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5 14:20: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积金中心科室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11年春训小结
为提高队伍素质,统一职工思想,更好地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战略目标,市中心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春季培训,紧紧围绕单位文化建设为核心,就《传统文化与文化现代化》、《阳光心态》、《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思路》、《单位绩效管理提升
的理论与实践》、《信息网络时代领导思维方式的变革》《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社交沟通艺术》《扎实推进强基工程着力建设单位文化》等八个课题逐一进行了深入阐述。培训结束后,分中心及时组织全体员工复习消化,并召开了春训学习心得交流讨论会。
交流会上,同志们对于单位文化建设的必要性统一了认识,并且围绕主任提出的单位文化建设纲要积极展开讨论,现就同志们的发言总结如下:
纵观中华文明几千年来历经盛衰,屡受侵略仍然傲然立足于世界,并发挥着和日益重要的影响力,靠的是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世界各知名企业能历经各种危机转危为安,越做越强,靠的是坚韧积极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从名不见经传、无人关注的小科室发展到今天成为管理着近百亿资金,下设十多个管理处室和三个分支机构的正处级单位,业务品种不断创新,增值收益屡创新高,成为业内的佼佼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政府的住房保障、住房金融、住房小康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靠的也是艰苦奋斗、创新图强、与时俱进的单位文化。
所以说,文化建设在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壮大中功不可没,并且还将继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如今,我们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指标,实现了事业进入新阶段、单位迈上新台阶、个人上了新平台的目标,中心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都急待提升。面对着前所未有的优良环境、发展动力和扎实基础,面对着宏观经济增速预期放缓、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艰巨调控任务,面对资金规模快速增长和创新业务大量应用的风险管理压力,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下,如何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目标,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前十八年的经验教训,理清思路,与时俱进地调整单位文化建设的目标和重点。
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单位文化建设,中心主任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建设纲要,即应该结合中心自身特点进行归纳总结,围绕价值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创优文
化、环境文化和服务文化这六个方面进行系统总结、提炼升华。
一、奉献敬业为取向的价值文化,是新时期中心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主任提出了“三房”“三度”“三本”的价值理念,着重阐述了公积金中心组织和员工的价值取向,即个人价值的实现与提高要与单位的进步发展相结合,单位的进步发展要与政府的住房保障、住房金融以及群众的住房小康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价值永续”。
2011年,分中心一方面要继续开展学习型单位创建,拟通过建立“分中心学习园地”,邀请劳动模范和市先进单位代表介绍经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提高;择机召开“我是单位主人翁”的主题讨论会,重点培养干部职工的主人公意识;在单位内部开展“比和看”活动,形成比学习提高,比服务效能、比爱岗敬业、比廉洁自律的良好风气。另一方面,要积极与市政府做好沟通,了解市政府在住房保障,住房金融,住房小康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做到快速响应,积极支持,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精细化管理为取向的制度文化是新时期中心文化建设和事业发展壮大的基石。
近二十年来,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中心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和服务制度,并形成手册,又引进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全面覆盖了中心管理和运作的各个层面,实现了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运作和行为都有制度规范可循,有记录可查,为中心今后的业务发展和管理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后,分中心将继续对照《质量手册》的标准梳理单位日常管理和业务操作,进一步将体系管理日常化,把各项制度和《质量手册》标准的执行列入科室和个人的目标考核,与考核成绩挂钩,增强体系管理的执行力度。
三、规范执行为重点的行为文化是中心文化建设的动态体现。
规范的服务行为体现了中心作为一个服务单位先进的管理水平和管理理念。规范的工作行为体现了中心员工优秀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规范的生活行为体现了中心员工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取向。所有这些都体现着中心作为一个单位的社会价值取向和文化建设成效。
分中心将继续抓好“道德讲堂”的建设工作,对照“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四德”标准,深入发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先进事迹,树立道德模范标杆,归纳总结服务行为、工作行为、生活行为的各方面规范,做到党员干部带头学,全体职
工参与学,全面提升分中心道德建设的水平,全方位塑造分中心规范有序的社会形象,在全市“效率创品牌、机关服务争最优”活动中,全力打造“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品牌。
四、开拓奋进为前提的创新文化是中心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
中国的社会已经和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革,我们的政治和经济体制正在不断的进步完善中,各级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也
在由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逐步转化,群众的需求也在开放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发生着变化,住房公积金系统自身的政策、机构、人员也都在不断的变化中,“创新”就成为了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一个社会事业的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我们才能保持活力,适应新时期日新月异的时代环境,这就要求我们不断的开拓奋进,以创新的文化来做为单位物质层建设的核心内容,体现单位的先进文化,保持住房公积金中心这个机构的生命力。
2011年,在市中心领导的帮助下,分中心通过积极努力的沟通,终于促成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各类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是的住房公积金事业得到政府认可、获得政府支持的历史性突破。我们将再接再厉,抓住有利时机,根据市的企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扩面新举措:一是要继续做好与市政府的沟通,争取早日将住房公积金工作列入到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目标考核中去;二是要深入各镇区,与镇区企业服务中心和劳保所形成合作关系,建立扩面奖励机制,借助其与企业的密切联系,做好政策宣传和扩面建缴工作;三要加强和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的横向联系,促成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努力争取实现联合执法,加大扩面工作的依法推进力度。
五、宽容和谐为核心的环境文化是单位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宽容和谐的环境,在单位内部,包含单位组织上下级之间、各不同业务科室之间、员工相互之间等多个方面的层次;在单位外部,包含窗口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之间、社会各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之间等层次。
2011年,分中心将把着力营造和谐环境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来抓。一是要在分中心内部全面开展“换位思考”主题活动,举行“假如我是中心领导”、“假如我是一般员工”“假如我是服务对象”的讨论,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换位思考”加强沟通理解,增强凝聚力,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通过各种媒介平台做好宣
传,邀请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参加座谈会,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了解企业现状和职工需求,促进互相理解,达到改进服务,增强扩面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的可操作性的目的。
六、为民利民为主题的服务文化是单位文化的直接体现。
单位文化建设的根本宗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一是要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通过仪容仪态、服务技巧等方面的提高窗口服务的亲和力。二是要出台惠民的政策,我们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要倾向于最大化满足群众住有所居的基本要求,并对群众改善型住房消费进行适当的扶持。三是要提供高效率的服务,要努力减少审核审批环节,要逐步将审核审批的重心相窗口前移,实现服务的快速高效。四是要注重效果的考量,要广泛运用各种渠道和方法来搜集对我们服务效果的反馈信息,帮助我们不断调整,不断完善。我们应该通过全面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在社会上确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派、高效、诚信、负责”的社会形象。
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内部审计;住房公积金
一、风险导向审计的涵义及特点
风险导向审计是在账项导向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模式,它是战略管理理论和系统理论在审计实践中的运用所推动的审计方法的新发展,是指审计人员在对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充分了解和评价的基础上,分析、判断被审单位的风险所在及其风险程度,把审计资源集中于高风险的审计领域,针对不同风险因素状况、程度采取相应的审计策略,加强对高风险点的实质性测试,将内部审计的剩余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
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运用是审计方法的一次飞跃,它的主要特点有。
(一)审计重心前移
风险的评估是风险导向审计的起点和重点。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将审计重心前移至风险评估,从以审计测试为中心到以风险评估为中心,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其经营环境,注重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考虑及经营风险对审计风险的影响。与传统审计相比,风险导向审计大大加强了风险评估程序,真正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
(二)提高了审计的独立性
风险导向审计通过较为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来确定审计的目标和任务,使通过风险评估确定的审计计划与管理当局的授权相结合,使审计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减少,审计的独立性得到进一步提高。而审计的独立性是审计的生命线,是审计开展工作的前提,是保证审计结果的质量的重要保证。
(三)充分利用审计风险模型以作出决策
在风险导向审计中,审计人员在各个审计阶段,都要构建审计风险模型,把战略分析、会计分析、财务分析等分析工具运用到风险评估之中,分析评价各个阶段的控制风险、固有风险和检查风险,使得风险评估更合理、有效和可靠,从而能够全面控制审计风险。
二、现阶段公积金内部审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内部审计的范围较窄,深度不够
现阶段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大多停留在会计报表和财务审计的范畴,基本上还是查错防弊,局限于查处一些具体违法违规问题,缺少对影响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的深层次因素如风险责任、经济效益实现情况、中心管理制度、监督体系等深层次问题的研究,范围过窄,深度不够。
(二)内部审计监督方式和手段单一,缺乏创新
现阶段住房公积金开展内部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缺乏事前和事中的监督,无法及时并报告管理运作中潜在的风险与问题。且审计方式上多是现场审计,相当多的管理中心由于同时设有多个管理部,管理幅度较宽,现场审计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全面覆盖。不能实现审计监督的及时性,影响了审计的时效,弱化了审计监督的作用。
(三)内审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不高
目前内部审计机构虽然都配备了专职内审人员,但人员较少且结构不太合理远远不能满足内审工作的需要。且由于住房公积金各项内部审计任务具有阶段性、任务性的特点,开展内部专项审计时,往往需要从各业务科室或职能部门抽调业务人员组成临时内审工作组,这些人员缺乏内审工作所应具备的综台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素质参差不齐,人员的不确定性、随意性、流动性较大,使得内审覆盖面窄,审计监督不连续,审计质量不高,制约了审计职能的发挥,不利于审计控制及审计目标的实现。
三、在公积金内部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必要性
伴随着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的迅速成长,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案件频发,无论数量上还是涉案金额都呈整体上升的趋势。公开报道过的住房公积金案件,从2003年的3起,2004年的8起一直上升到2007年的17起,2008年的18起;涉案金额也从2003年的1.16亿元上升到2004年的7.9亿元,2006年更是达到最高峰10.8亿元。此外,全国还有许多公积金管理中心存在大量项目和违规贷款,一部分已难以收回,形成重大资金风险。这一系列情形表明,除外部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缺失外,原有的公积金中心内部审计模式急需改进,以检查会计核算、财务收支、业务合规为主的内部审计已不能满足公积金业务发展的要求。内部审计的职能应从关注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财务控制的合规性,转向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拓展审计范围、深化审计内容、提升审计层次,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迫切要求。公积金内部审计采用风险导向模式,其意义在于:
(一)有利于更好地控制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导向模式强调以事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为起点进行审计,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状况、监管环境、目标战略、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等方面。公积金内审人员运用风险导向审计将可以更快速,更有效地圈定重点审计领域,从更高层面设计审计方案,实施审计程序,降低审计风险。
(二)有利于提高内审工作效率
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内部审计人员是根据风险的大小安排审计计划,主要关注较高风险领域,较少关注低风险的领域,因而可以集中有限的审计资源,用于高风险的领域,有效地控制审计风险,减少效率较低的细节测试工作,大大提高审计效率。
(三)有利于更加全面地运用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演变为内部控制结构,采用这种模式下则审计人员需充分考虑五个因素,即控制环境、管理部门的风险评价、会计信息与传递系统、控制行为和监督。由于内容的扩展,内部控制结构的全面运用将大大提升内部审计效率,控制审计风险。
四、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公积金内部审计中的运用
(一)要实现审计重心前移,由结果审计向过程审计转变
公积金内部审计的切入点应当前移,对每项业务在开展前进行评估,制定适当的风险管理程序和控制方法,变传统的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形成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风险进行预警,从而实现审计职能由监督检查向咨询服务的转变。
(二)拓展内部审计范围
在开展内部审计时应结合风险点查找,审计范围要从关注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业务审批和操作的合规、合法性,扩展至整个内部控制活动重点。重点关注管理中心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与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和有效性,着重分析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风险点和潜在风险,从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评价、改进四个环节,健全内控机制,发现风险控制的薄弱环节,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审计质量。同时还要对内控制度进行定期的评价,分析和监督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以有效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风险,确保资金的保值与增值。
(三)充分利用审计风险模型进行审计决策
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各个审计阶段,都分别以审计风险模型为主,分析评价各自的期望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并以此为基础作出各项决策,同时,在搜集审计证据时不应只采用内部证据,而应努力获得相关的外部审计证据来对风险进行评估,从而全面控制审计风险。
(四)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内审机构必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尤其是面对管理层时内审部门更应保持相对独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严格区分决策、管理、执行等不相容机构职能,确保监管者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应实行垂直管理,对决策层负责。内审部门负责人与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要保持直接的联系,定期向管委会报告工作,以建立内部审计的权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促进管理中心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重视,保障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
(五)完善用人机制,建立高素质的审计人才队伍
一要将业务素质强工作骨干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中;二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应通过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三要建立内部审计考核制,增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促使内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1.杨孝言.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J].中国西部科技,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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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吴建友.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作者:宋洋 单位:沈阳市皇姑区妇幼保健所
成本核算单位临床科室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干部病房……外科—普外、泌尿外科、神经外科、骨病科、烧伤科……医技科室—化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B超室辅助科室—手术室、供应室药品部门—药库、药房门诊部—门诊临床、急诊室实验中心—各实验室收费部门—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行政部门—院办、党委办、财务处、人事处、医务处、信息科、设备处……后勤部门—洗涤中心、卫生制品中心、职工食堂、维修中心……下属独立核算单位。制定详细的收入项目、成本项目和间接收入、成本的分配标准,并使收入项目、成本项目与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的收、支项目的口径保持一致。会计核算总括了医院的收支情况,全面地反映了全院的财务成果。会计核算的方法是采用复式记账法,能体现出资金从贷方流向借方,科目之间有平衡关系。
一、科室收入
临床科室的收入,分为直接收入和间接收入。直接收入包括床位收入、治疗收入、材料收入以及本科室自身开展的检查收入等全额计入科室收入;间接收入包括药品收入、化验收入、手术收入、检查收入、病理收入、输血收入等按确定比例,计入科室收入。医技科室的收入,按总收入减去其它科室相关间接收入后,计入科室收入。病人欠费,按相应的欠费项目不作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的收入,欠费收回后再作相应科室收入。医保共济帐户欠费,特别是超定额部分,按医院规定适当扣减收入。
二、科室成本
临床、医技科室的成本,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人员费用、办公用品、材料消耗、水电、汽的耗用、固定资产折旧、房屋折旧、维修、培训费、差旅费、电话费、各项保险金、工会经费等,直接计入科室成本;间接成本包括行政、后勤部门发生的交通费、业务费、办公费、公务费等各项费用,按确定的分配方案如按科室人数进行分摊,计入科室成本。行政、后勤部门、收费部门的核算办法,可实行办公用品、差旅费、电话费、一次性消耗品等定额管理,超定额扣科室奖金。还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会计软件系统,做好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业务管理的接口工作,设置科学的核算处理程序,以便准确、全面地通过“一体化”帐务处理,来完成对各项经济事项的成本核算。将成本核算系统与门诊、住院收费系统接口,使每天发生的各项收入分项目,直接计入科室或个人收入。将成本核算系统与财务的人员工资系统(正式工、临时工)接口,使各科室人员的工资项目按实际发放额,直接计入科室成本。将成本核算系统与药库、药房系统接口,使各科室领用的药品费,直接计入科室成本。将成本核算系统与设备仓库、物资中心接口,使科室领用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等的费用,直接计入科室成本。奖金、卫生津贴、误餐补助的核算,在输入记帐凭证时,按科室实际发生额,计入科室成本。各项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在输入记帐凭证时,将每月银行托收单据的总额减掉个人支付部分,其余额按各科室实有人数分摊计入科室成本。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的核算,在输入计帐凭证时,按科室实有人数分摊计入科室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严格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办理固定资产出入库手续。在输入购置转帐凭证(附入库单)时,直接计入科室,按规定期限进行折旧。电话费的核算,按每月银行托收单据所附清单,在输入计帐凭证时,直接计入科室成本。水、电费的核算,按所安装计量表实有数量乘以单价,计入科室成本。其他的公用支出如邮费、差旅费、培训费、洗涤费、维修费、购置费等,在输入计帐凭证时,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科室成本。每月财务核算时,按比例计提的修购基金则计入管理费用,不再分摊计入科室成本。医疗事故及赔偿支出,根据医院规定适当进入科室成本。离休人员费用、独生子女补助、职工医药费等以及医院公共性质支出,可不分摊计入科室成本。
进一步完善资本性支出会计处理程序。医院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房屋和设备、固定资产改良、大型维修等,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均应从修购基金或事业基金中列支,不对医院的当期效益发生影响。即购置或接受固定资产时,一方面要借记“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另一方面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直到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或盘亏时,才按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笔者认为,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这种核算方法,尚存在一定的弊端。如部分中小医院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发生大量的资本性支出,而这些支出在修购基金和事业基金中不能完全列支时,由于《医院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列支方法,只能从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中直接列支,即发生资本性支出时,借记“固定资产”和相应的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和“银行存款”科目。固定资产的这种核算方法,其一是不利于考核单位及负责人的业绩和经济效益。净资产的增减变化是经济效益完成情况。
然而因采用这一固定资产核算方法造成的净资产忽增忽减,会使考核结果出现很大的误差。其二是不利于固定资产实有价值的动态反映,容易导致单位家底不清,实力不明。其三是会导致支出的虚增,使医院当期甚至当年的收支结余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针对这种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笔者认为医院会计可借鉴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固定基金的期初余额减去评估固定资产净值后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固定资产原值与净值之间的差额记入“累计折旧”科目。
三、应改进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
坏账是医院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现行《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医院的坏账损失主要发生在出院病人欠费这一环节,与“应收医疗款”相关,提取坏账准备时不能将“在院病人医药费”包括在内。笔者认为,应按应收款项账龄长短,依据不同比率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期限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全额提取坏账准备。#p#分页标题#e#
企业财务工作计划(一)
新年到了,对于自已的工作,得制定一份新的工作计划了,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能够越来越好!
一、财务科工作计划
财务科负责分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会计管理、各项目部及实体的成本管理、兑现审计工作。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编制并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
3、负责编制和上报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各种资料。
4、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配合项目部工程价款回收工作。
5、负责分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按规定计提折旧费。
6、组织各项目开展增收节支活动。搞好会计核算、项目核算和成本分析,降低工程成本,降低费用支出,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程项目经济档案。
7、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电算化管理。
8、负责“卓越绩效体系”的财务科各种资料的准备及复验工作。
9、负责工程投标保函、履约担保、银行信贷额度等手续办理工作。
10、负责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工作联查财务各种资料的收集、编制工作。
11、负责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编制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报表。
12、负责核对清理债权帐务及内部单位之间的往来帐目。
13、执行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职责,对会计软件的运行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财产安全。
14、对项目经理部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机制是否正常进行监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财务审计、承包及兑现审计。
二、支付各种款项的措施
为了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杜绝工程成本的各项潜亏因素的存在,保证分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要求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在支付各种款项时,帐面有欠款的可以支付,否则坚决不予支付。如果双方签定合同约定有预付款的可以预付,但预付款项不得超过合同限定数额。要求严肃执行,若有违反行为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在付款的同时严格审查收款签字人是否与财务帐面、合同签字人一致,否则坚决拒付,实属情况特殊,但必须办理本人委托证明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附在付款凭证后面。委托证明书如果双方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有双方企业单位盖章后有效,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同时按手印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有效。事后避免经济纠纷。
三、加强防范企业经济风险意识
1、建立完善专项基金台账:职工公积金、职工养老统筹、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失业保险台帐。
2、应收帐款科目要进行帐龄分析,帐龄达到三年以上为不良资产,结算是否及时,债权人的债权期限为两年。债务人是否存在,单位是否注销,诉讼期限是否超过两年,债务人是否足额给款。预期债务是否有证明,证明超保权期限是否。预期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全额提取坏帐。
3、坏帐准备金的预提方法,是以“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年终“借方”期末余额按比例提取,同时也可以按单个分析计提,但是必须在财政局备案并批准。
企业财务工作计划(二)
20xx年是企业发展非常重要的一年,也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与压力的一年。为了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并充分认识和有条不紊地做好财务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严格遵守财经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当好家理好财,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细致、及时地为公司及相关部门提供翔实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积极参与企业管理
随着财务管理职能的日益显现,财务管理应参与到企业管理的逐个环节,为总体规划制定提供依据,为落实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为准确考核工作提供结果。
三、随着单位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不断强化,对财务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财务管理的特点以及财务管理的需要,我们要进一步做好日常工作
1、加强规范现金管理,做好日常核算,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强化资金使用的计划性、预算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尽可能地规避资金风险。
2、努力开源节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在费用控制方面,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理财作风,将各项费用压到最低限度,倡导人人提高节约的意识。
3、加大财务基础工作建设,从粘贴票据、装订凭证、签字齐全、印章保管等工作抓起,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细化财务报账流程。内控与内审结合,每月进行自查、自检工作。做到帐目清楚,帐证、帐实、帐表、帐帐相符,使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
四、实行会计电算化
首先实现电算化与手工记账同时进行,逐步实现计算机替代手工计账的财务管理模式,解决会计手工核算中的计账不规范和大量重复劳动极易产生的错记、漏计、错算等错误。大量的信息可以准确、及时的记录、汇总、分析、传送,从而使得这些信息快速地转变为能够预测前景的数据,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科学和程序控制,可以避免各种人为的虚假行为,避免在实际工作中违法违规,使其更加正规化、科学化,现代化。
五、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及时、全面、完整地提供客户需要的各种数据与资料,采取各种措施花样繁多的包装好、宣传好,务实招商基础。对已接触过的客商,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及时传递信息,把握进度,环环相扣,抓准机会,有所突破。
20xx年,要继续坚持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干劲,一切以工作为重,严格遵守公司的上下班、请假等各项制度。爱岗敬业、提高效率、热情服务,对无法按期完成的工作,要主动加班加点,任务难不扯皮,任务累不推诿,甘于奉献,尽职尽责。
企业财务工作计划(三)
为全面搞好xx年全面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工作,20xx年里我们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根据上级公司下达的预算指导意见,进一步搞好预算管理工作。
预算管理作为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与全面做好财务工作息息相关。在明年的工作当中,要进一步加强对科室、站所的费用预算指导与预算管理,认真做好预算的分析、分解与落实工作,使全面预算管理真正成为全员预算管理,让预算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结合iso9000质量认证,当好领导的参谋,确保完成上级局(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今年,公司已走上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卷烟销售与烟叶经营质量不断提高,企业资产得到进一步净化与整合。结合市局(公司)贯彻9000质量认证体系,本着“严、深、细、实”的原则,全面强化两烟责任制的制定与落实,在千辛万苦抓增收的基础上,千方百计研究节支,力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同时,认真研究搞好多种经营工作,围绕盘活资产,对现有闲置的网点和烟站进行对外租赁;认真清理往来帐户,大力回收货款,减少资金占用,提高企业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根据上级公司物资采购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物资比价采购制度。
(三)继续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搞好烟站的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企业越发展进步,财务管理的作用就越突出。所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这一要求,就必须继续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水平。在提高会计人员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与指导,搞好会计的基础工作,为更好的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今年财务科的工作在各位领导的支持与帮助下,在各科室和基层站所的配合下,按照党委的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来年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我们财务科全体成员将变压力为动力,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企业财务工作计划(四)
1、财经整顿贯彻一个“实”字
按照国家局《五条纪律》要求,针对xx年年财经秩序专项整顿自查出来的薄弱环节,如扎账时间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合法、资产管理不科学、财务收支不合规、核算不实、手续不全等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和自查自纠,进一步深化会计基础,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明年的重点要放在区局和基层网点,要规范会计核算、原始记录、财产清查的操作、传递、交接手续,落实资金、商品、资产的管理责任,强化内部控制,使管钱管账管物严格分工,相互核对,相互监督,防止经营活动中的失误差错,保障各财务环节安全运转,全面推动财务管理规范运作,通过专项整顿建立起规范、守法、诚信的财经秩序,确保在明年二至五月的省局复查和五月以后的国家局重点检查中全面过关。
2、财务集中实现一个“流”字
全省“集中财务、资金中心、电子商务”三位一体的信
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已由省局项目组完成,明年一季度将正式运行。该系统将统一会计科目与科目级次,统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统一存货分类与单据格式,实现省局对分、县公司会计业务的跨单位审核、联查,直接进行预算表单的审批,为适应省局新管理方法的要求,我们将对目前的核算流程进行重组,资金每日上划,费用按预算按月核拔,与省局、网点上下联网,会计报账一天一报,财务、资金数据及时上传,让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实现数据共亨,建立“集中财务、分级控制、全面预算、责任会计”的财务管理体系。
3、资金管理突出一个“零”字
一是零资金运营,零运营资金并非真的零资金,而是用尽可能少的流动资金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运作。明年由于省局要搞全省资金中心,企业资金帐户开在省行,货款按合同合同执行划帐,留在企业周转的钱将非常少,我们将尽量利用各种应付款、应交款、预收款、未交税金、未交利润等负债资金进行负债经营,实现零资金成本。
二是零库存管理,对各单位实行库存定额,超定额的单位将按超出比例扣减其经营得分,反之则增加得分,让库存定额与工资挂钩,促进各单位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
4、费用开支坚持一个“降”字
坚持费用管理“算、控、降”三字诀,算是全面预算,将费用按预算分解到各单位、各科室,按销量制定单箱卷烟的费用定额标准,销多少烟给多少费用。控是严格预算管理,超过预算的一律从个人月奖中扣回,实行“定额包干、责任到人、超支自付、节约奖励”的管理办法。降是按上年实际费用,每年下浮一定比例确定费用总额,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逐项剖析费用成因,将费用与同期、与定额、与先进单位对比,通过分工明确,层层把关,促使各单位挖潜节支、堵塞漏洞。
5、会计核算落实一个“真”字
一是摸清“家底”,开展全系统的“清仓、清产、清资、清债”活动,对现有资产存量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潜在薄弱环节,组织整理各单位历年的会计档案,指导各网点会计基础达标,促进分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是科学理财,学习聚财、生财、用财之道,在深度上从事后反映转变到事前控制、事后考核分析的管理会计上来,在广度上把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职能渗透到商品的进销存诸环节,推进会计电算化甩帐验收达标,使会计信息更加具有时效性和真实性。
6、审计监督强化一个“严”字
结合财经秩序专项整顿要求,加强审计监督,审查各单位的资金、商品、财产、损益、收支是否真实合法,计算国有资产管理是否保值增值,审定各单位负责人的任期和介中完成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成果,公正客观的评价各单位经营业绩,严格考核管理,严肃查处小金库、赊销挪用、潜亏挂帐、虚开发票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抵制假凭证、假规范、假审计弄虚作假的作法,推动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
7、人员素质保证一个“高”字
在思想素质上,通过学习《会计法》、《审计法》,强化会计人员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的工作作风,学习“两个务必”,加强会计人员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理财作风;在业务素质上,学习财务、审计准则制度,税收法律法规,保证知法、懂法、用法、护法,学习行业、省局有关规定,保证依法理财、依法监督、依法审计,学习新的财务会计管理方法、微机操作技术,适应企业管理新形势发展要求,并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评“理财能手”,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企业财务工作计划(五)
一、费用成本方面的管理
1.规范了库存材料的核算管理,严格控制材料库存的合理储备,减少资金占用。建立了材料领用制度,改变了原来不论是否需要、不论那个部门使用、也不论购进的数量多少,都在购进之日起一次摊销到某一个部门来核算的模糊成本。
2.在原来的基础上细划了成本费用的管理,加强了运输费用的项目管理,分门别类的计算每辆车实际消耗的费用项目,真实反映每一辆车当期的运输成本。为运输车辆的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会计基础工作
(1)认真执行《会计法》,进一步对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的指导,规范记账凭证的编制,严格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等。对所有成本费用按部门、项目进行归集分类,月底将共同费用进行分摊结转体现部门效益。
(2)国家财政部门对柯莱公司的财务等级评定还是第一次。我们在无任何前期准备的前提下,突然接受检查,但长宁区财政局还是对柯莱公司财务基础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给柯莱公司的财务等级分数也是评定组有史以来,评给最高分的一家公司。
(3)按规定时间编制本公司及集团公司需要的各种类型的财务报表,及时申报各项税金。在集团公司的年中审计、年终预审及财政税务的检查中,积极配合相关人员工作。
三、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
(1)按公司要求对分公司以及营业点的收入、成本进行监督、审核,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统一核算口径,日常工作中,及时沟通、密切联系并注意对他们的工作提出些指导性的意见,与各分公司、营业点的核算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 ,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 、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 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 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 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 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 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 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 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 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 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 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 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 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 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 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 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 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 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二十条 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二条 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医院应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有关规定并结合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工资总额和管理费用支出比率等控制指标。
第二十五条 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成本管理
第二十六条 成本管理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二十八条 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第二十九条 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
在以上述核算对象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应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开展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还应在医疗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将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第三十条 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一)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临床服务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医疗技术类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
(二)科室成本的归集。
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支出。
(三)科室成本的分摊。
各类科室成本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
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向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
再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
最后将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工作量、业务收入、收入、占用资产、面积等,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为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支出,计算出各项目单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各项目收入比、工作量等。
第三十二条 病种成本核算是以病种为核算对象,按一定流程和方法归集相关费用计算病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为治疗某一病种所耗费的医疗项目成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进行叠加。
第三十三条 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第三十四条 为了正确反映医院正常业务活动的成本和管理水平,在进行医院成本核算时,凡属下列业务所发生的支出,一般不应计入成本范围。
(一)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他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二)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三)对外投资的支出。
(四)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
(五)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支出。
(六)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
(七)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 医院应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对照目标成本或标准成本,采取趋势分析、结构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时分析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把握成本变动规律,提高成本效率。
第三十六条 医院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耗费进行控制。
医院应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第六章 收支结余管理
第三十七条 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医疗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出-管理费用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
第三十八条 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
第七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四十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四十一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还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
年度终了,医院可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应超过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2%-4%。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主管部门确定。
对账龄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
第四十三条 存货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
购入的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物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明细账,对各类物资进行数量、金额管理,反映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采用五五摊销法。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医院要建立健全自制药品、材料管理制度,按类别、品种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材料按成本价入库。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图书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实物管理,不计提折旧。
第四十五条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相关支出作为成本。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价格的比例对购置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成本。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成本。
(四)无偿取得(如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大型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经过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十六条 在建工程是指医院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按规定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医院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做好工程概、预算管理,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四十七条 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1)。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计提折旧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或审批。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四十八条 为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记入固定资产及其他相关资产;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大型修缮确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十九条 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单位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务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 。
大型医疗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医院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
第五十条 医院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固定资产采取电子信息化管理,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十一条 医院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者发生固定资产毁损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 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五十二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
无形资产从取得当月起,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单位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单位申请书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
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 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 开办费在医院开业时计入管理费用。
第十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四条 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购买国家债券或以实物、无形资产等开展的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为长期投资。
第五十五条 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医院不得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五十六条 医院投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按评估确定的价格作为投资成本。
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五十七条 医院应遵循投资回报、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等原则,对投资效益、收益与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十一章 负债管理
第五十八条 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提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五十九条 医院应加强病人预交金管理。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六十条 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按规定计入其他收入。
第六十一条 医院原则上不得借入非流动负债,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并原则上由政府负责偿还。
医院财务风险管理指标和借款具体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二章 净资产管理
第六十二条 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未弥补亏损。
(一)事业基金,即医院按规定用于事业发展的净资产。包括结余分配转入资金(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非财政专项资金结余解除限制后转入的资金等。 事业基金按规定用于弥补亏损,用于弥补亏损的最高限额为事业基金扣除医院非财政补助资金和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净值。
医院应加强对事业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于事业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基金。
(二)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设置、提取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等。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业务收支结余(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
医疗风险基金是指从医疗支出中计提、专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的资金。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医院应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于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 其他专用基金是指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待冲基金,即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资本性支出净值。
(四)财政补助结转(余),即医院历年滚存的有限定用途的财政补助结转(余)资金,包括从业务收支结余转入的基本支出结转以及项目支出结转(余)。
(五)科教项目结转(余),即医院尚未结项的科教项目累计取得科教项目收入减去累计发生支出后,留待以后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医院已经结项但尚未解除限制的科研、教学项目结余资金。
(六)未弥补亏损,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三章 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 医院发生撤销、划转、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
医院清算时,应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财政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清算机构负责按规定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
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 在宣布医院终止前六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一)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六十五条 医院撤销时清偿的顺序为:
(一)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二)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三)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四)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先按照规定支付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再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六十六条 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审查备案。
第六十七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合并、分立时,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六十八条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入支出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情况表、基本建设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成本控制情况、负债管理情况、资产变动及利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绩效考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十九条 医院应通过相关指标对医院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具体分析参考指标详见附2。
第七十条 医院应当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应按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十一条 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十五章 财务监督
第七十二条 财务监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医院的财务活动及相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第七十三条 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管理的监督、收入管理的监督、支出管理的监督、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负债管理的监督等。
第七十四条 医院的财务机构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经济责任制。
第七十五条 医院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监督。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医院举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
第七十七条 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八条 医院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卫生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