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8 20:45: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住建局文化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实践与思考
一、东阳农民工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东阳地处浙江中部,总面积174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2万,外来人口50万,辖6个街道,11个镇,1个乡,389个行政村(社区)。东阳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索有“婺之望县”“歌山画水”之美称,被誉为著名的教育之乡、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和中国恐龙之乡,是全国文化先进县(市)。
东阳作为浙江中部的一个发展中城市,既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也有新兴工_业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块状经济异常明显,因此,也吸引了大量的安徽、江西、贵州、四川、云南等地农民工来东阳安家落户,成为东阳经济发展的一大生力军。但由于中小企业受场地、资金和时间等因素限制,企业文化活动较少,导致农民工业余生活非常枯燥,经常出现违法犯罪事件,给当地带来很大的治安隐患。特别是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日益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体,对文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和期待,加强对农民工文化权益的保障显得更加迫切。针对这一现状,从2006年开始,东阳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利用村(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的硬件设施,通过深入广泛的思想宣传,动员农民工集聚的村将文化设施拿出来建“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立一整套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工文化活动阵地严重缺乏、文化生活枯燥的问题,实现了繁荣群众文化与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双赢”的局面,走出了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的新路子。
至2011年底,东阳已建立了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9个,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配备各类书籍6万册、电脑100多台,举办各类培训班100余期,培训农民工8000余人次,开展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80多场,日均农民工参与活动人数5000人次,农民工文化建设出现良好发展势头。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的建立不仅丰富了外来民工的文化生活,而且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参加文化活动中心活动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学科技、学文化的人多了,互帮互助、互谅互让的人多了,群众性文化活动带动了社会治安和风气明显好转。同时,也吸引了大批外来民工在活动中心周围就业和租住,不仅增加了当地村民的收入,繁荣当地第三产业,且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人力资源的优势,优化了投资环境,从而大大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的建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金华市委书记徐止平把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的做法列入党代会的报告大加赞赏。全国、省、市各家媒体也多次进行了报道和宣传。2011年7月,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在中新社《浙江东阳社会管理创新出新招农村文化无缝覆盖促和谐》一文上作了重要批示,对东阳农民工文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推广。
二、在实践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新模式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和亮点
东阳的“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是基于对基层公共文化建设中进行的一次创新性的研究和探索。在创建“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的过程中,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做法和亮点。
(一)创新思路,明确目标,凝聚创建合力。由于户籍和文化素质的原因,农民工不能和当地居民一样享受城市文明,同时也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城市和谐发展。对此,我们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到农民工文化是群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把维护农民工的文化权益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文化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反复调查研究,理清思路,决定建立“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为农民工提供一个文化休闲娱乐场所。村文化活动室是村民开展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用村文化活动室建“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触及农村群众的传统观念,比较敏感。为确保“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我们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多次上门做村干部、村民以及企业主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关系,转变观念,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依法承担起保障责任,让农民工能够有一个文化休闲娱乐场所。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进一步统一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为开展创建工作奠定思想基础。2007年11月,率先在硬件条件较好、地理位置相对优越、外来人口分布较为集中的白云街道杨家建立了“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
(二)创新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村企共建、社会参与,达到文化资源共享。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在创建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村企共建、社会参与”的原则。一方面积极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社会功能,进一步完善市、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文化设施和活动网络,调节文化资源的分配,作为担负公益性文化服务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室),整合各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对农民工文化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倾斜,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农民工集聚地村(社区)、企业参与共建,实现资源共享。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设立在农民工相对集聚的社区或村,且利用所在地的公共文化设施,进行全面整合和总体利用,实现文化资源共享。同时,通过文化活动中心这一平台,联合部门、社区、企业及社会团体,参与共建。以组建文艺团队、开展文化联欢、技能培训、学法维权等形式为载体,建立农民工文化服务机制、农民工技能培训机制、农民工工会维权机制及农民工文化活动经费投入机制,充分保障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的正常运作与文化活动的全面开展,共同打造宽松和谐的文化环境。
(三)创新举措,菜单式服务与农民工自办文化相结合,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是为农民工提供良好文化服务的载体。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成立后,每年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规定每月开展三四次文化活动,内容包括图书阅览、文艺演出、电影放映,体育健身、舞蹈培训、书画展览、知识讲座、电脑培训、远程教育、团队活动、群体收看相关项目,由各部门提供师资、设备。定期举行各种球类、棋类、团体操比赛等等文化活动,重大活动落实到月,落实到周。计划的实施,既有远期的长远规划,又有近期的实施方案。即有静态项目也有动态组合,既可当观众,也可当演员。通过加强农民工文艺队伍建设,培养和挖掘文艺骨干,建立了企业文艺队伍,广泛开展文艺活动。同时利用村里的文化长廊,对农民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这一系列文化服务长效机制的确立,有力地活跃了村里的文化氛围,引导了农民工从单纯娱乐向
掌握技能转变。
(四)创新平台,加强部门协调,发挥综合效应,为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
管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对政府而言,是一大考验,东阳在实践中,创新思路,优化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让“外地人管理外地人”,而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农民工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为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立之初,我们就联合了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市体育局、市文化馆、所在镇乡街道、文化站组成指导小组,还有十几家企业为管理单位,后来组织、劳动、司法、卫生、计生、团委等部门参与进来,共同服务于农民工。通过加强部门和企业、农民工之间的联系和协调,不仅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基本文化权益,更为农民工建立了一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平台。特别是租住地农民工工会和党支部的成立,为农民工解决了许许多多生产生活问题,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而有力促进了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三、相关政策及保障措施
(一)出台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政策。2011年,东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加快构建“30分钟文化活动圈”的实施意见》,将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纳入,“30分钟文化活动圈”,作为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镇乡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为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
(二)制定激励政策。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每创建一个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给予奖励补助4万元,年度管理经费1万。同时,把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到村级区域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示范(达标)村(社区)等创建评选活动之中,提高了基层对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东阳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动力。
(三)及时总结推广。通过几年来对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研究摸索,我们及时总结运行过程中的做法经验,制定规划和方案,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指导“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2011年,成功申报浙江省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示范项目,推动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向更深、更广的层次发展。
四、对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几点思考
通过几年来农民工文化建设的实践,我们深刻感受到农民工文化建设对于当地文化、经济、社会等的推动作用,对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但如何进一步的发展也面临许多困难与挑战。政府应该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加大对农民工文化阵地建设的关注与投入。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效开展。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作为农民工文化活动的主要阵地,必须坚持把服务广大农民工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开门办活动,面向社会服务农民工;要坚持让更多农民工参与到各项活动中来,扩大其在文化建设中的影响力和社会效益。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政府相关部门要把农民工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当中,纳入到政府相关工作中去,发挥其积极作用,巩固农民工文化阵地建设成果。二是要强化政策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三是强化活动开展。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要真正发挥出作用,要注重挖掘文化特色,定期举办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发挥先进文化的最优效应。
(二)完善投入机制,增强发展动力。依据“政府主导、村企共建、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市财政应给予农民工文化事业发展经费补助,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各镇乡街道予以经费配套,让农民工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上级文化部门适当给予配套设施或活动经费补助。在年度预算中,按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以活动中心为单位,给予不同等级的补助或奖励资金。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办文化,鼓励民间资本和当地企业支持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人力、财力、物力,形成联合运作、资源共享的良性发展局面。加快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步伐,在鼓励和引导村(社区)建设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的同时,积极探索创建新模式,建设由政府和企业投入、管理、运行的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促使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进入持久、充满活力的快速发展轨道,使农民工能充分享受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加强管理指导,健全考核机制。一是加强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的硬件设施建设。室内外配套设施予以优先配置和优化配置,满足农民工各个不同层次对文化的基本需求。加强农民工图书馆(室)建设,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电子和报刊阅览平台。培养农民工的阅读兴趣,提升农民工的科技文化知识水平。二是加强业务指导。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的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的长效机制。文化部门除了要加强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外,还要在内部管理上给予更多的关注和重视。特别是在管理人员配备上要进行严格把关,要着重选择一些综合素质比较高、热心农村文化事业的人参与活动中心日常管理。三是加强农民工文化队伍建设。培养和挖掘农民工文艺人才,壮大农民工文艺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农民工文艺队伍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文艺活动。逐步建立起“文化走亲”交流互动机制,推动各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农民工文化生活。四是根据发展状况,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建立评优机制,每年组织对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进行考核评比,对管理运作优秀,社会效益良好的给予资金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予以表彰奖励,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工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