果的前提条件。在《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中,在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方案设计部分均提及审计目标。遵循内部审计准则,每一个审计项目的目标应该结合组织价值增值的总体目标制定。为实现该目标,审计工作被赋予了多重职能,中介服务机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只有根据内审部门提出的审计目标开展共组。因此,合理确定审计目标,是正确利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前提。
(二)寻求外部支持是解决内部审计人员问题的有效途径。我国高校内部审计面临的人员问题是影响审计质量和效果的主要因素,在现有人员构架基础上,几乎无法形成有质量的审计结果。针对上述现象,因借鉴国家审计署关于利用外部中介服务的操作方法,探索自身需求外部支持的方法和路径,是有效解决内部审计人员问题的可行途径。
关键词:PDCA循环法;内部审计;创收审计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策略
我国高职院校利用自身资源积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创收活动,挖掘自身潜力拓宽资金来源,逐渐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筹资渠道为辅的筹资机制。高职院校如何规范创收资金,进一步充分发挥创收资金的经济效益,为高职院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成为当前做好高职院校创收审计监督和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首要问题。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有一种工作实施办法叫PDCA循环法,本文将采用这个办法研究高职院校创收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的新模式,并把它推广应用到创收审计工作中,以帮助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尽可能做得更好。
一、PDCA循环理论
PDCA循环最早由“统计质量控制(SQC)之父”休哈特(Walter A. Shewhart)提出。自1950年开始,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Edwards Deming)进一步将之运用于改善产品或项目质量,使之成为管理活动有效进行的基本方法之一,尤其在质量管理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许多企业在全面质量管理中通过应用PDCA循环都达到了提升产品质量与企业形象的目的。同样,应用PDCA循环理论对提高高职院校创收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果,也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为创收审计全面质量管理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
PDCA循环是能使任何一项活动有效进行的一种合乎逻辑的工作程序,P、D、C、A四个英文字母在审计过程中所代表的意义如下:
①P(Plan)――计划。包括审计立项调查、审计计划制定和审计目标确定。
②D(DO)――执行。包括制定审计方案、现场实施质量控制、审计报告报送和审计归档。
③C(Check)――检查。包括审计质量检查,总结执行计划的结果,分清哪些对了,哪些错了,明确效果,找出问题。
④A(Action)――行动(或处理)。包括对总结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审计成果跟踪,成功的经验加以肯定,并予以标准化,或制定作业指导书,便于以后工作时遵循;对于失败的教训进行总结,以免重现。对于没有解决的问题,移给下一个循环去解决。如简图所示:
二、PDCA循环在高职院校创收审计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一)P计划阶段
创收审计工作计划是对学校二级学院、处、馆等相关部门创收管理而设计的一系列审计活动过程。要制订科学合理的创收审计工作计划和具体审计实施方案,既要全面布署,又要突出重点。一方面要根据工作目标制订创收审计具体的实施计划,另一方面又要通过调研分析现阶段各个相关部门创收运行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针对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建议。
在这个阶段,审计人员以审计业务为主线,以创收项目为导向,体现学校、部门和广大教职工所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应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前期调研和分析上来,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1.学校的创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现有的制度可操作性如何?是否落后于目前多样化的创收形式?
2.创收收入项目是否立项审批?预算执行情况如何?是否存在一些本属于部门职责的工作也成了获取创收的渠道?是否存在不合理收入也披上了“创收”的合法外衣?收费标准是否报物价局审批?创收收入有无统一的收费原则和标准?
3.创收台账是否专人管理?台账记录是否详细、完整?
4.学校财务、审计部门对创收部门的创收取得、核算、分配、使用是否进行有效的监督?学校场地门面出租,房屋租借是否存在多部门管理?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在创收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创收制度和有关合同规定?
5.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等在收费前是否通过校内公示栏、公示墙、校园网等形式向学生、教职工等公示?
6.各部门之间创收资源是否均衡?教职工之间福利是否平衡?创收活动是否利于学校的平衡发展?
7.创收收入的使用是否规范?创收支出是否进行成本核算和其他审批权限的控制?成本支出与发展基金、福利基金、积累基金是否存在混淆滥用试图掩盖不合理经费开支?
8.创收金额是否足额上缴财务处?是否存在相关部门“坐支”现象?是否存在部门小金库?
9.创收收入是否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学校给予创收部门最大限度的权力是否导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的增加?是否有利于创收资金的控制、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部门可以通过网上问卷和实地访问等方式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和研究,取得必要的财务数据、各部门业务资料和其他材料,认真分析和审核所获取的材料,确定审计关键领域,明确创收审计目标,制定详细和重点突出的审计方案,并保证其可行性。
(二)D实施阶段
这个阶段的任务是完成创收审计实施方案所有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实施审计事项的查证、收集审计证据、记录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有效的现场质量管理等。审计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是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对审计方案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对提高审计质量、减小审计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1.审计实施方案是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的,对整个项目审计进行统筹计划和安排。根据审计目标把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和热点列为审计重点,把所有的创收资金收支、使用、分配情况等列为审计范围,按照《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的各项程序性规定,实施必须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在审计过程中按拟订计划严谨地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很有可能发现按原计划做会有不合理之处,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调整,使审计方案内容更加细化、重点更加突出。
2.在审计过程中,需要学校各二级学院及其他职能部门等创收部门先进行自查,各创收部门申报创收项目和相关的合同、收费依据等资料。审计人员要对各创收部门报送的资料进行充分的分析,审计人员应当采用详查或者抽查的方法审核,审计取证的方法包括检查、观察、询问、外部调查、重新计算、重新操作、分析等。审计人员应当保持职业的谨慎原则,不能重程序轻实体。形式上,该走的程序都执行了,但是该查出来的重要的违规问题却在眼皮底下“溜”走了,这样的“执行”只是走过场没有达到实质性的审核。
3.出具审计报告阶段的质量控制
出具审计报告阶段的核心部分是审计报告的撰写,审计报告的质量优劣与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证据与结论的匹配性密切相关。这主要从审计评价意见、审计查出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审计建议三个部分的撰写来对审计报告阶段的质量控制进行阐述。
(1).审计评价意见部分。根据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审计组要根据审计目标,以审计认定的事实为基础,在防范审计风险的情况下,按照重要性原则,从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方面提出审计评价意见。作出创收审计评价时,应尽可能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多利用各个二级学院(处、馆)创收的相关数据,采用综合比较的分析方法,将各二级学院(处)实际的创收情况与当年工作计划、历史同期水平、其他部门进行比较,对创收审计事项的效益性进行评价;通过二级学院及其他创收部门的账、表反映的收支数据与审计后认定的收支数据要进行比较,对其创收收入和支出执行情况也要进行评价。另外,尤其应注意审计评价不能与审计结果出现矛盾。
(2).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和审计处理处罚意见部分。首先审计项目查出的问题往往多而复杂,分别由不同审计人员查出,审计组内部应该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业务复核,确保问题定性准确。然后对创收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归纳分类,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编排顺序,突出重点和主要问题。最后对查出问题应引用准确和恰当的法律法规,避免出现法规引用与审计事实不对应的问题,若查出问题明显违规而没有合适的具体法律法规,可以引用一些原则性条款。
(3).审计建议部分。这是审计报告的最后一部分内容,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内容,也是最考验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内容。针对二级学院、创收相关部门发现的问题或审计事项,要提出改进建议,健全和完善创收管理制度;要加强成本核算,避免学校资产的流失;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建立健全二级学院及其他部门的创收分配制度等。提出的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应该怎样做和如何整改。
(三)C检查阶段
这个阶段是把审计计划执行的结果与审计计划进行比较,检查创收审计项目计划的完成情况,是否按照审计方案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如果计划执行的结果与计划存在一定的偏差,审计人员必须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影响审计质量问题的因素,提出相应的提高创收审计质量的有效措施。
虽然我们认真按计划一步步去落实,但其间还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问题有:
1.在审计过程中专门针对高职院校创收审计的规范、操作指南和实施细则目前在我国高校还不完善。
2.大多数学校开展创收审计基本上做得更多的是统计工作,审计结果还不能够满足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学校更高的需求。
3.在审计过程中,只注重查处单个问题,导致重点和主要问题不够突出,缺少宏观分析和延伸核查。
4.选用的数据抽样样本不能满足审计目标的要求,运用的审计技术方法与手段不能完全揭示各个创收部门存在的重大问题。问题定性不够准确,审计处理处罚意见不恰当。
5.审计现场的审计事项安排和人员调配与审计目标结合不紧密;审计组人员在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执业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等方面还不到位。
6.审计项目质量还不能满足学校创收部门发展的需要,审计建议还不能完全被二级学院、相关部门采纳。
7.促进审计质量改进的激励措施还不到位,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四)A处理阶段
明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解决的措施,重点关注相关部门、教职工对审计结果与审计质量的满意程度,为新一轮的审计提供帮助。针对检查阶段出现的问题采取的解决措施:
1.修订和完善创收资金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建议进一步明确“创收”涵义和范围、使用管理规定。
2.审计业务要排除外部诸多因素的影响,应进一步保证审计质量的合规性。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大教职工监督体系,利用多渠道反映问题。
4.拓宽思路,充分利用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和社会机构审计结果的相关资料,开展延伸审计。
5.审计组所在处室可以采取实地检查或者了解、取得并审阅相关书面材料等方式检查或者了解二级学院、相关部门的审计整改情况,跟踪审计成果,督促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率。
6.应加强对审计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使之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内容。同时,实施全面质量控制后,审计部门应根据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在处理阶段,一方面要对创收审计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加以推广,作为下一轮循环借鉴之用;另一方面也要找出该轮循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或是把出现的问题转移到下一轮PDCA循环中去解决。
三、根据PDCA循环法,在创收审计质量管理中主要应当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审计方案论证机制
审计组编制的创收审计实施方案在一定范围内要进行评估论证,讨论审计方案的可行性,解决好审计目标、重点内容、审计手段等问题。一是论证选择的审计技术方法是否恰当,二是论证审计的内容是否完整,重点是否突出,三是论证审计组成人员与工作内容是否匹配。
(二)建立项目风险评估机制
对创收审计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通过分析风险因素,加权打分、分类来确定风险,并按风险大小排序列表。需要考虑的风险因素包括:是否被学校教职工特别关注;政治上是否很敏感;各个部门业务活动的复杂程度,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的流动情况等。论证审计风险是否属于可接受的范围内,要根据审计目标、重点,选择最小风险方案予以实施。
(三)建立现场管理机制
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应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在审计各个环节细化上,提出质量控制管理的要求,包括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和审计结论落实控制。要明确审计组每一个成员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并引入审计质量考核机制,将审计质量与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等挂钩,使质量控制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建立项目后评估机制
已完成的审计项目,要对审计的目标、审计的成果、审计的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如果发现审计结果与审计目标有较大差距,或者审计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等情况,有必要进行再次审计的,可进行后续审计,实行审计成果跟踪检查,并应调整或充实审计组成员,审计中视情况追溯原审计项目中的重要事项,以便进一步查明有关情况。也可在下一年度,再次列入审计计划。同时,后评估过程也是一次总结提高的过程,有利于总结经验,加强管理,提高审计质量。
(五)优化内部审计环境
主要是通过持续优化学校治理结构和加大责任追究、违法违规行为惩处的力度等措施提升内部审计监管力度;通过长期的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员工的道德水准,严肃职业纪律;审计人员积极参与省市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审计研讨或业务交流,不断学习先进审计理论,吸收业务经验,并将之应用到日常审计工作中;通过日常宣传交流活动提高人们对内部审计的认识理解,进一步获得认可和支持。
四、结 语
在高职院校创收审计质量管理工作中采用PDCA循环可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PDCA循环按照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的顺序不断循环,不断改进,从而不断提升审计人员工作管理的质量。在整个循环过程中环环相扣,大环套小环,不断促进。每次创收审计管理工作质量的改进与创新由多个小型的PDCA循环来保证。创收审计质量管理工作每个PDCA循环,都不是在原地周而复始运转,而是像爬楼梯那样,每一循环都有新的目标和内容,这意味着质量管理经过一次循环解决了一批问题,质量水平有了新的提高,PDCA循环并非长期在同一水平上低效率运转,而是通过每次循环解决部分问题,进一步巩固取得的循环成果,每一次循环都将到达新水平,从而实现通过阶梯式发展持续提高管理质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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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初探
无论是拓展审计领域,发展教育审计事业,还是加强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已显得日益重要。特别是目前高校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学格局已逐步形成,资金流量大,如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护学校的财产安全,有效开展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本文从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定位、基本程序、风险防范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明确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定位
内部审计的准确定位是监督和服务。监督是审计手段和过程,提供审计服务则是内审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内部控制审计作为高校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领域,监督和服务成为其目标定位则亦理所当然,只不过其侧重点在于对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监督和服务,通过高校内审机构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了解、测试和评价,充分发挥其监督和服务职能。实质上高校内部控制审计要明确以监督为基础,以服务为根本的目标定位,即高校内部控制审计要通过监督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为内部控制建设服务,为强化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进而促进高校加强管理和提高办学效益。
二、规范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程序
参照一般审计程序,结合审计工作基本要求,笔者认为高校内部控制审计基本程序也不妨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终结阶段。
(一)准备阶段
首先要做好内部控制审计立项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可根据年度审计计划进行常规立项,也可根据领导决策或审计工作需要进行临时立项。其次,制订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审计组长根据审计单位业务大小、性质重要程度及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制订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并报审计负责人审批。项目审计计划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审计项目和审计范围;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评估;审计组构成和审计时间的安排。审计方案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具体审计目的和审计主要内容;审计方式和具体审计方法;审计组成员工作任务及时间的分配。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需经内审部门负责人批准。项目审计实施审计组长负责制。最后,下达审计通知书。内审部门编制和下达审计通知书,在审计实施前三天送达被审计单位。
(二)实施阶段
首先,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召开进点会。审计组通过会议或座谈等形式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让被审方明确此次审计有关事项,审计人员进一步熟悉被审计单位在内部控制方面情况。必要时对审计方案进行修正。其次,审计人员了解内部控制。现场审计人员收集资料,运用询问、查阅、观察等审计方法,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内部控制环境以及各类业务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在相应的《内部控制调查表》中作好审计记录,并对其内部控制的健全性作初步评价,再据此确定内部控制测试的范围和重点。再次,测试内部控制。审计组根据所确定的内部控制测试范围和重点,运用抽样技术抽查部分有代表性的业务活动,采用审查、核对、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对其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内部控制审计的合理性测试主要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设计合理、适当,能否防止或发现和纠正错弊的发生;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测试主要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发挥作用。审计组根据测试结果填制相应的《内部控制测试表》,并对其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作出初步评价。最后,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组将实施阶段的审计证据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好审计工作底稿,组长对其复核后要求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在必要的审计工作底稿上签字,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综合性的初步评价,并分析是否达到了此次审计的目的,是否还要实施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进行补充和完善。
(三)终结阶段
首先,评价内部控制。审计组根据对内部控制了解、测试结果以及作出的初步评价,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对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其次,拟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有关审计文书。审计组拟定《审计报告》初稿,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概况;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结果;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组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连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结合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合理意见修正《审计报告》和拟订《审计意见书》初稿后一并提交审计部门负责人。再次,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若有违纪违规事项需作出处理的还应下达《审计决定书》)。审计部门负责人审定《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对有违纪违规事项需作出处理的还应拟订《审计决定书》,并一起报主管校(院)长批示后,将《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及《审计决定书》报送校(院)领导,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发送被审计单位及校(院)属有关单位如财务部门等相关单位)。最后,回访审计执行与落实情况。审计部门就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的采纳和审计意见及审计处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未落实者监督其严格执行。
三、防范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几大风险。
从内部控制审计基本程序和关键环节来看,要做好高校内部控制审计必须对以下几大风险进行防范。
(一)防范了解不全风险
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解,是内部控制实施阶段的首要环节,也是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的重要前提。因此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要做到全面彻底。个别审计人员往往会因某些客观因素(程序多、工程量大)和主观因素(图简单省事)而草草了事。这不但违背谨慎性原则,而且影响审计质量,带来审计风险。为了防范这一风险,审计人员必须重点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内部控制环境以及各类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了解。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审计人员应重点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高层管理人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所属行业;经营业务;组织结构;各机构职能及负责人;职员人数;高层管理人员分管业务及各自职责等。对被审计单位总体控制环境,审计人员应重点了解:高层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态度;高层管理人员从事相关业务年限、相关学历;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目标是否明确;是否订有职工行为守则;高层管理者是否重视制度的实际执行;被审计单位以前或目前是否有重大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极其高层管理者对此态度如何等。对各类业务循环内部控制,审计人员重点了解被审计单位业务特点及业务流程中关键控制点。
(二)防范测试失效风险
在内部控制测试环节审计人员主要防范测试失效风险。导致测试失效风险,主要由以下因素引起:选定的测试范围不全、重点不准、测试方法不当、抽查的业务缺乏代表性。测试范围不全会遗漏对某些重点内部控制的审计,会使审计失之偏颇;测试重点不准直接影响内部控制测试效率和效果;测试审计方法多种多样,要因事制宜,根据不同业务而方法各异,否则会导致测试失效;抽查的业务缺乏代表性,会因评价不全面而带来测试失效风险。因此,要防范测试失效风险审计人员必须做到测试范围要全,测试重点要准,测试方法得当,抽查业务的代表性要强。
为了调查目前我国各普通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情况,笔者向教育部属76所高校以及部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院校发放了调查问卷。本问卷共发放了91份,收回有效问卷54份,回收率为59%。本调查问卷得到了各高校的支持和配合,其中综合类高校占69%,文科类占11%,理科类占13%,医学类占近7%。问卷调查结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比较一致,主要为院系主要行政负责人(94%)、机关部处主要负责人(93%)、校办产业主要负责人(85%)、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94%)、附属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80%),个别高校还认为只要是处级领导干部都需要审计。审计内容上,98%以上的高校认为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洁自律责任方面是必须包含在内的,也有17%的高校认为教学科研等方面应该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型和方式 超过半数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类型以离任审计为主,仅有9%的高校为任期审计,36%的高校将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相结合。审计方式以先离后审的方式为主,仅有11.4%的高校采取先审后离的方式,8.6%的高校采取先审后离和先离后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 目前,各高校主要是由学校的组织部门委托,31%高校的委托部门还包括学校的产业集团、后勤集团、科技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96%的高校有委托部门的书面委托书。
(四)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 目前,2/3左右的高校在中层干部任职时没有书面的任职责任书。即便在有书面任职责任书的高校中,也有60%的高校对中层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没有明确规定。
(五)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目前各高校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建设方面做的较好,89%的高校单独制定了相关文件并以校发文的形式全校发放执行;7%的高校以审计机构发文形式发放执行;将近5%的高校没有单独制定相关文件,只是参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执行。
(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 目前,各高校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超过50%的高校没有公开审计结果,仅有4%高校的经济审计结果全部公开,44%的高校则根据不同范围公开不同的内容。审计的效果也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仅有26%的高校认为经济责任审计达到了应有的效果,65%的高校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只是部分达到了应有的效果,9%的高校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结合上述调查问卷的结果和目前我国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情况,归纳起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难点:
(一)审计评价困难 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目前,大部份高校的中层领导干部任职时没有明确的任期经济责任,学校对于领导干部任期内应负的责任、任期目标、考核标准等都没有给出科学、明确的界定。此外,在高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机关部处、院(系、所、中心)、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不同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侧重点不同,因此有针对性的评价也相对困难。
(二)审计程序单一 根据调查问卷显示,目前各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是以离任审计为主,且采取先离后审的方式。因此,在审计过程中,一方面出现了配合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因为被审计对象己离岗,而继任领导又因为不了解情况或者认为与自己无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效的配合,使审计工作陷于被动;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审计结论难以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三)尚未建立完整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从调查问卷的情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已广泛开展并成为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考察所需要履行的一个步骤。但是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主要关注被审计对象有无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失误,有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还没有从审计报告中挖据有利于干部考察任用的其它信息,审计成果也没有成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资料部管理部门所重视。此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仅向委托部门、主管领导等报告,并未向广大师生员工公布,甚至在被审计领导干部单位内部也未公开,广大师生员工并不了解审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完成了哪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干部任免之后,审计报告被搁置、遗忘,造成了审计成果一次性利用的弊端,有悖于经济责任审计真正的目的。
(四)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不够,学校部分领导干部、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识尚不到位,特别是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不够全面。因此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支持与配合不够,对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不够重视。
(五)审计人员较少与任务繁重的矛盾突出 由于学校批量任免、调动,集中开展审计,审计任务重与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表现得十分突出,直接影响到审计的效果。突击性审计往往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并且有的责任人任职时间较长,由于审计力量有限等原因,短时间内很难将其经济问题查清、查透,从而导致审计缺乏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了审计质量。
三、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对策:
(一)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对于学校没有明确规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界定,即:依法行政的责任、规范管理的责任、创造效益的责任。在这三个方面中,依法行政是基础,规范管理是手段,创造效益是目的。(1)依法行政的责任。作为组织的负责人,必须带领所在的组织,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逾越这个范围。对于所在组织的行为的合法性,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2)规范管理的责任。作为组织的负责人。需要使其组织在一个有效的秩序下运行,其本人也必须受这个秩序的约束。那么,这个秩序是否建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运行,就构成了领导者在规范管理方面的责任。(3)创造效益的责任。创造效益是一个组织的目标;既包括已经创造的效益,也包括拓展的未来效益空间,是过去与未来的兼顾;既包括经济效益,也包括社会效益,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结合。
(二)灵活运用先审后离和先离后审的审计程序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是全方位、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片面强调先审后离而忽视先离后审,有悖于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的初衷,很难涵盖经济责任审计中各种复杂的情况,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既包括先审后离,又包括先离后审,这两种方式都是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实施审计的有效方法。在正常的领导干部换届和现有的审计力量前提下,力争做到逢换届必审,同时又要适量安排任中审计,将“换届审计”与“任中审计”结合起来。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1)逐步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为了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和转化,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效果,建议各高校可以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逐步试行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置于广大师生的监督之下,努力建立“四个公开”的制度: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公开;二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公开;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公开;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开。(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行每审完一个,将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分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与此同时,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实行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信息网络体系。
(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力度 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可以由学校的审计和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编印经济责任审计册子,将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有关规定、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的支持与配合等内容包含在内。审计部门应与学校的组织、人事等部门相互配合,力争将经济责任审计册子列入到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和诫勉程序中去,努力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发挥教育和防范的作用方面取得新突破。
(五)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内部审计人员是主体。所以审计人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不断提升自己的整体素质。(1)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审计人员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保持廉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使用职业判断;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2)端正自身态度。审计人员必须将不断改进工作的精神带入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把自己的身份看作是被审计单位的支持者或顾问。(3)自学。审计人员应提高自学意识,使自己在不断学习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进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关键词:高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人员;沟通技能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1
2010年IIA全球内部审计调查报告2——《今天内部审计人员的核心能力》显示,沟通技能、识别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技能、跟上业务和规则的变化以及专业标准是公认的内部审计人员最重要的三项技能。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3年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九条指出:“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第11号、第20号也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审计结果的沟通、人际关系等方面强调了内部审计中沟通的重要性。高校内部审计人员提高沟通技能更是至关重要。
一、高校内部审计人员提高沟通技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提高沟通技能是适应高校内部审计实际工作的需要
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从审计计划到报告的各个阶段分别要与不同的人员进行沟通,主要包括主管审计的校级领导,被审计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财务、资产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等,这主要是由高校的审计现状所决定的。
目前,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一般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副书记)主管,审计工作的年度计划、计划的临时调整、审计报告的结果沟通都要由主管的校级领导审批,因此,审计工作要与主管审计的校级领导进行必要的沟通。
高校内部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学校下属的二级单位,包括二级学院、学校机关(处、部、室)、直属部门、后勤、产业部门等,因此,对这些单位进行审计时,不可避免地要与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从审计的内容来看,往往要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情况,而高校目前的财务工作基本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模式,财务部门集中对学校下属各二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核算,资产管理工作一般也由学校统一设立的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因此,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必然要与财务、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还要与其有关人员进行沟通。
高校内部审计实际工作中,越来越多地需要通过沟通来完成审计任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不断提高沟通技能。
(二)提高沟通技能有利于构建高校和谐的内部审计环境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第十条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应主动、及时地进行沟通,以保证信息的快捷传递和充分交流”。第十二条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处理人际关系时采用的主要沟通方式包括口头沟通和书面沟通两种方式。”可见,沟通技能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重要方式。通过提高沟通技能,与校级领导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领导增加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信任,重视审计工作提供的信息和建议,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支持,有助于审计工作得以稳步推进;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有利于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配合,促进协调,减少冲突;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保持融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和保障。
(三)提高沟通技能有利于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效果
提高沟通技能,在审计计划阶段,有利于审计人员充分了解拟开展审计项目的背景、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经济快速地做好审前准备;在审计实施阶段,有利于顺利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从而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在审计报告及整改阶段,有利于有关管理者做出正确的决策,使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利用。
(四)提高沟通技能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在复杂的情况下要对各种不同的情况迸行判断,为学校及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这些都是有风险的。审计人员通过沟通,与被审计单位人员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双方关系融洽,有利于集思广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降低审计风险。
二、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如何提高沟通技能
(一)明确审计工作定位 树立审计沟通理念
高校内部审计正由监督形向服务型转变,审计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服务,审计部门只有与学校内部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建立互相信任、平等的工作关系,获得更多的理解、认同、支持和协助,才能最终实现审计目标。在这一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沟通,力争与工作相关各方建立尊重、信任和理解的关系。
(二)恰当选择沟通方式 灵活运用沟通技巧
高校内部审计过程中常用的沟通方式有口头沟通(如电话、会议、面对面会谈)、文书沟通(如报告、签呈),每种方式各有利弊,实际工作中要灵活选择,综合使用,并主要掌握以下技巧:
1.选择环境。对于典型的收集事实的沟通,将沟通安排在一个使受访者感觉舒适的环境中是有益的,如选择在受访者的工作场所进行沟通;在沟通涉嫌舞弊者时,选择降低受访者心理紧张情绪的环境将有利于沟通。
2.考虑人数。根据沟通的目的不同,选择进行一对一的讨论或是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的多人互动。
3.注意语言。不仅要注意说话的内容,还要注意语速、语调和身体语言,尽量避免表现惊奇或疑问,要通过身体语言表明真诚,表现出是提供帮助而不是进行责备;沟通语言要有启发性,这不仅可以影响被审计者的思维,也可以使审计工作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4.耐心倾听。应该少“说”多“听”,理想的沟通应该有80%的时间是受访者在谈,突出倾听,创造信任气氛,取得对方信任,使之愿意提供信息。
5.控制时间。审计人员需要预先设定一个时间限制,尽量不超过一小时,如果预估沟通会超过一小时,最好分步进行。
6.畅通渠道。受访者常常在沟通后的1~2天会想起一些重要的信息,所以,审计人员需要敞开大门,欢迎随时联系打电话,提问题,或者讨论没有谈过的但是应该讨论的问题,让受访者知道与审计部门沟通的渠道是畅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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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内部审计;审计程序;审计机构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6-0116-02
我国高校内部审计肇兴于1985年,是各高校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置的,代表学校管理决策层对校内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效益性进行审查,达到查错防漏、改善管理和提高效益服务的目的。纵观高校内部审计,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深思:高校内部审计职能流于形式,审计组织机构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人员严重不足,审计过程欠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要真正落实高校内部审计职能,必须妥善处理当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加以改进。
一、保证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004年4月13日教育部颁布17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强调学校审计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促进学校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1]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和价值,就要尊重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确保高校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第三条规定“高校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规模较大的高校(年收入5亿元以上或教职工人数在3 000人以上)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2]然而,总体来看我国大部分高校都难以达到这个要求,尽管有些高校已经符合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规模要求,但也没有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我国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是辅助高校内部管理的机构,是为高校内部服务的。原则上应与其他职能部门处于平行的地位,但我国高校在机构设置上大多采取审计处室和纪检监察或财务部门合署办公的处理方法,这样的行政关系难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有的高校内部审计甚至隶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导致内部审计地位甚至低于审计部门。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机构不独立,内审人员独立性比较差,无法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缺乏揭示和披露的勇气,严重影响了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
高校内部审计是在政府直接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单位组织对内部审计的定位不准确,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在形式上都缺乏独立性。因此,高校对内部审计的审计决定或审计建议不重视,导致审计工作很被动,审计结果难以落实,进而阻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审计职能流于形式,处于一种“没有不行,有了作用不大”的尴尬境地。
有效履行高校内部审计职能,确保其独立性方能适应高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活动频繁的需求。高校内部审计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需要保持其独立性。此外,高校内部审计由传统的以财务收支监督向管理效益审计转变,更需要进一步提升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采取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直接对院校最高行政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任何的行政隶属关系,独立开展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制约、促进作用,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二、优化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人员结构
随着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机遇和挑战,练就一支职业道德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综合素养过硬的内部审计队伍,是充分履行高校内部审计职能的重要保障。
内部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覆盖面广,业务复杂,涉及专业领域宽泛,知识综合程度高,这对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都有明确的规定。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审计质量的基本元素。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保持职业谨慎,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但是,当前高校内部审计部门通常为高校最“精简”的部门,多数为出身于会计、财务职业,团队结构单一,不能适应物资管理、工程技术、教育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的需求。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作业能力差,分析能力以及协调能力低,缺乏现代化审计手段,职业谨慎不够,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等状况,导致目前高校内部审计大都只能停留在较低层次的搞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审计活动上,就不难想象高校内部审计所具有的其他职能难以发挥。
有效保证学校教育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要确保在人员数量和人才质量上的投入力度,团队要与时俱进适应信息技术时代的要求,熟练掌握审计、工程技术预算、经济数学、税务、计算机应用以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以及敏锐的洞察力。培养懂财务、懂管理、懂技术的复合型审计人才,是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培养的要求。鼓励内部审计人员与时俱进,不断适应高校快速发展中的形势变化,参加业务学习和后续教育,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各种相关技能资格考试,采取以“考”促学的办法,督促内部审计人员及时了解行业法规和国家政策,适时更新知识,及时掌握审计的先进方法。
增强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审计监督奖罚制度,实现绩效与个人利益挂钩。建立激励机制,将内部审计人员的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与个人的奖金、津贴、职务职称晋升相挂钩。树立效率审计的理念,严格审计时效,不断改进审计方式,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此外,把以人为本的审计理念贯穿到审计的每个环节中,充分体现审计人员的人文关怀。注重工作方式和沟通艺术,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和谐融洽的审计环境。
随着高校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学格局的形成,高校财务信息的需求者已趋于多元化。可现行高校财务报告实质上只是一个为政府预算管理服务的预算收支报告,财务报告中三大主表(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支出明细表)之外的表外信息只包括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在表外信息披露上存在目标不明确、信息不公开、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已经不能满足使用者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因此,高校应借鉴上市公司及国外高校表外信息披露的先进经验,进一步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满足众多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要。
一、高校表外信息披露应遵循的原则
高校表外信息披露在遵循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有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同时,还应遵循下列原则:(一)需求者导向原则。以满足政府、学生和家长、银行及债权人、捐赠人等多方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为披露目标,为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二)信息公开的原则。在美国高校,任何人都可以从高校公开网站上获取财务报告。实行信息公开披露,有利于加强利益相关者对学校的财务监督,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率;(三)非财务信息与财务信息并重原则。高校应同样重视反映教学、科研、服务功能的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充分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四)规范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借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经验,尽快制定规范高校财务报告(包括表外信息)的披露规则。如:明确信息披露期限;指定披露地点(建议高校在本校网站上公开披露,对于没有网站的高校可指定公共网站或报纸);对表外财务信息应统一规范内容和格式;对非财务信息可提内容要求但不规定统一格式,引导、鼓励高校自愿披露更多的信息;(五)审计监管原则。高校应参照国外高校惯例,建立年度财务报告外部审计鉴证制度,并将独立审计报告与年度财务报告同时对外公布,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高校表外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
高校表外信息按披露方式可分为:附注、附表、补充报表、其他财务信息及非财务信息。通过表外信息的披露,拓展会计信息的内容,帮助报表使用者透彻理解报表信息,全面了解高校整体状况,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一)附注
附注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学校概况、重大财务事项、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会计方针政策及其变更等。1.学校概况。学校概况实质上是学校管理层分析,应注重对背景信息和前瞻性信息的披露。背景信息包括高校的办学目标、高校在同行中所处地位、办学结构调整等方面。前瞻性信息是对高校未来办学环境、发展前景、办学业绩、远景规划、面临的机会与风险所进行的事前评估。这些信息的披露有助于高校的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作出科学的决策。2.重大财务事项。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高校重大财务事项备案制度(川教函[2006]411号)的精神,高校应对下列需上报备案的重大财务事项进行披露: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经营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基建项目;对内、对外举债,新增银行贷款;新机制办学(举办独立学院、联合办学等)涉及的财务事项;调整收入分配制度;非常规财务事项;其他对学校建设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财务决策。重大财务事项的批露有助于使用者评估高校未来的持续发展潜力,加强社会公众对高校的监督。
(二)附表
高校应在现有报表基础上增设的附表有:1.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为基础编制的,反映高校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的变动结果及原因。增加现金流量表可以更加全面地揭示高校获得资金的能力、偿债的能力以及资金的流入、流出结构是否合理的信息,从而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正确评价高校的财务状况。2.教育成本报表。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按支出的用途把各项支出归集为学生培养成本与费用,从而正确考核培养一名学生实际所耗费的成本。由于学生培养周期与会计年度不同,高校可先按会计年度编制成本报表对外公布,另再按学年编制成本报表进行比较分析。3.事业、基建会计的合并报表。近期可考虑先编制事业、基建会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基建资金平衡表的内容合并到事业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中;待事业、基建会计统一核算后,另行增设以下附表:基本建设投资情况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和借款情况表,反映基本建设总体投资情况、待摊投资情况及借款情况。4.收入支出表附表。在原有收入支出表的基础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收支配比原则,将收入支出在受益期内进行合理分摊,从而使各年的收支具有可比性,帮助报表使用者正确评价高校财务状况。
(三)补充报表
高校应在现有报表基础上增设的补充报表包括:1.学生收费情况表。学生收费情况表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进行编制,全面反映学生应收学费总额和欠费金额,真实反映高校债权资产状况。2.负债情况表。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编制,全面反映各种显性债务、隐性债务及或有债务信息,严格控制负债规模,防范债务风险。3.无形资产情况表。高校应重视对科研成果、专利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积极推进无形资产转化为生产力。4.捐赠资源及资金情况表。通过对捐赠资源、资金的具体来源、使用或结存情况进行详细披露,有助于满足捐赠者的信息需求。
(四)其他财务信息
其他财务信息应按规范披露原则进行披露,主要包括:1.收费项目及标准信息。高校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信息,有利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的监督。2.非经常性损益信息。高校应仿照上市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包括资产置换损益、专项经费收支等)进行披露,真实反映高校正常水平下的收支情况和资金状况。3.审计鉴证信息。高校应披露政府日常审计鉴证信息和年报的独立审计报告,提高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