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4 21:18: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行政管理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创新企业管理
过去的企业管理程式化,管理和市场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创新管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善公共服务为目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管理可以从许多方面入手,但都应该本着“以人为本,方便为先”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以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过去企业行政管理的主要方式是“背靠背”的服务方式,不符合时代要求,应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工商管理专业是最后一个“窗口模式”,应广泛使用的电子信息技术,创新商业管理,全面推行网上服务,开发在线系统,建立网上虚拟营业大厅,实施网上预定和发牌等公共服务,使人们的工作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快速和安全地处理相关工作,为企业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舒适的服务。
二、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奠定理论基础,提升整体素质,提高团队战斗力和集体凝聚力,建立一支人民满意、政府满意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用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创新。首先,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建设,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以建设学习型团队,坚持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建立和完善各种学习制度。采用创新机制,加强干部交流;通过越来越多的在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根据德、能、勤、性能等指标,选拔高素质的人才;通过全面激励机制、优胜劣汰的人才机制,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持活力和热情,提高整个团队的能力水平。其次,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改掉坏习惯,不断提高自己,营造自我提升的学习氛围。在这方面要加强培训,主要集中在政治觉悟的提高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形成终身学习的习惯,打造服务至上、和谐、创新、诚信为本的工商管理高素质队伍。最后,在产业文化和商业文化建设上要进行价值观的选择,要形成一个高效的团队,还要进行硬件上的优化,不断提高文化建设的水平。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从根本上提高人员整体素质。除此之外,要积极树立工商管理榜样,不断开拓新局面,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氛围,对于能力的提高也具有良好的作用,也能够不断优化管理机制。
三、结论
以上通过对工商管理改革的时效性进行分析,针对当下的改革局面,从提高工商管理人员素质、商业队伍建设方面提出工商管理改革的措施,这符合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并能够促进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的进步。
作者:冯秀香 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丰南镇政府
关键词:企业行政;行政管理;功能;特点;要求
Abstract:Enterprise''''sadministrationsystem,maysaythatisenterprise''''scentralnervoussystem.Itistakegeneralmanagerasthehighestleadership,bytheadministrationvice-totallabordivisionwithindividualresponsibility,organizesbythespecialAdministrativedepartmenttoimplement,theoperation,itsantennapenetratesintoenterprise''''seachdepartmentandaBranchoffice''''saspectscompletesystem,thenetwork.
keyword:Enterpriseadministration;Administration;Function;Characteristic;Request
前言
一个较大企业的行政管理体系,其本身往往就是一个具体而微的小企业。行政工作在其广度、深度、重要性及敏感性等方面都不同于企业各方面?quot;业务"。行政工作涉及到企业内部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的沟通和协调。行政管理的广度,涉及到一个企业的全部运作过程;行政管理的深度,又涉及到许多局外人难以想象的细微末节;行政管理的重要,是因为它是领导和各部门、众员工之间的桥梁
行政管理体系担负着企业的管理工作;企业中除行政管理之外的工作,都是某个方面的"业务"。行政管理体系推动和保证着企业的技术(设计)、生产(施工)、资金(财务)、经营(销售)、发展(开发)几大块业务的顺利、有效进行和相互之间的协调。
企业的行政管理如此重要,然而却几乎没有人去研究它;这是现今企业普遍感到最头痛的是行政管理,而改进它又不知如何下手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仅就其中的二、三问题作一探讨,期望引起讨论。
一、企业行政管理的功能及其要求
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企业行政人员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琐碎的、不起眼的事务。但是,这些事务只不过是行政管理这棵大树上的枝枝叶叶而已。概括起来说,行政管理在企业中主要有管理、协调、服务三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干,协调是核心,服务是根本。究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
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通常称为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部之类)担负着企业行政管理的组织实施、具体操作,是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部分、一个环节,是整个行政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
行政部门应该兢兢业业、认真细致地做好种种行政事务工作,把领导和员工从繁重、琐碎的行政事务和生活琐事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轻装上阵,研究国内外市场形势,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探讨公司的组织架构,任用公司的各级干部,实施公司的经营方针,解决公司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以及专心做好每一笔重要业务等等。为了做好纷繁复杂的行政工作,行政部门的领导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茫无头绪地整天瞎忙;或是被领导一会儿支到东,一会儿支到西;结果村村起火,处处冒烟,吃力不讨好,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忙了些什么。行政部门的领导应该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定性,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有自己的主见,能够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做好安排,指挥若定。为了能达到这种境界,必须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行政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一系列规范化表格、图表等,从而建立起行政部门的"法治"秩序。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出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行政人员队伍;同时要搞好科学分工、管理层次和合理授权。一旦行政系统的一系列硬件(如办公设施、生活设施)、软件(如规章制度、工作程序)、人员队伍、分工协作和管理层次等等建立健全起来,整个行政管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就会象一部自动机器一样运转,只在较少的场合才需要部门领导和上级领导辅以"人治"。一个行政部门的的管理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可以算是有一定水平了。
然而,行政部门如果仅仅满足于这样一种管理水平,那还是不够的。行政部门还必须在"管理"、"协调"和"服务"三方面再上一个档次,才算是一个合格的现代企业的行政管理者。
从"协调"方面来说,行政管理者不能简单地以传达领导的命令、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为满足;也不能凭借自己在企业的独特地位对各个部门颐指气使,以权压人。行政部门应主动做好上与下、左与右、里与外的沟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做好协调。没有充分沟通的协调不成为真正的协调。
从"管理"方面来说,行政部门不能满足于在日常事务的层次上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还必须在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策略、企业精神、企业文化、用人政策等重大问题上有自己的思考,并且高屋建瓴地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成为领导不可缺少的"高参和臂膀"。这就要求行政部门的领导者不能满足于做一个事务主义者,而是要做一个有思想、敢创新、有冲力的领导者;换句话说,他不能仅仅满足于做好一个战术家,还要努力做好一个战略家。很显然,也只有一个有思想、懂战略、敢创新、有冲力的人,才能把行政工作做得更好,做得再上一个档次。
从"服务"上说,行政部门要甘当幕后英雄的角色。因为行政服务干得再出色,毕竟是服务于企业的最终目的的。行政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后勤服务工作,永远不要奢望成为企业关注的"中心"。不但不可能,而且不应该。因为如果一个企业的关注点不幸竟在于行政部门,那只能说明一点,即行政工作做得实在太糟糕,影响了企业各方面的工作,影响了企业最终目的的实现,以致于引起大家的关注。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应该是"润物细无声"。行政部门最忌讳处处显示自己的存在,与其它部门抢镜头,争荣誉。行政部门应该象一部自动化程度很高的机器,这头原料(任务)进去,那头成品(结果)出来;其中的许许多多曲曲折折,都消化在行政体系之内,切忌为自己评功摆好,四处张扬,浪费别人的时间、精力和感情。要反对利用自己对公司资源的支配权只顾为自己谋取私利或便利的行为,特别要反对把行政部门变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府衙门。管理是要执行制度的;但执行制度也是一门艺术,并不一定要搞得剑拔弩张,刀光剑影。特别是在高素质人才集中的地方,更要注意对人的尊重。行政工作要做得有人情味。
二、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及其要求
一、企业的行政管理不是独立自足的,它本身并不是企业的目的所在。企业的行政管理即使搞得象一朵花似的,如果不利于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资源,不利于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开源节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快企业的发展,那也是没有价值的。简言之,企业行政管理服务于企业的根本目的即:通过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而谋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
1、从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角度看,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层、应用软件层、商务中介层。如:网络产品交易、技术支持与服务、信息广告、网上旅行、证券中介等等。
2、从交易对象角度看,延伸到企业与政府、消费者与政府、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3、从交易的完整性角度看,包括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体系的建立。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实质上亦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从我国现有的几百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现状来看,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仍然是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并成迅速发展的趋势,但完整意义(尤其是已完全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功能)的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实现。
为便于探讨对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和应用分类。
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1、网上广告宣传服务。
经营者可利用网上主页(HomePage)和电子邮件(E—mail)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人们纷纷将因特网称为“第四媒体”。
2、网上咨询和交易洽谈服务。
因特网已经为用户提供了多种便捷的信息交流方式,如电子邮件、新闻组(NewsGroup)、讨论组(Chat)、白板会议(WhiteboardConferenec)和网络会议(NetMeeting)等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咨询和洽谈,突破了人们面对面洽谈的时空限制,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产品订购服务。
借助网络中邮件系统,电子商务可以实时的网上订购,订购信息也可以采用加密的方式。如我国的“8848”网站等已实现了订购服务。
4、网上货币支付服务。
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实现网上实时的货币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客户和商家之间可以采用信用卡、电子货币、智能卡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网上支付。目前在我国,银行系统网络互联性还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所需的实时电子化支付的要求,但随着金融电子化工程的蓬勃开展以及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的积极态度,实现网上货币支付服务这一功能的日期将为时不远。
5、网上商品传递及查询服务。
对于一些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分销系统送货上门,也可以委托有关货运公司或邮政部门将货物运送或邮寄到客户手中;对于一些信息产品,是最适合在网上进行直接传递的,如软件,电子读物、信息查询、数据库检索等,它能通过网络提供从商家一端到用户一端的直接、实时的全过程服务。
6、用户意见征询服务。
企业可以十分方便地运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反馈意见,以发现商机,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7、交易活动管理服务。
整个交易的管理涉及到人、财、物以及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客户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可以说是涉及电子商务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有关市场法规、税务征管及交易纠纷仲裁等等。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电子商务的应用分类: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来看,电子商务的应用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B)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toG)
主要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
4、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GtoC)
主要指政府通过网上办公,将福利费发放、税收、规费收缴等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5、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企业通过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将企业内联网与因特网隔离,将内联网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商务工具,用来自动处理商务操作及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内部数据库信息的共享,并为企业内部通信和联系提供快捷的通道。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政府部门(尤其是海关、商检、税务、金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而我国的电子商务尚不完善,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宽松管理、规范引导、促进发展。我们要尽快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过程的电子商务,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互联,实现金融电子化及海关、税务、行政监管部门电子化,提高企业上网率,建立安全体系认证结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等。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四大课题: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用电子网络手段管理电子商务。
国家局拟依赖信息中心的“红盾信息网”作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分别通过“红盾315信息网”、“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和网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我局的“红盾信息网”(外网)应尽快开通,相应的软件要适时到位:
1、尽快理顺信息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尽早完成数据中心的建立。
由于档案室及有关档案管理人员不归信息中心管理,由于业务处室未承担前期数据整理工作,目前我们在录入企业数据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录入人员无档案管理员的密切配合,业务不熟;另一方面是调阅档案资料不方便。录入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仅录入了完整的外资档案10余户,进展十分缓慢,按此速度无法完成任务。我们正在整理软件子系统的各类表格,表格出来后尚需相关处定指导并参予整理数据。
2、尽快争取国家局相关设备的到位,完善内部业务网的建设。
内部业务网是我局“红盾信息网”建立的基础,而“红盾信息网”又是电子商务监管的平台和基础。据悉,国家局已将我省确认为一期接入单位,预计今年年底有关设备将到位。
3、在内部业务网完善的基础上,配备“红盾信息网”(外网)的相关设备。主要有路由器1台,服务器2台,同步调制解调器1个等。
4、在“红盾信息网”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齐备后,购置国家局或兄弟省市成熟的电子商务登记、管理软件。
5、尽快引进技术人才,并加强应用人员的培训。
技术人才是维护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并履行监管电子商务职能的关键,业务人员的广泛应用是基础。
二、结合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调整和制定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一方面,是国家工商局全盘考虑,加强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立法。尤其是有关域名注册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问题,必须由国家局按照国际惯例,加强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的互通、合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各地无法自成体系。另一方面,各地可结合职能,先行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文件。北京市局在电子商务管理方面已作了较多的探索,其宽松管理的思路受到了网站经营者的欢迎。北京市局制定的相关规定有:《关于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网络经济组织中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须知》、《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站销售信息行为的通知》等等。福建省工商局信息统计处无疑是较早意识到工商部门应及早介入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早在3月14日,福建省局向国家工商局报告了有关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紧迫问题。几个月来,福建省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的通知》、《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管理程序规定》等文件。
目前,我们已收集了北京市局、福建省局的相关规定,我省工商部门应着手对全省网站及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电子商务与工商职能的关系进行研究,待网络设备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并及时介入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
三、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传统职能,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与信息部门的技术特长,相互配合,共同探讨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管理。
应从以下方面寻找服务与监管的切入点:
1、网上经营登记备案
主要是对辖区内网站的登记备案,应探讨如下问题:
①网站登记程序:
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放网上经营电子标识及编号、网上公告等,电子标识备案是网站登记的核心技术环节,也是电子商务管理的关健。
②网站登记备案的内容:
包括:法人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尤其是网站登记和企业登记的关系等等。注册号在网站登记中可作为备案号。
③需要进行网站登记的各种情况:
网站经营者;
利用网站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行为;
利用网站广告的行为;
利用网站进行网上购物、购书、拍卖等活动;
提供经营性的网络内容、网络技术服务者。
④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登记注册的法律效力。
一要依靠立法手段制定出相应规定。如: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到“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未经登记的网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要依靠技术手段,如解决发放电子标识的技术问题。
2、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主要是对网上经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象如何监管进行探讨。
①无照经营的网站不能获得合法的备案登记资格,不得从事网上经营。
鉴于电子商务即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应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对部分前置审批条件、超经营范围及不良文化倾向的规定不易太细,既使太细了也难以监管,反而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套上“枷锁”。
②网上虚假、违法广告(含商业性和非商业性宣传)行为责任界定;
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变相传销行为责任界定;如变相的网上拍卖,网上非法集资等。
④网上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界定,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关系。
⑤网上合同的生效与监管;如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可归入“视听证据”一类,是否需要其它证据作补充。);网上违法合同及合同欺诈的界定与监管;对网上合同签订后单方串改行为如何从技术角度、备案角度监控等等。
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方面,要探讨电子商务中如何体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益;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完成需要涉及生产者、销售者、配送机构等多个主体,经过商品信息沟通、网上支付、货物配送等储多环节,任何一个“供应链”出现问题,都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而,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必须加以研究。
⑦网络市场的统计与分析
主要靠软件功能来完成。
⑧网上办公的实现
主要从软件应用和提高应有人员电脑操作水平两方面探讨实现网上办照、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业务的途径,从而实现工商部门与企业、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北京市局等一些地方已实现了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服务功能。
四、电子商务的管辖权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㈠关于管辖权:电子商务无地域界限,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局应建立统一的注册与认证中心。但是,具体的监管还须落实到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者所在地。因此,我们认为:
1、从登记的角度:应采用属地登记与统一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有登记权,报国家局统一备案(副省级中心城市另须报省局备案)。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网站,国家局直接受理登记,发放电子备案标识。
用注册号作为电子备案标识编号,可避免编号的混乱。
2、从监管的角度: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
国家局管辖其登记备案的大型网站;
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管辖其登记的网站;
受上一级委托,有条件的(建有“红盾信息网”并有相应软件、人才)的地市工商局可以对在其辖区内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㈡关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1.1个人成绩感降低
行政人员成绩感降低主要表现为他们工作比较消极:一是行政人员厌倦管理现象,因为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导致行政管理人员出现消极心理,他们常常会迷失自己,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二是行政管理人员对行政管理工作疲于应付,导致高校对行政管理工作不重视,久而久之导致行政管理人员对自己的价值出现了怀疑。
1.2身体呈现亚健康
根据山东省对本身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健康现状调查结果:约有70%的行政管理人员患有亚健康疾病,其中40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出现慢性疾病的人数约占到总数的65%,由此可见在当前环境下,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出现亚健康现象的人数比较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高校的规模不断扩大,行政管理人员的数量却没有增加,结果造成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量比较大,强大的工作量导致他们身体出现了许多的不适。
2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的负面效应
2.1职业倦怠降低高校的行政效率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出现职业倦怠对高校行政部门工作效率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由于行政人员迫于生活与工作的各方面压力,他们在具体的工作中不得不可以隐瞒自己的职业倦怠情绪,防止因为显性的负面情绪被高校的管理者所观察到,从而影响自己的工作。正是由于行政人员出现职业倦怠情绪之后不能及时的向外界表达,导致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倦怠现象会更加严重,久而久之就会直接影响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
2.2职业倦怠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首先由于教学人员与行政人员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职业倦怠的出现,影响到教学工作效率。高校的教学活动计划需要通过行政管理人员向高校的管理者进行信息传递,如果行政管理人员出现职业倦怠,他们就会造成教学计划信息传递的不及时,最终影响教学工作效率;其次因职业倦怠引起的行政人员与教学人员之间的矛盾,容易影响到正常的教学活动。由于行政人员出现职业倦怠,他们的工作热情就会降低,进而导致行政人员缺乏服务意识,这样他们在与教师沟通中就会带有不理智的负面情绪,容易与教师发生口角争议,而发生这些不愉快的事情会直接影响教师的教学情绪。
2.3职业倦怠影响行政人员的身心健康
正如前面所述,高校行政人员职业倦怠容易造成行政管理人员出现亚健康,亚健康的出现严重损害了行政人员的生理健康,而生理健康问题的出现将会影响到行政管理人员的日常生活。我们对行政人员的生活进行观察发现: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他们的情绪容易被激化,时刻存在危机感,而且这种负面的情绪常常会带到家庭中,影响家庭生活的和谐。
3缓解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的具体对策
3.1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自我效能感
首先高校管理者要多关心行政管理人员。任何人在作出相应的努力之后都希望获得别人的认可,因此高校的管理者要多鼓励行政管理人员,对于行政管理人员所做出的工作要及时进行表扬,并且要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各种心理咨询活动,帮助行政管理人员排压减压;其次行政管理人员要增强适应环境的应变能力。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的产生与行政人员自身的调节能力有很大的关系,如果行政人员在遇到困难时,他们能够及时进行自我调节,那么他们就不会产生职业倦怠,反而会促进行政人员的自我发展,因此行政管理人员要懂得自我调节、学会控制情绪;最后行政管理人员要重视职业生涯规划。行政管理工作是一种职业,因此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要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进行炸炉规划,分析自己是否适合该工作,确定自己适合该工作就要对其投入足够的工作激情。
3.2健全与完善行政管理队伍晋升和激励机制
首先为解决行政人员的个人利益问题,高校要建立与完善行政人员晋升和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完善的具体对策,激发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激情:首先明确行政管理人员的晋升方向,为其提供广阔的晋升平台。高校要将行政人员的职务晋升与专业水平晋升相结合,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多条晋升渠道,比如在行政人员职称评定方面可以设置单独序列,根据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制定有利于行政管理职业发展的具体策略;其次制定合理的激励评价体系。高校对行政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导致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比较低,薪酬待遇不高是引起高校行政职业倦怠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高校要从对行政人员的激励方面入手,改变传统的激励评价标准,采取以定理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以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方法。
3.3建立健全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评估机制
基于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的特殊性,要求行政人员在工作中具有健康的心理、稳定的情绪、积极地工作激情以及健康的心理。尤其是健康的心理素质是决定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的关键,因此高校要重视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评估工作,对进入行政管理行业的人员要对其进行心理评估测试,保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较高的心理综合素质。如果行政管理人员存在心理问题的,高校要积极的采取心理矫正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
3.4优化行政管理人员的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
1.1从所属国家的阶级本质划分。从所属国家的阶级本质看,可以划分为剥削阶级历史类型国家的行政职能和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职能两大类。前者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奴隶制国家的行政职能、封建制国家的行政职能,资本主义国家的行政职能。甚至还可以作更多的划分,如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行政职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行政职能等。
1.2从作用的领域来划分。从作用的领域看,可以划分为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等。这些职能集中体现了国家在全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整体作用,因此,有人格这些职能称为行政管理的总体职能,也可以称为基本职能。1.3从管理过程和方式来划分。从行政管理的过程和方式看,可以划分为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等。这些行政职能不仅为不同类型的国家所必需,而且为不同领域的行政管理所必需。这是行政管理作为一个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为维护自身良性运转所必须具有的共同的职能。与行政管理的总体职能相对应,有的人将这些行政职能称为分部职能或者运作职能。
1.4从作用性质来划分。从作用的性质看,可以划分为统治性职能、保卫性职能、管理性职能、服务性职能等。随着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的发展,相应地,有些职能逐渐强化,有些职能逐渐弱化。
1.5从所控制的幅度来划分。从所控制的幅度来看,可以划分为高层次行政职能、中层次行政职能、低层次行政职能。
2基本职能
2.1政治职能。这是行政管理员主要的职能,从世界范围来说,任何一种类型的国家,都无不以政治职能作为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它最鲜明地反映国家的本质以及一定时期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方式和作用。政治职能也称阶级统治职能,它是指通过行政强制力机构(加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情报机关等等),行使约束性、控制性、防御性、保卫性以及镇压性的功能。以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及内外环境,这是任何国家的行政管理都不可缺少的职能。
2.2经济职能。这是行政管理员重要的一项基本职能。从国家产生开始,就以不同方式并在不同程度上实际存在着这一经济职能。它鲜明地体现着上层建筑决定于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特性。国家的经济职能是通过国家的经济管理部门(如经济计划部门,农业、工业、商贸部门,交通部门等)对社会经济的领导、组织和管理来实现的。
2.3文化职能。这也是行政管理最古老、最主要的职能之一,只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内容和管理方式。文化职能一般是通过文化督理机构(如教育部、文化部门、科技卫生部门、体育部门等)实施领导、指导以及管理实现的。
2.4社会职能。这是行政管理内容员为广泛、丰富的一项基本职能。一般地说,凡致力于改善、保障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事业和措施,均可以包含在此概念之中。按照的观点,凡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功能,即与阶级统治职能或政治职能相对应的管理职能都称为社会职能。行政管理的社会职能一般是通过建立专门机构(如民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对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等事业实施管理来实现的。
3运作职能管理的运作职能
1.管理观念落后
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专卖管理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从监管层次到监管对象都有着相应的变动,这就要求专卖管理也要与时俱进,能适应当前专卖市场的需求。然而,从当前的管理实际来看,大多数部门还保留着传统的管理思想,习惯运用强制手段或集中治理的方式对烟草专卖进行管理,忽略了日常管理的重要性,一些行政管理人员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创新性,影响了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
2.行政执法不规范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些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依据应用不当或不正确,比如:在烟草经营者的住所发现卷烟时,不能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制度有效查处。此外,一些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完备的法律知识,在执法过程中对惩罚及罚款的力度把握不够,很大程度上都是自主裁量,过于随意,造成惩罚体制的不统一。
3.管理相对被动
在以往的烟草专卖过程中,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将“任务”作为工作的重心,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被动的关系,不仅信息不对称,而且缺乏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这一方面降低了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很难对经营者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制约了行政人员的跟踪管理。
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策略
1.建立卷烟经营商户籍制度,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对卷烟经营商的管理,是烟草专卖行政管理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对卷烟经营商的户籍管理,建立完善的户籍制度,使卷烟市场得以规范,同时提升卷烟市场的净化程度。首先,要对经营商的经营资格进行动态审查与管理,对于那些非法经营或无证经营的商户要及时取缔;其次,要掌握经营商户的销售、购买与预存状况,积极做好配送工作,保证卷烟市场的占有率。另外,行政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分区域管理,这不仅能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管理水平。对于经营商户的户籍档案,要定期进行汇总与更新,并对其进行有效地分析,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2.统一烟草零售价,完善烟草价格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逐步实行了卷烟最低批发限价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烟草经营的内部市场,对一些违法经营行为起到了打击作用。然而,具体到每个地域,最低批发限价又有着一定的差异性,造成了烟草市场价格的不稳定,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改革,深入实际,对烟草市场进行有效地调查,并综合各方面的利益,制定出具有可行性的价格管理体系,规范市场。行政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市场形成有效地监管,定期对市场烟草的价格情况进行审查,对于违规行为要严厉惩处。
3.建立网络信息化管理,打造数字专卖体系
当前,我国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得到了充分地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烟草专卖管理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也有利于促进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高效性。首先,行政管理部门要有效规划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部署,并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规范化的信息管理体系。其次,要做好推广工作,完善烟草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并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作用,建立集户籍管理、专卖信息、专卖资格等为一体的信息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动态监测,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相关行政管理人员要能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加强培训与锻炼,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结语
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是一个逐渐转化的过程,需要在探索中不断更新管理观念,调整管理方式,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保障烟草专卖市场的长期有效发展。因此,必须将其充分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坚持以法治“烟”,使烟草专卖管理更为科学、有效。
作者:赵世鹏 单位:山东济宁烟草有限公司微山营销部
参考文献:
[1]张文江.以法治“烟”创新管理——完善行政指导在专卖管理中的运用[J].上海商业,2014(11).
相应的制度和体系的不完善也就造成了不能够有力的实施责任监督机制。相应的职能部门非常多,但是工作比较少。职能部门的工作没有相应的指导和监督,使决策和执行两者被分离开来,使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内部缺乏合作精神,不能够很好的推动行政管理又好又快的发展,对学术领域也产生了一定的污染,严重的影响了高校的整体发展时期步入了举步维艰的境地。
二、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行,存在问题
由于目前我国的高校的相应行政机制的组织原则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但是,通过对实际情况的调查可以发现,许许多多的高校并没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能,而是通过高度的集权制来进行决策的管理和执行。相关高层和相关管理人员在对政策的制定和履行时,并没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来进行执行和制定,而是通过高层一锤定音的决策来实行相关建议,从而使得行政管理的职能履行形成残缺的局面。
三、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素质不高
由于行政管理工作要求相关管理和工作人员应该是具备较高素质,但是,在实际的调查发现,许多的大学高校当中,领导层往往不太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问题,所以,有些领导一直觉得行政工作任何人都能干好,因此,在人员的安排上不会考虑工作的性质和个人的性格,以及其特长爱好。
四、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的创新方法
(一)转变行政管理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行政管理的观念的更新在行政管理的改革和创新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施高效的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职位和岗位应该相匹配。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效的行政管理的管理者应该树立相应的观念,合理的确立相应的管理目标和任务,积极的引导相应管理人员树立合理的服务意识,使其能够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条件,并能很好的服务广大的师生。
(二)分散行政管理的权力,改变管理模式
在当今时代许多的高校,都通过校院系这样的三级管理体制来对学院和学校的行政规划进行管理,而学院制的建立的目的根本上就是要江高下午的权力中心逐渐下移,扩大相应的学院和院系的自和管理权,提高基层行政机构的管理和适应能力,继承群众自主寻找和自我改变发展的动力,所以高校的行政管理应该要按照学院的建立的初衷适当的分散权力,将更多的权力和利益进行分配,适当建立一些代表类型的机构使得各种群体能够参与学校和学院的建言献策过程,避免因为各种群体的利益冲突和分歧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三)加强机关的作风建设
在对高校的行政管理进行建设过程当中,相应的管理人员应该改变自身观念,平等的对待学校的各个员工,实事求是的处理好自己的份内工作,树立好全心全意的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和理念,为管理和制度的建设提供优质的保障,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更有效地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四)充分利用好网络资源来进行管理改革
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对于高校的行政管理的提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科学技术的创新来提高行政管理任务的效率,不仅能加快和简化管理的程序,还能缩短管理流程,提高管理的效率。只有充分的利用好网络资源,建立和健全行政体系,使相应的体系能更好更有序的为学校的师生员工服务,并且能够使学校的行政管理显得更加透明。
五、结语
(一)有利于高校和谐发展的实现高校的和谐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发展的最终目标。目前,高校内部各部门、各人员之间都有明确的分工,保障了高校行政管理的平稳运行。但高校的工作千头万绪,有些工作需要不同部门共同完成,模糊的工作界限和明确的部门分工容易产生遇事相互推诿;岗位设置上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岗位之间的工作量大小,“忙的忙死”与“闲的闲死”并存;而考核与分配制度存在行政化倾向,不利于调动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上述状况的存在,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就会滋生各种矛盾,不利于高校的和谐发展绩效管理理顺了各人员间的关系,科学、明确的划分了其责、权、利,且和收入直接挂钩,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这样各司其职、各干其活,不和谐因素就会减少,有利于高校和谐发展的实现。
(二)有利于高校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大学的发展必须要有“大师”,高校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依靠的是人才。高校行政管理中实行绩效管理,提高了行政管理质量和水平,促进了高校的内部和谐,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广大教职工就会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工作,不断开发出自身潜能,提高教学水平,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生更多的“大师”,从而促进学校的发展壮大。同时,良好的工作环境、优厚的工作待遇不但能留住人才,还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这些,都有利于高校核心竞争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构建高校行政管理绩效
管理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原”有根本之意,“则”为规则之意,原则即处理问题的根本规则。高校行政管理中,面对面对一系列复杂的关系,构建绩效管理体系,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构建高校行政管理绩效管理体系,首先应遵循科学性原则,绩效管理体系设计要体现高校发展的战略目标,科学合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利用等各项指标要客观公正,全面体现高校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最大限度的激发教职工的工作潜能,促进高校健康发展。
(二)普遍与特殊原则如前所述,高校的工作千头万绪,各个岗位都有自己的特点,构建高校行政管理绩效管理体系,必须遵循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对不同的岗位要设置不同的指标体系,对学校战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业绩要重点强调,充分发挥权重的导向作用。同时,还要注重普遍性,做到整体均衡,避免出现两极分化。(三)可操作性原则可操作性是构建高校行政管理绩效管理体系必须遵循的另一个原则,这就要求高校行政管理绩效管理体系构建中,各种相关信息的取得要便于操作,同类信息之间要易于测算,评价程序要具体规范,评价方法要科学、具备可操作性。同时,可操作性原则还要注意避免“大民主”的操作方法,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家”管理。
三、构建高校行政管理绩效管理体系的具体举措
(一)进行深入细致的岗位分析岗位分析是构建高校行政管理绩效管理体系的基础环节,是绩效管理有效实施的保证。进行深入细致的岗位分析,首先要分析岗位在学校发展中的地位、岗位的性质特点、岗位任职条件及职责,最终形成具有科学性的、可量化的书面报告。深入细致的岗位分析,为绩效标准的确定提供了直接的依据;科学性和客观性岗位说明,使得每一个具体人员对自己所处岗位的工作内容更加明了,对自己的工作行为有了依据的标准,更有利于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同时,岗位分析也为绩效管理的进一步改进完善提供了依据,有利于实现科学定岗定编。在进行岗位分析时,必须考虑每个学校的战略发展及具体的办学目标,这样的岗位分析才能真正成为绩效考核的可信赖的依据。
(二)明确绩效目标现阶段,我国不少高校对行政管理的绩效管理很少考虑,加之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常常以“管理者”自居,因此,高校行政管理中只是规定了抽象的工作职责,缺乏明确的绩效目标。构建高校行政管理绩效管理体系,要求从部门职能出发,根据岗位的性质、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行政管理部门每个人员的具体绩效目标。每位行政管理人员应在把握学校战略发展及办学定位的基础上,充分分析所在部门在学校的地位及其作用,根据学校确定的岗位职责,明确自己的工作要求及实现目标的计划。绩效目标的确定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要有服务大局意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学校确定的整体目标来制订各自的管理目标,个人要要按照本部门的管理目标来制定自己的绩效目标。其次,目标的难度要适当。绩效目标的制定,要考虑学校确定的整体目标、本部门的管理目标,根据岗位的特点及实际情况来制定,不能太高,以免没有可执行性;也不能太低,否则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具体目标要难度适当,具有可行性,经过努力可以达到,还要有一定的挑战性,目标确定后必须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再次,注意目标的协调性。各部门的绩效目标要明确具体,部门之间要避免重复,以减少资源的浪费;部门之间的绩效目标还要避免交叉,防止出现推诿扯皮,降低行政效率;同时,部门之间的绩效目标还必须互补,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避免出现有事无人管的局面。
(三)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价办法绩效考评在绩效管理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通过考评能够检验前期岗位分析及行政管理部门、个人绩效目标是否合理、有效,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另一方面,科学有效的评价办法,能够发现各部门及个人绩效表现与其制定的绩效目标之间的差距,进而进行奖惩,实现有效的绩效管理。因此,构建高校行政管理绩效管理体系,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办法。然而,长期以来,在地方某些高校对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人员的绩效评估不够重视,加之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难以量化,致使许多高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评价仍停留在一年一度的年度考评,考核的随意性很大,是否优秀并没有和实际工作挂钩,且考核结果除了优秀,几乎都是称职。这种流于形式的绩效评价办法,很难达到奖优惩劣的作用。笔者认为,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价办法,应注重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行为表现,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胜任力进行评价,建立基于胜任力特征的高校行政管理绩效评价办法。首先,确定胜任力指标及其权重,具体指标及其权重为:一是行政管理人员自信心、灵活性、情绪控制等个性特征,权重占15%;二是行政管理人员的人品、奉献精神、纪律性、责任心、进取心等价值观,权重占25%;三是行政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理解能力、创新能力等认知水平,权重占20%;四是行政管理人员与同事之间的关系、接人待物及沟通协作等人际关系,权重占15%;五是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工作主动性、工作效率等工作能力,权重占25%。其次,建立多维开放的考评方法。打破主要在部门内考评、根据部门的建议确定评价结果,建立部门内部考评与部门间的互评相结合,部门领导考评与服务对象考评相结合的多角度、全面的考评方法,力求考评的客观公正性,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从而提高行政管理服务质量。
(四)有效运用考核结果绩效管理是一个持续性过程,绩效考核不仅是对过去的总结,更是为了在未来取得更好的工作绩效,绩效管理的关键是对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评结果的反馈与有效运用。然而,不少高校缺乏考核结果反馈与运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以后就万事大吉,结果束之高阁,或者人为淡化考核结果,使绩效管理大打折扣。为使绩效管理体系真正发挥应有作用,必须有效运用考核结果。首先,及时将考评结果反馈于考评对象,注意与考评对象的交流、沟通,督促考评对象总结经验及不足,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作用。
四、总结
先定力是指法律行为在合法性尚未最终确定时被推定为有效的能力,它是法律行为主义调整方式所必需的程序规则。双方行为必须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具有先定力,而单方行为只需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生效。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的效力范围及于全社会,而不限于当事人,它和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是两个不同法律范畴的概念。
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规则。自叶必丰《论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一文发表以后,这一规则就被冠以公定力的名称,并几乎获得国内同行的一致采纳。但王名扬在此之前曾将行政处理的推定有效称为效力先定特权,[1]这种说法实际上是将推定有效作为先定力看待了。
就字面含义而言,将推定有效归纳为先定力比较准确,而用公定力来概括行政行为在终极合法性被确认之前如何获得效力的问题则有点莫名其妙。按叶必丰先生的说法,“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对任何人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而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2]这个定义实际上至少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被推定为有效;二是行政行为的效力及于所有人。
很显然,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与生效之后的效力内容应当是两个不同逻辑层面的问题。推定有效并不是行政行为的效力,而是规定行政行为如何获得效力的一种规则,所以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无疑应当是指效力的先定性。
一、推定有效与法律行为主义
行政行为如何才能生效的问题包括行政行为生效的原因和生效的条件两个因素。
(一)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生效的原因
法律行为是指直接以追求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这种以追求法律效果为目的的主观意思即是法学中常说的意思表示。虽然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经常同义使用,但一般而言意思表示只是法律行为的主观要件,完整的法律行为构成还需要有其他因素。
欲使意思表示发挥作用,须有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容认,但是法律一旦授权当事人以自己的意志设定法律关系,便在法律行为与法律效力之间创造了一种人为的因果关系,法律只是这种因果关系的原因,而不是法律效力本身的原因。自然因果关系由“上天”设定,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由立法者通过法律规范设定,因此法律并不是法律效力的原因,而只是因果关系的创造者。既然法律事实的原因力由法律所赋予,那么在研究法律效力产生原因的时候就不必再考虑法律规范,而只需考虑法律行为与法律效力之间的因果关系。法律规范在这里不再是讨论的对象,它正是讨论本身。
事实行为和事件以该法律事实的整体作为产生法律效果的原因,但“确认法律行为的效力,本质上是确认法律行为中意思表示内容的效力”。[3]单纯从经验的角度来看,这种观点不无道理;然而在理论上仅仅把意思表示作为效力产生的原因是不够严密的,正如犯罪行为用手来完成,但却不能把手视为犯罪人一样。意思表示的真正意义在于使法律行为能够成其为法律行为,从而具有产生法律效力的原因力,单就逻辑层面而言,才可以认为意思表示是法律效力产生的原因。
综上所述,法律行为是其所产生的法律效力的事实原因,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能够产生效力的逻辑原因,[4]而法律是所有这些因果关系的创造者。
(二)先定力是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
任何因果关系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一些条件,意思表示的生效也不例外。意思表示与法律效力之间的因果关系由法律所创造,因果关系发生的条件自然也由法律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合法性是法律行为生效的绝对前提,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无论立法者还是法律规范本身都无法自动检验这些条件是否已经达到。如果所有的法律行为都必须经过彻底的合法性审查之后才能发生效力,法律运作的成本极度高昂不说,也无法保证当事人的时间要求。
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是将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与其合法性暂时脱钩,意思表示只需具备一些可以由当事人来鉴别的外在条件,即推定其为有效,至于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只有在有关部门或当事人提出质疑时才由法院进行审查。推定“是根据概率理论,对事物之间的关系的一种技术处理。把事物之间发生概率较高的关系视为常规关系、必然关系”,同时又“允许当事人对这种人工的技术处理提供反证予以反驳”。[5]推定制度大节省了法律运作的成本。
生效条件与合法性的脱钩使法律行为获得一种先定效力,即在合法性尚未知的情况下先行宣布自己为合法的一种能力。推定有效属于程序性规则,因而先定力也只是程序性效力,它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实体效力有本质区别,简单来说,先定力是意思表示在生效之前所具有的效力。
意思表示在生效之前如何可以具有效力呢?这需要澄清意思表示和效力的两层不同含义。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追求法律效果的主观意图,从逻辑上来分析,意思表示首先须在事实上成立,然后法律才能将其作为意思表示来看待(这几乎是同意反复)。作为事实上的意思表示,虽然具有追求法律效果的目的,但并不能产生实体效力,因为意思表示产生法律效力的能力是法律赋予的;但它具事实意义的效力,即能够被法律视为意思表示的能力!这种能力正是先定力的事实基础。
(三)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即可具有先定力
意思表示所具有的事实效力在被法律认可以后,就转化为行政行为的先定力,这是一种程序法上的效力,它所体现的推定有效规则是法律行为主义调整方式有效运转的前提。通常认为法律行为的生效不象事实行为那样需要事实构成,这仅仅是指实体效力而言;意思表示欲产生程序效力必须具备一定事实要件,如行为人已经成年、意思表达清楚等等,有些意思表示还需要行为人具有特定身份。
意思表示所具有的事实效力首先是一种不依赖于法律而存在的自然属性,但先定力并非就是纯粹的自然效力,它仍然是法律设定的产物。意思表示的事实效力从法律行为成立时即已具备,然而这种事实属性是否真正产生被法律认可[6]的事实效果,并不具有必然性——客观事实对人的意志的作用总会受人的态度影响,否则便没有自由因果律可言了——而是取决于法律规范的选择,通过这一选择,事实效力就转化为法律上的程序效力。
法律对先定力的认可与对实体效力的赋予基于完全不同的前提,否则同样会存在不经最终合法性确认便不能生效的问题。实体效力来源于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先定力却来源于意思表示的成立,当然还可以附加一些简单的合法性标准。无论是意思表示的成立还是附加的合法性条件,都必须具备自明性的特征:能够为一般大众明白无误地辨认,无须依赖于职业法官的鉴别。
二、行政行为先定力之特征
先定力是法律行为在生效之前所具有的“效力”,可以称其为前效力。比如行政决定与民事合同都可能附有指定生效日期的条款,指定日期来临之前法律行为尚未生效,但是指定生效日期的条款必须在此之前已经产生(程序)效力,这种效力即来自先定力。
先定力的存在使法律行为在合法性尚未知的情况下即可生效。
(一)单方先定力与双方先定力
通常所说的单方行为并非是指只有一个行为主体,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能够产生先定力和最终法律效力。对于行政行为而言尤其如此,大部分行政决定都需要私方当事人的参与,之所以仍然被称之为单方行为,是因为行政决定的生效只需行政主体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虽然私方当事人的是否参与可能会影响行政行为的最终合法性。
双方行为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参与,还必须有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仅凭单方意思表示无从产生先定力,当然也不存在生效的问题。有些学者把行政行为的单方性和先定力混为一谈,[7]有些则想当然地否认了合同等民事行为可以推定有效。[8]事实上所有法律行为都可因推定而生效,区别在于双方行为和单方行为产生先定力的条件不同:前者需要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后者仅有一方意思表示即可。否认双方行为的先定力,等于是把法院的判决作为合同生效的必需条件,这样私法所标榜的意思自治便荡然无存了。
(二)行政行为先定力之单方性
除行政合同外,行政行为基本上都是以单方意思表示产生先定力的,然而应申请行政行为和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情况稍有不同。
单从行为的成立来看,应申请行政行为与合同一样都需要有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但在生效的方式上两者有原则区别。在合同中,一方意思表示的成立并不依赖于另一方,但合同先定力的产生却是双方性的;应申请行政行为的成立以私人的申请为前提,但其先定力的产生却是单方性的。
依申请行政行为必须在私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以后才能发起,因此它的成立需要有双方意思表示;但行政程序一旦发动,其结果就不再受申请人意思表示的约束,而是取决于申请是否具备法定的事实要件以及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这说明应申请行政行为仍然是单方法律行为。私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意思表示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使行政行为在事实上得以开始(成立),二是申请的事实材料(而不是意思表示)会最终影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它对行政行为的先定力没有影响。
合同则正相反,要约行为的意思表示和承诺行为的意思表示在效力上相互依赖,但在行为的成立上则相互独立;虽然单从名称上来看没有要约就无所谓承诺,但是要约与承诺的时间位置可以互换,两者并没有实质性区别,所差只是何者偶然在先而已。
依职权行政行为无论在成立上还是效力上都具有明显的单方性,这类行政行为可以由行政机关主动作出,并且其先定力的产生也不依赖于私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三)先定力与其他效力的关系
先定力严格来讲并非是行政行为本身的效力,它只是行政行为产生效力的推定条件,正如合法性是行政行为生效的终极条件一样。当行政行为被推定为有效以后,不仅公定力带有推定性,其他效力如约束力、执行力也同样带有推定的性质,但这种推定性并不会影响公定力、约束力和执行力自身固有的本质,它只是表明行政行为的效力尚未经历最终的确认程序而已。
由于行政行为的所有实体效力都可以基于法律推定而产生,因此很容易产生先定力和实体效力之间的表观竞合现象,叶必丰对公定力的定义就是把先定力综合到公定力之中的结果。如果把推定有效纳入公定力的内涵之中,那么合法的行政行为便不可能有公定力,因为在行政行为确属合法的时候,根本不再需要推定。合法性尚未知的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可以要求全社会遵守,确属合法的行政行为反而不具有这种效力,这就是混淆程序与实体范畴所造成的逻辑悖论。
作为程序性效力,先定力和公定力等实体效力有本质区别。先定力的意义只在于解决行政行为生效的条件,至于生效以后的问题,如效力范围、效力内容和持续时间等,实不宜放在先定力的内涵中加以讨论。
(四)行政行为是否全部具有先定力
行政行为究竟采用完全先定力,还是有限先定力,取决于立法的价值衡量。需要注意,无论采取哪种模式,最终确认行政行为效力状况的权力始终在法院手中,对于当事人而言,有效或无效都只是法律的推定而已。承认无效行政行为的存在,主要是影响公民在抵抗或不抵抗行政命令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因行政行为最终被确认无效而获得抗辩权,并非是让公民“做自己案件的法官”。[9]因此,公民对无效行政行为只能在事实上进行辨认,而没有宣布其无效的权力,不能把公民的辨认权作为一种无效判定模式和法院的确认权相互并列。[10]
无效行政行为制度有时赋予公民以抗辩权,有时则可能剥夺公民的抗辩权。当公民选择抵抗行政命令时,对于无效的行政行为,公民可以豁免抗命的法律责任,但抵抗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不可以获得抗辩权。如果行政行为的内容是要求公民从事、杀人等严重违法的行为,公民则负有必须抵抗的义务,不能以接受行政命令作为抗辩理由。叶必丰从所谓的公共利益本位论出发,否认抵抗任何命令的必要性,[11]无疑等于是为执行纳粹罪恶法令的刽子手们开脱。[12]
先定力是一种推定的合法性,但推定的合法在经过法定期限以后即转化为确定的合法,私方当事人不能再寻求救济。当然,无效的行政行为并不能因为时效的经过而变成合法。
三、叶必丰公定力学说之检讨
先定力在《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一书中也有详细论述,叶先生认为所谓先定力“是指行政意志对相对人意志的支配力。它实际上是一种行政行为的形成力或者形成规则,也就是法律对形成行政意志的一种保护。”[13]这个定义十分费解,从后文推断,应当是指在行政决定过程中行政主体意思表示相对于私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优先性,根据这个定义,行政行为在尚未成立时已经具有法律效力了!
对公定力的理解偏差,引发出对先定力的奇怪定义。下面指出叶先生在公定力学说和其他相关问题上存在的几个比较隐晦的错误,以与叶先生和全国的行政法同仁共勉。
(一)行政优先权的效力与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主体与私方当事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主体拥有指挥行政程序运作的主导权力,并且拥有实体上的决定权。叶先生对这些权利的定性令人惊诧:“行政行为的过程性,为行政行为作出之前的效力即行政行为先定力的存在提供了可能性”。实际上,这里所谓的“行政行为先定力”并非是行政行为所具有的效力,而只是行政权力的效力,是行政优先权在行政过程中的具体表现。
先定力是行政行为成立以后和生效以前所具有的效力,它是行政优先权在行政决定程序完成以后的转化形式。行政优先权首先体现为行政程序中的主导权以及在事实上作出行政决定的权利;将这些权利视为是行政行为的先定力虽然于理有悖,但却是用心良苦:行政行为其实就是一种命令,如果没有某种法律预先赋予的效力,如何竟可以下达命令?
行政命令的下达确实需要有某种法律根据,但这种根据并不是行政行为的先定力,而是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它在行政程序开始之前就已经存在。由于叶必丰混淆了行政权力的优先性和行政行为的先定力,才得出了行政行为在本身尚未产生(即成立)的时候就已经具有先定力的奇怪结论。
(二)行政行为的先定力与法律行为的单方性
目前行政法学界普遍把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看作是行政行为的独有特征,并以此将行政行为与合同区别开来,这实际上混淆了先定力和单方性的结果。
按照叶先生的说法,先定力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现代行政法吸收公民参与行政程序的结果:“从近代行政法学的观念来看,在行政行为作出之前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的先定力也只能解释为行政行为的单方面性,即行政行为完全是行政主体单方面的意思表示。”[14]但是在现代行政过程中,由于“行政意志和相对人意志两种各自独立意志的存在,”“在两种意志不一致的情况下,为了能实现公共目标,在法律上也需要使一个意志服从另一个意志”,“如果没有现代行政法的各项发展,那么不需要行政行为的先定力,而通过行政行为的单方面性也能解析行政行为的意思构成。”
如果象上面引述的那样把“单方性”理解为只有一方主体参与,那么在现代行政法学中就几乎不存在单方行为了。事实上单方法律行为并不排斥双方甚至多方的参与,它仅仅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具有先定效力。在双方参与的法律行为中,拥有决定权的一方相对于另一方来说,在意思表示上拥有优先权力,这种优先权和先定力并非是一回事,它只是行政决定能够单方面产生先定力的权力根据。
(三)可推定为有效的“效力”和因推定所生之效力
叶先生虽然将推定有效作为公定力的内容,却又认为公定力是“要求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尊重的法律效力”。公定力按其字面意思,将其定义为“要求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尊重的法律效力”没有任何问题,但看不出“公定力”这三个字和行政行为的生效方式之间有什么关联。既然“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只是一种被推定的法律效力”,[15]那么行政行为的其他效力就是一种最终确定的效力吗?很显然,叶先生没能把因推定所产生之效力与行政行为可以被推定为有效的这种“效力”区别开来,也没注意到约束力和执行力等等同样可以是因法律推定而产生的。
公定力与先定力的混合并非起源于叶先生,从《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一书来看,德国、法国和日本的学说似乎都持这种观点,但对公定力存在的根据却有不同的看法。日本行政法学认为,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即使违法,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从而拘束有关人员的效力”,“只要有权限的国家机关没有正式将其撤销,原则上是有效的,对国民具有拘束力。”[16]至于公定力的实质性根据,南博方认为是保护公民的既得权利,“只要重视保护相对人及一般公众对行政行为的信任,就不得不肯定行政行为的公定力。”[17]这种观点所解释的实际上并不是行政行为为何被推定有效,而是为什么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对全社会都有效力。叶先生则同意杰列内克的适法推定说,认为“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一种假设的法律效力”,“在未经证明以前,行政行为实际上是否合法是不清楚的”。[18]适法推定说所能解释的是行政行为为什么会被推定为有效,而不能解释为什么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可以对全社会都有效。
只要稍加分析就可以看出,南博方和叶必丰对公定力的定义虽然一样,但实际上他们心中所想的却并非是一回事:南博方强调公定力的对世性,叶必丰则强调公定力的推定性。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原因是他们将行政行为为何被推定有效与被推定之后产生的法律效力混合在一起了,没有看到这二者分别处于程序和实体两个层面。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解决的是行政行为如何生效,而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的对世效力,显然,是否具有对世效力必须在行为生效以后才有意义。
对法律推定缺乏足够的反思可以说是叶必丰公定力学说的总病根。在为选择完全公定力模式说明理由的时候,叶必丰认为“法定国家机关对无效行政行为进行确认的惟一性和垄断性,说明了无效行政行为公定力的存在”,并由此认定“法国所实行的是完全公定力模式”。[19]如果从无效确认权的垄断性可以推出无效行政行为也具有公定力,那么也就可以反过来,从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得出私方当事人拥有确认行政行为合法的司法权力!叶先生的公定力学说致力于阐释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却忘了行政行为的推定无效,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注释】
[1]参见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65页。
[2]叶必丰:《论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法学研究》1997年第5期。
[3]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
[4]比如善人因善良而做善事,善人即是善事的事实原因,而善良则是逻辑原因。
[5]王学棉:《论推定的逻辑学基础——兼论推定与拟制的关系》,《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6]被法律认可以后的效果是法定的,然而被法律认可这件事本身却是一个事实问题。
[7]参见周佑勇:《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法学评论》1998年第3期。
[8]参见韦忠语:《论行政行为公定力的效用》,《现代法学》2000年第2期。
[9]王锡锌:《行政行为无效理论与相对人抵抗权问题探讨》,《法学》2001年第10期。
[10]参见章志远:《行政行为无效问题研究》,《法学》2001年第7期。
[11]参见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3页。
[12]参见朱雁:《论建立我国无效行政行为制度》,《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
[13]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页。
[14]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3页。
[15]叶必丰:《论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法学研究》1997年第5期。
[16]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375~376页。
[17]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377页。
1.可细化、量化的管理科目
可细化、量化的管理科目是指以行政管理整体为对象,将其拆分为若干个细小的部分,方便行政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主观直观的感受对这些细化的任务进行考虑、分配。通过可细化、量化的管理科目,可以有效地将不同工作进行分类,改进工作的流程,促进效率的提升。其作用表现在一是行政管理人员借此可以有效地把控好时间,提升每一个管理细节上的监控力度;二是出于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的目的,就需要将管理机制进一步的量化,不仅仅是指每项工作任务或者是工作的量化,还包括了不同工作协调机制上的量化,将传统的任务模式转变成任务量化模式。
2.标准化、流程化理念的融合
生产车间流水线的运用,是企业产生过程中一项非常伟大的发明,是一个标准化与流程化完美融合的典范。在行政管理中,也需要将这种理念融入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这对于提升行政管理的整体水平具有相当大的意义。具体而言,标准化与流程化的行政管理理念,需要将目标任务或工作,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分解,按照一个发展情况对其进行顺序上的衔接,而后在全面整理的基础之上,建立一个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的管理工作标准,进行标准化操作。通过标准化与流程化的新行政管理模式,可以保障行政管理工作做到精细化。
3.经济化、协同化意识的导入
经济化、协同化意识的导入是指由于行政管理工作不只是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众多部门交织在一起,形成的一个庞大、复杂的集合。这种特点就需要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环节之间、成员之间相互协作的意识,这样才能够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所以在行政管理的理念中必需要树立一个经济化、协同化的意识,注重怎样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有效的管理效率或者经济回报。总之,学会用正确的行政管理模式做适当的事情,可以提高行政管理的水平。
二、实现行政管理精细化具体思路与对策搭建
1.强化企业文化建设
强化企业文化建设需要行政管理人员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单位人员个性特点的基础之上,判断其容易出错的地方,找出问题所在,及时克服并且加以改进。另外,企业文化的建设需要大力推广宣传、从细节上凸显出企业独特的文化氛围以及整体的行政管理水平,这样才能够对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奠定一个坚固的基础条件。
2.实行制度化的管理模式
实行制度化的管理模式除了需要强化企业的文化建设以外,还需要制定出针对性的激励机制以及约束机制,在体现出企业内部行政管理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体现出经营化的现代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内部控制标准。具体来讲,需要在进行精细化行政管理之前,进一步在企业内部制定出一整套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时代性的现代内部规章制度,形成一个规范性的办事操作流程。另外,还需要制定出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保障每一位企业员工都能够在日常的工作中,有一个目标性、计划性的统一标准去完成各项工作,最终实现精细化行政管理的目标。
3.提升内部员工素质,深化精细化意识
在提升内部员工素质、深化精细化意识方面,需要加强对员工素养的培训工作,原因在于当下行政管理工作对于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这样才能够掌握好精细化的行政管理方法,实现真正意义上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此外,只有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精细化意识水平,才能够在各项细节工作中实现效率的提升。创新作为目前企业最重要的活动,必须要提升人员的素养,扩展思维能力,从而达到激发创新的目标。因为,在行政管理精细化的过程中,需要提升内部员工素质、深化精细化意识,引导行政管理超规范化、系统化、创新化的道路前进,引领企业走向成功之路。
三、结语
一、古代齐国工商行政管理产生的背景与条件
古代齐国存续于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期间800余年,正处于我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此时生产力的发展已由自然经济步入商品经济阶段,这是古代工商行政管理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基本前提。在此背景下,齐国独特的工商文化传统又为其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条件、理论支撑和经济环境,使古代工商行政管理得以产生并发展成熟起来。
(一)政治条件。齐国建国之初即确立了“工商立国”的基本国策,视农、工、商为国家“三宝”,将工商业提高到与农业并重的位置,赋予手工业者和商人“国之石民”(《管子·小匡》)的政治地位,结合齐国区位、资源和经济发展现状,“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劝其女工,极技巧”(《史记·齐太公世家》),大力发展工商业。这一经济政策在当时奉行“以农为本”的先秦诸国乃至此后延续两千多年重农抑商的封建社会都是独树一帜的,为工商行政管理的产生提供了丰厚的政治土壤。
(二)理论支撑。齐国形成了以“轻重论”为代表的国家干预经济理论。“轻重论”最初的涵义是国家运用行政、货币等手段对商品的供求关系和价格形成进行干预和控制。以此为基础,齐国进一步提出了“务本饬末”(《管子·幼官》)的工商业管理思想。即:一方面坚持“工商立国”,大力发展工商业;另一方面,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强化对工商业的调控和管理,控制“刻镂文彩”(奢侈品)的生产和巨贾豪商的发展,保证农、工、商三业协调发展,强化对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经济环境。在“工商立国”政策指引下,齐国的工商业空前繁荣,成为先秦时期著名的冶炼中心、陶瓷之都和丝绸之乡,齐都临淄成为当时最繁华的商业城市,呈现出“冠带衣履天下”、“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的繁荣盛况,为齐国实现富民强国、称霸天下的政治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古代齐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以齐国的经济行政管理体制、工商业管理机构及官员设置为例。
(一)齐国的经济行政管理体制。齐国实行“叁其国伍其鄙”、“四民分业定居”的经济行政管理体制,即将国都及其近郊之地分为工、商、士三乡,为手工业区、商业区和士兵居住区;郊外田野之地分为五鄙,为农业区。并要求农、工、商从业者按照所属区域聚族而居、职业世袭,实行集中管理。其中设立“工商之乡六,工立三族,市立三乡”(《国语·齐语》),乡是国家对工商业管理的行政单位,设官为“良人”。在乡之下,又依次设连、里、轨,分别设官为连长、里有司、轨长。这一经济管理体制,使齐国工商业实现了职业化和专业化,增强了其发展的稳定性,大大促进了工商业的繁荣发展。
(二)齐国的工商业管理机构及官员设置。一是在中央政府设立农工部。齐国的政体是君主制下的宰相责任制,宰相之下设立五部,农工部即为五部之一,主管全国经济。农工部的最高长官为大司田,其属官有虞师、司空、司田、乡师、工正、水官等。其中工正主管手工业。五部之外。还单独设立了治(司)市这一官职,主管全国的市场。农工部、工正和治(司)市的设立。表明了齐国统治者对工商业管理的高度重视,也显示了工商行政管理在其上层建筑中的重要地位。二是在地方各级行政机构配备“工师”、“三服官”、“铁官”等官员负责手工业的管理,并明确其管理职责。如“工师”的职责主要是“论百工,审时事,辨功苦,上完利,监壹五乡,以时均修焉,使刻镂文采毋敢造于乡,工师之事也”。即考核各行各业工匠的技术优劣,审定各个时节的作业项目和种类,检查产品质量,查禁应限制的奢侈品生产。三是在地方配备市啬夫、市椽等专职人员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四是设立专门机构“有司”加强对外商贸的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修建道路,建立驿站,制订完备的迎送外国客商的管理制度,为外国客商提供便利和服务。五是设立“九府”为专门的金融货币管理机构,负责货币管理、运用经济杠杆稳定物价和控制国家重要商品等。
三、古代齐国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令)体系
“重法”是齐文化的重要特征。《管子·形势解》言:“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禁藏》言:“不失其法然后治”,“任法不任智”。认为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天下大仪,应当成为治理国家的主要凭借和规范上下的基本依据。齐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令)主要包括五方面:
(一)经济行政管理体制方面,颁布实施了“叁其国伍其鄙”、“四民分业定居”等管理法令,对农、工、商等产业的布局、行政管理等进行规范和调整。
(二)所有制方面,颁布实施“官山海”的法令,对以盐、铁为主的山海资源的开发经营权实行国有,部分由国家垄断经营,同时采取民办官营的形式允许民间开采和生产经营,但产品由国家统购统销。
(三)市场管理方面,颁布实施了《市法》。据考证,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残篇《守法守令等十三篇》中的《市法》,即为齐国制订的加强市场管理方面的法令,对市场的功能作用、设置位置、大小、市场管理者的职责及纪律、划行归市、交易规则、税收、物价管理等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是至今发现的我国最早的一部较为全面的市场管理法规。
(四)产品质量管理方面,齐国相关的管理法令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物勒工名”制度的推行。“物勒工名”是齐国官营陶窑作坊的一种管理制度、手段和方式,即要求制陶工人把自己的名字印在产品上,以检验、监督产品质量。“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此制度可谓我国最早的产品质量责任制。二是《考工记》的编纂。《考工记》是齐国官方编纂的一部手工业技术典籍,既从宏观角度提出了制造精工产品的四大要素:“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又对手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具体分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如《考工记·鲍人》要求韦革做到:“望而眠之,欲其荼白也:进而握之,欲其柔而滑也;卷而抟之,欲其无阤也;眠其著,欲其浅;察其线,欲其藏”,对制革质量提出了具体的标准要求。《考工记·轮人》提出:车轮“可规、可萭、可水、可县、可量、可权也。谓之国工”,则是确定了制轮业的国家最高标准——“国工”。此书可称之为至今发现的我国最早的产品质量国家标准。
(五)税费征收方面的法令,主要是对关税、市(场)税的税率、不重复征税、免税等做了明确规定《管子·幼官》:“田租百取五,市租百取二,关赋百取一。”《管子·问》:“征于关者,勿征于市,征于市者,勿征于关。”《管子·五辅》:“关讥而不征,市为廛而不税。”
四、古代齐国工商行政管理的内容
(一)加强市场培育建设。齐国高度重视市场的作用。认为“市者,天地之财聚也,而万人之所和而利也,正是道也”,“市者,可以知治乱,可以知多寡”,“市也者,劝也。劝者所以起,本善而末事起”。将市场视为财富聚集、交易和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求的主要场所,通过市场可以通晓社会的治乱。可以了解物资的多寡,市场具有激励力量,能够促进农工商等各行各业的发展。齐国的市场主要有两类:一是城市之市,主要设立在城市中心及主要交通大道上,交易的商品以粮食和手工业产品为主:二是乡村中之市,主要设立在邑镇之上,交易的商品以农产品为主。山区以山货猎物居多,滨海湖泽之地以鱼盐水产为主。齐国的市场众多,交易繁荣,至战国时期,齐国治下的120余个城市已普遍设市。市场规模与城市大小相配套,出现了“庄”、“岳”等大的市场。如齐都l临淄的国市。方四百步,市租千金,为当时最繁华的市场之一。
(二)加强市场管理。据《周礼》记载,齐国治(司)市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场地划分、物价平抑、货物伪劣、合同债务、市场治安等。日常管理中,由市啬夫、市椽等官吏在市门、市内执鞭纠察巡行,监督市场交易行为,对违犯市场规定的行为进行当场处理或纠正。具体管理内容包括:一是对开市时间和上市人员的管理。将市场分为朝市、大(午)市、夕市,规定朝市在清晨进行,以商贾间的买卖为主;大市在午后举行,以一般普通消费者的交易为主:夕市在傍晚举行,主要买卖者为贩夫贩妇;二是对入市商贩进行教育,要求其遵守市场管理规定等;三是划行归市,要求市内各类货物按照规定地段摆放整齐,不得乱摆乱放;四是加强上市商品的管理,禁止“宗庙之器”、“牺牲”、“武器”等商品上市交易:五是评定市肆货物的等级,禁止伪劣商品上市,清除市场欺诈行为:六是用统一的度量标定价格。以使买卖公平;七是劝令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守信用,减少经济纠纷;八是调节市场货物供需,平抑物价等:九是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十是加强市场治安管理,清除偷盗行为。
(三)加强对私营工商业者的管理。齐国建国之初为奴隶制国家,商业和手工业全都由官府垄断和控制,工商业者的身份为奴隶,即“官212"和“官贾”,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封建制的兴起,家庭手工业和私商得到了长足发展。对此,齐国一方面赋予私营工商业者以合法地位,鼓励支持家庭手工业和私商的发展:另一方面则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管理。控制其发展。主要管理措施有:第一,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提出“非夫人能之也,不可以为大功”。明确规定不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特长,就不能从事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并对从事私营工商业者所必需的职业素养和技能做出了规定。这一规定,可以说是我国古代市场准入制度的萌芽。第二,控制巨贾豪商的发展。一是运用货币等经济手段对粮食、盐、铁等重要商品供求、价格等进行调控,强化对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防止大商人势力过分膨胀,与国家分庭抗礼;二是运用行政手段限制、打击富商蓄贾囤积居奇、操控物价等行为。以稳定物价,防止其与民争利,以维护国家稳定和市场繁荣。第三,加强工商业者职业道德建设。明确提出“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要求工商业者既要具备做工经商的知识和本领,更要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四)合同的应用与管理。据考证,齐国官书《管子》中有5处关于齐国政府与民众签订丝织品、粮食收购和农具租借合同的记载。当时的合同称为“卷”、“契”、“质剂”等。虽然现存史料中没有发现关于私营工商业之间使用合同的记载,但当时齐国已在市场设“质人”专门负责对“质剂”的管理。这说明,随着齐国商业的繁荣发展,合同在商品交易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成为齐国工商行政管理的内容之一。
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其中医疗事业的发展也在不断上升的过程中,竞争力度逐渐有了提高,而医院要想得到更好、更快、更持久的发展,就必须要在新形势下重视行政管理工作。在新形势下,医疗事业的发展速度可谓是飞速发展的状态,也正是因为如此,使得医院的管理逐渐变得复杂起来,而为了能够让医院能够更好地发展,还需要重视医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因为医院的行政管理工作,不仅在医院里面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也会发挥重要的作用,这对于医院在新形势下的发展非常有利,所以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
一、新形势下医院行政管理的作用与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医院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行政管理会包含医疗管理之外所有的内容,所以我们从中可以看出,行政管理在医院管理里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内容,同时也是医院进行全面建设过程中,一个最基础的项目工程,如果能够做好医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就可以有效的保证医院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内部安全等问题。新形势下医院的行政管理,其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进行安全的管理,并且做好行政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顺利地开展医院中的各项工作,同时为医院提供一个有力的保障。行政管理工作一般是培养医院过硬作风的途径,主要是对医护人员进行培养,培养他们在工作时的作风、遵守纪律的程度、仪表与形象以及他们的精神面貌等等,这些工作都是需要行政管理来给他们做坚实的后盾。所以,新形势下医院的行政管理需要加强重视,进一步为促进医院良好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2]。新形势下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主要来源以及他们的现状。有很多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来源都是在护士、临床医师以及医技部门等转岗过来的,并且通过这个途径到行政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数量非常多,另外还有一种来源,则是在高等管理院校学习的毕业生,毕业之后直接上岗就业,来到了医院行政管理的工作岗位上,当然,这部分工作人员占有的数量非常少。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很多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来源多样复杂,并且他们的个人素质水水,以及专业的管理水平都存有明显的差距,有一部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提升,才能适应岗位的实际需求[1]。
二、新形势下医院行政管理存在的一些的问题
1.医院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平均收入相对较少,并且待遇也比较低医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在进行考核的过程当中,是一个软项指标,所以很难表现出它当下的经济效益,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医院里面他们的待遇常常是与医院的二线员工一样。因此,在医院从事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资与奖金等收入场常常是会少于相同级别临床医务人员的实际工资。甚至在职称进行评定的过程中,有一些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职称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因为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受到了以上这些因素的影响,致使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受到了影响,进而也让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以及节奏得不到有效的提升。2.新形势下医院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新形势下,医院因为各项事务都在不断增多,所以导致医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有了责任重、事务多以及政策性比较强的特点。但是医院却并没有将这些与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与奖金,还有他们工作的业绩、工作的质量以及工作效率等等联系起来。使得医院在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的时候,发挥不了任何有效的激励作用。这也就致使很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他们虽然在工作上面,其能力是很强的,但是却并没有真正的将他们发挥出来,进而使他们的工作效率很差。
三、提升新形势下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方法
1.加强对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增强他们的管理能力要想进一步提升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水,最重要的一条途径或者方法就是,加强对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进而来增强他们的管理能力。医院应当尽可能的为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创造更多的机会以及条件,让他们外出进行学习,也可以在医院内部组织一些多种类型的培训活动,让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全都参加,进一步的培养他们的管理知识以及他们的管理能力[3]。2.医院应当完善激励机制,进入提升执行力激励机制能够有效的激发与调动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各方面的积极性。医院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在他们实际工作以及生活里面,也会经常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所以医院的高层以及领导应该在物质或者是精神方面,利用激励的方法,来积极的调动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各方面的积极性,进而高效率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医院可以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工作质量以及奖金等联系在一起,对他们的困难给予关心,鼓励以及引导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充分挖掘他们的潜力,进而有效的提高他们的执行力。3.医院要提倡以人为本,进行和谐的管理行政管理开展的理念就是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将尊重他人、信任他人以及激励他人贯穿在整个管理的过程里面。进行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要通过自己的理想、感情、形象、情绪以及心理等来激发出被管理人员他们内心深处的动力,并且在管理的过程中,尽可能的去创造和谐民主的氛围,让医院的工作人员能够树立起主人翁的意识,原意和医院成为命运以及责任还有利益的共同体,进而达到和谐的管理。4.要对个人的职责进行明确,进行科学的管理医院里面的所有行政管理工作人员,都要对自己在医院管理的职责进行明确,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并且同事之间还应当进行相互的支持与鼓励,进而使所有的工作人员形成一股合力。还应当在管理的过程中,进行科学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权,尊重人理道德等等,让管理的方式更加合情合理[4]。
四、结束语
通过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新形势下医院应当重视行政管理工作,因为医院的行政管理工作不仅会影响到医院的经济效益,也会影响到医院的社会效益,对于医院未来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医院里工作非常繁多复杂,承担的责任也比较重大,因此,医院还应当设立一些鼓励机制,引导工作人员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采用培训的方法,提升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同时也培养他们的管理能力,进而有效提升医院的医疗质量,使医院能够更好的发展。
作者:王庆琴 单位: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