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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审计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08 18:52: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监察审计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监察审计工作总结

第1篇

税务职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我局按照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地方税务局20xx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市地税发〔20xx〕68号)文件要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积极发挥内部审计“基础防线”和“免疫系统”功能作用,重点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全县地税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到位,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强化。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局党组高度重视内审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内审工作,要求各所、股(室)、稽查局积极配合监察室开展内审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监察室、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按照全市地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制定了《**县地方税务局20xx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明确了内审工作目标、审计重点和具体要求,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详尽安排和部署。

(二)方法创新,机制完善。

建立内部审计“四结合”工作方法,即:将实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审计监督与被审计单位和干部自查相结合、现场审计与案卷资料审计相结合、审计监督与整改落实相结合。通过工作中不断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内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了两个配合:一是实现内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二是形成内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人员的配合。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内审制度不断完善,机制随之健全。

二、执行到位,内部审计工作进展顺利。

(一)重点开展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以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经济责任为目标,对照《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川地税涵〔2011〕307号)规定内容,对第三所所长和稽查局局长等2人进行了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对涉及重大财务管理决策和重大税收执法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及科学效益性,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效益性进行了重点审计。同时,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要求。

(二)继续完善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围绕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内部审计办法》(川地税发〔20xx〕113号)规定内容,对局机关、第三税务所和稽查局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表明,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xx年累计征收入库各税及附加*****万元,较上年增长9.33%,增收1401万元,超额完成了市局与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收入任务。

三、作用到位,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一)税收服务更加优化。

通过有针对性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对重大税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单位干部职工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的原则明显强化,税收征管、风险防范意识明显提高,政策落实能力明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深入推进,税收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内控机制更加完善。

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审计职能的发挥,坚持把查错纠弊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相结合,加强对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达到规范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

(三)内部审计更加深入。

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信息技术运用程度,充分利用各方面综合数据,审计风险持续降低,审计力度不断加大,审计结果更加真实可靠。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将其作为干部管理和干部监督的重要依据。

(四)审计队伍更加强化。

内部审计质量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为不断提高我局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领导小组共组织4次现场讨论会,及时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工作方法。通过这些学习,内审人员开拓了视野,找到了差距,对内部审计工作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

虽然我局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局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等方面。今后,我局将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继续加强审计人员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内审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县地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税务职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

一年来,经过xxx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xxx案卷的质量比起上半年有了显著的提高,重证据、讲事实、依法办事的意识在xxx干部中已逐渐扎根,但是还应进一步加强。实事求是地说,我们查办案件的质量还不是很理想,法律知识的欠缺,如真实、合法、有效证据的采集就目前情况而言,就是个薄弱环节。如果发生税务行政诉讼,胜诉的几率并不很高。要把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仍需全体人员全面提高素质,尤其补充有关法律知识将是今后要长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推行阳光xxx.

我局拟自XX年开始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同时实施“阳光xxx”工程。为了配合“阳光xxx”这个新生事物的正式实施,10月18日xxx同志为全市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分理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举办了保险业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这是我局自“一级xxx”成立以来首次派员外出讲课,也是尝试“阳光xxx”的第一步。首开先河的反响很好,企业人员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在税企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又能很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以具体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真实体现

二、做好重大案件的移送及听证、复议工作。

全年共向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移送重大案件28起,协助市局法规科对这些涉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进行审理。受理了江西椰岛营销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的听证申请,做好了听证的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企业要求撤回听证请求,故未举行听证会。对申请复议的江西飞宇制药有限公司组织了调查举证,并及时回复了市局法规科。

六、规范xxx管理,加强业务指导。

为了理顺xxx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的职责,规范管理,加强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税收执法水平,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局xxx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工作衔接的暂行办法(试行)》,通过市局反复酝酿和讨论,以正式文件下发,从而更进一步加强了xxx与各县区局的协调与配合。

为了规范xxx报告的制作,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我们翻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资料,编撰了《xxx工作指南(之一)》,在4月份分发给6个xxx科,供xxx员在办案时借鉴。《指南》从xxx报告必须反映的十个方面详细地进行了解说,并将处罚的法律依据逐条进行了罗列,同时重申了税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标准、xxx案卷需附的资料及排列顺序,为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一级xxx”运行一年来的启示。

1、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我局自XX年10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后,内设了办公室、案源股、审理股和执行股四个正股级机关单位,并按行业划分设置了六个副科级的检查科,分别负责工业、商贸、金融保险、涉外企业、专业市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检查。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机构设置上存在的不足逐渐暴露出来,如缺乏综合业务部门来协调整个xxx工作,在不增加机构的情况下可在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协调全局的业务工作,进行xxx业务指导,制订并落实xxx工作各项制度,组织业务培训,做好各种业务报表的编报,及时总结“一级xxx”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其次六个检查科按专业化分工有利于专项xxx工作的开展,但同时又制约了xxx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大规模xxx工作的进行,在建制上可采取专业化分工,但在人员配备上应考虑业务力量搭配均衡,以利于全局工作的开展。

2、要抓好xxx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尽管xxx局在人员的配备上大专以上学历占93.7%,二级以上xxx员占71%,并在全市范围内抽调了一批熟悉税收业务、了解法律知识、懂xxx操作规程、会运用计算机的人员充实到xxx局,但人员素质还是参差不齐、业务水平有待更进一步提高。为此要在提高全局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营造一个“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采取培训、自学、查前业务辅导、案件查摆会及业务能手帮带等多种形式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加大政治学习力度,坚持每星期的政治学习制度,从而使全局人员综合素质上一个新的台阶。

税务职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

一、明确目标、精心安排。

为了使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得到保证,更好地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提高我市税收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税。年初各县局根据《*市国家税务局日常执法检查办法(试行)》,制定了日常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将一般纳税人税务管理、按帐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帐簿设置情况管理、重点的定期定额户管理、欠缴税款管理、特种发票、普通发票(特别是收购凭证)管理、税务稽查的实施、外勤岗位执法情况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并就此专门成立了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日常执法检查的指导和督促,对日常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责任认定,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二、认真检查,及时通报整改。

为了使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得到保证,使执法检查工作走上规范化、日常化,我局将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与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使我市的执法检查工作始终贯穿于其他各项工作中。在检查考核中,统一制定检查方案,统一组织人员实施,检查结束后,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分析综合,将执法过错情况在市局局域网页上进行情况通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XX年度,全市各级国税机关通过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

1、存在漏征漏管现象。既有办理税务登记未进行税种认定现象,又有未办理税务登记缴纳税款现象,有关税款定额不足;

2、特种发票开具不规范。开据发票和税票不能够相互注明号码;

3、使用有关税务文书、条款不规范,文书告知时限错误;

4、个别管理分局存在执法不当现象,越权进行处罚;

5、有的分局行政处罚程序不符合征管法要求存在多种税务文书填写一份送达回证现象;

6. 税种认定中将行业认定和税目认定错误。如将商业认定为其他行业;

7.执行税收政策理解错误。如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收优惠问题、进行生产性加工纳税人起征点标准和适用税率问题。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根据*市国税局《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责任追究。XX年全市国税系统共有442人次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批评教育54人次、限期改正139人次、扣发奖金168人次(11774元)、作出书面检查36人次、通报批评45人次。

三、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市局的《日常执法检查实施办法》,我们将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放在日常化上,对有令不行、执法不规范,出了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是做好执法检查后的总结分析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属于征管中的客观问题还是执法人员的主观思想意识问题,开展过错人员集中座谈,杜绝在今后工作中重犯同样的错误。二是根据过错责任情况通报,开展执法讨论,将日常执法工作提高到思想政治高度,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来警醒自己,珍惜手中的权力、珍惜自己的家庭。三是总结执法检查工作经验,使执法检查做到与时俱进。随着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推进,执法工作中较容易被发现的错误也越来越减少,这就要求我们检查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适应征管改革的需要,适时发现问题解决新的问题。

XX年以来,虽然我局税收执法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我们工作中还有不足,与*局的要求尚有差距,今后我局将在*局法规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税收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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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企业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规定、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省国资委依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内部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

第八条企业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议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监督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三)监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

(四)监督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

(五)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

(六)审议其他重要内部审计事项。

第九条未建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监察(纪检)、财务、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企业总经理负责;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企业所属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内部审计岗位资格证书;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出资人财务监督和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按企业内部分工参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或者未规定须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内容组织进行内部审计;

(四)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五)组织对企业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所属单位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对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物资(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企业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企业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

(十)对企业年度工资总额来源、使用和结算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监督应当根据企业的内部职责分工,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五条为保证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和完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省国资委相关工作要求,对下列特殊情形的所属单位组织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工作: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不适宜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特殊所属单位;

(二)依据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在境外进行审计的境外所属单位;

(三)国家法律、法规未规定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内部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的评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及其所属单位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做好社会中介机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的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工作应当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审计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拥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一)参加企业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有权查阅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及其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董事会授权可暂予以封存;

(六)企业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应当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报经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方案,做好审计准备。

第二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

第二十三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上报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企业应当根据审定意见,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报告(决定)。

第二十五条被审计单位若对企业下达的审计决定书有异议,可以提请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省国资委申诉。

第二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审计档案。

第二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每年向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主要审计项目应当进行后续审计监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规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第三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一条对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及时落实内部审计报告(决定),给企业造成损失浪费的,企业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上一级机构及时反映情况。

第三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下列工作事项应当报省国资委备案:

(一)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

(二)企业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应向省国资委报送专项报告。

第三十三条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按照省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对企业及所属单位发生重大财务异常等情况组织进行的专项审计,应当向省国资委提交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省国资委、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秘密,。

第三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三十九条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企业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十条企业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聘任和后续教育,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对于企业出现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企业内部控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除按规定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者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外,同时还相应追究企业审计委员会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于、、、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问题,企业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打击报复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省国资委报告相关情况。

第四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企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各企业可根据本暂行办法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相关工作规范。

第3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 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

中图分类号:U2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市级供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程序

(一)审前准备

市级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对象是所属二级单位(县供电局、专业管理所或相关多经企业)的正职。根据市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令书》和《关于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的通知》精神,进行审前调查,制订审计方案,成立审计组,选派审计人员,确定审计任务,听取被审单位离任领导任职期内的工作自述,查阅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计报表及其附属经济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业务范围、经营管理、内控制度、财务收支及人员情况、离任时的财务状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审计切入点,确定审计分工和完成审计目标的具体日程。

(二)审计实施

审计实施中,审计人员通过实施审计程序,采用审核、观察、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作好审计记录,写好审计工作底稿,并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通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营成果、财务收支、资产质量和有关经营活动、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营绩效审计,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三)审计终结

审计终结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撰写审计报告,在界定企业负责人工作业绩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时,针对不同职责范围的审计对象选择适当的审计内容和考核指标。根据电力企业的生产和核算特点,对县级电力局和城区局级主要领导考核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有:售电量、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内部利润总额、售电均价、电费回收率、资金上解率、综合线损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计划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独立核算的多经企业考核企业领导任期内各年年末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增减变化情况、各年产值、成本、利润指标完成情况、职工人年均收入情况、税费上缴及企业所得税减免情况、普通股股利分配情况、资产保值增值和管理情况等;对报账制核算的专业管理所考核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主要工作业绩从财务资产管理、供用电管理基础工作、营销管理、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等诸方面进行考察和认定。离任审计完成后,要做好审计档案归档保管工作。

二、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前提

1.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我国干部管理的需要而开展的,已成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从立项到审计评价都必须有一定的行为准则。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企业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的一种有效方式,日益受到电网企业各级领导的重视,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市电力公司分别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和审计业务指南,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经济责任审计涉及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上级领导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手段。在目前经济责任实施中,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均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签发和提出意见,并将审计报告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的支持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宽松良好的外部环境。

3.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广泛,审计方法灵活多样。利用核对、比较、详查或抽查及内部控制制度查验等审计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对业绩指标采取纵横对比法,对重大经营决策和特定问题做出分析。通过分析比较,摸清家底,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离任者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明确了其在任的经济责任。继任者明确工作思路,尽快适应新的环境,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上级领导和继任者借助审计力量,全面了解单位的真实情况,进一步规避和控制风险,确定其经营决策。

(二)获取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是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关键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指出“审计证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活动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做出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它是解除或追究被审计人经济责任的依据。审计证据具有相关性、充分性、可靠性的特点。相关性即审计证据与被审计事项密切相关;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支持审计意见;可靠性是指证据的可信程度。审计证据质量的高低不仅影响审计证据的证明力,而且关系到审计报告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此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是保证电网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关键。

证据的类型取决于审计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广泛,包括内控制度、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收支、绩效、工程管理、营销审计等,需要获取多方面的证据。其中:财务审计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依法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取证目标是证实会计报表所作的各项认定;绩效审计是在传统的财务支出审计的基础上,从企业支出的成本和取得的效益、效果来衡量其物质资源、人力资源配置与消耗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取证目标则是各项经营指标、效率指标和效益指标等的实现情况;电力营销审计是对电网企业的市场营销组合因素(即电力产品、价格、地点、促销)效果的审计。其取证要关注电量、电费、线损数据来源真实性、电价政策执行的正确性、电费回收的及时性,回收率指标完成的真实性、电费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账务管理的合规性、电力营销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线损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其执行效果;工程管理审计主要关注工程立项、建设过程、工程(预)结算、工程竣工决算各环节的审计取证等等。

(三)审计的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和重要环节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在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对其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出的综合评价。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省、市电力公司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要求,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财务状况评价;企业经营成果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和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评价。审计评价的方法是:以市级电网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目标为标准进行对比评价,确定资产经营责任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采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平均水平为标准进行对比评价,分析任期内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先进水平为标准进行对比评价,寻找本单位的差距。对取得的成绩和查证的问题进行审计界定,分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传统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审计等,传统审计对事不对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政策性强,且既对事又对人的复杂的审计方式。该审计不仅工作量大,而且经济责任划分、审计评价都有一定的难度。一是可能因为以前家底不清,造成对接任认定困难;二是离任者非常关注审计评价,成绩多本人感到满意,问题多离任者不肯接受,因此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和重要环节。

(四)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价值所在

审计成果是指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性文书和其他相关的审计成果资料。审计成果运用是审计工作的最终环节,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和价值所在。

电网企业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要求,内部审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不断创新,把审计结果转化为纪检、财务和人力资源部门需要的审计成果。同时与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安排,分工协作,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部门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跟踪督促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有针对性地安排后续审计或审计回访,加强对审计建议、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对被审问题的认识,以促使其加强管理。审计成果的有效利用,一方面,能够促进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扩大内部审计影响力,提高内部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能够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电网企业在干部选拔、加强干部廉政勤政建设、完善防范机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是做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保证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专业性强,且实行的时间不长,在审计内容、方法、程序、评价上还需逐步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在参与市级供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普遍感觉到,要在较短的审计时间内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一个较准确的定量、定性评价,难度较大,且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内部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工作的责任心。目前,市级供电企业现有内部审计人员以财务和工程审计人员为主,而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人员知识面要求高,客观需要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层次呈现多学科、多领域的状态,需要复合型人才。一名合格的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必须熟悉会计业务及其风险控制,了解供电生产的特点、主要流程及营销管理知识,了解和掌握新技术的运用,学会与企业不同专业人员交流、沟通,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从而保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增强审计风险防范能力,把市级供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干得更出色。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央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 7 号令,2004.

[2]张连华.内部审计实务精要[M].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

[3]徐秀村,郭长山“.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研究[J].审计研究,2005(4).

第4篇

【关键词】 供电企业; 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

《中央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所指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按照该项规定,电网公司对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并按干部任免权限“谁任命,谁审计”的分级负责、分工审计原则,根据“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加强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营风险、重要管理事项、重点控制环节和大额资金的检查,对领导干部职责范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在实际开展市级供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深刻感受到,遵循科学的审计程序,获取领导的支持,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行审计成果转化,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等,对于成功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重大影响。

一、市级供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程序

(一)审前准备

市级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对象是所属二级单位(县电力局、专业管理所或相关多经企业)的正职。根据市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令书》和《关于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的通知》精神,进行审前调查,制订审计方案,成立审计组,选派审计人员,确定审计任务,听取被审单位离任领导任职期内的工作自述,查阅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计报表及其附属经济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业务范围、经营管理、内控制度、财务收支及人员情况、离任时的财务状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审计切入点,确定审计分工和完成审计目标的具体日程。

(二)审计实施

审计实施中,审计人员通过实施审计程序,采用审核、观察、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作好审计记录,写好审计工作底稿,并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通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营成果、财务收支、资产质量和有关经营活动、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营绩效审计,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三)审计终结

审计终结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撰写审计报告,在界定企业负责人工作业绩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时,针对不同职责范围的审计对象选择适当的审计内容和考核指标。根据电力企业的生产和核算特点,对县级电力局和城区局级主要领导考核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有:售电量、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内部利润总额、售电均价、电费回收率、资金上解率、综合线损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计划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独立核算的多经企业考核企业领导任期内各年年末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增减变化情况、各年产值、成本、利润指标完成情况、职工人年均收入情况、税费上缴及企业所得税减免情况、普通股股利分配情况、资产保值增值和管理情况等;对报账制核算的专业管理所考核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主要工作业绩从财务资产管理、供用电管理基础工作、营销管理、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等诸方面进行考察和认定。离任审计完成后,要做好审计档案归档保管工作。

二、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前提

1.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我国干部管理的需要而开展的,已成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从立项到审计评价都必须有一定的行为准则。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企业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的一种有效方式,日益受到电网企业各级领导的重视,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市电力公司分别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和审计业务指南,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经济责任审计涉及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上级领导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手段。在目前经济责任实施中,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均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签发和提出意见,并将审计报告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的支持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宽松良好的外部环境。

3.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广泛,审计方法灵活多样。利用核对、比较、详查或抽查及内部控制制度查验等审计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对业绩指标采取纵横对比法,对重大经营决策和特定问题作出分析。通过分析比较,摸清家底,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离任者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明确了其在任的经济责任。继任者明确工作思路,尽快适应新的环境,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上级领导和继任者借助审计力量,全面了解单位的真实情况,进一步规避和控制风险,确定其经营决策。

(二)获取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是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关键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指出“审计证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活动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做出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它是解除或追究被审计人经济责任的依据。审计证据具有相关性、充分性、可靠性的特点。相关性即审计证据与被审计事项密切相关;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支持审计意见;可靠性是指证据的可信程度。审计证据质量的高低不仅影响审计证据的证明力,而且关系到审计报告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此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是保证电网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关键。

证据的类型取决于审计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广泛,包括内控制度、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收支、绩效、工程管理、营销审计等,需要获取多方面的证据。其中:财务审计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取证目标是证实会计报表所作的各项认定;绩效审计是在传统的财务支出审计的基础上,从企业支出的成本和取得的效益、效果来衡量其物质资源、人力资源配置与消耗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取证目标则是各项经营指标、效率指标和效益指标等的实现情况;电力营销审计是对电网企业的市场营销组合因素(即电力产品、价格、地点、促销)效果的审计。其取证要关注电量、电费、线损数据来源真实性、电价政策执行的正确性、电费回收的及时性,回收率指标完成的真实性、电费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账务管理的合规性、电力营销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线损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其执行效果;工程管理审计主要关注工程立项、建设过程、工程(预)结算、工程竣工决算各环节的审计取证等等。

在实际工作中,市级电网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短至1~2年,长至7~8年,跨越时间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些证据可能难以取得。同时,由于“先离任后审计”现象的存在,导致审计发现情况不能及时向当事人了解,而继任者受到对情况不了解或不愿触及矛盾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增加审计发现和落实问题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证据的质量。

(三)审计的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和重要环节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在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对其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的综合评价。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省、市电力公司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要求,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财务状况评价;企业经营成果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和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评价。审计评价的方法是:以市级电网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目标为标准进行对比评价,确定资产经营责任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采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平均水平为标准进行对比评价,分析任期内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先进水平为标准进行对比评价,寻找本单位的差距。对取得的成绩和查证的问题进行审计界定,分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传统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审计等,传统审计对事不对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政策性强,且既对事又对人的复杂的审计方式。该审计不仅工作量大,而且经济责任划分、审计评价都有一定的难度。一是可能因为以前家底不清,造成对接任认定困难;二是离任者非常关注审计评价,成绩多本人感到满意,问题多离任者不肯接受,因此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和重要环节。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遵循客观性、相关性、公正性、发展性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谨慎评价,建立在全部事实的基础上,全面看待被审计人的功过。同时认定经济责任不脱离当时当地的客观环境和历史条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审计范围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注重数据,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对非审计事项、审计中未涉及的事项、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作评价,坚持数据评价原则和准确性原则,使用规范语言。

(四)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价值所在

审计成果是指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性文书和其他相关的审计成果资料。审计成果运用是审计工作的最终环节,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和价值所在。

电网企业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要求,内部审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不断创新,把审计结果转化为纪检、财务和人力资源部门需要的审计成果。同时与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安排,分工协作,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部门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跟踪督促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有针对性地安排后续审计或审计回访,加强对审计建议、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对被审问题的认识,以促使其加强管理。审计成果的有效利用,一方面,能够促进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扩大内部审计影响力,提高内部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能够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电网企业在干部选拔、加强干部廉政勤政建设、完善防范机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是做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保证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专业性强,且实行的时间不长,在审计内容、方法、程序、评价上还需逐步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在参与市级供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普遍感觉到,要在较短的审计时间内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一个较准确的定量、定性评价,难度较大,且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内部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工作的责任心。目前,市级供电企业现有内部审计人员以财务和工程审计人员为主,而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人员知识面要求高,客观需要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层次呈现多学科、多领域的状态,需要复合型人才。一名合格的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必须熟悉会计业务及其风险控制,了解供电生产的特点、主要流程及营销管理知识,了解和掌握新技术的运用,学会与企业不同专业人员交流、沟通,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从而保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增强审计风险防范能力,把市级供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干得更出色。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央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7号令,2004.

[2] 张连华.内部审计实务精要[M].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

第5篇

一、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特点及作用

(一)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特点与优势

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是过去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与这两者都有很大的不同,具有自身的特点和独特的优势。

与全面审计相比,两者的审计对象不同。全面审计的对象为下属单位,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对象为领导者个人,发现问题后还要认定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审计目标更集中,审计责任更明确,审计过程更严肃,因此,无论是现场审计,还是事后落实整改,都更容易引起审计对象的重视,取得的效果也更好。

与离任审计相比,虽然两者都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审计,但审计目的不同。离任审计是事后审计,即在领导干部将要离开原岗位时开展的审计,其审计目的是对审计对象的履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人事部门进行干部的考核、调动、任免提供依据。领导干部履职审计是事中审计,其目的是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的不足,督促其整改,从而促进领导干部依法、高效地履行职责。虽然离任审计也涉及对发现问题的整改,但由于整改工作需要新到任的领导来组织实施,而新领导往往情况不十分清楚,因为不是自己的问题,落实整改的责任相对较轻,积极性也不一定很高,整改效果显然不及领导干部履职审计。

(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作用

与其他审计项目相比,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在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审计成果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把履职审计作为人民银行改进内部审计,进一步实现自我完善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大力促进整个人民银行系统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办事,促进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具体说,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反腐倡廉的整体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反腐监督体系,主要是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有上级监督、同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但每种监督都存在各自的特点和局限性,而对领导干部开展履职审计,弥补了传统干部监督制度的某些缺陷,健全了监督手段,从而有利于及时防止领导干部,是源头治腐的一项重要措施。

2、有利于预防和控制风险。风险是随着事务、具体业务的开展而表现为多种多样,但主要有管理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依法履职与监督是并向开展的,如果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就会使央行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出现失误,甚至犯各种错误,直至违法乱纪。对领导干部的履职审计,由于从事后的检查向事中执行、事前的制度完善的提前介入,并开展经常性的审计监督,能及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公正地处理日常事务,并正确有效地执行金融政策,协调辖区金融工作,促进当地经济、金融的稳健发展,从而达到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的目的。

3、有利于对领导干部作出经常性的评价。每次履职审计,都应对领导干部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的决策情况,组织参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管理、履行业务管理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由于评价是在审计检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掌握和了解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思想素质等,为提拔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同时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健康成长,更好更深入地完善各项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章,更加深刻地研究、理解和认识各种现代管理方法,从而更加有效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开展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缺陷及难点

(一)审计的范围和重点不明确,责任难以确定

所谓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理解应包括该领导在执行金融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协调辖区金融事务、内部行政和业务管理、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多方面内容,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却往往发现难以操作。

一是审计范围不全面、审计内容不明确。现在出台的履职审计办法,缺少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难以全面反映领导干部履职全貌。同时,由于缺少具体内容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帽子大,内容少”的情况,对一些审计事项如维护金融稳定、协调辖区金融事务、组织人事等等,不知具体从哪里入手,漫无头绪。

二是审计重点不突出。既然是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就需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个人工作职责,作为审计的重点。但目前的状况是,在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中,其他工作人员都有明确详细的岗位职责和责任书,恰恰行长没有。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根据下一级向上一级负责的原则,通常由上级对下级制定岗位职责,签订岗位责任书,而行长直接对上级行负责,其岗位责任本应由上级行签订,但一般分支行在制定岗位责任制,通常是对辖属行整体提出要求,而不会对其行长制定详细明确的职责。这样一来,在履职审计中,具体确认行长应具体承担哪些职责,哪些事项应属于审计的范围,就有一定的困难。在实际进行履职审计中,往往出现审计内容和原有的全面审计基本相同,大量人力投入到对日常性、事务性、操作性业务的检查中去,审计重点不突出。

三是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难以确定。对于在履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如何确定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容易。在“履职审计办法”中,把应承担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作了简单的解释即领导干部直接参与的为直接责任,分管部门的问题为主管责任,其他问题为领导责任。但是这种分类方法并不十分科学。举个例子,如果有两家支行的行长,一位分管的部门很少甚至没有,而另一位分管的较多,在履职审计中发现了同样的问题,是否就是前者负领导责任而后者负主管责任?从另一方面看,同为支行行长,相同的职位是否应担负同样的职责,承担相同的责任?这两者是否产生了矛盾?此外,实际检查中遇到问题的多样性,与对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认定的敏感性,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困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行长决策到基层操作,在哪一层面以上发生的问题应由行长承担责任?二是问题发生到什么程度应由行长承担责任?例如,对于日常操作上的差错,领导干部是否要承担责任?如果发生大量差错,是否要承担责任?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明确。

(二)审计方法有待完善

根据《履职审计办法》,履职审计的方法有四项:进点公告、问卷调查、资料查阅和座谈、质询、走访等,其中进点公告是履职审计特有的审计方法。目前在开展履职审计中,除增加进点公告外,其他方面通常延用原有审计项目的方法。但由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特殊性,一些审计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效果很不理想。其一,无法全面、真实、广泛地采集领导干部的个人相关信息。目前采用的问卷调查、座谈等方法,由于不够深入,结果往往流于形式,发言的不是泛泛而谈,讲些空话,就是只褒不贬,刻意回避谈问题、谈不足,从而无法获取真实的信息。其二,缺乏对现有结果过程的审计监督。就目前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的情况看,仍注重对工作结果的审计监督而缺乏对结果过程的监督。这样的审计结果并不能代表被审计对象的整个管理过程或操作过程,无法体现绩效效率。

(三)评价内容不全及审计结论透明度不够

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对领导者个人的审计,对人的审计,理应通过审计作出全面的评价。无论是离任审计还是现行的履职审计,由于受审计内容的局限,所谓的评价也只是局限于对所管理的事务和业务工作的评价,缺乏对其领导风格、用人及党风廉政等方面的评价,且现有的评价由于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出现了对领导干部的评价起点低、内容不全、评价对象难以区分清个人还是单位等问题。按照现行履职审计办法规定,审计结论仅报派出审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本人及被审计单位一概不知,缺乏一定的透明度,剥夺了个人的知情权,也会使被审领导心存疑虑,同时也不利于被审领导所在单位对干部的同级监督。

(四)在审计过程中容易遇到阻力

这种阻力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由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是一项新举措,一些领导干部可能对开展这一项目的意义认识不足,容易产生抵触情绪;二是领导干部的下属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而对审计工作不支持、不配合;三是普通职工可能会因为对这一审计项目的不了解而产生思想顾忌,明哲保身,不愿真实反映情况。

三、对完善履职审计的思考和建议

(一)完善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履职审计的范围、内容和责任划分

基本思路是修改完善《履职审计办法》,再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列明所要监督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各项条目,使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1、履职审计中增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方面的内容,以保证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完整性。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党性原则、选人用人是准确履职的重要基础。从纪检监察角度入手,能够进一步了解对该领导干部履职监督的有关线索,如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等;当发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而审计手段无法深入,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协助介入的,就可形成监督合力。事前、事中取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协助,有助于审计监督目标的更好实现,并能进一步规范对领导干部的管理。

2、《实施细则》应列出具体的审计内容,对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各方面内容加以详细描述。要防止出现“帽子大、内容少”的情况,审计范围很全面,具体的审计内容却很少。

3、总行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分工要有一个指导意见,明确行长、副行长的岗位职责,便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能在行长承担的职责范围内开展,以便正确把握好审计重点,同时也可以减少基层行长与副行长分工随意情况的发生,便于审计人员确定行长应承担的责任。

4、进一步明确三项责任划分的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解决“从行长决策到基层操作,在哪一层面以上发生的问题应由行长承担责任?问题发生到什么程度应由行长承担责任?”这两个问题。

5、建立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总体评价的评价标准。

(二)探索审计手段,完善审计方法

一是深化调查和信息采集方法。针对履职审计对象为在任领导,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谈话等一般方法不易了解真实可靠的审计信息的实际,可采用“走出去,请进来,内外结合”的方法,扩大调查范围,提高调查深度。二是重视结果过程的审计。通过结果去监督过程是寻求提高绩效的途径,能充分体现绩效效率,并能鼓励和帮助被审计者采取必要措施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及控制措施,在花费较少精力的基础上取得更多成绩。在方法上可根据年度、月度工作目标,上级行布置的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应处理的事务等,在时间上,所耗人、财、物上作出相应评价;也可根据制度对日常事务性、规定性的业务完成情况所耗时间,与所取得的最佳效果进行评价等等。

(三)增强审计结论的透明度

增强审计结论的透明度,有利于群众对审计组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如实反映问题给予积极支持,有利于被审领导接受监督、认真整改,使干部群众更加坚定了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信心;从被审领导所在单位看,审计结论透明,有利于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加强整改,规范管理;审计结论透明对审计部门自身建设、审计能力和水平、审计质量要求也是一个极大的促进和推动。为达到审计结论的公正、透明,建议首先在本单位内公布审计结果,向群众征求审计结果及评价的全面性与正确性,以提高审计结论与处理决定的可信度。其次通过谈话形式向被审计领导反馈审计最终结果,既可消除被审领导的思想顾虑,又增强了履职审计的严肃性。与此同时将审计结论抄送被审领导所在单位,利于实施同级干部监督。

(四)加强监督力度,优化审计环境

大力加强宣传,使辖属机构和单位充分认识到开展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不是针对个人,而是提高审计效率,强化央行内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能力的需要,是一项制度化的工作。同时,在审计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几种关系:一是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的关系,既要调动、保护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又要争取审计对象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肯定成绩与确认问题的关系,确认问题尤其要客观、公正;三是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关系,在具体处理中可以抓大放小,大事处理、小事提醒。

第6篇

一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截止5月20日,我县共组织政府采购物资类46次,采购物资按市场价预算金额为348.15万元,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成效金额为300.45万元,节资47.7万元,节资率为13.7%;并对8个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我县在围绕掌管财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较多的单位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近期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四个方面进行广泛调查摸底;结合人大述职评议工作,完成了选择审计对象和制定审计方案等工作,确定对县林业局县物价局县司法局坌处镇江东乡五个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前审计部门已进点五个部门开展工作。

三“三公开”工作

(一)县直机关政务公开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以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为重点,推动我县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截止5月20日,30个县直机关(包括三个办事协调机构)均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进行了10至12次的政务公开,总分开次数为152期,且公开的内容大都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形式也在不断的更新。

1乡镇政务公开情况。已开展政务公开乡镇16个,占100%,建有规范公开栏47个,公开216期,16个乡镇共建有回音壁21个,回音18期,16个乡镇建有意见箱,并建有公开档案。全县153个站所,有公开栏138个,占90.2%,公开223期,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16个,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的乡镇16个,占100%。

2村务公开情况。全县共326个行政村(居委会),已开展村务公开的村(居委会)326个,占100%。建有公开栏326个,其中规范的305个,不规范的21个。目前,累计公开309期;建有意见箱的村66个,建有回音壁的村29个,建立村务公开档案的326个,建立村各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的村326个。

(三)厂务校务公开情况

全县有国有企业14家,进行厂务企务公开的14家,公开率100%,公开期数16期。全县257所学校,进行校务公开的257所,公开率100%,公开期数342期,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学校收费标准项目上学校开支人事调整职称评定等。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目前,全县39个有审批权的单位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04项。其中实行“一厅式”联合办公审批的单位有5个,实行“一个窗口”办公审批的单位有3个。

五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对收支两条线的实施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的有96个单位,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纠正收费罚没收入中的不规范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县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收入586万元,罚没收入52.03万元,全县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上交财政178.8万元。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项目113个。

二是部门预算试点工作在去年24对个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以全面铺开,全县96个单位都拿入为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实行综合财政预算。

三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去年对16个乡镇全部实行“零户统管”的基础上,加强对各乡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会计核算中心在去年对86个单位进行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增加了1个单位,共计87个单位;截止5月20日,拒付违规票据12张,金额1.17万元;退回补充更正票据10张,金额174.21万元。核减教育系统人员经费31216.3元。同时国库集中管理工作正在筹备中。

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组织出让国有土地3次,出让面积13880平方米,收取出让金831.4万元。其中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6宗,面积420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12.6万元;公开拍卖经营性土地1宗,面积9660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528万元;公开拍卖军产1宗,面积3800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290.8万元。我县出让的3宗国有土地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执行的,没有发现违纪行为。,其交易金额为290.8万元;比评估价271.6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9.2万元。

七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工作

目前为止,由于我县目前还未建有项目代建机构,所建项目还是执行四位一体的投资体制。

第7篇

关键词:

近年来,国际、国内财务环境不断变化,财经政策不断更新,财务工作新的变革不断。一些新的管理手段(例如ERP系统和财务管控系统)逐渐被更多的企业采用,尤其是在大型集团企业。在新形势下,集团企业如何加强对分、子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控,成为摆在各企业面前的新问题。建立分、子公司常规化财务评价体系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体系的建立能够实现以下目的:1)规范分、子公司财务工作,形成一体化财务流程,对财务工作质量及水平进行衡量;2)增强横向可比性,形成良性竞争机制;3)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提供蓝本式手册,便于稽核工作的开展;4)实现常态化与个性化的财务监控模式,进而实现财务实时监管。

一、常规化财务评价体系的基本思路

将对分、子公司的财务评价体系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典型体系,一是个性体系。典型体系主要用于日常常规化的财务管理运用,侧重于对组织架构,制度建设等宏观化管理方面的评价。个性体系主要用于专项财务管理,侧重于就某一方面的财务工作进行深入评价。

典型体系需编制典型方案,有固定的条款、框架以及打分标准,以固化的管理为依据,进行常态化统一化的评价。个性体系则根据实际需要,针对问题专门设计方案。方案的主体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条款、政策依据、打分标准、评价责任人等内容。

两种体系经现场运用后,均会形成统一的财务评价报告,针对评价结果进行总结,提出问题督促改正。从而实现对财务管理事项的多层次、多界面、点面结合的监督。

二、常规化评价体系的具体做法

    评价常规化体系的运用主要分为三个步骤:一是方案选用,二是

现场评价,三是评价结果。

1、方案选用:方案的选用是整个体系的初始与基础,方案的确定决定了评价的公正性、真实性、可靠性。

按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典型方案的使用一般每年大规模使用1-2次,用于年度财务稽核工作,主要针对财务基础工作和日常财务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个性方案的使用为不定期,针对具体财务检查、审计工作的要求,随需求进行设计运用。无论哪方面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需要,都能根据具体要求进行设计使用。在个性方案设计过程中,关键点在于评价条款的设计,一是要有政策依据,二是要紧密贴合实际需求,三是操作性可评价性强,四是管理重点突出,便于评价结果的运用。该体系的优点在于相关部门可以成为个性方案中的需求提出者,按专业部门的需要,设计个性方案,提出检点,加强协同化管理能力。

2、现场评价:方案的现场使用,一般由专业财务人员或相关部室的协同责任人,按方案设计的条款与打分标准,利用现场详查、抽查,相关人员询问,调账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应条款进行打分,并出具相应的检查记录。

3、评价结果及运用:根据现场资料,对财务事项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各分、子公司排名打分情况,二是针对各分、子公司管理情况提出的问题,三是针对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四是提出考核方案,五是提出对现有管理缺陷的制度建设建议。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类运用,运用的几个重要步骤包括:被查企业整改、典型案例储备、考评使用、年度财务工作质量评价运用、专业制度建设。

评价形成的检查结果与意见,有以下几方面的运用渠道: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部公示或公开公示;二是,将考核结果违规纪录根据轻重,结合审计、监察的建议,提出处理方案;三是,属于绩效管理范筹的内容,移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考核;四是,就管理性问题督促各责任企业进行整改,并限期回访;五是,对各类案例进行收集,进一步修定典型方案。

该体系的关键点在于运用,体系的实用性主要反映在实际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对现有各单位管理水平进行正确评价,促使各单位进行对比,找出不足与差距,以标杆单位为榜样,改进管理,提高水平,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与激励机制。同时,根据典型案例发现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制度建设,防患堵漏,为财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集团公司各部门在体系中的主要职责分工

(一)财务部

1、负责针对具体情况设计体系方案,根据财务工作需要或其他专业部门的具体要求,选择使用典型方案还是个性方案。并对个性方案的条款进行详细方案设计。

2、按选定方案与相关部门协同实施,按“体系”设计的内容与标准对被查单位进行评价。采用调账检查、现场审计以及相关部门巡查等方式,对约定条款逐项进行评定。

3、形成评价结果,并负责对外公布评价情况,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同时提请绩效管理部门按评价结果进行考评。

(二)其他相关部门

随着财务管理的深化,财务的专业化、专门化、协作化特点更为明确。因此,其他相关部门成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管理责任人,起到强有力的协同作用。提出检查需求与侧重要求,供财务部门进行个性化方案设计。

1、 与财务部门协同运作,推进既定方案的实施,参与评价与考核。

2、 运用考评结果,对各被检企业进行监管,为评价结果的实际运用提供实用性保障,促进各专业管理状况的改进,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各部门间协同管理能力。

    (三)人力资源调配

该体系为财务的专业管理体系,可由财务部以及各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临时组建检查队伍,不需要额外增加组织机构,可根据需要调配各部门业务骨干进行实施。

典型方案主要由财务部组织实施,针对常规化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评价,调配各单位财务业务骨干组成临时检查队伍,或根据需要汇同审计部、监察部专业人员组织实施。

个性方案则根据检点,各相关协同部门配备专业人员与财务部该个案方面的专业管理人员共同形成临时性组织,确保个性方案的实施。

总体来讲,该体系不会增加人力资源压力,依靠现有的组织架构,根据需要临时组建工作组织,为方案的顺利运行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常规化评价体系运用范例

某集团公司在2009年的财务稽核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中采用了该体系的方案设计方法,运用条款式评价管理方式,对下属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并有侧重地规定重点检查方面,规定打分(评价)标准,对分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予以公示,一是要求责任部门整改;二是对管理薄 弱环节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三是评价结果用于当年财务工作考评的重要参考。

(一)2009年财务稽查方案

1、方案设计:2009年财务稽查的重点是对2008年的财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盘点。方案设计在典型方案的基础上,侧重进行了个性方案设计,增加大量与现实工作有关的评价内容。

2、现场评价:

1)成立由财务部签头,各专业部门人员组成的稽核工作小组,形成临时组织架构,对该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2)根据各专业部门,以及财务管理的需要,按预设方案开展稽核工作,采用调账检查、现场抽查、现场普查,经办人员了解等多种方式,按条款逐项考评。

3)确定专门人员收集各现场检查人员针对条款的评价情况,作为总结性报告的基础资料。同时,现场给予当事基层单位进行业务性指导,促进其进行管理改进。

3、结果运用:

1)根据现场检查评价的记录,以公开的方式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了打分排位,形成专题财务稽查报告,督促各分公司按报告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限期回访。

2)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分、子公司,于检查当期将考核报告交绩效管理部门兑现考核。同时,在年度终了各公司的财务工作考评时,用作重要的评价依据,并在年度财务工作总结会时予以公示。

3)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制度方面的部分缺陷,当年对资金管理方面增加了关于大额资金审批流程方面的制度,强化对各分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总体评价结果

2009年某集团公司针对分、子公司2008年财务工作情况,采用该体系进行典型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的财务考评方式,对分公司的年度财务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在总体评分环节采用了典型方案与个性方案各占50%的评分方式,根据当年的多次稽核情况进行了打分排位。

根据总得分情况,对分、子公司当年的财务工作进行了排位,并据此将得分最高的分公司评为集团公司优秀财务管理先进单位,同时对得分较低的分公司提请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并据此对该公司的负责人在年度考评时给予了适当的评价。

第8篇

本水泥公司有10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两条,2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一条,总资产4亿元,占地600余亩,职工1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00人,公司主导产品被评为**省名牌产品,…商标连续四届被评为**省著名商标。是**省建材行业骨干企业和全省规模最大乡镇建材企业,跨入了全国500家重点建材企业,**省工业企业实现利税50强,**省发展乡镇企业10强,**市20户重点工业企业,2009年跻身中国建材500强,名列**市工业百强66位。

      一、2011年能效对标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进一步理顺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为进一步推进能效对标工作的落实,我公司在年初工作会议上通过并下发了《关于下发水泥一、二、三厂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了能效对标工作目标和责任,确定了2011年全年各生产线能耗指标,将各生产线能耗和主要用能设备能耗标准等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做了详细规定。

(二)大力抓好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我公司经多方面论证和环保评估,2009年8月,投资2.38亿元建设了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一条,该生产线采用五级预热及预分解系统,热量损耗小,单位产品能耗低,可以有效缓解能源紧张的压力,该生产线今年6月份投产以来,项目采用国内先进成熟新型干法生产技术,具备的安全可靠,环保节能等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已助我公司在节能降耗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积极落实能源审计工作。能源审计能够摸清企业能耗现状,从而查找出差距和潜力,进而能够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产品能耗。我公司遵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我公司能源利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公司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机构人员、有效推进方案落实,在十一月份市节能监察中心对我公司的能源核查中,各项能耗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四)着力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公司上下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宣传活动,通过加强教育宣传工作,营造“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氛围。号召全体职工历行节约,开展四个一(节约每一吨煤、每一度电、每一升油、每一滴水)提合理化建议、与节能挂钩,落实奖罚制度,使节能工作力度得到大力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设备问题。设备运转不正常,起停频繁,造成回转窑因升温空转而加大了煤耗和电耗,使水泥制造成本增大,经济效益明显降低。煤磨系统故障多,制备的煤粉细度较粗,喷煤管喷煤不均匀,使窑内燃烧不充分,影**泥熟料强度。设备空载运行现象严重,耗能但没有产出。

(二)材料问题。我公司原材料水分含量较高,进厂原煤水分含量达百分之八左右,水分含量高,易磨性差,电耗增加,且使原煤实际使用数量和计量值之间出入较大。

(三)管理问题。基础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整理欠规范,信息渠道不畅通。基础台帐与相关资料记录反映了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是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提炼并形成的信息资源,是指导生产经营和实施精细化管理不可缺少的部分。信息传递渠道的不通畅,影响了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和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采取的措施

(一)责成公司设备部和电力部联合加大设备维修保养力度,增加巡检频次,努力提高设备运转率和完好率,进而提高设备台时产量。加强车间管理,彻底杜绝设备空载现象。杜绝喷煤管喷煤不均匀,而造成窑内燃烧不充分,影**泥熟料强度。

(二)责成公司经营部加大进厂原材料的管理力度,保证进厂原料达到公司内控标准。各级部门要牢固树立成本意识、效率意识,严格控制各分厂能源消耗,做好人员培训,做到统计数据及时、准确。

(三)完善基础台帐,规范相关资料,加强信息交流,改善各部门之间信息阻塞的状况,逐步建立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交流平台。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充分运用统计方法进行数据的直观对比,从数据中查找差距,从比较中制定追赶目标。在对标活动分析中突出重点,根据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分析,采取及时、有效的保证措施,确保对标指标的全面完成。

四、长期工作安排

(一)加强节能降耗基础管理,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根据国家节能降耗方针政策和我公司实际情况,在制定各项经济技术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同时,把节能降耗列入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与干部职工的工资奖金挂钩;修订完善节能降耗、污染综合治理各种制度、操作规程及能源统计台帐、报表,建立各种节能降耗档案;加强职工培训,确保职工能够正确保养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保证其正确使用、正常运转,发挥其正常效能,为节能降耗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进一步加快环保科技创新,加大节能降耗项目投资力度。为采用先进技术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真正实现节能降耗和经济效益双赢,保护环境,经多方面论证和环保评估,2009年8月,投资2.38亿元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该项目采用国内先进成熟新型干法生产技术,安全可靠,并具备环保节能等优势,有利于推进公司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升级。该生产线采用五级预热及预分解系统,热量损耗小,单位产品能耗低,可以有效缓解能源紧张的压力,必将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工业。项目自2009年8月份开工建设以来,已于2011年6月份投入生产,经过试运行以后,该项目的节能效果良好,项目建成以来改善了我公司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充分论证了科技降耗的可行性,我公司将一如既往的加快环保科技创新,加大节能降耗项目的投资力度,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积极开展节能降耗科技研究,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多年来,我公司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坚持资源综合利用与企业发展、节能降耗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从企业实际出发,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致力于在水泥生产中掺加火电、冶炼等企业排放的固体废料的技术研发工作,在确保水泥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使粉煤灰、氟石膏、采矿废石、硫酸渣等固体废料年利用量达到35万吨,既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增加了企业经济效益,也减轻了固废材料排放企业的压力,减少了环境污染。今后,我公司还将一如既往地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在这方面多下功夫,找出路,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四)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在企业内部营造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节能降耗、节能减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的重要性,学习宣传国家节能降耗的政策法规和一系列重大措施,宣传节能的先进典型,厉行节约,制止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不良行为,倡导有利于节能降耗的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能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今年以来,我们结合环保、能源方面法律法规,通过标语、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和举办环保、节能培训班的方法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我作起,从一点一滴作起,杜绝设备的“跑.冒.滴.漏”,以及“长流水”、“长明灯”等现象。使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与环境友好相处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从而有力地推动节能减排降耗工作的开展。

    节能降耗,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后,我们继续在上级能源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把节能降耗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和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倍加珍惜资源,为把我公司建设成为节能、环保、高效的企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