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5 06:38:2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小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坚持“一个提高”,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我们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放在首位,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重大举措;清楚自身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范围;清楚自身和责任范围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内容。从而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和搞好自身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实行“两个强化”,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强化领导,为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我们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由党委书记、镇长和镇纪委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同时,镇里与22个行政村、计划生育、土管、民政、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等10多个镇直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行政村、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以宣传党纪党规为重点,坚持每月周一早8:30组织全体副乡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干部集中进行学习,传达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每月组织一次镇直部门和村主要干部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
三、抓住“三项重点”,有效地从源头上遏止和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第一,明确责任。我们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目标、责任范围,做到责任到位。首先是明确责任目标,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其次是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规定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正职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级干部对本人、分管部门、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问题负责。其三是明确责任内容。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工作计划、制度办法,实施党风廉政计划措施、监督党风廉政制度落实,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等。
第二,健全机制。我们健全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做到五强化:强化决策过程监督,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强化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重要干部的提拔任用要严格程序,重德才、重政绩、重公论,并注意在党委讨论决定前应征求同级纪委的意见;强化对领导廉洁自律的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定期“述廉”、“评廉”、“考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廉政;强化事先、事中、事后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开展定期“廉政谈话”,落实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强化群众监督,坚持“政务、村务公开”,拓宽民主监督渠道,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实施“群众定期监督评议”。通过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三,责任追究。克服“三怕”心理,即:怕得罪人;怕影响单位形象;怕涉及自身。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一追到底的原则,对违风廉政责任制问题的上级责任人,无论是谁,都要追究责任,并要一追到底,防止往上追究力度弱化。二是考量定责的原则,客观全面分析,考量责任人的责任大小,是教育监督不够,疏于管理,还是明知有问题,不闻不问,不查不究,甚至隐瞒、包庇。根据事实,准确定责。三是惩前毖后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切实做到处理一事,震动一片,追究一人,教育大家的作用。
四、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实效。
一是以稳定为突破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首先,继续坚持以完善稳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核心,在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配备配齐了专职信息员,实行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构筑网络。其次,建立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定期摸排不稳定因素机制,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今年以来,我们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起,办结12起。通过摸排,发现隐患30多起,我们按照分类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解决了这些隐患,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以强化监督为突破口,公开透明、依法行政。首先
乡镇党风廉政工作总结是进一步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行政村、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公开通报,与干部的年终奖惩和工作绩效相挂钩,确保公开落到实处。其次是进一步完善村财镇管制度,成立镇财务统管中心,明确每月1至5日为行政村、镇直单位集体做帐日,杜绝各类违法违纪收支,确保村级招待零支出。同时,成立镇行政便民服务大厅,把计划生育、土管、派出所等部门集中统一办公,收费标准、各项制度统一上墙,做到为民办事公开透明、依法行政。
三是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审计工作。健全审计站,调配责任心强、能力强的干部到审计队伍中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办公正常运转和工作人员待遇,坚持定期对行政村、镇直部门进行审计。对违法违纪案件,坚持快查、快办、快结,决不姑息迁就,进一步提高所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我们共立案6起,查处办结6起,收缴违纪金额2万多元,党纪处理6人。通过案件的查处,有效地遏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促进了镇大局的稳定,加快了经济的发展步伐。
一、2016年年度发展规划
(一)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进一步强化主动调解、依法调解理念,打牢群众基础,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一是拓展延伸调解组织网络。巩固完善医患、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将人民调解组织向集贸市场、学校等领域延伸。进一步对我县309个村庄和3个社区调整和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了全县309个村庄,覆盖率达到100%。九个乡镇和工业园区成立了十个乡镇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突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省级规范化调处中心创建和市级规范化村(社区)调委会创建活动,确保达标率分别达40%和90%以上。大力推进公调、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增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三是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人民满意调解员”评选活动,深化人民调解员职称评聘工作,全面落实个案补贴制度,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调解员队伍调解能力和工作绩效。上半年,全县组织一次不少于三天的调解主任集中培训。四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建立积案化解制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率100%。
(二)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服务保障民生需求
全系统要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己任,以法律服务全覆盖、均等化为目标,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群众“找得到、请得起、信得过”法律服务。一是着力扩展法律服务广度和深度。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当好法律参谋。深化“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最大程度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的实际作用。二是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效。实施公证标准化体系建设活动,开展预约办证等便民服务,不断提升公证惠民、便民服务能力。在保证公证质量的基础上,2016年争取办证量同比增长10%。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建立长效便民机制。发挥示范窗口引领作用,加快“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效果。适时调整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法律援助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做好农民工等重点对象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参加法律服务公益活动不少于6次。注重优秀援助案例的培育,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健全“援调对接”工作机制,提升纠纷解决效果,确保受援人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深化法律服务机构品牌化、专业化和行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的层次和质量。深化全县法律服务队伍的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全县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档案。努力培育高层次律师人才,不断增强律师行业的竞争力。
(三)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确保管控安全
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硬任务、重担子。我们要加强服务管理、推进社会协同配合,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一是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率达100%。规范使用社区矫正执法和工作文书,建立完整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二是强化对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和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的规范使用,确保各项应用指标全市靠前。推广运用执法记录仪,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手机GPS定位管控日常管理,落实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特别督查、联合检查等“四查”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工作巡查,实现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技术监控率达100%,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三是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为符合条件的两类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确保符合政策条件的两类人员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夯实法治相城基础
明确提出,要让宪法和法律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一主线,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夯实法治相城基础。一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新建社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延伸。实现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85%以上。建立2-3个企业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形成企业法治文化氛围辐射效应。丰富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继续推进“六五”普法,深化“法律八进”活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小学生、农民工和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并努力做到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实现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水平,努力形成良性互动、普治并举的发展态势,进一步打牢法治相城建设的社会基础。争取省级达标率达到25%。
(五)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发展源动力
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是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发展的根基所在。我们要打牢基层基础建设功底,为司法行政事业不断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一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系统上下掀起学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深刻领会新时期赋予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责任和历史使命。立足司法行政实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突出问题导向,抓好群众路线的各个环节,确保在全系统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推动形成司法行政服务为民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成效。二是加强政法专编管理。重点做好司法所空编岗位的招录充实和对占编外借人员的清理调整工作,突出解决司法所空编、在编不在岗的问题,确保专编使用率、专编专用率两个100%。适应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需要,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司法所建设保障水平。三是提升队伍素质水平。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突出行业、岗位特色,有针对性地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品牌化建设,逐步改善人员结构,不断提升队伍的素质水平。组织参加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和调解员职称评定,进一步增强队伍的执法执业能力。大力培育和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四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纪律作风常态化建设,坚决执行上级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责任落实。加强执法执业质量考评,落实执法执业责任追究制。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树立司法行政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和市司法局“十二五”规划,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事关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和谐社会构建,事关我旗民主法治建设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落实规划工作任务,列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要及时主动地向旗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规划的实施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分工配合,紧密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把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二)切实加强学习提高。
全旗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对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准确认识“十二五”期间国际国内形势,准确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认识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的本领,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务实创新的能力。
(三)强化司法行政宣传与理论研究。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成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奉献精神,进一步树立好司法行政的社会形象。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开展理论研究,认真研究司法行政工作中带有全旗性、指导性、方向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加强对信息工作的宏观指导,健全信息工作网络,完善信息工作制度,促进全旗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推进调研工作,制定调研工作计划,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建立优秀调研文章奖励制度,加快调研成果的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司法局下半年工作计划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相城后发崛起大局,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继续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不断开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相城打造苏州新门户、产业新高地、城市新家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重点要在以下五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一)推进法制宣传工作。1.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围绕争创省级先进,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各地、各部门“六五”普法考核验收。2.深化“法律六进”。抓好组织实施,增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针对性。加强部门联动协作,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实现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率、公务员任职法律知识考试率两个100%。推进“企业法律宣传年”活动,形成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研报告,加强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3.普治结合,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效果。联合协调各行业部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带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争取省级创建达标率达到25%。4.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一镇(街)一品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协调各地普遍建有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固定法治文化场所。在机关、中小学、外来务工人员集宿区等各个条线建立10个法治文化示范点,积极配合建设区法治文化公园。设计制作法治微电影、宣传片,增强法治文化影响力。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1.服务民生保障。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律服务窗口在新成立、合并村(社区)的进驻工作,实现村(社区)法律服务覆盖率100%;推进法律援助示范工作站创建,争取年内市级法律援助示范站建成率80%以上。扩大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协调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站和监狱法律援助站,试点在1-2个派出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畅通特殊人群权利救济途径。组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开通区法律援助官方微博,扩大相城法律援助影响力。实现法律援助年办案量同比增长10%;创新公证便民举措,规范公证办理流程,加强卷宗质量检查,提高群众满意率,确保公证工作无纠纷、零投诉。2.服务经济发展。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参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实现2013年走访企业900家。会同区经信局建立全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力争规模以上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数达90%以上,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团考核管理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企业发展方面的智囊作用。3.服务和谐稳定。加大律师公益活动力度,注重在外来务工人员、特殊人群中开展公益服务。组织律师积极参与“苏州市律师志愿服务团”活动。探索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方法新途径,发挥律师在涉法涉诉接访中的积极作用,主动引导群众合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培养全市领军型律师2名,骨干型律师5名,成长型律师10名。加强规模大、品牌好优秀律所的引进工作,争取2013年全区执业律师总数达100人以上。开展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创建,力争创建2-3家省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规范社矫安帮工作。1.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加强协调沟通,推进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严格调查评估、审批管理、行政奖惩、收监执行等重点执法行为,深入开展业务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及争创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专项活动,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高危人员的排查、帮教,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筹划在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内设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2.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对两类人员信息系统的规范使用,确保各项应用指标全市领先。借助全市政法信息平台作用,实现运用信息系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调查、交付衔接和收监执行等活动。通过手机GPS定位系统,随时掌握社 区服刑人员活动状态。推广运用执法记录仪信息技术手段,规范执法行为。3.运用社会资源。加大请示汇报力度,争取设立特困刑释解教人员应急救助资金。协调推进区、镇两级安置帮教就业基地建设进程,主张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就业困难“两类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确保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100%,帮教率100%,安置率96%,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100%,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20%以上,当年度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确保不发生和个人极端事件。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1.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市级规范化村(社区)调委会、区五星级调委会创建工作,争取市级规范化创建达标率达到70%;区五星级创建率达到20%。做好全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备案工作,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细则。加大协调争取力度,推进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实体化建设。2.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已建工会企业调解组织全覆盖。探索设立企业联合调解工作室,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中小企业延伸,提升企业调解组织覆盖率。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不断完善人员配备,提高物质保障水平,规范所务管理,积极创建“五好司法所”、“优秀司法所”。经常性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形成先进典型培育人才库,努力培育一批调解能手、特殊人群管理教育专家。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工作力度,实行矛盾纠纷“零上报”。召开纠纷信息情况分析会,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确保本地区各时期阶段的社会和谐稳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好调处成功率监测考评工作,实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9%以上。
(五)优化队伍建设工作。1.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在系统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党课教育暨廉政宣誓活动,做好与9个贫困家庭、学生的结对帮扶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开展律师“三亮三比三评”和承诺践诺实践活动,建立一人一档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整体水平。2.深化“司法惠万家”服务品牌建设。继续实施法制宣传利民、法律保障安民、法律服务为民、法律援助暖民、矛盾化解稳民“五大工程”,不断提升作风效能水平。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积极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开展“勤廉文化建设优胜单位”创建活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打造机关廉洁文化走廊,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认真做好信息新闻工作,不断扩大相城司法行政影响力。(编辑:圆圆)
1.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一是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3月份撤销城北卫生院、纱场卫生院、区博爱医院,三家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整建制并入区第二人民医院。对兴仁、刘桥、五甲等卫生资源待整合的乡镇,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实施中心医院改革。制定了全区股份制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7月份正式启动这项工作。5家股份制医院(中心医院),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通过资产审计,将全部职工股流转给政府,实现政府对医院的完全举办。三是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新门诊大楼正式启用,区人民医院病房大楼完成主体建设,区第六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有序推进。此外,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今年招聘人员74名,妥善安排2009级农村定向医学生19名。
2.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一是扩大基本药物受益覆盖范围。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了城区居民受益覆盖率。鼓励引导中心卫生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在临床的使用比例,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二是全面启用省新基本药物目录。按照省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基层医疗机构申报2012年度基本药物用药计划。各卫生院年初起全面配备使用省新一轮招标基药,统一省基药平台采购;村卫生室从5月中旬起统一使用新基药目录,并由所在地卫生院从省基药平台采购。三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机制。修订了中心卫生院和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使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药考核办法和标准,将规范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普惠于民
1.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今年全区参合城乡居民967262人,参合率99.6%,筹资标准提高到320元。调整完善补偿方案,将镇卫生院300元以上可报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80%,单病种结算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75%。完成了单病种付费软件的开发、政策配置和上线测试工作,从3月1日起,全面启动单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确定280家村卫生室为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在区内定点医院和大多数村卫生室实行新农合门诊即时结报。积极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二是全面启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制定了《区全面推进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实施方案》,遴选各镇卫生院(含二至八院)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生等各类卫技人员493人,组建社区责任医生团队124个,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了团队服务区域,社区责任医生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岗乡村医生根据服务半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片分区,合理确定了乡村医生责任区域范围。各服务团队按照职责,深入责任村参与居民健康体检,并为特别人群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2.卫生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工作。严格落实门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全区累计建立电子档案1044512人,纳入慢性病管理147730人。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共体检164896人,体检率71.97%。通过组织人员培训,加强物资储备,抓好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在10月13日“全市公共卫生应急大比武活动”第一阶段比赛中,我区名列前茅。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列入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在5个镇完成1.5万人的检查任务。切实做好全国中医先进单位复核评审工作,促进农村中医工作得到加强。提高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水平,骑岸、东社两家医院创建成示范乡镇卫生院。
3.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明显。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成功平稳处置省内首例霍乱疫情。扎实开展血地寄防工作。查螺总面积333.19万平方米,未发现活钉螺。疟原虫镜检1490人,其中流动人口170人。规范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对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集中开展了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5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应补种人数7447人,实补种合格7265人,补种合格率97.56%。结核病防治、精神疾病管理项目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全区发现26例耐多药结核病人,纳入治疗与管理的有16例。配合残联对全区1051例贫困精神病人实施了免费发药。妇幼卫生水平不断提升。孕妇梅毒、艾滋病筛查列入农村基本公共卫生孕早期必查免费项目。全区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67‰,婴儿死亡率3.7‰,新生儿死亡率1.7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89%。
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便民维权
1.卫生许可进一步得到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全部进入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现场审核使用移动执法工具,实时上传,保证了卫生行政许可过程高效、依时、依法运作,提高了行政效能。不断优化审批程序,尽量减少工作环节。全年共受理许可申请220件,科室现场审核380余户次,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438份,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85份;换发(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364份,换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02份,核发健康证明10453份,按时办结率达100%。已规范建立卫生许可档案211件,建立预防性卫生监督档案4件。所有许可都在规定的程序和对外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办结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了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蛋糕房、餐(饮)具消毒效果、餐饮业肉品卫生安全、“放心餐具工程”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启动了金游城、建设南路餐饮服务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学习双桂芳、诚信做食品”道德讲堂。重点加强了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小餐饮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小餐饮单位、农村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均达到100%。全区1421家餐饮服务单位(含食堂)经过量化评定达到A级的单位15家、B级451家、C级960家。全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6125户次,合格5972户次,合格率97.5%,监督覆盖率100%。查处违法餐饮服务提供者127户次,有效地推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
3.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成效显著。全面开展“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年”工作,建立完善了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评定工作,完成477家医疗机构的评定工作,并制作了公示牌,对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全面进行了公示。加强哨点建设,依托现有医疗机构网络建立了19家镇级一级哨点和312家村级二级哨点。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黑诊所、游医,联合区公安局、川姜镇派出所、工商所、区电视台对非法行医的重点地区川姜镇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处“黑诊所”4个,均依法予以了取缔;对辖区内21个非法行医者(含四个药店)予以了行政处罚,非法行医者的信息第一时间录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建立并实行了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共约谈管理相对人57家,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2起,查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3起,责令改正2家,立案查处2家。
四、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提升形象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学习中国好人王秀冲事迹为引领,在系统内掀起敬好人、学好人、做好人的良好风尚。韩振新、季新荣、钱雷云等3名同志荣获市医德诚信标兵称号,区第六人民医院荣获市医德医风先进集体称号。6月份,在行政中心多功能报告厅举办了“天使大爱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区各地举办了5场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树立了“白衣天使”的良好社会形象。认真贯彻市纪委召开的卫生系统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在全系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2.推进政务院务公开。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区纪委申报医疗机构人员招考、血务公开等区级监督项目,定期做好情况汇报。对基层单位上报的57项“三重一大”事项,已参与监督44项。规范固定资产投入管理,严格把好计划关、准入关、操作关、资金关和招标关。全年共参与监督基建工程招标10项,成交金额275万元,医疗器械招标34场次,成交金额2323余万元,累计节约资金超过300万元。此外,继续做好纪检监察预警工作,重新制作并在各单位醒目位置粘贴舆情信息公示牌57张。
3.严厉打击不正之风。开展“一单位一主题”活动,从小处着手,在每个单位重点解决一个行风问题或者打造一项行风工作亮点。共申报14个主题,涉及政务公开、行风评议、院务公开、治理商业贿赂、控制大处方、实施基药、无红包医院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开展无红包医院建设工作,重申红包惩处办法,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德诚信承诺,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以及出院病人函调和电话回访等日常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医务人员退还、拒收红包211人次,上交红包122人次,上交红包金额4.16万元,组织暗访3轮,排查红包线索1条,走访患者30余人,电话回访、函2500余人次。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印发《关于做好全区医疗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全力组织各医疗单位参与全国联评。各单位相继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推进会、点评会、座谈会,系统内形成“人人都是评议对象,个个代表卫生形象”的浓厚氛围。8月下旬,在19个镇区组织医院政风行风建设座谈会,邀请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对象参加,真实地介绍卫生工作、真诚地与社会各界沟通,真心地听取意见建议。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4次,向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社会各界发出行风调查表120余份,回收82份,接受意见建议5条。
五、推进卫生法治建设规范管理
1.法治医院创建深入开展。在总结近几年来“法治医院”创建工作经验和认真分析当前法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会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2012年全区法治医院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组织有力、医德医风高尚、医疗执业守法、院务公开透明、医疗服务优良、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合理收费、医患关系和谐、社会形象良好”九项创建标准,制订了详细的考核评估细则,并将创建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和时序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全区各地结合单位实际,研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课题,认真制定了年度领导干部、党委中心理论组和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明确了每月学法重点、学时安排,细化和具体了有关要求。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岗位练兵。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卫生执法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分片分类培训,并组织了业务知识测试。三是强化医务工作者法制教育。举办了以提高医技科室服务能力为主的业务培训4次,对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检验和护理人员197人进行“三基”知识抽考,对23家医院医疗文书质量进行检查。
3.法治文化活动有声有色。6月11-20日,我局牵头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1日在城区金游城广场举办隆重的启动仪式,食品监督单位代表、食品经营单位代表现场作诚信承诺签名,同时举办食品安全大型广场咨询服务。宣传周期间,我们还在全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四进”、“你点我检”、媒体跟踪执法、知识竞赛、灯谜竟猜、有奖答题抽奖等活动。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治文化推进年”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制作板报专栏、举办知识竞赛和开展送医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以廉政文化示范点、示范系统创建工作为抓手,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廉政文化教育、阵地、载体建设,努力营造“健康、清廉、和谐、惠民”的良好氛围。
六、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
1.全力化解和减少医患纠纷。一方面,切实加强了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全区各医疗单位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医患沟通室”建设,落实工作场所、配置办公设施和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医务员工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沟通的方法、技巧与主要内容,最大限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务人员“三基”知识培训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制度和操作规范,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认真组织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区卫生系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突出抓好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时期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全力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全系统上下还健全完善了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工作不到位或调解不力、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的,逐级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