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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办公会会议纪要

时间:2022-10-27 00:27:51

书记办公会会议纪要

第1篇

《办公会议纪要》,有书记办公会议纪要,常委办公会议纪要,市(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等等,现在都有印好的文头,各级机关使用的频率较高,它是机关的常用文种。办公厅(室)工作人员,尤其是文秘人员,写好《办公会议纪要》是一项必备的知识与技能。

《办公会议纪要》的写法,大体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开头,这部分主要写明六项:

1、时间,即开会的日期;

2、地点,即召开会议的所在地点;

3、主持人,即主持召开会议的领导人;

4、参加人员,包括正式参会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及其身份(职务或职称);

5、记录人;

6、事项,直写题目,如关于××事或××问题,会议同时研究几件事的,则写:①关于××事;②关于XX事等。开头部分一般应包括这六项,若有与会议事项有关的活动,如会前看电视或察看现场,应在开头部分中作为增加的一项,并作简要说明,因为这种活动与会议的事项有关系。

第二部分是正文,是会议研究或决定某事项的内容。

一般地要写明三个层次或四个层次:

1、该事项的情况介绍;

2、对该事项需要会议研究的问题;

3、这些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以及落实有关方面的要求与责任;

4、存在的分歧,或不同意见的保留,或有某些方面的争议。其中四个层次有就写,没有就不写。如果有两件以上的事项,相互又没有直接关系的,那就一件事项一件事项写。第一件事项写完再写第二件,接着依次写,避免混淆不清。

写作《办公会议纪要》应注意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要以会议记录为基础。纪要是由记录产生的,记录是纪要的原始材料。因此,在整理纪要前,记录人要认真地听取每个人的发言,把发言的内容全部记下来,重要的部分要将原话一字一句记下来,必要时再问发言人一下。也可征得领导同意,进行录音,防止漏记、错记。但纪要又不是记录的全部重复,而是记录内容的概括和提要。所以,记录既要认真记好,又要妥为保存。纪要的底稿要附上记录,一并存入档案。一旦纪要出了差错,可以查对原始记录。

第二,要以主持人的最后发言为准。在会议研究过程中,各个人对事情的看法、所提解决措施不可能完全一致。但整理纪要时应“求同存异”,把共识的和一致的内容归纳起来,至于某些分歧和有争议的内容可以保留。一般说,主持人是领导人或是受领导人的委托者,他在最后发言时要归纳共同的和不同的意见,作为对某事项的结论。整理人应以他的最后结论性发言为准,记入纪要,成为纪要的主要内容。如果主持人认为某些争议需要记入纪要,整理时可列为纪要正文的最后一段。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团结协作,奋力争先,忠诚事业,奉献**。

第二条区纪委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工作、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推荐、任免和奖惩、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常委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自觉服从集体领导。

第三条常委会议事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必须符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学习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纪委的重大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意见,研究贯彻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讨论研究本委向党代会、纪委全会和上级的工作报告、全会决议(草案);讨论研究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局性问题、工作部署、工作总结。

第六条按照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立案和处理;研究需要公开处理或通报的重大典型案件;研究区纪委受理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和申诉案件。

第七条按照管理权限,研究提出区纪委内部机构设置和干部任免、调配及方案和实施;会同区委组织部向区委推荐纪检监察领导干部。

第八条按照职责权限,研究答复区纪委委员提出的询问或质询。

第九条研究决定常委会成员的分工。

第十条研究制定或调整各室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制定和修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其他应由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确定议题

第十三条区纪委常委会议题分为决策、讨论、通报三类。对决策事项,发扬民主,集体决策;对讨论事项,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对通报事项,及时周知,加强交流。

第十四条区纪委常委会议题原则上由区纪委主管常委提出,经分管副书记同意后,交书记审定。

第十五条区纪委常委会议题实行预先告知制度,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不得搞临时动议。

第十六条凡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作好充分准备,由提出议题的常委组织相关室提供所需数量的上会材料、方案或建议。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应做到主题明确,文字表达准确精炼。

第十七条根据需要,区纪委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书记碰头会,沟通情况,酝酿提交常委会讨论的议题,协调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但不代替常委会决策。

第四章召开会议

第十八条区纪委常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书记决定可临时召集。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参加。常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书记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出席纪委常委会议的人员为全体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有关室主任列席常委会。常委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先通过办公室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二十条常委会议事,由分管常委就议题作说明或列席会议的相关室主任作汇报;对需要做出决定的问题,各常委应态度明朗,意见明确。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形成意见或决定。

第二十一条常委会讨论的意见或决定,必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由应到会过半数的常委同意才能通过;对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并按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定;对重要事项意见不一致时,要进行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会后作进一步调查研究,提交下次常委会议再表决。

第二十二条区纪委常委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由纪委书记或委托有关人员在会后向缺席的区纪委常委通报情况。

第二十三条区纪委常委会议所讨论决定的议题若涉及常委会某一成员或其亲属的有关问题时,本人应实行回避。

第二十四条对常委会议事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对泄密者要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区纪委常委会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要认真、准确地作好记录,以便查考,并根据会议的要求,起草有关文件或纪要,会议记录应作为机密资料妥善保存。

第五章执行

第二十六条凡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问题,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分管副书记或主管常委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贯彻落实。区纪委常委要督促检查各分管室执行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的事项,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决策顺利实施。涉及跨分管工作范围的重点工作,原则上由一位副书记或常委为主牵头负责,相关副书记或常委密切配合。

第二十七条区纪委常委会上常委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也可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坚决执行常委会决议。区纪委常委在执行中认为常委会决策不便执行或不能执行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常委会报告,当常委会不予改变原决策时,常委必须坚决服从,在认真执行的前提下,可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二十八条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的事项,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检查、催办和督办。承办对象应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向纪委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等重大事项,来不及召开纪委常委会议事及会议表决的,必须报经书记或主持常务工作的副书记同意后办理,办理或处置后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第三十条对区纪委常委会已作出决定(决议)但又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常委会复议,在紧急情况下也可由书记办公会议作出适当调整,并提交下次常委会认可。

第3篇

为了规范办公操作程序,提高办公效率,制定《辽东实业集团办公操作规程》。

一、公文处理

(一)来文处理

1.凡中央、国务院、总省市行、市人民银行及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有关单位及其所属部门的文件、信件及对本集团工作的指示,一律由办公室登记,并根据文件内容分发处理。

(1)办公室文书收到文件后,在文件处理单上标明办理时间要求,即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注意见呈送集团领导批阅。

(2)如主管领导不在东港,文件又急于转至部室办理的,可将文件复印件先送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根据领导授意办理。

(3)有关部门收到文件后按领导批示立即办理,重要事项要在上报前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间)将办理结果报分管领导。

(4)特别紧急和重要的文件,办公室主任可直接请示董事长或总经理,特事特办。

(5)有关部门应将办理的结果或会议研究的意见,及时形成正式文件,经总经理签发后,上报领导机关或印发给辖属有关单位。

2.其他单位、部门来文、来函的处理程序是:

(1)办公室收文后,即在文件处理单上标明处理时间,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批意见,呈分管副总经理阅批。

(2)分管领导批示后,由文书送有关部门处理。

3.各公司以正式书面材料请示工作、需作答复的,办公室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直接签批有关部门处理,重大问题或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先由有关部门将办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二)公文起草

第一,起草。各部门文件、材料的起草人,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领导意图,起草的文件、材料要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到情况真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直述不曲、切实可行、符合规范,篇幅力求简短。文件初稿要附上填写完备的发文稿纸,一并提交给部门经理审阅修改。

第二,审核。部门经理作为文件起草的负责人,要对文件的时间要求、质量要求负全面责任。对文件的政策依据、领导要求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根据文件内容要求、重要程度、发送范围等初步核定密级和紧急程度,签名后送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修改和签发,然后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对公文格式、文种使用、公文主题词、语言表述、标点符号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修改后交文书编号、打字、印刷和邮送。

(三)文件签发

上报各级政府、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发,重要文件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后签发。

文件签发、印制的程序:

主办部门起草并填写发文单送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送办公室核稿(提供文件拷贝)由办公室编号由办公室修改、打印装订分发。

(四)文件制发与归档

1.文件制发。经总经理签发的文件,要及时交办公室核稿和印制。由文书进行登记,编制发文文号,核定印制份数,文件经校对准确无误后发送。文件按发送时间分为特急件、急件和一般文件。对特急件办公室要随到随印制并发送;急件要抓紧印制并发送;一般文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印制并发送。

2.文件归档。所有文件制发完毕后,文件底稿交给办公室文书,由其妥善保存,于次年年初统一分类整理、立成案卷。

二、会议管理

(一)公司外的会议

公司外会议是指政府及其各部门要求或其他单位邀请本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性会议。

各级政府或职能部门通知本集团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秘书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并立即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凡要求董事长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送董事长批示;凡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签注后呈分管领导批示。参加会议准备的材料,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秘书通知有关部门在限期内完成,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定。

(二)本集团召开的会议

1.会议的组成和议题

(1)董事长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董事长和各位董事。董事长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主要议题是讨论决定集团总体工作思路、重大经营方针政策和重要改革举措。

(2)总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主要议题:研究决定各公司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员工队伍建设及干部的奖惩、任免、调动等重要事项;审议决定对案件的审查处理和处理有关违规违纪人员;研究决定以集团名义授予的先进集体、个人荣誉称号及表彰决定。

(3)部门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会议。主持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主要议题:研究决定本集团的改革发展规划和重要措施;研究决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制定各公司业务经营战略、计划和目标;讨论决定重要规章制度和办法;听取审议各部门工作、分析业务经营状况。

2.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5分钟就座,参加经理办公会和全体职工大会的人员要在签到簿上签到。因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请假。

(2)会议期间,会场上严禁吸烟,与会人员不准会客,不处理其他公务,关闭通讯工具,专心听取有关问题的讨论并认真发表意见。

(3)会议保密。参加会议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会议内容严格按照会议主持人的要求进行传达,不得私自泄漏需要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3.会议记录、纪要

(1)会议记录。每次会议都要进行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

(2)会议纪要。会议主持人决定是否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写明会别、会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定的事项、议定事项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完成的时间和原则要求等。

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凡是需要印发的会议纪要,在送会议主持人签发前,要先送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会议纪要的分发范围为出席会议的部门和领导。根据需要,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可扩大分发范围。凡是不需要印发的会议纪要,但要求办理的事项由办公室通知承办单位办理。

(3)会议记录、纪要的归档。由办公室主任封闭立卷,交文书存档。

三、对外活动

1.本集团组织的重大活动,需要邀请政府有关领导或其他单位领导参加的,一律由办公室请示总经理同意后,以辽东实业集团名义邀请。

2.市政府有关领导、各部(委、办、局)来集团视察工作,由总经理接待。总经理不在,可授权副总经理接待。

3.非业务部门,如新闻宣传、档案等来商谈工作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安排接待。

四、请示、报告、议事

(一)请示

1.本集团内部,各公司向总经理请示工作,涉及重要决策的,应以书面材料送交,总经理批示后办理,原件交办公室存档。

2.向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请示工作,以正式文件办理,由总经理签发。

(二)重大情况报告

建立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本集团辖内各机构发生的重大事件,如被盗、被抢、爆炸、绑架、携款潜逃,重大职工人身安全事故、员工突发重病或交通事故、员工家属亡故,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情况。

2.报告程序和方式

各部门要及时以电话形式向办公室(值班室)报告情况,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报总经理批示。

(三)议事规则

1.议事程序

(1)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有涉及普遍性的问题或有明确规定或在分工范围内的问题,由分管人员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重要、疑难问题,要在部门经理主持下经部门内研究后予以答复和解释,重大问题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2)处理业务涉及其他部室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人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统一意见后,由主办部门处理。

(3)超出部门职责范围或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商不能统一意见,需提请分管总经理定夺的问题,要在本部门认真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4)副总经理在分管部门提请研究决定事项涉及其他分管部门时,亦应主动与其他副总经理沟通协商,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统一意见后,由主办部门处理。

(5)经过上述程序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事项报请总经理决定。

(6)涉及机构人事及全公司业务经营重大问题时,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经理办公会研究。

2.议事纪律

(1)做到雷厉风行,力求急事先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对总经理明确答复和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抓紧办理,不得拖延。

(2)树立政策观念,坚持科学决策,不得擅自、盲目决断。杜绝拖拉、推诿,上交矛盾的不良作风。

(3)各部门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承担责任。不得越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研究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答复、批复的事项负总责。

(4)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及会议汇报工作要简明扼要、观点明确。

(5)对回避矛盾、不负责任、贻误时机造成影响和出现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督促检查

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对总经理办公会议、经理办公会议确定事项和总经理的批示进行督办。各部门协助办公室落实总经理办公会、经理办公会及集团领导确定和交办的事项。

办公室定期汇总督办事项办理结果,向总经理汇报。

(三)督查事项办理时限

对总经理批示或交办事项,要即收即办,由办公室根据要求提出办理时限并督查催办,各部门必须在时限内办理完毕。如有困难要提前向办公室备案并作出说明。

六、出差

(一)公司工作人员出差包括:离东港参加各类会议、活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其他因公事项。

(二)实行逐级报批。离东港在丹东市内参加各类会议、活动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活动,参加部门应持有关部门的正式通知,报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参加;在丹东市外的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同一部门正副负责人不能同时全部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全部外出时,事前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并指定临时负责人。

(三)做好出差汇报。出差结束后要撰写出差情况报告,包括出差事由、时间、地点、内容、结果等。凡离东港参加各类会议、活动,都要写出书面专题报告呈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出差结束后要向集团分管领导汇报。其他人员出差结束后要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七、

(一)办理来信

1.拆封、登记。件由办公室秘书拆封,写给公司领导个人姓名的信件,由其本人或委托秘书拆封;写给各部门的来信,由部门领导或指定专人拆封。各部门和办公室收到来信后,应将来信姓名、单位、地址、日期、内容等逐一登记。

2.办理、答复。件经办公室主任批示后,由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二)接待来访

1.来访人员先由办公室秘书接待,然后根据来访人初步反映的情况和涉及问题,由秘书通知有关部门接待。

2.部门负责人得到通知后应立即指派专人负责接待,重大问题由部门负责人亲自出面接待。

3.接待来访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解答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

4.遇有集体来访或反映重大问题的上访,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或总经理,视情况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接待处理。

第4篇

一、纪检监察机关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中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办案领导机制。近年来,我区在查办大要案过程中,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办案工作情况,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叶建青任组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勇为副组长,公安、检察、法院、政法、审计、司法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勇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吴茂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裕明,区委常委、公安分局长刘向东三人为副组长,法院、检察、区纪委分管案件的领导为成员的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纪委、公安、检察、法院主要领导亲自抓办案,定期分析办案工作情况,对一些重点案件的查处,亲自组织,直接指挥。分管领导全力以赴,尽职尽责,集中精力抓案件。对上手的案件精心组织,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采取成立区委专案组的形式,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成效非常显著。

(二)建立办案协作机制。为进一步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出台了《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作办案的意见》,形成了明确分工,又相互合作的办案协作机制。一是明确案件管辖范围。区纪委定期召开由公安、检察、法院等组成的办案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和调度各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并明确在案件查处中,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中共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查处非纪检监察对象涉嫌经济犯罪的行为;检察机关主要负责查处非纪检监察对象涉嫌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协调配合。根据案件需要,在执纪执法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办案,进行联合办案。需要对与案件直接有关的或同案的非党员、非监察对象进行询问时,提请公安检察机关协助调查。如我们在调查区林业系统有关问题时,发现某林场存在滥砍乱伐、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问题,调查组根据发现的问题要求森林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助,查清了非法所得20多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结果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明确案件移送的条件和程序。区纪委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被调查对象已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公安、检察、法院依法查处犯罪案件过程中,对涉嫌犯罪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前,法院在一审判决后,书面函告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理。

(三)建立办案人才储备机制。区纪委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一起从单位中一共选出16名办案人员,从基层纪委或区直部门选出30名陪护人员,组成办案人才库,这样有效地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抽调人员难的问题,较好地提高了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

二、纪检监察机关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并且已经开始在做相应的工作,但由于办案中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片面思想,即使是在案件查办当中发现了不属于自己单位管辖范围的案件,有些部门也很少将发现的线索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移交给该管辖的机关。

(二)协作衔接不紧密。区纪委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前期调查、立案等方面进行探索与尝试。针对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与刑事司法脱节的问题,根据要求,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作办案的意见》,确立了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疑难复杂案件联合协调处理及备案审查等多个制度。这些机制和制度建立,对实现纪检监察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促进执纪执法资源的整合,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及时准确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但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衔接机制执行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改观。

(三)信息沟通不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在信息通报、协作配合、制约监督等方面各自都掌握一定的信息,遇到案件时,都是层层汇报、临时解决,只有信息到了纪委、公安、检察、法院等执纪执法机关“一把手”这里,认为需要一起来协商时信息才会通畅。

三、纪检监察机关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中的对策及建议

(一)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政法、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制度。一是通过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区纪委监察局通过联席会议,通报一段时间以来查办的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案件情况;公安机关通报查办纪检监察对象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检察机关通报查办的公职人员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案件的情况;法院通报民事、行政案件中,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或工作失职等情况。二是通过联席会议加强学习,消除认识分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通过联席会议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听取业内富有经验办案人员的高见,增加见识。三是通过联席会议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分析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原因和规律、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重要信访件的解决方法和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方案,还可以积极探索执纪执法机关加强协作办案的新途径。

第5篇

一、议事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党组、省委有关精神,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实际,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

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班子集体的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

集体讨论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须回避。

二、议事范围

1.学习传达党中央、教育部党组、省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事项;

3.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高等学校校级领导、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不含教育考试院副处级)干部选拔、培养、考核、奖惩、任免等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

4.研究讨论决定高等学校、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5.研究讨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以及省教育纪工委查处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等;

6.研究加强工委自身建设问题;

7.其他需由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1.提出议题。议题通常由相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拟定初步方案,书面报工委分管领导审核、工委书记同意后提出。

2.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工委领导成员、处室之间充分酝酿沟通,最后由工委书记决定是否提交会议研究。

3.准备材料。提交会议研究的材料必须经过科学论证,观点鲜明、目的明确、有理有据、实事求是。提交工委会议讨论的书面材料一般应打印15份。

4.提前通知。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

5.集体议事。会议先由工委分管领导或有关职能处室介绍议题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6.做出决定。工委会一般采取会议表决的方式作出决定。表决可采取投票表决、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等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干部议题须实行投票表决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工委成员半数以上(含半数)方能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形成“工委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以委办公室名义印发,原则上由工委办公室主任签发。重要的会议纪要,应报工委书记签发。会议纪要在规定范围公开,分送工委领导、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根据需要报送教育部党组、省委和省政府分管领导、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四、其他要求

1.会议组织。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视情安排。工委成员参加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由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工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委托工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工委成员到会方能召开;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

2.会议记录。会议由机要秘书记录。每次会议均作规范、详细的记录,并列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等。讨论中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应在记录中载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应及时归档。

3.特别程序。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决定的,工委相关领导可临时妥善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通报。

第6篇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县纪委、监察局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不断创新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新的局面,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以健全制度为抓手,推进工作落实的机制进一步完善

我县县委、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__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组织、制度、监督、考核上,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形成“齐抓共管”,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纪委牵头,组织部、政法委等14个相关单位部门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安排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检查和督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成员单位予以落实。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通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今年,通过联席会议部署,各部门开展有关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项目7项,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100多个,切实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在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上设定“三员一岗”新模式。我们在村支委中确定1名纪检委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制度等。在村委会成员中明确1名廉政信息员,及时反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使农村廉政预警网络得到进一步建立健全。在老干部、老党员、老退伍军人、老教师中聘请1名村员,收集、反映、代办村民事项,参与村接待,配合调处件,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在无职党员中确定1名党风党纪监督岗,职责主要为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六要六不要”行为规范的遵守、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的执行、基层干部述职述廉等工作,参加对农村基层干部评议、质询、年度勤廉考核等,引导村民支持和参与廉洁干部、廉洁家庭、廉洁村组、廉洁乡镇创建活动。三是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做到了四个延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乡镇签到村。年初,全县21个乡镇分别与259个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和责任,年终按照目标要求逐项考核,严格奖惩。廉政档案建到村。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实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填写报告表,连同村级签订的廉政责任状、村级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一同归档。目前,全县259个村廉政档案基本健全,进一步扩大了对村两委主要党员干部的监督范围。廉政谈话到村。由乡镇党委书记负责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廉政谈话,乡镇纪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村两委其他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一年来,已对218名农村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有效防止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党风廉政教育到村组。在

春节前对全县21个乡镇党委委员和政府领导班子副职、259个行政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共600余人进行分片集中学习培训,县纪委派出成3名常委分别向参训学员讲授了廉政党课。

二、以注重制度创新为关键,源头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出台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上缴制度》。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延伸到村级主要干部。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全县151名科级干部补报了自20__年以来个人有关事项176项。通过村级主要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要求向村主要领导干部提醒谈话19人次,及时有效防止了不廉洁行为发生。此两项制度所形成上报的信息分别在去年8月、10月被中纪委网络版“情况交流”栏目采用,起到了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的作用。二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县监察局联合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6个部门出台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个人驾驶公务用车和规范公务人员驾驶摩托车的制度》,并向全县公车驾驶员和各单位主要领导发出一封公开信,要求驾驶员管好车钥匙,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进行监督。加强了对县乡二级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监督,经常性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去年来,对2名乡镇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诫勉谈话。今年,对7名科级领导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提醒谈话,书面承诺报纪委备案。三是公益事业项目招投标向乡村级延伸。为规范乡镇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打造农村廉洁工程,出台了《__县乡镇公益事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万元以上公益事业项目要求进行招标投标,乡镇纪委严把项目核定关、招标程序关、招标纪律关,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乡镇实行项目工程派驻纪检员制度,实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直到项目竣工。20__年以来,全县21个乡镇已对23个新农村项目建设工程派驻了31名纪检员,及时纠正了5起有违纪苗头的行为,查处和处理了3件村干部扰乱重点项目建设施工或挪用工程款案,3名村干受到党纪处分,避免项目工程建设损失300万元,挽留投资项目4个。四是实行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点是加强对来信来访多、村收入多、征地补偿费多的村实行直接审计,同时规定每个乡镇每年审计面不得少于本乡镇行政村总数的30,近二年来,全县通过乡镇审计的村、组达385个,清查不合理开支40.7万元。

三、以实行为民服务新机制为重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新貌

一是实行为民服务全程制。在全县21个乡镇均成立了为民服务中心,对来人、来电、来信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

“零距离”服务。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为民服务全程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建立了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绩酬挂钩考核办法等工作考评制,签订岗位责任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分明,考核有据。推行了公益性事业采取购买服务、定岗服务、委托服务等方式,在服务程序上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进行,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做到受理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为民服务向村组延伸,健全为民服务全程网络,全县每个行政村、每个村民小组聘请了为民服务员,帮助群众代办申请事项,有效形成了县、镇、村、组为民服务联动,群众办事形成了

“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的方便快捷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县已设立村级代办点240个,为民代办事项2203件。二是推行双向承诺制。今年来,我县推行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双向承诺制”,即村级组织根据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向乡镇党委和党员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党员同时向村党组织和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在党组织和群众的双重监督下兑现,违背承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确保承诺,对“双向承诺”规定了承诺主体、承诺内容、承诺事项,实行“季度汇报、半年督查、年度评议、表彰奖励、诫勉谈话”五项工作制度,做到“承诺时间、组织公开、建立台帐、进行评议、规范建档”五个统一,同时,加强督促落实,形成年初承诺、年中查诺、年底评诺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县259个村、8448名党员干部已作出承诺12670条,整改意见建议760条。三是以“五制”推行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四公开。公开考评制。将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签订责任书,量化任务,明确职责,综合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民主评议制。把公开工作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公开工作的民主测评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服务承诺制。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编号消结,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点题”公开制。凡是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消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县政府网站对“百姓心声”群众网上报道的问题,要求主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和解决。目前,已接收群众网上点报公开办事事项352件,按期回复率100。责任追究制。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蒙骗群众、侵犯群众民利、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以努力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为保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力度

一是实行乡镇纪委案源分析汇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案源分析汇报会,

第7篇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坚持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议事质量,完善街道党工委科学的决策机制,促进城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街道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应于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

第三条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的全面工作。

第二章议事原则和议事范围

第四条街道党工委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人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在行动上必须按照党工委的集体意见执行。

第五条书记和委员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都只有一票表决权。书记和委员都必须服从和执行党工委集体通过的决定、决议,维护党工委集体的权威,任何个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或背离组织另搞一套。

第六条党工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党工委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七条党工委会议是党工委对重大问题做出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工委书记因故不在,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第八条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的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二)研究制定社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三)研究制定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原则和规则;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奖惩和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调整,研究提出对区有关职能部门在街道派出机构的负责人考核、奖惩、任免、调动的意见和建议;

(五)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要事项;

(六)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党员发展的审批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七)研究决定对所管理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违纪处理;

(八)向区委、区政府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九)街道办事处3000元以上的计划外开支以及重大经济活动;

(十)听取并审议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报告、汇报,检查党工委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十一)其它需要党工委全体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会议的准备

第九条党工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特殊情况除外)及有关事项由党政办公室提前1-2天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条各科室拟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报书记办公会确定。分管领导对提交研究的问题应听取各方意见,摸清情况,搞好论证。

第十一条建立书记办公会制度。书记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等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二)需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的重要问题;

(三)街道办事处日常重要工作和重要经济活动;

(四)其它需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党工委会议的议题由书记根据书记办公会的意见和工作需要确定,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第四章发言和表决

第十三条党工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开会,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要事先向主持人请假。

第十四条与会者发言应围绕主题,简明扼要,开诚布公。参加会议的同志应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不搞“一言堂”。

第十五条党工委会议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应进行表决。表决必须经到会半数以上的党工委委员同意方能有效,少于半数的无效。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出现重大分歧,不要急于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有争议的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紧急情况下,到会党工委委员不足半数时决定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党工委会汇报。

第十六条党工委会议表决一般采取口头同意或不同意的表决方式,必要时也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的结果应当场公布。

第五章党工委会议决定的贯彻和纪律要求

第十七条党工委会议的主要内容,会后应及时向未参加会议的党工委委员通报。

第十八条党工委会议做出决定后,党工委委员按照工作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党工委会议报告。

第十九条党工委会议记录要内容详细,字迹清楚,重要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党工委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定期向党工委会议汇报党工委会议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条党工委委员必须按照和有关保密纪律的要求,对党工委会议决定的事情,未经组织同意,不得泄露或扩散。

第二十一条党工委会议确立的全年经济发展计划的贯彻落实及街道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向党工委会议汇报一次,并在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处理:

(一)街道党工委及其成员不履行职责或不按组织原则办事的,应当批评纠正;

(二)街道党工委及其成员违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应当批评纠正;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三)党工委委员泄露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8篇

同志们:

根据县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这次会议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并召开,是县委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精简会议、改进作风的具体行动。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级四套班子全体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党校常务副校长,管委会副主任;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县纪委常委、委员,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街办党工委书记,各乡镇(街办)党委、党工委副书记、纪检书记、综治主任、党办主任、派出所所长、综治专干。

今天会议的议程有三项,一是由各位县委常委分别就组织、宣传、zd、统战、信访、党委系统办公室和群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由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刘晶朋同志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由县委书记、县长卫明喜同志作重要讲话。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由各位县委常委对**年度工作进行扼要总结,重点对**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

下面,先由我就党委系统办公室工作、信访工作和群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以县委办为统领的党委办公室工作、信访工作和群团工作过去没有在县党建或党务工作会议上做过专题的安排部署,这次把这三方面的工作拿在党建会上专题部署,充分体现了县委对这三项工作的重视和摆位。总的来讲,去年的办公室工作、信访工作和群团工作在全县总体工作中能够围绕大局、履行职能、强化服务、深入创新,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在全省、全市的工作排位中均名列前茅。下面,我重点就这三方面的工作如何在全县**年整体工作中发挥好作用,做一些要点性的安排部署。

一、关于党委系统办公室工作。各级党委办公室是各级党委的参谋助手,具有从属性、政治性、综合性、协调性、事务性的基本特点。全县各级党委办公室工作要立足这些特点,除认真高效履职做好日常工作以外,重点提三方面的要求。

一要确保政令畅通。全县各级党委办公室特别是县委办,处在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服务全局的关键位置,是县委的中枢机构、全县工作的号令部门,也是基层群众的窗口单位,其地位和作用极为重要。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好县委的决策意图,确保县委的声音传达不走样、执行不懈怠、落实不折扣。

二要当好参谋助手。全县各级党委办公室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难点、群众热点,搞好调查研究,把政策吃透,把情况摸细,把问题找准,把思路理清,力争形成一批有价值、份量、务实的调研报告,努力提高决策服务的“含金量”。全面增强服务决策能力、以文辅政能力、督促检查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日常运转能力,真正参到点子上、谋到关键处、落到行动中。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对于一级党委和一个部门来讲,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该是素质高、能力高、效率高、领导最为放心的队伍。不断加强建设,优化队伍素质,始终是办公室永恒的主题。在此,就办公室系统队伍建设提十五字的希望和要求,即勤学习、善思考、有本领、会办事、守纪律。

二、关于信访工作。可以说,这是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础工作。近年特别是去年我县的信访稳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值得总结的有这样五点:第一是领导上手,四套班子领导特别是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一线接访下访抓信访。第二是乡镇部门负责,想方设法保稳定。第三是解决问题,抓住关键控局面。第四是上下沟通,左右联动,形成信访WW合力。第五是两级信访干部负责、敬业,站好了岗位。借此机会,我代表联席会议向一年付出辛勤工作和奉献的领导和同志们,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同志们由衷地说一声感谢,道一声辛苦了!

前天,贯彻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我县已经召开了今年第一次信访工作县委书记点评会。卫明喜书记明确提出了今年信访工作“四访提升”(即:以信待访、以情接访、以心化访、以法处访)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经联席会议研究,今年信访工作的总的目标是:两个零访,五个好于。两个零访,即在全国“两会”期间确保赴省集体零上访、赴京零非访;五个好于,即信访工作各项指标、领导干部接访、积案化解、信访秩序、信访基础建设要好于上年。总的工作思路是:领导上手,四访提升,三级联动,主动作为。按照这样的目标和思路,今天,我重点讲五点要求。

第9篇

区全体会议

区全体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一季度召开一次。议题由区长决定,区长外出时可委托常务副区长决定。

一、会议任务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和市委、市以及区委的指示、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

(二)讨论决定区人民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部署区人民重要工作;

(四)通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

二、组成及参会人员

区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局长组成。

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及安排有关部门、街办(镇)、单位负责同志列席。

三、会务工作

区全体会议会务由区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分管副主任协助。具体会务由区办公室综合科承办,秘书科协办,各有关部门配合。

区办公室综合科根据区要求,拟定会议方案和会议通知,呈区办主任审核、常务副区长审阅、区长审定后实施。会议方案内容:

(一)会议名称。

(二)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员。

(三)会议日程安排。

(四)会议印发的主要文件、材料及起草。

区长讲话、《工作报告》等重要综合性文件由区秘书科负责起草;副区长讲话由区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起草;区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报告或发言材料由其单位负责起草,送区分管副区长审核签字,由区办公室统筹。

四、会议纪律

(一)副区长不能出席会议的,向区长请假。

(二)区其他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单位的正职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应向区主要领导请假,准假后须委托本单位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参加。

(三)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按指定位置入座,关闭无线电通讯工具。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录音、整理会议记录。

(四)应妥善保管会议文件、资料,防止丢失和失密。

(五)会议期间禁止会客,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五、会议记录、宣传报道和督办

(一)区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需印发的,待整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区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常务副区长审阅,区长签发。

(二)区全体会议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加,宣传报道稿需经区办公室主任审核,如有需要报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审定。

(三)区全体会议需要落实的重要决定事项,按区办公室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办理。

六、会议资料整理归档

区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在会后及时收集汇总会议文件、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名单、签到表、照片、录音带、会议记录等)归档。

区常务会议

由区长或由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一般安排在周二下午或晚上,必要时由区长决定随时召开。

一、会议任务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市委、市和区委的指示、决定以及重要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区人民工作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报请市和区委审定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

(五)讨论通过区人民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

(六)讨论决定区各部门、各街办(镇)、各单位请示区人民的重要事项;

(七)听取区人民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汇报。

二、组成及参会人员

区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组成。

与议题有关的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召开区常务会议必须有会议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人员出席。

三、议题的提出

区直属单位、区直其他部门和单位向区上报议题后,按办文程序处理并经区领导审核同意后,区办公室秘书科整理提出书面议题,经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区长审核后由区长确定。

四、议题的审定

各单位报送的议题,统一报区办公室秘书科,由秘书科负责审查,并按规定程序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区办公室有关业务科室负责把好材料文字关,区法制办负责把好材料法律关。在区长或受区长委托的副区长批示同意后,秘书科于1个工作日内将议题整套材料原件及议题安排,报区办公室主任审核,并呈区长或区长委托的副区长审定。经区长或区长委托的副区长批示同意,同时又提出协调事项或文字修改意见的议题,应由有关单位办理后重新履行报送审批程序。

(一)凡提交区常务会议审定的议题,必须经过以下处理程序:

1、议题申报单位与议题涉及的单位进行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或基本一致的意见,并报分管副区长审查;

2、需区协调的议题,由分管副区长召集有关单位协商,并形成报区常务会议审议的书面意见;

3、如对议题有分歧,应将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倾向性意见,形成意见的依据一并提交会议;

(二)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提交区常务会议讨论:

1、区各职能单位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

2、应由有关单位协商解决的;

3、能由分管副区长与有关副区长研究解决的;

4、有意见分歧而未经充分协商的;

5、未经区常务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6、未经正式办文程序的。

五、会议材料准备

(一)会议材料由议题汇报单位为主准备,区办公室有关业务科室、区法制局协助。

(二)会议材料主要包括区常务会议审议文件(或汇报材料)、审议文件起草说明、审议文件有关附件和审议文件起草、审定人员名单等材料。审议文件起草说明包括有关政策、法规背景、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情况等内容。

(三)会议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在审议文件(或汇报材料)的首页顶格左上角用4号楷体字注明“区常务会议审议文件(或汇报材料)”字样;在审议文件起草说明、有关附件、起草审查人员名单的首页顶格左上角分别用4号楷体字注明“区常务会议审议文件附件一”、“区常务会议审议文件附件二”、“区常务会议审议文件附件三”等字样。

(四)上述会议材料由区办公室确定所需份数,并通知汇报单位按要求提前准备妥当,于会期前5个工作日送区办公室秘书科集中。

六、会议议题汇报

(一)区常务会议审议议题时,由议题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汇报内容为审议文件起草说明。汇报人同时要做好充分准备,回答有关问题。

(二)议题汇报可采用多媒体系统或电子演示系统辅助汇报。采用多媒体系统或电子演示系统辅助汇报的,应提前与区办公室综合处联系,以提前进行安装调试。

七、会务工作

区常务会议由区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分管副主任协助,秘书科具体承办,相关科室协助。

(一)会场布置。区常务会议一般安排在区办公大楼(一号楼)4楼会议室。会场摆放区领导席位牌。

(二)会议通知。区办公室综合科应提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及列席单位。

(三)会议签到。会务工作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负责会议签到。

(四)会议记录。由区办公室秘书科安排专人负责。

(五)会场服务。会务工作人员负责引导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处理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会议后勤服务人员应保证会场设施的正常运行及其他服务工作。

八、会议纪律

(一)列席区常务会议的单位一律要求正职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于会前通过区办公室综合科向区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委托副职参加。

(二)列席区常务会议的各单位负责人,应于会前认真研读会议材料,了解会议议题涉及本单位的事项、并了解会前牵头单位征求本单位书面意见的情况。在区常务会议上发表与本单位书面意见不同的意见,要说明理由。

(三)列席会议的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带助手。如需助手的,应事先征得区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区办公室综合科。

(四)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会议上分发有关文件、资料。

(五)出席、列席区常务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与会人员按指定位置入座。会议期间禁止会客,应关闭无线电通讯工具。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录音、整理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由工作人员引导入会场,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通过的正式文件或区常务会议纪要为准。

九、会议纪要、新闻报道和督办

(一)区常务会议编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区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拟写《西湖区人民常务会议纪要》,报区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区长或区长委托主持会议的副区长签发。

(二)区常务会议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加,需公开报道的内容,其新闻稿需经区办公室主任审核,如有需要报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审定。

(三)区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按区办公室督促检查制度办理。

十、会议资料归档

区常务会议资料(议题批件、签到表、会议文件、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由区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区长办公会议

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一般安排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也可根据需要具体调整并随时召开。

一、会议任务

沟通情况,协调事务,解决问题。

二、出席会议人员

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区长或副区长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参加会议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三、会议议题

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或由区长委托的常务副区长召集并主持。议题材料由各位区长或由汇报单位准备。

四、会务工作

区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区办公室秘书科承办。

五、会议纪律

参加区长办公会议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期间禁止会客,应关闭无线电通讯工具。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录音、整理会议记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六、会议纪要和督办

区长办公会议是否编印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区长或常务副区长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确定。需要编印会议纪要的,由区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拟写《西湖区人民区长办公会议纪要》,报区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区长或区长委托主持会议的副区长签发。区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按区办公室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办理。

七、会议文件资料归档

区长办公会议的文件资料,由区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区长协调会议

区长协调会议由区长或副区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一、会议任务

协调事务,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二、出席会议人员

区长协调会议由区长或副区长召集,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参加会议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三、会议议题

区长协调会议议题由召集会议的区长或副区长确定,有关材料由汇报单位准备。

四、会务工作

区长协调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区办公室秘书科或有关部门承办。

五、会议纪律

参加区长协调会议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参加会议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向主持会议的区长或副区长请假,准假后须委托本单位其他领导参加。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录音、整理会议记录。

六、会议纪要和督办

区长协调会议是否编印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区长或副区长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确定。需要编印会议纪要的,由区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拟写《西湖区人民区长协调会议纪要》,报区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区长或区长委托主持会议的副区长签发。区长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按区办公室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办理。

七、会议文件资料归档

区长协调会议的文件资料,由区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全区性工作会议

全区性工作会议,由区长或各副区长召集并主持,区直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研究、部署专项工作。要从严控制,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应由部门召开的全区性会议不得要求以区或区办公室的名义召开。各部门确实需要召开的本部门的全区性年度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

召开全区性工作会议,一般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将会议方案报送区办公室审核后报区审批。未经正式程序审批的,原则上一律不予受理。全区性工作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不得在高级宾馆和风景名胜区开会。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要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高效、节俭的形式召开。

一、会议方案制定和审批

(一)会议承办部门应根据区的要求拟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会议名称。

2、会议时间、地点、会期和参加会议人员。

3、会议日程安排。

4、拟请出席的领导,会议主持人、讲话人。

5、会议印发的主要文件、材料。

6、会议所需经费及其来源。

(二)以区名义召开的、由部门承办的全区性工作会议,由牵头承办部门提出会议方案,送区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并呈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审批。

(三)区直接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由区办公室综合科提出会议方案,呈区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核,并呈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审批。

(四)各部门召开的本部门全区性年度工作会议,由该部门提出会议方案,呈区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核,由分管副区长审批。

二、会议的组织实施

根据区批准的会议方案,由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会议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召开有关协调会议,通报会议方案,明确会务分工,落实任务。具体工作包括:

(一)会务工作

1、收集参会人员名单,落实、确认出席会议的领导。

2、制作座位席次图和座签。

3、布置会场,包括会标、主席台、鲜花、音响、录音、照像等。

4、组织会议报到。

5、划分讨论小组,确定讨论地点、明确召集人和工作人员。

6、确定参观考察路线等。

7、安排文艺演出等,并审定内容。

8、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会前现场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二)会议秘书工作

1、准备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稿。

2、拟定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

3、组织新闻报道。

4、编写会议简报。

5、会议结束后,整理录音、制作文件、印发领导讲话材料等。

6、负责会议文件和资料的立卷归档。

(三)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

1、按照区直机关会议经费的有关管理办法,编制会议经费预算。

2、负责会场内外及参观线路、参观点的安全保卫(包括警卫、消防、交通)和水、电供应,落实停车场地。

3、落实会场服务。

三、会议督办

全区性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按区办公室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办理。

补充细则

1、为精简会议,便于街道、镇、部门和单位安排工作和抓落实,除特殊情况外,区确定每周四为“无会日”,原则上不安排各类会议。除需部署紧急工作外,周六、周日区原则上不安排全区性工作会议。

第10篇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县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保证中央和省、市、县委反腐败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中共甘肃省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兰州市纪委《兰州市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县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县反腐败工作中重大问题和查办重大腐败案件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促进反腐败工作深入进行。

第三条  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委常委、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编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信访局等部门领导同志以及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组成。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担任。具体业务由县纪委案件检查室承办。

第四条  协调领导小组依照党内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调处理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重大问题;

(二)协调查处涉及党政领导干部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三)领导和协调查处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解决各执纪执法机关协同查办案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对查办大案要案批示措施;

(五)全县反腐败工作中其它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

第五条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协调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的收集、会务工作和会议文件的整理、印发、归档;

(二)跟踪督办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并做好督办过程和办理结果的记录;

(三)收集、掌握有关案件查办进展情况,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日常协调、沟通;

(四)完成协调领导小组及小组成员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协调领导小组主要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反腐败重大问题的方式开展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

第七条  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主持。会议议题由小组各成员提出并经组长确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因工作需要,可协调联系相关部门领导同志参加。

第八条  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主要以会议纪要、实施意见、工作安排意见等形式印发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

第九条  实行协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反馈制度。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的要求,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贯彻落实的情况。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的,应随时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协调,必要时可召开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

第十条  大案要案的查处应成立办案领导小组,并对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应及时对办案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予以指导。

第十一条  协调领导小组协调查办反腐败大案要案,应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县委、县委主要领导报告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为贯彻落实本规则,协调领导小组建立“榆中县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敷衍、推诿,或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第11篇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这次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和县党代表选举的有关业务从两个方面谈谈个人的一些意见。

一、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

(一)筹备阶段

1、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有关事宜。

这次会议后,各乡镇党委必须在3月1日前要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选举办法;,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方式。根据全县实际,县委决定全县22个乡镇统一进行换届,各乡镇必须在3月11日以前完成筹备工作、选出党代表,3月20日以前开完党代表大会。

2、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应涉及的内容。

党委会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定后要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一是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和主要议程;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等。二是请示的时间,应于2006年3月1日前向县委呈报。三是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县里下发的文件办。各乡镇可在此范围内,在上届代表数额的基础上作适当增减调整,如有新并入村的乡镇,可根据党员数量的具体情况确定代表名额。四是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应从本乡镇的实际出发,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五是乡镇党委班子、纪委班子的职数设置,根据省、市委的要求,按县委的规定,乡镇党委职数为5至7人,纪委职数为3至5人。六是候选人差额,研究、推荐党委、纪委候选人时,要严格执行差额原则。设7名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2名;设5名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1名。各乡镇纪委委员的差额均为1名。七是请示中需要明确的选举办法: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20%。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通常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先选举委员,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从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这些都需要在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中予以明确。

3、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组织委员、纪委委员、宣传委员、办公室负责人等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

4、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在选举乡代表之前,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及组织、纪检等党员干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5、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乡镇党委即应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附表);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的材料;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号召及要求。

6、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开好党代表大会的重要一环。在党委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后,党组织要通过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在党员中进行召开党代表大会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明确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自觉认真地搞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代表大会的召开;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利;进行实行差额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党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党内选举,保证党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7、组织指导选好代表。

主要内容有:一是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二是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的要求,确定好酝酿提名和选举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三是对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严格把好政治关。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应建议选举单位及时进行更换。四是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应及时向有关选举单位发出通知,将其分配到所属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并附上领导干部的情况介绍,与所在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一并进行选举。

8、做好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进行认真审查。一是看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充分发扬了民主,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二是看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然后写出审查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9、组织酝酿提出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县委批准后,即可着手进行酝酿提出“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工作。一是提出“两委”组成方案,向所属党组织发出推荐候选人名单的通知。主要内容是:推荐“两委”成员候选人名额(含差额);推荐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如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党委成员中党群干部应占多数,纪委成员中专职干部应占多数,“两委”成员除纪委书记外,—般不搞交叉重叠等。推荐方法:可采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支部(总支)党员会议等形式酝酿提名。二是根据推荐的名单,经党委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再返回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中进行讨论。三是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所属多数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由党委会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县委审查同意后,作为建议名单,分别提交大会主席团和新产生的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10、向县委呈报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一般情况下,“两委”委员人选同委员、副书记、书记人选一并请示,由党委呈报。上报的材料包括:《关于xxx党委、xxx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

11、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党委工作报告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

12、提出有关名单,编制代表名册。

主要包括: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编制代表名册;划分代表团(组),提出代表编组名单。

13、做好党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一是起草大会开幕词、闭幕词和关于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二是起草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三是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关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选举工作的主持词;四是提供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候选人情况介绍;五是提供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及选举办法(草案);六是起草上届党委负责人在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稿;七是起草预备会议、正式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党委、纪委一次全会等主持人的主持词;八是提供选票式样和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清点人数报告单、领发选票报告单、收回选票报告单等样表;九是起草大会须知。

14、召开党委会,审议党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基本结束后,即开党委全委会,听取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15、做好临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主要有:一是打印大会各种文件材料,并将有关材料装袋;二是制作代表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和总监票人佩条;三是准备票箱等选举用具;四是布置大会会场;五是向代表发出报到时间、地点的通知;六是联系邀请上级领导;七是落实代表食宿、医疗等安排;八是组织接待代表报到。

(二)预备会议阶段

1、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代表报到后,应及时召开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主要内容是:一是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二是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及其他有关确认事项进行说明;三是布置各代表团(组)推选正副团(组)长;四是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会前,提供会议主持人讲话稿。同时,将代表名册、代表团(组)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发给上届党委委员和各代表团(组),并发给各代表团(组)记录本。

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组)分别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一是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二是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三是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四是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和大会议程。

各代表团(组)会议结束后,由大会秘书处负责收集各代表团(组)讨论情况并向党委汇报。如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然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对选出的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经确认后,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将名单印发各代表团(组)和有关人员。

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二是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三是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四是通过大会议程;五是宣布有关事项。预备会议结束后,要将通过的报告、名单去掉“建议”二字、议程去掉“草案”二字,在其标题下加上“(xxxx年x月x日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字样,及时印发各代表团(组)。

4、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产生后,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包括:一是明确大会主席团的任务;二是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三是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四是通过大会日程;五是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如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名单等)。

(三)正式会议阶段

1、举行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经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党员代表,应参加这次大会。同时,安排不是代表的有关部门党员负责人和邀请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列会。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的主要程序:一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后,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代表出席情况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数,实到会代表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公布这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对上级领导和参加大会的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表示热烈欢迎;二是宣布党代表大会开幕;三是全体起立,奏(唱)《国歌》;四是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五是宣布休会。

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组织代表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二是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各代表团(组)对“两委”工作报告审议一定时间后,要根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的布置,讨论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酝酿新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四是推选监票人。五是审议关于上届“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在各代表团(组)开始审议上届“两委”工作报告后,根据大会进程,适时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一是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二是讨论通过上届党委提出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三是布置推选监票人;四是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情况汇报;五是审议通过关于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前,要将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持词提供给主持人;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发给主席团成员。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及时印发各代表团(组)讨论,然后提交大会通过。

4、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见面。

为了使代表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有更多、更直接的了解,除向代表印发“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外,可召开全体代表会议,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直接见面。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可向代表作简要发言,自我介绍姓名、简历,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见面会结束后,继续分团(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讨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各代表团(组)会议结束后,应即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主要议程有:一是听取各代表团(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情况汇报,确定“两委”委员正式候选人;二是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三是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会后,要抓紧下列工作:一是印制选票,并清点、包装好;二是准备好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总计票人)的标志佩条;三是培训监票人、计票人;四是准备好票箱、封条、剪刀;五是准备好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和清点人数、领发选票、收回选票报告单等表格。

6、大会选举。

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一般是:一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后,方可实施选举;二是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四是宣布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五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六是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投票;七是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八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九是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正式选举时,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7、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计票结束后,应立即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这是主席团最后一次会议。主要议程:一是听取总监票人报告大会选举计票结果,确认“两委”委员名单;二是确定“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8、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主要议程包括:一是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二是通过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三是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四是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二、党委会(纪律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作流程

党代表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党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纪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还要在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主要工作流程是:

1、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纪委书记。会前,将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词、选举办法、候选人建议名单送交会议主持人,准备好选票。选举结束后,要立即写出选举结果的报告,提交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会议的程序一般是:

一是清点到会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和实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二是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三是党委会负责人作关于新一届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四是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五是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六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七是填写选票,投票;八是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九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十是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数半数为当选),并提交党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十一是通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十二是新当选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讲话。

第12篇

秘书和文员的区别

虽然文秘和文员听起来差不多,但是,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文秘可以是文员,但是文员就不一定是文秘!为什么呢?具体请看介绍。

文员:

“文”者,指“文书”,也指“文员”,是由来已久的,有根据的。在我国,20世纪70年代以前,在政府机关以及军队内帮助上司处理文书、事务的工作人员就有两个正式职称——“秘书”和“文书”。基层单位,如乡政府、镇政府、连队称“文书”(文书工作人员,即文员);县、团以上机关和大中型企业则称“秘书”;法院、检察院内则有“书记员”(相当于“文书”、“文员”)。“秘书”与“文书”(文员)除了任职机关、企业不同之外,工作职能虽然有相容之处,但也有些区别。“文书”(文员)主要做记录、打字、文书制作、管理工作,兼做接待、收发、接打电话等工作,属于比较单纯的技术性、事务性操作人员。

秘书:

“秘书”则除了文书、事务工作之外,还担任辅助领导实施管理的任务,如组织会议、参与计划、撰写报告、调查研究等等。即所谓“既要参与政务,又要管理事务”。秘书的地位、级别、待遇,一般也高于文书。还有一点重要区别就是:“文书”(文员)都在办公室工作,是集体为机关、企业,为领导服务,而“秘书”中有一部分人专门为某个领导、上司服务,所以有“私人秘书”,却没有“私人文员”。

20世纪80年代之后,“秘书”和“文书”(文员)都被统称为“秘书人员”了。但是,在我国北方,在很多机关、企业,甚至一些中央首长仍习惯地称“文秘工作”、“文秘人员”。

西方国家也有类似的情况,如美国企业界,把打字员、接待员、录音员、复印员、文书制作、管理员等办公室内单纯技术性操作人员统称为“文员”;而把“文书、事务、一般管理”(三合一)的人员才称为“秘书”。英国政府机关的秘书被分为四个级别:行政级、执行级、文书级、助理文书级。前两级为高级秘书,可担任秘书长、秘书处长等行政长官,后两级为中、初级文秘工作人员。在英联邦国家和地区(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回归前的香港等等)规定:高中毕业生经过一年左右的专业培训,通过打字、速记、办公室事务、人际关系等5门基础课程考试,即可担任“文员”,而经过ICSA(The Institute of Chartered Secretaries and Administrators)等权威机关系统培训,取得17门专业课程的及格证书,并有5年以上文员工作经历的人员,才能担任正式秘书。

所以为什么说文秘就是文员,而文员却不一定是文秘。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区别!

文员的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会议、文书、印信、档案、接待、宣传栏、文件报纸收发,具体是:

1、接听、转接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2、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4、做好会议纪要。

5、负责公司公文、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分送。

6、负责传真件的收发工作。

7、负责办公室仓库的保管工作,做好物品出入库的登记。

8、做好公司宣传专栏的组稿。

9、按照公司印信管理规定,保管使用公章,并对其负责。

10、做好公司食堂费用支出、流水帐登记,并对餐费做统计及餐费的收纳、保管。

11、每月环保报表的邮寄及社保的打表。

12、管理好员工人事档案材料, 建立、完善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严格借档手续。

13、社会保险的投保、申领。

14、统计每月考勤并交财务做帐,留底。

15、管理办公各种财产,合理使用并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提倡节俭。

16、接受其他临时工作。

秘书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公会议和有关综合会议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起草工作,负责项目办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催办、查办和落实工作。

二、负责起草项目办公文、领导讲话、会议材料、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汇报材料等。

三、负责项目办宣传工作,经常深入工程一线,及时了解工程建设情况,总结工作中好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负责项目办不同时期各类文字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四、负责指导其他部门起草有关文件、汇报材料等,对各部门草拟的公文进行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