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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银行网点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二条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的资金。
第三条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和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凡具有我县的农业户口,于20**年12月1日——2012年11月30日期间(以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的人员(以下简称购买人),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第五条家电下乡产品是指财政部、商务部通过招标确定的具体规格和型号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
第六条补贴标准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的13%计算。在规定期间每户购买每类补贴产品数量不得超过1台(件)。
第七条县财政局在收到国家预拨补贴资金后,按照各乡镇农业人口数量所占比例先行预拨至五河县财政局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实施过程中,如实际补贴资金超出预拨资金,由县财政先行垫付,待季末清算后由县财政局申请省财政部门补拨。
第八条购买人应当及时持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乡(镇)财政所申请补贴,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提供如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购买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家电下乡产品专业标示卡;4.购买人或购买人家庭“一卡通”银行专用存折。
第九条乡(镇)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对购买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工作,并按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审核内容:1.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购买人是否一致;2.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3.产品标示卡与所购买产品是否一致;4.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1台。
第十条乡(镇)财政部门核实确认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将相关信息传送至县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
第十一条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应当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后,在购买人提出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到购买人或购买人家庭的“一卡通”银行专用存折上。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要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严格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及有效及时发放。
第十三条县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可采取定期抽查,也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
第一条为促进农村消费,提升农民生活质量,规范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根据县财政局《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的资金。
第三条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和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补贴的具体内容
第四条凡具有我乡农业户口,于2008年12月1日-2012年11月30期间(以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的人员(以下简称购买人),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享受财政直接补贴。
第五条家电下乡产品是指财政部、商务部通过招标确定的具体规格和型号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和2000元。
第六条补贴标准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的13%计算。每户购买每类产品数量不得超过一台(件)。
第三章补贴资金的管理与拨付
第七条补贴资金一律通过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实行“一卡式”发放,直接打卡发放到购买人手中。
第四章补贴资金的申请与兑付
第八条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应在农民购买产品的3日内将购买人的基本资料和产品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购买人在购机3日后到乡财政所申报补贴,可跨年度申报。
第九条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手工开具的发票应在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上加盖销售网点公章;2、购买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4、购买人或购买家庭的“一卡通”银行专用存折。
第十条购买人的杀人呢纷争、户口本及“一卡通”存折信息不完全一致时,购买人应主动举证,否则乡财政所可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乡财政所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上的是够一致;2、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3、产品标示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4、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一台。
第十二条乡财政所审核确认上报工作应在10日内完成,对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补贴备案,并将相关信息传送到县财政局审核。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备案成功后,应立即打印补贴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同时要求购买签字确认,申请表一式三份,购买人留存一份,乡财政所留存一份,报县财政局一份。
第十三条县财政局每10天对乡财政所录入的补贴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乡财政所应在5日内将县财政局网上审核通过的“一卡通”补贴名册录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系统,并报送资金发放审批表到农村财政管理局。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在乡财政所申报5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直接打卡发放到购买人家庭的“一卡通”存折上。要保证在购买人提出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第十四条乡财政所对补贴资料进行分户整理,归档保管。归档资料主要包括:1、购机发票,购买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存折的复印件;2、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示卡;3、经农户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表,等等。
第五章附则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立足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业为主线,加强农村邮政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络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发展目标。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发挥邮政企业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解决影响和制约邮政服务“三农”的农村流通渠道不畅、市场化程度低、流通方式滞后、部分流通产品质量没有保证等瓶颈问题,建设“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年底前,完成县区级邮政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年底前,完成处乡镇级(邮政支局所在地)邮政物流仓储中心建设,完成个行政村服务“三农”的村邮站建设;年底前,完成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及邮政物流仓储中心补建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空白乡镇邮政局(所)、村邮站和邮政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纳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年底前,在对各乡镇、村街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尚未设置邮政局(所)乡镇新建邮政网点的选址,依照邮政行业标准,年至年完成新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选择地理位置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农村邮政局(所),将其建成中心支局,负责区域内村邮站建设和网点统一管理,并作为区域内邮政物流配送中心。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加快村邮站的选址和建设:一是以规模较大、农业生产较为活跃、能够辐射周围村落的村街为主要对象,通过村委会无偿提供场地和房屋,按标准设立;二是以农村小超市、小商店、农资店为依托,由邮政部门在其经营基础上叠加邮政基本业务、缴费和邮政物流服务业务而设立。由市、县区财政按照村委会负责人的补贴标准,对村邮站服务人员给予适当补贴。此外,要紧密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立足把村邮站建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入围农家店,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入围农家店发展成村邮站,将村邮站的建设纳入农村消费经营网络建设大局。
(二)支持邮政物流拓展农村市场。邮政企业要积极在农村开展现代物流综合改革试点,争取在发展模式、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有所突破。邮政企业及其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经营化肥、农药、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和农膜等农资产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进一步拓宽和完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功能,发展“将农民急需的高品质农资产品配送到户,将农民持有的农产品运送出去”的双向物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提供便利。市、县区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加盟连锁“三农”服务网点(村邮站),可持市、县邮政企业的连锁经营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或由邮政企业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农业、商务、工商、卫生、文化、教育和交通等部门,要鼓励和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网络和品牌优势,拓展经营范围,大力开发农业生产、生活资料的销售配送以及图书教材的发行配送等便民惠民服务和第三方物流服务,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利用智能终端和信息化联网手段,开展一站式缴费便民服务,逐步建成集邮政、农资、消费品、缴费等多种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关强农惠农政策扶持。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邮政、发改、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国家、省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抓好项目对接,争取更多支持。同时,支持重大农村邮政物流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并享受相关配套政策待遇。
三、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运,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促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农村邮政物流的发展。
发改部门要将乡镇邮政局(所)和村邮站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和帮助邮政部门做好全市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抓好项目对接,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国土和规划部门要按照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政策,对乡镇邮政局(所)和配套物流仓储中心等邮政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工商注册手续,对经营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村邮站经营者,书面委托在有效区域内供销其种子的,依申请直接核准登记;对于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规要求的,予以当场登记。
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邮政物流服务的帮扶和指导,简化邮政企业办理相应经营许可证的手续,避免出现对邮政物流连锁经营网点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要做好业务和技术指导,支持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探索实践依托村邮站开展定期或巡回农技知识培训指导的新方式,提升邮政科技服务“三农”的水平。
交通部门要对邮政物流运输车辆给予政策支持,降低服务成本,打造畅通、高效的“绿色运输通道”。
最近,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企[2013]315号)。《通知》对2012年度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评价范围和内容、评价程序和方法,提出评价结果将作为研究改进国资预算制度、进一步明确支出方向和重点、加强国资预算管理的重要参考,同时作为以后年度安排国资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出台
最近,财政部了《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自此,彩票机构即将拥有自己的行业会计制度。此前,彩票机构的会计核算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独特属性对彩票机构的财务管理、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有其特殊要求,此次征求意见稿在科目设置、账务处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等方面都较好地体现了彩票业务的特点,贴近彩票发行销售的实际需要,会计信息将更加完整、准确。
中注协6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
最近,中注协了6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6项问题解答主要解决职业怀疑、函证、存货监盘、收入确认、重大非常规交易、关联方等领域在实务中亟需答复的相关问题,在以下四个方面提供指导:一是对注册会计师难以理解或执行的准则条款作出进一步解释和说明;二是对注册会计师在执业实践中遇到的普遍性的复杂问题予以答复;三是对实务中舞弊风险较高的领域予以提示;四是对实务中存在的准则执行不到位的做法予以提示和纠正。
出口退(免)税申报有新规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明确出口退(免)税申报新规则。《通知》规定,企业按规定提供退(免)税相关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申报的退(免)税凭证信息与管理部门的电子信息核对无误,这将成为申报的前置条件。同时,通知也明确了信息核对不符,无法通过预申报审核的补救措施。根据《通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报送凭证资料齐全,且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与凭证内容一致的,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未按规定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退(免)税凭证资料的,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不得进行退(免)税申报,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纳税申报。
注销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再明确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注销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公告》进一步明确了未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可以办理出口企业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的两种情况:一是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声明放弃已申报尚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并按规定申报免税,视同已结清税款;二是出口企业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等原因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企业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并提供有关批准文件等资料。《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有新规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了《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6号)。《办法》将适用于除特别纳税调整以外的所有相互协商案件。《办法》规定,如果中国居民(国民)认为,缔约对方采取的措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规定的征税行为的,均可就该措施向本国主管当局提请相互协商。
职业教育等营业税政策明确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职业教育等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62号)。《通知》明确三点,一是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第一条(二)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修改为“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1)普通学校,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2)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二是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三是对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以及价差补贴收入,不征收营业税。上述第一点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三点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明确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公告》明确,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2)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公告》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相关业务,不作纳税调整。
金融商品转让营业税政策调整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3号)。《公告》明确,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商品”。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纳税期内可以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若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在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公告》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明确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公告》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所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公告》施行时间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施行时间。
中评协对两项专家提示征求意见
最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起草并了《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收益法中的敏感性分析(征求意见稿)》和《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采掘业企业评估(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评估行业及评估从业人员征求意见。《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收益法中的敏感性分析(征求意见稿)》以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的形式,对收益法中的敏感性分析的操作方法以及披露要点方面做出提示,指导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收益法评估业务中恰当运用敏感性分析方法,具有现实作用和意义。《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采掘业企业评估(征求意见稿)》对涉及的采掘业和采掘业企业评估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评估中的基本要求进行了提示。
央行推出货币政策新工具
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箱里又多了新的工具――常备借贷便利。截至今年9月末,常备借贷便利余额已达3 860亿元,今年6月末余额最高时曾达4 160亿元。央行表示,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有助于有效调节市场流动性供给,促进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防范金融风险。借鉴国际经验,央行于2013年初创设了常备借贷便利,在银行体系流动性出现临时性波动时运用。常备借贷便利是央行正常的流动性供给渠道,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期限为1-3个月。
一、**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 信贷工作
**年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亿元,同比增长18.1%,比年初增
加*亿元,同比多增**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新增170亿元任务的104%,在全省各市中排名第2位。
上市工作
金辰机械经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确定中介机构、完成企业改制、进入辅导报备过程后,预计于**年一季度申报材料。中镁股份、风光化工已启动上市准备工作,津大肥业、卓异科技等均与券商密切洽谈。
3. 基金融资工作
卓异装备制造、巨成教学科技、丰华实业、风光化工等企业与基金公司进行了谈判,拟引进的基金规模共计5.4亿元;光大麦格理大中华基础设施基金有意向控股或参股污水处理、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
4. 多渠道融资工作
通过拓展融资渠道,促进表外业务、融资租赁、信托等多途径融资,全年多渠道融资超过260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70亿元指标计划。
5. 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建设工作
**年我市已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51家、注册资本金额为26.8亿元,当年累计为中小企业和“三农”发放贷款2083笔、金额*亿元,贷款余额为20.3亿元。我市已批准开业的融资担保公司22家、注册资本金**亿元,当年累计为*户中小企业发放担保贷款43.6亿元,担保贷款余额达46亿元。
主要工作
1. 积极推动信贷投放、引导信贷投向。一是建立信贷工作推进协调机制,每旬调度一次信贷工作,每月最后一周对各金融机构实行日调度、日汇总、日通报。二是设立了信贷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新增贷款200亿元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金融机构和各市区、园区,政府的各类存款优先支持信贷投放突出的金融机构。三是年初整理出我市**年有融资需求项目171项、资金需求437亿元,根据资金需求组织了多渠道融资、重点项目融资及进出口银行业务推广等多场专项对接会。四是积极引入外埠银行,兴业、光大银行在我市的分行开业。截至**年**月末,9家已入驻的外埠银行贷款余额**亿元,占全市贷款余额16.7%,年度新增贷款66.9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38%。五是引导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及“三农”,市人民银行与我办开展了金融支农“大集”活动,我办下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融资平台与国开行合作,为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当年发放贷款1亿多元,到现在累计为300多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4亿多元。
2. 多措并举推动企业上市。一是推动重点企业加快上市准备,使**机械、中镁集团等企业及时启动了上市工作。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出台了支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保持我市扶持资金与省政府资金同步、同比例到位。三是培育后备企业,帮助企业提升素质、树立形象、加快发展,争取早日达到上市条件。四是为拟上市企业做好服务,协调解决土地、资金、规范等方面问题,与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共同出台支持企业上市政策。五是为即将启动的新三板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工作打好基础,制定了新三板的奖励政策,联系中介机构开展新三板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广培训。
3. 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一是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制作了2万副宣传扑克发放至基层单位,组织了15个单位及各市区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在**日报做了1次宣传报道。二是抓好清理工作。全年共开展排查工作2次,现有待处理的案件共2起。同时准确摸清聚众上访情况,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好疏导劝解、宣传教育。三是制定了《营口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应对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 提高金融创新能力。一是推动港口金融创新,起草了报送省政府关于设立“营口港口金融创新试验区”的请示,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我市分别召开了物流商贸业及金融业座谈会,同时赴上海、宁波等5市学习先进经验,8月份完成了营口金融创新试验区方案初稿。二是研究实施科技金融试点。建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机构、民间资本参与投资,营口惠营公司将为种子基金提供1500万元。
关键词:信用贷款;融资方式;中小微企业;互联网+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表现
(1)融资方式比较单一。中小微企业传统融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民间融资、股权融资渠道。其中民间借贷没有复杂的手续和审批流程,借款要求相对低,但其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政府扶持政策、经营手续不齐全,造成借贷成本较高。依据兴业证券2015年的月度民间资金调研报告,5月份民间融资的资金月利率为3%到5%,年利率高达36%到60%。面对金融市场上融资方式操作性低,品种单一的情况,中小企业也只能望而却步。(2)融资渠道不畅通。我国资本市场未形成中小企业直接的融资途径。从2015年央行的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表可以看出,在32个省市自治区中,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不足8%。商业银行主要对中小企业提供存贷业务,其中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不能满足中小企业长期资金的需求量,因而只能越过资本市场筹资途径,从非正式的金融市场上间接获得企业所需的融资资金。(3)融资结构不合理。当前在贷款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没有形成与之相对应的投资回报率,主要原因是经济体制的不健全以及低效率的企业融资平台。根据中小企业协会的2015年四季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31%的企业反映融资一般,较上季度下降12个百分点;53%的企业反映本季度流动资金充足或一般,比上季度减少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企业产能过剩、投资收益率低,加之高杠杆率与低利润率的矛盾,降低了企业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的能力。(4)融资成本支出高。当前的经济市场活动中,存在个别部门和地区性收费清单格式、内容、标准等方面的不规范、不清晰问题,降低了清单公示的作用。依据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的评估报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费是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反映较多的一部分,企业融资贷款过程中咨询费、顾问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层出不穷,多数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达到15%~20%。过高的融资成本给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严峻的挑战。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一方面,企业诚信意识薄弱,存在为达到降低企业纳税额度取得银行贷款的目的,采取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供不一致财务信息的现象。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会计报表不完整、治理结构不健全,财务报表信息无法准确地显示企业的盈利能力,增加了贷款难度,降低了企业信誉。(2)银行与企业间信息的不对称。中小微企业规模较小,同时小额的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企业在发展中倾向于考虑经营成本,忽视市场分析成本。外部经济环境不稳定、信用评估与监督不完善,加大了对小企业发展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分析,致使银行很难单纯依据会计报表衡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国家宏观制度的不完善。首先,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尤其是非国有中小微企业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限制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途径。其次,我国制定了《公司法》、《担保法》、《中小微企业促进法》,但并没有对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贷款的解释说明。最后,中小微企业融资立法不规范、行政执法环境差,降低了国家立法对债权债务的保障。
二、纳税信用贷款分析
(一)纳税信用贷款的含义
纳税信用贷指以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和税款缴纳情况为审核贷款的基础,采取银行、企业和税务三方合作的创新方式,运用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打分卡系统,按照A、B、C、D四级评定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对于符合标准的纳税信用企业发放银行信用贷款。
(二)纳税信用贷的特点
(1)以信用方式融资。“纳税信用贷”以企业良好的纳税信用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的重要条件,参照企业缴纳税款的情况审批贷款额度。纳税信用等级越高的企业获得的银行信用额度就越多。(2)审批流程快。整个办理流程由企业向银行网点或者拨打服务电话提出信用贷款申请,到银行上门调查,再到完成审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到最后企业根据需求取得贷款,仅需要四个流程。简化了企业贷款程序,提供了高质量的时效保证。(3)受众面广,成本低。贷款将纳税信用作为依据,凡具有持续良好纳税信用记录的中小微企业都可以申请办理。其中银行对优质纳税企业给予更优的利率待遇,有效减少了企业进行融资的成本。(4)产品的标准化。“纳税信用贷”实施专门的打分卡,以“信”换“贷”,将打分结果和人工审核有效的结合,采取标准化的设计和操作,实现企业纳税信用贷款的快速办理和高效审批。
(三)纳税信用贷款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义
(1)开创融资新模式,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在“互联网+”的推动下,银行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向守信企业提供贷款,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的融资成本。据重庆市国税局统计,2015年1~11月,“纳税信用贷”共发放19.6亿元贷款,惠及33个区县1365户纳税信用优良的企业。其中,949户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共计12.5亿元。(2)“量化”诚信,提升企业社会信用。纳税信用贷款以税收的缴纳作为基础条件,得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是企业履行义务的良好回报。尤其是在中小微企业发展需要资金支持时,以纳税信用换取的贷款,无疑增加了企业社会信用指数,实现了企业和银行的双赢。(3)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税务机关以信用贷款规章制度为前提,以“互联网+”为理念,大力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加强与企业、银行的信息对接,打造了“互联网+税务”的新模式,助力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信用贷款。
(四)中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贷款流程
中小微企业办理纳税信用贷的流程如图1所示。(1)在确保基本纳税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企业通过互联网或者现场填写《纳税信用贷款申请表》,提出用款申请(2)银行同意受理后,对贷款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申请贷款的原因和主要用途进行综合分析。若银行未同意受理纳税信用贷款,企业应重新检查自身财务等相关资料的有效性与完整性,之后再提出信用贷款申请。(3)税务局根据纳税信用制度对企业的税务资料,包括年度纳税申报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等进行评定向银行提供企业纳税情况证明。审查过程中,税务局与银行通过税银征信合作模式,依据纳税信用指标体系,按照A、B、C、D四个等级对按时缴纳税款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纳税信用贷款,实现企业以纳税贡献换取信用额。(4)核查后如果银行认为企业符合信用贷款条件、同意贷款的,应与企业签订《纳税信用贷款合同》。合同需要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借贷双方权利与义务等其他事项,确保信用贷款的实施。对于不符合贷款要求的企业,银行将不予提供纳税信用贷款。
三、中小微企业纳税信用指标体系的建立
(一)纳税信用指标体系的内容
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问题,可以说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主题,解决好纳税信用贷款需要科学的管理决策艺术。有效进行纳税信用贷款的核心是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进而以此为基础,推动中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贷款的实施。依据《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本文建立了纳税信用指标体系,包含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31个三级指标,指标主要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同时,采取年度评价指标扣分和直接判级方式确定。对于纳税人涉税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设置不同的扣分标准,未遵循指标要求的企业按照百分制的方式进行扣分计算,正常申报缴纳税款的企业不予扣分。另外,在税收优惠申报材料虚假、伪造、变造、虚开发票、有非正常户记录、逃避缴纳、逃避税款的企业将直接认定为D级。具体的纳税信用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二)纳税信用等级结果的确定与应用
依据上述评定指标体系,将纳税信用评定级别设为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在纳税信用等级结果应用方面,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财税网站、企业诚信系统、税务公告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布A级信用纳税人名单,引领企业纳税人诚信纳税,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二是实施分类管理。对于A级纳税等级的企业,给予肯定与鼓励,设立绿色通道,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对B、C级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辅导,提升纳税水平,增强纳税信用度;对信用等级低的D级企业,进行重点监督与管理,实现对纳税人信用等级的实时动态管理。三是推行“纳税信用贷”服务。银行按照守信激励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给予不同的信用贷款额度。
四、利用“互联网+”开启纳税信用微时代
(一)“互联网+税务”的提出
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为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满足税收征管对互联网应用的需求,国家税务总局了“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互联网+税务”主要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主要依托力量,充分运用大数据的优势,将互联网与税务征收进行有效的结合的税务征管方式。“互联网+税务”模式下,中小微企业进行纳税信用贷款时,实时进行税务数据的上传,税务机关将企业的财务系统与税务系统进行衔接,之后,银行依据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判定是否给予贷款以及核定信用贷款额度。进而实现银行、税务机关、企业三方财务信息的对接,推动中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贷款的发展。
(二)“互联网+”背景下纳税信用贷款的优势与挑战
(1)增强纳税评估水平,适应大数据发展趋势。新模式下中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以非结构化数据采集为基础,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评估体系,优化银行信用贷款流程,降低企业纳税信用贷款成本,进而更好适应大数据的发展,提高纳税评估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难的问题。(2)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减少国家税收流失。“互联网+”前提下的纳税信用贷款,对企业财税数据的检查更加严格,国家税务诚信系统将全面分析纳税人的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内容,实时监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信息,确保高质量的纳税遵从度,进而有效减少税收偷逃现象。(3)信息泄露影响大,增加系统安全性风险。税务机关掌握着网上纳税人的各种企业数据信息,一旦遭遇到不法分子或者黑客的攻击,产生的不仅仅是数据的损失,更可能使得机密泄露,对企业甚至对社会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当前的安全防护系统并不能很好地完成税务征收管理的整个过程。不论是人为操作还是系统原因,这些故障的产生对“互联网+税务”的危害都是极其惨痛的。
(三)“互联网+”背景下纳税信用贷款工作强化建议
(1)强化涉税信息安全性,规范税务数据管理。涉税信息的安全性保障包括制度保障、人员保障与技术保障。做到这三个方面的保障,需要国家建立更加全面具体的信息安全相关法律制度,例如《互联网税务法》,以规范企业税务信息的采集、加工与更新处理。需要税务机关加大工作人员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在制定完备的网络信息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确保税务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此外,税务机关加强办税系统网络平台的建设,设置密钥认证机制,以技术为保障进一步防范税务信息风险。(2)优化纳税服务手段,实现纳税新格局。“互联网+”时代下,税务机关征税平台运用电子信息化技术,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税的多元化纳税服务。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特征,提供全面的个性化服务,及时地解决纳税人的办税问题,在方便企业纳税的同时也增加了二者之间的双向互动服务。另外,采取手机移动纳税平台以及微信纳税服务实现税务事项的相关办理,在满足纳税人需求的同时也做到了对纳税风险的一定控制,进而达到提高企业纳税信用贷款质量的作用。(3)转变软件模式,进行企业内部自我提升。“互联网+”对企业原有的业务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从纸质版发票到利用网络技术开具发票再到现在的电子发票的应用,是企业业务在税务处理形式上的一种转变。企业的发展需要完善内部财务系统与ERP系统的对接,改进与税务机关网络办税服务的数据信息的共享方式,提高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在提升自我的基础上实现对“互联网+”与纳税信用贷款的有效融合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杜逸冬:《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浅析》,《财会通讯(综合)》2015年第23期。
[2]张艺馨:《新形势下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路径》,《价格月刊》2015年第7期。
[3]钱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构建的路径选择与有效性研究》,《企业经济》2012年第2期。
[4]任梦华、巫晓帅、徐小琴:《纳税信用建设的国际经验与启示》,《中国财政》2015年第22期。
[5]何家凤、何少武:《大数据时代的纳税评估信息采集模式》,《财经理论与实践》2015年第3期。
一、工作目标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工业项目行政审批四个阶段(注册、立项、供地、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分类试点、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和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实施“投资代办”、“并联审批”,减环节、减时限、减申报资料、减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等措施,有重点、分步骤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真正实现对全市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由市政府确认)实行全程代办服务的目标。
二、具体内容
(一)建立重点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全程代办工作平台。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代办平台,组织工作人员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发展战略且投资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实行全程代办服务。经济开发区、新滩新区、府场开发区各配设专职全程代办联络员,负责全程代办的对接,进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
(二)实行并联审批制度。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实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联审联办项目流程、并联审批的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按照“能并联的不串联,必须前置的才串联”的原则,尽可能实行并联审批。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精简申报资料。
1.一次性提交资料。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分阶段为投资者提供需要的资料清单,投资者分阶段一次性提交。投资者只需一次性递交1份盖有法定公章的项目申请(该申请视为所有部门要求投资者提交的申请),其他申请表格不再要求投资者加盖公章。
2.推行“一表制”。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把工业项目审批各环节需要的基本信息以及各个审批环节取得的审批结果输入到工业项目审批基本情况表,供相关部门查抄。
3.信息共享。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将投资者提交的原始资料及各审批环节结果上传到行政审批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相关审批环节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共享平台存储、打印本审批环节需要的资料,并据此存档。
4.取消非法定资料。取消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由市直部门自行设立的前置申报资料。
(四)缩短审批时限。在现行法规框架内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限。以转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由投资主体确定施工队伍的项目,审批时限不超过18个工作日;依法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的项目,审批时限不超过34个工作日;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由投资主体确定施工队伍的项目,审批时限不超过42个工作日;依法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的项目,审批时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
(五)规范收费行为。工业项目审批中涉及到的行政(基金)事业性收费按全市统一项目和标准执行(详见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具体项目)。对投资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政府性基金按政策规定执行,实行先征后返,经营服务性收费按国家标准的30%收取。
工业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收缴,采取“一单清”的方式进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统一核定标准,集中缴入非税收入帐户。市直各部门及相关单位不再直接向投资企业收缴。
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一次性收费”制度。对投资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工业项目审批的四个阶段测算中介机构的收费金额,投资者分阶段一次性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中介服务机构帐户上交清费用。非全程代办工业项目按照自愿原则,可委托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与相关中介机构约定服务价格,纳入“一次性收费”范畴。
(六)继续执行国土、房产他项权证免费办理制度。对上年度纳税额过50万元的规模工业企业,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窗口免费办理国土、房产他项权证。其他工业企业办理此项事项,评估费一律按行业标准的30%核定收费额度,由直通车服务窗口代为办理。
(七)推行告知承诺制。针对现行法律法规,对凡宜由传统的前置审批改为告知承诺制的,改为告知承诺。
(八)同步受理。对工业项目实施并联审批,各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后,同时启动审批程序,依法进行审查。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受理;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下达不予审批通知书,并告知理由。
(九)优化项目核准。尽量减少投资主体项目申请成本,核准类(市级)项目申请报告由投资主体负责。
(十)设立中介机构和公共服务区。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中介机构和公共服务区,选择服务程序规范、效率高、收费低的中介机构和供电、供水、供气机构进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三、保障制度
(一)建立工业项目协调会议制度。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发改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气象局、房产局、城乡规划局、文化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防办、公安消防大队等与项目相关的审批部门建立工业项目审批协调会议制度,负责审批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协调工作,通过协调会议形成书面材料或纪要,作为办理或处置有关事项的依据。
(二)制定配套措施。由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部门实施审批的具体办法,对审批事项的内部流程予以明确,报市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三)完善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都要按照《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的通知》(荆政发〔2008〕24号)要求,完善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性收费缴入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到位、行政审批职能授权到位、非税收入票据控管到位),将部门行政审批相关收费集中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开具票据,收入缴入“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属现金缴款的,直接到银行部门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金融网点缴款;属转账支付的,按照《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洪财综[2007]4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同行划转。财政部门要指派专人按月对部门行政审批使用的收费票据进行审查,确保票款同行。同时,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集中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缴纳,财政部门在中心设立非税票据窗口,做到票据控管到位。
(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信息平台反馈制度。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要将工业项目的审批流程、申报材料、示范文本、办理期限、审批结果等在办公场所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示,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加强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网络系统的建设,提升信息系统的水平,升级有关硬件,改造审批系统。整合各部门业务系统与行政审批系统资源,与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实行无缝对接。实现全市编码规范统一,基础数据共享,硬件分工协同,交换平台统一。
(六)实行责任追究。市监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执行本方案不力的,要按照荆州市委办公室荆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损害经济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荆办发[2010]6号)文件精神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附则
(一)需要进行前置审批的工业项目在完成相关审批后,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试行期间,因法律、法规变动和工作实际,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审批事项的,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拟定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核准后执行。
(三)市直部门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从诞生伊始的默默无闻到全球前1000家大型银行排名中位列第549位、中国内地的银行中排名第36位;从29条小舢板捆绑成的一条“大破船”到在大连17家全球成长型公司会员中以唯一的金融企业身份参加夏季达沃斯论坛;从成立之初资产规模不足百亿元到而今增长15倍已达1500亿元;从成立之初的累计亏损近2亿元,到只用2年时间迅速扭亏2000年实现盈利6138万元,再到2009年实现利润近13亿元;从一家成立之初规模弱小、岌岌可危的高风险行,发展成为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成都等全国重点城市设立六家分行、资产超千亿元的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这就是大连银行卧薪尝胆、奋发图强所交出的满意答卷,是大连银行锐意进取的发展轨迹。12年来,大连银行实现了哪些发展与突破?形成了哪些极富自身特色的经营机制?确立了怎样的愿景和目标?正是带着这些问题,本期《银行家》专访了大连银行行长王劲平,以期探究大连银行在发展历程当中经历的点点滴滴。
志存高远稳步前行
《》:十二年来,大连银行从经营的举步维艰到如今交出一份如此亮丽的成绩单,请问王行长,您对大连银行这些年的发展有何感受?这样的排名,对大连银行来说意味着什么?
王劲平:大连银行前身为大连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8年,2007年实现更名和跨区域经营。十二年的时间里,大连银行取得了硕果累累的斐然成绩,其中既倾注了各级政府的亲切关心和支持,也蕴含了监管部门的科学指导和监管,更凝结了全行干部员工的辛勤付出和汗水。
底子薄,负担重,经营举步维艰,这是全国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之初的写照。大连银行成立之初也毫不例外,因此当时有人很形象地戏说这是29条小舢板捆绑成的一条“大破船”。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以陈占维董事长为核心的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大连银行明确了“服务地方、服务中小、服务市民”的市场定位,从“调整市场定位、规范业务发展、严防经营风险”入手,在内部控制、资本管理、风险防范、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探索,经营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为向国际上的“好银行”看齐,近年来,大连银行相继与多家世界知名的咨询公司合作,全面打造核心竞争力。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信证券等公司协助进行IPO工作;与普华永道咨询公司合作,搭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引进IBM咨询项目,对未来科技工作做出整体规划;绩效考核设计由华信惠悦公司完成,高管薪酬制度由德勤公司设计;携手罗兰贝格公司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通过聘请这些外部公司,加速了大连银行的流程银行建设的步伐,将大连银行打造成让市民放心、让百姓满意的银行。
2010年7月出版的英国《银行家》杂志排名中,在全球1000家银行中,大连银行名列549位,比2009年前进了近100位,在中国内地的银行排名中名列36位。2010年8月,在中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10年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排名中,大连银行名列全国大型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800亿元以上)第8位,而且获得了“2009年最佳进步城市商业银行”奖项。这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虽然跻身世界前1000家银行之列,但仍要认识到大连银行是一家小银行;二是这次排名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的机会,因为在这1000家银行中,不乏业界的巨头和领跑者,为大连银行提供了学习的榜样和追赶的目标。有这样一个排名,不但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的一种激励。
准确定位做精做细
《》:大连是东北亚重要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也是中外资金融机构的必争之地,而大连银行自2007年起存贷款市场份额始终位列大连市金融机构前列。请问贵行在激烈的竞争中是如何胜出的?
王劲平:大连银行走过了十二个年头,能够在本地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主要还是有赖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监管部门的悉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同时,这也是几代大连银行人执着追求、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所有的这些因素当中,大连银行的市场定位非常重要。自2005年以来,大连银行坚持“服务地方、服务中小、服务市民”的市场定位,对大连市的每一项基础设施建设几乎都贡献了力量,大连地区的众多中小企业,也大都接受过大连银行的产品或服务。虽然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但银行和中小企业有一种天然的必然联系,也愿意和中小企业共同成长。
2007年11月16日,大连银行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成立,同时作为“大连市小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从贷款受理到融资担保再到相关专业支持,一站式服务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大连银行在体制、机制、流程、产品等方面全方位创新的成果。无论是从担当社会责任的角度,还是从银行自身市场定位考量,大连银行都与中小企业命运息息相关,中小企业对于大连银行的价值不可限量。
2010年8月,大连银行与大连市政府合作设立了“中小企业创业发展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政府和银行共同承担信贷风险,形成风险共担机制,大大降低了信贷门槛。这种银政合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模式在国内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大连银行与中小企业共同成长的理念。
在服务于地方中小企业之际,大连银行还承担起为市民服务的责任。目前大连银行的业务包括代缴采暖费、工资、发放小额失业贷款、充值公交IC卡等等,仅借记卡就发出260万张之多,大连市内四区居民几乎人手一张,这都是大连银行亲民化的具体体现。这些业务虽小,却关乎民生。市民的银行是大连银行永远的定位,大连银行不会离开百姓而存在。
虽然大连银行品牌在本地享有一定声誉,虽然我们的本地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但是仍改变不了我们是一家小银行的事实,仍有很多提升空间,我们正在为此而努力奋斗。
跨区经营积极推进
《》:从2007年7月19日大连银行在天津设立了第一家异地分行,实现了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里程碑式的跨越。随后北京、沈阳、成都、营口分行也顺利开业。2010年9月15日,大连银行上海分行开业,标志着大连银行全国性银行的架构初具雏形。王行长,请问布局上海对于大连银行战略扩张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在跨区域经营进程中,您关注的可持续因素是什么?
王劲平:从大连银行整体网点布局的角度来说,在监管部门认可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监管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在全国中心城市的机构网点布局。
大连银行进入上海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关注,我想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一是上海是中国的金融中心,未来将成为亚洲乃至世界的金融中心,进入上海是每一家追求持续成长和卓越品质的银行梦寐以求的目标;二是大连银行上海分行是东北地区城商行在上海设立的首家分支机构,大连银行作为东北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战略的亲历者和受益者,将分支机构设到上海,本身就体现出东北振兴的显著成果。
近几年,大连银行在成功实现跨区域发展后,实现了从规模到质量的大幅提升。然而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由于新设异地分支行增多、管理半径扩大,对大连银行原有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此大连银行也愈加关注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诸如:如何始终如一地坚持准确的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如何在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克服来自资本约束、风险管理、信息科技以及人才等诸多方面的压力,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引进优秀人才,努力创新并打造特色业务;如何根据市场需要和客户需求,逐步完成新的组织架构与业务流程改造,确保总分支管理模式的顺利实现等等。这些问题是大连银行能否成功扎根异地,实现持续增长的关键。
加大产品创新 提升核心竞争力
《》:中小银行要提升核心竞争力,必须走“差异化经营、特色化服务”之路,其中尤其关键的一点是做好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工作。我们看到,大连银行开发的“温商宝”、“农商宝”、“物流通”、“金字塔分期”等特色产品得到了客户的较高评价,并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请问王行长,城商行应当如何推进产品创新工作?
王劲平:针对城市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工作的现状,大连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研究小组进行了一些针对性调研分析。我们认为,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工作,应重点解决效率和质量问题。效率问题主要表现在:流程繁琐,缺乏科学性;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约束性;专业性不强,缺乏时效性;执行力弱化,缺乏主动性;跨部门协调渠道不畅,缺乏互动性。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效益水平不高,推广效果差强人意,特色产品缺乏,缺乏战略性指导和定位,对分支行的支持不足,品牌效应意识不足。我认为可以重点从五个方面着手提高城商行产品创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一是引入产品经理制,并建立产品创新人才培训机制;二是优化产品创新业务流程,充分发挥项目工作组职能;三是对异地分支机构产品创新采取授权管理方式,调动其产品创新的积极性;四是成立特色产品研发中心,尤其是要组建异地产品研究中心;五是引入商业分析师(BA)角色,协调部门间的工作流程。
有效的风险管理是银行基业长青的保障
《》:请问王行长,在这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大连银行如何进行内部风险管理,形成了怎样的风险管理流程?
王劲平:现代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一个根本体现是银行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银行的发展必须同时建立与其业务专长、市场定位、创新能力相匹配的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自成立以来,大连银行严抓风险控制并取得了诸多成效,资产质量不断提升,不良率连年下降。近两年来,大连银行启动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合规文化在全行蔚然成风。
2009年,大连银行与普华永道咨询公司合作启动了全面风险管理规划项目,正式着手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从公司治理、资本管理、IT系统建设、信息披露等七个方面进行现状诊断与分析,明确了体系建设的实施步骤,提高了对现代风险管理理念的理解,培育了风险管理文化,为大连银行在未来五年实施风险管理战略奠定了充分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同年,大连银行成立常态化检查工作组,重点对票据业务、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新增贷款和项目资本金等六项业务实施了滚动风险排查,并通过开展“回头看”等后续工作加强落实和整改。强化了对网点的飞行检查和操作风险排查工作,网点审计覆盖率达100%,业务审计覆盖面达100%。
近几年来,大连银行合规管理手段日渐成熟。截至2010年,各分支行建立了合规履职部门,并配备专兼职合规管理人员,一个相对独立的、垂直管理的内控合规组织架构已初步搭建完成。实施对分支行全覆盖的内部控制评价,有针对性地提高了分行、支行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思想有多远,决定你能走多远
《》:我们了解到,大连银行于2008年成立了博士后工作站。这在城商行中属于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请问王行长,大连银行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初衷是什么?中小银行建设研究团队、重视研究工作是否有助于其提升核心竞争力?
王劲平:大连银行博士后工作站在全国城商行中属于第二家。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是基于我们对银行研究工作重要性的深刻理解。我们曾经于2005年与大连理工大学、银监会大连监管局共同成立了“中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和“中小企业贷款定价”联合课题研究组,形成的研究成果已经应用到了我们的中小企业实际业务之中,产生了理想的经济效益,也得到了银监会的高度评价。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于2007年报送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申报材料,2008年6月获批建站,2009年4月首批博士后进站开展研究工作。我们现有在站博士后10名,主要开展新资本协议、流动性压力测试、资产负债匹配优化、信息数据挖掘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并且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离岸金融中心建设”、“大连房地产运行形势监测”等联合课题研究。大连银行博士后工作站作为大连银行的重要研究载体,对银行实际业务的支持作用正逐步显现。
大连银行博士后工作站与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财政部财科所、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建立了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合作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联合课题研究、专家咨询、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借助外部专家力量,研究解决大连银行重大问题。我始终认为,思想有多远,决定你能走多远;我们不仅需要埋头耕耘的实务尖兵,也需要仰望星空的战略军事家。
企业追求打造“百年老店”,应有“超越利润”的境界
《》:多年来,大连银行大力支持慈善事业以回报社会。2009年10月31日,大连银行荣获大连市慈善总会颁发的“大连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最近,大连银行更是在上海分行开业之际捐助500万元设立“大连银行助学基金”用以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请问贵行是基于何种理念或动力一如既往地履行企业公民责任?
王劲平:从大连银行十二年的发展历程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企业赚取的利润来自于社会,财富只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才能体现出它的价值。一家只知索取、不懂回报的企业绝不是一家成熟的企业,也必定做不成“百年老店”。一家成功的企业除了向社会贡献价值外,还应该在社会公益、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所作为,要有一种“超越利润”的境界。
大连银行在近几年的发展中一直在向这种境界努力。从成立以来,大连银行累计纳税超过20亿元,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民生工程投入逾千亿元信贷资金,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开展中小企业业务。在慈善公益事业方面,几年来大连银行捐款累计超过千万元。2006年向大连市“见义勇为基金”捐款500万元,为市郊灾区重建捐赠300万元,被大连市委市政府评为“3•暴潮”抗灾救灾特殊贡献单位;积极参与“2007大连慈爱月”活动,全行共募集捐款200余万元,用爱心诠释了和谐银行、和谐大连;2008年5月,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620多万元,捐款数额列全国城商行首位;2009年9月,在成都分行开业之际,将节省下来的开办经费100万元捐给四川范长江中小学;2010年4月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265万余元,在9月15日上海分行成立之际设立500万助学基金用于资助上海的贫困学子⋯⋯这些都是企业公民责任意识的直接体现。
进入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其统计标准是企业的营业额,其中的道理就是看你这个企业为社会提供了多少有效的商品和服务,为社会做了多少事,而不是赚了多少钱。不以利润为企业的唯一和最高目标。唯有这样,才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和更持久的生命力,才能使企业真正做到长盛不衰、基业长青。
进步源自“超越自我”的内在动力
《》:大连银行取得的各项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关注。我们看到,大连银行曾经获得“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最佳IT建设银行、最佳市民服务银行、最佳进步城市商业银行等荣誉;您本人也被评为“2006中国城商行年度人物”、“2007大连十大经济人物”、“2009年辽宁省劳动模范”。请问您如何评价贵行取得的进步?
王劲平:我们十分珍惜大连银行取得的每一项荣誉。尤其是,今年被评为“最佳进步城市商业银行”,我们感觉尤如金榜题名,实乃为大连银行人的一件大喜事。回顾我们走过的十二年的发展历程,有风风雨雨,也有朝霞彩虹。与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一样,我们经历过太多的痛苦和曲折,承受过巨大的有形和无形的风险和压力,但也品尝了大连银行快速发展带给我们的丰硕果实。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中国银监会给予城商行一个公平的国民待遇和科学的监管指导。正是因为银监会允许城商行跨区域经营,并加强对城商行的监管指引,才使得我们有了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开阔的视野,才有机会把自己放到一个更高更大的平台上去展示自己、修炼自己、发展自己、完善自己。
曾经获得的每一项荣誉,只是大连银行人“打造百年老店,建设精品银行”的开始。我们将以此为动力,抢抓历史机遇,谋求科学发展,同时埋头苦干、实干,一定要让大连银行这个小银行有大作为,成为中国最具内在品质的、最具成长力的、最优秀的民族金融的品牌。
结语
关键词: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特点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6-181-03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在世界范围内的泛滥,既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挫伤投资者的信心,也破坏了证券市场 “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致使证券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财务舞弊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公害,因此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严厉打击和治理财务舞弊行为的浪潮。如何识别财务舞弊行为继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是当前近切需要研究的课题,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净化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利益、进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试就财务报告舞弊的定义、手段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财务舞弊的定义及特点
(一)财务舞弊的定义
国内外对财务舞弊的研究由来已久,但对于财务舞弊内涵的界定却不尽一致。以下是不同的机构或组织对财务舞弊的含义,分别从财务报告舞弊和财务报表舞弊进行阐述。
1.《国际审计准则》指出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包括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导致的错报和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
2.美国SAS16:“舞弊指故意变造虚假的财务报告。可能是漏列或错误地反映事项与经济业务的结果;篡改、伪造记录或文件;从一记录中或文件中删除重要的信息;记录没有实现的交易;蓄意乱用会计原则以及为管理人员、雇员或第三者的利益随意倾吞资产。”
3.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审计准则公告》认为,财务报告舞弊是“为了欺骗财务报告使用者而对财务报告中列示的数字或揭示进行有意识地错报或忽略,这些有意识的错报或漏报导致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和公认会计原则(GAAP)一致。欺诈性财务报告可能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对财务报表具以编制的会计记录或支持性文件进行操纵、伪造或更改;对财务报表的事项、交易或其他重要信息的错误提供或有意漏报;与数量、分类、提供方式或披露方式有关的会计原则的故意误用等”。
4.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ACFE)则认为,财务报表舞弊是“企业有意地、故意地错报或漏报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误导性会计数据,以及提供在与其他所有可获得的信息一并考虑时,可能导致阅读者改变或调整其判断和决定的会计数据”。
5.美国舞弊审计准则中的舞弊指“故意编造虚假的财务报告。可能是漏列或错误地反映事项与经济业务的结果;篡改、伪造记录或文件;从一记录中或文件中删除重要的信息;记录没有实现的交易;蓄意乱用会计原则以及为管理人员、雇员或第三者的利益随意倾吞资产”。
6.全美反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认为,财务报告舞弊是“一种故意的或轻率的行为,无论是错报还是漏列,其结果是导致重大的误导性财务报告”;是“财务报表或财务披露中存在蓄意的错报或从事对财务报表或财务披露有重大直接影响的非法行为”。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认为 “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中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中也认为“舞弊是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
从上述定义可知,财务舞弊的内涵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包含故意的行为、提供了虚假会计信息、利用欺骗手段获利、损害他人的利益;第二个层次包含故意错报或漏报重要事实、提供误导性会计数据、伪造或者篡改会计记录。
(二)财务舞弊行为特点
财务舞弊是一种故意的、有意识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违法性,财务舞弊违反了国际或国内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有意性,财务舞弊行为是有意识的行为,明知故犯;三是技术性,通过伪造银行存款对账单、伪造身份证、伪造虚假注资、编造假账等粗制滥造的手段,编制和虚假的财务报表,有意歪曲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四是危害性,财务舞弊行为诱导信息使用者作出错误判断和决策,严重地损害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五是隐蔽性,财务舞弊行为不容易被察觉,会计人员可运用“会计技术”:利用会计政策,滥用会计政策的选择及会计估计作出似是而非的会计处理,使之更具有隐蔽性。
二、财务舞弊的手段
(一)利用收入、成本和费用确认与计量的不合法舞弊
1.强行确认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确认: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是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是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是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但是有些企业为了调整利润,常常在商品销售收入未满足规定时就提前确认收入,从而操纵利润。
2.虚构收入。虚构收入包括伪造原始凭证虚构收入和将非营业收入虚构为营业收入。公司虚拟销售对象及交易,对并不存在的销售业务,按正常销售程序进行模拟运转,包括伪造顾客订单、发运凭证、销售合同,开具税务销售发票,伪造银行对账单、出口报关单等。由于客户和交易是虚拟的,所以除了销售发票是真实的外,客户印章和其他凭证都是伪造的。虽然开具发票会多缴纳税金,但是为了达到增加利润这一更高的目标,公司认为多缴纳一些税金也是值得的。
虚构收入的另一种形式是以真实客户为基础的虚拟销售。公司对某些客户在原销售业务的基础上虚构销售业务,人为扩大销售数量,使得公司在该客户名下确认的收入远远大于实际销售收入。将非营业收入虚构为营业收入也是一种虚构收入。它通过将现金流的非营业收入计入销售收入来实现,现金流的非营业收入来源可以包括资产出售或其他投资收入等,如果将其则计入销售收入,就会虚增营业收入并抬高营业利润率。非营业收入还包括罚款收入、补贴收入等,将其虚构为营业收入也是财务舞弊者的共同爱好。
3.不合理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应该对应收账款、存货、委托贷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这六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但是这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可自行确定其计提方法和比例,给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提供了较大的便利。一般而言,很多公司把巨额资产准备的计提放在以前年度提取,造成当年的巨额亏损,从而在下一年实现“扭亏为盈”。这严重地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以及会计准则的严肃性。另外,还有企业利用少提或者不提减值准备来掩盖风险,虚增利润。如大幅减少无形资产,被新技术、新工艺等替代或资产市价却不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再如长期闲置不用、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者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已遭淘汰的设备未如实计提减值准备。
(二)利用应收(付)账款舞弊
1.应收账款舞弊。应收账款是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的增减直接影响主营业务收入,进而影响总利润。而应收账款的增加不需要披露,易于隐藏,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分析难于查清特定的原因,因此极易通过应收账款进行财务舞弊。利用应收账款舞弊的方式主要有:虚构商业信用从而夸大收入、虚增经营成果;利用“应收账款”科目转移资金;利用“应收账款”科目调平账款;少提或多提坏账准备,人为调节利润;利用收款与入账的时间差,挪作他用等。其他应收款更是被人们称为“聚宝盆”,用其转入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计入各类投资和投资收益,以隐瞒投资和投资收益,用于民间资金无息借出以谋取私利等。最典型的案例是郑百文公司,其应收账款占据全部资产中的很大部分。另外,母公司通过内部融资、借贷以及内部银行结算等形式挤占挪用的资金往往因为投资失策或变成其他非货币性资产而不能按期归还或归还时大打折扣,从而形成上市公司的一笔长期应收账款。
2.应付账款舞弊。应付账款是企业在购买商品、材料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是交易双方在业务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或接受劳务与支付货款或劳务款项在时间上的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公司利用应付账款舞弊的方式主要有:将产品销售收入顶抵应付账款,隐匿销售收入;少计应付账款,隐瞒负债;虚列应付账款,调节成本费用;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等。其他应付款也是企业财务表舞弊较常用的科目,主要舞弊方式有:隐匿成本费用;核算民间借款,掩盖负债性质等。
(三)利用关联交易舞弊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附属公司与在其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掩饰公司亏损并虚构利润的情况,在报表及附注中也未按规定做出恰当和充分的披露,这样产生的信息就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这种财务舞弊就称为关联方交易舞弊。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会通过以下几种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
1.关联购销舞弊。即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之间的购销活动进行的舞弊。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当上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兄弟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需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如不抵消则为舞弊;当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由于上市公司提供的是单个报表,而非合并报表,因此无法抵消,但需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容,舞弊公司往往不在附注中披露交易内容,由此造成舞弊。如上市公司自己或控股子公司按市场价销售给第三方,确认了销售收入,再由集团或另一关联公司从第三方手中购回,避免了在合并报表时集团内部交易必须抵消的规定,保证了在合并报表中确认收入和利润的需要,达到了操纵收入的目的。这些利润并非是实际的经营性利润,它们大多以应收账款的形式挂着,并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入。
2.合并范围的确定与变更舞弊。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上市公司常常通过变更合并范围达到舞弊的目的。对于尚未开业或尚未正常经营的子公司由于没有利润,上市公司就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对于赢利的子公司,即使不属于合并范围也想办法将其纳入;对于亏损子的公司,则想办法将其摈弃在合并范围之外。同时,还采用规避披露的策略,以避免被发现。如2003年浪潮信息将持股不到半数的浪潮软件纳入合并范围,从而导致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1 681万元。
3.托管经营舞弊。这是报表欺诈的一种新方法。对于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委托给关联方经营,按委托协议规定收取固定收益,或按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等收取委托经营收益,以避免不良资产造成的亏损,又凭空获得一块利润。或以较低的收费托管经营关联企业稳定的高获利能力资产。但这些收益并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入,往往只挂在往来账上,因此只是一种虚假的“报表利润”。 如ST东海在2000年通过委托经营大股东的资产,所得收入占到利润总额的75%。
4.转让资产舞弊。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不良资产转让给关联企业,或低价购买关联企业的优质资产等,并以出卖资产的收入作为业务收入,虚构利润,而出卖资产多在关联企业中进行,价格明显高于市场正常价格。如广电股份1997年将6 926万元的土地和1 454万元的子公司分别以21 926万元和9 41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母公司,确认了22 960万元的收益,占该年度利润总额9 733万元的235.9%。若无这两笔交易,该公司1997年度实际亏损13 227万元,关联交易掩盖了广电股份的巨亏。
5.资金往来舞弊。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间不能相互拆借资金,但是一些上市公司因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所以仍然将一些资金拆借给母公司或其他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关联方,并收取高额利率的资金占用费,造成利润的虚增。
6.费用分担舞弊。上市公司操纵与关联方之间应各自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调节利润。当公司利润不佳时,集团公司会调低上市公司费用交纳标准,并承担上市公司的各项费用,同时退还以前年度交纳的费用,以提高公司的利润。如2000年蓝田股份的饮料产品通过集团公司销售网点销售的仅占全部销售量的1.9%,但其在中央电视台投放的巨额广告费用是由中国蓝田总公司投放的,蓝田股份就这样利用集团公司分摊高额广告费用支出的方法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7.股权投资和转让舞弊。上市公司也可通过公司间的相互持股、控股或股权转让来操纵投资收益。如天香集团就违反有关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规定,对2004年度内发生的3笔股权转让收益提前进行确认,导致当年利润的虚增。
(四)利用虚拟和假造资产舞弊
1.虚拟资产舞弊。虚拟资产是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却被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的资产科目以及不再对企业有利用价值的项目不予注销。虚拟资产为企业财务舞弊提供了一个费用和损失的温床。例如企业将已经没有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已经超过受益期限的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等项目,常年累月挂账以达到虚增资产和利润的目的。红光实业在上市申报材料中隐瞒固定资产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严重事实,案件披露后,为红光公司审计的蜀都会计师事务所也被解散。很多上市公司利用虚拟资产科目,借口根据权责发生制、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地方财政部门的批示等,不及时确认或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2.假造资产舞弊。有些公司将费用列资产,以平衡账务和躲避监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专项检查。如丰乐种业故意将收益性支出列为资本性支出。1997—2001年,丰乐种业虚构在建工程来替代募集资金项目,并将日常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虚构在建工程等方式虚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利用地方政府援助舞弊
当上市公司需要业绩支持以获得配股或增发资格,或者出现亏损,甚至面临“摘牌”的威胁时,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地方企业形象,常常通过越权给予上市公司税收返还政策、直接为上市公司提供财政补贴、对上市公司拖欠的银行利息给予核销减免、给予资产价格优惠等方式,使上市公司增加当期利润、改善财务报表形象。
三、结论
财务舞弊是一个历史久远、影响极其恶劣的国际性顽症。其手段及做法种类繁多、错综复杂,而且层出不穷,既有完全造假,也有钻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空子。因此,要杜绝财务舞弊就必须从公司治理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两个方面有效治理财务舞弊行为:一是减持国有股和非流动股;二是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和约束机制;三是完善监事会监事选任制度和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四是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制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效果;五是制定信息披露的准则和制定信息、披露的规则体系;六是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机制;七是强化证券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职能;八是加强对于不实会计信息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政府部门可以建立虚假信息查询的专门网站,通过互联网这种大众媒体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企业及责任人员,以此增加企业所有者、管理者及财务人员的违规名誉风险和违规成本;九是建立财务报告风险准备金制度,以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不受侵害;十是加大对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修订,减少制度上的漏洞,也是避免财务舞弊的一个标本兼治的好途径。
参考文献:
[1] 王棣华.格林柯尔财务舞弊案例分析及启示[J].经济界,2009,(1).
[2] 李燕.财务舞弊的若干特征分析[J].会计之友,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