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11:31: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优秀宣传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在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通过夯实艺术创作的群众基础推动“高峰”涌现。重点资助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优秀艺术作品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资助项目应是: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跟上时展、把握人民需求,符合传播规律,体现创新意识,为人民喜闻乐见,公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内涵丰厚、方式灵活、手段创新,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项目。资助的境外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应是: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民审美追求,能够讲好“中国故事”,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走出去”项目。
二、资助范围
(一)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的展演、展示等传播交流推广活动。不资助艺术家个人的作品展演展示、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
(二)申报在境内展演的舞台艺术作品,应是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久演不衰,深受欢迎,产生过较好社会影响的作品。申报作品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949年10月1日以后首演的作品,演出场次应达到 1000场以上,并且从 2008年至今演出场次应达到 60场以上; 1978年12月31日以后首演的作品,演出场次应达到 400场以上,并且从 2008年至今演出场次应达到 60场以上; 1949年以后首演的作品,总演出场次不足 1000场的,应从 1978年12月31日以来演出场次达到400场以上,并且从 2008年至今演出场次达到 60场以上。
(三)申报在境外开展的展演、展示项目,应为国内有代表性艺术家群体或一流艺术团体的代表作品。
(四)申报项目应是在 2016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间实施的项目。
三、资助额度
艺术基金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为每个立项资助项目提供不超过 500万元的资助资金。
四、资助方式
(一)本项目以匹配资助为主。对在境内实施的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展馆剧场租赁、交通运输和工作人员差旅等费用,不含剧目创排、展品征集、展陈布置、作品保险、宣传推广等费用;对在境外实施的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国际间交通运输和工作人员国际旅费,不含展馆剧场租赁、剧目创排、展品征集、展陈布置、作品保险、宣传推广和工作人员食宿等费用。
(二)对立项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 6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 40%的资助资金。
五、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申报项目的单位或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2年
1月1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单位或机构。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登记、注册时间可与改革前连续计算。
2.
已经完成了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展演、展示承接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和已落实资金证明。
(二)每家单位或机构可申报 1―2个
项目。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
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
行申报,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三)在境外开展的项目须经有审批权限的文化主管部门批准。
(四)申报在境外展演的舞台艺术项目,
应于 2015年 3月1日前完成作品创作,与
境外承接方签署了演出协议,并且落实了
部分经费。
(五)申报美术、书法、摄影 ,工艺美
术作品在境内外的展示项目,应于 2015年
3月1日前完成策展和展品征集,与承接方
签署了相关协议,并且落实了部分经费。
(六)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 201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
六、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 2015年3月1日起开始申报,至5月1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 ),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邮寄到管理中心。
(二)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将通知申报主体。
(三)对申报主体寄送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还,请自行备份底稿。
八、申报材料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同级行政机关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应特别注明;
(三)开展传播交流推广活动的工作方案,与展演、展示承接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和已落实资金证明;
(四)申报在境内开展的舞台艺术作品展演资助项目,须提供同级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成演出场次证明;
(五)在境外开展的项目须提供有审
批权限的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展演项目应提供完整的视频文件,
展示项目须提供 5―10幅有代表性作品的照片;
(七)申报材料在网络提交后,须下载、
打印并邮寄 1份到管理中心。申报材料为
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 A3纸双面印制,
中缝装订,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报
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 8―10寸,夹在
文字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
为照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须将电子文
件存放在 U盘中一并邮寄 ;
(八)申报材料应于 2015年 5月1日
前邮寄给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审部(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邮寄地址:北京
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号歌华大厦 A座16层,
邮编: 100007,咨询电话: 400-025-9525。
九、签约实施
(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
管理中心将与申报主体签订《国家艺术基金
资助项目协议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作
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申报项目立项后,申报主体应同
意按照艺术基金安排,参加艺术基金组织
的出版、展览、演出等公益性活动。
十、监督验收
(一) 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
目应于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必须于 2016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申报主体应及时将获得立项资助的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各合作方的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
(三)申报主体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主体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四)申报主体有以下情形的,管理中心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机构和个人责任:
1.
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
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
申报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等情形;
4.申报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其他
(一)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在相关材料显著位置注明该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二)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申报主体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
(三)艺术基金对申报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时间安排
2011年度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从6月开始,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到7月上旬):各县区开展岗位核定,组织实施拟晋升人员上示范课,填报评审表及相关材料,研究审定推荐上报晋升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8月上旬):各县区报送材料,市上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
第三阶段(8月至10月初):分别召开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会,评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量化打分,投票表决。
第四阶段(10月底前):向省、市职改部门报送通过评委会表决的材料。
各县区及局属单位的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相关材料,均须在8月10日前一次性报送市教育局人秘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上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
每一位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都应报送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填写一式三份。填写中应注意将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包括个人专著、教研教改成果、主要教学内容及成绩等)逐年逐项载明。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综合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县区职改部门须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和“综合考核结论鉴定”栏签注考核结论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3、《教学人员任课情况登记表》一份。本表由学校统一填写,教导主任、校长签字(如申报晋升职务者系校长的,还须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学校盖章后方可视为完整、有效。
4、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教学情况记录表。
5、推荐晋升人员校内公示证明(一人一份,注明公示时间、范围、反映,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6、申报人如系初中、完小正副校长,须同时附送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7、申报人已发表或交流的最高层次论文1—4篇(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可。具体篇数和论文教研要求按省上有关文件规定,教研单位人员至少报送4篇)。可增加报送能代表个人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包括个人主持、独立或参与完成的课改、教育教学研究、多媒体课件等。
8、教育教学综合业绩考核表一份(附表样)。重点记录教师、家长和校委会评议的结果,学校对其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认真、全面考核,对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效果作出鉴定。
9、个人工作业绩报告或思想工作总结一份。
10、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包括:
(1)教师资格证;
(2)学历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4)现任职务聘任书;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如本人已接受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取证书的,由市、县区职改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6)奖励(荣誉)证书;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证;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免考人员必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等。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要对原始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确定专人对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合格复印件上签名、签注意见和审核日期、加盖公章,方视为合格、有效。无审核人签名和县区教育部门盖章的一律不予认可。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涂改、伪造、变造及弄虚作假者,视为无效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关教师职务申报的证书原件,市教育局接收材料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各县区教育局统一保存至此次评审工作结束(其中,考核登记证、继续教育证、计算机合格证原件、论文原文随材料上报,其它材料报送复印件)。省、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部门和评审会议,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阅。
(二)县区统一报送的材料。
各县区在报送教师个人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1、分别报送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样表统一在汉中教育网下载,不得修改表式及各栏大小。下载地址:)。同时用U盘报送该表电子文档或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地址:
2、报送本县区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分专业统计表一份。
3、报送对所有推荐人员的农村任教、支教情况认定的专文一份。须载明姓名、现在学校、在农村任教或支教学校及时段。必须是教育局领导签发(局属学校由校长签发)的正式上报文件。
4、本县区推荐申报人员公示结果说明一份。写明公示时间、范围、结论,县区教育部门盖章。
(三)材料送交程序。
各县区报送材料之前,应与市教育局人秘科电话联系确定时间,以便安排初审;个人申报材料和县区统一报送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收。
三、有关事项
1、关于考核结论问题。按照市职改办《关于贯彻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相关问题的通知》(汉职办法[]44号)要求,申报中级职称,仍继续执行综合考核结论必须为优秀的规定,其前提是任现职以来近两个聘期(一个聘期按3年计算)内必须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如近两个聘期内年度只有一个优秀,其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获得县、区级政府和市级部门以上奖励(综合奖、单项技术成果奖),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可以按年度考核优秀对待。一年中多次获奖者,只按当年考核优秀对待。
2、关于示范课问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汉中市晋升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的实施意见》(汉教发[号),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安排、组织本辖区或本单位所有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上好示范课,并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职改办将对上示范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教育教学评价。对申报晋升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教学效果评价,按照《汉中市晋升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人员教学评价的实施意见》(汉教发54号)进行。尤其要对是否担任班主任、是否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及效果做出认定和评价。
4.关于工作量问题。申报人员工作量指学年实际完成工作任务量,统一折算为年度总课时量填报。教研人员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将下基层指导工作、上示范课及教研教改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在评审表中逐年详细填写。
5、关于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问题。必须严格按申报条件、岗位设置要求推荐小学高级教师参评中学高级教师人员,汉台、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每县区可申报2名,其他县可申报1名。
6、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原汉中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从201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者,不得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关于破格晋升问题。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执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省、市人事部门有关文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并上报专门的推荐报告。对超过破格晋升年龄或符合正常晋升条件的人员,不得按破格报送。
8、关于公示的问题。职称评审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热点敏感问题,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是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公开本次评审工作的岗位职数,在学校评委会召开之前公示(一周)每位申报人所提供的评审材料,接受群众监督。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再向群众公示。对于在评审工作中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人和事,学校应该认真研究,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对其中确有弄虚作假的,按职评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9、关于计算机合格证问题。未取得计算机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上报。符合免试条件的依据身份证载明出生年月计算是否符合免试条件(报送身份证复印件)。
10、从事学校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的教师,可按照相应层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申报教师职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和各个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和教师了解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认真解答教师在申报教师职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始终坚持政策宣传在先、思想教育在先、化解矛盾在先、理顺情绪在先的“四在先”原则,引导教师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诚信意识,以正确的心态对待教师职务评审工作。
一、创建工作总体目标
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考核、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原则,以加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和督查考核为基础,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实现长效管理为目标,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不断破解热点、难点问题,逐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全面提升,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建工作涉及区域
省优秀管理城市的创建主要涉及我市建成区,包括澄江街道、夏港街道、南闸街道、云亭街道、城东街道的管辖区域,城乡一体化等方面涉及的相关街道。
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部门工作职责
为确保成功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决定成立以副市长封晓春为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吴钢、市城管局局长陈卫东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农机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园林旅游局、市工商局以及澄江街道、夏港街道、南闸街道、云亭街道、城东街道、青阳镇、新桥镇等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为组员的市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迎检等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部门、街道要围绕《市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见附件),进一步明确职责。
市政府办:负责做好创建迎检的统筹协调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与省住建厅对接,协调相关部门、街道把创建的具体工作落实到位。负责统一收集、汇总、装帧创建的台账资料。负责创建工作报告的起草、各类会议材料的准备、电视宣传片的制作、检查线路的安排,以及其他城管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和创建工作经费的落实保障。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全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提供相关资料。
市建设局:负责对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区主次干道、相关市政设施的管养工作和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市园林旅游局:负责做好城市绿化管养工作,负责做好建成区绿化点的现场迎检准备工作和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市公安局:负责主要道路交通秩序、交通信号设施等的管理,负责做好主要道路路牌、门牌等的设置以及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市工商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街道做好农贸市场等管理和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相关街道:负责辖区内的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的路容路貌、镇容镇貌全面巡查管理,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和相关创建迎检台账资料的提供。
其他部门、单位围绕《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检查考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考核细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创建迎检的各项工作。
四、创建工作步骤
“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申报工作,应从组织机构建设与制度保障、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数字化城管、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分别建立和完善包括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数据汇总等的本底资料台帐。去年我市已顺利通过市城管局初验,市人民政府已向省住建厅申报。今年是我市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的关键年,具体申报、考核验收流程为:
(一)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此项工作已完成。
(二)初审
省住建厅接受申报后,将根据《考核细则》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初审意见。
(三)现场调研
省住建厅将于2012年上半年组织专家组对我市进行现场调研指导。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照《考核细则》(评价基础达标分为90分),分组对我市建成区进行考核打分;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发放“省优秀管理城市群众满意情况调查表”,对群众满意率进行统计,全面客观评价我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形成书面调研意见,向我市反馈,并由我市根据调研意见落实整改。
(四)考核验收
现场调研后,省住建厅将组织专家组对我市进行现场考核验收。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照《考核细则》,全面评价我市创建工作情况,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向我市反馈。
(五)社会公示
通过考核验收后,省住建厅及市城管局将分别在省建设信息网和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六)命名
通过考核验收与公示后,将由省住建厅命名为“省优秀管理城市”并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相关部门、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成立创建工作班子,对照创建检查考核标准制定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并建立好相应的台帐资料,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到位。
(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市相关部门、街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推进,为改善市容市貌、提高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21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旗县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评价。坚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更多领域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职称和职业资格,促进人才融合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市直部门和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见附件时间安排表)。各旗县区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组织申报工作,自评地区和单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rck.cn)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包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申报评审。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4.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5.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五、政策规定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227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
自治区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正高级、高级、中级分别计算)。申报比例以各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基层卫生高级申报和卫生系列社会化评审申报要一并计算申报名额。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5.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六、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报送;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限统一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评审结束后,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核准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建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所发职称信息和颁发证书一律无效。
(二)完善专家评委库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中初级级职称评委库,并及时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吸纳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增加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组织专家的比例,对专家评委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随机抽选。
(三)报送评审实施方案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制定详尽的评审实施方案(内容须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况;另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推荐名单等)。在开评一周前向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控制评审质量,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
2.严格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3.遵守评审工作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4.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不得干涉专家评审,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5.加强封闭式入围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6.对在旗县、苏木乡镇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基层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五)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和发证
1.各旗县区、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工作结束10日内,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职称管理系统(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3.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统一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四)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和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的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及时接收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健全职称信息化服务体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抓紧时间整理上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区内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省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六)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做好考试服务,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的有关文件(含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凡与本安排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在编).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非在编).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非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6:包头市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附件7:自评地区及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核准备案花名表.xls
第二条市安全诚信企业评选范围是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单位。
第三条市安全诚信企业评选表彰包括“市安全诚信优秀企业”和“市安全诚信十佳企业”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安全诚信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积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识、措施、能力、状况和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综合体现。
安全诚信企业是指安全经营状况良好,安全发展理念较强,安全文化丰富,安全标准化达标,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选年度未发生生产安全一般及其以上责任事故、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并取得较高的社会认知度和良好安全信用记录的企业。
第五条市安全诚信企业评选条件:
1.企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理念,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能有效履行职责;
2.企业主动向职工、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且评选年度未发生违反承诺书的行为;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照齐全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100%依法持证上岗;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台帐齐全、规范;
5.倡导企业安全文化,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有效果;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7.有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应急救援预案、队伍、装备、经费能够适应救援工作需要,每年至少进行2次应急救援演练;高危行业建立健全岗位安全应急卡制度;
8.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严格履行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要求,严格依法履行许可程序;
9.对重大危险源依法进行申报、评估和监控;
10.在各种检查中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年末无未整改结束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在评选年度中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11.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并通过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
12.在评选年度中未发生死亡事故和其他有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六条安全诚信企业评选表彰每年进行一次。评选本着科学、务实、公平、规范的原则,经申报、评审并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表彰。
第七条申报本着自愿原则,由企业向属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直企业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各辖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的申请进行初评,并将初评意见和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全诚信企业的复评工作,复评采用材料评审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通过评审的企业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条获得“市安全诚信优秀企业”由市政府表彰。“市安全诚信十佳企业”在“市安全诚信优秀企业”中产生,由市政府表彰、授牌并给予奖励,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获得“市安全诚信优秀企业”称号的高危行业企业,次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核定总额下浮10%;获得“市安全诚信十佳企业”称号的高危行业企业,次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核定总额下浮20%.
关键词:社会科学;资助项目;中国石油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9-0129-0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社会科学项目(以下合并简称社科项目)是我国在科学研究领域支持基础研究的重要渠道,重点资助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与自然科学相比,社会科学项目每年立项数较少,理工科高校获得社科项目立项比例较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一所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虽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文科研究实力相对偏弱,但近年来在与众多文科实力强劲的高校申报项目评比中获得多项资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学校文科师资队伍建设必将在持续的项目资助下不断进步,对学校的学科综合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获社科项目资助概况
1.社科项目资助情况。“十一五”以来,国家对基础学科的支持力度加大,比如2006年国家社科基金全国共立项1315项(申报15315项),2010年立项2285项(申报27171项),至2014年立项数增为3818项(申报28186项),平均立项率为10.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立项率在2010年以前远低于高校平均水平,2010年以后立项率显著提高。2010―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共申请135人次,获资助16项,总资助经费349.4万元,资助情况见表1。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4项,资助经费198万元,资助比例9.52%;教育部社会科学项目12项,资助经费151.4万元,资助比例12.9%。
与同类大学相比,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受资助率位居前列,这表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承担社科项目的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
2.获资助项目的学科分布及优势方向。2010―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在5个学科获得资助项目(图1),其中管理学6项,经济学5项,教育学3项,语言学和文学各1项。在资助经费方面,经济学256万元,占绝对优势,其次是管理学56.4万,其他学科资助经费相对较少。
根据上述统计情况,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要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保持经济学、管理学等优势学科的持续发展,加强弱势学科的建设,争取今后在各个学科均获得资助项目,形成良好的研究氛围,不断壮大学校的文科实力。
3.社科项目负责人学位情况。2010―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受资助的16名项目负责人中,博士13人,占81.25%;硕士3人,占18.7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4名项目负责人均为博士;教育部社会科学12名项目负责人中,博士9人,占75%。
4.社科项目负责人职称情况。2010―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受资助的16名项目负责人中,正高级5人,占31.25%;副高级2人,占12.5%;中级9人,占56.2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名重大项目负责人均为正高级,年度项目负责人副高级和中级各1人。教育部社会科学1名重大项目负责人为正高级,一般项目负责人中,正高级2人,占18%;副高级1人,占9%;中级8人,占73%。
5.社科项目负责人年龄及性别情况。2010―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受资助的16名项目负责人中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平均年龄为39.5岁,45岁以下人员占68.7%。学校社科项目负责人年龄分布较为合理。受资助的16名项目负责人中男性9人,占56.25%;女性7人,占43.75%。
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社科项目组织管理措施
目前国家不断加强对基础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借此时机大力推动社会科学管理工作,提高社科项目的申请质量、立项率与资助项目的完成水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主要从加强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查、提高申请质量及后期过程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每年社科项目申报通知公布的第一时间,科学技术处管理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并领会其中要点,及时梳理并通过科学技术处网站及校内OA系统申报通知,组织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科学技术处邀请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及专家介绍项目申报特点、如何选题及撰写申请书等,并交流项目申报成功经验。通过校园网宣传获资助项目情况,提升科研人员的信心。科学技术处管理人员对申报材料从格式到内容按项目申报要求严格审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经过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申报材料均通过初审。近5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社科项目立项数进步明显,与严格的审查不无关系。同时,要加强对获资助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所有资助项目的基本信息均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上传项目电子文档,从而有效掌握项目执行进度。科学技术处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中期检查材料或结题材料,统一报送至上级管理部门。科学技术处会同院校财务部门严格管理预算支出,利用财务预算管理系统,严格控制每个预算科目的支出情况,确保支出规范、合理。
三、提升工科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思考
工科院校往往忽视社会科学的发展,社会科学在工科院校普遍成为弱势学科。现代社会正向多元化发展,高校也需要综合发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要建设成为综合性的研究型大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必不可少。针对工科学校的特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支持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随着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不断融合,文理工交融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一所大学的发展,必然需要文化的长期积淀。学校对社会科学的重视不能只体现在喊口号上,而要付诸实际行动。学校要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充足的研发经费,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要重视对人才的引进。工科有研究型的科研人员,文科也可以引进研究型的人员,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多出文化精品,成就社会科学“学术大师”,从而引领年轻人不断进步。
2.社会科学研究的方向必须与时代接轨。要提升学校社会科学的研究水平,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利用最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能够经得起国内外同行的检验。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要多关注当下国家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的观点,多出优秀成果。
3.实行校内选题征集和校内评审。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教育部社科司每年都会选题征集通知,各高校申报的选题经遴选形成题库,在后期申报时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标。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曾三次报送重大项目选题,并且在后期项目招标时获得资助。因此,有必要在全校范围内实行选题征集活动,常年申报,争取更多选题能够进入题库中。同时,实行校内评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择优上报,从而提高申请质量和成功率。
4.整合学科资源,充分利用学校行业特色优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往往需要多学科协同合作才能解决。整合不同学科的资源优势,协同合作成为提高社会科学研究实力的关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学获资助项目主要研究与石油能源相关的问题,涵盖了几个学校具有行业优势的不同学科。因此,充分利用学校的行业特色优势,保证获得更多资助,尤其是重大、重点项目资助,才能尽快提升学校在社会科学上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2013年度工作会议论文集[A].2013,(11).
[2]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高校社会科学(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J].2013,(1).
[3]王立非,汪进林.“十一五”期间国家社科基金外国语言学立项热点及分布分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2011,(9).
一、组织领导
“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评选活动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各镇(区)党(工)委负责候选人的推荐、参评资格初审和有关书面材料的核实申报工作。
二、参评对象
参加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村干部”活动的全市各镇(区)的村干部。
三、参评要求
参加“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评选活动的村级干部,必须做到:政治思想优、道德品质高、敬业精神好、创新能力强、工作实绩大,身体力行,当好表率,争当“致富百姓的引路人、造福人民的热心人、为民解忧的贴心人、廉洁奉公的清白人”,受到群众好评,得到群众公认。
所有参评村干部当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评选资格:(1)、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不到10万元的;(2)、村干部本人家庭的年收入不足2万元的;(3)、近三年内本村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4)、近三年内村干部本人或本村内党员、群众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6)、近三年内村干部本人或村级领导班子中有人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和党员中有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四、评选步骤及办法
1、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推荐。各镇(区)党(工)委要本着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按照**委发[**]37号文件以及上述参评要求,按照适当的差额比例,将本镇(区)所辖范围内自身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村干部推荐为建议人选,并经党委集体讨论后形成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另外,在“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镇(区)党(工)委还要本着“标准第一、适当兼顾”的原则,在推荐候选人建议人选时照顾到村主要干部与其它干部之间的推荐比例关系,推荐一名以上候选人的要保证有一名候选人建议人选为村支部书记以外的其它村干部(附:《**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候选人推荐人选参考名额表》)
2、民主测评与实绩考核。各镇(区)党(工)委要在十二月十日之前完成对“群众满意的村干部”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民主测评与工作实绩百分制考核。
(1)、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候选人建议人选所任职的行政村举行,由各镇(区)党(工)委具体负责实施。在民主测评的前三天要派专人利用各村民小组的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民主测评的目的、意义、时间、地点、测评对象等基本事项进行公示。参加测评活动的人员为村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以上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为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参评人员中党员比例不得少于60%;候选人建议人选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到会人员中村民代表所占比例不得少于50%。测评时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测评才有效;候选人建议人选民主测评满意率少于60%的,取消评选资格。
(2)、百分制考核: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各镇(区)党(工)委要认真对照“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这一目标要求,本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民主测评后形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小组由各镇(区)党(工)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镇机关领导成员、定村干部、部分村民代表、镇主要站所负责人组成,人数一般为10人左右。考核采用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再计算总评分的办法进行;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得考核分低于85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3)、各镇(区)党(工)委要认真做好民主测评和百分制考核的情况登记,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与登记表、事迹材料等一并上报。
3、参评材料的填写、申报。民主测评、百分制考核工作结束后,各镇(区)党(工)委要及时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参评推荐表(一式三份)、主要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左右,一式三份)的填写工作,并对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于十二月二十五之前报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4、审核、公示、评选。在各镇(区)党(工)委上报材料之后,由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确定二十名正式候选人,并于**年一月上旬通过《**日报》等新闻媒体将二十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向全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候选人提名人选,由评审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评选出首批十名**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
五、表彰奖励
**年一月份,市委将对首批十名**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1、对评选出的首批十名“群众满意的村干部”,授予**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未进入**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行列的其余提名候选人,则颁发**市“群众满意的村干部”提名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几点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发动。各镇(区)党(工)委要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快农民群众共同致富步伐,推动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宣传发动,激发广大基层群众参与本次评选活动的热情,将真正受到群众好评、得到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干部推荐上来。
活动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完善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工作体系,保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科学、有效、持久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评选工作包括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称优秀QC小组),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优秀企业(以下称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优秀推进者(以下称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等三项内容。
第三条 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评选工作每年3月——5月进行一次。
第四条 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现场打分的原则,评选结果以协会发文形式进行公布。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承担城镇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管道、给水排水构筑物及水处理、路灯和夜景照明、燃气、园林、河道治理、市容环卫和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共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企业,运用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小组。
第六条 云南省市政工程协会会员单位中,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先进管理办法,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难点(或质量、管理的通病)以及开发研制新产品、新服务项目、新业务、新方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推广应用价值,并在本地区、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成果。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优秀QC小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QC小组活动的程序要求开展活动,正确运用QC理论、方法和工具,活动成果具有“小、实、活、新”的特点;
2、活动效果显著,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推广运用价值,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重视小组现场活动记录和凭证;
4、活动结束日期与申报截止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超过二年。
第八条 申报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完善的QC小组活动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
2、QC小组活动普及率、活动率、成果率在行业、地区处于领先水平,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推动QC小组活动上新台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推广运用优秀小组活动成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做法具有普遍推广意义;
4、企业高层领导质量意识强,长期支持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并卓有成效。
第九条 申报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开展QC小组活动的意义和作用有深刻认识,熟练掌握QC小组活动基础知识,能正确指导QC小组开展活动;
2、在本岗位认真贯彻落实企业QC小组活动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积极推动QC小组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并取得优异成绩;
3、从事质量管理小组工作5年以上;
5、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在本企业或行业有较高威信。
第四章 申报和推荐
第十条 优秀QC小组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优秀QC小组申报表、成果报告单;
2、 活动成果文字材料(PPT);
3、 企业对小组的现场评审记录表;
第十一条 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报告单;
2、 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经验总结材料;
3、 企业近三年获得优秀QC小组奖的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其
他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报告单;
2、申报人近三年指导的QC小组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QC本人主要事迹材料。
第五章 评 审
第十三条 云南省市政工程协会成立“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审定优秀QC小组、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的评选结果。
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云南省市政工程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优秀QC小组。每个评审组由不少于3名的评审专家组成,其中1名为评审组长。
第十五条 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的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核。根据申报表格和资料的完整性、活动普及率、经济效益的明显性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来评定是否授予“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优秀推进者”称号。
第十六条 优秀QC小组的评审须经过初审、活动成果现场评审、终审三个环节。
1、初审:云南省市政工程协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参加现场评审。
2、发表评审: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会,分组进行成果,评审专家按照现场表现进行评分。
3、终审:小组成绩报评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合格的小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授予“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所占的比例约为30%,三等奖所占的比例约为20%,其余为二等奖。
4、没有进行现场成果的QC小组,均获得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优秀奖。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5年以上的质量管理及QC小组活动管理工作经历,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全国、全省市政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诊断师或中国质量协会QC小组活动诊断师初级(含)以上资格证书或各行业有资格的诊断师。
2、熟悉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熟悉工程建设行业的特点。
3、务实、正直、踏实严谨、客观公正。
4、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归纳能力以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有能力胜任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会的现场评审工作。
第十八条 评审专家的职责:
1、认真执行《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评选办法》及相关规定。
2、按时参加评审,在协会秘书处的管理下完成评审工作。
3、根据评选办法对评审的内容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评分权,不受任何干预。
4、有责任对评选办法、制度等向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
5、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对成果进行评定。
6、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专家有申请(经协会秘书处同意)自愿退出委员会的权利。因评审专家不负责任或对评审工作难以胜任,协会有免去评审专家资格的权利,并收回颁发的评审委员会专家证书。评审专家及有关人员,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认真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者,本协会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通知所在单位,并取消相应资格。
第六章 奖 励
第二十条 云南省市政工程协会向优秀QC小组颁发奖状和小组成员荣誉证书,向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颁发奖牌,向QC小组优秀推进者颁发个人荣誉证书,并进行宣传表彰。
在获得一等奖的优秀QC小组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优秀QC小组现场。
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市政工程协会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QC小组优秀推进者评选。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向获奖QC小组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市政工程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之日起执行。
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
企业名称:(公章)
小组名称
课题名称
小组类型
注册小组人数
小组简介:
选题理由:
活动情况:
取得成果:(包括在部门评选中获得名次)
注:企业和小组名称要求用正楷填写全称,准确、无误,填写内容要简明扼要,一式一份
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成果报告单
推荐部门(行业)协会: 总编号
QC小组名称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企业内
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小组人数
QC小组简介:
主要活动过程和效果: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企业名称、小组名称须正楷写全称(企业名称以公章为准),填写内容简明扼要,准确无误,一式一份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创新型课题成果发表评审记录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自评分
1
选题
(1)题目选定有创新;
(2)选题借鉴已有的知识、经验等;
(3)目标具挑战性,有量化的目标和可行性分析。
20分
2
提出方案
并确定
最佳方案
(1)提出的总体方案具有独立性,分级方案具有可比性;
(2)方案分解应逐层展开到可以实施的具体方案;
(3)用事实和数据对经过整理的方案进行逐一分析、论证和评价;
(4)用现场测量、试验和调查分析的方式确定最佳方案;
(5)工具运用正确、适宜。
30分
3
对策与实施
(1)按5W1H原则制定对策表,对策明确、对策目标可测量、措施具体;
(2)针对在最佳方案分解中确定的可实施的具体方案,逐项制定对策;
(3)按照制定的对策表逐条实施方案;
(4)每条方案措施实施后,检查相应方案目标的实施效果及其有效性,必要时应调整、修正措施;
(5)工具运用正确、适宜。
20分
4
效果
(1)检查小组设定的目标,确认课题目标的完成情况;
(2)必要时,确认小组创新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将有推广价值的创新成果进行标准化,形成相应的技术标准、图纸、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或管理制度等;
(4)对专项或一次性的创新成果,将创新过程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15分
5
发表
(1)成果报告真实,有逻辑性;
(2)成果报告通俗易懂,以图表、数据为主。
10分
6
特点
充分体现小组成员的创新性,成果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5分
注:填写内容简明扼要,准确无误,一式一份。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问题解决型课题成果发表评审记录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自评分
1
选题
(1)所选课题与上级方针目标相结合,或是本小组现场急需解决的问题;
(2)课题名称简洁明确,直接针对所存在的问题;
(3)现状调查数据充分,并通过分析明确问题或问题症结;
(4)现状调查为制定目标提供依据;
(5)目标设定有依据、可测量;
(6)工具运用正确,适宜。
15分
2
原因分析
(1)针对问题或问题症结分析原因,因果关系要明确、清楚;
(2)原因分析到可直接采取对策的程度;
(3)主要原因从末端因素中选取;
(4)对所有末端因素逐一确认,将末端因素对问题或问题症结的影响程度作为判定主要原因的依据;
(5)工具运用正确、适宜。
25分
3
对策与实施
(1)针对所确定的主要原因,逐条提出不同对策,必要时进行对策多方案选择;
(2)对策按“5W1H”原则制定;
(3)每条对策在实施后检查对策目标是否完成;
(4)工具运用正确、适宜。
25分
4
效果
(1)将取得效果与实施前现状比较,确认改进的有效性,与所制定的目标比较,检查是否已达到;
(2)取得经济效益的计算实事求是;
(3)必要时,对无形效果进行评价;
(4)实施中的有效措施已纳入有关标准,并按新标准实施;
(5)改进后的效果能维持、巩固在良好的水准,并有数据依据;
(6)工具运用正确、适宜。
20分
5
发表
(1)成果报告真实,有逻辑性;
(2)成果报告通俗易懂,以图表、数据为主。
5分
6
特点
(1)小组课题体现“小、实、活、新”特色,即选题小、活动实、活动形式灵活、活动方式新颖;
(2)统计方法应用有创新和效果。
10分
注:填写内容简明扼要,准确无误,一式一份。
2021 年度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优秀企业报告单
企业名称
电 话
通讯地址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
QC主管部门
负责人
企业QC小组活动主要事迹
推荐单位意见(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填写内容简明扼要,准确无误,一式一份。
2021 年度云南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优秀推进者报告单
姓名
性别
职务
工作单位
手机
通讯地址
企业简介(限500字以内)
本人主要事迹和绩效(限700字以内)
推荐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印发《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经镇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同意,现将《罗店镇201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遵照执行。
附: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2014年6月15日
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根据县综改办《关于印发京山县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村奖补办〔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一、 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镇委、镇政府“建设现代农业强镇”总目标,依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整合涉农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继续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力度,建设一批群众急盼急需解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制度、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议事为主,筹补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各村要科学编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年度计划和3-5年规划;对当年公益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议事程序,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直接受益为前提,政府给予奖补,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出劳相结合,全面发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得到规定数量的村民认可通过后,才能纳入当年公益建设项目。
(二)坚持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程序和审批程序,村级负责申报,镇集中审核后上报县审批。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重点选取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务求取得实效。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个数控制在50%以内,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
(四)坚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确保议事程序规范化,制度科学化,资金申请真实化。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同时,适当兼顾上年度未纳入的村及县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
(五)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共同扶持的原则。对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将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要按照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开展部门协作,积极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奖补对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分为四类:一是村级公益建设项目。村级按照程序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并经镇审核、县审批后纳入财政奖补的公益建设项目。二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主要是经县批准后已纳入2013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三是优秀等次村。2013年度被评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优秀等次的村,按照县综改办文件精神,在原有基数上上浮15%比例予以奖励,其奖励资金全部用于2014年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四是村庄环境整治项目。从财政奖补资金中剥离一部分资金用于全镇各行政村环境卫生建设。
四、奖补范围
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仍以村内道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主,严禁将村组公路以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奖补范围。今年申报内容主要包括:(1)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2)小型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包括村内水渠、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小型排灌站或排涝设施、泵站等。(3)村民认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五、奖补资金测算依据
2014年度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以县村奖补办制定的三个方面为依据;即以2012年度县统计局年鉴为依据,以村级人口、劳力和版图面积为基础,其测算方法为,人口按每人平15元、劳力按每劳平48元、版图面积按每平方千米1550元分别测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各村人口、劳力以2012年县统计局年报为准,版图面积以县国土局分村数为准,不含村级以上水库、渔场、国有林场及镇城区面积在内。
六、奖补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按照“先规划、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奖补程序。
1、确定项目。由村两委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和可筹补资金的总体盘子,提出一事一议项目预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形成一事一议项目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
2、项目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确定财政奖补项目并提出补助申请。填报以下资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申请表,村“两委”召开会议根据多数群众的意愿提出预案,村委会召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预案进行议事记录,代表会议表决签字记录,一事一议项目规划设计报告,项目工程预算方案,村民自筹资金银行存款对帐单等。资料由村两委上报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审核。
3、项目审批。镇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镇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县奖补办,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县奖补办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镇组织实施。
4、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对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对专业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村民委员会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安全进行管理监督。
10万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应由镇或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公开招标以外(议标)的方式进行。所有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正式合同。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决算书。
5、项目验收。镇政府建立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考核验收制度。对专业性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镇申请县奖补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一般项目由镇村奖补办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过程中必须有村民委员会干部、村务督理委员会成员。验收结束应由验收单位或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并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镇质量监管人员、镇纪检干部和分管领导签字。
6、项目审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项目结束后,由镇财政所组织专班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镇财政所按照审计结论拨付项目工程款,项目结余资金全额转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管护经费,按相关规定使用。
7、资金管理。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等用于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由镇进行专户管理,分村专账核算,经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后,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预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项目竣工验收后,以行政村为单位,经验收组成员验收签字,各村审核签字报镇审核同意后,填报财政奖补资金审批表,与施工合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县奖补办审核,县奖补办审批,及时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由镇财政所将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
8、档案管理。镇和村应根据管理权限,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报告、公示结果、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档,规范管理。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4年5月)。召开全镇动员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相关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项目报批(2014年6月)。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和一事一议筹补资金额度,确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申报项目,并向镇村奖补办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由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完成之后报县奖补办进行审核。
(三)项目实施(2014年6月—11月)。项目村根据县审定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镇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奖补政策兑现落实,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2014年12月)。根据有关考核验收办法,在镇对竣工项目进行初验的基础上,申请县奖补办对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八、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按照《湖北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规范议事程序和范围,在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确保农民筹资筹劳及时到位。议事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一事一议公开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规划、实施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资金应及时向村民公布或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村民委员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以及村内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老同志的监督员作用,实行村民议事全过程监督,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透明。
(三)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建立一事一议村内公益设施管护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可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公益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委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罗店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要全面动员部署试点工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好一事一议工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同时要加强对镇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全面掌握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
(四)科学规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优先考虑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1、开设形势教育大课堂。各中小学要利用两课教学、班团队会、业余团校和业余党校等时间,开设形势教育课,集中向学生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列出课时计划,组织学生观看教育部下发的形势教育课光盘。要结合学生实际,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2、开展校园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营造学习氛围。通过开展时事讲座、征文、小记者调查、座谈等活动,深化学生对十七大精神的领会与认识。
二、狠抓常规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文明素质
深化“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效果,进一步加强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工作。要把工作重点放到贯彻落实《守则》、《规范》上,把组织学生尤其是新生学习和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市教育局制定的“十要十不要”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常抓不懈。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
活动载体:“十要十不要”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全市征集和网上投票,市教育局制定了沈阳市中小学生“十要十不要”。各校要认真组织好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见《“十要十不要”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三、狠抓常规管理,全面提高学校德育管理水平
要建立学校在校常规要求,形成符合学校实际、具有本校特点的德育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学校一日联检制度,使学生在学习、班级内务管理、文体活动、课余活动等各个方面都有指导、有监督、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真正使学生时时刻刻都处在有效的监管下,并逐渐把文明用语、文明行为内化为自己的习惯。
活动载体:第五届德育巡礼活动。本届德育巡礼活动包括两个方面,即德育督导和班主任技能大赛。
德育督导主要包括:
(1)升旗仪式,各校要按照要求和规定步骤认真组织好每周的升旗仪式,要做好各种材料的积累工作。
(2)检查常规管理工作。主要是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和每日联检制度的落实情况。
(3)德育特色校验收。
四、夯实德育基础,抓好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
1、加强德育主任队伍建设,实行德育主任月例会交流制度,推广“一校一品”。轮流在各校召开主任例会,为主任提供学习先进经验的机会,进一步提高德育主任的工作能力。组织德育主任培训,提高德育主任的理论水平。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班主任培训、考评机制,举办班主任培训班,对全区优秀班主任进行培训。
3、丰富德育科网页的内容、完善功能,为各学校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活动载体:
(1)班主任话细节案例电子版整理上传工作
(2)班主任技能大赛。班主任技能大赛将分四个内容进行,分别是教学技能、主题班会、案例分析、经验介绍。具体要求见活动方案。
五、固本培元,深化国学教育
1、推广普及国学示范校的先进经验。通过国学教育现场会、特色展示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学教育示范校的成功经验,普及以固定时间诵读为基础,以校本课程、思品课为主渠道,以特色活动为载体的国学教育模式。
2、结合传统美德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各校尤其是国学教育示范校要认真梳理国学教育经验,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国学教育体系,争取成为传统美德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骨干校。
活动载体:
(1)国学教育工作调研。根据创建示范区的工作要求,德育科将组织调研小组到各校进行国学教育工作调研,为创建示范区收集资料、积累素材。
(2)传统节日经典诵读。各校要利用传统节日等有利教育时机,举办校内国学经典赏读会。通过赏读会使学生进一步领略国学经典的魅力,激发学生学经典、读经典、用经典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经典素养,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和文学修养,为将来的学习、生活奠定基础。2009年,教育局将举办国学经典赏读会,希望各校能够在下半年积极筹备、组织经典赏读会,选拔优秀节目,为区内经典赏读会做好准备。
六、开展主题教育月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组织开展9月份的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加强对学生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
活动载体:
(1)组织收看《圆梦2009》。为了给中小学提供教育资源,中国教育电视台于9月1日开设空中课堂《圆梦2009》,作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全国启动。各校上网查找《圆梦2009》并组织学生收看学习。
(2)奥运精神教育,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展示了中国强大的国力和完美的组织能力,也展示了中国人民的文明、和谐、友善,展示了体育健儿顽强的拼搏精神,各校要组织学生学习奥运会所展示的中国精神,使学生在文明礼仪、拼搏精神、奉献精神方面受到教育。
(3)感恩教育,教育学生感恩父母、感恩师长、感恩朋友,组织开展“感恩与成长”征文活动。征文活动在9月底结束,各校在此之前将十篇优秀征文上交德育科进行评选。
七、传统美德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市教育局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进行我区创建工作的调研、规划和骨干校设立、方案制定等工作,争取在三年内创建传统美德教育示范区。各校要积极开发和整合现有资源,争取成为传统美德示范区创建工作骨干校。
八、实施“十百千”活动。
在全区评选十所德育特色校、百名优秀德育工作者、千名文明学生。各校要积极申报德育特色学校,并进行相关准备活动。申报材料在九月末上报德育科,德育科将根据学校申报在德育巡礼中进行验收考评,以确定最终入选学校。具体要求见活动方案。
小学优秀班集体申报材料范文(一)我们二(2)班虽然是低年级段的一个班集体,大家入学才一年多,但已经形成了良好的班风和学风,成为一个团结向上、文明守纪的集体。
一、常规方面。
我们在班主任、科任老师的指导下,努力遵守学校的一日常规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用“人人优秀”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们班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主任和辅导员会利用晨会、队日等时间引导大家对班级生活中、学习中的一些现象进行讨论、评价,形成“好人好事有人夸,不良现象有人抓”的风气。
每天清晨,卫生委员会带领值日生打扫教室和走廊。只要走进我们班,展现在你面前的就会是干净、整齐、美观的教室,让人感到安详舒适、爽心悦目,有一种“家”的感觉。从第一天上学开始,范老师就教会我们如何整理自己的小课桌,并努力培养我们的“弯腰精神”,告诉我们,教室就是我们的家,整洁、美观靠大家。晨读课,纪律委员会带领大家井然有序地读书、背书,同学们在朗朗的书声中,领略到了书海的博大和遨游书海的无限乐趣。中午,我们能自觉午休,或看课外书,或写作业,老师告诉过我们,教室是学习的地方,需要保持安静,只要进了教室,我们都会自觉遵守“安静”这条准则。
我们班坚持“值日班长”制度。每天,老师会轮流选四名同学担任值日班长,负责班级打扫卫生、晨读、做操、上课、课间活动、放学、劳动等各方面事务,老师的做法充分体现民主、平等,我们感觉每个人都是班级的主人,每个同学都有了锻炼的机会。
二、学习方面。
我们在学习上有你追我赶的良好学风,尽心尽力学好每门功课,“没有一个同学掉队”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从一年级到现在,我班的各科成绩及格率都是100%,优秀率在本年级中也是名列前茅。我们在学好语文、数学等功课的同时,还喜欢课外阅读,《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格林童话》等经典读物是同学们的最爱,还有些学生读起了《西游记》这样的古典名著。在书籍中,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辨别是非的能力得到了增强,并逐步形成了良好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三、活动方面。
我班的同学不光能学好文化知识,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锻炼自己的能力。比如在学校的运动会、爱国主义读书活动、庆“六一” 歌咏比赛、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中,我们都踊跃参加,并有不俗的表现。特别是姚雯蕾同学,平时刻苦练习电子琴,已过了六级考试,她在庆“六一”歌咏比赛中的表现给全校师生留下了深刻印象;她的书法曾获市二等奖;她的朗诵水平也是全校师生有目共睹的。而潘嘉乐同学,是个胆大心细的男生,他不但学习成绩优秀,而且能说会道、敢作敢当,是个称职的好班长,在他的带领下,我们班肯定会越来越团结。
我们现在还小,要走的路还很长,相信在学校老师的教育下,在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我班一定能取得更大的进步,成为一个更为优秀的班集体。
小学优秀班集体申报材料范文(二)赤壁路小学五(2)班拥有53名少先队员。是一个充满朝气,富有爱心、具有强大凝聚力的集体。在这个温馨的大家庭里,每个人都在不断发掘自己的潜能,尽情地展示自己的个性。每个人都在努力为这个集体增光添彩。我们虽然年少,但充满自信;我们虽然稚嫩,但勇于拼搏。五年来,我们相亲相爱,携手共进,以坚实的步履留下了让我们引以自豪的足迹,展示了我们独特的风采。
一、拥有良好的班风学风
凡是教过我们班的老师都夸我们班的学生活跃,团结,有上进心,有创新精神。表现最出色的有三点:第一,热爱学习。我们班的每一个同学都有着良好的学习习惯,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回家按时完成作业,有很强的求知欲。第二,富有爱心。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班级同学在第一时间踊跃捐款捐物。钱澄同学把自己平时积攒下来的一万元钱全部捐给了江苏省慈善总会,受到了省慈善总会的来信表扬。第三,超强的凝聚力。记得那是四年级参加拔河比赛,在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班居然击败了一直稳居年级第一的四(1)班,好多同学都激动得哭了。是呀,我们怎么能不哭呢?为了这次拔河比赛,多少同学手上的水泡还没有消就参加了正式的比赛,看着那一双双红肿的小手,擦着那腮边的泪水,谁能不被我们这种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深深打动呢?
二、拥有一支责任心极强的班干部
我们班的队员自我管理能力较强,班干部在同学们心目中具有很强的号召力。每学期的班干部竞选都是通过民主选举而成的,他们不但成绩好、品质好,而且都有一颗为大家服务的热心,队员们都有各自的特长和实力,人人都想展示自己的能力,于是,采用了“班干部轮流当”的政策,实行了“每日班长”制,让每位同学都来体验一下当班长的光荣、责任和义务。有的同学值日时,比老师来得还早,一到学校就指挥同学打扫卫生,带领同学早读,维持班级秩序;有的同学甚至连发烧了也不请假,不告诉老师,坚持完成“一日班长”的任务。我们的的宣传委员李卓晨同学,积极组织同学根据学校的要求设计黑板报,把每月一期的板报设计得主题鲜明,板面新颖。在每月一次的班级大扫除工作中,卫生委员许子琢同学带领同学们干得热火朝天,在他的督促下,班级的卫生工作做得井然有序,教室里的物品摆放整整齐齐,地面干干净净。学习委员许玲瑞和各科的课代表们更是认真负责好每天收发作业本的工作,耐心地协助老师做好学习上有困难同学的辅导工作,不让一个同学掉队,使全班同学共同进步。班级的各项工作在班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做得有条不紊。
三、拥有尽职尽责的优秀班主任
我们的班主任吉敏老师,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了,但和我们在一起时总是充满着青春的活力,学生热爱她,家长信任她。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她以深厚的文化底蕴,渊博的专业知识征服了学生,做为辅导员,她又以自身的人格魅力深深地感染着学生。虽然我们五年级了,学习非常紧张,但是每周五下午的班队会,吉老师却能保证时间,决不占用,让我们自主地开展班队活动,丰富多彩的班活动使周五下午真正成为队员们期盼的快乐周末,也使每个学生的个性得以发展,特长得以展示。在“让童心和红丝带一起飘扬”的班主题会上,吉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途径,引导同学们讨论了“如何对待爱滋病人”的问题,课后,吉老师还组织大家走出校园,走入社区,进行了宣传。2019年10月,我们在吉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力学小学,参加在那里举行的“公民教育国际论坛”力学分场活动。此前,在吉老师的策划、组织、引导下,我们确立了班级研究项目-----如何让古老的民国建筑焕发新的活力,如何对民国建筑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再利用。项目活动严格按照研究的六个步骤稳步推进,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研究,调查、走访,我们与法律法规 “零距离”,与普通民众、官员、专家 “面对面”,这一切增长了我们的知识,锻炼了我们的能力。我们在行动中收获满满,在过程中得到成长。在论坛现场,同学们与听证员之间睿智的对话,赢得了现场代表的阵阵掌声。在这次活动中,同学们以小公民的姿态,以高度的责任心干预社会,大家的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得以增强。
四、拥有可喜可贺的成绩。
付出的是汗水,收获的是硕果。五年来,同学们凭着自信与拼搏,在成长的路上留下了自豪的足迹:在“喜迎建国六十年,我与祖国共奋进”歌曲演唱会中获优秀奖,在校运动会上获二等奖。多名同学获“鼓楼之星”、“鼓楼区优秀少先队员”的光荣称号。曹雨葭同学形象好,声音好,是学校红领巾广播站的主持人,从三年级开始多次主持学校的大队活动和文艺表演,多次代表学校参加鼓楼区、南京市的演讲比赛并屡获大奖;许子琢同学的二胡演奏水平已达十级,多次在校为同学表演;金国琛参加了全国少儿电子琴大赛并获一等奖;书法美术更是人才辈出,在我们赤小画廊上就选用了我们班好几位同学的作品,金谷同学代表南京市参加了第十一届上海国际艺术节“浦东东明杯”少儿彩绘文化衫邀请赛。获得了优秀奖和世博会门票。
这就是我们五(2)班,一个永远充满朝气的集体,一个永远敢于超越自我的集体。相信我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会再创辉煌!
小学优秀班集体申报材料范文(三)唐一小五一班班是一个温暖、和谐的大家庭,积极向上的优秀班集体。团结、进取、活泼、创新是我们的最大特点。一、强大的班级凝聚力推动我们发展我们有强烈的集体观念,有浓厚的班级情感,有坚强的班委会和集体核心,有自己的班级特色。班干部和课代表起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大家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班级事务井井有条。班干部心中有同学、有集体,他们的威信也就树立起来了,增强了班集体的凝聚力。我们班所表现出来的强大的凝聚力是令人佩服的,无论是哪方面的集体活动,无论是我们的长项还是弱项,同学们都会尽力一搏,发挥出最高水平,争取到最满意的成绩,主题班会、手抄报,建党90周年剪贴集等各类活动、比赛,无一不体现了我们班团结进取的作风。我们之所以有如此强的凝聚力,是因为同学们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大家将班级视做一个大家庭,真正将自己视做这个家庭中的一员,逐渐形成了“班兴我荣,班衰我耻”的观念,因而在任何时候,只要我们面对有关集体的事,大家都会暂时放下私事,同心协力地完成它。二、养成教育来自于一点一滴的小事良好的班风来自于严格、民主的班级制度。而这些制度对于每个班来说都是一样的,关键在于怎样实施。我认为就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抓起。开学初,我刚接手这个班,这个时候班级体的养成纪律十分重要。班主任苦口婆心的教育不如进行实地教育。例如路队问题,我发现总有个别同学排路队时不遵守纪律,于是,我细心观察,有一天,机会来了,我发现有几个同学自由散漫,于是我让路队长把路队带回教室,重新排队,并提好要求,从那以后,我班的路队情况总能自觉排的很好。良好的班风形成于正确的集体舆论。我有意识、有计划地通过对学生行为经常性地有计划地组织好各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我都是在实际活动中渗透,利用多表扬少批评的方法,如课间操要求学生站直,挺胸抬头,我就总会寻找一个榜样来表扬,“你看,谁谁谁站得多好!”其他同学就自然而然的也向他学习,接下来就多多表扬。好孩子是夸出来的,一点不错,假如你声嘶力竭的喊谁谁谁站好了!你,歪了,你说了这个还有那个,而且还会产生逆反心理,倒不如利用榜样的力量去影响身边的同学,尤其是小孩子,特别喜欢夸奖,天真无邪,上完操回教室的路上我会观察谁纪律好,及时表扬并提出明天的要求。这样一个阶段下来,孩子们每天都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做得越来越好。班主任工作是细腻的,时时刻刻都要及时发现问题,以无形的力量影响和教育学生。三、朴实浓厚的学风激励我们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选活动,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品质,打造一批服务水平高、管理标准高、人员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化侯家塘街道试点工作成效,以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选活动为依托,通过全面推行物业服务精细化管理,促进全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使全区物业服务项目达到“服务贴心、安全放心、维修省心、环境舒心、和谐同心”的最终目标,实现全区优质物业全覆盖。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长沙市区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环科园、区维稳办、区文明办、区城乡建设局、区局、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计生局、区消防大队、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由邓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报道及工作协调。
四、试行时间及范围
试行时间:年7月至2012年12月
试行范围:辖区范围内物业企业进驻满一年(新开发项目以交房为进驻时间),且物业管理面积在5万㎡以上的住宅型物业服务项目和2万㎡以上的商务楼宇型物业服务项目。
五、考评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考评办法
星级服务项目考评分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次,其中五星级名额占参评项目总数的5%,四星级占10%,三星级占15%,根据分值排名确定。考核打分采用100分制,考核标准参照《区住宅型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选细则》和《区商务楼宇型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选细则》。评定标准为:
三星级:考评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公示期间无异议,业主满意度调查达85%以上;
四星级:考评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公示期间无异议,业主满意度调查达87%以上;
五星级:考评总分95分以上(含95分),公示期间无异议,业主满意度调查达92%以上。
(二)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申报时间为年7月。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项目所在地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星级物业项目申报表》,项目概况,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商务楼宇需另提供证明其建筑用途的相关报建手续。
2.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申报项目及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3.动态管理:考核期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街道将对参评对象进行不定期的暗访或抽查(含市、区文明创建督查及文明指数测评情况),对暗访或抽查情况较差、工作不重视、不配合、整改措施不落实的物业服务项目及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记黄牌警告。动态考核情况作为验收考评的参考依据,考核期内累计三次黄牌警告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4.考评验收:2012年11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街道、社区组成交叉考评组,对参评对象进行考评打分。考评采取听取自查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查和业主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查汇报:验收之前,各申报企业要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写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创建自查工作汇报,打出自评分。
查阅资料:重点检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电梯运行、保养、维修记录、电梯年检标志;业主投诉、回访记录;车辆出入记录、保安交接班记录、外来人员登记记录、门禁、监控和定期维护记录、小区巡查记录;员工培训记录;消防设施设备检修记录等。
现场考察:重点检查企业管理项目的环境、小区或楼宇的卫生管理、绿化养护情况;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情况;小区车辆、人员出入管理情况等。
业主满意度调查:由项目所在社区以发放问卷的方式随机抽查30户业主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是否到位以及服务质量情况。
5.综合评定:召开区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并结合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确定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名单,并将结果上报区人民政府。
6.结果公示:考评结果在区政府公众网、区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及重要媒体上予以公布,并由所属街道在所申报物业服务项目的小区内显眼位置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示15天,公示期满且群众无异议的方能评定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评结果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表彰奖励:2013年1月召开全区物业管理大会,总结、推荐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对通过验收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表彰,授予星级奖牌。
(三)一票否决
参评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在国家、市、区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中扣分较多,严重影响长沙市或区文明指数测评成绩的;
2.发生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因矛盾激化引起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发生违法生育或漏报、瞒报被计生管理部门查处的;
4.动态考核期内累计三次黄牌警告的。
(四)结果运用
1.未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的物业服务项目,不能申报创建市、省、全国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2.考评结果作为市住建委、区城乡建设局进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年度审验时的重要依据。
3.对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物业服务项目,市、区、街道将联合向市、区新开发建设的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推荐项目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