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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妇联主席

时间:2022-05-06 19:37: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基层妇联主席,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村基层妇联主席

第1篇

一、我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1999年以来,我市各级妇联按照省妇联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妇联《1999-2003年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狠抓妇联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组织网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新路子,使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争取党委重视,把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

我市各级妇联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夯实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固本强基"工作纳入妇联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原创:并把其作为妇联工作活力源泉抓紧抓实。及时向党委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研究制定分阶段实施的计划,确保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巩固和发展。

(二)固本强基,以党建带妇建,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网络

妇联是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妇联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巩固和扩大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加强镇(办)村(居)妇联组织建设。各级妇联抓住镇党委、政府换届和村(居)委换届和开展固本强基建设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女干部配备情况的调查研究,主动向当地党委及组织部门汇报,并积极推荐优秀妇女干部人选,强化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到2003年底,全市共设有县级妇联9个(含高新区),乡镇妇联99个,街道妇联10个,村妇代会1474个,居委会妇代会242个。99个乡镇妇联主席均享受副科待遇,村妇代会主任基本实现进村党支部或村委的目标。妇联干部配备日臻完善,市县镇三级妇联干部共337人,其中行政编制252人,事业编制75人。有35名妇干参加同级党委,19名妇干参加同级人大,11名妇干参加同级政协。妇干年龄结构逐步年轻化。全市337名市、县、镇妇联干部中,35岁以下的有196人,占58.16%;36岁至45岁的有84人,占24.93%;46至55岁的有56人,占16.62%;56岁以上的1人,占0.29%。妇干学历结构逐步优化。全市在职的市、县、镇三级妇干中,在职研究生学历2人,占0.59%;本科学历的有36人,占10.68%;大专学历的有184人,占54.60%;中专或高中学历的有109人,占32.34%;初中以下的只有6人,占1.78%。村妇代会主任配备得到加强。全市1474个村配备妇代会主任1466人。进入"两委"的女干部有2343人,其中一身兼两职的584人。二是建立健全机关妇委会组织。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加强了妇女组织的组建,全市现已组建了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妇女组织341个。三是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妇委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的结构、层次发生了新的变化。为拓展横向基层妇女组织,探索妇女工作的新思路,市、县两级妇联积极协调工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在个体劳协和专业市场中建立妇委会,充分发挥经济领域中妇女组织的作用,引导广大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奉献社会。至2003年底止,全市有25个社区和10家乡镇企业组建了妇联机构,有90个个体劳协和专业市场建立了妇委会。四是积极发展各类横向妇女联谊组织,拓展妇女工作领域。全市有团体会员22个。

(三)以创建妇女儿童工作示范镇(村)活动为抓手,使妇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落到实处

为切实加强农村妇联基层工作,进一步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妇联牵头、社会各方配合的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200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创建农村妇女工作示范镇(村)活动,2002年,我们按照省妇联《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示范镇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认真修订了我市创建妇女儿童工作示范镇村的条件。我市的创建活动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采取申报考评制。对申报妇女儿童工作示范镇(村)的单位实行量化考核,考核标准共分五大项(党政重视、自身建设、维权工作、提高素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13小项,每小项的考核内容再细化,并对每一项考核内容赋予分值,对一些硬性指标,则采取达标资格制。二是以《1999-2003年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和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立足点,在考核内容设计时把其中有关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指标渗透其中。三是充分体现分类指导原则。针对我市中心区与山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不同的考评标准,使之紧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由于创建活动内容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因此得到当地镇(村)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使创建活动成为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品牌。到目前为止,我市有两个镇被评为省妇女儿童工作示范镇,全市共评选表彰了市级示范镇14个、示范村16个。

这几年来,创建活动得到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创建示范镇(村)的党委(党支部)把该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分别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有的镇还把创建内容列入当地两个文明建设目标评分考核内容之中,统一布置,一起考评,考核结果与各级领导的政绩和经济待遇挂钩,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创建的责任感及积极性。实践证明,妇女儿童工作示范镇(村)创建工作不但加强了农村妇女基层组织的建设,而且促进了农村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发展。开展了创建活动的示范镇(村)领导经常听取妇联(妇代会)汇报工作,给她们压担子、出点子;关心妇女干部的成长,加强培养使用女干部,充分发挥她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14个示范镇的党政班子已配备了一名以上女干部,妇联主席均能按照肇组通[1998]20号文的要求进入乡镇党政班子或享受副科级待遇;16个示范村的妇代会主任均进入了两委,并纳入"三定"干部范围,享受同级干部的报酬和待遇。示范镇(村)的女党员比例均高于本县的平均水平。在活动经费方面,示范镇(村)能够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让妇联(妇代会)在党委(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0--2003年,示范镇(村)的创建活动经费共近六十万元。封开县南丰镇党委政府每年拨款1-2万元给妇联做活动经费,确保了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以结对帮扶活动为依托,实现城乡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优势互补

为活跃城乡妇女工作,市妇联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城乡姐妹携手奔小康"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市、县级直属单位妇委会与部分农村妇代会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并明确了帮扶的内容,包括为村妇代会每年赠订一份《中国妇女报》、一份《家庭》杂志,至少举行一次联谊活动,筹集1000-3000元帮助农村妇女学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市直和各县(市)区直属单位妇委会积极响应号召,认真落实结对帮扶方案,丰富帮扶活动的内容,帮扶形式各有特色,除了与所在村妇代会组织开展帮扶联谊活动外,还尽力为结对村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有的扶助特困儿童、单亲母亲特困家庭,有的开展科技培训等等,掀起了全市城乡姐妹携手奔小康活动的热潮。至2003年底,全市市县两级已有152个机关妇委会与140个村妇代会结对,通过赠订报刊杂志、科技扶持、助学济困等形式开展帮扶活动,累计赠订报刊226份,赠书678册,培训1827人,投入资金26万多元。市农业局妇委由局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封开县农业局、县妇联和镇妇联一起到"结对帮扶"点封开县都平镇胜塘村,进行调查摸底,针对该村妇女普遍存在的文化素质低、无技术、缺资金等实际,以抓种养技术培训、抓专业户示范点和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开展结对帮扶。高要市妇联分批先后发动了22个妇委会与20个村妇代会结对,帮助健全妇代会、妇女学校制度,解决特困单亲母亲家庭儿童或孤儿学费。四会市直单位妇委会帮扶13个村妇代会,德庆县有19个县直妇委会与19个妇代会结对。市建设局妇委会于今年8月初向怀集县怀城镇高第居委妇代会赠送了办公桌椅一批和3000元帮扶款,帮助完善妇女学校的硬件建设。并进行了座谈交流,为2003年参加培训学习、科技致富的6名先进妇女进行颁奖,又为10多户单亲母亲特困家庭送上电风扇、电饭锅等慰问品一批,把市直建设战线妇女姐妹的深情厚意送到特困妇女的心坎上。市直、县直机关的妇女组织通过开展帮扶活动,也丰富了自身的工作内容,锻炼了妇女干部的工作能力,提高了凝聚力和吸引力。实践证明,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加强了城乡妇女组织的沟通联系,实现了城乡优势互补,丰富了城乡妇女组织的工作内容,提高了妇女组织的威信,活跃了城乡妇女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各级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

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是做好妇女工作的时代要求。我

们在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积极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一方面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妇女培训教育社会化。一是依托社会资源,拓宽女干部培训渠道。几年来,借助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妇干校及其他干部院校力量,加大了女干部培训力度,举办了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妇联干部、女领导干部、人大、政协、科级女干部、党外女干部等23期1300多人次的专题研讨班等。二是鼓励和支持妇联干部在职进修、参加学历培训或成人教育,优化女干部队伍的学历结构。三是以1537所妇女学校为阵地,抓好农村妇女的科技培训工作以及对镇、村妇女干部进行"读、说、写、做"的岗位培训。几年来,开展农业科技培训2657期,9156名妇女获得农民技术员资格,20439名妇女获"绿色证书"。四是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与法院联合举办妇联系统特邀陪审员培训班;联合司法部门举办基层妇干法律知识培训班;与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举办劳动监督员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各级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促进了大批妇干健康成长。另一方面是积极为女干部展示才华搭建平台。一是举办"竞巾帼才华,展女杰英姿"为主题的女干部风采展示晚会,来自市直各行各业的400多位副科级或中级职称以上的领导和业务骨干通过歌舞、小品、配乐诗朗颂、时装表演等形式,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女性的才艺和风采。市几套班子的主要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等近千名观众兴致勃勃观看了晚会演出。市长邓耀华在晚会上致词,并亲自上台高歌一曲。市四套班子女领导带头向观众展示才艺,赢得观众满堂喝彩。原创:二是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力度,把妇联建成女干部成长的"摇篮"和桥梁。市委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十分重视,今年五月召开了全市妇女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市委组织部与市妇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目标要求。各级妇联配合党委(党支部)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立健全妇女人才信息库,定期向有关部门推荐后备女干部。积极推动妇联干部交流、锻炼。今年初,选派了2名年轻的县妇联主席到省妇联挂职锻炼,同时抓住今年基层换届契机,促进干部交流,累计有3个县(市)区妇联共5名班子领导交流到其它部门多岗锻炼。

二、存在问题

1、基层妇联力量和妇女工作要求不相适应。镇、村两级的妇联干部多数一身兼多职,抓计生管征粮等很多中心工作都抽调妇联干部去做,高负荷的工作量使基层妇联干部穷于应付,根本没有精力再做好妇联的本职工作。

2、市县妇联机关干部整体流动较慢,干部们长期在同一单位工作,造成干部视野不够开阔,综合能力受到限制,缺乏创新动力。影响了妇联干部能力的发挥。

3、基层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基层妇联干部特别是村一级妇代会干部的文化素质比较低,经验型的较多,缺乏复合型人才,难以适应新时期的妇女工作。

4、基层妇联人员配备和业务经费不足,给基层妇女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几点建议

1、继续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的力度。大力宣传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党和政府重视培养女干部的政策和措施,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还要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人人都关心和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才能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加强培训,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对各级妇联干部进行分类的素质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的素质。

第2篇

2013年年底,一起因猜疑引发的离婚案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据了解,6个月前,妻子就因猜疑丈夫有外遇向丈夫提出了离婚,经法院调解,妻子撤回。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回离婚的却是丈夫。经法官调解,这对夫妻再次和好。

2014年春节前的一天,在内乡县灌涨镇法庭,一对已5年未见面的夫妻在法庭上重逢了。两人阴沉着脸,完成了离婚的诉讼程序。“我这次回来,是专门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坦率地说,我在广州已有了男友。我离家几年,和丈夫的婚姻已名存实亡。”这位要求离婚的年轻妇女对笔者说。

虽然开庭很顺利,经调解,双方顺利地离了婚,但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还是高兴不起来:“我们都快成了离婚法官了。再顺利,我们也不希望办理离婚案子,因为不管怎么说,离婚终归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内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郑德欣介绍说,近年来,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离婚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该院2013年8、9、10这3个月,受理乡邻关系、债务等各类案件807件,其中离婚案件达508件,占62.9%。

据笔者在内乡县法院调查,该院2011年至2013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154件,其中离婚案件达1466件,占28.4%,且年均上涨幅度为27.88%。

调查中,法官姚雷谈起这几年离婚案件“飙升”,他感慨万千:“双节期间,我巡回办案一星期,新立案的10件案件中,就有7件是离婚案。”

该院法官曹书杰告诉笔者,2013年下半年,该院赵店人民法庭5个月新收案件172件,离婚案件就有119件。如果算上在县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离婚家庭的数量则更多。

据了解,在灌涨法庭所在辖区,近年来离婚案比例占到民事案件总数的60%~70%左右。

离婚案件呈现出“五多”特点

据内乡县人民法院司法统计报表,不但可以看出离婚案件呈现逐年递增态势,而且呈现出“五多”的特点――

第一,女性主动提起离婚诉讼增多。

据统计,内乡县人民法院3年来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有近7成是女方的。内乡县妇联副主席、心理咨询师刘晓燕告诉笔者:“如今的女性更独立自主,不再像从前那样受制或依赖丈夫。以前女性离婚总遭人议论,而新时代的女性已经不把离婚当成是一种不可外扬的丑事。”

第二,当事人婚龄在2年至5年的居多。

“80后”成为离婚纠纷的主体,并有低龄化的趋势。

第三,婚外情导致离婚诉讼的增多。

在该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有60%与婚外情有关。郑州大学教授许圣道认为,当代中国已经进入市场经济,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人们的流动性增强。地域流动和职业流动在内的社会流动增加,工作紧张,出差频繁,使夫妻相处时间缩减。加上社会交往扩大,与异性结识和沟通的机会增多,这些原因都导致婚外情发生的几率增加。

第四,婚前了解不足,“闪婚”后离婚的居多。

内乡县人民法院2013年受理的离婚案中,有11例平均相识仅21天就草率结婚,结果,婚龄最长的仅维持3个月,婚龄最短的第二天就回娘家居住闹分手。

“如今流行‘闪婚闪离’,主要是缺乏责任感。现在很多人强调自由,却忽略甚至放弃了责任。”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孙云晓分析,那些“闪婚闪离”的年轻人,大多非常重视自我利益而很少关注别人的感受,经济上的算计和功利主义,是离婚率增高的更深层原因。

第五,对婚姻质量需求提高导致离婚的增多。

例如,2012年,某企业董事长张女士提起离婚诉讼,她坦承丈夫在生活上对她关爱有加,但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丈夫与她的共同语言很少,她感到太累了。经法院主持调解,张女士给予丈夫高额经济补偿,双方离婚。张女士的经历,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群体或事业有成的人,因对婚姻质量的需求提高而选择离婚。

不仅年轻人,老年人也开始追求婚姻质量。2014年春,内乡县民事二庭庭长张有菊法官承办了一位七旬老太要求离婚的案子。当事人74岁,身板硬朗,老伴健在,儿孙满堂。老太要求离婚的原因是,老伴打了她一辈子,她再也无法忍受了。

张有菊法官说,不仅“80后”的婚姻多生变故,他们父辈一代的婚姻也亮起红灯。“现在孩子大学毕业可以自立了,家庭责任已经完成,可以不再彼此凑合了。”

内乡县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强告诉笔者,他的离婚案中,当事人是中老年人的约占3成。

五类离婚案件中七成可调解

针对审判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内乡县法院将离婚案件归纳分为8种类型。

因严重家庭暴力(含冷暴力)、严重违背夫妻忠诚原则、因纠葛分居两年以上这3种情形导致感情破裂的,法院一般判决或调解离婚。

对于其余5种类型:赌气型、一方微错型、婆媳纠葛型、偶尔负气型和猜疑型的离婚案件,则以调解为主。通过庭前摸底,查清闹离婚原因,找出办法,尔后采取就地开庭、背靠背调解、亲情引导、邀请村“两委”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等联动方法,着力调解撤诉和好。这5种类型的离婚案件,有7成经调解后可达劝和的预期目的。

许圣道认为,由于人口流动的加快和增多,金钱与物质的诱因增加,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离婚率近年来呈增长态势。对此,一方面,要尊重人们的情感选择,尊重人们结婚或离婚的自由;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发挥他们熟悉民俗民情的优势,对婚姻纠纷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调处。让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减少离婚纠纷的发生,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裂痕,降低离婚率,减少家庭离异的产生,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