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6 19:09: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4月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5.2%,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5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2.1%,比去年同期下降3.2个百分点。
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成为本次民间投资增速回落的重要原因。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加剧,工业企业投资回报率逐渐下滑。同时,我国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让企业对中长期经济增长的预期变得较为悲观,削弱了民间资本的投资意愿。
除了宏观因素,各种阻碍民间投资的制度也还未完全消除,中央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在各地的落实仍有不足,如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仍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
值得注意的是,民间投资自身的结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发展。根据统计局数据,2016年1-4月份,制造业投资在民间投资中的占比达到45.3%,而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中的这一比例则为32.6%;在全部制造业投资中,民间投资的占比高达86.3%。
民间投资的结构问题是长期累积而成的,2000年以来,制造业开始逐渐成为民间投资的主要部分,2008年以后,房地产投资又开始受到民间资本“青睐”,直到现在,房地产业、制造业仍然是民间投资的主要去向。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过度集中的投资结构开始限制民间投资的活力,民间投资增速也因此出现下滑。
为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府正在下大功夫为其消除外部“障碍”。日前,国务院开始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派出9个督查组赴1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国家发改委近日也派出了6个督查组分赴12个省区市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
通过督查,不仅可以了解清楚中央政策与民间资本之间发生“隔阂”的原因在哪,而且可以清楚地找到推进中央政策落实的具体路径,这对于促进民间投资会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民间投资行政审批限制正在减少。近日国务院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力度,65项报建审批事项中,保留34项,整合24项为8项;改为部门问征求意见的2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后报建审批事项减少为42项。
此外,应进一步破除PPP项目的准入“门槛”,使其更加市场化。地方政府应该消除信息不对称,优化民营企业投融资渠道及退出渠道。而对于一些大的项目,国有企业也可以和民营企业合作,共同做项目。
外部限制需要破除,自身问题也需重视。民间投资要摆脱当前困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结构,寻求投资方向的转变。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间资本在考虑短期投资收益的同时,也应该将中国经济大的背景作为投资决策的一项依据,加快投向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及服务业等前景良好的产业。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法律问题;立法
[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3)11-0016-04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世界范围内一个普遍性难题,也是一个长久性课题。近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渐凸显,中小企业在扩大出口、拉动内需、解决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加快新型市场发育、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及推进现代城市化、信息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进行市场竞争中的缺陷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小企业还不具备适应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能力,近年来出现的中小企业债务危机,使得沿海地区出现了“倒闭潮”、“跑路潮”等现象。这些现象从一定侧面反映了我国中小企业生存困境的加剧。当然,导致中小企业债务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融资难则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到目前为止,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依然表现得比较突出和复杂,我国中小企业在权益资产融资和债务融资两方面都存在着“缺口”,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成为学界和政府的一个重大课题。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在于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扶持力度。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扶持主要靠政策扶持和法律扶持。为此,从政策法律的视角探讨如何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法律扶持的绩效分析
(一)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政策法律支持体系效果显著
总体看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法律扶持成效显著,特别是在金融方面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法律措施效果显著。我国是从1998年开始陆续出台有关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其所取得的成果是明显的。
1.初步建立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金融机构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个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性金融机构体系。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同时健全和完善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建立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信贷职能部门——中小企业信贷部,专门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各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为本地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平台。如,2010年辽宁省为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会同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制定了“辽宁中小企业千亿融资计划”。
2.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始于1999年。为了规范操作和有组织地开展试点工作,1999年《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此后出台了一系列这方面的规范性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特别是《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在有效激励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省、市、县三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的民间资本投资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初步形成了政策性担保与民营担保互补、直接担保与再担保联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2011年底全国4439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计1072家,占比24.15%,实收资本1380亿元,占比30%;民营担保机构3367家,占比75.85%,实收资本额占比70%。我国担保行业正由试点初期的以财政出资为主,向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导、民营担保为主体的格局转变。与此同时,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区、直辖市)建立了省级再担保机构,实际覆盖了18个省市,再担保在信用增进、风险分散、产业导向和行业整合等方面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减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国家对其实行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实行减免营业税政策和风险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3.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综合配套金融服务体系逐渐形成。中国人民银行除要求各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之外,还向中小企业提供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理财咨询、和代收代付等业务;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还在市场信息、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人员培训、国际合作和企业资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此外,还有其他配套服务。
4.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呈多元化趋势。中国企业的融资主要渠道靠银行贷款,中国企业大小都算上银行贷款占70%,直接融资占30%,而除了大企业以外中国的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占98%左右,直接融资不到2%。在间接融资方面,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在推出适用于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在直接融资方面,从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来讲,创业板的开设拓宽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高科技板块为代表的中小企业创原板市场发展,呈现良好势头。与外资银行和境外投融资机构的合作,拓展中小企业境外融资的业务种类和融资范围,推进企业境外上市步伐。
5.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融资政策法律支持体系成效彰显。2007年《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提出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板上市制度创新,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中小企业上市进程;在条件成熟时设立创业板市场。在财税方面,主要体现在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首先,在财政政策方面,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给予资金支持。由政府预算资助和资产划拨为主成立市、省、国家三级担保机构,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特别是贷款难的问题创造了条件。中央财政预算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安排一定的资金投入,重点用于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和创业资助、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贴息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国家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和国际市场开拓等。强调政府采购应优先考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其次,在税收政策方面,注重对中小企业的减负,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优惠政策分散体现在对中小规模企业征缴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的规定上。
6.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即单独安排专门资金,对经审批设立、放大倍率和损失率达一定水平,服务中小企业业务达80%以上,且有稳定团队、健全制度、风险防控能力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专项资金扶持。资金主要通过资本金补充、业务补助、保费补贴和损失补偿等方式实现,以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增强能力、扩大规模、降低保费标准。
另外,对中小科技型企业采取特殊的资金扶持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我国重点扶助的对象,且日益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支持主要是资金支持。
(二)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法律支持体系不健全
从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立法沿革和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法律制度体系的内容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视程度循序渐进不断加深,相应的支持措施也日臻完善。但与美、日和欧盟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诸多问题,有较大差距。资金不足问题是目前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融资难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担保难又是融资难的“瓶颈”,因此,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没有真正彻底的解决,这既有历史原因形成的存量问题,也有现实中制度安排的矛盾问题。特别是我国大量的金融政策因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而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
1.中小企业融资体制滞后。目前,我国融资体制的滞后性,不可避免地造成中小企业的发展与融资体制创新之间的不对称。使得间接融资中商业银行占主导,并且主要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这种垄断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金融服务产品的供给不足,造成供需之间的巨大差距,这一点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表现得非常突出。目前,中小银行不仅数量严重不足,而且面临进一步发展的诸多障碍。农村信用社经营亏损,风险突出,无力满足县域经济中广大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这种融资体制尤其是金融机构内部体制改革影响了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实。
2.中小企业金融政策法律支持体系不够完善。(1)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政策多,立法少,立法空白和模糊地带多。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我们应当反思,为何国家出台了许多有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扶持政策,但是仍未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方面的政策多,立法少。即使上升到法律层面也多数是法规或者规章,立法层次低,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专项单行法则很少。而政策的原则性使之缺乏可操作性,如果没有坚强有力的法律措施加以保障就很难得以落实。(2)中小企业财政政策存在一定的缺陷。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问题主要靠政策手段,没有注重依靠法律手段。即使政策手段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3.缺乏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我国虽然不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不足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只有少数地区设立民营担保公司,而担保公司因资金规模等原因使其担保功能薄弱。另外,现在许多银行不愿意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保规模较小,没有补偿机制。再者,银行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在担保风险的分担上,协作银行往往只享受权利而不愿承担义务或少承担义务,即要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承担100%的风险;在保证方式选择上,协作银行则要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信用担保机构处于被动地位。
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法律的对策性建议
(一)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对中小企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无论是西方发达、新兴工业化的国家和地区,还是我国,都经历了一个从不够重视到重视的发展过程。日本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动力就是政府的重视、直接扶持。日本政府一直以来相当重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出台了大量的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立法,引导民间关心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我国历史上形成的“抓大放小”的方针,在政策和立法上向国有大企业倾斜,由此导致政府政策、立法有失偏颇。中小企业在某些方面特别是在融资方面得到的是非国民待遇。因此,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但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特别是融资支持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此,中国政府应当重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立法
1.完善中小企业金融财政方面的立法。西方发达国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加强中小企业金融财政方面的立法。单从数量角度考量,目前我国有关中小企业金融财政方面的立法和政策并不少,但中小企业融资难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笔者认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方面的立法比较弱。由于立法薄弱,政策又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面对信息不对称的格局,中小企业总是无能为力。如果再不加强和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就会使中小企业的贷款因法律保障无法落到实处而难上加难。
为此,有必要加强金融方面的立法。一方面修改担保法等现有的立法,另一方面,将这方面的成熟政策上升到立法层面。再有,就是加强民间投资的立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范围、清理阻碍民间投资的条条框框,完善民间投资的法律环境。
2.完善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有关的融资立法。技术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各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法律保护,因此,需要制定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配套法律法规。日本政府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大到发展战略规划,小到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都尽可能制定相应的法律。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融资问题,对此,我们有必要制定科技投入法、风险投资法等,来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3.加强地方融资立法。目前,在国家立法不完善的情况下,各个地方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立法,以确保中小微企业顺利融资。
(三)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系统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微企业缺乏足够的资本积累,创业资本和营运资本相对匮乏,其资金的筹措能力弱,筹措范围小,资金来源相当狭窄。许多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金融政策与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开辟融资渠道。面临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比较突出且复杂,我国也要建立一套专门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特殊的金融支持系统。这是缓解目前中小企业资金严重匮乏的重要措施,也是加速中小企业发展的一条捷径。
1.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成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专门政策性银行。目前,我国急需以法律形式确立构建以中小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中小企业金融体系。因为我国还是一个银行间接融资主导的金融体系,企业融资90%以上通过银行配置。而规模大的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不够重视。为此,中小银行应当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由此应当大力发展中小银行,建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从中小企业自身规模等特点来看,中小银行比较适合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数量严重不足,其发展也面临诸多障碍。为此,建议颁布《中小企业银行法》,在发展中小银行的基础上,成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专门银行,专门向中小企业贷款。
2.完善贷款信用担保制度。为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建议国家尽快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和与之配套的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3.完善发展各类基金的制度。建立各类基金,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我国借鉴了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也做了一些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但尚有差距。为此,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政策和立法,最好以法律形式确立发展各类基金的法律制度,进行各类基金的单项立法,以确保中小企业各类基金发挥更好的作用。
另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创业基金。逐年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小微企业的创业兴业项目,将资金总规模的80%以上用于小微企业和改善服务环境。中小企业信用代表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创业兴业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
4.建立健全各类融资市场,完善市场机制,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应以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鼓励各大银行不断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在合规和风险可控基础上,对创业型小微企业优先予以支持。
5.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通过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充分发挥银行贷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作用;通过不断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利用多种融资渠道,满足中小企业多种融资需求;通过加快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分散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帮助缺少抵押资产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四)完善税收优惠支持体系
日本等发达国家均普遍实行税收优惠,制定各种中小企业税收的减免与宽限政策,千方百计地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我国也在税收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已建立了一套税收法律制度,但分散的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窄,优惠方式单一,条件严格,必须加以重新调整和完善,直至最终确定一套系统的优惠体系。
参考文献:
[1]吴野松.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厅长吴野松在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辽宁民营经济工作,2011,(1).
关键词:闽台;农业合作;优惠政策;技术引进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lX(2009)16-0t19-02
改革开放以来,闽台农业合作不断发展扩大,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下,继续探索闽台农业合作的长效机制,促进闽台农业合作能向纵深、长远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和政治意义。
一、目前闽台农业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1.优惠政策支持的力度不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央原先赋予福建的特殊政策与灵活措施的效应逐渐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一些内陆地区利用资源优势出台了更加优惠的政策来招商引资,服务更为便捷,使台资北上西进,比较而言,福建吸引台资的能力逐步减弱;(2)由于福建地理位置狭窄,市场辐射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配套、不合理等因素影响,台商投资福建的信心不足;(3)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福建在对台农业投资项目的行业引导、项目选址、咨询服务、跟踪支持等方面工作难以全部到位,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如检验检疫与台湾种苗引进的脱节,以致进口的种苗延误了农时,移植人士过时;台商的农机具零配件要缴纳关税,连喷药机的备用胎也不可免;电力部门只对种在地里的粮食作物算作农业用电,而在温棚里种的花、菜等农产品则按照工业用电收取费用,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台商的投资热情。
2.技术引进与创新不足。福建省从台湾引进了一大批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以及栽培、养殖、加工等先进的实用技术,在生产中广泛采用,有的已经在更大范围推广,对传统农业改造起到重要作用。但台资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生产、科技、基础设施、环保污染等问题还难以得到有效的技术创新支持,对引进的台湾农业技术、品种、设备等的再创新也重视不够。
3.信贷支持力度不够。台商在闽投资农业的项目大多为中小企业。一般台商前期会带一定的资金人驻,但是扩大再生产时就甚感资金不足。一方面,由于台湾当局对台商到大陆投资的资金进行了限制。另一方面,我们的融资政策限制也比较多,按现有政策,台资农业企业除办公、仓储所需的固定资产有产权外,其生产性的设施均难办理产权登记。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企业固定资产投入的大部分都无法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贷款,使得在闽台资农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台资企业)融资困难,多半是依赖自有资金维持运转,许多台商面临进退两难境地。
4.政府资助力度不够,合作仍以民间为主,信息交流渠道不畅通。(1)现在,福建虽然引进不少台湾动植物良种,但仍是以民间引进为主。据统计,福建所引进的台湾农业优良品种以及相关的一些技术,主要是通过渔民从海上带进,从台胞、侨胞处私自取得,以及通过第三国或地区、专家、学者中转而取得,而通过官方渠道引进的仅占少数。正式通过技术合作渠道包括学术交流、学者互访、科研合作、资料交换等直接获得的台湾农业技术、良种为数极少。由于民间引进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盲目性,从而使引进存在较大的风险性。(2)由于政府资助力度不够,信息交流渠道就比较少,各种信息的公信度也不高。福建目前虽然已建立了各种类型的投资区,而且每种投资区都各有特色,投资领域极其广泛,但各投资区规模不一,档次不等,管理体制互不相同。因此,闽台农业合作难以统一管理。
二、推进闽台农业合作的思路
1.加大对台商投资政策的扶持力度。为保障台商的合法利益、促进两岸农业全面合作,首先在法律法规方面下工夫。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对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来改善台商投资的法律环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福建省也逐步制定和实施了《福建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福建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使用土地管理办法》、《福建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地方性法规。被列为2008年立法重点项目的关于制定《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也计划最近出台,《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建议稿)》已完成。这些法律法规无疑保障了台商的合法权益,营造了闽台农业合作的良好环境。要加强台商投诉协调工作,建立闽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闽台农业科技合作保障体系,切实保护在闽台商的正当权益,为台商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把闽台农业合作的发展与管理引上法制轨道口l。
2.积极开展技术引进与创新活动,扩大两岸联合攻关领域。现在,闽台农业合作主要以优良品种和简单农产品加工技术的引进为主,还属于较低层次,应该把闽台农业合作引向合作研究、开发、利用等更深层次上来。(1)应当注意发挥福建农业资源优势,建立福建农业高技术新体系,把闽台共同关心的农业生物技术,特别是海洋生物技术领域的重大问题,列为优先重点合作的内容,作为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的重要目标。支持鼓励闽台参加合作的研究单位之间或牵头的专家之间商定合作计划,利用双方的设备、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开展攻关研究,共享开发成果。充分利用祖国海域和台湾海峡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开展新型海洋医药、保健型和功能型海洋食品和具有特殊功能的海洋生物化妆品等领域的合作,使药业成为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的又一个新领域。(2)建立一批包括公益型和技术推广服务型的科研院所,逐步形成一支富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科技队伍,为闽台农业科技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3)进一步制定鼓励台商投资福建农业高科技产业的指导目录及其配套政策措施,参照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加快闽台农业高新技术合作基地和科技园区建设步伐。(4)整合福建不同区域劳动力、土地等优势资源要素,不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台资农业企业来闽投资兴业,提高台商投资福建农业的技术和资金密集的程度,逐步形成两地双赢的农业科技分工体系。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台资农业企业普遍反映融资难,因为农业企业没有合格的抵押物。由于我们金融机构的门槛太高,很少有台资农业企业能够贷到款的。解决台资农业企业融资难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1)尝试闽台金融合作。目前,福州、厦门多家银行已与台湾的银行有通汇或行关系,部分银行还建立了密押交换关系,具备直接办理业务的条件。台湾富邦旗下持股的香港富邦银行正申请入股厦门商业银行,那将会带动一批台湾金融业跟随进驻福建,台商融资难问题可得以缓解。(2)开展金融担保业务。建议组建由政府、台资企业和其他主体共同出资、专门为台资农业企业融
界经济复苏的进程将十分缓慢。同时,国内经济虽总体向好但回升基础仍不稳固,而发展方式转变以及结构性调整也将会对全国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基于这样的宏观背景,并结合成都的实际,2012年,成都的经济增速将继续保持平稳发展,内需增长将会有所减缓,对外贸易趋紧形势将有所缓解,物价水平保持小幅上扬。
一、金融危机以来的成都经济运行特点
(三)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明显减慢,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在城乡居民收入方面,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市企业经营效益出现较大下滑,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明显减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较下降4和4.9个百分点,虽仍保持在10%以上的水平,但已为以来的最低。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耕保基金补贴农民参保机制、实现征地农民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率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全域结算、报销比例提高;同时,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感”,为我市消费在严峻的宏观形势下仍能保持20%以上的增幅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近期成都经济运行应关注的重大问题
(二)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启动民间投资。民间投资是我国经济增长内在活力与动力的主要源泉。我国今年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了应对挑战,我国将发展民营经济、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拓展民间投资的渠道。去年我国经济复苏主要依靠政府投资拉动,造成各地政府债务急剧增加,通过政府追加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难度加大,我国将抓紧出台并落实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相关措施可能在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等领域提出更具体的安排,并在民营企业兼并重组、财税支持、金融服务方面安排一系列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扩大民间投资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将逐步实现经济增长由政府投资推动型向民间投资拉动型转变。
(三)房地产需要保持平稳发展。去年的房地产投资对中国经济复苏的作用不可低估,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艰难复苏的微妙形势下,房地产发展既直接涉及当前的经济复苏,又涉及社会稳定的大局。国家近期密集推出的一系列调控房地产政策,主要是抑制投机性购房,对自住型购房和改善型购房持鼓励态度,政府将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房建设速度。未来房地产的调控将兼顾长期政策和短期政策的结合,处理好投资复苏政策、扩大民间投资政策和房地产市场本身政策这
三者调整关系的搭配衔接。再则,支撑房地产市场未来二三十年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放开中小城市户籍限制政策”,大规模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在即,房地产很难出现大幅度下跌。对成都来说,蓄积的刚性买房需求在已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而投机投资性买房需求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控制;2012年下半年以后住房供给面积将较快增加,因此预计房价不会快速上涨,仍将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四)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力度。随着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比不断下降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倾向下降,消费率持续走低,最终消费中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下降。我国居民消
费率和政府消费率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与同等收入水平国家相比也有很大差距,投资与消费不平衡问题更加突出。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已成为影响我国居民消费增长、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原因,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环节。为促进消费需求持续较快增长,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我国将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五)管理好通胀预期,给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环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关系。由于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可以传导到国内,今年货币的供应可能影响到通胀的预期,明年物价有一个“翘尾”的因素,现在还没有出现通货膨胀,但是我们要预见到通胀有可能出现。当前,成都经济处在逐步回升好转的态势,但还需要加快发展,进一步巩固回升的基础,巩固经济持续回升的势头,又要防止物价上涨过快,把物价上涨保持在一个温和可控的范围内,管理好通胀预期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2012年成都经济运行态势预测
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农业外商直接投资吸引力度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是限制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也是导致农业外资吸引力弱的原因之一。农业投资环境对外商的吸引力较小,政府已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但农村公共产品不足的问题仍普遍存在,农田水利设施老化、村庄道路差、环境污染等问题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制约因素,大大降低了外商投资农业的欲望,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外商投资硬环境。对此,政府应在财政上给予更大支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并积极引导和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民间渠道。加强乡村道路,兴建现代化农田水利,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通讯、供电等基础设施,治理耕地、水源等污染问题,在人畜饮水、小水电等工程建设方面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
2改善农业投资软环境。投资环境不仅包括基础设施状况等硬环境,还包括无法用具体的物质形态所表述的投资软环境。与投资硬环境相比,外商投资政策、服务等制度方面的投资软环境对农业外资引进的影响显著。优化外商投资软环境,应积极营造有利于农业外资的软环境,制定农业引进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是投资软环境提高的内容之一。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农业投资项目都存在风险大、利润回收期长的特点,相应的实行投资政策上的倾斜,对于增强外商投资的信心有促进作用,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例如给予税收优惠或为外商投资农业提供土地出租、延长使用年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免外资企业投资项目的各项税费,保证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同时保证农业外资政策的稳定性,并真正落实,降低外商投资的风险。另一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因素的制度因素是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外商农业投资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和法规体系,保障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其三,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设立外商农业投资服务中心,提供农业投资咨询服务,对外商投资项目,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外商投资成本和交易费用。
完善区域政策,促进农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域均衡
我国农业领域内的外资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各地区在农业外资引进政策措施上存在较大差别,农业项目审批各自为政,缺乏宏观上的政策引导,导致农业外资过于集中在东部地区。农业引资的东、中、西部地区平衡发展应是以后农业外资政策调整主要方向。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外资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部和西部外资比重较低,对农业区域协调发展产生影响,尽管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以鼓励外资向中部和西部地区发展,农业利用外资已开始向中部和西部地区转移,但外资区域分布依然呈现“东多西少”的发展态势。
1加强农业外资政策向中西部倾斜,努力改善中西部地区农业投资政策环境。应积极营造有利于农业外资的制度环境,制定农业引进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如给予税收优惠或为外商投资农业提供土地使用权审批权限等便利。同时保证农业外资政策的稳定性,并真正落实,降低外商投资的风险。
2西部地区应强化集聚效应、提升区位优势,以吸引外资的进入。西部地区应当依托本地优势农业资源,建立具有地区产业特色的外商投资农业示范园区,有意识地引导外资集聚,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农业示范园区应该建立一些优势农产品产地,使外商就近投资生产,以此避开地理上的障碍、基础设施不足等不利的区位条件,并使其发挥“示范效应”。农业自然条件的地域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粮棉油、农林牧渔生产的地域空间分布格局,还会影响到不同区域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农产品的品质。我国中、西部地区,如内蒙古、新疆、四川等地在农业资源上都有优势产业,如内蒙古的奶业,新疆的棉花、番茄,陕南甘南的苹果,四川柑橘等,这些自然资源优势是相对稳定且不可替代。因此,在农业外资的吸引过程中应因地制宜,强化地区农业资源效应,发挥地区的农业资源优势在引资中的作用。
3农业示范园区要完善配套产业体系,形成产业关联。有效的办法有2个,一是搞好东西部产业链的对接。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集聚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应在产业上与东部地区开展垂直分工与协作,建立起稳定的产销关系,以解决在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的“市场通路”问题;二是根据产业前向联系,西部地区还应积极引进处于农业产业链下游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销售企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强化聚集的根植性。
引导外资投向,鼓励外资进入农产品深加工领域
农业外商直接投资从不被看好的产业变为外商投资的热点领域,吸引农业外资的政策也应由原来的注重数量增长转变为质量方面的提高,因此除了农业外资投入不断增长外,农业外资区域政策调整更为重要的是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外资吸引政策在产业引导上不明显,不能适应农业外商投资所产生的新问题。目前,农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初级加工领域,在农产品深加工及高科技含量、高新技术农业项目少,无法进一步发挥农业外资对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的作用,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进行农产品的精加工、深加工将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引导农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既可以促进农业外资的产业结构优化,同时也可以消除外资大举进入农业领域对产业安全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发展和完善农业产业链
农业产业集群不仅是一个规模化的区域农业专业化经济体,更是一个复杂的网络组织结构,这种结构包含了生产养植户、加工生产企业、运输销售企业、中介服务企业甚至政府在内的利益共同体,这一网络组织结构成为推动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力量。在集群内部,企业之间会由于长期的合作和交流形成的相互信任关系,减少市场交易中的机会主义和不确定性风险[4]。当前,我国农业产业集群还存在产业链条短、分工水平低的发展困境,但是农业生产是以有生命的动植物为对象,整个生产过程具有时效性,“迂回生产”程度受到一定限制,因而其技术工艺创新、产品创新的难度更大,需要政府和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发展和完善产业链。
培育发展龙头企业,积极吸纳中小企业
产业集群内部龙头企业的发展对于整个集群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龙头企业凭借雄厚的资金和生产能力,能够带动较大范围内的农户以及企业的发展,从而带动集群发展和整个地区发展,这是农业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主要特点。因此,中小企业可以依附龙头企业的市场和经营,发挥和利用自身有限资源优势,成为龙头企业的一部分,在产业集群内形成大中小企业密切配合、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完善的网络体系,共同构建农业产业集群效应。因此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是加快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举措,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动力。
一、民间资本定投模型的提出
(一)相关概念 定投是定期定额投资的简称,是指在固定的时间(如每月8日)以固定的金额(如500元)投资到指定的位置,类似于银行的零存整取方式。民间资本定投是指将农民手中的钱定期定额投资于由银行开设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微型金融机构),基于基金定投延伸而来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在此所说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是指建立以乡镇政府为主体的,由地方财政、银行和各乡镇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乡镇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乡镇企业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按担保比例和额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二)模型提出高密市随着纺织、制鞋、机械制造等产业的迅速发展,农民也由家中走入企业,开始了务农与打工相结合的新家庭体制,伴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工厂的增多,高密市农村新体制使得农民由以前的务农作为单一经济来源的体制变为了即务农又外出打工的新面貌,生活质量也快速的提高了。在满足基本生活的同时,也有了剩余收入。正是基于高密市经济的特性,通过对高密市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分析研究,本文提出了民间资本定投与中小企业融资相结合的新模型。如图1所示:
条件:(1)X1>银行同期存款利率;(2)X2>X1,且X2
由此可看出,微型金融机构(银行)和政策性担保机构(政府)的强力后盾,使得农民的资金收回得到了保证,农民在中小企业中工作,可以对中小企业起到监督,及时提供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融资风险,降低微型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民间资金定投使得微型金融机构解决了资金来源的前顾之忧,同时,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加入又使得微型金融机构与以往相比降低了贷款风险。在此基础上,中小企业获得了相对以往的低利率贷款,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通道。农民资金、微型金融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中小企业构成了四段信用联结的新模式,到此即构建了一个完整有效循环的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融资相结合的体系。
二、民间资本定投与高密市中小企业融资的可行性分析
(一)政策性分析 解决县域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扶持成立融资担保机构,如《担保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2008年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会议表示,国家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高密市也相继出台了《高密市中小企业促进办法》等,鼓励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同时,高密市中小企业局更是深入实践,积极多方行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其针对部分中小企业急需资金扩大生产,但缺乏双证抵押且可抵押资产不足的实际,主动与潍坊市商业银行联系,按照企业申报、镇街审查、中小企业局筛选、银行考察、企业相互观摩、反担保评估、组建董事会等程序,首批筛选了富源印染、振泰轮胎、华庆经编、密恩化工、荣基水泥等17家会员企业,于2008年8月1日注册组建了高密市开来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并通过担保公司帮助这些企业从潍坊市商业银行贷款,首批签约贷款1650万元已于2008年8月6日发放到位。第二批有贷款需求的33家企业正在按程序加入担保公司,预计贷款额度在3000万元以上。各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出台为民间资本定投与高密市中小企业融资相结合模型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资金来源分析 据统计,截止到2006年底,高密市总人口为86.11万人,按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7‰计算,截止到2009年底,高密市总人口将达到87.45万人,平均每户按照6口人计算(包括年老父母),每户每月按500元定期存入银行,则高密市总人口每年定投总金额如表1所示。从表1可看出,高密市总人口87.45万,按每家6口人,每户每月500元定投,一年定投总金额将达8亿之多,剔除城镇人口,不愿定投人口,等各种因素,每年定投总金额按50%计算也将达四亿之多,如此大的一笔资金用于中小企业融资,将大大解决高密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收益性分析 具体表现在:(1)农民收益性分析。农民将手中的资金定期定额的投放于由银行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而设的微型金融机构,微型金融机构给予农民的利息为X1,X1须大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假设X1为4.5%(现银行最高存款利率为整存整取五年期3.6%),即把基金定投直接应用于民间资金定投。既拥有基金定投的各种优点,又消除了投资基金的风险,且解决了因大部分农民对基金的不了解而放弃投资基金的问题,同时也为农民的资金投资提供了一个安全便捷的通道,与储蓄存款相比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更大收益。(2)微型金融机构收益性分析。微型金融机构贷于中小企业的利率为X2(假设为8%),X2小于中小企业平均收益率,但X2大于微型金融机构给予农民的利息为X1,微型金融机构除去给予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手续费X3外,还剩余大部分的即收益为X2-X1-X3,即除去各种费用,微型金融机构还有收益,即保证了微型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存在性。(3)中小企业收益性分析。中小企业在此模型中既可以以相对以前贷款较低的利率X2贷到所需的款项,X2小于中小企业平均收益率,假设为8%(全国中小企业平均收益率为10%以上,且以往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为9%),又可以便捷的贷到资金。以低利率贷到资金,相对减少了中小企业成本,反过来说增加了收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四)风险性分析 微型金融机构(银行)和政策性担保机构(政府)的强力后盾,使得农民的资金收回得到了保证,对农民可以说是无风险的投资。高密市特殊的经济布局,农民在中小企业中打工,中小企业借贷农民投资于微型金融机构的资金,农民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也增加了责任心,可以在工作过程中及时对中小企业进行监督,及时提供中小企业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融资风险。政策性担保机构(政府)的担保,又为微型金融机构贷于中小企业资金提供一定的保证。同时,农民定投资金由银行专为中小企业融资设的微型金融机构专门专户管理,微型金融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通过对中小企业的双层考核,按照企业申报、镇街审查、中小企业局筛选、银行考察、企业相互观摩、反担保评估等对中小企业进行审查评估,制定规章政策提高中小企业的违约成本,进一步降低了对于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至此,农民、微型金融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组成了一个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有效循环整体。大大提高了农民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蓬勃发展;微型金融机构从中得到获益;政府经济效益大大提高。
三、结论
总而言之,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三方的共同努力。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在不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应给予中小企业企业较多的税收优惠,促使其更快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给予足够重视;中小企业应强化企业素质建设,提高自身融资能力,尽快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
实施“从紧货币政策”
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实施从紧货币政策将使徐州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波动”更为突出。一个地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货币政策对其经济增长的作用不尽相同。在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宽松的货币政策提供更多的融资服务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即金融对经济发展起到“供给主导”作用;在经济发展的较高阶段,经济增长提升金融服务需求,从而带动金融发展,金融发展处于“需求遵从”地位。金融供给对前者影响很大,对后者影响相对较小。目前,徐州仍属于前者,近三年,徐州市的GDP与财政收入每年分别以15%、25%以上的速度增长,但总额仍只占全省的6.63%和5%。2006年末徐州市GDP与贷款额之比为1∶0.48,而同期全国为1∶1.07,江苏省为1∶0.86,即徐州每产出1个单位的GDP所投入的信贷资金比全国、江苏省平均水平分别低59.6和38个百分点。处于经济 “起飞阶段”的徐州,对货币政策的敏感度高,从紧的货币政策会扩大其经济发展的“振幅”,过去六年间的情况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2001年至2006年,江苏省经济增长速度的峰顶与峰谷落差为3.5个百分点,而徐州市为10.77个百分点。
从紧货币政策将使徐州经济发展的内部结构性矛盾趋于突出。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徐州存在着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企业规模结构矛盾和产业结构矛盾。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商业银行的逐利性决定了信贷资金会更多地流向盈利能力强的优势地区、优势产业和企业,这将导致现存的结构性矛盾更趋突出。
从紧货币政策将使民间借贷趋于活跃。民间借贷受国家宏观政策的限制少,对市场反应灵敏,其融资总量与正规金融渠道存在着互补关系。2007年第4季度,金融机构贷款受限后,部分对资金有刚性需求的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已开始转向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利率也立即作出反应,据调查,2007年11月末,民间借贷平均成本比年初增加20%以上,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区间已经达到13%~18%。与此同时,融资规模也在快速上升。
实施“从紧货币政策”的
工作思路与策略选择
一是密切关注辖区经济金融运行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货币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基层人民银行要及时掌握经济金融运行特点,按照宏观政策的取向,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调控建议,向金融机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众进行政策解读,使微观主体的行为自觉符合宏观政策的意图。特别是要通过做好对外宣传,使微观主体形成正确的心理预期,促使其经营行为与宏观政策保持一致。
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发挥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价格政策、产业政策等协同配合的最大效果。基层人民银行要通过召开汇报会、通气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借用社会力量,加强对辖区的信贷指引,实现经济和金融的良性互动,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目标的实现。
二是合理控制总量,促进调整结构,确保实现调控目标。人民银行基层行要通过控制总量实现“从紧”要求,腾出资金支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达到有保有压、促进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一要大力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二要大力支持“三农”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三要大力支持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支持以开发利用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以利用新技术促进节能减排为目标的现代制造业,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四要大力支持资金需求量不大、能有效促进就业的第三产业发展;五要着力解决好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发展的资金需要,支持发放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达到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目的。
三是创造宽松环境,促进直接融资发展。民间借贷、小额贷款组织等在促进民营创业,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业的融资困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其不能吸收存款,只是以自有资金放贷,仍属于直接融资方式,不会产生派生存款,不会扩大货币供应总量,能在有效融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因此,人民银行基层行要支持民间直接融资的发展,并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测分析,针对其融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化解消极因素。在条件具备时,可将信贷征信系统对其有限度开放,增强小额贷款组织的风险管理能力,帮助其防范风险。
四是促进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要创新信用工具,以多种信用方式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效益好的项目和企业;二是要创新支付工具,便利客户结算,加速资金周转,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要创新服务方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根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制服务方案,设计金融产品,拓展赢利空间。通过金融创新,实现赢利模式的多元化。
五是加强金融生态建设,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越是在“从紧货币政策”的大环境下,越是要加强风险监测,越是要加强金融生态建设。人民银行基层行要根据本地实际,密切监测银行系统的流动性,严防出现类似于美国“次贷危机”的资金链断裂风险,防止出现由局部突发事件演变为系统性风险;要全方位做好金融生态建设的宣传和各项措施落实,抓好金融生态县的建设和考核评价,强化社会信用理念,打击可能出现的各种逃废债行为;要加强信贷征信管理,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信用信息尽可能地纳入到人民银行的征信数据库中,并充分发挥征信数据的作用,通过征信查询,震慑各类失信主体。通过金融生态建设,促进金融的健康运行,促进本地的可持续发展。
六是坚持统筹兼顾,完善政策措施,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负面效应。一要统一中、外资银行的调控政策,统一不同金融市场的调控政策,统一不同管理部门的宏观政策,实现各种经济主体平等竞争,防止出现在宏观调控中因政策不一致造成此紧彼松、削弱中资银行竞争力的情况。二要注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要冲破西方中央银行理论的束缚,从中国实际出发,研究以结构调整推动总量调控。人民银行要研究利用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信贷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利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实施货币政策;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银行的作用,赋予其一定的结构调整权和实施货币政策“执法权”,以确保宏观调控措施实施到位。(作者单位: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相关链接:名词简释:货币政策
狭义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平衡国际收支)运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给和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和。
广义货币政策:指政府、中央银行和其他有关部门所有有关货币方面的规定和采取的影响金融变量的一切措施。货币政策分为扩张性的和紧缩性的两种。
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是通过提高货币供应增长速度来刺激总需求,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更为容易,利息率会降低。因此,当总需求与经济的生产能力相比很低时,使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最合适。
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是通过削减货币供应的增长率来降低总需求水平,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较为困难,利息率也随之提高。因此,在通货膨胀较严重时,采用紧缩性的货币政策较合适。
关键词:民营企业;地方性政策;发展现状
一、我国关于民营企业财政政策的演变和特征
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综合实力的提升比较快,国家的发展也带动了各个省和地区的发展,我国的民营经济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并且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在1987年的6月,我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条款条例,这标志着私营企业开始作为我国一种独立的经济成分,开始逐步步入到了我们的日常经济和生活中。2001年以来,江西省委以及省政府响应国家政策,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条款条例来促进并且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江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条款在2002年,江西省大力建设发展工业园区,这一政策举措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诸如征地较为困难、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生产经营成本比较高等问题。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七方面着手稳定民间投资,民资市场准入再放宽,围绕解决部分地区和部门政策落实不到位、出台措施不配套,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发挥等问题,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努力稳定民间投资。可以发现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有以下特征:第一,民营企业的政策总体稳定,渐进调整。无论是国家还是省政府,都是通过渐进式调整来探索能提高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以此推动民营企业政策的良性演进。第二,遵循“稳定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逻辑。每一项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改革首先要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稳定和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再考虑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率的问题。第三,可以总结发现我国有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主要还是首先以党的文件规定为主要内容,因为程序较为简单,在实际操作中更简捷。第四,在中央政府的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也会呼应国家政策陆续出台地方政策来引导民营企业的发展。
二、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
目前民营经济的发展形势而言,政府在统筹协调和监督机制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一些部门和单位有时候会执行一些不是很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条款以及规定,在具体的执法和行政过程中,出现收取的费用比较高、提供的服务少且不完善、罚款的数量较多等现象,还有如政务公开、政企分开等不到位,程序和手续办理比较复杂繁多,有时候难以把握,监督机制有所欠缺,而责任落实不明,业务办理效率较低。行政机构设置臃肿、收费项目较多、审批环节过多且杂、税费不公平等现象的存在导致很多企业承受着一定的困难。
(二)民营企业内部竞争力不强
现代民营企业管理缺乏科学化和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程度比较低,较少的运用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方式和技术。大多数民营企业对现代企业在有关经营管理知识、技术和创新的认识不足,以及企业管理方面的人才匮乏,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还有待加强,不但核心技术比较少,而且对技术研发的投入也不多。除此之外,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企业公民意识比较淡薄,在有关社会责任感、社会参与感、团队与合作意识和群体意识等方面不是很强。
(三)企业融资困难
融资难是影响民营企业发展速度的关键因素所在。融资渠道存在的障碍使得中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威胁,融资方式主要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方式。但是,普遍而言,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总体享受着不同的融资待遇,中小企业在融资上有一定的困难,有时候银行无法真实甄别贷款企业的真正实力。另一方面,个别中小型企业自身的信用观念比较差,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度以及银行对其信任感整体都较低,贷款担保和抵押难的问题也普遍存在于中小型企业,这给民营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困境。
三、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可以适当放宽民营企业进入市场经济领域的要求标准,努力减少甚至消除关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方面受到的歧视。政府需要加快进行角色的转变,民营经济的民营企业应该由过去的扮演的“管理者”角色逐渐向“服务者”这一角色进行转变。要进一步鼓励支持发展民营企业,还建议各地方部门可以把是否为民营经济做了优质服务、是否真正切实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否有拟定并落实到位了有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等,来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在政绩评价和政治作风和素养方面的衡量指标之一。
(二)优化融资政策
经济环境和税收体制也是影响民营经济是否能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建立一个合理完善的税收政策体系可以很好的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要以减轻税负为目标,构建一套具有完整配套、目标导向、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优惠体系,争取向民营企业实行税面广、税率低的税收政策。对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机制给予扩宽和支持,努力消除目前的信贷歧视,各商业银行可以依据我国产业政策为导向,同时发放贷款应该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三)加强对企业的权益保护
为了推动民营企业的发展,还需要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基础之上,依照法律适当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和积极引导力度。民营企业自身应加强企业战略管理,走产权多元化的道路,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设计、任务分工科学化,构成权、责、利相对应一致的组织体系,先从制度上保证民营企业稳健发展、再提高民营企业的管理水平。民营企业自身应该提高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民营企业自身的技术装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创新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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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正处在由经济较快增长向稳定增长过渡的关键时期,相关经济指标增长速度适当回落有利于防止经济偏快转向过热,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事实上,在保增长的同时积极致力于调结构,已经使得宏观经济显现出高耗能行业增速回落、区域经济发展更趋平衡、民间投资有效启动、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等四大积极信号。
高耗能行业增速放缓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4%,增速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工业增速从年初的20.7%回落到7月份的13.4%,一些人士因此对经济发展产生担忧。然而据统计局介绍,7月份工业增速回落的0.3个百分点中,其中70%是由于六大高耗能行业增速回落所引起。
从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来看,高耗能行业增速确实明显回落。数据显示,上半年,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2%,增速比一季度回落2.4个百分点,增速回落速度比全部工业快0.4个百分点。
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增长13.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8.5%,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17.7%,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19%,比一季度分别回落3.7、3.1、2和5.3个百分点。
六大高耗能行业增速回落,是国家主动调控的结果。今年二季度以来,国家加大了节能减排监管力度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除此之外,国家还采取了控制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实行差别电价和调整或取消部分高耗能产品出口退税率等一系列措施,国家统计局工业统计司副司长张卫华认为,这些政策对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起到明显抑制作用。
分析人士指出,下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攻坚战的最后几个月,在这种大环境下,工业生产尤其是重工业生产增速还将稳步下行,六大高耗能行业的增速回落态势还将更加明显。
与工业增速回落形成对比的是,第三产业势头良好。据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介绍,上半年,GDP中第二产业比重由去年的50.1%下降到49.7%,但第三产业的比重,却由去年同期的41.3%提高到今年的42.6%。
中西部地区发展快于东部
区域经济结构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经济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而这一现象在今年上半年也得到了改善。
据统计,上半年,中部和西部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增加值的增速相对要快于东部地区。其中,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要比东部地区高4到6个百分点,工业的增速要高1至4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国各省市GDP增速也体现了这一改变。数据显示,除海南受海南国际旅游岛拉动,上半年GDP增速达19.4%增速为全国之首,以及天津市近年来受滨海新区建设推动上半年GDP增速达18%,名列第二之外,全国GDP增速排名前十的地区几乎都是中西部地区。
在中部地区,数据表现最好的是山西,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4143.4亿元,同比增长17.5%。湖北省今年上半年GDP增速为15.7%,高出全国4.6个百分点,创出1996年下半年以来最好的半年成绩。江西省GDP增长14.4%,为进入新世纪以来最高增幅。
西部地区经济增速更是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重庆市、宁夏、陕西、内蒙古上半年GDP增速分别为17.6%、17.1%、16.8%和16.5%。而广东、浙江等对外贸较为依赖的省份,上半年GDP增速分别为12.7%和13%,排名依然靠后。
从税收增长来看,上半年,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区域分别完成税收28052亿元、6241亿元和6001亿元,分别增长27.1%、29.4%和33.4%,西部分别快于东部和中部6.3个和4个百分点。
专家指出,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快于东部地区,一方面说明中西部经济发展潜力较大,另一方面也凸显了东部地区发展方式转变的急迫。
民间投资有所启动
去年1~7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比上半年回落0.6个百分点。作为拉动经济三驾马车之一,投资增速放缓使得经济增长担忧再起。
对此,专家表示无须过多忧虑,因为目前经济指标的回落,主要是国家宏观调控主动调控的结果,如国家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等。另外,盛来运指出,国家还有一些后续项目的投资计划,像西部大开发、区域经济发展等,都会带动投资增长,所以投资后劲还是很强的。
事实上,在投资增速放缓的同时,民间投资在“新36条”等政策的拉动下,已经开始启动,而这对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来说,更为值得关注和期待。
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份,民间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是52%,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7个百分点。数据还显示,1~7月份,民间投资的增长率是31.9%,比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高出7个百分点,在整个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也有提高。
民间投资的启动和快速增长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结构不可或缺的一环,这一变化源于鼓励民间投资政策的出台和落实。
3月24日,国务院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时隔两月,国务院就公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新36条”指出,将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等。
此后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又发文,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方面的分工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领域的细化措施,有利于解决实际操作问题。
出口结构更加优化
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成本上升、政策拉动作用减弱在7月份的出口数据得到体现。海关总署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我国单月出口额和进出口总值再创历史新高,但增速却继续呈现回落趋势。
对此,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指出,出口增速虽然在逐步回落,但其恢复整体来看,依然比较强劲,而这也是加快外贸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结果。
记者了解到,商务部将2010年的工作定位于“保份额、调结构、促平衡”,加快外贸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而这一目标也在逐步践行。
在加快外贸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方面,商务部部长陈德铭称,要重点培育一批农轻纺、汽车及零部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国家级设计中心,积极探索自主营销的出口途径;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加大对非洲、拉美、中东欧、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
而这些目标在过去的7个月中已经有所体现。数据显示,1~7月,主要美欧日市场的外贸平稳增长外,我国与东盟、巴西等新兴市场的外贸也大幅上升。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说,出口正在恢复性增长的过程中,特别是对新兴市场的出口增速很明显加快。
在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方面,配套政策也已出台。自7月15日起,包括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在内的406个税号商品的出口退税被全部取消,而这次调整正是为了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调整将有利于推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商务部人士称,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体现了国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意图,有利于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有利于引导企业提高精深加工程度,促进低碳排放、节能环保产品出口。
【关键词】财政政策;政府投资;税收政策
美国金融危机影响下,国际市场疲软、外需不振,中国的经济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之一的出口承受巨大压力,加上投资萎缩,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中国经济在经过7年加速上涨后,增长势头在2008年发生逆转。为此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刺激经济增长。目前这些政策措施效果已开始显现,部分地区和行业经济出现企稳回升迹象。
一、宏观经济走势
1.消费增长速度趋弱化
以2008年1至10月为例,虽然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2%,但是CPI涨幅就达到6.7%,扣除价格因素,消费实际增长并不快。以重庆市为例,1至10月居民食品类消费价格上涨46.1%,需求弹性小的粮油类和肉禽蛋类上涨高达57.3%、6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4.5%,表面上看消费形式喜人,扣除价格因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6%。物价上涨较高直接影响了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即期消费和生活质量。作为居民生活首选必需品,食品支出日益增加,多数家庭无奈之下只能缩压其他消费品开支。即便如此,部分地区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仍趋弱化。
2.投资增长存在不确定因素
2008年期间,总体而言既有刺激投资增长的因素,这与地方新一届政府开始工作以及灾后重建等相联系,也有抑制投资增长的因素,主要与房市股市变化和城市建设规模、速度等相联系。此外,资源环境工作以及对新开工项目的管理,对投资也会形成一定的约束。
3.出口增量明显回落
2008年前三个季度,我国出口10741亿美元,增长22.3%,比07年同期回落4.8%。对美国的出口比07年同期回落4.6%。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速大幅回落,其中服装和玩具前三季度出口分别比07年同期回落21.2%和6.3%。08年前8个月,我国家电业累计出口250亿美元,增幅比07年同期回落10.7%,其他行业的情形也不容乐观。
二、应对危机的财政政策
面对经济下滑,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更为有效,它可以起到直接拉动经济的作用。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支出,扩大消费;二是通过减税刺激消费,扩大生产。
(一)财政支出与投资政策
1.“三农”支出
中央财政加大对农民的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加快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推动农村改革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人民的生活。用于“三农”支出和民生支出安排分别达到7161.4亿元和7284.63亿元。
2.保障性住房和灾后恢复重建投资
在国务院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位列之首。在2008年末增加安排保障性住房、灾后恢复重建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资1040亿元的基础上,2009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安排9080亿元,增加4875亿元。2008年和2009年两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75亿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当于过去10年总投资的5倍。理论上,以定金式或基金式启动的、由中央财政投资带动的项目,能够撬动6至10倍的资金,那么未来三年,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在该领域的投资总额将可能达到9000亿元。如果再考虑其对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带动,平均每年3000亿元的投资额还可能会翻一番,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
3.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国务院扩大内需十项措施中提出了“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表示将在未来三到五年内实现投资总额8.5万亿。比照“十五”期间,交通基建平均每年对GDP的贡献达到了2%。这一轮的交通基建投资的贡献率也应该会与上一轮相当。铁道部估计,仅2009年计划的6000亿元铁路投资,可创造600万个就业岗位,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将达1.5%。
4.地方和民间投资
在中央投资项目的带动下,1到2月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出现上升势头。但地方和民间投资还没出现大规模复苏迹象。1到2月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长26.5%,相对去年末上升0.4个百分点。考虑投资品价格的大幅下降,实际增速大幅上升至30.3%。
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4486亿元,增长35.6%,增速较去年全年加快12.8%,是自2004年5月份以来的最快增长速度;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之外的内资企业,在1到2月份的投资总额为4577亿元,累计同比增长26.2%,增速较去年全年增速放慢6个百分点,该类投资增速已经连续五个月放缓,创出历史新低。民间投资尚未被积极拉动,依然处于低迷状态。但在中央项目投资的带动下,后期地方项目的投资会逐渐跟上,使得后期总的投资增长形势比较可观。
(二)税收和减费政策
1.增值税转型
推进税费改革,实行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扩大企业投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据测算这项措施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200亿元,减轻企业税负约1233亿元,共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亿元。增值税转型有利于释放生产力,促进鼓励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效率,但其实施效果往往有滞后性。作为制度性改革,其实施效果的显现将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2.出口退税政策
调整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能鼓励外贸发展,促进外贸出口保持稳定增长。在2008年下半年两次调高出口退税率的基础上,我国自2008年12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有利于缓解外贸企业资金链紧张,并有望进一步减轻劳动力密集型出口企业的压力。此次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税率的调低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相关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减轻库存积压。
3.自主创新和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将实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同时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支持服务业发展。中国还将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结构性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科技投入,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
4.减费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此举将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约190亿元,连同自2008年9月1日起停征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约170亿元,合计2008年以来国家采取的减费措施可直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360亿元。此次强有力的减费措施,可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发挥与减税政策相同的扩张效应,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和居民消费。
三、财政政策的实践效应
虽然财政政策的运用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由于其更多的是瞄准经济结构中深层次的问题,偏重于结构的调整,因此在宏观经济的调控中其对经济结构的影响是深远的。
1.有效拉动消费
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所占的比重是比较低的,不仅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我国国民收入不均造成的,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整体消费更是呈现不足。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可以使国民收入向普通劳动者倾斜,同时配合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社会保障的覆盖,从而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有效促进消费水平的提高。
2.有助于中小企业走出困境
08年上半年,全国有近7万家中小企业倒闭。倒闭的中小企业大多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以外向型经济为主。随着出口退税率的降低及信贷控制的放宽,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缓解。
3.带动地方经济积极响应
中央财政投入基础建设和民生工程带动了地方经济的积极响应,如北京市政府今后两年将投资1200亿至1500亿,用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路网、保障性住房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可带动社会投资1万亿元;广东省政府以重大项目带动社会投资,5年内计划投资2.3万亿元;江苏省政府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实施总额2200亿元的政府主导性项目。
4.有利于社会公平
政府财政支出对分配可以起到很大的调节作用,一方面通过对政府支出的公共保障功能的强化;另一方面通过完善补助政策,关注低收入者群体。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经济的均衡发展和国民经济快速增长。
5.有助于产业结构调整
在深度调节产业结构方面,财政政策有着其他政策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其能对产业结构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调节,如利用税收政策来鼓励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拿出相当一部分资金扶持“三农”调整农业种植业结构,支持新农村建设等。
6.降低对外依存度
受国际经济环境制约,我国政府通过降低关税和降低出口退税税率,并且进一步完善企业税负负担,通过税收政策来引导企业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到符合国内消费需求的产行业中,从而减轻了国际收支对国内经济增长、流动性膨胀等的压力。
四、结束语
全球金融背景下,我国政府对未来进行了积极的预期,重拳出击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虽然这些政策的实施效应还未完全显现。但是,无疑这些举措对我国经济颓势的扭转,远期增长方式的转变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此外,我国的财政处于转轨阶段,由原来的投资性财政向公共财政、服务财政转移。所以,财政刺激方案取向也是财政改革的实践取向。相信这种积极的财政政策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世界经济下滑带给我国的冲击,保证经济的持续发展,而且也是我国政府运用政策应对危机能力的一次有益体验。
参考文献
[1]马洪范.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与中国财政政策选择[J].经济研究参考.2009(7)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既是全县发展改革的工作会,更是一次项目建设的部署会。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2014年发展改革及项目建设工作成绩可圈可点,可以归纳"六个"卓有成效:一是经济调度卓有成效,为县政府调度经济运行和科学决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年终主要经济指标全市位次均居前六;二是投资争取卓有成效,全县争取政策性资金====亿元,其中通过发改渠道争取===亿元,充分发挥了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三是项目建设卓有成效,全年共审批各类项目===个,省、市、县===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四是规划编制卓有成效,及时启动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五是项目谋划卓有成效,============================等重大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六是特色商业区建设卓有成效,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省评审,正在报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年度投资目标的===%.下面,针对2015年发展改革和项目建设工作我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深化一个认识,统筹两个目标
深化一个认识,就是深化新常态蕴含新机遇的认识。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总体来看,经济新常态并没有改变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面,改变的只是发展的内涵和条件,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难和险在增多,但时和势总体于我有利。新常态蕴含新机遇,新常态就是新机遇,我们必须善于捕捉机遇,发挥优势,牢牢把握推进加快发展、缩小差距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从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趋势性变化中赢得新发展、抢得先机。
统筹两个目标,就是要统筹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十二五"规划目标。要准确研判发展形势,科学拟定对策措施,确保"十二五"圆满收官,为率先全面小康和"十三五"做好坚实铺垫。今年的经济发展速度必须要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增长区间,高于全市平均增速是一条底线。
二、突出两大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突出两大重点,就是要突出转型升级、改革开放两大重点。一是要加快推动转型升级。要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双提升,加快转型升级是关键,我们必须下大力气调结构、推转型、促升级,要坚持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差异化协同发展,形成布局合理、体系优化、辐射有力、有机互动的充满活力的区域经济布局。二是要继续深化改革促开放创新。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扩大开放、全力推进创新,在适应新常态下增强后发赶超动力活力。要进一步强化战略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推进改革,聚焦、聚神、聚力狠抓改革措施落实,把改革的红利转变为新的发展动力,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发改部门要牵好总、负好责、绘好图,继续着力推进投资领域改革、招投标和项目监管制度改革、民营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型经济改革发展、投资环境制度建设、加快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抓好四项工作,就是要抓好经济调度、项目建设、政策性资金争取四项工作。
第一,要抓好经济调度促发展。近期,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意见,明确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国内和国际、政策督促与调整完善这5条基本原则,对抓好经济运行调度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发改部门要认真学习,学以致用,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未雨绸缪,正确应对,提高制定政策措施的精准度、精细化。要切实把经济运行调度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认真谋划好、推进好,特别要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把各项经济指标逐一细化分解到月、到季度。要优化经济运行调度方式,科学把握经济运行调度的方向、节奏、力度,对经济运行调度中出现的难题及时妥善解决,确保全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要加快项目建设扩投资。围绕2015年实施的123个省、市、县重点项目、十大民生工程等扎实抓好项目建设,必须在三个方面精准发力。一是在项目融资方面,要进一步转变投资方式、创新投资模式,积极探索,敢闯敢试,加快形成投资主体自主决策、政府调控有力有效、融资方式丰富多元、市场环境公平开放的投融资体制机制。既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特别是要瞄准国家投资政策方向,瞄准有增量的投资领域,在做大增量上发力,又要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强化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国家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政策措施。二是在项目建设方面,立足提高项目落地率、开工率、竣工率,加快实施一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政府性投资项目要做到精准精细,一旦进入项目单子就不得随意增减,相关部门就要抓紧推进并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三是在项目储备方面,要积极对接国家 投资政策,围绕投资导向争取项目。要围绕构建"七大格局"打造"三个方城",精心谋划和编制一批重大项目,以此带动投资,促进发展。
第三,要抓好政策性资金争取。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在争取政策支持上做到了精准发力,并且很有成效。我们要对近年来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进一步进行认真梳理、深入研究,挖掘对我们有利的政策信息和政策线索,最大程度实现政策项目化、项目工程化、工程实物化,让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如要抢抓中央推出的"7个重大工程包"和"六大消费包"等政策机遇,深入研究,主动对接,全力打好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的组合拳。要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哪些支持政策已经落实、落实的进展如何?哪些支持政策尚未落实、如何进一步推动落实?同时,认真审视和厘清转型发展方向,合理规避和防范转型发展风险,探索出一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之路,一条地方政府财税体制深化改革之路。
第四,抓好"十三五"规划编制。编制好"十三五"规划,事关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天,会上印发了《编制通知》,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进行操作。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做到"四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突出重点,"十三五"规划要突出重大思路、突出重大目标指标、突出重大项目、突出重点工程、突出重大改革、突出重大措施,这"六个突出"是规划编制的根本遵循。更加注重遵循发展规律,规划编制要充分体现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要求。更加注重规划衔接,下位规划要主动与上位规划衔接,同位规划要与相关领域、地区规划衔接,使各类规划成为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的有机整体。更加注重培育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务必要谋划好新亮点、找好支撑点、寻求好着力点,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全力服务一大工程,重点推进一个建设
全力服务一大工程,就是郑万铁路方城段及方城站工程。高铁项目是全县人民的所想所盼,方城设站,是举全县之力,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争取的结果。现在已进入实质性进展阶段,它的开工建设,必将引领方城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为方城打造"高铁经济"提供了契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服务好高铁项目建设,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了高规格的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高铁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沿线乡镇、街道要搞好本辖区高铁项目建设各项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高铁从开工到通车,整个施工期间顺利进行。二要做好规划管控。郑万高铁方城段线路已经确定,标示桩牌大部分已栽装完毕。各乡镇、街道要围绕本辖区线路定界点,以桩点为中心,做好线路两侧规划管控工作,确保不发生突击抢栽、抢建等现象的发生。三要创优施工外部环境。要搞好两个对接,一是与施工企业搞好对接,要准确了解进场路线及需占地毁青底数;二是与村组干部搞好对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搞好正面宣传引导,让群众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该补偿的一定会补偿兑现到位。四要规范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下拔到各乡镇、街道的各项补偿资金,要设立专户,专帐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安全运行。乡村两级干部负责资金的补偿兑现。县高铁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单位将跟踪督查资金补偿兑现、使用管理情况,严禁把补偿资金挪作他用。
重点推进一个建设,就是特色商业区建设。特色商业区是遵循产业发展规律、顺应经济发展要求,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而规划建设的重要科学发展载体,要坚持把特色商业区作为吸引服务业重大项目、龙头企业聚集的重要平台,立足特色,准确定位,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健全推进机制。完善特色商业区领导管理机构,组建领导班子,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特色商业区建设发展的项目推进及日常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特色商业区发展方向、发展目标、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和考核评价办法,切实增强特色商业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持续加强项目建设。以目前特色商业区在建项目和计划新开工项目为基础,督促凤瑞办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推进中原国际电子商贸物流港、百信购物广场、鸿福物流配送中心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7号)精神,以北上广深等地为目标区域,筛选出目标企业,制定招商引资线路图,有针对性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六是建立健全统计监控体系。统计、国税、地税、商务、住建、环保等部门,针对省定门槛目标和考核评价指标,切实建立健全特色商业区统计监控平台,明确监控单位,有序推进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确保2015年特色商业区顺利跨入省定门槛。
四、提升三项能力,强化四种意识
5月13日,中国国务院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细分为36条,被称为“新36条”。尽管重新启动市场化的改革完全符合市场预期,支持和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也已经公开酝酿了一段时间,这个突然推出的“新36条”,内容还是超出了市场预期,推动沪深两市指数当日大幅反弹2%以上。有经济学家认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重大制度改革”,有可能让2010年成为“民间投资元年”并产生可观的“制度红利”。
国资、外资、民资格局调整
早在2006年12月5日,国务院转发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国资委当天就明确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国进民退的大幕随即拉开,国有资本在各产业、各地区的“整合”势如破竹,民营经济迅速在各大行业主战场被国有资本“挤出”,重新走向边缘化。2009年,政府高调“保八”,纵容了国有企业无原则扩张,国资在房地产领域过分玩火的做法,充分暴露了它根深蒂固的体制性问题。
到2009年8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开始重提中小企业发展,随后,9月19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重心分两半,一半在于“拯救”陷于困境的中小企业,一半在于将民营中小企业重新推向前台。3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重提“非公36条”,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这与此前推进国有资本的意见及国资委的政策定调具有某种“对抗性”,在轰轰烈烈的“国进民退”之后,重新开始启动民营经济这条线。
由此,中国国资、外资、民资的三国演义格局又开始发生微妙变化。谷歌退出中国成为外资在华发展道路上的标志性事件,中国美国商会的调查显示,有越来越多的美国企业感觉在中国不受欢迎。近几年来,外资逐渐被请下神坛,走向平淡,甚至有些落魄。实际中国外资政策环境变化的标志性源头应当是2006年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十一五”期间外资利用规划》,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利用外资要从“量”向“质”转变。自此以后,外资在中国的“尊贵”待遇开始逐渐丧失。就在3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前3天,国务院还了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外资利用放在了第四十四条,而且在外商投资持续下滑的背景下并没有强调加强吸引外资,相反强调了工作重心在于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由此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已经可以驾驭外资这头猛虎,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中国经济版图中,外资已经成为政府根据自己需求加以利用的“中性”力量,而且只是力量之一。
民企需谨慎
尽管“新36条”给了市场很大的信心,但在制约民间投资增长的体制性和政策仍然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民营企业虽然勉强进入交通电信等领域,最终可能仍然会被淘汰出来。特别是这些领域都是重投资行业,在民营经济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盲目进入这些领域,反而有可能“出师未捷身先死”。近几年民营企业因投资电力、基础设施、航空等而导致资金链断裂血本无归的案例比比皆是。政府放开看似政策利好,食用不慎,反会成毒丸。民营经济能否真的有大的发展,还需看配套改革的步伐,准入放开可以靠一个文件解决,配套改革则是困难重重的系统工程,倡行多年,未见成效,后市依然不容乐观。
另外,政府工作报告中仍然将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作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虽然随后解释说,提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主要是强调好字当头。但经济增速更多是政治考量,在社会政治压力日益沉重,政府政治层面回旋余地日益狭窄的大背景下,“保八”并非说说而已,相反有可能成为刚性系数,如果一旦在下半年重提“保八”,国资又会毫无悬念地重拾包括房地产在内的各大阵地,届时民营经济的前期战果又多半会为国资“整合”,民营经济又会落入空欢喜一场,为他人做嫁衣的境地。从这一角度看,准入大门虽然开启,但大门之后是天堂还是口袋阵,尚需审慎判断。
金融之梦
以金融领域为例,5年前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就提出要“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其中包括“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但是,各地方、各部门的执行与中央政府的政策明显脱节,“36条”没有被落实。所谓“符合条件”,却没有人知道到底是哪些条件。过去5年里,金融领域对内资开放没有取得什么进展,民间资本在金融领域仍然面对看不见的玻璃门。
“新36条”再次提出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条件”一词消失了。核心内容包括:“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现有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改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为了实现上述政策目标,“新36条”还提到要放宽几个具体的限制,从而把几道看得见的门开得更大一点,其中包括“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
这些条款的出台是否意味着金融等垄断行业即将对民营资本敞开大门、直面“民间投资元年”呢?
事实上,民营资本在金融业里只能占据次要地位、发挥辅助作用,绝不可能把国有资本“挤出”。例如,商业银行在经历了去年的快速规模扩张之后普遍面临资本金不足,有些国有银行的再融资存在难度,因此需要民营资本发挥提供资本金的作用。
其次,即使只发挥辅助作用,也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新36条”没有提到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条件”,并不意味着在实际操作中不需要条件。文件提到了“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这就意味着当前的体制框架不变。在这个框架中,制定监管标准、考核民间资本、让符合标准的投资者进入金融业是习以为常的行为模式。而按照这个模式,民营资本即使能够进入金融领域,也需要按部就班地层层申报、考核、比较、审批,花费不少时间,近期不太可能看到进展。
实际上,中国当前的金融体系对中小企业发展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支持力度不够,主要是因为管制过度,而不是所有制。而过度管制造成的低效率,不能简单地通过民营化来解决。这和美国银行业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生的事情是类似的:管制约束着银行之间的竞争,保护了银行业的利润;既然有稳定的利润,银行也就放弃了创新方面的努力。在不减少对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的管制的前提下,有限放宽市场准入可能对金融业的效率起不了多大促进作用。
放松金融管制需要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双方转变观念,改变行为。国际经验表明,这需要相当漫长的时间。大萧条之后,美国政府对银行业实施了非常严格的监管。过度严格的监管导致银行业效率低下,在业内早就不是秘密。可是美国政府放松管制的速度非常缓慢,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爆发严重危机,银行业效率低下的事实才暴露无遗。而美国国会直到1999年才通过提高效率的金融现代化法案。