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1 11:37: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活动,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机制建设,大力加强事故预防基础工作,依法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构建平安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源头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乡村一级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摩托车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摩托车登记上牌率、年检率、戴头盔率、驾驶人守法率明显提高,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明显下降,摩托车责任较大以上事故显著下降,坚决杜绝一次性死亡三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摩托车行车秩序明显好转,初步建立摩托车安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区成立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分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于月5号报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分局)备案。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行为: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非法营运、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超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遮挡号牌、未参加法定保险、超期未检、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重点路段:省道、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摩托车交通流量大的农村公路和摩托车交通违法严重及事故多发的路段。
(三)整治非法营运: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和笏石98市场;车站及市场;路口、停车场路口等站(点)存在的摩托车非法营运以及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时间与步骤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宣传教育阶段(2012年月日至月20号)。各乡镇组织派出所、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进村入户,将已上户和未上户的摩托车分别进行逐量登记造册,做成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未上户的摩托车要查清合法来源,对摩托车车主暂时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依据的,要单独造册逐辆登记。登记结果于月30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区整治办要组织区安监、公安、交通、运管、城管、农机等部门召开摩托车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新闻部门要利用广播和有线电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摩托车整治方案,跟踪报道摩托车整治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印制法规宣传资料发放到摩托车主,逐户进行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各乡镇政府要着力落实乡(镇)、村组织的交通安全宣教责任,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结合普法教育、文化下乡、“五进”宣传、“小手牵大手”等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在活动中开展安全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村委会要与摩托车主签订一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自觉遵守法规的良好风尚。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月21日至月21日)。由各乡镇组建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区公安、安监、交通、运管、城建执法大队、农机、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设立报警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提供线索,举报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月22日至6月5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书面报区整治办。区整治办将对各乡镇的整治工作进行通报,区安委办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12年各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乡镇长为副组长,派出所、安监、交通、农机等单位为成员的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务必于月5日前将摩托车专项整治方案及整治工作组名单报送区政府办和区整治办,并按照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把摩托车交通秩序治理和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组织镇安办、派出所、交通中队、交管站、农机站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以农村道理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区、乡、村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模式、新办法,加强对农村及区乡道路的管控,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安监、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农机等部门人员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乡镇交通秩序管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理顺管理秩序。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坚持在区乡两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1、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道理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对摩托车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摩托车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组织镇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农机站等单位深入到农村、学校、厂矿、工地等区域进村入户,对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全面摸排,掌握详细底数,登记造册,督促无牌车主及时办理车辆牌证,提高农村摩托车的持证率、年检率和登记率;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把摩托车牌证核发和驾驶证的考试关,提高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和安全行车意识,切实筑牢防范事故第一道防线。
2、安监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全区摩托车专项行动工作,对不履行或不严格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同时,严格做好摩托车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管理,要采取措施加强培训力度,规范摩托车运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的违法行为。
4、工商部门要从源头把好市场入关,要强化经销监管力度,严禁未列入国家机动产品公告的摩托车流入市场,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和助力电动车进入销售渠道,切实抓好摩托车经营市场的规范管理,对目前销售的摊点要依法予以清理整改,坚决堵住源头。
5、质监部门要从源头上把好市场准入关,针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及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摩托车、助力电动车等进行查处。经贸部门要完善摩托车报废回收制度,切实提高报废回收率。
6、城建执法六大队要充分履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城区内交通车辆秩序管理,配合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打击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和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
7、农机部门要加强农用车的监管,严禁农用车载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摩托车清理整治工作。
8、区广电等新闻媒体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播放、刊登集中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的宣传,开辟道路交通违法曝光等整治工作专题栏目,全过程、多角度地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为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9、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效能办要发挥行政监督职能,对干部职工在这次整治活动中阻扰执法和打招呼的行为进行制止,造成严重影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10、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要加强对本单位的摩托车驾车人员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干部职工因摩托车违法行为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交通宣传教育,扩大摩托车整治知晓面,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一是各乡镇要在重要路段悬挂摩托车专项整治宣传横幅标语,结合进村入户给无牌无证车辆所有人发放告知书,督促车主尽快上牌办证,并组织开展辖区内摩托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二是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制作摩托车事故案例图片展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教育片、制作警示展板等形式,着力提高广大摩托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广电等新闻媒体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打造声势,营造宣传和舆论的氛围。
(四)强化管控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在整治阶段,要认真分析摩托车违法与事故发生的规律,要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严密监管,提高道路管控率。要采取灵活的执法检查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对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从严处罚,坚持严查、严管、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非法营运和摩托车超员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扣证的扣证,该记分的记分,该报废的车辆一律予以强制报废。
(五)实施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摩托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际摩托车专项整治与客运车、农用车、出租车、公交车的安全治理相结合;全区集中整治与各乡镇专项整治结合;摩托车专项整治与交通安全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与安全教育相结合,强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构建交通安全长效机制,使全区摩托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便民措施。各乡(镇)政府要牵头组织机关部门,定期上门入户排查辖区摩托车数量,掌握上牌和检验情况,加强驾驶人驾驶技能培训,强化辖区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的排查、论证、落实整治工作,要落实国家“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采取一站式和限时服务措施,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和海岛办牌、办证业务,方便群众办理摩托车各项业务。
(七)强化单位管理,做好示范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驾乘摩托车;同时,对本乡镇、本部门未办牌办证的干部职工进行全面摸排逐一建立台账,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他们迅速办齐摩托车牌证手续。凡在这次整治工作中发现干部职工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坚决遏制干部职工驾乘摩托车的违法肇事行为发生。
(八)强化信息沟通,加大整治力度。公安交警、治安、刑侦、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整治,结合涉及摩托车犯罪规律特点,加大巡逻管控密度,发现有盗抢等违法犯罪嫌疑的,一律将人、车扣留,严肃查处,有效遏制涉嫌摩托车犯罪的发生。安监、交通、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大力开展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认证履行辖区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职责,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准确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乡镇要迅速建立安监、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农机部门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综合整治机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拟定出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表,将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立即组织实施。在整治期间,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效能办组成的督查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乡镇和4各片区整治组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整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三车”生产、销售、注册登记、驾驶员培训考试、交通行驶等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辆、摩托车违法违规等问题,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人民满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非法生产、拼装、改装、销售“三车”及违规办理“三车”牌证行为;
(二)三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农村客运车辆违规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四)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行为;
(五)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六)沿河高路基路段、急弯陡坡、事故“黑点”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农村无交通安全设施路段;
(七)事故多发、秩序混乱的马路市场和重点地区。
三、整治目标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三)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三车”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三车”办理牌证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涉及“三车”7座以上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黑车”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
(五)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理登记工作
农经、工商、交通、三产、文教、农水、派出所、执法中队、安监等部门参加,由交警中队牵头。对辖区“三车”生产、改装、销售、办牌办证及驾驶人培训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掌握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违规办理牌证等情况,并逐项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明确工作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能和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工作
认真制订整治工作计划,交警中队全面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负责省市级道路行驶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进行集中整治,严查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无证无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农水部门对辖区拖拉机及变型拖拉机驾驶进行人员培训、注册登记和考试发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三车”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牌证。
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农经中心要对“三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以及生产不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生产机动车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对变型拖拉机生产、注册登记等实行“公告”管理,对未列入“公告”企业,一律不准生产、改装变型拖拉机。
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销售不符合规定车辆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对“三车”销售单位进行严格监管。严禁销售不符合苏政办发[]3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变型拖拉机。
对车辆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无证从事客运的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要加强农村道路建设与管养,交通部门要对客运车辆和非法营运“黑车”进行全面整治。不断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和农村地区群众出行条件。
加强人员教育、车辆资质的验审,三产办要强化对农村公交、校车管理。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速和车辆带病运行。
加强校车的安全检查和资质审核,文教科要强化对校车的管理。严防疲劳驾驶、超载超速和车辆带病运行,重点解决车辆在接送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接送学生车辆。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农水办要强化对镇区内桥梁的隐患排查。加强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的驾驶员培训、注册、发证等环节管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牌证。
严查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无证无照、违法违规,派出所要密切配合交警中队负责镇区和村级道路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进行集中整治。严查乱停车、乱闯违规行为。
严查镇区主要干道拦路占道载客的非法营运”车辆,执法中队要加强对占道设摊、停车、流动摊点进行管理。坚决取缔省道、市道沿线的马路摊点。
加强信息的采集,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从正反两方面做好典型事例的宣传,营造氛围,强化效果。
根据镇政府和安委会工作要求,安监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企业的检查和隐患的排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并做好资料的汇总。
(三)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安监、农水、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安监[]68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府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实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深入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报告镇政府。交通部门要将隐患治理纳入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计划,制定整治方案,积极主动实施。重点危险路段的治理,要认真制订方案,落实措施,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要禁止汽车通行,防止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公安部门要在近3年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地点竖立醒目标牌,标明事故发生时间、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警示沿线群众和过往驾驶人牢记血的教训。
(四)全面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村、各部门要结合“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平安农机”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客运车辆违法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各种适应农村、适合农民特点的宣传活动。公安部门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员;农水科对变型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对从事农村客运、危化运输车辆驾驶员,三产对从事镇公交和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文教科对校车驾驶人员全面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通报今年以来我镇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情况,特别是三车”客车、校车、黑车”等造成的事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教育,努力增强广大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农水科要结合“平安农机示范镇、村、户”创建活动,采取倡议信、警示片、宣传挂图、知识手册、安全知识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平安农村”宣传教育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农户、进学校、进家庭,以案说法,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购买使用非法生产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自觉抵制乘坐违法载人运输车辆、不乘坐超载和非法营运车辆,不从事“黑车”营运。近期,要按照市交通安全宣传“五个一”建设要求,镇区建成一条交通文明示范路,各村、学校及客运站建立一个固定的交通安全橱窗、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和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
(五)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突出重点,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交警中队要在严查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每月15日,会同交通、农水等部门在邻镇交界处设置联合检查点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查处“三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辆,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查扣审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督促车主办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不准上路行驶;对非法改装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审检的限期补办;对报废车、黑车”赃车,一律扣押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对非法从事营运的坚决依法查处。同时,公安部门要集中警力,依法严查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载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农村群众搭乘上述车辆出行行为。对事故多发路段,要根据道路交通流量、事故特点规律,划定禁行区域,实施禁行前,要向社会通告,广泛开展宣传,并在主要路口设置禁行标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树立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务求实效。要按照分工,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镇安委会成立全镇农村道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副镇长何玉林同志为组长,交警中队陈洪培任副组长,农经、工商、交通、三产、文教、农水、派出所、执法中队、广电、安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全镇农村道路集中整治工作的全面实施,镇农村道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中队。各村、街办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集中整治工作协调与配合,配备交通安全信息员(由各村治保主任担任)加强信息沟通与联络,确保农村道路交通集中整治工作的落实。
整治目标
通过拖拉机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拖拉机等上路行驶农业机械的管理,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进一步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广大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与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切实避免较大以上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我街道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整治时间
从2013年4月1日起到2013年5月1日。
整治重点
重点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拖拉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拖拉机联合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街道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农机站。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强化源头管理。农机站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道路以外的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拖拉机安全监督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查验拖拉机证书、牌照及有关操作证件;检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状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停止农业机械的,并进行维修;责令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改正违规操作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三)强化路面管控。派出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对已达到报废标准仍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予以强制报废并通知县农机部门予以注销。街道农机站要协助松城派出所开展路面检查,按拖拉机管理有关规定协查拖拉机档案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拖拉机签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补办相关手续。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拖拉机,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牌证;对拖拉机逾期未年检的,按规定补办检验;对无证驾驶拖拉机的,引导并督促参加拖拉机驾驶培训。
(四)强化宣传教育。农机站、派出所要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要节假日,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学校重点场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广泛宣传拖拉机违法载人等现象的危害性。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车、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短信和“致农民机手一封信”等媒体和方式,加强对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做到“墙上有标语,路边有警示,手中有资料,报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内容”。二要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要深入村、校,积极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在每个村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每位机手签一份安全生产承诺书;为广大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安全教育警示片;在每个村张贴、刷写安全宣传标语或送一套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乡村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三要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教育。要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举办道路交通典型事故安全图片展览,对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使其认识到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
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派出所、农机站、各村要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拖拉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把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无证、超速超载和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问题当作重大问题来抓。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坚决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因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工作不重视,搞形式主义的,辖区内发生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制度
(二)主动协调,开展综合治理。派出所、农机站、安办和各村要组织做好道路巡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各司其责,紧密配合,共同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每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不断形成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合力。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为总体要求,树立“以人为本”与“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严管,标本兼治,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口,全面提升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通过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路面执勤执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通过整治,使全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比去年同期下降10%以上,确保年辖区道路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方法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月日月15日)
组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有关会议,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2、整治实施阶段(月16日至10月31日)
为确保今年“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确定月、月、9月三个月为集中整治月。一要注重集中整治,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交通、农机、乡镇等单位联合执法,采取固点设点和随机设点等结合的灵活机动的办法,对各种违法车辆进行综合执法,对超载、超速、酒后驾车、非法营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4月、5月、9日集中整治期间,每周联合执法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形成高压整治态势。二要注重日常工作,除开展集中整治月外,其它时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坚持部门认真履职,依法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车辆,必要时,可随时集中联合行动,做到集中打击与部门日常执法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全年全区道路保持安全畅通有序。各职能部门要注重节假时期间的安全监管,加强执法,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重点整治:
(1)加强事故多发地段、时段的路面监控,严格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源头管理,严禁超载车辆出站,加大对城区、城乡结合部违章占道和集镇店外店的清障工作,加大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3)加强村道安全管理,清除农村村道路面,路沿堆放沙石、杂物等,保持村道清洁畅通。
(4)加强施工工地车辆管理,禁止无牌无证车辆参与工地运输,禁止工地车辆违法载人;
(5)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认真排查整治各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村道口减速带设置工作,在主要道路叉口和事故多发地段增设灯控设施和安全警示灯,以减少各种交通事故发生。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经验、提出整治工作中的措施和建议,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畅通有序、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质的飞跃。12月开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将对各乡镇、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整治期间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路面监控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查车辆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和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1)严查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交警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理设立测速点,加大对夜间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超速违法行为管控力度。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为查纠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集中整治期间,超速80%以上的,依法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2)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交通交警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把好出站点,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坚持对7座以上车辆逐一核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把客车严重超员。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处罚。
(3)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组织力量开展统一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做好取证工作,依法拘留。要邀请新闻媒体随警采访,及时报道严查酒后驾驶整治行动,加大震慑力度;
(4)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路段,加大巡逻密度。发现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报警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员注意,情况严重的,要将其引至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休息,消除疲劳状态;
(5)严查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载客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治安拘留;
(6)严查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对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健全人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从事非法营运,一经查获,给予查扣销毁。
(7)严查施工工地、学校等车辆安全状况,对无牌无证或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要立即采取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2、加强路面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要继续深化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事故多发点段,要结合“安保工程”实施,根据各自的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行村级属地管理,组织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和镇所属相关部门对所辖村道组织一次全面的清障行动,主要以清理路障保持村道畅通整治为重点,达到路肩外2米范围内不得推放任何物品,保持路面整治,对村道内发生交通事故,镇包片领导要派出所包片民警及时界入,切实负起责任,妥善处理,确保安定稳定。重要村道交通安全标志得到完善。
4、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通过综合整治,达到省道、县道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进一完善,城区信号灯、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线等设施齐全,县乡道路通行安全条件得到改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务必实现全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明显下降,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加强对此次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要紧密配合,明确职责。
(1)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县道以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县道以上路面交叉口灯控及路面安全警示示灯的设置;负责对校车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
(2)交通局:配合交警大队开展路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安监局: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农机总站:负责牵头对道路外农用拖拉机的整治,配合交警对上道路农用拖拉机的巡查和执法;
(5)建设局:配合交警查处工地施工的违法车辆,负责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
(6)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作为学生操行评语内容,培养小学生从小遵守交通秩序。负责配合交警对校车安全监督管理;
(7)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配合交警部门对残疾人使用代步车参与非法营运的执法;
(8)公路分局:负责县道以上道路的隐患排除,负责路面标志标线设置,路障清理和卫生保洁;
(9)城市执法六大队:负责市区慢车道、人行道的摆摊设点治理,配合交警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
(10)宣传部:负责指导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12)乡镇: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区交通整治执法部门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乡镇、村要全面开展乡道、村道交通路障清理,对所有乡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为切实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根据海南州交警支队统一部署,贵德县交警大队迅速部署,扎实推进,积极投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可控状态,现将近期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一是先期召开筹备会。大队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落实,明确各自分工和工作职责。二是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由大队长吉星林任组长,教导员仁青本、副队长杨仁千任副组长,其他正式干警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三是定期召开推进会议。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大队制定落实了定期例会制度,根据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定期由工作小组领导召集各成员参加,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推进情况,拟定下阶段工作措施和计划。
二、深入调研,排查隐患。一是实地踏勘情况。大队对涉及到的危险路口、路段逐一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在分析各项事故数据的基础上,拟定了初步上报意向。二是邀请专业部门论证。为确保大队排查的交通隐患路口切实可行,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能取得实效,大队要求事故防范处专家对道路进行实地调研,逐一分析目前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探讨治理措施。三是综合分析上报。根据实地踏勘和专业部门论证情况,副大队长杨仁千2次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进会,通过会议分析讨论,确定了2条危险路段6个危险路口。并详细分析主要隐患,拟定治理措施和治理目标,明确责任单位。
三、滚动排查,严格监管。一是结合捉漏找差排查隐患。大队结合“优信号、纠差错、促长效”交通设施捉漏找差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配时,梳理排摸各类交通标志。对需要维护或完善的立即进行维护完善;对暂时无条件维护完善的,积极协调县发改局等相关单位完成。二是加强道路施工监管。大队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施工工地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占用车道施工工地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执行情况。
四、强化整治,广泛宣传。一是明确整治重点。大队根据交通违法的特点和规律,坚持警力跟着时段走、跟着违法行为走,向危险路段倾斜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措施和勤务安排,采取白天与晚上整治结合、定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超载超员、危险品运输、酒后驾驶和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队会同县司法局、路政执法大队在县客运站大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宣传“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守序有礼,文明出行”、“拒绝酒后驾驶、平安出行”等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法规。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大队依托“六进”工作机制,深入社区、寺院、农村、学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剖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醒驾驶人在恶劣天气和突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等。
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是回顾一年多来我市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总结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在明年8月2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我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
历时两年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到今天已经过去了一年另一个月(20*年9月27日至20*年9月30日),一年多来,我市根据《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交海发[20*]324号)和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412号)、《XXXX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X政办发[20*]12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组织保障、制度先行。为确保我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人民政府于20*年1月13日以“内部明电”的形式下发了《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从指导思想、活动目标、整治原则、整治对象、专项整治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活动步骤、工作要求等八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各县(区)人民政府也相应地成立了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下发了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我市的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
今年4月,自治区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到我市督查,在肯定我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为此,市人民政府在4月份下发了《关于转发<XXX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阶段性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以及《转发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通知要求确实开展好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5月份,在我市交通工作会议上,对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进一步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7月份,市人民政府又下发了《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及《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通报”提出的问题,并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联合整治活动,切实扭转整治工作滞后的局面。
2、督促落实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市人民政府针对XXX库区、XXX水利枢纽库区及XXX水域无证无照船舶大量存在、整治工作难度大的特点,督促并组织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海事、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在XXX库区开展了为期近xxxx月的整治工作,共对库区178艘渔船的使用性质进行了界定;对266艘农自用船进行了船舶所有权登记;客圩渡船检验发证142艘,使库区450艘船舶纳入了管理,多年来无序、混乱的水上交通安全局面得到改善。在对XXX水利枢纽库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市人民政府组织XXX区人民政府、安监、交通、海事、公安、渔政等部门9xxxx人参加了行动,共清除抬网20xxxx张,有力地打击了私设碍航障碍物的违法行为,使库区的通航秩序得到了改善。
一年来,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审批渡口36处(73处渡口),渡口审批率为4xxxx;
改造渡口8处,投入资金7xxxx元(尚未验收)
渡船达标132艘(266艘渡船),渡船达标率为4xxxx;
改造渡船1艘,投入资金xxxx元;
持证渡船船员29xxxx。
二、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回顾一年来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整治方案的要求和自治区整治工作进度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到11月30日止,渡口审批率仅为4xxxx;渡口达标率为0;渡船达标率仅为4xxxx。被自治区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列为“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渡口达标率低的市”进行重点督查。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县(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视程序不够,整治工作进度慢,渡口和渡运安全监管部门仍未指定(有船的1xxxx县(区)均未指定监管部门),不能及时按规定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影响了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1xxxx县(区)均存在这个问题);个别县仍未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XX、XX两县至今未见上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渡口的审批和渡船更新改造工作效果不明显,资金投入不足,如XX、XX、XX、XX四县的渡口审批率为0,XX县渡船的达标率为0,XX县渡船的达标率仅为7.9xxxx。
3、各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未能形成合力。
4、今年正值三级政府换届期间,一些工作衔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5、各县(区)对水上交通工作不重视,乡镇船舶检验组织工作不到位。
三、对近期工作的要求
进一步推进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扭转我市该项工作滞后的局面,推进我市渡口建设和渡船更新工作进程,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解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确保让人民群众“过上平安渡、乘上放心船”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希望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平安水上交通安全环境的高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支队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大队领导按照要求,认真分析摩托车、砂石料车交通违法趋势及对交通安全形势的影响,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职责,全警出动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各地重点针对当前摩托车、砂石料车辆行驶秩序较混乱、违法行为频发的现象,要求各中队迅速行动,切实加强对重点道路、施工工地、砂石料场、水泥销售点、货运站场、工业区及周边道路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管控,全面加强对摩托车、货运车辆尤其是是砂石料车辆的检查和行车秩序的整治。
二、科学布警,强化措施,全力整治。
一是科学安排警力和勤务。各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科学调配安排执勤时间,通过日常路查路检和组织统一行动等形式,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突击小分队,定期不定期深入辖区重点省道、县乡道路、城区道路、各施工工地、砂石料场、水泥销售点、货运站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清查,切实加强对摩托车、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
二是摸清底数,强化信息管理。中旗交警大队在XX年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对注册的摩托车、砂石料车及驾驶人档案,对已经报废或者丢失等不能使用的摩托车、砂石料车,及时予以清理,在车驾管系统中注销有关信息,确定准确的摩托车、砂石料车保有量。
三是加强台账管理。磴警大队指派专人,对被检查的所有砂石料车辆、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和查扣车辆逐辆逐宗进行登记造册,填报《检点车辆登记表》、《重点车辆专项整治日报表》和《暂扣车辆登记表》,每日一报。中旗交警大队在加强摩托车、砂石料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广交通管理社会化经验,充分依靠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交通民警、协管员、派出所民警、治安员深入乡村,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各乡镇摩托车数量和摩托车驾驶人人数,掌握辖区摩托车、砂石料车注册登记率、按期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等基本情况,完善摩托车、砂石料车及驾驶人数据台帐。
四是实行目标量化管理。杭后交警大队对各中队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各中队工作情况并进行排名,定期通报。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中队进行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中队进行提醒,力争在队伍中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五是加强管控,严查严处。临河交警大队针对摩托车、砂石料车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科学布警,大队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中午、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管控,在城乡结合部,偏僻小油路等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经常出没的地点,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控。对有嫌疑的要严格检查,努力做到一个也不漏过,一个也不放过。并安排城区执法中队在夜间20:00-24:00进行巡逻检查,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从严处罚。
六是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五原交警大队在支队的安排部署下,将打击摩托车、砂石料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与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于8月6日、7日和8月10日开展了2次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砂石料车无牌、套牌、疲劳驾驶、严重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严格的日常管理与集中统一行动,不给违法行为可乘之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利益。七是强化源头管理。临河交警大队车管所严把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驾驶人考试关,对参考人员加强安全行车教育,同时加大对摩托车挂牌、注册登记的审核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严禁给不合格摩托车辆上牌、办证,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注销制度。
八是协调各部门综合整治。后旗交警大队协调运管、城管、公路等相关部门对摩托车、砂石料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巡查与处罚力度,发现一例,纠正一例,处罚一例,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同时充分利用电子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抓拍,进一步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增强震慑力。
三、宣传铺路,营造声势,为整治工作助力。
磴口、杭后交警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汽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点和各施工工地、砂石场、货运站场等重点场所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督促各企业认真做好砂石料车辆的源头管理,坚决杜绝拼装、报废、未年检、套牌、超载等违法车辆参与生产和运输;教育广大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参与交通时做到文明礼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对查处的摩托车、砂石料车辆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曝光,有效震慑交通违法;以点带面,扩大宣传范围,争取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临河、五原交警大队宣教中队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彻底、出动宣传车、上交通安全课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将道路交通活动中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对交通安全秩序的危害性及交通秩序的混乱性向社会公布,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及媒体力量,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最终到达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目的。中旗交警大队发挥乡镇(街道)、村社的管控优势,建立健全农村摩托车、砂石料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机制,组建乡镇、村"交通安全协会"或"摩托车、砂石料车驾驶员协会",引导协会建立摩托车、砂石料车台帐建立,开展交通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法律法规咨询、摩托车业务代办等工作。采取"一站式"、下乡进村、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积极动员社会化管理力量,不断提高摩托车源头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确保所有新购买的摩托车都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过系统管理及时发现摩托车、砂石料车逾期年检、临界报废、驾驶证逾期换证等情况,并通过短信提醒、媒体公布等方式进行提示,提醒农村群众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一般交通事故发生,方便群众出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创建“平安乡镇”,针对我乡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我乡加大资金投入,辖区内通村、通乡农村道路得到硬化,改善了农民出行的条件,但也增加了一些道路安全隐患:一是辖区不少路段为3.5米水泥路面,且坡陡、路弯,安全防范措施跟不上,例如交通标志、标线和防护栏等不完备;二是农村主要交通工具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较差,容易在道路上发生事故;三是机动车驾驶人缺乏基本常识和安全驾驶技能;四是一些相关部门责任不够明确。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应该提高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加强乡交通安全领导协调机构建设,明确职责。
我乡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各村聘请1名交通安全员协助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机制。乡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公路工作站及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应该明确各自职责,群策群力,互相配合,齐抓光管,形成合力。
2、加强村级交通安全自治。
村两委要组织开展对村民的交通安全教育;村两委首先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参加驾驶培训,车辆参加挂牌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建议将交通安全列入村规民约。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公路管理建设。针对辖区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要加强管理,加快溪底至盖山10.5公里公路安保工程的设计修改及施工进度;对将新铺的盖山至道路要把安保工程的实施一同纳入,对老旧的公路标志、标线要进行补缺补漏;对至、至易堵、易塌方的路面要及时进行改造建设。
2、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对农村的车辆主要抓好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重点要抓好二轮摩托车的无牌无证和逾期未年检的管理。我乡计划联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派员到我乡为无年检、无牌照的群众进行现场服务,为群众今后的出行提供方便。
3、加强驾驶员管理。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村民,采用引导教育的方式劝导其及时考取驾驶证,对拒不参加培训未取得驾驶证资格驾驶机动车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严肃处理。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平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创新管理的理念,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建立“县管、乡镇包、村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诸多突出问题,力争在社会化管理、隐患治理、防控体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等体制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
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向行政村延伸,健全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社会化管理,切实做到县管、乡镇包、村落实。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处劝导点、各村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劝导。各行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力争2016年底前全镇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备率均达到100%。结合“一村一警”警务工作机制的推行,发挥派出所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绩效管理,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交通安全村建设
要将推进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建设,作为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根据“交通安全村”建设标准,确保安全村日常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流入形式。同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夯实工作责任。二要强化宣传机制。要在“交通安全村”设置宣传教育活动展室,备齐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材料;在村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配备劝导员实行定点劝导,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文艺小分队等深入村开展巡回宣传。三要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完善户籍化管理台账,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全部纳入管理,力争“交通安全村”内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三轮、两轮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路行驶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登记上牌率达到100%。采取集中授课、收看警示教育片、上门一对一宣讲、短信提醒等方式,对车辆驾驶人、所有人、使用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中老年驾驶群体的宣传教育,防范和减少此类车辆的安全风险和现实危害。四要巩固包村联系制度。镇要将“交通安全村”建设与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紧密结合,建立包村联系民警“每月一访”制度,落实包村联系任务,做到村村有警包联、月月见警进村,发挥交通管理组织员、交通信息采集员、交通法规宣传员、交通违法劝导员、交通安全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隐患治理,推进排查整治
我镇辖区内,主要是通组道路,有的道路坡度大,弯道急,各村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把开展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抓手,进一步细化措施、应排尽排,确保将所有隐患点段纳入整治范围。重点加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与主干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的摸排,查找隐患症结,逐段逐点提出针对性强、能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确保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市政府“五同步”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按照国家标准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四)坚持综合施策,守住安全底线
要通过整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机站,拓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扩大管理覆盖面。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和事故“黑点”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电动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场管理、公路、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及时整治和取缔马路市场、占道设摊以及道路上堆放杂物、打晒粮谷等行为,打击盗窃、破坏道路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及时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报废。节假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要在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国省道与县、乡、村道路交叉路口等节点路段,广泛设立交通安全临时劝导站(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包片、驻站、守点,严把出镇关、村口关、上路关,大力劝阻超员、超载、无牌无证、人货混装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客运场站建设,鼓励农村客运企业与乡镇政府、乡镇企业、中小学校等签订长期合同,解决一些群众集中出行的难题,力求农民出行方便快捷。
一、整治内容
(一)以加强群众教育为重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二)以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农村客运、超速超载、酒后驾车为重点,重拳整治非法载客和交通违法行为。
(三)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中小学等部门及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
三、部门职责
(一)镇安办,负责全镇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全镇机动车(包括私家车、面包车、货车、电瓶车、摩托车)进行清理,建立车辆车况、运营情况台账、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柳江交警中队,负责进行违法车辆查处打击。
(三)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期间指挥车辆停靠接受检查,协助非法运营调查取证,及时配合执行公务人员的依法查处工作。
(四)村委会,负责协助做好机动车辆调查,台账建立及村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群众交通宣传教育工作。
四、开展情况
(一)5月29日,镇长组织召开镇安委会扩大会议,制定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任务,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镇安监所对全镇机动车辆包括(私家车、货车、电瓶车、摩托车)进行摸底,了解车辆车况,建立运营情况台账,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三)强化宣传教育
1、镇政府联合交警中队,派出所于6月5日召开全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会,传达了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要求全镇摩托车和电瓶车办理入户手续。
2、于6月6日中小学进行了培训,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通过几起事故案例生动形象的向学生宣传了无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待来的严重后果。
3、6月7日在场镇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中用标语、挂图、展板宣传单等形式对安全法规、安全知识等方面做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受教育干部群众3000多人。
(四)重拳出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镇政府于6月5日联合交警中队开展了以面包车、摩托车、电瓶车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严重打击整治面包车、摩托车无牌证、超速行驶和非法载客行为,纠正违法行为5起,现场处罚7人次。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全镇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优化路域环境、构建和谐公路为目标,以解决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建立镇政府主导、整体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公路管理法规及制度体系,规范公路建设和管理行为,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公路交通安全水平,努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网络,全面提高我镇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为我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
公路综合整治的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所有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每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综合整治内容
(一)公路基础设施和综合管理整治
1、公路基础设施整治
(1)路基。路肩、边坡、排水设施、挡土墙等设施能及时维护和维修,做到路肩平整、坚实,边坡稳定;路基沉陷、滑坡等病害得到及时处理;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损坏,排水畅通;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2)路面。加强日常维修保养,及时处治路面病害,做到路面整洁,无病害、无杂物、无积雪积冰、排水畅通,无影响行车的隐患;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定期对路况实施检测,保证路面平整度、破损率、抗滑系数、强度等各项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3)桥涵及隧道。加强日常检查、检测,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做到桥涵外观整洁;桥面铺装坚实平整、横坡适度;排水、伸缩缝、支座、护墙、栏杆、标志、标线等设施齐全良好;结构无损坏;基础无冲刷、掏空现象;重点做好维修改造四、五类桥梁的工作;隧道外观整洁、内部路面平整、衬砌完整,无明显开裂和剥落,标志标线醒目,排水系统良好,结构物及照明、通风、监控等附属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交通安全设施。本着“保障安全、提供服务、利于管理”的原则,规范完善各种交通安全设施,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突起路标、轮廓标、隔离栅、防眩设施以及里程碑、百米桩、道口标柱、公路分界牌、公路界碑、防落网、锥形交通路标、公路防撞桶、减速垫、安全岛、平曲线反光镜、声屏障、示警标柱、示警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对四车道以上公路按照先急后缓、分布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间隔离安全设施,有效降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公路重要平交道口整治,主干道两侧主线与被交路线搭接平顺、视野开阔,全面提升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
(5)公路绿化。通过科学规划设计,合理选择绿化苗木,加强绿化抚育管理,做到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100%,绿化苗木护管良好,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要求,无缺行断档、护管不善路段,一级公路中央隔离带及路两侧等相关区域应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2、综合管理整治
(1)公路四化管理。按照市公路地方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制定、修订和完善公路各项行业标准、工作标准、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办法,加快推进公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进程,进一步提高我镇公路管理水平。
(2)公路管理信息化。整合现有公路管理信息化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网功能,及时路况通阻及气象信息。加快路网应急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对公路运营状态的监控能力,逐步建立健全“信息搜集-汇总筛选-及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快突发事件反应速度,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由公安交警中队牵头,交通所等部门配合,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要重点整治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占用紧急停车带行驶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现象的发生。
2、取缔占路经营。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会同公安派出所、交通所等部门,加大管治力度,全面取缔占路集市贸易、占路经营等现象,优化公路通行能力,保障公路通行安全。
3、建筑控制区管理。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公安派出所、国土所、交通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管理,强化巡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4、路域环境两侧整治。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牵头,镇容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每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镇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路侧垃圾及污染,并常年保持视觉舒适、无污染,保证生态环境和谐。
5、公路路域绿化。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结合公路两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实际,对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每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和破损山体要采取合理措施,尽可能实施绿化,提升公路两侧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6、公路两侧水土保护。由国土所牵头,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严厉打击在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内及桥梁河道上下游控制区进行非法采砂、采石、取土的行为,保护公路路基、桥涵等设施,保障公路通行的安全。
7、财政所等部门要为公路综合整治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资金支持。
8、镇负责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与综合管理整治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每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按照权属关系开展对农村公路上跨铁路、河道桥梁设施的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月18日-年6月22日)。成立镇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相关单位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6月23日-年10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自制定的整治计划、实施方案,坚持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为原则,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实施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因地制宜,注重成效,突出我镇的地方特色和行业特色,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11月1日-年12月31日)。结合全镇公路综合整治活动日常工作考评情况,按照考核办法,于年11月下旬迎接全市考核评比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公路综合整治活动年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交通所、公安派出所、财政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环保所、农业服务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镇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路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江向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工作;定期向镇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综合整治情况和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以确保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为目标,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全面落实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文明素质,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交通行为,最大限度预防我乡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岗位
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交管员的管理按照“统一使用、分级管理、定岗定责、严格考核”的原则,采取“乡镇主管主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管使用”的办法管理。其工作职责:
1、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及时制止、劝阻和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纠工作,收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按要求及时转递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救助被伤害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控制事态;
4、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检查整治等日常工作,并按要求统计上报相关资料;
5、协助车管民警办理本辖区补、换证等车管业务;
6、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人建立户籍化管理台帐。
7、从事交管办的机关后勤保障、文秘管理、计算机管理等非执法性日常事务工作。
(二)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及劝导员
在重点村(社)和车辆人口出行密度大区域设1个交通安全劝导点,配备4名交通劝导员
(1)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交通安全自我保护和防范知识,配合协助交通管理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经常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
(3)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逐级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4)警示、劝导和举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完成日常交通劝导任务,教育和纠正市民不良交通行为方式;
(5)积极参加文明交通服务活动,积极配合辖区交警中队定期开展交通秩序检查和整顿;
(6)做好各种交通劝导登记和记录工作。
三、实施办法
1、建设一支有社会责任感、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的交通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2、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