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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区创建汇报材料

时间:2022-10-15 01:45:06

文明社区创建汇报材料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实行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部门主抓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突击整治与常规管理相结合,严谨细致,讲求实效,高标准创建,高质量迎检,确保赢得“省级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称号,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添彩,扩大*在全国的影响力。

二、应突出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现在离省里检查只有一个月的时间。由于时间紧迫,张湾镇、区直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动员大会的要求,在坚持整体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的前提下,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开展活动,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浓厚的社会氛围

1、电台、电视台、区内各网站在迎检动员会后,要立即开设专栏和专题,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宣传近年来我区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要经验和取得的主要成绩,报道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反映各部门迎接文明城市检查的工作动态,褒扬文明行为,批评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广播电台在新闻节目之前要播发1—2条宣传口号,并充分利用其它栏目搞好创建宣传。

2、按照市委要求,我区要在各辖区重要路段和显著位置分别设立2—3幅文明城市创建大型公益宣传广告牌,同时要在高速公路*东站横跨天桥上制作一幅“举全市之力、聚万众之心、创文明城市、建和谐*”大型宣传标语,充分彰显文明城市创建和公民道德建设的主题。

3、区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居委会,以及各级各类文明行业、单位,要利用会议、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画廊、单位网站、市民学校、校园广播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争做文明新事、争当文明市民,坚决抵制一切不文明行为。我区要在创建期间,组织一至两场以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文艺晚会。

4、各单位要以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为平台,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让广大市民在参与活动中愉悦身心,受到教育,充分展示我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市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5、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全省范围内的“文明城市”投票活动,通过荆楚网站、手机短信等途径,为*跻身全省和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投上神圣的一票。此投票活动将于5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启动,届时另行通知具体参与投票方式。

(二)强化整治,努力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1、整治环境卫生。环境卫生治理要由主要街道向背街小巷延伸,向居住小区延伸,向单位内部延伸,向城乡结合部延伸,向出口路延伸,做到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经营饮食的门店和摊点要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不污染环境。

2、整治市容市貌。重点解决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乱贴乱画等突出问题,清除各类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标识,更新破损的招牌和门面装潢,整修破损的路面、花坛、垃圾桶等市政、环卫、交通设施,清除野广告等城市“牛皮癣”,确保市容美观靓丽。

3、整治环境污染。加强对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等车辆的管理,杜绝抛洒滴漏污染街面道路。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严禁进出车辆将泥土带上街道,造成灰尘污染。加强对餐饮业、歌舞厅、车站码头、广场、景点景区的管理,解决白色污染、噪声污染、烟尘污染等问题。

(三)强化管理,努力建设优良的社会秩序

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搞好道路交通标线标识规范性设置,严格道路交通管理,切实解决车辆随意停靠掉头、行人闯红灯和乱穿马路等问题,做到车辆按线行驶,按位停放,行人按交通规则行走,确保道路畅通,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2、加强市场秩序管理。整治市场内外经营秩序,市场内做到开市不乱,收市保洁,市场周围车辆摆放有序,行走方便;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坚决查处和制止损害公众利益和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营造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规范网吧经营,净化文化市场。

3、加强治安秩序管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完善的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加大扫除黄赌毒和对盗窃抢劫打击的力度,搞好治安巡逻,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4、加强公共场所秩序管理。车站、广场、公园、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设施完备,功能完好,环境整洁,服务规范,管理严格,无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吵架斗殴、禁烟场合抽烟等不文明行为。

(四)精心准备,努力为检查考核提供完备的资料和现场

省检查团检查考核的主要方法是: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抽查,问卷调查,随机访问。围绕上述检查考核要求,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精心准备。

1、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关于材料审核要求,共需要提供95个方面的档案资料和文字说明材料。有迎检任务的各部门和单位,都要做好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有关情况说明材料或经验材料的撰写,于5月20日前交“三城联创”指挥部综合组统一汇总整理。这些档案资料,能提供原件的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说明材料要有主要作法和主要成效,能够证明所抓的工作达到了文明城市应达到的要求。档案资料和说明材料的时间跨度为20*年——20*年。

2、准备好抽查单位和现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规定,检查文明城市,将现场考察公共场所、街道社区、窗口行业、市容市貌等52个方面的内容。张湾镇、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迎接省里考察的现场准备,并把现场准备与提高创建水平紧密结合起来,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抓好典型,高质量地展示创建成果。

3、做好汇报材料和电视汇报片的准备工作。汇报材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区委、区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综合汇报材料,由指挥部办公室撰写,电视汇报片由电视台负责拍摄。二是专题汇报材料,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和改善民生两大热门主题,提供下列专题材料:区纠风办提供端正行业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专项材料;区公安局提供抓好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管理,增强群众安全感的专项材料;区工商局提供加强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材料;区建管局提供加强城市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的专项材料;区城管局提供加强城市管理,为居民创造优美的居住环境的专项材料;区环保局提供治理环境污染,搞好保护环境,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市民营造优良生活环境的专项材料;区卫生局提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系建设,搞好疾病防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进医德医风,提高“窗口”服务水平的专项材料;

区文化局提供加大群众文化服务和文化市场管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加强历史文化发掘与保护,展现历史文化名城风采的专项材料;区交通局提供加强客运秩序管理,改进公共交通服务,提升城市窗口服务形象的专项材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解决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专项材料;区民政局提供解决城市低收家庭生活保障,在全社会倡导扶贫帮困、慈善公益的社会风气,加大社区建设和管理力度,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的专项材料;区财政局提供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市民精神文化活动场所和精神文明建设投入的专项材料;区文明办提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专项材料。以上材料要求实事求是,所提供的数据与上报上级部门数据和档案资料上的数据相一致,一般不超过4000字,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5月25日前,将打印文稿和文稿电子版交指挥部办公室。

三、做好迎检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大领导力度。此次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纳入工作日程。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上阵。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主抓领导和主抓科室,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质量标准,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间,把工作做细做扎实,力争向市委、市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有迎检任务的单位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5月18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指挥部办公室。

(二)加大整改力度。各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把这次迎检作为推进创建工作,提高创建水平的重要契机,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要求,进行认真自查,找出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创建工作全面达标。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国家省、市中长远科技发展计划《纲要》,把创建工作与推动地方科技进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科技工作,努力开创我区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迎接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市区2012年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区委办主任)

(区政府办主任)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发改局局长)

(区教科局局长)

(区科技和信息产业局)

(区财政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区农林局局长)

(区卫生局局长

(市国土环境资源分局局长)

(团区委书记)

区妇联主席)

(区科协主席)

(东山镇镇长)

(永兴镇镇长)

(石山镇镇长)

(海秀镇镇长)

(长流镇镇长)

(西秀镇镇长)

街道办事处主任)

(海秀街道办事处主任)

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科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科协、区科信局负责人兼任,具体工作人员由各部门抽调。

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区的创建方案及创建指标要求,结合各镇(街道)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镇(街道)的科技进步工作。区机关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创建要求,确定专人做好各项材料数据的收集报送工作,保证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并认真做好创建资料汇编和审查工作,确保我区科技进步工作圆满通过国家、省、市考核验收。

三、创建内容

(一)科技进步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二)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科普工作情况;

(四)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

(五)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成效。

四、创建指标及标准

1、创建采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共31项指标,其中定性指标11项,定量指标20项,具体指标解释及应用见国家科技部《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2010年—2011年)》。

2、本次创建指标填写时间范围:2010年—2011年。

3、凡是工作手册中的指标说明为“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的指标数据,需提交一本统计年鉴;如果统计年鉴没有,可由相关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4、三个“一票否决”指标包括: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情况(要求由党委或政府召开专门研究解决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的科技进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和听取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工作专题汇报的次数每年分别不少于两次,共不少于四次,并切实、有效和及时地解决了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要求区级政府中设立有独立机构、编制和职能的科技管理部门。要求镇、街道全部设置专门科技工作机构或配置专人负责科技工作);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区1.1%以上;镇(街)1.0%以上。

五、创建方式与要求

(一)创建方式

采取数据核查、实地考核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创建要求

创建工作实行报送材料承诺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区机关有关部门和主要领导对所提供的资料、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负全责。在考核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参加本次创建,保证各项指标填报的规范、真实与准确。

各镇(街道),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科信局、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就贯彻落实科教兴区(镇、街道)、人才强区(镇、街道)、可持续发展战略情况以及推动科技进步的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评价,综合提出自查意见同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区2010—2011年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主要创建指标及责任分解表》工作,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和数据。

六、进度安排

科技进步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2月15日-3月31日)。主要任务:①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报区委、区政府通过,于3月20日前上报省、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②3月底前,完成对全区创建工作的任务布置;③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全区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为创建工作营造氛围。④3月30日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编委办、区财政局根据要求,将两年来科技工作情况重点是三项“一票否决”完成情况以报告形式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街道)将科技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制定的创建工作方案报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

根据《转发区残联关于*区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98号)的要求,并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把“光明扶贫”行动引向深入,配合区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区的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年为创建年,依照《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县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20*至2009年,全镇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手术;以后新发现的白内障患者,形成自然治疗的运作机制,发现一例,手术一例。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镇成立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梅向民(镇政府)

副组长:梁国锋(镇委)

成员:龚永健(社会工作办)丘常青(宣教文卫办)

陈雪怡(财政所)陈锐生(宣教文卫办)

卢淑冰(社会工作办)程开明(陈村医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工作办,办公室主任由龚永健担任,副主任由丘常青担任,成员包括陈锐生、卢淑冰、罗肇文。

(二)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由陈村医院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组长:*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年10月10日-10月17日)

对具有本镇户籍,截至20*年12月31日前达到60岁以上(含60岁)的人群及其他白内障患者,由所在村、社区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区白内障患者手术筛查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的基本资料。

(二)义诊筛查阶段(20*年10月14日-11月20日)

义诊筛查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由村、社区召集有关调查摸底对象,由专家技术指导组到各村、社区进行义诊筛查。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宣传落实、场地布置、流程控制、后勤保障、人员安排等配合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要组织足够人力和物力,细致做好义诊工作,并填写好检查结果,提高义诊筛查、防盲治盲成效。具体义诊筛查时间详见《陈村镇白内障义诊筛查初步安排表》。请各村和社区在10月13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名单上报镇社会工作办。

(三)复查阶段(11月20月-12月15日)

各村、社区收回登记表,汇总资料,对需要进行复查的人员填写《*区白内障患者复查汇总表》(附表2),并于11月18日前上报镇社会工作办。

办公室将根据各村和社区的复查人员情况,以村、社区为单位,安排到陈村医院进行复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复查当天,请各村和社区持复查对象的登记表,派有关人员带队,安排落实复查对象进行复查。

(四)资料汇总阶段(12月16日-12月20日)

各村和社区对登记表进行汇总,编册存档,填写《*区白内障拟术患者统计表》(附表3)和《*区白内障患者手术筛查登记汇总表》(附表4),并于12月20日前连同登记表上报镇社会工作办。

五、手术实施及组织安排

本次白内障手术,采取集中施行、分批安排的原则,手术任务由区指定医院:*区第一人民医院、容奇医院、桂洲医院等特约医院负责。手术安排和具体的组织实施,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手术特约医院研究,并按照《转发区残联关于*区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实施。

六、白内障手术救助对象

本方案所称贫困白内障患者,是指具有本镇户籍,经由区民政局核定的在保的低保户、低保临界户家庭成员中,符合白内障手术条件,自愿实施手术的白内障患者。

七、申请程序

(一)由申请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索取填报《*区贫困家庭白内障手术经费补助申请表》(附表5),并提供以下材料:

1、属低保户对象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影印件;属低保临界对象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区低保临界证》影印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以上证明材料齐备后,送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

(二)村、社区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如无异议,由村、社区审核加具意见,报镇社会工作办。

(三)镇社会工作办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加具意见后送区残联审批。

八、救助标准及解决办法

(一)手术费用

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每位患者每次只做单眼手术,每次(例)费用不得超过7000元,费用含术前术后常规检查、手术耗材、术前术中术后用药、治疗、护理、住院、伙食等费用。

(二)救助标准及解决办法

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费用(该对象住院实施手术时,医院予以免交住院押金)扣除医保支付部分后,属个人承担部分(含无参加医疗保险贫困对象)的手术费用,均由区、镇政府各按50%的比例分担。

3、贫困白内障实施手术,其住院期间患者出现的其他疾病费用不纳入救助范围,按有关保险标准处理。

4、非救助范围的白内障实施手术方式及收费标准,由手术医院按惯例组织实施,并做好白内障手术资料统计、信息收集、情况上报工作。

(三)经费支付方式

贫困白内障手术后20个工作日内,手术特约医院分别向区、镇提出手术经费支付的报告,并附上《*区白内障患者手术汇总表》(附件6);区、镇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审批后,分别将各自承担的部分费用,划拨给手术特约医院。

(四)常规工作经费:镇将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用于宣传发动、组织部署、筛查输送、建立档案、资料印刷、检查评估、医疗援助人员的接待和迎接省、国家检查验收等。

九、建立长效运作机制

20*年以后,每年新生白内障患者,遵循自然治疗的惯例进行,切实保证新生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手术一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救助条件,按本方案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

十、监督与管理

(一)镇财政、社会工作办、宣教文卫办要加强对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救助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

(二)各村、社区必须建立手术对象的专门档案,建立白内障信息、数据库,对白内障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第4篇

一、*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切实做好综合文字和公文处理工作。针对国家土地宏观调控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能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文字材料的政策理论水平。在材料起草过程中,一方面能虚心听取领导和部门的意见,广泛收集整理各方面资料,提高了文字材料的可塑性;另一方面,坚持在工作中经常加班加点,数易文稿,力求精益求精。今年先后为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副主任、省政府办公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领导调研以及各类会议做好汇报、交流、调研材料的起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综合文字任务。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一方面,积极运用综合事务系统和电子政务公文系统传输各类文件,网上办公的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公文登记、阅办、传递、处理等工作流程,准确规范处理各类文电,没有发生一起积压、拖拉、误事现象,全年共处理各类公文5600余件,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是牵头做好目标管理工作。代市政府起草了*年度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牵头起草了各县(分)局工作目标和市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目标,分解了市局重点工作任务,并协助局领导组织实施了目标考核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4221”工程目标文件下发后,我们又及时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做好有关材料的报送和总结工作。在目标实施过程中,我们于每月底及时汇总各县(分)局、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本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主要工作安排,确保目标完成符合序时进度的要求。同时,我们还积极牵头做好政府工作创新项目的实施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送创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目前已顺利通过市政府督查验收。

三是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切实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举办了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会,提高了全系统文明创建业务工作水平。加强与省厅文明办、市文明办的协调沟通,积极做好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先进行业的申报工作,去年6月份,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抓紧时间,加班加点,进一步完善了*-*年度文明创建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建立了相关创建台帐,制作了文明行业创建专题宣传片,印制了以“十讲文明、共创和谐”为主题的邮政明信片,开展了一系列文明创建主题活动。目前,全系统申报省级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已通过省、市检查验收,拟于近期发文表彰。

四是加大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力度。为营造有利于国土资源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加强与市相关新闻媒体的联系,在日报开辟了“国土”专栏,每月出刊2期,遇有重大活动,都能及时邀请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不断加大对土地调控政策、破解用地难题、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向省厅、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稿件,及时维护市局门户网站相关内容。今年以来,被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92条,名列近百家市直单位第8名;被市级报刊采用稿件256篇,被省级以上报刊采用稿件38篇,被市委办表彰为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在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中,能牵头做好方案制定、文字组稿、资料征订、展板制作、短信宣传、媒体宣传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此外,我们还协助市土地学会筹办了内部期刊《国土资源》,目前已出版第一期,第二期将在12月下旬出版。

五是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协调有关处室,汇总了市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并形成讨论稿,在此基础上,编印了《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手册》和《市国土资源系统规章制度选编》,并印发到全系统每个工作人员。同时,牵头研究制订了《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按规定修改了国土资源业务审批流程图并报市政府务公开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分类分步骤通过市局网站、综合事务系统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做法得到了市政府督查室的充分肯定。

六是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对各县(分)局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为省、市档案复审工作奠定了基础。完成了*年度的文书档案立卷工作,接收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移交的档案,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重新拆装。对文书类、业务类档案进行编目、计算机录入,共录入案卷及目录1600多条,文件级目录800多条,共形成文书档案816件,业务类档案682卷(册)。重新修订了档案工作制度、档案分类表和保管期限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了档案数据库建设。

七是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在食宿安排、安全保障、氛围营造、材料准备、会场布置、后勤服务等诸多方面,都深思熟虑,周密安排,逐项落实,事事上心,件件做好,确保万无一失。对会务工作严格程序,认真实施,做到筹划缜密、安排细致、组织精心,并主动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确保各个方面都能协调一致,运转正常。强化内部责任,狠抓接待管理制度的落实,节省行政经费,杜绝浪费,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接待效果,做到既热情大方,又简朴节约。制定出台了《车辆管理办法》,车辆保险、用油、维修、调度使用等进一步规范。同时,我们还配合做好领导干部下访、扶贫、安全保卫、社区创卫、编印通讯录等工作。

二、2009年工作计划

2009年,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年初市局党委下达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综合文字处理、政策调研、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提高办文、办事、办会的水平。

一要进一步提高综合文字和公文处理能力。切实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吃透吃准国家土地调控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高综合文字的写作水平,做好各类文稿的起草和有关文稿的审核把关工作。扎实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继续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多渠道宣传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破解用地难题、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做法与成效,不断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抓好向省厅、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支持。协调土地学会做好《国土资源》期刊的办刊工作。

三要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继续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文明创建工作资料台帐,切实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按照省厅和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创建主题活动,树立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要进一步做好目标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各县(区)政府、各县(分)局、机关处室、事业单位2009年国土资源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市委、市政府下达的“4221工程目标”、重点工作、政府创新项目等目标任务,并做好日常管理、有关材料报送、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5篇

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湘发[20xx]6号),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市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湘纪发[20xx]23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发[20xx]6号)、《〈**市县市区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政绩考核实施细则〉和〈**市市直工作部门及领导班子成员政绩考核实施细则〉》(*办发[20xx]12号),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服务“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大局,努力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二)考核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详见附表)

三、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组织,与全市的政绩考核一并实施。

(二)市纪委、市监察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评定工作。明确1名市纪委副书记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市纪委分管考核工作的常委任副主任,市纪委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的主要负责人和各考核组组长任委员。监督检查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

(五)坚持删繁就简,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

五、考核计分

(一)分值设置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各100分。

2、对具有特色或创新意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某一方面在内容、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别具一格,有创造性发展;创新性举措当年度普遍实行;成效明显),予以加分。

3、在省纪委、中纪委刊物(不含网络)上发表的1000字数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者在省、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的经验材料,予以加分。

4、纪检监察工作获得省、中央有关部门以文件形式表彰的,予以加分。

(二)分值折算(具体计分见附表)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40%折算;纪检监察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60%折算。

2、对取得成效的特色创新工作,经考核评定,每项进行加分:在全市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2分;在全省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5分。发表的经验材料和受到的表彰,经考核评定,省级加3分,中央级加5分。所加分数直接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

六、考核时间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年底进行,考核时间为全市政绩考核确定的时间。

(二)考核方式:

1、对县市区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派出考核组(与市政绩考核组同步),市纪委领导带队,到县市区实地考核。一是听取县市区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二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县市区有关单位人员座谈,听取意见);三是开展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形成考核材料,集中向考核委员会汇报。

2、对纪检监察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业务室对口考核打分,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平时考核为主,一般不实地考核。

3、对特色创新工作的认定。实行自主申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由各县市区纪委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纪委监督检查室。由考核组在对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 同时,进行实地考核(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集中汇报,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认定。

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予以推介的,只需申报,不实地考核,直接报考核委员会审议,予以认定。

七、考核结果评定

(一)按照被考核单位所得分值情况依次排名。由考核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根据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数,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分数和特色创新工作认定的分数,进行综合评定,按40%左右的比例提名相关县市区为优秀等次,报市纪委常委会议审核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

2、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事故的;

3、在办案工作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被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反腐倡廉建设不合格单位: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

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达到40%以上。

八、考核成果运用

(一)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按照“谁考核,谁反馈”和“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由考核组组长向被考核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对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建议市委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九、考核工作纪律

(一)各考核组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各室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各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工作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6篇

第二条区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常务会”)是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形式,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常务会研究决定。常务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常务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研究决定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符合本区工作实际。

第二章参会人员

第四条常务会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组成,由区长或受区长委托的常务副区长召集、主持。

区人武部领导、监察局局长、审计局局长、法制办主任以及区政府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议题,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邀请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的有关领导、镇街及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常务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可举行。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四下午,必要时由区长决定临时召开。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六条常务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决定事关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主要有:区委重大决策事项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落实措施;提请区委审议的重大事项;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重要决策;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

(二)研究决定提请区人大或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主要有: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区政府需提请区人大或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三)制定或修订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分析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趋势,制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五)研究确定以区政府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方案;

(六)研究提出对重大事件的处理意见;

(七)讨论研究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讨论决定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请示区政府解决的重要事项;

(九)其他需要列入常务会讨论的事项。

第四章议题管理

第七条常务会实行议题登记制度。经区长或副区长批示提请常务会研究的议题,由区政府办负责登记,并在领导批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领导批示转交指定汇报单位和常务会会务组(以下简称“会务组”)。

指定汇报单位收到领导批示后应根据本规则及时完成议题准备工作,并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填写《区政府常务会议题登记表》及相关议题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会务组。

会务组收到《区政府常务会议题登记表》及相关议题材料后,应在当天内送交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签署意见并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内报区政府办主任审核、区长(或由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审定。

第八条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提请常务会研究的议题,由汇报单位根据本规则规定完成议题准备工作后,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填写《区政府常务会议题登记表》及相关议题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会务组。

会务组收到《区政府常务会议题登记表》及相关议题材料后,根据本规则第七条第三款办理。

第九条经区长(或由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审定列入常务会研究的议题,由会务组通知汇报单位。

汇报单位在接到会务组通知后,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规范要求向会务组提交正式会议材料28份,但根据会议规模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十条未列入常务会研究的议题,会务组应及时通知拟汇报单位,并告知未列入研究的原因。同时将议题草案录入常务会议题征集库,待议题方案成熟后,再上报审定。

第十一条拟提交常务会讨论的议题,提请部门应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方案、广泛听取意见、主动协调会商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商议结果。各议题在提请常务会研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以下相关准备工作:

(一)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议题,应由提请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决策备选方案,方案包括决策依据、利弊分析、效果预期、实施措施等内容。由分管副区长主持或委托区政府主任进行协调,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形成提交常务会讨论决策的建议方案。

(二)涉及全区重大发展规划、城区规划、产业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资源配置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要通过区政府顾问团、决策咨询机构或召开政府相关部门、专家、群众代表参与的咨询论证会,形成论证报告。

(三)涉及城区建设、交通、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公益、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等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征集群众建议,或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四)涉及规范性文件或法律问题的议题,应由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前置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五)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议题,提请部门要主动协商、联系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并履行会签程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意见,提出办理建议。相关部门所提的各种意见,应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随提请议题一并送区政府办。分歧较大的,由分管副区长主持或委托区政府办主任进行协调,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形成提交常务会讨论决策的建议方案。

(六)需要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的重要议题,应提前向上级行政机关汇报、主动衔接,明确上级行政机关的意见后方可提交。

第十二条拟提交常务会讨论的议题,提请部门应将有关材料报送区政府办。主要包括:

(一)提请审议的正式文本。主要包括:汇报材料、请示、报告以及代拟的区政府文件草案、决定等。

(二)议题有关情况的说明。主要包括:提请决议事项的必要性和该事项的形成经过;主要法律、政策依据和合理性、可行性;拟出台的措施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情况;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等。

(三)议题有关的附件。主要包括:法律审查意见和专家论证报告;公开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情况的说明;征求各镇街、有关部门意见情况的说明;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其他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比对方案、背景信息、数据图表及幻灯片资料等。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提交常务会讨论研究:

(一)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二)部门之间通过协调或协商能够解决的事项;

(三)属分管副区长职权范围内解决的事项;

(四)副区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事项;

(五)意见分歧较大而会前未经充分协调和论证的事项;

(六)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事项;

(七)其他不符合会议议事范围的事项。

第十四条常务会议题实行一事一议,在会议召开期间,未经规定程序审定的议题一律不得临时动议,与会人员汇报议题时不得随意提出或附带提出其他议题,不得在会上随意向与会领导递交与会议议题无关的纸条。

第五章会务组织

第十五条常务会议题和会议时间确定后,会议正式材料于会前2个工作日送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

第十六条区政府办应提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会议材料通过自动办公网络通知参会单位。参会单位应根据会议通知及拟列席参加讨论议题,自行打印相关材料并按会议通知要求提前10分钟到会场候会。

第十七条列入常务会讨论研究的议题,由议题提请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参加议题讨论研究的单位负责人、区政府办正副主任、副区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发表各自意见。

汇报人发言应简明扼要、言简意赅,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补充汇报或参与审议的列席人员,可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或进行说明,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讨论发言过程中,与会人员如相对先前发言人无其他的意见,则只表态,不重述。

会议研究事项以会议主持人最终确定意见为准。

第十八条常务会由区政府办负责记录,记录力求完整、严谨、准确、规范,口径应与会议所作决议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常务会纪要由区政府办负责起草,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区长签发。会议纪要未经区政府领导批准,不得翻印或者公开刊用、引用。

常务会确定的其他行文,按公文处理程序分别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签发。

第二十条常务会纪要以及会议决定批办的文件,原则上在本次常务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呈报上级的报告或请示,原则上在本次常务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报出;需提请区委常委会议审定的议题,由区政府办负责统一登记、编号,经区政府办主任审定签字后,由原提请部门报送区委办公室;所需材料由提交单位按常务会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区政府办主任审核后,按要求报送。

第二十一条常务会有关材料,包括会议通知、议题登记表、部门(单位)呈报材料、会议纪要等按相关规定管理和归档。

第二十二条常务会决定事项,适宜主动公开的,经区政府办主任审核后,可以进行新闻报道。

第六章会议纪律

第二十三条区政府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常务会,须向区长请假。对提交讨论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第二十四条参加常务会议题讨论研究的人员,应为部门(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向区政府办主任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会议。

除议题汇报部门可带助手外,其他与会部门一般不得随员。

第二十五条常务会召开期间,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进入会议室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区政府领导在会上的发言,未经同意,不得传达、扩散;对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要注意保管;对标有“会后收回”字样的文件,会后退还会议工作人员。与议题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第七章事项督办

第二十六条常务会决定事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如确需变更,须提请会议进行二次审议,并重新作出决定。

第二十七条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将常务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于会后20日内反馈到区政府办督查机构。反馈时间会议纪要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全局或者重大事项的,由区政府办督查机构致函承办单位立项督办。

第7篇

一、组织申报

各镇区团委要按照《在全市“两新”组织中开展争创“百号千手”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申报程

序,积极做好“百号千手”申报,青年文明号每个镇区申报单位不少于5个,青年岗位能手按照分配名额(附后)申报。推荐上报的候选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原创:青年文明号申报单位应为“两新”组织中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能手人选原则上每个创建单位申报1-2个,其它“两新”组织的青年岗位能手应占30%以上的比例。各镇区要从申报的青年岗位能手中考虑物色1-2名标兵人选,团市委将从中择优评选一批青年岗位能手标兵。申报单位和个人需填写申报表,撰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材料要体现工作特色,主要反映活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实际效果等,同时也要附相关宣传报道、照片、报刊等资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2份,于2006年3月31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二、检查评比

各镇区申报创建××市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两新”组织,要根据“百号千手”活动评分细则和名额分配表,认真进行检查自评和互评,确保推荐的青年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团市委将组织力量进行检查,请各镇区团委及行业要指导好创“号”单位做好总结及接受检查准备。

三、培育典型

各镇区团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化“百号千手”创建活动,要坚持立足基层,全面发动;立足“两新”组织青年,全面参与;立足共青团,面向全社会,努力使创建面更加广泛、活动覆盖更加到位、组建组织更加有力、培育典型更加扎实。要重点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引起社会青年的关注,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和辐射牵引作用,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四、总结交流

各基层团委要在“两新”组织中开展一次“百号千手”总结交流会,听取各个青年文明号所在单位的总结发言,交流争创“百号千手”的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之间的交流联系,及时总结“两新”组织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市“两新”组织争创“百号千手”活动评分细则

2、××市“两新”组织青年岗位能手名额分配表

3、××市“两新”组织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第8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要求,着眼于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积极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努力提升街道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建设,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体系和工作分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创建指挥部,下设“一办四个组”,即创建办公室、宣传调查问卷组、台帐资料组、专项整治组、督查组。面上日常工作由街道党政办、城管办牵头,具体组织协调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社区书记、主任负责制。

创建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创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协调各专项组按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全面达标活动;

3.围绕创建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联合攻关或集中整治活动;

4.组织好创建主题活动,有效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取得预期成效;

5.组织好创建活动的模拟考评和正式迎检工作;

6.积极落实创建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及时完成创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各项创建任务。

宣传调查问卷组工作职责

1、负责与区创建办进行工作衔接,制定阶段创建工作进度安排表。

2、负责创建办调度会、讲评会的相关准备和协调工作。

3、负责区、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编。

4、负责创建办汇报材料、文件材料、会议材料、领导讲话材料的撰写。

5、负责收集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创建工作信息和意见反馈,并指导各目标责任单位资料的完善。

6、负负责全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

7、负责宣传资料的发放和组织学习。

8、负责全街有关市民教育工作。

10、新浦区街道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蓝本,负责组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模拟问卷调查和模拟实地考察。

台帐资料组职责

1、负责创建办档案台帐材料整理工作;

2、对街道创建文明城市宣传、信息工作进行统计、通报;

3、负责创建工作的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街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督察专报的编辑及分发工作;

5、负责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创建办工作会议的记录和整理,必要时编发会议记要,掌握第一手资料,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专项整治组职责

1、负责与区城管局进行工作衔接,制定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安排表;

2、负责协助街道创建办调度会、讲评会的相关准备和协调工作;

3、负责市容环境整治的整体调度和难点问题整治的工作协调;

4、负责具体指导和落实市区督查组交办的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

5、负责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材料的撰写,并及时向材料宣教组反馈。

督查组职责

1、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项创建工作的进度;

2、负责对照《新浦区街道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新浦区街道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目标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3、负责督促《新浦区街道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实地考察”部分中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及时定期下发《督查通报》;

4、负责督查和指导市、区文明委督办问题的落实以及街道向上反映难点问题的落实和协调;

5、负责督查文明示范路工作;

6、负责不定期地抽查目标责任单位和有关单位的创建工作。

三、主要步骤和工作举措

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街道创建工作总体上分为准备启动、宣传发动、整体推进和全面迎检四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

1、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实际制订《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实际确定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项目,并尽快实施,争取在省检查之前完成各个项目。

3、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促使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成为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4、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公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创建工作透明度,加大创建工作参与率,充分体现创建工作的群众性和社会性。

5、成立街道创建工作指挥部及办事机构,建立街道迎检工作网络。对照《标准》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估街道城市卫生基本状况。召开创建工作指挥部会议,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责任。

(二)深入发动阶段

1、5月中旬,召开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发动、再部署。

2、成立创建工作专项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全面系统地开展督查工作,及时提出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推诿的社区或部门发放督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定期召开创建工作形势分析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突破创建工作难点,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达标。

3、以“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千人签名活动为载体,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以“我与文明同行”活动为载体,继续开展“交通文明路口”和“交通文明岗”创建活动,发动机关干部、社区居民参与交通文明岗执勤;以“学礼仪、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文明素质工程,从根本上培育和提升居民的整体文明素质。

4、各专业组和各社区、各部门根据创建工作总体部署,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落实,掀起创建工作新高潮。各社区要大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把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要求详细介绍给居民群众,做到创建意义、目标、标准、要求和文明规范。

5、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一批宣传牌和宣传标语在社区、公园、广场、主要马路两侧等公共场所。要设立创建专栏,及时报道创建工作情况,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三)整体推进阶段

1、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2、重点盐开展南路文明一条街、小街背巷整治、马路市清理等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氛围,提升城区整体形象。

3、制定迎检方案,落实迎检任务,做好迎接省文明委的检查工作,保证街道每一项工作处在全区前列。

(四)全面迎检阶段

1、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2、按照市、区统一部署,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和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在辖区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掀起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

4、周密部署、精心准备,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委检查考核工作,确保基础工作不失分,特色工作得高分。

四、主要措施

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狠抓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优化我市投资与发展环境,提升对外形象,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社区、各部门一定要深化对创建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区、街道三级的创建工作部署上去,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积极为迎检工作服务。

第9篇

一、生态市建设工作:

1、组织拟定2006年生态省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相关委办局核实生态市建设指标数据

3、上报省局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简报

4、组织哈尔滨市生态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5、组织编发生态市建设工作简报 期。

二、环保模范城建设工作

1、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有关单位学习国家总局新下发的“十一五”期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

2、按国家新标准起草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对目标责任进行初步分解。

3、组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目标管理工作:

1、生态省建设及省市长环保目标工作:组织迎接了省政府对2005年生态省建设阶段性目标及省市长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取得好成果,被评为生态省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工作先进单位。

2、组织拟定2006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目标,并组织落实与实施。

3、省市长目标工作:组织编印了2005年省市长目标专项工作材料汇编。

4、市级工作目标取得了好成绩。经市责任办年初检查考核,我局被评为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同市目标办商定了今年的12项考核目标,并组织落实。

5、区县政府、委办局目标:组织对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2005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代政府起草了《关于表彰2005年度环境目标责任状考评先进单位的通报》;牵头拟定了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2006-2007年环保目标;完成了市长同区县(市)政府、市直委办局签状的有关工作。

6、局系统目标:组织制定了区、县(市)环保局、局系统重点工作目标及对上年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并分别以哈环综文件印发。起草了对区、县(市)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组建局系统各部门目标管理联络员队伍,召开联络员会议,对联络员进行目标管理培训。

7、牵头拟定省委考核我市领导班子指标和市委考核各区、县(市)领导班子指标。

四、环境统计工作

1、指导、协调完成2006年上半年全市环境统计工作;收集上报2005年度社会统计公报环境保护有关数据。

2、上报市统计局2005年度统计年鉴环境保护部门数据及材料。

3、组织、协调完成了环境质量公报的审核工作。

五、城考工作

1、“城考”工作:完成了上年国家“城考”工作综合汇报、指标核定及说明、佐证材料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城考”结果通过了国家局组织的专家审核。

2、指导4个县级市上报省局2005年“城考”结果,并进行审核上报。

3、指导机关各部门及直属有关单位学习国家总局新调整修改的“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六、其他工作

1、组织首届环境友好型社会成果展

2、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环保目标的综合、汇总、分析及情况反馈。

3、上报2005年度发文电子文挡

第10篇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

在委领导安排的每周学习时间里,自己认真学习了XXX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八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及XXX区“与时俱进,争创一流”大讨论和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六大精神。特别是于近期重点研读了江总书记在十六大上所作的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报告全面回顾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取得的巨大成就,总结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十条基本经验,为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勾画了宏伟蓝图,是我们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认真研读、冷静思考和相互交流,使我充分理解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深刻内涵。深刻认识了“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精神实质。也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用“三个代表”指导工作的能力都有了明显提高和进步,对党的依赖感、信任感更足,对小康社会的前景充满信心。在认真学习的同时,一年来自己严格遵守委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按时出勤,遵纪守法,注重团结。在工作上,虚心向领导和老同志请教,使自己受益良多。

二、*年在委领导和科长的具体指导下做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完成了对1*年至*年五年中获得区级科技成果奖、推广应用及采用新技术奖的项目完成人共XXX人的个人情况及做出的贡献进行了归纳、总结、录入,为区组织部建立区级人才库提供了文字依据。

2、对我区*-*年荣获我区科技进步奖的XXX个获奖项目和*-*年我区获天津市科技奖励的XXX个获奖项目及*-*年度我区荣获的XXX个国家级新产品项目进行了搜集、整理、汇总录入,现已在我委网站上公布。

3、自*年以来,我市推广了一大批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对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大批项目获得奖励。我区有17项推广类项目获奖,按照市农委要求,认真填写了“*-*年全市获奖农业推广类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总结归纳了XXX个项目基本情况、主要成就、形成的技术规范等内容,已上报市农委。

4、按照市科委农村处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写了《XXX区信息化简况》上报,并为农业信息化展览搜集并提供作展牌的图片及说明材料,同时填报了农业信息化情况调查表。对我区科技成果推广网络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写了调查情况上报市科委。

5、对有容蒂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的“组合绝缘数字同轴射频电缆”、区农林局林业站完成的“津滨辅城生态风景林技术开发示范工程”等XXX项成果进行了录入并到市科委进行了成果登记。

6、按照市农委科教处的要求,通过协调区人事局、农林局、环保局等单位并根据统计年鉴上的数字填报了科教兴农调查表并提供了文字材料。

7、按照区政府督查科的要求,完成了“*年科技三项费及科技担保资金支持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材料已上报。与其他兄弟区县联系了解*年科技投入情况,为我委申请增加科技三项费提供对比依据。年初,协助科长分别组织有关委局及七个乡镇街召开了科技项目会商会,会上认真的做了记录,会后分别写了会议纪要,为领导筛选*年的项目提供了文字依据。6月份与科长对项目承担单位的上半年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统计,并把半年来的项目经济效益及投入等情况进行了汇总。日前,正在着手对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全年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工作。

8、协助科长写了五条信息,已在我委网站公布,其中有两条信息分别在天津日报和今日XXX报上刊登。

9、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综上所述,一年来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业务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明年我将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为我区的科技工作跨越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年即将结束,一年来在区委领导及同志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学习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

在委领导安排的每周学习时间里,自己认真学习了XXX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八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及XXX区“与时俱进,争创一流”大讨论和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六大精神。特别是于近期重点研读了江总书记在十六大上所作的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报告全面回顾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取得的巨大成就,总结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十条基本经验,为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勾画了宏伟蓝图,是我们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认真研读、冷静思考和相互交流,使我充分理解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深刻内涵。深刻认识了“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精神实质。也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用“三个代表”指导工作的能力都有了明显提高和进步,对党的依赖感、信任感更足,对小康社会的前景充满信心。在认真学习的同时,一年来自己严格遵守委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按时出勤,遵纪守法,注重团结。在工作上,虚心向领导和老同志请教,使自己受益良多。

二、*年在委领导和科长的具体指导下做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完成了对1996年至*年五年中获得区级科技成果奖、推广应用及采用新技术奖的项目完成人共XXX人的个人情况及做出的贡献进行了归纳、总结、录入,为区组织部建立区级人才库提供了文字依据。

2、对我区1991-*年荣获我区科技进步奖的XXX个获奖项目和1989-*年我区获天津市科技奖励的XXX个获奖项目及1989-1999年度我区荣获的XXX个国家级新产品项目进行了搜集、整理、汇总录入,现已在我委网站上公布。

3、自1990年以来,我市推广了一大批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对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大批项目获得奖励。我区有17项推广类项目获奖,按照市农委要求,认真填写了“1990-*年全市获奖农业推广类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总结归纳了XXX个项目基本情况、主要成就、形成的技术规范等内容,已上报市农委。

4、按照市科委农村处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写了《XXX区信息化简况》上报,并为农业信息化展览搜集并提供作展牌的图片及说明材料,同时填报了农业信息化情况调查表。对我区科技成果推广网络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写了调查情况上报市科委。

5、对有容蒂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的“组合绝缘数字同轴射频电缆”、区农林局林业站完成的“津滨辅城生态风景林技术开发示范工程”等XXX项成果进行了录入并到市科委进行了成果登记。

6、按照市农委科教处的要求,通过协调区人事局、农林局、环保局等单位并根据统计年鉴上的数字填报了科教兴农调查表并提供了文字材料。

7、按照区政府督查科的要求,完成了“*年科技三项费及科技担保资金支持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材料已上报。与其他兄弟区县联系了解*年科技投入情况,为我委申请增加科技三项费提供对比依据。年初,协助科长分别组织有关委局及七个乡镇街召开了科技项目会商会,会上认真的做了记录,会后分别写了会议纪要,为领导筛选*年的项目提供了文字依据。6月份与科长对项目承担单位的上半年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统计,并把半年来的项目经济效益及投入等情况进行了汇总。日前,正在着手对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全年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工作。

8、协助科长写了五条信息,已在我委网站公布,其中有两条信息分别在天津日报和今日XXX报上刊登。

第11篇

标准(修订)>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目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评估目的:加强对我市中小学图书馆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促使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重视与支持学校图书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办馆条件,加快图书馆自动化、数字化

进程,提高图书馆科学管理和服务于教育教学的水平,促进全市中小学图书馆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指导思想: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重点评估学校的办馆理念、馆员业务素质、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管理和服务于教育教学的水平等内容。

(三)评估原则:坚持科学性、导向性、可行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二、评估对象

市级中小学示范图书馆评估对象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三、评估标准组成及分值

由于中小学的情况与要求不同,中学采用《市中学示范图书馆评估标准》,小学采用《市小学示范图书馆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详见附件1、2)。《评估标准》总分值为110分,由管理体

制与人员建设(15分)、条件保障(35分)、科学管理(25分)、读者工作(35分)四部分组成。

《评估标准》的每一部分均设三级评估指标,下级评估指标各项分值总和是上一级评估指标的分值。例如,三级指标A11为2分、A12为4分、A13为2分,则二级指标A1累计总分为8分;二级评估指标A1为8

分、A2为7分,则一级指标A累计总分为15分。

四、申报条件

城区、县城中小学和乡镇中心学校按I类标准参评,其他中小学按II类标准参评。

(一)市级中学示范图书馆的申报条件

1、图书馆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配备专业规范的文献管理系统,具有采编典流、期刊管理、统计检索等功能。

2、图书馆实行全开架借阅(初中允许半开架)。电子阅览室(区)独立设置,不与计算机网络教室合并使用。

3、生均配备图书标准:Ⅰ类高中50册、Ⅱ类高中35册;Ⅰ类初中40册、Ⅱ类初中30册。

4、人员要求:Ⅰ类高中图书馆专职人员不少于4人(Ⅱ类不少于3人),Ⅰ类初中图书馆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Ⅱ类不少于2人);馆长参加市级以上图书馆业务培训,成绩合格;持有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二)市级小学示范图书馆的申报条件

1、图书馆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配备专业规范的文献管理系统,具有采编典流、期刊管理、统计检索等功能。

2、图书馆实行全开架借阅,允许半开架。

3、生均配备图书标准:Ⅰ类小学30册,Ⅱ类小学20册。

4、人员要求:Ⅰ类小学图书馆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Ⅱ类不少于1人),馆长参加市级以上图书馆业务培训,成绩合格;持有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五、评估程序

(一)学校申报,县区初审

1、学校创建。拟申报学校对照《评估标准》要求开展创建示范图书馆工作,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加强管理,抓好落实。

2、学校申报。拟申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照《评估标准》,填写自评分值,认真撰写创建情况报告,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3),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按照隶属关系,于每年9月份向县

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创建情况报告一般包括学校图书馆发展概况、创建情况概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今后发展方向等。

3、县区初审。由县区教育局教学仪器站(装备中心)对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结合实地查看指导,对初审总分达90分以上的学校,在示范图书馆评估申报表上签注意见后于每年10月份上报市教育局

。市直相关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报送市教育局材料应按《评估标准》三级评估指标要求装订成册。

(二)市级验收,综合评估

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装备中心组织实施,成立市级核查小组对照《评估标准》对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对通过复审的学校进行实地考核评估,具体程序为:

1、听取汇报。市级评估组听取学校示范馆创建情况汇报(含整改情况)和县区教育局初审情况汇报。汇报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综合评估。市级评估组根据本《实施方案》,对照《评估标准》,通过查阅材料、现场测评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对各项评估内容进行评估、逐项计分、综合评议,填写验收评分表,形成评估意

见。

3、意见反馈。市级评估组召开反馈会,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学校。

六、评定及表彰

经市级评估验收总分达9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市级示范图书馆,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颁发牌匾。

第12篇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

根据全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街道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总指挥的“五组”指导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即文明创建工作督导组、宣传组、活动组、软件资料组。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吴永生同志担任。指挥长由东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周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科,吕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齐万斌、张德强、王栋、杜文华、张树兰。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领导组小组会议、办公室会议、有关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2、负责各级、各类公共单位的沟通与联络工作;3、负责起草工作活动方案、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各类文稿;4、文件印发、收发和归档工作;5、申报材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工作;6、负责其他各组间的协调、联络和其他工作。

二、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导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吴军同志担任。具体人员由街道党政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制定创建督导组工作方案;2、制定创建工作台帐,督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整改;3、对不履行职责、影响创建检查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公开进行处理;4、以创建办公室文件或简报形式,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三、成立文明创建工作宣传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石成峭同志担任。成员由街道各科信息员组成。主要职责:1、制定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2、组织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宣传街道文明创建的意义、动态、典型事例;3、在辖区内主要宣传栏内设立创建公益广告、固定标语,悬挂拦街横幅,营造浓厚创建氛围;4、负责街道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相关资料;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成立文明创建工作活动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王军通知担任。成员为街道社会事物科全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负责街区文体等活动的策划、组织安排工作;2、负责监管网吧等娱乐场所,在辖区内广泛营造文明创建氛围;3、负责街道文明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4、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群众文体活动,以创建带活动,以活动促创建,在辖区内广泛营造文明创建氛围。

五、成立文明创建软件资料工作指导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吴军同志担任,成员为党政办主任、副主任。主要职责:1、负责创建软件资料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指导;2、负责创建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统一、装订;3、负责创建软件资料的相关工作。

六、成立各种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1、联席会议一般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或委托党工委成员组织召开。2、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3、联席会议主要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情况汇报,掌握工作进度,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对下步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督查制度1、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2、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创建工作,认真对照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使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3、督导组要经常对各单位、各部门创建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周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4、各单位创建工作记入年终考核,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