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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29 07:40:03

乡镇妇幼公卫工作计划

第1篇

第一条进一步加强农村预防保健组织建设。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及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二条污染病预防和管理。负责对辖区法定污染病的疫情演讲。对突发污染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控制、流调和疫区处置工作。

对绦虫病患者开展科学指导性治疗,驱绦灭囊工作。普查辖区内人绦虫病患病情况。完成上级下达的驱绦任务。

完成市结核病防治所下达的对肺结核病人的督导任务。负责辖区内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普查工作。

第三条计划免疫工作。负责对辖区内07岁儿童的计划免疫的科学化管理。并开展计划免疫项目以外的预防接种工作。

第四条妇幼保健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两大系统管理。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要求指标内。

第五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市卫生防疫站对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杜绝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六条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七条学校卫生工作。协助市卫生防疫站对辖区内在校学生开展预防性体检。及时纠正不健康行为。

第八条地方病防治工作。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地方病发病情况。对地方病防治工作向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第九条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协助当地爱卫会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第十条负责对村级防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十一条乡镇预防保健站属卫生部门常设机构。卫生院院长负总责的前提下,实行站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防保站办公用房及办公用品。由卫生院统一配备使用。

第十三条市卫生局对乡镇预防保健站站长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四条乡镇预防保健站的防保人员在卫生局统一领导下。

第四章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防保站人员编制原则上3人设站长1人。妇幼保健员1人,食品卫生检查员1人(兼职)

第十六条对村级预防保健工作。采取以下三种模式开展工作:

1集中办公型。取消村级防保人员。按人口40001配备计划免疫人员,每个人分片包村承担责任区的计划免疫及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妇幼保健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聘用若干名,分片包干完成工作任务。

2乡村联办。乡(镇)统一布置的前提下,承担辖区内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3乡村联办。计划免疫人员从准入的乡医中择优选用。妇幼保健员从胜任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中聘用。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乡镇预防保健站单设帐目。年终向卫生院汇报当年收支情况。

第十八条上级财政下拨的预防保健经费。

第十九条乡镇预防保健站的办公经费主要从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中解决。

1开展母婴保健保偿。收费规范按吉卫幼发[]21号文件中规定执行。

①怀孕12周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0至42天婴儿保健保偿费25.00元。

②42天至3岁婴幼儿保健保偿费18.00元。

③4至6岁儿童保健保偿费8.00元。

2计划免疫疫苗接种。收费规范按市物价局长物价(16号《关于计划免疫疫苗接种收费规范的批复》文件执行。

①收取一次性消耗的注射器(按实际进价)和注射费每针次0.30元。

②出诊费按省价收字(44号文件规定的三级医院规范收费。

第二十条预防保健站收入必需入帐。做到公正合理。

第二十一条村级计划免疫人员工资补助。

第六章业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预防保健站实行例会制度。村防保人员按时参与乡镇预防保健站的例会。

第二十三条污染病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病防治法》规定。及时统计上报疫情。

第二十四条计划免疫、妇幼保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管理按《市乡镇防保站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

第2篇

各县(区)以乡镇为单位设立的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共卫生事业,人员、业务、经费等归口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县级财政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规范政府对乡镇卫生院补助的范围和方式,对乡镇卫生院给予定额和定项补助。定额补助主要包括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传染病和地方病控制、健康教育和卫生市场管理等;定项补助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离退休人员费用。并随着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经费投入。

二、强化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能

按照“医卫分离”的原则,乡镇卫生院主要从事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不从事医疗活动,其职能为:

(一)制定实施乡镇卫生工作规划。制订实施本乡镇卫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担负乡镇卫生业务工作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职能;督促区域内医疗机构、村卫生室、防保员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二)强化基层卫生监督。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配合县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管理职能,对农村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监督工作。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传染病预防与控制、计划免疫、寄生虫病、地方病、结核病及其它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本乡镇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的监测工作。

(四)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妇幼保健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开展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大力推行妇幼保健保偿制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做好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工作。

(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活动,积极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促进初级卫生保健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加快“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

(六)组织药品市场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药械质量管理和药械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药械质量管理信息和药械质量方面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

(一)坚持“精简、效能、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每个行政村聘任1名村卫生员;按照不低于辖区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配备卫生院工作人员;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以“公推公选”方式,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增配一名院长。担任村卫生员、卫生院工作人员必须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卫生院院长必须懂业务、善管理,有中级以上医疗卫生技术职称及农村防保工作经验。

(二)卫生院院长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察,择优选聘,并实行任前公示、试岗制(试用期一年),对胜任工作的进行正式聘任(聘期三年);任职后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逐年考核,按照一定比例,实行末位淘汰制,解除聘用关系。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要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卫生院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优胜劣汰、运转灵活的内部机制。

(三)县(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6000元和8000元的标准安排村卫生员和卫生院工作人员、院长的人员工资。卫生院院长的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也列入财政预算。

第3篇

江苏省海门市妇幼保健所,江苏海门 226100

[摘要] 政府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房屋、设备投入严重不足,人员编制不到位,“自愿”婚检政策导致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措施落实不力,给孕产妇健康管理带来了新的影响,乡镇卫生体制改革导致了农村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停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备陈旧,人员编制不足等严重影响了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正常开展。强化政府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责任,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按标准落实人员编制,加快推进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化建设,保障流动人口公共卫生经费,依法强化婚前保健工作,探索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所增设产、儿科床位,向妇幼保健院转型工作等是有效改善基层妇幼保健状况的主要措施。

[

关键词 ] 妇幼保健;现状;对策;基层管理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7(c)-0105-02

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文明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以来,妇幼保健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国务院下发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了当前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的目标与方向,对新时期我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卫生改革的深化、乡镇卫生体制改革,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两纲》中涉及的妇幼与健康8项指标、儿童与健康14项目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波动,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加上流动人口的增加,给妇幼保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与压力。为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一法两纲”的全面实施,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推进新形势下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

1 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的现状

1.1 政府重视不足对妇幼保健的影响

妇幼保健属于公共卫生事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各级政府、领导对其尚缺乏足够的认识,舆论宣传无力,政策支持不够,财政投入不足。政府领导认识不到位,导致基层工作的开展得不到有效的政策支持,影响了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海门市妇幼保健所现有行政办公及保健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294m2,与《江苏省妇幼保健所评价标准与细则(第3周期)》[1]所要求的保健业务用房使用面积≥2000 m2尚有较大的差距;在人员配备上我市仍沿用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核定妇幼保健所30个编制,并实行有空编才能进员制度,与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中的人员编制要求差距甚大。

1.2 婚检政策的变化对妇幼保健工作的影响

国务院2003年10月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在结婚登记时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规定,婚检由过去的“强制”改为“自愿”,出生缺陷的一级干预措施落实不力,目前我市虽然实行了“免费婚检”的政策,由于未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条件,自愿婚检难度仍然很大,影响了围产期保健工作质量,威胁着母婴安全。

1.3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妇幼保健的影响

2002年我市乡镇卫生院都实行了以股份制为主的产权制度改革,改制后的乡镇医院以医疗服务为主,给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带来了影响,给妇幼保健工作增加了压力。尽管在乡镇卫生体制改革的同时,我市成立了乡镇卫生所,主要承担包括妇幼保健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由于在资产转让时院长们投入较多的资金,为了急于收回投资,院长们忽视了医院的长远发展,基本停止了设施设备的投入和卫生人才的引进,更谈不上对妇幼保健的投入。

随着新一轮医改政策的实施,2011年我市由政府出资回收已改制的乡镇医院,以确保每个建制镇(乡)建有1所公立的卫生院以承担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回收后的乡镇卫生院,无论是设施设备还是人员技术,都严重滞后于当前妇幼保健发展水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妇幼保健需求。

1.4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不健全

妇幼保健网络建设薄弱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按县(市)、乡(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人民医院、中医院的妇产科儿科重治轻防的现象仍然存在;妇幼保健所以群体保健为基础,由于人员编制显得严重不足,基层妇幼保健指导很难到位,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查质控、助产技术评审、爱婴医院评估等临床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依托人民医院、中医院临床专家参与,专家难请已成为当前基层业务技术指导的难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明确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乡镇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尤为显得重要,目前我市乡镇专职妇幼保健人员32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仅占68.75%,学历水平以中专为主,占71.88%,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仍停留在基本保健服务的层面,妇女营养、妇女心理、更年期保健、儿童营养、儿童心理、儿童康复及中医保健等专业服务留于形式;村级虽然设有卫生室,承担辖区内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指导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但由于财政对预防保健的补助有限,实际上仍然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为主体,加上乡村医生年龄老化,技术落后,全市223家村卫生室只有217名女乡村医生,其中103名快到退休年龄,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仍很不规范。

1.5 流动人口的增加给妇幼保健工作带来了新的困扰

我市地处长江下游,属苏中经济较发达地区,全年约有20多万外来人口流入我市,为我市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但流动人口住所不定、多数妇女文化水平较低,家庭经济状况不佳,卫生保健意识不足,计划外生育现象较为普遍,导致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问题日益突出[2],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难以落实,加上目前公共卫生经费测算以当地户籍人口统计,流动人口的经费补助为空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挤占了常住人口的经费,以至于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对流动人口服务的积极性不高,给母婴健康带来了安全隐患。

2 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对策

2.1 强化政府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责任

政府重视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许多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地方都是政府重视所为。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由此决定了我国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3]。妇幼保健服务属于公共卫生范畴,服务于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具有长远的社会效益,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了这个大目标,坚持政府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妇幼保健人员编制和财政补助政策,足额安排妇幼保健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只有政府的高度重视,不断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作为公共卫生事业的妇幼保健工作才能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2.2 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

妇幼保健工作始终要紧紧围绕 “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妇幼保健和助产技术相关临床服务为主的原则,顺应群众对高质量产、儿科服务需求增长形势,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所增设产、儿科床位,向妇幼保健院转型工作[4],这是省卫生厅近期提出的新要求。通过保健来拓宽临床阵地,创出妇幼保健的临床特色和品牌,使保健与临床发展互相促进。

2.3 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

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是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人才队伍建设是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关键,必须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及时配足妇幼保健人员,在政策上适当向基层倾斜,以吸引更多有素质、有能力的医务工作者进入妇幼保健岗位,确保妇幼保健人才队伍稳定,整体素质保持在较高水平,切实保证妇幼保健机构能够得到长远发展[5]。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亦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对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进行再确认,以指导地方尽快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所确定的人员编制数。

2.4 加快推进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化建设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是妇幼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妇幼卫生信息监测报告资料是评价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数据,为各级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了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健康状况信息,是制订卫生政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妇幼卫生信息准确可靠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6]。在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同时,将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纳入其中加以建设和管理,实行孕前优生、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等信息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共享,将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内部及与其他健康类数据库的有效链接,提高数据信息的利用价值,保证数据互联互通和有机交换[7]。

2.5 强化婚前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婚姻登记、婚前保健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开展婚前保健服务。法律的效用是社会性的而非部门性,各部门、各系统要理清关系,统一认识,增强协调,从全局出发,从对人类社会发展负责的高度,全面系统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中央到地方,加强卫生计生委、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健康教育,增强公民自我保健意识,强化公民的个人、家庭和社会责任,以《母婴保健法》、《婚姻法》为统领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婚姻登记的有效证明文件之一,实施法律法规约束下的免费自愿婚检[8]。

2.6 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

应当将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和完善针对流动人口特点的妇幼保健服务制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救助,重点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为流动人口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并纳入本地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加以管理,让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的妇幼保健服务,逐步实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妇幼保健所评价标准与细则(第3周期)[S].2008.

[2] 吕军,陈刚,张德英,等.影响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利用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J].中国全科医学,2006(10):799.

[3] 梁万年. 卫生事业管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1-2.

[4] 江苏省卫生厅. 关于确认第一批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苏卫办社妇[2014]3号)[S].2014.

[5] 王睿.芜湖市妇幼保健机构的现状与工作模式探讨[J].中国妇幼保健,2014,29(6):827-828.

[6] 刘洪峰,王杰,张子健,等.秦皇岛市县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现状与对策[J].中国妇幼保健,2014,29(14):2145-2146.

[7] 黄蛟灵,梁鸿,类继权,等.国外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特征及启示[J].中国妇幼保健,2014,29(7):985-987.

第4篇

首先,对各位领导前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妇幼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县妇幼保健站始建于1973年,地处镇下集141号,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达1000平方米,业务用房720平方米(400平方米属危房)。全县共有县、乡医疗单位27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8所,县级医疗单位3家,疾控中心、妇幼站、新合办、卫生监督所、地病办、红十字会办公室各一个。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20个,村妇幼保健员217人,乡妇幼专干20个。全县共有7岁以下儿童21478人,3岁以下儿童7916人,育龄妇女(15岁—49岁)74233人,已婚妇女数98927人。县妇幼站现有职工12名,其中:中级职称3名、初级3名、员士级2名、后勤人员3名、管理人员1名。主要医疗设备有b超、心电图、妇科光热复合治疗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十项分析仪、制氧机、多普勒胎心诊断仪、听力筛查仪、多功能产床等。设有儿保、妇保、婚检、放射、检验、计划免疫、健康教育、信息统计、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业务科室。

近年来,妇幼保健站共实施了“爱幼中心”项目、国家“npa”项目、“农村接生员培训”项目、“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周期农村初级卫生保健”项目、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恒天然乡村健康项目等七个项目,各类项目的实施使妇幼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县妇幼保健站紧紧抓住项目的实施,围绕“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这一根本目的,加强了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和死亡监测,进一步强化乡、村两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使全县的妇幼保健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08%,比的90.6%提升8.48%;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2.13/10万,比的131.3/10万下降99.17/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3.75%,比的42.34%上升51.41%;住院分娩率达94.3%,比的55.1%上升39.2%;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47‰,比的58.3‰降低了46.83‰;婴儿死亡率11.45‰,比的46.7‰下降35.2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住院分娩率达100%,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达98%,有力地保障了全县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降消”项目。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实施承诺管理。先后制定了两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督导评估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即:孕产妇死亡率在的基础上下降1/4,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7%;消毒接生率≥96%,产前检查覆盖率≥9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请记住我站域名“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96%。同时,调整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业务技术指导组成人员,并于4月份召开了工作会议,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县妇幼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从而保证了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认真开展孕产妇摸底登记。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摸清了孕产妇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外出务工孕妇和计划外怀孕妇女进行了摸底登记,将其纳入系统管理;三是农村住院产妇得到了全面救助。继续实行住院分娩限价政策和项目补助经费“垫付”制,并对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各医疗单位严格执行住院分娩限价标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剖宫产元/人、平产800元/人;乡镇(含中心卫生院)平产600元/人。通过限价接生,实现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免费,在县级医院住院分娩低收费,达到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截至现在,全县产妇3132人,住院分娩2959人,补助产妇2390人(其中:剖宫产、残疾救助107),救助率80.8%,救助资金92.51万元。(剖宫产、残疾人救助55650元)。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先后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了省项目办举办的培训班,选派县、乡两级妇产科人员2名到省级医院进修,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累计参加533人次,县乡级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为95%。各乡镇坚持例会培训制度,每两月举办一次村级保健人员培训班,共举办培训班4期80班次,共培训868人次。所有培训均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学员有笔记,教员有记录,班后有问卷。五是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有利时机,从房屋、设备、人员等方面对全县产科建设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对急救药品和设备以及消毒隔离工作进行了重点管理和加强。各医疗单位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县、乡两级急救网络严格执行高危妊娠的筛查、接转诊、信息反馈及管理制度,确保了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成功抢救危重孕产妇25例,抢救成功率为1 00%。继续推进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了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共成功抢救危重孕产妇25例,抢救成功率为100%;六是进一步落实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了高危妊娠筛查、追踪管理。高危孕产妇204例,管理高危孕产妇204例,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100%;七是坚持每季度对全县各乡镇项目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检查结果给予全县反馈和通报。去年共下乡监督指导4次,乡妇幼人员共下村监督指导120次。八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促进全民健康教育。根据项目要求,我们积极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先后制作广告牌2块,电视宣传2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4种1万余份,刷写了36条永久性标语,办项目健康教育宣传栏9期、黑板报6期。

2、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按照《县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们与计生密切配合,继续强化预防出生缺陷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发放流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使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达89%以上,知识知晓率达76%以上。全县共计为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7332瓶,叶酸投服3349人,叶酸服用率达到89.2%,叶酸服用依从2431人,依从率达到72.6%。随访人次数2425人,知晓人数1908人,知晓率为91.3%。

(二)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1、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情况

一是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运转良好。我县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相关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部集中到妇幼站统一采血,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血片质量。全县活产数3138人,新生儿疾病筛查2926人,筛查率达93.24%,筛查出1例笨丙酮尿症患儿,患病率为0.034%;听力筛查2894人,筛查率92.22%,未检出有听力障碍患儿。

二是婚前保健工作更加规范。全县婚前医学检查应查3502人,实查2644人,婚前医学检查率75.11%;检出疾病人数75人次,疾病检出率2.84%,其中:乙肝45人,性病4人,严重遗传病2例,提出暂缓结婚医学意见6人,对检出疾病者,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婚前医学指导。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均进行了有关婚姻保健知识、孕前保健知识、优生优育指导,免费发放叶酸投服知识要点、准妈妈须知、中医药孕产妇保健等宣传资料。

2、“三网”监测和信息统计。根据《“三网”监测方案》,我县对各乡镇妇幼专干举办了妇幼信息培训两期培训班,培训人员20人。各医疗机构基本能够及时规范的上报“三网”监测及各类妇幼卫生报表,对上报的妇幼卫生指标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控制,防止漏报和错报,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在全县医疗机构建立孕产妇及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出生上报制度,规范了医疗机构相关登记,统一了全县各类基层妇幼卫生相关登记的表卡,规范了信息资料的管理;三是制定了妇幼专干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乡镇妇幼卫生工作年度考核,坚持县、乡两级妇幼专干例会制度和以会代训制度,不断提高我县妇幼人员业务素质;四是要求各医疗单位按时、准确上报各种信息报表。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今年,我们与计生、妇联、民政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刷写墙体宣传标语、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降消项目”、出生缺陷防治、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了孕产妇保健、出生缺陷防治、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内容的咨询工作。累计举行大型宣传活动30次,举办健康教育大讲堂5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悬挂横幅36条,制作广告牌16块,电视宣传8次,办宣传栏5期、黑板报5期,刷写永久性标语16条。并对每个作新筛的新生儿发印有生“健康宝宝,幸福家庭”的宝宝服一套,通过有效的健教活动,使健康教育覆盖面达到了85%以上,对整个妇幼卫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孕产妇保健工作。全县产妇总数为3132人,活产数为3138人,产前检查3125人,产前检查率99.65%,住院分娩2959人,住院分娩率94.3%,高危产妇住院分娩204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产后访视3103人,产后访视率98.9%,孕产妇系统管理3103人,管理率98.9%,孕产妇死亡率31.9/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

5、儿童保健工作及托幼机构管理。全县7岁以下儿童21478人,保健管理20948人,保健管理率97.5%。5岁以下儿童14244人,3岁以下儿童7916人,保健管理7573人,保健管理率95.67%。活产数3138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5‰,其中婴儿死亡率11.2‰,新生儿死亡率10.8‰。按照《托幼园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甘肃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县29所幼儿园的2835名幼儿全部进行了健康检查、营养评价、肝功和血色素化验。检出龋齿1705人,沙眼874例。

6、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在每月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将每月3-5日确定为计划免疫工作日,对所有适龄儿童进行各类疫苗的预防接种,接种率达98%。

7、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孕产妇和新生死亡评审工作。去年七月份举行了一次全县助产人员技术比武大赛,评选出两个岗位能手。每季度对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情况都进行一次评审,去年共开展死亡评审四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8、强化督导,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各级保健人员的工作水平。今年,我们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了六轮督导检查,乡对村督导累计96次。督导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入户调查等形式,从项目组织、资金管理、健康教育、动员住院分娩、叶酸投服随访、产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危孕产妇筛查动态管理、畅通“绿色”急救通道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查,督导过程中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现场指导,给予纠正。同时,对妇幼专干、村保健员所负责的乡、村孕情进行动态监控,加强对高危孕妇的动态管理和跟踪随访。针对产科出血、新生儿窒息、出生缺陷等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问题,我们结合“降消项目”、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卫生重点工作,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妇幼人员633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县、乡级妇幼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为95%

三、社区卫生工作

根据《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 文件精神,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国家规范,县妇幼保健站设立清源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精神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共规范化建档7691份,建档率100%;0-36个月婴幼儿健康管理364人,管理率达100%,孕产妇保健管理74人,管理率达100%,老年人健康管理686人,管理率达88.3%,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共338人,管理率达93.5%。

第5篇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切实做好2006年的卫生工作,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卫生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平安柯城”的战略要求,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着力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围绕让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载体,完善区乡村三级卫生服务、医疗质量监控、农村卫生安全保障“三张网”建设,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2006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全系统业务总收入4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

(二)全系统净资产比上年增长10%。

(三)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全年无负主责的一、二级医疗事故发生。

(四)实施农民健康体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率达80%以上,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人数达75%以上。

(六)完成结核病控制项目,结核病新发涂阳登记率达27/10万以上,涂阳病人治愈率达85%以上。

(七)全面实现自愿无偿献血,一次献血400毫升的比例达30%;医疗机构红细胞使用率达60%以上,成份输血率达90%以上,临床用血互助金收取率达95%以上,献血后互助金退回率达50%以上。

(八)实施母婴健康工程,不发生产科出血原因引起的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孕28周孕妇区级高危筛查率达95%以上,重症高危孕产妇区级分娩率达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住机遇,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1、实施“以区为主、分级负责”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在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组织、协调下,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村公共卫生管理机构,确定乡镇分管领导、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落实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并建立区对乡镇(街)、乡镇(街)对村的考核机制。

2、构建完善便捷的农村卫生工作服务网络

制订城南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加强房屋、设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急诊抢救能力,承担全区急危重病人的救治任务,成为全区的医疗业务指导中心;充实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人员,加强妇幼保健管理能力建设,加大对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督查力度,不断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依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对非建制乡镇卫生院,通过撤并改造为乡镇卫生院的分院,或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资源重组;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管理,加强中心卫生院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成为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其它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为主,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以及部分公共卫生管理职能;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村卫生室,使村卫生室基本覆盖全区每个行政村,承担起责任区域内的公共卫生任务,形成区、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

3、切实组织实施好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和补贴农村公共服务的方式,全面实施好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等三大类12个项目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做好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健康体检工作,根据《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列入年度卫生工作目标管理重要内容考核,由各医疗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包括物理检查(内、外科),常规检查(血、尿、粪),B超(肝、胆)、胸透和心电图(B超、胸透和心电图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三选二)五大项,按0-7岁儿童、中小学生、孕产妇、60岁以上老人和一般人群等不同人群分类进行,结合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健康档案。

4、突出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重点做好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落实重点传染病患者的查治和管理措施。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行流动人口儿童免疫预防接种居住地管理,使外来适龄儿童享受与当地儿童一样的免疫预防;落实《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关于“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保健服务”目标,建立和完善流动孕产妇的居住地管理制度;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落实外来人口肺结核病人免费查治、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血吸虫病免费查治等各项卫生经济政策。

(二)创新机制,着力提高农村卫生资源的服务效能

1、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

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按照做强中心卫生院、搞活乡镇卫生院、改革乡镇卫生院分院的原则,增强政府举办乡镇卫生院活力。一是选好院长,放权搞活。通过采取多种选拔任用方法,择优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建立综合目标责任制,提高经营能力。二是合理用人,优胜劣汰。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新人”实行聘用合同制、人事制;对工作不称职的,予以转岗、待岗、下岗。三是要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根据职工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等进行综合考核,建立以岗位工资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四是多元经营,激发活力。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实行合作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等多种方式,激活其运行机制。

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乡镇卫生院要改“坐等病人”为上门服务,积极开展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连续、有效、上门的社区卫生服务,落实农民健康工程各项任务;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使每个农村家庭都有自己的农村社区责任医生,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任务,实现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有机结合,建立起动态健康档案,对不同健康状况人群实行分类归档、动态管理,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

提高医疗服务品质。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优化就诊流程,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因病施治;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服务性收费标准》,健全明码标价制度,实行“明白”收费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制订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就医;尊重病人知情权和隐私权,让病人了解诊疗方案。通过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规范医疗行为,把好医疗质量关

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城南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要按照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要求,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航埠、石梁等卫生院要继续深化和积极开展创建全省“中心集镇200强卫生院”活动;继续做好“规范村卫生室”和“规范药房”创建工作,规范村卫生室达60%以上,依法实行医疗机构、医生执业准入和培训考核制度,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

完善医疗质量监控网络。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办医宗旨,以城南医院为依托,继续完善临床(病历)、急诊、护理、检验、放射、麻醉、药事、院感等八个质控中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检查、指导,完善诊疗规范,落实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严格无菌操作、“三查七对”等医疗规程;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合理用药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群众评议制度,医生会诊制度等,以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严格落实医疗安全责任。

3、完善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抓好城南医院7500㎡住院大楼和2500㎡附属用房建设、花园乡卫生院3760㎡医疗用房迁建工程、七里乡卫生院医疗用房改造项目,确保年底前主体结顶;加强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建设,逐步实现全区乡镇卫生院从“老三件”(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到“新六件”(生化分析仪、心电图、X光机、B超、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仪)的转换;提高中心卫生院和重点乡镇卫生院的区域辐射能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4、加强科教兴医和人才队伍建设

注重科研,建立一系列奖励机制。建立和制订卫生系统科技进步基金和奖励办法,区级医院和中心卫生院要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城南医院着力抓好市级科技立项项目的实施,并做好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加强农村中医药骨干教育培训,做好中医药实用技术培训;开展专科特色建设,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项目。

全面实施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开展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和医务人员选送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等方式,提高卫技人员素质。严格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对没有执业资格的临时人员要坚决清退,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逐步转岗分流;进一步完善农村医学继续教育制度,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师、护士岗位培训,组织开展乡村医生每两年一次的知识更新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综合防治能力;开展全区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培训,规范乡镇卫生院的日常管理。

推行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与农村卫生院对口支援制度。认真实施国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服务于农村。继续推行“以大带小”战略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扶贫、卫生下乡、巡回医疗等活动。

(三)积极探索,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使用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后续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高参合农民满意度;加强对合作医疗工作的考核,健全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完善工作责任制,稳步推进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持久发展。

(四)不断完善,着力构建惠及全区农民的农村卫生安全保障网

1、构建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网络

制定区卫生监督所发展规划,加强人员和设备配置,逐步达到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设备标准;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航埠、石梁等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并与当地卫生院结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监督网络,执行所辖责任区域范围内各乡镇的卫生监督任务,扩大监督覆盖面,减少监督盲点、盲区,确保工作用房、工作经费、基本装备“三落实”。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对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和网络管理,全面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食品卫生、餐饮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等行业的依法执业行为。

2、全面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措施

加强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制工作。实施结核病C1DA-WHO项目,认真执行结核病归口管理规定,提高涂阳登记率和结核病转诊到位率;建立和完善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体系,进一步落实查灭螺和病情监测任务,巩固血防成果;开展艾滋病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HIV监测,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霍乱、伤寒、痢疾、人禽流感等疾病的防制工作,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严防疫情流行和蔓延。

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计划免疫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继续抓好预防接种门诊规划化建设,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五苗”合格接种率达90%以上,单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实施“母婴健康工程”,以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工作为核心,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系管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以创建省级妇幼保健规范门诊为契机,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完善抢救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提升全区产科急救水平。

3、以“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抓手,建立爱国卫生工作长效机制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办法,整治优化环卫资源,建立“统一清扫、扫管分离”的卫生保洁管理机制,巩固四害达标成果。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和省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创建活动,以城市化带动城乡一体化,依托“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做好改水改厕和除害灭病的指导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6篇

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以来,我县按照省、市全面推进基层医改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与公益性原则,围绕基层医改和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取消“以药养医”,稳步推进基层医改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壶关县总面积1013平方公里,辖5镇7乡1个办事处,390个行政村,总人口3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万人。全县拥有各级医疗机构469所,其中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12所和7个分院,村卫生所423所(个体办35所),个体诊所23所。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3所县级医院均为二级甲等医院。全县县乡医院人员编制879名,其中县医院290人、县中医医院140人、县妇幼保健院120人,乡镇卫生院329名。在编人数522名,其中:县医院155人、中医院65人、妇幼院71人、乡镇卫生院231人。编制床位1240张,其中县医院300张、县中医医院200张、县妇幼保健院70张,乡镇卫生院670张。

二、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群众负担显著降低。2010年9月我县在乡镇卫生院启动了基本药物制度,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390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零差率销售。卫生院职工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和购进药品15%的补贴,村卫生室实行定额补助和购进药品15%的补贴。乡镇卫生院根据医疗服务能力不同,执行不同的项目,最少五龙山乡卫生院95个到最多集店乡卫生院645个不等。一般诊疗费虽然制定了政策,但是从没有执行。

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调整服务性收费价格,建立价格调整机制。

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晋价费字〔2012〕231号)文件精神,我县物价局、卫生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通知》(壶价字〔2013〕22号),试点医院按照调价标准上调了服务性收费价格,以弥补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减少的收入。其中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共4230项)上调的幅度为13%,床位费(共15项)上调的幅度为36%,降低了医用设备检查费和检验费(共2125项)两类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幅度为10%。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中西药、中成药的执行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中草药的执行时间为2014年1月1日。

(三)建立政府补偿机制,实行医院药品零差率。

从2013年10月20日开始,我县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后所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价格调整40%,县财政按核定的药品加成收入补60%),既破除了“以药养医”的顽疾,也保证了医院的正常运行。从2013年10月20日我县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开始实行零差率销售,2017年1月在县级两个公立医院和妇幼院实行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两票制”。从1月起按照“一体化改革”要求,全县药品实行“五统一”。其中,2016年共计补偿201余万元,2017年共计补偿196余万元,2018年共计补偿309余万元。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第7篇

2012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第8篇

为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加快"卫生强县"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5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

(一)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加强"一网三化"建设,即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及化建设,到2007年,基本建立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基本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保障、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工作,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到2010年,农村公共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以深化"多湖模式"内涵为主线,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目标,以省政府确定的直接面向农民的三大类12个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重点,在全县农村深入开展以"三化"为内容的农村公共卫生示范镇(乡)创建活动,到2010年使全县90%以上的镇(乡)达到农村公共卫生示范镇(乡)标准。

(二)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落实预防接种等各项疾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肝炎等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职业病,积极开展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常见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提高对农村重大疫情、集体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能力。

(三)提高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加强婚前保健服务,积极引导欲婚青年接受婚前检查。加强妇女生殖保健、常见妇女病防治和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强化产前筛查与诊断,有效降低出生缺陷,进一步控制和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四)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依托创建文明村镇、卫生村镇、生态村镇活动和"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改水改厕、生活污水处理和除"四害"工作力度,逐步推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大力推进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五)加大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实行部门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作用。以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危害及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对食品、药品、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六)改进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调整和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布局和配置,加大乡镇卫生院改革力度,加强卫生支农工作,提高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不断提高农村卫技人员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为农民提供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

(七)做好农村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公安、卫生、人口与计生、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及乡镇(街道)之间流动人口信息的交流。重点做好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落实对肺结核、血吸虫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患者的查治和管理措施。

二、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

(八)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县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共卫生基本服务项目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的各项工作任务,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落实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并在乡镇(街道)在职干部中确定一名专(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乡镇驻村干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公共卫生工作。村级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宣教、企业卫生安全、集体聚餐、食品药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巡查、信息报告和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等;办好村卫生室,督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履行公共卫生工作的有关职责;每个村确定一名专(兼)职的公共卫生联络员,做好日常工作。

(九)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以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为指导、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公共卫生网络。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中心,依法履行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以及对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加快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和医疗机构的建设,落实上级有关事业补助政策。乡镇卫生院主要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并改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站要在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中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村卫生室等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接受村"两委"、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

(十)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体系。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到20*年底,完成设置县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执行辖区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十一)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制定农村卫技人员的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加强在职卫技人员的全科医学知识转型培训教育和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规范化培训,重点培养一支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为骨干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卫技队伍。到2010年,全县农村卫技人员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率达到90%,乡村医生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率达到85%。开展城市医院结对帮扶乡村卫生机构、卫生扶贫、卫生下乡、巡回医疗等活动。

三、全面落实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十二)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通过主动上门、电话预约和呼救等服务形式,为农民家庭提供健康教育、健康随访、社区巡诊和连续、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

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免费提供二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乡镇卫生院要成立农民体检中心,对技术力量尚不具备的卫生院,采取县级医疗机构和中心集镇卫生院对口支援的方式组织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工作责任。健康体检要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并做好健康档案建档与连续服务工作。

(十三)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儿童提供系统保健和预防接种;为农村妇女提供孕产保健和妇女病检查;为农村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和60岁以上老人提供定期随访服务,实行动态管理;为农村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和精神病患者提供社区管理。

(十四)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落实对农村学校、企业、医疗机构等的巡查协管,加强对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监测和集体聚餐的指导与管理。提高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及时率和卫生监督覆盖率,努力避免因信息报告不及时、控制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损失。

(十五)保障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根据省的有关规定,从20*年起,县政府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县财政落实好配套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十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申报审批程序和监管考评等,待省下达《管理办法》后另行发文执行。建立县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并按考核评估结果核拨专项补助资金。建立县对乡村、乡村对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业务评估和量化考核机制,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民满意程度作为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大力推进农村公共卫生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改革

(十七)在每个建制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都要装备生化分析仪、心电图仪、X光机、B超、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仪等六大件。对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相关经费,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经有关部门论证后合理确定,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安排。乡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安排。认真落实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按中央和省规定的由同级财政安排的乡镇卫生院离退休人员经费,继续用于支持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

(十八)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行"联村医生"等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按照一名社区责任医生(团队)服务1000-2000名农民的标准,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选聘辖区社区责任医生;改革用人制度,打破所有制身份界限,畅通人员进出渠道,实行聘用合同制,人事制。改革分配制度,推行以岗位工资制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择优选聘院长,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

(十九)强化村卫生室的基础。根据县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村卫生室,加强规范化建设,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由村民委员会举办,可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出服务、乡村联办或其他多种形式承办。对村级医疗机构提供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五、强化责任,全面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第9篇

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对象为:我县72个贫困村中4302户共12353人为重点扶贫对象。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卫生计生扶贫“五大行动”,实施“八免四补助”,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助推贫困人口恢复劳动力、脱贫增收,摆脱长期贫困。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状况,主要卫生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到20xx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主要卫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补足配齐人员;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8‰以下;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降低5% 。

到20xx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当地居民健康状况全面改善,主要卫生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县级医院100%达到综合能力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人均期望寿命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和5‰以下;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较20xx年降低10%,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保持无脊灰状态。

三、进度安排

20xx年,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远程会诊量占院外会诊量达到30%以上;增加中、高级职称卫生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较201x年增长8%;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加强产、儿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基层产、儿科服务能力;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有下降。

20xx年,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医院远程医疗服务会诊量占院外会诊量达到40%以上;增加中、高级职称卫生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较20xx年增长8%;加强产、儿科建设,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力争控制在6‰以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下降5% 。

20xx年,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等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达标;增加县级医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远程医疗服务会诊量占院外会诊量达到60%以上;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力争实现“一村一医”“一村一卫”全覆盖,每个行政村有一个卫生室、有一个合格乡村医生。

四、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委编办、县残联、相关乡镇政府〕

1.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统筹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生指导站功能定位与机构整合,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投入410万元完成38个村卫生室、1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20xx年,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

2.稳步推进县级医院提标创等。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夯实基础,打造国家、省、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重点支持县域内发病率和近3年来县外转诊率排名前10位的疾病病种所在临床专科建设,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完善医师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规定,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6个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3个月。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制度,稳步提升受援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减轻医疗就诊费用负担。进一步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建立与现行医保制度有效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对重点 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规定给予救助。推动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补偿及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和即时结算机制。到20xx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解决看不起病的问题。

(二)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委编办、相关乡镇政府〕

1.着力加快人才引进。按照核定岗位总量和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进一步落实公招考录优惠政策,通过放宽开考比例、在医学院校建立招聘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考录、考聘成效。用好、用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政策,增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引人自主权。大力实施四川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项目,力争到20xx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名。

2.不断强化人才培养。加强推进全科、专科规范化培训。到20xx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医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加强岗位技术进修培训。每年组织全科医生开展规范化培训、组织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展规范化培训至少各一次。并每年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力争到20xx年,实现全县县、乡医务人员轮训的全覆盖。

强化高技术人才培训。加强基层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培训和重点团队(学科)建设。

3.着力加强基层人才建设。采取“县招乡用”“村医乡聘”“村医乡派”等方式,探索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模式,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培养、评选奖励政策。到20xx年,力争实现全县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本土农村生源,培养具有中专学历的本土乡村医生,全面消除“一村一医”空白村。增加和调剂部分乡镇卫生院编制,或以备案管理方式,考核招聘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派驻到村卫生室服务,力争实现“一村一医”“一村一卫”全覆盖。

(三)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民宗局、县扶贫移民局、相关乡镇政府〕

1.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进行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对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巩固全覆盖的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成果。

2.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深入实施医改妇幼重大专项,为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一步加大妇幼卫生区域协作力度和对口支援力度,推动受援县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帮助受援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助产技术等妇幼健康服务。继续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免费为11000名3564岁农村妇女实施“两癌”检查项目;免费开展孕前优生优育检查和叶酸发放工作,畅通孕产妇和危重婴儿急救绿色通道,有效提升妇幼儿童健康水平。

3.免费开展疾病监测与计划免疫。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监测实验室的监测能力和监测质量,及时发现、报告病例,加强病例的个案调查和疫情处理。争取省上每年以实物形式下发疫苗、注射器,冷链运转及免疫规划监测等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开展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麻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等监测工作。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进一步提高接种率。

4.免费实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1)加强艾滋病防治。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经费投入,完善实验室网络建设,优化调整哨点监测布局,加强疫情评估分析,做到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加强感染者随访管理,推动各地进一步将随访管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扩大干预覆盖面,开展以免费安全套推广为核心的经性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建立宣传平台,加强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树立群众自我保护和防护意识。到20xx年底,存活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比例达到85%,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5% 。

(2)加强结核病防治。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结核病防治发现、治疗和管理,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及性和患者的依从性。将肺结核病纳入门诊大病统筹范围。推动特殊人群结核病防治,积极开展以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为目的的健康促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消除麻风病运动,加大发现、治疗力度,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性服药、专业人员培训及麻风病院村能力建设,巩固基本消除麻风病成果。

(四)大力实施对口支援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全覆盖实施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区)医院和二甲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区)中心卫生院,稳步提升受援医疗机构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加强对援助人员的管理,适时调整援助专业,重点支持受援单位紧缺专业科目、重点专科发展。到20xx年,使每个受援县(区)级医院新增3项临床新技术,中心卫生院新增2项临床新技术。坚持预防优先原则,加大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执法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力度,提升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防病控病水平。

(五)大力实施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相关乡镇政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指导各级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建立重点工作联系点指导制度,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进村入户宣传,提高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知识知晓率。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联系贫困家庭制度,指导育龄群众选择落实适宜、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努力减少非意愿妊娠。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其执行政策、服务群众的能力。

持续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村(居)民小组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协管员为主体的组织网格,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的工作格局。通过“办事采集”“服务采集”“共享采集”等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在流入人口集中地搭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拓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面,保障其合法权益。推动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为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流动人口提供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协助管理的联动机制。强化流动人口信息交互、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流出地监测调查,做好数据分析和开发研究,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加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做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工作,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责任落实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卫生计生部门抓落实的卫生扶贫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县卫计局成立卫生计生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生扶贫专项方案的制定和相关实施、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工作。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统筹实施卫生扶贫。基层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承担卫生扶贫攻坚的各项任务,要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卫生扶贫工作的落实。

第10篇

一、以实施“母婴安康工程”为契机,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我们从年月份开始,在全××市率先推行了“母婴安康工程”,逐步推广优惠低价分娩措施,这项工程的实施重点是农村、社区低保家庭、山区及流动人口孕产妇,实施半年多来,成效显著。

(一)对山区、低保对象及流动人口孕产妇实施优惠政策。

⒈山区实行分娩全免费

×、××、××是××最贫困、交通最不便的山区,这些山区的孕产妇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想到医院分娩,但交不起住院费用,往年常有家庭分娩发生,或者经筛查属于高危产妇,待临产了、出现大出血了才去附近卫生院,又由于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差,孕期未接受保健的也不在少数。为有效管理,我们从年月日起,对山区孕产妇在当地住院分娩实行全免费,即免费用车接送、免费住院分娩,所需费用由妇幼专项经费补助给各山区卫生院,补助金额总计达万多元,这些做法完全杜绝了山区家庭分娩,社会反响很好。

⒉低保对象和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实行优惠低价分娩

计划外孕产妇死亡率高一直是实施《两纲》的难点,其原因一是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有盲区,对不接受避孕措施的未进行跟踪有关,二是与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质量不到位有关。为了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农村产妇住院分娩率,我们也从月份开始,对低保对象和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实行优惠低价分娩。具体措施是享受低保待遇家庭及流动人口孕产妇可以到当地妇女组织或市妇保所及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领取“分娩优惠卡”,凭卡享受费用优惠,顺产分娩费用除药费外控制在元内,以此来动员和吸引其住院分娩。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医疗保健单位对低保对象和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施行剖宫产也有一定的费用优惠,有的对困难的则控制在元左右。截止目前,已有名产妇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减免费用达万多元。

(二)进一步强化了网络建设和联络机制。版权所有

⒈加强乡镇与村两级网络的建设与联动机制

我们通过加强村级公共卫生网络建设,健全了由村妇女主任(或计生专干)、乡村医生组成的网底人员,加强乡镇卫生院与基层网络人员的联系,由她们包干负责摸清新婚数、孕妇数,并建立名册,每月定期上报卫生院妇保人员,再由妇保人员追访,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负责孕期保健知识的宣传与咨询工作,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并督促高危及时转诊,发现问题及早治疗,以保证孕妇产前保健的质量。

同时,在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联村医生责任制的基础上,规定了“八负责”制度,其中明确要求联村医生必须负责在联村范围内开展孕产妇、婴幼儿系统保健管理工作,配合网底人员做好相关工作。特别在今年大雪时分,为使山区孕产妇能安全分娩,我们强化了孕产妇产前催诊、追踪制度,由当地联村医生责任组中的妇幼人员电话催诊孕妇做好孕检,联系村级网底人员做好督促,如有高危情况在大雪封山前跟踪督促到上级医院复检,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及时掌握复检结果,并决定住院分娩方式,必要时负责护送孕妇住院分娩,这一切确保了母婴安全。

⒉探索建立了社区三级网络网底人员的联络机制

在城区,我们主动与社区计划生育专干、妇女主任和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或以交流会、座谈会的形式联络感情,定期互通情况,及时核对孕妇与出生情况,以切实摸清保健底数,包括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底数,为下步开展保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加强了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的保健管理。又如通过建立流动人口妇女组织,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及企业中建立妇女小组,纳入当地基层妇女组织的管理范畴,也纳入我们三级网络网底人员的联系范畴之中。

⒊依法规范妇幼保健卫生服务工作。

加大母婴保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接生,取缔家庭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近日,对马渚、城郊两起外来流动人员非法接生案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予以立案查处。

二、以加强产科建设为重点,努力保障母婴安全。

在加强产科建设方面,我们主要抓好了设施、队伍、质量、制度等四个环节的管理。

(一)通过实施“创建规范化孕产妇保健门诊活动”这一载体,结合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产科建设。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产科技术服务标准配合了必要的产科基本设施,并投入资金进行了相应改造,改善产科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产科服务功能,提高围产保健服务质量。由于房屋设备等条件的改善,技术服务能力的提高,服务态度的改进,对顺产及剖宫产实施价格优惠等因素,选择辖区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呈上升趋势。另外,从月日起,我们调整了年接生数量在名以下的几家卫生院的产科设置,其产科业务由附近中心卫生院以上单位承接,被取消产科专业的医疗机构,重点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同时确保具备孕产妇难产应急处理、高危筛查和及时转诊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产科技术和服务能力。从年开始,按照规划对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在市级医院进行三个月短期轮训,学习产科新知识、新技术,特别是对产科技术人员、妇幼人员进行孕产期并发症、合并症的防治与急救技术的强化培训,通过例会、月会,以会代训,教育产科医护人员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医护人员把孕产期危象识别和处置原则、正常分娩处置规范、新生儿窒息的预防和复苏作为基本功熟练掌握,提高抢救能力。版权所有

(三)建立产科质控中心,健全产科抢救小组(即围产协作组),提高全市产科质量和抢救能力。充分发挥产科质控中心和产科抢救小组的作用,组织专家讨论分析重危孕产妇抢救病例及死亡原因,并进行有效干预,及时组织抢救工作,质控中心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基层产科质量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既指导基层工作,指导各单位健全围产质控制度,建立产科质量管理组织,加强对产科质量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加强临床与保健的结合,又保障产科急救绿色通道畅通,提高急救能力,真正把母婴安全落到实处。

(四)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产科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产科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重危病人抢救常规,认真履行产科各级各类人员职责。进一步规范了产科管理各类制度,如严格控制计划分娩及人为干预产程现象;严格控制米索使用;注意催产素的合理应用,减少产科出血的发生率等等。严格转诊制度,要求各基层单位发现高危妊娠应按《××市高危等级管理办法》及时处置或转诊,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一律不准截留高危孕产妇分娩。除不可避免死亡外,因管理和服务能力造成可避免和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的医疗保健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以人为本,广泛深入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一)加大宣教力度。全市各医疗保健单位加大了对孕前保健知识的宣传,将国家有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方针政策、出生缺陷的严重危害和预防措施,以及安全分娩的知识,作为宣传和健康教育的重点。积极在流动人口集聚场所开展相关保健知识宣传,通过媒体、发放《告外来务工妇女的一封信》、张贴宣传图片、公布联系电话、咨询服务热线等方式,想方设法为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提高住院分娩率。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使广大群众逐步实现“要我保健”和“我要保健”的观念转变。主动参与和支持妇幼保健工作。

(二)建立健康教育培训基地。月份市卫生局成立了健康教育学校,确定卫校作为全市妇女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并增挂“余姚市妇女健康培训中心”牌子,由市卫校具体负责全市妇女的健康教育培训工作,市妇保所制定开展各类妇女健康教育的菜单,并落实好相关授课老师,由各社区、行政村根据参加对象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再安排授课时间,实际上这一形式也把人口学校和孕妇学校整合在一起了。据统计,教育受益数已达多人次。

第11篇

一、基本情况

镇(中医院管辖)有5个社区、8个村委会,150个自然村,总户数9176户,总人口31742人,农业人口18478人;农村人均收入1257元,人均吃粮400公斤,15—49岁育龄妇女8554人,占总人口的26.95%;18—35岁育龄妇女数3939人,孕产妇463人,产妇333人,出生334人,活产332人,死胎死产2人。7岁以下儿童2247人(5岁以儿童1760人,3岁以儿童936人),占总人口的7.08%;0—15岁儿童4313人。预防保健人员26人,其中乡级3人,村级23人,共设有13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覆盖率为100%,全部为甲级村卫生室。

二、组织管理

年初,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年度防保工作计划,并召开了年度村医工作安排会议。会上,镇领导做了重要讲话,对村医工作做了一些要求和强调,防保科将各村的任务、指标下达到各村卫生室,连同百分计考评标准与村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合同书,并订有奖惩标准。半年对各村进行检查督导,并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年底严格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合同书的考评标准对所辖卫生室进行考评,并兑现奖惩。从行政上、业务上加强了村医的管理,提高了村医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一)培训、督导

一年来,围绕乡村一体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及预防、保健工作对在职卫生人员、村医进行培训,自办培训班4期,共培训232人次,其中中医院148人次,村医84人次;召开例会4期,参会人员共108人次。在镇政府、中医院领导的带领下,坚持每月1人次的下乡监督活动,全年共下乡监督96人次,318天。

(二)健康教育

围绕预防、保健、康复等,采取多渠道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设立宣教室和咨询室,播放录象,在门诊、住院部走道显眼地方及病房粘贴宣传画、标语,门诊大厅有两块宣传板,每月定期出版报,各种卫生节日在街头人口集中地方设点宣传,制作展版,印发宣传材料,口头宣传及设有咨询电话。另外,辖区13所中小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村医上门宣传,育龄妇女轮换式学习科普连环画知识。一年来,共设点宣传1()1次,每次医务人员3人,共33人次,168期,粘贴标语60条,粘贴宣传画245张,制作展版11块,发放宣传材料20多种、26500份,医务人员宣传9928人次,接受咨询4372人次;会议培训4期,共培训120人次。18—35岁育龄妇女受教3373人次,孕产妇受教463人。新婚登记人员受教840人。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的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有所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三)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巩固乡村一体化管理取得的成果,辖区内13个村卫生室全部严格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三制、四有、七统一”开展工作,严格村卫生室值班、考勤制度,制定健全了村卫生室工作制度;加强了赧场社区卫生室、白家寨村卫生室、香柏河村卫生室、横山村卫生室、杨梅山村卫生室、大坪子村卫生室、新寨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夯实村级卫生保健网,逐年解决村卫生室无业务用房、业务用房简陋的问题。继续实行防保人员对各村卫生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防保人员和村医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巩固了“围产期保健保偿制”,建立了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奖惩制和费用包干制,有效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了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今年对孕产妇管理突出的村卫生室给予了表彰奖励,共奖励金额4529元。

(四)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严格执行《龙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设置了合管办并保证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了新农合的顺利运行;制订了《镇新农合管理制度》,加强了新农合用药行为的监管。13个村卫生室均按时、按质进行报账制度,并分散、分批张榜公布报销比例及金额。补偿情况:年1至11月份,参合者总得到补偿14530人次,总补偿医疗基金1019141.49元,占可用医疗基金(1597482元)的63.80%。其中:门诊统筹补偿6173人次,补偿医疗基金36278.51元,占可用门诊统筹补偿基金(399370.50)的9.08%;门诊家庭账户补偿5625人次,补偿医疗基金44286.44元,占可用门诊补偿基金(399370.50)的11.09%【其中,慢性病门诊补偿1855人次,补偿慢性病基金92355.79元,占可用慢性病补偿基金(79874.10元)的115.63%;】;住院补偿834人次,补偿住院基金829020.75元,占可用住院补偿基金(1118237.40)的74.14%;住院顺产分娩43人次,总住院医疗费用25800元,补偿住院医疗基金17200元,占可用住院基金1118237.40)的1.54%。可用医疗基金结余578340.56元。年度镇参合率为93.11%(17201/18474),比去年下降2.84%(居民人口不得参与合作医疗)。

(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计划免疫

在计划免疫中,全镇以“计划免疫工作计划”为目标,着重建立完善计划免疫十本贻账,完成各项指标率,提高afp病例监测报告,做好脊灰强化免疫工作及计划外疫苗的接种工作。重点加强贫困边远山区及免疫空白地区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做好“乙肝疫苗”的接种工作。年共出生儿童321人,0—7岁儿童2302人,建卡2302人,建卡率100%;乙肝疫苗接种321人,接种率100%,及时接种309人,及时接种率为96.26%。年afp、麻疹病例、新生儿破伤风实行“旬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共监测上报36期。年共运转疫苗9次,其基础免疫接种率为:卡介苗99.43%,麻疹疫苗100%,百白破99.81%,脊灰疫苗99.81%,乙肝疫苗100%。五苗全程接种率99.43%。为巩固脊灰强化免疫,年1月进行了一轮强化免疫,应种1330人,0剂次儿童58人,实种1320人,服苗率99.25%.外地儿童应种79人,实种79人,0剂次儿童应种6人,0次剂儿童实种6人,服苗率100%,并进行了查漏补种工作。年6月至12月,积极做好二类疫苗“乙肝疫苗”的接种工作,通过中医院全体医务人及村医的共同努力,共接种乙肝疫苗(含村级)共2512人。为实现全国消灭麻疹承诺,于年11月对8月龄至14岁适龄儿童进行了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应种数5284人,实种数5256人,接种率为99.47%。

2、疫情监测

在疫情监测上,继续坚持“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原则,严格监测“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流感样病例、禽流感零报告及日报告”。主动搜索afp病例。年3月18日云山小学学生发生一起水痘爆发,发病19人,疾控中心、中医院防保科及村卫生室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通过几天努力,疫情最终得到控制。年5月至6月进行“手足口病”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共上报37期,未发现手足口病;年10月25日至今进行“登革热”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共上报49期,未发现登革热疫情。年,镇共发乙类传染病322例,发病率1014.43/十万,发病居首位的为肠道传染病,其次为性传播疾病,疫情报告率为100%,报告及时率为98.1%。

在疫情监测上,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到:有疫情报告各项制度,每季度有疫情分析,疫情自查总结,半年、年度疫情分析。年共进行疫情分析季度4期,半年分析1期,年度分析1期。按《龙陵县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要求,积极做好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如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年共上报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起。(包含一般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菌子中毒)

3、疟疾防治

疟疾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全球基金疟疾项目》要求完成。年本地居民发热血检702人,血检完成率117%,流动人口涂片治疗670人,完成率111.67%,血检村寨148个组,村寨覆盖率100%,预防服药630人,预防服药率210%,疟疾现症病人治疗15人,治疗率100%,休止期根治63人,根治率100%,病灶点处理63个,疟史访问270人,访问率100%,病灶点处理270个,处理率100%。均为外源性病灶点。年,第五轮疟疾项目“氯伯喹”免费治疗间日疟共368人;act治疗pf108人,浸泡蚊帐1037笼。年疟疾防治做到年头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过程有记录。且每月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季度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数据资料做到一月一收一报,并按时上报县项目办各种报表及资料。年共上报疟疾报表21期,季报表7期,(分别为第五轮、第六轮)。严格“疟疾基金财务帐”管理,及时兑现疟疾项目款。

4、结核病防治

按照《结核病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年共转诊病人36例,规范、足量、全程对结核病病人实施治疗,共治疗肺结核病人11例,加强督导管理,共督导结核病病人11例,督导45次(其中有1人为自费服药),做到“三见面、三落实、五要求”。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结核病病人的督导及归口管理工作。

5、鼠疫防治工作

鼠疫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鼠疫控制应急方案》和“省、市、县鼠疫防治联防方案”,强化鼠疫“疫情三报”,坚持“零报告”制度,严防鼠间鼠疫的流行,杜绝人间鼠疫的发生。年度统一灭鼠2次,经费投入10500多元,受益人口人。

6、死因监测工作

死因监测工作是年一项新开展的工作,主要进行辖区内的死亡信息收集,所有死亡个案必须全部上报,并建立各项工作制度,中医院做好培训及督导工作。做好质量控制。中医院各科室、全镇5个社区及8个村卫生室共监测上报死亡病例169人,死因报告率100%.网络直报169人,直报符合率92.22%;报告卡完整率93.41%,报告卡规范率90%,卡片与病史符合率91.21%;报告及时率90.80%,培训村医2期,积极做好下乡监督工作,共计下乡监督36次,撰写督导报告4期。

(六)妇幼卫生工作

1、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法规,搞好“围产期保健保偿”服务,巩固保健保偿服务取得的成果,年围产期应入保232人,实入保232人,入保率为100%。

2、“降消项目”工作

我镇严格按照龙陵县“降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降消项目”工作,利用项目活动,加强了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巩固了三级防保网底建设,搞好怀孕妇女的摸底排查登记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危急孕产妇和危急儿童的转诊、急救运行机制,为“两个危急”转诊抢救疏通绿色通道,为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限价收费政策,主动为贫困孕产妇办理救助资金,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两个”死亡率。年度,镇共办理贫困孕产妇救助卡128人,享受救助金86人,补助金额46720.84元;实行限价收费的40人。在中医院住院分娩的贫困孕产妇224人,补助金额151568元;实行限价收费的有91人,补助金额28758.18元。危急孕产妇抢救1人,抢救成功1人,成功率为100%。

3、爱婴医院工作

继续巩固创建爱婴医院来取得的成果,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指导产妇母乳喂养,提高纯母乳喂养率。年度指导产妇母乳喂养332人,纯母乳喂养300人,纯母乳喂养率为90.36%。

4、“三监测、六管理”工作

全年共有孕产妇463人,产妇333人,活产332人,建卡322人,产检322人,有早孕检查277人,住院分娩300人,新法接生334人,产后访视322人,系统管理277人;高危孕产妇94人,管理94人,高危产妇68人,住院分娩68人,危急孕产妇抢救1人,抢救成功1人,无孕产妇死亡。7岁以下儿童2247人,保健管理1697人;3岁以下儿童936人,保健管理705人;5岁以下高危儿童113人,管理113人;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人数16人。新生儿死亡1人,婴儿死亡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3人,无新生儿破伤风病例。

5、十三项妇幼卫生指标

年度无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率为3.01/00,婴儿死亡率为9.04/0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04/00,无新生儿破伤风死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6.99%,产前检查率为96.99%,新法接生率为10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0.36%,产后访视率96.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3.43%,高危孕产妇管理率为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75.52%,3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75.32%,5岁以下高危儿童管理率为100%,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全程覆盖率为100%;4个月以下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90.36%(300/332);低体重出生率为1.20%(4/332),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4.82%(16/332)。培训合格率为100%;妇女健康教育率为85.63%(3373/3939)。

6、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妇幼卫生的痕迹资料的归类整理,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信息资料档案,准确及时上报和反馈妇幼卫生院信息。今年上报妇幼卫生信息12期,健全乡级3本8种台帐、村级2本5种台帐,确保县、乡、三级数据上一致,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达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健康发展的目的。

(七)艾滋病防治工作

按照县对乡镇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标本兼治,并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并进行监测。年,镇共监测1362人,其中孕产妇监测522人,完成任务400的130.5%;新婚保健人员婚前保健监测840人,完成任务数550人的152.73%,共随访hiv/aids6人,筛查出hiv感染者3例。实施母婴阻断0人,发放安全套200盒,年镇村两级共出艾滋病宣传栏期84期,发放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6000多份,受益人口5000多人。年镇对防治艾滋病家庭贫困人员及艾滋病孤儿共计17人,救助金补助14700元。

(八)其它工作

积极完成上级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及参加各种会议。年到上级培训8次,培训村级14次,接受上级督导8次;驾驶员体检524人次。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健康教育范围不广,力度不够,群众文化素质偏低,影响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

2、个别村医业务素质偏低,积极性不强,村卫生室发展不平衡。

3、防保经费严重短缺,村医不能得到及时的强化培训,卫生室设备、器材陈旧老化。

4、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经费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足。

(二)建议

1、加强村医的政治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村医责任心及业务水平。

2、加强健教宣传,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第12篇

一、工作目标

(一)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害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服务网络。加强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其理论水平以及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人员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执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根据人力资源和工作任务,划定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人,完善考核制度,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健康危害因素及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做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实施范围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施。

三、工作任务

在全县实施国家统一确定的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要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到年全县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20%。

(二)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基础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按照卫生部《健康教育规范》要求,采取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居民的身心健康。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公众健康宣传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

(三)预防接种

为全县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对15岁以下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进一步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保护儿童身体健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成份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四)传染病防治

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及进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全县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到90%以上。

(五)儿童保健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管理率达到70%以上;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访视率达到90%以上;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1-3岁每年至少2次。开展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指导。

(六)孕产妇保健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到年底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系统管理率达到75%以上。

(七)老年人保健

开展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40%以上。

(八)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时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开展高血压和糖尿病健康管理试点,力争高血压和糖尿病健康管理率达30%。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试点,力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0以上。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反馈等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县卫生局疾控股股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担任,成员县卫生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有关人员组成。

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项目的实施。

(二)成立项目技术专家指导小组。专家指导小组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以及其他医疗卫生单的相关专家组成,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为县级项目技术指导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培训与考核,并承担项目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县项目实施机构进行管理、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并承担辖区信息管理工作。

五、项目管理

(一)县卫生局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行政管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业务管理,包括制定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组织县级技术专家指导小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考核、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绩效考核等。

(二)县卫生根据全县卫生规划,确定实施项目的定点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推进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覆盖不到的区域可的由县卫生局指定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合理分工

县发改、卫生、财政、编制等部门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提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建议,明确并履行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县卫生局会同发改、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保证经费开支,明确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和人员,并及时组织业务培训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二)科学规划,加强管理

各乡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制定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加快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三)加强宣传,督查落实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宣传健康知识,动态报道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策、内容和进展情况。各级政府要将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民生工程,每年都要组织督查和考核评估,逐步使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四)强化管理,考核绩效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方案,以重点人群和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实施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保健及主要传染病、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县卫生局和财政局要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管的通知》(桂卫办〔〕22号)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各乡镇卫生院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和群众受益。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分配等方面的作用,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挂钩,作为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坚持中西医并重,积极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考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七、经费保障

(一)区、市、县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9号),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年和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

(二)县财政部门按照《关于明确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南财社〔〕13号)落实项目配套资金,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