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

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

时间:2022-05-29 14:47:55

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

第1篇

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期末及暑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

年6月10日(星期五)六年级语文、数学新授课结束,同时结束常识技能科的考查;6月13日(星期一)毕业班进入期末总复习。

年6月17日(星期五)一至五年级语文、数学结束新授课,6月20日(星期一)开始期末总复习。

年6月24日(星期五)一至五年级期末考试,上午9:30开考语文,下午2:00开考数学。具体考务工作另文安排。

年6月25日(星期六)六年级毕业考试。

幼儿离园时间为6月24日,6月26日—6月30日为各园期期末结束工作时间。

年6月26日—30日期末工作。7月1日(星期五)暑假开始。8月29日暑假结束,教师报到。8月30—31日学生注册,9月1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二、关于期末考试考查安排

1、各校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考试报名工作,按时组织学生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于6月29日前交初教室,一份留学校存档。

2、学期末一至六年级质量监测科目为语文、数学,其它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采取适当的评价方式给予评定。

3、语、数学科期末考试试卷由县局组织人员统一命题,统一印制。

4、毕业考试采取就近集中方式设置考点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基层学校负责,考生坐位按期初学生花名册顺序,采取单人单位(另见毕业考试考务安排)。坐位顺序号于6月4日前通过电子文本发初教室(表格式样由初教室统一设计)。阅卷工作由初教室统一组织。

5、县局负责对中心小学,城区小学1—5年级语、数学科质量监测。考务工作由学校负责,原则上考试坐位按学期初学生花名册顺序单人单座或不同年级交叉。考生坐位名册6月20号前以电子文本方式报初教室(表格式样由初教室统一设计)。初教室组织人员统一阅卷。

6、村级小学及教学点质量监测工作由各中心小学自行负责组织。

7、农村中小于6月23日上午安排人员领取一至五年级质量监测试卷。

8、各校组织完成期末各科成绩统计工作,并填写好“县小学期末各科成绩统计表”。城区以学校为单位,农村以中小为单位在期末结束前将各科成绩统计表报初教教研室。

三、其它工作

1、期末期间要注意做好学生,特别是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在愉悦的心境下参加复习考试。

2、主动关心随班就读和留守儿童,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参加期末复习和考试。

3、组织人员做好招生片区内适龄(六周)儿童的摸底造册工作,特别要对在外就读的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进行摸底造册(注明入学时间和学校);按照前三残儿少残疾类别编造名册;扎实抓好前三残儿少随班就读及推荐到市特教学校就读工作。

4、认真整理毕业生档案资料。①填写并整理:义教卡、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毕业证发放名册、毕业生毕业考试卷。②根据学生升入中学实际情况造册,并将义教卡送学生升入中学。

5、认真回顾一学年来的工作情况,做好总结(学期工作总结、成绩统计表于学期结束前上缴初教室)。

第2篇

【关键词】教材 中小学英语教材 教材衔接

《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言技能是英语学习交际能力的重要部分。语言技能主要包括听、说、读、写四个方面的技能以及这四种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其中听和读是理解技能,说和写是表达技能。语言技能分为九级目标,小学六年级毕业需要达到二级目标,初中一年级,即七年级需要达到三级目标。显然,要落实好这些教学目标,教师必须关注教材的衔接问题,注重对教材进行一定的对比分析,从而有的放矢地展开教学。本文笔者即以北师大版六年级教材(上、下册)和七年级教材(上、下册)的内容为例,从语言技能、语言知识和情感态度、文化意识目标三个维度进行文本对比分析,以期为有效开展教学提供帮助。

一、语言技能维度的对比分析

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笔者首先对北师大版小学六年级教材(上、下册)和七年级教材(上、下册)的听、说、读、写技能部分进行文本分析归纳,以体现教材在培养学生语言技能方面的目标,进而对比初中和小学衔接部分教材内容在听、说、读、写技能上的差异(见表1)。

笔者将表1里涉及的各语言学习项目按照年级进行了整理,以六年级和七年级教材中每个新授课单元为基准,以课文中的每个独立语言练习项目为单位,汇总形成了表2。

从表1、表2所呈现的教材在听、说、读、写四项中安排的操练栏目所占比例来看,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结合表1六年级教材(上、下册)和七年级教材(上、下册)在语言实践活动设计的项目总数上大致相当,其中北师大版七年级教材(上、下册)每个新授课单元下设Warm-up, Reading,Speaking, Vocabulary等板块,每个板块下面设有具体的相关听、说、读、写的一些语言实践活动,所以总体来讲包含的实践活动要稍多于北师大版小学教科书。

第二,结合表1、表2,对比两个年级栏目设计的类型,六年级教材(上、下册)在听、说方面和读、写方面的教材训练形式和数量相当,而七年级教材(上、下册)的听、说和读、写方面存在差异,初中阶段读、写部分在教材中所占的比例明显大于听、说部分。除听、说、读、写四个基本技能的单项训练,我们还看到六年级、七年级的教材中都有综合性及趣味性的栏目,这些栏目对提高学生英语学习兴趣、提高语言综合运用能力起着重要且积极的作用。其中可以明显对比出六年级教材(上、下册)中语言综合运用能力部分的训练要多于七年级教材(上、下册),设计的栏目种类较丰富。

第三,从栏目设计侧重点来看,六年级教材(上、下册)侧重培养学生说和写的能力,七年级教材(上、下册)更侧重于培养学生写的能力,根据课程标准上的要求,学生在七年级阶段应该能够满足语言知识三级的要求,即能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能正确使用简单的图表和海报等形式传达信息;能参照范例写出或回复简单的问候和邀请;能用短语或句子描述系列图片,编写简单故事。所以这就需要教师在小学高年级阶段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做好过渡。

二、语言知识维度的对比分析

语言知识包括语言、词汇、语法、功能和话题等五方面内容。笔者主要对北师大版六年级教材(上、下册)和七年级教材(上、下册)中各单元的话题做一些归纳。由于小学阶段英语教学还不涉及系统的语音、语法知识,所以结合课程标准只做概括介绍。

通过对六年级教材(上、下册)的统计,笔者发现每单元涉及的话题主要有校园生活、课外活动、物品价格、电脑游戏、体育运动、安全意识培养和自然环保等话题。而七年级教材(上、下册)涉及的话题主要有家庭、学校设施、课程安排、购物饮食、季节天气、情绪、动物等话题。通过以上统计结果,可以看出:

第一,小学六年级教材(上、下册)和七年级教材(上、下册)所选话题均涵盖在《课程标准》规定的二级和三级语言知识目标中,话题多为学生所熟悉的学校、家庭生活,题材贴近实际,语言生动活泼,学生乐于学习。

第二,从所选话题的内容和范围来看,小学六年级教材(上、下册)每单元的话题内容相对来说较为单一,主要围绕学生的校园生活开展;进入初中阶段之后,每单元的话题逐渐丰富起来,教科书中所列的话题内容引导学生恰当理解与运用相关的语言表达形式。

对于语法部分,结合《课程标准》对二级和三级语言知识目标的要求,七年级教材(上、下册)相比于六年级教材(上、下册)更加凸显了对语法部分的关注,突出语法的表意功能,对于七年级学生需要掌握的具体语法知识如常用语言形式的基本结构等作了具体的描述。

三、情感态度、文化意识目标维度的对比分析

《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了英语课程分级目标体系,其中义务教育六年级结束时应达到二级要求,包括对英语学习有持续的兴趣和爱好。乐于了解异国文化、习俗。而到了七年级,则要达到三级目标要求,培养学生对英语学习表现出积极性和初步的自信心,能尝试使用适当的学习方法,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能意识到语言交际中存在的文化差异。

通过对比表3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从情感态度和文化意识目标呈现方式角度来看,六年级教材(上、下册)和七年级教材(上、下册)呈现的方式角度大致相同,都是在校内和校外两个大的维度下,以学生较为熟悉的校园、家庭生活为话题,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具体如教育学生爱祖国、爱学校、爱父母,热爱大自然等。

从情感态度和文化意识目标的具体教育内容来看,两套教材设计的内容均比较广泛。但相对比而言,六年级教材(上、下册)相比于七年级教材(上、下册)更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注重在文化意识培养方面的双向渗透性,教材中呈现的内容多是让学生了解其他国家同龄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和文化交流。

通过对北师大版六年级教材(上、下册)和七年级教材(上、下册)在语言技能、语言知识和情感态度、文化意识目标三个维度上的文本分析,可以明显看出北师大版中小学教材在内容衔接上存在的差异,广大一线教师可以结合这些差异进行合理化教学,以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甘玉国.中小学英语现状衔接调查[D].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10).

[3]陈利.找准中小教学的衔接点[J].四川教育,2007(5).

第3篇

我在暑期七月中旬开始至八月底一直为专转本忙碌,首先接收各专转本学校送来的成绩,不断回答考生来电询问,接着不断发放录取通知书、高校专转本学生报名表,接待学生及学生家长。

八月份开始着手学年第二学期级、原创:级全部学生成绩汇总、合并,按学籍管理规定筛选出级、级各门课程补考名单,分别按课程打印,并将各班补考名单汇总,打印班级补考名单。(学年第二学期级、级补考名单)

接着从学年第一学期级成绩总表中筛选第二次重修名单,分别按课程、班级打印,并按学院汇总。(级第二次重修学年第一学期课程)

从学年第一学期级成绩总表中筛选重修名单,分别按课程、班级打印,并按学院汇总。(级重修学年第一学期课程)

从学年第一学期级成绩总表中筛选重修名单,分别按课程、班级打印,并按学院汇总。(级重修学年第一学期课程)

随着开学,编制硅湖大学补考证打印程序,并将级、级所有补考名单数据库中加入补考时间、地点,接着按班级打印级、级全部课程补考证,并按学院发放到教学秘书手中。(打印发放补考证)

汇总、核对学年第一学期硅湖大学级及级学生学籍异动汇总表。

按照教研室课程表,分别打印级、级各任课教师上课的学生名单,印刷、装订《硅湖大学学生学习成绩记载薄》,并按教研室发放到教师手中,保证了任课教师在开学第一节课有学生的名单。(记分册学生名单)

编制成绩汇总查询程序,将级学生所学的课程(大一、大二)汇总、核对打印在一张纸上。利用此程序打印份专转本学生成绩单;汇总级所有成绩,转换成数据库,于××年元旦之前将级毕业生推荐表上要附的成绩单一千二百多份打印出,发放到各学院。

发放关于学年第一学期级、级注册的通知,从财务处复制交费学生电子名单,打印各班交费名单,按年级装订。分别让各班级注册,由于个别学生欠费、打申请迟缓直到××年月份还有学生注册。(、学生注册)

随着补考一门一门结束,补考成绩按专业分别输入级、级全部补考成绩。

核对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各课程名单,打印记分册名单。

新生名单核对;编制新生学号;编制新生学生证编号;编制学生班级。

依照新生教研室课表,按任课教师上课的学生名单,绘制并打印全部新生上课名单,并与《成绩记载薄》一起发放到教研室。

组织级通过江苏高等专科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学生及级外语学院学生报考大学英语四、六级,并且汇制输入计算机,上报到江南大学。

由于新生学生证印制比较迟,所以新生学生证直到月份发放,与其同时让学生填写的还有《硅湖大学学生学籍登记卡》、各班学号,并且写了详细填写说明。接着新生学生证注册、编号打印、加盖钢印等。

由于考虑到级于××年毕业,所以提前从学年第二学期级成绩总表中,筛选、汇总重修名单,分别按课程、班级打印,并按学院汇总。(级重修学年第二学期课程)

年秋季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安排笔试时间、地点;上机考试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

为配合人事处下发《教师教学情况记录本》,又再一次将全校多人按课程分别打印、编排级、级、级全体学生上课名单。与记录本一起发放到学院。

接教育厅及江南大学通知,原创:转发关于核对、填写级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上报信息的通知,分别打印各班名单及制作各班电子软盘,各班核实之后,汇总与数据库内,并输入每位学生准考证号、所在高考录检表页码、行号。

由于公选课提前考查,所以打印各课程名单并制作软盘发放到任课教师手中。

由于大三学生毕业及接江南大学要求,发关于级学生填写、核对预计毕业生上报信息通知,打印名册及制作各班级电子软盘,发放于各学院核对。

打印级第二次重修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记分名单、

级重修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记分名单

级重修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成绩记分名单

级重修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记分名单

××年月初开始着手期终准备工作,打印学年第一学期级、级、学年学生成绩登记表,并按课程教师制作电子软盘二百多张。

印刷、发放硅湖大学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报告单三千多份。

第4篇

时间飞逝而去,一转眼又将迎来一年一度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很多的考生可能都会对2007年的考试产生相同的感触:国家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考试内容新、变动大,复习的重点应放在《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上,因为《经济法》的理论知识相对比较简单易懂,可用最后几天复习或者等以后报考即可。笔者曾担任过几年《经济法》考前辅导老师,通过与较多的考生接触后却发现情况并非如考生们所想的那么简单。

从2007年开始,中级《经济法》的内容主要为经济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琐碎且繁杂,涉及的法律制度很多,章与章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并且随着新的法律制度的推出(如公司法、证券法、企业法、破产法等),将会使《经济法》的教材内容发生变化,同时也会对2008年的考试重点产生影响。尤其是不接触经济法实务的考生更是对其中的理论难以理解和消化。面对新境况、新内容,怎样才能将《经济法》中繁杂的内容在短时间内记忆得更好呢?笔者建议通过对内容之间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归纳,用简单的数字和符号代替文字,便于记忆。下面以《经济法》的内容举例说明。

一、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之间的比例关系

中级《经济法》教材第四章第二节中有关“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文字表述为“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之间应当保持适当、合理的比例。现行有关规定如下:(1)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含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2)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 000万(含1 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 000万美元以上至3 000万(含3 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 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 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 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 200万美元。”

归纳记忆时,可以设“投资总额”为“T”,“注册资本”为“Z”,货币单位为“万美元”。前三个比值可以统一换算成分母为“10”的数值,即7/10,5/10和4/10。由于第四个比值比较特殊,所以可以记忆为三个以外的另一个,即1/3,这样记忆起来会比较方便。

(1)当T≤300时,Z≥7/10T

(2)当300<T≤1000时,Z≥5/10T(即1/2T)

按照(1)中,当T=300时,Z=210;

按照(2)中,当T=420时,Z=210;

当300<T≤420时,Z≥210。

(3)当1 000<T≤3 000时,Z≥4/10T(即2/5T)

按照(2)中,当T=1 000时,Z=500;

按照(3)中,当T=1 250时,Z=500;

当1 000<T≤1 250时,Z≥500。

(4)当3 000<T时,Z≥1/3T

按照(3)中,当T=3 000时,Z=1 200;

按照(4)中,当T=3 600时,Z=1 200;

当3 000<T≤3 600时,Z≥1 200。

还可以从上述归纳中再联系记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

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关系

中级《经济法》教材第四章第一节中有关“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限额的文字表述为“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以下比例确定投资总额的上限:(1)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2)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3)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 2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4)注册资本在1 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同时,根据2008年《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经济法》的有关规定 可知,“(1)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含210万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2)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含500万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3)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 200万美元(含1 200万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4)注册资本在1 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关于并购中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可以按照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之间比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特殊数值来归纳记忆。即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中取“注册资本不得低于”的三个特殊数值,即被加黑并有下划线的210、500和1 200,作为并购境内企业中注册资本的基本数值,投资总额的比例刚好为合营企业中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比例的倒数。归纳记忆时,依旧设“投资总额”为“T”,“注册资本”为“Z”,货币单位为“万美元”。

(1)当Z≤210时,T≤10/7Z

(2)当210<Z≤500时,T≤10/5Z(即2倍Z)

(3)当500<Z≤2 100时,T≤10/4Z(即2.5倍Z)

(4)当2 100<Z时,T≤3/1Z(即3倍Z)

三、合营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期限规定

中级《经济法》教材第四章第二节中有关“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期限”的文字表述为“合营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为:(1)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下(含5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1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2)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含1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1年半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3)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2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4)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1 000万美元以下(含1 0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3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5)注册资本在1 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审定。”

归纳记忆时,可以设“注册资本”为“Z”,货币单位为“万美元”。

(1)当Z≤50时,总期限为1年;

(2)当50<Z≤100时,总期限为1年半;

(3)当100<Z≤300时,总期限为2年;

(4)当300<Z≤1 000时,总期限为3年;

(5)当1 000<Z时,总期限据实审定。

四、《证券法》中需要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中级《经济法》教材第六章第三节中有关“持续信息公开”制度中重大事件的文字表述为“这里所称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11)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归纳记忆时可将12点中的关键字词挑选出来,然后将挑选出来的字词整合成一段内容较为连贯的文字,以便于记忆。

笔者将其中的关键字词挑选出来后整合为这样一段文字“由于外部条件和环境的影响,使得公司经营方针和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于是公司决定与其他企业签订重要合同,进行重大投资和重大购置财产,但由于公司有重大违约行为,导致对方企业发生重大损失,对方企业诉讼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由于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主要负责人将责任推卸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身上,试图辩解与己无关,但证据确凿而被判刑,该公司也因赔付数额巨大导致最终破产。其他的内容自己发挥。”在这段文字中叙述了一个小故事,其中被加黑并有下划线的文字均为重大事件的关键字词,可将这些关键字词在记忆时进行扩充,即可在短时间内记住这12条重大事件的全部内容了。

以上只是笔者在担任课程辅导老师时的一点点经验之谈,仅想给考生们提供一个更方便、轻松的途径来复习教材中的内容,但还需要考生们针对不同的内容、结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方法来更好的理解记忆。

第5篇

一、政治思想方面

作为一名党员,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领会执行党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重要契机,加强对马列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办公自动化等与工作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的学习,使思想认识和自身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二、工作方面

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事项:

1.学生学籍注册、学历注册及学年注册的相关工作

2013.2014级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完成,2013级注册人数2752人,2014级注册人数4448人。

2015级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完成。2015级新生共计录取5565人,注册人数4578人,放弃入学资格985人,保留入学资格2人。

2011届2482名毕业生及2012届2593名毕业生的学历注册工作。

2.学生成绩的相关工作

2014年共完成9802名在校生成绩的汇总,预计2593名毕业生在校期间全年成绩的汇总及更正,108名转专业学生成绩的录入及查询。

2015年共完成12765名在校生成绩的汇总,预计2752名毕业生在校期间全年成绩的汇总及更正,155名转专业学生成绩的录入及查询

以及每学期点名册及补考单的回收、整理入档案。

3.在校生的学籍异动

每学期进行在校生学籍信息核对的工作,学生信息核对表的制作、打印、发放、保存。近两年共办理一千余学生的休学、复学、留级、退学、转专业、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等相关学籍的异动手续与登记。

4.教务管理平台的维护

作为数据平台的维护者,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确保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补考成绩的正常录入。

5.毕业生信息的核对及毕业证书的办理

2014年完成11级大中专毕业证书的办理工作。其中大专毕业生2482人(含结业7人)。中职毕业生一专业1538人,二专业344人。

2015年完成12级大中专生毕业证书的办理工作。其中大专毕业生2593人(含实习不合格5人)。中职毕业生一专业652人,二专业166人,往届实习不合格延缓到今年毕业人数4人。

6.学生学籍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的相关工作

2012级共计2602名学生,2013级共计2748名学生学籍学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完成。

7.学生人数的及时更新及相关高基报表的统计。

每学期学籍异动后学生人数的及时更新,以及每年完成高基报表311,321,331,332四张表格的填写工作。

8.2013级共108名,2014级共155名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完成

包括转专业申请表的完善,人数的统计,文件的拟定,学籍的异动等相关工作。

9.大中专学生毕业证明书的补办工作。

大中专往届毕业生毕业证明书的办理工作,包括补办资料的填写,毕业证明书的打印,验印及盖章。

10.教务处用章的管理工作

作为教务处办公章的保管者,做好用章的管理,登记工作。

11.协助部门领导完成学校质量提升工程的相关工作。

12.参与修订学籍学历管理规定的相关工作。

13.保质保量地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14.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学习生活方面

在工作过程中,我深深感到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性,一是向书本学习,坚持每天挤出一定的时间不断充实自己,端正态度,改进方法,广泛汲取各种“营养”;二是向周围的同事学习,工作中我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虚心求教的态度,主动向领导、同事们请教,学习他们任劳任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三是向实践学习,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查找不足,提高自己,防止和克服浅尝辄止、一知半解的倾向。

第6篇

人教版七年级上册数学期末试题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6的相反数是( )

A. B. C.-6 D.6

2.餐桌边的一蔬一菜,舌尖上的一饮一酌,实属来之不易,舌尖上的浪费让人触目惊心,据统计,中国每年浪费的粮食总量折合约500亿千克,这个数据用科学计数法表示为( )

A. B. C. D

3.下列调查中,①检测深圳的空气质量; ②为了解某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确诊病人同一架飞机乘客的健康情况;③为保证“神舟9号”成功发射,对其零部件进行检查;④调查某班50名同学的视力情况。其中适合采用抽样调查的是( )

A. ① B. ② C. ③ D. ④

4.下列几何体中,从正面看(主视图)是长方形的是( )

A. B. C. D.

5.下列各式中,运算正确的是( )

A. B. C. D.

6.利用一副三角板上已知度数的角,不能画出的角是( )

A.15° B 135° C. 165° D 100°

7.已知 和 是同类项,则 的值是( )

A.2 B.3 C.4 D.6

8.如图,已知点 在线段 上,点 、 分别是 、 的中点,且 ,则 的长度为( )

A. B. C. D.

9.一家商店将某种服装按成本价提高20%后标价,又以9折优惠卖出,结果每件服装仍可获利8元,则这种服装每件的成本是( )

A. 100元 B. 105元 C. 110元 D. 115元

10.下面的图形经过折叠能围成正方体的是( )

二、填空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11.单项式 的系数是

12.对于有理数 、 ,定义一种新运算,规定 ,则

13.如图,点O是直线AB上一点,图中共有 个小于平角的角。

14. 0.15°=__________′__________″

15.若3x+2与-2x+1互为相反数,则x-2的值为__________

16.已知关于x的方程2x-a-5=0的解是x=-2,则a的值为__________

三、解答题(共72分)

17.计算(每小题5分,共20分)

(1) (2)

18.(8分)先化简,再求值: ,其中 ,

19.(8分)如图,这是一个由小立方块搭成的几何体的俯视图,小正方形中的数字表示该位置的小立方块的个数,请你画出它的主视图和左视图。

20.(8分)在“迎新年,庆元旦”期间,某商场推出 四种不同类型礼盒共1000盒进行销售,在图1中是各类型礼盒所占数的百分比,已知四类礼盒一共已经销售了50%,各类礼盒的销售数量如图2所示:

(1)商场中的 类礼盒有 盒(2分)

(2)请在图1扇形统计图中,求出 部分所对应的圆心角等于 度(2分)

(3)请将图2 的统计图补充完整(2分)

(4)通过计算得出 类礼盒销售情况最好(2分)

21.(10分)如图,

求:① ②

22.(10分)某商家将一种电视机按进价提高35%后定价,然后打出“九折酬宾,外送50元出租车费”的广告,结果每台电视机获利208元。

①求每台电视机的进价:

②另有一家商家出售同类产品,按进价提高40%,然后打出“八折酬宾”的广告,如果你想买这种产品,应选择哪一个商家?

23(8分)如图,线段AB上的点数与线段的总数有如下关系:如果线段上有3个点时,线段共有3条;如果线段上有4个点时,线段共有6条;如果线段上有5个点时,线段共有10条;

(1)线段上有6个点时,线段共有__________条。(2分)

(2)当线段上有n个点时,线段共有__________条。(用n的代数式表示)(3分)

(3)当n=100时,线段共有__________条。(3分)

人教版七年级上册数学期末试卷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5 DAABD 6-10 DCCAB

二、填空题

1 1. 12.1 13.5 14. 9,540 15.-5 16. -9

三、解答题

17.(1)12 (2) (3)-1 (4) 18. ,-8

19.

20.(1) 250(2)126(3)102(4)A 21.60°,90°

22.

23.(1)当线段AB上有6个点时,线段总数=1+2+3+4+5=15

(2)当线段AB上有n个点时,线段总数=(n-1)+(n-2)+.+3+2+1=n(n-1)/2

(3)当n=100时,线段总数=100x(100-1)/2=4950

看了“人教版七年级上册数学期末试卷”的人还看了:

1.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期末试卷及答案

2.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期末试卷

3.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期末测试题

第7篇

一、资质申请条件

(一)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已具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自*7年8月1日起应按照158号部令要求提出资质申请。

(二)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完相应的执业人员注册手续后,方可申请资质。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事务所资质。

(三)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已获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专业资质,应从专业乙级、丙级资质或事务所资质开始申请,不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申请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也可以直接申请专业乙级资质。

(四)已具有专业丙级资质企业可直接申请专业乙级资质,不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已具有专业乙级资质申请晋升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应在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及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

(五)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主营业务以外的专业工程类别监理企业资质的,应从专业乙级及以下资质开始申请。

主营业务是指企业在具有的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中主要从事的工程类别业务。

(六)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专业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应满足已有监理资质所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标准后,方可申请。申请综合资质的,应至少满足已有资质中的5个甲级专业资质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数量。

(七)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人员、工程监理业绩(包括境外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各项指标不得重复计算。

二、申请材料

(八)申请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的复印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8、企业近2年内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工作总结和监理业务手册;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九)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与主营业务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监理资质的,除应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八)条1、2、3、5、6、7、9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具有的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十)申请专业乙级和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需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八)条1、2、3、5、6、7、9所列材料,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十一)申请事务所资质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4、合伙人组成名单、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以及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5、办公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应提权证明复印件;办公场所属于租用的,应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双方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6、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十二)申请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延续的企业,需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八)条1、2、4、7所列材料,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申请事务所资质延续的企业,应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十一)条1、2、4所列材料。

(十三)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建设部负责办理。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其中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其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需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办理。

(十四)企业改制、分立、合并后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除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八)条所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或重组的情况说明,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2、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十五)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本实施意见第(八)条1、2、3、4、5、6、7、9所列的材料。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具有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

(十六)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材料应包括:《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附件材料;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涉及申请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资质的,每增加申请一项资质,申报材料应增加二份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

3、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应分开装订,用A4纸打印或复印。附件材料应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填写顺序编制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审查查找。复印材料要求清晰、可辨;

4、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填写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5、工程监理企业申报材料中如有外文,需附中文译本。

三、资质受理审查程序

(十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对于手续不全、盖章或印鉴不清的,资质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资质受理部门应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中的附件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确认企业附件材料中相关内容与原件相符。对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及附件材料、报送文件一并报建设部。

(十八)工程监理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逾期不申请资质延续的,有效期届满后,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开展工程监理业务,应按首次申请办理。

(十九)工程监理企业的所有申报材料一经建设主管部门受理,未经批准,不得修改。

(二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事务所资质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十一)对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后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资质核定:

1、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158号部令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工程监理企业的,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158号部令的审批程序对分立后的企业分别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二十二)对工程监理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应保存5年。

四、资质证书

(二十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专业甲级资质、乙级资质、丙级资质证书分别打印,每套资质证书包括一本正本和四本副本。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的计算时间以资质证书最后的核定日期为准。

(二十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全国通用,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158号部令规定以外的其它准入条件,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二十五)工程监理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应首先在全国性建设行业报刊或省级(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然后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补办资质证书的书面申请;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五、监督管理

(二十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依法对本辖区内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情况实施动态监督管理。重点检查158号部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的有关内容,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具体抽查企业的数量和比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集中监督检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

2、抽查和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检查。

(二十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按以下程序实施监督检查:

1、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其中集中监督检查方案应予以公布;

2、检查应出具相应的检查文件或证件;

3、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4、实施检查时,应首先明确监督检查内容,被检企业应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予以通报;对于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要求的监理企业,应及时上报资质许可机关,资质许可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撤回其相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对于拒不提供被检资料的企业,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提供被检资料;

5、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并由被检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6、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汇总,连同有关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建议书面告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二十八)工程监理企业违法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工程监理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报告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其中对综合资质或专业甲级资质工程监理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须通过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建设部。

六、有关说明

(二十九)注册资本金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实收资本金。

(三十)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在本企业注册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注册于两个及以上企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标注的注册专业。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两个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同一监理企业注册的,可以按照取得的注册执业证书个数,累计计算其人次。

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其注册人数和注册人次应分别满足158号部令中规定的注册人数和注册人次要求。申请综合资质的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应不少于15人次,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次。

(三十一)“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是指企业自申报之日起前2年内独立监理完成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企业申报材料中应提供相应的工程验收证明复印件。

(三十二)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事故发生日为准。

(三十三)具有事务所资质的企业只可承担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级三级且非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七、过渡期的有关规定

(三十四)158号部令自实施之日起设2年过渡期,即从*7年8月1日起,至*9年7月31日止。过渡期内,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以及申请企业分立的,按158号部令和本实施意见执行。对于准予资质许可的工程监理企业,核发新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旧的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作废。

(三十五)过渡期内,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申请资质更名、遗失补证、两家及以上企业整体合并等不涉及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可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并换发新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新资质证书有效期至*9年7月31日。

(三十六)建设主管部门在*7年8月1日之前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在过渡期内有效,但企业资质条件仍应符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的相关要求。过渡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本辖区内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过渡期届满后,对达不到158号部令要求条件的企业,要重新核定其监理企业资质等级。

第8篇

省级竞赛规程规定教练员、运动员未经省级注册通过的无参赛资格。因此,组织教练员、运动员认真及时参加省级注册是保证其顺利参赛的首要环节,也是必备步骤。省级注册每年组织一次,首次注册有以下程序:上报运动员基本信息采集指纹和照片签订注册协议书(未满18周岁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订并按指纹)参加拍摄骨龄上报运动员注册协议书网上公示名单办理注册证。

已注册成功人员每年均需上报省局进行资格确认,不进行确认将被视为放弃注册权。确认程序为:向市体育局竞赛训练处上报确认运动员名单。

二、比赛报名

报名工作是一项十分细致而繁琐的工作,为确保准确无误,参赛报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认真研究年度竞赛规程和省届运会有关文件教练员填报报名表训练科长审核各县区分管局长(市体校分管校长)签字盖章上报市体育局竞赛训练处确认(在报名截止日期3天前)上报省局青少年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

报名表中领队人选的确定:凡以县(区)组队参赛的,由所在县(区)局分管领导担任领队;市体校组队参赛的,由市体校提出建议名单报市体育局竞赛训练处审定后确认;市县联合组队的,由市体育局竞赛训练处指定领队。

三、制定参赛预案

程序化参赛是顺利完成比赛任务的关键。各县(区)各训练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参赛预案,组织教练员、科研(医务)和管理人员集体讨论。要重点围绕夺牌得分点,全面细致地安排参赛各项工作,包括赛前训练及状态调整、往返赛区组织、参赛准备、赛中指挥、赛后小结、起居作息、生活管理等。比赛预案力求科学、全面、详尽,预见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各训练单位赛前要认真组织开展预案过堂,切实将参赛预案落到实处。

四、召开赛前会议

运动队赴赛区比赛前,各训练单位应选择合适时间(队伍出发前1-3天)召开赛前会议。参加人员应包括所在县(区)分管局长(市体校校长、分管校长)、训练科长、教练员、运动员、班主任及工作人员等。会议内容应包含:1、教练员汇报比赛的准备情况,提出本次比赛的预期目标。2、训练科长审核相关证件(运动员注册证、参赛保险、运动员二代身份证等有关资料)。3、运动员代表发言,对参赛表现作表态性发言。4、班主任对运动员的文化课学习作出合理安排。5、单位领导对参赛组织及安全管理等方面提要求。

五、参赛组织管理

年度比赛成绩直接影响下一年度比赛的公费名额的确定,因此各参赛单位应全力以赴每牌必夺、每分必争,赢取最佳赛绩。要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参赛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各训练单位领导要深入比赛第一线,开展思想发动,了解参赛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指导参赛工作。要高度重视每场比赛的赛前准备、临场指挥和赛后总结等工作,精心组织好每一场次的比赛。要认真执行请示汇报制度,进入赛区后各项目领队要保持每天与市局竞训处的联系沟通,即时报告赛况(得牌得分或比分)等,对于重大的突出事件要立即向局领导报告。

六、搜集情报信息

比赛是我们检验训练效果、了解对手,分析情况、认清形势、研究对策的最好机会,2012年度比赛成绩就将代入省十八届运动会,因此各训练单位和运动队要高度重视本年度比赛相关信息(特别是主要竞争对手)的收集和整理分析。注意了解、掌握项目规程规则的最新变化,注意研究分析规程规则变化引起的各队实力变化,从而明确得牌得分重点和下一步工作方向。同时,比赛期间是与省体育局、各有关项目管理中心沟通联系的有利时机,也是向兄弟城市代表队学习和了解对手的一次极好机会。各训练单位和各参赛队要注意加强与省局、项目管理中心、兄弟城市、裁判员等方面的联系和沟通,主动处理好与兄弟市队伍的关系,及时掌握训练、比赛动态信息,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

七、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狠抓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体育道德风尚展示形象是

我们参赛的首要目标,各训练单位、各参赛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和比赛期间的赛风赛纪工作。通过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层层签订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责任状,把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对重点项目、重点队员要明确专人负责。要严格遵守赛区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参赛;比赛中要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尊重裁判,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力争取得精神文明和运动成绩双丰收。

第9篇

一、进一步明确清理、整理归档文件的重点

清理、整理归档文件的重点是一九九六年以来各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所形成的文件(具体参考本意见二:各类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的确定),上级机关普发的文件暂不作为清理、整理的重点。

二、各类归档文件(案卷)保管期限的确定

(一)文书档案

1、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材料(永久)

2、农村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汇总表、花名册(长期)

3、大集体企业、划规企业养老保险与退休养老金统筹资金平衡表、花名册、登记表(长期)

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花名册、登记材料、一次性退保人员花名册(长期)

5、镇(乡)办企业人员花名册、登记表(长期)

6、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花名册、登记表(长期)

7、劳动争议仲裁协议书、处理文件(长期)

8、养老保险进度统计表、资金测算表、年报表(长期)

9、领取失业救济金人员花名册(长期)

10、劳动用工监察文件(长期)

11、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长期)

12、劳动合同文件、外来务工人员花名册等(短期)

(二)会计档案

劳动和社保所形成的会计档案在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保管期限的基础上,再延长10年。

三、整理方法的选择

各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所形成的归档文件,原则上采用《*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和装盒,如果2003年之前形成的档案案卷质量符合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要求,则可以保留原整理方法,即不再拆卷进行重新整理。

四、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10篇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如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执业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日本公认会计士等)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信用指的是注册会计师能够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按照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对被服务单位的会计资料审核,提出公允意见,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复核,使社会公众足够信任被审计单位经营状况。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级,是社会中介服务为社会提供资信信息,或为单位自身提供决策参考。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就是从审计质量、规模、管理水平、历史表现等多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出相应的级别。

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的意义及理论依据

(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的意义 社会主义经济既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党中央对行业协会的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市场中介组织,扮演着“经济警察”的角色,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保持诚信,否则会影响市场经济秩序,最终被市场所淘汰。然而,众多造假事件的出现,使得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了一次又一次质疑,也使得会计师事务所乃至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因而,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信用体系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是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并定期公布,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信用等级,从而形成社会监督机制,促使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依规按程序执业,提高审计质量。因此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是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的理论依据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的理论依据。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信息不对称会造成市场交易双方利益的失衡,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影响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在审计市场上,对公司的审计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而广大投资者不直接参与。由于投资者无法完全掌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只能得到审计结果,因此造成了信息不对称。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无法对企业做出正确的评价,从而影响投资。投资者、信贷者将会通过更高的资本报酬来补偿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致使企业融资困难以及资本成本的上升。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可将事务所区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事务所的信用等级,投资者可以掌握会计报表的可信度,进而依据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对企业做出正确的评价,避免因虚假信息造成决策上的失误,蒙受经济损失。

另外,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还可以对审计委托人起到有力的监督作用。事务所信用等级定期公布,为社会公众所知,如果审计委托人聘请信用等级低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表明其不良动机。这样便促使审计委托人聘请等级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众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还可以约束会计师事务所的运作,弥补现有监管体系的不足,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信誉管理。有学者通过研究指出,中介机构的声誉越高,维护自身声誉的动机就越强,这将带来更高质量的信息认证和价格。同理,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声誉越高,越有利于其加强信誉管理。为了获得或维持较高的信誉,会计师事务会不断提高专业能力,防止审计失败对其声誉带来损害。对于等级低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量会逐渐减少,最终被市场所淘汰。对于监管机构而言,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监管机构可以在评级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监管,降低监管成本。因此,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是十分必要的。

三、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现状

(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 会计师信用评价始于美国,是以事务所整体为评价对象,并且评价结果向公众公开,但评价只列举重大缺陷不进行评分或评级。我国台湾对注册会计师的信用评价主要是抽查个别审计案件的工作内容,以判定注册会计师信用好坏,这种评价方法主要与台湾注册会计师多,单独执业且事务所规模不大有关。王善平提出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星级管理,认为应按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服务两个方面的综合体系评价事务所,其规模包括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注册会计师、从业人数、注册资本和年平均签证业务收入;服务包括证实与证伪能力、服务态度、服务的及时性、对社会的责任感,并建议规定不同星级的事务所执行不同的业务范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中提出,要研究探索中小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通过对中小事务所人才状况、内部治理、行业贡献、诚信水平和品牌形象等进行客观考察,评定信用等级。对业务精专、质量过硬、市场信誉度高的中小事务所,给予宣传推介,重点扶持。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率先推出注册会计师执业信用管理和注册会计师诚信管理等举措,由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合作,建立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档案,逐步收集、记录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和被政府部门处罚的情况,并通过适当的渠道进行披露,这是培育事务所声誉的很好的尝试。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信用体系还在完善之中,注册会计师执业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目前的诚信档案存在局限性,仅仅只对每年一度的执业质量检查中不良记录的情况记入档案,涉及注册、执业、培训、会费缴纳等方面的情况并没有记录其诚信档案,导致部分注册会计师以虚假信息挂靠会计师事务所,任由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出具报告。(2)部分注册会计师的诚信和风险意识较差,只要有钱,什么报告都敢出。(3)建立注册会计师个人诚信档案的宣传工作尚不到位,部分人直到受到惩戒才知道不良记录会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4)极少数人以手中的资源,利用部分人急于挣钱的心理,网络一部分注册会计师成立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服务”。由于这些人完全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违规出具报告,赚了钱是自己的,出了事由注册会计师承担,而少数注册会计师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为了一点点小利,心甘情愿地受他人控制。(5)由于目前相关制度的不完善,诚信档案尚没有完全向社会公开,其作用尚不能完全体现出来。(6)成立会计师事务所的门坎太低,导致会计师事务所越办越小、越办越多。(7)重检查轻处罚使注册会计师有恃无恐,过去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都是本着治病救人的想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出现的问题主要以风险提示为主,同时考虑不扩大社会舆论对行业造成的不良影响,轻易不惩戒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这种良苦用心却被一些人当作挡箭牌,导致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

(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方法 刘爱东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的多层次灰色模糊评价方法,构建了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从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执业状况、组织结构、承担风险能力和信用状况等6个方面为主要指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指标权重确定时运用了带有专家可信度的非线性优化层次分析法。张俊民等以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监管状况评价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状况,构建了评价模型,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陈明等从经济学角度对会计师事务进行信用评级进行了解释,并构建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指出信用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准确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信用,单一指标是不够的,需要一个合理的综合指标体系来实现。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有信用意味着其在执业过程中能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因此构建信用评价标准时多考虑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建议从事务所规模、承担风险能力等六个方面进行信用评分。徐剑峰提出了基于“五C”系统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从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五个方面来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信用状况。虽然刘爱东、张俊民等提出了一些评级方法,但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还需进一步研究。

五、KNN信用评级方法运用

(一)数据来源 收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2008年、2009年、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在这三年中的信息不一样,将其作为三条独立的数据。将每年的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每个等级共有75条数据。在4个等级中各随机抽取9条作为测试数据,即作为待评级的会计师事务所,如表1所示。4个等级中余下的数据中各随机抽取30条作为训练样本,如表2所示。

(二)特征项选取与量化 为了简化过程,只取“年度总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领军人才数量”、“分所数量”、“从业人员人数”作为特征项。

(三)向量表示 先进行特征项量化,量化方法如下:已知训练样本xi的年度总收入为ai,则xi的“年度总收入”这一特征项的分值为ai/max(ai),其中max(ai)指的是ai(i=1,…,m)中的最大值。其它特征项的量化使用类似的方法。虽然这种量化方法与上文讲到的量化方法不一样,但也能反映出这些特征项与事务所信用高低的关系,不影响对这种评级方法的测试。量化结果如表3、表4所示。然后根据表3、表4将测试数据、训练样本表示成向量。例如,测试数据1对应的向量为(0.91926,0.582248,0.214286,0.222222,0.957209),训练样本1对应的向量为(1,0.46,0.3,0.409091,0.723315)。

(四)相似度计算与信用评级 利用夹角余弦公式分别计算36条测试数据与120个训练样本的相似程度。为每一条测试数据选出10个最相似的样本,如表5所示。然后利用上文中的方法给每一个等级打分,选出分值最高的等级作为信用评级结果,如表6所示。

(五)评级结果 利用基于KNN算法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方法得到的结果与之前设定的等级一致,说明该方法在进行信用评级时能达到预期效果。在利用KNN算法进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时,是将评价指标作为特征项,然后对特征项量化,把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成向量。为了简化实验过程只使用了“年度总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等五个特征项,不能全面地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信用评级,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考虑各个方面的特征项,同时还要考虑各特征项的权重。

六、结论

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理论上不仅要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在实践中更要与会计工作实际相结合,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解决好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方法问题,并为监管部门提供一个信用评级的工具,有利于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分类管理。监管部门可将评级结果对外公布,并强制上市公司在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所聘事务所的评级情况,给市场一个有关执业质量的信号,这样会促使事务所加强自身服务质量,改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的需求者(社会公众)与供给者(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信息失衡的状态,更有效地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对净化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环境,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朝着健康、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罗劲博:《西安市会计师事务所社会信用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1期。

[2]刘爱东、王慧:《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的多层次灰色模糊评价方法》,《财务与金融》2009年第1期。

[3]张俊民、韩传模、王成秋:《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监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年第5期。

[4]张岩:《会计师事务所评级制度探讨》,《吕梁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第11篇

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是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环节包括:

(一)确定专人与入团积极分子联系,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二)动员和带领入团积极分子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成绩,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三)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使他们在团的生活中得到锻炼,加深对团的认识。

(四)分配入团积极分子做一些适当的社会工作,加强组织性的训练。

(五)定期给入团积极分子上团课,使他们了解团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团章》的理解。

二、团员发展

团员发展的程序主要包括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考察、接受发展对象入团。团员发展必须履行如下手续:

(一)凡志愿入团青年,必须向团组织提出申请。

(二)凡入团的青年,必须有本支部两名团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

(三)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支部大会发展新团员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经到会团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五)团的基层委员会(或由被授权接受新团员的团总支)对支部大会的决议要认真审核和及时审批。审批团员,必须召开团委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行。

(六)青年被批准入团,团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团委批准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团员大会宣布。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从上级团委批准之月起交纳团费。

(七)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宣誓仪式可以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组织。

(八)新团员被上级团委批准入团后,团组织应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二、团员证制度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也是团员区别于一般青年的荣誉标志。

(一)团员证的功能

1、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2、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3、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4、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

5、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6、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7、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二)团员证的管理职责

团支部是团员证管理体系的最基础单位,在团员证管理中担负着最直接和重要的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团费收缴并在团费收缴卡上加以记载。

2、建立团员花名册。

3、做好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三)团员证的颁发

团员被批准入团后,团的组织应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团的县级委员会为团员证颁发单位。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可以授权下属团的基层委员会和独立团总支办理颁发团员证的具体事宜。

团员证编号由团的县级委员会统一编排。由8位阿位伯数字组成,前3位数表示基层团委或独立团总支,后5位数是该基层团委或独立团总支所属团员的团员证序号。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新发展的团员,其团员证编号按已编到的序号递增。

三、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

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在已建立团员卡片的地区,应连同团员卡片一起移交)。

团员转接组织关系时,凡在建有人事档案的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部队入团的团员,因变动工作、毕业、复员转业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应与人事档案一并转移。在未建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入团的团员,其入团志愿书一般存所在基层团委,保存期限为十五年。这类团员因升学、参军、招工、招干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入团志愿书应随之转移。

四、团费收缴

团费收缴是团支部的一项基础工作。团费收缴的标准如下: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二)外出务工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种情况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三)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种情况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四)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种情况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五)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部和武警总队政治部规定。

(七)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八)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团支部(团总支)一般每月向上级团委缴纳一次团费。个别团费收入比较少的团支部,经上级团委同意,可以每季度上缴一次。

五、团员统计

团员统计工作,是团支部(团总支)的一项基础工作。其基本要求如下: (一)团员统计应以团支部(团总支)为单位,以团员的正式组织关系为依据。

(二)团员统计应根据上级团委制发的报表,按规定逐项认真填写,不能任意修改变更报表的表式项目。

(三)团员的统计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团支部、团总支应该在每一季度末统计一次,并将情况上报基层团委。

六、团员教育评议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由基层团委统一安排,团支部具体实施。其程序如下:

(一)由团员对照团章和团员的具体标准进行个人思想总结。

(二)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个人宣读思想总结,其他团员根据总结内容,对照评议标准进行认真评议。

(三)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一贯表现,根据支部大会或团小组的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评议意见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教评活动结束后,优秀团员需经团支部讨论推荐,报上级团委批准,并颁发优秀团员荣誉证书。对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负责地向党组织推荐做党员发展对象。对于优秀团员和合格团员,由团支部为他们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于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可以暂缓三个月至半年后注册。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经教育帮助仍不改正的,团组织应予以除名。错误情况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直至开除团籍。

七、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或团总支为单位,注册工作一般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以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二)团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

(三)团支部验收团员上年度团费收缴卡,并收缴拖欠团费。

(四)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的“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同时发给下年度团费收缴卡。

(五)根据团员注册情况,搞好年度团员统计。

(六)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在注册中,对于年满28周岁的团员,团支部应按规定的程序为其办理离团手续。

(七)发展新团员。根据团支部团员发展计划,在团籍注册结束时,应及时吸收已具备条件的青年加入团的组织。发展新团员应严格履行入团手续,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团委汇报注册情况,并根据团员注册、超龄团员离团和发展新团员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

八、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要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还要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其具体程序是:

(一)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

(二)团员酝酿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报上级团委。

(三)上级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正式推荐。团支部书记由上级团委直接向有关党组织推荐。

九、团员超龄离团

为超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是一件经常工作。有关规定如下:

(一)团员超龄离团,团支部或团总支应找其个别谈话,肯定其在团内的进步和成绩,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并且听取其对团支部(总支)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二)超龄团员离团时,应发给《团员超龄离团纪念证》。

(三)超龄团员离团以后,应及时报告上级团委,并将其档案材料送交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保存,或者由原保管机关存档。

十、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对团员的奖励可以分为两类:通报表扬和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荣誉称号。

对团员的处分可以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五种形式。

给团员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给予团员开除团籍的处分,由团支部讨论决定,报团的县级或相当于县级的委员会批准。

十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流动团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活动的团员。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工作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团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团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机制。

2、坚持证档分离、交叉覆盖。允许流动团员的组织隶属关系与参加团的活动适当分离,可以同时编入多个基层团组织,实现团组织对流动团员的交叉覆盖。

3、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团员的分布状况、职业性质和居住特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团员流动到哪里,团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4、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维权、学习、就业创业和文化生活等方面为流动团员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二)完善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1、加强团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毕业学生或退伍军人团员原所在团组织应将团员的组织关系及时转接到其就业单位或居住地街道、乡镇团组织。街道社区(乡镇、村)团组织应及时接收下岗(失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和大、中专(中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中的团员,并将其编入相应的支部。基层团组织每半年要对在册登记的团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发现流失现象应及时查明团员去向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流入地团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流动团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团组织联系的,团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要按《团章》及团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2、及时将流动团员编入到流入地基层团组织。流动团员就业单位有团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团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团组织或无就业单位的流动团员,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商会、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团组织。在流动团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居民区、工业区、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地,可专门建立流动团员团组织。流出地团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团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团组织,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团组织进行管理。

3、健全流动团员联系制度。流出地团组织要通过定期联系、跟踪考评等方式,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团员联络、管理办法。流入地团组织要拓展和规范联系渠道,通过设立流动团员联系站(点)、实行流动团员社区报到制等形式,主动与流动团员建立联系,掌握流动团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及时向流出地团组织和有关单位反馈团员的表现情况,作为对团员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的依据。

4、构建流动团员服务体系。针对流动团员在权益维护、学习成才、就业创业、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具体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在流动团员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和自护知识,增强流动团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协助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劳动安全、人身伤害、工资拖欠等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流动团员进行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心理生理、文明行为等教育,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在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为流动团员提供帮助,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流动团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12篇

第一条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称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第六条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医学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适应农村需要的医学学历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的卫生人员。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第七条国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国家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办村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

第二章执业注册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十一条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

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本条所指的培训、考试,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完成。

第十二条本条例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

第十六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应当依据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十一条村民和乡村医生发现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反映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二十三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二)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三)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获取报酬;

(六)对当地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五条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第二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第二十八条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乡村医生一般医疗服务范围,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第三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开展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培训规划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对承担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其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边远贫困地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负责组织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为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学习提供条件,保证乡村医生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三十三条乡村医生应当按照培训规划的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分析结果与乡村医生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村民或者乡村医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

(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九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四十条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四十一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或者再注册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村民予以公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