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注册会计师考试总结

注册会计师考试总结

时间:2023-01-28 21:36:08

注册会计师考试总结

第1篇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的知识点多,考试的计算量大,所以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要注意知识点的总结,特别是一些难点和重点内容以及易混淆问题的总结。为帮助考生准确把握此类问题,笔者结合多年的《税法》辅导经验,对在考试过程中容易混淆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期提供给大家,希望对大家顺利通过《税法》考试有所帮助。

一、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的规律

在增值税法中,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是考试的重点内容。根据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知道进项税额作为可抵扣的部分,对于正确计算应纳税额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纳税人支付的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税法对进项税额的抵扣项目作了严格的规定,因此,严格把握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哪些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是十分重要的,这些方面也是考生在做增值税的计算题时出错比较多的内容。

其实考生不需要死记硬背,通过笔者的总结,进项税额的抵扣有以下两个规律:

(一)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看销项税额的脸色

这是一个形象的记忆方法,我们知道看别人脸色也太不自我了,那么怎么理解这句话哪?也就是我们在判断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时看以前、现在 或将来的任何期间是否有对应的销项税额,如果有对应的销项税额,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反之则不可以抵扣。我们来验证一下:例如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原因是该货物由于发生了非正常的损失,将来没有对应的销项税额,所以该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再比如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由于货物已经作为最终消费品了,也不会再有对应的销项税额了,所以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在这里,笔者不过多举例验证这个规律。大家可以用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做一下练习:1.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4.视同销售情况下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5.确定属于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非应税行为时,其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当然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上述判断是建立在发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的,如果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运输费用是否可以抵扣看所运货物的脸色

这句话的含义是如果所运货物有对应的销项税额,或者所运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则为运送该货物所发生运费的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例如:外购的固定资产,因其自身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支付的运费也不能抵扣;如果运输的是纳税人对外销售的免税货物,由于销售该货物免税,也就是无对应的销项税额,所以运送该货物的运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运送的是购进的免税货物,由于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所以运送该货物的运费的也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同样的思路大家可以判断出为运送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所发生的运费是可以抵扣的。

例1: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的是(A)。

A、外购非应税项目用的货物的运输费用

B、外购免税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C、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

D、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

有了上面的两句话,考生不需要一一记忆书上的每一个知识点,在考试中做到灵活运用,这样才可以解答出我们也许在平时练习中不熟悉的问题。

二、包装物租金与押金在增值税、消费税计算中的规律

在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中都涉及包装物的问题,考生要注意包装物租金与押金的区别:

(一)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直接将包装物租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后作为计税依据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纳税人取得的租金收入也要作为应税收入计算所得税。

(二)包装物押金的处理要复杂一些,除啤酒、黄酒外,增值税和消费税对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是一致的。下面我们以解题的思维方式来引出这些知识点,其目的是告诉考生,不要搞题海战术,而是通过习题强化知识点,总结规律,形成清晰的思维方式。在此我们以这个知识点为例,提供给考生一种实践证明有效的学习方法。

看到考试题,要首先明确是包装押金还是租金,如果是租金按上述原则处理。如果是包装物押金,马上考虑是酒还是非酒类产品的包装物,如果题目中给的是非酒类包装物,要看是否逾期,如果是1年以内且未逾期的押金,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如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销售额征税,这叫一般押金的处理规定;如果题目中给的是酒类产品的包装物,要看是黄酒、啤酒还是其他酒,如果是其他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如果是销售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增值税的计算按上述一般押金的处理规定处理,对消费税中的啤酒和黄酒来说,由于其是定额征收的,不影响其消费税税额。但如果考试题目中是啤酒的包装物,在解题时要注意,在确定啤酒的税额时,要将啤酒的包装物押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包含在出厂价格中来确定适用每吨220元还是250元的单位税额。这就是关于包装物押金处理的一个完整的解题思路的例子,其他的很多知识点也可以使用这种方法去总结记忆,这种方法希望大家可以推而广之。

例2: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58 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 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取32 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 5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B )。

A、5000元B、7200元C、6600元D、7500元

三、组成计税价格(以下称为组价)的计算在增、消、营三税中的规律

组价数学模型:组价=(A+B)/(1-税率)

模型说明:(一)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所以在该公式中如果是非消费税类的货物的组价,税率为0,如果是应税消费品,公式中的税率为消费税税率;如果是营业税的应税项目税率为营业税税率;(二)以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情况下的组价公式特殊(见下表);(三)卷烟(进口卷烟除外)、白酒在计算增值税时不考虑从量计算的税额;(四)进口卷烟的组价公式需要考虑从量计算的税额;(五)进口货物和委托加工的组价公式依然适用该模型。

1.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组价公式(见表1)

2.营业税的组价=计税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l+成本利润率)÷( 1-营业税税率)

考生可以结合组价公式,把数学模型作为辅助记忆手段,可以大量减少公式的记忆量。

四、“免、抵、退”税的计算规律

“免、抵、退”税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一)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5步:

第1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2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

第3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4步比:确定应退税额(第2步与第3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第5步确定免抵税额:第3步算尺度的免抵退税额与第4步比较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当期的免抵税额

(二)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业务,计算过程依然为5步,不同的是第1步和第3步需要做一个修正,具体步骤如下:

第1步修正的剔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2步抵税:计算公式同上

第3步修正的尺度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4步比:同上

第5步确定免抵税额:同上

例3: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2002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一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货物已移送。

要求:

(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答案】

11月份:

增值税进项税额=144.5+25.5×(1-20%)+5.1+(10+18)×7%=171.96(万元)

出口退税的计算:

第1步剔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第2步抵税:当期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第3步算尺度: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

第4步比:第二步大于第三步当期应退税额=75(万元)

第5步确定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75-75=0(万元)

留待下期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12月份:

免税进口料件价格=(300+50)×(1+20%)=420(万元)

出口退税的计算:

第1步修正的剔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420)×(17%-15%)=3.6(万元)

第2步抵税:当期应纳税额=140.4÷1.17×17%+200×(140.4÷1.17÷600)×17%-(0-3.6)-35.96=

-5..16(万元)

第3步修正的尺度:免抵退税额=(600-420)×15%=27(万元)

第4步比:第3步大于第2步,当期应退税额=5.16(万元)

第2篇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职业技能;考试;执业:价值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9年1月15日以会协[200915号文件印发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考试改革方案》),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其中令人关注的是注册会计师考试将分为“两个层级”(即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综合阶段考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而这正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关于职业技能的定义。笔者认为,将职业技能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一个阶段具有十分重要的制度价值。

一、真正落实了《注册会计师法》关于实务经历的要求

当前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主要是专业知识,报名条件中对学历要求较低、对专业没有限制,也没有实务经历的要求,更没有职业技能的考试内容。在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中,有很多是非会计类专业的毕业生,或者是从事会计、审计以外职业的人员,他们没有从事过审计等鉴证工作、甚至没有会计实务经历的,不具备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的职业技能。

虽然《注册会计师法》第9条明确了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实务经历要求,即“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但是(1)在申请注册提交的材料中仅要求提供“二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证明表”,该材料不能证明“注册申请人具备胜任能力”;(2)即使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也并不一定代表已经训练成了必要的职业技能。《考试改革方案》将职业技能作为考试内容,可以排除不具备职业技能的人取得全科合格证;并使全科合格证取得者既具备了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也具备了更加重要的一定的职业技能,贯彻落实了《注册会计师法》关于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实务经历规定。

二、体现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职业导向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一项执业资格考试,有很强的职业导向(为注册会计师行业选拔和培养人才)。当前注册会计师考试以考专业知识为主,与职称考试没有什么区别,不能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情况;《考试改革方案》将职业技能作为考试范围,更加明确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选拔和培养注册会计师”的方向,使得没有实务经历的考生将很难通过职业技能的考试。

由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含金量高、声誉高,取得全科合格证就意味着其在会计基础理论知识方面的高水平。当前很多大企业在选拔或招聘会计主管、财务总监等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时均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作为一个条件,并且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惯例;这种做法虽然不是很合理,实践证明确实也是有利于工作的,因为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本身就有一种说服作用,没考取的人(即使其会计专业素质更高)会对考取的人有一种尊重,他会服气、愿意去服从考取的人的领导:在会计人员中也习惯的认定全科合格证持有者担任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因此,很多考生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也并不是为了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而是想通过考试为自己“镀金”的,为自己以后就业、晋升创造条件。也有众多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没有终身职业的理念,将会计师事务所当做走向企业高级财务管理岗位的跳板。《考试改革方案》将专业知识考试难度降低、增加了职业技能的考试内容,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成为选拔和培养注册会计师的途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上“注册会计师考试是选拔和培养财务总监、会计主管的考试”错误认识;可以减少不打算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考生报考注册会计师的动力;可以增加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荣誉感,坚定终身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信心;这样以来,也就会减少当前存在的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挂名注册会计师现象。

三、促进执业注册会计师提高胜任能力

职业技能作为考试内容对执业注册会计师提高其胜任能力也可以起到促进作用。考生要想顺利通过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一般会选择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实务,这就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为其安排“师傅”的要求;同时对作为“师傅“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也提出了很高的胜任能力上的要求,因为如果自己没有较高的胜任能力,就无法胜任辅导考生、评价考生绩效的工作任务,无法有效地指导考生掌握职业技能。有能力指导考生掌握职业技能、辅导其通过职业技能考试,将成为该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甚至执业质量的一个标志(类似于高校研究生导师),可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重视和加强职业继续教育,促使所内执业注册会计师为获取“师傅”资格或者做一个更称职的“师傅”而树立终身学习的职业理念,掌握更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

四、有利《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确立了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明确了审计准则的原则导向,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例如,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注册会计师不能仅满足于《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因为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视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具体情况、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运用职业判断来确定审计程序;除了审计程序以外,风险评估、重要性和测试项目的确定、评价审计证据和得出审计结论等等都依赖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职业判断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和职业谨慎,否则即使详尽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也可能是违反了审计准则的规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审计准则还要求“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的所有重大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推理过程和相关结论。”审计准则不能一劳永逸指出的解决审计中将会出现的任何问题的方法,注册会计师需要灵活运用审计准则,结合审计准则的规定针对具体情况创造性地使用审计程序,才能到达审计目标。原则导向的审计准则没有规定适用于所有被审计单位的具体的、详细的通用审计程序,决定了审计不是机械的套用审计程序的简单劳动,而是具有高强度和高灵活性的复杂劳动,也就决定了注册会计师不但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遵循一定的职业价值观、道德和态度,更为重要的要有较高的“应用审计准则”、“逻辑思维”、“职业判断”、“职业怀疑态度”等等职业技能,能够在审计实务中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应对包括舞弊在内的各种重大错报风险,这也是注册会计师存在的理由和价值源泉。《考试改革方案》将职业技能列为考试内容,无疑是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精神,也是有利于得以真正贯彻施行的。

五、对当前不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执业环境有很强的针对性

第3篇

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经历了起步与考核阶段、考核与考试阶段、规范考试发展阶段和趋同提高阶段四个阶段。借鉴其它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实际,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应从报名条件、考试科目、考试题型和评卷方法、考试周期与方式、会员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完善。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发展可分为:起步与考核阶段、考核与考试阶段、规范考试发展阶段和趋同提高阶段四个阶段。

1.起步与考核阶段。1979年7月,我国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条例中规定:“合营企业各方的出资证明书、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及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应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1980年12月14日,财政部公布了《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其第24条明确规定:“合资企业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的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表,应附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公证会计师的查帐报告。”这是我国自1949年建国以后,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首次出现在法律性文件当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1980年12月23日,财政部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共计10条,就成立会计顾问处的目的、领导、注册会计师资格、称号、业务范围、委托人、职业道德、收费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关于注册会计师资格规定为“只要符合熟悉财务会计制度、有一定财务会计工作经验等要求, 经过地方财政部门的考核, 即可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它的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正式恢复建立。

1981年1月1日,上海成立了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后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此后直到1986年年底,中国在北京、上海等地先后成立了80余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就达到500余人。

2.考核与考试阶段。1986年7月3日,国务院正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内容可以看出,这是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把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取得以考试的方式予以明确界定,但同时与“考核”方式相结合,总体上来说是一次巨大的进步。1987年,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考核办法》,提出了筹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初步设想,并成立了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考委会”),领导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工作。1988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后,考委会办公室设在中注协,具体承担了筹备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研究建设任务。1991年,考委会先后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第一次考试、考核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原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第一次统一考试工作规则》,初步形成了包括规范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试题结构等内容的考试基本制度以及考试组织管理制度。财政部于1992年12月7日颁布了我国第一个会计标准,即《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共计7章55条,为注册会计师审查会计制度规定了指导意见,其内容涉及了国际通行的审计标准中的通则、现场工作标准、报告准则三大部分。

3.规范考试阶段。从1980年到1993年之间,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得到迅猛发展,发展的背后不但需要一大批人才的不断供应,更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规定。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法》明确了考试报名条件、豁免条件,全面取消了考核制度,考试成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唯一途径。《注册会计师法》的颁布与实施首次从法律的高度明确规范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试制度,为后来的其他一系列的改革与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99年,财政部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首次颁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中注协及各级地方协会承担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各项制度逐步完善,先后了《考务工作规则》、《监考人员守则》、《应考人员考场守则》、《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指南》等组织管理制度体系。2001年,财政部考委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严肃考试纪律,进一步保证了注册会计师考试顺利实施;2005年,财政部颁布《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及综合能力测试纲要》,明确了参加英语测试的测试性质、测试方式、测试要求等,首次以考试的方式明确了新世纪对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英语能力的新要求,为以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出国门迈出了重要一步。2006年,财政部以部长令形式公布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使得考试纪律监督步入法制化轨道,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做出了重要贡献。

4.趋同提高阶段。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全面了48项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实现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国际趋同,实现了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质的飞跃。2007年,成立了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编审委员会及编写工作组,制定了相关工作规则和修订制度,同年实施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以全面指导、统领考试大纲和教材的编审、编写工作,保障通过考试的人员符合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知识和胜任能力要求,做到既有理论分析、又有实务介绍,确保知识的及时更新。2009年,财政部颁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前者侧重基础理论测试,后者侧重实务经验测试,两个阶段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从原来的5科调整为6科,考试科目的有效期依旧为5年,并且两个阶段不再开设英文附加题,将注册会计师考试英文附加题制度与英语测试制度进行整合,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联合举办“英语水平测试”。

这其间全面施行了与国际趋同的注册会计师准则,提出了注册会计师发展战略目标及进军国际市场的计划;注册会计师全国考试有了更加规范的指导依据;2009年成功举行了注册会计师新旧考试制度的完美过渡,使得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从此迈入了更具专业性考试阶段,得到了国际很多发达国家的肯定与认可。

第4篇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人才;素质;胜任能力

我国自1991年实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已17年,有将近14万人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作出了巨大贡献。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我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提出新要求。然而,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和发展的关键在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人才建设的重要环节。2009年即将实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对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提供了保障。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背景

(一)引导注册会计师不断提升胜任能力,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执业环境变化的新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一方面,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在传统审计鉴证、税务服务、管理咨询等业务基础上,不断扩大到风险管理、制度设计、战略规划、司法会计鉴证、内部控制鉴证、破产管理、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领域。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日益完善,企业管理日益深化,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知识整合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和持续学习能力。为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并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对注册会计师及行业后备人才应具备的广博的会计、审计、企业管理、信息技术、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品格进行了系统描述。然而,我国目前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存在的问题有很多,如执业质量参差不齐,质量低下的比例还在上升;严重缺乏执业信用,执业不诚实守信的事例时有发生;职业道德水平低,时常违反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注册会计师队伍综合素质偏低,从业者年龄、知识结构老化;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缺乏与国际会计师行业竞争意识,很难适应人世后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等。

与以上要求相适应,我们应当深入理解行业人才成长规律,深刻认识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在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充实考试中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完善考试的人才选拔功能,深化对考试的人才培养、人才评价的功能认识,提升考试理念。

(二)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助推做大做强战略的实施

提高注册会计师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走出去的能力,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战略的核心内容。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素质,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是实现以上任务的重要基础。为此,要求我们在客观评价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结构、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提高注册会计师在国际化环境下的执业能力。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选拔和培训行业高端国际化人才,我国已进行了各项措施的初步探索,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从2006年起,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设立了英语测试,并于2007年首次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审计、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等科目中各增加10分的英文附加题,这一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行业人员的英语水平,但距离培养并选拔能够在英语环境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国际化人才还相距很远。为了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水平,提高英语水平测试的国际认可度和实际效用,加快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本次改革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科目的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考试,水平定为“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将英语水平测试打造成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通行证”的重要标志。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储备的基础环节。借鉴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工作经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现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和资质的合作,加快行业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

(三)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创造了重要条件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这次史无前例的重大会计政策的改革,大大改善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在国际范围内的交流。同时,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新审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发展需求、同时又与国际趋同的审计执业准则体系正式建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作为国际资本流动商业语言的会计审计准则,实现国际趋同和资本市场间的等效,是大势所趋。目前,美国已宣布自2007年起接纳外国公司用国际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欧盟也正在积极推进会计准则与别的国家会计准则的等效认可工作。可以说,实现会计审计准则等效,按照相同标准,在同一平台上考量公司业绩,将渐渐成为促进资本市场提高效率、降低投资风险、节约交易成本的国际共识。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实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新准则,并逐步谋求与主要资本市场会计准则的等效,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促进会计行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与等效,不仅是会计政策和审计技术的变化,也是对我国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理念、业务流程、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会计及审计人员知识与能力的挑战。

随着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有效实施,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并平稳过渡。与此同时,内地与香港会计审计准则实现了等效,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审计准则的等效谈判正在进一步推进。

我国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同时也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创造了重要条件,为考试理念的提升、考试内容的充实、考试结构的改善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内容变化

详见下表。

三、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提升我国考生的考试资格

其他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德国的经济审计师是由其协会组织考试和认定资格的。德国的要求非常严格,经济审计师必须受过高等教育并具有相当长时间的实践经验(大学毕业生要有6年的实践经验,其中4年为经济审计师的助理业务)。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早在1959年就提出要把注册会计师的学历资格提高到硕士研究生的水平,而且,美国目前已把考生的学历资格提高到硕士研究生;早在1988年aicpa就要求最迟到2000年每个想参加cpa考试的人必须先接受150个学分的高等教育。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的条件还不如会计中级职务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八条中只规定:“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而财政部2004年44号文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对会计中级报名考试条件中规定: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硕士学位,参加会计工作满1年;博士学位。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历要求低,而且没有工作经历的要求。实际上注册会计师考试要求考试人员学识水平的程度要比会计中级考试的要求还高。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一种难度非常大的考试,通过率极低,而且考试的五个科目基本上是大学本科学生所能学到的知识,专业阶段考试也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因此,建议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资格定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要求具备一定的会计、审计工作的经验。

(二)增加每年考试次数

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每年举办两次考试,一般于5月和¨月进行;德国每年举办两次,一般情况下,考试未通过需等一年后才能参加第二次考试,如三次考试未能通过则不能再参加考试。

我国自从1991年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以来,有关考试时间的规定一直未变,即每年9月份参加一次考试。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获取注册会计师非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制度改革前5年内五科全部及格,改革后为5年内通过六科专业测试后获得参加高级阶段的测试,即综合考试并一次取得合格成绩。这样,由于考试次数比较少。科目多,且大部分考生都是上班族,没有充裕的时间学习,一旦第一年没有考过,会增加第二年的学习负担,尤其是在有限的五次内,部分科目通过而部分科目未通过时会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心理影响。总之,一年一次的考试会降低通过率,降低考生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注册会计师人才的选拔。建议每年举行两次注册会计师考试,即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进行一次。

(三)将高级阶段的综合测试改为开卷考试

加拿大共有三个会计师组织:一是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二是加拿大公认会计师协会;三是加拿大管理会计师协会。因此,没有统一的考试制度,而是由三个不同的会计组织分别组织考试工作。这其中,最权威的是加拿大特许会计师考试,命题、阅卷、试题分析等工作均由其直接负责,各省协会负责考生的考前培训、测试及报名工作。特许会计师协会的考试为综合考试,给考生提供一套企业财务资料,从中发现问题;第二天和第三天的考试是涉及不同领域,或同一领域不同方面的内容,一般是为考生提供企业存在的问题,让其从中依据重要性原则找出重点问题;第四天的考试是单科考试,如考核考生在企业信息系统设计、填报纳税申报单等方面的能力。

第5篇

2004年,省注协在财政厅领导和中注协的指导下,继续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行业自律管理为重点,在协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年初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工作计划为目标,深入贯彻“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协会八字宗旨,上下沟通,协调一致,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2004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在行业自律性管理、改善行业执业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使协会的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2004年**省注协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教育活动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和出发点。2004年**注协党总支在厅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努力开展行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领导全体党员同志全面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了各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党支部的工作经验。

一年来,各事务所的党支部健全党员的组织和教育活动,并把先进同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许多青年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04年省直所党总支在行业内发展了两名业务骨干加入到我们党内来,并有7人转为正式党员,全年新增党员23人。现在省直所党总支共有党员189人。2004年又有2家事务所成立了党支部,现共有17个党支部。

2004年协会党总支继续开展“讲学习、讲诚信、树形象”和创建先进党支部的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党总支在“七一”前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及狄云龙等11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为加强对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议的决定》的学习和体会,党总支2004年9月底组织了先进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及总支委员前往革命圣地延安实地进行学习考察。

二、继续围绕行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行业公信力

国家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深化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2004年**省注协继续紧扣诚信建设这一主线,不断深化诚信建设的内涵和手段,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统揽行业各项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水平。

在2003年颁布的《**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基础上,我们根据中注协2004年1月9日颁布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中注协注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管理力度。一年来,**注协共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9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撤销注册,并对上述情况在诚信档案中进行了如实的记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鉴证作用日益增强,2004年5月,我们参照中注协的排名办法,排出了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前50家并进行了公告。满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的需求,同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为重,做大做强。

三、真抓实干,全面开展执业质量检查

(一)全面完成资产评估行业检查

根据国务院“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要求和财政部“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统一部署,我省于2004年3月-7月,在省财政厅资产评估行业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在13个市财政局检查办和省、市注协的共同努力及全省资产评估机构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全面完成了我省资产评估行业232家评估机构(专营22家、兼营202家、分支机构8家)、131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2001年~2003年)评估报告45835份的全面自查工作;省、市检查办共派出了36个检查组、167名检查人员,完成了对评估机构211家(专营20家,兼营184家,分支机构7家)、注册资产评估师1233名、(2001年~2003年)评估报告1064份的实地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在机构设立条件方面存在问题的21家资产评估机构、在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上有问题的2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在执业质量方面存在问题的97家资产评估机构,按财政部检查办《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处理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处理。我们还协助配合部检查办检查组对**天衡、南京永华、**中天、**公证、**仁合等有证券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检查工作。

(二)全面完成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中注协重庆会议和会协[2004]44号文件“关于开展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省注协下发了贯彻落实〈中注协关于开展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全省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布置、贯彻和进行查前培训。从2004年8月至10月省注协组织13个市注协和省直所检查组共分派22个检查小组、95名检查人员,完成了60家会计师事务所今年1-7月已出具的年报审计(4803份)和验资报告(10814份)共计15617份业务报告的抽查任务;事务所抽查率为19.16%;业务报告抽查率——年报审计5.56%、验资5.09%,两项综合为5.24%。检查组在检查中贯彻“帮助、教育、督促、提高”的目的,在检查处理上贯彻“以帮助教育、督促、提高为主,以必要的惩戒为补充”的原则,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53家会计师事务所及33名注册会计师分别提出了“责令限期整改”、“谈话提醒”、“书面批评”、“强制培训”等自律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以制度创新为突破,以服务、协调和维权为核心,为事务所发展办实事

为切实发挥协会的自律监管职能,强化协会维权和服务功能,增强协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根据**省实际情况,参照中注协和兄弟注协的相关做法,**注协于2004年筹备成立维权委员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并报常务理事会审批。

维权委员会拟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法执行业务过程中合法执业、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犯等情形提供援助服务,承办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维权事项,研究有关维护“两师”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和有关办法,对市协会承办的重大维权事项提供指导和咨询意见。为提高会员的执业水平,专业指导委员会拟将研究指导两师执业中专业标准问题,开展全省机构及两师的专业指导和技术咨询能,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理解差异,引导和促进两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执业,提高两师的执业水平,促进本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搞好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按照**省财政厅创建文明处室的要求,以及中注协提出的要把协会建设成为“运转高效、反应灵敏、服务有力、管理有效、勤政廉洁、纪律严明的办事机构”的目标,为行业自律管理提供必要的平台和通道,省注协认真履行协会职责,把行业诚信建设的工作思路体现在行业建设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体现在考试、培训、注册、监管、技术指导等具体的工作之中。2004年圆满地完成了以下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1、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规范注册管理工作

注册管理工作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的关键。严格注册管理工作是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为增强注册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们一如既往地坚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网上和会刊《**注册会计师之友》的公示制度,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同时,为做好服务工作,我们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受理由1年2次改为1年4次,2004年共批准130人注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注册会计师注册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废除了《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工作的通知》等2个文件,从2004年7月1日起不再委托市注协受理,由省注协随时受理,受理时开具受理通知单,不受理开具不受理通知单,不批准开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受理后严格按规定时间在20个工作日审批。截止今年11月初,我省共审批注册会计师6批,批准316名注册会计师。所有批准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我们都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网络并进行了后续的刻章、打证及下发工作。2004年我们还批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730人。

截止今年10月底,我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309家(含外省事务所分所8家),省内事务所设立的分所34家,注册会计师3412人。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共有243家,其中专营机构28家,兼营215家,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1600人,登记的非执业会员290人。

2、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努力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

制定一项制度并不难,构架一种体制也不复杂,困难在于制度的实施,在于体制的维护。在2003年我省建立行业自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2004年1月我们完成了新批16家省直事务所加入“南京地区行业自律公约”组织、省会刊和网站公告工作,把新所也纳入“行约”自律管理,以扩大“行约”自律管理建设成果,发挥其作用。

我们还要求全省各市对今年新批执业机构做好加入行约签字等“行约”自律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今年新批省直所加入“行约”签字等“行约”管理工作。

3、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关键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而注册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是做好行业人才培育和引进的重要渠道,为此协会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的万无一失。我们认真做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设立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召开各类考务工作会议、加强各考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考试用书的发行、考卷用量和报名数据库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等,并实行层层责任制,严把“准入关”。2004年**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考人数43097人,报考科次96212科,全省共设14个考区,使用考点37个,启用1026个考场,全年共办理全科合格证833人。2004年**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报考人数2286人,全省共设14个考区,考点7个,全年全科合格人数75人。省注协还认真地做好考试成绩下发和复核及考试合格证的下发工作。除此之外,我们利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地向考生进行舆论宣传,扩大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社会影响。

4、进一步健全分层次、分重点的“两师”培训体系

2004年我们继续贯彻省市注协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突出了主任会计师的培训工作,积极选拔副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项目经理进入上海、北京、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学习,全面抓好一般注册会计师、一般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培训工作,大力推行事务所内部培训办法,加强了行业培训的检查与监督机制。

2004年,省市注协举办各类培训班近30期,共培训各类人员5200多人次。**注协还在镇江为中评协承办了一次全国资产评估师培训班,学员173人。

在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我们针对资产评估类师资短缺的现状,经过推荐、选拔、试讲等程序,增补了六名行业培训师资,扩大了师资队伍的规模。在培训课程的开发方面,我们先后组织师资开发了《注册会计师四大查账技术》、《验资案例分析》、《企业改制后的会计服务》、《企业改制及企业股权重组中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等十多门课程。培训内容更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受到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欢迎。我们还开展了地区行业之间的交流。2004年7月,经过与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共同协商,**注协组织了部分师资和部分主任会计师赴内蒙古地区开展行业培训交流活动,这次交流活动受到广内蒙古自治区协会和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好评,由沿海发达地区支援西北部欠发达地区的培训工作在全国行业还属先例。

5、落实业务报备制度及相关宣传工作

2004年3月,省注协完成了2003年度我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行业(以下简称行业)业务报备资料上报布置、整理汇总及汇总结果的通报工作。业务报备资料统计汇总显示:2003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项目合计85271个;共验证资本人民币3871.32亿元,美元计1035.38亿元,港币计7.57亿元,日元216.32亿元,欧元计0.42亿元;2003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共对36473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无保留意见报告19506份,占报告总数的53.48%;保留意见报告15416份,占报告总数42.27%;否定意见报告963份,占报告总数的2.64%;无法表示意见报告588份,占报告总数的1.44%。2003年度,全省各专营与兼营资产评估机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7280份。

6、围绕行业中心工作搞好行业宣传

2004年,作为协会与会员桥梁的会刊《**注册会计师之友》继续围绕“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行业建设思路,围绕协会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先后围绕《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全省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全省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展开报道。在栏目内容上,新增了“争鸣”、“执业思考”、“职场生涯”、“业务讲座”等新的内容。我们参与了《**年鉴》、《**会计年鉴》、《中国会计年鉴》等有关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部分的编写工作。并及时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中注协、中评协网站传递我省行业发展信息,搞好行业宣传。

7、积极推进行业的信息化建设

平时,我们配合行业工作重点和社会及行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做好有关信息的上传和更新。2004年,我们将**注协网站子栏目的管理权下放到各个部门,充分调动各部门的主动性,使网站更新更加及时。为跟上行业职能转变的要求,**注协与财政厅会计处在省注协网站联合设立了财政厅批所公示栏,增强广大会员的监督力度。

8、开展全省行业性文体活动

为了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丰富行业的文化体育生活,增强会员体质,我们还举办了一次全省注会行业“诚信杯”乒乓球比赛。这是我省行业首次举办全行业性大型文体活动。本次比赛经过各市注协积极宣传、组织和认真选拔,并由省级注协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最终由各市注协形成了12个代表队,来自全省注会行业不同岗位的40名男女运动员参加了本次比赛。本次活动的整个组织过程,体现了我们行业“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精神风貌。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推动了我们行业内更多地同志加入到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去,使我省行业从业人员能够以强健的体魄、充沛的精力、蓬勃的朝气,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为**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我们还组织行业参加“中评协杯”全国财政系统第三届书法、美术、摄影大赛。为庆祝新中国成立55周年,财政部机关党委、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财经报社联合举办了“中评协杯”全国财政系统第三届书法、美术、摄影大赛。我省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广大从业人员大力支持、热烈响应,全省共有33人参赛,参赛作品92件。在本次大赛中,我省李守银同志获得书法类铜奖,另有入选作者6名。

9、搞好人民来信的处理工作

对人民来信,我们都及时进行了登记和处理,其中注册方面共接到人民来信37封,监管方面共收到人民来信37封。我们对署名的人民来信都及时进行了回复或沟通,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回首过去一年,我们虽在行业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行业发展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会员服务、行业自律建设、内部协调、新鲜事务的引导方面还有待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忙于应对事务所矛盾爆发后的调解,疏于事前的疏导,这些大量而繁重的工作需要我们去研究和开拓。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倍加努力,争取新的建树。

2005年工作计划

2005年是全面深化行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关键一年,为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2005年省注协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注协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执业质量为中心,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加强行业建设与改善执业环境并重,按照行业发展规律进行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具体从以下八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行业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新一年的党建工作,行业党总支将继续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行业诚信建设为宗旨,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发挥党员在行业诚信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各派人士的积极作用。

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发展新党员,扩大党组织在行业中的影响,使行业的党建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继续在有条件的市注协推动组建地方注协党组织工作。

2、行业党总支要形成学习制度,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到行业的每一个党员;要组织由党员和各派人士中优秀分子共同参加的参观学习活动、各种形式的交流会和联谊会,加强党与其他各党派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增强行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继续在行业内开展“讲学习、讲诚信、树形象”和建立优秀党支部活动,鼓励每一个党员在行业诚信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按照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要求,搞好行业自律监管工作

省注协2004年开展的全省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大检查,取得了很大成绩和明显效果,在行业里引起极大反响。2005年省注协将按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规定和要求及2005年工作部署安排,做好2005年度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宣传及处理工作;按中评协2005年工作部署和安排及要求做好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宣传及处理工作。在具体业务工作方面: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约”自律监管。包括①推动全省各市“行约”修订工作。②推动各市“行约”自律监管工作,尤其是业内反映强烈的执业收费或恶性低价竞争等问题。

2、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规定抓好今年执业质量检查,检查面为20%。

3、加强行业监管队伍建设。省注协要在现有专业监管队伍的基础上,调整和吸收检查人员,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战斗力强的检查队伍。进一步做好检查人员的查前培训工作,统一检查方法,统一检查标准和尺度。我们要加强行业检查队伍建设工作和人员的选聘,要在全省各事务所尝试建立兼职监管员。

三、建设并开通“两师”远程教育系统,采用多种形式丰富“两师”后续教育

“两师”的后续教育直接关系会员素质的提高、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提高,“两师”后续教育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协会服务的水准,所以在行业自律管理体制框架下不断加强“两师”后续教育工作至关重要。2005年省注协在“两师”后续教育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从硬件资源上,尽快建立和完成省级远程教育体系。实施网络化教学。要尽快将远程教育教室投入使用,开通远程教育系统,配合中注协、上海、北京“两院”做好远程教育工作,发挥远程教育在行业培训工作中便捷、有效、灵活的特点。

2、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主任会计师的培训工作,包括继续争取中注协支持,在上海、厦门两家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两期“**主任会计师研讨班”。

3、做好调查研究,组织师资力量了解一般注册会计师、一般注册资产评估师当前的培训需要,结合行业发展和业务工作特点,开发新的培训课程。

4、在行业培训的检查与验收、事务所内部培训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

5、加强与华东片师资的合作,扩大行业培训师资队伍,提高师资人员整体素质。

四、鼓励机构做大做强,继续公告业务收入前50家事务所

为了满足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的要求,同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我会在2004年公布我省50强的基础上,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排名办法,继续排出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前50家并予以公告。在以业务收入排序的基础上,我会还将同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及其年龄结构等。

五、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注协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全面深化行业诚信建设

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2005年,我们将以传达贯彻中注协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为契机,积极总结近两年来行业诚信建设经验和成果,全面落实行业诚信建设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以往诚信档案记录的基础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诚信建设,塑造行业“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2、进一步修订注册管理相关规定,以制度规范注册管理工作。自《行政许可法》公布后,财政部和中注协的很多规定正在修订之中,我们将借“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规定出台的契机,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对我省过去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以适应行业新的发展形势。

3、多种机制并重,努力提高行业执业质量。为贯彻落实中注协“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工作思路,积极响应省政府建设“诚信**”的号召,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塑造行业“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弘扬正气,激励先进,鞭策落后,表彰和鼓励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并为行业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我们借鉴了其他兄弟省市评选优秀注册会计师的经验以及我省少数省辖市评选文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经验,2005年拟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先进会计师事务所、优秀注册会计师的评选活动。

4、积极探索解决执业机构内部治理存在的新问题。提高执业机构的质量控制水平.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执业机构内部治理运行机制。围绕中注协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和帮助执业机构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健全股份管理收入分配、重大事项决定、风险基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使执业机构内部机制日趋合理,决策更为严谨。风险控制更加有效,更有利于人才成长。

六、利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和《**注册会计师之友》杂志,做好行业宣传工作,为事务所提供必要的服务

2005年省注协将根据会员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站和杂志两块园地,及时宣传行业动态和行业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指导,同时以适当的版面和形式反映事务所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文化娱乐生活。

七、切实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搞好内外协调

2005年**省注协要按照法律统一规范、政府监督指导、协会自我管理、公众加强监督的思路,继续完善行业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实施行业自律性业务检查、行业惩戒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监督。同时,要有效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适当曝光,增强监督工作的影响力、威慑力和社会效果,共同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要继续完善注册会计师的考试、注册、培训等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坚持不懈地促进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整体职业道德水平。

我们要继续改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环境。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社会环境,但由于我国还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仍面临体制和法制不完善等其他制约因素。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协会与执业机构和业内人士的沟通,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行业年会制度。主动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络和沟通,将专门行业的法规政策、执业要求传达给事务所和执业人员,满足执业的要求;同时将本行业的管理信息和要求,采用文件、工作简报、信息汇编等形式,及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使其对我们的行业有一个全面正确的了解。

八、加强协会各项建设,努力做好协会各项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省注协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处理好协会与会员、协会与财政部门、协会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协会功能建设、行业制度建设、自律组织建设和协会秘书处自身建设,努力做好各项日常工作,使行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具体地包括:

1、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服务意识。协会要把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协会规范化建设。把建立岗位责任制作为重点,建立激励和竞争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创服务型、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切实转变协会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省际协会间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提高服务水平。我们要让会计师事务所处处体会到协会积极的服务态度、高度的服务热情、优质的服务质量。

2、注册管理方面,我们将在2004年工作的基础上,在如何加强服务方面下功夫,重点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间。注册会计师审批将继续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做到随时受理,按期限审批;注册资产评估师仍实行1年受理4批的做法;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审批由1年1批改为1年2批。我们将继续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年检工作;搞好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和1年2次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审批工作;做好1年4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工作和1年1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审批工作;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转所工作和非执业会员的转会工作,做好注册会计师办所确认工作。

3、业务监管方面,做好2004年度的业务报备统计汇总工作,增强业务报备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可靠性,并研究如何完善报备系统;做好人民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对行业执业环境的治理常抓不懈。

第6篇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目前一些地区税务秩序混乱,强制、乱收费用等违法违纪现象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这一状况,决定对税务行业进行全面整顿,特别是重点治理强制和收费超标的行为。讨论我国税务的发展方向,研究税务制度如何更好地促进征管体制改革的进程,又一次被税收理论学界所关注。

税务作为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门类,是社会分工所产生的规模效益渗透到第三产业的必然结果。从一些发达国家税务的产业和发展来看,税务行业的形成顺应了经济发展的规律,是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的的标志。

税务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应运而生的,从80年代中期一些大中城市开始探索税务试点起发展到今天,我国税务咨询、借机构已逾千家,从来人员超过3万人,与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执行办法陆续出台,税务行业的兴起,对推动税收征管改革、保障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持续稳定地组织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看到当前我国的税务无论是理论论证、方案设计,还是政策措施、实践操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成熟性,甚至由于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影响到了税务业进一步推进。本文拟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对比另一新兴中介行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历程,旨在寻找一条凑合我国税务发展的道路。

一、我国税务的现状

我国税务是从税务咨询起步的,开始是作为税务咨询的一个具体业务项目逐步发展起来的,大体来说经历了起步、试点、推广三个阶段,这期间既积累了一结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我国税务现状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考察:

1.的法规建设状况

我国税务实践是从1985年开始的,但直到1993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章57条中,才第一次做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人代办税务事宜”的规定,并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税务超截止权限,违反税收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外,并对税务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七章66条)。”

这些法规虽然初步确实了税务的法律地位,但作为带有税收行政性质的征管法规,对具有民法性质和为纳税人民服务性质的税务而言,却不大适用。

1995年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税务试行办法》,对税务业务范围、税务资格取得、税务关系的确立和终止及税务人权利和义务都做了规范化的规定,但由于缺乏与之配套的操作性法规,因此在税务具体实践中很多方面还是无法可依。

2.机构状况

税务机构是税务人的工作机构,是在税务机关指导下独立开展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根据《税务试行办法》规定:“税务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和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税务咨询机构所属的税务部。”

从理论上讲,独立、客观、公证是税务机构生存、发展的灵魂。它既不是应有尽有征税方所制,也不应为纳税方左右,而是依据税法公正地帮助纳税人处理的纳税事务、协调下纳关系。但从试点情况看,多数税务机构(主要是税务师事务所)是由税务部门发起组建的,有的成为税务行政工作的一个部门,统一为经费的来源。财务上不独立,使得机构在业务上难以自产,无法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业务,强制行为时有发生,机构变成“第二税务所”不利于其进一步拓展业务。

3.业务状况

公认的业务范围可归总为三类:一是代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事宜,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代领代开发票、申请减免税、纳税情况自查和代缴纳税款等;二是税收行政复议,代表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三是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税收计划。我国现有业务大多局限于一方面。

首先,应明确指出的是:税务属委托,而且委托人中只能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而不能接受税务部门委托进行某些执法工作。但实践中,有的机构不仅接受纳税人委托,还接受税务部门委托;不仅为企业涉税事宜进行税务,而且进行诸如代征零散税收等执法工作,大大超越税务业务范围,违反税务制度的宗旨。

其次,由于对行为缺乏正式法规规范,在执业过程中不按合同办事,漫天要价、违纪泄密的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税务的社会声誉。

4.人员队伍状况

目前我税务不处于初创阶段,加上税务是一项权威性、垄断性、高智商业务、需要从业人员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和较高的职业道德,而且精通税法,业务娴熟,经验丰富。但从我国现有税务力量配备来看,数量不足、年龄偏高以及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是比较突出的矛盾。我们可以从一些数字看出这种现状:从数量上看,目前实际客户大约只占纳税企业的2—3%,人与税务干部的比例仅为0.0375:1;从文化结构上看,人员中仅有10%是大中专毕业生;从年龄结构看,高退休老同志占大多数。这些都使得税务难以适应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

除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外,还存在行政管理向行业的自律过流缓慢;国税和地税工作中缺乏合作,各自为政;对税务宣传不够等众多问题。当然对作为新生行业的税务业,不能要求一步到位,更不能由于出现一些问题就否定其存在的合理性。目前迫切需要找到一条适合我国情的发展道路。

二、注册师待业发展的比较与借鉴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与税务几乎是同时起步的,但在发展速度、成熟程度上有很大差距。二者同属中介服务业,有相近的社会背景、执业准则和管理体制,因此具有很大可比性。我们不妨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程中借鉴经验,汲取教训,使我国税务走出低谷,走上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发展概况

以1980年12月财政部的《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此处会计顾问处即指会计师事务所)和81年1月1日上海成立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起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逐渐走上一条“体现本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成功之路,从观16年来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1.80年到86年7月《中国注册会计蚰条例》的颁布为“恢复起步阶段”;

2.86年到88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为“创业阶段”;

3.88年到93年10月3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为“全面发展阶段”;

4.93年到今天,中国注册会计师行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腾飞阶段”。

至97年底,执业注册会计师已达65万人,非执业会员59万人。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多达8300多家,97年业务总收入突破20亿元。从这结数字我们不难目的地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已具有相当规模,注册会计师与律师、律师一样成为我国当今颇受社会尊重的职业。

(二)可借鉴的经验

1、法规建设步伐较快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颁布,为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上依据和保证,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与此同时,与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的公司法、证券市场管理法规、税收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等一系列经济法规也相应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范围,在保证和规范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此外,在行业管理方面已建立和完善了从事务所的设立及日常管理、注册会计师注册到中国会计市场的开放等一系列行业管理制度和规定,有章可循,

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高

对于一种新兴的高智能业务来说,人的因素至关重要。我国有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与税务人员相比,年轻化是一大鲜明特色,在综合皆方面有较大的差距。究其原因,是因为有比较完善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和培训制度。

从考试制度的形成来看,最初的会计师称号是通过审核认定的,是为尽快恢复注册会计师缺席的应急之类:其后,出现过考核、考试并用阶段,自1994年1月1日《注册会计师法》实施后,全国统一考试成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唯一途径,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统一考试现已成为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的职业资格考试之一。

从注册会计师培训制度发展来看,1994年3月,国务院成立了由财政部、审计署、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国家教委、人呈部、中国人民银行等8个部委领导组成的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制定《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直接组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的同时,还积极筹建注册会计师全国培训中心,在23所高等院校会计系试人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初步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制度。

3.体制改革走向正规

我国注册会计师产业初期,在管理体制上走了相当长的弯路。按规定,最初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都需要一个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发起,以提供人员场地、设备、经费。这种单位称为“挂靠单位”,由此形成的事务所称为“国有所”。这种国有所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缺乏公正性;二是没有竞争性和积极性;三是缺乏国际性。

1994,随着《注册会计师法》的实施,酝酿多年报事务所体制改革工作开始着手进行,合伙会计师事和所、国际会计公司中国成员所、集团会计师等多种形式的事务所逐步出现,事务所的脱钩、合并、联合和“五放开”等工作也开始探索。

《注册会计师法》中规定事务所可以有两种组建形式: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二是合伙形式。合伙所必需承担无限责任,在社会上处于超然独立地位,是国际通行的作法,也应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和税务体制的的发展方向。

4.协会的作用不断加强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央对中介组织管理的要求,政府对注册会计师应该是一种间接管理,即通过对协会的监督指导、通过法律的规定和相关政策的引导来实现其管理。1988年11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北京成立,它既是一个独立的由我国全体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又是一上由财政部领导的的事业单位。注册地计量协会成立以后颁布了包括《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在内的15个专业标准以及事务所的管理办法;组织了历次注会考试;加强了国际交往,创办了《注册地计师通讯》;并;加紧制定颁行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它在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上起了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税务制度的思考

立足当前的实际情况,展望未来的发展,我为以下几个方面应积极改进:

1.健全法律建设

2.要加快《中国注册税务师法》的出台。目前要先抓紧制定《税务试行办法》的配套措施,日趋完善后,在适当进机由人大批准颁布《注册税务师法》。

3.完整的法律体系仅有一部《注册税务师法》是不够的,还必须制定程序法、税务师事务所组织章程,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等专门的法规。

4.在相关的经济法规中对注册税务师法律地位做出相应的规定。

5.建立“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鉴于我国税务尚属初创阶段,为保证其健康发展,在试行办法中主要体现了税务机关的管理。我认为中介组织应当借鉴财政部管理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路子,走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的相结合的道路。行政监督主要指税务部门对税务中介服务从宏观上给予指导,包括制定具体的法规、实施细则,负责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和注册登记手续的审批;行业自律的内容是建立包括全国、省、地方三级注册税务协会,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具体操作。

6.提高人员素质

首先严把入门关。96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已经颁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注册税务师的考试和注册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其次,应在从业人员的后续培训制度上下工夫,充分借鉴中注协的成功经验,提高税务人的整体素质。

再次,还应在大中专院校中设立相关的专业,为专门造就优秀的税务人才服务,把税务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四)税务要向深度、文度发展

1、要扩大面:现在一个中小城市,委托的中小型企业数量只有十几家,与日本70%—90%的企业委托相比,还有很大潜力。外资企业在税务方面也有很大的需求,而要拓宽服务对象关键一点就是“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

2、优化的目标策略:税务人不仅要协助纳税人做一些事务性工作,更重要的是利用税法方面的知识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以求得税款的最少付出。税收筹划又称“节税”,是企业在处理财务、经营、交易事项中,以税法的规定为选择的一个经济发展的内在推动力;而且,对新税制的实施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也给税务的推行提供机遇。

3、利用体制改革契机,通过兼并、联合手段,走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现有事务所合并,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逐步建立一些有国家影响的大型事务所。

第7篇

一、2004年度工作

2004年度,协会在抓好政治学习、搞好廉政建设、加深对“十六大”会议精神理解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鼓励中介机构发展,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加强监督,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行业诚信建设”这一中心,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并全面完成了厅“青财函字[2004]51号”文件下达的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行业自律性管理体制工作

在协会行政职能交接后,2004年度协会重点工作是依据“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建立“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协调”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按照厅领导关于在注册会计师管理方面拿出几条操作办法的批示,在加强内部惩戒、执业人员维权和执业人员申诉工作管理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内部检查办法,同时建立了事务所执业的报备制度,促使了行业自律性管理体制的落实。

(二)落实了《**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意见》

该办法自03年推行以来,得到了广大行业同仁的积极拥护,搞好诚信建设符合事务所的执业原则和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所以2004年协会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不动摇,以张光荣厅长关于鼓励发展中介机构的工作思路不变的指导思想,把行业诚信建设的这一工作思路具体体现在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培训、注册、监管、标准建设、技术指导等具体工作之中,并在年内建立起了诚信档案制度,切实把诚信建设落到了实处。

(三)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

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是关系到行业发展前途的大事,是提高执业质量和保障事务所永续发展的前提。2004年协会带领全行业树立起以人为本、从严治所的管理理念,坚持以尊重人为出发点、以发展人为目标,倡导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发展人的作风,积极创造了一种凝聚、培养、关心人的工作环境和宽松的工作氛围,在全行业初步建立起了一个进取、激励、公平的用人机制。增强了事务所的凝聚力,培养注册会计师后续人才。

(四)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

搞好培训工作是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前提,协会在年初工作计划中就把培训工作列为全年的工作重点之一。为搞好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协会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切实落实好培训制度,将培训工作同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未完成培训课时的注册会计师在年检时坚决不予以通过;二是协会为支持州县事务所的培训,决定州县事务所学员的食宿费由协会负担,多方面调动事务所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三是严格课堂纪律,实行点名制度,保证培训取得预期效果。通过采取上述手段,有力的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搞好培训工作,协会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从中央财经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师资,分别讲授了审计风险及其防范、风险导向审计、小规模企业报表审计风险控制、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及案例分析、司法会计的理论与实务和塑造高效团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内容,培训内容既与注册会计师业务操作紧密联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又紧扣行业形势,深入浅出的阐述了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向,参加培训的学员,尤其是各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深感受益匪浅。授课老师高水平的理论阐述和精彩的案例分析,得到了学员的好评。

搞好培训工作,是协会适应形势,提高服务水平迈出的坚实一步。今后,随着中注协远程教育网络的开通,培训方式将有大的改变,协会将适时转变培训思路,调整培训方案,进一步为会员做好服务工作,并将执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做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五)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

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严肃纪律、严格要求、精心准备、万无一失”的要求,在财政厅领导的关心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省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圆满结束。在考试组织方面:一是财政厅成立了以主管厅长为主任的“**省财政厅第十三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及其下设的**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考办设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明确考委会及考办职责,以便各司其职;二是报名工作开始之前,在《**日报》、《西海都市报》等省内主要宣传媒体上报名广告,提高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对考办工作人员的培训,在报名工作中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提高每一个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在考试实施方面,为了保证考试万无一失。一是认真选聘监考人员,在考试举行之前,认真培训监考人员学习考试操作规程,保证监考工作的严肃性;二是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财考办[2004]154号)要求办理,环环相扣,没有出现差错。

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考场纪律。为维护国家考试的社会信誉,省保密局的领导自始至终参与了今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从试卷的出库、分发到试卷的密封、回收、入库,都有保密局的领导监督,一方面促进了我们工作的规范性,另一方面也保证了考试的严肃性。

考试期间考场秩序良好,应试人员遵守考场纪律,没有发现违纪、作弊等现象;考场监考人员认真负责,各项工作都能按照考试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六)认真做好注册管理和年检工作,搞好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了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的年检,将个人资格年检和机构年检相结合、与后续教育培训相结合、与人事档案管理相结合,进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以达到搞好队伍建设的目的。

(七)继续净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

行业执业环境在最近几年逐渐好转,但行政干预、压价收费、给予客户回扣,部分执业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出具虚假验资、审计报告等不正当竞争现象仍然存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中介服务市场。对此,协会加强了与省纪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力争在明年开展一次执业环境的清理整顿行动,对遵守道德、诚信为本的事务所营造一个公平、宽松的执业环境。

(八)完成了全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

2004年我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省27家需要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材料基本上报送完备,审查验收工作也基本完成,将在年底之前向社会公布完成脱钩改制的社会中介机构名单,至此此项工作将得以全面完成。

(九)为了进一步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形象,我们在给中介机构创造良好执业环境、促使提高执业质量的同时,经过积极努力,调整了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这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与壮大提供根本性的保证。

2004年厅里下达给协会的工作目标虽已完成,但是也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存在的问题有协会自身班子弱的问题,也有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发展不规范的问题,更有整个社会执业环境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根据光荣厅长在传达省委常委会精神会议上强调的“结合财政部相关精神,认真思考,进一步明确明年的工作思路,安排好明年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对一些问题作深入研究,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切实做好2005年的工作。

二、2005年度工作安排

(一)抓好行业诚信建设,维护行业执业形象

落实贯彻好《**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意见》是协会长期重点工作。这不仅符合会计师(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原则的需要,更能体现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以及体现行业形象的需要。所以,协会将坚定不移地把行业诚信建设的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并具体体现在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培训、注册、年检管理、业务监管、行业惩戒、标准建设、技术指导、行政审批等工作之中。

(二)规范会计师(资产评估)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执(从)业人员的管理

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是关系到行业发展前途的大事,是提高执业质量和保障事务所永续发展的前提。2005年协会将继续带领全行业树立以人为本、从严治所的理念,坚持以尊重人为出发点、以发展人为目标,倡导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发展人的作风,积极创造一种凝聚、培养、关心人的工作环境和融洽的工作氛围,在全行业建立并巩固一个进取、激励、公平的用人机制。协会将通过加强执(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来实现上述目标。

(三)建立行业自律公约、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报备制度

在目前的执业环境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是非常必要的一项工作。2005年协会将制定出包括收费价格在内的行业自律公约,以此遏制不平等竞争、压价收费等不正常现象的蔓延,致力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自身素质。与此同时,实行业务报备制度,把可能出现的执业质量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使事务所执业行为朝着科学、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另外,建立起政府——协会——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渠道,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维护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四)几项具体工作

1、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复查工作,7月初做好有关所停业整顿情况的审查工作,在9、10月份继续按照中注协、中评协的要求开展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2、做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及按照“三严一保”的要求实施好考试工作;加强执(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并完善培训和后续教育制度,在7—8月份继续举办全省执(从)业人员后续教育培训班;并根据中注协的要求适时举办远程教育视频(同步学习)培训班;组织安排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和业务骨干参加三个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工作。

3、搞好“注册两师”的年检工作,指导被撤销的格尔木诚信所的终止清算、人员安排以及被延期的**江源、西宁振青事务所的规范运作工作。

4、清理挂名、未参加后续教育培训的执业人员;清理事务所擅自违规设立业务代办点以及乱设分所的现象;及时清理对已设分支机构但执业人员不到位或委托他人招揽业务的现象。

5、加强非执业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非执业会员的基本信息,保证将行业发展状况和信息资料分发到每一个非执业会员的手中。同时加强一般从业人员的档案管理,督促事务所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为一般从业人员建立“三金”等生活保障制度,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版权所有

第8篇

一、可行性分析

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和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提供者之一, 会计服务业在世界经济的融合发展中, 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 注册会计师行业将面临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行业与国外相比起步较晚, 导致其市场供给和需求矛盾尤为突出, 表现在低水平和不规范的注册会计师服务与高标准的巨大市场需求之间的较大矛盾, 尤其是在注册会计师职业国际化发展背景下, 优秀的国际化注册会计师人才显得更为缺乏。

国际化会计人才的培养在国际化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国际化会计人才的培养, 有学者提出“请进来, 走出去”的方式, 如组织参加国内所、国际所、中注协、国家会计学院、MPAcc、EMBA的学习和培训, 集中国内外资源共同培养注册会计师人才等, 但这些都属于后续教育的内容。笔者认为, 培养优秀的国际化注册会计师应从基础做起, 注重资格考试之前的培养。

从世界范围看,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目前已形成三种较完整的模式, 即英国模式、美国模式和德法模式。从这三种模式来看, 不同国家对注册会计师的知识和技能要求总体上是一致的, 但由于各国高等教育水平不同, 因而在报考标准和考试要求方面有所差别。后两种模式依赖于学校教育, 尤其是美国模式, 要求考生报名时具有较高的资格前教育水平( 研究生水平) , 考试科目相对较少, 主要侧重于选拔。而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同美国类似, 采取选拔机制, 所不同的是考生报名时只需具备专科水平。

基于以上分析, 笔者认为, 高等职业教育实施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是一种有益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二、目标定位及特点

高等职业教育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模式是在进行社会人才需求调研和职业分析的基础上, 紧密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的需求现状以及高职教育的特点, 以资格前培养为切入点, 按照“ 大专业, 小方向”的专业设置思路确立的。高职教育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了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资格前教育只有财经类本科院校注册会计师专业这一单一渠道的状况, 既有利于拓宽注册会计师培养渠道, 提高注册会计师后备人才的培养质量, 为培养国际化会计人才夯实基础, 也符合高职高专院校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该人才培养模式的目标应定位在“牢固掌握会计实务、财务成本管理、审计、经济法、税法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适应会计服务业的发展需要, 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应用型注册会计师后备人才”。具体而言, 该人才培养模式应致力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使其毕业后能够学以致用, 为成为一名优秀的注册会计师奠定基础。

该人才培养模式按照“ 综合素质+职业技能+ 发展潜力”的总体思路, 以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课程为方向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 贯彻“ 双证互通”, 构建合理的知识、素质、能力培养方案。该人才培养模式下的人才培养方案由学院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制定, 确保学生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过硬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专业课程体系包括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方向课程。基础课程以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为主, 核心课程以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为主, 方向课程以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实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审计、税法为主, 该专业课程体系要求讲授时剔除核心课程的重复内容, 既避免了各学科间交叉内容的重复教学, 又符合循序渐进的原则, 使课程的难易度保持一定梯度。该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产学研结合的基本思路, 由学院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培养学生, 具体包括邀请企业的资深会计人士开设讲座, 建立校内实训室和校外教学科研基地等。

此外, 高职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模式尚需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我国会计教育需求旺盛, 各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有限的教学资源面对不断增加的学生数量, 大多呈现教师严重透支、教学资源供不应求的情况, 尤其是校内外实训场所缺乏, 严重影响了该专业的实践教学, 须引起高职高专院校的高度重视。

二是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各高职高专院校应在现有师资队伍的基础上, 打造一支知识和技能结构合理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可以引进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兼职教师, 也可以派遣教师到企业锻炼、鼓励教师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 还应通过完善该人才培养模式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 随时掌控教学质量, 并相应进行教学改革, 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第9篇

非专业可以报考注册会计师。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都可以报考,没有专业限制。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没有基础怎么备考 一次不要报考太多的科目,根据科目的特点和自身的情况决定要报考的科目,最好是难易搭配,学习的过程中要总结方法,不断地调整学习方法。

(来源:文章屋网 http://www.wzu.com)

第10篇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对策建议

一、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英语水平较低的主要表现

(一)我国已“走出去”的会计师事务所屈指可数

会计师事务所不管是积极携手国际盟友,在与盟友的合作中提高自身能力,在合作中“走出去”;还是强化自身实力,同时到国外设立分所,自主规划国际化版图,对CPA的英语水平均提出了高要求。因为英语水平是培养国际化审计人才的关键所在。由于目前行业内了解国际情况、能够与国际准则接轨的专业人士数量太少,大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外语水平一般,无法适应境外审计需要。这种状况直接带来中资所业务能力不足和在高端市场上的空白,并由此导致能够真正“走出去”的事务所数量有限,目前仅有立信、中瑞岳华、京都及信永中和等不足10家。而截至2009底我国中资所的总数是7280,“走出去”等仅占0.14%。

(二)后备CPA的英语水平不容乐观

从2005年起,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实施英语测试,作为选考科目,不计入总成绩;目的是考察注册会计师在国际环境下,运用英语进行沟通的语言知识、语言技能和处理业务的能力;主要是用于掌握应试者的英语水平,为今后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确定培养目标和对象,并激励和引导考生提高英语水平,以满足中国经济和行业发展对国际化人才的需要。

从表1的数据中不难发现:CPA统一考试和英语测试的参考人数悬殊过大,参加英语测试的人数和通过率呈下降趋势。这其中固然受考生精力有限和英语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因素的影响,但同时也很难想象有一定英语基础的考生会选择放弃参加英语测试,整个注册会计师后备群体的英语水平太低已成不能否认的事实。会计界曾普遍认为:刚走出校门的年轻会计师语言水平较高。但从以上测试结果看,显然是有些乐观了。

二、我国CPA整体英文水平偏低的成因

(一)CPA考试制度对英语的要求偏低

2009年我国采取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考试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将2007、2008年实行的在考试科目中增加英文附加题制度及英语测试制度加以合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联合举办统一的英语水平测试。水平定在“在英语环境中工作的能力”。英语水平测试拟于2009年开始实施,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新考试制度规定的报考要求是,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高等专科及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别允许在校会计专业的学生报考)应引起注意的是,考生在拿到全科合格证之前没有任何英文考试内容和要求。

新做法固然能够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英语测试水平及国际认可度,但在我国目前整个CPA行业英文水平比较低下的背景下,在CPA考试的漫长过程中不考虑英语因素显然有失妥当。因为正常情况下一般考生要经过3~5年的时间才能通过6科考试,再加上综合测试的时间起码又要一年时间,那么在4~5年的考试历程中,英语能力通过什么途径提高,提高的动力又何在呢?

(二)对考取国际与我国CPA同类资格的人员政府和行业缺乏激励

我国考生由于受语言、考试成本等的约束,考取国际同类资格的人比较少。我国CPA在本土是金字招牌,国外再有影响的会计师在我国也没有签字权。

考过ACCA的考生英语水平无疑较高,因为考试和答题必须使用英文。英文不过关的考生,对ACCA绝对会退避三舍。目前,中注协致力于支持中国CPA取得国际有影响力的国外职业资格,但对我国考生直接考取国际同类资格没有相应的鼓励和支持。

(三)中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对CPA英语后续教育整体要求偏低、培训力度较小

中注协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已经开展的培训项目基本上属于职业培训,虽然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巨大投入,但毕竟人数有限,普及面窄,对整个CPA行业英文水平的提高杯水车薪。

(四)相关部门对高校会计教育在培养后备CPA英语水平中的作用不够重视

万丈高楼平地起,培养能够胜任承接国际业务的人才,壮大国内所的CPA力量,需要从基础着手。对CPA人才的教育培养,一般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一个是在校的前期教育培养阶段;另一个是在职的后续教育培养阶段。这两个阶段的工作密切相关,对形成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有着同等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对高等院校会计教育英语没有硬性的要求和具体的指导和奖励措施,高校即使对CPA专门化专业也没有英语的教学具体目标。

三、提高我国CPA英语水平的建议

在CPA审计行业,人是关键因素,资产就在人的脑袋里。发展培育100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能够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务所、培养在英语环境下可以开展CPA业务的国际性人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系统工程。为能够抓住我国CPA行业的发展关键,给国际化人才建设打下牢固的英语基础,建议在以下几方面多管齐下,共同努力,以产生联动效应。

(一)完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

1.针对不超过一定年龄的考生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在报考条件中明确英语要求。目的在于使新生的CPA后备力量有较高的英语起点,为今后具备英语环境下工作的能力夯实基础。同时也必然会吸引更多优秀的金融、财会、审计人员参加该项资格认证测试,中注协可以据此进一步提高行业影响力。英语要求可定位为已过四级,更好的办法是先单独进行英语的面试笔试,确保考生有一定程度的英语沟通能力。

2.在考试内容上,逐步增加一定量的英语专业试题。具体操作上可暂沿用2007、2008年的做法,增加各科英语附加题,不管是10分还是5分,把能起到奖励作用作为出发点。以后再根据需要逐步在各科考试内容让英语占上适当的比例,作为必考内容。在决定这一比例时,需要综合考虑我国的诸多因素,例如考生结构、行业需要、历年考生英文考试成绩等等,这是个渐进动态的过程。

(二)鼓励报考国际同类资格考试

可否考虑对已通过国际公认度较高的同类资格考试的人员能直接发放我国CPA执业资格证书,这样做势必会对后备CPA从业人员英语水平的推进起到积极的作用。但确认国外同类资格国际认可度的标准,需要根据客观情况由中注协组织认定。譬如ACCA、CIA。

ACCA在注册会计师国际化方面比较突出的是,具有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的“特许公认会计师”,取得这一资格,便拥有一项国际认可的专业会计师资格,在英国、欧洲及世界上其他一些主要国家(大部分为原英联邦国家)被认为具有法定会计师资格,可成为执业会计师(即注册会计师)。ACCA考试共有14门,分为基础、证书和专业三个阶段。从1990年开始,ACCA在中国进行培训和考试,相当一部分参加学习考试的中国学员已取得了ACCA资格。CIA是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INTERNALAUDITOR)的英文简称,它不仅是国际内部审计领域专家的标志,也是目前国际审计界唯一公认的职业资格。

CIA需经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NSTITUTEOFINTERNALAUDITORS简称IIA)组织的考试取得。我国考生可选择用英文或汉语考试。另外,还有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的注册会计师等等。

(三)在后续教育中强调英语能力的培养,可作为限定年龄以下CPA年检的一项内容

根据CPA的年龄层次,对年轻的CPA提出英语后续教育的要求,并作为年检接受后续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各地注协需认真组织英语教学,选取有能力的师资,教学内容侧重专业英语,而非公共英语。具体教学形式酌情面授或远程。

(四)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对能够在英语环境下工作的CPA采取重奖机制

外因通过内因发挥作用,现在是市场经济,提升本土事务所的竞争力说到底还是要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自己的努力程度。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的要求,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专业发展目标,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政策和专业人才结构规划,注重人力资源的有效使用、合理配置和战略储备。

尤其是那些已经“走出去”,在中国香港和国外设点的事务所,若能够对在境外做好项目、为事务所在境外扎根作出突出贡献的CPA施行高奖励制度,使他们的收入位居行业榜首,势必将带动所里的其他CPA加强英语学习,从而提高整个事务所使用英文进行沟通和工作的能力。

(五)在高校会计教育中注重培养后备注册会计师的英语能力

单就英语而言,笔者认为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1.调整会计专业培养目标。在一些高校设置的大会计专业,只注重培养一般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才,并没有把注册会计师人才的教育培养摆到应有的位置。1995年,为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人才的培养,经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财政部和有关高校专家组成的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资格评审及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确定了清华大学等23所院校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试点院校。该专业至今已毕业的学生约有9届,大约有8000多人,而我国注册会计师的需求量为35万人,有20多万人的缺口。

在会计专业之外,另设注册会计师专业,只是一种过渡办法,不利于高校实施素质教育和通才教育。因此,不宜长期坚持下去。而应该拓宽现有大会计专业的口径,把培养未来的注册会计师作为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之一,使所有会计专业的学生都能接受注册会计师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训练。

2.提高会计师资英语水平。师资水平的高低,不仅反映了一所院校的总体教学质量,而且也是影响实现预期目标的最重要因素。目前我国高校会计专业英语教育的师资力量还比较薄弱,尤其是师资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十分欠缺。应当看到,高校会计专业师资水平的提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除了高校内部采取一些激励、竞争措施外,还要依靠国家、社会尤其是会计职业界的大力支持,要为广大教师创造参与实践的机会。

目前,既懂财经会计知识又能熟练运用英语教学的教师奇缺,除积极引进具有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的教师外,还必须加强现有教师队伍的培养,可考虑由教育部或中注协出面,选拔有一定英语功底的会计教师到境外大学或事务所学习,参加境外CPA业务实践。

3.对会计专业主干课程开展双语教学。提高会计专业教学质量和学生外语实际运用能力,开设双语课程是必经之路。因为能够胜任会计专业课双语教学的教师英文水平高且专业知识比较丰富,能够熟练使用国外优秀的原版教材,培养学生阅读英文文献的习惯与能力,让学生随时了解、吸收和借鉴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动态。经过大学专业课双语学习的学生,必然会为未来具有英语环境下的工作能力打下牢固的语言基础。

建议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高校会计专业加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在师资培训、教材和教学设施的配备上给与大力支持。

第11篇

    1、审计职业制度产生的背景

    2、审计职业制度的要素

    3、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二、审计职业制度的现状

    1、组织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法律框架。它不仅涉及到审计中介内部治理中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在各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决定着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规范着会计师事务所在与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不同制度安排下注册会计师个人所负法律责任存在着巨大差异。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历来是相关利益各方关注的交点。长期来看,每一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制度创新的背后都是相关利益各方利益斗争均衡的结果。短期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直接关系到注册会计师的切身利益,因此是注册会计师行为函数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变量,它会直接影响到注册会计师对预期收益和潜在风险的判断(陈汉文 2003.6)。

    在1999年的会计师事务所改制的过程中,我国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上套用的是《公司法》。而公司制源于两权分离,然而会计师事务所是两权高度统一,尤其是以人合为本质的。这样势必造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上的两难境地。一方面完全按合伙制走,除了法规不配套外,由于转轨时期市场风险的高度不确定性,很难为注册会计师所接受;另一方面从采用公司制的现实看,又没能抓住公司治理结构的要点。要么股权过于向个人或少数集团集中,大股东一票制胜,架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甚至于侵害其他股东利益;要么股权过于分散,影响决策效率,造成不稳定因素等。即使在有限责任制下完全按《公司法》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也实质与形式不相符的。

    新中国审计职业制度的恢复和重建,直接产生于国家对外资进行监督的需要,是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推动的结果。可以说是由政府一手促成的。在我国早期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也几乎清一色地是行政部门成立的。因此,中国审计职业界实际上从一开始就失去了由市场的需求来拉动其成长的机会,它所表现出来的是强烈的政府供给推动的特征。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有、公有的经济几乎是我国唯一的经济成分。国家一般来说不可能成立无限责任的单位,且在《注册会计师条例》中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是“经国家批准的事业单位”。因此,从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恢复到整个《注册会计师条例》规范期间,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责任承担范围上均是有限责任。或者说在1994年1月1日《注册会计师法》实施之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只存在有限责任一种形式,而1994年后,我国可以成立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部分地区可以选择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海南)。到2001年底,统计数字显示我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4287家,其中实行合伙制的共有606家,占总数的14.14%,实行有限责任的有3681家,占总数的85.86%(米扬,2002)。

    那么大家为什么要选择有限责任的形式,而较少的选择合伙制?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我国注册会计师允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出资发起设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并负有有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在以有限责任方式设立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人承担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

    正因为在这种制度下,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承担的责任十分有限,会计师事务所的所有者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审计失败的赔偿责任。其结果一是如果违规所得大于其违规成本,注册会计师就有违规的积极性,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二是注册资本越低,注册会计师出现审计失败时赔偿限度就越低,就越有可能冒险做一些有损于独立审计公信的事。

    而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以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为特征的,其债务是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承担责任的最高标准。会计师事务所是以人合为本质,一方面,能使“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结合到一起;一方面,对于剩余索取权的分享能够激发注册会计师自我监督和约束的热情;另一方面,由于合伙人之间共同的连带责任,使他们利益一致,有利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质量管理。可以说,采用人合组织形式的合伙制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自身特点决定的,也是国际上通行做法。

    合伙制无限连带责任的威慑力,使得事务所有强大的动力去讲信誉,一旦某个合伙人有不讲信誉的行为,都可能对其他合伙人造成威胁,因此会首先在事务所内部遭到强烈的排斥;同时因为合伙制的无限连带责任,因审计报告失实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这就构成了监督事务所的外部威慑力量。在这种情况下是注册会计师不得不讲信誉。

    在这里,我们可以比较一下中天勤作假后的成本与安达信作假后情况,就可以发现有限责任制与合伙制之间的区别。在美国的安然事件中,美国审计管理部门并未以行政手段将安达信从市场上一脚踢出,而是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调查,一旦有了确凿证据,就要它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其财务能力不足以支付赔偿金,那就破产好了,以市场机制将它开除;如果它出得起赔偿金,当然可以允许它在市场上继续生存,这一切都应当由法律来决定。对于安然投资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安达信索赔。而中国的会计事务所造假事件-中天勤。对于中天勤的处罚,财政部只是吊销了因"银广夏造假"事件而臭名远扬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仅仅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中天勤的执照吊销后,原有的注册会计师改换事务所之后能够依然能够继续他们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由于其是有限责任的会计事务所,对银广夏案的受害者来说,有限责任制的中天勤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是非常有限的-2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承担责任。而与其虚假会计信息导致的银广夏市值从70亿元跌至4亿元的损失而言,可谓是大巫见小巫了。因此,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既能像合伙那样经营管理,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各种关系,同时又白送一个有限责任的“保护伞,何乐而不为呢?

    2、审计职业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门槛”,是管理机构对市场失灵做出的必要反应,是一种人为规定。对于审计职业市场准入制度而言,实际上是关于独立审计的资格认定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从业资格;目前,我国为注册会计师设置的“门槛”是比较低的。一个人要想成为注册会计师首先要通过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具有(1)高等专科以上学历;(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要求的全部五门课程考试以后,并且加入事务所工作两年以上,即可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而在1991年之前,均是采用考核制度的。

    经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进入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仅占注册会计师总数的3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注册会计师也仅占16%,另外,现有事务所中,有64%是1990年后成立的,51%是1993年后成立的,执业经验的积累相当有限。这些都意味着我国现阶段,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普遍不高。

    即使在考试通过的注册会计师中,由于考试特别是中国式考试的固有局限,通过者有相当部分是缺乏实践经验、擅长死记硬背的在校生,在缺乏良好的在职培训的情况下,他们即使经过2年的从业实践,也很难真正掌握审计的精髓,培养起应有的职业判断能力。独立审计业务涉及的领域很广,需要的专业知识和非常丰富执业经验,是职业判断能力的基础,换句话,职业判断能力的高低是审计质量好坏的直接决定因素之一。

    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资格:不通的审计业务要求的审计技术、审计经验、审计队伍和要承担的独立审计风险等是不相同的。我国审计职业从事的独立审计业务,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从事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另一类,只能从事除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以外的独立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3、教育制度(入围和后续)

    目前,我国审计职业界60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所占比重超过52%,40岁以下的所占比重不到20%,注册会计师队伍中的年龄断层现象严重。整体来说,其中受过系统的审计训练的并不占多数,再加上年龄一般较大,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较差,很难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节奏快,强度大。而且,入前述,通过考试进入审计职业界的经验有限;另外,在现有会计师事务所中,有64%是1990年后成立的,51%是1993年后成立的,执业经验的积累相当有限。这些都意味着我国现阶段,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普遍不高。

    据中注协统计,在2001年里,还有11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20多名注册会计师受到了行政处罚,100多家事务所和600多名注册会计师受到了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强制培训等处理。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着“诚信”危机。由此可见,一则是能力有限;二则是道德素质有待提高,是造成了我国审计问题存在的主要因素。而这些都需要教育的提升。

第12篇

[关键词]审计判断;判断主体;会计师事务所

在审计过程中,一个审计项目往往要由几个层次的审计人员共同完成,如具体实施审计取证的外勤人员、对该项目直接负责的项目经理、进行复核审查的部门经理及主任会计师等。这些人员都需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相应的职业判断。而且在整个审计程序中,后者都要对前者的判断进行复核与检查,这就形成了审计判断的多元性和层次性。可见,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事项的各种职业判断并不完全是由某一个审计人员独立完成的。影响审计判断的因素有社会责任、竞争压力、职业风险、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等。但就审计人员的不同层次而言,情况却有所区别。要改善审计判断,提高对整个审计项目的审计判断水平,就应该根据不同层次审计人员的具体情况,对影响其职业判断能力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以求加以改进。

一、对项目经理和主任会计师应主要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

主任会计师和项目经理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骨干和行政领导,他们往往并不缺乏专业技术能力,在知识结构、实践经验、思维方式、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对审计环境的认识等诸多方面堪称会计师事务所的佼佼者。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对一个审计项目审计风险的评估、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以及审计意见类型的把握起着决定性作用。这样的审计人员一旦出现客观的审计判断失误,常常比一般审计人员的判断误差对审计质量的危害更大。那么,这些业务能力优秀的审计人员出现审计判断失误的原因何在呢?我国大量的审计失败案例解答了这个问题———主要是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素质。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经理和主任会计师作为事务所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与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利害关系往往比普通的审计人员更密切,具体表现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与他们本人的利益紧密相连。为追逐最大利益,这些高层次的审计人员更看重审计效率,往往略去明知应有的审计环节,从而导致审计项目没能按照正常的审计程序进行,造成取证不足或不准,最终形成失真的审计报告。这部分审计人员的问题不在于不熟悉审计判断过程,而是指导思想上出现了偏差。指导其开展审计工作的审计判断完全受利益驱使,把能够保证审计质量的审计判断结果即应该遵从的审计判断结果放弃了。其次,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是远离审计现场的复核,项目负责人往往担负着过多的审计工作,而且完成审计任务总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审计的时间预算有时定得太紧,项目负责人没有时间对报表进行深入分析和捕捉审计重点,从而使项目负责人的现场复核流于形式。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改善、提高审计判断能力,重点是提高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同时,建立起对职业界的严格监督措施,对那些错误指导审计过程的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进行严惩,切实让其承担法律责任,提高失真审计报告的成本,从而迫使其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按照正确的审计判断结果开展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

二、对一般审计人员应侧重培养其职业意识和职业技能

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审计人员的审计判断能力是其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函数。他们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需要对自身所负责的审计项目进行职业判断,但不承担对其他审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复核和检查任务。所以,本层次的审计人员为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只需提高和增强自身的职业技能及职业意识。

(一)完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

职业判断能力是知识的函数。具有较宽知识面的人能够全面系统地考虑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世界上许多国家为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都相继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它们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对于报考资格,美国已把考生的学历资格提高到硕士研究生水平。日本的公认会计士考试要求更为严格,考试共有三次,只有通过前两次考试者才有资格参加第三次的公认会计士考试。而我国于1991年建立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参加考试:一是高等专科以上学历;二是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比较而言,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生报考要求是很低的,每年的通过率也特别低。从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素质考虑,建议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修改为:高等院校会计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知识。这里的“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是指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大专学历以及不具有学历条件但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能报考。他们可以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学历后再报考注册会计师。

考试科目也反映了一个国家对注册会计师素质的要求。美国在1994年以前的考试科目有财务会计和报告-营利企业,会计核算与报告-税务、管理、政府部门和非营利机构,商法和职业责任。日本的公认会计士考试分为第一次考试、第二次考试及第三次考试。第一次考试主要对国语、数学、论文进行笔试;第二次考试要对会计学(簿籍、财务报表理论、成本核算及审计理论)、经营学、经济学及商法(海事商法、票据及支票的部分除外)进行笔试;第三次考试是用笔试的方法对有关财务的审计、分析及其他实务(包括有关税收实务)进行测试。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科目是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和税法。相比之下,我国的考试科目比较简单,实务性东西太少。今后,我国考试科目应该设计得更有实务性,理论上的东西应该减少,毕竟注册会计师行业面对的实务性的东西比较多。另外,可以考虑增加对职业道德方面的考察,形式可以多样化,以防止道德败坏的考生混入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

(二)严格注册会计师的注册登记

质量是经验的函数。注册会计师只有懂行才能做好审计工作。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使进入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人员具有审计工作所需要的相应知识和经验,掌握一定的职业判断能力。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国务院财政部门的人力有限、地方保护普遍存在,能够注册登记的人员往往就是那些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而对于其是否符合“从事审计业务两年以上”这一要求的把关工作根本没有落实到位,结果很多注册会计师没有任何审计实务经验。建议注册会计师协会切实负起责任,严把注册登记关;国务院财政部门加大注册审查力度,为注册会计师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作好基础工作。

(三)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

内部质量控制能够促使会计师事务所正确把握审计风险,避免业务人员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目前个别企业的造假能力很强,事务所应该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每一个审计项目、每一位从业人员切实做到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复核,时刻防止业务人员发生工作疏忽,使其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敦促其作出正确的职业判断,以贯彻落实独立审计准则。在目前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比较小的现实情况下,每个事务所最好能具有自身的专业特长。国际会计行业除了有安达信等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外,还有许多具有专业特长的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如果能够充分了解本所自身的业务能力,统筹规划其专业发展方向,通过专业化的服务,建立专业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就能够整体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能力。

[参考文献]

[1]秦荣生。论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及其影响因素[J].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5)。

[2]张彤。审计专业判断基本理论探讨[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