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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集贸市场管理

时间:2022-07-01 0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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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集贸市场管理

第1篇

1.1当前太原市农副产品经营业态

按照经营规模和集中程度划分,太原市农副产品经营方式可分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小区固定摊点、马路市场等几种。批发市场的优点是价格便宜、品种多,缺点是单位面积经济效益低,且处在城乡结合部;生鲜超市的优点是新鲜、购物环境好,特别适合中高端人群,缺点是运营成本高,管理难度大。太原市目前只有两三个连锁品牌在经营且卖场数量较少;小区固定摊点的优点是距离消费群体近,成本低,缺点是品种相对较少,卫生条件一般;马路市场的优点是买卖便捷,种类较丰富,缺点是难管理,价格不透明,食品质量、卫生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交通,是政府市容环境整治的对象。集贸市场中和了上述集中经营形式的优点,避免了大部分缺点,其优势是运营成本适中,农副产品种类丰富,质量有所保证,场所的卫生良好,特别适合中低端消费人群。其缺点是便捷程度不如小区市场及马路市场,但随着网点的增加、布局的优化及经营方式的改善,将越来越便捷。

1.2太原市集贸市场的发展趋势

太原市正处于转型发展时期,加大集贸市场建设力度特别适合太原市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和宜居城市的要求。预计未来20年内不会被超市取代。太原市和许多大城市一样,集贸市场的发展需要经历传统集贸市场阶段和“类超市化”运作两个阶段。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未来太原市集贸市场发展将处于“类超市”运作阶段,即在传统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形成规模效应,通过对经营渠道、管理方式的改良,使得质量上升、价格下降,促进产业内部的良性竞争。

2完善太原市集贸市场规划与建设的建议

2.1合理布局

在城市建成区,要规划形成城市居住区集贸市场与城市小区菜市场共存,居住区集贸市场为主的集贸市场体系。就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而言,构成城市居住区集贸市场对建成区全覆盖、小区菜市场为补充完善的空间结构。由于城市发展的不均衡及建设时序不同,规划集贸市场需要有针对性和区域差异性。在相关规范的基础上,就太原市而言,居住区集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宜设置为旧区600m~800m、新区800m~1000m,小区级菜市场的服务半径旧区300m~400m、新区400m~500m;居住区集贸市场服务人口旧区2万人~3万人,新区2.5万人~3.5万人,小区级菜市场旧区0.5万人~1万人,新区1万人~2万人;居住区集贸市场建筑面积,旧区大于1000m2,新区大于1500m2,小区级菜市场建筑面积新旧区均大于500m2,用地紧张地区可以利用底层商铺。

2.2科学规划

新选址市场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在满足一般要求的基础上,降低土地成本和建造成本,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场地选址时应选择可达性较强地段,但不应选择交通量大的路段和道路交叉口,宜结合人口密度大的区域设置,以及选择旧区开发改造可行性差的边角地块。此外,选址时还应考虑该地区城市交通的发展趋势和建设相应的停车位以保证其较高的可达性。为了降低建设成本,在满足消防、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建筑物之间的负空间进行适度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废弃厂房改造。建筑设计时可考虑建设多功能建筑,可以满足不同使用性质的需求,即使该地区不需要集贸市场也可以作为其他公共服务功能继续使用,降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成本。加大对现有集贸市场管理机制改革的力度,加快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为现有市场创造长期经营的条件。对全市市场进行甄别,对符合实际需要和规划要求的应完善各项手续,加强监管。对不符合规划要求且经营不善的,应督促其整改并整合。

2.3配套政策

第2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积极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全市统一领导,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了以包叙定市长为组长、许忠民、吴家农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经委主任兼任整规办主任),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成立了由区县(自治县、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精干的日常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了加强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在市整规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药监局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本地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商委、市农委、市建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措施和制度;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盗窃、扒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机构,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税务机关负责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建立科学的市场税收征管机制;质检部门负责商品的质量监管执法和打假,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各类食品进行有害物质检测及卫生安全性评价鉴定,严厉查处制售伪劣食品行为;药监部门负责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和违法分子。

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通力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商部门一部分区县局与市场业主签订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有的建立了科、所联动工作机制,有的依靠“市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卫生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整治一票否决制。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XX]15号文件,结合重庆集贸市场现状和经济发展实际,3月8日,市政府召集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质检、药监、经委、商委、农委、建委等有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15号文件的意见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月20日,市政府向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XX]4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印发了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整治任务和职责。部分区、县政府召开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或动员大会,进行统一部署。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药监、质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下发了文件,召开系统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及时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XX年3月至9月,用6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3月底前为安排部署阶段,主要进行摸底排查,弄清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市场名单,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第二阶段,4月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县(自治县、市)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集中整治;第三阶段,9月份为检查总结阶段,各地按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的治本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8月1日,由市整规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包叙定主持召开了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专题会议,市整规办主任、市经委主任余远牧、市质监局长孙波、市工商局长金起农、市商委主任王学斯分别就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半部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打假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等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市长包叙定、副市长许忠民、吴家农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上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9月1日至5日,市整规办和市工商局与市级8个委局分别组织了一次对全市重点整治的集贸市场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对重点整治的216个市场进行了督查,并上报了集贸市场。

二、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XX]15号文件提出的十个方面的整治内容和措施,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实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这次专项整治,市政府确定观音桥、朝天门、学田湾、道门口、龙溪、马家岩、西物、渝州、袁家岗、泰兴电脑等10个市场为市级重点市场,各区县确定了216个重点市场,全市重点整治的市场共226个。整治的重点商品是集贸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按照分步推进的要求,XX年4月以前重点开展强化税收征管,整治偷税漏税;春节前后开展了节日商品大检查,重点整治假冒伪劣食品、烟酒等节日商品;春耕期间集中开展了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不法行为,防止坑农事件发生;四、五、六月全市组织力量对市级10个重点市场和区县216个重点市场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六月对夏季饮料市场、保健品和药品市场进行整治;七月份对建筑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市场进行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假斗争;八、九月份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诚信市场”、“文明市场”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

(一)认真清查、审核市场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企业、个体工商户XX年度的年检、验照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4.38万余人(次)对各类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的经营主体普遍进行了清理、检查,认真审核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是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均按规定办理登记注册、年检,建立“经济户口”管理档案。对全市纳

入整顿范围的1567个交易场所普遍进行了清理,其中办理市场登记证的集贸市场1212个(占77.35%),出租场地或摊位的交易场所256个(占16.34%),将自有或自用场地(或柜台)出租50%以上的商业企业99个(占6.31%);全市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机构1112个,其中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556个(占50%),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146个(占13.13%),“市场管理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村社等单位410个(占36.87%);全市在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总数为22327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13825户(占95.77%),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各类法人和非法人企业9445户(占4.23%)。通过清理整顿市场主体,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取缔了一批无照经营。共清理市场主体239199户(次),查处“三无企业”52户,变更登记17475户,注销企业1900户,吊销营业执照616户,取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摊位7522个,取缔无照经营3640户,共罚款576.63万元。

(二)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在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打假的重点商品是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农资、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装饰材料等。据工商、质检、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不完全统计,至8月底止,共出动13万多人(次),检查市场1567个,检查经营户和企业109.84万户(次),查获假伪劣食品330.45吨、种子42.42吨、化肥556.4吨、农药13.95吨、药品2879盒、饮料52012瓶、商标标识及包装242.2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9598万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911万元,查处案件5469件、结案4349件,其中大要案(50万元以上)39件,捣毁制假窝点612个,共处罚款104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420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515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如渝中区工商分局查处案值50万元的何某假冒伪劣手机拼装窝点案、梁平县工商局查处42头注水生猪案、开县工商局查获案值10万元的注水牛肉窝点案、涪陵区工商分局查获案值20万元的假冒“老干妈”、“陶华碧”牌豆豉窝点案、沙坪坝区工商分局查获70多辆拼装“力帆”、“新感觉”牌摩托车窝点案、城口县工商局查获案值近10万元的拼装假冒摩托车案、永川工商局查获43吨发霉变质大米案;市质监局在观音桥农贸市场查获案值8万元的云南石屏县豆制品、生产含甲醛次硫酸氢钠的豆腐皮案(1200件)、以及案值54万元、118吨不合格食用油案;沙坪区质监局查获案值69万元无证生产农药案、大足县质监局查获案值50余万元的生产假农药窝点案;市药监局查获标值60万元的销售

假药窝点案、查获无证照无任何冷藏设施非法销售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液案等,使一大批大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涉案人员受到严厉惩处。

同时,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341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8275件,查处各类案件5023件(其中10万元以下案件4978件,10—50万元案件30件,50—100万元案件3件,100万元以上案件12件),案值12530.65万元,罚没款1376.25万元。

(三)强化质量监管

今年以来,市质检局先后两次组织近郊区县质检局对重点大型集贸市场商品质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进行了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专项检查白酒、茶叶、调味品、化妆品、棉花及制品、日化产品、熟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饮料、卫生巾等建材、木地板等15种商品,共检查专业市场120个,摊点6618个,检查商品质量30030批次,质量合格24047批次,并将茶叶、肉制品、卫生巾抽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质量公告;对定量包装的饮料、小食品、调味品、酒类、茶叶、米面、冷冻食品、食用植物油、洗涤用品等10大类商品的质量、净含量、标准方法等指标进行了检查,共检查580批次,涉及120家生产企业,70家经营户,合格率达到85.9%;检查农贸市场含有的食品摊位1643个,检查批次1437批,查出含吊白块的食品276批次,数量21.26吨;各区县质监局对生产企业进行清查,查获含吊白块的食品73.77吨,货值47.9万元;对主城区大型建材市场销售的细木工板、强化木地板和石材进行突出检查,抽查641批次、9298户经营户、产品货值1260万元,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795.63万元。质检部门还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计量衡器进行了检查,共检定计量衡器195000台(件),受检率达60%;清理不合格秤支12976台(支)。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制检验,将酱油、食醋、粉丝、饮料、熟肉制品、食用油、化妆品等17种商品确定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共强制检验1890批次,其中含吊的块食品强检647批,合格率为71.06%;毛肚产品强检598批,合格率为65.8%;细木工板强检394批,合格率仅为7.6%,并将检测结果在重庆日报上质量公告,引起市民强烈反响,促使一些不合格生产企业积极整改,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卫生系统积极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监测,在全市15个区县(市)40个集贸市场开展粮油食品、肉制品、腌腊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30余类商品卫生质量免费监测。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对5个集贸市场的大米、小食品、蔬菜、酱油等29类食品987件进行了抽样监测,合格率达89.12%。向社会公告了12期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4至8月在全市集贸市场中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检查综合市场和批发市场672个,检查

食品经营户13927户,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61户,吊销卫生许可证的4户,查处和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和假冒伪劣食品20吨,取缔集贸市场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31个,罚款25.92万元。目前全市各区县已分别建立了2—3个食品经营示范市场。

(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强化中药材市场监管

市药监局在彻底关闭了南岸区南坪二贸易区药品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重庆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边药品经营户,促进中药材市场的规范经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印发了《整顿南坪地区药品流通药品流通秩序的通告》,责令无证照药品经营者停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做到撤货、关门、走人、转向。同时,采取由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反复地对城南大道、金山支路、裕佳花园等地区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与设置联合执勤点蹲点,执法与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项整治,使违法经营户既无法开门营业也不能暗地经营,并及时查获了一大批违法经营的药品,查封了一批非法药品库房。另外,还发动群众举报,收到24件举报线索,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以查户口方式查获了一批设在民宅中的非法药品仓库。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挂靠经营药品户153户,查处违法经营、假劣药品案24件,没收药品标值110万元,罚款56.95万元。

针对国家药监局对重庆中药材市场药材质量抽验,抽检品种95.1%为不合格,以及市场周边设置共40多个未经批准且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库展和经营门店,对中药市场的生顾构成了极大威胁的实际情况,在渝中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整顿中药材市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以市药品稽查总队、医药监分局、工商、公安、物价、卫生、城管等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队伍武艺中药材市场衣周边经营门店的专项整治工作,了整治通告,对市场内的药材经营户重新登记,组织360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上岗业务培训,对165户经营户核发了《重庆中药材市场准入证》,建立了《违法违规记录》,药监分局在市场内设立办公室,加大了监管力度。取消了市场周边21户经营药品的资格,对3家医疗器械、24家保健食品经营门店加强了监督检查,严查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户3户,查处违法违规经营44起,没收违规经营和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性保健用品488种,价值11万元;查封无证经营的药品库房7个,货值130余万元。经国家药监局XX年抽检,其抽检药材品种合格率由4.9%上升到67.5%,超范围经营中西成药得到有效遏制;95%的药材使用了物价局统一标价签,从业人员佩证上岗,经营秩序有所

好转。

(五)开展市场税收专项检查,强化税收征管

市国税、地税机关按照[XX]1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全市国税系统对在集贸市场的经营户办理国税登记的有133934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116754户,实行建帐征收的9865户。对109279户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进行了税收检查,发现有问题户13101户,查补税款1672.94万元,加收滞纳金28.34万元,罚款163.28万元,调整双定户29198户。全市地税系统将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集贸市场所有经营户、以批发为主的批发市场所有经营户、其他集贸市场中的经营大户列入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双定户实际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20%不主动申报的;二是建帐业户设置虚假帐户、帐实不符、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三是应建帐业户不按规定建帐的;四是发票使用违反管理规定的;五是未办理税务登记,没有纳入税务管理的。通过两个多月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12684余户,补税及滞纳金罚款共693万余元。同时,还从五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一是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国税、地税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二是全面调整定额,调整定额户79238户,平均提高业户税负水平20.81%;三是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四是坚持查帐征收,积极推进业户建帐工作,对5688户纳税进行了建帐整治;五是大力推行“银税一体化”,对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通过银行划转税款,既为11万余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便利,简化了办税程序,也保证了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实现,加大了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开展市场治安整治,净化市场治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我市公安机关对纳入管理的1412个集贸市场,建立了756个市场治安室(警务室),朝天门等大型批发市场设置了治安派出所,全市共有市场治安工作人员6744人,其中公安民警1034名,工商干部1782人,联防队员1385人,保安1167人,市场治安员1376人,为强化市场治安管理奠定了基础。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与工商、税务、质检、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行动,认真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坑蒙拐骗、偷盗扒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肉霸”、“菜霸”、“鱼霸”等违法分子依法惩处,共查处欺行霸市案件158件,处理捣毁“菜霸”、“肉霸”、“鱼霸”团伙42个,“市霸”人员158人;截至8月底止,共破获发生在集贸市场及周边的刑事案件166

2件,破案1170件,破案率为70%;查处治安案件2958件,调解治安纠纷9898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887人,其中逮捕482人,刑事拘留698人,治安拘留3195人,警告787人,罚款1689人,为群众和经营客商挽回经济损失269万余元。在对全国重点市场观音桥农贸市场的治安整治行动中,捉获违法犯罪人员19人,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4人。尤其是一举捣毁了以谢靖为首的6人牛油垄断经营团伙,查清了他们欺行霸市、敲诈勒索、行凶斗殴的犯罪事实,并将其逮捕法办之后,对违法犯罪分子震慑极大,该市场内的治安问题迅速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较整顿前下降了68.9%。经过整治,86%的经营户认为市场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对市场治安的满意率在90%以上。北碚区公安分局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摧毁了以王兴强为首的8人地恶团伙。该团伙以武力为后盾,在北碚城区开屠宰场强买强卖,垄断生猪屠宰和销售,经营户因拒绝在其开设的屠宰场买肉而多次被殴打至伤,严重扰乱了肉食品市场秩序。王兴强等6人因强迫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之后,使北碚城区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在专项整治中,全市公安机关在加强市场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同时,协同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门,清理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场所18407个,收缴黄色等非法出版物品49683件。为了切实抓好市场治安防范工作,本着边整整治边建章立制的精神,修改制定了《市场治安(警务)室工作职责》、《值班巡逻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人员岗位职责》、《按处警规定》,使市场治安管理有章可循。督促有条件的大型集贸市场中的重点部位增设电视监控设备,组织市场保安人员、城市低保巡逻队员加强对市场及周边的巡逻防范。根据市场发案特点和市场货运流量,及时调整力量加强巡逻,捉拿偷盗、扒窃、敲诈勒索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加强防火安全,做到“打、防、管、控”并举,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制定的措施及建章立制情况

(一)为了保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国务院提出的预期目标,切实取得成效,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分类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分别不同地区、不同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对全市确定的10个重点市场和各区县确定的216个重点市场,重点抓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依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制度不完善、消防安全不合格、管理跟不上的市场,重点抓规范;注重对经营户的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整改。坚持打击与防范、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边查处边整改,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2.开展大规模的全市集中统一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四月份和五月份已分别组

织了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以及食品卫生检查和药品市场、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的集中统一行动和联合执法,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治期间组织检查组,采取抽查、明察暗访、行评代表评议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3月底4月初,市工商局由七位领导率领7个督查组分片到40个区县(自治县、市)检查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9月2日至4日,市工商局组织2个督查组分别对10个重点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市级有关部门也分别组织了督查活动。

4.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市场有线广播,广泛宣传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意义、成效,查处的典型案件,使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5.强化政府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地方政府负责,工商牵头,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切实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的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市、区县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如国务院七部委检查组来渝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和这次全市专项督查工作,各部门都能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市工商局整顿办报送,便于整理全市综合材料。

6.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专项整治中加大了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了案件指导、督办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坚决查处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在专项整治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执法腐败行为。

(二)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整顿促规范,边查处边规范,不断强化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在全市集贸市场中,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以下监管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市场(包括招商商场)须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工商分(县)局登记注册后方可开业。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计算机管理的“经济户口”;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

2.完善和推进市场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所两级市场巡查制度,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若干巡查组,分(县)局巡查队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结合,不定期地对各工商所和重点市场巡查。

3.农贸市场普

遍建立肉食品、粮食进销台帐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员派驻制。猪、牛、羊肉销售必须有“两章一证”,否则不准入市;对进货及销售情况建立每日记帐的台帐制度。在有条件的综合集贸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由卫生局实施卫生监督员派驻制。

4.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买到注水肉、病死肉或短斤少两,可在“市场监督岗”向管理人员投诉,市场开办者实行先行补偿或退赔,再由工商所依法对业户进行处理。这项制度已纳入全市工商企业信用工程,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中推广开来。

5.建立市场预警制度。对违规市场由区(县)局挂黄牌警告,并登记备案。

6.建立商品销售索证制度。商品交易市场普遍推广使用了“商品信誉卡”或销售凭证(购货单),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退换,大正商场、港渝广场等市场向消费者公开承诺:“买到假货包退赔”以加强信用监管。

7.不良经营行为警示制。对集贸市场经营户违法违章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建立《违章违法案件登记簿》,记入经济户口档案;对违规者黄牌警告,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者予以重处。按照市政府“食品卫生一次违规,终身出局”的要求,市整顿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后执行。

8.建立市场业主自律管理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学习、推广了渝中区在市场业主中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的经验,合川市、江津市等地区陆续成立了“商品交易市场协会”或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了市场业主自律管理的作用。

9.经营户责任书制度。工商所与市场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将经营户应履行的义务,享有的权利、销售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承诺及违规责任等逐项列明,双方签字,并存入“经济户口”档案。

10.建立和完善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食品污染物监测制。由市质监局不定期地对进入市场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在媒体上公告。由市卫生监督所对集贸市场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畜禽肉中兽药、抗生素、有害添加剂残留及调味品、大米等渗入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情况定期公告,以引导消费。

第3篇

为有效改善街道环境卫生状况,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我街道积极响应“精神文明创建七大行动”有关工作部署,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抓手,对标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以规范治理为手段,以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坚持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持之以恒改善农贸市场环境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菜篮子”里的文明。

一、前期工作做法

(一)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齐心共抓整治工作

结合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一月一主题”测评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组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街道驻村人员、村委干部及市场管理人员定期到农贸市场进行实地排查,发现问题一个,及时整改一个。定期组织召开农贸市场管理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无盲区。

(二)出台制度规范经营,市场治理有章可循

出台《乡镇街道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一月一主题”测评活动实施方案》,界定各市场主管部门、各村管理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条逐项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取得实效。共明确十一项整改提升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为实现整改有责任、有进度、见实效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督查指导力度,严监管确保整改实效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定期到市场对占道经营、环境脏乱差、不诚信经营等问题进行规范引导,督促各市场经营主体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对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新布局市场内区域设置,取消原临时地摊摊位,重新统一规划设立固定临租摊位,既方便了零散菜农、果农摆卖,又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加强农产品的快筛快检工作,因势利导加强对无证经营的劝导教育,依法依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的持证率,大大改善市场经营环境。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硬件设施有待更新

乡镇人民市场建于20世纪80年代,市场硬件设施相对陈旧老化,市场路面存在一定程度破损。配套基础设施较不完善,排污排水设施不畅通,对卫生整治工作形成阻力。市场周边无规范停车区域,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内设摊贩多,周边居民密集,人流量大,对农贸市场有序管理形成压力。市场主体经营摊位区域划分不够清晰合理,临时占道经营现象偶有发生。

(二)卫生整治有待提升

对照打造规范有序市场的标准,环境卫生方面仍存在多处短板。部分市场经营主体卫生责任意识较为淡薄,排查中发现市场内排水沟内积存烂菜叶、鱼杂和垃圾未及时清理,垃圾转运不及时不彻底,部分商贩摊主未正确佩戴口罩,部分经营区域划线不清晰等多处问题。

(三)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沿用粗放型管理办法,在落实市场卫生保洁制度、规范经营制度方面存在偏差。市场保洁人员专业素养不高,对保洁清洁工作标准认识不到位。促使市场运营规范、有序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存在缺口,常常是发现问题了再整改,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环节做得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集中力量整治环境卫生,在净化美化上下功夫

针对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路径,责任到人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农贸市场内及周边沿街商户,切实遵守好、履行好、落实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定期修缮硬件设施,劝导商户将柜台货品摆放整齐,加强对保洁工作的督促指导。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下沉督导检查,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反弹,确保农贸市场干净整洁、卫生良好、道路通畅。

(二)逐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向规范标准对标对表

制定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加强市场周边、公共卫生间保洁工作,实现垃圾即产即清、日产日清。督促市场开办者细化、深化、优化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逐步实现日常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督促活禽交易市场开办者、活禽销售者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制度。

(三)严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心放心消费环境

进一步规范市场销售区域布局,指导已取得执照的经营户亮证亮照经营,提升商户“门面”形象。提高市场经营准入门槛,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督促商户采购货品时查验供货单位资质、商品质量,保障市场内销售的商品质量过关、安全可靠。加大对文明诚信经营行为的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市场配备公平秤,杜绝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强买强卖等不合法经营行为。

第4篇

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大春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XX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紧急通知》X工商明电〔200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放心农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的自觉性,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确保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各局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按照我局《关于深入开展“2006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X工商X办〔200X〕XX号)的要求,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一)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各局要立即开展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建立“经济户口”和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结合企业年检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者与其“经济户口”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检查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等,对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营业执照的坚决予以取缔。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企分开的要求,认真清理整顿政企不分和乱挂靠、乱挂钩的农资经营企业。

(二)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各局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农资市场,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确保不误农时。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倡导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交易活动中签订凭证式合同,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突出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梳理,特别要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四)认真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各局要立即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化肥、种子的质量定向监测工作。根据春耕生产特点和本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农资质量监测计划,提高抽查密度。特别要加强对销售农资商品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农资批发市场的监测工作。要将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及时向广大农民群众公布,消费警示,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合格,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农村。市局将把各局对农资商品的监测结果进行统计总结,并作为各局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情况的评比指标。

(五)加大对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各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农资广告市场,确保农资产品广告真实可信。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合理配置市场监管资源,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四个统一”,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具体目标:在*年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示范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全市所有商品交易市场(商场)(不包含临时性、季节易的市场,不包括进入市场销售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民)纳入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范围,力争在*年*月*日前全面完成任务。

二、职责分工

(一)健全领导机构。

市局成立全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市场科,*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二)明确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职责:审核全市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检查、督查和考核验收,推广各单位的先进经验。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草拟工作计划,具体指导、检查、督查、考核验收。

*、市局信息中心职责: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的应用指导,配合省局相关处室做好系统维护工作,保证信息录入规范、畅通、安全。

*、企业注册监管科职责:负责对下级单位的企业(个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

*、各县(分)局、万商工商所职责:

(*)引导、帮助、监督市场开办单位建全管理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

(*)收集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户的信用信息,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并健全相关档案;

(*)完善信用评价机制,确定场内经营户信用类别,对商品市场信用类别提出初审意见;

(*)组织开展星级商位评比活动;

(*)按照信用分类开展监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广泛动员。

*、强化执法人员的自身学习。各级工商部门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工商总局工商市字[*]*号、[*]*号文件、省工商局工商市字[*]*号文件及*市工商局工商市字[*]*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市场信用分类(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监管的内涵,增强工作信心,提高履行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职责的能力。

*、强化监管对象的宣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行业例会等形式,向市场开办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场内经营户讲解《特别规定》、《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有关规定,介绍外地市场开办单位的市场管理经验,强化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户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其参与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明晰职责,健全机制。

*、明确市场开办单位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将市场开办单位的职责界定如下:(*)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对场内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诚实守信教育;(*)制定市场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建立业户档案和业户经营商品登记台帐;(*)审查业户经营资格,监督业户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责任和自律制度;(*)做好场内物业管理;(*)处理消费争议和纠纷;(*)开展农产品农残检测;(*)接受并配合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完善业户行业组织,开展各类争先创优活动及其他公益活动;(*)完成市场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内部管理机构,完善各机构、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目标考核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

*、完善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经营者主体资格检查和档案管理规范》、《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等经营主体管理制度;二是完善《经营者公约》、《品牌商品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场制度》、《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等经营者自律制度;三是完善《日常巡场检查制度》、《进场商品台账管理和检查制度》、《违禁商品检查和清退制度》、《督促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不合格商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示制度》等商品管理制度;四是完善《四级网站消费维权工作制度》等消费维权制度;五是完善《市场产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等其它管理。

(三)采集信息,建立档案。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三类档案。

*、建立市场开办单位档案。将市场开办单位主体资格情况、负责人情况、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情况、产权情况、市场规划布局情况、场地租赁情况、财务报表等基础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要求县(分)局、工商所、市场开办单位各建立一套档案。

*、建立场内经营户管理档案。将场内经营户的注册登记情况、租赁合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参与培训及例会情况、市场检查情况、责任书签订及承诺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整理、归档,形成书式档案和机式档案。此类档案由市场开办单位建立。

*、完善工商所信用分类档案。在注册登记档案的基础上,由工商所完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市场经营户动态信用分类监管档案。

(四)考核打分,确定类别。

*、做好市场内经营户的信用分类等级认定工作。借鉴惠农分局根据《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各工商所对场内经营户当年依法经营情况、被行政执法部门警示处罚情况、受有关部门表彰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收集、整理、录入、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提出初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综合社会各界意见后上报县(分)局审查;县(分)局在审阅相关材料和实地检查验收后确定各经营户信用等级;制作“三合一”牌匾,将营业执照、前置许可证件、信用等级综合在一张牌匾上,在各商位悬挂,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星级诚信商位”、“星级文明商位”评定工作。对场内经营者的信用等级确定后,在a级经营户中评选一星级、二星级诚信商位和三星级、四星级文明商位,分别用、、、符号表示。

*、开展市场信用等级认定工作。县(分)局根据工商所采集到的市场开办单位信息和场内经营户信用等级情况,按照省工商局《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暂行)》及《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暂行)说明》进行综合打分,根据打分按a、b、c、d四个等级提出初评意见上报市局,市局审核验收后按程序确定各市场信用等级。

(五)分类监管,提升效能。

*、对市场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除开展专项整治、接到投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需要检查外。对a类守信市场,由工商所每季度整体性巡查一次,重点对市场开办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履行市场管理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b类警示市场,每月整体性巡查一次;信用等级为c类失信市场,每*日巡查一次;对d类严重失信市场,每*天巡查一次。

*、对场内经营者实施分类监管。工商所对经营户信用分类确定后,要明确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对场内食品经营户每月巡查一次,对场内十大类商品经营户每季度巡查一次。对场内其他经营户除开展专项整治、接到投诉、举报或发现违法线索需要检查外,对a类守信经营户主要依靠市场开办单位管理和经营户自律,每年巡查一次。对b类警示经营户,以市场开办单位重点管理、工商所回访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管。由市场开办单位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工商所每月对警示问题进行一次回访,连续*个月未发现不良行为的改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巡查。对c类失信经营户,以工商监管为主、市场开办单位管理为辅的方式进行监管。由工商所每月对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回访,连续*个月未发现不良行为后,改为每季度巡查*次,由市场开办单位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加强日常管理。对d类严重失信经营户,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市场开办单位根据工商部门要求暂停或终止出租合同。

a类经营户出现不良行为后,需重新认定信用类别,按照新定类别进行监管;a类等级以下的经营户在一年内未发现不良行为的,重新评定信用等级,按照新定类别进行监管。

四、实施步骤

鉴于全市市场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分两批逐步实施。

第一批开展商品市场信用分类工作的市场有:*县的*农产品市场(原*蔬菜批发市场)、*购物广场、*市场;*家具广场、废旧物资收购市场、*市场、*市场;*市场、*市场、蔬菜果品批发市场。

第二批开展商品市场信用分类工作的市场有:*县的*集贸市场、*集贸市场;*市场、*市场;*集贸市场。

*年全市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为制定计划阶段。各县(分)局要根据市局的工作方案于*月*日前制定本局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工作措施,限定工作时限,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第二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县(分)局要分别于*月*日前和*月*日前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市场开办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三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分)局要分别于*月*日前和*月*日前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市场的信用分类工作,并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第四步为考核初验阶段。市局要分别于*月*日前和*月*日前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市场的考核初验,并于*月*日前写出全系统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初验报告,整理相关资料。

第五步为迎接验收阶段。*月*日起,全市工商系统要做好迎接省局验收的各项组织工作,对本辖区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分)局要与*月*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市局,市局于*月*日前向省局上报总结。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的部门多、业务多,工作量大。各局在日常工作中既要加强内部的协作配合,又要加强与卫生、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共同做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二)搞好宣传,创造环境。

要争取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的支持,做好对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宣传报道和新闻监督,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6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实施创业带就业计划”落实工作

民生计划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是宁夏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要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鼓励和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制定落实“实施创业带就业计划”和“便民、助民、惠民”的具体实施意见。要把落实民生计划工作切实摆上重要工作议程,要把“实施创业带就业计划”的工作纳入政府的工作计划中,积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创业带就业计划”的实施,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造福人民,促进民生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条件

(一)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申请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首期出资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放宽到5年。

(二)放开经营范围。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或限制的经营项目,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

(三)允许城镇居民购买的商住房在不违反各地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的规定、不扰民、不影响小区环境、征得相邻同意的前提下可办理企业住所登记。对农民自有的房屋凭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办理企业住所登记;

(四)对自然人投资兴办生产加工型企业的,在尚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的,核发筹建期两年的营业执照;

(五)积极支持有发展前途的个体工商户及时申请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六)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凡是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复员转业军人、失地农民免收各项费用;

(七)落实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通知精神,自9月1日起,不再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八)鼓励农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组织),并及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免收登记注册费;

(九)指导、帮助企业、农产品加工大户及时申请注册商标,提高产品竞争能力,打造品牌农业,保护涉农商标,促进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十)加强效能建设,做好服务工作。鼓励、支持、引导创业者又好又快发展。认真落实“注册大厅服务规则”、“企业服务窗口人员登记告知一口清制度”、“企业登记注册议事规则”等服务措施,积极为企业、个人来我县投资创业提供登记和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对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行业”建立直接挂钩联系和跟踪服务制度,搭建“便企”平台,畅通“联企”渠道,在注册大厅设立“绿色服务”通道,为企业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法律咨询和政策指导,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引导私营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应用,依靠科技创新、专利技术,开发科学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竞争力强的产品;引导私营企业向第三产业、服务业等领域发展。

三、采取有效方法,确保“实施创业带就业计划”和“培育一批创业者”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7篇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深化对发展农村市场的认识

四川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达6000多万,占全省总人口近70%。但是,四川农业的经济优势并不明显,即使有一定优势的生猪产业,也不时出现“卖难”的问题,省工商局党组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应当重新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市场的问题。

首先,必须用科学发展观去认识农村市场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条件的不断完善,农村市场对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功能已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集贸市场。在新的条件下,农村市场的作用至少应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载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要通过市场流向城市,城市所产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要通过市场流向农村。这两种“流通”在市场机制作用下,通过市场进行交流,从而把城乡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实现城乡协调、和谐地发展:二是各种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的实现场所。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各地的农产品在品质、产量上存在较大差别。由于各地基础设施等生产条件不同,使得农产品生产成本的差异更为明显。如何结合各地实际,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促进特色农业,形成经济规模,这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农村市场的发展就要围绕这个目标,使各种要素得到合理配置,而且要满足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续性的,不是小范围内的而是在全社会乃至全世界范围内进行配置的需要:三是各信息资源的交换中心。各种市场信息通过市场汇总、交换,进而指导生产。

其次,必须按市场规律发展农村市场。完善的农村市场更主要是促进生产,满足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要充分利用“看不见的手”促进市场发展,引导农民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应是农村市场发展的立足点。

二、勇于实践,大力促进农村市场发展

我们立足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推动了农村市场的发展。

(一)着力培育市场主体,为发展农村市场奠定基础

发展农村市场离不开市场主体。工商部门围绕搞活一方农村经济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培育一个目光敏锐、组织协调能力强、会经营的农村市场主体群。

一是建立健全推动农民由自然人转化为经营主体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登记监管职能,积极支持、鼓励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在市场准入上,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各种费用,实行备案管理。在优化服务上,主动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市场信息的咨询服务,大力支持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申办个体户或各类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在规范发展上。积极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向农产品加工业、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支撑;鼓励涉农企事业、协会、专业大户、技术能人带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让广大农民成为经济组织中的一员和市场的主体。实现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全省共有农村个体工商户83万户,注册资金127亿元:农村私营企业65378户,注册资金923亿元: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256个,比去年增长70%,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755个。

二是培训农村经纪人,建立健全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服务机制。发展农村经济,关键要解决传统的、封闭的农业生产与现代的、开放的市场之间相互隔离的问题。在这当中,农村经纪人是化解农业生产与市场脱节矛盾的关键。因此,我们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农产品流通、提高农产品质量、改善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注重培训,开展法律、技术、市场营销、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农村经纪人从业素质。政策扶持,对季节性和临时性从事农副产品经营的,减收市场管理费:对从事农副产品经销的下岗职工,免缴工商规费和市场管理费。创新机制,帮助农村经纪人建立农业商品信息网络、生产网络、收购网络、销售网络:鼓励农民走“协会+公司+经纪人+农户”的发展模式,形成了“经纪人带头动、农民跟着动、产销良性互动”的局面。壮大组织,整合个体经纪人力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成立经纪人协会、组建经纪公司。引导农村经纪人队伍向合作性经营模式发展。强化监管,严格实行农村经纪人备案登记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地下经纪、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保障经纪人和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目前,全省共培养发展各类农村经纪人12.4万人,经纪业务量达156亿元。

(二)大力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和合同农业

农村市场的发展,必须以特色农业为基础,形成有特色的农业产品。而特色农业的核心是品牌产品。近年来,我们围绕带动一方产业大力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使其作为工商部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努力探索“品牌兴农”的服务机制,加快培植品牌农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一是以宣传“促”。一方面大力举办“商标与农业产业化论坛”、“商标与西部经济发展论坛”等大型活动:另一方面深入到村镇、农户,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农民树立“商标兴农”的意识,提高拥有、重视和利用品牌的积极性。二是以政策“引”。制定了《四川省工商系统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九大举措支农;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商标助农”工程变为政府行为。目前,有20个市(州)、100余个县(市、州)政府出台了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的具体措施和奖励办法。三是以指导“扶”。我们对注册商标的涉农企业实施回访制、联系卡和结对共建共育制度:对未注册商标的涉农企业进行分类指导,采取《商标注册行政建议书》、《注册商标创牌行政建议书》和《商标注册与保护行政建议书》“三书”助农制度,为企业创牌制订方案并帮助实施。四是以真情“帮”。各级工商部门实施了捐资行动,并节约办公经费筹集资金扶持农民注册品牌。目前,全省农产品注册商标16033件,其中涉农驰名商标17件。著名商标22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9件。

农业合同是连接农业生产与销

售的桥梁,是发展现代农业和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有效形式。我们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把推进发展合同农业作为促进农产品流通、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一是严把“三关”促进合同农业稳步发展。从事前筛选、严把主体资格关,事中服务、严把订单签约关,到事后监督、严把合同纠纷调解关,对农业合同的全过程进行监管服务。二是制定完善合同文本规范合同农业发展。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指导帮助涉农企业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依靠诚信守约谋求发展。截至2007年底,工商部门帮扶农民订单签约475379户、合同175379份、涉及金额18.4亿元。调解合同争议63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5.6万元。

(三)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我们以保护一方农民权益为目标,坚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积极建立农村维权网络,努力净化农村市场,尽心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打假护农,建立完善维护农业生产安全的保护机制。为确保农民增产增收,我们严把农用生产资料质量关。把好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对农资经营企业、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了农资经营主体“经济户口”:前移农资商品质量监督“关口”,建立了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在全面推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四制两查一承诺”监管体系的基础上,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对种子监管全面实行种子留样备查制,建立了种子经营档案。强化农资质量定向监测,重点对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农资商品进行监测,对抽查不合格的农资。依法进行了查处。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全省42314家农资经营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并挂牌公示,加大对失信农资经营者的监管力度,营造了诚信经营农资的氛围。推进农资商品流通现代化,支持供销社等农资经营主渠道企业在农村建立农资连锁服务站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违规活动,全系统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去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1829个,取缔无照经营1964户,查处不合格化肥3032吨、农药6591公斤、种子6466公斤,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1806件。

二是延伸维权领域,建立完善农民消费维权体系。针对制假售假行为逐步向农村转移的态势,我们采取重心下移,建立完善农村消费维权体系。各级工商部门以“村两委”为依托,普遍设立了农村12315联络点,聘请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联络点负责人:选择3至5名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并且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的村民为成员。由工商所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明确联络点具有宣传、引导、协调、保护四大职责,制定了受理、登记、核查、调解、转报等五项工作程序和制度。目前。全省在24540个农村行政村建立了12315联络点,处理农村消费投诉申诉458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15万元,联络点已经成为工商部门打假维权的“前哨”。

三是规范农村市场,建立完善农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大力支持我省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重点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导各类企业发展乡镇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发展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活跃繁荣农村市场。促进搞活流通。继续推进农贸市场监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市场业态,改变市场经营环境,实现传统市场监管模式向常态化市场监管模式转变,促进市场规范与繁荣。目前,全省推出了省级示范市场70个、市级示范市场158个、县级示范市场179个。针对农村市场消费者多,经营者分散,监管力量不足,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薄弱等问题,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农村场镇等区域和村镇各类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粮食、棉花、蚕茧等重要商品市场以及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的监管力度。根据农村季节性特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

三、着眼全局,对发展农村市场的思考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实现农民收入持续、稳定的增加。而农民收入必须通过市场来实现,因而,有理由认为,发展农村市场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

(一)关于发展农村市场的思路

农村市场发展应本着贯彻“坚持一个思想,着眼两个流通,实现三个目标”的思路进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思想,从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促进大农业、大流通发展的高度来思考农村市场发展问题。首先,要从促进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的调整、持续发展的高度去研究农村市场发展问题。使农村市场成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催化剂。其次,要从促进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角度去研究农村市场发展,使农村市场成为大农业中“种、养、加”协调持续发展的纽带,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路标。再次,要从城乡统筹发展的角度去看待农村市场发展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

着眼于两个流通是农村大市场发展的必然。一是农村市场建设不仅要着眼现阶段水平的大农业产品向城市的流通,还要体现出市场的引导作用,通过市场流通引导农民进行生产。对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的我国农业而言后者显得尤为重要。二是农村市场建设要成为城市所产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向农村流通的桥梁。从而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使广大农村市场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

农村市场的发展要实现的三个目标则是:一是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二是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的机会。

当然,实现农村市场发展的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还有若干的具体问题需要解决。

(二)发展农村市场当前需着重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是市场规划问题。这里所指的规划,不仅是具体市场的选址、规模等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将农村市场的发展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这种规划既包含宏观上的空间概念,又包含微观上的有形和无形市场的概念。从市场经济角度去分析,就是政府对发展大农业的布局中。怎样利用好“看不见的手”去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应当有一个总体规划。

二是农村市场发展的政策问题。在中国特殊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行为对引导社会投资、经济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农村市场发展也不例外。这些政策包括:培育市场主体的政策,尤其是鼓励“公司+农户”、“公司连基地”、“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政策:鼓励投资市场建设的政策、促进农产品加企业发展等政策。

三是农村市场发展的基础设施配套问题。农村的基础设施,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市场发展。因此,配套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是农村市场发展的必要条件。在新农村建设中须用科学发展的观点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适度超前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为农业也为农村市场发展创造条件。

(三)履职尽责,进一步发挥工商部门在发展农村市场中的作用

一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促进农村市场发展。多年来,我们立足工商职能,坚持“三个一方”,即“搞活一方农村经济、带动一方农业产业,保护一方农民利益”的服务理念,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我省农村新经济组织得到发展。农村市场得到逐步完善,受到农民群众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实践证明,工商部门以服务为宗旨促进农村市场发展是大有可为的,这是工商促进农村市场发展的前提。

二是坚持以教育引导为重点,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农村市场发展。这里所指的教育、引导既包括法律、法规培训,也包括工商政策扶持,还包括典型示范等各种措施。通过教育引导逐步培育起一支农业产业化的企业家队伍和农村经纪人队伍,使他们成为发展农村市场的中坚力量,这是工商促进农村市场发展的亮点。

第8篇

关键词: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

一、引言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和中心环节,全国43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肩负着70-80%的鲜活农产品的流通任务,是城乡集贸市场、菜市场及超市零售网点的主要进货渠道。加强对批发市场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于保障我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北京市新发地、回龙观、八里桥、锦绣大地、大洋路、岳各庄、石门等13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商户及购买者问卷调查的结果,结合实地考察,从市场管理者、商户、购买者的食品安全认知特点和行为等方面,分析了批发市场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任务主要由市场管理者执行,其手段主要包括制定规章制度、检查商户执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进场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把关等。此外,市场管理者还要搞好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为商户提供卫生良好的摊位和场内交易环境。批发市场通常有一名副总经理分工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处理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解决顾客投诉及商户和购买者之间发生的争执。各大批发市场都建有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室),负责进场农产品的取样检测,并记录检验结果备查,有的市场还要将检验结果上报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多数市场的日常化验检测项目仅限于果蔬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水产品中的甲醛含量、干货中的二氧化硫含量等,对其他质量安全问题的检查主要是凭市场管理员的感官和经验来判断。

从这次实地调查中发现,批发市场在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市场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但执行力度弱

市场管理委员会及其业务职能部门是市场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各职能部门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市场都建有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并配备检测人员。另外,工商、公安、税务、银行等也进驻场内设点,或将部分职能委托市场管理机构代行。各大批发市场也都设立了与政府法律规范相一致的规章制度。可以说市场在机构设置、制度建立方面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要求,这一点可以从对商户的调查中得到验证。

在市场访谈中发现,在具体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方面并不令人满意。市场各区主管人员对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对于商户的要求不严格。例如,一些市场对于刚入场的商户,要求一开始必须签订《商品质量保证书》、《商户规范经营责任书》、《市场卫生三包责任书》等协议文本,但对后期执行情况检查不严格。政府在批发市场推行购销台账制度,但市场管理者只看商户是否有账本,而对商户是否准确、完整、规范地记录并不细查。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方面,不同经营区域的执行情况存在差异:猪肉批发区的猪肉都是来自定点屠宰厂的,票证齐全,质量安全有保证;活鱼类水产品交易区基本上能做到定期抽检,但检测周期较长;蔬菜水果区由于商户规模小、数量多、产品来源难界定,市场普遍反映检验难度较大,各市场的抽检范围和抽检率都不一致。

(二)市场仓储和交易设施较为齐全,但环境卫生问题多

调查发现,北京市批发市场内的仓储和交易设施较为齐全,但场内不同经营区域差异较大。猪肉、活鱼及海鲜冻货区的仓储设施建设的比较到位,肉类区低温冷藏库数量充足,活鱼区配备有中转鱼池,冷冻产品区有低温冷冻储藏库。在粮油批发区和干菜调料交易区域,商户的店铺一般兼具批发与仓储功能。蔬菜水果交易区的设施主要是遮阳大棚,但是多数市场由于大棚数量不足,新鲜的果蔬产品直接在露天交易,遭受风吹日晒,鲜度受损的问题比较严重。

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大多数未经包装,易在流通过程遭受污染,市场卫生环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从购买者对批发市场内卫生环境的评价看,回答满意的占23.3%,一般的为58.7%,不满意的为18%,可见多数购买者对场内卫生环境不是很满意。

实地调查中笔者发现场内卫生环境方面问题也比较多:有的蔬菜水果区,变质、腐烂的蔬菜水果得不到及时处理,随处堆积,蝇虫滋生;个别淡水鱼交易区污水横溢,得不到及时处理,甚至有的运鱼车干脆直接将废水排放到路面上,导致行走不便;少数肉类区则缺乏排气设备,厅内空气流动不畅,气味难闻。另外,商户将产品随地摆放、垃圾随手丢弃、饮食就地解决等现象屡见不鲜。

三、批发市场商户和购买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状况

(一)商户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

商户是市场内的交易主体之一,其经营行为对食品质量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调查发现,批发市场商户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对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法规不是十分了解。

据了解,商户在与市场签订商品质量保证书、规范经营责任书等协议文件时,并不清楚文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只是市场管理人员要求签字,他们就照办。在建立购销台账时,也是按照市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走个形式,台账记录很不规范,信息不完整,经营的产品一旦出了质量问题也难以查证。

(二)购买者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但缺乏鉴别能力

在批发市场上调查的422人购买者中,有236人是自家消费,占56%。这些被调查者中有82%的人回答重视食品安全问题,80%的人认为市场有必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强。但是,购买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了解不够,在购买时缺乏鉴别能力。购买者对绿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等概念比较了解,但对于农产品产地编码、市场准入、索证索票、产品可追溯等监管制度了解的还不够。

另外,大多数购买者在批发市场购买农产品时主要关注其新鲜程度、价格、生产日期等内容,对其他事项不太关注。有39.1%的人重视品牌,29.8%的人重视产地;67.9%的人在购买鲜、冻畜禽产品时会看是否有检疫合格章;约40%的人会看商户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要求出示产品质量证明。

四、加强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通过对北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者、商户和购买者的调查发现,批发市场存在着管理不到位、商户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等问题,需要从市场建设、制度落实、宣传教育以及全程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把好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关。针对存在问题,就加强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作用

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注重场地面积和客流量,追求人气度,强调市场的货物集散功能、价格形成功能、供求调节功能和结算功能。在新形势下,为保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应该赋予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功能,并通过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来保证新功能的实现。市场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仓储和配送冷链系统、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建立商户登记和商品准入制度、实施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开展产品抽样检测等。只有从物质条件、环境条件、人员、经费等方面增加投入,才能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作用。

(二)市场不仅要建立明确的食品安全制度,还要狠抓制度的落实

虽然政府出台了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大批发市场也都制订了自己的规章制度,但在具体执行和落实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需要进一步狠抓制度的落实工作。有的市场与商户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书就算完事,有些市场为了稳定商户资源常常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这样下去只能导致有章不循、有令不止,安全管理制度难以奏效。因此,必须提高市场管理者的认识,不做表面文章,把食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市场可以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对执行制度好的商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的给予批评和处罚,提高广大商户遵纪守法和诚信经意意识。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商户和购买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商户是批发市场上的经营主体,对自己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责任。但是,市场上的大多数商户都是个体经营者,文化程度普遍低,学习文件少,遵纪守法意识比较淡薄。批发市场应当不断对商户进行培训教育,向他们宣传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商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社会责任感。批发市场要重视购买者的权益保护,帮助他们提高鉴别产品质量的能力,及时处理投诉,鼓励他们对市场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四)政府牵头构筑生产流通一体化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批发市场监管是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市场流通环节采取措施,通过监管发现问题产品、追溯其来源,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并确定责任者。流通环节监管能够对生产环节产生影响,促进生产者生产质量安全的产品。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产地源头开始,生产过程和流通环节一起抓,需要政府牵头构建从生产到流通一体化的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农产品。

参考文献:

1、安玉发.技术创新助力农批市场功能拓展[J].农产品市场周刊,2006(21).

2、徐柏园.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07(3).

3、王登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分析[J].北方经济,2007(7).

4、丁建吾.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亟待立法和政策扶持[J].中国改革,2007(8).

5、吴干冰,陈本新.日本、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考察报告[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5(7).

6、魏国辰.对北京市建立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的对策[J].中国流通经济,2005(6).

第9篇

当前春耕备耕在即,正是农资商品销售和农民购买农资商品的高峰时节。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正常进行,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这次会议,总结过去一年全市工商系统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查摆问题,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把“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努力开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于抓好今年春耕生产和夺取全年农业丰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开展农资打假是我们应做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工商部门立足职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三农”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广大农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积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农资市场监管措施,加大了农资市场的规范和整治力度,“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去年市局市场科去年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农资连锁经营等创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工商局考核组的认可。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农资流通渠道还没有得到理顺。同时,我们的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通过去年的年末考核我们也发现了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科的创新工作在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就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如:农资经营者网上备案和农资经营者供货商档案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网上监管平台”备案的户数不足农资经营者总户数的__%;在具体的已办理农资商品准入备案手续的经营者中,品种的备案率也不高,产品生产者的有关情况录入不完整。供货商档案建档率比例低,档案资料不完整。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一)强化落实,完善农资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各旗县区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农资市场监管供货商档案制度、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登记制度、售货信誉卡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和农资经营者信用监管等五项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基础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立即开展一次对辖区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全面清理,完善供货商档案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相关材料。同时,抓好创新工作的落实,现在市局市场科与信息中心已经开通了农资市场网上监管平台,各旗县区工商局必须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对本辖区的农资经营户必须全面实行网上备案,并及时更新内容。通过这一措施,深化农资商品入市备案管理和网上监管方式改革,强化对农资商品如实备案资料的实质性审查,使网上监管平台发挥全方位的监管效力。会议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局这次会议和实地指导等形式组织好培训工作。各旗县区工商局也要与工商所长签订农资市场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好监管责任。

(二)抓住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各旗县区工商局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确保不误农时。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倡导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交易活动中签订合同时使用示范文本,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今年市局选择了赤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_家信用好、经营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全市首批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试点企业,各地要抓好农资连锁经营试点企业的登记、备案、质量抽检等工作的落实,管理好农资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确保农资连锁企业发挥积极作用,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严厉、准确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的保障,是净化市场秩序的保障,是真正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保障,也是树立、维护工商机关监管农资市场威信的保障。我们要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突出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各级工商机关要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过程中,注意学习农资领域新的科技和法律知识,特别要了解掌握各种农资所涉及的特定法律政策,要关注新发展,了解兄弟部门的监管动态,提高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要认真组织好“农资放心工程示范店”评选活动,以典型为榜样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积极会商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经纪人协会和各类农资、肥料、农药、农机、饲料等行业协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加强自律性监督,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热情为“三农”服务。

第10篇

春耕生产是全年农业生产开好局的关键,目前全区已陆续进入春耕备耕时期,农资产品即将步入销售、使用旺季。为营造农村放心农资消费环境,为今年农业生产开好局保驾护航,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执法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年之计在于春,各地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季节观念,充分认识抓好执法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抓好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十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加强对春耕备耕期间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把领导精力和执法力量集中到春季执法护农专项行动上来,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切实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春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局属各职能站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依照有关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确定的职责,根据《省农资监管工作运行办法》的规定,充分调动执法力量,切实保证人员、措施和经费的到位,加强春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确保春耕备耕期间农资市场监管顺利开展。

(一)狠抓种子市场整治

要把种子市场巡查作为重中之重任务,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积极配合种子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种子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巡查,强化种子企业清查、强化品种管理、强化质量监管、强化纠纷调处。加大对种子审定、经营档案和标签标识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审先推、不按法律规定制作和保存种子经营档案,以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种子的行为。

(二)加强生物制品监管

切实加大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对农村兽药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行为,及时清查各种非法兽用生物制品。要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供应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核查其疫苗订购、供应是否符合规定、产品是否粘贴防伪标签,发现经营非法产品要依法处理。

(三)开展农资质量抽检

各地要不断加大肥料、农药和兽药等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已登记肥料质量抽查,主要针对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组织开展农药有效成份含量和非标明成份抽查,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中、低毒农药产品中禁限用高、剧毒农药成分的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兽药质量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针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把监测抽样工作和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在抽样的同时对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测不合格产品以及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举报案件,依法严厉查处,要整改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其生产资格,触犯刑法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强化农资市场巡查

各地要集中执法力量,以外包装抽查和经营资格检查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农资市场的巡查整治力度。要按照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经营产品标签严重不符合法律规定、未取得经营资格等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其纠正或予以处罚,查获非法产品的要及时追溯查处。要结合农资市场巡查活动,深入开展毒鼠强清缴工作。

(五)清查打击禁限用药

以农药、兽药为重点,加大对违禁药物的打击力度,突出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违禁兽药和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的行为,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行为,全面收缴并销毁违禁农药产品。进一步加大对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农业生产组织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违法使用违禁农药或荧光增白剂、石蜡等违禁添加剂的,及时予以纠正,对其所生产农产品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并跟踪调查,追溯查处违禁农药的经营者。大力探索高毒农药规范经营模式,提升高毒农药监管水平。加强违禁兽药整治。认真贯彻农业部第193号及第560号等公告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违禁兽药行为,防止禁用兽药流入动物养殖环节。查获违禁农资产品要及时追根溯源,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有效。

(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

春耕备耕期间,各地要从本辖区实际出发,面向乡镇、面向农民、面向企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农资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农资市场监管信息,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增强农资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努力创造农村的放心农资市场环境。一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培训活动,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深入农村集贸市场、墟场,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科技和法律知识咨询和培训,积极向农民提供政策、法规、技术、品种与产销信息,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二要积极引导行业监督和自律,推介一批重质量、讲信誉、严守法、优服务的农资企业,组织公开承诺活动,并予以正面宣传,发挥其带动、示范和引导作用。三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或公益宣传,监管信息,曝光典型案件,为春季执法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11篇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依然十分的落后。一是水利、电力和通讯设施建设比较的落后,据有关方面的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我国农村尚有46%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在农村电网建设方面尚有10%的农村没有被大电网覆盖,而在农村通讯网络建设方面,尚有30%的农村没有被光缆覆盖。从这些数据就可以看出来我国农村水利、电力和通讯网络建设十分的滞后。二是农村道路建设十分的滞后。在之前农村地区流行着一句话“要想富,先修路”由此可以发现道路交通对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地区的道路建设十分的落后,这主要的表现为道路的承载量十分的低,道路质量十分的低,道路宽度十分的不够,道路交通网的结构十分的单一,并且在我国很多的农村地区还没有通公路,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我国依然有7%的行政村没有通公路。道路交通建设的滞后严重的影响了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2.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比较的落后

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缓慢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落后,与我国当前“转方式调结构”的大形势十分的不相符合。具体来说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主要的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农村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生产力发展落后是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当前很多农村地区还处在“靠天吃饭”和以牛、铁锨等为主要生产工具,以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的传统农业时代,农业产出一般是满足自己需要。二是农村产业结构单一。农村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二三产业都不发达。而在农业方面也存在着结构单一的问题,农业结构以种植业为主,林业、牧业、副业、渔业发展都比较的滞后。三是农村市场发育程度比较的低。当前我国农村市场依然以集贸市场为主,并且这些市场也不规范。四是农村资源开发利用率比较的低。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人口多,山岭多,资源十分的丰富,但是由于交通等各个方面的限制,造成我国农村资源开发力度比较的低,造成大量的资源闲置和浪费,资源优势不能转化成经济优势。五是乡镇企业发展十分缓慢。乡镇企业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地位十分的重要。但是由于规模小,经营模式落后以及融资难等问题的影响,我国乡镇企业发展比较的缓慢,并没有发挥好主力军的作用。六是农村经济对外开放程度比较的低。对外开放程度比较的低至今依然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对外开放程度低导致大量外部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不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所用,农村市场也不能与外部市场进行对接。

二、推动我国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举措

面对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推动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实现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本文提出如下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首先就要制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既要着眼于当前问题的解决,又要着眼于未来的发展,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一方面注意提升道路交通的质量,另一方面要尽快实施“村村通”工程,保证道路覆盖全部行政村,还要积极打造乡村与城镇之间的立体化交通网络。最后要进一步健全农村水利、电力和通讯网络建设。在保证自来水村村通的基础上,保证农村生活用水的质量。进一步加快农村电网建设,一方面要对没有通电的村尽快的通电,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实现农村电网的升级换代。再就是完善农村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加快实现农村信息化。

2“.转方式,调结构”,加快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模式

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就要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封闭半封闭经济向开放式经济转变。具体说来,一是要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力。首先要大力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其次要进一步改进农业生产工具,实现生产工具的信息化和机械化;最后要改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集约化农业。二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农业,实现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和一体化发展;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三是进一步发展农村市场。首先要加强对农村市场管理,建立良好的农村市场秩序;其次要积极培育农村金融市场、资源市场等,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最后还要加强各个农村、市场的联系,形成乡乡、乡镇、城乡一体化市场体系。四是加大对农村资源的开发。在建立生态保护和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要加大对农村资源的开发力度,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利用价值,使农村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五是进一步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首先要尽快出台推动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协助乡镇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其次要进一步扩大乡镇企业的经营规模,推动产品多样化。最后要提高企业管理者的素质,积极引进人才,用人才建设带动企业发展。六是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全面提升农村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一方面农村应该主动的打开市场,把各种资源、资金、技术和人才引进来,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实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市场与城市市场以及国外市场的对接,积极地走出去,在外部竞争中提升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实现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三、结束语

第12篇

一、以食用农产品质量为重点,全面推进透明放心菜市场建设。

(一)立足质量安全放心目标,落实农残检测准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围绕质量安全放心目标,以检测准入为核心,建立市场开办者自检、监管部门抽验、第三方复检“三方联动”检测体系,全面实行蔬菜农残检测准入制度。

(二)立足信息化支撑,做到菜市场“六个透明”。一是推行菜市场管理标准化,使主体责任透明。二是推行食用农产品追溯电子化,使商品信息透明。三是推行菜市场检测手段多元化,使检测结果透明。四是推行菜市场建设责任化,使监督管理结果透明。五是推行透明放心指数动态化,使评价结果透明。六是推行公众参与立体化,使社会监督透明。

(三)立足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部门间的合作协调机制,推进监管数据共享,构建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全业态长效监管制度和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产品和抗生素等专项整治,强化对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超标的监管。

二、以日常监管为抓手,全面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抓企业自律,强化经营行为监管。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自律制度要求,强化食品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温度控制、食品销售设施设备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及时召回和有效处置不合格食品,把好食品销售的进货、储存、销售和退市关口。

(五)抓行为规范,推进信用分类监管。认真贯彻实施《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归集经营者信用信息、评定经营者信用等级和实施信用分类差异化监管等。重点探索对网络食品、食品小摊贩信用监管,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强化网络食品销售的监管;深入宣传贯彻《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把食品小摊贩纳入监管视野,实现监管全覆盖。

(六)抓案件查处,确保重典治乱。以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举报多、媒体曝光频率高以及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仓储单位特别是冷库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过期或变质原料加工食品、销售过期食品和篡改保质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以突出问题为导向,全力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七)突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开展“扫雷”行动。认真落实《省食品安全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食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配合农业、公安等部门开展“清源”“净流”“利剑”三项行动,实现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向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转变。同时,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和农村食品统一配送管理,着力构建乡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网格。

(八)突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建立风险清单。对上级交办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防止小问题,发酵成大事件。坚持排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共性问题,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的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及时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九)突出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开展“清源”行动。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换证工作。指导各地全面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增加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环节,适时开展许可合规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无证经营行为依法处理。

四、以能力提升为目标,全心打造食品安全共治体系。

(十)抓住教育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食品经营有关部门规章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以一线监管执法人员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食品专业知识、快速检测等业务技能培训,提升监管队伍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指导各地依托行业协会,针对各类经营业态的特点,开展不同对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活动,真正将“第一责任人”义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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