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5 17:28: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信用调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企业;信用;缺失;原因;对策
一、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信用基础相当薄弱,一些企业信用状况不容乐观,信用问题仍然是影响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目前企业信用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假冒伪劣现象严重。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产品以次充好,掺假,以假充真,以旧充新,缺斤短两,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盗版复制,假冒产地、厂名、厂址,假冒认证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名优标志、防伪标志等;假广告;不符合执行标准的产品屡见不鲜,特别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室内装修等,直接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2)价格欺诈。商品和服务存在价格过高、价格欺诈、虚假折扣等不良现象。比较严重的方面有:一些地方高速公路收费;房地产价格、物业管理;铁路、民航、电信、成品油、自来水等垄断性行业价格。(3)商业信用低下。企业之间货款相互拖欠,企业拖欠银行贷款,形成三角债。企业相互拖欠,导致销货企业不能及时收回销货款,企业无法归还到期银行贷款,造成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等于银行接受了被拖欠货款企业转嫁过来的损失,使社会信用恶化。(4)虚假财务信息。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信息披漏不规范。为骗取资质证明或虚增注册资本,不少企业在资产审计和工商登记注册中提供虚假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和证明材料。一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避重就轻,少数公司在大众传媒中以新闻的形式向外传播重要信息,既误导了投资者的行为,也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二、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原因
(1)企业信用的法律约束和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立法不够完备,不能有效制裁失信者,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现有法律、法规在规范企业信用环境方面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对失信企业责任人的刑事立法几乎空缺,对恶意逃废债务者无法可依。一些基层法院受当地企业与政府的影响,在司法过程中有意偏袒本地企业,审判的公正性受到质疑。重审判轻执行的现象在民事、经济等案件中较为普遍。债权人即使胜诉,也往往会因收费过多或裁决难以执行而导致“赢了官司也赔钱”。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使得法律的规范力和强制力对市场交易中的失信行为毫无办法。(2)信用中介服务十分落后。目前我国仍是非征信国家,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虽然也有一些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市场运作机构(如征信公司、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等)和信用产品(如信用调查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但其不仅规模很小,经营分散,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导致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的评估,市场不能发挥对信用状况的奖惩作用,企业也缺乏加强信用管理的动力。(3)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手段,其信息应该是透明的、对称的,以便交易双方在交易前互相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并作出正确的决策。但信用本身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当绝大多数企业都讲信用时,少数企业不讲信用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而当大多数企业不讲信用,只有少数企业讲信用时,少数讲信用的企业就会单方面受损。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单个企业坚持诚信经营要承担较大的风险。(4)征信体系不健全。企业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转让、信用监管等一系列信用制度在国内还没有完全建立,各市场主体在业务往来中对信用的发展、甄别和防范比较困难。银行已经建立的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尚不完善,税务、海关、工商、统计、技术监督等政府部门的大量企业资信资料未被利用。以信用为经营对象的资信公司十分缺乏,企业信用状况得不到真实评估,交易者要获取企业真实的信用资料十分困难。
三、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治理对策
1.完善法律制度,维护信用秩序。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制是信用的保障。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正常的信用关系得以维护的保障,仅靠良心、道德,不可能有效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经济行为,必须依靠法律力量,把一切信用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才能维护和培育良好的信用秩序,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为市场经济建立必要的法制基础。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法制建设,构建有效的信用制度,就要从立法上明确法律责任,要从司法和执法上落实法律责任,正确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加强法制教育、法制宣传。
2.规范发展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与否关系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能否真正建立。因此,推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培育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应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个重点。规范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首先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适时公布政府部门拥有的企业信用记录,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其次应探索组建国家企业信用服务中心,对分散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企业信息记录进行收集、分析和,建立政府企业信息采集和披露系统。再次要选择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进行示范,探索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实现信用公开与保护商业秘密的具体措施。最后要培育企业信用中介服务市场,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平台。
3.发展资信评估,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资信评估,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评估方法和管理方法。通过科学的评估程序和分析方法,对企业或个人履行各种经济承诺的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与判断,并以简单明了的符号表示出来。可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企业采用三等九级制进行等级分类,对个人采用百分制进行评信,使得信用评级成为各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的有效参考指标,成为企业之间交往合作的试金石。通过信用评级,促使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自身信誊在市场经济中的价值。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形成信用的社会监督和约束机制,通过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将征信服务与国家法律和政府监督的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理的失信约束惩罚机制。
4.建立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整顿社会信用秩序,重构企业间、企业与银行的信用关系,还得靠企业自身加强信用管理,充分利用信用资源,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企业内部风险管理是一种全程信用管理。全程信用管理是指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及每一个关键的业务环节和部门进行综合性的风险控制,包括以客户资信调查评估为核心的事前控制,以交易决策的信用审核为核心的事中控制,以及以应收账款的专业化监控为核心的事后控制。企业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应包括:设立信用管理部门;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授信制度;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总之,要治理企业信用缺失、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必须以企业产权制度为基础,以社会法律制度为保障,以合乎现代企业制度的道德为支撑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遏制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无序竞争和失信行为,才能确保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企业信用治理重在制度建设[N].中国建材资讯.2008,12~24(3)
[2]李建华.治理企业信用缺失的对策[J].企业管理.2009(2)
[3]桑立垣.信用在中国缺失的经济浅析[J].山东大学学报.2006(6)
在市场经济的长期实践中,西方国家建立了不同模式的社会信用体系,总括起来有三种: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企业经营模式,二是以德国等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行业协会模式。比较分析西方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同模式,对健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模式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信用立法、信用监管、信用管理与服务、不良信用惩罚机制等方面。
信用立法。西方三种模式都具有完善的信用立法,并且主要针对个人数据和个人隐私权进行保护,很少涉及企业征信保护,这是因为关于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条款已在相关法律做出规定。
从三种模式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程度看,德国等欧洲国家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程度最高,欧盟的《数据保护指南》和德国的《联邦数据保护法》都明确规定,个人数据的处理和使用必须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这就使个人数据外泄的可能大大降低。日本的法律规定,会员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信用信息的保密条款,不得将信息泄漏给他人,从而使会员以外的机构很难得到消费者个人数据。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规定,征信机构只要在合法范围内就可以使用消费者个人的信用数据,不需征得本人同意,消费者个人隐私外泄的可能性很大。
由于各国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程度不同,因此在处理个人权利保护与征信行业发展的矛盾方面所面临的状况很不相同。德国等欧洲国家信用征信的起步时间与美国大致相同,但是由于欧洲国家更重视个人隐私保护,对征信机构的限制较多,导致这些机构的运作成本较高,发展落后于美国。近年来,欧洲国家已经开始意识到立法倾向对征信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许多不良后果,对一些法规着手进行修订。
信用监管。由于美国具有完备的信用立法,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政府在信用行业管理中作用比较有限,但民间信用管理组织在信用监管中有重要作用。比如,美国信用管理协会总是以信用管理行业代表的身份出现,参与修改影响信用和金融的过时法律,制定符合当前情况的新法律。与美国模式不同,德国政府不但通过立法要求企业和个人向公共征信机构提供征信数据,以建立为金融监管服务的公共信用信息登记系统,而且从联邦政府到各州政府都设立个人数据保护监管局,负责对掌握个人数据的政府机构和信用服务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日本的征信业经历了从政府资助到自由经营的历程,目前个人征信业以行业协会自律为主,政府很少参与监管。
信用管理与服务。在美国的市场经营模式中,信用管理与服务机构都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营机构,它们按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式建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面向全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美国企业和消费者信用信息的征信和评估实现了社会化分工,消费者信用调查和评估主要由伊克法克斯、环联公司和益百利公司三大信用局提供,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绝大部分由邓白氏公司提供。美国的穆迪、标准普尔和菲奇则是专门负责资本市场信用评估的机构。美国的消费者信用信息除了来自银行和相关的金融机构外,还来自信贷协会和其他各类协会、财务公司或租赁公司、信用卡发行公司和商业零售机构等。企业征信数据主要来自各公司定期提供的内部信用信息和政府公共信息,多数银行出于竞争目的不向征信机构提供它们掌握的企业数据。
在德国的政府主导模式中,征信机构主要以公共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公共征信机构)为主,私营信用局以公共征信机构为依托。公共征信机构由中央银行或银行监管机构开设,它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用调查报告,主要为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服务。私营信用局则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营机构,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信用调查和评估报告。德国的公共征信机构通过法律或决议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所监管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参加公共信用登记系统,并定期将所拥有的信用信息数据报告给公共信用登记系统。当然,公共征信机构主要采集公司和贷款数额较大的个人客户信息。
在日本的行业协会模式中,个人征信机构主要由银行业协会、信用卡产业协会以及全国信用信息联合会创办的三大个人信用信息机构,即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株式会社日本信息中心和株式会社信用信息中心组成。日本的个人征信采用的是行业协会模式,企业征信机构则采取的是市场经营模式。必须指出的是,日本的信用信息机构只对客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做主观分析与评价,这与其他西方国家的征信机构有所不同。在日本,除个别忌讳披露个人信用信息的客户外,凡与金融机构、信用卡公司等有业务往来的客户都同意向个人信用信息机构提供个人信息。日本个人征信机构在收集客户信用信息时遵循信息最小化原则,只收集和登记有助于分析客户偿还能力与支付能力的最低限度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自然情况、贷款情况以及违约记录。
不良信用惩罚机制。美国的不良信用惩戒机制的突出特点在于:具有完善的个人、企业征信和评估数据库,法律支持信用管理与服务机构向交易双方、授信人、雇主和政府机构有偿提供信用调查报告,通过社会联防机制,让失信记录方便地在社会上传播,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同时,失信记录依照法律要保留多年,使失信者付出代价,轻者受到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重者需要司法配合,不仅如此,美国还设立了少年法庭,对少年失信也同样予以司法处理。
德国具有政府倡导建立的市场联防机制,由具有监督功能的政府部门、授信机构、雇主、公共事业单位等参加。如果一个人在德国闯了红灯,不仅会“株连”到保险费的增加,而且在银行分期付款的年限也要缩短,甚至孩子交学费也要由分期付款改为现金支付。
日本个人征信机构在收集客户信用信息时,要收集和登记客户的违约记录,包括债务逾期、预期回收、偿还、强制回收、强制解除贷款合同、票据拒付等内容。违约记录是个人重要的信用记录,一般将被保存和公示5~7年。金融机构和信用卡公司等往往根据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决定是否对其授信。
建立中国的信用体系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模式选择应立足于国情。西方各国对社会信用体系模式的不同选择都立足于各国的具体实际。美国的市场经营模式更多地受到美国市场经济模式的影响。在该模式的作用下,美国的私营征信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并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德国的政府主导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德国信用管理法律的“公法”特点的影响。使得政府能凭借公共权利,强制企业和个人向公共机构提供征信数据,建立公共信息登记系统。日本的行业协会模式与行业协会在日本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密切相关。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的个人信贷业务不断发展,个人信用风险日益突出,日本的银行业协会、信用卡产业协会和全国信用信息联合会先后创办了全国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株式会社日本信息中心和株式会社信用信息中心三家知名的个人信用信息机构,使日本的个人信用体系具有典型的会员制模式。由于当前我国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信用行业也不发达,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离不开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关键词:征信市场;征信机构;建设;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11-0063-04
一、征信机构和信用产品是征信市场的顶梁柱
完善、高效的征信市场是征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征信市场的构成来说,主要包括三个因素:征信机构、信用产品和市场监管。征信机构和信用产品是征信市场的顶梁柱,市场监管则被视为征信市场的稳定器。
(一)国内征信机构的外延与分类
狭义上的征信机构指专门从事信用信息采集、处理、评价、传播业务、以营利为目标的信息服务机构。广义上讲,凡主要业务是通过提供信用信息帮助经济主体规避风险的机构都可以叫做征信机构。目前我国的征信机构大致有四类:一是政府事业部门。这类机构直接从事信息的收集、归类和查询服务。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二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派生或隶属的“三产”机构,其征信业务直接依赖于主管部门的“分配”,如挂靠各级工商部门的服务公司。三是其它类咨询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投资咨询公司等。四是专业从事征信业务的社会机构,如资信评估、信用调查公司等。
(二)社会征信机构的类型及信用产品
信用信息登记机构主要负责采集、整理和加工借款人的还款历史信息,并将信用信息制作成为信用报告,提供给贷款机构供其进行信贷决策,或者提供给用人单位等其他用户,供其合法使用。信用信息登记机构由政府运营的称为公共征信机构;由非政府机构运营的一般称为信用调查公司。目前,人民银行组建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银联的信用卡系统等属于公共征信系统,私营征信机构一般没有能力单独建立大型数据库。[1]
信用调查机构指根据客户要求,以购买、访谈等形式搜集、获得有关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向客户提供信用报告的机构。我国现有信用调查公司260多家,新华信、华夏和邓白氏(中国)公司是该类机构的代表,各调查公司主要通过新闻媒体、被调查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四种渠道获得企业信用数据。当前我国信用调查市场处于开发阶段,业务发展缓慢,迄今为止也未出现具有重大影响的信用调查机构。目前包括邓白氏、益百利、环联和艾可飞在内的全球四大征信机构已悉数进驻中国。
信用评级机构是在信用记录基础上采取专家综合论证方式对企业信用意愿和偿债能力进行分析评价的专业机构,大多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目前全国有资信评估机构80多家。除了少数评估机构业务开展达到一定规模外,大部分评估机构经营不理想。被发改委(企业债券市场)、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保监会(保险机构投资债券市场)认可的资本市场评级机构有5家,分别是中诚信、大公、联合、远东资信、新世纪。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世界三大评级机构已经以参股、开设子公司和成立代表处的方式进入中国评级市场,国内评级机构面临着日益增加的国际竞争压力。
信用担保机构是从事担保、再担保业务及相关融资服务,并独立承担代偿责任的专业化信用服务机构,按出资方划分为三类: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公司和互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公司近几年来发展迅速,据人总行调查的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有担保公司3000多家。2007年4月,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对符合条件的255家信用担保机构予以三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扶持。[2]
二、制约我国征信市场发展的问题
我国征信市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基本形成,但制约征信市场的深入发展的瓶颈问题也日益凸显,亟待在征信市场自由发展的基础上加上政策助推力,以促进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缺乏有效的法规支持
现行的《商业银行法》第6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信机构信用数据的收集与使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与征信业相关的许可法规尚未出台,使得征信机构在信息采集、披露和准入管理等环节上无法可依。各地区出台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制度和单项政策,缺乏宏观指导作用。
(二)缺乏统一的行业监管
突出表现在信用评级、信用担保等中介征信机构领域。人民银行从2003年停止了对资信评估机构的审批,《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后,虽然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能,但监管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证监会、发改委也涉足评级业的监管;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暴露出来的问题尤其令人担忧,担保机构实行“谁出资、谁管理”的方式,主管部门挂靠在各级政府的发改部门,由于业务联系不紧,制度约束缺乏,监管流于形式。
(三)征信市场供求双重不足
以借款企业资信评估为例,首先作为最大客户的金融机构对外部评级的公信力存在疑虑。其次企业信用评级在扩大信用交易方面作用不显彰,不能直接给企业带来融资效益,因此主动申请评级的企业较少。另一方面,征信行业整体水平不高,人才短缺现象十分突出,从业人员大多是以会计财务专业背景,还有部分兼职人员,有实力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端信用产品的机构较少。[3]
(四)数据封锁制约市场做大
从国外经验看,一个国家征信行业能否健康迅速发展,关键在于有关资信方面的信息和大多数数据能否比较“透明”,能否通过合法的、公开而有效的渠道被征信机构获取。从目前各政府部门对征信机构开放数据情况看,只有工商部门基本实现了部分数据向公众开放,但不完整,各地区开放程度也不一致,而且大多是有偿开放,数据的电子化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用信息的联网共享。[4]
(五)政策扶持的措施有限
一是政府扶持资金较少。以海南为例,信用担保行业高风险、低收益,应在营业税减免、风险准备金提取方面实行政策扶持。因省财政较为薄弱,各县市通常注入一笔启动资金后缺乏后续补偿机制,对其它社会担保机构更无暇兼顾。目前,列入国家营业税减免的担保机构仅有1家。二是担保机构缺乏合理的引导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手段,虽然人民银行发文要求在贷款申请、贷款利率、信贷创新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优先,但落实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对行业发展促进甚微。
三、国外征信市场的发展经验
征信机构从事的领域属商业服务行业。征信市场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国外的成熟经验可以成为我国征信市场发展的有益借鉴。
(一)发展模式
美国模式:美国拥有高度发达的私营征信体系,并逐渐向欧洲、拉美和亚洲等个国家扩展。美国第一家信用局于1860年在美国纽约成立,它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信用局。经过充分市场竞争,目前在美国征信领域形成了益百利、环联、艾可飞三巨头垄断的局面,他们都是世界级的信用管理公司。
欧洲模式:以公共征信体系见长,以强制性的公共征信为主,由各国中央银行管理的“向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以及其它银行监管当局提供有关公司及个人对银行体系的负债情况的信息系统”。德、法、意等7个主要国家均建立了公共征信系统。近年来,欧洲国家也出现了与公共征信系统互补的私营征信局。
(二)经营模式
国外征信机构与金融机构等主要信息提供者的关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征信机构由主要的信息提供者投资,其客户也主要是信息提供者,被称为互助型征信机构;另一类是金融机构等主要的信息提供者与征信机构共同建立一个类似协会或俱乐部性质的组织,该组织的成员共同决定成员间信息共享的方式,任何征信机构若想获得该组织成员的信息,必须首先成为该组织的成员。
(三)监管模式
美国模式:以私营市场化运作为主,无论哪类征信机构政府都不作投资或组织,也不实施任何经营许可,而由市场机制去规制。市场的启动和认可是完全依靠市场经济法则,靠行业的自我管理而成长,利益导向是核心,而政府则是通过立法来规范各方行为,使各方参与者均能按照一定的游戏规则,遵循市场规律自由地开展竞争。
欧洲模式: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特征的征信管理体系,政府仅负责提供立法支持和监管征信体系,征信机构的存亡,取决于其在多大程度上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但由于中央银行信贷登记系统掌握了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息,中央银行在征信监管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非征信国家模式: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大多数的非征信国家属于“政府驱动型”模式,政府不仅是征信市场的监管者,而且是该国征信业发展的直接推动力。在该模式下,国家一般会对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资格认定以及业务核准的等做出明确规定,而且有的监管当局(主要是中央银行)还直接参与发起设立评级机构。[5]
(四)立法情况
无论哪种监管模式都是由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内容和监管措施构成的,体现这些内容的主要形式就是立法。以美国为例,在20世纪60至80年代,在信用立法方面集中制定了《公平信用报告法》(消费者对资信报告的权利并规范了调查机构对信用报告的传播)、《平等信用机会法》(不得因种族、、年龄、性别等因素作出歧视性授信决定)、《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规范追账机构对非工商企业的自然债务人的追账实践)《诚实租借法》(一切信用交易条款都必须向消费者公开)、《公平结账法》(反对信用卡公司和其它授信方在事前提供给消费者以不精确的解释和不公平的信用条款)和《电子资金转账法》(对电子转账的收据、通知、定期对账、公开信息等要求)等法律,对保护消费者隐私权,规范信用交易秩序,明确失信惩罚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除法律外,美国政府还出台了一些信用管理规则,如统一消费者信用准则(UCCC)和统一商业准则(UCC)。[6]
四、国外征信市场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一)社会征信机构应成为征信市场的经营主体,市场化运作是我国征信模式的基本选择
目前我国征信业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基本形成,即使是一些原行政机构下属的征信机构,在业务运作上也基本采取了市场化的方式。社会征信机构的信息来源更广泛,能更好地向全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同时,市场竞争的压力,会促使社会征信机构不断创新信用产品。选择社会征信机构为主的市场化模式有利于调动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资金、人才等)投入到征信体系建设中,而不必政府大量投资。因此,有关的法律框架和管理制度,应当尽可能为社会征信机构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以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征信服务体系
现阶段我国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主要是为金融监管服务,而不是向社会提供商业化的信息服务,以避免对民营资本进入征信行业的挤出效应。另一方面,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可能全面覆盖我国的征信服务市场,不大可能满足全社会对信用信息的需求。因此,我国征信服务体系应该由少数拥有全国基础信用信息资源的综合性征信机构及众多提供信用增值服务的区域性、专业性征信机构组成,从而形成在信用信息采集环节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适度竞争,在信用评级、信用担保等增值服务环节各具特色、平等竞争,适应不同征信需求、多层次、全方位的征信服务体系。
(三)我国征信业宜先从信贷征信起步,走金融征信到联合征信的发展道路
国务院对征信体系建设十分重视,总理专门批示“从信贷征信起步”。从发达国家经验看,银行是最大的信用信息提供者和需求者,决定了现代征信的主体是信贷征信。其次,银行信息共享的资源较充分,人民银行推动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顺利实现全国联网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征信市场的作用,应从信贷征信起步,尽快扩展到整个金融领域,并最终扩展到全社会,走联合征信的发展道路。
(四)建立和完善征信法规体系,为征信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美国经验证明,信用管理相关法规的出台,大大推进了征信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征信业是个经营信用信息的特殊行业,如果信息被滥用,会严重损害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相关法规的实施,既严格规范了信用报告的使用,有效地保护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并给了借款人更正自身信用信息的权利,又给征信业一个合理的发展空间,不应单纯地强调保护隐私而阻碍征信业的发展。我国征信业尚在发展初期,征信立法必须尽快提上议程,否则,行业的混乱和信息的滥用会葬送社会征信机构的发展壮大。
(五)吸收国外政府经营模式和企业自由经营模式的优点,特许经营是我国征信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的征信市场的发育过程不能单纯依靠市场自发形成,市场的作用相对较慢,且在国外机构的压力下,国内征信业很难壮大起来,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独立性要求很强的国家,资信数据被别人控制所造成的灾难性后果是不可想象的。[7]因此,政府应积极推动实施特许经营模式,吸收国外政府经营模式和企业自由经营模式的优点,避免社会征信机构的无序经营,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主导优势,保障征信服务能在较短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覆盖国内的主要大中型企业和大多数居民。
参考文献:
[1] 戴根有,万存知.建设我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研究[Z].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重点课题,2005年.
[2][3]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当前我国征信机构及征信市场发展情况调查报告[R].2004年8月.
[4] 赵怀勇.中国征信业亟待发展――我国企业征信业亟待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N].中国经济时报,2002-03-05.
[5] 徐宪平.关于美国信用体系的研究与思考[J].管理世界,2006,(5).
关键词:商业信用;商业信用风险;信用政策;信用额度
1 商业信用对中小企业的作用
第一,有利于扩大中小企业销售规模。
第二,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能力。
第三,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第四,有利于促销和减少企业库存商品。
第五,有利于企业产品获得更好的价格。
2 中小企业商业信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中小企业管理者对商业信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中小企业管理者不重视客户的信息管理,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资金以及管理者意识形态等原因片面地认为信用管理开支不必要,以至于对客户的一些重要信息都未了解,就匆匆做出交易决策;有些中小企业片面追求订单的数量,忽视其后艰难的账款回收工作,无视风险的存在,虽然能快速扩大账面销售额,却增加了信用成本,呆账、坏账成本增加,结果导致利润下降。
2.2中小企业缺乏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及人员
(1)中小企业缺乏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
(2)中小企业缺乏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
2.3销售工作中缺少明确的信用政策
(1)缺乏客户资信方面的资料。
(2)销售工作中信用政策不明确。
2.4信用管理技术落后
在目前销售业务管理上,我国大多数企业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比如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乏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作决策,缺乏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乏信用额度控制,往往重权力而不重职能,一旦出现风险问题,又相互推卸责任。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乏专业化的方法。例如,有的中小企业单纯有销售提成的方法激励业务人员拉到大量订单,而后寄希望于一些缺乏专业技能的人员去收账,最终造成大量呆账的结果。
3 解决中小企业商业信用管理中问题的对策
3.1提高对商业信用管理的重视程度
信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活动,涉及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业务环节,单靠个别人或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企业的上下各方面做好配合工作。企业必须在思想上明确信用管理的作用与意义。从整体上作好信用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1)制定企业信用管理目标。信用管理目标是指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应该达到的目的和价值,它是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活动的基本宗旨,是中小企业全体人员共同奋斗的目标。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目标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中小企业应该根据基本目标制订信用管理的具体目标,加强企业的信用规律理。
(2)正确实施角色定位。中小企业内部有关的职能部门各自正确的角色认同有助于统一认识和内部协作。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所处的内外环境、经营规模及企业目标来设计适合自身的组织结构。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管理目标统一协调共同工作,进而实现信用管理的总体目标。因此,中小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必须使有关部门职能人员具有正确的角色定位。
3.2合理设置信用管理部门及人员
3.2.1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完善的信用管理需要企业在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信用进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需要专业人员从事大量的调查、分析的专业化管理。因此,设立中小企业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是有效信用管理的必经之路。只有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才能保证信用管理人员的独立、客观和公正性,增强信用部门的制约力,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2.2培训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应该关注相关专业知识的强化和能力的培养。职业培训最重要的形式是建立信用管理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后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中小企业可以选派人员到高等院校进行信用管理专业的进修;可以聘请专家到企业给员工提供短期的培训、讲课;也可以邀请专门的信用管理公司来给员工授课等,使信用管理人员学习到先进的信用管理理念和经验,另外,开展信用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也是后续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信用管理人员诚实守信的品质。
(1)增进对客户资信状况的了解。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a.收集客户的信息:中小企业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搜集客户信息:销售部门提供和信用管理人员对客户实地访问和信用调查。这是目前企业获得客户信息最主要的途径,但需要信用部门和销售部门之间以诚相待密切配合;利用官方信息、银行信息、公众媒介信息;客户的会计报表等。b.核实、整理与更新客户信息:即对客户的信息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并不断更新,使之为企业的有用信息。c.建立和利用客户档案:信用部门对企业与客户交往中形成的客户信息以及中小企业自行制作的客户资信调查报告进行分析和加工,形成客户档案。对客户档案实行集中、动态的管理,客户档案是企业制定信用政策的依据。d.评价客户信用:为了确定赊购客户及其信用额度,信用管理人员要了解客户的及时付款能力和可能性,预测客户违约和破产的可能性。目前,广泛使用的客户信用评价5C系统可全面考察一个客户是否为合格的赊销对象。5C分别指客户的品行(character)、能力(capicity)、资本(capital)、抵押(collateral)和条件(condition)。
(2)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中小企业制定信用政策是为信用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统一的行动准则和指导方针,以保证企业的信用管理人员有一致的理念和一致的行动。
信用政策的目标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科学地将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持有水平和产生的坏账的风险降到最低;二是合理地扩大信用销售,在数量上扩大客户群,降低产成品的库存,争取公司的可变现销售收入最大。中小企业信用政策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信用额度、信用标准、信用期限、现金折扣和收账政策五个方面。
3.3建立科学的信用管理模式
中小企业要建立一个科学的信用管理模式,这个管理模式包括信用管理机制和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或人员执行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可采用此种科学的信用管理模式,保障信用管理全过程的畅通。
3.4强化企业商业信用风险管理
(1)强化应收账款的管理。应收账款管理是指在赊销业务中,从销售商将货物或劳务提供给购买商,债权成立开始到款项实际收回或作为坏账处理结束,销售企业采取系统的方法和科学的手段对应收账款回收全过程所进行的管理。企业应收账款管理要达到的目标有两个:一是保证全额收回账款;二是保证按时收回账款。
(2)建立分层风险管理机制。对于个别中小企业,由于组织结相对较大,人员较多,风险管理按照管理的行政级别分层进行是非常典型的。具体来讲,第一层级是中小企业的管理层,他们在中小企业中的作用是从战术上实现企业制定短期内的经营计划。第二层是企业的部门经理,他们把握并解决业务操作中出现的风险问题。最后一层是部门中具体的经办人员,他们直接与客户打交道,要从形形的客户中辨别出每一个潜在的风险。企业将运行中遇到的所有层面的风险化整为零,通过这种层层负责、层层把关的分层管理方式,形成一道道的风险防线,这样下来一般可以实现风险管理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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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销售已成为商家争取客户、扩大销售额和经营规模的最有效手段,以信用方式为主的结算方式已日趋成为取代现金结算而占主导地位的企业间交易形式。但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发现:虽然利润表上的盈利数额非常可观,但实际上现金流量表上可供支配的自由现金流却捉襟见肘。企业无法将盈利转变为可供支配的现金流,从而无法把握投资机会,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甚至于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就中国的企业群体而言,这个问题更加突出。
企业能否有效地控制应收账款,不仅直接决定了流动资金的周转水平和最终营业利润,而且还直接影响到销售业绩和市场竞争力。但是,我国企业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1.应收账款管理责任没有落实
在许多企业中,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司其职,没有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真正负责,因此也没有人对收款问题承担责任。在外部信用风险增大时,便产生大量拖欠账款,而且是在被拖欠了相当长的时间后才开始催收。其结果是前清后欠,屡禁不绝,包袱越背越重。
2.销售部门考核扭偏
由销售部门承担收账职责虽然改变了应收账款无人管理的状况,但实际上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拖欠风险,因为销售业务人员的目标和能力在于销售而不在于收款。实际情况是:许多业务人员在销售激励机制下,盲目放账,而事后收款力度又不够,虽然销售额上去了,却往往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呆账、坏账损失。
3.财务部门难以控制信用销售和收账
由财务部门负责虽然加强了应收账款的专门管理,但往往与实际相差太远。因为财务部门实际上不了解客户情况和交易背景,无法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对于应收账款要么控制过严,企业销售额下降;要么失去控制,拖欠仍会大量发生。
二、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
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就是要在赊销收益率和应收账款持有成本两者之间进行权衡,进而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保证应收账款的流动性,并最终使企业的效益和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实际上,也就是追求最好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其中,收账部门的工作主要是提高应收账款的流动性指标。另外,按照效益性的要求,应收账款要保持在一定合理的规模上,以便既能实现较高的销售收入,又不至于发生太高的持有成本。而且,应收账款发生之后应该及时催收,以免形成坏账损失。
三、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机制
在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缺位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国内企业现在已经越来越认识到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并且大都采取了相关举措,比如:设置信用部门或者明确相关部门的信用管理职能、制定信用管理目标和政策、对应收账款加强监管和催收的力度等。但总体而言,信用管理的职能还是相对薄弱。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
1.建立切实可行的信用管理目标
首先需要对企业战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并对企业目前应收账款状况和客户来往的情况做具体深入的分析。可从以下几点入手,建立信用管理目标:①确保快速收回应收账款;②维持公司利润和销售的最大化;③维持和客户的关系;④提高公司的形象。
2.建立客户信用资料档案
信用部门集中保存并及时更新客户信息,不能再零散无序。这些资料应该包括企业与银行及主要客户交往的历史资料,主要有客户的基本信息、近期的财务报表、开户银行的证明以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已公布的一些信用等级、信用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调查报告、合同或订单、付款记录及往来信函等。建立这些完整的档案亦可防止因业务人员的离职而导致客户资源流失的情况。信用部门应逐步完善自身对客户的信用评估职能,根据已收集的信用资料,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3.制定严格统一的信用政策,并在企业信用部门内部严格执行
从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款政策三方面制定企业的信用政策。在制定时,应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成本收益原则和客户信用状况,制定出准确、规范的信用政策。在信用政策执行过程中,一方面要严格按信用等级对客户执行不同的信用标准,同时要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的动态变化随时调整对其的信用额度,从动态上保持信用政策执行的一贯性。另外,在信用政策制定时,要区别对待不同产品,不能采取一刀切的信用政策。
4.建立信用管理人员的奖惩激励制度
通过赊销责任制或者销售收款责任制的方式,将销售和信用部门的信用管理职能统一起来。可以采用销售人员销售和收款一条线负责制,将完成货款回笼作为销售人员业务流程的重要环节,对其考核标准采用销售额和货款回笼额双层次指标,同时将其与相关人员的工资奖金挂钩。
5.加强客户信息反馈工作的力度
一方面,企业应制定客户信用等级评级标准,另一方面,业务人员要对在具体业务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客户信用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对老客户,可以按季度或者月份定期对其信用情况进行总结;对新客户和零散业务客户,应该在每笔业务结束后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总结,并且按相应标准,由业务人员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量化评分,并将这些相应的资料作为客户信用资料纳入客户档案。企业应该把客户以后的表现和业务人员的总结进行及时的比较,加强考核力度。
四、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措施
应收账款从其存续的时间上划分,可以分为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和逾期应收账款。对于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企业关心的是能否或有没有必要提前变现;对于逾期应收账款,则必须想办法尽快收回,应收账款逾期的时间越长,其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小。
1.应收账款的动态管理
企业的财务部门应配合信用部门的工作,设立专人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通过设计和填报各种表格,随时掌握企业应收账款的动态情况。财务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上报的销售记录进行汇总,然后写出分析报告,做出应收账款明细的月报,送信用部门的主管经理。同时,财务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收回欠款的奖励制度,加速逾期账款回收。
2.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
信用部门应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对客户的欠款情况进行分析,每月定期公布应收账款的催收计划。企业对每项应收账款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收回。企业负责人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企业有关部门还应分析收回应收账款的可能性,掌握客户最新的财务信息,防止客户转移资产和抵押物。
由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企业可以了解到以下情况:①有多少欠款尚在信用期内,欠款是正常的,但到期后能否收回,还要待时再定,故及时的催收仍是必要的。②有多少欠款超过了信用期,超过时间长短的款项各占多少,有多少欠款会因拖欠时间太久而可能成为坏账。对不同拖欠时间的欠款,企业应采取不同的收账方法,制定出经济可行的收账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则应提前做出准备,充分估计这一因素对损益的影响。
3.逾期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企业在收到全额货款前,一定要把所有的销售资料保管好,以此作为催收乃至诉讼的依据。这些销售资料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发票、往来传真和信件、货运单据、信用申请表等一切能够证明企业对应收账款具有权利的文件。
(1)逾期应收账款的处理原则。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是企业维持市场份额的关键。因此,对于非恶意的客户应继续保持业务往来,力争以最低的成本完整收回欠款,并获得客户违约金或其他补偿;对不良客户应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将应收账款的损失降到最低;对资信很好的客户,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如果客户仅仅处于暂时的付款困难,可以适当延长信用期,不能轻易得罪客户。
(2)逾期应收账款的收款方式。企业的收款方式并无明确标准,企业信用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机动地运用各种手段,既要维护企业利益,减少企业损失,又要尽可能地维持与客户的关系。企业向客户追收货款必须讲究方式,才能达到收回货款的目的。
(3)必须考虑收账成本。在收款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必须考虑收账成本,也就是要从效益的角度考虑。因此,企业应尽可能采取最低的收账成本,将企业的损失减少到最小。
以下一些收款方式可供借鉴:
第一,由企业内部业务员直接出面:因为业务员亲自参与业务交易,对客户情况最熟悉。一般情况下,业务员可能与客户有多年的交情,见面易于沟通。
第二,由企业内部专职机构出面:优点是可以集中多数人的智慧,采取最佳方法与客户接触谈判,避免可能出现的极端行为给追收造成的不必要麻烦。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业务员的配合和支持。
一、信用保险业的作用
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转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由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完善所引起的主要问题有:银行呆帐坏帐问题,企业三角债问题,消费信贷市场不发达问题,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及国际贸易信用风险问题等。就消费信贷而言,以房地产市场为例1995年,1996年及1997年全国普通商品房空置率分别达到87.8%,87.5%和87.4%。而我国中等水平住宅与中等收入家庭年收入之比在大多数城市超过6,其中上海达10.6,北京达10,3,广州达10.2。而低收入水平和高房价正是住房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条件。可是我国信用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银行和客户之间相互不信任及过高的交易成本成为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障碍。而发展信用保险业一方面可以弥补目前信用体系不完善造成的市场效率损失,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第一,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可以增加风险承担的主体,从而降低企业信用风险,促进市场发展。信用保险是保障被保企业应收帐款免受不正常损失之保险。对银行而言,保险公司的介入一方面可以与其共同承担违约风险,另一方面又可以保障银行按期收回款项。银行风险的降低可以使投保人贷款的可得性提高。从整体而言,信用保险业的发展通过降低信用风险促进了市场效率的提高。
第二,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可降低信用市场交易成本,扩大市场规模。如消费信贷市场与信用保险业的结合,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的介入可以更加有效的克服企业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防范并化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风险,降低交易费用,从而促进信贷市场规模的扩大。
第三,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可以提高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出口和消费,降低银行呆帐坏帐比例,对房地产,汽车等市场的发展,对企业融资效率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四,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可以促进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应包括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以及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等。信用信息的收集与传递贯穿了资本市场,商品市场和个人消费市场。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必然会促进对企业和个人信用风险评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必然要求社会的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管理体系的发展,以及社会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目前我国已经实行存款实名制,但是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包括存款实名制在内的所有信用制度构成的一个统一的整体,仅仅建立了存款实名制并不能有效化解整个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而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可以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从而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
二、目前我国信用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信用保险业的发展程度高低是一国信用制度发达与否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的信用保险业务主要包括出口信用保险,消费信贷保险等。
1.出口信用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第一,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善,出口企业面临严重的信用风险、国家政治风险及汇率风险。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出口商选择灵活的贸易支付方式,降低信用风险,提高出口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全球国际贸易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日本、法国、德国则分别达到39%、21%和13%。而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仅占出口总额的1%左右。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业首先是整体发展水平低,险种单一,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重视不够,业务规模与出口规模相比很不对称。
第二,因出口信用保险较强的外部性和高风险性,一般而言政府应提供相应的政策性支持。目前国家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支持不够,造成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偏高,费率的厘定不合理,限制了出口信用保险业及出口贸易的发展。
第三,由于目前出口贸易尚缺乏企业资信调查系统,造成出口企业对客户信息了解不够,在没有出口信用保险配合的情况下,产生大量的故意欺诈行为。
第四,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的发展目前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因此,加快出口信用保险业的立法工作,使出口信用保险做到有法可依是规范和促进出口信用保险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2.消费信贷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我国消费信贷发展十分迅速,成为商业银行增长较快的贷款之一。目前我国消费信贷主要集中在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汽车和助学消费信贷等方面,其中住房消费贷款占绝对重要地位。2000年上半年,个人消费信贷达2500亿元,而个人住房贷款达2130亿元左右。消费信贷市场的顺利发展必须有保险业的积极参与,化解信用风险。以美国为例,1991年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中各类抵押债务占GNP的68%左右。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之所以如此发达与美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因为,首先美国建立了政府机构担保与私营保险相结合的完善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制。政府抵押担保机构有联邦住房管理局(FHA)和退伍军人管理局(VA)。私营保险机构与政府抵押担保各占住房抵押保险市场的一半左右。据《1997—1998年度美国抵押保险公司协会统计汇编》,私营保险的市场份额1993年占53.1%,1994年为48.2%,1995年为61.3%,1996年为54.7%。其次,美国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的担保比例高,经营方式灵活。联邦住房管理局(FHA)针对低收入家庭提供100%的贷款担保,贷款人首付5%的房款就可以得到30年期的银行住房抵押贷款,有力地促进了美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且美国有综合性的多品种房地产保险与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一起在美国房地产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对而言,我国消费信贷保险市场,尤其是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的发展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首先,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住房抵押贷款和房地产保险的良性运转机制。住房制度改革滞后,缺乏有效的金融工具启动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消费需求。导致一方面是商品房闲置,另一方面是居民的住房面积严重不足。其次,保险机构没有在信贷市场上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缺乏有效的防范机制。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条件苛刻,交易成本高,贷款期限短,不能有效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同时与成熟的房地产市场国家相比,我国与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相配套的房地产保险品种较少。房屋产权保险,抵押保险,委托保险等险种市场目前还是空白。
3.其他信用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由于我国相应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缺乏完备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尚处于萌芽阶段。出口信用保险,住房及汽车消费贷款保险之外的信用保险业仍是有待开发的领域。但是由于信用保险业的发展对其他行业如出口、房地产、汽车等市场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积极发展信用保险对完善市场经济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三、促进我国信用保险业发展的途径
信用保险的发展有赖于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而信用保险业的发展本身又会促进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在目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发展我国的信用保险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我国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不仅是缺乏个人信用的商业保险及个人信用评估和管理体系,而且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尚没有建立起来。而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行为规范,贯穿于社会交易行为之中,促进交易效率的提高和市场规模的扩大,保证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由以下几方面组成的统一整体:
一是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主要由企业资信调查报告和企业资信数据库构成。以美国为例,美国的Dun&BradstreetCorp拥有近5700万家企业的信用档案,每一企业都有与其他企业相区别的ID身份号码。这样客户就可以通过电脑实时检索企业的信用信息。我国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也应参照美国的作法,象个人存款实名制一样,企业的帐户和信用往来也应实行“实名制”,通过互联网建立企业资信数据库,彻底杜绝如多头开户等行为。这样就节约了企业信用评估和管理成本。对政府监管当局来说,也节约了监管成本。
二是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十分混乱,个人信用观念淡薄,这种信用危机严重制约了消费信贷的发展。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应与个人信贷结合起来,采取个人信用调查与消费者自主申请相结合的形成,完善个人信用评估方法,逐渐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个人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将会强化个人信用意识,规范信用秩序。版权所有
三是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及相应的立法。政府作为制度供给者应加强立法工作,为信用制度的建立制定法律规范。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的提高,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规模企业信息的披露和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显得十分重要。同时,由于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政府作为拥有暴力潜能的第三方建立一定的惩罚机制,增加违约成本,对维护信用制度的良性运转是必不可少的。目前我国除保密法以外,对企业资信数据的开放度缺乏法律界定和规范,不利于我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
四是发达的社会信用管理行业。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的收集和管理需要花费大量的搜寻成本。而相应的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可以降低搜寻成本,提高市场交易效率。
2.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出口信用保险及出口信贷担保制度,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出口信用保险具有高风险性和很强的外部性,纯商业性的保险机构无法独立承担风险,而其本身对促进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出口信用保险一般作为政策性保险,由政府给以一定的支持,以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和保险费率,促进出口。目前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尚没有形成完善的体制,国家专项基金数额过少,费率过高,导致投保成本高,投保比例过低。
3.尽快建立完善的抵押贷款保险体制。
就住房抵押贷款而言,建立针对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抵押贷款政府担保制度和商业化的保险制度,一方面可以改善全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启动房地产市场,带动经济发展。据上海社会科学院1981年的投入产出研究,我国在住宅上每增加1亿元投资,可带动其他23个相关产业增加1.479亿元投入,直接和间接带动的产业有60多个。当前住房抵押贷款及其他消费贷款保险发展的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及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防范经验。
4.加快社会信用管理和信用保险的立法工作。
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消费信贷保险等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过于简略,无法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其他如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汽车信贷保险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民法》,《商法》的相应规定和保险法一样,过于简略,且缺乏实施细则。
【关键词】民间资本;中小企业;融资难
一、引言
多年来政府部门一直对民间金融进行取缔和严厉打击,民间金融只能戴着非法的帽子,艰难地在夹缝中生存,一方面是大批中小企业资金紧缺融资无门,另一方面是大量的民间资本闲置或低效率运转,这种资本配置错位的矛盾刺激了地下金融(包括地下钱庄)的快速滋长。加上2008年的金融危机和2010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房产限购政策使得股市、楼市不振,越来越多的资金从股市、楼市中撤出,全国各地闹起了“钱荒”,随着借贷利率高起,民间借贷渐渐成了居民新的“投资渠道”,民间资本开始活跃起来。目前民间借贷的年利率高达120%,即使这样,民间融资还是供不应求。如何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活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防范高利贷风险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中小企业在融资面临的困境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被称为“最活跃的经济细胞”,占中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完成了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创造,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上缴税收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机会。然而,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举足轻重相反,该类群体在融资体系中一直处于边缘地位。有关数据表明,近年来,作为我国银行业主体的国有银行,其新增量信贷资金的70%都投向了国有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得到的只有30%左右的信贷资金。因此,可以想象,90%的企业抢占30%的资金,是根本无法满足其需求的,在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中,规模较小的3000多万户个体工商户是小微企业,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其融资需求就被列为更低层次了。渣打银行的调查显示:导致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因素主要有贷款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无有效资产抵押、贷款利率高、找不到合适的担保人、获得贷款的附加成本高、自有资金比例低等,而这些因素又恰恰是由贷款交易双方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具有难以消除性。
2011年年初北京两会确定实施宽松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中性偏紧,名为稳健实为紧缩。央行在2011年已经六次提高银行准备金率,三次加息。紧缩银根的货币政策实施之后,使得南方沿海城市大面积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进一步加重,现在逐渐向内地转移。
三、民间资本的现状
民间资本是掌握在民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中属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的所有私人资本的统称,主要指私营企业和个人的资金。中国经济改革30年成就最显著的表现就是“藏富于民”。党和政府的富民政策使城乡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不断提高,截止2010年底,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超过30万亿人民币。然而,由于实业投资方面的市场准入障碍,民间投资转化为实业投资的比重较小,使得巨大的民间资本的运用效率或创富能力从总体上还是比较低,持续发展的能力令人堪忧。
当然,民间资金的所有者并不情愿将规模资金存放银行仅获得孳生利息。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的经济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法律不允许私有制经济的存在,民间资本等于空白。伴随着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形式的私营经济蓬勃发展,大量的私有资产为民间金融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基于金融体系稳定的考虑,国家为金融行业设定了高门槛,私人经济并没有在金融领域获得像实体经济中所获得的发展空间。随着民间资本的越来越壮大,其参与金融生活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近些年来民间资本以其他各种方式参与资金的借贷业务,包括私人借贷、集资、地下钱庄以及一些古老的方式例如合会等都体现了这一愿望,而这些方式又大多发生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中。民间资本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如高利贷、非法集资、诈骗等一系列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随着国家对民间金融态度的转变,民间金融的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因而以什么方式引导和利用好民间资本为经济服务是摆在面前的一个急迫问题。
四、利用民营资本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策略
(一)利用民间资本继续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让全国性大银行去放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是不经济的,尽管大银行为了降低成本,在开发计算机筛选系统进行小额放款,但这很难对小、微企业生效,也不利于控制风险。因为小、微企业的特点就是经营不稳定、不规范。中国存款市场的竞争已经白热化了,但贷款的需求满足程度还有不少差距,政府要充分尊重民间资本的投资欲望和热情,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流向,激活民间金融市场,鼓励民间资本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去做这样的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发展由民间资本组建的中小民营银行
民营银行是中国国有金融体制的重要补充。民营金融机构的建立必然会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国有金融企业的改革。建立一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民营金融机构将有助于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缓和外资对国内金融业的冲击。从政府的政策导向、法律体系的建设、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的完善、产权制度的改革、投资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等方面进行配套的改革,建立和发展民营银行对于启动民间资本,降低政府负担,化解金融风险,完善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积极进行制度创新,构建有利于民营银行发展的制度环境、社会信用环境和市场环境。利用民间资本投资兴办民营银行为中小企业搭建一个资金平台,建立民间资本和中小企业的联系,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将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三)鼓励民间资本成立担保公司
作为银行,其固有的贷款模式流程,造成中小企业主大量时间浪费,小企业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受理较难。加快发展由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或者由政府引导和激励民间出资组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在银行融资开辟新方案,已是现实的必然。
首先,在贷款的风险控制方面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对于这类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中管理流程,形成对于小额贷后管理的个性化服务,分担银行的管理成本,免去银行后顾之忧;其次,担保公司表现出灵活多变的为不同企业设计专用的融资方案模式,大大节省了企业主的时间与精力,能迎合企业主急用资金的需求;再次,银行贷款的事后风险被担保机构的现金代偿所释放,大大解决了银行处置贷款抵押物难的问题,有些担保机构做到1个月(投资担保甚至3天)贷款逾期即代偿,银行的不良贷款及时得到消除,之后再由担保机构通过其相比银行更加灵活的处理手段进行风险化解;最后,担保公司在抵押基础上的授信,额度大大超过抵押资产值,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需求资金。
(四)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市场
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是一种权益投资。从风险投资比较成功的发达国家的经验看,风险投资大多来源于私募融资。发展风险投资主要是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政府直接出资不是主流,民间资本才是风险投资的主导。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由于决策富有效率,在退出机制完整的制度安排中较易获利,因而构成市场主力。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既是实现民间资本增值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健全风险投资机制的双赢之举,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现实、合理的选择。
(五)完善资本市场,推进民间资本投资中小企业股权和债券
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健全,股权和债券融资在中小企业融资上的应用还存在较多困难。然而,从国外发展中小企业的经验看,中小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并非从银行贷款,而是股权融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主要还是以企业家自己投资为主。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减少在这方面的政策及行政上的障碍,实施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另外,企业债券也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培育和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逐步放松规模限制,减少进入障碍,扩大发行额度;完善担保和信用评级制度,要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中小企业能够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还应放开债券利率、丰富债券品种,让中小企业以其可承受的利率获得生产发展所需资金;为便于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和流通,也应加快中小企业债券二级市场的改革。要构建一个多层次、多功能的资本市场,加强中小企业自身信用体系建设,消除中小企业面对资本市场的进入壁垒以方便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进行直接融资。
(六)建立中小企业统一的征信体系,降低民间资金融通成本
通过由政府或民间主导建立专业化的中小企业信用服务机构,开展联合征信业务,从企业、金融、经贸、财政、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全方位地收集企业的生产经营、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情况等综合信息,建立企业档案,形成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并逐步建立信息、信息共享和网络化的信用监督体系,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上网查询,实现中小企业信用资料的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为民间资金的投向提供有力的支撑,降低民间资金的贷款和流通成本。可以说,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在搭建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融资的桥梁上奠定了根基,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治本良药。
五、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将民间资金纳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把民间金融的固有特质与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相契合,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供出路。但是,由于受缺乏法律规范、监管乏力且来自相关部门的指导不足,担保制度不完善以及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等体制上的因素的制约,使得民间融资在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必须从建立多元化的金融结构、多渠道的资金来源与多层次的国民经济体系相呼应,各尽其职,各取所需,在有效控制民间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调整民间金融供需矛盾,加快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相关配套政策,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为打通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融资通道奠定了基础,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更具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熊彩虹.美日中小企业融资及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对策[J].现代企业,2002(12):48-49.
一、电力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经过笔者的研究和探讨发现我国目前流动资金管理的问题是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企业理财管理的不到位以及企业收账清账方面的混乱等,笔者将简述这几方面存在的问题。1.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需要与内部资金分散的现实矛盾已成电力企业财务资金管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首先,分公司开立新的银行账户,随意性大,无审批和监管流程,尤其是电费资金账户,分公司的各供电分局或者营业所开立银行账户的现象比较普遍,电费资金不能实时归集,资金管理严重失控。其次,以前年度工程资金拨付随意性大,无需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只是按照分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填报的资金申请表和工程投资计划拨付资金,工程尾款更是一次性拨付,工程户资金沉淀严重,占用不尽合理,而总公司货款拖欠居高不下,流动资金占用有增无减,周转缓慢,企业信用和盈利能力下降。最后,预算管理形同虚设,各分公司财务费用入账进度极不均衡,企业预算执行与资金流严重脱节、资金的收支缺乏统一的筹划和控制,随意性大,使用混乱,资金使用效率低下。2.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不到位。现在很多电力企业在内部的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事实上流动资金的使用是为了帮助企业解决燃眉之急,降低企业出现风险率。但是部分供电企业对于资金内部管控不到位,银行账户开立随意性,资金支付流程存在漏洞,资金申报过程中佐证材料不全,以上这些问题造成企业资金内部管理不到位。3.账目清理收取不及时。企业若想获得长远发展,必须要确保流动资金的储备。应收款是一种重要的流动资金,在企业的发展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部分供电企业应收、预收账款未进行区分,对账结果营销部门显示存在欠费情况,而财务账面显示不存在欠费情况,反而全部为预收,存在预收账款情况掩盖应收账款情况,影响财务账面数据的真实,准确,进而直接影响资金的回流速度,在负债的较高的情况下容易造成财务风险。
二、电力企业风险管理下的流动资金管理方式
笔者对电力企业流动资金的管理内容进行了分析,本着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加大流动资金的管理力度的目的,对于投资的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流动资金集中管理机制,采取加强收账管理的落实、建立财务信息的平台等措施。1.严格对投资规模进行控制。输配电价改革后,电力企业盈利模式从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变为收取过网费,总收益将被固定,成本费用结构受到影响,与输配电业务相关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检修运行费用等占比增加,并会成为成本管理的重点。国家将增强输配电价的透明度,提高监管力度。在保证电网建设适度超前的前提下,电力企业必须重视投资的合理性,避免盲目投资、过度投资、无效投资。减少由于过度投资造成的企业流动资金紧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2.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增强。内部控制指的是在某种环境下企业为提高自身经营的效益使用的各项资源、各种制约及调节方式,其目的性在于为企业的发展带来先机,以实现企业自身价值。电力企业应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充分发挥财务对经济业务的延伸管理,加强对存货、土地、工程以及电费银行账户的管控力度,坚决杜绝账外资产和账外资金的产生。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铺开财务内控的梳理和诊断工作,找出问题,完善流程,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资金统一调度,严格资金预算管理,开展资金集中支付,通过管控系统资金平台,实现企业账户资金运动的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3.全面完善企业流动资金集中管理机制。为确保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的效率性,电力企业需要对流动资金的集中管理机制进行完善,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在集团企业内部成立财务公司,进行统一结算、筹措、管理、规划以及调控资金。其直接目的是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运作成本,内部资金结算中心集银行金融管理和企业资金管理于一身,强化管理、调度和服务企业发展的功能,通过“结算管理”和“信贷管理”做好企业资金的调剂工作,并及时把企业高层的经营意图贯彻于企业的财务部门、集团内各分、子公司,为企业的正常运营提供资金保障。财务公司要提升资金运作收益,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为原则,按周取得各银行实际执行利率,充分调动各银行积极性,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拟定资金集中运作计划,通过询价、竞争等模式开展资金运作,实现资金净收益的增加,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4.企业收账管控加强。电力企业需要对应收款进行基本的管控,在实际的工作中可以针对应收和预收的原因使用不同的收款方式,以便收款工作有较好的成果。业务经办人员对其经办的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偿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业务部门应建立应收账款催收档案,编制应收账款催收通知书,交业务人员进行账款催收,并且至少于债权形成之日起的两年内发出律师函,确保未丧失胜诉权;财务部门应审查客户的信用条件、营销部门的信用调查报告,最终审定客户信用额度;对于信用等级较差的用户,应采用预收电费方式;对于一些恶意拖欠的欠费者的行为,应先经过律师对钱款进行催收,在对方不听劝告的情况下,就需要选择代表性的客户对法院提讼,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性执行。经过上述的工作将有利于企业缩短应收款的收账期,加快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同时,这也是提高企业应收账管理的必要手段。5.建立财务信息平台。推行资金管理模块上线运行,实现企业各类支付业务的资金线上支付,实现在财务信息化系统中对银行账户实行全过程管理,从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变更过程全部实现线上审批,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加强银行存款对账管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将对账情况纳入常态化管理,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全面推进电费资金实时归集的账户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与效益,研究资金分析方法,提高对资金的实时在线与综合分析能力,加强资金运营监督,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避免各种财务风险,使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和效率得到积极地提升,最终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三、结语
笔者对于电力企业流动资金的管理进行分析,并依据这些问题提出应对决策,我国经济模式的不断进步,对电力企业有了更多的需求,电力企业的管理变得愈加重要,电力企业要满足企业自身管理的需求,同时也要服务于大众。为促进企业的流动资金管理的有效率进行,需要加强资金的管理,为企业的进步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伏凌霄 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祁伟菁.浅析电力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及相关措施[J].科技经济导刊,2015(15):18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