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2:30: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还款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从还款协议的内容来看,一般情况下还款协议属于正式合同的补充协议,应当属于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属于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1987)教计字139号文件精神,_________大学_________系_________专业_________级学生_________(学号_________),自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共计向_________大学借贷无息贷款(大写):_________;现在已归还(大写):_________。贷款学生因在毕业前不能全部还清所欠贷款,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1990)教财49号和_________大学_________号文件精神,经贷款学生本人申请,并征得经济担保人_________同意和负责经济赔偿担保,特商签该协议如下:
1.协议还款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贷款学生在此期限内可随时来人或通过邮局、银行汇款办理还款结算手续。
2.贷款学生在未还清全部所欠贷款之前,暂不发给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
3.根据“有贷必还”的原则,对未履行该协议,拖延还款期限者,学校有权向经济担保人追回其全部所欠贷款,并追收所欠贷款年额的5%的滞纳金。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经济担保人(或单位)(签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一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
贷款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
借款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贷款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抵押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X月利率X(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____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X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贷款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银行住房贷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或授权人)
公积金贷款扣款规则:
1、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合同中约定的是扣款日,该日期指的是每月银行从你还款账户中划款的时间,你应当最迟于还款日的前一天将还款额足额存入还款账户中,如果扣款日当天存款容易造成逾期。
2、如果是自由还款方式,借款人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操作:
(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先通过呼叫核心电话委托系统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贷款金额(该金额应为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及较低还款额之和),即借款人若按此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则贷款不再逾期。借款人再通过呼叫核心电话委托系统或到贷款业务部门签定《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通知书》确定下一还款日的还款额。
(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个人贷款,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柜台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先向贷款业务部门提出申请,设定一个约定还款日,约定还款日的范围为:借款人到管理部办理还款手续的三天(不含)后至下一个合同约定还款日(不含)之前。
(来源:文章屋网 )
组合贷款借款合同范文一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_____,产量________,利润________,税金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厘 ____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 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 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 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失效。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组合贷款借款合同范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息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_年)按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1.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元。
3.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1)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1.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人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5)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6)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组合贷款借款合同范文三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一年
四、还款日期:
五、还款方式: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甲方或者乙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由第三方进行调解;
七、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指纹): 乙方(签字、指纹):
合同签订日期:
合 同 编 号 :
借 款 人:
抵 押 人:
保 证 人:
贷 款 人:
贷款品种:
本合同签约各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个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贷款人一定积极解答。借款人和
担保人有权同意本合同和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第一章 贷款
第一条 贷款种类。贷款人经审核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书,同意向其发放贷款。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的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四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贷款借据(附件2)记载日期起算,即自_____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 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或计息方法变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开始,贷款利率按调整后适用利率 浮 %计息。贷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调整本合同贷款利率的,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的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 计算方法。利息以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第七条 上述约定与贷款借据不符的,以贷款借据为准,贷款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提款先决条件。借款人在提款前,应满足如下先决条件:
8.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及还款的账户。
8.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已生效。
8.3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该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
第九条 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将借款人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的贷款一次性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附件3),或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第十条 贷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采用 (抵押/保证)担保方式,抵押人为 、保证人为 (视情况而定,下文统称为“担保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应担保条款。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选择以下 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 (月/季)共分 期偿还,具体还款金额及还款日期见贷款行提供的《还款计划书》(附件4)
1、利随本清
2、等额还本付息
3、等本金还款
4、递增/递减还款法
5、按期还息一次还本
6、前3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额还款
7、前3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本还款
8、前5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额还款
9、前5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本还款
第十二条 贷款人可在约定的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附件4)内扣收到期本息。借款人应保证还款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偿还到期应付本息。若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账号或对还款账户进行任何类似变更,借款人须到贷款人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超期或任何其他类似变化事项,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立新的扣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应付本息。
第十三条 贷款人将对逾期贷款本金按贷款利率加收50%计收罚息,对逾期贷款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四条 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未还贷款,但应按下列要求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每年只能提前偿还一次贷款。
14.1借款人必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该申请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14.2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每次还款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 元,提前还款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14.3对于因提前还款而变更还款期限的,重新约定的还款期限不得长于原期限,且仍按照贷款借据约定的利率及还款方式计收贷款本息。
14.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贷款人与借款人应对剩余部分未还贷款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借款人应按贷款人重新提供的《还款计划书》标明的还款日期和还款额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十五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
15.1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5.2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5.3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贷款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任何事件。
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如下:
15.4按照贷款人之要求,如实提供贷款审查过程中应提交的资料,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15.5按本合同之规定清偿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利息;
15.6 在借款人的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15.7 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第十六条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6.1借款人
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按时或全额履行还款义务的;
16.2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16.3借款人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16.4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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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16.5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 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7.1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
17.2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17.3要求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押物;
17.4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第二章 抵 押
第十八条 抵押人自愿以其享有合法所有权和处分权的 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以担保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抵押物具体情况见附件1:《抵押物品清单》。
第十九条 本合同签订时,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共计人民币(大写) 1 元,抵押率为 %.在抵押期限内,抵押物的抵押率若超出此抵押率时,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抵押物或贷款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抵押人拒绝履行上述约定视同违约,贷款人有权行使其在本合同第十七条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条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期限即为本合同第一章约定的贷款种类、贷款金额、贷款期限。
第二十一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必须亲自或委托贷款人持本合同到有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承担50%.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资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均由贷款人执管。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须向 保险公司办理 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偿清之前,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执管。贷款人有权收取保险赔偿金并视情况将其直接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款项。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
第二十五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妥善并合理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检查。
第二十六条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26.1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处分权,抵押物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
26.2抵押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6.3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26.4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转让、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26.5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贷款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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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6.6抵押人不应采取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抵押人的同意。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抵押将一直保持有效、直至依据本合同项下规定应付的本
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款项全部偿清为止。
第三章 保 证
第三十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借取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以下第 种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保证按贷款人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抵押人已就抵押物有效设定抵押,且相关抵押物权利证明及设定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交付贷款人正式执管之日止。
2.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止。
第三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总额。
第三十二条 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 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三十三条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证人授权贷款人自行按贷款金额的 %从保证人账户中将相应金额转入保证金专户,户名: ,账号: ,作为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保证金。贷款人实现本章项下的担保权益时,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专户中扣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付的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第三十五条 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34.1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4.2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4.3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34.4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34.5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34.6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
三十七条 无需事先征得保证人的同意,贷款人可将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保证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并应当为此目的完成相应的法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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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章 其他条款
第三十九条 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应当全额支付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四十条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签字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43.1由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3.2向 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3.3 .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借款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抵押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及抵押物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代表借款人、担保人签字的委托人应提供完整的委托文件(包括公证处对委托文件的公证)
第四十五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依法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贷款/还款账户》、《还款计划书》、《提前还款申请》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47.1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47.2经司法机关裁决后强制进行执行。
第四十八条 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
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补充条款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及抵押物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 签订。
贷款人:中国光大银行
授权代表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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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借款人 : (或委托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抵押人 (或委托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或委托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附件1: 抵 押 物 品 清 单 号《中国光大银行个人贷款合同》项下抵押物为 : 房 产 抵 押 抵押物名称地址 建筑面积 单价 评估/购买价值 抵
押率 所购房性质 商品房 房改房 解困/安居房 他人私房 其他房产 住宅 公建 多层 高层 产权证明编号 评估机构 房产开发商 联系电话 购房协议编号 房产用途 房产开发商 联系电话 车 辆 抵 押 品牌
2009年11月,徐某以购买位于某市某小区某单元房屋为由,向该市商业银行某支行(下称“某支行”)申请个人购房贷款。2009年11月9日,某支行向徐某发放贷款80万元,贷款期限30年,贷款利率为七折优惠利率。此后,贷款一直处于正常状态。2010年6月10日,第三人张某填写了《个人贷款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表》,并签署了本人姓名、代签徐某姓名,为徐某名下贷款办理提前还款申请。2010年7月8日,张某办理了全额提前还款手续,一次性还款79万余元。2010年8月,徐某以某支行在没有取得其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接受张某还款,违背贷款合同目的,且某支行办理提前还款程序不符合借款合同约定为由,向某市某区法院提讼,要求撤销提前还款行为。
在应诉过程中,某支行经调查了解,本案所涉房屋虽登记在徐某名下,且某支行的借款人亦为徐某,但实际上房屋买卖和贷款系张某为了获取银行优惠贷款利率,借用徐某名义办理的借名购房和借名贷款。房屋买卖的首付款及各项税费均由张某支付,贷款也全部由张某偿还。2009年12月19日,徐某与张某专门就借名购房及贷款签署了协议书,明确约定贷款所购房屋归张某所有,有关一切还款事宜全部由张某负责。徐某的《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存折原件均由张某保管。2010年4月,张某要求徐某将借名所购房屋过户至张某名下时遭到徐某拒绝,张某遂以徐某为被告向某市某区法院提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张某所有,徐某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在该确权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徐某曾表示同意诉争房屋归张某所有,但认为其因借名购房和贷款而无法申请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也无法享受首次购房的各项优惠政策,故要求张某支付20万元的经济补偿作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条件。为确保能够获得本案所涉房屋所有权,并进一步证明贷款系由其偿还,张某于2010年7月8日将徐某名下贷款提前清偿。2010年8月,某市某区法院就确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张某胜诉,徐某随即提起上诉,并以某支行为被告提起本案之诉。
某市某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与某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徐某曾以签订书面协议书的形式对张某进行了还款授权,虽徐某在庭审过程中表示撤销授权,但这并不影响张某之前还款行为的效力。在张某办理提前还款时,某支行虽不知晓还款授权情况,但是张某向银行提供的还款私密信息真实有效,且还款授权实际存在,故张某的提前还款申请行为应为有效。某支行经审核后办理提前还款的行为,符合《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款行为合法有效。据此,一审判决驳回徐某的诉讼请求。
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某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某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分析
本案纠纷的发生虽然看似由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引发,实际却是因购房人为获取优惠贷款利率而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及贷款引起的。本案的焦点是:第一,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及贷款的合同效力和房屋归属;第二,银行在受理第三人代办提前还款业务时的审核义务。
借名购房、贷款的合同效力及房屋归属问题
由于近几年来房地产政策不断变化,不同时期不同身份的购房人可能适用不同的购房政策和贷款政策。因此,个别购房人出于规避调控政策的目的,通过借用他人名义的方式购买房屋、申请贷款。本案中,张某正是出于规避“二套房屋贷款利率上浮”信贷政策的目的,在与徐某达成合意后借用徐某名义购房和贷款。但事实上,名义购房人和实际购房人时常会因名义购房人反悔,拒绝将房屋过户至实际购房人名下而发生纠纷。此时,名义购房人往往主张其与实际购房人签订的关于借名购房的协议,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合同。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内容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时,方属于无效合同。借名购房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政策内容亦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借名购房当事人之间签署的关于约定借名购房、贷款的合同应当属于有效的民事合同。例如,2010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可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实践也认为借名购房、贷款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银行办理个人贷款提前还款业务的身份审核义务
通常情况下,银行接受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提前还款属于有利于借款人的行为,银行对实际办理提前还款业务的人员的身份审核并不十分严格,在预约提前还款的时间要求上也并不严格按照借款人必须提前15天预约的合同约定执行,而是更注重对贷款信息的核对。只要贷款信息无误,就会为借款人或第三人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本案中,某支行亦是出于有利于借款人和确保贷款安全的目的,在未严格审核张某是否持有徐某授权的情况下,在柜面为张某办理了徐某名下贷款的提前还款业务。然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与银行建立借款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只有借款人本人,在贷款状态正常的情况下,银行在办理提前还款时必须尊重借款人的真实意愿,除核对贷款信息外,还应核对借款人身份,如系他人代办则应审核代办人身份以及借款人本人出具的合法授权委托,并留存借款人、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可见,本案中某支行为张某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存在未审核代办人是否获得借款人合法授权的瑕疵,徐某的诉求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
对判决结果的评析
就案件事实而言,本案中某支行在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确实存在一定瑕疵。为此,在了解到张某实际系借徐某名义购房及贷款的情况后,某支行向法院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的申请,并主动与张某联系,由张某向法院提交了有利于某支行的证据,使得法院突破借款合同相对性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因此,在突破单纯的借款合同关系,从借名购房、借名贷款的角度进行分析后,不难发现徐某并不是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的实际权利义务承担人,法院基于房屋所有权归属张某的生效判决,认定银行接受张某代办提前还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作出驳回徐某诉求的判决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
相关启示
本案以某支行完全胜诉结案,该支行在银行开展贷前调查、受理代办业务及银行业务诉讼处理技巧等方面,均对商业银行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值得商业银行予以关注。
银行应全方位做好贷前调查工作,确保贷款背景交易的真实性。近年来,随着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流程的逐渐完善和优化,贷前调查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无真实交易背景的个人贷款基本杜绝。但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特别是房地产调控的持续,一些新型个人贷款风险有所显现,较为典型的包括为规避信贷政策借用他人名义购房贷款、子女通过买卖父母名下房产办理贷款进行融资、以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屋办理房抵类贷款进行融资等。因此,只有银行不断丰富贷前调查手段,加强对抵押物的实地调查,才能有效避免发生上述风险。
银行在受理代办业务时,应加强对代办人身份及授权的审核。尽管代办个人借款提前还款业务有利于银行贷款的安全,但银行在受理代办业务时,除应核对贷款信息审核外,还应注意对代办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的审核,尽量确保提前还款业务不违背借款人的真实意思。本案发生后,某支行已经对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并提出了较为严格的办理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当贷款确实出现较大风险(例如借款人涉及其他诉讼)时,银行在办理提前还款业务过程中也不宜过于教条,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量优先确保银行债权的实现。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投资经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期限.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丙方作为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借款从事个体经营投资,保证无条件给予甲方固定回报,连同本金合计自借款日起,每 日为壹周期 ,还款 元给予甲方至借款期限日前全部还清,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追回借款。
五、提前还款
借款期限内乙方可提前还款,按第四条约定,按每周期为结算点(未满壹周期计壹周期),扣除已付款项双方另行结算之。
六、违约还款
1.乙方需按第四条约定还款,若当期未还款,按每周期付甲方违约金 元,累计至借款到期日一并合算计入本金,一次性还清。
2.上述所约定的第1条,乙方需偿还金额未付款或部分金额未付款,乙方同意自动累计转为续借款本金,续借期为壹个月,还款约定按本合同约定还款时间周期,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
3.以上所约定乙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则甲方将合算累计欠款金额3日后向法院起诉。
4.还款期限到期后3日内,乙方须主动与甲方协商。
5.诉讼期间利息按月息
七、权利义务
借款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八、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的借款,借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款。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九、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三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2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份。
购房借款合同范文1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 需要 ,特向乙方申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经审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购房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时间
第一条、 本次借款用于买房,共计人民币:
第二条、 总计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 本合同借款自 年 月 日起成立
二、借款利率
第四条、本合同利率现为现行公积金借款年利率 3.75% 。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五条、具体还款明细见附件
三、借款偿还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采取有钱即还款方式,由罗菁监督,还款金额由乙方签字生效。
四、违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甲方追偿,或依法处分其下房产。 五、附则
第八条、本合同及其附属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后生效,至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清偿时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借款合同范文2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本合同指定送达方式为邮箱送达,合同一方将相关文件投递并到达到对方指定邮箱中即视为已送达。
【律师提示】:方便合同双方顺利履行向对方送达相关文书的义务,避免因无法送达带来的法律风险。
甲方因 需要 ,向乙方申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经审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贷款金额及支付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律师提示】:借款金额为合同重要条款,要准确填写,利息不能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第二条、借款支付的先决条件:甲方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第三条、甲方在此委托乙方,在办妥全部贷款手续之日起的 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 。
二、贷款用途
第四条、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
第五条、借款用于
【律师提示】: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监督检查借款的使用情况。
三、贷款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年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律师提示】:将借款期限明确而详细的做出规定,并且约定以此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为准,可避免因借款交付日期的变动带来的利息计算等方面的不准确性,引发双方的争议。
四、贷款利率
第七条、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 。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但借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五、贷款偿还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还款方式,分 ( )种还款方式:
1、 甲方授权乙方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定的账户扣收
2、 或由甲方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日前到银行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律师提示】:避免因甲方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造成损失。
第九条、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前还清本息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 个银行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展期,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还款。
第十条、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 万 仟 元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六、提前还款
第十一条、甲方可以提前还款:
(一)甲方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该月 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律师提示】:借款人有提前还款的权利,贷款人有协助办理提前还款的义务。
(二)甲方经乙方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乙方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律师提示】:明确规定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避免因提前还款利息计算约定不明造成的纠纷。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甲方应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甲方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等影响借款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甲方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
(四)甲方与售房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律师提示】:减少因甲方出现主客观原因造成还款能力下降而出现的法律问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
(一)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二)乙方与第三方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或已签订新的贷款合同;
【律师提示】:增强合同稳定性,避免因合同变更带来的风险
八、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分之 的逾期罚息。
第十六条、甲方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甲方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律师提示】:此条规定可降低或弥补因甲方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甲方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售、出租、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甲方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与售房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九条、甲乙协议以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第2种方式还款的,乙方应及时受领还款本息,因乙延误受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相应赔偿。
【律师提示】:此条中规定的因乙方延误受领而造成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增补在本条款中。
九、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示】:此处双方可协商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法院管辖,包括但不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们法院,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于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实践中,约定某一方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将意味着一旦发生诉讼,该方会节省诉讼成本,获得诉讼利益
十、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属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借款合同范文3甲方(贷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电话:
乙方与甲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乙方对工作年限及工作成绩的承诺,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用于购房。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各方平等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条件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用于购房,拟购房产具置见购房合同(复印件为附件);
2、乙方提供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及已支付订金的付款凭证;
3、丙方与乙方不存在夫妻关系,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 借款金额
1、根据订立本合同时乙方提供的购房合同及已支付订金的付款凭证,甲方同意借给乙方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2、如实际放款日与该约定借款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
3、乙方应同时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年,自甲方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乙方指定账户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自身银行帐户或指定的帐户向乙方划入本合同约定借款,乙方指定接收借款的帐户为: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期限内甲方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但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后,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自动延长 年(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还款
1、乙方从甲方发放贷款的次月起逐月向甲方偿还本金,直至还清为止。
2、乙方每月应向甲方偿还本金的数额为:从乙方为甲方工作所获得的绩效奖金收入中的 元用以还款并委托甲方从工资中代扣。
3、乙方同意甲方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划上述本金。
第七条 保证条款
乙方保证: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清借款,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计划及约定金额发放贷款;
2、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月还款数额;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本金;
4、在付清全部本金前,乙方所购房屋不得转让或赠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5、当甲方认为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应及时返还。
第九条 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
3、担保期限:乙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如担保人有房产的,同时以其房产抵押担保。担保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条 特别约定
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日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途径解决纷争:
1、要求乙方在离职当日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要求乙方按照房屋原价的价格标准(以原购房合同为准)【或按该时点市场评估价,由第三方中立评估公司评估】,在离职之日起十日内将房屋转让与甲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责任。
2、如乙方在前述劳动合同终止日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按年利息24%计算,自借款之日计至还清之日止。
3、因为乙方的违约,则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须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