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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统计工作计划

时间:2022-12-22 17:51: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街道统计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街道统计工作计划

第1篇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通过对本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推进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流程规范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稳步提升各县(市、区)统计局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统计服务。

二、建设内容

(一)机构、人员及条件

为保障县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县级统计机构要依法独立设置,并配备与统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统计人员,配置与正常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所需的基本工作条件,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强化统计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二)统计调查

县级统计机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按统计业务工作流程开展统计调查,保证数据质量,实现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控制。

(三)统计服务

规范和完善统计资料工作,充分利用统计内外网公开统计政务,统计数据,宣传统计工作,强化统计分析研究,为各级党政领导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四)统计信息化建设

不断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中的应用,县级统计机构要根据统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数据处理计算机化、数据传输网络化、数据储存电子化和办公自动化。

(五)统计法制建设

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监督,努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六)统计管理

不断建立健全和规范完善县级部门统计管理、乡镇街道统计管理、调查对象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和统计资料管理。

三、工作职责

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由各县(市、区)统计局分别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规范建设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贯彻实施。

市统计局负责督促各县(市、区)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的推进,及时做好相关指导与服务,做好市级核查和向省统计局进行集中验收申报。集中完成验收申报后,按省局考核验收工作要求,做好省统计局组织开展的对我市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的现场考核验收。

四、时间安排

全市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市统计局召开动员会,启动全市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各县(市、区)统计局对照本方案,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进行规范建设的全面发动。

(二)全面建设阶段

各地区全面开展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建设,通过逐项对照、建章立制、自查自纠等形式,全面提升本地区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各地区于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规范建设工作市局将于2012年下半年结合各地工作进度,推荐首批规范建设完成地区报省局进行考核验收)。

(三)整改提高阶段

市统计局对规范建设暂达不到要求的地区,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确保全面完成规范建设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

市统计局于2013年组织召开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全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表彰先进地区及先进个人。2014年集中做好第二批报省进行规范化考核验收,全面完成我市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开展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要求,强化统计基础管理,提升统计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统筹推进国家“四大工程”建设、确保“三个提高”的重要抓手。各地区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规范操作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抓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工作职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建设要求,全面做好本地区统计工作规范建设的启动及后期的各项具体工作。县(市、区)统计局在做好本级规范建设工作同时,应加强对乡(镇、街道)以及“三上”企业规范建设的工作领导,全力营造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标准、统筹推进

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各县(市、区)统计局必须对照有关工作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对在此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真正做到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基础保障全面提升,确保本地区的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顺利通过省局和市局的有关考核验收。

第2篇

2013年,区统计局确保实现“三大目标”:一是通过国家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验收,二是统计业务工作进位争先,三是“十佳人民满意机关”荣誉称号的名次提升。

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统计优质服务。

1.努力提高统计监测水平,加强对全区两个率先、小康建设等统计监测。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突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突出又好又快,全面加强对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监测,加强对“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报告,加强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建立预警机制,及时经济运行情况监测报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开展好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科技发展监测等工作。

2.建立社会经济发展统计调研分析平台,着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利用统计信息资源的优势、统计调查的优势和统计人才的优势,针对经济社会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分析。结合区委、区政府调研指导课题和省、市统计重点调研项目,重点在固定资产投资、新农村建设、城乡居民收入、全面小康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等方面,成立专门调研课题小组,落实专人,制订计划和方案,加强考核,确保统计调研和分析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3.大力提高统计信息资源开发的效率,不断挖掘开发利用的深度。除了对正常统计调查资料进行有效利用外,还要对农村社会经济调查、人口和劳动力调查、企业景气调查等几十项调查进行深度开发利用,这些调查数据资源丰富,而且社情民意等资源同样丰富,各专业和各调查队、中心,各统计站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将其及时转化为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公报和统计新闻等内容,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统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拓宽统计信息开发应用渠道,丰富统计分析和信息的内容。

4.搞好统计信息网建设。切实把统计信息网,办成一个外界了解、了解统计和推行统计政务公开的窗口,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创新网站互动形式,及时更新和传达最新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动态。同时,建立统计数据传输平台,为实现基层统计报表联网直报奠定基础。

5.围绕工业强区方略,积极服务企业经济发展。制订出台《培植工业规模企业、成长型企业和重点企业统计服务意见》,一方面为政府提供适时的统计监测信息,另一方面指导企业加强会计统计核算,规范管理。

6.不断丰富统计服务形式。继续定期公布统计月报,增加统计月报公布内容;扩大《统计年鉴》的发行范围,增强年鉴的可读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灵活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继续完善统计基础建设,不断推进统计业务规范化。

7.确保第一批通过国家基层基础建设评价验收。按照国家县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的要求,逐条对照,逐一落实。继续完善街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国民经济核算,规范统计业务,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健全统计网络,完善硬件设施,配齐城中、城南、城北街道统计站工作人员,确保通过国家第一批基层基础建设达标验收。

8.积极探索统计垂直管理体制下统计站管理模式,在统计业务、制度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建立科学的业务考核制度,建立统计局、队、调查中心和统计站工作人员交流制度。

9.建立统计工作规范运行体制。严格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县级统计机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在统计调查、统计分析、资料整理、开发利用、统计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各个阶段的任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严格统计调查报表制度,建立“统计报表审核报送流程卡”制度,层层落实数据质量和报表质量责任人。

10.按照2012年统计台帐和统计电子台账的制度要求,各专业、各街镇规范建立统计台帐,及时整理调整历史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重点指标、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管理台帐和区、街计划目标管理统计台账。

11.规范部门统计。制定《部门统计规范化管理办法》加强对部门统计的规范、指导和监督,强化对部门统计项目的管理,建立部门统计数据报送备案制度,加强与部门统计的合作交流,以联合汇审制度、统计联席会议、合作开展调查等多种形式,实现统计资料的快速、高效的交流和利用。2013年除继续实行劳动工资联合汇审外,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联席会议制度,与经贸委联合开展物流业统计调查,加强与有部门统计任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正常的部门统计资料收集交流管理制度。

12.强化综合统计数据管理。各专业科室和统计站要严格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规范化使用,统一对外提供咨询服务等。建立区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统一、全面、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统计报表、统计分析、统计制度和文件等各类纸介质、磁介质和影音资料。

13.强化名录库管理维护、更新工作。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开展各项统计调查的基础,它不仅为各专业提供字典库,为各种抽样调查的提供样框,而且是各街镇、各专业实行统计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各街镇统计站、各科室要切实承担起名录库共同维护的任务,及时准确做好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

14.充分发挥办公设施的优势,不断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统计硬件设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办公自动化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充分发挥统计内网和外网的有利条件,提高网上服务内容,从统计软件下载、网上直报、信箱传输、数据在线处理和数据信息上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同时加强网络和硬件维护,保障安全运转。

三、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推进统计管理制度化建设。

15.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制订切实可行的“五五”普法宣传培训计划和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重点组织各级领导、部门统计人员、重点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五五”统计普法期间,确保上述人员参培率达90%以上。2013年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普法任务,为全面完成“五五”统计普法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16.努力提高统计法制业务水平,不断加强统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统计法制业务培训,对局、站全体人员开展依法行政所需的行政理论、行政法律知识、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业务的培训,掌握行政执法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继续推行统计全员执法,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案件的案卷制作的质量。按照省法制工作的要求,重点对服务业统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7.全面完成统计监审任务。制订全年统计监审工作计划,组织和配合好省、市对劳动工资和房地产统计的专项监审,同时结合日常统计工作的薄弱环节,有目的地确定统计监审对象,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扎实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增强统计影响力。

18.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制订和完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和办事程序,统计法律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布统计调查项目,及时通报统计工作动态,开展网上直报等统计服务。

19.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规范统计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签领签收制度。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的监控,依法取消违法统计调查项目,减轻基层负担。

四、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适应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20.严格执行GDP等评估方法,加强对各专业统计数据的综合评价。按照国家基层基础建设规范的要求,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成立由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对重要的统计数据要结合专业和部门统计等相关资料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实行综合评估。

21.严格抽样调查数据的推算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抽样调查方法和制度,加强对各项抽样调查的管理,科学推算总体,强化数据检验和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22.推行街镇超级汇总、联网直报工作。在规模以上工业、限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统计等专业实行联网直报,超级汇总。力争超级汇总率达100%,年内网上直报率30%以上。

五、全面完成农业普查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调查工作。

23.全面完成农业普查各项工作。区普查办和各街镇普查办要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按照省、市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数据审核、录入、处理、上报、公告和资料开发利用工作,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各个环节质量控制和验收,确保圆满完成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24.认真做好各项调查工作。对已开展的各项抽样调查,特别是农村住户调查、粮食测产、人口抽样调查、城镇劳动力调查、贸易业抽样调查、景气调查等,加强对样本的管理,加强对社情民意、市场等动态情况的反映和上报,加强对调查信息的利用和。对即将开展的劳动工资抽样调查、服务业抽样调查等,做好各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等准备工作。

六、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25.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统计干部素质。加强统计干部队伍的关键是加强学习,按照区委对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全局人员学习的要求,制订全年学习计划,严格学习制度。要通过学习,切实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弄懂弄通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大略;通过学习,拓展拓宽知识面,切实提高统计服务服务的水平和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