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15:59:1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新企业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目的
用以规范高新技术产品、企业的申报工作,促使企业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申报成功率。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漯河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生产的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3、职责
科技局各职能部门人员积极与企业沟通,收集企业申报需求。综合科科技管理与服务人员负责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全过程。
3.1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向企业发放申报表。
3.2负责对企业提出的申报表进行初审,并考察验证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企业的实际情况。
3.3负责对企业填写申报表进行指导,协助企业完成申报表的编制。
3.4负责协助企业将申报书报送市科技局或省科技厅,协助上级部门评审。
3.5负责将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放到顾客手中。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见流程图
4.2科技局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收集申报需求,或通过其他有效媒体向外省科技厅评审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信息;企业提出高新技术产品、企业申报申请。
4.3.1受理企业提出的申请,向企业提供河南省高新技术产品、企业申报表下载地址。
4.3.2协助督促企业按时填写申报表、按要求准备相关的申报资料;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工作。
4.3.3协助指导企业填写完善申报材料。
4.4完成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以及产品、企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等。
4.4.1申报河南省高新技术产品需要企业提供的资料:⑴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评价证明:①查新报告;②检测报告;③鉴定报告;④用户证明;⑤产品生产许可证。⑵环保证明。⑶医药、食品、通讯、计量等类产品相关法定部门生产许可(合格)证明。⑷获奖证书。⑸销售合同。⑹引进技术生产者须提供转让合同书。⑺其他有关材料。
4.4.2申报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提供的资料:⑴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⑶经审核的企业上年度年终决算报表;⑷由人事部门出具的科技人员数证明;⑸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或查新报告、检测报告、鉴定报告、用户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可行性分析报告);⑹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R&D)经费投入明细表;⑺获奖证书;⑻环保证明;⑼GMP、ISO9000等标准认证书复印件。⑼其他有关材料。
4.4.3将初步审核的申报材料作为顾客财产进行登记,并采取预防和防护措施,保证顾客财产不丢失、不缺项、易于识别,按7.5.4要求执行。
4.5.负责就申报事项征得市科技局的同意和支持。
4.6负责将经初审的申报材料报省科技厅审核。
4.7负责与省科技厅保持联系,跟踪省厅审核认定。
4.8负责将省科技厅认定结果转发给企业,并按要求填写顾客财产收发登记表。科技厅针对申报企业经审核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和高新技术企业后,在从省厅领出和发放到企业手中之前,应按顾客财产对待,并按7.5.4要求执行。
4.9执行《文件管理控制程序》将认定结果存档。
5、相关文件
5.1《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的通知》豫科〔2001〕61号;
5.2《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科〔2001〕60号;
5.3《文件管理控制程序》
6、记录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发[**]29号)和《**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组通[2007]6号),现就做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面向省外特别是海外,重点支持引进以下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1、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人才;
2、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包括南京中国软件城、泰州中国医药城、**州纳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等)急需的人才;
3、已经实施或正在申报省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国家级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人才;
4、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并且地方有专门人才计划实行配套支持的关键性高层次人才。
二、人才条件
上述重点支持引进的人才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1、创业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在我省区域内投资或参与投资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其主导产品符合我省重点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国际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企业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创业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与其所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专利、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高学历人才;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在省(海)外成功创业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年1月1日后到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本人为所创(领)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常驻我省工作。
2、创新人才:我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优势特色产业骨干企业和省级以上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的技术创新人才(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和管理创新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专家)。鼓励企业、各类创业创新载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相关学科领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担任过高层管理、技术职务;
(2)具有在国内外行业内知名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突出业绩;
(3)在软件及动漫、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与网络、专用芯片、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生物质利用、城市轨道交通、生物技术与制药、水环境治理、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和现代农业等我省重点发展的高科技领域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
(4)**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驻我省工作时间年度累计在七个月以上。
三、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必须属于以下范围:
1、省(部)直属企业;
2、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3、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创业创新载体;
4、在上述范围以外,创业人才在**北5市投资或参与投资创办的,且属于该市确定的重点引资领域的科技型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创业人才所创(领)办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创新人才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
4、反映引进人才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1)创业人才(A类)
对应于申报书(A类)中有关内容,提供反映本企业特有关键技术的技术特点、水平和优势介绍;企业主导产品在质量、性能、功能等方面相对于同类竞争产品的特点和优势介绍;创业者本人和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证书(证明)和以往成功创业的经历说明等。
(2)创新人才
a.技术创新人才-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B类)
对应于申报书(B类)中有关内容,提供引进人才近年来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承担有关研究开发任务(项目)中所发挥的作用、所取得成果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等的证明材料。
b.管理创新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专家(C类)
对应于申报书(C类)中有关内容,提供引进人才在原单位和现单位从事经营和管理工作中,本人主要提出并组织实施的重要战略决策、管理方法创新及其实际效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件、工作方案、管理创新典型案例介绍,以及其它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等。
(二)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保证字迹清晰。
2、申报材料分两部分装订。
(1)《**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一式六份,单独成册,不须合订,并提供申报书电子文档。
(2)将申报书一份与申报材料第2、3、4项合订一册,并在前附此册材料目录(注明A类、B类、C类),一式一份。
五、申报程序
1.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由创业人才所创办的企业、引进创新人才的企业或机构填写申报材料,向所在地省辖市科技局申报。
2.各省辖市科技局负责对各单位所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引进人才的身份、学历、获自主知识产权等内容应重点进行核实确认。对于创业人才所创(领)办的企业,有关省辖市科技局应会同当地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对其诚信经营和依法纳税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于上述审查结果,各省辖市科技局应在申报书中“省辖市科技局推荐理由”一栏中予以确认。
3、在材料核实的基础上,各省辖市科技局应进一步根据《**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和本通知中有关引进人才的标准和条件,对所申报的引进人才组织初审筛选。初审结果报经省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将申报单位汇总表(样式附后)一式两份和汇总表电子文档,以及“关于报送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初审结果的函”一式一份,随同申报材料一并于4月15日至20日报送省科技厅(受理中心设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4、省科技厅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安排下,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市上报的引进人才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有关要求
1、各市要把人才引进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总体部署,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晰职责,务求实效。
2、各市既要广泛宣传、广开才路、举人唯贤,积极推荐引进的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又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层层负责、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关键词: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成功率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政府扶持补助中小企业项目越来越多,国家对中小企业在科技发展、自主创新、产业结构升级改造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均出台各类资金(基金)使用计划,针对不同性质的企业进行扶持补助。中小企业如何利用于国家相关政策,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争取政府更多资金扶持,以解决企业创新发展或升级改造中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是众多中小企业应该充分重视的事情。
一、我国现有扶持项目申报渠道
按照目前申报渠道来分,主要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财政部、国家科技部和相关的行业归口部门,如国防科工委、总参谋部、总装备部、公安部等部门。按照项目所处的阶段,当前主要有三大类资金可以支持:一是研发阶段的技术创新资金,主要有国家科技部的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省科技厅的科技(攻关)计划,省经信委的技术创新计划、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商务部的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研发基金以及各行业得专项基金;二是产业化阶段的资金,主要有国家工信部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发改委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财政部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部的重点新产品计划和火炬计划等;三是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主要有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资金。在上述资金中,一般都为无偿资助和贴息贷款两种。除了上述资金以外,各级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的技术创新、文化经济的发展,也都从地方财政上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的优势项目,例如北京市有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公开征集2013年和2014年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产业类)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颁布的《关于公开征集 2013 年北京市信息化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京经信委发〔2013〕53号)等文件,文件对企业的各类创新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品牌建设、投资及快速发展等进行奖励。
二、企业申报项目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个企业无论是处于初步建设期、产业化生产阶段、升级改造阶段,只要其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都可以申报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扶持。但随着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每年每项扶持资金都会有较多企业去申报争取,政府相关部门会按照项目申报通知与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结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如何保证自己企业申报的项目不被淘汰,获得政府相关资金支持,各中小企业应积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申报信息
现代社会已步入信息时代,实力的竞争也包括了信息的竞争,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是取得获胜的先机。通常可以通过媒体报纸、政府网站、行业归口部门网站了解项目申报的政策和信息,或者与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直接了解相关项目申报信息。其中经常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咨询和联系最为重要,因为每个资金项目计划的推出,一般都有相应的执行办法,而这些政策和细则的制订者正是各级政府部门。企业要想避免政策理解上的盲区和误区,应注重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具体做法可以是企业负责人经常将企业的重点项目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让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了解企业正在实施和未来拟建设的项目,请他们对这些项目做相关指导与帮助,为未来项目申报做好准备工作。通过各种方法与途径收集各类行业信息和产业政策,充分学习政策出台的背景,了解政策支持的方向以及重点支持的领域,以判断自己企业所处的行业领域和申报项目是否属于支持范围,是否符合相应产业发向。通过和政府相关人员或专业人士以及中介机构去了解和把握自己企业建设项目应申请哪项扶持资金,如科技项目,是研发类、还是产业化项目以及项目申报时间和申报流程等前置性关键信息,确保自己在项目申报起初阶段就能任务与目标明确。
(二)注重积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企业的实力往往是项目建设效果的保障,也是项目成功申报的保障。因此,项目申报成功率的高低,不仅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竞争性,同时还取决于企业的基础保障力。企业需要在平时多注重无形资产的积累,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软件企业认定、创新型企业认定、科研单位认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认定、银行信用等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取得IS09000质量体系认定证书、获得良好企业信用等级、出口创汇企业评选情况资料,收集产品的专利证书、商标、著作权、科技成果鉴定、产品测试、重点新产品认定、技术查新和专利申报等相关证明材料,充分展示企业管理优势和项目的已具有的技术、人才、装备等方面的优势,为项目成功申报奠定坚定的技术、人才、物质基础。
(三)突出重点,全面抓好项目申报材料编制
项目申报材料的好坏严重影响着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国家或地方政府扶持资金项目通常都需要企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格式或要求通常都会在下发的申报通知中附件中给出明确要求。主管资金政府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评审,专家组或中介机构除重大项目外较少赴现场考评,项目申报材料是项目评审组评审项目的重要依据。因此,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报告编制及相关附件的组织就极为重要,项目申请报告通常包括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类,项目申请报告应抓住项目申报通知中的规定条款与目录进行严格论述,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明确论述申报项目符合本次申报资金支持产业方向和范围;其次需明确项目产品市场前景良好,最好有相应支撑说明材料;第三需突出本项目技术的创新点与论述技术的可行性,说清技术来源,保证知识产权清晰和技术方案合理可行,科技类项目尤其需要突出产品的技术创新;第四投资预算应详细合理和自筹资金应有保障,预算总额应满足申报通知要求规定的限值,预算明细需要具体细化不可虚大,自筹资金有相应辅助证明材料保障;第五,项目组织与建设周期合理;第六,项目效益明显,具有积极的社会、区域或地方促动作用。
申请报告的编制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有的申请报告必须有资质的专业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申报通知对申请报告没有相关要求的,企业可以自行组织编制也可以委托专业工程咨询机构编制。专业工程咨询机构的编制人员由于长期专业从事产业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各类报告编制与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评审工作,对我国各类产业政策支持方向、资金支持原则、市场宏观分析、投资估算及财务效益分析的合理性以及申报材料的组织上均有着特有优势,虽然由于某些项目技术的专业性与独特性,专业工程咨询机构人员对其技术原理与技术创新的表述可能不够精准明了,存在不能满足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技术创新性的深入理解的不足,但专业工程咨询机构通常在项目编制过程中,会通过与企业技术人员反复深入沟通,通常可以简明通俗地表述出项目技术的创新点和独特点,可以更好地把握住项目报告编制环节中的关键点,能更好地论清楚申报项目的立项主旨,建设方案的可行性、投资估算构成以及项目最终取得效果,使其能更清晰地显示企业在技术、实力等方面的优势,使评委们能在较短时间内抓住该项目关键信息点,使项目更易于通过其他专家组或中介机构的评审。因此,在企业申报国家扶持资金过程中,尤其重大工程或科研项目,笔者建议项目申请报告最好由专业工程咨询机构或者聘请专业人士帮助企业科学规范编制,以最好的书面材料展现项目的最佳真实水平,最大程度地提升项目申报成功率,以少量的投入获得相关政府资金支持还是值得的。
(四)重视管理,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企业在取得国家或地方政府项目资金支持后,要加强管理,按时完成项目,及时申报项目验收。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应建立项目与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项目预算内容和时间进度开展项目建设,如遇到必须调整内容时,须即时向主管机关提交调整申请说明;项目财务支出应单独建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完成后,须即时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项目建设能否按时完成,管理是否规范合理,影响到企业能否再次成功申请政府资金扶助。因此,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各企业应充分重视项目管理与项目验收工作。
此外,中小企业要做好政府扶持项目的申报与建设,中小企业主管领导必须充分重视和支持该项工作,因为一个项目的申报和建设通常涉及到该企业的计划发展、技术、财务等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方能申报和实施好这个项目。如果企业主管领导不充分重视,不统筹规划,各部门在分工协作时可能会因为相应主管人的理解不到位,导致不同的环节出现失误,而耽误整个项目的申报或建设的成功率。
企业认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型初创企业成长,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助推我市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根据《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杭科高〔2020〕7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要求。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5年3月11日-2020年3月10日之间,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且申报时企业上年度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
3.企业上年度职工数不少于10人,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4.企业研发经费单独建帐,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3,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5.企业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至少一项Ⅱ类及以上知识产权),且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
6.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d.zjsti.gov.cn/ccphangzhou/)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进入“市认定类--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模块填写《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并上传佐证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8日。经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各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留存,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2.审核报送。各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企业申报条件、运营状态以及上年度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等进行审核,并通知企业完成网上补充完善材料。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20日,推荐截止后,不设材料补正环节。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5月21日前,将纸质推荐函和《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推荐汇总表》(均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其他事项
1.为有序推进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根据当年市财政预算,“雏鹰企业”认定数量为800家左右。
2.本次评审采取网络评审,择优认定,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核实网络填报数据。
3.为避免在申报截止日由于企业同时申报而造成系统无法提交材料的情况,请各申报企业早做准备,尽量提前提交网络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处: 康智勇 联系电话:87060184
王立华 联系电话:85394613
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序号
区、县(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上城区
陈 峰
87099631
2
下城区
金信军
28910613
3
江干区
汪珠亮
86972240
4
拱墅区
林佳霖
88259497
5
西湖区
伍海舟
85112750
6
滨江区
金 鑫
88162553
7
萧山区
吴颖芳
82898281
8
余杭区
马田园
86242942
9
富阳区
李露茜
63323730
10
临安区
陈文奇
63758628
11
桐庐县
刘伟秋
58508190
12
淳安县
叶丽琴
64824524
13
建德市
徐炎敏
64733644
14
钱塘新区
屠佳阳
82985357
15
西湖风景名胜区
朱琦伟
87173417
(二)网络技术咨询
陶 砾 联系电话:87054113
附件: 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推荐汇总表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推荐汇总表
区、县(市)科技局(盖章)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区县(市)
注册日期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技术
领域
销售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研发投入(万元)
研发费用占比
企业职工数
科技人员数
科技人员占比
I类专利
Ⅱ类专利
推荐意见
申请数
授权数
申请数
授权数
细化研发项目立项表中的内容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1)参与各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构成、研发所需时间;
(2)研发所需投入主要材料的明细清单及价值;
(3)研发所需投入的仪器设备清单及使用时间;
(4)其他。上述内容细化有利于审计人员对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与申报材料进行比对,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核实。
2.建议
述操作优点有二:
第一、专家事先评审有利于企业真实申报,杜绝企业经第三方包装、虚假申报的可能;
第二、将专家的评价结果,与中介机构审计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解决了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问题,有效降低了审计风险。
根据省经委《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皖经投资〔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省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重点
1.节能、减排、降耗、综合利用效果明显,在行业内或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和较好的示范意义的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装备和管理,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新工艺、新设备的项目;直接为节约能源、综合利用资源、实现清洁生产、改善环境提供服务的项目。
2.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重点支持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3.对现有高耗能高污染生产线进行改造的项目。
4.国家、省确定的153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条件
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99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必须具有节能、节水、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显著特点。
2.节能项目的年节能量不低于1000吨标煤、综合利用项目的资源综合利用量不低于5000吨,节水项目的年节水量不低于2万吨,清洁生产项目要附清洁生产审计报告。
3.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项目资本金落实,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承担项目总投资。
三、申报材料
1.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申请表。
2.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县区同时要报项目汇总表)。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已落实(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无偿资助方式,复印件)或项目贷款合同和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凭证及结息单(贷款贴息方式、复印件)等资料。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上一年度能源消耗情况及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截至项目申报前一月的会计报表。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县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完成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省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请表》后,行文向县经委、财政局提出申请。各县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盖章)后报市经委、财政局,并对初审结果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市属企业和区属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完成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省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请表》后,行文向市经委、财政局提出申请。
为了切实推进商标战略,积极打造著名商标方阵,不断增强我省企业市场竞争力,努力使商标品牌经济成为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根据《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办公室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并对年认定的省著名商标进行复查。现将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凡在省范围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且其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并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均可自愿申报认定省著名商标。
二、申报的时间和程序
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的,申请人可通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报所在地州(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省局直属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所在地工商局应严格按照《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审查、核实,认为符合省著名商标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年5月10日前报送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办公室,对不符合省著名商标条件的,应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1、申请人概况、企业发展史;2、企业规模、资产、主要经济指标及发展趋势等情况;3、申报商标所指主要商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情况;4、商品质量和市场信誉、相关公众认知程度等情况;5、企业诚信、环境保护、企业用工和社会劳动保障等情况;6、商标注册、管理和打假维权、广告宣传等情况。
(二)主体合法性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资格证明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
(三)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有关材料:
1、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商标申请人与商标持有人不相一致的要出具证明材料;2、商标实际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标识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标图形、文字、商标使用范围等相一致的证明材料;3、商标最早使用和连续使用的证明材料;4、商标在国外、境外注册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宣传、促销工作的有关材料:
即与该商标有关的企业商品广告宣传和企业形象宣传,包括宣传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反映广告投入的发票、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1、商标标注商品产销量同行业排名等有关证明材料;2、商标标注商品在国内销售或服务区域及专卖专营网点分布情况证明材料;3、商标标注商品出口销售情况证明材料;4、反映公众对该商标标注商品知名度、美誉度、信任度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证明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
1、企业对商标保护重视程度及商标管理机构、人员和商标管理工作情况的证明材料;2、商标被假冒侵权程度和范围及受保护的记录有关证明材料。
(七)证明该商标知名的其他证明材料:
1、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两年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发展变化情况证明材料;2、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两年利润、税收变化情况证明材料;3、出口企业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出口创汇情况证明材料;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质量监管、食品卫生监管部门组织的统检、抽检、定期和日常监督检查中的检测结论证明材料(免检产品应提供免检证明);5、商标市场信誉与省级以上获奖情况;6、属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近两年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要与上报统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的数据相一致,税收情况要出具税务部门的证明材料。)
(八)证明依法承担社会责任的有关材料:
1、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劳资纠纷等问题证明材料;2、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证明材料;3、严格执行国家和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环保纠纷问题证明材料;4、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5、近两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要出具相关主管单位认可的书面材料)
(九)其他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提高对认定省著名商标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省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
1、要进一步加大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做好新颁布的《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88号)的学习、宣传活动,把创立著名商标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到每个企业,引导企业提高商标意识,指导企业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商标策略开拓、占领市场,鼓励争创省著名商标,积极帮助企业做好省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
2、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对商标所有人申报的材料和商标使用、管理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核实,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重点推荐上报使用该商标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于前列、销售(服务)区域和广告在省境内的投放覆盖范围较广,在相关公众中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符合省著名商标条件的商标。
3、要认真做好满两年省著名商标的复查工作。年省政府以政〔〕12号文件认定的“蓝天(图形)”等14件省著名商标已满两年(附件3),各州(地、市)工商局及省局各直属分局做好复查,由企业据实填写复查表(附件2),复查表请各地做好存档。对不符合条件的上报省局,由省局提请省著名商标认定机构撤销其著名商标资格。
4、结合省局《关于年度全省工商系统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工商商〔〕7号)的要求,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大幅提升商标注册量,大力培育知名品牌群体,把著名商标的申报、推荐工作当作扶持本地产业,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指导企业整理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有效,并及时上报省局,以确保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
2020年按市科技局要求,我区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积极部署下一步清河门区科技工作以保证今年科技任务指标顺利完成。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指标情况
1.2020年我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家:针对此项工作指标我局对区内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申报要求和高企所能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企业进行宣讲,通过宣讲提高了企业申请高企的积极性,满足条件的企业表示着手准备申报材料,尚不满足条件的企业也在积极开展申请发明专利等与申报高企相关的工作。目前阜新库茵都公司已明确表示将参与今年的申报并正在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2.2020年我区R&D投入占GDP比重1.2%。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工作的不断推进,传统产业加大了对于科技研发的投入;企业对于自身科技研发能力的提高也逐渐重视,一些企业建立了研发平台和院士工作站,科技投入逐步提高。我局会督促区内重点企业年底前完成研发投入的填报工作,按照目前我区的R&D投入情况,如年底前顺利完成统计平台的填报,此项指标预计今年可以完成。
3.2020年我区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1200万,随着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加和非高企对于产品升级的逐渐重视,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根据去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情况推断,今年可以完成此项指标。我局后续会对企业进行相关数据跟踪,以确保此项指标顺利完成。
4.2020年我区技术合同成交额0.3亿元,前期深入企业调研,预计此项指标年底前可以完成。
5.2020年我区科技成果转化3项。近两年我区加大了科技成功转化工作的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支持培育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建设,积极参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前期深入富新、富国等重点企业进行调研,预计此项指标年底前可以完成。
6.2020年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1家。对于那些尚不具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我局进行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优惠政策的宣讲。阜新圣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申报。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区防范科技领域重大风险能力还相对薄弱,R&D占GDP比重较低、高新产品产值较少、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较弱,主要是因为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要抓好科技项目工作,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满足民生科技需求。深入挖掘项目资源,建立科技项目储备库,组织申报上级科技项目,通过科技项目实施带动产业技术升级、满足民生科技需求。认真研究国家、省科技项目扶持政策和计划指南,把握上级科技项目扶持方向,争取有更多科技项目挤入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盘子。
2、要抓好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专利数量质量,促进专利转化运用。鼓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开展技术革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核心知识产权,提高企业专利在授权专利中的比重,并争取培育若干企业专利大户。
3、要抓好创新企业工作,提升企业科技实力,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完善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与院校院所建立技术创新联盟,通过共同承担科技项目、转让科技成果、建立专家工作站等多种方式开展科技合作,充分利用院校院所的技术条件与人才力量,实现产、学、研科技资源共享,提高清河门区企业与区外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协同创新能力。
4、要抓好孵化器建设工作,打造科技创业平台,树立科技工作品牌。继续抓好清河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为科技创业者的创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为科技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新的平台。
5、要抓好科技投入工作,健全多元投入机制,保障科技活动开展。切实落实中央、省和市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稳步增加清河门政府科技投入,保障科技创新活动与科技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政府科技投入带动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稳步提高清河门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GDP的比重。协调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灵活多样的金融创新服务,为科技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提供资金支持、风险保障,营造良好的科技企业融资环境。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度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省推荐申报条件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1、今年度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对象支持的重点
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纳米技术、平板显示、新能源、新医药、生物技术、环保设备、工业设计、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和现代农业等我省重点发展的高科技新兴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已经实施或正在申报省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国家级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且地方有专门人才计划实行配套支持的关键性高层次人才。
2、今年度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对象申报的条件
A类创业人才申报的条件:指符合支持重点,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省区域内投资创办科技型生产企业和现代服务企业的创业者或创业团队。所创办企业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国际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创业人才必须拥有与其所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专利、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高学历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在省外、海外成功创业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年7月1日后落户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或尚未落户、但已与相关部门和地方达成来苏创办高科技企业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为所创(领)办企业的负责人,本人或创业团队投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引进人才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
创新人才分B类、C类两大类,其申报的条件:B类指符合支持重点的各类高科技企业和省级以上各类创新载体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C类指省内重点行业和重大企业集团引进的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有突出的管理业绩,通晓国际先进管理知识、善于运作资本的高级经营管理专家。B类、C类创新人才必须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相关学科领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担任过高层管理、技术职务;具有在国内外行业内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突出业绩;**年7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落户、但已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达成引进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后,能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7个月。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1年以上,出站后拟在我省高科技企业从事重大技术研发工作的人才也可申报。
3、今年度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对象的申报程序
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一般按已落户和尚未落户两种对象分别向市、县科技局和人事局申报。已落户的由创业人才所创办的企业、引进创新人才的企业或机构填写申报材料;有意向来我省创业创新、尚未落户的高层次人才,由个人填写申报材料。其中,创业人才需提交A类申报书,技术创新人才需提交B类申报书,管理创新人才需提交C类申报书。
1重点项目立项,奠定成果申报
根据专家多年研究,概要而言,“项目是创造独特产品、服务或其他成果的一次性工作任务。”;“项目管理是为了实现一个确定的目标,从开始创意到结果完成,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管理”。旗滨集团重点项目立项,是根据企业内部机制,设置了一套垂直管理模式,以承上启下的方式,由旗滨集团组织发起、全体技术人员参与、各个玻璃企业互动、带动整个项目立项活动顺利进行。通过科研项目立项,可以深入到企业基层,把研发、生产、技改和大修理等企业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材料创新、设备创新和节能减排创新以及技术创新提案等挖掘、提炼、分解出来,为申报项目做好储备库。具体做法:每年年底,由旗滨集团技术研发中心发放通知,组织各企业及相关部门,开展科研项目立项的申报活动,填报《年度研发项目立项申请表》,进行初审、中审和科技委专家的终审,从中遴选出一批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自主科技项目。被列入旗滨集团年度重点科研项目的开发计划,签订《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经审批后下拨研发经费,每年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额3%的科研经费,用于推动项目研发、实验、试产和工业化生产和科研人员工资福利等。被列入旗滨集团重点项目,由各企业技术部指定1~2技术员进行研发项目跟踪、信息反馈,并提供项目试产记录和研发过程的质量检测报告;同时企业做好每月研发费用归集、采购发票、试产和直接投入费用凭证等管理工作。对于按照计划完成的重点项目,按照项目技术分类,及时向国家各级政府申报各类成果。由于成果申报,国家政府部门有着一套复杂而又严密的程序,明确规定:项目实施须有改进研发管理创新、实现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突破、具备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选择申报项目,须符合政府通知的精神,否则,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申报的成功率。旗滨集团设立了专职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人员,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和导向,密切关注政府部门网站和相关信息,对照企业储备项目,积极地撰写申报材料。针对玻璃企业内部情况,我们重点倾向于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发明项目,竭尽全力去帮助企业员工撰写申报材料。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上报。由此我们也看到,经过政府层层筛选出来的项目,其承担的科研项目对实现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推动社会技术进步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同时,科技成果申报,可以及时把企业员工创造发明的智力劳动成果归集起来,进行法律保护,不让企业无形资产白白流失。短短几年来,通过重点项目立项申报,企业科技成果丰硕,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高新技术企业的诞生,为企业科技发展推向了新天地。
2重点项目实施,加速人才脱颖
企业要发展,科技是先导,人才是关键。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是一种开发使用度与其价值成正比关系的可再生资源。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旗滨集团始终坚持一流队伍创建一流企业的经营理念。一方面采用多种方式和途经,引进各种高层次优秀人才。在技术上,充分倾听他们的意见,不惜代价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在生活上,以事业、感情和待遇留人,运用了灵活独特的绩效机制;另一方面,针对玻璃企业现状,加强企业内部员工技术培训,加速生产技术岗位人才的脱颖而出,以点带面带动科技队伍全面发展。当前,旗滨集团正处于企业转型升级、筹建高端浮法线、技术研发和生产改良的高峰时期,需要大量优秀人才加盟并承担培养和带领引领工程技术人员,解决疑难问题和提高团队整体水平。在项目建设工程中,也是优秀人才锻炼技能和施展才华的大好时机。通过重大项目平台的实战,加速了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尤其是刚从大学校园毕业出来的青年员工,在师傅带领下,参与了几条浮法线的筹建,积累了丰富实战经验,得到了很好的学习锻炼机会,也是我们从事玻璃行业工作中最难得的宝贵经历。因此,通过项目建设和企业规模扩大,加速实现了企业“人才完成工程”、“工程成就人才”双赢丰收。企业和个人荣誉接踵而来:如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工程项目立功竞赛优秀团队、青年先锋队、劳动模范和福建省高层次创新团队等;同时一批技术人员被提拔到中高层领导岗位,提前肩负企业重任。
3科技管理创新,实现企业突破
美国管理大师德鲁克说,对企业来讲,要么创新,要么死亡。拥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不仅是一个国家、民族强盛的重要标志,也是众多企业做大做强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高竞争力的主要途径。旗滨集团不断地践行了科技管理创新之路,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国内、国际竞争力,不断开拓国内外高端玻璃市场,在进军玻璃行业的征途中,实现了六大突破:一是,集聚高端人才突破;二是,筹建浮法玻璃生产线所需时间突破。创造了玻璃行业“旗滨速度”的里程碑。三是,浮法玻璃升级换代突破;四是,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化突破;五是,企业经营金融资本化突破;六是,玻璃市场竞争理念突破。因此,科技管理创新,为“旗滨玻璃”企业打造了一个新的引擎,带领企业跨入飞速发展的新时期。可以预见,通过“引擎”不断地发力,“旗滨玻璃”必将成为中国玻璃行业乃至世界玻璃行业的一颗璀璨之星,深受人们关注和青睐。
4结束语
实践证明,企业领导重视国家政策法规,制订科技兴企战略,践行科技管理创新,在“一个声音、一个步伐、一个目标、一个旗滨”的企业文化下,强化科技意识,持续不断地做好项目立项、技术研发和成果申报的科技管理工作,必将铸造企业丰硕成果!
作者:周书珍单位: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一、申报要求
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在*市[不包括财政体制与省直接结算的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支持新办(三年内注册、登记)企业的新上项目,承担项目的企业注册资本不超过150万元,对一个企业原则上支持一个项目。
二、资助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其每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列支额不低于销售总额的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申报项目实际投资应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申报时已发生的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总投资额的50%以上。
3、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水平领先,具备一定成熟性的项目。
三、资助标准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在8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助标准单项为15万元—20万元;实际总投资额在50万元—80万元的项目,资助标准单项为10万元—15万元;实际总投资额在30万元—50万元的项目,资助标准单项为6万元—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预算报告,并一式十份,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上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的财务报告)和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及有关凭证复印件等资料(相应附件一套),报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技术转移部。
一、工作目标
从20**年开始到2010年,计划引进和培育各类科技型企业100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
二、产业定位
(一)技术政策定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单纯的商业经营性企业除外。
(二)技术产业定位。根据县域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三、认定条件
(一)法人资格认定:必须依法在本县登记注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符合环保要求的经济实体。
(二)投资规模认定:设备投资首期规模在30万元以上,且占总投资的30%以上,有规范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三)科技含量认定:企业所投项目属已产业化的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科研项目的必须有经相关科研机构或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立项、鉴定的相关文件和证明;通过转让获得的专利技术和高新技术项目必须有合法授让证明。
(四)科技人才认定:企业经营者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科技创新,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其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以上。
四、认定程序
(一)成立XX县科技型企业引进培育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科技局、财政局、经贸委、信用联社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制定实施科技型企业引进培育工程的政策措施,对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考核。
(二)县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实行企业自主申报,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的办法。
(三)要求认定的企业应向所在乡镇或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乡镇或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县科技型企业引进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办公室根据具体项目聘请有关专家和科技咨询机构建立科技项目评估小组,主要依据《高新技术产业的基本内容》对项目的技术先进性、投资规模、市场前景等进行评估,主要评估办法是对项目审查并提供鉴别、评估报告等基础材料。
(五)领导小组按照评估小组的评估结果,进行审定。
五、优惠政策
(一)设立XX县科技型企业引进培育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型企业购置设备和购买技术的补助,以及科技型企业引进培育工作的考核奖励。
(二)对已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其当年新购置的设备投资,凭设备购置合同、购货发票、付款凭证、入库单等合法有效凭证,经核准后给予一次性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对已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其购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其他高新技术并已形成生产能力的,凭技术贸易合同、付款凭证等合法有效凭证,经核准后给予一次性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对新认定的科技型企业,企业当年入库企业所得税超过上年入库企业所得税的县得部分,前两年财政给予全额奖励,后三年给予50%奖励;对新引进的科技型企业,其当年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县得部分,前两年财政给予全额奖励,后两年给予50%奖励。
(五)对已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申报科技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或推荐申报上级科技项目,并对照有关条件由县科技三项经费予以支持。
(六)经认定的科技型企业,优先向金融部门推荐获得贷款支持,并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补助。
(七)在经认定的科技型企业中,以科研成果、专利、专有技术入股,成果价值折价占注册资本比例经省科技厅审核和资产评估机构认定,其所占比例最高可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