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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考察报告

时间:2022-12-27 10:48:44

申论考察报告

第1篇

上级党委审批材料范文一:

上级党组织审批申请人为预备党员

1.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应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应将《入党志愿书》会同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一起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基层党组织无故拖延上报时间超过3个月的,上级党组织应追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2.党(工)委应安排什么人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审查并谈话

应安排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谈话。

3.党(工)委指派专人审查并谈话的主要步骤

⑴审查材料和手续。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接受党(工)委安排的任务后,要认真地审查申请人的全部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的全部档案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看其是否齐全;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符合党章规定,并将审查的情况同申请人所在党支部交换意见。

⑵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要深入到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党内外群众之中,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听取大家对发展对象的评价和意见。

⑶直接与申请人谈话。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要同申请人直接进行谈话,对其进一步进行考察。谈话时,态度要亲切诚恳,平易近人。谈话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是否懂得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在其经过的重大政治斗争中的立场、态度和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基本路线的认识态度;在争取入党过程中,思想上、政治上和工作上有哪些进步,取得了哪些成绩;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还有什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个人的主要缺点或弱点是什么等。在谈话中,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要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并强调要经得起组织的考验。

⑷填写谈话意见。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谈话以后,要及时认真地把审查和谈话情况总结整理出来,认真负责地将审查、谈话情况和自己的意见如实地填写在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签名盖章,并将具体情况和意见如实向党(工)委汇报。

4.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

党(工)委审批接收新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原则,集体讨论,认真审议,表决决定。审批前,要指派专人作进一步考察并同申请人谈话。审批时,要坚持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制度,认真听取谈话人的汇报和党(工)委组织部门的意见,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工)委成员进行讨论。对已经具备条件和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对不具备党员条件或者手续不完备的,应做出不批准其入党的决定。党(工)委会议对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要进行表决,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无论是赞成人数或不赞成人数,均应超过应到会党(工)委委员的半数,才能做出批准或不准其入党的决定。在一次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审批后要及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申请人《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审批意见栏内。审批意见要写明党(工)委何时会议讨论以及做出的决定,明确预备期限和起止时间。然后,加盖党(工)委公章,党(工)委书记签名盖章。党(工)委批准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要及时通知所在支部。对未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5.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有何时间限制

党(工)委在接到党支部关于接收预备党员的请示报告以后,必须在此3个月内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单位(部门)党组可否审批预备党员

单位(部门)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7.党(工)委书记代表党组织批准吸收新党员

党(工)委审批新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书面决议,党(工)委书记签字,党(工)委盖章。绝不允许由任何人代替党(工)委批准吸收新党员,党(工)委书记也不能例外。

8.基层单位的政治部(处)可否审批新党员

基层单位的政治部(处)无权批准申请人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

9.临时党(工)委可否审批发展新党员

因为临时党(工)委是为了完成一定时期内的一定任务而建立的临时党组织,因此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

10.只有党(工)委书记,而无正式委员的党(工)委筹备组,可否审批发展新党员

由于党委筹备组只是筹建党委的临时性机构,因此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

11.党总支可否审批发展新党员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从隶属关系来说,党总支也是党支部的上级组织。但是,党总支的情况不同,它们能否批准接收新党员,应按以下情况办理:

在本单位设有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党总支不能批准接收新党员。因为这些单位党的领导机关是本单位的基层委员会,而不是党总支。但是,在支部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接收新党员时,总支部委员会应签署意见。

县以上党(工)委直接领导的少数独立单位的总支,经县以上党(工)委授权,该单位的党总支可以审批接收新党员。但在具体规定哪些党总支可审批新党员时,党(工)委一定要从严掌握,不得随意授权,并且要定期检查,以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上,应加盖党(工)委或党(工)委组织部的印章,以表示是经过党(工)委授权的,党总支的审批意见中也要注明是由那个具体党委授权的。

12.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新党员在党(工)委审批前调离原单位,党(工)委还可否审批

原则上从调离工作之日起,原单位党(工)委一般不再讨论批准其入党。因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的新党员,上级党(工)委要抓紧审批,不得无故拖延。对正常调动工作的发展对象,应尽可能在其调动前办好审批手续。如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在调动前审批,必须在调动以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并向入党者调入单位党组织说明未能及时审批的原因。调动后超过三个月才审批的,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可不予承认。

13.党(工)委组织部门可否代党(工)委审批发展新党员及由组织部门审批盖党(工)委公章是否有效

发展新党员,不能由组织部门代党(工)委审批,由组织部门自行研究后加盖党(工)委公章的做法,不仅被审批的新党员无效,而且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如有此种现象发生,有关人员应当受到查处。

14.离职学习两年以上的学员怎样办理入党手续

凡被录取进入各级党校、干校或高等院校脱产学习两年以上的学员申请入党,可以向所在学校党组织提出,其入党手续由学校党组织办理。由于这些学员的行政人事关系都在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有责任提供政治审查材料,并提出对接收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学校党组织接收这些学员入党时,必须与其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充分考虑原单位党组织对接收该同志入党的意见,经过认真考察了解,再按照党章规定办理入党手续。

15.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不能指名让下级组织发展党员

党的上级组织的负责人,指名让下级组织接收某人入党是违反党章的行为,因而是不允许的。如果有谁以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的身份指名让下级组织接收某人入党,党的下级组织有权拒绝。

16.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不同意接收入党的人,上级党(工)委不能直接决定吸收其入党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工)委可以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帮助,但不能未经党支部大会通过直接吸收党员。

上级党委审批材料范文二:

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程序

1、写出报告并附有关材料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入党后,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上。然后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并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材料等整理好,附在报告后一并上报党委审批。

2、报告的写法

(1)标题。一般写《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报告》。

(2)报送单位。写清《报告》的报送对象,如厂党委。

(3)正文。首先,报告何年何月何日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何人入党;其次,报告接收对象的自然情况,主要经历;再次,报告对接收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介绍其现实表现,表明支部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意见和支部大会表决结果;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3、上级党组织审批新党员的程序与方法

上级党组织接到党支部报送的接收新党员的报告和其他材料后,在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则需退回党支部复议,超过六个月则重新履行入党手续),通过审阅发展对象的材料,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召开党委(总支)会讨论审批等手续,作出是否批准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

上级党委审批材料范文三:

第2篇

现代快报消息:

对于近日有关亚洲某国申报端午节为文化遗产的报道,有关专家认为,这是一种“抢注”行为,但最后“抢注”成功可能性不大。

江苏省六朝史学会副会长、苏州大学张承宗教授说,这件事就如同眼下流行的商标抢注现象一样,大家都看好有“卖点”,也不管到底是起源于哪里,反正抢注到手就能利用发展旅游、引起注意力,甚至获得发展资金等。张承宗教授说,这件事必须引起国家的充分重视,建议及时召开专家论证会,将全国专家召集在一起,搬出各种学术著作和有关史料,向联合国证实到底是起源于哪国。同时还应该加大宣传力度,不但在国内,还要宣传到国外去,民间也应该充分重视过我们自己的传统节日。

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研究委员会高级顾问、上海交大林源祥教授则认为,端午节起源于我国是不争的事实,这个亚洲国家是绝对不可能申请成功的。林教授称,申报“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在程序上需要国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申报的后备名单,国务院的总理和副总理要在申报书上签字。接下来会安排专家审阅申报书,再派专家实地考察并写考察报告书。收齐专家的报告书后将召开考察会议,如果该国的申报在考察会议上通过后,还将再开一次会议最后讨论并进行定论。申报成功之后还要经得起世界各地专家人士的检验,专家随时可以将他们的意见反馈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我国专家的意见肯定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3篇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主持人:党支部书记或委员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党小组

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主持人:支委会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主持人:支委会、党小组

7.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主持人:支委会

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主持人:党小组

10.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工委。主持人:党支部

11.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并写出政审综合材料。主持人:党支部

12.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13.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要有针对性,方法要有灵活性。通过培训,要使他们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和党员标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主持人:党工委

14.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根据计划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主持人:党小组

15.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通过征求党内群众的意见,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连同本人档案及时上报党工委。主持人:支委会

16.上报预审:党工委通过预审,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工委会议审定。主持人:党工委

17.审定发展对象:党工委审定后,由党工委及时通告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主持人:党工委

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经党工委预审原则同意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党支部指出,也可由申请人约请。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介绍人要向党组织和本人负责。主持人:党支部、申请人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书》,对申请人再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具体指导下,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介绍人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成长进步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指出优、缺点认真填入表中,并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主持人:党支部、申请人、介绍人

20.讨论研究发展意见:(1)党小组、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2)各党小组讨论发展意见;(3)支委会讨论提出发展意见,并确定支部大会时间。主持人:党小组、支委会

21.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3)介绍人介绍情况,发表意见;(4)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5)支委会发表意见;(6)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7)支委会综合讨论意见;(8)党员表决,作出决议;(9)被发展对象表态。主持人:支部大会

2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1)到会党员情况;(2)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3)支部大会的意见;(4)通过决议的情况和日期。主持人:支部大会

23.上报审批: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连同发展对象的全部档案材料一并报党工委,提交党工委审批。主持人:支部大会

24.指派专人谈话并审查:(1)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2)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党工委指定一名党工委委员要直接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主持人:支部大会   1  

25.审批预备党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工委集体讨论审批;要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作出审批决定。将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登记造册。主持人:支部大会

26.宣布批复编入组织: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工委的批复,支部书记向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填写卡片,登记造册。主持人:支部大会

27.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举手宣誓,会场要庄严,主席台悬挂党旗和会标。(1)党组织负责人致主持词,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党时间;(2)宣誓人列队肃立,随领誓人跟读,最后报出自己的姓名;(3)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4)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人总结发言。主持人:支部大会

四、预备党员管理、培养、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28.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培养、教育、考察:(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3)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4)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在实践中锻炼;(5)针对性地进行教育;(6)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7)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8)预备党员每月汇报一次思想;(9)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写实。主持人:支部大会

29.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届满后,预备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着重写清在预备期的表现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主持人:支部大会

30.讨论审查并提出意见:党支部责成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组织党员对其在预备期的表现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根据本人的申请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主持人:党小组、支委会

31.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2)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3)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4)支部委员报告情况,发表意见;(5)与会党员讨论;(6)党员表决,作出决议;(7)上报审批。主持人:支部大会

32.审查审批:(1)进一步审查预备党员对党是否忠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符合党章规定;(2)进一步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党工委要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材料,听取组织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审批。主持人:党工委

33.预备党员转正批复:党工委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填写批复意见,并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和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主持人:党工委

34.与新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工委的审批结果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教育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持人:党支部书记

第4篇

在旅游发展金项目资金安排上严格执行由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共同制订的《*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在具体工作中按以下六个程序运行:1、必须由各地、市、县级旅游局和财政局共同申报项目,并附相应材料。2、由规划财经处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旅游发展规划的重点拿出资金安排意见,经处务会研究确定后报主管副局长。3、由主管副局长审核把关,送局长及各位局领导审阅同意后,与省财政厅主管处沟通协调,然后提交局务会。4、经省旅游局局务会集体讨论,形成省旅游发展金支持项目的初步意见。5、报主管副省长审定。6、报省财政厅审定核发。7、在*省旅游政务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共同下发导向计划并由省财政厅拨付资金。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旅游发展金项目资金分配计划在上级未批准前不得向外泄密。(国家旅游发展金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参照省发展金项目资金分配运行程序执行)

二、旅游发展金宣传促销专项经费使用

(一)旅游发展金宣传促销专项经费投资方向:组织参加国内外旅游展销会和国内外宣传促销活动;邀请国内外旅行商、媒体考察和采访活动;组织滑雪节等旅游节庆活动,在国内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旅游;在主要客源地树立大型广告牌,展示*旅游形象;制作宣传品等宣传展示*旅游整体形象的活动和项目。

(二)旅游发展金宣传促销专项经费立项。每年由使用宣传促销经费的业务处提出全年重点宣传促销和市场开发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额度,经主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定,待局长同意后,提请局务会讨论,局务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副省长批准,主管副省长批准后报省财政厅批准并由省财政厅存档备案。

(三)旅游发展金宣传促销项目的实施。在项目确定实施中,要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用好宣传促销专项经费,对展台布置、媒体广告宣传、宣传品制作等项目,要采取多家竞标、比较和议标的形式确定实施的项目,实施项目过程中采取公开、公正、透明等措施,再签订项目合同、协议。

(四)旅游发展金宣传促销项目审批与管理。宣传促销项目实施后,要留存影像和图片、报刊等资料。报销时要同时提供合同协议样本和项目资料,先报省财政厅复印发票原件,待财政厅复核款项确认后,将预算款项拨付我局财务后,具体再由经手人和处室负责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局长签字审批。

三、旅游规划编制

在地市或基层要求帮助寻找规划设计单位时,原则上只提供全国旅游规划编制单位名录(包括甲、乙、丙级别)。就某一类专业规划,也要介绍至少三家以上单位,但不具体指定或暗示某家规划设计单位,而由地市、景区自己选择。规划处工作人员不能为各地市、景区做规划。不得为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揽活和做不当宣传。

四、重大项目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商品和设备,资金在一万元以下的,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核,再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报省采购办办理分散采购手续,然后进行采购。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然后按采购要求填报采购表,报采购办。采购办通知承标单位进行竞价招标,承标单位中标后给我局提供货源。

五、旅行社设立审批

(一)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由所在地市、县旅游局提出申请,由行业管理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提交局务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二)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市(行署)旅游局审批。

国际社审批重点把好审核关:1、建立研究讨论制度,严格按照旅行社设立条件把关,经行业管理处讨论同意后,提交局务会议讨论。2、经局务会议讨论同意后行文报国家旅游局审批。3、接到国家旅游局的批复后,通知设立社将质量保证金交到省旅游局财务室,持交款收据,到国家旅游局领取批复和许可证。

六、旅游景区(点)质量评定

(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二)凡在全省境内,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并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三)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

(四)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可以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五)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六)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七)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创建、申请、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

(八)现场评定工作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委派评定小组承担。评定小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定工作。

(九)现场评定符合标准的旅游景区,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批准其质量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现场工作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查员担负。根据所评定的旅游景区的资源类型与特色,应有一名相应专家作为评定小组成员。

(十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分为国家级检查员和地方级检查员。国家级检查员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聘任。地方级检查员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聘任。

(十二)检查员要接受旅游景区的监督,不得。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要加强对检查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行为的检查员取消其检查员资格。

七、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

(一)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依据*省地方标准《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标准》进行。

(二)凡在*省境内,正式开业接待旅游滑雪者一年以上的滑雪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三)*省旅游局负责全省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设立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5S、4S、3S、2S、1S级旅游滑雪场。评定委员会由省旅游局、重点滑雪场的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

(四)各市(行署)旅游局负责向省旅游局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5S、4S、3S、2S、1S级旅游滑雪场。

(五)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的产生,严格按照“自检—申报—评定—审批—公告的程序进行。各旅游滑雪场根据地方标准及各项评分细则进行自检,认为达到要求的可向当地旅游局申报。经当地旅游局审核后,报省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旅游滑雪场由省旅游局予以审批、公告。

(六)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的评定,由省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具备资格的检查员组成评定小组具体执行。评定小组原则上由2~4人组成,评定小组组长由省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

(七)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由省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发检查员证书。检查员负责对全省各质量等级的旅游滑雪场进行评定、复核与检查。检查员要依据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不得。

八、旅游星级饭店质量等级评定

(一)白金五星级、五星级饭店由所在地旅游局提出申请,省旅游局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委派星评员按照星级饭店标准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提交省星评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向国家旅游局星评委推荐,由国家旅游局派国家级星评员检查评定,认为符合标准后报国家旅游局星评委审批。

(二)四星级饭店由地市星评办向省星评委推荐,由省星评委派星评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检查评定,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提交省星评委研究讨论、审批。

(三)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饭店的评定,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由省旅游局授权给优秀旅游城市的旅游局审批,未获优秀旅游城市的地市旅游局可以审批一、二星级饭店。

九、旅游家庭旅馆质量等级评定

对家庭旅馆的评定与管理,主要依据《*省旅游家庭旅馆质量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由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下设的旅游家庭旅馆星级评定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定三、二、一星级旅游家庭旅馆。旅游家庭旅馆质量等级的产生,严格按照“自检-申报-评定-审批”的程序进行。各旅游家庭旅馆根据标准及各项评分细则进行自检,认为达到要求的可向当地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申报。经当地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审核后,报省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旅游家庭旅馆由省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予以公布。

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等级评定

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工作基本程序:1、创建单位申报。2、地市旅游部门进行初评。3、各市(行署)旅游局向省旅游局递交验收申请报告。4、省旅游局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委员会派验收组进行验收,采取听取汇报、进行验收、验收组内部会议、对申报单位的信息反馈、验收组将验收结果报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委员会审议作出决定等程序进行。

十一、优秀旅游城市评定

根据国家旅游局《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优秀旅游城市评定应当遵照下列程序:

(一)创建城市的申请

1、市(行署)旅游局申请报告。2、市(行署)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3、市(行署)创优工作方案。4、市(行署)创优机构设置及联络方式。5、按照《标准》向本市(行署)各相关部门分解目标责任,落实达标计划表。

申请参加创建的城市,创建工作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最低不低于2年。

(二)创建城市申请初审材料

1、创建城市创建机构的申请报告。2、创建城市自检情况报告。3、创建城市所有涉及《标准》检查项目的单位名录和地址。4、创建城市自检情况打分表。

(三)省旅游局对申请单位进行初审

1、省旅游局按评定《标准》对申请单位进行初审检查、指导。2、将申请单位的材料和初审检查报告提交局务会讨论,经局务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国家旅游局验收、审批。

十二、干部晋职、任用

(一)依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黑组发1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干部组织工作程序,明确方法步骤,公布竞岗职位及资格条件。并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

(二)召开竞争岗位述职大会。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局直属单位领导成员参加,用差额(1:2或1:3)民主推荐,由人教处、监察室共同验票并整理民主推荐结果。

(三)进行组织考察。1、以民主测评得分为主要依据,经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2、由分管人事的党组成员、局纪检组长与人教处、监察室同志组成2个考察组。3、听取纪检监察对推荐干部廉政情况的评价。4、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做出决定,并对外公示。5、报组织部备案。

十三、导游员资格考试

(一)坚持报考报名条件和标准,加强对报考人员资格的复核,防止不符合条件人员参考。

(二)每次考前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试工作安排方案,落实考务各项工作分工和责任,与各考点签定责任状并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三)在试卷出题、印刷、发送、保管等试题保密安全方面,重点防止泄题、窃题、丢失试卷的情况发生。

(四)严格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完善和强化考场纪律,做到监考人员安排合理,执行考场纪律严明,组织安排周密,防止少数考生或监考工作人员营私舞弊。

(五)封闭出题、判卷。出题判卷人员与外界封闭,禁止单独行动,杜绝与外界联系,出题判卷力争杜绝错误。确因工作失误出现误判,必须在考委会集体研究批准下才能进行纠正。

(六)直接参与考务工作的人员要做到主动回避,谢绝讲情,杜绝接受考生的宴请、馈送等涉及考务工作不廉的情况出现。

(七)考务人员要互相监督、互相告诫,要在考点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5篇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并推荐到校业余党校接受党的基础知识的初步培训。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共青团组织(工会、妇联等)推荐,支委会确定,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意见—>民主测评—>公示—>支委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综合政审结论—>公示—>支部大会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民主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等方面。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应是所在班级或部门的全体同志。

五、民主测评

推荐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安排两名正式党员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等方面(后附民主测评表)。

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一般必须是被测评人所在基层单位(教研组或班级等)的所有成员。

六、公示

在确定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须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公示对象的现实表现等。

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用张榜公布的方式,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信箱或举报电话。公示时间至少为7天。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基层党支部对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核实,不得进行相关发展程序。

七、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条件成熟的,基层党组织可组织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要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行相关发展程序。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材料、培训合格证、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九、短期培训

校党委组织部要对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十、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十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二、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 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三、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公示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四、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五、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及时发放《预备党员考察表》。

十六、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七、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1

十八、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组织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必须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九、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转正。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党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发展党员程序(概要)

1、本人申请,一般以书面形式,成为申请入党人。

2、团组织、工会、妇联推荐,28岁以下团员需经团组织推优。

3、由支委会确定、支部大会同意。

4、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查确定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5、支部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6、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7、通知本人,写好《自传》。

8、支部确定培养人。

9、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10、一年以上考察。

11、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2、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13、民主测评。

14、公示。

15、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6、党委组织部审查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7、成为发展对象。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

19、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20、集中培训,五至七天(可提前为积极分子期间进行)。

21、公示。

22、党委组织部确定能否填写《入党志愿书》,未经政审和培训不能发展。

23、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24、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25、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程序为:申请人汇报—>介绍人介绍—>支委会介绍—>党员讨论—>表决—>形成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审批。

26、上级派组织员谈话。

27、党委审批,通知支部。

28、支部宣布,开始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9、成为预备党员。

30、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党小组。

31、入党宣誓仪式。

32、预备期继续培养考察。

33、本人递交转正申请。

34、支委会讨论能否转正。

3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6、公示。

37、支部大会讨论能否转正。

38、党委审批,三个月内。

39、成为正式党员

第6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实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直接依靠群众实施法律监督的一项检察业务工作。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部门之一。

第三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业务指导思想是,通过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查办控告申诉案件,了解执行政策、法律情况,提供犯罪案件线索,惩罚犯罪,纠正冤假错案,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统一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处理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检举、申诉和自首。

(二)承办分管的控告、申诉案件。

(三)结合处理来信来访和办案工作,宣传法制,提供法律咨询,处理矛盾可能激化的控告申诉,预防犯罪,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四)综合分析情况,及时反映信息,提供案件线索。

第五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靠群众,对人民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

(三)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

(四)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实行“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制。

(五)把来信来访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第二章统一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第六条对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应认真填写登记表。

接受口头控告、申诉时,应制作笔录,经控告申诉人确认无误后,由控告申诉人签名盖章。对检举、控告人,要告知必须如实提供情况,并讲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应向其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严防发生意外事故,并应认真制作笔录,经自首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并根据案情及时移送有关机关或本院有关业务部门处理。

第七条对来访人应文明接待。来访人的食宿、返程等费用,原则上自理。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酌情解决。

第八条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应按“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处理:

(一)对人民法院、公安、安全、司法行政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的控告、检举和申诉,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二)其他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的来信来访,分别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九条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的检举、控告案件,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进行初步调查,根据情况决定转办或自办。

第十条严禁把控告检举材料转给被控告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一条对不予立案或不复查的控告申诉案件,应将不立案、不复查的原因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控告申诉人。控告申诉人如果不服,可予以复议。

对决定转出的应将转往单位和转出时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控告申诉人。

由本院查办的控告申诉案件,结案后要以书面形式答复控告申诉人。对控告、申诉人的答复,由承办案件的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对无理取闹的来访人,要坚持原则,进行批评教育。对妨碍检察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扰乱检察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检察长应阅批重要来信,定期或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在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盟)院,检察长接待日应向群众公布。

第三章办理控告、申诉案件



第一节案件管辖

第十四条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承办和查处下列控告、申诉案件: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案件;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决定的申诉案件;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免予决定的申诉案件;

(四)刑满释放人员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虽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五)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

(六)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

第十五条处理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是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的共同任务,是检验办案效果的重要渠道。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其他检察业务部门要互相配合,分工负责:

(一)对于与正在审查批捕、审查的刑事案件有关的控告、申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提出的控告,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处理。

(二)对于与正在查处中的经济、法纪犯罪案件有关的控告、申诉和属经济、法纪检察部门管辖范围的控告、检举,分别移送经济、法纪检察部门处理。

(三)在押服刑和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犯人及其家属对判决或裁定不服,虽经人民法院复查驳回,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以及对执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违法活动和对监狱、看守所、劳改、劳教机关的违法活动的控告、检举,移送监所检察部门处理。

(四)对检察干警违纪的检举、控告,移送人事、纪检等部门处理。

第二节分级负责制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查处控告、申诉案件,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十七条县(市、区、旗)人民检察院负责查办下列案件:

(一)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不、免予决定的申诉案件;

(二)刑满释放人员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虽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三)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

(四)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

第十八条分(州、市、盟)人民检察院负责查办以下案件:

(一)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不、免予决定的申诉案件;

(二)不服县(市、区、旗)人民检察院复查驳回的申诉案件;

(三)刑满释放人员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虽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四)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

(五)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负责查办或协助查办以下案件:

(一)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不、免予决定的申诉案件;

(二)刑满释放人员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虽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三)不服分(州、市、盟)人民检察院复查处理的申诉案件和分(州、市、盟)人民检察院提请办理的案件;

(四)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

(五)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重要控告、申诉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查办以下案件:

(一)不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复查处理的申诉案件;

(二)刑满释放人员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三)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

(四)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重大控告、申诉案件。

第三节查办申诉案件程序

第二十一条需要立案复查的申诉案件,应当以“有错误可能的”为原则,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考查:

(一)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是否可能有错误;

(二)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定性是否准确,罪名是否确切;

(四)刑事处罚是否恰当;

(五)诉讼程序是否合法。

第二十二条对申诉材料应迅速审查,认为需要复查的,由承办人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经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检察长批准后复查。

对批准复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制订复查计划,确定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以及复查的方法、步骤、措施和完成的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复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应制作结案报告,内容包括:

(一)申诉的主要问题和主要事实;

(二)查证的情况和结果;

(三)复查处理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结案报告须经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集体讨论,认为可以结案时,应填写结案审批表,经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结案。重大的、改变原处理决定的案件应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批准结案。

第二十五条复查申诉案件结案的标准是:

(一)案件的事实清楚;

(二)证据确实、充分,案件性质能够认定;

(三)有明确的结论和处理意见,并经领导审查批准。

第二十六条复查刑满释放人员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虽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一般应在九十天内办结。

复查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免予决定的申诉案件,一般应在六十天内办结。

第二十七条结案处理,必须履行法律手续。



法院原判决、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诉,并制作驳回申诉通知书。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纠正的,应制作改判建议书,建议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要时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检察院原不批准逮捕、不或免予的决定是正确的,应予维持,驳回申诉,并制作驳回申诉通知书,发给申诉人,同时做好息诉工作。原决定确有错误,需要纠正时,应报请主管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批准,撤销原不批准逮捕、不或免予决定。需要追捕、追诉的,原则上移送原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第二十八条上级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下级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实行业务指导。

第二十九条上级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可代表本级检察院向下级检察院交办重要的控告、申诉案件。上级检察院交办的案件,下级检察院按内部分工或经检察长批示,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或其他检察业务部门查办,承办单位应认真负责办理,并将查处结果主送上级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上级交办的案件,一般应在九十天内办结,逾期未能结案的,要上报办理情况并说明原因。

第三十条下级检察院上报的交办案件结案报告,上级检察院要认真审查。如发现事实不清、处理不当的,应提出意见,交下级检察院重新调查或复议,必要时可调卷审查、调人汇报或直接派人督促检查,协助办理。对确有错误而又坚持不改的,上级检察院可撤销下级检察院的原处理决定,并作出新的决定。

第四节查办控告案件程序

第三十一条办理控告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有关实施细则规定的立案标准和程序执行。

第四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通过以下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一)从群众控告检举中,发现和积极提供犯罪线索,配合打击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斗争。

(二)复查申诉案件,维护正确裁判、决定,纠正和建议改正冤假错案。办结后可进行必要的回访,巩固办案成果。对冤假错案后的善后工作,要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政策,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三)对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控告申诉,进行疏导,宣传法制,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矛盾激化,避免酿成刑事案件。

(四)开展法律咨询工作。对来信来访人提供必要的政策、法律咨询,指出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和法律程序,为民排忧解难。

(五)结合办案,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预防违法犯罪。

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形式可以多样,要注重工作实效,正确行使职权。

第五章情况反映工作

第三十三条情况的综合反映,就是把群众来信来访和查办控告申诉案件中直接反映的各种问题,通过综合分析,加以整理,为领导正确估计形势,作出决断和解决问题,提供信息和参考材料。

第三十四条各级检察院都要建立健全情况反映制度,逐步形成信息渠道。要确定专人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办好控告申诉情况简报,要有重大情况的报告,综合情况的定期分析,倾向性问题的专题反映等。

第三十五条情况反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数量、内容结构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以及原因的分析;

(二)执行政策、法律中的情况和问题;

(三)群众反映较多的社情动向;

(四)突出的典型案例;

(五)其他应该反映的问题。

第三十六条情况反映工作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坚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

(二)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意真实性;

(三)重大情况反映要及时,注意时效。

第六章附则

第7篇

入党程序范文一

一、必须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因为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个人只有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党组织才能了解他的信仰和要求,才能针对他的具体情况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二是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情况;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努力方向,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和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一个人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不一定能马上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因为入党积极分子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热爱党,相信党,积极靠近党组织,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等。所以,要求入党的人在递交申请书后,一般还要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使具备条件。党支部在申请人中酝酿提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是团员的要听取团组织的意见,团组织应有书面推荐材料。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填写入党将积极分子登记表,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申请入党的人在被列为积极分子后,党组织会指派1-2 名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这时,入党积极分子应主动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组织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和本职工作表现,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

四、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2规定的教育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3基本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程序为: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2所在单位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3团组织推荐。4支委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组织备案。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六、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

政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掌握申请人的情况,弄清其政治历史和现实政治表现,避免敌对分子,阶级性异己分子、腐败分子和其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政审的主要内容有: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工作单位、职务、 政治面貌、政治表现情况等。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有: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其它有关材料;找相关人员个别了解情况;函调或外调。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个别访谈,即分别找有关人员进行了解。2召开座谈会,即招若干群众集体座谈,应上交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3进行公示,通过张榜、公告或会议等形式。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九、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

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是决定一个同志能否入党的重要会议,也是对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有效形式。在支部大会上,申请人要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历史与现实表现等情况,需要时还要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介绍人要实事求是地介绍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表现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要提出审查意见;全体党员要根据党员条件联系申请人的表现开展讨论,发表看法;指出申请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支部大会经过表决形成申请人能否入党的决议,然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入党申请人参加支部大会时应虚心听取党员的意见,对支部大会讨论自己入党的结果,要有正确态度。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7、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8、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上级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一、上级党组织审批。

支部大会通过吸收申请人入党决议后,支委会应将决议内容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考核材料上报所属党委审批。上级党组织在审批前,要派人同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人员谈话。谈话的目的是为了使上级党组织直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同申请人谈话的内容,主要是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及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情况,审查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谈话同意发展后,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申请人方可成为预备党员。

十二、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是党的传统,也是对预备党员的一次庄严生动的党的观念教育,党章规定的入党誓词是: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预备党员宣誓后,就要牢记誓言并付诸实践,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十三、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四、预备党员转正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另附 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学生党员的几点意见

根据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实际,各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的同时,还要结合学生的下列实际表现:

1 .必须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 .能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认真参加学院规定的马列理论课、德育课、形势与政策课的学习。

3. 学习刻苦认真,目的明确,成绩优良。

4. 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在临危关头挺身而出。

5. 组织纪律观念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6. 集体主义观念强,积极参加院、系、班级各项集体活动,在学习生活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7. 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乐于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8. 能广泛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入党程序范文二

根据党章和《细则》规定,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

4、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5、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6、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9、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10、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入党程序范文三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因为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个人只有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党组织才能了解他的信仰和要求,才能针对他的具体情况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二是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情况;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努力方向,如何以实际

行动争取入党。

2、党组织对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要求入党的人递交申请书后,党组织要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主要包括对申请人的一般性培养教育,列为积极分子以后的重点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时的政治审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个人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不一定能马上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因为入党积极分子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热爱党,相信党,积极靠近党组织,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等。所以,要求入党的人在递交申请书后;一般还要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具备条件后,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才能列为人党积极分子。

申请入党的人在被列为积极分子后,党组织会指派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这时,入党积极分子应主动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政治历史,现实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便于党组织了解和帮助,同时为政审做好准备。

党组织平时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主要包括谈心,吸收其参加有关的支部活动和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等形式。在培养期间,培养联系人要对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记实,作为组织发展的参考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这时组织还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掌握申请人的情况,弄清其政治历史和现实政治表现,避免敌对分子,阶级性异己分子、腐败分子和其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受政审时必须忠诚老实,不隐瞒问题,向组织说真话,要积极提供情况或线索,配合组织搞清问题。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3、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考察,在条件基本成熟时,党的支部委员会在认真审查和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上级党委同意,可确定让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履行入党审批手续。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党员的重要档案材料。申请人一定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要求如实填写规定内容。本人政治经历复杂的,要在重要情节上提出证明人。

4、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党章的这一规定,是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申请人的情况,有利于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规定要有两名介绍人,一是为了使党组织能全面客观地了解被介绍人的情况,避免片面性,以保证新党员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培养考察工作,以保持其连续性。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党组织指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担任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为他们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5、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是决定一个同志能否入党的重要会议,也是对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有效形式。在支部大会上,申请人要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历史与现实表现等情况,需要时还要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介绍人要实事求是地介绍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表现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要提出审查意见;全体党员要根据党员条件联系申请人的表现开展讨论,发表看法;指出申请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支部大会经过表决形成申请人能否入党的决议,然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入党申请人参加支部大会时应虚心听取党员的意见,对支部大会讨论自己入党的结果,要有正确态度。

6、上级党组织审批。

支部大会通过吸收申请人入党决议后,支委会应将决议内容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考核材料上报所属党委审批。上级党组织在审批前,要派人同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人员谈话。谈话的目的是为了使上级党组织直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同申请人谈话的内容,主要是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及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情况,审查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谈话同意发展后,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申请人方可成为预备党员。

7、举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是党的传统,也是对预备党员的一次庄严生动的党的观念教育,党章规定的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预备党员宣誓后,就要牢记誓言并付诸实践,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三、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程序预备党员要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才能转为正式党员。预备期的作用,主要在于对预备党员作进一步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应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其权利除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它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要以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为准。因此,预备党员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争取按期转正。

第8篇

报告用途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项目申请报告是针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核准制而规定的一个文体,凡是申请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是基于国家宏观政策规划、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分析项目设立的政策背景,根据主要工艺和装置的技术资料拟定项目技术方案,根据项目涉及资源情况拟定资源利用方案,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及国家、地方环保法规拟定环保方案,根据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作出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意见,是专门针对某个项目编制的专业申报文件,该报告的核心价值是:

——作为项目主审机构批复项目执行的依据;

——作为项目后期开展编制其他论证文件的依据;

——作为企业执行项目后期工作的依据。

编制要点

立项申请报告应重点阐述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内容。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建设类项目该如何撰写

因为建设项目立项在商业或地产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其竞争肯定是比较大的,所以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一定要真实而具有说服力才能更好的被审批。

(1)立项范围

凡投资1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都应当竞争立项、其中包括:新建实验室、改建、扩建、仪器设备、应用软件等;

(2)立项原则

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学院财力,采用设定条件,竞争方式立项;

(3)立项条件

新建实验室的设置条件,应符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规定、与评估关系密切的基础课或主干课程必须的(优先考虑配套软件或仪器);使用率高(周课时/年课时量统计),专业建设迫切需要;可行性研究资料和方案真实可靠;本单位实验管理良好,以往实验室建设完成较好,工作落实;

(4)建设项目立项申请

1)提交《XX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及《XX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2)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5)项目评审

1)评审委员会

2)现场考察

对有关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主要考察原有实验室的管理、使用效率等情况;

3)组织论证会

①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单位陈述项目的情况并对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②评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

③评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或投票),提出评审意见,评出建设项目;

4)评审结果送XX办公会审核(涉及重大投资要送党委批准)、批准后,予以立项公示,建设;

(6)中期管理

1)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法人委托人签订合同、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以及经费的按合同合理使用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设备科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督促项目执行情况及工作完成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建设项目中的部分仪器设备需要调整时,须由申报单位提交报告,由评委审议后报院领导审批;

4)跨年度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在每自然年末向设备科作出建设情况书面小结。

(7)建设项目立项申请验收

相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组织验收、审计、派代表参加、验收依据是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合同。

其实不仅仅是中小城市,首都北京的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也是比较多的,面对日益上涨的地产,项目申请报告一定要再三斟酌,毕竟只有好的规划,才能有好的收益。如果没有好的撰写经验,最好找专业的咨询公司为你撰写,这样既能省心,还能保证项目的成功审核!!!

报告内容

民营企业立项申请报告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

第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重点经营范围、资产负债情况、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比例、以往投资类似项目的简要情况等内容。

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产品及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方案等。

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

1.拟建项目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2.拟建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关系。

3.拟建项目与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的关系。

项目选址及土地利用

1.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主要包括项目用地选址、场址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及相关规划情况、占用耕地概况、土地获取方式等。

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主要分析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地规模是否合理、耕地占用补充方案是否可行等。

3.地质灾害影响分析。对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的项目和易诱发地质灾害的项目,应阐述项目选址所在地的地质灾害情况,分析拟建项目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4.其他不利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会对防洪和通航等产生不利影响。

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

1.资源开发方案。对于资源开发类项目,阐述资源储量和品质勘探情况,分析拟开发资源的可开发量、自然品质、赋存条件、开发价值等,评价是否符合资源总体开发、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资源利用方案。主要包括项目需要占用的重要资源品种、数量及来源情况,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方案,单位生产能力主要资源消耗量指标及与国内外相关资源利用效率的对比分析。

3.节能及节水措施评价。对项目建设方案的能耗及水耗指标进行分析,阐述工程建设方案是否符合节能及节水政策的有关要求,在提高能源及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和水耗等方面的对策。

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

1.城市居民搬迁方案。涉及城市征地拆迁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征地拆迁影响的调查分析,提出拆迁补偿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并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进行评价。

2.农村移民安置方案。涉及农村征地及移民安置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进行项目征地影响的相关调查分析,提出移民生产开发、生活安置、征地补偿、收入恢复等方案,并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1.环境和生态现状。包括项目场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现有污染物情况、生态环境条件、特殊环境条件及环境容量状况等。

2.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污染物类型、排放量情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是否符合环保法规要求,对流域和区域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

3.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对环境影响治理方案的工程可行性进行分析,对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提出对策建议。

4.特殊环境影响。项目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的影响及对策。

经济影响分析

1.国民经济评价。按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从国民经济的角度考察投资项目所耗费的社会资源和对社会的贡献,评价投资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2.区域经济影响分析。对于区域经济影响较大的项目,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区域财政收支、收入分配及是否可能导致垄断等角度进行分析。

3.经济安全分析。对于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项目,从产业技术安全、资源供应安全、资本控制安全、产业成长安全、市场环境安全等角度进行分析。

社会影响分析

1.系统调查和预测拟建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区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与社会效益。

2.分析预测项目能否为当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以及当地居民支持项目存在与发展的程度,考察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关系。

3.分析项目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社会风险分析,评价项目的社会可行性。

4.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社会的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保持社会稳定的方案。

报告范本

打包机项目申请报告

目 录

第一章打包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1、打包机 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2、项目概况

第二章打包机项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1、发展规划分析

2、产业政策分析

3、行业准入分析

第三章打包机项目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1、资源开发方案

2、资源利用方案

3、资源节约措施

第四章打包机项目节能方案分析

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3、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第五章打包机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1、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3、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第六章打包机项目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l、环境和生态现状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5、特殊环境影响

第七章打包机项目经济影响分析

1、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2、行业影响分析

3、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4、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第八章打包机项目社会影响分析

1、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第9篇

nept计划旨在鼓励那些已经达到了法律要求的企业,进一步采取有利于公众、社会和环境的行为,以取得更好的环保业绩。参加了该计划且在环境方面有优异表现的企业和团体,将会得到一定的奖励。所谓优异表现,就是他们的环境表现及采用的环境管理措施有利于公众、社会和环境,超过了现有种种常规性的环境标准。

epa为nept计划的具体执行过程规定了如下原则:①公平、有效、及时地对申请进行评估;②对参与者和各方面所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③epa官员与州政府及地方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④以持续改善环境为目标对nept计划进行经常性评估;⑤在达到计划目标的过程中实现较低的交易成本。这五项原则指导着nept计划的整个实施过程。

2 nept计划的实施

2.1 如何加入nept计划?

企业通过递交申请表的方式提出正式申请。随后,epa依据申请表中的信息、企业历年来遵守法规情况的调查结果,以及从epa地方机构和州环境部门了解到信息,对申请企业的资格进行评估。

被接受进入该计划的企业会收到epa的书面通知,epa通过nept计划的网站向外界公布这一情况。企业参与该计划每期均为3年。一旦某企业被nept计划接受,就可以享受计划的奖励机制。事实上,这正是鼓励企业提出申请的动力所在,这种奖励机制目前还在不断完善之中,具体办法及条件将在下文作详细介绍。

2.2 企业加入nept计划所应达到的四项标准

企业能否进入nept计划是由epa评估决定的。epa给出了加入该计划的企业所应达到的四项标准。

2.2.1 环境管理体系(ems)

企业必须采用并执行了一套环境管理体系(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ems)。因为epa认为,ems代表了一个企业为满足环境规定所做的系统性努力。对于nept计划来说,企业应当至少完成一个完整的ems运作循环,即工作方针、制定规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ems的范围和规范程度应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及复杂程度而专门设计。epa从不同计划中得来的经验表明,小企业有能力满足ems的各种因素,并且能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达到目标。为了帮助小企业实施ems,epa会向他们提供一些指导性的文件及辅助材料。

2.2.2 证明环境业绩,承诺持续改善环境

企业应在申请加入nept计划时,要证明其在环境表现方面已取得的业绩并承诺继续进步。有关环境表现报告的框架以全球报告指南(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为基础。环境表现分为两个层次:环境表现类别(category)和环境表现因子(aspect)。环境表现类别指某一类别的环境损害,如污水排放;环境表现因子指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各个因子,如环境污染物或产品。为了证明过去的环境表现,epa要求企业必须在环境表现类别里至少选择两种因子,以描述在过去的一年里企业所取得的进步。nept计划的申请表填写指南中列出了具体的环境表现类别和因子,这些都可以在网上获得。

2.2.3 公众参与和环境表现报告

企业在申请加入nept计划时,应把其承诺向公众说明并定期就其环境表现提交报告。企业向社会报告情况的方式也比较灵活,除了年度环境表现报告中的要求外,这种公众参与活动没有其他标准。当然,epa希望每个申请者都制订出公众参与计划,计划内容可以包括:社会顾问小组、新闻函、nept计划的环境表现报告、赞助社会活动以及其他类似活动。许多小企业可更多地选择低成本且有效的公众参与计划。

2.2.4 持续遵守环境法规的记录

这是加入nept计划的最后一个标准。企业需要有遵守环境法规以及所有现行环境标准的良好记录。在nept计划的整个期限内,企业都要遵守所有法律规定。在评估申请企业的记录时,epa将依据调查范围和准则与各州的代表一起参考各种可使用的数据库及信息资源。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企业有以下违反联邦或各州法律的行为,企业将很难加入nept计划。

刊事行为:①过去5年中有涉及到企业或其管理人员在环境方面的法人刑事犯罪行为;②过去5年中企业内员工在环境方面的刑事犯罪行为;③正在进行的对企业或其管理人员、员工违反环境法规的调查或诉讼。

民事行为:①过去3年中三起或三起以上的重大民事犯罪行为;②企业尚未解决的重大违法行为;③针对企业正在计划但并未实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④正在进行的epa或州政府发起的诉讼;⑤企业未按时完成某制度或法令的规定。

2.3 nept计划期内的要求及措施

对于申请企业来说,被nept计划接受为成员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在计划实施的三年期内,企业还必须遵守一些计划期内的规定,epa也会对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情况不理想的企业,还会面临被计划开除的危险。nept计划期内的要求与措施有:

2.3.1 持续遵守法规

nept计划认可并鼓励企业不断改善其环境表现,但这是以企业持续遵守法规为基础的。计划设计了几种机制来帮助企业持续遵守法规,例如需实施的ems、自我审核,以及每年就最初的加入标准对企业进行年度资格审查。除了以上几种检查机制外,企业不会仅仅因为加入了nept计划而被迫接受更加严格的审查。

加入nept计划的企业,也会不时遇到遵守法规不力的问题。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epa希望企业有一套完整的实现环境表现的ems,能够迅速发现并修正现存的或潜在的不利因素。一般来说,企业如果能通过自身审核,迅速发现并纠正问题,可以受到epa审核政策所规定的减轻罚款的奖励。而且,在某些政策所限定的具体情况下,计划参与者还可以享受遵守法规所带来的奖励。另外,epa也认识到,这种违反法规行为可以在nept计划的现场考察过程中被发现;即使企业不能在现场考察前发现违法的情况,epa也仍然会类似地将审核政策适用于在此种情况下发现的问题。如果最终该计划的成员企业需受到强制性处罚(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极小),nepa也会把企业对计划的忠实参与作为企业所付出努力的标志,在研究处罚决定的过程中加以考虑。

2.3.2 现场考察协议

为了评估nept计划的实施效果,epa每年都要对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企业必须提供有力的材料来支持其作为nept计划成员的资格,包括ems、在环境表现承诺上的进展以及有关公众参与方面的情况。epa在安排并进行这种现场考察时,将会遵循一定的协议,其内容如下:①企业会在现场考察前接到epa的通知,并且可以与epa一起议定考察时间表及期限,以便与企业的生产周期相协调;②考察的范围是评估企业对nept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ems执行报告和在实现其环境表现承诺上的进展,以及公众参与计划的效果;③考察团的成员包括epa总部及其地方机构的代表、州环境部门的代表,有时还会有当地公众代表以及其他nept计划成员企业的代表(但这需要征得受访企业的同意);④现场考察将按照考察前制定并提供给企业的书面协议的安排进行,epa希望考察能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还要视受访企业的规模及复杂程度而定;⑤每年epa都会考察20%的计划中成员,企业也可以主动要求epa进行现场考察。

2.3.3 年度表现报告

为了确保在nept计划中的资格,成员企业每年都必须向epa及公众提交一份年度环境表现报告。提交这份报告的目的是提供有关nept计划实施效果的信息、证明企业对其环境表现承诺所取得的进步、确保企业在该计划中的资格。这份报告可以以书面的或电子版的形式提交。epa在相关的网站上给出了报告的格式草本,公众可以在格式草本生效之前提出修改意见。总的来说,年度表现报告应包括以下四类信息:①企业ems的执行报告,包括ems的摘要、遵守法规情况的审核报告以及所有已采取的修正行动;②企业在环境表现上的简要进展报告;③公众参与计划的摘要;④企业遵守该计划最初加入标准情况的自我鉴定。

2.4 nept计划的开除机制

当一个成员企业在环境表现方面发生重大问题时,nept计划可能会据此将其开除。按epa的规定,发生如下情况会使一个成员企业面临被开除的危险:在申请表或年度环境表现报告中提供虚假信息、无法完成年度环境表现报告、在广告及市场宣传中没有诚实地描述其环境表现,以及在遵守法规方面没有持续符合计划的加入标准。另外,如果企业在环境表现上一直无法取得进步,甚或出现退步现象,nept计划将会作出开除该企业的决定。

如果epa认为有必要将某成员企业开除,它会先行将此意见通知企业,企业可以有30天的时间来采取修正措施。如果这些措施解决了存在的问题,epa会收回自己的意见。另外,企业也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epa退出nept计划。一旦企业脱离了该计划,无论是自愿还是因为epa的强制命令,它都不再享有计划内成员所拥有的一切特权(指奖励性的措施)。

2.5 鼓励企业加入nept计划的奖励性措施

为了鼓励企业加入nept计划,从而体现该计划所带来的环境及其他方面的效益,epa已提出了几种奖励性措施,并正在研究一些新手段,这正是nept计划中的关键部分。具体的奖励性措施有:(1)减少对成员企业的环境执法例行检查次数;(2)在研究处罚决定的过程中,epa会考虑企业在nept计划中的表现,作为企业遵守现行环境法规所做努力的标志;(3)在与外部团体联系时,或者其他场合,成员企业可以使用nept计划的标识(但不可以标于产品上)。目前已有成员企业在其活动中使用了美国nept计划的标识;(4)企业会在以下场合被宣传:nept计划的网页和nepa的其他网页、与计划相关的支持性材料、宣传文章等;(5)参加nept计划成员特别认定仪式;(6)epa将组织计划成员之间的交流,包括特邀会议、研讨会、网络资源分享等,通过这些方式企业可以共享成功经验并得到公众认可;(7)企业有机会在epa正在建设的“环境表现实践数据库”中得到特别介绍;(8)与epa的高级官员举办交流会以共享经验,帮助设计第二阶段的国家环境管理工作跟踪(nest)计划并改进nept计划。

除了上述已经落实的奖励性措施外,还有一些epa正在研究的奖励措施需要政府采取行动,对现行的指导文件和管理程度进行修改。epa还会制订并评估其他一些奖励性措施以提供给成员企业。这些措施不仅适用于nept计划,还适用于计划成熟以后nest计划。这都需要经过一个行政过程,包括在适当的时候发布公告和制订规则。

2.6 关于小企业的参与

epa努力使nept计划适合于各种规模的企业,所以考虑了小企业、小团体以及地方政府部门的参与。这种目的体现在计划的设计中。例如,由于企业的性质和经营范围不同,小企业的ems要比大型企业的简单,小企业也具有较少的环境问题。另外,小企业并不需要做出与其他参与者一样多的环境表现承诺。

epa鼓励优秀的小企业或团体的积极参与。为了提高小企业及小团体的能力,从而能参与nept计划及随后的nest计划,epa还为他们制订了一个目的明确的发展计划。该计划以现有的epa的各种计划活动为基础,比如适合小企业的可持续工业计划(sustainable  industry  program)、环境设计,以及帮助其遵守环境法规的支持性计划等。

目前,在nept计划的228个成员企业中,小企业(雇员人数少于100人)占到了17%,与大型企业(雇员人数超过1000人)30%的比例相比并不算低。

第10篇

1、找申请人谈话制度。总支、支部委员应经常找申请人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个别帮助教育,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2、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部署,党支部、党总支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对人党积极分子进行专题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觉悟。

3、指导“推优”工作。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需有系级单位团组织的“推优”材料,党总支在指导中,重点要把握“推优”的形式、方法、程序和条件等。

4、考察对象确定方法。对本支部范围内的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支委会(无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按照入党的基本条件,确立考察对象。报经党总支审核同意后,由支部负责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不得将此实情,告知考察对象。

5、落实培养考察联系人。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考察对象的联系人,承担起对培养和教育的义务。联系人找考察人谈话,一年不少于三次,每次谈话内容及时填入《考察登记表》内。

6、落实考察人汇报制度。考察对象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要求一般每季一次。汇报内容主要系本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的情况,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以及对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等。

7、进行组织考察和分析。党支部应每半年要对考察对象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分析,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由联系人向考察对象直接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成绩和不足,鼓励其不断努力。

8、制度发展工作计划。培养考察对象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制定发展计划。经党总支审核同意后,由党总支上报校党委组宣处备案。

9、安排发展对象参加培训。凡没有经过集中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学生的发展对象安排他们到校业余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教职工的发展对象安排他们到省卫生厅直属机关业余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厅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6月份前)。

10、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由党总支负责,对发展对象的政历情况进行审查。其主要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材料、函调或外调等。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11、落实发展工作的公示制。按照发展计划,在政审工作、培训工作、征求党内意见同意等工作结束后,在正式履行填表手续前,由党支部负责填写《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由党总支委员会的名义,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进一步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12、开好第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内容:讨论该同志是否按计划发展;在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同意其发展的支委会决议;安排谁担任该同志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本支部的培养联系人担任。若支委会临时指定的,须事先征得介绍人同意)。不设支委会的支部,由支部大会讨论,形成是否同意其发展的初步意见。

13、进行填写《志愿书》指导。在正式填表前,党支部要找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内容有:肯定其一贯表现,提出需要改进的意见,表明支委会同意其入党的意见;了解其有关个人及家庭的政历情况;告知谁作为他的入党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有关要求等。教职工的发展对象,还要求其撰写好《个人自传》。新晨

14、开好第二次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所有材料,如:入党申请书;《团员入党推荐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意见;申请人思想汇报;申请人接受党组织培训情况;政审外调材料;自传材料;发展前《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进行严格审查;研究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讨论形成支委会的书面意见。并将发展对象的所有材料,会后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核。召开会议事前要通知到每个党员,确保不少于五分之四的党员到会。

15、开好接收预备党员的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其一般程序是:说明会议内容和出席会议的党员情况;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中个人填写的所有内容;入党介绍人宣读介绍人的意见;党小组长宣读党小组的意见;支部书记宣读支委会的意见;到会正式党员对其《入党志愿书》等材料进行审查,对其是否符合入党条件进行讨论;申请人要对会议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对提出的不足和希望要表明今后努力的态度;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何种方式,支委会提出,经大会讨论决定),进行表决;通过支部大会决议。若讨论两人以上入党的,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6、认真做好会后的有关工作。支部书记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如实、认真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该申请人的其它相关材料报,一并上级党总支部委员会。

第11篇

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全称控告申诉检察科,下辖三个内设机构,即举报中心、刑事申诉办公室、刑事赔偿办公室。控申科现有人员5人,科长1人。

控申部门的具体职能就是,受理来信、来访,承办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举报、申诉、自首的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和符合规定的其他事项;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和事项;统一管理举报线索,认真做好线索分流工作;及时反馈信息,综合分析情况,为领导决策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可能激化的矛盾;做好检察机关的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区院控申举报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文明接待室的创建工作,在“窗口”建设中不断强化公正司法、热情服务、文明接待、规范管理的意识和措施,认真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创建水平,在为群众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一年来,我们以争创“文明接待室”的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依法认真负责地接受处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努力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以实际行动展示了检察机关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精神风貌,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1、强化文明接待室的规范化建设,在接访中实行人性化管理,努力提高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多年来,××院对控申举报工作高度重视,以举报工作为“龙头”,以创建文明接待室为契机和动力,狠抓控申举报工作规范化的建设。

在接待工作中控申科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问题为核心,不断完善常年接访、定期约访的制度。坚持“热情服务,勤政为民”的宗旨,实行“五心”服务,即接待来访人热心,了解问题耐心,解答疑问细心,服务群众诚心,处理案件公心。认真听取每位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对来访者承诺“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抓住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早发现、抓苗头,把各类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多年来,受理的各类案件无一起出现赴市到省进京的现象,有力地维护了××区的社会稳定。

2、全力做好维稳工作,确保全国“两会”和国庆期间稳定

2009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全国两会的召开、以及祖国迎来60华诞,给和维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新的考验。控申科的全体干警增强责任感,齐心协力,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出现一起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⑴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排查化解涉检工作。为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区院根据上级院有关精神,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检稳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涉检的排查、上报等具体事项,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对涉检的重点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梳理,并定领导、定部门、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逐一做好说服化解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⑵认真实行多项维稳制度。为了保证维稳工作确实落到实处,××区院在成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多项制度。一是实行领导带班,全体干警值班制度。二是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制定专人每天下午定时向市院控申处和区委、区政府报告××区院维护稳定工作情况。三是实行全员干警备勤制度。每位干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随时联络、随时行动。

⑶认真做好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分队。按照高检院、省院、市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充实应急预案。为了确保能够及时、高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成立了由一名副检察长任队长的应急小分队,在资金和车辆上给予了充分保障,随时待命处置进京、赴省集体访、告急访和非正常访。

⑷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涉检问题的解决方法。控申工作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新的挑战。仅仅依靠程序化的方式,有时很难化解涉检问题。因此,创新有效且多元化地解决方法成为控申干警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如今年在对待上访老户的问题上,控申部门采取了公开答复听证会的形式成功解决了问题。听证会在市院的主持下,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委成员、局成员、上访人所在的街道、社区代表及其亲近的人员参加。会上,出示了大量相关证据和调查材料,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听证人员充分了解了案情,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会后,还对上访人又做了必要的息诉工作。

3、紧紧围绕“依靠群众惩防并举”举报宣传主题,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根据高检院关于开展举报宣传周的统一部署,××区院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依靠群众,惩防并举”的举报宣传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举报宣传周活动。

(1)扎实开展“进企入村访户”服务活动,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紧紧围绕“抢抓机遇振兴老矿区、科学发展崛起新××”主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中的职能作用,开展了“进企入村访户”服务活动,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们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选取了10家重点企业、10个社区(村)和100户群众家庭,采取走访座谈、专题调研、法律培训、现场服务等形式开展服务活动。另外还在6个社区设立了检务联系点。先后在江苏格瑞实业公司、庞庄矿工人村、白云寺庙会现场、孤山村等地及农户家中开展活动,检察长现场接访,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细致解答群众的疑问,带领干警向群众散发“进企入村访户”服务活动宣传单、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以案说法》宣传册,活动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送法进校园,引导广大学生遵纪守法

××区院深入辖区中小学,给学校师生上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宣传课。通过宣传挂图、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法兴趣,引导学生远离犯罪,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第12篇

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注意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和三中全会精神,理论素养有了明显的提高.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各项法规制度.

二,认真履行职责,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

作为分管学科建设和学术交流工作的副处长,注意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参与省级重点学科的筹建工作.为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对我校省级重点学科筹建情况的考察,作为分管副处长,参与了迎评的各项筹备工作.与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有机化学学科负责人密切配合,认真填写《山东省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筹建)考察表》,撰写汇报材料,做好实验室,资料室等考察现场的布置.在3月11日的汇报会上,教( )育厅专家组对我校近年来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计算机应用技术,有机化学学科的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中肯的建设意见.

二是参与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的申报工作.结合山东省-2015年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我校积极组织申报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作为分管副处长,参与了申报工作的动员,材料的填写,上报等各项工作.特别是在《申请新增列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和《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的填写中,与学校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国资处,财务处,图书馆等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材料的填写和修改.

三是参与优势学科培养对象建设期满的考核验收工作.我校开始实施优势学科培养工程,确定了第一批共6个优势学科培养对象.6个优势学科三年建设期满,对其进行了考验验收.

四是做好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结合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对学校省级重点学科和校优势学科培养对象进行了年度检查,在此基础上,上报省教育厅《泰山学院关于学科建设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另外,还对泰山学院重点学科的评审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

五是抓好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我校学术交流活动较多,学校的学术氛围进一步浓厚.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泰山讲坛活动,与电视台密切合作,推出了不少水平高,反响好的学术报告.邀请到了山东省社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刘德龙研究员作关于齐鲁文化与山东民俗的报告,邀请到了著名学者,书法家,书法教育家,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欧阳中石先生作关于经石峪石刻书法艺术的精彩报告.认真组织泰安市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理论研讨会的征文活动.另外,还参与学校主办的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暨农村改革与中国现代化学术研讨会的筹备工作.

另外,还参与了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办学指导思想与特色项目组的有关工作,以及泰山学院五十周年校庆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等多项工作.

三,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做廉洁奉公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