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0 04:47: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安局督察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政府督查室:
**年6月3日,《**商报》第四版刊文《**县石马镇派出所“如此”整治辖区内“摩的”,交笔罚款,一年内随便载客》,披露了我县公安局石马派出所对非法营运“摩的”进行违规处罚的行为。获此信息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部门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对此次事件展开全面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在我县辖区内,确实不同程度存在着摩托车非法营运载客行为,即所谓的“摩的”。为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县公安局授权给各派出所,对辖区内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整治。而石马派出所却滥用授权,擅自主张,违规操作。**年1月以来,违规处罚了辖区内数名从事非法营运“摩的”人员,乱收罚款12640元。他们具体做法是:派出所民警发现摩托车非法营运载客后,直接将违章摩托车扣到派出所,在违章驾驶员来取车时,则用“**市定额罚款收据”对驾驶员处以200—600元的罚款,并将罚款收据作为一年内允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通行证”。目前尚未发现收钱不给票或少给票的行为。
调查结果表明:石马派出所的行为,严重超越县公安局的授权权限,违反《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这与《**商报》披露的情况是一致的。客观上造成了“罚款后默认违章者继续违章”的不良社会后果,严重影响了公安干警严格自律、执法为民的形象和警民之间的关系。为严肃纪律,整顿警风,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对此次事件进行处理和纠正。
一、县公安局局长宋世华在全局所队科长以上干部会议上,向参会人员通报了《**商报》的刊文内容,强调了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要求公安干警要切实增强按程序执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对石马派出所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取消**年度先进评选资格,并扣发3个月岗位目标责任奖。
三、抽调纪检、督察、法制、政工民警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全县其它派出所所在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并对有类似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四、以此为戒,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以开展做“三无”民警活动为契机,按照公安部长对公安机关“九要九不要”的要求,对民警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公安干警素质,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体系,面向社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在监督中不断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真正树立起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一、努力建好“三个平台”,畅通诉求渠道,解民警之所想。
1、健全民警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政工干部要加强与民警的沟通交流,将谈心谈话作为公安队伍管理、民警思想教育的日常工作方法,县(市、区)公安(分)局、直属分局及局属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每年与民警开展谈心活动不可少于一次,准确及时地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政工部门)
2、全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搜集民警反映出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台账,能解决的立即协调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政工部门)
3、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在本单位内网网站上设立局长信箱、交流专栏,为民警与主要领导随时沟通提供平台,了解民警所需所想,倾听民警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政工部门)
二、从“五个方面”入手,为民警有效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4、加大硬件建设的投入,做好交警、巡警、特警、警官培训基地及派出所等单位的办公场所建设工作。加强各类警用装备的管理,加快装备的配备进度并相应的提高配备标准。努力为民警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及工作条件。(责任单位:装财处)
5、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解决工训矛盾、战训脱节等问题,增强公安教育训练的质量和效能,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减少民警在执法执勤活动中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责任单位:政治部)
6、出台在职教育奖励制度,引导激励全市公安民警加强文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民警政治、文化、业务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凡民警提出的正当学习要求,所在单位要尽量提供方便,对取得第二学历、学位的民警要拿出专门的经费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县二级装财、政工部门)
7、加强民警维权协会建设,完善民警维权机制,解除民警不必要的执法心理压力。聘请、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检两院、律师、警风警纪监督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等参与到民警维权活动中来,加大民警维权工作力度。对一些与实际不符的负面消息宣传部门要积极主动,掌握舆论导向,及时地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责任单位:市、县二级公安纪委、督察、政工部门)
8、开展民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制止涉警交通伤亡事故。督察、装财等部门每季度对各单位车辆保养、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点是基层一线办案单位车辆、驾驶人以及拥有私车的民警。对公务用车各单位必须固定正式驾驶人驾驶车辆,非特殊情况不得转借他人驾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或已报废车辆,不得无证驾驶,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县二级交警、督察、装财部门)
三、从抓好“六件实事”着手,千方百计为民警谋福利,解民警后顾之忧。
9、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争取民警执勤岗位津贴按每月30天的标准发放;按照2011年公安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民警加班工资;提高民警住房公积金标准达到全额工资比例的8%以上;督促和协调好乐平市公安局、浮梁县公安局落实警衔工资的按期补发政策。(市、县二级装财部门)
10、落实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民警家属和因公致残民警的各类抚恤金及优待政策。在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商业医疗保险等有益补充,多角度、多渠道健全民警保障体系,减少民警因公流血又“流泪”的现象。(责任单位:市、县二级公安政工、装财部门)
11、完善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的运行机制。目前,已与市第一人民医院、浮梁县人民医院、乐平市人民医院签署了“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定点医院”合作协议。各单位政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通道”的宣传工作,并成立急救协调办,派专人负责与定点医院保持联络,建立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县二级公安政工部门)
12、年内为全体民警(乐平、浮梁按要求自行组织)安排一次体检,及时掌握民警的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或安排民警治疗;认真落实休假制度,各单位都要在年初做出民警的休假安排。部分实在因工作岗位需要的而不能休假的要按规定增补加班工资。做好“公安部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网站”的推广工作,利用公安网络加强民警的职业健康与心理健康教育及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民警开展健康保护工作,维护民警的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市、县二级公安政工部门)。
位列“佛教四大名山”之首的山西省五台山,是著名旅游风景区,却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巨大的反差导致各种利益冲突,矛盾丛生,公众安全感普遍缺失而脆弱。
然而,忽如一夜春风化雨,一支和谐安宁的动人之歌在这里悠扬响起
五台县各类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近300个行政村刑事案件为零,涉枪犯罪和恶势力犯罪以及群体性突发事件也销声匿迹……
是谁谱写了这曲和谐安宁之歌?他就是现任五台县县长助理,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兴平。
重铸警魂,实现五台县公安系统历史性大翻身
2006年8月,刘兴平到五台县上任。上任的第二天,他就一头扎到基层所队调研。呈现给刘兴平的一幕幕超乎想象的落后面貌,让他震惊异常。基层单位不是无房就是危房,不是无车就是破旧车辆。在装备落后、设施薄弱的表象背后,是民警队伍的消极怠工、作风松散,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给这个佛教圣地蒙上了一层阴影……
那一刻,刘兴平顿感肩上被压上了千斤重担,一股要从零开始,彻底改变落后面貌的壮志豪情,被烈烈点燃!于是,刘兴平踏上了艰难的征程,终于从县财政牙缝里“挤”出了5万元,从邻县“赊”来了过冬供暖的锅炉,由此开始了他雄心勃勃的“创业之路”。
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借着“三基”建设的东风,刘兴平把全部心血扑在了基层派出所建设上。500多个日日夜夜,他带领民警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终于实现了五台县公安系统历史性大翻身
18个派出所全部统一新建完成,从实战需要精心布局,均地处交通要道,房屋整洁宽敞明亮,公安标识统一醒目;完善了“五小工程”,110指挥中心的“天眼”工程覆盖了五台县重点区域;扩建了机房、电视电话会议室;新购置了警用车辆、电脑、摄录相设备、办案记录仪……一举从根本上改变了脏、乱、差,真正实现了全县公安工作做强、做实的新目标。
“硬件”打牢后,刘兴平开始大胆改革警务运行机制:裁撤精简内设机构4个,撤并所队4个、基层一线警力占总警力的90%,其中派出所警力占总警力的54%。农村警务室比改革前翻3倍多……新机制从政策、制度上,从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基层一线倾斜。实现了公安工作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警力下沉,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实力,激发了基层活力,提高了基层战斗力,实现了打防双赢。全县农村治安秩序呈良好发展势头,稳定和加强了基层政权。这一做法得到了民警的理解和支持,深受老百姓的称赞。
刘兴平深谙带好一支队伍的重要性与艰巨性。他仔细分析了到任前的几起民警违法案例,大多和当时五台公安机关缺乏经费和装备有关。他立即召开局党委会议,确立了要打造一支法制化、科学化、正规化、军事化的队伍建设方向和目标,研究了具体措施,部署了推进步骤。经过努力,五台县公安局在财务管理、经费保障上走上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既有效杜绝了有可能滋生腐败的渠道,又极大调动起全体民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精干队伍开始练成。
与此同时,刘兴平亲自操刀主持,出台了《五台县公安局民警管理制度》,并辅以明确的处罚标准。伴随纪律、作风的“说一不二”,近三年来五台县公安局队伍建设得到跨越式发展:有15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2名民警荣立公安部三等功,23名民警荣立省厅三等功,2名民警荣立省厅二等功,28名民警荣获嘉奖。2010年,东冶派出所被评为山西省“青年文明号”,石咀派出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警徽闪亮,震慑犯罪分子;警民鱼水,共谱和谐新曲
刘兴平从警近30年,在刑侦第一线摸爬滚打了14年,经他手承办了2588起案件,件件被他办成了铁案。他任公安局长后,要求队伍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完善机制,细化责任,强化措施,主动出击,有效遏制了各类刑事案件多发势头。多年来,刘兴平坚持开展刑事案件零发案乡镇村竞赛活动,如今,五台县已有近300个行政村实现了刑事案件零发案。另外,刘兴平还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各类破案战役和治安整治行动,壮大严打声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抓,民警包办,责任倒查等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基础手段,刑事技术和技侦力量,克难攻坚,由他亲自挂帅成功破获的一系列影响重大的案件更是家喻户晓:“11.1”、“6.30”杀人碎尸案、五台山日照寺“佛像盗割案”、“10.13”雇凶杀人案等。四年来,五台县公安局命案侦破率持续保持100%。2010年11月15日,令人震惊的“10.13”恶性杀人案被破获后,忻州市公安局及时召开了新闻会,案件的告破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了一方平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连串优异成绩的取得,背后承载着的却是刘兴平的汗水、泪水,甚至是生命的危险。1994年,在破获一起重大贩毒团伙案后,不断受到恶势力的阻挠,威逼利诱时刻考验着刘兴平,面对被炸药包炸毁的自家院墙、阳台,面对受到惊吓哭泣的老母和,面对这样的警告与报复,刘兴平心中的信念丝毫没有动摇。
从基层走来的刘兴平心中有根准绳
任何时候,基层公安工作离开了人民群众,必将寸步难行,也毫无意义。刘兴平带领民警,深入群众中,广泛开展了“大走访”、“十进家”、“开门评警”等一系列爱民实践活动,全面拉开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序幕。
刘兴平带领办案民警及督察民警走进老上访户耿建香家,郑重向她承诺:尽快还她公道。专案组经过80余天的艰苦排查、追缉,将隐匿7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后,连续7年四处上访的耿建香激动得热泪盈眶,她连夜绣制了一面锦旗送给刘兴平。
老百姓宽阔的胸襟深深教育了民警,换来了更多民警亲民爱民的自觉行动。四年来,刘兴平带领民警忠实履职、与群众换位思考、对群众疾苦感同身受,与群众建立起了深厚感情。将所有历史遗留的涉法上访案件全部解决,再未发生一起因执法过错引发的上访案件,真正奏响了佛教圣地警民关系的和谐篇章。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践行神圣诺言
刘兴平能文能武。既是个铁骨铮铮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好警察,又是个博览群书,勤于思考的研究型干部。
针对目前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频发的社会现象,刘兴平结合自己的从警生涯,分析研判五台县的治安状况,历时数月,亲自撰写了逾万字的题为《未雨绸缪,掌控事态,妥善应对群体突发性事件》的调研报告。他创新性地提出了三种预防模式和三色影响社会稳定的评估机制。该报告先后被创新型国家推进委员会、《法制日报》内参部、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山西省公安厅全文刊登或摘录,并呈报中央政法委、中央政研室、公检法司、山西省四套班子和忻州市委市政府等部门和领导,得到肯定。
五台县公安局按照刘兴平的思路,不仅成功处置多起,还将所有苗头性,全部得到妥善解决,获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和谐统一,民警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2010年10月26日,忻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会,在全市学习推广“五台经验”。
200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县综治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入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林业系统的安定团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在抓好林业经济建设、推进林业改革工作的同时,将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打击与防
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提前介入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工作落到了实处。一年来,全系统没有出现严重、恶劣的违法乱纪的人和事,没有出现过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回顾一年来
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依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钟楠同志任组长,副书记杨志灿、副局长歹文庆同志为副组长,从林政股、稽查大队、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杨家刚任办公室主任。鉴于人事上的变动,还相应调整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并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为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研究制定了工作职责,研究部署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核措施,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工作,半年度、年终进行一次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关键在基层,各基层企业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一名副厂级以上人员分管,负责本单位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做到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总结。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工作出实效、有突破。
(一)多渠道、多角度、注实效认真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最安全县城治安和维护林业稳定的各种文件,认真把握文件要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传播各种林业安全信息,多形式利用标语、板报发放各种安全宣传资料;三是利用“五五”普法的有利时机,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次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
(二)定措施、明目标、认真做好社会治安工作。一是实行与班子直接挂钩考核,并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主要指标列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管理,纳入到年终政绩考核。三是积极参与和支持街道、社区的社会治安整体联防行动。经过全体林业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无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严重违法违纪;无“×××”等非法组织和参与人员;无源种植和贩毒、制毒、吸毒人员;无租房租住人员违法违纪现象;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三)敬民心、重民意、查民情认真做好工作。一是广开言路,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系统内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实际需要专人专管林业局工作。二是切实做好来访信件的办理和来访职工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处理了职工反映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疏导、调解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对系统内部的、贪赃枉法现象的发生主要是通过加大林业稽查工作力度来预防,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林业执法队伍。在抓林业执法的同时,重点抓好执法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和违纪现象,对执法岗位实行凭证上岗,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对举报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一年来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个人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无邻里纠纷,无事件。
(四)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认真做好保卫防范、文件保密工作。一是严格许可制度。实行门卫合同制,明确门卫职责,门卫与经济利益挂沟,奖惩分明,全年来没有出现过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严密防范措施。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保存保密工作,严格管理好系统内部现金、物资、票据、设备等贵重物品,一年来没有出现过盗窃、抢劫、等重大事件,无火灾事故,无安全生产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着眼防范、重在治本,做到安全工作制度化、常规化。
一是继续按照“社区管控,路路巡逻、边际堵控、单位守护”的治安防控原则,健全内部防范网络,组建了以森林公安为主要骨干,机关干部职工轮流参加的督察组,对办公楼、干部职工住宅楼、出租房、商店门面等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采取定目标到科室,定责任到住户,以科室、单元楼、商店门面为责任区,确保检查到位,防范到位,不留死角。 三是加大排查力度,杜绝事故和违法犯罪的发生。定期召开治安、消防形势分析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态,
按照“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控制、早调解”的五早工作方法,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行逐户查询登记,准确把握干部职工、出租房住户及家庭成员的变动情况。及时了解邻里之间、家庭内部之间的关系,力求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单位,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农业局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__〕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
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
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这次“全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是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具体行动和主要措施。各部门、各乡镇必须居安思危,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充分认识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山一样的灾难让34岁的曹香梅喘不过气来。然而,为了保存有力证据,她含泪把儿子的遗体存放在冰柜中;为筹集路费给儿子申冤,近乎失明的她毅然在300米深的矿井下挖煤……漫长的31个月,柔弱的母亲最终勇敢地夺回了正义!
恶性车祸离奇结论,
“疯妈妈”让儿在冰柜“沉睡”
2005年12月16日上午8点半左右,曹香梅把一个馒头塞给11岁的儿子赵鹏飞,催促他快点儿上学去。目送儿子渐渐远去的身影,她轻松地端起了一碗稀饭,可刚吃了几口,却突然听到邻居刘好英声嘶力竭地喊:“快出来呀!小鹏飞被贾家的车撞了!”曹香梅手中的饭碗滑落,发疯似的向屋外冲去。
出事地点就在距村口不到400米的南村道上。曹香梅跌跌撞撞地赶到现场,不顾一切地拨开围观的人群,只见小鹏飞蜷缩着身子躺在地上,整张脸扭曲变形,鼻子、嘴里全是殷红的鲜血,身体右侧是一摊呕吐物,手里还捏着半个馒头……曹香梅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儿啊,你睁睁眼啊!”她瘫软在地上……
曹香梅是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管头镇人,时年34岁,在乡宁县人寿保险公司做业务员,与她同龄的丈夫赵仁学在当地煤矿做工,儿子赵鹏飞、赵小飞分别出生于1994年和1997年。考虑到家乡的教育水平较低,2004年8月,夫妻俩举家迁到了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中社村,把两个儿子送进当地最好的学校。深知父母良苦用心的赵鹏飞勤奋好学,可谁能想到,弥天大祸从天而降。
小鹏飞被紧急送到稷山县人民医院。可是,在艰难地说出“刚刚”两个字后,他闭上了眼睛。曹香梅趴在儿子遗体上失声痛哭:“鹏儿,你不能走!老天爷啊!你怎么不长眼?”撕心裂肺的哭声让在场的人潸然泪下。
11时许,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杜春秋带队来到现场。虽然肇事车辆已逃之夭夭,但他们很快提取了孩子的呕吐物、衣物和轮胎印迹等证据,结合目击者提供的证词,一辆车号为晋M23098的蓝色大货车被锁定。该车车主是村委会主任贾石锁的儿子贾晓斌,驾驶员是贾石锁的侄子贾伟刚。当天下午,疑似肇事汽车被扣压在县交警大队,警方也迅速传唤了贾晓斌和贾伟刚……
面对痛不欲生的曹香梅夫妇,杜春秋说:“司机出事后逃跑,是对生命极不负责,我们很快就会给你们满意的答复!”县交警大队队长王国英也让他们安心等待消息。
小鹏飞的尸体一直存放在县医院太平间。12月19日是按当地习俗火化的日子,一大早,曹香梅夫妇来到交警大队事故科询问事故的处理结果,只要得到肇事者被法办的确切消息,他们就立马把儿子的尸体送进火葬场火化。
交谈中,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目前鉴定结果没出来,到底谁是肇事者还无法确定。”曹香梅很是气愤:“明摆着的事情,还这么复杂?那我们等几天再处理尸体!”岂料一旁的杜春秋火了:“你们这是不相信公安,用死人压活人!”曹香梅愤怒地与杜春秋争执起来,杜春秋索性拉长着脸翻报纸,再也不吭声了。夫妇俩去找队长王国英反映情况,王国英却以开会为由,拒不接见。
12月24日上午,曹香梅再次与丈夫去交警大队。这次,杜春秋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他不仅吩咐手下给夫妻俩买来早点,还把他们带到那辆蓝色大货车旁说:“你们安心处理孩子后事,要绝对相信我们!”
曹香梅忽然发现汽车保险杠上缠着一根约2厘米长的毛线头,不由得喊出了声:“这是鹏儿毛衣上的!”杜春秋连忙蹲下身观察一番后说:“别动,等运城来的法医鉴定后再说。这可是重要证据,案件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然而,12月28日,运城市公安局下达的物证鉴定书称,赵鹏飞左腰部肌肉大面积出血,左肾破碎。刑事技术鉴定书却说,赵鹏飞右腰部肌肉大面积出血。对这种矛盾说法,公安机关解释为“笔误”。
而当运城市公安局法医对肇事货车进行二次勘测时,那根至关重要的毛线头不翼而飞。气愤不已的曹香梅要杜春秋对此给个说法,杜春秋生气了:“我什么时候看见过线头?你这个疯女人真会编故事!”更蹊跷的是,交警大队当天就作出了放车决定。曹香梅不明就里,去问交警队长王国英,王国英轻描淡写地说:“这样做是很正常的。你去找具体负责的人打听吧!”说完,钻进汽车扬长而去。
一连串沉重的打击让这个家庭风波骤起:心烦意乱的赵仁学骑摩托车时不慎摔到山崖下,右腿胫骨断成三截;小鹏飞的奶奶获悉凶手难寻的消息后,于12月29日上午悲愤地跳进村东一口枯井中。
为保留最有力的证据,简单地办完婆婆的丧事后,曹香梅把儿子的尸体运回了家,她向表哥借了2000元买了一台新冰柜,把儿子开始发臭的尸体小心地摆放在里面:“鹏儿啊,妈一定要给你讨回公道!”
省城告状浮出替罪羊,
悲伤母亲再伸大义
这以后的一个多月里,曹香梅去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多次,王国英与杜春秋的态度渐渐强硬起来。王国英甚至命令民警把曹香梅赶到大门外,杜春秋则威胁说:“如果再扰乱公务,就通知刑警队拘留你!”
有个民警实在看不下去,悄悄把曹香梅拉到一边:“法律是要证据的,你如果还能找到目击证人,此事或许还有点眉目。”曹香梅不解地问:“当时不是有人作过证吗?怎么突然就没了?”听到远处传来脚步声,民警匆忙走开了。曹香梅幡然醒悟:“以前的证人反悔了!”
可曹香梅怎么也没想到,村里再也没一个人承认自己是车祸目击者,就连当时报信的刘好英也说:“我只看到被撞后的孩子,没看到哪辆车撞的!”
听说村民贾文发案发时在现场,曹香梅就“嗵”地跪在他面前恳求说:“伯父,只要你肯说句实话,我给你当牛作马都行!我儿子死得冤啊!”贾文发叹息道:“大家都知道是贾伟刚撞了鹏飞,可贾家在村里有头有脸,我不敢说呀!闺女,你就别为难我了!”
晚上回家后,小儿子赵小飞又哭着说:“妈妈,同学说我哥永远不能翻身,贾家有钱,公安局都帮他们!”曹香梅的心沉到了谷底,彻夜未眠。
2006年2月中旬,从未出过远门的曹香梅独自从运城赶往太原,她要去省城告状。山西省公安厅督察大队领导认真听取了曹香梅的反映,当即表态说:“如果情况属实,这就是不折不扣的违法,甚至是犯罪,我们将一查到底!”曹香梅当天坐上了回运城的火车,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在冰柜里“沉睡”的儿子。
正当曹香梅焦急地等省厅的处理结果时,2006年3月6日上午9时许,稷山警方电话通知她:“你儿子的案子已侦破了,犯罪嫌疑人王俊杰已于凌晨两点被刑事拘留。”曹香梅满腹狐疑:“王俊杰不是附近东庄村的三轮车司机吗?老实巴交的,怎么突然成了肇事者?”她火
速赶到县交警大队,王国英和杜春秋一个给她让座,一个为她沏茶,并吩咐她不要多问什么,曹香梅如坠云里雾中。
三天后,《三晋都市报》发表了《稷山:事主放尸80天,交警忍屈抓嫌犯》的署名文章,黄记者在文中写道:“死者的家属不理解……就采取了把尸体放在家里冰棺不下葬,找上面领导施压……拉民警下跪发誓等不理智做法,甚至有家属认为……因村干部给了民警好处,案子才迟迟不能侦破……”
凑巧的是,《生活晨报》同一天发表了题为《12岁少年死于车祸,目击者无人出来作证》的文章,作者郑树萍写道:“死者家属……提出了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扣押车辆露天封存,物证鉴定却是在数日之后作出的,精确程度是否可以保证?二是涉案范围如此之小,那个线头至关重要,为何没得到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三是盖着公安机关大红印章的鉴定报告怎么会发生明显的笔误?”
曹香梅知道,郑树萍前后奔波长达12天,详细采访了包括自己在内的30多个相关人员,而黄记者根本没在村子里出现过,显然只是听取了交警大队的一面之词。她痛心地想:“莫非贾家让王俊杰做了替罪羊?”
闹剧继续上演着。2006年5月初的一天,稷山县人民法院的传票送达赵仁学手里,贾家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赵仁学、生活晨报社、郑树萍,还有赵家的两个邻居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在道歉的同时,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5月23日,曹香梅代表丈夫出庭,稷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赵仁学、两个邻居均不构成侵权,但生活晨报社和郑树萍得公开道歉,并赔偿750元和500元。
2006年底,曹香梅终于从一个亲戚口中得知了王俊杰被抓经过:3月5日下午3时许,杜春秋带了六七个民警闯到王俊杰家,又是给三轮车拍照,又是不停地责问。22岁的王俊杰哪见过这种场面,吓得冷汗直冒。杜春秋于是说他做贼心虚,不容争辩就把他带到了交警大队,并采用“车轮战术”进行审讯……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曹香梅正坐在丈夫病床边发呆,王俊杰的岳父张军径自进了门。老人把一沓纸钱恭敬地放在盛放小鹏飞的冰柜前,抹着眼泪说:“孩子,你睁眼看看啊!我家俊杰真没碰你,他是被人陷害的呀!如果我有半句假话,天打五雷轰!”老人又对曹香梅说:“我女儿刚怀孕4个多月,这是作的哪门子孽啊?”说完,泪珠扑簌簌地跌落下来。
曹香梅心如刀割,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她坚定地说:“我绝不会冤枉好人而让真凶逍遥法外!为了鹏儿,我也要再站出来说话!”
300米矿井悲壮出击,
冰冻两年多的孩子入土为安
2007年春节一过,曹香梅又开始四处奔波,对王俊杰被抓提出质疑。在稷山交警大队,杜春秋暴怒了:“难道我们公安干警都是吃干饭的?你是不是看到贾家有钱,就赖上了人家?那银行还有钱呢,你去找银行啊!”在运城办,一位工作人员一再问她:“交警队把肇事者抓了,你还到处瞎跑个啥?”
曹香梅暗暗发誓:就是告到北京,也要揪出真凶!在短短的1个半月中,她先后三次到公安部、中央办等单位上访……渴了,就喝路边的自来水;夜里,就在车站或公园里睡一宿……
曹香梅四处奔波的时候,赵仁学伤腿的断裂处发生严重变形,必须安装钛合金支架,手术费得1.6万多元,否则这条腿可能废掉。曹香梅只得打道回府,借遍了亲朋好友才勉强让丈夫做了手术。年迈的公公却不得不停了药。
2007年5月4日清晨,曹香梅起床后发现眼前一片模糊,她狠命地揉着眼睛,却怎么也不见效果。县医院眼科专家检查后说:“你的角膜炎已发展成溃疡,视力不足0.1,如不及时治疗,双眼有失明的危险。”
捂着视力模糊的双眼,曹香梅急得用头撞墙,真想一死了之。那个暴雨滂沱的夜里,她梦见小鹏飞瑟瑟地对她说:“妈妈,天堂里好冷!你带我回家吧!”蓦然醒来,曹香梅再次打开冰箱,给儿子换上一件他生前最喜欢的新棉袄,又哭了起来……那一刻,她暗暗发誓:即使自己双眼瞎了,也要将真凶追查到底!然而,家里已一穷二白,她首先要解决路费问题。
几天后,曹香梅瞒着家人去到临汾,想在这里找一份快速赚钱的短工。得知她的情况,她丈夫旧日的工友陈建深为感动,出面担保,让她到岭头煤矿挖煤。老板瞅了瞅她说:“我也不与你计算产量了,这样吧,你拿男工平均工资的一半,每天25元。”曹香梅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心惊胆战地下到800多米深的矿井,曹香梅有了进入地狱的感觉。出于同情,善良的矿工们让曹香梅专门负责把煤送到电动传送带上。井下稀薄空气中混合着呛人的瓦斯味,只干了一会儿,曹香梅就气喘吁吁,似乎死神已恶狠狠地缠住了她。但她不敢有丝毫松懈,凭着双眼0.1的视力机械地铲着煤。
5月11日中午,曹香梅觉得眼角再次疼起来,陈建就安排她在约100米深的井下清理煤灰,这里的空气质量要好得多。下午3时许,井下忽然涌来了巨浪般的粉尘,传送带也一动不动了,她惊恐不已,一把甩掉铁锹,连滚带爬地逃上地面……
曹香梅的悲惨遭遇在矿上传开了,也传到了山西祥昊律师事务所梁雪香律师耳中。自从看到郑树萍的报道后,梁律师一直关注此事的进展,现在她没作过多考虑,就免费替曹香梅打官司。连续奋战一周,她搜集、整理了关于车祸的一套完整的资料,分别寄给了有关部门。
在梁律师的带动下,村民们沉寂的正义感也沸腾了起来。一位吕姓老人向梁律师作证说:“孩子被撞时,我听到了大车的声音,也看到贾石锁家的大车停在那里,我刚到孩子跟前,贾伟刚就把车飞快地开走了……”紧接着,一些知情人陆续站出来公开指证。
随后,梁雪香律师联合《生活晨报》记者郑树萍和山西电视台综合频道在看守所采访了王俊杰。王俊杰流着泪说:“我是冤枉的!交警打我,我不敢不承认!”
电视台对此曝光后,立即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出面督促了,山西省公安厅也行动起来了。新上任的稷山县政法委书记说:“就是我自掏腰包,也要重新鉴定,此案一定要搞个水落石出!”
2007年6月30日,在冰柜雪藏了近一年半的小鹏飞尸体由山西省公安厅专案组法医仔细检验,同时,贾家的货车、事发地点也被勘察,终于,一项新鉴定结果出台了:贾伟刚驾驶的大车完全可以造成小鹏飞身体上的创伤,王俊杰驾驶的三轮车可以排除这种可能。当天,警方用测谎仪对贾伟刚进行了测试。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铁的证据面前,贾伟刚终于承认了事实。
当天,贾伟刚被依法刑事拘留。很快,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和曹香梅夫妇分别向县人民法院对贾伟刚提起刑事和民事诉讼。
一、抓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国务院《意见》全面、系统地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的重点任务,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指导今后五年消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乡(镇)、各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抓好宣传和贯彻工作,推动消防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切实加强消防部队经费、营房、装备保障
落实消防事业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2014年,全县正常业务经费(不含基建、装备及配套的专项经费)不得低于干部2.6万元/年·人,战士2.4万元/年·人,战斗单位50万元/年·个的最低经费保障标准,全县消防业务经费不低于171.2万元的保障经费;按要求落实专项建设配套经费;装备维护经费(不低于采购费用的10%)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火灾隐患举报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财政部下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官兵医疗费用、执勤补助、地方性生活补贴和消防文员各类经费保障。年内,完成县消防中队营房功能性改造;18项基本个人防护装备和32项特种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攻坚组装备、特勤装备、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装备全面达标,购置登高平台消防车或云梯消防车1辆。
三、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一)全面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县人民政府把消防工作作为对各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明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和检查考评责任,建立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坚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要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不少于4次,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不少于4次,消防工作责任书签订率、检查考评率达到100%。
(二)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乡(镇)、各工作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四个能力”。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建立建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验收和总结表彰。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火灾高危单位和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率达100%,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户口”建档率达100%。
(三)全面落实行业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住建、文体广电旅游、教科、卫食、民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安监、工商、质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季度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四)全面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设计备案、竣工备案、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环节中,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把好源头关。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住建、国土等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监不予核发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教科、民政、卫食、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不予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和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不予评定为星级饭店、A级景区。
(五)深入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经费,比2013年增长不得低于20%。公安局要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绩效考核内容,且分值不得少于10%;公安机关消防、治安、督察部门建立多警联合督察机制,督促公安派出所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实现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加快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城乡火灾防控能力
(一)加强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对没有消防规划内容的城乡规划不得批准实施,优化城乡消防安全布局,确保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要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积极推动建制镇公共消防设施与城镇同步建设。
(二)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各乡(镇)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对于已建的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应加强社区消防责任落实,采取多种方式新建或维修公共消防设施,确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功能。2014年,全县乡(镇)及社区、村确保100%实现“网格化”管理,村(居)委会和物管公司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演练,每个社区落实1名消防督导员,每个小区落实1名消防管理员、每栋高层建筑落实1名消防宣传员。
(三)积极培育、发展消防公益事业和社会消防力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消防公益事业,推动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公益事业表彰奖励机制,积极开展地方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不断提升战斗力。2014年,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30%的村、社区建成志愿消防队;利用事业编制、公益性岗位等扩大合同制消防员或消防文员规模,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或消防文员,全县不少于10人,确保非现役消防员工资待遇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险职业相适应,将非现役消防员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体系。
五、以党的“十”安保为中心,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坚决打赢“十”安保战役。按照上级开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的部署,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网格化”大排查、“四个能力”建设大回访、疏散通道大清理、灭火和应急疏散大演练、消防知识大宣传活动,坚决打赢“十”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乡结合部、县城老街区、“九小”场所、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连片村寨等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治理,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和奖励制度,及时查处受理的火灾隐患,奖励举报人。
(三)强化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消防产品监管,进一步完善公安、消防、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件,推动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办理消防产品刑事案件;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督抽检,定期向社会通报消防产品质量抽检情况。
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一)加大消防宣传普及力度。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宣传“七进”和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和载体,构建“全媒体、全区域、全时段”的消防宣传模式。2014年,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4次以上,在媒体开设固定消防宣传栏目1个以上。
(二)注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学校、农村、单位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宣传教育工作专项检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电信、网络等媒体开展提示性、知识性宣传。推动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逃生演练,鼓励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消防逃生自救演练,提倡家庭自备并学会使用逃生自救器材,推进县城消防标识化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发挥职能,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科普、普法教育,以及农民工和再就业等培训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保安队伍全员消防技能培训。2014年,各乡(镇)长、村支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率达100%,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完成率达100%,电工、焊工以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职业技能培训达50%。
七、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一、工作开展主要情况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监察、工会、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和游等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在本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消防支队成立了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支队长张兰洲同志任办公室王任。各县区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力口强了对此次专项整汁的组织领导。
2、制定整治方案,快速动员部署。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下发后,汤建明副市长于4月15日召集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消防部门立即制定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7日,汤市长再次召集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告,并审查通过了工作方案。4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个了全面部署,汤建明市就专项整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2:日市消防支队i持召开各县区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主任会议,承专项整治进行了再动员部署,要求各指导力、公室明确责任、强<1指导职能。会议召开后,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迅速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的整治方案,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4月21日,汤建明副市长发表题为《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电视讲话,并在《宿迁日报》头版刊登署名文章。市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打出滚动字幕、公布举报电话。在市移动公司、寻呼公司开力、发送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短信业务。印发5()0[份《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在大街小巷张贴。结合消防进社区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内进行广播,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会议,传达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除此以外,还充分利用设在市消防支队的“消防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切实提高他们消防意识与素质的同时,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进行再宣贯、再部署。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4、加强部门协调、单位自查整改落实
市政府对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使各县区、各部门全面落实了政府、部门和单位三级责任制,明确了治理目标和重点,认清了自身责任和职能,增强了严格标准、依法办事的观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督查专项。开展以来,汤建副市长两次亲自带队,组织安监、消防及厂关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对四县二区及个别隐患较大单位的专项开展及自查整改于展情况进行督察。消防支队切实履行好职能,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围绕长效管理开展工作。市工商局、文化局进一步严格’;将消防安全检查作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许可证照的前置条件,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单位充分认识到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要自身长期效益的重要性,普遍积极开展了整改。利用“非典期间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关门歇业的时机,消防支队通过申话联系、书信调查及适时的实地检查等方法,督促一些存在时恒较长或整改周期较长的隐患单位,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在抓好“排典”防治的同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整改。这些单位既彻底整改了火灾隐患,又没有影响到正常营业、“非典”过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受“非典”影响,本次专项整治每阶段依次顺延了一个月。目前,各单位已将自查整改报告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治理自查整改阶段已全面结束。各行业主管部门正按照计划开展部门验收工作,预计在8月10前结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识不足,片面强调自身经济效益,对长效管理积极性不高,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停留在应付检查层面,不能很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2、受前一段“非典”防治的影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各相关部门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非典”防治上,对开展专项整治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强化专项整治指导业务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主管部门信息统计及交流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以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杜绝人员伤亡为目标,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重点,以实施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切实推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有效保护青山绿水,使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为推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相关单位主管副职组成。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实行县领导干部包乡、镇,乡、镇和县直单位干部包村责任制。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由张文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本乡镇义务扑火队。
(二)职责
1、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县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3、决定与森林防火工作有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森林防火期
每年森林防火期从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为重点防火时期,视天气情况可以临时决定森林防火期。
四、森林火灾预防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各乡镇乡镇长、主管副职及重点林区支书参加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核内容。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检查。
3、元旦、春节“两节”前后,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单位,分组对各乡镇进行督查,督察内容包括: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情况,防火宣传工作,防火领导机构,扑火器械准备情况,防火队伍组建情况,防火值班情况,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工作。
4、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对全县森林火灾发生情况进行至少2次以上的通报,并由县纪委牵头,严格按照《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随时予以查究。
(二)森林防火宣传
1、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标语;县气象局新增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将天气信息以短消息形式发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防火指挥部成员,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职等。
2、各乡镇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清明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3、严肃查办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4、按照省、市要求,认真落实“十个一”(一个森林防火命令、发表一次森林防火电视讲话、每户发送一张森林防火明白纸、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大会、给学生上一次森林防火课、开通一段时期的森林防火广播、开通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刷写一批森林防火标语、印制一批带有森林防火警示标志的门票、印制一批森林防火知识读本)宣传要求,具体做到“五清”,即:清坟头,清地边,清林边,清矿点,清防火隔离带内可燃物。
(三)扑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按要求建立健全林区防火队伍及设施。全县建立检查站90个,瞭望哨93个,望火楼3个,扑火队133支(其中乡级4支,村级129支),护林员347人(其中专职261人,兼职86人),巡逻队147支(其中乡级12支,村级135支)。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认真开展“五清”活动
1、森林防火重点期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凡因生产需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权限经过政府或森林防火办事机构的批准。一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按照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各村确定专职巡山护林员。二是建立特殊人群的监控制度,对呆傻等智障人员及儿童实行重点监控,并造册登记,落实监护人责任,以防弄火成灾。
2、春耕生产、清明上坟、整地造林等野外用火高峰期,各乡镇均要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
3、认真开展“五清”活动。“五清”具体标准为:
(1)林区的墓地坟头要清理距坟头10米,并对其分布、数量、坟主基本情况都要登记造册,落实坟主防火责任状。
(2)地块内、地边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要彻底清理,火烧迹地的翻耕落实到户,及时清理。
(3)林边的枯枝落叶、腐殖质、杂草秸秆等地表可燃物要彻底清理离林边50米或挖坑填埋。
(4)乡镇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矿点、加油气站周围、危险企业周围,民宅周围和学校附近火灾隐患(杂草等可燃物)的清除工作。
(5)各林区开设防火隔离带清理,防火隔离带至少30米。
(五)防火值班
森林防火期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有领导带班。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各乡镇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按规定报县防火办,县防火办、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对各乡镇值班实行不定期检查。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
1、各乡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分包本乡镇的县级领导。
2、县界附近的火灾,各乡镇和县防火办应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
(二)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应当及时调度联系该乡镇后援单位的扑火队伍赶赴乡镇参与扑救。
2、需要调动其它乡镇及县森林防火县级专业扑火机动力量支援乡镇扑火,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
3、县级扑火机动力量由县防火办按照指挥长的决策统一调度指挥,接到命令20分钟内出动。任何单位不按调度命令及时出动而贻误战机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凡出动县级扑火机动力量参与扑救的,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应当到达现场靠前指挥。
(三)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妇、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由各应急分队所在单位提供,县级扑火队伍的装备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由县财政解决,乡镇扑火队伍所需费用由各乡镇解决。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工作目标,以创建“三优”文明城市为载体,逐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生活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为把建设成更适宜人居、更适宜创业、更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文明城市提供完善的环境基础、良好的社会秩序、优良的民生条件和时代的文明风尚。
二、创建目标和标准
(一)总体目标和标准
总体目标:创建优美环境、创建优良秩序、创建优质服务,加快全市“一心、两带、两大市场、六大基地”建设。
创建优美环境的重点是实现“四化”:硬化、绿化、净化、亮化,做到:规划科学、特色突出,环境整洁、道路平整,环保生态、绿化达标。
创建优良秩序的重点是处理好市容和繁荣的关系,做到:市容美观、市场有序、交通遵章、素质提升。
创建优质服务的重点是行政管理“窗口”部门和商业经营“窗口”行业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城市内在品质,做到:设施规范完善,办事诚信高效,服务热情周到,文化建设发展。
(二)阶段目标
根据省和市部署,我市创建工作采取“五年分三步走”的步骤进行推进。
第一步:市区实现治理“五乱”(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行、乱倒乱扔、乱堆乱放)、实现“四净“(市容市貌净、主次干道净、社区楼院净、重点区域净)的工作目标,全面整治交通、市容秩序,全面提高优质规范服务水准。做到城乡同步推进,在城乡环境做到洁净化的基础上,切实提高绿化、美化水平。
第二步:落实全省开展“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目标的要求,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按照要求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自我测评工作。全市各行业文明指数,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步:搞好创建提档升级工作,全面达到“三优”文明城市总体要求,全力创建省级“三优”文明城市。
在整个“三优”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要大力弘扬精神,大力加强城乡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城乡现代文明程度、提高城乡居民素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1、创建优美环境
(1)城市出城口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程。城市出入口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市容管理标准,彻底清除基建残土、垃圾污物,建立保持环境卫生的长效机制(镇负责);加强对城市建筑工地的监管(市建设局负责);彻底拆除违章建筑(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完善市区环卫管理体制,合并精简管理机构,减少管理人员数量,增加环卫保洁人员数量,加大环卫日常保洁工作力度(镇负责)。
(2)城市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加快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使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市水务局负责)。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达到城市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要求。
(3)整治城市“牛皮癣”工程。清除市区和农村城镇乱贴乱画,清理规范商铺门前及橱窗上的各种广告性招贴;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责任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城市“牛皮癣”得到有效遏制(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团市委、各乡镇负责);坚持清理和疏导相结合,在必要地段和居民住宅楼院设立便民招贴栏,为清理城市“牛皮癣”提供治本方法(市委宣传部、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
(4)城市亮化工程。市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积极推广使用安全、环保、高效、节能的新型光源;城市道路装灯率、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分别达到95%以上;城市主要街路、广场周边建筑采用景观性亮化照明;景观性亮化照明设施与灯光性牌匾、电子发光装置保护完好(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市房产住宅局配合)。
(5)城市通道整治工程。市区内公路及河流通道环境卫生整洁,无垃圾污物和废弃设施;保持通道两侧建筑、树木及水体的容貌和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的日常监管制度;(镇负责)市区道路发生破损及时进行修补,及时修缮市政设施(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
(6)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河带状公园、新世纪广场、迎宾广场等休闲广场设施维护良好(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城市新建居住小区绿地面积达30%以上,无侵占绿地、乱伐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现象(市建设局负责,市房产住宅局配合)。
(7)城市水利工程。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加大城市水景观建设;加强城市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管理工作。(市水务局负责)。
(8)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以改路、改水、改厕、改院墙,清垃圾、清柴草垛、清违章建筑,建文化活动室、建文体活动场地,种植花草树木即“四改、三清、两建、一种”作为环境整治的主要任务。制定科学的工作规划,每年确定2个示范村,实施重点推进,分步改善村屯面貌,2013年前彻底改善村镇面貌。(各乡镇负责)
2、创建优良秩序
(1)城市交通秩序治理工程。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鼓励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划线停车,杜绝随意变线行驶、掉头等现象。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取缔不按规定线路行走(驶)和乱闯红灯现象,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打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出租车、公交客运车辆运营管理,取缔非法营运车辆,逐步减少取消港轿车辆(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
(2)城市牌匾广告综合治理工程。规范牌匾、广告设置。取缔一店多牌和违章设置的超大型牌匾,对污浊破损严重、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牌匾要限期整改;加强市区地面与空间广告的设置管理,对不符合广告设置规范、无法定审批手续、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景观的应当限期拆除,树立高雅、规范的城市景观形象,以规范促繁荣、促发展(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市工商局负责)。
(3)市场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占道市场监督管理,严格取缔未经批准随意设置的各类占道市场经营,对依法批准的占道市场,做到按指定位置、面积和时限占用道路;取缔摊位明火作业和场外经营,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经营方式,开辟便民、利民、文明的经营环境。(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
3、创建优质服务
(1)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工程。加强行政审批中心和“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政府门户网站,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实现政务服务方便、快捷、高效,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放心满意的服务(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窗口”单位)。
(2)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工程。切实加强市民关心的医疗、供热、供水、公交、环卫、邮政、通讯等“窗口”服务行业质量建设,全面提升直接服务市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服务水平,实现诚信、规范、便捷,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牵头部门:市纪检委责任部门: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单位)。
(3)文明满意创评工程。以实施“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服务年”为契机,组织“窗口”单位开展文明“窗口”、文明职工创评活动,增强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意识,为经济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各“窗口”单位)。组织“争做雪都文明市民”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演讲,在媒体设立“褒贬录”等方式,加大市民素质教育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人人做文明人、人人为文明城市建设献计出力的局面(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四、实施步骤
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拟分三个阶段。
1、全面启动阶段。8月中旬开始全面动员,召开全市动员会议或专项推进会议,组织市属媒体集中宣传“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对于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城市内在品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
2、整体推进阶段。8月下旬至10月末,全面开展城区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整治战役,改变环境秩序“脏乱差”的状况,使城区环境面貌和社会秩序发生明显改观;以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为重点,集中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城市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对城市建筑工地的监管,从源头治理“脏乱差”现象,打牢城区优美环境建设的物质和管理基础;在医疗、通信、邮政等“窗口”服务行业开展“文明窗口”评选活动,推进优质服务全面展开并且取得初步成果。组织开展以创评“雪都文明市民”为主题的市民文明行为践行活动,以“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为内容,引导人人争当讲道德、讲文明、守法纪的公民。
3、总结考核阶段。11月份,组织成立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组,对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考核目标责任状的内容进行重点考核。
五、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工作,制定总体方案、专项推进方案和宣传动员、督促检查、综合汇总、考核评比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1、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
2、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要把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切实摆上位置,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市创“三优”工程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各责任部门每季度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创建“三优”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测评考核,定期报告创“三优”工程的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于8月2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跟踪督导,严格考核。市“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定期进行调查督察,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窗口服务行业的暗访,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满意度进行暗访测评。
关键词:三峡库区;环境执法问题;环保警察;体制构想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2)01-0154-06
由于环境问题的潜伏滞后性,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问题随着三峡工程的投入运营而随之出现,且情况复杂。如何通过提高环境执法水平来改善库区水环境是法学领域特别关注的问题。在环境执法方面,引入环保警察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环保警察这一概念在我国还比较陌生,但在发达国家的环保执法领域已存在了几十年,比如俄罗斯的“生态警察”,法国的“绿色警察”,德国的“环保警察”,其管理的权限都很大。我国云南省首设公安机关下的“环保警察”,为保护生态环境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环保警察在环境执法上有着不同于行政执法的强制性国家权力,若能够结合三峡库区的执法现状,借鉴我国已有的经验设立环保警察,我国三峡库区流域环境执法问题可逐步得到解决。
一、三峡库区流域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近些年来三峡库区流域环境执法受到了重视,渝、鄂两地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方面,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积极参与国家的综合决策,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方面,联合执法行动有力地推动了执法工作。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大众维护环境权呼声的提高,三峡库区环境执法存在的不能适应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一)三峡库区流域环境执法法律体系不完善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环保执法的基本法律,加上渝、鄂两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该说三峡库区环境执法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但在环境行政执法方面(如单行法规)还是空白,造成无法可依状态。同时有些法律法规规定不具体、不明确,制定年限已久,相互之间不协调,甚至相矛盾。此外,法律条文过于原则化、抽象化,对法律责任的规定过于笼统,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罚款数额过低,导致环境行政执法具体操作起来难以落实。现有法律赋予环境行政执法的权限不足,特别是环保部门没有行政强制权,对拒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环保部门无权进行必要的查封、冻结、扣押、没收等行政强制手段,必须转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导致经常出现当事人不配合,而环保部门又没有强制措施,对当事人无可奈何的情况,环境行政执法缺乏力度。这样的执法方式严重影响了其效率和权威,成了环境执法实质性的绊脚石。
(二)三峡库区流域环境执法体制不健全
三峡库区在总体上被归入长江水利委员会管理,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方面由当地政府中相应的部门分块管理,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环境保护总局、长江水利委员会和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等单位也对库区的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有一定的管理职能。也就是说,长江水利委员会和各级政府行政部门都对j峡库区流域环境执法有管理的权力。但长江水利委员会没有实质的执法权,只有统一协调的功能,对于违法行为很难做到有效的纠正和处罚(如无权纠正地方管理法规中的“越权”和相互矛盾的问题)。在流域内各行政区出现矛盾时,委员会也没有强制措施或法律依据保证协调的效果。
各级政府环保执法方面,我国自1999年设立了环境监察机构作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执法专门机构,于2003年改组发展成更加专业的环境监察局。但是,由于我国的环境监察机构起点较低,基层环境执法机构目前仍是事业单位,其执法权力来源于行政机构的委托,没有相应的处罚权,与执法职能不对等,监察机构的专门环境执法效果大打折扣。从纵向权限划分的角度来看,国家环境监察局与地方环境监察机构的关系是领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地方监察机构受到地方政府的制约,国家环境监察局难以形成对地方环境监察机构的有效监督。
(三)三峡库区流域执法人员工作缺乏专业性
环境执法的综合性较强,涉及面广,业务要求高。虽然近年三峡库区流域环境执法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环境执法人员的素质与当前的环境保护形势不相协调,还需要加强环保知识和执法经验的学习。各地的执法人员往往都是在原有的排污收费队伍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相当一部分人缺乏法律知识和环保专业技术知识,缺乏环境管理实践经验。这些部门的环境行政执法,没有可以对违法者实行实质的惩罚措施,违法或犯罪往往以罚款代替,造成执法人员的观念偏离,环境执法为保护环境的目标被提高他们灰色收入的欲望替代,对于地方政府基于地方保护主义特别保护的重点企业不敢查,执法时不够果断,严重影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二、三峡库区设立环保警察的现实性分析
(一)我国设立环保警察的经验
公安机关下设的环保警察在我同首次出现在云南。2008年11月云南省昆明市与玉溪市交界处的阳宗海遭到严重的“砷污染”,促使昆明市公安局在11月下设了环保分局,起用“环保警察”昆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环保局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建立环境执法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详细划分了环境执法的权利,对涉及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的监督问题做了明确规定。玉溪市也于同年12月在市公安局下设了环保分局,负责玉溪市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刑事、行政执法工作,执行国家及省、市制定的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协助环保、水利等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等,以改变当地政府环境执法能力薄弱、环境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在2009年3月的两会上,人大代表赵林中提出议案设立环保警察。环保警察的设立已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我国云南省设立的环保警察虽在初级阶段,但在实际执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第一,与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相比,环保警察队伍更能体现执法的权威性和司法的有效性。行政执法或人民法院判决强制执行遭遇阻力时。公安机关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强制执行更具国家公权力的威慑力,比环保行政执法更加有效。环保警察的执法连接了环保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完结了环境监察与检察或法院司法相分离的局面,因为法规明确规定了调查取证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的证据进入司法程序,环保警察承担的不论是行政部门提请的执法检查,还是因涉嫌犯罪而由行政部门移交的调查执法职能,都能够加速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进入司法阶段,污染企业或个人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只要交足罚款就一了百了或以罚代刑的。不论从案件的立案审理、调查取证还是实际执行方面,环保警察都比环境监察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第二,从环保工作发展的角度看,环保警察是一种执法创新,它的出现推动了环保事业科学地稳步向前发展,是环保工作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环保警察突破常规。将环保执法与公安机关相结
合,将公安机关的强制力职权纳入到环保执法体系中,开拓了环保执法的新局面,为环保执法队伍注入了新的血液,开辟了环保执法的新途径。有了创新才能有发展的空间,环保警察的设立有可能成为我国环保执法工作的突破点。
第三,从整个法治社会的角度看,环保警察这一直观的公职人员的出现,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法制意识。环保警察的设立使人们认识到环境保护不仅仅是道德上的问题,还是建设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这样才能转变公众的环保认识水平,最大限度地遏制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为环保执法工作创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设立三峡库区环保警察的必要性
第一,三峡库区环境恶化现状亟待专门针对库区的执法机构来改变。人类作为生物系统中的一员,是个体,生态系统整体的协调与和谐发展才是人类进步的基础。因此我们要合理保护任何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三峡库区作为区域生态系统,有其完整性,只依靠当前各级政府的环境监察机构的环境执法,将会造成各行政区域只顾门前环境的状况,违背了生态中心论的要求。因此需要将库区内20个县市的环境执法联合起来或建立新的统一的库区环境执法机构,整合力量,将行政部门的执法和检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司法程序相连接,提高执法效率,改善库区生态环境。设立库区统一的环保警察机构能从整体上管理库区环境,使人们认识到库区环境保护不是某个行政机构或某个地区孤军奋战就能达到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环保警察还发挥了一定的宣传教育功能。
第二,三峡库区环境监察机构的行政低级别急需有实质执法权的环保警察。我国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定身份是事业单位,其执法权力来自行政机构的授权,本身不具有处罚权,从根本上制约了环境执法的职能。同时各相关部门的分管职权进一步削弱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执法职能。环保警察的设立会集中环境执法的职能,参照云南省环保警察的设置,三峡库区的环保警察将隶属于公安机关。这样做一方面提高了环境监察的层次,直接由警察权力进行环保执法,以国家公权力作保障;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有强制性的执法权,在环境执法时可以采用强制性的手段打击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使污染行为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制止,防止生态环境的持续破坏,现场执法更加快速有效。在纵向结构上,公安机关的下级必须服从上级指挥,上级对下级的环境执法工作有义务进行监督。环保警察的设立避开了同级地方政府的牵制,能够形成三峡库区从省、直辖市到各乡、镇的环境执法一体化。库区环保执法能够保持整体的一致,符合生态环境区域保护的要求。
第三,三峡库区地方政府对环保执法的干预需要环保警察来应对。由于环境监察机构还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部分,环境执法工作目前还受各级当地政府的制约,当政府盲目地只顾发展当地经济、只顾眼前利益时,就有可能排挤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毕竟环境保护工作出效果需要较长时间,为了政绩选择环保作为重点,不是一条“捷径”。三峡库区拟设立的环保警察隶属于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环保违法行为进行侦查、进行现场执法时,其性质为司法机关。我国立法、司法、行政相互独立,互不干预,环保警察的环保执法将不会遭遇被政府行政权力制约的难题,甚至行政机关还要给环保警察的环境执法让路。
(三)设立三峡库区环保警察的可行性
三峡库区流域与云南阳宗海都是涉及多个行政区划的水环境问题,同处于中国的行政结构下,受到相同的环境法制理念的指导,因此云南环保警察的经验值得借鉴。从三峡库区目前的状况来看,只要解决以下障碍,就具备了设立环保警察的条件:
第一,法律依据。设立环保警察是对国家行政权力的调整,因此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关于建立环境执法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一样,使之有法可依。前文分析,为了避免两种权力产生冲突,就要分配好环保警察和监察执法人员的职责划分,并且确保环保警察的警察权力作为其他行政权力的重要保障。当然也要防止警察权力作为国家公权力的异化倾向,法律上的权力是基于人民的权利集合,需要人民权利的监督,因此其权责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格控制。
第二,组织机构。三峡库区是被水淹没的并有移民任务的20个县(市),涉及重庆市和湖北省,其水环境管理的方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有的只是对三峡库区整体流域管理方式。主要有三种主张:一是由重庆市和湖北省分别负责;二是中央成立一个机构统管;三是把库区划为单独的经济开发区、行政区。根据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因此,为了适应生态环境整体性的特征,三峡库区水环境执法应依法统一管理,采取跨行政区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在组织机构上需要打破行政区划的分割,协调分散的行政执法权,整合各部分的警察力量和专长,避免人力财力资源浪费和各行政区互相推诿、职责不清的局面。
第三,利益博弈。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是一对矛盾体,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两者的关系仍旧非常紧张。三峡库区流域包含了环保、水利、交通、规划、资源等等各部门的利益,设立环保警察进行环保强制执法,必将对这些部门的既得利益造成威胁。这些部门将会明推暗阻,表面上大呼坚持科学发展观,暗中却设立重重障碍。另外,三峡库区所涉地方的地方利益与三峡工程作为国家级规划工程的整体环境目标不协调,也会成为众多利益博弈的焦点问题。地方政府行政权力干预环保警察的可能性会很大,只顾短期利益、局部利益的思想必然会影响到环保警察执法的社会环境,势必导致环保警察执法效果大打折扣。这两方面关于利益的障碍将是设立环保警察最难解决的障碍,要想使环保警察在三峡库区流域得以成熟完善还会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三、三峡库区设立环保警察的制度构想
(一)三峡库区环保警察与环境监察机构
环保警察与环境监察有着紧密联系。两者执法目的相同,都为了保护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两者有互相交叉的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最重要的是,两者的地位虽然平行,但环保警察的职责有延续并扩充发展环境监察机构职责的趋势。在此基础上,环保警察的强制执法权以及更先进的环保执法工具的配置将带给三峡库区环保执法新的面貌。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责被概括为“三查、两调、一收费”。“三查”是指:对各种污染源和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巡查和监督;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对新建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和限期治理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两调”是指: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对环境污染纠纷进行现场调查。“一收费”是指:征收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三峡库区环保警察的职责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将对“三查”和“两调”进一步发展,“一收费”将继续保留为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责。
(二)三峡库区环保警察环境执法的法律依据
环保警察执法必须有法可依。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各单项法律以及渝、鄂两地相关的地方法规都是环保警察执法的法律依据。另外,下设在各级公安机关的环保警察的执法依据还有我国的《中华人民和共和国警察法》相关规定。笔者认为,为保证库区环保警察执法的独立性和执法内容
步骤有法可依,应结合库区渝、鄂两地20个县(市)的实际,参照《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的经验,由国务院制定《三峡库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其中专列一章规制环保警察,具体规定法规适用范围、库区环保警察的组织体系、环保警察的职责、跨行政区域执法的协调、执法程序、对环保警察执法的监督等内容,且内容一定要详细,法规条文要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保证环保警察执法的顺利进行。另外,还可参照云南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的设置,出台《协调机制的意见》,协调好库区各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环保执法机关的职责,使环保警察执法可行度更高。
(三)三峡库区流域环保警察的组织体系
三峡库区主要的环境问题是水体污染的问题。根据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为适应生态环境整体性的特征,在三峡库区流域设立环保警察不能按地区分割,应建立跨行政区的统一执法部门,建立跨渝、鄂两地的,包括20个县(市)在内的统一环保警察执法体系。
笔者认为,首先应在20个县(市)范围内设立三峡库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统一管理协调机构,该委员会应直接隶属于国务院,这是设立库区环保警察执法体制独立性的根本保证。在该管理委员会下设专门负责三峡库区流域环保执法办公室,可设在管辖库区绝大多数市县的重庆市,将20个县级公安机关联合,设立环保警察队伍。具体的组织方式是:从渝、鄂两省级公安部门到20个各县级和基层公安机关抽调一定数量高素质的警员――包括治安警、刑警、交警,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同时吸收环保、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各地政府主管环保的部门,构成专业执法队伍。环保部门和专家负责专业指导,环保警察负责直接执法。
环保警察的执法管辖权以行政区划为界限,跨区域的环境执法由各区域的共同上级公安机关管辖,各区域协助。所有的环保警察除了特定的环保执法外,平时还要负责正常的警务。抽调公安机关的警员一是符合改善环境行政执法的疲软状况的要求,因为警察有不同于行政执法部门的强制权;二是大大减少人员编制,若设立专职的环保警察队伍只负责环保执法,在警察制度和经费保障上没有过渡期不好把握;三是避免专职的环保警察在设立初期与其他警种职权可能产生的重叠交叉。比如环境刑事犯罪的案件由环保警察负责还是由刑事警察负责?由兼任环保警察的刑警负责则是最好的执法方式。
(四)三峡库区流域环保警察的职权
既然环保警察采用将各级公安机关联合的方式产生,环保警察首先当然地享有1995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和共和国警察法》第二章详细规定的警察的职权,包括: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处罚权,盘查、留置权,使用武器权,使用警械权,刑事强制措施权,优先权,保护性约束措施权,交通管制权,技术侦察权,现场管制权。
除了这些职权外,根据环保警察的特殊要求,应在《三峡库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中详细规定环保警察的职权,可参考国外环保警察的权限设置,如保护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不被污染、受污染水质的取样、检查库区范围内工厂的环保措施和设备、核查有害化工品的存放、防止化学毒素外泄、检测汽车尾气排放、监督垃圾的处理等,基本上凡是有损三峡库区流域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的行为,都包含在该范围内。如果三峡库区环保警察的职权与昆明市环保警察的职权相同。即没有直接的调查监督的权力,会使他们的环保执法效率大大降低,环保警察职能等待环境监察先行调查却无法继续时,才能参与其中,那时虽然污染责任问题能够解决,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却已无法恢复。因此,环境监察部门的“三查”、“两调”职权应赋予环保警察,并应有所发展。
关于环境监察部门的“三查”、“两调”职权赋予环保警察后,可能在两者之间产生职权冲突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明确:一是环境监察进行“三查”、“两调”,如果是环境监察发现涉嫌犯罪或需要强制措施时,及时请求公安机关环保警察协助;二是当环保警察进行“三查”、“两调”时,发现问题直接处理。这样双管齐下,一方面提高环保警察的执法主动性、积极性,另一方面及时快速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在规定详细职权的法规中,还要明确当三峡库区流域环保警察的职权与其他类别警察或相关行政部门(如渔业部门、水利部门)的职权有交叉或冲突时,如何协调的问题,应多鼓励各部门的积极合作。鉴于环境执法的及时性很强,也可以直接规定有交叉时环保警察执法优先,确保环境执法的有效性。
(五)三峡库区流域环保警察的执法程序
国外的环保警察执法程序大都是处在第一线的处理环境污染的执法方式,类似于我国交通警察的现场执法;昆明市环保警察执法程序侧重于将环保警察作为环保执法的第二线保障地位。笔者认为,应将两种方式充分结合,既突出环保警察的环保执法重要地位,又结合我国目前仍将环境监察作为主要途径的现状,发展出三峡库区环保警察特有的执法程序。
三峡库区环保警察执法的程序启动有两条途径:一是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如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渔业部门、林业部门等,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或者在进行执法检查时遇到紧急情况,认为确有必要需要公安机关予以配合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指派环保干警配合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工作;发现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人身伤亡和危害人体健康、走私废物造成环境破坏及其他危害后果等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在案件调查报告审定后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发现排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水体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构成非法处置危险物质,可以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在案件调查报告审定后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二是环保警察在发现违法行为或接到公民的举报时,可现场根据其违法事实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条文给予行政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当场处罚,由警察当场开具收据,当事人将罚款交到银行;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可由环保警察直接实施强制措施,将当事人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遇到拒捕等暴力反抗的恶的,环保警察作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可以使用武器和警械;在环保警察履行职责时的紧急需要,经出示证件,可以优先使用交通工具、优先通行、实施交通管制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律,则由环保警察结束侦查工作后,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对行为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出。当事人的权利确实受到损害时,还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经过三年努力,到2008年年底,全省已有95个市、县(区)实施了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建立起新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档案管理利用模式。与此同时,安徽省档案局完成了《新时期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模式研究――安徽档案管理模式改革研究报告》的科研课题,并获2008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特等奖。改革以来,全省档案工作发生了七大可喜变化,档案事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
档案利用出现火暴场面,档案馆由“门前冷落”变为“门庭若市”
通过改革,档案服务实现了“一站式”,查档人数猛增。改革以来,泾县档案馆档案利用人次是改革前至建馆47年的1.5倍。定远县档案馆实施改革一年多来接待利用者达2万多人次,提供利用档案3万多卷件,超过了改革前20年的总和,创造单日接待群众高达700多人次的记录。和县档案馆改革后一年内共接待近1万人次、提供利用档案3,5万卷件,是改革前年档案利用量的30倍。金寨县档案馆86天接待群众超过1万人次,涉及上海、浙江、山东、河南、内蒙古等五省18个市,一天接待群众高达536人次,档案工作人员一直加班忙到凌晨2点多钟。寿县等地群众利用档案出现火暴场面,以至当地公安局专门派出警力到档案馆维护秩序。来安县档案馆2008年接待群众,最多的一个月平均每天接待450人次,最多的一天为县委书记大接访日,接待群众查档高达1020人次,创全省历史之最。群众通过利用档案得到了好处,纷纷称赞:“天天跑办,不如去查档案”、“党的政策好,落实政策档案不可少”。
馆藏档案数量猛增,馆藏档案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改革后,档案资源得到全面整合,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结构单一的状况得以彻底改变,馆藏数量大幅增长。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不仅整合了城建、土地、交通,房产、水利、山林权属、移民、劳动和社会保障、婚姻登记、复退军人优抚、纪检监察、司法、公证、会计结算、审计、人口和计划生育、土地承包合同、农村税费改革、统计等专业专门档案,而且对重大活动档案、国有破产企业档案、音像档案以及地方党委、政府获得的荣誉档案、礼品实物档案等进行了整合,将现行文件、电子文件等信息资源纳入接收范围。太和县档案馆馆藏数量增长最多,已由改革前3.3万多卷(件)增加到40多万卷(件),专业档案与文书档案比例也由1:11变为7:1。舒城县档案馆馆藏数量由7万多卷(件)增加到40.9万多卷(件),成为全省馆藏档案数量最多的县档案馆。档案管理模式改革改变了过去国家综合档案馆单一的党政文书档案占绝对主体的格局,使之成为结构合理、内容丰富、成分综合的国家综合档案馆。
档案服务功能大力拓展,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在全面整合档案资源的同时,各级档案部门按照最大程度地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利用档案的原则,着力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支持系统和档案信息利用“一条龙”服务系统,为开展档案“一站式”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基础设施保障,实行档案利用接待、检索、查询、取证、反馈等“一条龙”服务,保证了档案服务透明、快捷、方便、高效。改革后的档案馆,明显改善了服务条件,改进了服务手段。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了“党委政府更重视、人民群众离不开”的喜人局面。在有的地方,办理失业养老保险、户口补登、移民补贴等。档案馆已成为出具证明的唯一合法单位。定远县要求重大活动必须有档案部门参加,档案工作的位置得到明显提高。和县档案馆已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重要公共场所,成为县城最热闹和人们来往最多的地方之一,为方便群众,在一条公交线路一个站点附近有十多个单位,唯独特设了档案馆站。宁国市档案馆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建筑图纸等档案服务,既化解了纠纷,又节省了工期和经费,优化投资环境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表扬。通过改革,国家综合档案馆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得到极大增强,成为服务安徽省经济社会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集约化管理的优势日益凸显,档案行政成本明显降低
大量专业档案接收进国家综合档案馆后,各地按照突出主体、集约管理的原则,对档案基础设施进行了统一规划、统一筹资、统一建设。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得到普遍加强,馆库、人员、设备、技术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得到充分保障,档案服务经济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彻底改变了过去因资源分散而造成的浪费大、成本高、管理水平低、服务跟不上的弊端,发挥了档案工作的整体效益。太和县各种专业档案移交县档案馆后,同分散在各形成部门时相比,管护条件大为改善,专业档案管理人员也由以前的40多名减为10名,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和县、宁国等县、市,改革前准备兴建城建档案馆,各自需要200多万元,改革后,由国家综合档案馆集中管理和利用城建档案,不仅城建档案馆不需再建,节约了资金,而且国家综合档案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比以往更好,人民群众对此十分满意。通过档案集约化管理,档案管理成本大幅度下降,人员、机构进一步精简,资金投入、重复建设得到了有效控制,推动了档案事业的良性发展。
档案管理机制得到创新,档案监管力度明显增强
各地通过规范档案管理机构设置、专业档案管理新规定,调整职责,理顺关系,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起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各专业主管部门配合的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监管新机制。马鞍山市委、市政府调整了全市档案管理体制,由市编委正式批准,将市城建档案馆增辟为市档案馆分馆。池州市在市档案局增设了城建档案管理处,市编委核编3人。铜陵市在行政中心设立机关联合档案室,隶属市档案局,集中统一保管和利用行政中心各单位的档案。和县将县房产局档案整体划归县档案馆,成立县档案馆房产档案管理中心。宁国市建立了电子文件中心,开展电子文件管理工作。各地不仅纷纷出台了城建、房产、土地、交通等档案管理新规定,还针对新的工作领域,结合民生需求,制定了国有企业产权变动、非公有制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低保、农村合作医疗、林权改制等档案管理规定。各级档案局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普遍建立和执行档案年检制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位得到了强化。
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极大推动
在改革过程中,各地分管领导与档案部门共同调研,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档案工作,成立领导机构,批拨专项经费,党政负责人亲自协调、带队督察,档案工作真正做到了有部署、有要求、有落实、有督察、有考核。改革工作还得到了人大、政协、纪委的重视和支持,他们主动介入,组织开展了调研、视察等活动。组织、宣传、发展改革、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支持档案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改革后,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档案工作,市、县(区)党委、政府听取汇报、召开档案工作会议、解决档案工作实际问题年均达3次以上,档案工作已真正成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改革的推动下,各地加大投入,全省档案事业经费大幅增长,档案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一批新档案馆相继建成,一大批档案馆添置了档案保护设备设施,增设了机构,增配了工作人员,增添了专业技术力量。2008年,市、县(区)档案事业发展经费比改革前年均增长7.1倍;全年新建、扩建和竣工档案馆17个,总投资比改革前年均增长9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