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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时间:2022-07-12 10:48:50

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第1篇

一、巡察整改情况

(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第一、第二巡察组对黄埠、齐海、塔桥、蔡沟四个镇党委进行巡察反馈后,各镇党委就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召开党委会对县委巡察村居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党委书记能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职责,亲自抓整改,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针对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撰写了个人报告。各镇党委按照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领导讲话以党内文件形式下发被巡察村委,并将反馈情况进行公示。

(二)黄埠、翟庄、朱庙、中陈、朱楼、彭庄6村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村居组对黄埠村共反馈X大类XX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X条。其中,已整改问题X项、正在整改问题X项、未整改问题X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村居组对翟庄、朱庙2村共反馈X大类XX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X条。其中,已整改问题X项、正在整改问题X项、未整改问题X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县委第四轮第二巡察村居组对中陈、朱楼2村共反馈3大类26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9条。其中,已整改问题10项、正在整改问题6项、未整改问题10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第二巡察村居组对彭庄村共反馈3大类15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10条。其中,已整改问题8项、正在整改问题4项、未整改问题2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组织建设需要继续加强。

1.村“两委”对巡察反馈问题不重视。中陈、朱楼2村,没有在“两委”会议上安排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没有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没有形成整改责任落实,未建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党建制度仍落实不力。第一巡察组对朱庙村反馈的“两委”班子不健全、干部没有学习笔记的问题,村内整改不及时,督察组2019年10月17日进驻时、朱庙村仍未配备支部书记,查阅“两委”学习笔记时发现,朱庙村“两委”干部2019年以来没有写学习笔记;第二巡察组向中陈、朱楼2村反馈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及会审会签流于形式的问题,以上两村止本次督查仍未进行整改,相关会议记录、心得笔记等纸质材料仍无法及时提供;中陈村监委会主任朱涛平时不在村,对村务工作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强,巡察反馈后仅参与过村内3次会议。

(二)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不彻底。

1.部分帮扶工作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三村均存在党员干部较少走访贫困户的情况。中陈村依然存在项目资金未公示、村账不公开;塔桥镇彭庄村村委缺少专业会计人员管理,村内账务混乱。对于8组陈更正女儿陈青青和3组戚宁孙女朱金叶辍学现象,该村相应佐证材料还不完善,村内仅有一张手写情况说明。

2.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不足。一是对八大员疏于管理。中陈、朱楼村,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缺少激励机制,导致对工作不积极、不配合。二是坑塘治理仍存在盲点。黄埠村XX自然村西坑塘内白色垃圾较多,坑塘周围有秸秆堆放,存在焚烧秸秆的风险;中陈村小学西、彭庄村小学北坑塘内均有白色垃圾。

第2篇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校党组织巡察工作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对学校二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的重大创新。为规范学校党委巡察工作,提高巡察质量,务求监督实效,根据学校党委对校内巡察工作部署,根据《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工作流程(试行)》(XX)、中共X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X)、《2020年全省巡察工作要点》(X),和中共X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规范省级机关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X)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巡察工作流程。

一、巡察准备阶段

1.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被巡察党组织与巡察组组长及其成员。

2.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巡察工作动员会。

3.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材料准备。内容包括: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组组长讲话(模板)、被巡察党组织领导讲话(模板)、巡察工作报告(模板)等。

4.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

5.巡察办发布巡察公告。内容包括巡察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

6.被巡察党组织材料准备:工作专题汇报,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建设目录及电子文档(纸质版文档)、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主题教育相关材料、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审计报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台账等。

二、人员培训阶段

1.参加人员:巡察组全体成员。巡察办组织和邀请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巡察办主任作具体要求。

2.培训内容:

(1)集中学习巡察工作方案。

(2)解读巡察工作规则。

(3)明晰巡察工作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归档等“七个环节”,按照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解决三个步骤,通过情况通报、巡察了解,形成巡察报告;领导小组听取报告;党委听取报告;情况反馈、整改落实、巡察移交、移交后处理等环节,形成处理结果报告,注重巡察结果在干部工作中的运用,督促整改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4)通过培训,使巡察组成员明晰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X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党规党纪和文件精神的理解和工作规则的准确把握,精准做到巡察定位、巡察内容、巡察目标、巡察方式、巡察机制、巡察责任、成果运用、整改责任、巡察格局和巡察规范 “十个明确”。

(5)明晰五类责任主体。学校党委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工作研究部署责任,巡察组的组织实施责任,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的配合和整改落实责任。

三、具体实施阶段

1.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巡察办于巡察组进驻前一周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办发布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2.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1)听取专题汇报: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专题工作汇报。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述职述廉(参会人员范围为被巡察二级党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员工,必要时可特邀学生代表),接受参会人员民主测评。

(2)个别谈话。

谈话提纲: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开展作风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部门工作职能,需要涉及的其他问题。

谈话方式方法:

在与被巡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时,可以选择“二对一”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选择“一对一”的形式进行,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谈话任务比较重,且“一对一”谈话能够取得谈话对象的充分信任,经组长同意,可进行“一对一”谈话。

在开展个别谈话时,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教授、博士、团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两代表一委员”、党外代表人士为必谈对象;巡察组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找其他干部进行谈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民主测评中得分较低的干部应由巡察组长组织谈话。

在谈话过程中,巡察人员应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保持“五个敏感”,做到“五个善于”。即:对“矛盾问题”保持敏感,善于倾听;对“弦外之音”保持敏感,善于追问;对“只谈成绩”保持敏感,善于引导;对“无话可说”保持敏感,善于提问;对“自相矛盾”保持敏感,善于反问。

同时,对谈话对象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受理来电来访。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询问情况。

(6)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复制有关材料,会议记录等。

(7)召开座谈会。

二级学院(部)党组织要召开两个座谈会:教职员工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8)列席有关会议。

(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被巡察党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员工及特邀学生代表,也可采取抽样调查等民主测评方式。

问卷调查分别针对教职员工和学生。

(10)到被巡察二级党组织下属部门了解情况。

(11)专项检查。

(12)受理信访。

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重要的问题线索和巡察组认为重要的信访件,由经办人填写《学校党委巡察组重要信访件呈批单》报巡察组组长批示后办理。对其他信访件进行登记。

(13)提请协助。

财务处提供预算执行情况表,审计处提供审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国有资产登记情况表等。

(14)其他方式。

3.巡察中期,巡察办组织巡察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前期巡察工作情况和后期巡察开展计划。

4.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所有信访件分类汇总后移交学校巡察办,由巡察办按类别分别移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

5.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

6.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巡察办,经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整改。

7.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学校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者问责意见,报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决定。

8.巡察办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将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

四、总结报告阶段

1.建立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报告机制。

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等。

2.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新要求。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3.整改要坚持双反馈、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制度,构建整改监督闭环,推动立行立改和快查快结,充分发挥治本功能。

双反馈:即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

双责任:即在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双报告:即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告有针对性抓好整改工作情况。

双公开:即整改落实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通报,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全校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3篇

 

2018年,XX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始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始终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不动摇,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格局,着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

一、工作基本情况

1.坚持从“高”字入手,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动巡察工作。在队伍组建方面,进一步夯实巡察组织基础,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坚持将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干部纳入巡察队伍中。在全县范围内遴选64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4名优秀科级干部进行储备,为随时组建巡察队伍提供保障。在健全机制方面,建立纪检监察与巡察工作联动机制,出台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加强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2.坚持以“实”字为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以“六大纪律”为尺子,以“六个围绕”为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全方位的“政治体检”。今年以来,先后对15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21个贫困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通过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问题2个,反馈普遍性、倾向性问题396个,发现和收受群众举报问题线索77件;发现全县21个贫困村问题线索11件,普遍性问题97个。截止目前,县委巡察办已组织实施对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第二轮、第三轮巡察开展“回访”督查,反馈整改未到位问题49个。对问题线索立案62件,党纪政纪处分40人,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7人,问责领导干部3人,问责党组织2个,确保达到“巡一遍、新一片”的效果。

3.坚持用“借”字发力,促进巡察整改成效。一借小函件压实大责任。纪律建设“四必谈”专项行动,向县级领导移送相关“履责提示函”26份,将巡察反馈意见送达相应县领导手中,督促其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履责约谈,自上而下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借已巡问题督促未巡先改。对县委第三轮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汇总,建立“学习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党内政治生活”、“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8个方面38个问题清单。按照四个对待,即把别人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来对待,把过去的问题当成当前的问题来对待,把在其他单位发生的案件当成自己单位可能发生的案件来对待,把小问题、小苗头当成大问题、大隐患来对待。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强化“多层次、多维度”自查,积极推进未巡先改工作,确保取得“多重实效”。

4.坚持在“改”字落脚,发挥巡察成果效应。一是以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为导火索,开展以案促改。针对巡察中发现乡镇敬老院存在的冒领补贴、多头报账等问题。对全县所有乡镇敬老院财务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管理不规范问题22个,重要问题线2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送相关乡镇纪委进行查处。对管理不规范,易滋生腐败的问题,反馈县民政局,建立相关制度,填塞漏洞,防范风险。二是以上级巡察成果为助推剂,推动自查自纠。针对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意见,以及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组织各单位对照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共自查出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生项目推进缓慢、党建工作抓而不实、专项资金长期滞留账上、巡察工作比较薄弱等问题42个。各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限时整改、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解决好管党治党方全面存在的问题。

5.坚持向“同”字看齐,推动巡察上下同步。为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回头看’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XX县严格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同步推进专项巡察。12月6日至28日,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形式,对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钟陵乡、三里乡、二塘乡等6家县管单位及3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 个。

二、存在问题

(一)合力发挥不足。受巡察组刚组建,人员快速进入角色及工作磨合都需要一个过程;抽调过来的人员难以相对固定,成熟一批,又面临下一轮抽调问题;针对性开展的业务培训受限于时间过短,培训手段单一等多种因素,巡察组整体战斗力发挥效果不明显。

(二)重查找轻指导。与进驻巡察发现问题方面相比,指导督促巡察整改工作相对薄弱。由于巡察工作压茬进行,一轮接着一轮巡,巡察组精力重点都放在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交好差”上,对指导巡察整改“结好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多认为制定整改方案是被巡察单位的事,对整改方案可行性把关不严,指导缺位,让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单位束之高阁。

(三)巡察氛围不浓。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虽然采取张贴纸质公告、电视播报公告、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宣传,但群众对巡察工作知晓率低,理解不准确,参与热情不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巡察节奏。一是增加巡察轮次。年内计划完成4轮常规巡察,1轮机动巡察,1轮提级专项巡察(《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第31条提出把村社区党支部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二是做好巡察程序环节衔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五人小组”听取本轮巡察情况的同时,汇报下一轮巡察工作安排。

(二)精心备战巡察。一是汇编问题排查目录。突出“六个围绕”政治巡察要求,梳理巡察进驻了解重点方面清单,指导巡察组逐项研究,细化内容,确定监督点位,确保“政治体检”靶向不偏。二是以联动方式增强巡察力量。每轮常规巡察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进行联动。由他们制定衔接方案,成立检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党建、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并入巡察报告,做到意见统一反馈,整改分头负责督查,情况汇总报告。

(三)善用巡察方法。一是坚持“先内后外”法。把做好巡察了解“室内功课”放首位,然后按图索骥,从查阅被巡察单位提供的台账资料入手,通过“抽丝剥茧”,做到“知其然”。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和疑似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走访相关单位,收集相关有效信息,仔细印证,固化问题证据,使疑似问题得到初步排查核实,做到“知其所以然”。二是坚持“先事后人”法。围绕“三大问题”,紧盯风险岗位,首先查清哪些事项有问题,然后再追根溯源、“顺藤摸瓜”,查清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制度的缺陷,还是作风不实甚至腐败问题,与哪些人员有关。“先事后人”,有利于查明事情真相,还原事物过程;“先人后事”,可能会形成人为的“找茬”形势,造成不必要的巡察偏差。三是坚持“先疑后察”法。要树立问题导向,带着“怀疑”的眼光反复去查阅资料,带着质疑的态度去辨识真假;要树立证据意识,从各种信息筛选中梳理证据,从谈心谈话中捕捉证据,从核查核实中甄别证据。对巡察当中点到的一些问题或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能经得起推敲和时间检验。

(四)聚力巡后整改。一是层层担责抓整改。巡察情况实行“三反馈一通报”,即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委主要负责人、挂点或分管县领导反馈,向对口联系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向组织部门通报。建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具体抓整改,对口联系纪检监察部门督促促整改,组织部门专业指导整改,县领导审阅推整改,巡察组检查评估整改成效”责任机制,强化各级各层抓整改促整改合力。二是上下联动促整改。对巡察发现问题分类梳理,报请书记专题会同意,督促职能监管部门完善机制或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发挥标本兼治功效。三是整改情况汇报点评。县委“五人小组”专题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巡察组汇报检查评估情况,县领导进行点评,形成阶段整改闭环。

(五)严格队伍管理。一是指导巡察组开展组织生活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列席巡察组在巡察期间的党组织生活,谈感想,谈体会,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固化巡察业务要求。把巡察组组员当天填写日志报表,组长填写日志安排表工作要求制度化,即提高巡察组工作效率,又加强了巡察问题的管理,巡察人员的管理又更阳光。

四、意见建议

第4篇

同志们:

今天的汇报点评会,既是落实省国资委党委巡察集团公司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会,也是集团公司加速加力推动下一步整改工作的动员会。

首先,简要通报一下集团公司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集团公司巡察整改目前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即:反馈意见的传达学习阶段,整改方案的研究制定阶段,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阶段,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阶段。

在反馈意见的传达学习阶段:

X月X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了省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意见;X月X日,向各直属党组织印发了反馈意见;X月X日,在公司电视台,以新闻稿的方式公布了反馈的原则意见,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在整改方案的研究制定阶段:

X月X日至X日,集团公司党委对照省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指出的X方面X项问题,先后召开三次会议,对巡察整改方案予以研究,X月X日,集团公司党委印发了“落实省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X个问题X项举措。

在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阶段:

X月X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会。X月X日集团公司党委下发了“各二级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方案”的通知,X月X日前各单位、部室主动认领问题、形成了各自的整改方案及“三清单”。

X月X日,集团公司纪委下发了《X集团纪委关于督促推动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工作方案》。X月X日至X日,开展了第一轮督导检查,并下发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X月X日至X日,开展了第二轮督导检查。

在高质量推进整改阶段:

X月X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会,对集团公司巡察整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同时下发了《关于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巡察整改“四大措施”:安排开展X个专项治理,修订完善X方面规章制度,抓好X项事关企业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的重点事,运用“四必谈、六督查”推进整改,为集团公司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提供了坚强支撑。X月X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别进行了对照检查。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冯志君等领导莅临指导。

刚才,王万军同志对纪委督促和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X家单位作了专题汇报,从汇报情况看,大家都作了充分的准备,紧紧围绕会议主题,撰写汇报材料,问题认领全面,采取措施具体,整改工作扎实,达到了举一反三、引领示范的目的,收到了提升境界、团结鼓劲、凝心聚力的效果。用五句话来概括,就是“认领问题态度诚恳,“四个意识”更加牢固,整改措施切实可行,下步打算谋划较好,整改成果值得期待”。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整改工作标本兼职、巩固提升上还不够;二是整改工作的举措还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三是极个别单位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希望涉及部门及单位高度重视,以讲政治敢担当态度,抓实抓细整改任务,将问题整改彻底。

为使集团公司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更为扎实的成效,切实将省

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促进企业守正创新高质量发展,下面,我讲六点意见:

一、着力抓好专项治理

要紧紧围绕X个专项治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以重点问题解决带动全面整改,党委工作部、纪委、企业与规划部、改革与政策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劳动与工资部等X个牵头部门,要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真查实改,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把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把发现的问题解决掉,决不能做表面文章,为了整改而整改,造成新的日常工作与巡察整改“两张皮”现象;要“咬定青山不放松”,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收兵,整改不到位、决不松劲,抓住问题的症结要害,明确主攻方向,一件不落、一招不让地坚决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改彻底、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二、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要重点完善建立X方面管理制度,既抓好“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为目标,以夯实基础管理、提升内控水平为导向,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制度建设滞后等问题,加强集团公司层面、二级单位层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形成相互街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针对存在的问题,既在治标上想办法,又在治本上下功夫,切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制度体系;要强化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效力,坚决杜绝“只管建制度,不管执行”“有制度不执行”的现象,不断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三、着力推进重点工作

要突出抓好X项事关企业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

重点工程、重要工作,把推进重点工作和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和落实省国资国企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和当前正在做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和开展“六定”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工作调研、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发展谋划,切实抓好资本运作、推进“三大项目”建设、深化企业改革、理顺管理体系,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过硬的举措,贯彻落实好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四、做好整改销号工作

要对照集团公司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X个问题X项举措,具备销号条件的,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销号报告”或者“一项整改措施一个整改报告”的原则,按照“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的模版,撰写《X集团党委巡察整改问题销号报告》,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销号;要加强动态销号工作管理,针对巡察整改方案中的整改问题,整改举措全部落实到位的,按照“问题”进行销号;一个问题包含几项整改举措的,落实一个举措,销号一个举措;要对照集团公司和本单位制定的巡察整改“三清单”,完善问题整改工作相关印证资料,确保每一项问题整改到位、每一项举措落实到位。

五、加强督办督查

要紧盯“X”这一总任务,进一步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催办力度,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压力和动力,确保整改工作分秒必争、一刻不松、逐一销号,X月底前全部销号;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账、交账、销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坚决杜绝“文字整改”“纸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集团公司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敢于动真碰硬,要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效

果不理想的单位要责令“回炉”“补课”,严格考核;各单位要适时开展整改情况自查,确保各项举措付诸实践、落到实处,所有问题都得到有效整治。

六、圆满完成整改任务

第5篇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寂寞男人”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村、社区巡察工作的简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村、社区巡察工作的简报 近年来,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大关县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认真落实“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

在巡察组人员配备上,注重整合专职、专业力量,充分发挥人才优势。该县结合被巡察村级党组织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集中纪委、组织、农业农村、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专业力量,合力安排、混合编组。同时,采用以老带新的方式,由经验“老兵”搭配“新兵”,为全面开展好巡察工作提供能力保障,目前已充实人才库106人。

该县明确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主要以村(社区)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监督对象。重点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深化政治巡察,解决民心问题。该县着力对基层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民生领域热点难点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巡察。

在开展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中,该县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边巡察、边整改,制定印发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手册。建立了由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巡察移交、督促整改、立卷归档等方面构成工作流程,对巡察前、中、后需要开展哪些工作、怎么开展工作、开展到什么程度等进行规范和明确,有效提高了巡察工作效率,促进巡察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在开展巡察中,各巡察组不断创新宣传动员群众的方法途径,通过以“会”聚人、以“网”连人、以“点”留人、以“走”感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党组织巡察宣传60余次,召开各种宣传会120余次,发送资料2000余份,接待群众180余人次,有效调动了群众广泛参与。

及时梳理多渠道收集到的问题和诉求,采取“昼巡夜结”方式,对群众反映的具体诉求逐条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列出问题清单,按程序及时移交乡镇党委督促抓好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写入对村巡察报告,按照“三个汇报机制”审定反馈意见后,乡镇党委反馈,由乡镇党委负责督促和指导整改。目前,该县共完成45个村(社区),发现问题358个,通过立行立改反馈问题204个,已整改152个,发现问题线索11件9人。(文显翠)

第6篇

从本质上说,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是由党章所规定的重要职责,二者在目标、原则等方面关系密切。只有抓住其中的联系点,才能找到解它们的平衡点。

第一,目标的一致性。巡视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势不同而理同”。从共同目标看,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都要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巡察了解坚持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执纪审查调查通过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从实现途径看,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巡察了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出问题,推动查处严重违纪违规案件,做到利剑高悬、震摄常在;执纪审查运用“四种形态”,“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二者殊途同归,形成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强大合力。

第二,原则的同一性。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是做人的工作,都需要遵循六个基本原则。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即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即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无论谁违犯党纪,都要严肃、公正地执行纪律。实事求是原则,即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甄别是非、把握实质、恰当处理。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对违纪行为或有关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擅自决定和批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即对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处置,应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群众路线原则,即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对相关问题作出客观判断,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第三,优势的互补性。巡察了解重在发现问题,执纪审查调查重在处置问题。从发现问题到处置问题,形成完整的工作链,增强了管党治党效果。一方面,通过巡察了解提供高质量的问题线索,增强了执纪审查调查的精准度。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纪问题线索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有不少是巡察组干部深入了解过的,线索具体、可查性强,为执纪审查提供了明确的靶向”。另一方面,通过执纪审查调查有效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增强了巡察了解工作的威慑力。现在,纪检机关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都高度重视,优先研办,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是严肃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巡察的震慑和遏制作用,提振了舆论信心。

第四,工作的衔接性。实践中,巡察准备、了解、汇报反馈、移交、整改的每个环节都有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的参与和跟进,与巡察组相互支持、相得益彰。在准备环节,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向巡察组提供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情况和有关建议,帮助巡视组备足“弹药”、明确方向。在了解环节,巡察组与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密切沟通,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需要采取执纪审查调查措施的,巡察组按程序提出建议,提请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研究决定。在汇报环节,纪委领导和执纪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领导小组会议,直接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在反馈环节,反馈意见公开后,巡察办及时把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抄送纪委领导和有关纪检监察室。涉及企事业等单位的反馈意见,抄送相关纪检机构。在移交环节,参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机构办理。在整改环节,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及时将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反馈巡察机构汇总掌握,并根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提出建议,进一步巩固巡视成果。

第五,方法的共通性。巡视条例第17条规定了巡察组开

展工作的“12+N”种方法。其中,调阅资料、询问知情人和提请协助等3种方法,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执纪工作规则》的23条、28条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16条审查调查所采取的措施有共通之处。从调阅资料来说,巡视条例规定,巡视组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审查调查组可“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从询问知情人来说,按照巡视条例,巡视组可“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即向实名举报者、司法机关在押人员等有关知情人了解情况。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向了解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进行取证的过程称“询问”,实际也包含向知情人了解情况的规定。从提请协助来说,巡视组可以提请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计、金融、国企监管部门或专业技术单位,提供资料或介绍情况,进行专业鉴定或技术支持。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的规定。

二、各自的侧重点

尽管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有相同之处,但在法规依据、职能定位等方面也有明显区别。

第一,法规依据不同。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根本依据都是党章,同时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工作,但在基本依据上有所不同。巡察了解主要依据巡视条例和领导小组以及巡视办制定的相关制度;执纪审查调查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案件检查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央纪委发布的(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等配套制度。

第二,实施主体不同。巡察了解的主体是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县委或区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县委或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县委或区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巡察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组根据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授权开展巡察。执纪审查调查的主体是党的各级纪检机关,纪检机关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行使纪律审查权,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三,手段方式不同。就巡察手段方式来讲,《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了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的十三种方式,主要包括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来访、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下属单位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和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其中第一至十二项为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第十三项为授权性条款。巡察组使用的手段按照程序使用,不需要严格的审批。对审查调查的手段来讲,《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时,可以采用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措施,可以决定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并交有关机关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审查调查组可以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进行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规定》依据《监察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各项措施的重要程度、对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作用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影响程度等,对措施 使用阶段作出区分,明确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勘验检查、鉴定、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措施可以在初步核实阶段采用;而对于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影响较大的讯问、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通缉七项措施,《规定》明确限定只能在立案后使用。《规定》在初步核实阶段赋予监察机关八项措施使用权限,主要考虑是,初步核实过程中查明的有无违法犯罪事实以及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是决定是否立案的重要依据。监察机关需要一定的措施充分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收集证据,保障立案调查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第四,工作对象不同。巡察了解对象是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要分两个层次,即:中央巡视对象和省区市巡视对象。既要发现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三大问题”又要发现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违纪违规等方面问题线索。执纪审查调查对象分为五类,即: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属上级垂直管理、党的关系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党员干部;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交办的反映有违纪问题的其他党员和党组织。执纪审查调查的对象既包括涉嫌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也包括党组织;既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也包括普通党员。

第五,职能定位不同。巡察了解要突出发现问题,就是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组不直接处置,而是提出建议后由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研究决定。执纪审查调查要突出处置问题,就是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对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依据党规党纪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工作程序不同。巡察要经过六个环节,即巡察准备、了解、汇报、反馈、移交和整改。巡察组由党委“一次一授权”开展巡察,在授权范围内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巡察情况及意见建议向领导小组汇报后,报党委决定。巡察组按照党委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向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向职能部门移交意见建议。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组织整改,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相关职能部门按巡察移交的意见建议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执纪审查调查按“四种形态”“五种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对需作出处分的,要经过五个环节,即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和移送审理。通常纪检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受理职责范围内巡察机构、信访等部门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对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党员,实行分级立案,并由立案机关进行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审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某种程度上说,巡察了解是执纪审查调查的“前哨”,在程序上前后衔接、分工上互不交叉。

第七,工作权限不同。巡察了解着眼于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情况,执纪审查调查着眼于核实具体问题线索,工作权限存在较大差别。从指向性看,巡察了解所使用的方式侧重于发现问题,有的方式甚至是在没有收到相关问题反映、缺乏明确线索指向的情况下使用的。执纪审查调查所采取的措施侧重于对涉嫌违纪的线索调查核实,是对违纪事实进行取证,始于“核实印证”,止于“证据确凿”。从适用性看,巡察了解注重发现间题的全面性,所赋予的权限更加突出监督触角的广度,广泛谈话、开座谈会、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都是执纪审查所没有的。执纪审查注重调查核实的深入性,所赋予的权限更加突出调查问题的深度,使用的每一种方式都与所调查的具体问题线索有关。从约束性看,巡视了解的工作方式是柔性的,不能采用强制性的高压手段,更不能使用或变相使用“留置谈话”、集中审查谈话等措施。执纪审查调查的工作方式则是刚性的,有的甚至是强制性的,可以对被审查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暂予扣留、封存能够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对被审查调查对象的存款进行查核,并提请有关方面冻结等。

第7篇

按照巡察工作统一安排,经县委研究同意,今天我们召开X届县委第X轮巡察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对第X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坚持“两个维护”在X届县委第X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提纲,欢迎大家阅读。

 

同志们:

按照巡察工作统一安排,经县委研究同意,今天我们召开X届县委第X轮巡察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对第X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刚才,X同志宣布了县委授权第X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巡察组组员和任务分工,希望大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县委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与时俱进,坚定不移把政治巡察引向深入

深化政治巡察,抓好X届县委第X轮巡察,务必要深刻领会把握新时代要求,切实增强巡察监督的权威性和生命力。

(一)坚持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对标看齐深化政治巡察。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新修订的《党章》把建立巡视巡察制度专列一条;中央纪委全会强调要“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将巡察上升到战略地位。这些都为我们巡察提供了政治底气,我们必须咬定青山不放松,时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以“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无论是巡察机构还是被巡察单位,都要时刻认识到巡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定位,确保巡察风向正、指向明、成效好。

(二)坚持以新时代巡察工作要求为行动指南,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换届以来,县委巡察机构全面贯彻新时代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扎实开展了三轮常规巡察和房地产领域、人防系统专项巡察,既积累了经验,也树立了标杆。过去一年,我们共巡察了X家单位,其中提级巡察行政村X家,发现问题X个,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整改问题X个,占比接近八成,有力促进了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靠;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X个,已立案X起,党纪政务处分X人,巡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本轮巡察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巡视五年规划》要求,持续推进巡察“全覆盖”,完成对X个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政治巡察任务。

(三)坚持以护航县域经济发展为中心任务,质效并举深化政治巡察。县委对巡察工作寄予厚望,恩龙书记多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将巡察工作放到推动改革发展大局中去定位谋划,把来之不易的良好政治生态巩固好发展好。通过前几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来看,当前,仍然存在一些党组织主体责任不研究不落实、基层纪委履责乏力、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巡察机构要勇担使命、主动作为,聚焦县委中心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巡察的针对性,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X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把握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好县委第X轮巡察工作

此轮巡察是今年启动的第一轮巡察,既要提高站位、精心谋划,又要抓住重点高效推进,打好本年巡察工作“开局仗”。

(一)突出巡察重点。要聚焦“政治责任”。紧盯“三大问题”“六项纪律”和“六个围绕”精准发力,直指问题,深入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要抓住“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方面情况,精准分析研判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为县委决策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提供重要依据。要紧盯“重点内容”。

重点查找与中央精神相背离、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根据《开展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查找懒政怠政、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影响营商环境问题;要牢牢盯住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工程项目等重点环节,严查以权谋私、侵吞挪用、克扣强占、雁过拔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注重方式方法。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遵循《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要明确信访受理范围,对涉及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诉讼等问题的信访,按照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并做好解释工作。要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管理,根据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要求,建立台账,集中管理,统一移送。要提高线索质量。要根据被巡察单位实际情况量体裁衣、精准画像,针对县直部门,要重点看是否存在利用物资采购、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权力搞违纪违法问题;针对国有企业,要重点看是否存在利用资源分配、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等机会谋取私利问题。

对重点问题线索,有策略性的进行必要的核实甄别和深入了解,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可查性,今年我们将试行建立巡察质量考评制度,对巡察搞形式走过场、线索质量不高等问题,将约谈相关责任人。要坚持开门巡察。要消除干部群众顾虑,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公众平台发布巡察公告,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最大限度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三)要用好巡察成果。要注重反馈整改。本轮开始,巡察办负责同志要参加入驻动员会,从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要落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整改“双承诺”、整改落实情况“双报告”、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的“三双”制度,主要负责人在整改报告上要签字背书,对内容真实性负责。对延伸巡察下属单位党组织,要督促其主管单位切实担负起责任,抓好整改和管理。今年,我们还要对首轮巡察的部分单位开展“回头看”。

要加强线索处置。要对问题线索科学分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快查快结,要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审查调查中,及时转化为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震慑力;要运用到选人用人中,加大组织调整力度,防止带病提拔;要运用到维护民利中,切实增强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移交的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定期反馈办理结果。要研究治本之策。县委巡察办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深入查找共性和系统性问题,综合分析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并向县委提出完善制度、促进改革的专题报告,推动建章立制,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同时,要加强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用好问责利器,对责任不落实、交办工作不到位、拒不纠正存在问题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三、坚守责任担当,确保圆满完成巡察各项任务

当前,各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工作、政治任务,不容懈怠、不能拖延,要以强有力的责任担当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并取得实效。

(一)全面履行政治责任,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增强政治意识,对巡察组提出的正常要求,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抓好落实;对巡察组部署的自查工作,要如实客观地汇报。要增强责任意识,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威胁和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干部职工;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诚恳接受,按照标准及时整改,以此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对推三阻四、消极应对、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从严处理。

(二)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巡察监督整体合力。要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巡察办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凝聚巡察监督整体合力。巡察办要履行好统筹安排、指导监督和协调服务的职能,跟踪巡察进展情况,确保巡察组既相对独立的履行监督职责,又能按照领导小组部署,步调一致,协同推动。纪委监委、组织、检察、公安、信访、审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毫无保留地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应重点关注的人和事,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认真落实交办的任务,及时处置移交的事项。

(三)敢于担当忠诚履职,树立巡察铁军良好形象。巡察工作责任重大,对巡察干部的要求也极高。我们从纪委监委、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中抽调了12名同志参加这轮巡察工作。这些同志,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必须忠诚履职,无私无畏、尽心尽力开展好巡察工作。各巡察组要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决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绝不允许泄露任何秘密和发生以巡谋私的行为。对不正之风要敢于亮剑,对问题线索要勇于发现,不当墙头草、不做稻草人,坚决树起巡察工作的过硬招牌,坚决维护巡察干部的过硬形象。

第8篇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各自独特作用。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必须把各项监督的特点、优势发挥出来,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各展所长、优势互补。

一、派驻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各驻在单位大力支持和配合。驻在单位党组非常重视和支持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在在日常监督工作中,驻在单位党组织能够做到积极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确保我们派驻组能够安心扎实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二)走访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基本情况。派驻纪检组成立伊始便开展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工作,我们及时走访每个驻在单位,了解机构内设、党组织建设、党员领导干部等基本情况,建立了工作台账,并要求各单位及时报送领导干部变动信息和有关最新的文件、简报,及时掌握动态信息,为日常监督打下了基础。

(三)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工作制度。我们派驻组按照委机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派驻机构议事规则、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会议工作制度、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工作制度、向市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制度、驻在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工作制度等“六大制度”。初步形成了日常管理、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机制,减少了监督工作随意性,避免了监督权力的任性。

(四)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严格按照“六大制度”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一是抓会议监督。通过列席被监督单位班子会议,对相关会议程序和决策情况,进行过程性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抓专项检查。对驻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督导,发现和解决隐蔽性和深层次问题,促进重点工作落实;三是抓主体责任落实。年初督促驻在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促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四是抓重点治理。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一些顽疾,加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明察暗访力度,常抓不懈;五是抓巡察整改。强化派驻监督与巡察整改的联动,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由派驻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加强对驻在单位巡察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跟踪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

二、“四项监督”统筹协调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职责定位不准确。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定位不够精准,职责不够明确,聚焦政治建设、突出政治监督不够,认识有片面性、局限性。党风政风监督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都担负有监督职责,但由于职责不明晰,监督事项存在交叉重叠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各自为战现象,“四项监督”之间缺乏有效统筹。

(二)监督措施和方式不具体。当前,“四项监督”中各监督主体均面临工作任务多、监督领域宽、监督对象广的现状,有的监督主体分类分级分层次研究分析不够,在监督措施上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重点不突出的问题。监督方式也不具体、不细化,缺乏系统性、操作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本领较弱,存在监督手段、监督路径不规范问题,

(三)协调衔接不够。党风政风监督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在监督力量整合、工作协作配合、信息互通共享方面协调衔接不够。比如,各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均有所区别,而且问题线索存在敏感性和涉密性,当前各监督主体间信息共享深度不够、时效性不够,有待进一步协调完善。

三、推进“四项监督”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一)构建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在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部门各司其职的监督工作架构。明确监督职责,理顺“四项监督”的实施主体,明确纪委监委机关职能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作职责。党风政风监督部门负责对“四项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衔接执纪监督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执纪监督部门直接履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双重职责,着重站在维护政治生态的高度,聚焦联系地区和单位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开展监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问题线索的规范处置,加强线索、案件综合分析,及时向执纪监督部门沟通反馈,并牵头做好与审计监督部门的协查协审协作;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职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监督,重点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的监督。巡察机构负责巡察监督的统筹协调、组织安排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强化与纪委监委机关的日常协调联系。

(二)构建监督优化机制。把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系统归纳、仔细梳理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的监督方式,进一步优化、实化、细化。明确执纪监督部门通过处置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建立廉政档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专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加强警示震慑、分析研判整改等方式开展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通过监督决策、受理举报、谈心谈话、开展约谈、重点检查、监督整改、分析研判等方式开展派驻监督;巡察机构通过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巡察整改监督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第9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bz87”为你整理了这篇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的体会及感悟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上强调,政治监督越到基层,越要具体、实在。深化政治巡察,应在“三个聚焦”上下功夫,即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而村、社区作为最基层组织,其自身性质呈现出一些不同于机关单位的特点,加之各村、社区本身情况迥异,所以在巡察中发现问题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开展巡察工作时,巡察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对症下药。作为一名巡察干部,结合近几轮巡察实际,对如何开展好村(社区)巡察工作,我有以下几点感悟。

一、巡前预习分析,做实做细做足准备工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巡察前的准备是否充分,会直接影响对问题的发现。工作中我们常说的一句话“读懂它的故事,才能发现它的问题”,如果巡察进驻前我们就能对被巡察单位有个基本的“画像”,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行业风险点或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在巡察工作中就能更加合理地分配力量,更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更加精准地发现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具体工作中,在昆明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自2019年12月起,官渡区委巡察办开始运用巡前数据分析系统,巡察组在巡察进驻时就能得到由巡察办通过大数据抓取制作的巡前数据分析报告。具体做法是:通过互联网+手段,将被巡察单位的发票信息、党建云平台信息、网络舆情信息、重点岗位关键少数干部的法人信息、亲属关系等通过前期在公开平台上的数据抓取及个人填报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形成一份巡前报告,在巡察进驻社区党组织时,我们在拟定提供材料的清单前,就已能先行一步掌握和使用巡前报告中的内容,对被巡察单位有了初步了解,为进驻后开展巡察做到充分“预习”,做到磨刀不误砍柴工。

二、巡中“三要三不”,做到统一标尺

巡察过程中要有“三要”思维。

一是要有“点穴”思维。在巡察进驻一个社区,都会逐项了解情况:干部亲属关系;社区资产出租及租金;近年签订的所有合同;工程项目合同及财务支付痕迹;会议记录中关于收入分配的情况;干部违纪违法情况;食堂开支流水;收取管理费、赞助费、卫生费、水电费等情况;辖区内宗教场所情况;低保社保领取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农贸市场、建材市场、仓库、大棚房情况;辖区内环境保护、河道治理、违法建设整治等情况。有的是从财务凭证中看,有的是谈话印证,有的是现场检查,所用都是常规方法,但每一方面的情况都尽可能精准“点穴”。

二是要有统计思维。很多事情单独看不算什么事,如工作餐费、加油卡、加班费这类,都是长期少量多次发生的,偶尔一两笔无非是要件不全,但若用餐频次过高、用餐地点集中,或者异地消费多发,一旦进行统计,小账不可细算,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三是要有系统思维。在巡察社区时,我们应尽可能地站在街道乃至县区的层面上更加全面看待问题。如:街道层面对社区的考核兑现是否有担当,是否明确了什么标准?如:县区层面是否对社区干部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起底?如:区属有关部门对自己的派出机构、人员在社区领取报酬的情况是否知情?带着这些系统思维看待问题,我们会在巡察领导小组上提出来,供区委决策参考,以便统一工作要求,明确工作底线。

“三不”分别是:

一是不唯台账论。巡察监督必须要看台账,但不能唯台账论。特别巡察社区时,我们很注重现场查看,哪里有安全生产的隐患,哪里哪里有个仓库,哪里有资产土地的出租等等,实地查看比看台账得到的信息更完整。

二是不唯惯例论。巡察时我们会发现太多的违规事项都被冠以“惯例”之名,当事人揣着明白装糊涂。我们应该有怀疑精神,不能被惯例迷惑。不仅因为工作要求是越往后会执纪越严,工作标准本身亦是动态的,而且因为巡察监督的本质,亦是要打破某些违规行为法不责众的惯性,逐步纠偏,扎牢制度的笼子。

三是不能就事论事。巡察时会发现,很多社区本身已经接受过多次审计、专项纪律检查等,对于发现的不少问题也进行了整改。但令人遗憾的是,他们仅整改了当时审计或纪律检查点出来的某件事情,或清退了款项或做了情况说明,但并未一以贯之持续执行,至巡察组后面进驻,又发现已经整改过的同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此类问题,我们巡察组会通过印证相关问题进一步指出其明知故犯的情况,并对相关问题全面梳理起底,要求至少从街道层面对辖区内的所有社区统一用药,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同时,我们在巡察工作中要尽量做到“统一标尺”,就是指对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定性以及处理上要做到“一把尺子拉平”。从纵向上讲就是要对历史上发现的共性问题统一定性、统一处理;从横向上讲就是县区一级各个巡察组要对同一类问题统一定性、统一处理。对于新发现的情况,作为巡察组长,我会及时与区委巡察办沟通,领导小组听取中期汇报时,及时提请相关问题,做到各个巡察组之间统一工作要求。尽可能杜绝同类问题在不同社区和不同巡察组之间处理结果的不同,造成巡察工作尺度不一、用力不均。

三、巡后刷新题库,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第10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小呆”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落实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各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群众: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2019年7月15日-9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灵武市委进行了集中巡视,并于10月14日通报了巡视情况反馈意见,全面客观、严肃认真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巡视整改工提出了具体要求。灵武市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整改落实,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灵武市反馈的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正在推进整改4个,整改率85.7%,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和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22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向各级党组织送学上门500余次,开展“四项教育”1800余次。二是紧扣“保产业、防风险、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在对园区羊绒企业生产规模、运营情况、负债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基础上,依法依规,分类进行处置。三是严格大型宗教活动的申报审批程序,2019年审核朝觐网上报名人员414人,审核不符合规定的91人。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宣讲30余场次,受众1500余人。

二、针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4次,签批问题线索163人次,实行“一案双查”,共追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142人次。二是深化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给予党纪处分1人,问责5人次。三是举办以创建文明城市、扶贫领域作风整治等专项整治为主题电视问政4期,积极向社会公开两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成果,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8个,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四是上下联动开展银川市委“市县一体化”政治巡察,完成对我市36个党组织巡察及创城专项巡察,年度巡察覆盖率54.5%,向我市被巡察党组织共反馈问题219个,已完成整改211个,正在推进整改8个,整改率96.3%。五是坚决落实“基层减负”年目标任务,全市会议数量同比下降40.4%,普发性文件数量同比下降39.5%,督查检查考核数量同比下降59.3%,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

三、针对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重新确定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6个,市级领导深入各村调研指导227次,指导弱涣散村党组织解决问题18个。二是扎实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形成“五站一室”标准化阵地84个,特色党建服务品牌91个,培育发展“两个带头人”1260名,村级后备力量184名,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98名。三是建立《灵武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信息库》,储备入库优秀年轻干部241名。四是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待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17名干部在处分影响期满后重新任职,为1名干部予以容错免责并在全市通报,对2起受诬告陷害的被举报人予以澄清正名。

四、针对在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存在“假整改、真销号”问题,对照自治区、银川市及灵武市印发《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再次进行梳理排查,2019年9月6日完成项目整体验收,9月10日通过灵武市级销号验收,12月18日通过银川市级销号验收,现已提交自治区领导小组报备正在销号。黄河书院遗留问题,按既定路线加速化解,两批诉讼案件已基本结案,其中:第一批案件74件,已结案74件,结案率100%。第二批案件立案20件,已判决3件,等待判决16件,撤诉1件,黄河书院项目诉讼案件已基本判定,债权债务关系基本确立,目前已研究制定黄河书院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化解方案,正在积极稳步推进遗留问题处置化解。

五、针对落实落细选人用人等三个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分别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4个问题,坚持“凡提四必”要求,严格落实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任前公示、试用期、征求意见等制度,严把人选资格条件,2019年10月以来,共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卫健等部门意见54人,及时将140余份审计结果报告、受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书等计入个人档案,对54名拟提拔或进一步任用干部在灵武电视台、灵武党建网、灵武微党建、美丽灵武微信平台进行任前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市委宣传部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9个问题,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实效,加强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先后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6次,其中专题研讨4次。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题开展基层宣讲60余场次,受众3400余人。市委巡察办针对巡察中存在的9个问题,健全完善《灵武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2次提请市委常委会、2次提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成立督查组对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情况实地督查2次,对银川市委第七、第八、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3次,积极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第11篇

在县委巡察组反馈会议上的表态发言材料

巡察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9日对我村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各位领导不辞劳苦深入我村各组,听取民意、指导工作、查阅资料,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体现出了巡察组恪尽职守、求真务实、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我村全体干部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今天,巡察组的各位领导来我镇专题反馈巡察情况。巡察组对我们反馈的意见,提出的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我们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理清工作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今天的会议精神,村党支部将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并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制订整改措施,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整改,同时,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村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推动我村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下面,我代表XXX党支部作如下表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村支两委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全村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贯彻落实巡察整改意见,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的机会,一次切实加强党性修养锻磨练的机会,一次全面检查党建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强力推动全村各项事业发展的机会。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村支部虚心接受,全部认领,逐项整改,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坚持点上的问题面上改、别人的问题对照改、自己的问题精准改。会后,我们会再认真对照反馈问题和建议,结合我村各项具体工作深刻反思, 认真研究剖析,认真谋划部署。由党支部负总责,明确支委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责落实好主体责任,本人亲自主导整改工作,亲自跟踪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事事有回音,坚决做到不落一项、不丢一条,杜绝形式义现象发生。

三、学改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我村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巩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最后,我代表XXX党支部再次郑重表态,我们坚决接受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和要求,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巡察组各位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示。以上是我代表XXX党支部和全体村干部的公开表态,也是公开承诺,恳请巡察组全体领导和全镇领导和干部予以监督。

第12篇

巡察是相对于中央、省委的“巡视”而言的。巡视最多延伸到市、县,县以下则是巡视监督的空白。巡察既是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也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有力抓手,可以消除巡视监督“空白”。

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打“虎”拍“蝇”,祛“邪”惩“恶”,能有效破解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监督全覆盖的创新之举,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破解基层监督难题的必然选择。

5月25日,全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对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全面推开市、县巡察工作作出部署。

乐山市作为我省先期探索巡察工作的市,把巡察作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市、县党委相继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制度,并对市、县级部门(单位)和乡镇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乐山市在巡察中有哪些创新之举?取得了哪些成效?记者进行了调查。

向不正之风亮剑――

坚持把发现问题贯穿巡察全过程

2015年5月,乐山市市中区启动党风廉政建设首轮巡察。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新桥中学校长唐学军(乐山四中原校长)在两校任职期间存在设立并私分小金库、受贿等问题线索,把乐山四中列入巡察重点。

唐学军2012年8月起担任乐山市新桥中学校长,此前曾在乐山四中任校长9年。在乐山四中巡察时,巡察人员发现财务账面没有问题,但在学校工会主席的笔记本上发现了疑点:2011年3月将活动余款3740元交给校长唐学军;2009年9月学校食堂、小卖部创收45万元,但学校财务账面显示只有20万元……经进一步调查,巡察组在财务办公室发现了与小金库有关的零星资料。2015年6月中旬,市中区纪委介入调查。随后唐学军私设小金库案情浮出水面。

无独有偶,当了解到乐山一中责任人有违纪行为后,2015年6月至8月,乐山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对乐山一中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明真相后,最终查处了包括校长、教导处主任、国际部主任和总务处主任等4人的“窝案”,并对部分人员予以党纪、政纪立案调查。

每一次巡察前,巡察组通过走访、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广泛收集被巡察单位在社会评价、举报、审计报告等方面情况,梳理汇总后明确工作重心。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扎实做好进驻前准备工作。巡察期间,根据被巡察对象的性质和特点,找准工作的薄弱点,组织不定期明察暗访,敞开渠道接线索,做到真正找问题、找到真问题。

乐山市的巡察就是这样坚持把发现问题贯穿于整个巡察工作全过程,聚焦中心,剑指问题。目前,乐山市委先后组建了5批次28个巡察组,完成了60个市级单位的常规巡察或专项巡察,发现问题520余个。11个县(市、区)组建70多个巡察组,完成了350多个单位常规或专项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400余个。

重点在基层――

推动巡察监督全覆盖

县以下,是巡视监督的薄弱地带。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省纪委资料显示,从近年来我省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看,对市、县所属部门特别是县以下干部的反映问题占总线索的85%以上。同样,乐山将巡察的重点也放在了基层。

井研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巡察县民政局期间,发现某镇敬老院违规放贷牟利,经巡察组指出问题后,该镇党委高度重视,3天内把外放贷款全部收回。由此证明了巡察的“威力”与成效,对基层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同时,井研县还开展“下沉一级”巡察,将走访和个别谈话范围扩展到被巡察单位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等,提高基层群众谈话对象占比,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几率。开展延伸巡察,通过小分队、多批次、高频率、快节奏等方式,对专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人群开展“点穴式”巡察,发现学校伙食团管理、教学用品采购不规范等突出问题60个。

马边彝族自治县在巡察中发现了多起乡镇和村组干部在扶贫、低保等惠民领域“苍蝇式”腐败案件。荣丁镇裕坪村支书卢某某、村主任雷某某、原村主任田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荣丁镇马边河防洪治理工程征地中,采取虚报被征用土地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4.24万元私分。J坝乡会步村支书喻某聪、村主任喻某华、村文书喻某银、原村支书喻某寿、原村主任喻某纯,收取他人好处费,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操作,私自将集体林地延长承包年限20年,集体收取好处费共1.01万元。毫无疑问,他们都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而率先探索市、县巡察工作一体化模式,市、县两级分别设立巡察办,组建巡察组,让乐山的巡察更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在“用”上求实效――后续跟进“严”督查

2016年3月14日,乐山市公布了“关于市民政局等10个部门(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再监督。

这样的“阳光晒整改”让群众拍手称快,因为他们既看到了巡察的力量,还看到了整改的时效,还看到了制度上的逐步完善,从根源上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被巡察后,乐山市教育系统深化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教育系统“靠山吃山”典型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规范食堂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账务收支的监管,强力整治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一步从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民办学校、中职学校办学行为,对不规范办学的学校进行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三所学校责令其暂停招生。一系列举措,从制度上预防腐败案件的再次发生。

犍为县在巡察罗城镇时,发现原罗城镇副镇长刘坤蓉、县移民局原副局长罗明高分别在带队自查、项目验收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逐村实地检查验收,在规划路段尚未实施修建的情况下验收该路段为合格,并导致县财政将30万元扶贫移民资金划拨给了工程施工方的失职行为,在县纪委给予刘坤蓉、罗明高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此事引发深刻反思,针对巡察中反映出村道建设项目监管不严、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二级事业单位财务监管薄弱等共性问题,犍为县制定出台了《犍为县村级道路建设资金整合使用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批规章制度。同时,协调财政、交通、审计、扶贫办等部门专题研究村道建设中项目多头申报、自查验收不严等问题,出台《犍为县村级道路建设资金整合使用暂行办法》,有效规范了村道建设项目管理。

正如乐山市委书记彭琳所说的:乐山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提高巡察成果运用成效来抓,目前已对12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督查,对“”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力、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实的3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处理具体责任人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