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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金融论文

时间:2022-04-07 07:51: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证券金融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证券金融论文

第1篇

关健词:证券投资实验技术分析基本面分析

金融专业学科本身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实验由于其所具有的特点和优势,已成为实践性教学的主要形式。通过模拟实验,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还能帮助学生增强感性认识,将跨课程的有关知识融会贯通。如组织学生参与某些金融期货经纪公司联合媒体举办的沪深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大赛和我校金融学院举办的炒股大赛,在教学过程中购买模拟交易软件,通过这些途径,学生不仅能够容易了解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一般原理,也能够掌握相应的具体的证券投资分析技禾手段,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接受新的知识,促进理论知识的吸收和深化。

一、证券投资实验在金融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

证券投资实验涉及到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投资学等多方面的理论知识,是对各种理论知识的一种综合应用,学生如果能在证券投资实验环境下接受证券投资理论教育,不仅更加易于理解和掌握相关理论知识,认识和把握相关证券投资实践,而且也能在实现二者的结合过程中做到相辅相成、互促互进。

证券投资分析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分析技术,比如基本分析方法、技术分析方法、心理分析技术等。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分析是一门综合应用的艺术。证券投资分析的目的就是预测证券价格的走势,即通过对各种影响证券价格因素的分析,来判断证券价格的变化。但由于影响证券价格的因素繁多,而且在证券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得证券投资分析的不确定性增加。这种不确定性要求证券投资分析人员灵活地、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各种分析技术和手段,来判断和预测证券价格的走势。对证券分析技术的主观理解和运用这些技术的方法的不同,就可能会导致证券投资分析的结果大相径庭。技术是是掌握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础,而综合应用的艺术则更高一个层次。

二、证券投资实验在金融专业教学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证券投资实验具有实习性、综合性、协同交互、时间集中、资源独享、实验过程与结果不确定、实验要求高等特点,合理的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模式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特点予以确定。

(一)两种实验倾向的侧重点和考查标准不一样

目前证券投资实验有两种不同的实验倾向,一种是把实验的目的放在掌握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上,通过实验来完成书本知识向实际操作的转化,实验的重点在理解和掌握各种分析技术。另一种则是把实验的目的放在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上,即实验就是通过做模拟操作,给学生一定的虚拟资金,让其模拟操作,重点在各种技术的综合应用上。

1.实验的侧重点不一样。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掌握证券投资的分析技术,则在实验的设计过程中注重对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本概念、理论、技能的掌握上相反,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水平,则在实验设计中要注重对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综合应用和熟练掌握上,而对证券投资分析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实验要求则相应降低。

2.考查的标准不一样。如果实验的目的在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水平上,则实验结果的考查将会是证券投资分析的最终结果,即模拟投资的结果是底是亏、盈利或者亏损的数额是多少作为评判的标准相反,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要求学生掌握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则实验结果考察的目标则在于学生对各种分析技术的理解和掌握上,模拟投资的结果并不是考查学生实验效果或者学生实验成绩好坏的重要标准。

(二)金融专业和非金融专业的学生通过实验解决的着重点不同

在非金融专业学生的实验过程中,我发现将证券投资实验目的放在提高学生证券投资技巧或者综合应用上,效果并不好。学生在进行证券投资实验以前,大多数同学对证券投资的实际操作知之甚少,对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也往往只停留在书本知识上,所以,直接进人模拟投资分析过程,学生大多不能顺利地进行实验,甚至有同学连基本的交易信息都无法看懂,实验的目的并不能有效地达到。

对于初次接触到证券投资的学生来说,很显然首先需要解决的间题不是证券投资分析的综合应用的艺术问题,而应该是技术问题,即通过证券投资实验熟悉和掌握一些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在证券投资实验中,实验的目的主要应该在于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原理、对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和方法进行训练,巩固和应用各种证券投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证券投资分析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间题的能力。

(三)分析软件花样众多,学生短时间内无法掌握其中蕴含的各种信息

能熟练运用各种证券分析软件和交易系统,对于对于学生能够进人到正常的交易和分析过程至关重要,但在实验过程中往往会忽视该过程,因为在证券投资课程学习中一般不会对基本的操作和交易信息做过多的介绍,所以,如果没有该过程的准备阶段,将会使学生在后面的实验过程中无所适从。

(四)重视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实验,忽视证券基本面分析实验

在目前的证券投资实验中,技术分析往往被学生所推崇,但实验过程往往也会有问题出现,即对各种技术分析方法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且各种不同的技术分析方法应用规则繁多,在现实操作中的作用各有所不同,效果也不一样,学生在实验的时候往往无法进行鉴别和运用。

基本分析方法部分的实验工作被忽视的部分的原因在于该部分的分析过程比较复杂,收集历史数据相对比较困难,需要相应的其他统计分析技术才能完成这部分的实验。但这样会产生一系列问题第一,实验不能够促使学生掌握相应的基本分析技术,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处于无事可做的局面。往往会流于形式地或者被动盯盘,时间长了就会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中第二,忽视该部分的实验,无助于学生应用各种理论知识的能力,不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不可能学会运用多种不同的统计分析技术。

另外因为证券投资分析涉及宏观到微观经济的各个方面,因此,证券投资分析实验实际上是对学生对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知识的一个综合应用和考察,这部分实验的缺失,将使实验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第三,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以及投资者素质的逐步提高,价值投资的理念正在被市场所广泛接受,而价值投资的理念要求投资者必须进行基本面的分析,即通过基本分析方法来判断大势,寻找有投资价值的行业和个股。如果不对基本面进行分析,仅仅依靠消息或者其他的方式来进行投资,如同打牌时不看牌,风险可想而知。

三、提高证券投资实验教学效果的心得和建议

在金融专业课程的教授中,结合学生的接受能力,与教科书中的理论相呼应,及时进行证券投资实验。我认为其重点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即掌握基本操作及交易信息、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技术上。

(一)注重基本操作及交易信息的介绍与掌握

针对上文提到的问题,在该阶段的实验过程中,我认为应该首先由实验教师对投资分析软件的使用和操作进行讲解,对分析软件交易信息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指标进行讲解,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分析软件的安装以及使用、主要的交易信息的读取、主要交易程序的掌握等。比如如何进人系统、如何看大势、大势的信息组成部分、个股的交易信息的读取、以及交易信息中的一些基本概念等。然后安排一定的时间由学生自主的操作软件和熟悉一些基本交易信息。即要求学生利用实验室的模拟交易软件,在指导老师的辅导下了解证券交易行情显示各项指标,对证券交易产生感性认识。

(二)改进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实验

技术分析实验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一要讲解要求学生掌握各种主要的分析技术手段的原理,特别是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指标的计算原理,只有掌握了各种分析手段的原理后才会明白其变化的原因以及变化的趋势二是要让学生对各种不同的应用规则进行实际验证。该验证过程对于学生掌握技术分析方法极其重要,因为技术分析方法的原理以及应用,在证券投资课程中虽然有老师已经讲解过,但学生根本没办法在短暂的课程学习过程中掌握各种不同的规则,而且各种规则在实际中的应用效果如何都必须由学生自己去验证。为了达到以上的目的,必须设计好各种技术分析手段的实验内容和步骤,不能放任自流,任由学生自己去揣摩和摸索比如在让学生掌握原理的步骤中,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让学生更加牢固地掌握这些内容,在学生对应用规则进行验证的时候,每个技术分析方法需要验证哪些内容,怎么去验证,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

(三)把基本分析技术的实验作为一个重点

在实验中进行基本分析的思路应该是,在基本分析技术的实验过程中,学生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宏观经济、行业以及个股资料,然后对资料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即当前的形势如何,未来的经济政策的走势会怎么样,哪些行业值得投资,值得投资的行业里那些个股又具有投资价值。方法上主要运用归纳、演绎等逻辑分析方法,具体手段上主要运用调查研究、统计分析以及财务评价分析技术等。

参考文献

[1]王嘉,何海涛.对当前证券投资实验的几点思考[J]特区经济,2005.(5)

[2]胡嘉将.经济管理类实验特点分析[J]实脸室研究与探索,2006.(25)

[3]魏山城.任玉珍.韩书俭.改革实脸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对实脸的兴趣[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5.24(3)

第2篇

一、正确把握资产证券化和货币政策的关系

正确把握资产证券化和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着手。第一,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进程。这就要求金融专业人员要大力建设成熟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并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完善传导机制,确保货币政策的传导能够顺利实施。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例,该银行率先提出推进资产证券化的举措,成为这一改革创新的支持者、推动者和组织者。中国人员银行作出如此决定是由于金融企业发展过程所需要的改革创新要求。通过转变货币政策的实施主体,实现由商业银行的控制到市场调控之间的有效转变,从而真正地实现资产证券化;其次,将货币政策的具体要求纳入资产证券化的考量范围内。由于货币政策对资产证券化的规模、范围都会产生一定影响,这就要求银行方面应当对具体时期的具体货币政策的方针和要求有一个较为客观和全面的认识把握,及时抓住发展的良好机遇。以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为例,此时银行资金总体上比较宽松,不宜迅速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但是针对一些资金比较紧张的银行仍然可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第三,尝试将某些信用等级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公开市场操作的一种对象。由于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信用风险与预期收益都比较适中的证券,当这些证券出现在公开交易的市场平台上,不仅可以使货币政策操作的市场平台得到扩大,而且有利于提高这类证券的市场信誉,使资产证券化得到较快的推广。

二、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市场发展

1.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市场发展之间的关系。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性任务中,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完善是重中之重。只有建立一个安全高效的金融市场,才能为资产证券化进程提供必要的发展条件。可以说,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市场发展之间的关系主要来说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金融市场较高程度的发展是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条件。具体来说,首先,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与金融产品的接受度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即金融产品越为复杂,其所凭借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也就越高。当金融市场处于发展的低级阶段,金融活动参与人员只能得到一些较为简单的金融产品,对于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市场暂时还不具有与之对应的必要的接受能力;其次,金融市场的的发展程度与投资者群体群体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金融市场发展程度越高,相关机构的投资者群体也就越高。由于机构投资者是债券市场的主体,对于那些对投资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机构投资者而言,对金融产品的投资成为他们进行金融活动的首要选择。当前我国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主体是个人投资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是机构投资者,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占80%以上,这就为资产证券化的开展创造了很好的市场条件;最后,金融市场发展程度越高,市场金融制度月完善。由于金融市场的制度建设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需要相关人员为之持续工作和奋斗。而针对资产证券化之类的负责金融行为,金融市场必须着力建立起与之相对应的制度环境。从而为金融市场缺提供一个安全有效进行发行、交易、结算等活动的平台和环境。第二,资产证券化能够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这种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首先,资产证券化为金融市场提供了一类新的重要的金融产品,这种金融产品基于某一资产池所产生的收益。它是一种固定收益类产品,决定收益的现金流比较稳定,风险较小。对于金融市场而言,资产证券化产品能够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目前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金融产品;其次,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各个子市场的相互连通。资产证券化的开展有利于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连通,同时还有利于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的连通。

2.推动资产证券化进程,着力发展金融市场。推动资产证券化进程,着力发展金融市场就要求我们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根据当前具体的市场环境与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进行,对金融市场环境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影响。近年来,国内的市场环境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展资产证券化所必需的条件,但实际上仍然无法满足资产证券化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需求。因此,金融工作者一方面要解决好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培养问题,另一方面还要解决好相关监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问题。第二,从当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着力开发多样化资产证券化产品。目前,在国际上已经有了将非信贷资产如应收账款、基础设施、信用卡等实现证券化的有益尝试。这就给国内的金融市场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启示。在金融产品开发方面,可以积极探索出多档次证券化产品与新型债券想结合的发行方式,通过还可以不断将新元素添加进来,创造出更多的新产品,进而丰富金融市场的产品、提高市场参与者的投资和交易热情。

作者:邹明伟单位:南开大学

第3篇

关键词行为金融;证券投资基金;羊群效应;熟悉偏好;过度自信

一、行为金融理论

标准的现代金融理论的模型与范式基本上局限于“理性”的分析框架中,对金融市场的行为进行了理想化的假设,20世纪80年代以来,研究学者日益重视金融市场上的各种异象,而这些异象的理性解释不能令人满意。行为金融理论正是金融学家在研究金融市场异象的过程中形成并不断完善起来的理论体系。行为金融借鉴了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科学等研究成果后,将人类心理与行为纳入金融学的研究,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研究资本市场的现象和问题。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投资者不是理性人,并不具有完全理性,而是行为人,只具有有限理性,不能客观、公正、无偏的加工信息。在信息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投资者的心理容易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模仿他人决策,而不仔细考虑自身的信息,也就是行为金融理论中的“从众行为”,而如果涉及到多个投资主体,就会进一步引发团体从众跟风的“羊群效应”。除此之外,投资者很多时候的非理还由于本身的“过度自信”,即将成功归于能力,而将失败归于运气和机会的作用,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产生行为偏差。另外,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会选择其感觉非常精于评估的风险事件,避免不熟悉或无法估计概率分布的风险事件,即“熟悉偏好”。总之,人的心理因素对于投资者行为的影响是行为金融研究的主体,伴随着行为金融的发展,相关经济研究对于人的心理分析的依赖也越来越多。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而后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投资,作为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是现代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其投资行为也会受到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不理的影响,所以此时就必须考虑现实中人的心理因素,利用行为金融理论对其投资行为进行阐释。

二、基于行为金融理论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分析

行为金融理论中的投资者有限理性意味着投资者并不完全理性而且不总是理性的,而证券投资基金主要进行股票和债券的投资,充当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角色,所以其投资行为势必符合行为金融理论对于投资者的假设,即证券投资基金是有限理性的。行为金融理论为研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提供了延伸性的启示。

1.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羊群效应”

很多时候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会非常注意其他机构的动向,并在这些机构投资者采取行动时,立刻采取相似的行动,这可能是源于其对本身投资决策缺乏把握,也可能是看到其他机构已经获利而相信自己也能获利,或者更可能是由于害怕与众不同,必须采取行动。所以在这种时候证券投资基金不可能理性的考虑该决策究竟会为基金本身带来多少收益,而仅仅是一种盲目的“从众行为”。同时,由于多数作为机构投资者的证券投资基金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它们通常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这种情况下,非理性的众多证券投资基金很可能同时采取行动,形成群体性的跟风购买行为,并最终导致“羊群效应”。这时,许多证券投资基金将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股票,买卖压力最终将超过市场所能提供的流动性,从而导致股价的不连续性和大幅变动,破坏市场的稳定运行。

于是,为了避免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羊群效应”,政府应该扩大市场容量,提高上市公司股票质量,使众多证券投资基金在挑选其投资股票品种时就有更多的选择余地,理性的进行决策,从而有效地减轻“羊群效应”造成的市场风险和脆弱性。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熟悉偏好”

经典投资组合理论认为理性的投资者通常会通过分散投资来规避风险锁定获利。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投资者通常也会通过投资组合规避风险,但是这种组合的分散程度一般低于经典投资组合理论的建议。

很多基金在投资时更愿意选择股票市场,即那些相对熟悉的领域,投资也集中在其比较熟悉的本国市场、本地市场,从而导致投资组合构成上所表现出的分散不足。这主要是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在评估某些投资时无法估计不确定事物的概率分布,而更熟悉的环境使其感到处于优势,即行为金融中所谓的“熟悉偏好”,但也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提升了投资风险。

这就要求政府促进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渠道的开放,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同时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以加强市场价格发现,适时推出做空机制,改变现在的单边市场状况,并鼓励基金适当地“走出去”,使证券投资基金采用足够分散化的投资策略,采取理性的投资决策,从而规避风险锁定获利。

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不理性投资行为

行为金融认为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受到认识与行为偏差的影响。而证券投资基金在进行投资时主要倚重基金管理人,可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总是理性的,会或多或少受到认识与行为偏差的影响,有时甚至会做出非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典型地,当基金管理人处于过度自信时,可能高估自身的能力,为了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而从事风险性较大的投资,给本基金利益带来损失。并且由于自我归因的存在,基金管理人在损失出现后,常常先入为主的否定损失是由本身的不恰当行为带来的,而仅仅把这一切后果归于市场的不确定性,不能很好的纠正其不理。

所以在基金管理人的选择上,不但要求基金管理人具有雄厚的专业学术基础和丰富的金融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良好的信息收集与信息处理能力,还应要求其了解市场中的投资者和自身会产生怎样的心理和行为偏差,以避免由于自身的心理因素造成重大失误。此外,还应关注基金管理人的心理变化和行为倾向,避免选定的投资组合风险收益发生意外。

参考文献

[1]何小峰、黄嵩.投资银行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

[2]蔡秀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产生羊群行为的成因和对策建议[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1).

[3]史金艳、李凯、李亚宁.行为经济学对经济人假设的重新审视[J].商业研究,2006(5).

第4篇

所谓私募基金,又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但笔者要强调的是“非公开发行”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诸如做广告等宣传行为,而是更注重于向特定的公众发行。本文探讨的私募基金就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私募基金司法解释尚处于论证阶段,自然无法从法律条文中找到答案,有关部门也并未就此做出说明,到底什么是规范私募基金或不规范私募基金呢?估计私募基金业内人士也较难把握。

据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某位法官说:“实践中我们认定私募,最主要的特征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行。认定不规范的私募,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承诺保底收益;二是资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账户。”

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三种类型: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蛊惑交易”操纵股市行为。

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则可视为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既有违法之嫌。

另外,私募基金很可能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有关“蛊惑交易”的规定。“蛊惑交易”可以理解为,操纵市场的行为人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使市场出现预期中的变动而自己获利。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蛊惑交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更应该引起高度关注。通过论坛、QQ、MSN、博客等网络传播手段,一个虚假消息可以在短短时间内迅速传播,网状扩散,贻害无穷。

二、私募基金应该合法化

通过对海外私募资金的考察不难发现,随着一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和市场经济结构的升级,“私募基金”难以阻止,将成为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领域。

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证综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机构结构过分单一,大量赎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压力。私募基金一般有一年的封闭期,并且一年之后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段赎回,而不能天天赎回,如果私募基金发展壮大起来,与公募基金互补,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此外,股指期货推出后,如果只有公募基金和券商,没有私募基金,那么将加大市场的金融风险,大力发展私募基金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

另外,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相比,具有如下一些优势:

(一)基金规模越大,管理难度也越大

目前国内的正规私募基金一般有至少一年的封闭期;在封闭期后,每月只有固定的日期(一般为每月的15日和月末)作为开放日,投资者只能在每月开放日认购和赎回。这样就有效地隔离了风险承受能力差,投资不理性的中小投资者,因此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稳定,投资策略也得以坚持,投资风格可以更加激进,收益也就相对较高。

(二)灵活性、针对性和专业化特征

私募基金的出现,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也活跃了市场交易气氛,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喜好,吸引更多的社会闲置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打破了公募基金一基独大的垄断地位,有利于促进私募和公募之间良性竞争和优势互补,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提高证券市场资本形成和利用的效率。

(三)独特的研究思路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单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公司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这一“双十”规定,决定了公募基金必须同时持有10只以上的股票,这使公募基金的研究必须涵盖多个行业,限制了基金公司研究团队对上市公司的研究深度。与之相比,私募的投资不受任何限制,持有的股票数量可以较少,也就可以集中力量,更加认真、细致、透彻地研究关注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价值的理解也能更加透彻。

(四)需履行的手续较少,运行成本更低,更易于进行金融创新

私募基金的发展壮大会加剧整个基金业的竞争,冲击公募基金的垄断地位,提高基金市场的运作效率,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结构,推动我国成熟、理性的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加速形成以及价值投资理念的建立,为我国履行加入WTO后向外资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做好准备。

(五)私募基金的产权基础,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和产权结构改革的重要主题

作为民间主体自发推动形成的产物,私募基金的发展将改变资本市场的机构主体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推动我国金融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层面。

三、私募基金制度完善的几点建议

纵观全球各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大部分都没有专门的私募基金法律,但仍有一系列法律足以对所有的私募基金构成有效的法律规范。而从目前我国立法来看,没有专门约束私募基金的法规,私募基金主要受《合同法》

转贴于()、《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刑法》等综合调整。由于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在金融证券领域奉行的基本上是“法有明文规定方可为”。

因此,为了避免法律上的风险,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在立法当中确认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并出台有针对性的细化的配套监管措施,以便私募基金能够健康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私募基金制度规范化应以《投资基金法》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各方要求,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私募基金采取全面而有效的监管办法,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一)投资者资格和人数限制

1、投资者资格。对合格的投资者的判断有以下几种方法:根据其投资的最低限额为判断标准;根据其收入多少来判断;只要是金融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对财产拥有独立自主的处分权的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2、投资者人数限制。应该考虑我国的国情再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对于投资者的人数应该限制在100人以内,但应该允许特殊情况下超过100人。

(二)管理人条件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应具备要求的准备金、经营业绩、人才和营业硬件设施等市场准入条件,并且,管理人的资格应该是竞争性的,而不能是垄断性的,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投入的资金在筹集的基金总额中必须占到一定的份额,以避免利益主体的缺位。当私募基金发生亏损的时候,管理人的出资应该先行用于支付。

(三)托管人职能规定

作为基金一种特殊形式的私募基金具备基金的共同特点,即现金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基金管理人具有资产的管理权,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投资者行使部分监督权。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表明,公募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运作方面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基金托管人地位的独立性较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相对较少,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权应进一步强化,如规定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担任,必须将资产交给指定机构托管;强化托管人的权力和责任,对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契约做出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向管理当局报告。

(四)信息披露规定和风险揭示

私募基金必须与投资者签署完备的书面协议,尽量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投资品种及组合、相关风险提示及业绩报告周期。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控制私募基金风险的重要手段。私募基金虽然没有义务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但向基金的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信息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基金设立之后,应该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基金投资情况及资产状况,并定期将这些信息向监管部门披露,以便投资者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其运作情况及风险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五)允许私募基金进行适当地公开宣传

在美国,证券法规定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户时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其参加者多为中产阶级,他们主要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某个基金的管理者进行投资。但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借鉴这种做法。首先,严格限制私募基金在公开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的效果是不佳的。其次,通过私募基金内部约束机制以及像外部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以及基金行业自律组织足以避免私募基金过度的市场炒作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以及基金管理人之间的恶性竞争。最后,通过适当的公开宣传使私募基金名正言顺的成为“公开,合法”的基金,消除股民对它的神秘感以及纠正人们对它偏见。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发起人与投资者相互了解,为以后的合作创造条件,从而迅速壮大我国私募基金的规模。

(六)收益分配规定

国际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者与基金利益绑在一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

起,另外一些私墓基金只给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费以维持开支,其收入从年终基金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种基金的利益分配方式相对地能够使资本持有人与管理者利益一致。另一方面,应该禁止签订保底条款。因为保底条款容易引发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而且也有悖于基金设立的原则,不利于市场的规范。此外,我国新《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有限合伙,即基金管理者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为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法律组织形式的选择。

(七)尽快完善基金评级体系,建立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国外诸多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合理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是基金业规范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在私募基金存在的情况下,需要一个独立公正的评级机构对基金经理人的准确评价作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经理人的参考,另外要注意完善当前国内不科学的基金评级方法。

(八)完善我国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第5篇

【摘要】“余额宝”作为一种新兴的第三方贷款销售平台,刚刚出现就对我国的金融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日常生活网络化的 21 世纪,投资网络化也将必然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随着我国金融领域在网络方面的创新,也对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人应当顺应网络化发展趋势,弥补我国法律在网络投资这一方面的空白,本文仅从经济法简论之。

【关键词】余额宝,证券投资,法律,网络化

2013 年 6 月 13 日,余额宝正式推出“余额宝”这一业务,余额宝用户将资金转入余额宝内,既可以随时用于余额宝消费、付款等支出,同时也能够购买货币贷款投资收益,获得增值。余额宝的操作流程并不复杂。用户将自己余额宝中的资金转入余额宝用户,后者中的资金平时用于投资金融产品,而当用户需要用钱时,可直接从余额宝用户提取。

余额宝实际上是将贷款机构的贷款直销系统内置到网站中,用户将资金转入余额宝的过程中,余额宝和贷款机构通过系统的对接将一站式为用户完成贷款开户、贷款购买等过程。而目前仅有天弘贷款“增利宝”一家贷款机构作为余额宝的对接贷款机构。

用户存在余额宝的投资所获取的利益并非是银行利息,而是投资货币贷款的收益,银行利息至少在国内是无风险的,而投资货币贷款尽管投资风险极小,但并不属于无风险投资。贷款机构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较弱,一旦贷款出现大幅缩水或投资者集中赎回投资的情况,而贷款手中所持流动性资产又不敷支出时,曾在 2006 年就出现过这种现象,这将是对货币市场贷款重要一击。货币市场贷款必将面临严重的被动局面,这种情况在 2006 年就曾出现过。

T + 0 交易适用于用户的不固定性,同时余额宝可以给用户贷款,使用户可以用此笔钱投资、消费,更多的消费者会选择使用余额宝。以前对于现金的管理一直以传统货币独占鳌头,但是因为传统货币不够方便,在 2012 年,贷款机构就要用投资者拥有或借用的资金来替客户先垫付资金,此时是最早的 T +0 产品的赎回过程。

虽然省略了传统货币带来的不便捷,但如果销售量增加,对于中小型的贷款机构的资金流动量是重大压力,此时需要贷款机构提出高效的营销方式来度过难关,不论是哪里信用体系没有 100%完善的,虽然淘宝推出天猫利用成交数建立信任度,但是对于信用体系依然不是完全靠谱的,信用体系需要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支持。

如此看来,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小额价值、数量较少的商品后由作为第三方的直接余额宝垫付,操作流程简单、方便,快捷。而增利宝则是作为一种货币贷款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直接被消费者购买。

相对于用余额宝购买商品只能在网络上进行的局限性,用户将资金存放于银行零风险,以及购买商品的平台不受约束。由此而来,更多的人信赖有实力的贷款机构名而非排名 50 名左右中小型贷款机构,大型贷款机构介绍的产品也更受欢迎。

证券投资贷款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贷款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贷款托管人托管,由贷款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炒股、债券等金融手段投资。人们平常所说的贷款主要就是指证券投资贷款,它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投资者通过购买贷款的方式来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

证券投资贷款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通过发行贷款股份成立投资贷款机构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机构型贷款; 二是由贷款管理人、贷款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贷款契约设立,我们通常将其称为契约型贷款。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证券投资贷款基本都是契约型贷款。

随着网络在社会应用中的普及,网络已经成为大众化的工具,网络也逐渐深入到金融行业中,银行销售的产品也将目光转移到互联网上,其中也包含贷款。银行以往的收入来源主要依赖于储户的存入银行的钱来获得利息差额,像余额宝这样的新式业务渐渐融入老百姓的生活,影响老百姓传统的投资、理财理念,虽然现在这种新的网络贷款形式没有像银行的存蓄业务一样被大众完全接受,但是作为网络的金融界势必会对传统的商业银行造成严重冲突,同时网路上的金融行业一定有更加开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必将成为金融 IT 及大数据挖掘机构的新宠儿。

虽然我国在证券方面法律不断加强如《证券法》、《证券投资贷款法》《信托法》等法律法规,但是依然不及贷款业法律。liuxue86.com

证券投资贷款的法律依然不够完善,没有以此为主导的相关法律法规,甚至连较为相配套完善的规范性文件都没有,没有一套完善的证券投资贷款法案,对于在贷款中产生的问题,政府即使参与进去监管,但是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政府也很难有效担任起监管的重任,监管的操作性差,监管力度便跟不上去,国外的证券投资贷款具有延续性,法律法规相对健全,而我国到现在为止,监管贷款行业的机构如中国证券业协会主要要求大家以自律为主,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一次监管的力度一定会受影响。

目前,我国网络证券投资贷款的法律制度还处于空白状态。我国2012 年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贷款法》,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部门规章均未出现与证券投资网络化相关的条文,这也让目前的网络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缺乏相关保障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投资现状。

这要求有关国家权力机构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规章的制订,弥补我国法律在这方面存在的空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尽量规避法律的滞后性。从而,为调控证券投资网络化中出现的各种法律关系提供法律上的支撑。同时,我们也应当完备相关执行、监督体系,确保相关法律得以准确适用、实施。

余额宝的一经投入市场,便以惊人的迅猛速度发展,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未来网络证券投资贷款将会为我国金融界注入一股新的力量,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在我国金融界发展创新的同时,法律应当与时俱进,跟进时代的发展步伐,适应社会的广泛需求。

参考文献:

[1] 欧丽君,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8

[2] 王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影响因素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7

[3]大智,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02

第6篇

一、个人简历

二、研究贡献

三、主要奖励

四、主要著作

证券投资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

3、债券收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4、中国金融改革中的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

5、证券投资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

6、我国商业银行业务拓展及创新趋势研究,科学出版社,2006年。

7、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创新,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

8、中国资本市场若干重大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9、我国开放式基金问题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2003年。

10、我国经济周期 政策周期 股市周期互动关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

1期货市场原理与实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13、《证券法》知识读本,中国财政出版社,1999年。

14、证券法释义与境内外上市操作指南,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

第7篇

求学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与金融证券相关的信用估价”,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Bernd Schmid,Head of Credit Analytics Risklab, Germany

Pricing Credit Linked Financial Instruments

Lecture Notes in Economics and Mathematical Systems Vol. 516

2002,246pp.

Softcover EUR 45.95

ISBN 3-540-43195-0

Springer-Verlag

信用评价和估计现在仍然是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两个关键问题是数据的有限性和模型的有效性。近20多年来,信用风险研究领域在理论上有很大进展,但其中许多模型在描述现实世界的现象方面并不成功。本书提出一种新的混合项结构模型,可以用来估计违约概率,估价可违约债券及与违约风险有关的其他一些安全性能。本书吸收了过去使用模型的许多优点,并避免了它们的不足,特别可以用来切合实际地解释诸如法人和国家债券的市场价格,为研究信用风险有价证券模型提供新的更为坚实的基础

本书是作者的博士学位论文,理论与实例兼顾,主要数学工具是随机分析,可供经济数学等方面研究人员和研究生阅读。

与金融证券相关的信用估价就为朋友们整理到此,希望可以帮到朋友们!

第8篇

在深圳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展览会,向人们展示了网络业向理性、成熟和务实回归的可喜趋势。展会上,源动力Unihub公司作为一家新崛起的专业网络服务提供商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成立将近一年,Unihub在为金融证券业服务的领域中取得令人瞩目的业绩。怀着对“务实之星”的兴趣与关注,记者在网展期间采访了Unihub公司副总裁邓航先生

记者:今年以来,Unihub公司在业界频频出动,大有推动证券互联之势。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Unihub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优势是什么?

邓航:首先是我们已有的成功案例和客户群,如长城证券,大鹏证券、PA18。我们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不但努力追求客户最大的满意度,而且不断的改造和完善我们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水准。这种服务市场经验值的产生和积累很重要。它需要时间,不象通常卖产品,想做马上就能做到

二是我们与国内许多企业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如中国电信等骨干网络公司,还拥有金融、证券、保险、物流等各行业的优良资源,随着Unihub公司的市场拓展,这些合作贸易与资源不断地在超越与发展着

三是我们有完备的网络管理体系,通过北京的中心机房辐射到分布在华东、华中、华南、西南等区域各层次的网络,实行统一管理

四是人才优势,Unihub公司网罗了一批IT业优秀的人才,他们有的原本就是.com公司的技术骨干。可以为客户提供及时、细致、到位的技术支持,帮客户解决网络营运中的各种问题。如我们的主要机房24小时对客户的数据流量进行监控,一旦发现异常,即时报警和提醒,并帮客户作出分析处理方案

五是我们有雄厚的资金投入。计划三年内投入20亿元资金,在2002年中建成由数据中心为基础的全国性基础运营设施,并通过战略合作伙伴在国外提供基础运营设施和相关服务。有效地利用其资金优势,实现自己的目标。

记者:现在为金融证券业提供IDC以及网络服务的公司很多,Unihub的独到之处在哪里?

Unihub的增值服务包括CDN(内容分发服务),如全局负载均衡、全局高速缓存、流媒体分发等。还通过高效廉价的互联服务提供真正的7*24*365监控维护,系统的设计优化,进行数据容灾和备份以及网络安全管理

与高速公路塞车一样,互联网上的瓶颈永远无法完全解决。Unihub在基于电信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专有宽带网络,将CDN技术成功地应用于金融证券业的客户服务中,较好地解决了接入、骨干网、互联互动和最后一公里等各种瓶颈问题,从而有效地优化客户网络的工作状态指标

VPN(虚拟专用网)服务市场需求目前在全球具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它可以使客户克服传统连接Extrannet和Intranet价格高和缺乏灵活性等问题。如当用户的专线、FR、卫星等方式连接分公司时,就会产生昂贵的接入费用,而且线路不支持突发大数据量,一旦超负荷工作,没有可扩展性,维护困难,数据易丢失。VPN的应用可使上述问题迎刃而解。UnihubMPLSVPN具有四大优点:VPN连接配置简单,对现有骨干网没有压力;对现有用户的技术要求为零,不需作任何改动。用户加入VPN的配置也很简单,可以延伸原有的路由地址,在骨干网络采用VPN-ID,可以保持全网的唯一性,网络可扩展性很强

由于Unihub对市场的信心和定位准确,投入决心大,拥有众多国外知名公司的合作伙伴,如CA、Cisco、NETSREEN等,采用高质量设备构建了强大的安生设施,能为用户提供有效的安全手段

总而言之,Unihub通过提供专业的网络技术服务,可以使企业级用户在节省投入,提高效益的情况享受电信级的技术服务,从而克服本身IT人才短缺的矛盾,专注于自身的核心业务,赢得快速进入市场的宝贵时间

记者:Unihub为何首先选择金融证券行业,这个行业的需求特点如何?Unihub做金融证券行业过程中感触最深的地方是什么?

邓航:当初我们也做过.com梦,由于在进入市场前对.com公司的状况作了透彻的分析,得出结论;我们并非互联网业界先进技术设备的制造商,而只是此类技术设备的应用服务商。金融证券业对先进技术的应用是最有需求和承接力的行业,所以我们就定位做金融证券业。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初不做.com的决策是正确的。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们也会定时的介入如保险,物流等行业,PA18就是一例。

我们在做金融证券业服务中感触最深的地方是Unihub的技术人员与用户的技术人员在工作的配合非常融洽,就象原来就是一个整体

记者:请谈谈Unihub在金融证券业的发展战略和金融证券行业在线业务市场发展的观点

邓航:Unihub决心以现有规模的网络资源和专业化服务帮助用户开源节流,提高服务质量,避免行业用户各自为战的重复建设

第9篇

[论文摘要]2008年美国次债危机全面爆发并波及全球股市进而影响实体经济,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本文以美国次债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为思考切入点分析次债危机被逐层放大的环节,试图通过寻找资产证券化与次债危机根源的联系,探讨证券化运作下的风险传递过程,揭示证券化模式本身隐含的不完善之处及其对金融创新的启示。

一、次债市场的证券化运作

(一)证券化运作第一步MBS

MBS(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20世纪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具体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其所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债权出售给特设证券化机构,由该机构以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经过信用增级和评级后,在证券化市场上发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行为。

MBS将最初由一个主体独立完成的整个过程拆分成了几个组成环节。投资银行因为把握住了整体流程而获得了将贷款重组的自由,其介入使得次级债的发行规模由按揭公司控制变成了市场需求决定。按揭公司根据投行选定的信用标准,将同类资质的贷款打包成MBS,经投行转手至预定客户。MBS以高风险高收益引导投资方向,同时贷款机构迅速将债务剥离转移风险并收回资金提供更多的抵押贷款。需求的扩张催生了美国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繁荣”,促进次级债市场的快速发展。

(二)证券化运作第二步CDO及CDS

以次按为抵押品的MBS债权,并未达到评级公司最低投资级的要求。投行进而以打包后债务的未来现金流为支撑,根据潜在违约率的高低,按风险的大小分割出三个层级的债务抵押凭证CDO。其中,风险低的为高级CDO,风险中等的为中级CDO,风险最高的为股权级CDO。经内部信用增级重组后,高级CDO获得了AAA的评级,使得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将其纳入投资组合。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教育基金等主要购买高级CDO,而中级和股权级CDO的主要买家是风险偏好较高的对冲基金。

投行为了规避自身存有的中级和股权级CDO的违约风险,推出了信用违约掉期CDS。投行担保在信用事件发生时,CDS买方仍可获得预期的收入甚至利润;在没有信用事件的条件下,卖方将从买方获得定期的保险费收入。CDS引来了对冲基金的加入,在房价上扬的市场和CDS的保障下,对冲基金不仅可在高投资回报领域变换投资组合创造财富。金融资产持有机构通过资产违约风险的担保人,满足了市场希望剥离和转让风险的需求。至此,通过不同层次的证券化操作,美国的证券市场上以低信用购房者申请次贷业务,贷款公司发放次贷,投行深加工打包生成次债,销售给国内外投资者的风险分散链条形成。

二、证券化下次债的风险传递过程

首先,资产证券化将贷款发放机构的提前获利与它所发放贷款的风险隔离。贷款从发放机构剥离到后,资产被置于贷款人的破产程序之外,并且投资者不得因该证券化的资产未来的违约风险向贷款人追索。贷款发放机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放松对借款人资信和偿还能力的甄别,信用门坎的降低使风险被掩盖且逐渐积聚到较高水平。

其次,投行将高违约风险的低层产品以高价卖给对冲基金。当基础资产大为缩水时,对冲基金面临大量赎回,其高财务杠杆操作立即将风险几十倍、上百倍地放大。由于对冲基金不断以CDO作抵押向商业银行贷款继续投机,银行扩大信贷对同一笔贷款叠加多次风险,不良资产率随之上升,部分风险又回到银行体系。这种过分扩张使地产领域的震动轻易波及全球金融市场。

再者,定价机制的模糊和评级的混乱加大了交易的波动性。随着投资群体的扩展,CDO资产池内基础资产逐渐走向多元化和高风险化。由于影响CDO市值的因素复杂,不可能有绝对完善的CDO估值模型。同时,CDO产品缺乏熊市的数据资源支持,一些原本模型显示非常有利可图的投资品由于缺乏足够的风险控制在房产价格下滑时产生了巨额的损失。证券化通过对贷款池的切分创造出多层衍生品,庞大而复杂的资产支持结构和运作方式使风险不断积聚。不仅如此,评级的混乱使得大量投资者并不知道自己手中所持的AAA层CDO产品虽收益率高但流动性差并且难以测算违约率,内含风险非常高。

由此可见,次债危机的导火线是基准利率的提高和地产市场的疲软。深层原因在于成熟金融市场条件下,资产证券化运作导致信用风险由房地产金融机构向资本市场传递,房地产泡沫通过信贷创新产品将风险扩散到全球范围。

三、次债危机带给资产证券化和金融创新的启示

资产证券化是美国住房贷款市场上最重要的金融创新,设计的初衷是将信用风险分散到更广泛的领域以稳定金融系统。资产证券化融合了信托制度的优点,为社会创造了流动性,有利于银行减轻资本充足率的压力、扩大经营规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降低资金成本;同时,资产证券化也对资本市场则提出了新的投资理念,为投资者提供不同期限及风险的投资品种和盈利机会。

资产证券化模式下的金融衍生产品尽管可将流动性较差的抵押贷款变现,但兼有使交易主体众多,交易结构复杂,风险隐蔽性强等缺陷。金融衍生产品在开发的过程中欠缺风险控制,基础资产的轻微价格变动会通过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作用形成放大效应。由于缺乏严格的信息披露和解释衍生品风险与收益的机制,投资者无法判断资产的质量,存在操作失误的可能性。信用链条和委托关系过长使风险在无限分散的同时变得难以察觉。结构性金融产品评估体制的缺陷和监管的缺失导致风险层层叠加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反作用于金融系统。

所以,虽然大部分金融创新的目的是规避投资风险和强化风险管理,但是由于发展过快和金融衍生工具自身的特性,导致对社会金融发展存在潜在的负面影响,有成为新的巨大风险源的可能性。由于金融衍生工具集中度过高,一旦某一环节出现危机就会形成影响全局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但是,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金融创新本身,而在于其过于泛滥和金融过度自由化所带来的金融体系风险的增加。金融创新本身存在减缓风险隐患的机制,从整体上看是保持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对于金融市场发展滞后活力不足的资本市场,资产证券化在拓展企业融资渠道、节约融资成本、降低银行风险上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成功与否的关键不在于开发多少类型的金融创新产品,而在于实施过程中是否有合理透明化的定价机制和配套的披露监控体系,是否能探索出完善的风险防范标准和风险控制机制。

参考文献

[1]ElizabethRenuart。AnOverviewofthePredatoryMortgageLendingProcess[J]HousingPolicyDebate,2007,15(4)

[2]李浩,关于次债危机的深层次思考[J]经济师,2008(11)

[3]谷冬青,从美国次债危机谈我国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范[J]国际商务研究所,2008(5)

[4]章琪,梁寒冰陆红春,CDO与次债危机的成因及影响分析[J]铜陵学院报,2008(3)

第10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措施

一、世界各国资产证券化的一般风险因素

(一)交易结构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是通过建立一个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来进行的,论文其融资的成功与否及其效率高低与其交易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其基本交易结构由原始权益人、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特殊目标载体)和投资者三类主体构成。从理论上说,只要参与各方遵守所确立的合约,该结构将是一种完善的风险分担的融资方式。但是,由于不同国家对资产出售有着不同的法律和会计规定,这一方式将面临结构风险。具体包括:

一是交易定性风险。指根据相关法律,有关部门可能认为发起人与SPV之间的交易由于不符合“真实销售”的要求,而将发起人在破产前与SPV所进行的交易行为确定为无效交易,使破产隔离安排失效,从而给证券化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是收益混合风险。指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与发起人兼服务人的自有现金流相混合,导致SPV在发起人破产时处于一般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从而给证券投资人带来损失。

三是实体合并风险。指SPV被视为发起人的从属机构,其资产、负债与发起人的视同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归为发起人的资产、负债一并处理,从而给证券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信用风险产生于资产证券化这一融资方式的信用链结构。毕业论文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交易过程中,投资者最依赖的两方是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商、投资银行和代表投资者管理和控制交易的受托人。在合约到期之前或在可接受的替代方接任之前,任何一方对合约规定职责的放弃都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具体包括:

1.承销商风险。承销是投资者对资产组合恶化采取的主要防范手段。例如,在应收款支持的融资中,承销商能直接以其支付行为影响有关潜在资产合约的执行。因为承销过程的中断不仅可能导致对投资者的延期支付,而且可能引起整个结构信用质量的下降。所以当应收款支持交易被结构化以后,承销商在招募说明书中应根据历史经验对拖欠、违约及索赔给出相应的说明。

2.受托人风险。虽然受托人的经营状况不直接影响由应收帐款组合所带来的现金流量,但它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该资金收妥后的安全性以及该资金转给投资者的及时性。所以大多数交易有严格的规定,按投资者的要求对受托人的经营状况进行控制,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为投资者提供实质性保护,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消除管理不当的可能性,而这正成为造成风险的潜在因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关评级公司已经采取了附加措施以提醒投资者注意这种潜在风险。

(三)可回收条款风险

指发行人和持有者之间合同的条款之一是发行人有权在债券到期前,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券。如果在未来某个时间市场利率低于发行债券的息票利率时,发行人可以收回这种债券,并以按较低利率发行的新债券来替代它。短期赎回等于是由发行人在行使一种期权,以便按更为有利的条件对债务进行再融资。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提前偿还条款有三个不利之处:

首先,可提前偿还债券的现金流量的格局难以确定。其次,当利率下降时,发行人要提前偿还债券,投资面临再投资风险。第三,债券的资本增值潜力减少。医学论文以住房抵押担保证券为例,它属于固定收入证券的一种,但是却包含一个提前偿还条款。住宅所有者难以预料的提前偿还风险使投资者面临再投资风险,并使其原本的资产负债管理计划落空。

实际上,抵押担保证券的现金流动时间安排上的不确定性比公司债券和市政债券要大,因为行使提前偿还一笔抵押贷款的期权不单纯依赖于现行市场利率,它还依赖于每个房产主面临的特定经济和非经济因素。例如,房产主遇到迁移或房屋转手时,可能会提前偿还贷款或者当房产主发现了对自己更有利的二次融资可能性,提前偿付也会发生。一般用存续期这一指标来衡量提前偿还。存续期是以各支付期的支付现值为权数对支付期加权平均,存续期缩短了则说明发生了提前偿还。

(四)利率风险

证券化产品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具有和其它固定收益证券类似的各种风险,利率风险就是其中一种。具体而言,证券化产品的价格与利率呈反向变动,即利率上升或下降时,证券化产品的价格就会下跌或上涨。如果投资者将证券化产品持有至到期日,那么证券到期前价格的变化不会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如果投资者可以在到期日前出售证券,那么利率的上升会导致资本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风险,也称为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证券化产品市场上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证券价格对市场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取决于证券的特征,如证券的成熟、证券的息票利率、利息支付的频率、本金分期摊还的速度、债务工具当前的收益率、证券中含有的选择权等。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证券化产品的息票利率越高,其价格对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证券化产品的到期期限越长,其价格相对于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利率水平越低,证券化产品的价格相对于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

(五)资金池的质量与价格风险

按照JackM.Guttentag的观点:银行具有低估甚至忽略以小概率发生的重大损失事件的倾向。按照该心理定律,忽视低概率、高损失事件,源于人的非理性。人们长期预测能力非但不能随证券化进程而提高,反倒有进一步短视的倾向,结果使金融市场存在更大的波动和不确定性。因此,在资金池的构建方面,要严格评估资金池的质量,警惕发起人将不良资产以良好资产出售,以防人们对风险资产定价仅依据对市场短期的看法,由此而产生低定价的可能,导致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市场要求的利润率曲线形成缺口,而且缺口不断增大,不仅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最终还可能引起金融危机。

同时,资产证券化如果定价不合理,就会产生价格差。这种价格差的大小取决于市场正确识别证券化工具价格水平的能力,也就是说,市场需要时间来评价它的价值和风险。应该意识到新工具、新市场中的低定价问题是有代价的,因为新金融工具或市场通常由于存在为合理定价积累经验的成本,而比成熟市场效率低下,这种学习成本导致低定价交易,会引起近期或未来的亏损。因此证券化等新兴市场上存在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市场要求利润率曲线的情况。总之,经验不足导致新产品在初始阶段定价偏低,该阶段大量风险积累起来的可能引发风险。

此外,证券化的风险还包括发起人回购资产的道德风险、发起人弱化对出售资产管理的道德风险、信用增级和流动性支持的风险等,这些风险处理不当,将会危及整个金融体系。

二、中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特殊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政府在资产证券化形成、发展过程中始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提供制度保障方面(如法律、税收、利率、监管、投资者保护等)。资产证券化的初期多是政府主导,政府政策的风险不可低估。

比如说,资产证券化本质上体现了财产信托的关系,加之我国现存的法律障碍,所以我国现阶段多采用财产信托模式。但是,目前模式没有严格的法律定位,是由政府审批形式推动的,民间模式属于“球”,面临较大政策风险。

(二)法律风险

通过财产信托创造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典型私募产品,不适用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在相关法律没有正式出台之前,它的身份并不明确。而且,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就不能很好地规范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收益归属,降低操作风险及提供必要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此外,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没有建立,这也为资产证券化带来了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合同法对债务人已采取了“通知主义”,为资产证券化明确了转让的法律条件。但是,资产证券化资产池一般较大,项目繁杂,逐一通知债务人在实践中既不经济也不可行。

(三)流动性风险

目前,中国证券化信托产品发展的一个重要限制是流动性问题。证券化产品流动性不足就会要求较高的流动性贴水,大大增加证券化的成本,这就跟证券化“把不流动的资产转化为高流动的证券”的初衷相去甚远。因此,提高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是中国资产证券化突破模式的核心问题之一。

三、防范我国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措施

虽然资产证券化可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风险,但它是近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的和发展最快的金融创新,它不仅是一种金融工具的创新,而且是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它对一国的投融资体制、信用机制、资源配置方式、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等金融结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并极大地促进了一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因此,我们并不能因为害怕风险而放弃这种优质的金融创新,完全可以在总结我国资产证券化探索中的实践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环境和提高监管质量来防范风险。

(一)构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环境

1.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刚刚起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同,目前并没有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只是以《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为依据,所以,需要尽快制定《资产证券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SPV的法律地位、性质、行为能力、证券发行、二级市场转让流通、投资主体、证券化资产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以及相关的会计、税务、土地注册、抵押、披露等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降低风险。

2.选择信用高、实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SPV。SPV是资产证券化中的特殊机构。要顺利实施资产证券化,就必须尽快建立相对比较稳定的SPV,其业务主要是发行资产证券,并向发起人购买基础资产和向投资者派发证券收益。目前,SPV主要应考虑有全国性的大银行和自信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上来设立。另外,从国际经验来看,在SPV设立过程中应有一定的政府背景,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等级,降低运作成本,更有利于开拓资产证券化市场。目前可以由政府出面组建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SPV,也可以在政府的担保下由发起人自行设立SPV。

3.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增级制度与评级中介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增级机构是资产证券化的主体要素。首先,对于目前国内现有的一些金融机构,如会计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他们的运作,杜绝信用评级工作中的道德风险的发生。其次,政府可以出面设立一家专业从事证券化信用评级服务的机构,或者通过政府特许的方式,选择一家或几家国际上运作规范的具有较高资质和声誉水平的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到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服务中来。

4.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营造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基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基金业发展迅速,如果能够在进一步放宽对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等社会资金运用的限制,对于资产证券化的顺利推行无疑是一个强劲的推动。

5.加强国际合作,打造资产证券化的国际渠道。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时间短、经验少,目前国有银行缺位、中介机构缺乏影响力的情况下,不进行国际合作与交流是不明智的。在这方面,可以考虑从国外聘请资产证券化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与资产证券化经验丰富的外国投资银行和中介机构合作,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抽出部分资产进行打包,面向国际投资者出售等。通过这些合作方式,使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走向国际市场,从而降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加速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

(二)强化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

资产证券化衔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其涉及部门众多。而我国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如何形成合力,达成共享利益、共同监管的局面,这是防范资产证券化风险、推动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1.监管理念

(1)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动态博弈。凯恩斯对金融创新的动因提出了规避管制的理论解释:金融创新主要是金融机构为了获得利润而回避政府的管制所引起的。许多形式上的监管,实质上等于隐含的税收,阻碍了金融机构从事已有的盈利性活动和利用管制以外的利润机会。因此金融机构会通过创新来逃避政府管制,而当金融创新可能危及金融稳定与货币政策时,金融当局又会加强监管,新的管制又会导致新的创新,两者不断交替,形成一个相互推动的过程。从博弈论观点来看,金融机构与监管当局好似跷跷板上做游戏的双方,他们不断地适应彼此,形成“管制——创新——放松管制或再管制——再创新”的辩证形式,共同推动金融深化和发展的过程。

(2)激励相容。金融监管成为金融创新动因的重要条件是激励相容、鼓励创新的监管理念。监管应当是符合和引导、而不是违背投资者和银行经理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也就是说,监管者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将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纳入监管的范畴,应用这两种力量来支持监管目标的实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已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在制定过程中,委员会始终尊重和重视来自银行业界的声音,几易其稿。同时,对于内部评级方法又提出了以评级为基础的方法和更为复杂的监管公式方法,以供不同风险管理能力的银行使用。

(3)风险导向性的审慎监管。英语论文风险导向性的审慎监管强调动态和更富灵活性的监管,提高监管的风险敏感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引人内部评级法其目的就在于增强资本充足率的市场敏感性。同时,委员会赋予了各国监管当局更多的操作灵活性,在资产证券化的认定上注重经济内涵而非法律形式,这就使得监管当局更能适应资产证券化的动态发展。在第二支柱中,委员会提出监管当局可以视风险转移程度对资本重组要求进行灵活调整等方面都体现了风险导向性的监管理念。

总之,巴塞尔系列协议对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演进历程清晰地反映了国际金融监管理念从常规性监管到资本充足监管再到风险导向监管的演变,体现了当前国际监管领域激励相容的发展趋势。对于我国目前逐步推进中的资产证券化,其监管层面不仅应在资本充足上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一些处理方法,更应在监管理念上逐渐向国际先进的监管理念靠拢。

2.监管的主体和目标、方式和内容

(1)监管主体和目标。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美国为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目标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在资产证券化监管方面,以评级公司的眼光看待资产证券化中的问题,应重点履行两种职能:一是对信息披露监管;二是对虚假、欺诈行为处罚。目前美国资产证券化监管上有两种趋势,一是市场增长快,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监管机构支持这个市场的发展;二是有滥用此种融资工具的风险,如EN.RON,监管机构更注重加大审查力度。根据现阶段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需要,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是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最主要机构。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等各负责相应监管职责。银监会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信托等非银行内金融机构负责监管;保监会对保险类金融机构负责监管;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负责监管。证券化品种的流通凡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可由央行金融市场司等部门负责监督;在交易所或柜台进行的,可由证监会等部门负责监督。监管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以促进市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

(2)监管方式和内容。在监管方式上,美国、13本和韩国均为市场为主导的集中监管模式,实行注册登记制。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主要采取案架注册(SHELFREGISTRATION)的方式,在总的交易项目案架注册后,对以后每一笔的发行交易不再审查。在发行阶段重点审查交易结构及各种合约关系、资产组合方面的技术性指标,投资人认为实质性的信息均要披露,监管机构审查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行后的监管主要是报告制度,一般是半年付息,半年披露一次信息。如发生虚假、欺诈等行为,SEC专门有一个执行部门(人员数量上2倍于其他部门)负责执行。我国资产证券化监管方式也应该是市场为主导的集中监管模式,就目前的实际看,实行注册登记制尚有困难,可以实行审批或审核制。

在监管内容上,美国SEC主要监管信息披露,在监管资产证券化方面表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有效地结合了法律的规定要求和实践的需要。如确认ABS的“证券”属性,将资产证券化活动纳入证券法监管范畴;修改SPV的“投资公司”定性,简化相应的监管要求等。我国监管的内容包括主体资格的认定、证券化品种、交易结构的审查、资产池技术性指标的审查、各种合约关系结构的审核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审查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信用是渗透于资产证券化全过程的,并在证券化中起着基础作用(没有信用评级、信用增级,资产证券化就失去了大部分的光辉),因此,中国资产证券化制度创新的关键一环就是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包括良好的个人信用环境和政府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

[1]万解秋,贝政新.现资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徐勇.资产证券化,企业融资新途径[J].投资与证券,2003(1).

第11篇

辞旧迎新之际,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为去年祖国的繁荣昌盛而欢欣鼓舞。惟一有些愁容的可能就是股民了

2004年最后的一天,沪深两市双双下挫,上证指数与深成指数分别报收于1266.50点和3067.57点。股价跌破面值的两支“毛股”也在岁尾首度“亮相”:ST达曼跌停于0.91元,ST猴王跌停于0.97元

人们不明白:中国经济是世界经济的引擎,中国的证券业怎么就成了老牛破车?

勿需隐讳,2004年是我国金融,特别是证券市场积累多年的问题和风险全面释放的一年。证券公司的危机,庄家时代的终结,以及上市公司违规违法现象都集中暴露出来。一次次金融风险的制造者引发的一次次危机,给中央添乱,让百姓受损,不但国家一回回拿出巨资去“填窟窿”,而且带来局部的社会动荡

一些专家、学者分析其原因时指出,我国金融证券市场违规违法成本过低,闯祸者众,受诛者寡,制度的缺陷有时使胆大妄为者反而得到了实惠。严峻的现实告诉人们,这种局面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含笑以赴去“触雷”

国内的上市公司和券商在惹祸,海外上市公司也屡有“麻烦”。创维数码的董事长黄宏生等人涉嫌侵占公司资产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保释后今年3月将开庭受审。在新加坡上市的中航油,炒石油期货炒出了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有“打工皇帝”之称的陈久霖亦被新加坡当局扣留,要求协助调查。这些事件都为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带来负面影响。

“棉花棍子”无人惧

专家指出,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制,自律维持公信的时代已不复存在,这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但在中国的金融证券业“公堂”上,独独缺少的就是具有震慑力的“杀威棒”!

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消息表明,通常情况下,上交所对违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作出的严厉处分就是公开谴责,虽然近几年来公开谴责了477人(次)之多,但这种道德层面的惩治却根本震慑不了不法分子。作为最高监管机构的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也鲜有有效的惩戒手段。今年下半年因“虚假陈述”和“虚增利润”而分别受到处罚的ST啤酒花和原民族化工两位董事长,不过是每人罚款30万元,这对他们非法获得的利益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更让股民难以理解的是,像ST达曼这样的公司,至今没有公布2004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报告,在披露自查资产负债情况时竟强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不能保证财务情况的公允性”。记者真不明白,这样一个公司为什么不让它立即退市?假如一个出租车司机告诉警察:我不能保证驾驶证是不是真的,交通警还能让他继续开车吗?

更要命的是,由于体制、机制及其他复杂原因,有时候举起的“棍子”不知往哪个屁股上打。据央行调查,在国有商业银行历史性不良贷款中,由计划和行政干预造成的占30%,政策上要求国有银行支持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违约的占30%,银行自身管理问题占20%,国家安排的关停并转等结构性调整占10%,地方干预,包括司法、执法方面对债权人保护不力的占10%。打谁都屈得慌,最后只能不打了之。证券业人士水皮在媒体上披露,臭名昭著的亿安科技操纵股价一案,证监会虽然开出了8.98亿元的罚单,但根本找不到执法对象,当事人已逃之夭夭

下决心创建良性金融生态

与这些国家不同的是,为了化解金融风险,我国采取了财政“埋单”的方式。国家曾发行2700亿元特种国债,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的不足;国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曾一次剥离国有银行1.4万亿元不良资产;国家曾用现存资金进行不良资产的损失类核销;国家曾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也花费了国家一定的资源。为了弥补不法券商留下的“窟窿”,国家也是一次次当“冤大头”。很多人质疑:用守法公民纳税的“银子”替不法券商送葬,合适吗?反过来,小股民炒股赔得“跳了楼”,又有谁来为他们“买棺材”?况且,这些不法券商都有白骨精的本事,会不会真的寿终正寝,会不会借尸还魂,谁也说不准

总之,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创新、法制不保障,政府的好心未必有好报,弄不好会造成“漠视风险——国家埋单——再生风险”的恶性循环。而且这种政府为不法券商“埋单”的做法也颇遭诟病。一位著名经济学家就警告说,为了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国家对每位农民每年补助10元钱,8亿农民也就是80亿元的实惠。而为了一个券商,动不动就拿出中央基础货币几十亿上百亿,这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待的事!

第12篇

[关键词] 债券市场债券品种企业债券

中国经过20多年的金融体制改革,金融结构和企业融资水平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随着改革的深入,融资结构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中国的融资风险过度集中于商业银行,整个金融市场隐藏着较大的系统性风险,必须发展多种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因此,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成为我国企业解决筹资难问题的关键途径。

一、我国企业债券融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是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手段,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金额往往是其通过股票融资金额的3~10倍。而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融资金额相对于股票市场而言显得微不足道,企业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发展比例很不协调,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条“短腿”。因此,大力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是当前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然而我国债券融资市场仍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债券市场规模较小

我国企业债券融资比重较小,发行规模偏小。2006年底,我国债券融资规模为51800亿元,占我国GDP比重的24%,而公司债券融资规模仅为2919(含短期融资券)亿元,占我国GDP比重的5.6%。在2007年和2008年企业债券市场融资的规模仍然保留在2500亿元到3000亿元,截止到2009年债券的发行规模虽然有所增加,但变化比率不大。中国企业债市场的发展与美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债在现代企业融资中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缓慢不仅导致了企业融资手段的单一,而且影响到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充分发挥

2.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

当前,我国企业债券交易平台有两个,一个是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一个是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市场。在我国企业债券只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转让,但是证交所的上市规定又非常严格,且限制条款很多,绝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流通和转让。同时这二个债券交易市场相互分割,不能够互通交易,造成企业债券的流通不畅。抑制了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使整个的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

3.企业债券品种缺乏创新

这主要表现为金融产品多年一贯如一、期限和利率基本不变。公司债券发行利率仍受到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

4.政府管制作用还很强

目前中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行管理很不规范,在发行环节上仍采用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的监督管理模式。债券发行后还需要向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而负责监管的又是证监会,多头管理十分严重,从而导致风险完全集中于政府,使得企业债券事实上得到了政府信誉的无形担保;债券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并且,政府对发债企业的地域、行业、所有制等均要严格审批,准入限制过多,审批环节繁琐,影响了有实力的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的积极性。

5.企业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不健全

一个成熟的企业债券市场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的规范性。而规范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公正的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而在我国,这样的中介机构仍有待于进一步地发展与提高,对其监督管理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由于中介评级机构的不完善,使得许多评价报告成为“垃圾报告”,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债信用评级的可信度。信用评级体系和评级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推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企业债券市场的滞后发展与近年来政府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上采取股票和国债优先而企业债券次之的政策是分不开的。由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使命所决定,政策上长期存在“重股轻债”的思想,这是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滞后的制度性根源。目前,国内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迫切需要一个充满活力的证券市场,在中国已经加入WTO的背景下,建立一个符合国际惯例、反映市场经济要求、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债券市场,更加显得刻不容缓。这就需要有关部门积极消除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1.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

近几年,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措施,进一步推动企业债券市场化发展,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经国务院同意,对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程序进行改革,将先核定规模、后核准发行两个环节,简化为直接核准发行一个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加快了企业债券发行速度和发行规模。还应进一步加快企业债券市场产品和工具的创新;建立规范的市场机制,包括债券发行的备案管理、信息披露和债券评级等;注重债券市场的协调和统筹,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积极引入和培育证券公司、保险机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债券市场行业自律的作用。

2.扩大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在现有的市场格局基础上,打通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形成以场外市场为主,场内市场为辅的统一、高效、透明的两元结构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两个市场之间既独立运作,又互相沟通。不同的交易市场,不同的交易方式,拓展了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满足不同投资者的要求,同时将改善市场结构,更好地发挥债券市场的作用。银行间市场是债券市场的核心,也是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场所。交易所市场是企业债券的市场,主要为小额投资者提供零散交易服务。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一般机构投资者作为两个市场的投资者,将熨平各子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从而把两个市场融为一体。

3.进行品种创新

完善我国企业债券的品种结构,从发行主体、债券期限、票面利率、支付方式、债券衍生等方面进行创新。长期以来,中国企业债券上市品种主要有普通企业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两种。这两个品种的设计均较为单调,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而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票面利率固定,支付方式单一,债券的衍生品种很少,这根本不能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借鉴国际经验,根据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历程和实际情况,我们应尽快调整并完善企业债券的品种结构。据此,中国企业债券可设置两个种类:第一类可称为企业债券类,严格按照《公司法》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可以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也可以延伸到可转换企业债券。第二类类似于国际上通行的市政债券类,主要由重点建设项目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发行,募集资金须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用基础是发行人或投资项目稳定的现金收入流。在债券的品种创新方面,则应着手进行推出交易所衍生债券产品的准备工作。例如,发展指数化债券,可弥补债券的流通性、可转让性较差的缺陷,提高债券交易的效率。企业债券可以考虑发行中长期债券,也可考虑发行浮动利率债券,以及设计不同的支付方式,将期权与债券组合形成衍生品种等,为市场投资者创造优良的风险规避机制和更多的投资品种选择,从而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

4.规范管理,使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化

多年以来,企业债券的管理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导致企业债券市场多头监管,效率低下。要很好的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使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化,具体措施有:(1)淡化或者逐步取消计划规模管理,扩大企业债券发行额度。(2)放宽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在保证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同时,可以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资产重组等其他真实合法的用途。(3)对企业债券的审批,首先应选择大型国有企业和集团以及上市公司,满足一些国有重点企业的发债需求,然后逐步安排一部分额度给一些经营业绩优良而又资金短缺的非公有经济,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发行债券。在发行的方式上,要尽快推行企业债券发行核准制。(4)企业债券的发行审核应直接交由中国证监会监管。改变多头管理的格局。提高发行审核的质量及融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5.规范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是信用评级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它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评判其风险与收益水平,是投资者决定是否投资,以及以什么价格进行投资的关键。为此,有必要培育和规范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首先,政府应大力支持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的自愿评级改为强制性评级,树立评级机构的权威。其次,明确公司债券评级机构的责任,明确评级机构因评级有失公允而损害投资者利益时所应承担的连带责任。第三,完善债券评级指标体系。信用等级评估不应只局限于对企业目前财务状况的一个评价,应对企业的历史、现状、未来做综合的评价,注重企业发展的长期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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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利民: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硕士), 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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